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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撞安全措施15篇

发布时间:2022-11-13 热度:21

碰撞安全措施

第1篇 多塔作业防碰撞安全措施方案范本

一、施工现场慨况

工程名称:裕达·绿水仙城-大城小爱1、2、3#楼

建设单位:武宣裕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深圳市国际印象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广东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广西裕达工程有限公司

本工程为裕达·绿水仙城-大城小爱1、2、3#楼工程,建设位于来宾市武宣县城东新区。建筑总面积21412.9m2,地下室层高为4.5m,建筑防火分类为一类高层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

二、科学布置现场

1、塔吊安装前,应根据施工平面布置图纸上的建筑物位置,准确合理定位。充分考虑混凝土机械、钢筋加工机械等施工机械对塔吊位置的影响,现场布置尽可能使每个塔吊覆盖整个工作面,不产生盲点,并要安装方便,拆卸顺利。(塔吊平面布置图附后)

2、确保塔吊回转时与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水平和垂直距离大于2m;塔吊与输电线之间的距离符合安全要求,否则,采取适当的措施。

三、多塔交叉作业的运行控制

1、现场由于建筑物较为密集,设计安装塔吊二台,部分相邻塔吊间安全间距不足,造成部分塔吊覆盖区域相交,塔吊作业时稍有不慎就可能发生碰撞事故,为保证塔吊使用安全和满足施工进度要求,依照《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14—2006,《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jg/t100—1999《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gb/t9462—1999,结合现场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2、明确规定塔吊交叉作业中的运行原则:

(1)安装时采用塔吊标高差的方法,就是利用塔吊与塔吊起重臂节数和塔吊塔身标准节节数来避免两塔吊间发生碰撞。其中塔吊起重臂节数的选择必须满足国标《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gb/t9462—1999的要求。塔吊标准节节数的选择也要满足现场使用和安装验收要求,本工程塔吊安装高度为20m,不须附着即能保证塔吊的抗倾覆要求。

(2)塔吊间安全间距必须保证处于低位的塔吊的起重臂端部与高位的塔吊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安全间距;处于高位的塔吊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于处于低位的塔吊中最高位置的部件之间的垂直间距不少于3.5米。如下图所示

(3)为满足夜间施工安全要求,在塔吊的起重臂臂端、配重臂臂端、塔帽顶端装设红色警示灯。

四、多塔作业防碰撞措施

1、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定人定机,定方位、定方法,必要时采用回转限制器、限定工作区域,避免工作面间干扰。

2、塔吊地面指挥、作业层指挥及塔吊司机之间加强协调,主动避让,被动变主动。

3、制定塔机运行规则;

⑴低塔让高塔: 低塔在转臂前应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

⑵、后塔让先塔: 在两塔机塔臂作业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⑶、动塔让静塔: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作业时,进行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⑷、轻车让重车:两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主动避让有载荷塔机。

4、塔吊吊装时,吊装物尽量靠近塔根,待塔吊起重臂就位后再将吊装物吊到位。

5、日常使用时还要做好动态跟踪管理,做好台班记录、检查记录和塔吊认真做好各项纪录。

6、根据现场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实际使用要求,在不影响相邻塔吊安全作业的前提下进行塔吊的顶升作业。

7、加强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确保塔吊的安全运转。

8、建立天气预报制度,司机、信号指挥人员及时了解天气情况,以便及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9、要求每个塔吊每个工作班必须配备两名及两名以上专职指挥人员。

10、指挥信号分开,对讲机不得调到同一频道;以防相互干扰。指挥人员应精力集中,口令清楚准确,且要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信号发布。

11、塔吊高度必须在有限的自由高度和顶升高度中调整,力争同步升高和下降,确保群塔相互间垂直距离的统一协调。

12、塔吊安装时高度错开,呈一高一低状。且相邻两台塔吊应保持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重物)距离不得小于2m.

13、相邻塔吊的塔身和起重臂不能发生干扰,尽量保证塔吊的大臂在吊物自由旋转时,在水平和垂直两个方向上都要保证不小于2m的距离;低塔吊臂顶端,距离高塔塔身距离大于2m。

14、同一方向作业时,相邻两台塔吊反方向转动。如不得以相邻两塔需在同一区域作业,两机应相互谦让,且两机大臂应从两个相反方向运动(一机顺时针转,另一机逆时针转),当转到同一区域时,两机大臂应保持7—10m距离,荷(卸)载后按原路返回,以免碰挂钢丝绳或大臂。

15、收起吊钩,让其自由旋转。多塔在同一现场作业时,旋转无障碍的,如遇大风及每天下班时收起吊钩到小车根部,不得锚固让其自由旋转。严禁用回转限位器制动以防大风时发生危险。

16、吊钩锚固,木楔固定,限制旋转。多塔在同一现场作业时,旋转有障碍的,司机操作室内常备木楔,如遇大风及每天下班时将塔臂顺风摆放,吊钩锚固在在建建筑物或其他地锚上,木楔塞到旋转大齿轮两齿之间,限制塔臂旋转。禁止用回转限位制动及塔臂自由旋转,以防大风时发生危险。

17、作业前,塔吊司机要对机械和电气进行检查,试运行;塔吊临时停止作业,必须将重物卸下,吊钩升起;塔吊作业完毕时,要卸载,停放在不能与其他塔吊相碰的位置,同时,塔吊各控制系统置于零位,拉闸断电,做好交接班记录,锁好驾驶室门窗。

五、塔吊作业中安全措施

1、塔吊司机,信号指挥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2、塔吊司机必须了解机械构造,熟悉机械原理及保养规定,认真做好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护等工作,及时准确地判断故障。

3、信号指挥员要敢说、敢管、坚持原则、跟随吊物多跑路。

4、当指挥不能看清荷载时,应增加中间指挥人员,逐级传递指挥信息。

5、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指挥人员与塔吊司机应答制度,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塔吊吊钩和被吊物,塔吊转臂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必须环顾塔吊的工作状态,并发出明确、简短、完整、清晰的指挥信号,防止发生指挥错误。

6、起重工在作业前,作业中,交接班时,必须对钢丝绳进行全面检查与鉴定,不合格的钢丝绳严禁使用。

7、起重工必须掌握被吊物的重心,按规定对被吊物进行绑扎。吊运临散物品时必须有足够强度的底盘、兜网包装,不得直接捆绑起吊。

8、夜间工作的塔吊,应在塔顶和大臂端部设防撞的红色信号灯。

9、一机工作,一机暂停时,非工作塔吊大臂转至不影响其他塔吊工作处,如果长时间暂停工作,吊钩应升到最高处,变幅小车拉至大臂根部大臂按顺风方向停置。

10、塔吊在顶升过程中严禁回转起重臂,并在使用过程中严禁塔吊间及塔吊与建筑物之间发生碰撞。

11、塔吊应由专职人员操作和管理,严禁违章作业和超载使用,机械出现故障或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予以解决。

12、塔臂前端设置明显标志,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塔与塔之间回转方向必须错开,严格控制楼和楼之间的操作高度和作业时间。

13、从施工流水段上考虑两塔作业时间尽量错开,避免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两塔同时使用时发生碰撞。

14、塔吊在起吊过程中尽量使小车回位,当塔吊运转到施工需要地点时,再将材料运到施工地点时。

15、塔吊达到起升高度之前,相邻塔吊要始终保持两节塔身的高度差(即;对两台塔吊每次顶升后保持差距3.5m或二个标准节以上,避免大臂在同一高度回转时碰撞)。

16、塔吊同时作业必须照顾相邻塔吊作业情况,其吊运方向、塔臂转动位置、起吊高度、塔臂作业半径内的交叉作业,并由专业信号工设立限位哨,以控制塔臂的转动位置及角度,同时控制器具的水平吊运。

17、禁止相邻塔吊同时向同一方向吊运作业,严防吊运物体及吊绳相碰,确保交叉作业安全。

18、定期检查与有针对性检查相结合并邀请厂家或塔吊安装单位对塔吊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保证各安全装置的有效性。

19、对起重工、指挥工班前进行针对性的当班安全作业教育。每次吊物对行走路线、放物位置、物料捆绑等检查确认后,方可进行。

1、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经过专业培训,做到“四懂、三会、一牢记”,“即:懂性能、懂构造、懂原理、懂用途;会操做、会保养、会排除故障;牢记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

2、每天上班前对塔吊工进行交底,尤其是对公路上的行人及周边环境注意的事项逐项交底,让塔吊工在工作中时刻注意,交底一式三份,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3、塔吊后臂顶升平台上侧及塔身上其他部位,禁止出现一切与塔吊运行无关的零件、螺栓、材料等防止出现物料坠落砸伤行人。

4、塔吊上电机的防雨措施安装牢固,材料坚实,防止出现大风时被风刮落或破损掉下,砸伤行人。

5、塔吊在运行作业过程中,严禁前后臂360度大回转,塔吊旋转时尽量做到大臂不过厂区道路,禁止出现砖斗、灰斗等物料在路面上运行。

6、塔吊配重臂旋转时,旋转半径覆盖配煤槽门外少许范围,为保证行人安全,在配重臂覆盖范围内设立明显固定的安全标示,并安排专人指挥疏散行人;为保证配重安全万无一失,在配重下方用φ16@150钢筋焊制钢筋笼包裹配重,并将钢筋笼固定在配重臂架体上;钢筋笼内加贴一层木胶板,用来防止配重间相互碰撞产生的碎屑落下伤人。

7、操作室的玻璃安装牢固,视野良好,不准在玻璃上粘贴报纸等遮挡视线的材料,使操作工对前后左右的环境做到一目了然。

8、塔吊的四限位、两保险必须灵敏可靠。

9、根据现场作业条件和实际情况,在遵守“十不吊”的同时,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严禁带病运转。为确保机械不疲劳运转,要求塔吊司机每次交接班,有1个小时作为检查、日常维护,并要求做好机械设备使用原始记录。发现性能不正常、有不安全因素时,应在操作前排除。严禁带病运转。

(2)每月要做一次保养。主要内容为:

①对易保养部位和重点部位进行检查、保养。

②彻底清洗外表,检查磨损情况,更换零件。

③加油、润滑、清洗或换滤渍器。

④调正各配合间隙,调整制动力。

⑤紧各部位零件,包括塔节连接轴栓、销轴、前后臂拉杆等。

⑥检查各种安全装置、钢丝绳的可靠性并维护。

⑦电工负责电气部分进行一般保养。一级保养完毕后由操作工在相应的使用原始记录中登记。一级保养时间每月不少于半天。

(3)吊钩的安全性。司索工要认真检查每次被吊物件是否绑扎牢靠,确认安全情况下才能指挥起吊。

(4)塔吊司机起吊重物时尽可能低空运作,是不具备低空吊运条件时,一定要通过变幅避开作业区内人群,确保安全。

(5)建立起专人定期检查制度,其中包括日检、周检、月检,保留检查资料。

a、日检由塔吊司机和现场电工负责。

b、周检由项目经理、工长、专职安全员(卢月智)、塔吊司机和现场电工负责。

c、月检有工区邀请公司机动科、安全科、监理公司安全负责人、现场专职安全员、塔吊司机和现场电工共同检查。

(6)塔吊基础积水必须抽干,基础节螺栓松紧是检查的关键部位。

(7)在用电方面,做好防雷接地,其电阻不大于10ω;塔吊的保护接零和接地线必须分开。在塔顶和两臂安装红色障碍灯。

11、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一般要求

(1)塔式起重机的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必须严格遵守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规定。

(2)对于工地新安装的塔式起重机,均需经过整机检验和试运转。

(3)司机必须按规定对起重机做好保养和检查工作,认真进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4)司机必须认真按时填写机械设备运转履历书的各项数据。

(5)严禁司机酒后或患有疾病时上机操作。

作业前

(1)检查基础状况,有无沉陷,以确保起重机基础安全。

(2)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3)检查塔架机构有无漏电。

(4)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

(5)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6)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损伤,是否要更换。

(7)上机开始操作时,先鸣铃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作业中

(1)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中规定,不得超载。

(2)塔司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信号工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错误将引发事故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3)严禁利用起重吊钩升降人员。

(4)操纵控制器时,应从止点零位开始推到第一档,然后依次逐级推到其它档位,严禁越档操作,在传动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先将控制器拨回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行逆向运转,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升急停。

(5)吊钩上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距离最少不能小于一米。

(6)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离所跨越物应在五十厘米以上。

(7)起重机回转半径必须严格执行说明书的规定。

(8)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放下至地面,松钩,不得使重物悬在空中。

(9)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10)工作时间操作室内禁止嬉笑打闹、吸烟;司机应专心操作不得与他人闲谈;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11)六级风以上及雷雨天时禁止作业。

(12)严禁重物自由下落,重物距离就位地点一至二米处要缓慢下降就位。

(13)在构件、重物起吊或落吊时,在吊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14)起重机在运行中严禁修理、调整和保养作业,除必要情况外不准带电检查。

(15)司机必须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时不准携带笨重物品。

(16)未设专人看守作业区时,禁止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作业后

(1)操作完毕,吊钩升至距臂尖二至三米处,并将起重臂转至顺风方向,松开制动,绝对禁止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2)起重小车开到说明书规定位置,将各控制器拨回到零位,切断总电源。

(3)认真进行机械检查,提早发现隐患,做好保养,保持机械完好。

(4)双班、多班作业,必须做好交接:任务要求不清不交接,机械保养不彻底不交接,机件工具丢失损坏原因不清不交接。

12、本措施除方案内补充,资料内留存外,在驾驶室内张贴一份,让操作人员熟知。

第2篇 多台塔吊作业 防碰撞安全措施

一、 工程概况

本工程是鞍山唯美林语——二组团施工项目,5#、16#-21#楼及二组团地下车库、三组团c区地下车库由鞍山市东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唯美项目部所承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五台qtz40塔吊做为垂直运输工具,由于建筑物密集,五台塔吊与其它组团塔吊比邻,塔吊臂交错,易发生碰撞。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安全生产,满足施工现场需要,避免塔吊之间相互碰撞,发生安全事故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有关技术人员研究协商,特制定多台塔吊作业防碰撞安全措施。

1、多台塔吊同时作业定方向、定料场,合理安排材料堆放位置。在保证安全使用的前提下,同一作业区内多台塔吊同时作业时,旋转方向应按统一规定方向运转,严禁超出规定放置范围作业。

2、根据现场规划实际情况,最大限度满足施工需要及确保安全施工规范要求,多台塔吊在同一区域作业必须确保按照统一部署,确定各自塔吊基座的位置。

3、为避免多台塔吊同时作业时发生碰撞,安装时应将每台塔吊进行限高,相邻塔吊水平高低距离必须保证安全距离要求。严禁擅自提高或降低自己塔吊高度,影响相邻塔吊作业。

4、塔吊司机和指吊工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特殊工种作业证上岗,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室或交给非本机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室和作业区。

