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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生产安全措施8篇

发布时间:2022-12-06 热度:56

化工生产安全措施

第1篇 石油化工生产应急排液防火防爆安全措施

针对石油化工生产中,事故情况下紧急排放可燃液体可能带来的火灾爆炸危险,阐述了在工艺上和设计上应急安全排液应采取的防火防暴技术措施。

在石油化工生产中,可燃液体的应急安全排放,是防止火灾、爆炸蔓延扩展的重要措施。甲、乙、丙类的设备均应有事故应急排放设施。为了确保排放安全,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必须从排放设施的设计上、排放工艺上和操作上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 可燃液体排放设施的功能

可燃液体的应急排放设施主要是用于事故情况下的排放,当生产装置发生故障,反应物料发生剧烈反应,采取加强冷却,减少投料等措施难以奏效,不能防止反应设备超压、超温、暴聚、分解爆炸事故,应将设备内物料及时排放。尤其是在火灾状态下,为了减少物料损失或防止火灾蔓延扩大,并协助灭火,需将装置内的液态物料泄压排放。

2 可燃液体的排放设施

可燃液体物料的排放系统可以利用专门的设施,或利用通常的工艺管线和容器进行排放。

可燃液体的排放设施有抽送系统和压力自流系统两种类型。抽送系统由紧急冷却器、紧急排液管线、事故储槽或排放罐等组成。压力自流系统由紧急排液管线、紧急放空塔、紧急排放池及隔油、转油和排污系统组成。紧急放空塔、池设施也可以用于抽送系统。

紧急冷却器是用于冷却排放的所有料液,使之降温而消除火灾与爆炸危险的安全设备。一般为蛇管式,可以专用,也可以设计成两用的,即在正常操作时作为冷却器组的一部分。事故储槽是专门用于接受冷却后紧急排泄物料的安全设备,一般为立式钢罐。容积较大的直接火加热器、危险性较大的反应器,如氧化、硝化、氯化反应器等,均需装设事故储槽。大型石油化工装置油品的排放,需通过紧急放空塔、池进行。紧急放空塔下段有5~6层挡板,下部进油,上部喷淋冷却水,紧急放空塔下段的上部还应接入消防蒸汽。紧急放空塔可放在池内,塔池相通,但紧急放空池内应经常保持1/3以上的水,塔底应浸在水面以下。

3 可燃液体应急排放的安全技术措施

3.1事故排放设备设置在安全位置

设在厂房里的生产设备或容器,在紧急情况下,其内液体应放流到设在厂房外的地下或半地下专用事故贮槽或排放罐中。厂房到事故储槽或排放罐的距离应与到设在厂房外的工艺设备相同。从露天装置或工艺台架到事故储槽或排放罐的距离应布置在装置或台架范围以外,不应当将其设在厂房和与这些厂房有联系的露天装置或台架之间。

紧急排液时,紧急放空塔、池都有着火的危险。因此,紧急放空塔、池应设置在安全地带,通常应与其他装置或设施的安全距离为30m。用动力输送紧急排放物料的转油泵,距紧急排液池的距离应为15m以上。紧急放空塔或紧急排放池应设置在污水处理厂附近,尽量缩短排污管线的距离。

3.2及时启动排放设施

发生时故事,应能及时启动安全排放设施。事故阀门通常设在厂房外或第一层靠近出口的位置。如果阀门有远距离传动装置,则事故阀门应安在需放空的设备或装置附近,起动按钮要设在厂房外出口旁。事故放空最好是自动打开阀门,并与设备或装置停止运转的设施相联动。起动阀门的自动系统传感器,要安装在可能发生火灾的区域。

紧急排放的管道要向事故储槽或排放罐一侧倾斜,并且尽可能取直线减少弯曲。除设备闸阀外,所有事故放空管道上不准安装闸阀。

紧急排放管线要经常检查,如有可能,应经常用300℃、0.3mpa(表压)的过热蒸汽吹扫,以确保其畅通。

3.3事故排放设备应有足够容积

主要紧急排液安全处理设备的规格,需依据最大紧急排液量来确定。最大紧急排液量一般按在同一时间内只有一个装置发生事故来考虑。如果几个装置或全厂共用一个紧急放空设施,则按一次紧急排液量最大的装置考虑紧急排液安全处理设施。在炼油厂,一般最大紧急排液量按管式炉或分馏塔底油考虑,如60万t/a或120万t/a的催化裂化装置,一次最大紧急排液量为300m3,50~60万t/a的热裂化和延迟焦化装置为200m3。一个事故储槽可以同若干个容器相连,其容量不应小于其中最大一个容器的容积。

在车间里,一些容量不大的设备,如计量槽、分配器、压力箱、燃料柜、淬火池等,不必设置专门的事故储槽。它们可利用设在室外或设在毗连的厂房内,但需用实体墙分隔开的生产容器作为紧急放空排放储罐。此时,液体的放空只能采取自流式。

3.4控制排放液体流速

处理事故要求的时间较短,小于10~15min,最好采用抽送和压放的方式排放,如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就是采用此法排放其中物料的。利用惰性气体压放,既可加快排放速度,又可消除在设备中发生爆炸的可能性。

通常在操作中出现异常事故,或在设备运行中发生故障,或在火灾情况下须进行紧急排放的易燃易爆液态物料,都是处于沸点的温度条件下,通过管线进入紧急放空塔等设备中,若流速过快,易引起闪蒸。另外,排液速率过快时,生产装置内可造成瞬间真空,吸入空气或火焰,带来更大的爆炸危险。因此,应适当控制排放速率。对于密度较大而泄放压力较小的液态物料,一般闪蒸量较少,紧急排液时间也可较长,一般按30min考虑,如石油炼制企业的常减压蒸馏、延迟焦化、热裂化等装置,主要应采用自流排液方式,经紧急排液管线、紧急冷却器转送紧急放空塔、紧急事故罐等储存处理系统。

紧急排液管直径应根据排液量和紧急排液的限制时间及安全性来确定。石油炼制企业,60万t/a或120万t/a的催化裂化装置要求紧急排液时间较短,排放管径应较大,其余装置的排放管径一般与加热炉入口管径相同。

3.5防止排放设备发生火灾爆炸

为了预防排放的液体物料发生闪蒸,蒸出的可燃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紧急冷却的冷却面积要足够大,保证其冷却效果。紧急放空塔的冷却水量,应根据最大紧急放空量和泄放物料的温度确定。

事故储槽要制成密闭式的。但它在使用过程中可能积存凝结水。此时,若放进高温液体,可能使水急剧汽化,槽内压力急剧上升而发生蒸汽物理性爆炸。因此,积存的水要定期放掉。事故储槽的底要做成有坡度的,以便将水排干净。

为了防止高温液体流入封闭式事故储槽和空气接触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而发生爆炸,排放高温液体之前,要用水蒸气或惰性气体吹洗事故储槽及其管道。

3.6排放设施的安装符合要求

紧急排放的物料温度往往较高,因此,紧急排液管线要认真考虑热补偿问题,防止管线受高温作用,破裂失效。事故放空管道应用水封保护,以防火焰沿管发生蔓延。

事故储罐上面要安装呼吸管以控制罐内压力,呼吸管应对着安全方向,并且阻火器加以保护。如果排放的油品较重,事故储罐应具有保温或加热设施。蒸汽加热盘管的面积应按48h升温30℃设计。

几个装置共用一个放空塔、池设施排液时,冷却器就布置在装置内,由各装置自行管理。几个装置共用一条紧急排液管线时,其连接处必须各加单向阀,防止物料窜流。

紧急放空池应设简易的隔油设施和可将污油抽送至污油罐或燃料油罐的蒸汽泵或电力油泵。污油泵的输送能力以8h内送完一次最大排放量选定。池内污水应靠自流流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安全和净化处理,并且宜设置用蒸汽吹扫污水管的接管。

3.7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应急排放可燃液体物料属于火灾危险性操作,必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应制订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且严格执行,确保操作安全。在紧急排液的状态下应实施消防现场监护,及时处理意外情况。紧急排液后,必须用蒸汽吹扫整个排放管线和冷却器。

第2篇 冬季化工生产安全措施

随着冬季的到来,天气变得寒冷、干燥,容易发生人员冻伤、中毒、滑跌等人身伤害事故,火灾、爆炸事故以及交通事故,也容易出现冻裂设备及工艺管线等生产事故。因此,冬季应落实措施防止人身伤害事故、火灾爆炸事故、交通事故,做好装置管道、设备、阀门的防冻防凝,以保障寒冷季节的安全生产。

冬季安全生产的特点和危害

1.天气寒冷,衣着臃肿,人的听觉、视力、行动都会受到一定影响,再加上雨雪天气,非常容易造成冻伤、滑跌等人身伤害事故;

2.低温使设备和金属构件产生变形、破裂,容易导致泄漏、爆炸、火灾、中毒和设备生产事故;

3.冬季处于冷高压状态,有毒有害气体容易大量积聚,再加上冬防保温,易造成人员中毒和火灾爆炸事故;

4.冬季天干物燥,无论是人体还是设备、设施,容易产生静电而引起火灾、爆炸和人身伤害事故。

冬季安全生产管理要点

1、防止人身伤害

防冻伤:企业除了要根据本地气候特点做好供暖工作外,还要根据需要为职工配备御寒的棉服、棉帽、棉手套及棉鞋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职工在工作中要按要求正确穿戴,防寒服要系严领口、袖口,防寒安全帽要系牢帽带。

