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用火用电安全措施范本
为了保证本工程的顺利进行,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用电用火。我们对本工程的用火用电的安全措施如下:
1. 按国家标准,施工现场所用电线应为铜芯电缆, 严禁用花线乱拉乱接。
2. 临时电线必须架设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绑在管道或金属结构物上。
3. 所有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使用;所有插头及插座应保持完好;所有电线必须使用双层胶皮护套线。
4. 工地用电有专人负责。用电电线敷设要安全,每天完工后,要关掉相关电源。
5. 接驳电源应先切断电源;严禁非电工人员接驳电源。
6.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7.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及施工用金属平台须有可靠接地;
8. 分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严禁用插销连接,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进入箱体的电源线。
9.临时配电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开关,配电箱良好触地。
10. 施工现场每个层面必须配备空气开关或漏电开关;电气开关不能一擎多用。
11. 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采用低压安全灯。
12. 在使用电焊机电焊时要按规定戴上电焊罩,要靠接地线。
13. 持证焊工在进行电焊操作时要先清理场地,有专人监管,并备好灭火器和水桶。
14. 在易燃材料的旁边进行电焊施工时,要用铁皮遮挡,避免引燃材料。
15. 若带电作业,必须采用防护措施,并要具有三级以上电工合格证人员在场监护才能工作。
深圳市美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07-10-25
第2篇 用火用电 消防安全措施
一、动用明火管理规定:
1、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以文字形式报保卫部审核、批准,领取动火证后方可作业。
2、保卫部负责审核、管理和签发动火证工作。
3、保卫部在审核动火申请的同时,必须到现场检查,一切防火措施齐全后由消防人员签字,再发给动火证。
4、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动火证上和各项规定,否则一切后果由动火方自负。(施工单位动火按安全部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5、所有部位不得使用电热器具(电炉、电熨斗、电褥、电饭锅等),特殊情况须经保卫部同意并办理手续后方可使用。
二、电器设备管理规定:
1、电工必须经过电业部门下式考核发给执照后才能正式进入工作岗位,未考取执照的学徒工不得单独操作。电工必须严禁执行电工手册的规定,并结合本单位防火要求的特点,进行各种安装维修工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2、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新设备增设、更换必须经主管部门工程部、保卫部共同检查后方可使用。
3、电器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并建立明火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5、在储存易燃液气体钢瓶、石油及其它化学危险品库内敷设的照明线路,应用金属逃和并采用防爆型灯具和开关。
6、禁止在任何灯头上使用纸、布或其它可燃材料作灯罩。
7、在任何部位安装、修理电器设备,在未经做度验正式使用之前工作人员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设备的电源。
8、高低压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风,禁止吸烟,在室内动火必须经保卫部批准,严格执行《动用明火管理规定》。
9、使用电热器具导线必须符合规定要求,绝缘要良好,并有合格的保险控制。必须设在可靠的不燃基座上,使用时要有专人看管,用完断电。
三、电、气焊作业防火规定:
1、电气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操作。
2、使用电、气焊喷灯要选择安全地点,作业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干净。如不能清除应采取浇湿、设接火盘、遮隔或其它全可靠的措施加以保护。用电气焊在高空进行焊割作业时,除采取上述安全措施外,不得将乙炔发生器、氧气瓶放在焊割部的下面,要保持足够的水平距离,在楼内作业时应将乙炔罐、氧气瓶放在建筑物以外的安全地点,并设专人看护。
3、电气焊在焊割前要对焊割工具进行全面检查,严禁使用有赞美、安全保护装置不健全或失灵的焊割工具。乙炔发生器的器头装置,及胶管遇冷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气解冻,严禁使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属物敲打。
4、焊割作业及点火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焊条头、热喷嘴要放在安全地点,焊割结束或中途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气源,并仔细检查现场确认无余火复燃危险时方可离开。在一些重点部位、场所焊割,要求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遗留火种发生问题。
5、电焊机的各种导线不得残破裸露,更不准与气焊软管、气体的导管及有气体的气瓶接触。气焊软管也不得从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油脂或沾油的物品禁止与氧气瓶接触。
6、电焊机、地线不准结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各种管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7、严禁在有可燃蒸汽、气体和爆炸危险品的场所进行焊割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8、焊割作业不得与油漆喷漆木工以及其它危险操作同方位,同时间交叉作业。