5、塔吊司机不但要熟知本工程处塔吊的位置、高度、转向、安全距离,还要熟知周围相邻塔吊的情况。相邻和相近的多台塔吊同时作业时塔吊司机间应配备同一波频对讲设备,遇有情况,互相提醒,相互告知。

6、塔吊司机与地面或作业层指吊人员,应采用有效通信设备进行对讲或手语、旗语指挥。

7、根据施工现场的要求,一台塔吊应设一名司机,指吊工一名。

8、塔吊司机应经常检查塔吊的各项机械性能的使用情况,经常对其进行保养与维护,并经常对力矩限位器、高度限位器、幅度限位器、行程限位器和钢丝绳防脱槽、吊钩保险的灵活性、可靠性进行检查,并具备制动器失灵紧急处理的能力,不得带病进行吊装作业。

9、塔吊司机工作中必须精力集中,加强对自己塔吊下人员及相邻塔吊使用情况的了望。视线不好或沟通不清时,不准吊装物品。待与指挥人员沟通清楚后,方可作业。严禁酒后上岗操作,作业时杜绝做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10、相邻多台塔吊应保证低位的起重臂架端部与另一台塔身之间有2m以上的安全距离,高位起重机最低部件与低位起重机最高部位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不得擅自变更高度,应同步升高塔身。

11、根据季节的变化,遇大雨、大雾、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不准进行吊装作业,对各种安全报警装置应经常检查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安全员,进行维修,不得随意拆卸安全装置。

12、作业结束后,需将每个控制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控制室门窗,下机后切断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13、安全员要经常提醒教育塔吊司机,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原则:

1)吊物重量超出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2)信号不清不准吊;

3)吊物下有人不准吊;

4)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5)斜拉斜挂不准吊;

6)散物绑扎不牢不准吊;

7)埋在地下物体不准吊;

8)吊物重量不明、吊索距不符合要求不准吊;

9)零乱杂物无容器不准吊;

10)遇大雨、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不准吊。

14、塔吊升降应符合下列要求;

1)塔吊升降作业工程,应通知相邻塔吊司机注意了望,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专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2)升降应在白天进行,严禁夜间升降作业。

3)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第3篇 建筑工程塔吊防碰撞安全措施

本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范围内安装有2台塔机,由于塔机之间的直线距离比较近,直线距离<100米。采取了对1#塔机加高至42米,2#塔机加高至35米的高低差防碰撞措施。为了安全、正常地施工作业,对本工程的2台塔机的使用与操作制定了如下安全管理措施,各相关人员必须认真落实和执行:

1、 本工程内2台塔机的起重臂半径内互相交错,为避免作业时互相干涉,实行了安全距离内的高低差。塔吊司机操作时必须随时注意相邻塔机的起重臂方向,以及其小车的行走幅度,以避免起重臂与该塔机的吊重钢丝绳碰撞。

2、 1#塔机的安装高度比2#塔机高出了7米。操作塔机的塔吊司机在操作的时候一定要随时注意塔机起重臂的位置和将要转动的方向,当必须与对方塔吊机交错作业时.一定先把吊钩起升到高的位置同时变幅小车开回起重臂根部附近,再转过对方塔机的起重臂。这样就可以避免己方的塔机起重钢丝绳碰撞到对方塔机的起重臂而造成意外事故。

3、 下班前,塔机上的司机一定要先把变幅小车开回起重臂根附近<25米处,同时把吊钩起升到最高位置。

4、 2#塔机的安装高度相对较矮,臂长小于塔机间的距离。操作1#塔机的塔吊司机也要随时注意对方塔机的起重臂的位置和将要转动的方向,如必须与对方交差作业时应先等对方收回变幅小车和起钧并转开起重臂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以避免己方的起重臂碰撞到对方的起重钢丝绳造成事故。

5、2#塔机操作司机在下班前先把吊钩起以最高的位置,以免碰触到地面上的施工材料以及电气设备等物体而造成事故。

6、2台塔机的操作司机和地面指挥人员的对讲机应能够互相通讯联络,己方塔机将要转向对方作业时,必须先向对方发出危险信号。地面指挥人员要做好交错作业区的施工协调工作,一定要避免两台塔机互相干涉造成安全事故。

7、塔吊司机,指挥司索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塔机的保养、使用及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无证操作。同时要遵守建筑工地的安全、文明事故的规章制度。

8、塔吊必须有良好的电气接地措施,雷电时严禁在底架处附近走动。

9、塔机的工作温度为-20-+40℃。塔机工作时,风力不得大于6级,整机拆除时风力不得大于4级。如遇到雷电、大暴雨和浓雾天气,塔机应停止作业。整机高度超过50米时必须安装风速仪。

10、塔机停止工作后,保证起重臂随风自由转动。塔机出现临时故障需要检修时,必须切断地面的总电源,不允许带电作业。

1l、每次顶升加节完成后,保证各连接螺栓按规定紧固好。

12、 塔吊司机在得到地面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响铃,操作时要集中精力,随时观察吊钩的进行情况和位置。

13、应当经常对塔机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转劫部分应有足够的润滑,对各连接螺栓,尤其对有震动的零部件要经常检查是否发生松动,应每十五天对塔机进行一次检查。

14、钢结构件如果在屈服性变形和锈蚀严重时及时修复或更换后方可使用。

15、经常检查结构件的连接螺栓、焊缝、销轴以及结构件是否完好,发现不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不允许拖延勉强使用。

16、夜间工作时,必须具备良好的照明条件。

17、塔吊司机要做好保养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第4篇 多台塔吊防碰撞安全措施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会宁金泰·国际花园高层住宅小区,小区工建设10栋17-27层不等的住宅楼

为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工程安全生产,防止塔吊相互间发生碰撞,现场需布置5台塔吊,特制定塔吊防碰撞措施,依据《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和《塔机使用说明书》进行编制。

二、 塔吊防碰撞措施

2.1、塔吊相邻间距小于塔吊旋转半径处理措施

由于5#塔吊与9#间邻间距小于塔吊旋转半径,采取5#塔吊临9#塔吊面左右限制旋转半径方法,防止5#塔吊前背碰撞9#塔吊标节。

2.2、塔吊在水平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与高位塔吊塔身之间防碰撞措施;塔吊在现场的定位布置是关键,可通过严格控制两台塔吊之间的位置关系,来预防低位塔吊的其中端部碰撞高位塔吊的塔身。依据《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144-94》中的10.5之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得距离”。由塔吊现场平面布置可知,相邻塔吊的距离均大于各自起重的长度,即满足了施工需要,又克服了处于低位的塔吊的起重臂端部与高位的塔吊之间的碰撞。

2.3、塔吊在垂直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起重钢丝绳之间防碰撞措施;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位于低位塔吊超重壁工作区间时,有可能引起低位塔吊的超重壁与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发生碰撞事故。为杜绝此类事故发生,项目部对每一台塔吊的工作区进行了合理的划分,避免出现塔吊交叉工作区。同时,项目部配备了有合格操作证和有丰富施工经验的信号指挥工,确保指挥塔吊回转作业时,低位的起重臂不碰撞高位的起重钢丝绳。当现场风速达到六级,相当与风速达到10.8~13.8米/秒时塔吊必须停止作业;前臂和塔身四周采取拉接固定措施以防塔机受侧向自由转撞击临近塔吊。另外,塔机租赁公司配备操作熟练、有责任心的塔吊司机为现场服务,塔吊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状态下,将塔吊的吊钩升至顶端,同时将起重小车走到起重臂根部。

2.4、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与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防碰撞措施

由于相邻塔吊的作业面由交叉处,所以低位塔吊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能发生碰撞。为此,塔吊安装时高塔起重臂比底塔起重臂高差不小于5米,高塔吊起重臂下端距底位塔吊起重臂拉杆上端高差不小于2.5米。如此,能保证底塔起重臂拉杆上端距大臂下端的距离控制在2米以上,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中的之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得距离”。本工程塔吊安装采用标准节高低布置,即9#塔机比5#塔机高两个标准节。11#塔机比10#塔机底两个标准节,10#塔机比7#塔机高两个个标准节。

2.5、塔吊安装定位、交叉作业高度、回转角度的控制

1、吊运分工;

5#塔吊位置在5#楼南端,负责5#楼以及裙楼的材料运输;9#塔吊布置在9#楼北端,负责5#楼以及裙楼的材料运输;9#塔吊布置在9#楼北端,负责9#楼的材料运输;10#塔吊布置在10#楼裙楼的北端,负责10#楼的材料运输;

2、基础定位:除满足生产要求外,应重点考虑每台塔机臂架端距其他两台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得距离(详见塔吊布置总平面图)。

2.6、使用过程控制

1、塔吊司机和指挥人员上岗前,项目部应重点就交叉作业防碰撞措施对其进行交底(与二标段项目发生塔吊交叉作业时,应协调召开专题研讨形成书面共识后,签字交底)。

2、熟悉各自塔机的吊运范围。

3、塔机前臂必须设置数牌、警示电笛、障碍灯。

4、夜间施工应配置充足的照明,并开启所有障碍灯,确保前臂障碍灯的工作正常。

5、每班作业前,应认真检查吊钩及吊索完好情况,并对起吊性能进行空载试车,检查各主要限位开关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当各塔吊进行回转操作时,应鸣声提示;塔吊在小车超过20米行车时,应鸣声提示;夜间行驶必须打开障碍灯。

7、在首次起吊重物时,应吊离地面50厘米进行制动性能试验,确保制动性能可靠。

8、塔吊与相邻吊塔前臂相对运行水平距离10米,应减速并采用1档运行,且相邻塔吊小车需后退20米范围之内进行避让。

9、塔吊操作时吊钩及吊索应尽可能保持距离10米范围内操作,如须在10米范围外操作时,应减速启动,缓慢谨慎操作,并确保吊重物端部与临近建筑物的距离大于3米。较长重物应采用拉结溜绳保护。在起吊过程汇总,重物不得摆动、旋转。

10、注意塔吊每次停机操作前,必须将塔机吊钩或吊钩索底端距离建筑物3米以外。

11、起重作业时,不得超载作业,将起重范围外的重物纳入吊运范围内。

2.7、相邻塔吊操作要求

1、群塔的运行原则为:底塔让高塔。

2、后塔让先塔。在两塔吊吊臂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吊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吊。

3、动塔让静塔。在两塔吊吊臂交叉区域内作业时,在一塔吊塔壁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动,而另一塔吊塔壁有回转或小车行走时,动塔吊应避让静塔吊。

4、轻车让重车。在两塔吊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吊应避让有载荷塔吊。

5、客塔让主塔。以不同单位实际工作区域划分塔吊工作区域时,本工程高位塔吊为主塔,低位塔吊为客塔,塔吊在运行中,各条件同时存在时,按以上排列顺序原则执行。

6、塔吊长时间暂停工作时,吊钩应起到最高处,小车拉倒最近点,大臂按顺风向停置。

7、塔吊与信号指挥人员必须配备对讲机,对讲机经统一确定频率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动频率,且要做到专机专用。信号指挥人员应与塔吊组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指挥人员;指挥人员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

8、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塔吊司机的应答制度,即: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叫被指挥塔吊的编号,待塔吊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吊动作指令。

9、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塔吊吊钩与被吊物。塔吊转臂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还必须环顾相邻塔吊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指令语言。安全指示语言必须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10、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应按“就快不就慢”的原则,根据工程进度统一确定塔吊顶升高度和到位时间,各塔吊必须按确定的高度、时间如期完成顶升,不得提前或延时。

三、安全技术措施

本工程施工时,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劳动保护,做到安全和文明施工。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10.1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

10.1.1制定各层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从项目经理到班组长和每个职工,责任分解,层层落实。

10.1.2工人进场实行三级教育。工长按工程施工内容对班组进行全面针对安全技术交底,班组接受交底者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10.1.3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员三名,进行日常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0.1.4施工现场必须悬挂“六牌一图”与安全标志牌、安全生产宣传牌,在主要施工部们、作业点、危险区、主要道口都必须挂安全宣传标语或安全警告牌。

10.1.5土方开挖时,派专人指挥车辆,并与道路交通协调。

10.1.6基坑及坡道等临边设1.2米高钢管护栏,立杆埋入土中。并用醒目的红白油漆涂刷。

10.2、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10.2.1配电房由有证电工专职管理。

10.2.2现场供电架空线路高度不低于5米。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木杆)上,严禁架设在树上或钢管脚手架上。按总平面布置图位置架设。

10.2.3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子,其规格、线间距离等均应符合架空线路要求。

10.2.4支线架设从配电箱引入出线应有套管,电线上进下出不能混乱,大容量电箱上进线加滴水弯。支线绝缘,穿过道路电线采用钢质套管埋地,埋置深度大于60cm,并做好标记,并做好标记,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符合绝缘要求。

10.2.5配电箱内设置漏电保护器,选用合理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进行分级配合。金属外壳电箱应接地保护,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同一移动开关箱,严禁配有380伏和220伏两种电压等级。施工现场电箱全部采用标准电箱并加锁。电箱外壳应有漆色和统一编号,所有施工现场配电箱由持证电工统一管理。

10.2.6施工现场的照明电压必须执行如下规定:

施工现场                      220伏

工作手灯                      36伏

危险作业区                    36伏

无触电保护措施的移动照明      36伏

工作狭窄场所                  12伏

10.2.7照明导线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

10.2.8严禁私自接线,持证电工定期对此进行检查。

10.3、机械安全管理措施:

按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挂牌(一机一牌)写明安全操作要求。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上下班做好交接班记录,下班关闭电闸。

10.4、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10.5.1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并建立防火档案,有关人员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纠正。

10.5.2加强职工防火教育,项目组要成立义务消防组,对公共安全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工作。

甘肃省静宁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5篇 多塔施工防碰撞 安全措施

一、编制依据:

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塔吊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gb5144-94;

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

6、塔吊起重机公司提供的塔式起重机有关资料;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温州市鹿城区西向排洪鞋都二期东侧58号地块

建设单位:温州市西向排洪工程鹿城段建设指挥部

设计单位:浙江绿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大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万洋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双屿镇稽师村鞋都二期东侧58号地块

建筑规模:6栋住宅楼21~ 23层、1栋综合办公楼5层.