防滑跌:生产岗位上的各种楼梯和道路遇到雨水或积雪易结冰,职工上下梯子或行走时容易滑倒摔伤,因此,应注意及时清扫梯子或巡检路上的雨水或积雪,特别是装置上的楼梯,由于大部分为钢铁框架,很容易造成摔落导致伤害。户外登高作业,要严格检查设备、设施,增加必要的防滑措施。登高作业者脚步要放平稳,抓牢扶手,严禁将手插在口袋或背手上下梯子。

防中毒窒息:一是在密封条件较好的封闭场所必须采取通风换气措施。二是用气取暖必须采用烟道排烟气措施。三是对能产生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的环境,在做好通风的同时,要配置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四是加强对供气管道检查,严防可燃气体在室内积聚。五是为防止因生火、取暖发生煤气中毒事故,指定专人负责夜间巡视检查。检查火炉使用情况,是否有发生火灾、煤气中毒的危险。六是加强职工防中毒的安全教育,普及自救和互救知识。

_故事案例:违反规定造成一氧化碳中毒

某石油局钻井队在新疆塔河油田进行井队搬迁作业。由于当天搬迁未完,安排4人在老井野营房留守。6日11时30分左右发现留守的3人死亡。

事故直接原因是留守人员违反“人员长期在房内取暖时应注意通风换气”的规定,擅自将未燃尽的木炭装进废弃的桶内,并抬到密封良好的野营房内取暖。由于野营房无排烟设施,一氧化碳大量积聚而发生中毒。

2、防止火灾爆炸

加强职工防火安全教育,尤其是存在易燃易爆危险的装置区域,应加强动火管理,尽量减少动火频次,建立集中统一动火机制;在做好安全防火的措施后,再进行动火作业。

加强岗位巡检、防止着火爆炸物质泄漏。

禁止穿化纤服装进入油气区。在上罐采样等作业前,要先摸一下消静电设施,使静电得到释放。

工作中不要乱用电热设备,不乱拉临时线,铜铝线不要相接。按规定使用电气设备,防止超负荷,用过的电热设备要及时断电,防止用电引发火灾。

保证消防设施及器材齐全、完好和有效,进入冬季后,要在做好防冻工作的基础上保证各消防设施和器材处于备用状态。

3、防止交通事故

组织驾驶员学习入冬前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做好严寒、大风、浓雾、暴雪等恶劣天气的安全行车教育。根据车型和执行任务的特点制定防冻、防滑、防雾等具体措施。

做好车辆的换季保养:采用符合冬季使用的润滑油和制动液,发动机和散热器外壳要安装防寒保温罩,尤其是刹车系统、转向系统、灯光系统必须完好可靠,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况。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全面的检查维护,使其处于完好状态。按要求及时更换车辆防冻液和相应标号的机油、燃料油。

冰雪路面行车要控制好车速,禁止高速行车,避免紧急转向和紧急刹车,不准急加、急收油门。严重冰雪路面应加装防滑链,车辆行进中应保持行车距离,并适当拉长车距降低车速,防止追尾事故的发生。冰雪、大雾等恶劣气候不得派长途车。

4、冬季装置管道、设备、阀门防冻防凝

管道设计中应尽可能利用系统内流体循环防冻以避免伴热。例如冷却水系统,当设备停车时可利用靠近换热器的旁路实现供水/回水循环。对于流体流动管线设计,应避免可能发生冻结的死角。

对于不可避免死角,应采用保温和伴热防冻。尽可能避免无流体流动管线、间断使用管线,如果这类管线不可避免,设计时应考虑保温和伴热。

利用排净防冻,对于水、凝液和蒸汽等公用工程管线,停车时可能会发生液体累积和冻结,防冻时应考虑适当的排净、放空和自排净。在停车或停用期间,这些管线应完全排净。

_故事案例:设备循环水处理不及时险些毁坏重要设备

某装置于12月份停车处理,当班操作人员由于处理紧急工艺问题,忘记将某压缩机缸体内的水倒空,加上该设备由于长期运行,部分水线被系统内的淤泥堵塞,循环水系统运行不畅,造成该设备缸体严重结冰,膨胀后造成压缩机缸体鼓起。

事故教训:循环水系统运行时间较长的设备,要及时检查设备自身循环水系统运行是否畅通,设备停车后应及时将设备内的水进行倒空,防止冻坏设备。

地下管线及其排净系统应埋在冻土层以下。消防水、地表水、公用工程用水和冷却水的总管应埋地敷设。

地上供水回水总管防冻措施:在进水回水总管之间和总管端点之间设置循环水旁路管线。对于从总管上引出的支管,应在靠近总管的水平段高点设置切断阀。切断阀与总管之间的长度应尽可能短。

对于必须进行防冻保护的管线,应采用蒸汽伴热和保温。加热介质应为低压蒸汽,且在低点设置疏水器。所有管线应尽可能采用自排净方式,伴热管中的蒸汽应采取向下流的方式。

全面检查仪表管线的蒸汽伴热,配合仪表人员做好伴热管线是否畅通的检查,防止带联锁点的仪表被冻坏造成装置停车。

_事故案例:仪表伴热检查不及时造成停车

某化工装置冬季运行一直比较稳定,入冬前对现场的设备设施进行了全面的防冻工作,但是由于仪表属于另外的部门管理,没有对仪表的伴热进行全面检查。在入冬的某天晚上,突然大风降温,循环水系统一带有联锁的压力点由于伴热的疏水器故障,造成压力表被冻坏,压力上涨至联锁值,使得循环水系统全面停车。

事故原因:由于仪表的伴热检查不够及时,特别是带有联锁点的仪表没有及时进行全面的检查,造成了事故的发生。

加强管理建立防冻防凝台账。

加强冬季巡回检查,管线、机泵、仪表的防冻检查是个重点,在保证节能减排的情况下,做到装置区内不积水,不结冰,不挂冰,不冻凝。

“需要特别注意的防冻凝部位”

_消防炮一律炮口朝下,排空炮内存水,以防冻坏;检查并完善消防炮、消防喷淋管线地上裸露部分及各生产装置的室外消防水线。

_罐区要检查储罐消防喷淋阀门后管线内是否存水,并放空排净;生产水、除盐水、循环水、易凝介质管线的跨线、盲端、死角。

_停用机泵的冷却水、洗眼器水线等;间断使用的易凝物料管线、水线。

_房间的门窗玻璃,靠近门窗的室内消防设施等;消防蒸汽胶带要配备齐全,以确保能及时扑救初起小火。

_各储罐呼吸阀,严防由于气相夹带物料导致呼吸阀失灵进而发生事故;压力表、引压管的防凝;开好空气净化装置,严防仪表风带水;伴热线、疏水器等。

_下雨、雪及大雾天气后,必须及时清扫通道、楼梯、楼板等作业场所和人员行走通道的积水和冻冰。有人通行的架空管道和屋檐下的冰溜子必须及时清理掉。

_对已经冻结的铸铁管道、阀门,不得急剧加热,必须用温水或少量蒸汽缓慢解冻,以防骤然受热损坏。

关于化工厂防冻的30个小知识

1.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穿暖,装置巡查过程中做好上塔下塔防滑工作。

2.加强脱水工作及时排掉各个脱水点的水分预防冻堵。

3.注意仪表液位计现场的液位计上下部角阀有一个出现冻堵将会影响到真实的液位,远传液位计表头处出现冻堵将会影响机械转动,电流传导,影响真实液位。

4.循环水的温度不易控制过低,不能低于8度,低于八度后,会造成冷却器副线冻堵现象,严重时冻裂管道。

5.对车间循环水死水区管道进行保温;停用的循环水泵采用倒流措施,并放净。

6.车间停用的设备,如:补水泵、循环水泵、冷却器、冷凝器等,要采用放水、定时巡检等措施。压缩机冷却水,由操作人员定期检查,确保水阀保持长开状态。

7.如果液态烃管线出现冻堵,蒸汽吹扫管线时,注意物理爆炸,不要强制吹扫,慢慢预热。

8.现场压力表在冻堵的情况也会出现假象,根据经验去判断。不能确定的要及时上报进行处理。

9.吹扫冻堵管线时,用蒸汽吹扫弯头处。

10.注意天然气管线的加强脱液,以免液体带入锅炉。检查好天然气线防止出现因冻的晶体结构造成不畅。

11.加强巡检检查好各点的温度情况。

12.生水管线应避免关死,保持长水流。

13.停用的设备,管线与生产系统连接处要加好盲板,并把积水排放,吹扫干净。露天闲置的设备和敞口设备,防止积水积雪结冰冻坏设备。露天设备需增加巡回检查及盘车次数。

14.凡生产和生活及临时停用的设备,水汽管线,控制阀门要有防冻保温措施,存水排放干净或采取维持小量长水流、小过汽的办法,达到既防冻又节约的要求,停水停汽后一定要吹扫干净。

