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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安全措施15篇

发布时间:2022-12-16 热度:44

应急预案安全措施

第1篇 变电所送电运行安全措施应急预案范本

为了使安装完成的变电所能够顺利的进行送电,保证变电所安全运行以及送电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配电设备安全正常的运行,特制定本安全措施:

一、人员组成及分工

现场安全负责人:

现场技术负责人:

送电试验操作人员:《见参与变电所送电试验人员签字表》

应急电话: 警务电话:110 急救中心电话:120火警电话:119

主要负责人电话:

二、安全措施:

1、参加变电所空载送电试验的所有人员,都要精神饱满,上班前严禁喝酒及过度疲劳。

2、送电操作试验人员在送电操作前必须熟悉本安全措施并在《参与变电所送电试验人员签字表》上签字。

3、变电所首次送电及通电过程中,必须有安全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各一人在场,直到送电试验结束方可离开。

4、送电操作人员必须熟悉高压供电系统、高低压配电柜的操作流程及各种开关、按钮的操作方法。佩戴高压绝缘手套、穿电工专用高压绝缘鞋,对该供电系统不熟悉、不佩戴必要劳保用品者,严禁参与变电所的空载送电试验。与送电试验无关的人员必须远离带电危险区域。

5、进行变电所的空载送电试验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听从安全责任人的指挥。

6、准备送电试验的变电所内,配电设施必须进行过绝缘耐压试验,且电气绝缘符合规定数值,未进行耐压试验、电气绝缘不符合要求的变电所,严禁进行高压送电试验。

7、进行变电所的空载送电试验前,必须准备好适合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如:干粉灭火器等。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中规定,变电所内灭火器数量不能少于2具和多于5具。必须有会使用此灭火器的人员在场。

8、变电所外应该有备用车辆以备急用。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持有备用车辆驾驶员的电话号码,并且该驾驶员的电话必须保持畅通。

9、送电前由安全负责人和电气技术负责人,对变电所的高压侧、低压侧、主变高压侧电源接线、高压电缆连接器的连接处进行防松动检查,经确认符合送电条件后方可准备送电。

10、送电前必须在变电所周围悬挂醒目的“高压危险,禁止入内”警示标志,防止闲杂人员误入造成事故。

11、必须对周围环境进行检查,对危及人身安全的因素,必须采取预防措施,严禁与送电试验无关的人员进入试验区域。

15、送电试验前,必须将所有开关置于断开的位置。采取逐级送电的方法进行送电。

16、变电所送电试验自始至终必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停、送电时操作人员必须按照《高、低压停送电操作规程》、《变电所停送电安全操作规程》中的相关规定严格操作。

三、送电操作

1、送电操作顺序:

00号杆上跌落开关---变电所高压进线柜---变压器控制柜---二次进线柜---馈出柜---回路开关

2、三台变压器应该分别送电,并且分别做两次高压冲击试验。

3、送电无异常后,检查相序、计量表、显示指示及电动部件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送电完成后,交由变电所运行人员管理。

5、运行值班人员必须具有同等操作资质(电工证)。

第2篇 某模板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编制《建筑模板工程施工安全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以指导和提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施工操作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安全素质,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解决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中的不安全隐患问题,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过程控制,消除和减少施工全过程的事故隐患,保障员工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

凡在企业范围内从事建筑模板工程施工生产和管理的有关活动,并对建设工程实施安全管理的单位或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三、总要求

3.1建筑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与监督检查。

3.3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3.4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3.5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配戴安全帽;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3.6生产班组在接受生产任务时,应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凡没有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班组有权拒绝接受任务,并提出意见。

3.7班组长必须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交底教育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应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班组长和班组专(兼)职安全员必须每日上班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重大隐患,报告领导解决,严禁冒险作业。作业过程中应巡视检查,随时纠正违章行为,解决新的不安全隐患;下班前进行确认检查,机电设备是否拉闸、断电、门上锁,用火是否熄灭,料净场清,方可离开现场。