建筑面积:78520.9㎡地下室:14890㎡架空层:992㎡

结构形式:框架、剪力墙结构

建筑高度:67.35~73.25m

根据工程实际施工所需情况及塔吊的回转半径,塔吊位置放置确定设置qtz80(zj5910)型三台,1号塔吊位于6号楼,臂长59米;2号塔吊位于4号楼,臂长59米;3号塔吊位于2号楼,按原设计安排在2a轴d2-f至d2-l轴段,臂长59米,与1#楼共用此塔吊,但次处上方有高压线通过,,并在2号楼以东的绿化带上有一输电线路铁塔,高30米左右。为确保安全,该塔吊安排在2号楼j轴以北,臂长36米,并留有垂直安全距离,1号楼垂直运输另行安排。具体位置见平面布置图) 。

为了防止塔吊发生碰撞,1#塔吊安装高度为35m,2#塔吊安装高度为25m,臂长均为59米,3#塔吊安装高度为35m,臂长36m。1#~2#塔吊起升高度错开,避免大臂碰撞。同时2#~3#塔吊起升高度也错开,避免大臂碰撞。

三、施工部署:

(一)技术准备

塔吊安装使用前,收集相关的塔吊资料和现场数据,根据施工平面图布置塔吊的平面位置,编制出塔吊施工方案,方案中应充分考虑建筑周围的障碍物,以及各相邻塔吊之间互相错开,尽量保证塔吊起重臂与平衡臂间相互错开。

(二)塔吊平面布置

1、避开高压输电线路。

2、塔吊施工必须消灭吊运死角。

3、塔吊相互之间满足安全距离,在平面位置不能错开时,必须保证垂直位置错开一个安全距离。

4、因布置三台塔吊,布置时要利用施工进度之间的时间差控制塔吊的顶升高度,来保证满足安全距离要求。

5、便于安装和拆除。

(三)组织及管理

本工程相邻区域有塔吊同时施工,属于多塔施工,为保证塔式起重机运行过程中的安全,充分发挥塔机性能,优质高效的为工程服务,组织并成立一个对塔吊专门的管理机构。

组织机构体系塔吊指挥小组:

组长:(安全科长)

副组长:(安全员)

组员:(1#塔吊驾驶员)、(2#塔吊驾驶员)、

(3#塔吊驾驶员)、(塔吊信号指挥员).

四、塔吊附着及顶升程序

(一)安全距离的确定

多塔机同时作业,既要使塔基发挥应有的工作效率,又要保证施工安全,进行垂直运输施工方案设计时,必须特别注意塔机安全高差的控制。根据施工进度要求确定塔吊的先升和后升。

安全高差的控制在于保证多塔的安全;高差太小,有可能造成高位塔吊吊钩与低位塔吊起重臂碰撞;高差过大,有可能造成高位塔吊钩与低位塔吊起重臂碰撞;高差过大,由于多塔的连续排序,造成连锁反应,结果是:①要求顶升最高的塔机进行附着;②建筑物结构施工达到的高度太低,不满足塔机锚固高度要求。因此,塔机的高差须进行合理的计算。

在现行规程中,许多规程对塔机的高差进行了规定,但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中第10.5条规定:'处于高位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位(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位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这是最低的高差要求。新颁布的《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第4.4.25条规定'当同一施工地点有两台以上塔机时,应保持两塔机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重物)距离不得小于2m。

(二)塔吊顶升程序

1、塔吊顶升工作由塔吊安装公司负责

2、塔吊附墙部位,应对墙体或顶板结构进行验算,不满足强度要求时作加强处理。

3、塔吊附着完毕后的标准节顶升,必须根据当时其他施工段塔吊的状况进行合理安排,若与其他施工段塔吊大臂干涉,可将塔吊的标准节顶升分2次进行,先顶升本道工序的一部分标准节后,等所干涉的其他施工段塔吊下次附着顶升后,再顶升本塔本道工序所剩余的标准节,以便错开大臂节的干涉,因此产生'一次附着,两次顶升'现象。塔吊顶升前应向项目部提出申请,报监理协调,经项目部同意后方可顶升。

五、技术质量要求:

从塔吊安装完成时开始,严密监测塔基底座的沉降和塔身的垂直度,塔吊基础沉降观测半月一次。垂直度在塔吊自由高度时半月一次测定。在塔机出现沉降,垂直度偏差超过规定范围时,必须进行偏差校正。最低节与塔吊基脚螺栓加垫钢片校正。校正过程中用高吨位千斤顶顶起塔身,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才能起顶塔身。塔基底座的沉降和塔身的垂直度观测持续至塔吊拆除为止。

六、安全施工措施

(一)塔吊防碰撞措施

因本工程现场装有三台相邻塔吊,在施工时2号楼塔吊与4号楼塔吊,4号楼塔吊与6号楼塔吊,塔吊与塔吊之间起重臂有可碰撞可能,为防止此类事故发生,制定以下防碰撞措施:

1、两台塔机安装高度应保持一定的高差,处于高位的塔机(吊钩升至最高点)与低位的塔机之间,在任何情况下,其垂直方向的间隙不得小于2米。

2、司机每班工作前须先检查、调试制动系统。

3、应尽量避免各起重机在回转半径内重作业。

4、塔机不作业时,吊钩起升到最高位置,小车驶至靠驾驶室位置,起重臂尽量按顺风向停置。塔吊突然断电后应及时卸除吊物,将吊钩临时固定,防止起重臂转动,造成相连塔吊吊起重臂与钢丝绳碰撞;

a)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有正式的操作合格证和上岗证,并且应与塔机组织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指挥人员。

b)塔机与信号指挥人员必须配备对讲机,对讲机经统一确定频率后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改频率,要专机专用,不得转借。

c)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司机的应答制度,即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塔机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d)指挥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与转臂过程,同时还须环顾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提示语言。安全提示语言必须明确、简短、完整、清晰。同时在各个塔机之上安装警铃,塔吊司机之间如发现有碰撞可能性时,提前按警铃警示。

e)将塔吊相交的区域设为吊装警戒区,并设立明显标志。

f)两台塔吊在相交区域进行有计划的批量工作时,要事先安排好塔吊进入该区域的先后顺序

g)在吊装警戒区,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a、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前应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

b、后塔让先塔:在两塔机塔臂作业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c、动塔让静塔: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作业时,进行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d、轻车让重车:两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主动避让有荷载塔机

四、其他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操作人员都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2.塔吊拆装作业,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及工法进行,必须由持有操作证的起重人员完成,严禁无证操作。

3.顶升作业必须在专人指挥下操作,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4.项目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塔吊附着点的施工必须尽可能地提前进行

5.作业现场的正下方必须设置不小于20米×20米的安全作业区,并做明显标志以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

6.4级风以上严禁顶升作业,5级风以上严禁塔吊附着安装

7、塔吊附着以下塔身垂直度必须控制在2%,塔吊附着以上塔身垂直度必须控制在4%。

8.在塔吊顶升或降塔过程中,严禁回转,起升作业

9.塔吊司机在运行过程中,严格遵守'十不吊',保证安全运行

10.塔吊司机在作业前和作业后,应对塔吊进行检查和保养,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塔吊的各项安全限位必须齐全可靠。塔身标准节之间的链接销及其他任何部件之间的联接销都必须穿开口销

12.在夜间工作时,除塔机本身备有照明外,施工现场必须备有充分的照明设备。他塔尖及起重臂端部设置安全警示灯,当光线不足时应打开安全警示灯

13.塔机必须有良好的电气接地措施,防止雷击,遇有雷雨严禁在底架附近活动(接地电阻不大于4ω,用∠50×50×5角钢预埋在地下并与塔身进行有效连接)。塔机应定机定人,实行专人专机负责制非机组人员,不得进入司机室和擅自操作,要处理电气事故时,必须有专职维修人员二人以上。

七、相邻两塔吊防大臂与钢丝绳碰撞措施

为满足施工要求,本工程设置了3台塔吊,塔吊之间交叉作业,属多塔施工, 为保证施工安全,制定如下措施:

1、塔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且经过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安全科安全交底到位。

2、塔机指挥必须固定人员,一对一指挥,熟悉多塔作业要求,发布指令要求简洁明了、肯定,塔机指挥员要眼看四方,时刻注意塔机的运转,尤其相邻两塔吊交叉区域要避开,防止大臂与钢丝绳碰撞。

3、塔机安装后,在水平面相互交叉作业,为防止塔吊大臂与钢丝绳发生碰撞事故,塔吊的安装高度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规定互相错开,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多台塔吊作业中固定式塔吊,低位塔臂端部与高位塔身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m, 高位塔钩与低位塔臂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而本工程相邻塔吊之间相互错开距离为6m,满足标准要求。

4、高位塔吊大臂上设置行走限位装置,防止钢丝绳及塔钩进入低位塔吊塔臂端部,以免发生碰撞。

5、塔吊司机与塔机指挥人员应密切配合,注意力高度集中,塔机指挥人员时刻注意和掌握周边施工情况,合理指挥塔机操作,塔机操作人员在操作时注意邻近塔机的运转情况,相互礼让,避免大臂与钢丝绳碰撞。

6、起重臂、平衡臂、塔尖安装警示灯和电铃,在晚间操作时把警示灯打开,摆臂时按响电铃。

7、安装回转限位,使塔机在安全区域内运行。

第6篇 塔吊防碰撞 安全措施

一、工程概况

博源科技广场二标段工程,位于西安市雁翔路99号,业主为西安交通大学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由上海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陕西建科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西安裕华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施工。

c区博源国际交流中心总建筑面积49927 m2(地上44343 m2,地下5584 m2),地下室埋置深度为10.200m,建筑总高度为95.700m,系框架剪力墙结构。

二、安全措施

相邻工地塔吊安装好后,我项目部发现其中有1台塔吊离我工地塔吊位置比较近(见附图),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塔吊防碰撞措施如下:

1、两塔吊均安装mt-101防碰撞系统。

2、塔与塔之间处于高位塔吊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塔吊中处于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少于一个标准节(一个标准为2.5m),即我项目部塔吊安装好后低于相邻工地塔吊5m以上。由于我项目部只施工地下二层,塔吊不再升高。

3、塔吊在顶升过程中严禁回转起重臂,并在使用过程中严禁塔吊间及塔吊与建筑物之间发生碰撞。

4、 塔吊应由专职人员操作和管理,严禁违章作业和超载使用,机械出现故障或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予以解决。

5、 塔臂前端设置明显标志,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塔与塔之间回转方向必须错开,严格控制楼和楼之间的操作高度和作业时间。

6、 从施工流水段上考虑两塔作业时间尽量错开,避免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两塔同时使用时发生意外碰撞。

7、 塔吊同时作业必须照顾相邻塔吊作业情况,其吊运方向、塔臂转动位置、起吊高度、塔臂作业半径内的交叉作业,并由专业信号工设立限位哨,以控制塔臂的转动位置及角度,同时控制器具的水平吊运。

8、 禁止相邻塔吊同时向同一方向吊运作业,严防吊运物体及吊绳相碰,确保交叉作业安全。

9、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10、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11、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成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2、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停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13、指挥、司机必须执行防碰撞的要求。

14、注意收听天气预报,有特殊天气情况安排专人值班。

15、夜晚使用塔吊必须有足够的施工照明。

16、由两施工单位安全员组织定期召开协调会。

为了安全、正常地施工作业,对本工程的2台塔机的使用与操作制定了如下安全管理措施,各相关人员必须认真落实和执行。

三、防台风措施

① 、凡塔身设有标牌、横幅等悬挂物的应立即清除;塔身上存有易坠物的必须立即清除。

② 、塔身螺栓进行全部紧固,塔身附着装置全面检查,确保无松动、无开焊、无变形。

③ 、检查塔机的避雷设施确保完好有效,切断塔吊电源线路。

④ 、收听、视台风的信息作好防台风的准备工作。

四、其它安全措施

1 、 塔吊司机,指挥司索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塔机的保养、使用及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无证操作。同时要遵守建筑工地的安全、文明事故的规章制度。

2、 塔吊必须有良好的电气接地措施,雷电时严禁在底架处附近走动。

3、 塔机的工作温度为-20—+40℃。塔机工作时,风力不得大于6级,整机拆除时风力不得大于4级。如遇到雷电、大暴雨和浓雾天气,塔机应停止作业。整机高度超过50米时必须安装风速仪。

4、 塔机停止工作后,保证起重臂不随风自由转动。塔机出现临时故障需要检修时,必须切断地面的总电源,不允许带电作业。

5、 每次顶升加节完成后,保证各连接螺栓按规定紧固好。

6、 塔吊司机在得到地面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响铃,操作时要集中精力,随时观察吊钩的进行情况和位置。

7、 应当经常对塔机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转动部分应有足够的润滑,对各连接螺栓,尤其对有震动的零部件要经常检查是否发生松动,应每十五天对塔机进行一次检查。

8、 钢结构件如果在屈服性变形和锈蚀严重时及时修复或更换后方可使用。

9、 经常检查结构件的连接螺栓、焊缝、销轴以及结构件是否完好,发现不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不允许拖延勉强使用。

10、 夜间工作时,必须具备良好的照明条件。

11、 塔吊司机要做好保养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五、塔吊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1、塔吊司机,指挥(信号工)作业人员

必须经过省、市劳动部门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

2、作业前司机应做的一些常规检查:

⑴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异响,各机械的制动器及防护装置是否有效,应确认。

⑵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⑶各齿轮箱、液压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⑷主要部位与连结螺栓应无松动。

⑸钢丝绳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⑹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3、作业中应遵守的规定:

⑴司机、指挥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

⑵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⑶司机、指挥严禁酒后作业。

⑷如遇六级以上大风应立即停止作业。

⑸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⑹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起重机的安装、提升、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执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伍与队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由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5、作业完毕应遵守的规定:

⑴应将每个控制器拔回零位。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打开高空指示灯。

⑵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部位检查修理时必须戴好安全带。

⑶做好交班、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交班、接班记录,当发现或怀疑起重机有异常时,交班司机和接班司机应当面交接。

6、例行检查

⑴项目部必须指定专人对起重机的附着框架、吊钩、滑轮、钢丝绳进行定期检查。每星期不少于一次并应有记录。

⑵检查内容:①附着框架在塔身节上的安装是否安全可靠,并应符合说明书中的规定.②附着框架与塔身节的固定是否牢固.③各联接件有否缺少或松动.④附着杆与附着框架的联接必须可靠.⑤附着杆本身的连接不得松动.⑥附着杆有调整装置的应按调整后锁紧.⑦与附着杆相连接的建筑物不应有裂纹或损坏.⑧吊钩:有否变形、磨损、补焊。⑨滑轮:裂纹、不均匀磨损达3mm,钢丝绳直径的50%。⑩钢丝绳:腐蚀、变形、压扁、绳芯脱出、电弧等高温损伤、局部变大、变小、断股。

7、维修与保养

⑴ 司机对临时故障进行排除和修理外,每天必须对机械认真的做一次保养,并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部位、周期用润滑剂做好各部位润滑。

⑵ 对于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起重机在启用时,必须做好各部位润滑、调整和保养检查。

⑶ 修理必须有专业人员进行。严禁修理单位自行改装。

六、塔机在运行过程中危险源的控制

塔机出现的事故大多出现在运行过程中,如违规操作,设备带病运行等等,危险因素随机性较大,比较难控制。

1.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等质量方面的控制。

塔机司机、维修电工和机械维修工要在运行前、运行中经常性地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钢丝绳、吊钩、各传动件、制动系统、安全保护装置、螺栓连接、吊具索具等重点部位。按强制性要求,塔机必须具备规定的安全装置: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高度限位装置、行程限位器、回转限位器、吊钩保险装置、钢丝绳脱槽保险、小车防断绳装置等。这些安全装置必须确保它的完好与灵敏可靠。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不能私自解除或任意调节。如今大部分建筑市场的塔机都没有设集电器,而改用回转限制器。部分塔机的回转限制器虽然有,但没有接线,塔机司机凭着自己的经验,靠回转几圈来估计,很容易造成事故。同样,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也有这样的情况。所以说加强对塔机的日常检查非常重要,及时发现故障,可及时处理故障,杜绝很多事故的发生。使用中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维护保养,做好起重机定期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等保养工作。

2.运行过程的控制塔机的使用管理主要是人的因素,要求操作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了解机械构造和工作原理,熟悉机械原理、保养规则,熟悉掌握塔吊技术性能;管理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塔机操作人员、司索人员、指挥人员等相关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着塔机是否能安全使用,要经常性地加强技术培训。

3.管理制度方面的控制建立健全塔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塔机安全操作规程,司机、司索人员、指挥等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塔机维护保养制度,交接班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等。要做到塔机管理制度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进一步加强安全责任制,使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在实处。如使用中严格按照塔吊机械操作规程和塔吊“十不准、十不吊”进行操作,不得违章作业、野蛮操作,杜绝违章指挥。吊装前必须对每一件吊物进行重量估计,严禁盲目起吊,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等.