15.加强巡回检查脱水,各设备低点及管线低点检查脱水,泵冷却水不能中断,伴热、取暖保持畅通,压力表、液位计要经常检查、蒸汽与水软管接头、甩头、保持常冒汽长流水。

16.开关不动的阀门不能硬开关,机动盘不动车,不得启用。

17.冻凝的铸铁阀门要用温水或少量蒸汽慢慢加热,防止骤然受热损坏。

18.施工和生活用水,要设法排到地沟或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冰溜子要随时打掉。

19.加强管理建立防冻防凝台账(包括事故登记、防冻防凝设备完好状况、易冻凝管线等)。

20.低温处的阀门井、消火栓、管沟要逐个检查,排尽积水,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21.严禁用高压蒸汽取暖,严防高压蒸汽串入低压系统。高、低压蒸汽回水管不准互相串通。蒸汽取暖的暖气片管线上要设置减压阀,减压阀用的压力表要校验合格,暖气片要通汽试漏后方可使用。

22.凡进行登高作业,必须清楚工作场所所有的积水、积雪、积冰后方可进行。

23.所以蒸汽管线(消防蒸汽除外)关闭根部阀,关闭器壁阀,打开所有放空阀排尽存水,用氮气吹扫干净。

24.所有的排凝点需每个小时排。

25.循环水系统停后需将低点放空打开排净所有水分,用风吹净。

26.车间外吸附塔、脱硫塔、水洗塔、气液分离器排污管线,采用电伴热带进行防冻。车间内水分离器、冷却器停车后及时排净的方式防冻。

27.室内供暖停止时车间内的自来水、洗眼器、消防箱等安全设施,采用电伴防冻。

28.车间地面、平台上如果喷洒上水后,立即进行清理,以防结冰。车间人员在上平台和爬楼梯时,提高安全意识与防范意识。

29.车间人员在框架上进行维修作业时,如果达到了高处作业要求,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并且要有专人进行监护。如遇阵风风力为六级(风速10.8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属于特殊高处作业,必须有总经理批准之后才可进行作业。遇有雨雪,及时清扫楼梯。

30.车间人员在此期间,加强巡检次数,如发现异常,及时向上级领导进行反映。

冬季管线的防冻措施:

1.工艺用的水线。凡是地上安装的,且用水量不大的,应保证在管线末端有放空阀,保持常流水,来防止冻结,有条件的应在管线上加设保温。

2.间断使用的水线,必须加设电伴热带进行保温,否则将无法使用。

3.冬季不用的水线,要将两边的法兰拆开,放尽存水,有条件的,用工业风进行吹扫以保证管线内的积水不被充满,如果开关不严,则应在两端拆开的法兰处加盲板,并进行登记挂牌。4.对一些在正常生产中不用的管线,由于长期处在停用状态,在死角内可能存有积水而冻结,一旦要使用,就会造成不通,而影响生产。对这样的管线在入冬前,要用适当的流量对管线进行疏通置换后,关闭有关的阀门,保持备用状态。

5.消防水线系统的消防栓,消防水线阀门井等,要关闭阀门井内的阀门,放净水栓内存水,保证水栓随时都可投用。消防井内应采用双层井盖(其中一层为保温井盖)。

发生冻结处理:设备冻结后,应用蒸汽或热水解冻,铸铁管线和设备解冻应缓慢,以防爆裂,冻裂管线或设备禁止在密封状态下进行加热,应先打开放空,横管由低到高解冻,垂直管由上到下,如有裂纹应当汇报。

装置部分防冻防凝点

(所有低点排污阀均做保温加电伴热)

一、原料气区:

1、原料气冷却器停水排空罐内存水

2、原料气缓冲罐低点排污阀放水后关闭

3、水洗塔停补水泵、循环水泵,放净塔内水和水泵管线存水,水液位计排空

4、气液分离器低点排污阀放水后关闭

二、压缩机区:

1、关闭一次进、回水阀

2、打开进、回水导淋阀放空管内积水

3、压缩机各级冷却器、气液分离器排污阀放净水后关闭

4、油站油冷器水放净

三、净化气区:

1、冷却除湿器排污底阀放净关闭加电伴热和保温

2、冷却器排污底阀放净关闭加电伴热和保温

3、气液分离器排污底阀放净关闭加电伴热和保温

4、吸附器排污底阀放净关闭加电伴热和保温

第3篇 石油化工生产的应急排液防火防爆安全措施

针对石油化工生产中,事故情况下紧急排放可燃液体可能带来的火灾爆炸危险,阐述了在工艺上和设计上应急安全排液应采取的防火防暴技术措施。

在石油化工生产中,可燃液体的应急安全排放,是防止火灾、爆炸蔓延扩展的重要措施。甲、乙、丙类的设备均应有事故应急排放设施。为了确保排放安全,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必须从排放设施的设计上、排放工艺上和操作上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 可燃液体排放设施的功能

可燃液体的应急排放设施主要是用于事故情况下的排放,当生产装置发生故障,反应物料发生剧烈反应,采取加强冷却,减少投料等措施难以奏效,不能防止反应设备超压、超温、暴聚、分解爆炸事故,应将设备内物料及时排放。尤其是在火灾状态下,为了减少物料损失或防止火灾蔓延扩大,并协助灭火,需将装置内的液态物料泄压排放。

2 可燃液体的排放设施

可燃液体物料的排放系统可以利用专门的设施,或利用通常的工艺管线和容器进行排放。

可燃液体的排放设施有抽送系统和压力自流系统两种类型。抽送系统由紧急冷却器、紧急排液管线、事故储槽或排放罐等组成。压力自流系统由紧急排液管线、紧急放空塔、紧急排放池及隔油、转油和排污系统组成。紧急放空塔、池设施也可以用于抽送系统。

紧急冷却器是用于冷却排放的所有料液,使之降温而消除火灾与爆炸危险的安全设备。一般为蛇管式,可以专用,也可以设计成两用的,即在正常操作时作为冷却器组的一部分。事故储槽是专门用于接受冷却后紧急排泄物料的安全设备,一般为立式钢罐。容积较大的直接火加热器、危险性较大的反应器,如氧化、硝化、氯化反应器等,均需装设事故储槽。大型石油化工装置油品的排放,需通过紧急放空塔、池进行。紧急放空塔下段有5~6层挡板,下部进油,上部喷淋冷却水,紧急放空塔下段的上部还应接入消防蒸汽。紧急放空塔可放在池内,塔池相通,但紧急放空池内应经常保持1/3以上的水,塔底应浸在水面以下。

3 可燃液体应急排放的安全技术措施

3.1事故排放设备设置在安全位置

设在厂房里的生产设备或容器,在紧急情况下,其内液体应放流到设在厂房外的地下或半地下专用事故贮槽或排放罐中。厂房到事故储槽或排放罐的距离应与到设在厂房外的工艺设备相同。从露天装置或工艺台架到事故储槽或排放罐的距离应布置在装置或台架范围以外,不应当将其设在厂房和与这些厂房有联系的露天装置或台架之间。

紧急排液时,紧急放空塔、池都有着火的危险。因此,紧急放空塔、池应设置在安全地带,通常应与其他装置或设施的安全距离为30m。用动力输送紧急排放物料的转油泵,距紧急排液池的距离应为15m以上。紧急放空塔或紧急排放池应设置在污水处理厂附近,尽量缩短排污管线的距离。

3.2及时启动排放设施

发生时故事,应能及时启动安全排放设施。事故阀门通常设在厂房外或第一层靠近出口的位置。如果阀门有远距离传动装置,则事故阀门应安在需放空的设备或装置附近,起动按钮要设在厂房外出口旁。事故放空最好是自动打开阀门,并与设备或装置停止运转的设施相联动。起动阀门的自动系统传感器,要安装在可能发生火灾的区域。

紧急排放的管道要向事故储槽或排放罐一侧倾斜,并且尽可能取直线减少弯曲。除设备闸阀外,所有事故放空管道上不准安装闸阀。

紧急排放管线要经常检查,如有可能,应经常用300℃、0.3mpa(表压)的过热蒸汽吹扫,以确保其畅通。

3.3事故排放设备应有足够容积

主要紧急排液安全处理设备的规格,需依据最大紧急排液量来确定。最大紧急排液量一般按在同一时间内只有一个装置发生事故来考虑。如果几个装置或全厂共用一个紧急放空设施,则按一次紧急排液量最大的装置考虑紧急排液安全处理设施。在炼油厂,一般最大紧急排液量按管式炉或分馏塔底油考虑,如60万t/a或120万t/a的催化裂化装置,一次最大紧急排液量为300m3,50~60万t/a的热裂化和延迟焦化装置为200m3。一个事故储槽可以同若干个容器相连,其容量不应小于其中最大一个容器的容积。

在车间里,一些容量不大的设备,如计量槽、分配器、压力箱、燃料柜、淬火池等,不必设置专门的事故储槽。它们可利用设在室外或设在毗连的厂房内,但需用实体墙分隔开的生产容器作为紧急放空排放储罐。此时,液体的放空只能采取自流式。

3.4控制排放液体流速

处理事故要求的时间较短,小于10~15min,最好采用抽送和压放的方式排放,如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就是采用此法排放其中物料的。利用惰性气体压放,既可加快排放速度,又可消除在设备中发生爆炸的可能性。