3.8操作人员登高必须走人行梯道,严禁利用模板支撑攀登上下,不得在墙顶、独立梁及其他高处狭窄而无防护的模板面上行走。

3.9模板的立柱顶撑必须设牢固的拉杆,不得与门窗等不牢靠和临时物件相连接。模板必须安装牢固成整体后,作业人员才允许离开。

3.10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装时,必须检查基坑土壁边坡的稳定状况,基坑上口边沿lm以内不得堆放模板及材料。向槽内运送模板构件时,严禁抛掷。使用溜槽或起重机械运送,下方操作人员必须远离危险区域。

3.11组装立柱模板时,四周必须设牢固支撑。支设独立梁模应搭设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和立侧模。

3.12模板拆除应遵守:

3.12.1拆模必须满足拆模时所需混凝土强度。

3.12.2拆模的顺序和方法。应按照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顺序。

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撑;在拆除用小钢模板支撑的顶板模板时,严禁将支柱全部拆除后,一次性拉拽拆除。已拆活动的模板,必须一次连续拆除完,方可停歇。

3.12.3拆模作业时,必须设警戒区,严禁下方有人进入。拆模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平稳牢固可靠的地方,保持自身平衡,不得猛撬,以防失稳坠落。

3.12.4严禁用吊车直接吊除没有撬松动的模板,吊运大型整体模板时必须拴结牢固,且吊点平衡,吊装大钢模板时必须用卡环连接,就位后必须拉接牢固方可卸除吊环。

3.12.5拆除电梯井及大型孔洞模板时,下层必须支搭安全网等可靠防坠落措施。

3.12.6拆除的模板、支撑等材料,严禁从上向下抛掷。

3.13六级以上强风和大雨、大雪、大雾天气,应停止拆除工程作业。

3.14作业中出现不安全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组织撤离危险区域,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人员,不准冒险作业。

3.15在沟、槽、坑内作业必须经常检查沟、槽、坑壁的稳定状况,上下沟、槽、坑必须走坡道或梯子。

3.16施工现场用火,应按照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设专人监护。严禁在禁火区域使用明火。配备的防火设施和设备,应保证其有效性。

3.17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设备和警告、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3.18电动机械的用电箱必须按照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箱门完整并上锁,由专人负责。电动机械和电动工具的软线或电缆应保证外皮和接头等处的完整,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3.19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按照规定,逐级上报。

四、施工过程潜在危险源和监控管理要求

4.{模板安装的规定}

4.1.1安装前要审查设计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模板结构设计与施工说明中的记载,计算方法、节点构造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是否有安装拆除方案。

4.1.2对模板施工队伍进行全面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4.1.3使用合格的模板和配件。

4.1,4模板安装应按设计与施工说明顺序安装。

4.1.5竖向模板支架支承部分安装在基土上时,应加设垫板;如用钢管作支撑时在垫板上应加钢底座。垫板应有足够强度和支承面积,并应中心承载。基土应坚实,并有排水措施。对湿陷性黄土应有防水措施;对特别重要的结构工程须采用防止支架柱下沉措施对冻胀性土应有防冻融措施。

4.1.6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防倾覆临时固定设施。

4.1.7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当跨度大于4m时,模板应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可为全跨长度的1/1000- 3/1000。

4.1.8现浇多层或高层房屋、构筑物,安装上层模板及其支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4.1.8.1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支撑;

4.1.8.2上层支架立柱应对准下层支架立柱,并于立柱底铺设垫板;

4.1.8.3 当采用悬臂吊模板、桁架支模方法时,共支撑结构的承载能力和刚度必须符合要求。

4.1.9 当层问高度大干5m时,宜选用仵架支模或多层支架支模当采用多层支架支模时,支架的横垫板应平整,支柱应垂直,上下层支柱应在同一竖向中心线上,其支柱不得过二层,并必须待下层形成空间整体后,才能支安上层支架,