七、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公司、项目、班组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现场检查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项目负责人、工长(施工员)、班组长等生产指挥系统及生产、技术、机械、器材、后勤等有关部门,是否都按其职责分工,确定了安全责任,并有文字说明。

2、项目部内各级、各部门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规定检查和考核办法,并按规定期限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及说明情况应有记录。

3、项目独立承包的工程在签订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指标和要求。工地由多个单位施工时,总分包单位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要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协议),签订合同前要检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资格证等,分包队伍的资质应与工程要求相符,在安全合同中应明确总分包单位各自的安全职责,原则上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负责,服从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分包单位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项目的主要工作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电工、焊工、起重工、登高架设、机动车辆、起重司索、信号指挥等作为特种作业应有相应的操作规程,应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应悬挂在操作岗位前。

5、施工现场应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

6、对工地管理人员的责任制考核工作,可以进行口试或简单笔试。

(二)目标管理

1、施工现场对安全工作应制定工作目标。安全管理目标主要包括:

①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杜绝死亡、避免重伤,一般事故应有控制指标。

②安全达标目标:根据工程特点,按部位制定安全达标的具体目标。

③文明施工实现目标:根据作业条件的要求,制定文明施工的具体方案和实现文明工地的目标。

2、对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根据安全责任目标的要求,按专业管理将点目标分解到人。

3、对分解的责任目标及责任人的执法情况与经济挂勾,每月有考核结果并记录。

(三)施工方案

1、在编制施工方案时,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以及队伍素质等,按施工部位列出施工的危险点,对照各危险点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作业注意事项,并对各种防护设施的用料计划一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上级主管领导审批,并经专业部门会签。

2、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工程项目,施工用电,起重吊装作业、塔吊、及其他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与拆除及基础和附着的设计,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必须结合工程特点和现场实际。

(四)安全技术交底

1、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在正式作业前进行,不但口头讲解,同时应有书面文字材料,并履行签字手续,施工负责人、生产班组、现场安全员三方各留一份。

2、安全技术交底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在施工方案的基础上进行的,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和补充;二是要将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项讲明,保证操作者的人身安全。

3、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是施工负责人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职责落实的法律要求,要严肃认真的进行,不能流于形式。

(五)安全检查

1、施工现场应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并有文字材料具体规定。

2、安全检查时,应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和部门负责人共同进行。施工生产指挥人员每天在工地指挥生产的同时,检查和解决的安全问题,不能替代正式的安全检查工作。

3、安全检查应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进行,并对照安全技术措施提出的具体要求检查。凡不符合规定的和存在隐患的问题,均应进行登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解决,并对实际整改情况进行登记。

4、对有关上级来工地检查中下达的隐患整改指令书所列项目,是否如期整改和整改情况应一并进行登记。

(六)安全教育

1、对安全教育工作应建立定期的安全教育制度并认真执行,有专人负责监督。

2、新入厂工人必须经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的内容、时间及考核结果要有记录。

公司教育内容: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项目部教育内容,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班组教育内容,本工程的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

3、工人变换工种,应先进行操作技能及安全操作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进行教育和考核应有记录资料。

4、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专、兼职)进行抽查了解具体管理情况,并抽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

(七)班前安全活动

1、班前安全活动是行之有效的措施应形成制度。按照规定坚持执行。

2、班前安全活动应针对各班组专业特点和作业条件进行,每次应记录活动内容。应有人负责抽查、指导、管理。

(八)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1、按照规定特种作业工种包括:、起重工、司索工、信号指挥工、电工、焊工等十七个工种,应按照规定参加培训进行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当证件过期时视为无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登记造册,并记录合格证号码,年限,有专人管理、监督。

(九)工伤事故处理

1、施工现场凡发生轻伤、重伤、死亡事故均应进行登记,并按国家规定逐级上报。

2、发生的各类事故均应组织调查和配合上级调查组进行工作。

3、按规定建立符合要求的工伤事故档案,没有发生伤亡事故的,也应上报月报表。

(十)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场应针对作业条件悬挂符合gb2894-1996《安全标志》的安全色标,并应绘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图。

2、安全标志应有专人管理,作业条件变化或损坏时,应及时更换,并应针对部件标挂。

八.事故的应急措施

1、可能发生事故的确定和影响:

(1)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事故有倒塌、倾覆,吊装设备、构件、材料坠落伤人,人体高空坠落,高空坠物伤人,电击伤人、高压线撞击、建筑物撞击等。

(2)出现事故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因塔吊使用高度和吊臂长度较大,如出现倾覆或高空坠物事故,极有可能影响周边建筑物、输电线路、一般或危险库场(如易燃、易爆或化学有毒品仓)、公共场所,繁华街市、各类禁区等。如有上述环境,应详细叙述并注明事故发生后可能造成的危害及隐患和成立应急救援组。

2、应急程序:

重大事故→首先发现者大声呼救,切断电源,同时用手机或对讲机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条件许可紧急施救→报告联络有关人员(紧急时立刻报警,打求助电话)→成立指挥部(组)→必要时向社会发出救援请求→实施应急救援,上报有关部门、保护事故现场→善后处理。

一般伤害事故→首先发现者大声呼救,切断电源→条件许可紧急施救→报告联系有关人员→实施紧急救援、保护事故现场等→事故调查处理。

3、事故的应急处置:

1)倾覆倒塌:当事故发生后或发现事故预兆时,发现者立即用对讲机向有关人员汇报或报警,切断相关电源;按照应急程序处理,指挥部门迅速成立;有关人员迅速与容桂门诊部联系要求派遣医生到工地和联系120急救中心;迅速判断事故的发展状态和现场情况,采取正确的方法施救。在救护过程中要注意二次倒塌伤人,必要时要对危险的地方采取一定的措施;急救人员按照有关救护知识救护伤员,在等待医生救治或送往医院抢救过程中,不要停止和放弃施救,是否死亡应由医生来判断;现场不具备抢救条件时,立即向社会求救;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和塌机影响范围,迅速组织疏散无关人员撤离现场,并组织治安人员建立警戒,不让无关人员进入事故影响范围,同时疏通救护车通道;发现事故预兆后,应急救援技术组应根据情况迅速制定抢险措施,并以最快速度实施抢救,密切注意周边环境,是否有输电线路,繁华街市,危险品或化学品仓。如一旦有事故发生,判断对其影响的危险程度,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防范措施。必然要时报警110、报消防电话119或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疏散无关人员并作警戒,预防事故进一步扩大;当110、119、120等专业人员到达后,指挥部应指派人员汇报当前事故状态和已采取的措施,协助专业人员实施救援并听从他们的指挥。

2)塔吊构件摔落伤人:发现者大声呼救,并根据情况可采取正确方法施救,如给伤者及时止血,向有关人员报告或报警;按照应急程序处置,指挥部门迅速成立;迅速解救伤员。因此类伤害多有骨折现象发生,因此在施救过程中要特别防止给伤员造成二次伤害。

3)吊装设备构件材料坠落伤人或挤压碰撞:发现者大声呼救,并根据情况可采取正确方法施救,如给伤者及时止血,向有关人员报告或报警;按照应急程序处置,指挥部门迅速成立;迅速解救伤员。因此类伤害多有骨折现象发生,因此在施救过程中要特别防止给伤员造成二次伤害。

4)高空坠物:发现者大声呼救,并根据情况可采取正确方法施救,如给伤者及时止血,向有关人员报告或报警;按照应急程序处置,指挥部门迅速成立;迅速解救伤员。因此类伤害多有骨折现象发生,因此在施救过程中要特别防止给伤员造成二次伤害。

5)触电伤人:最早发现者大声呼救,并根据情况可采取正确方法施救,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方法:条件许可应首先切断电源开关;用干燥的绝缘木、布绑带等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将触电者拨离电源。按应急程序处置,指挥部门迅速成立;触电者脱离电源后要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如是一时昏迷,但未失去知觉,让伤员在空气清新、流通的地面静卧休息;如已停止呼吸、心脏停止跳动,或虽有呼吸但比较困难,应立即采用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进行抢救;有关人员迅速与容桂医院联系或报120急救中心;急救人员按照救护常识救护伤员,在等待医生救治或送往医院过程中,不要放弃和停止施救,是否死亡应由医生判断。

4、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救援措施:

1)触碰高压线路:当事故发生后或发现事故预兆时,发现者立即用对讲机向有关人员汇报或报警,如有可能切断相关电源;按照应急程序处置,指挥部门迅速成立;有关人员迅速与容桂门诊部联系要求派遣医生到工地和联系列120急救中心;迅速判断事故的发展状态和现场情况,采取正确的方法施救。在救护过程中要注意地面跨步是否压电击伤人,必要时要先对危险的地方采取一定的措施;指挥部迅速派出工地电工联系供电部门,切断该区高压线路电源,以免进一步扩大事故。在未能确认电源被断开前,由电工指挥治安保卫人员在以高压线落地点为中心,半径20米范围内设置警戒区域,任何人不得进入。

第7篇 多台塔吊防碰撞 安全措施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会宁金泰·国际花园高层住宅小区,小区工建设10栋17-27层不等的住宅楼

为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工程安全生产,防止塔吊相互间发生碰撞,现场需布置5台塔吊,特制定塔吊防碰撞措施,依据《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和《塔机使用说明书》进行编制。

二、塔吊防碰撞措施

2.1、塔吊相邻间距小于塔吊旋转半径处理措施

由于5#塔吊与9#间邻间距小于塔吊旋转半径,采取5#塔吊临9#塔吊面左右限制旋转半径方法,防止5#塔吊前背碰撞9#塔吊标节。

2.2、塔吊在水平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与高位塔吊塔身之间防碰撞措施;塔吊在现场的定位布置是关键,可通过严格控制两台塔吊之间的位置关系,来预防低位塔吊的其中端部碰撞高位塔吊的塔身。依据《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144-94》中的10.5之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得距离”。由塔吊现场平面布置可知,相邻塔吊的距离均大于各自起重的长度,即满足了施工需要,又克服了处于低位的塔吊的起重臂端部与高位的塔吊之间的碰撞。

2.3、塔吊在垂直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起重钢丝绳之间防碰撞措施;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位于低位塔吊超重壁工作区间时,有可能引起低位塔吊的超重壁与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发生碰撞事故。为杜绝此类事故发生,项目部对每一台塔吊的工作区进行了合理的划分,避免出现塔吊交叉工作区。同时,项目部配备了有合格操作证和有丰富施工经验的信号指挥工,确保指挥塔吊回转作业时,低位的起重臂不碰撞高位的起重钢丝绳。当现场风速达到六级,相当与风速达到10.8~13.8米/秒时塔吊必须停止作业;前臂和塔身四周采取拉接固定措施以防塔机受侧向自由转撞击临近塔吊。另外,塔机租赁公司配备操作熟练、有责任心的塔吊司机为现场服务,塔吊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状态下,将塔吊的吊钩升至顶端,同时将起重小车走到起重臂根部。

2.4、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与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防碰撞措施

由于相邻塔吊的作业面由交叉处,所以低位塔吊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能发生碰撞。为此,塔吊安装时高塔起重臂比底塔起重臂高差不小于5米,高塔吊起重臂下端距底位塔吊起重臂拉杆上端高差不小于2.5米。如此,能保证底塔起重臂拉杆上端距大臂下端的距离控制在2米以上,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中的之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得距离”。本工程塔吊安装采用标准节高低布置,即9#塔机比5#塔机高两个标准节。11#塔机比10#塔机底两个标准节,10#塔机比7#塔机高两个个标准节。

2.5、塔吊安装定位、交叉作业高度、回转角度的控制

1、吊运分工;

5#塔吊位置在5#楼南端,负责5#楼以及裙楼的材料运输;9#塔吊布置在9#楼北端,负责5#楼以及裙楼的材料运输;9#塔吊布置在9#楼北端,负责9#楼的材料运输;10#塔吊布置在10#楼裙楼的北端,负责10#楼的材料运输;

2、基础定位:除满足生产要求外,应重点考虑每台塔机臂架端距其他两台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得距离(详见塔吊布置总平面图)。

2.6、使用过程控制

1、塔吊司机和指挥人员上岗前,项目部应重点就交叉作业防碰撞措施对其进行交底(与二标段项目发生塔吊交叉作业时,应协调召开专题研讨形成书面共识后,签字交底)。

2、熟悉各自塔机的吊运范围。

3、塔机前臂必须设置数牌、警示电笛、障碍灯。

4、夜间施工应配置充足的照明,并开启所有障碍灯,确保前臂障碍灯的工作正常。

5、每班作业前,应认真检查吊钩及吊索完好情况,并对起吊性能进行空载试车,检查各主要限位开关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当各塔吊进行回转操作时,应鸣声提示;塔吊在小车超过20米行车时,应鸣声提示;夜间行驶必须打开障碍灯。