通常在操作中出现异常事故,或在设备运行中发生故障,或在火灾情况下须进行紧急排放的易燃易爆液态物料,都是处于沸点的温度条件下,通过管线进入紧急放空塔等设备中,若流速过快,易引起闪蒸。另外,排液速率过快时,生产装置内可造成瞬间真空,吸入空气或火焰,带来更大的爆炸危险。因此,应适当控制排放速率。对于密度较大而泄放压力较小的液态物料,一般闪蒸量较少,紧急排液时间也可较长,一般按30min考虑,如石油炼制企业的常减压蒸馏、延迟焦化、热裂化等装置,主要应采用自流排液方式,经紧急排液管线、紧急冷却器转送紧急放空塔、紧急事故罐等储存处理系统。

紧急排液管直径应根据排液量和紧急排液的限制时间及安全性来确定。石油炼制企业,60万t/a或120万t/a的催化裂化装置要求紧急排液时间较短,排放管径应较大,其余装置的排放管径一般与加热炉入口管径相同。

3.5防止排放设备发生火灾爆炸

为了预防排放的液体物料发生闪蒸,蒸出的可燃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紧急冷却的冷却面积要足够大,保证其冷却效果。紧急放空塔的冷却水量,应根据最大紧急放空量和泄放物料的温度确定。

事故储槽要制成密闭式的。但它在使用过程中可能积存凝结水。此时,若放进高温液体,可能使水急剧汽化,槽内压力急剧上升而发生蒸汽物理性爆炸。因此,积存的水要定期放掉。事故储槽的底要做成有坡度的,以便将水排干净。

为了防止高温液体流入封闭式事故储槽和空气接触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而发生爆炸,排放高温液体之前,要用水蒸气或惰性气体吹洗事故储槽及其管道。

3.6排放设施的安装符合要求

紧急排放的物料温度往往较高,因此,紧急排液管线要认真考虑热补偿问题,防止管线受高温作用,破裂失效。事故放空管道应用水封保护,以防火焰沿管发生蔓延。

事故储罐上面要安装呼吸管以控制罐内压力,呼吸管应对着安全方向,并且阻火器加以保护。如果排放的油品较重,事故储罐应具有保温或加热设施。蒸汽加热盘管的面积应按48h升温30℃设计。

几个装置共用一个放空塔、池设施排液时,冷却器就布置在装置内,由各装置自行管理。几个装置共用一条紧急排液管线时,其连接处必须各加单向阀,防止物料窜流。

紧急放空池应设简易的隔油设施和可将污油抽送至污油罐或燃料油罐的蒸汽泵或电力油泵。污油泵的输送能力以8h内送完一次最大排放量选定。池内污水应靠自流流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安全和净化处理,并且宜设置用蒸汽吹扫污水管的接管。

3.7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应急排放可燃液体物料属于火灾危险性操作,必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应制订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且严格执行,确保操作安全。在紧急排液的状态下应实施消防现场监护,及时处理意外情况。紧急排液后,必须用蒸汽吹扫整个排放管线和冷却器。

第4篇 石油化工生产应急排液 防火防爆安全措施

针对石油化工生产中,事故情况下紧急排放可燃液体可能带来的火灾爆炸危险,阐述了在工艺上和设计上应急安全排液应采取的防火防暴技术措施。

在石油化工生产中,可燃液体的应急安全排放,是防止火灾、爆炸蔓延扩展的重要措施。甲、乙、丙类的设备均应有事故应急排放设施。为了确保排放安全,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必须从排放设施的设计上、排放工艺上和操作上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 可燃液体排放设施的功能

可燃液体的应急排放设施主要是用于事故情况下的排放,当生产装置发生故障,反应物料发生剧烈反应,采取加强冷却,减少投料等措施难以奏效,不能防止反应设备超压、超温、暴聚、分解爆炸事故,应将设备内物料及时排放。尤其是在火灾状态下,为了减少物料损失或防止火灾蔓延扩大,并协助灭火,需将装置内的液态物料泄压排放。

2 可燃液体的排放设施

可燃液体物料的排放系统可以利用专门的设施,或利用通常的工艺管线和容器进行排放。

可燃液体的排放设施有抽送系统和压力自流系统两种类型。抽送系统由紧急冷却器、紧急排液管线、事故储槽或排放罐等组成。压力自流系统由紧急排液管线、紧急放空塔、紧急排放池及隔油、转油和排污系统组成。紧急放空塔、池设施也可以用于抽送系统。

紧急冷却器是用于冷却排放的所有料液,使之降温而消除火灾与爆炸危险的安全设备。一般为蛇管式,可以专用,也可以设计成两用的,即在正常操作时作为冷却器组的一部分。事故储槽是专门用于接受冷却后紧急排泄物料的安全设备,一般为立式钢罐。容积较大的直接火加热器、危险性较大的反应器,如氧化、硝化、氯化反应器等,均需装设事故储槽。大型石油化工装置油品的排放,需通过紧急放空塔、池进行。紧急放空塔下段有5~6层挡板,下部进油,上部喷淋冷却水,紧急放空塔下段的上部还应接入消防蒸汽。紧急放空塔可放在池内,塔池相通,但紧急放空池内应经常保持1/3以上的水,塔底应浸在水面以下。

3 可燃液体应急排放的安全技术措施

3.1 事故排放设备设置在安全位置

设在厂房里的生产设备或容器,在紧急情况下,其内液体应放流到设在厂房外的地下或半地下专用事故贮槽或排放罐中。厂房到事故储槽或排放罐的距离应与到设在厂房外的工艺设备相同。从露天装置或工艺台架到事故储槽或排放罐的距离应布置在装置或台架范围以外,不应当将其设在厂房和与这些厂房有联系的露天装置或台架之间。

紧急排液时,紧急放空塔、池都有着火的危险。因此,紧急放空塔、池应设置在安全地带,通常应与其他装置或设施的安全距离为30m。用动力输送紧急排放物料的转油泵,距紧急排液池的距离应为15m以上。紧急放空塔或紧急排放池应设置在污水处理厂附近,尽量缩短排污管线的距离。

3.2 及时启动排放设施

发生时故事,应能及时启动安全排放设施。事故阀门通常设在厂房外或第一层靠近出口的位置。如果阀门有远距离传动装置,则事故阀门应安在需放空的设备或装置附近,起动按钮要设在厂房外出口旁。事故放空最好是自动打开阀门,并与设备或装置停止运转的设施相联动。起动阀门的自动系统传感器,要安装在可能发生火灾的区域。

紧急排放的管道要向事故储槽或排放罐一侧倾斜,并且尽可能取直线减少弯曲。除设备闸阀外,所有事故放空管道上不准安装闸阀。

紧急排放管线要经常检查,如有可能,应经常用300℃、0.3mpa(表压)的过热蒸汽吹扫,以确保其畅通。

3.3 事故排放设备应有足够容积

主要紧急排液安全处理设备的规格,需依据最大紧急排液量来确定。最大紧急排液量一般按在同一时间内只有一个装置发生事故来考虑。如果几个装置或全厂共用一个紧急放空设施,则按一次紧急排液量最大的装置考虑紧急排液安全处理设施。在炼油厂,一般最大紧急排液量按管式炉或分馏塔底油考虑,如60万t/a或120万t/a的催化裂化装置,一次最大紧急排液量为300m3,50~60万t/a的热裂化和延迟焦化装置为200m3。一个事故储槽可以同若干个容器相连,其容量不应小于其中最大一个容器的容积。

在车间里,一些容量不大的设备,如计量槽、分配器、压力箱、燃料柜、淬火池等,不必设置专门的事故储槽。它们可利用设在室外或设在毗连的厂房内,但需用实体墙分隔开的生产容器作为紧急放空排放储罐。此时,液体的放空只能采取自流式。

3.4 控制排放液体流速

处理事故要求的时间较短,小于10~15min,最好采用抽送和压放的方式排放,如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就是采用此法排放其中物料的。利用惰性气体压放,既可加快排放速度,又可消除在设备中发生爆炸的可能性。

通常在操作中出现异常事故,或在设备运行中发生故障,或在火灾情况下须进行紧急排放的易燃易爆液态物料,都是处于沸点的温度条件下,通过管线进入紧急放空塔等设备中,若流速过快,易引起闪蒸。另外,排液速率过快时,生产装置内可造成瞬间真空,吸入空气或火焰,带来更大的爆炸危险。因此,应适当控制排放速率。对于密度较大而泄放压力较小的液态物料,一般闪蒸量较少,紧急排液时间也可较长,一般按30min考虑,如石油炼制企业的常减压蒸馏、延迟焦化、热裂化等装置,主要应采用自流排液方式,经紧急排液管线、紧急冷却器转送紧急放空塔、紧急事故罐等储存处理系统。

紧急排液管直径应根据排液量和紧急排液的限制时间及安全性来确定。石油炼制企业,60万t/a或120万t/a的催化裂化装置要求紧急排液时间较短,排放管径应较大,其余装置的排放管径一般与加热炉入口管径相同。

3.5 防止排放设备发生火灾爆炸

为了预防排放的液体物料发生闪蒸,蒸出的可燃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紧急冷却的冷却面积要足够大,保证其冷却效果。紧急放空塔的冷却水量,应根据最大紧急放空量和泄放物料的温度确定。

事故储槽要制成密闭式的。但它在使用过程中可能积存凝结水。此时,若放进高温液体,可能使水急剧汽化,槽内压力急剧上升而发生蒸汽物理性爆炸。因此,积存的水要定期放掉。事故储槽的底要做成有坡度的,以便将水排干净。