4.1.10 模板安装作业高度超过2.om时,必须搭设脚手架或平台。

4.1.11 模板安装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随装随运,严禁抛掷且不得将模板支搭在门窗框上,也不得将脚手板支搭在模板上,不能将模板与井字架、脚手架或操作平台连成一体。

4.1.12 垂直吊运模板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4.1.12.1 在升降过程中应设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密切配合。

4.1.12.2 吊运大块或整体模板时,竖向吊运应不少于两个吊点,水下吊应不少于四个吊点。必须使用刚卡环连接,并应稳起稳落,待模板就位连接牢固后,方可摘除卡环;。

4.1.12.3 吊运散装模板时,必须码放整齐,待捆绑牢固后方可起吊,

4.1.13 六级风以上应停止一切吊运作业。

4.1.14 拼装高度为2m以上的竖向模板,不得站住下层模板上拼装上层模板;安装过程中应设置足够的临时固定设施。若巾途停歇,应将已就位的模板固定牢固。

4.1.15 当承重焊接钢筋骨架和模板一起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4.1.15.1 模板必须固定在承重焊接钢筋骨架的节点上。

4.1.15.2安装钢筋模板组合体时,吊索应按模板设计的吊点位置绑扎。

4.1.16当支撑呈一定角度倾斜,或其支撑的表面倾斜时,应采取可靠措施确保支点稳定,支撑底脚必须有可靠的防滑移措施。

4.1.17除设计图另有规定外,所有垂直支架柱应保证其垂直。其垂直允许偏差,当层高不大于5m时为6mm,当层高大于5m时为8mm。

4.1.18对梁和板安装二次支撑时,在梁、板上不得有施工荷载,支撑的位置必须准确。安装后所传给支撑或连接件的荷载不应超过其允许值。支架柱或桁架必须有保持稳定的可靠措施。

4.1.19已安装好的模板上的实际荷载不得超过设计值。已承受荷载的支架和附件,不得随意拆除或移动,:

4.1.20组合钢模板、大模板、滑动模板等的安装,应符合同家现行标准《组合钢模板技术规定》、《大模板多层住宅结构设计与施工规定》和《液压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的相应规定。

4.2梁式或桁架式支架梁或桁架式支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4,2.1采用伸缩式桁架时,共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0mm, 上下弦连接销钉规格、数量应符什设汁规定,但不得少于两个u形卡或钢销钉销紧,卡距或销距不得小于400mm。

4.2.2安装的梁式或桁架式支架的间距设置应与模板设计图一致。

4.2.3支承梁式或桁架式支架的结构应具有足够强度,否则,应另设立柱支撑。

4.2.4若桁架采用多榀成组排放,在下弦折角处必须加没用木条锯口卡住的水下撑。

4.3单立柱支撑单立柱支撑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4.3.1工具式钢管单立柱支撑的间距应符合支撑设计的规定,立柱不得接长使用,所有夹具、螺栓、销子和其他配件都应处在闭合或拧紧的状态。

4.3.2木立柱宜选用整料,当不能满足要求时,立柱的接头不宜超过两个,并应采用对接夹板接头方式,立柱底部可采用垫块垫高,但不得采用砖块垫高。

4.3.3立柱支撑群或称满堂架应沿纵、横向设水平拉杆,共间距按设计规定,在立杆上下两端20cm处设置纵、横向扫地杆;架体外侧每隔6m设置-道剪刀撑,并沿竖向连续设置,剪刀撑与地面的夹角应为45~60度。当度高超过10m时,应设置水平方向剪刀撑、拉杆和剪刀撑必须与立柱牢固连接。

4.3.4单立柱支撑的所有底座或支撑顶端都应与底座和顶部模板紧密接触,支撑头不得承受偏心荷载。

4.3.5采用对角楔木进行支撑高度调整时,楔木与垫木应接触紧密,并应用铁钉固定牢靠。

4.4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立柱支撑安装要求采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作立柱支撑时,其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4.4.1钢管规格、间距、扣件应符合设计要求。每根立杆底部应没置底座及垫板i