7、在首次起吊重物时,应吊离地面50厘米进行制动性能试验,确保制动性能可靠。

8、塔吊与相邻吊塔前臂相对运行水平距离10米,应减速并采用1档运行,且相邻塔吊小车需后退20米范围之内进行避让。

9、塔吊操作时吊钩及吊索应尽可能保持距离10米范围内操作,如须在10米范围外操作时,应减速启动,缓慢谨慎操作,并确保吊重物端部与临近建筑物的距离大于3米。较长重物应采用拉结溜绳保护。在起吊过程汇总,重物不得摆动、旋转。

10、注意塔吊每次停机操作前,必须将塔机吊钩或吊钩索底端距离建筑物3米以外。

11、起重作业时,不得超载作业,将起重范围外的重物纳入吊运范围内。

2.7、相邻塔吊操作要求

1、群塔的运行原则为:底塔让高塔。

2、后塔让先塔。在两塔吊吊臂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吊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吊。

3、动塔让静塔。在两塔吊吊臂交叉区域内作业时,在一塔吊塔壁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动,而另一塔吊塔壁有回转或小车行走时,动塔吊应避让静塔吊。

4、轻车让重车。在两塔吊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吊应避让有载荷塔吊。

5、客塔让主塔。以不同单位实际工作区域划分塔吊工作区域时,本工程高位塔吊为主塔,低位塔吊为客塔,塔吊在运行中,各条件同时存在时,按以上排列顺序原则执行。

6、塔吊长时间暂停工作时,吊钩应起到最高处,小车拉倒最近点,大臂按顺风向停置。

7、塔吊与信号指挥人员必须配备对讲机,对讲机经统一确定频率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动频率,且要做到专机专用。信号指挥人员应与塔吊组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指挥人员;指挥人员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

8、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塔吊司机的应答制度,即: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叫被指挥塔吊的编号,待塔吊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吊动作指令。

9、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塔吊吊钩与被吊物。塔吊转臂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还必须环顾相邻塔吊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指令语言。安全指示语言必须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10、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应按“就快不就慢”的原则,根据工程进度统一确定塔吊顶升高度和到位时间,各塔吊必须按确定的高度、时间如期完成顶升,不得提前或延时。

三、安全技术措施

本工程施工时,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劳动保护,做到安全和文明施工。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10.1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

10.1.1制定各层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从项目经理到班组长和每个职工,责任分解,层层落实。

10.1.2工人进场实行三级教育。工长按工程施工内容对班组进行全面针对安全技术交底,班组接受交底者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10.1.3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员三名,进行日常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0.1.4施工现场必须悬挂“六牌一图”与安全标志牌、安全生产宣传牌,在主要施工部们、作业点、危险区、主要道口都必须挂安全宣传标语或安全警告牌。

10.1.5土方开挖时,派专人指挥车辆,并与道路交通协调。

10.1.6基坑及坡道等临边设1.2米高钢管护栏,立杆埋入土中。并用醒目的红白油漆涂刷。

10.2、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10.2.1配电房由有证电工专职管理。

10.2.2现场供电架空线路高度不低于5米。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木杆)上,严禁架设在树上或钢管脚手架上。按总平面布置图位置架设。

10.2.3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子,其规格、线间距离等均应符合架空线路要求。

10.2.4支线架设从配电箱引入出线应有套管,电线上进下出不能混乱,大容量电箱上进线加滴水弯。支线绝缘,穿过道路电线采用钢质套管埋地,埋置深度大于60cm,并做好标记,并做好标记,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符合绝缘要求。

10.2.5配电箱内设置漏电保护器,选用合理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进行分级配合。金属外壳电箱应接地保护,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同一移动开关箱,严禁配有380伏和220伏两种电压等级。施工现场电箱全部采用标准电箱并加锁。电箱外壳应有漆色和统一编号,所有施工现场配电箱由持证电工统一管理。

10.2.6施工现场的照明电压必须执行如下规定:

施工现场 220伏

工作手灯 36伏

危险作业区 36伏

无触电保护措施的移动照明 36伏

工作狭窄场所 12伏

10.2.7照明导线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

10.2.8严禁私自接线,持证电工定期对此进行检查。

10.3、机械安全管理措施:

按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挂牌(一机一牌)写明安全操作要求。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上下班做好交接班记录,下班关闭电闸。

10.4、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10.5.1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并建立防火档案,有关人员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纠正。

10.5.2加强职工防火教育,项目组要成立义务消防组,对公共安全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工作。

甘肃省静宁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8篇 塔吊防碰撞安全措施方案

本工程为香榭里中心花园工程,位于乳山市世纪大道东、胜利街北侧。1#、5#主体高度为49.3米,2#、3#、4#、6#、7#主体高度为80.85米米,8#主体高度为73.2米,9#主体高度为15.8米,10#、11#楼主体高度为8.6米,12#主体高度为19.2米,地下室为12.6米建筑总建筑面积169103.56㎡。

本次安装塔机的最大起重幅度为3-11.63米,工作幅度3-48m,最大幅度起重量0.7t,最小幅度最大起重量为4t。

依据《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规范要求及本工程塔吊安装方案,本工程安装六台塔式起重机;为防止在施工中多塔塔臂相互碰撞,在设置塔吊位置和安装及使用过程中必须遵照下列措施执行。以保证塔吊作业安全。从本工程施工现场实际出发,利用塔吊的自由安装高度就可以进行工作,在塔吊工作过程中,塔吊采取高低差的方法就可以做到防止碰撞,在安装(拆卸)和使用过程中,必须按如下的操作程序实施;一、现场塔机安装相关数据

序号塔吊编号

(楼号)

纵向轴位

(m)

横向轴位

(m)

塔臂最大回转半径(m)
15#楼塔吊5-c轴前3.45m5-14轴右4.20m48
21#楼塔吊1-g轴前6.25m1-30轴左20.5m48
32#楼塔吊2-b轴后2.95m2-21轴左9.60m55
47#楼塔吊7-m轴前4.85m7-15轴左3.20m50
58#楼塔吊8-a轴后4.1m8-轴右12.60m55
64#楼塔吊4-h轴前5.15m4-20轴左10.725m55

2、各塔吊间的水平距离分别为:1号塔吊:1#-2#楼为87.5米;2号塔吊:2#-3#楼高度97.4米;3号塔吊:3#-4#楼之间高度53.2米;4号塔吊:5#-9#楼之间高度97.4米;5号塔吊:6#-7#楼之间高度102.10米;6号塔吊:8#楼的外侧高度89.30米(见附后塔吊平面布置图)二、多塔塔臂防碰撞措施塔吊的位置及安装时必须按下列规定布置及安装:1、塔与塔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吊臂架端部与两侧塔身之间至少有两米的距离,处于高位塔吊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塔吊中处于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少于一个标准节(一个标准为2.2m)。2、3号塔吊安装高度为11个标准节,2号塔吊安装高度为12个标准节,1号塔吊安装高度为13个标准节,塔与塔之间高差为一个标准节(每个标准节为2.20m),从而保证塔吊塔臂不在同一工作面上。防止了三台塔吊之间在同一作业面上互相碰撞。二、安全使用及管理方案为保证塔吊的安全运行,保障工程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方案。群塔作业由于距离较大,施工中既满足生产要求,又要减少相互干扰,因此合理布置非常重要。安装前制定平面布置和立体协调方案。1、平面布置时应尽可能覆盖整个施工面,不产生或少产生盲点;相邻塔吊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塔机回转时覆盖面尽可能少重叠或不重叠。2、塔机垂直运输时应能穿越现场施工构件,确保不同几何尺寸的物件有足够的间隙距离提升到需要的作业平台。3、塔机应有足够的高度,在考虑到吊钩高度、吊索高度和吊物高度以及安全限位高度后,应有足够的垂直距离保证各种不同几何尺寸物件进行水平运输。4、塔机相互间的距离应错开,确保吊钩在最大高度回转时不相互碰撞。5、避开施工范围内的所有设施,在危险距离内应进行隔离防护。6、坚持中间高、四周低的原则,由于中心位置塔机受周围塔吊的影响和制约较多,因此居中塔机应尽可能保持在高位,并保证其技术性能最好。7、确保塔机回转时与相邻建筑物、构造物及其他设施间的水平和垂直安全距离大于2m,工作中吊物的水平和垂直安全间隙也必须大于2m。8、同步升高和下降,确保群塔相互间的垂直距离符合立体协调方案要求。9、坚持群塔作业运行原则①低塔让高塔原则:低塔在运转时,应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后再运行。②后塔让先塔原则:塔机在重叠覆盖区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③动塔让静塔原则:塔机在进入重叠覆盖区运行时,运行塔机应避让该区停止塔机。④轻车让重车原则:在两塔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避让有载荷的塔机。⑤客塔让主塔原则:另一区域塔机在进入他人塔机区域时应主动避让主方塔机。⑥同步升降原则:所有塔机应根据具体施工情况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升降,以满足群塔立体施工协调方案的要求。三、 要求现场要加强管理,严格控制。1、建立统一协调机制。建立群塔作业统一管理组织和管理网络,配备足够的人员,明确领导、施工组织及驾驶、指挥和维修保养人员的职责,对现场使用和管理进行统一安排、使用和指挥,并完善群塔作业操作规程,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所有人员按程序进行操作指挥。2、合理进行施工组织。根据现场生产需求和风向气候情况以及每台塔机的维修保养情况,合理安排塔机的使用,尽可能减少同步作业,并及时向操作和指挥人员下达协调作业通知。3、健全报告检查制度。对施工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检查,及时通报,并合理安排维修保养,确保所有塔机经常性处于完好状态。4、加强联络、通讯管理。群塔作业应对每台单机进行统一编号,确定每台单机操作及信号指挥人员,并保持固定。现场应为塔机组操作及相关人员配备对讲设备,每台机组对讲频率必须单独锁定,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人员组合,不得擅自改变对讲机频率,不得擅自指挥。5、加强指挥管理。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应先呼叫被指挥塔机编号,待塔机操作人员应答后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同时,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及吊物,塔机运行过程中指挥人员应环顾相近塔机及其他设施,及时指令;安全指令应明确、简短、完整、清晰。塔机长时间暂停时,吊钩应起升到最高和最近位置,起重臂按顺风位置停置。四、多塔塔臂防碰撞措施1、作业前检查和作业时的检查重点:①、机械结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②、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③、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④、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卡具紧固和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⑤、供电电缆应无破损。起动机穿身不允许当做工作零线。2、检查电源电压是否符合电压,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后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照明与起重机主断路器应分接,当主断路器切断电源时,照明不应断电。3、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4、提升重物平稳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米以上。起重吊装司机在吊装中应执行“十不吊”。

4.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4.2斜拉斜挂不准吊。

4.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4散物捆扎不牢固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4.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4.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4.7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

4.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4.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4.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5、下机时将每个控制开关拔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6、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和修理时,必须佩带安全带。7、塔吊的位置及安装时必须按下列规定布置及安装①塔与塔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吊臂架端部与两侧塔身之间至少有两米的距离;处于高位置塔吊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塔吊处于高位置部件的垂直距离不得少于一个标准节。②塔吊司机在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交底,填写交底记录。③塔吊司机在作业时,发现紧急情况要立即停止施工。雨季作业时,要认真做好防触电、防雷、防坍塌和防大风工作,风力超过六级以上高空作业要停止施工。④塔吊司机在停止作业前,必须将塔臂锁定在季节性顺风方向状态,防止塔臂与塔臂之间由于自然风力作用相互碰撞。

第9篇 塔吊防碰撞安全措施交底

单位:中水八局长重项目部

工种塔吊班组
地 点项目部会议室
交底人(签字)交底日期:
1、工地现场安全员必须加强对塔机操作手和指挥人员的安全教育,监督操作手和指挥员的作业过程,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发现有违反塔机安全操作规程及本交底内容时,应及时进行处罚或教育。

2、各塔机指挥人员在发出指挥信号前必须密切注意可能和本机发生碰撞的其它塔机的动态,发现相邻塔机起重臂转向本机起重臂时,及时提醒操作手,并发出正确的避让指令。

3、操作手将本机向作业区域内其它正在作业的塔机靠近时,应密切注意其作业动向,防止钢丝绳及吊钩、吊物、起重臂、拉杆、平衡臂之间的互碰撞。

4、所有塔机指挥和操作手在作业时必须配备性能可靠的对讲机,任何一台塔机如有操作手或指挥未用对讲机联络,不得作业。每一台塔机所使用的对讲机必须加密,严禁窜台(每一部对讲机只能呼叫相对应的塔吊操作手和指挥员)。

5、现场所有指挥人员必须相互协作,在塔机重复作业区指挥交替起吊,如有一台塔机在重复作业区内起吊重物,其他塔机指挥应密切注意本机作业的动态,防止本机平衡臂碰撞其它塔机的钢丝绳或吊钩、吊物。

6、为提高工作效率,各塔机操作手应尽量从远离相邻作业塔机的方向进行旋转,在相邻塔机均处于作业状态时,应尽量向离本机较远的塔机方向旋转。

7、各塔机操作手和指挥员在作业过程中应相互谦让,原则上空车应让起吊重物的塔机先行旋转。

8、在作业间歇时,各塔机操作手必须将本机转至远离其它塔机作业的方向,将小车收回至起重臂根部,吊钩升起至起重臂下弦杆1-2m左右,不得将本机停在其它塔机作业区域内。

9、当塔机在复杂作业区内因故停机时,应尽量将吊臂回转至远离其它塔机作业的方向后,取下吊钩钢丝绳,收起吊钩,小车收至起重臂根部,停机待修,不能回转的应提醒相邻塔机。

10、各塔机操作手下班时,塔机起重臂必须一致朝向顺风方向,呈平行布置,并将小车收回起重臂根部,吊钩升至最高。

11、塔机操作手严格执行“十不吊”,在未接到指挥人员的正确、清楚的指令下,严禁起钩、回转、变幅,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己承担。

12、配置合格的指挥人员,且责任心强,能做到在地面时吊钩到哪人到哪,在外架或卸料平台上吊重物时有指挥人员在现场,确保指挥发出的指令正确。在屋面起吊物体时也应有指挥人员在现场。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专业的司索工和指挥工。

13、塔机操作手应经常检查回转刹车的制动性能,若制动力不够或制动失效,应及时通知租赁分公司有关主管人员,及时排除隐患,严禁塔机带病运行。

14、塔机操作手应熟悉塔机性能,并自觉学习相关起重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操作素质,增强安全意识,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证他人不被伤害),及时排除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增强责任心,要有好的职业道德操守。确保人、机安全。

15、严禁疲劳、酒后、带病操作。

16、在塔机使用前,由项目经理组织技术、安全、塔机作业等有关人员,召开防止塔机碰撞安全专题会议,向塔机的指挥、丝索工、司机进行防碰撞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责任,办理安全交底手续,做好防碰撞的相关预防工作。

17、明确各塔机的防碰撞安全工作幅度,一旦超出安全工作幅度进行起重作业时,各塔机的指挥、司机,必须格外小心谨慎作业,防止碰撞。

接受交底人:(签字)