为了防止高温液体流入封闭式事故储槽和空气接触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而发生爆炸,排放高温液体之前,要用水蒸气或惰性气体吹洗事故储槽及其管道。

3.6 排放设施的安装符合要求

紧急排放的物料温度往往较高,因此,紧急排液管线要认真考虑热补偿问题,防止管线受高温作用,破裂失效。事故放空管道应用水封保护,以防火焰沿管发生蔓延。

事故储罐上面要安装呼吸管以控制罐内压力,呼吸管应对着安全方向,并且阻火器加以保护。如果排放的油品较重,事故储罐应具有保温或加热设施。蒸汽加热盘管的面积应按48h升温30℃设计。

几个装置共用一个放空塔、池设施排液时,冷却器就布置在装置内,由各装置自行管理。几个装置共用一条紧急排液管线时,其连接处必须各加单向阀,防止物料窜流。

紧急放空池应设简易的隔油设施和可将污油抽送至污油罐或燃料油罐的蒸汽泵或电力油泵。污油泵的输送能力以8h内送完一次最大排放量选定。池内污水应靠自流流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安全和净化处理,并且宜设置用蒸汽吹扫污水管的接管。

3.7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应急排放可燃液体物料属于火灾危险性操作,必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应制订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且严格执行,确保操作安全。在紧急排液的状态下应实施消防现场监护,及时处理意外情况。紧急排液后,必须用蒸汽吹扫整个排放管线和冷却器。

第5篇 化工生产场所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安全措施

化工生产具有易燃、易爆、易中毒,高温、高压,腐蚀性强、长距离、连续生产等特点,这就决定了在化工生产中必然涉及到许多特殊环境和场所,如:(1)潮湿、高温、受限空间、强腐蚀性等恶劣环境,(2)金属占有系数大及其它导电良好的场所,(3)化工设备检查维护、维修检修过程中使用属于ⅰ类的移动式电气设备及手持式电动工具,(4)在技改扩建建筑施工工地的电气施工机械设备,(5)暂时临时用电 的电气设备,(6) 安装在水中的供电线路和设备,(7)办公场所等建筑物内的插座回路。为保证用电安全,按照有关用电安全作业的规程和规范要求,这些特殊环境和场所低压配电系统中的电气设备和线路都必须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简称rcd,这不仅是防止直接接触电击事故和间接接触电击事故的有效措施之一,也是防止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接地故障引起电气火灾和电气设备损坏事故的技术措施。但是,由于没有正确安全应用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导致一些人身触电事故和电气设备或线路接地故障引起电气火灾、设备损坏事故在化工生产场所还时有发生,因此,有必要对化工生产场所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安全应用的措施进行探讨,进一步做好化工生产安全工作,为化工生产安全稳定长周期经济运行打下坚实基础。

1 正确选用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1.1 选用合格、高质量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应选用购买具有生产资质厂家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且产品质量检测合格,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技术条件应符合gb6829、gb14018.2、gb14287等有关标准规定,并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1.2 按电气设备供电方式选用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1)单相220v电源供电的电气设备,应选用二极二线式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2)三相三线式380v电源供电的电气设备,应选用三极式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3)三相四线式380v电源供电的电气设备、三相设备与单相设备共用的电路,应选用三极四线式或四极四线式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1.3 根据电气设备的工作环境条件选用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1)对电源电压偏差较大场所的电气设备应优先选用动作功能与电源电压无关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2)在高温或特低温环境中的电气设备应选用非电子型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3)在易燃、易爆、潮湿或有腐蚀性气体等恶劣环境中,应选用特殊防护条件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或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在爆炸危险场所,应选用防爆型漏电保护器;在潮湿、水汽较大或有腐蚀性气体场所,应选用密闭型漏电保护器;在粉尘浓度较高场所,应选用防尘型或密闭型漏电保护器。

1.4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动作参数的选择

(1)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额定动作电流要充分考虑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对地泄漏电流值,必要时可通过实际测量取得被保护线路或设备的对地泄漏电流。因季节性变化引起对地泄漏电流值变化时,应考滤采用动作电流可调式剩余电流保护装置,选用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额定剩余不动作电流,应不小于被保护电气线路和设备的正常运行时泄漏电流最大值的2倍。

(2)手持式电动工具、移动电器等设备应优先选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大于30 ma、一般型(无延时)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3)单台电气机械设备,可根据其容量大小选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30 ma以上、100 ma及以下、一般型(无延时)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4)电气线路或多台电气设备的电源端为防止接地故障电流引起电气火灾,安装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其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应按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具体情况及其泄漏电流值确定,必要时应选用动作电流可调和延时动作型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5)在采用分级保护方式时,上下级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动作时间差不得小于0.2 s。上一级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极限不驱动时间应大于下一级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动作时间,且时间差应尽量小。

(6)除末端保护外,各级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应选用低灵敏度延时型的保护装置。且各级保护装置的动作特性应协调配合,实现具有选择性的分级保护。

1.5 对较特殊负荷和场所应按其具体特点选用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1)安装在潮湿场所的电气设备应选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为(16~30)ma、一般型(无延时)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2)在水池、浴室等特定区域的电气设备,在金属物体上操作手持式电动工具或使用非安全电压的行灯时,应选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为l0 ma,一般型(无延时)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3)连接室外架空线路的电气设备,可能发生冲击过电压时,可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例如:采用电涌保护器等过电压保护装置),并选用增强耐误脱扣能力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4)对应用电子元器件较多的电气设备,电源装置故障含有脉动直流分量时,应选用a型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对负荷带有变频器、三相交流整流器、逆变换器、ups装置等产生平滑直流剩余电流的电气设备,应选用特殊的对脉动直流剩余电流和平滑直流剩余电流均能动作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5)对弧焊变压器应采用专用的防电击保护装置。

2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安装

2.1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安装要求

(1)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安装必须由经技术考核合格的专业人员进行。

(2)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安装应充分考虑供电方式、供电电压、系统接地型式及保护方式。

(3)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型式、额定电压、额定电流、短路分断能力、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分断时间应满足被保护线路和电气设备的要求.

(4)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在不同的系统接地型式中应正确接线。单相、三相三线、三相四线供电系统中的接线方式应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进行。

(5)采用不带过电流保护功能,且需辅助电源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时,与其配合的过电流保护元件(熔断器)应安装在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负荷侧。

2.2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对电网的要求

(1)剩余电流保护装置负荷侧的n线,只能作为中性线,不得与其他回路共用,且不能重复接地。

(2)tn-c系统的配电线路因运行需要,在n线必须有重复接地时,不应将剩余电流保护装置作为线路电源端保护。

(3)当电气设备装有高灵敏度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时,电气设备独立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可适当放宽,但应满足如下要求:

ra / i△n≤50 v

式中:

ra--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和外露可接近导体的接地导体的电阻总和,ω;

i△n--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额定剩余动作电流,a。

(4)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电气线路或设备,在正常运行时,其泄漏电流必须控制在允许范围内。当泄漏电流大于允许值时,必须对线路或设备进行检查或更换。

(5)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电动机及其他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时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0.5 mω。

2.3 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施工要求

(1)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标有电源侧和负荷侧时,应按规定安装接线,不得反接。

(2)安装剩余电流断路器时,应按要求在电弧喷出方向有足够的飞弧距离。

(3)组合式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其控制回路的连接,应使用截面积不小于1.5 mm2的铜导线。

(4)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安装时,必须严格区分n线和pe线,三极四线式或四极四线式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n线应接入保护装置。通过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n线,不得作为pe线.不得重复接地或接设备外露可接近导体。pe线不得接入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5)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后,对原有的线路和设备的接地保护措施,应按有关要求进行检查和调整。

(6)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投入运行前,应操作试验按钮,检验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工作特性,确认能正常动作后,才允许投入正常运行。用试验按钮试验3次,应正确动作,带额定负荷电流分合三次,均应可靠动作。

3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3.1 重视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检查试验

(1)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投入运行后,必须定期操作试验按钮,检查其动作特性是否正常。雷击活动期和用电高峰期应增加试验次数。

(2)用于手持式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电气设备和不连续使用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应在每次使用前进行试验。

(3)为检验剩余电流装置在运行中的动作特性及其变化,应配置专用测试仪器,并应定期进行动作特性试验,主要动作特性试验项目有测试剩余动作电流值、测试分断时间、测试极限不驱动时间等。

(4)剩余电流保护装置进行特性试验时,应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专用测试设备,由专业人员进行。严禁利用相线直接对地短路或利用动物作为试验物的方法。

(5)因各种原因停运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再次使用前,应进行通电试验,检查装置的动作情况是否正常。

3.2 做好剩余电流保护装置运行、维护工作

(1)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动作后,经检查未发现动作原因时,允许试送电一次。如果再次动作,应查明原因找出故障,不得连续强行送电。必要时对其进行动作特性试验,经检查确认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本身发生故障时,应在最短时阃内予以更换.严禁退出运行、私自撤除或强行送电。

(2)应定期检查分析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使用情况,对已发现的有故障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应立即更换。