9、焊割现场必须由动火方自备灭火器材。
四、严格限制吸烟的暂行规定:
1、在单位内吸烟必须遵守有关规定,除经保卫部设置的吸烟处外,其它部位严禁吸烟。
2、人员在允许的吸烟处吸烟时,必须按照规定将烟头和火柴棒熄灭后放入烟灰筒内,确定完全熄灭后方可离开。严禁乱扔烟头和火柴棒、纸烟盒等易燃物。
3、所有公共场所设置了充足的专供宾客使用的烟灰缸,客房服务员应认真检查,发现有丢落在地上的烟头和火柴棒要及时清理,以免留下火种。
4、对违章吸烟和违反上述规定的员工,保卫部将依据消防奖惩条例和其它有关规定给与罚款处理。对屡犯和造成暝、损失的责任者,除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外,还要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弄事责任。
五、办公室防火规定:
1、在办公室内吸烟,不准随地乱扔烟头和火柴棒,要将熄灭的烟头和火柴棒放入烟缸内。
2、办公室用时的纸要放在纸篓内并及时清除。无用的资料文件要及时清理和统一安全销毁。
3、不准在办公室内使用任何电加热器具(包括电暖器),特殊情况须经保卫部同意后办理登记手续。
4、下班前要对室内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电源确认无问题和隐患后,关窗、锁门方可离开。
六、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规定:
1、安装配置的各类消防设施、设备是预防一旦出现火情时灭火之用的。必须保持完好灵敏的状态,任何人不得无故拆损、破坏,也不许挪作他用。否则将按消防奖惩条例及消防法规严肃处理。
2、各种消防管道的修理或停水,消防自控设备、联动设备的维修、调试应事先报保卫部,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3、各安全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任何人不得占用和堵塞。
4、保卫部对所有消防灭火器材负责定期组织检查、更换,并联系检修,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
八、建筑审核消防规定:
1、严格执行公安消防部门关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各项管理规定。
2、各部位需要进行施工改造及内装修工程时,须事先将施工方案及有关图纸报安全部审核,并承送市消防局审批,获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3、施工方案未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前不得提前动工,工程峻工后须经公安消防机关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不得妨碍原有消防设施的使用。
5、施工中的工程材料须符合防火规范要求,不得违章施工。
6、工程改扩建项目施工单位(乙方)须与安全部(甲方)签订消队安全协议书,明确责任,保证安全后才能开工。
北京市宽鼎装饰公司
2022年11月
第3篇 用火用电安全措施
为了保证本工程的顺利进行,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用电用火。我们对本工程的用火用电的安全措施如下:
1. 按国家标准,施工现场所用电线应为铜芯电缆, 严禁用花线乱拉乱接。
2. 临时电线必须架设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绑在管道或金属结构物上。
3. 所有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使用;所有插头及插座应保持完好;所有电线必须使用双层胶皮护套线。
4. 工地用电有专人负责。用电电线敷设要安全,每天完工后,要关掉相关电源。
5. 接驳电源应先切断电源;严禁非电工人员接驳电源。
6.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7.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及施工用金属平台须有可靠接地;
8. 分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严禁用插销连接,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进入箱体的电源线。
9. 临时配电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开关,配电箱良好触地。
10. 施工现场每个层面必须配备空气开关或漏电开关;电气开关不能一擎多用。
11. 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采用低压安全灯。
12. 在使用电焊机电焊时要按规定戴上电焊罩,要靠接地线。
13. 持证焊工在进行电焊操作时要先清理场地,有专人监管,并备好灭火器和水桶。
14. 在易燃材料的旁边进行电焊施工时,要用铁皮遮挡,避免引燃材料。
15. 若带电作业,必须采用防护措施,并要具有三级以上电工合格证人员在场监护才能工作。
深圳市美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07-10-25
第4篇 用火用电消防安全措施
一、动用明火管理规定:
1、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以文字形式报保卫部审核、批准,领取动火证后方可作业。
2、保卫部负责审核、管理和签发动火证工作。
3、保卫部在审核动火申请的同时,必须到现场检查,一切防火措施齐全后由消防人员签字,再发给动火证。
4、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动火证上和各项规定,否则一切后果由动火方自负。(施工单位动火按安全部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5、所有部位不得使用电热器具(电炉、电熨斗、电褥、电饭锅等),特殊情况须经保卫部同意并办理手续后方可使用。
二、电器设备管理规定:
1、电工必须经过电业部门下式考核发给执照后才能正式进入工作岗位,未考取执照的学徒工不得单独操作。电工必须严禁执行电工手册的规定,并结合本单位防火要求的特点,进行各种安装维修工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2、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新设备增设、更换必须经主管部门工程部、保卫部共同检查后方可使用。
