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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火安全措施8篇

发布时间:2022-11-14 热度:53

烟火安全措施

第1篇 防止烟火进入矿井安全措施

1、井口附近建筑物和构筑物不得采用可燃性材料。

2、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不得有杂草和可燃物,不得有烟火或火炉。

3、空压机房、坑木场距井口应大于20米。

4、矿井应设置消防器材库,配备消防器材。

5、井口附近发生为灾,应立即报告当地消防部门和矿井领导,当火灾较小时,组织职工进行灭火。

6、进风井口附近发生为灾必须通知主要通风机机房,做好反风准备;当火灾接近井口时或烟火可能进入矿井时,必须立即进行反风。

第2篇 防止烟火进入井下安全措施模版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风井口如果不设防火铁门,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我矿共有5个进风井(主平硐、出煤平硐、排水平硐、排矸斜井、轨道斜井),各进风井口均未设防火铁门,因此必须采取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为了防止烟火进入井下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特编制此安全措施,望相关单位严格执行。

1、井口房附近20m范围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不得有杂草和其他可燃物。

2、井口所划定的禁烟、禁火范围内严禁电焊、氧焊、喷灯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井下回收的废旧油料、背板等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运到固定回收点。

3、在井口工业广场内设置消防材料库,配备消防器材,并保证消防器材的完好。

4、井口相关设备、设施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制作。

5、井口检身工必须做好井口日常的或爱隐患检查、排查工作,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6、井口检身工必须保证24小时不间断值班,认真执行井口检身制度,防止入井人员将烟草及点火物品带入井下。

7、入井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入井。

8、运往井下的油脂、电氧焊器具,高分子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设立专人装车监护,并在第一时间运到井下。

9、井口发生火灾事故,必须立即通知矿领导、调度室、救护队或当地消防部门,当火灾较小时,尽快组织职工进行灭火,并通知主通风机房做好反风准备。

10、当火灾接近井口时,必须立即启动事故处理预案,立即进行反风。

第3篇 进风井口无防火铁门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1、 严格落实井上防火措施。矿井的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2、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米。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米。不得将矸石山或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10m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

3、井口附近的建筑物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4、矿井必须设有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地面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如果消防用水同生产、生活用水共同同一水池,应有确保消防用水的措施。

5、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6、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

(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连段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然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三)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四)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五)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7、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井上消防材料库应设在井口附近,并有轨道直达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

(二)井下消防材料库应设在每一个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中,并应装备消防列车。

(三)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8、每季度应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4篇 防止烟火进入井下的安全措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风井口如果不设防火铁门,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我矿共有5个进风井(主平硐、出煤平硐、排水平硐、排矸斜井、轨道斜井),各进风井口均未设防火铁门,因此必须采取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为了防止烟火进入井下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特编制此安全措施,望相关单位严格执行。

1、井口房附近20m范围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不得有杂草和其他可燃物。

2、井口所划定的禁烟、禁火范围内严禁电焊、氧焊、喷灯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井下回收的废旧油料、背板等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运到固定回收点。

3、在井口工业广场内设置消防材料库,配备消防器材,并保证消防器材的完好。

4、井口相关设备、设施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制作。

5、井口检身工必须做好井口日常的或爱隐患检查、排查工作,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6、井口检身工必须保证24小时不间断值班,认真执行井口检身制度,防止入井人员将烟草及点火物品带入井下。

7、入井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入井。

8、运往井下的油脂、电氧焊器具,高分子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设立专人装车监护,并在第一时间运到井下。

9、井口发生火灾事故,必须立即通知矿领导、调度室、救护队或当地消防部门,当火灾较小时,尽快组织职工进行灭火,并通知主通风机房做好反风准备。

10、当火灾接近井口时,必须立即启动事故处理预案,立即进行反风。

第5篇 进风井口无防火铁门防止烟火进入矿井安全措施

1、 严格落实井上防火措施。矿井的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2、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米。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米。不得将矸石山或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10m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

3、井口附近的建筑物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4、矿井必须设有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地面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如果消防用水同生产、生活用水共同同一水池,应有确保消防用水的措施。

5、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6、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

(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连段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然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三)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四)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五)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7、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井上消防材料库应设在井口附近,并有轨道直达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

(二)井下消防材料库应设在每一个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中,并应装备消防列车。

(三)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8、每季度应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6篇 抽放泵房防烟火静电的安全措施

根据抽放泵房的情况制定本机房防静电、烟火的技术措施

一、静电防护的技术措施

(一)静电防护的基本原则

1、  抑制或减少机房内静电荷的产生,严格控制静电源。

2、  安全可靠及时消除机房内产生的静电荷,避免静电荷积累,静电导电材料和静电耗散材料用泄漏法,使静电荷在一定的时间内通过一定的路径泄漏到地;绝缘材料用离子静电消除器为代表的中和法,使物体上积累的静电荷吸引空气中来的异性电荷,被中和而消除。