(3)剩余电流保护装置运行中遇有异常现象,应由专业人员及时进行检查处理,以免扩大事故范围。

(4)对剩余电流断路器、剩余电流继电器和接触器、断路器组成的组合式电器,除定期进行剩余电流动作试验外,对断路器,接触器部分应按有关规程要求进行检查维护。

(5)电子式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根据电子元器件有效工作寿命要求,工作年限一般为6年。超过规定年限应进行全面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决定可否继续运行。

3.3 加强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管理

(1)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投入运行后,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保存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安装、动作及试验记录。

(2)在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保护范围内发生电击伤亡等事故,应检查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动作情况,分析未能起到保护作用的原因,在未调查前,不得拆动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3)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损坏后,应由专业单位人员进行维修,维修后的漏电保护器必须按国家标准进行试验,并出具检验合格证。检修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漏电保护器必须报废销毁,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回收利用。

4 结束语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安全应用作为化工生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内容,化工企业各级工作人员都应加以高度重视。在正确选的基础上,应根据有关规程规范和本企业实际情况,做好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安装、日常检查维护和维修工作,建立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管理制度,进行有关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并加强管理考核。有关部门要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违规违章现象,排查、消除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隐患真正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人身触电事故和电气设备或线路接地故障引起电气火灾、设备损坏事故,从而保证化工生产的“安、稳、长、满、优”, 保证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

第6篇 化工生产装置检修作业及安全措施

在化工生产装置检修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影响,如果作业人员没有能够充分地进行风险识别和安全评价,防范措施不到位,很可能导致在工作中产生某种失误,造成事故的发生。有关数据表明,在化工企业生产、检修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中,由于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事故约占事故总数的88%,由于工作中的不安全条件造成的事故约占事故总数的10%,其余2%是综合因素造成的。可以看出,在相同的工作条件下,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著名的冰山安全理论指出:所发生的事故中,人员死亡事故、严重伤害(致残)事故、损失工作日事件、轻微伤害事件、不安全行为事件在事故总数中占有的比例约为1:30:300:3000:30000。从事故等级最高的“死亡事故”起,自上而下按比例排列,其组合形状近似于金字塔。故又冰山安全理论称为“金字塔理论”。该理论同时指出:将“金字塔”的底边向里收缩时,“金字塔”将会随之缩小。当新“金字塔”的塔顶低于原“金字塔”中“严重伤害(致残)事故”线下时,新“金字塔”中只剩下“损失工作日事件、轻微伤害事件、不安全行为事件”。即:将工作中的不安全行为次数降低到某一个程度时,“严重伤害(致残)事故”等级以上的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趋近于零。美国杜邦公司提出的“所有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安全管理理论与冰山安全理论有着异曲同工之效。杜邦公司制定了一整套风险识别和安全评价实施体系,有效地控制了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使其在长达100年的时间、全球135个生产和加工设施中没有发生过一起“严重伤害(致残)事故”等级以上的事故。所以,在实际工作中有效地进行风险识别和安全评价,认为落实防范措施,杜绝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是安全生产、检修的基本保障。在此,对化工生产装置区内6种典型的检修作业所存在的风险以及相应安全措施进行综合分析、归类。

1 腐蚀性介质检修作业

1.1作业风险

泄漏的腐蚀性液体、气体介质可能会对作业人员的肢体、衣物、工具产生不同程度的损坏,并对环境造成污染。

1.2安全措施

(1)检修作业前,必须联系工艺人员把腐蚀性液体、气体介质排净、置焕、冲洗,分析合格,办理《作业许可证》。

(2)作业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熟知工作内容,特别是有关部门签署的意见。

(3)低洼处检修,场地内不得有积聚的腐蚀性液体,以防作业时滑倒伤人。

(4)腐蚀性液体的作业面应低于腿部,否则应联系相关人员搭设脚手架,以防残留液体淋伤身体、衣物、但不得以铁桶等临时支用。

(5)作业时,根据具体情况戴橡胶手套、防护面罩,穿胶鞋等相应的特殊劳保用品。

(6)拆卸时,可用清水冲洗连接面,以减少腐蚀性液体、气体介质的侵蚀作用。

(7)接触到腐蚀性介质的肢体、衣物、工具等应及时清洗;若有不适,应及时治疗。

(8)作业完成后,工完料净场地清,做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

2 转动设备(含阀门、电动机)检修作业

2.1作业风险

转动设备检修时,误操作电、汽源产生误转动,会危及检修作业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设备(或备件)较大(重)时,安全措施不当,可发生机械伤害。

2.2安全措施

(1)检修作业前,必须联系工艺人员将系统进行有效隔离,把动火检修设备、管道内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排净、冲洗、置焕,分析合理,办理《作业许可证》。

(2)在修理带电(汽)设备时,要同有关人员和班组联系,切断电(汽)源,并在开关箱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3)作业项目负责人应落实该项作业的各项安全措施和办理作业许可证及审批;对于危险性特大的作业,应与作业区域安全负责人一起进行安全评估,制定安全作业方案。

(4)作业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熟知工作内容,特别是有关部门签署的意见,在作业前和作业中均要认真执行。

(5)拆卸的零、部件要分区摆放,善加保护,重要部位或部件要派专人值班看守。

(6)在使用风动、电动、液压等工具作业时,要按《安全操作使用说明书》规范操作,安全施工。

(7)设备(或备件)较大(重),需要多工种协同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令行禁止。

(8)加强油品类物质管理,所有废油应倒入回收桶内。

(9)作业完成后,工完料净场地清,做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

3 高处检修作业

3.1作业风险

作业位置高于正常工作位置,容易发生人和物的坠落,产生事故。

3.2安全措施

(1)作业项目负责人安排办理《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按作业高度分级审批;作业所在的生产部门负责人签署部门意见。

(2)作业项目负责人应检查、落实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梯子、吊篮)、安全带、绳等用具是否安全,安排作业现场监护人;工作需要时,应设置警戒线。

(3)作业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熟知工作内容,特别是有关部门签署的意见;使用安全带工作时,按照《安全带使用管理规定》执行;使用梯子工作时,按照《梯子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使用脚手架工作时,按照《脚手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在吊篮或吊架内作业时,参照《起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4)高处作业时不应上、下同时垂直作业。特殊情况下必须同时垂直作业时,应经单位领导批准,并设置专用防护棚或采取其他隔离措施。

(5)避免夜间进行高处作业。必须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作业负责人要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出安全措施,并保证充足的灯光照明。

(6)遇有6级以上大风、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而影响视觉和听觉的条件下或对人身安全无保证时,不允许进行高处作业。

(7)高处作业过程中,安全监护人要经常与高处作业人员联络,不得从事其他工作,更不准擅离职守;当生产系统发生异常情况时,立即通知高处作业人员停止作业,撤离现场;当作业条件或作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必须重新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8)作业完成后,工完料净场地清,做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

4 动火检修作业

4.1作业风险

加热、熔渣散落、火花飞溅可能造成人员烫伤、火灾、爆炸事故,弧光辐射、触电等也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4.2安全措施

(1)检修作业前,联系工艺人员将系统有效隔离,把动火设备、管道内的易燃易爆介质排净、冲洗、置换。

(2)分析合格后,办理《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许可证》分级审批;取样分析合格后,任何人不得改变工艺状态;动火作业过程中,如间断半小时以上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3)《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动火作业人员随身携带。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清楚工作内容,特别是有关部门签署的意见。

(4)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持有相应的资格证;在进行焊接、切割作业前,必须清除周围可燃物质,设置警戒线,悬挂明显标示,不得擅自扩大动火范围。

(5)动火作业应设监护人,备有灭火器;作业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动火现场。在甲类禁火区进行动人作业,项目负责人要按规定提前通知专业消防人员到现场协助监护。

(6)进行电焊作业时,要检查接头、线路完好,防止漏电产生事故。

(7)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的距离应保持在5m以上,2气瓶与动火点距离应保持在10m以上,检查气管完好。

(8)高处焊接、切割作业时,需安放接火盆,防止火花溅落;同时,要清除下方所有的可燃物,地沟、阴井、电缆等要加以遮盖。

(9)可燃气体带压不置换动火时,要有作业方案,并落实安全措施。同时,设备内压力不得小于0.98kpa,不得超过1.5691mpa,以保证不会形成负压;设备内氧含量不得超过0.5%。否则,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10)作业人员离开动火现场时,应及时切断施工使用的电源和熄灭遗留下来的火源,不留任何隐患。

(11)作业完成后,工完料净场地清,做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

5 密闭空间检修作业

5.1作业风险

密闭空间内存在有缺氧、高温、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等隐患,安全措施不到位,易发生燃烧、爆炸,可造成人员伤亡等事故。

5.2安全措施

(1)联系工艺人员切断设备上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并采取上锁措施,加挂警示牌;有效隔离与有限空间或容器相连的所有设备、管线。

(2)密闭空间经排放、隔离(加盲板)、清洗、置换、通风,取样分析合格后,作业人员办理《作业许可证》、《进入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分级审批。取样分析合格后,任何人不得改变工艺状态。

(3)作业前,准备好应急救援物资,包括安全带、安全绳、长管面具、不超过24v的安全电压照明、防触电(漏电)保护器以及配备通讯工具。

(4)监护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选择好安全监护人员的位置;监护过程中,要经常联络,发现异常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中断作业,撤离危险区域;同时,必须注意自身保护。