3、电器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并建立明火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5、在储存易燃液气体钢瓶、石油及其它化学危险品库内敷设的照明线路,应用金属逃和并采用防爆型灯具和开关。
6、禁止在任何灯头上使用纸、布或其它可燃材料作灯罩。
7、在任何部位安装、修理电器设备,在未经做度验正式使用之前工作人员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设备的电源。
8、高低压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风,禁止吸烟,在室内动火必须经保卫部批准,严格执行《动用明火管理规定》。
9、使用电热器具导线必须符合规定要求,绝缘要良好,并有合格的保险控制。必须设在可靠的不燃基座上,使用时要有专人看管,用完断电。
三、电、气焊作业防火规定:
1、电气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操作。
2、使用电、气焊喷灯要选择安全地点,作业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干净。如不能清除应采取浇湿、设接火盘、遮隔或其它全可靠的措施加以保护。用电气焊在高空进行焊割作业时,除采取上述安全措施外,不得将乙炔发生器、氧气瓶放在焊割部的下面,要保持足够的水平距离,在楼内作业时应将乙炔罐、氧气瓶放在建筑物以外的安全地点,并设专人看护。
3、电气焊在焊割前要对焊割工具进行全面检查,严禁使用有赞美、安全保护装置不健全或失灵的焊割工具。乙炔发生器的器头装置,及胶管遇冷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气解冻,严禁使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属物敲打。
4、焊割作业及点火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焊条头、热喷嘴要放在安全地点,焊割结束或中途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气源,并仔细检查现场确认无余火复燃危险时方可离开。在一些重点部位、场所焊割,要求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遗留火种发生问题。
5、电焊机的各种导线不得残破裸露,更不准与气焊软管、气体的导管及有气体的气瓶接触。气焊软管也不得从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油脂或沾油的物品禁止与氧气瓶接触。
6、电焊机、地线不准结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各种管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7、严禁在有可燃蒸汽、气体和爆炸危险品的场所进行焊割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8、焊割作业不得与油漆喷漆木工以及其它危险操作同方位,同时间交叉作业。
9、焊割现场必须由动火方自备灭火器材。
四、严格限制吸烟的暂行规定:
1、在单位内吸烟必须遵守有关规定,除经保卫部设置的吸烟处外,其它部位严禁吸烟。
2、人员在允许的吸烟处吸烟时,必须按照规定将烟头和火柴棒熄灭后放入烟灰筒内,确定完全熄灭后方可离开。严禁乱扔烟头和火柴棒、纸烟盒等易燃物。
3、所有公共场所设置了充足的专供宾客使用的烟灰缸,客房服务员应认真检查,发现有丢落在地上的烟头和火柴棒要及时清理,以免留下火种。
4、对违章吸烟和违反上述规定的员工,保卫部将依据消防奖惩条例和其它有关规定给与罚款处理。对屡犯和造成暝、损失的责任者,除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外,还要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弄事责任。
五、办公室防火规定:
1、在办公室内吸烟,不准随地乱扔烟头和火柴棒,要将熄灭的烟头和火柴棒放入烟缸内。
2、办公室用时的纸要放在纸篓内并及时清除。无用的资料文件要及时清理和统一安全销毁。
3、不准在办公室内使用任何电加热器具(包括电暖器),特殊情况须经保卫部同意后办理登记手续。
4、下班前要对室内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电源确认无问题和隐患后,关窗、锁门方可离开。
六、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规定:
1、安装配置的各类消防设施、设备是预防一旦出现火情时灭火之用的。必须保持完好灵敏的状态,任何人不得无故拆损、破坏,也不许挪作他用。否则将按消防奖惩条例及消防法规严肃处理。
2、各种消防管道的修理或停水,消防自控设备、联动设备的维修、调试应事先报保卫部,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3、各安全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任何人不得占用和堵塞。
4、保卫部对所有消防灭火器材负责定期组织检查、更换,并联系检修,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
八、建筑审核消防规定:
1、严格执行公安消防部门关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各项管理规定。
2、各部位需要进行施工改造及内装修工程时,须事先将施工方案及有关图纸报安全部审核,并承送市消防局审批,获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3、施工方案未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前不得提前动工,工程峻工后须经公安消防机关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不得妨碍原有消防设施的使用。
5、施工中的工程材料须符合防火规范要求,不得违章施工。
6、工程改扩建项目施工单位(乙方)须与安全部(甲方)签订消队安全协议书,明确责任,保证安全后才能开工。
北京市宽鼎装饰公司
2011年11月
36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