3、  定期(如一周)对防静电设施进行维护和检验。

(二)、环境要求 、温、湿度要求

温、湿度按a级环境要求温度控制在21℃-25℃,相对温度控制在40%-65% 2、空气含尘浓度

空气含尘浓度按b级环境要求,直径大于05μm的含尘浓度粒≤3500/l, 直径大于5μm的含尘浓度粒/l≤3 0 3、静电电压

静电电压绝对值应小于200v。

(三)、地面要求

1、  采用地板下布线方式,铺设防静电活动地板。表面电阻及系统电阻值均为:1×105ω-1×109ω

(四)、墙壁、顶棚、工作台和椅的要求

1、墙壁和顶棚表面应光滑平整,减少积尘,避免眩光。采用防静电涂料。

2、台面、椅面静电泄漏的系统电阻及表面电阻值均为:1×105ω-1×109ω

(五)、静电保护接地要求

1、静电保护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姆。

2、防静电活动地板金属支架、墙壁、顶棚的金属层接在静电地上,整个通信机房形成一个屏蔽罩。 通信设备的静电地、终端操作台地线应分别接到总地线母体汇流排上。

(六)、 人员和操作要求

1、  操作者必须进行静电防护培训后才能操作。

2、  进入通信机房前,应穿好防静电服和防静电鞋。不得在机房内直接更衣、梳理。

3、  设备到现场后,需待机房防静电设施完善后方能开箱验收。

4、  机架(或印制电路板组件)上套的静电防护罩,持机架安装在固定位置连接好静电地线后,方可拆封。

5、 使用的工具必须是防静电的。

6、 在机架上插拔印制电路板组件或连接电缆线时,应戴防静电无绳手环腕带,腕带的泄漏电阻值应该在1×105 -1×107欧姆范围内。

7、 备用印制电路板组件和维修的元器件必须在机架上或防静电屏蔽袋内存放。

8、 需要运回厂家或维护中心的待修印制电路板组件,必须先装入防静电屏蔽袋内,再加上外包装并有防静电标志,才能运送。

9、 机房内的图纸、文件、资料、书籍、必须存放在防静电屏蔽袋内。使用时,需远离静电敏感器件。

10、外来人员(包括外来参观人员和管理人员)进入机房必须穿防静电服和防静电鞋,在未经允许和不采取进一步防静电措施(如戴防静电腕带)的情况下,不得触摸和插拔印制电路板组件,也不得触摸其它元器件、备板备件等。 11、 机房内的空气过于干燥时,应使用加湿器以满足湿度的要求。

(七)、其他防静电措施

1、  装设离子静电消除器,以定期消除绝缘材料上的静电和降低机房内的静电电压。

2、  垫套、手套均应为防静电的。

二、防烟火的安全技术措施

1、禁火区范围内严禁进行电气焊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回收的废旧油脂和其他易燃物品存放至规定地点,严禁乱放。

2、机房附近20米范围内不得有杂草和可燃物,不得有烟火或火炉。

3、机房取暖设备必须采用有煤安标志的本安设备,严禁使用电炉或火炉取暖。

4、做好日常机房附近火灾隐患的排查工作。严禁职工携带烟草、引火物进入机房。

5、机电科做好机房附近50米范围内的电气设备日常检查管理,严防电气设备失爆及机器设备摩擦生火;坚持使用机电安全保护装置,严防过负荷运转,电流短路着火。

2017年5月30日

第7篇 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1、井口附近建筑物和构筑物不得采用可燃性材料。

2、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不得有杂草和可燃物,不得有烟火或火炉。

3、空压机房、坑木场距井口应大于20米。

4、矿井应设置消防器材库,配备消防器材。

5、井口附近发生为灾,应立即报告当地消防部门和矿井领导,当火灾较小时,组织职工进行灭火。

6、进风井口附近发生为灾必须通知主要通风机机房,做好反风准备;当火灾接近井口时或烟火可能进入矿井时,必须立即进行反风。

第8篇 防止烟火进入井下安全措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风井口如果不设防火铁门,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我矿共有5个进风井(主平硐、出煤平硐、排水平硐、排矸斜井、轨道斜井),各进风井口均未设防火铁门,因此必须采取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为了防止烟火进入井下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特编制此安全措施,望相关单位严格执行。

1、井口房附近20m范围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不得有杂草和其他可燃物。

2、井口所划定的禁烟、禁火范围内严禁电焊、氧焊、喷灯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井下回收的废旧油料、背板等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运到固定回收点。

3、在井口工业广场内设置消防材料库,配备消防器材,并保证消防器材的完好。

4、井口相关设备、设施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制作。

5、井口检身工必须做好井口日常的或爱隐患检查、排查工作,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6、井口检身工必须保证24小时不间断值班,认真执行井口检身制度,防止入井人员将烟草及点火物品带入井下。

7、入井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入井。

8、运往井下的油脂、电氧焊器具,高分子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设立专人装车监护,并在第一时间运到井下。

9、井口发生火灾事故,必须立即通知矿领导、调度室、救护队或当地消防部门,当火灾较小时,尽快组织职工进行灭火,并通知主通风机房做好反风准备。

10、当火灾接近井口时,必须立即启动事故处理预案,立即进行反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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