(5)作业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第一次进入密闭空间,必须佩戴好防毒面具(长管或空气呼吸器),必须系安全带和安全绳;熟知工作内容,特别是有关部门签署的意见;密闭空间作业人员实行轮班制,按时换班,及时撤至外面休息。

(6)密闭空间移去盖板后,必须设置路障、围栏、照明灯等,以免发生事故。

(7)进人密闭空间作业,必须在线分析,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撤离。

(8)作业完成后,工完料净场地清,做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

6 电气检修作业

6.1作业风险

电气检修作业时可能发生电击危险、电弧危害或因线路短路产生火花造成事故等,使人体遭受电击、电弧引起烧伤、电弧引起爆炸冲击受伤等伤害。此外,电气事故还可能引发火灾、爆作以及造成装置停电等危险。

6.2安全措施

(1)检修作业前,联系运行人员切断与设备连接的电源,并采取上锁措施,在开关箱上或总闸上挂上醒目的“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

(2)所有在带电设备上或其近旁工作的均需要办理《作业许可证》,执行《许可证管理程序》。

(3)作业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符合“变电所工作时个人防护器材要求”),熟知工作内容,特别是运行人员签署的意见。

(4)电气作业只能由持证合格人员完成,作业时必须2人以上进行,其中1人进行监护。

(5)电气监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上岗合格证,有资格切断设备的电源,并启动报警信号;作业时防止无关人员进人有危险的区域;不得进行其他的工作任务。

(6)在维护检修和故障处理中,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调整保护和自动装置的设定值。

(7)电弧危害的分析和预防,对于能量大于5.016j/m2的设备,必须进行电弧危害分析,以确保安全有效地工作。

(8)对于维修中易产生静电的过程或系统,应该进行静电危害分析,并制定相应措施和程序,以预防静电危害。

(9)金属梯子、椅、凳等均不能在电气作业场合下使用。

7 结束语

进行生产作业时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要靠全体员工的劳动和创造共同实现。重视生命,爱护环境;全员参与,全程控制。只有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地进行风险识别和安全评价,落实防范措施,才能保障安全生产、安全检修。

第7篇 化工生产装置检修作业安全措施

在化工生产装置检修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影响,如果作业人员没有能够充分地进行风险识别和安全评价,防范措施不到位,很可能导致在工作中产生某种失误,造成事故的发生。有关数据表明,在化工企业生产、检修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中,由于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事故约占事故总数的88%,由于工作中的不安全条件造成的事故约占事故总数的10%,其余2%是综合因素造成的。可以看出,在相同的工作条件下,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著名的冰山安全理论指出:所发生的事故中,人员死亡事故、严重伤害(致残)事故、损失工作日事件、轻微伤害事件、不安全行为事件在事故总数中占有的比例约为1:30:300:3000:30000。从事故等级最高的“死亡事故”起,自上而下按比例排列,其组合形状近似于金字塔。故又冰山安全理论称为“金字塔理论”。该理论同时指出:将“金字塔”的底边向里收缩时,“金字塔”将会随之缩小。当新“金字塔”的塔顶低于原“金字塔”中“严重伤害(致残)事故”线下时,新“金字塔”中只剩下“损失工作日事件、轻微伤害事件、不安全行为事件”。即:将工作中的不安全行为次数降低到某一个程度时,“严重伤害(致残)事故”等级以上的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趋近于零。美国杜邦公司提出的“所有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安全管理理论与冰山安全理论有着异曲同工之效。杜邦公司制定了一整套风险识别和安全评价实施体系,有效地控制了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使其在长达100年的时间、全球135个生产和加工设施中没有发生过一起“严重伤害(致残)事故”等级以上的事故。所以,在实际工作中有效地进行风险识别和安全评价,认为落实防范措施,杜绝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是安全生产、检修的基本保障。在此,对化工生产装置区内6种典型的检修作业所存在的风险以及相应安全措施进行综合分析、归类。

1. 腐蚀性介质检修作业

1.1 作业风险

泄漏的腐蚀性液体、气体介质可能会对作业人员的肢体、衣物、工具产生不同程度的损坏,并对环境造成污染。

1.2 安全措施

(1)检修作业前,必须联系工艺人员把腐蚀性液体、气体介质排净、置焕、冲洗,分析合格,办理《作业许可证》。

(2)作业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熟知工作内容,特别是有关部门签署的意见。

(3)低洼处检修,场地内不得有积聚的腐蚀性液体,以防作业时滑倒伤人。

(4)腐蚀性液体的作业面应低于腿部,否则应联系相关人员搭设脚手架,以防残留液体淋伤身体、衣物、但不得以铁桶等临时支用。

(5)作业时,根据具体情况戴橡胶手套、防护面罩,穿胶鞋等相应的特殊劳保用品。

(6)拆卸时,可用清水冲洗连接面,以减少腐蚀性液体、气体介质的侵蚀作用。

(7)接触到腐蚀性介质的肢体、衣物、工具等应及时清洗;若有不适,应及时治疗。

(8)作业完成后,工完料净场地清,做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

2. 转动设备(含阀门、电动机)检修作业

2.1 作业风险

转动设备检修时,误操作电、汽源产生误转动,会危及检修作业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设备(或备件)较大(重)时,安全措施不当,可发生机械伤害。

2.2 安全措施

(1)检修作业前,必须联系工艺人员将系统进行有效隔离,把动火检修设备、管道内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排净、冲洗、置焕,分析合理,办理《作业许可证》。

(2)在修理带电(汽)设备时,要同有关人员和班组联系,切断电(汽)源,并在开关箱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3)作业项目负责人应落实该项作业的各项安全措施和办理作业许可证及审批;对于危险性特大的作业,应与作业区域安全负责人一起进行安全评估,制定安全作业方案。

(4)作业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熟知工作内容,特别是有关部门签署的意见,在作业前和作业中均要认真执行。

(5)拆卸的零、部件要分区摆放,善加保护,重要部位或部件要派专人值班看守。

(6)在使用风动、电动、液压等工具作业时,要按《安全操作使用说明书》规范操作,安全施工。

(7)设备(或备件)较大(重),需要多工种协同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令行禁止。

(8)加强油品类物质管理,所有废油应倒入回收桶内。

(9)作业完成后,工完料净场地清,做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

3. 高处检修作业

3.1作业风险

作业位置高于正常工作位置,容易发生人和物的坠落,产生事故。

3.2 安全措施

(1)作业项目负责人安排办理《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按作业高度分级审批;作业所在的生产部门负责人签署部门意见。

(2)作业项目负责人应检查、落实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梯子、吊篮)、安全带、绳等用具是否安全,安排作业现场监护人;工作需要时,应设置警戒线。

(3)作业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熟知工作内容,特别是有关部门签署的意见;使用安全带工作时,按照《安全带使用管理规定》执行;使用梯子工作时,按照《梯子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使用脚手架工作时,按照《脚手架 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在吊篮或吊架内作业时,参照《起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4)高处作业时不应上、下同时垂直作业。特殊情况下必须同时垂直作业时,应经单位领导批准,并设置专用防护棚或采取其他隔离措施。

(5)避免夜间进行高处作业。必须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作业负责人要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出安全措施,并保证充足的灯光照明。

(6)遇有6级以上大风、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而影响视觉和听觉的条件下或对人身安全无保证时,不允许进行高处作业。

(7)高处作业过程中,安全监护人要经常与高处作业人员联络,不得从事其他工作,更不准擅离职守;当生产系统 发生异常情况时,立即通知高处作业人员停止作业,撤离现场;当作业条件或作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必须重新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8)作业完成后,工完料净场地清,做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

4. 动火检修作业

4.1作业风险

加热、熔渣散落、火花飞溅可能造成人员烫伤、火灾、 爆炸事故,弧光辐射、触电等也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4.2 安全措施

(1)检修作业前,联系工艺人员将系统有效隔离,把动火设备、管道内的易燃易爆介质排净、冲洗、置换。

(2)分析合格后,办理《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许可证》分级审批;取样分析合格后,任何人不得改变工艺状态;动火作业过程中,如间断半小时以上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3)《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动火作业人员随身携带。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清楚工作内容,特别是有关部门签署的意见。

(4)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持有相应的资格证;在进行焊接、切割作业前,必须清除周围可燃物质,设置警戒线,悬挂明显标示,不得擅自扩大动火范围。

(5)动火作业应设监护人,备有灭火器;作业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动火现场。在甲类禁火区进行动人作业,项目负责人要按规定提前通知专业消防人员到现场协助监护。

(6)进行电焊作业时,要检查接头、线路完好,防止漏电产生事故。

(7)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的距离应保持在5m以上,2气瓶与动火点距离应保持在10m以上,检查气管完好。

(8)高处焊接、切割作业时,需安放接火盆,防止火花溅落;同时,要清除下方所有的可燃物,地沟、阴井、电缆等要加以遮盖。

(9)可燃气体带压不置换动火时,要有作业方案,并落实安全措施。同时,设备内压力不得小于0.98kpa,不得超过1.5691mpa,以保证不会形成负压;设备内氧含量不得超过0.5%。否则,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10)作业人员离开动火现场时,应及时切断施工使用的电源和熄灭遗留下来的火源,不留任何隐患。