第10篇 塔吊突然断电防碰撞 安全措施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三门峡药监局建设项目,地面以上有1座18层住宅楼。该项目位于五原路上官路路口,住宅总面积约5.77万平方米。

二、碰撞措施

在本工程中,我司施工的住宅楼(18层高度约58米)塔吊由于施工的需要,塔吊中心位置距北面药监局办公楼40米,见下图:

由于6#塔机的目前高度为28米,臂长为48米,而建筑物高度约32米,超过了塔机的目前高度4米,因此本台塔机不能360度旋转达不到正常安全使用标准。

根据上述的不利条件,针对本塔机另制定了如下安全防碰撞措施:(1)根据北京永茂塔吊的性能得知,在使用过程中,塔吊突然断电,回转不能刹车,由于惯性作用,就有可能撞击办公楼。根据大汉塔吊的电路图得知,回转制动线圈工作参数为24v、2a,因此在塔机的控制电箱中安装二个12v蓄电池组(24v、36a),塔机每隔10天对蓄电池组充满电,满足回转制动线圈工作参数24v、2a要求。为了防止蓄电池组的突然失效,塔机司机每天上班时对蓄电池组检查是否有电(把回转制动开关开到蓄电池组上,如果回转制动不吸合,证明蓄电池组没电)如没电,塔机司机要立即对蓄电池组充满电后塔机方能正常运转。其作用是在塔吊使用中突然断电时能够及时向回转电机供电,从而控制塔机回转时能够及时刹车防止碰撞10#楼。二个12v蓄电池组的安装,见下图:

(2)在工作完成或下班时,由于有风的缘故,塔机的大臂也有可能随风摆动,碰击建筑物,因此在塔机的覆盖范围内,在北侧离臂端42米左右处,浇注一个1000×1000×1000mm砼墩内预埋一根φ22mm的钢筋拉钩,司机下班时必须放下大钩,用钢丝绳的卡环卡住钢筋拉钩,使大钩钢丝绳轻微受力,防止大臂随风旋转撞击建筑物。见下图:

(3)在回转限位线路中安装预警装置(预警电铃),塔吊吊臂在距10#楼20米处就开始预警,从而使塔机司机提前做好停臂的准备,避免吊臂碰撞10#楼。线路图如下:

其他安全措施

1 、 塔吊司机,指挥司索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塔机的保养、使用及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无证操作。同时要遵守建筑工地的安全、文明事故的规章制度。

2、 塔吊必须有良好的电气接地措施,雷电时严禁在底架处附近走动。

3、 塔机的工作温度为-20—+40℃。塔机工作时,风力不得大于6级,整机拆除时风力不得大于4级。如遇到雷电、大暴雨和浓雾天气,塔机应停止作业。整机高度超过50米时必须安装风速仪。

4、 塔机停止工作后,保证起重臂随风自由转动。塔机出现临时故障需要检修时,必须切断地面的总电源,不允许带电作业。

5、 每次顶升加节完成后,保证各连接螺栓按规定紧固好。

6、 塔吊司机在得到地面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响铃,操作时要集中精力,随时观察吊钩的进行情况和位置。

7、 应当经常对塔机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转劫部分应有足够的润滑,对各连接螺栓,尤其对有震动的零部件要经常检查是否发生松动,应每十五天对塔机进行一次检查。

8、 钢结构件如果在屈服性变形和锈蚀严重时及时修复或更换后方可使用。

9、 经常检查结构件的连接螺栓、焊缝、销轴以及结构件是否完好,发现不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不允许拖延勉强使用。

10、 夜间工作时,必须具备良好的照明条件。

11、 塔吊司机要做好保养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三门峡朝阳建筑公司药监局项目部

第11篇 塔吊防碰撞 安全措施方案

本工程为香榭里中心花园工程,位于乳山市世纪大道东、胜利街北侧。1#、5#主体高度为49.3米,2#、3#、4#、6#、7#主体高度为80.85米米,8#主体高度为73.2米,9#主体高度为15.8米,10#、11#楼主体高度为8.6米,12#主体高度为19.2米,地下室为12.6米建筑总建筑面积169103.56㎡。

本次安装塔机的最大起重幅度为3-11.63米,工作幅度3-48m,最大幅度起重量0.7t,最小幅度最大起重量为4t。

依据《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规范要求及本工程塔吊安装方案,本工程安装六台塔式起重机;为防止在施工中多塔塔臂相互碰撞,在设置塔吊位置和安装及使用过程中必须遵照下列措施执行。以保证塔吊作业安全。从本工程施工现场实际出发,利用塔吊的自由安装高度就可以进行工作,在塔吊工作过程中,塔吊采取高低差的方法就可以做到防止碰撞,在安装(拆卸)和使用过程中,必须按如下的操作程序实施;一、现场塔机安装相关数据

序号

塔吊编号

(楼号)

纵向轴位

(m)

横向轴位

(m)

塔臂最大回转半径(m)

1

5#楼塔吊

5-c轴前3.45m

5-14轴右4.20m

48

2

1#楼塔吊

1-g轴前6.25m

1-30轴左20.5m

48

3

2#楼塔吊

2-b轴后2.95m

2-21轴左9.60m

55

4

7#楼塔吊

7-m轴前4.85m

7-15轴左3.20m

50

5

8#楼塔吊

8-a轴后4.1m

8-轴右12.60m

55

6

4#楼塔吊

4-h轴前5.15m

4-20轴左10.725m

55

2、各塔吊间的水平距离分别为:1号塔吊:1#-2#楼为87.5米;2号塔吊:2#-3#楼高度97.4米;3号塔吊:3#-4#楼之间高度53.2米;4号塔吊:5#-9#楼之间高度97.4米;5号塔吊:6#-7#楼之间高度102.10米;6号塔吊:8#楼的外侧高度89.30米(见附后塔吊平面布置图)二、多塔塔臂防碰撞措施塔吊的位置及安装时必须按下列规定布置及安装:1、塔与塔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吊臂架端部与两侧塔身之间至少有两米的距离,处于高位塔吊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塔吊中处于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少于一个标准节(一个标准为2.2m)。2、3号塔吊安装高度为11个标准节,2号塔吊安装高度为12个标准节,1号塔吊安装高度为13个标准节,塔与塔之间高差为一个标准节(每个标准节为2.20m),从而保证塔吊塔臂不在同一工作面上。防止了三台塔吊之间在同一作业面上互相碰撞。二、安全使用及管理方案为保证塔吊的安全运行,保障工程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方案。群塔作业由于距离较大,施工中既满足生产要求,又要减少相互干扰,因此合理布置非常重要。安装前制定平面布置和立体协调方案。1、平面布置时应尽可能覆盖整个施工面,不产生或少产生盲点;相邻塔吊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塔机回转时覆盖面尽可能少重叠或不重叠。2、塔机垂直运输时应能穿越现场施工构件,确保不同几何尺寸的物件有足够的间隙距离提升到需要的作业平台。3、塔机应有足够的高度,在考虑到吊钩高度、吊索高度和吊物高度以及安全限位高度后,应有足够的垂直距离保证各种不同几何尺寸物件进行水平运输。4、塔机相互间的距离应错开,确保吊钩在最大高度回转时不相互碰撞。5、避开施工范围内的所有设施,在危险距离内应进行隔离防护。6、坚持中间高、四周低的原则,由于中心位置塔机受周围塔吊的影响和制约较多,因此居中塔机应尽可能保持在高位,并保证其技术性能最好。7、确保塔机回转时与相邻建筑物、构造物及其他设施间的水平和垂直安全距离大于2m,工作中吊物的水平和垂直安全间隙也必须大于2m。8、同步升高和下降,确保群塔相互间的垂直距离符合立体协调方案要求。9、坚持群塔作业运行原则①低塔让高塔原则:低塔在运转时,应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后再运行。②后塔让先塔原则:塔机在重叠覆盖区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③动塔让静塔原则:塔机在进入重叠覆盖区运行时,运行塔机应避让该区停止塔机。④轻车让重车原则:在两塔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避让有载荷的塔机。⑤客塔让主塔原则:另一区域塔机在进入他人塔机区域时应主动避让主方塔机。⑥同步升降原则:所有塔机应根据具体施工情况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升降,以满足群塔立体施工协调方案的要求。三、 要求现场要加强管理,严格控制。1、建立统一协调机制。建立群塔作业统一管理组织和管理网络,配备足够的人员,明确领导、施工组织及驾驶、指挥和维修保养人员的职责,对现场使用和管理进行统一安排、使用和指挥,并完善群塔作业操作规程,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所有人员按程序进行操作指挥。2、合理进行施工组织。根据现场生产需求和风向气候情况以及每台塔机的维修保养情况,合理安排塔机的使用,尽可能减少同步作业,并及时向操作和指挥人员下达协调作业通知。3、健全报告检查制度。对施工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检查,及时通报,并合理安排维修保养,确保所有塔机经常性处于完好状态。4、加强联络、通讯管理。群塔作业应对每台单机进行统一编号,确定每台单机操作及信号指挥人员,并保持固定。现场应为塔机组操作及相关人员配备对讲设备,每台机组对讲频率必须单独锁定,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人员组合,不得擅自改变对讲机频率,不得擅自指挥。5、加强指挥管理。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应先呼叫被指挥塔机编号,待塔机操作人员应答后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同时,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及吊物,塔机运行过程中指挥人员应环顾相近塔机及其他设施,及时指令;安全指令应明确、简短、完整、清晰。塔机长时间暂停时,吊钩应起升到最高和最近位置,起重臂按顺风位置停置。四、多塔塔臂防碰撞措施1、作业前检查和作业时的检查重点:①、机械结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②、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③、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④、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卡具紧固和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⑤、供电电缆应无破损。起动机穿身不允许当做工作零线。2、检查电源电压是否符合电压,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后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照明与起重机主断路器应分接,当主断路器切断电源时,照明不应断电。3、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4、提升重物平稳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米以上。起重吊装司机在吊装中应执行“十不吊”。

4.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4.2斜拉斜挂不准吊。

4.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4散物捆扎不牢固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4.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4.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4.7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

4.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4.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4.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5、下机时将每个控制开关拔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6、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和修理时,必须佩带安全带。7、塔吊的位置及安装时必须按下列规定布置及安装①塔与塔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吊臂架端部与两侧塔身之间至少有两米的距离;处于高位置塔吊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塔吊处于高位置部件的垂直距离不得少于一个标准节。②塔吊司机在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交底,填写交底记录。③塔吊司机在作业时,发现紧急情况要立即停止施工。雨季作业时,要认真做好防触电、防雷、防坍塌和防大风工作,风力超过六级以上高空作业要停止施工。④塔吊司机在停止作业前,必须将塔臂锁定在季节性顺风方向状态,防止塔臂与塔臂之间由于自然风力作用相互碰撞。

第12篇 多塔施工防碰撞安全措施

一、编制依据:

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塔吊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gb5144-94;

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jgj59-99;

6、塔吊起重机公司提供的塔式起重机有关资料;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温州市鹿城区西向排洪鞋都二期东侧58号地块

建设单位:温州市西向排洪工程鹿城段建设指挥部

设计单位:浙江绿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大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万洋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双屿镇稽师村鞋都二期东侧58号地块

建筑规模:6栋住宅楼21~ 23层、1栋综合办公楼5层.

建筑面积:78520.9㎡地下室:14890㎡架空层:992㎡

结构形式:框架、剪力墙结构

建筑高度:67.35~73.25m

根据工程实际施工所需情况及塔吊的回转半径,塔吊位置放置确定设置qtz80(zj5910)型三台,1号塔吊位于6号楼,臂长59米;2号塔吊位于4号楼,臂长59米;3号塔吊位于2号楼,按原设计安排在2a轴d2-f至d2-l轴段,臂长59米,与1#楼共用此塔吊,但次处上方有高压线通过,,并在2号楼以东的绿化带上有一输电线路铁塔,高30米左右。为确保安全,该塔吊安排在2号楼j轴以北,臂长36米,并留有垂直安全距离,1号楼垂直运输另行安排。具体位置见平面布置图) 。

为了防止塔吊发生碰撞,1#塔吊安装高度为35m,2#塔吊安装高度为25m,臂长均为59米,3#塔吊安装高度为35m,臂长36m。1#~2#塔吊起升高度错开,避免大臂碰撞。同时2#~3#塔吊起升高度也错开,避免大臂碰撞。

三、施工部署:

(一)技术准备

塔吊安装使用前,收集相关的塔吊资料和现场数据,根据施工平面图布置塔吊的平面位置,编制出塔吊施工方案,方案中应充分考虑建筑周围的障碍物,以及各相邻塔吊之间互相错开,尽量保证塔吊起重臂与平衡臂间相互错开。

(二)塔吊平面布置

1、避开高压输电线路。

2、塔吊施工必须消灭吊运死角。

3、塔吊相互之间满足安全距离,在平面位置不能错开时,必须保证垂直位置错开一个安全距离。

4、因布置三台塔吊,布置时要利用施工进度之间的时间差控制塔吊的顶升高度,来保证满足安全距离要求。

5、便于安装和拆除。

(三)组织及管理

本工程相邻区域有塔吊同时施工,属于多塔施工,为保证塔式起重机运行过程中的安全,充分发挥塔机性能,优质高效的为工程服务,组织并成立一个对塔吊专门的管理机构。

组织机构体系塔吊指挥小组:

组长:(安全科长)

副组长:(安全员)

组员:(1#塔吊驾驶员)、(2#塔吊驾驶员)、

(3#塔吊驾驶员)、(塔吊信号指挥员).