4.4.2立杆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上横下。用直角扣件在离地200cm处与立杆扣牢。

4.4.3立杆接长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且相邻两立杆的对接接头不得在同步内,而隔一根立杆的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不宜大于步距的1/3。搭接接头的长度不应小于10cm,且应采用不少于两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杆端不应小于100mm。

4.4.4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作组合式结构住使用时,主立杆间距不得大于lm,纵横杆步距不应大于1.2m,且柱的每一边应于两横杆间加设斜杆。

4.5悬挑结构立柱支撑的安装要求。 悬挑结构立柱支撑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4.5.1多层悬挑结构模板的上下立柱应保持在同一条垂线上。

4.5.2多层悬挑结构模板的立札应连续支撑,并不得少于三层。

4.6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装要求。 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4.6.1地面以下支模应先检查土壁的稳定情况,当有裂纹及塌方危险迹象时,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作业。当深度超过2m时,应为操作人员设置上下扶梯,

4.6.2距基坑(槽)上口边缘lm内不得堆放模板。向基坑(槽)内运料应使用起重机、溜槽或绳索;上下人员应呼应,运下的模板严禁立放于基坑(槽)土壁上。

4.6.3斜支撑与侧模的夹角不应小于45度,支撑在土壁上的斜支撑应加设垫板,底部的对角楔木应与斜撑连结牢固。高大长脖基础若采用分层支模时,其下层模板应经就位校正并支撑稳固后,再进行上一层模板的安装。

4.6.4两侧模板问应用水平支撑连成整体。

4.7柱模板安装要求 柱模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4.7.1现场拼装柱模时,应及时加设临时支撑进行固定,斜撑与地面的倾角宜为60度,不能将大片模板系于柱子钢筋上。

4.7.2 1四片柱模就位组拼经对角线校正无误后,应立即自上而下安装柱箍。

4.7.3若为整体预组合柱模,吊装时应采用卡环和柱模连接,不得用钢筋钩代替。

4.7.4柱模校正(用四根斜支撑或刚连接在柱模顶四角带花蓝螺丝缆风绳,底端与钢筋拉环固定进行校正)后,应采用斜撑或水平撑进行四周支撑,以确保整体稳定。当柱模高度超过4m时,应群体或成列同时支模,并应将支撑连成一体,形成整体框架体系。

当需单根支摸时,柱宽大于500mm,应每边在同一标高上不得少于两根斜支撑或水平撑。斜撑与地面的夹角为45~60度,下端还应有防滑移的措施。

4.7.5边、角柱模板的支撑,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在模板里面还应于外边对应的点设置既能承拉又能承压的斜撑。

4.8墙模板安装要求 墙模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4,8.1用散拼定型模板支模时,应自下而上进行,必须在下一层模板全部紧固后,方准进行上一层安装。当下层不能独立安设支撑件时,应采取临时固定措施。

4.8.2采用预拼装的大块墙模板进行支模安装时,严禁同时起吊两块模板,并应边就位、边校正、边连接固定后方可摘钩。设置支撑时,应于里面设置能承受拉和压的支撑。多排并列且间距不大的墙互成一体时,应有防止浇筑混凝土时引起临近模板变形的措施。

4.9独立梁和整体梁结构模板安装要求 独立梁和整体梁结构模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4.9.1安装独立梁模板时应设操作平台,高度超过3.5m时,应搭设脚手架并设防护栏,严禁操作人员站在独立梁底模或柱模支架上操作及上下通行。