(11)作业完成后,工完料净场地清,做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

5. 密闭空间检修作业

5.1作业风险

密闭空间内存在有缺氧、高温、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等隐患,安全措施不到位,易发生燃烧、爆炸,可造成人员伤亡等事故。

5.2安全措施

(1)联系工艺人员切断设备上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并采取上锁措施,加挂警示牌;有效隔离与有限空间或容器相连的所有设备、管线。

(2)密闭空间经排放、隔离(加盲板)、清洗、置换、通风,取样分析合格后,作业人员办理《作业许可证》、《进入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分级审批。取样分析合格后,任何人不得改变工艺状态。

(3)作业前,准备好应急救援物资,包括安全带、安全绳、长管面具、不超过 24v的安全电压照明、防触电(漏电)保护器以及配备通讯工具。

(4)监护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选择好安全监护人员的位置;监护过程中,要经常联络,发现异常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中断作业,撤离危险区域;同时,必须注意自身保护。

(5)作业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第一次进入密闭空间,必须佩戴好防毒面具(长管或空气呼吸器),必须系安全带和安全绳;熟知工作内容,特别是有关部门签署的意见;密闭空间作业人员实行轮班制,按时换班,及时撤至外面休息。

(6)密闭空间移去盖板后,必须设置路障、围栏、照明灯等,以免发生事故。

(7)进人密闭空间作业,必须在线分析,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撤离。

(8)作业完成后,工完料净场地清,做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

6. 电气检修作业

6.1 作业风险

电气检修作业时可能发生电击危险、电弧危害或因线路短路产生火花造成事故等,使人体遭受电击、电弧引起烧伤、电弧引起爆炸冲击受伤等伤害。此外,电气事故还可能引发火灾、爆作以及造成装置停电等危险。

6.2安全措施

(1)检修作业前,联系运行人员切断与设备连接的电源,并采取上锁措施,在开关箱上或总闸上挂上醒目的“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的标志牌。

(2)所有在带电设备上或其近旁工作的均需要办理《作业许可证》,执行《许可证管理程序》。

(3)作业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符合“变电所工作时个人防护器材要求”),熟知工作内容,特别是运行人员签署的意见。

(4)电气作业只能由持证合格人员完成,作业时必须2人以上进行,其中1人进行监护。

(5)电气监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上岗合格证,有资格切断设备的电源,并启动报警信号;作业时防止无关人员进人有危险的区域;不得进行其他的工作任务。

(6)在维护检修和故障处理中,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调整保护和自动装置的设定值。

(7)电弧危害的分析和预防,对于能量大于 5.016j/m2的设备,必须进行电弧危害分析,以确保安全有效地工作。

(8)对于维修中易产生静电的过程或系统,应该进行静电危害分析,并制定相应措施和程序,以预防静电危害。

(9)金属梯子、椅、凳等均不能在电气作业场合下使用。

进行生产作业时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要靠全体员工的劳动和创造共同实现。重视生命,爱护环境;全员参与,全程控制。只有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地进行风险识别和安全评价,落实防范措施,才能保障安全生产、安全检修。

第8篇 化工生产单元安全措施

化工单元操作是指各种化工生产中以物理过程为主的处理方法,主要包括加热、冷却、加压操作、负压操作、冷冻、物料输送、熔融、干燥、蒸发与蒸馏等。

(1)加热

加热是促进化学反应和物料蒸发、蒸馏等操作的必要手段。加热的方法一般有直接火加热(烟道气加热)、蒸汽或热水加热、载体加热以及电加热等。

① 温度过高会使化学反应速度加快,若是放热反应,则放热量增加,一旦散热不及时,会造成温度失控,发生冲料,甚至会引起燃烧和爆炸。

② 升温速度过快不仅容易使反应超温,而且还会损坏设备,例如,升温过快会使带有衬里的设备及各种加热炉、反应炉等设备损坏。

③ 当加热温度接近或超过物料的自燃点时,应采用惰性气体保护;若加热温度接近物料分解温度,此生产工艺称为危险工艺,必须设法改进工艺条件,如负压或加压操作。

(2)冷却

在化工生产中,把物料冷却在大气温度以上时,可以用空气或循环水作为冷却介质;冷却温度在15℃以上,可以用地下水;冷却温度在0~15℃之间,可以用冷冻盐水。

还可以借某种沸点较低的介质的蒸发从需冷却的物料中取得热量来实现冷却,常用的介质有氟里昂、氨等。此时,物料被冷却的温度可达-15℃左右。

① 冷却操作时,冷却介质不能中断,否则会造成积热,系统温度、压力骤增,引起爆炸。开车时,应先通冷却介质;停车时,应先停物料,后停冷却系统。

② 有些凝固点较高的物料,遇冷易变得黏稠或凝固,在冷却时要注意控制温度,防止物料卡住搅拌器或堵塞设备及管道。

(3)加压操作

凡操作压力超过大气压的都属于加压操作。加压操作所使用的设备要符合压力容器的要求,加压系统不得泄漏,否则在压力下物料以高速喷出,产生静电,极易发生火灾爆炸。所用的各种仪表及安全设施(女口爆破泄压片、紧急排放管等)都必须齐全好用。

(4)负压操作

负压操作即低于大气压下的操作。负压系统的设备也和压力设备一样,必须符合强度要求,以防在负压下把设备抽瘪。负压系统必须有良好的密封,否则一旦空气进入设备内部,形成爆炸混合物,易引起爆炸。当需要恢复常压时,应待温度降低后,缓缓放进空气,以防自燃或爆炸。

(5)冷冻

在工业生产过程中,蒸气、气体的液化,某些组分的低温分离,以及某些物品的输送、储藏等,常需将物料降到比水或周围空气更低的温度,这种操作称为冷冻或制冷。

一般说来,冷冻程度与冷冻操作技术有关,凡冷冻范围在-100℃以内的称冷冻;而-100℃~-200℃或更低的温度,则称深度冷冻或简称深冷。

① 某些致冷剂易燃且有毒。如氨,应防止致冷剂泄漏。

② 对于制冷系统的压缩机、冷凝器、蒸发器以及管路,应注意耐压等级和气密性,防止泄漏。

(6)物料输送

在工业生产过程中,经常需要将各种原材料、中间体、产品以及副产品和废弃物,由前一个工序输往后一个工序,由一个车间输往另一个车间,或输往储运地点,这些输送过程就是物料输送。

① 气流输送系统除本身会产生故障之外,最大的问题是系统的堵塞和由静电引起的粉尘爆炸。粉料气流输送系统应保持良好的严密性。其管道材料应选择导电性材料并有良好的接地,如采用绝缘材料管道,则管外应采取接地措施。输送速度不应超过该物料允许的流速,粉料不要堆积管内,要及时清理管壁。

② 用各种泵类输送易燃可燃液体时,流速过快能产生静电积累,其管内流速不应超过安全速度。

③ 输送有爆炸性或燃烧性物料时,要采用氮、二氧化碳等情性气体代替空气,以防造成燃烧或爆炸。

④ 输送可燃气体物料的管道应经常保持正压,防止空气进入,并根据实际需要安装逆止阀、水封和阻火器等安全装置。

(7)熔融

在化工生产中常常需将某些固体物料(如苛性钠、苛性钾、萘、磺酸等)熔融之后进行化学反应。碱熔过程中的碱屑或碱液飞溅到皮肤上或眼睛里会造成灼伤。碱融物和磺酸盐中若含有无机盐等杂质,应尽量除掉,否则这些无机盐因不熔融会造成局部过热、烧焦,致使熔融物喷出,容易造成烧伤。

熔融过程一般在150℃~350℃下进行,为防止局部过热,必须不间断地搅拌。

(8)干燥

干燥是利用热能使固体物料中的水分(或溶剂)除去的单元操作。干燥的热源有热空气、过热蒸汽、烟道气和明火等。

干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温度,防止局部过热,以免造成物料分解爆炸。在过程中散发出来的易燃易爆气体或粉尘,不应与明火和高温表面接触,防止燃爆。在气流干燥中应有防静电措施,在滚筒干燥中应适当调正刮刀与筒壁的间隙,以防止火花。

(9) 蒸发

蒸发是借加热作用使溶液中所含溶剂不断气化,以提高溶液中溶质的浓度,或使溶质析出的物理过程。蒸发按其操作压力不同可分为常压、加压和减压蒸发。

凡蒸发的溶液皆具有一定的特性。如溶质在浓缩过程中可能有结晶、沉淀和污垢生成,这些都能导致传热效率的降低,并产生局部过热,促使物料分解、燃烧和爆炸,因此要控制蒸发温度。为防止热敏性物质的分解,可采用真空蒸发的方法,降低蒸发温度,或采用高效蒸发器,增加蒸发面积,减少停留时间。

(10)蒸馏

蒸馏是借液体混合物各组分挥发度的不同,使其分离为纯组分的操作。蒸馏操作可分为间歇蒸馏和连续蒸馏;按压力分为常压、减压和加压(高压)蒸馏。

在安全技术上,对不同的物料应选择正确的蒸馏方法和设备。在处理难于挥发的物料时(常压下沸点在150℃以上)应采用真空蒸馏,这样可以降低蒸馏温度,防止物料在高温下分解、变质或聚合。在处理中等挥发性物料(沸点为100℃左右)时,采用常压蒸馏。

对沸点低于30℃的物料,则应采用加压蒸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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