四、塔吊附着及顶升程序

(一)安全距离的确定

多塔机同时作业,既要使塔基发挥应有的工作效率,又要保证施工安全,进行垂直运输施工方案设计时,必须特别注意塔机安全高差的控制。根据施工进度要求确定塔吊的先升和后升。

安全高差的控制在于保证多塔的安全;高差太小,有可能造成高位塔吊吊钩与低位塔吊起重臂碰撞;高差过大,有可能造成高位塔吊钩与低位塔吊起重臂碰撞;高差过大,由于多塔的连续排序,造成连锁反应,结果是:①要求顶升最高的塔机进行附着;②建筑物结构施工达到的高度太低,不满足塔机锚固高度要求。因此,塔机的高差须进行合理的计算。

在现行规程中,许多规程对塔机的高差进行了规定,但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中第10.5条规定:'处于高位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位(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位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这是最低的高差要求。新颁布的《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第4.4.25条规定'当同一施工地点有两台以上塔机时,应保持两塔机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重物)距离不得小于2m。

(二)塔吊顶升程序

1、塔吊顶升工作由塔吊安装公司负责

2、塔吊附墙部位,应对墙体或顶板结构进行验算,不满足强度要求时作加强处理。

3、塔吊附着完毕后的标准节顶升,必须根据当时其他施工段塔吊的状况进行合理安排,若与其他施工段塔吊大臂干涉,可将塔吊的标准节顶升分2次进行,先顶升本道工序的一部分标准节后,等所干涉的其他施工段塔吊下次附着顶升后,再顶升本塔本道工序所剩余的标准节,以便错开大臂节的干涉,因此产生'一次附着,两次顶升'现象。塔吊顶升前应向项目部提出申请,报监理协调,经项目部同意后方可顶升。

五、技术质量要求:

从塔吊安装完成时开始,严密监测塔基底座的沉降和塔身的垂直度,塔吊基础沉降观测半月一次。垂直度在塔吊自由高度时半月一次测定。在塔机出现沉降,垂直度偏差超过规定范围时,必须进行偏差校正。最低节与塔吊基脚螺栓加垫钢片校正。校正过程中用高吨位千斤顶顶起塔身,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才能起顶塔身。塔基底座的沉降和塔身的垂直度观测持续至塔吊拆除为止。

六、安全施工措施

(一)塔吊防碰撞措施

因本工程现场装有三台相邻塔吊,在施工时2号楼塔吊与4号楼塔吊,4号楼塔吊与6号楼塔吊,塔吊与塔吊之间起重臂有可碰撞可能,为防止此类事故发生,制定以下防碰撞措施:

1、两台塔机安装高度应保持一定的高差,处于高位的塔机(吊钩升至最高点)与低位的塔机之间,在任何情况下,其垂直方向的间隙不得小于2米。

2、司机每班工作前须先检查、调试制动系统。

3、应尽量避免各起重机在回转半径内重作业。

4、塔机不作业时,吊钩起升到最高位置,小车驶至靠驾驶室位置,起重臂尽量按顺风向停置。塔吊突然断电后应及时卸除吊物,将吊钩临时固定,防止起重臂转动,造成相连塔吊吊起重臂与钢丝绳碰撞;

a) 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有正式的操作合格证和上岗证,并且应与塔机组织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指挥人员。

b) 塔机与信号指挥人员必须配备对讲机,对讲机经统一确定频率后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改频率,要专机专用,不得转借。

c) 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司机的应答制度,即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塔机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d) 指挥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与转臂过程,同时还须环顾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提示语言。安全提示语言必须明确、简短、完整、清晰。同时在各个塔机之上安装警铃,塔吊司机之间如发现有碰撞可能性时,提前按警铃警示。

e) 将塔吊相交的区域设为吊装警戒区,并设立明显标志。

f) 两台塔吊在相交区域进行有计划的批量工作时,要事先安排好塔吊进入该区域的先后顺序

g) 在吊装警戒区,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a、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前应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

b、后塔让先塔:在两塔机塔臂作业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c、动塔让静塔: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作业时,进行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d、轻车让重车:两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主动避让有荷载塔机

四、其他安全技术措施

1. 所有操作人员都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2. 塔吊拆装作业,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及工法进行,必须由持有操作证的起重人员完成,严禁无证操作。

3.顶升作业必须在专人指挥下操作,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4.项目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塔吊附着点的施工必须尽可能地提前进行

5. 作业现场的正下方必须设置不小于20米×20米的安全作业区,并做明显标志以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

6.4级风以上严禁顶升作业,5级风以上严禁塔吊附着安装

7、塔吊附着以下塔身垂直度必须控制在2%,塔吊附着以上塔身垂直度必须控制在4%。

8. 在塔吊顶升或降塔过程中,严禁回转,起升作业

9. 塔吊司机在运行过程中,严格遵守'十不吊',保证安全运行

10.塔吊司机在作业前和作业后,应对塔吊进行检查和保养,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塔吊的各项安全限位必须齐全可靠。塔身标准节之间的链接销及其他任何部件之间的联接销都必须穿开口销

12.在夜间工作时,除塔机本身备有照明外,施工现场必须备有充分的照明设备。他塔尖及起重臂端部设置安全警示灯,当光线不足时应打开安全警示灯

13.塔机必须有良好的电气接地措施,防止雷击,遇有雷雨严禁在底架附近活动(接地电阻不大于4ω,用∠50×50×5角钢预埋在地下并与塔身进行有效连接)。塔机应定机定人,实行专人专机负责制非机组人员 ,不得进入司机室和擅自操作,要处理电气事故时,必须有专职维修人员二人以上。

七、相邻两塔吊防大臂与钢丝绳碰撞措施

为满足施工要求,本工程设置了3台塔吊,塔吊之间交叉作业,属多塔施工, 为保证施工安全,制定如下措施:

1、塔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且经过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安全科安全交底到位。

2、塔机指挥必须固定人员,一对一指挥,熟悉多塔作业要求,发布指令要求简洁明了、肯定,塔机指挥员要眼看四方,时刻注意塔机的运转,尤其相邻两塔吊交叉区域要避开,防止大臂与钢丝绳碰撞。

3、塔机安装后,在水平面相互交叉作业,为防止塔吊大臂与钢丝绳发生碰撞事故,塔吊的安装高度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规定互相错开,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多台塔吊作业中固定式塔吊,低位塔臂端部与高位塔身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m, 高位塔钩与低位塔臂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而本工程相邻塔吊之间相互错开距离为6m,满足标准要求。

4、高位塔吊大臂上设置行走限位装置,防止钢丝绳及塔钩进入低位塔吊塔臂端部,以免发生碰撞。

5、塔吊司机与塔机指挥人员应密切配合,注意力高度集中,塔机指挥人员时刻注意和掌握周边施工情况,合理指挥塔机操作,塔机操作人员在操作时注意邻近塔机的运转情况,相互礼让,避免大臂与钢丝绳碰撞。

6、起重臂、平衡臂、塔尖安装警示灯和电铃,在晚间操作时把警示灯打开,摆臂时按响电铃。

7、安装回转限位,使塔机在安全区域内运行。

第13篇 塔吊防碰撞:安全措施交底

单位:中水八局长重项目部

工种

塔吊班组

地 点

项目部会议室

交底人(签字)

交底日期:

1、工地现场安全员必须加强对塔机操作手和指挥人员的安全教育,监督操作手和指挥员的作业过程,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发现有违反塔机安全操作规程及本交底内容时,应及时进行处罚或教育。

2、各塔机指挥人员在发出指挥信号前必须密切注意可能和本机发生碰撞的其它塔机的动态,发现相邻塔机起重臂转向本机起重臂时,及时提醒操作手,并发出正确的避让指令。

3、操作手将本机向作业区域内其它正在作业的塔机靠近时,应密切注意其作业动向,防止钢丝绳及吊钩、吊物、起重臂、拉杆、平衡臂之间的互碰撞。

4、所有塔机指挥和操作手在作业时必须配备性能可靠的对讲机,任何一台塔机如有操作手或指挥未用对讲机联络,不得作业。每一台塔机所使用的对讲机必须加密,严禁窜台(每一部对讲机只能呼叫相对应的塔吊操作手和指挥员)。

5、现场所有指挥人员必须相互协作,在塔机重复作业区指挥交替起吊,如有一台塔机在重复作业区内起吊重物,其他塔机指挥应密切注意本机作业的动态,防止本机平衡臂碰撞其它塔机的钢丝绳或吊钩、吊物。

6、为提高工作效率,各塔机操作手应尽量从远离相邻作业塔机的方向进行旋转,在相邻塔机均处于作业状态时,应尽量向离本机较远的塔机方向旋转。

7、各塔机操作手和指挥员在作业过程中应相互谦让,原则上空车应让起吊重物的塔机先行旋转。

8、在作业间歇时,各塔机操作手必须将本机转至远离其它塔机作业的方向,将小车收回至起重臂根部,吊钩升起至起重臂下弦杆1-2m左右,不得将本机停在其它塔机作业区域内。

9、当塔机在复杂作业区内因故停机时,应尽量将吊臂回转至远离其它塔机作业的方向后,取下吊钩钢丝绳,收起吊钩,小车收至起重臂根部,停机待修,不能回转的应提醒相邻塔机。

10、各塔机操作手下班时,塔机起重臂必须一致朝向顺风方向,呈平行布置,并将小车收回起重臂根部,吊钩升至最高。

11、塔机操作手严格执行“十不吊”,在未接到指挥人员的正确、清楚的指令下,严禁起钩、回转、变幅,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己承担。

12、配置合格的指挥人员,且责任心强,能做到在地面时吊钩到哪人到哪,在外架或卸料平台上吊重物时有指挥人员在现场,确保指挥发出的指令正确。在屋面起吊物体时也应有指挥人员在现场。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专业的司索工和指挥工。

13、塔机操作手应经常检查回转刹车的制动性能,若制动力不够或制动失效,应及时通知租赁分公司有关主管人员,及时排除隐患,严禁塔机带病运行。

14、塔机操作手应熟悉塔机性能,并自觉学习相关起重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操作素质,增强安全意识,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证他人不被伤害),及时排除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增强责任心,要有好的职业道德操守。确保人、机安全。

15、严禁疲劳、酒后、带病操作。

16、在塔机使用前,由项目经理组织技术、安全、塔机作业等有关人员,召开防止塔机碰撞安全专题会议,向塔机的指挥、丝索工、司机进行防碰撞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责任,办理安全交底手续,做好防碰撞的相关预防工作。

17、明确各塔机的防碰撞安全工作幅度,一旦超出安全工作幅度进行起重作业时,各塔机的指挥、司机,必须格外小心谨慎作业,防止碰撞。

接受交底人:(签字)

第14篇 塔吊防碰撞安全措施

一、工程概况

博源科技广场二标段工程,位于西安市雁翔路99号,业主为西安交通大学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由上海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陕西建科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西安裕华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施工。

c区博源国际交流中心总建筑面积49927 m2(地上44343 m2,地下5584 m2),地下室埋置深度为10.200m,建筑总高度为95.700m,系框架剪力墙结构。

二、安全措施

相邻工地塔吊安装好后,我项目部发现其中有1台塔吊离我工地塔吊位置比较近(见附图),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塔吊防碰撞措施如下:

1、两塔吊均安装mt-101防碰撞系统。

2、塔与塔之间处于高位塔吊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塔吊中处于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少于一个标准节(一个标准为2.5m),即我项目部塔吊安装好后低于相邻工地塔吊5m以上。由于我项目部只施工地下二层,塔吊不再升高。

3、塔吊在顶升过程中严禁回转起重臂,并在使用过程中严禁塔吊间及塔吊与建筑物之间发生碰撞。

4、 塔吊应由专职人员操作和管理,严禁违章作业和超载使用,机械出现故障或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予以解决。

5、 塔臂前端设置明显标志,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塔与塔之间回转方向必须错开,严格控制楼和楼之间的操作高度和作业时间。

6、 从施工流水段上考虑两塔作业时间尽量错开,避免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两塔同时使用时发生意外碰撞。

7、 塔吊同时作业必须照顾相邻塔吊作业情况,其吊运方向、塔臂转动位置、起吊高度、塔臂作业半径内的交叉作业,并由专业信号工设立限位哨,以控制塔臂的转动位置及角度,同时控制器具的水平吊运。

8、 禁止相邻塔吊同时向同一方向吊运作业,严防吊运物体及吊绳相碰,确保交叉作业安全。

9、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10、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11、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成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2、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停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13、指挥、司机必须执行防碰撞的要求。

14、注意收听天气预报,有特殊天气情况安排专人值班。

15、夜晚使用塔吊必须有足够的施工照明。

16、由两施工单位安全员组织定期召开协调会。

为了安全、正常地施工作业,对本工程的2台塔机的使用与操作制定了如下安全管理措施,各相关人员必须认真落实和执行。

三、防台风措施

① 、凡塔身设有标牌、横幅等悬挂物的应立即清除;塔身上存有易坠物的必须立即清除。

② 、塔身螺栓进行全部紧固,塔身附着装置全面检查,确保无松动、无开焊、无变形。

③ 、检查塔机的避雷设施确保完好有效,切断塔吊电源线路。

④ 、收听、视台风的信息作好防台风的准备工作。

四、其它安全措施

1 、 塔吊司机,指挥司索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塔机的保养、使用及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无证操作。同时要遵守建筑工地的安全、文明事故的规章制度。

2、 塔吊必须有良好的电气接地措施,雷电时严禁在底架处附近走动。

3、 塔机的工作温度为-20—+40℃。塔机工作时,风力不得大于6级,整机拆除时风力不得大于4级。如遇到雷电、大暴雨和浓雾天气,塔机应停止作业。整机高度超过50米时必须安装风速仪。

4、 塔机停止工作后,保证起重臂不随风自由转动。塔机出现临时故障需要检修时,必须切断地面的总电源,不允许带电作业。

5、 每次顶升加节完成后,保证各连接螺栓按规定紧固好。

6、 塔吊司机在得到地面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响铃,操作时要集中精力,随时观察吊钩的进行情况和位置。

7、 应当经常对塔机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转动部分应有足够的润滑,对各连接螺栓,尤其对有震动的零部件要经常检查是否发生松动,应每十五天对塔机进行一次检查。

8、 钢结构件如果在屈服性变形和锈蚀严重时及时修复或更换后方可使用。

9、 经常检查结构件的连接螺栓、焊缝、销轴以及结构件是否完好,发现不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不允许拖延勉强使用。

10、 夜间工作时,必须具备良好的照明条件。

11、 塔吊司机要做好保养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五、塔吊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1、塔吊司机,指挥(信号工)作业人员

必须经过省、市劳动部门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

2、作业前司机应做的一些常规检查:

⑴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异响,各机械的制动器及防护装置是否有效,应确认。

⑵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⑶各齿轮箱、液压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⑷主要部位与连结螺栓应无松动。

⑸钢丝绳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⑹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3、作业中应遵守的规定:

⑴司机、指挥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

⑵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⑶司机、指挥严禁酒后作业。

⑷如遇六级以上大风应立即停止作业。

⑸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⑹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起重机的安装、提升、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执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伍与队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由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5、作业完毕应遵守的规定:

⑴应将每个控制器拔回零位。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打开高空指示灯。

⑵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部位检查修理时必须戴好安全带。

⑶做好交班、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交班、接班记录,当发现或怀疑起重机有异常时,交班司机和接班司机应当面交接。

6、例行检查

⑴项目部必须指定专人对起重机的附着框架、吊钩、滑轮、钢丝绳进行定期检查。每星期不少于一次并应有记录。

⑵检查内容:①附着框架在塔身节上的安装是否安全可靠,并应符合说明书中的规定.②附着框架与塔身节的固定是否牢固.③各联接件有否缺少或松动.④附着杆与附着框架的联接必须可靠.⑤附着杆本身的连接不得松动.⑥附着杆有调整装置的应按调整后锁紧.⑦与附着杆相连接的建筑物不应有裂纹或损坏.⑧吊钩:有否变形、磨损、补焊。⑨滑轮:裂纹、不均匀磨损达3mm,钢丝绳直径的50%。⑩钢丝绳:腐蚀、变形、压扁、绳芯脱出、电弧等高温损伤、局部变大、变小、断股。

7、维修与保养

⑴ 司机对临时故障进行排除和修理外,每天必须对机械认真的做一次保养,并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部位、周期用润滑剂做好各部位润滑。

⑵ 对于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起重机在启用时,必须做好各部位润滑、调整和保养检查。

⑶ 修理必须有专业人员进行。严禁修理单位自行改装。

六、塔机在运行过程中危险源的控制

塔机出现的事故大多出现在运行过程中,如违规操作,设备带病运行等等,危险因素随机性较大,比较难控制。

1.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等质量方面的控制。

塔机司机、维修电工和机械维修工要在运行前、运行中经常性地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钢丝绳、吊钩、各传动件、制动系统、安全保护装置、螺栓连接、吊具索具等重点部位。按强制性要求,塔机必须具备规定的安全装置: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高度限位装置、行程限位器、回转限位器、吊钩保险装置、钢丝绳脱槽保险、小车防断绳装置等。这些安全装置必须确保它的完好与灵敏可靠。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不能私自解除或任意调节。如今大部分建筑市场的塔机都没有设集电器,而改用回转限制器。部分塔机的回转限制器虽然有,但没有接线,塔机司机凭着自己的经验,靠回转几圈来估计,很容易造成事故。同样,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也有这样的情况。所以说加强对塔机的日常检查非常重要,及时发现故障,可及时处理故障,杜绝很多事故的发生。使用中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维护保养,做好起重机定期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等保养工作。

2.运行过程的控制塔机的使用管理主要是人的因素,要求操作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了解机械构造和工作原理,熟悉机械原理、保养规则,熟悉掌握塔吊技术性能;管理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塔机操作人员、司索人员、指挥人员等相关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着塔机是否能安全使用,要经常性地加强技术培训。

3.管理制度方面的控制建立健全塔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塔机安全操作规程,司机、司索人员、指挥等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塔机维护保养制度,交接班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等。要做到塔机管理制度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进一步加强安全责任制,使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在实处。如使用中严格按照塔吊机械操作规程和塔吊“十不准、十不吊”进行操作,不得违章作业、野蛮操作,杜绝违章指挥。吊装前必须对每一件吊物进行重量估计,严禁盲目起吊,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等.

七、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公司、项目、班组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现场检查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项目负责人、工长(施工员)、班组长等生产指挥系统及生产、技术、机械、器材、后勤等有关部门,是否都按其职责分工,确定了安全责任,并有文字说明。

2、项目部内各级、各部门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规定检查和考核办法,并按规定期限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及说明情况应有记录。

3、项目独立承包的工程在签订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指标和要求。工地由多个单位施工时,总分包单位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要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协议),签订合同前要检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资格证等,分包队伍的资质应与工程要求相符,在安全合同中应明确总分包单位各自的安全职责,原则上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负责,服从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分包单位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项目的主要工作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电工、焊工、起重工、登高架设、机动车辆、起重司索、信号指挥等作为特种作业应有相应的操作规程,应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应悬挂在操作岗位前。

5、施工现场应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

6、对工地管理人员的责任制考核工作,可以进行口试或简单笔试。

(二)目标管理

1、施工现场对安全工作应制定工作目标。安全管理目标主要包括:

①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杜绝死亡、避免重伤,一般事故应有控制指标。

②安全达标目标:根据工程特点,按部位制定安全达标的具体目标。

③文明施工实现目标:根据作业条件的要求,制定文明施工的具体方案和实现文明工地的目标。

2、对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根据安全责任目标的要求,按专业管理将点目标分解到人。

3、对分解的责任目标及责任人的执法情况与经济挂勾,每月有考核结果并记录。

(三)施工方案

1、在编制施工方案时,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以及队伍素质等,按施工部位列出施工的危险点,对照各危险点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作业注意事项,并对各种防护设施的用料计划一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上级主管领导审批,并经专业部门会签。

2、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工程项目,施工用电,起重吊装作业、塔吊、及其他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与拆除及基础和附着的设计,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必须结合工程特点和现场实际。

(四)安全技术交底

1、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在正式作业前进行,不但口头讲解,同时应有书面文字材料,并履行签字手续,施工负责人、生产班组、现场安全员三方各留一份。

2、安全技术交底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在施工方案的基础上进行的,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和补充;二是要将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项讲明,保证操作者的人身安全。

3、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是施工负责人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职责落实的法律要求,要严肃认真的进行,不能流于形式。

(五)安全检查

1、施工现场应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并有文字材料具体规定。

2、安全检查时,应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和部门负责人共同进行。施工生产指挥人员每天在工地指挥生产的同时,检查和解决的安全问题,不能替代正式的安全检查工作。

3、安全检查应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进行,并对照安全技术措施提出的具体要求检查。凡不符合规定的和存在隐患的问题,均应进行登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解决,并对实际整改情况进行登记。

4、对有关上级来工地检查中下达的隐患整改指令书所列项目,是否如期整改和整改情况应一并进行登记。

(六)安全教育

1、对安全教育工作应建立定期的安全教育制度并认真执行,有专人负责监督。

2、新入厂工人必须经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的内容、时间及考核结果要有记录。

公司教育内容: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项目部教育内容,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班组教育内容,本工程的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

3、工人变换工种,应先进行操作技能及安全操作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进行教育和考核应有记录资料。

4、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专、兼职)进行抽查了解具体管理情况,并抽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

(七)班前安全活动

1、班前安全活动是行之有效的措施应形成制度。按照规定坚持执行。

2、班前安全活动应针对各班组专业特点和作业条件进行,每次应记录活动内容。应有人负责抽查、指导、管理。

(八)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1、按照规定特种作业工种包括:、起重工、司索工、信号指挥工、电工、焊工等十七个工种,应按照规定参加培训进行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当证件过期时视为无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登记造册,并记录合格证号码,年限,有专人管理、监督。

(九)工伤事故处理

1、施工现场凡发生轻伤、重伤、死亡事故均应进行登记,并按国家规定逐级上报。

2、发生的各类事故均应组织调查和配合上级调查组进行工作。

3、按规定建立符合要求的工伤事故档案,没有发生伤亡事故的,也应上报月报表。

(十)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场应针对作业条件悬挂符合gb2894-1996《安全标志》的安全色标,并应绘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图。

2、安全标志应有专人管理,作业条件变化或损坏时,应及时更换,并应针对部件标挂。

八.事故的应急措施

1、可能发生事故的确定和影响:

(1)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事故有倒塌、倾覆,吊装设备、构件、材料坠落伤人,人体高空坠落,高空坠物伤人,电击伤人、高压线撞击、建筑物撞击等。

(2)出现事故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因塔吊使用高度和吊臂长度较大,如出现倾覆或高空坠物事故,极有可能影响周边建筑物、输电线路、一般或危险库场(如易燃、易爆或化学有毒品仓)、公共场所,繁华街市、各类禁区等。如有上述环境,应详细叙述并注明事故发生后可能造成的危害及隐患和成立应急救援组。

2、应急程序:

重大事故→首先发现者大声呼救,切断电源,同时用手机或对讲机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条件许可紧急施救→报告联络有关人员(紧急时立刻报警,打求助电话)→成立指挥部(组)→必要时向社会发出救援请求→实施应急救援,上报有关部门、保护事故现场→善后处理。

一般伤害事故→首先发现者大声呼救,切断电源→条件许可紧急施救→报告联系有关人员→实施紧急救援、保护事故现场等→事故调查处理。

3、事故的应急处置:

1)倾覆倒塌:当事故发生后或发现事故预兆时,发现者立即用对讲机向有关人员汇报或报警,切断相关电源;按照应急程序处理,指挥部门迅速成立;有关人员迅速与容桂门诊部联系要求派遣医生到工地和联系120急救中心;迅速判断事故的发展状态和现场情况,采取正确的方法施救。在救护过程中要注意二次倒塌伤人,必要时要对危险的地方采取一定的措施;急救人员按照有关救护知识救护伤员,在等待医生救治或送往医院抢救过程中,不要停止和放弃施救,是否死亡应由医生来判断;现场不具备抢救条件时,立即向社会求救;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和塌机影响范围,迅速组织疏散无关人员撤离现场,并组织治安人员建立警戒,不让无关人员进入事故影响范围,同时疏通救护车通道;发现事故预兆后,应急救援技术组应根据情况迅速制定抢险措施,并以最快速度实施抢救,密切注意周边环境,是否有输电线路,繁华街市,危险品或化学品仓。如一旦有事故发生,判断对其影响的危险程度,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防范措施。必然要时报警110、报消防电话119或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疏散无关人员并作警戒,预防事故进一步扩大;当110、119、120等专业人员到达后,指挥部应指派人员汇报当前事故状态和已采取的措施,协助专业人员实施救援并听从他们的指挥。

2)塔吊构件摔落伤人:发现者大声呼救,并根据情况可采取正确方法施救,如给伤者及时止血,向有关人员报告或报警;按照应急程序处置,指挥部门迅速成立;迅速解救伤员。因此类伤害多有骨折现象发生,因此在施救过程中要特别防止给伤员造成二次伤害。

3)吊装设备构件材料坠落伤人或挤压碰撞:发现者大声呼救,并根据情况可采取正确方法施救,如给伤者及时止血,向有关人员报告或报警;按照应急程序处置,指挥部门迅速成立;迅速解救伤员。因此类伤害多有骨折现象发生,因此在施救过程中要特别防止给伤员造成二次伤害。

4)高空坠物:发现者大声呼救,并根据情况可采取正确方法施救,如给伤者及时止血,向有关人员报告或报警;按照应急程序处置,指挥部门迅速成立;迅速解救伤员。因此类伤害多有骨折现象发生,因此在施救过程中要特别防止给伤员造成二次伤害。

5)触电伤人:最早发现者大声呼救,并根据情况可采取正确方法施救,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方法:条件许可应首先切断电源开关;用干燥的绝缘木、布绑带等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将触电者拨离电源。按应急程序处置,指挥部门迅速成立;触电者脱离电源后要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如是一时昏迷,但未失去知觉,让伤员在空气清新、流通的地面静卧休息;如已停止呼吸、心脏停止跳动,或虽有呼吸但比较困难,应立即采用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进行抢救;有关人员迅速与容桂医院联系或报120急救中心;急救人员按照救护常识救护伤员,在等待医生救治或送往医院过程中,不要放弃和停止施救,是否死亡应由医生判断。

4、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救援措施:

1)触碰高压线路:当事故发生后或发现事故预兆时,发现者立即用对讲机向有关人员汇报或报警,如有可能切断相关电源;按照应急程序处置,指挥部门迅速成立;有关人员迅速与容桂门诊部联系要求派遣医生到工地和联系列120急救中心;迅速判断事故的发展状态和现场情况,采取正确的方法施救。在救护过程中要注意地面跨步是否压电击伤人,必要时要先对危险的地方采取一定的措施;指挥部迅速派出工地电工联系供电部门,切断该区高压线路电源,以免进一步扩大事故。在未能确认电源被断开前,由电工指挥治安保卫人员在以高压线落地点为中心,半径20米范围内设置警戒区域,任何人不得进入。

第15篇 多台塔吊作业防碰撞安全措施

一、 工程概况

本工程是鞍山唯美林语——二组团施工项目,5#、16#-21#楼及二组团地下车库、三组团c区地下车库由鞍山市东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唯美项目部所承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五台qtz40塔吊做为垂直运输工具,由于建筑物密集,五台塔吊与其它组团塔吊比邻,塔吊臂交错,易发生碰撞。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安全生产,满足施工现场需要,避免塔吊之间相互碰撞,发生安全事故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有关技术人员研究协商,特制定多台塔吊作业防碰撞安全措施。

1、 多台塔吊同时作业定方向、定料场,合理安排材料堆放位置。在保证安全使用的前提下,同一作业区内多台塔吊同时作业时,旋转方向应按统一规定方向运转,严禁超出规定放置范围作业。

2、 根据现场规划实际情况,最大限度满足施工需要及确保安全施工规范要求,多台塔吊在同一区域作业必须确保按照统一部署,确定各自塔吊基座的位置。

3、 为避免多台塔吊同时作业时发生碰撞,安装时应将每台塔吊进行限高,相邻塔吊水平高低距离必须保证安全距离要求。严禁擅自提高或降低自己塔吊高度,影响相邻塔吊作业。

4、 塔吊司机和指吊工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特殊工种作业证上岗,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室或交给非本机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室和作业区。

5、 塔吊司机不但要熟知本工程处塔吊的位置、高度、转向、安全距离,还要熟知周围相邻塔吊的情况。相邻和相近的多台塔吊同时作业时塔吊司机间应配备同一波频对讲设备,遇有情况,互相提醒,相互告知。

6、 塔吊司机与地面或作业层指吊人员,应采用有效通信设备进行对讲或手语、旗语指挥。

7、 根据施工现场的要求,一台塔吊应设一名司机,指吊工一名。

8、 塔吊司机应经常检查塔吊的各项机械性能的使用情况,经常对其进行保养与维护,并经常对力矩限位器、高度限位器、幅度限位器、行程限位器和钢丝绳防脱槽、吊钩保险的灵活性、可靠性进行检查,并具备制动器失灵紧急处理的能力,不得带病进行吊装作业。

9、 塔吊司机工作中必须精力集中,加强对自己塔吊下人员及相邻塔吊使用情况的了望。视线不好或沟通不清时,不准吊装物品。待与指挥人员沟通清楚后,方可作业。严禁酒后上岗操作,作业时杜绝做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10、 相邻多台塔吊应保证低位的起重臂架端部与另一台塔身之间有2m以上的安全距离,高位起重机最低部件与低位起重机最高部位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不得擅自变更高度,应同步升高塔身。

11、 根据季节的变化,遇大雨、大雾、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不准进行吊装作业,对各种安全报警装置应经常检查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安全员,进行维修,不得随意拆卸安全装置。

12、 作业结束后,需将每个控制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控制室门窗,下机后切断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13、 安全员要经常提醒教育塔吊司机,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原则:

1) 吊物重量超出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2) 信号不清不准吊;

3) 吊物下有人不准吊;

4) 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5) 斜拉斜挂不准吊;

6) 散物绑扎不牢不准吊;

7) 埋在地下物体不准吊;

8) 吊物重量不明、吊索距不符合要求不准吊;

9) 零乱杂物无容器不准吊;

10) 遇大雨、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不准吊。

14、 塔吊升降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塔吊升降作业工程,应通知相邻塔吊司机注意了望,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专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2) 升降应在白天进行,严禁夜间升降作业。

3) 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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