4.9.2底模与横楞应拉结好,横楞与支架、立柱应连接牢固。

4.9.3安装梁侧模时,应边安装边与底模连接,侧模多于两块高时,应设临时斜撑。

4.9.4起拱应在侧模内外楞连接牢固前进行。

4.9.5单片预组合梁模,钢楞与面板的拉结应按设计规定制作,并按设计规定试吊无误后方可正式吊运安装,待侧模与支架支撑稳定后方准摘钩。

4.9.6支架立柱底部基土应按规定处理;单排立柱时,应于单排立柱的两边每隔3m加设斜支撑,且每边不得少于两根,斜支撑与地面的夹角应为60度。

4.10楼板或平台板模板安装要求 楼板或平台板模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4.10.1预组合模板采用桁架支模时,。桁架与支点连接应牢固可靠,同时桁架支承应采用平直通长的型钢或木方。

4.10.2预组合模板块较大时,应加钢楞后吊运。当组合模板为错缝拼配时,板下横楞应均匀布置,并应在模板端穿插销。

4.10.3单块模就位安装,必须待支架搭设稳固,板下横楞与支架连接牢固后进行。

4.10.4u形卡应按设计规定安装。

4.11其他结构模板安装要求 其他结构模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4.11.1安装圈梁、阳台、雨篷及挑檐等模板时,其支撑应独立设置,不得支搭在施工脚手架上。

4。11.2安装悬挑结构模板时,应搭设脚手架或悬挑工作台,并应设置防护栏杆和安全网。作业处的下方不得有人通知或停留。

4。11.3在悬空部位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

4.12模板拆除

4.12.1一般要求

4.12.1.1拆模时混凝土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4.12.1.1.1不承重模板,只要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受损坏即可拆除。

4。12.1.1.2承重模板,应根据与结构同条件养护的试块强度达到的规定要求方可拆除。

4。12.1.1.3后张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或构件模板的拆除,侧模应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其混凝土强度达到侧模拆除条件即可,进行预应力张拉必须待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规定值方可进行,底模必须在预应力张拉完毕时方能拆除。

4.12.1.1.4在拆模过程中,如发现实际混凝土强度并未达到要求,有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时,应暂停拆模,经妥当处理,实际强度达到要求后,方可继续拆除。

4.12.1.1.5已拆除模板及其支架的混凝土结构,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的混凝土强度标准值后,才允许承受全部设计的使用荷载。当承受施工何载的效应比使用荷载更为不利时,必须经过核算,加设临时支撑。

4.12.1.1.6拆除芯模或预留孔的内模,应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不发生塌陷和裂缝时,方可拆除。

4.12.2拆模之前必须有拆模申请,并根据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记录达到规定时,技术负责人方可批准拆模。

4.12.3冬期施工模板的拆除应遵守冬期施工的有关规定,其中主要是要考虑混凝土模板拆除后的保温养护,如果不能进行保温养护,必须暴露在大气中,要考虑混凝土受冻的临界强度。

4.12.4对于大体积混凝土,除应满足混凝土强度要求外,还应考虑保温措施,拆模之后要保证混凝土内外温差不超过20度,以免发生温差裂缝。

4.12.5各类模板拆除的顺序和方法,应根据模板设计的规定进行。如果模板设计无规定时,可按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拆非承重的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架的顺序进行拆除。

4.12.6拆除的模板必须随拆随清理,以免钉子扎脚、阻碍通道、发生事故。

4.12.拆模时下方不能有人,拆模区应设警戒线,以防有人误入被砸伤。

4.12.8拆除的模板向下运送传递,要上下呼应,不能采取猛撬,以致大片塌落的方法拆除。用起重机吊运拆除的模板时,模板应堆码整齐并拴牢,才可吊运。

4。13木工机械的使用安全

4.13.1操作人员应培训,熟悉机械设备构造、性能和用途,掌握有关使用、维修、保养的安全操作知识。电路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排除。

4.13.2作业前应试机,各部件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链条、齿轮和皮带等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必须使用定向开关,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机械运转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机、切断电源。

4.13.3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不得戴手套。作业人员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必须戴工作帽。

4.13.4严禁直接用手清理机械台面上的刨花、木屑。每台机械应挂机械负责人和安全操作牌。作业后必须拉闸,锁好控制箱门。

五、应急预案

5.1应急类别: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大风、大雨、自然灾害

5.2应急联络电话:

5.2.1处工程科电话:

5.2.2主管电话:

5.2.3市急救中心:120

5.2.4应急领导小组人员:李桂山 方伟 杨尚生 高长生

乔长福 熙成军 周兰双

5.3资源保障:急救担架一副、急救箱一个(备有急用药品、止血带等)面包车一辆、草袋子、手电筒等,及部分适当应急资金。

5.4现场救护员:施工现场全体人员等人。

5.5应急预案措施及手段:

5.5.1每天干部轮流值班。认真查看监控施工过程能否按安全生产要求组织施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符合工程。对突发事件应立即按事件性质报告给有关部门。

5.5.2雷雨天气和6级以上大风禁止室外露天作业。

5.5.3相关人员电话、手机24小时开机,发生意外时以便及时通报。

5.5.4一旦发生模板坍塌事故,施工现场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并立即组织人员作好现场维护,如没有撤出人员要立即组织抢险。其他和抢险无关人员在撤离危险区后,要听从现场指挥,防止出现新的意外伤害。

5.5.5每天收听、收看当地天气预报,及时做好预防,应对突发的损失。自然灾害以减少或杜绝不必要的损失及人身伤害。

5.5.6组织机构:企业应编制应急指挥系统,项目部应编制应急领导小组。

5.5.7企业项目部应结合施工工艺和分项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编制详细的应急预案并报送主管部门审批,应在适当时机进行演练,并评价和修订方案。

沈阳市市政建设工程公司第四工程处

2006年3月

第3篇 起重吊装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编制《起重、吊装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以指导和提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施工操作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安全素质,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解决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中的不安全隐患问题,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过程控制,消除和减少施工全过程的事故隐患,保障员工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

凡在企业范围内从事建筑起重、吊装施工生产和管理的有关活动,并对建设工程实施安全管理的单位或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三、总要求

3.1建筑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与监督检查。

3.3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3.4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3.5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3.6每日作业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重大隐患,报告领导解决,严禁冒险作业。作业过程中应加强检查,随时发现隐患行为,并解决新的安全隐患;下班前进行确认检查,机电设备是否拉闸、断电、门上锁,用灯是否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3.7从事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无妨碍本工种的疾病。 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操作证,方可进行特种作业。严禁无证作业。

3.8六级以上强风和大雨、大雪、大雾天气,应停工程起重吊装作业。

3.9作业中出现不安全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组织撤离危险区域,报告领导解决,不准冒险作业。

3.10施工现场用火,应按照规定申请批准。并派专人看火。严禁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动用烟

火。配备的防火设施和设备,应保证其有效性。

3.11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设备和警告、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3.12电动机械的用电箱必须按照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箱门过错整并上锁,由专人负责。电动机械和电动工具的软线或电缆应保证外皮和接头等处的完整,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3.13机械的齿轮,皮带轮等高速运转的外露部位,必须安装防护或防护板。操作机械严禁戴手套。女工应戴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禁止直接用手清理操作台面的残屑,不得在机械运转时,清理或维修。

3.14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按照规定,逐级上报。

3.15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3.16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必须作业时,须满足和保持最小安全距离。

3.17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3.18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3.19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四、施工过程潜在危险源和监控管理要求

4.1钢丝绳安全系数k值表

铜丝绳用途

安全系数

钢丝绳用途

作缆风绳

3.6

作吊索时弯曲

缆索起重机承重绳

3.75

作捆邦吊索

手动起重设备

4.5

用于载人的升降机

机动起重设备

5——6

4.2钢丝绳的安全使用与管理为保证钢丝绳使用安全,必须在选用、操作维护方面做到下列各点:

4.2.1选用钢丝绳要合理,不准超负荷使用。

4.2.2经常保持钢丝绳清洁,定期涂抹无水防锈油或油脂。钢丝绳使用完毕,应用钢丝刷将上面的铁锈、脏垢刷去,不用的钢丝绳应进行维护保养,按规格分类存放在干净的地方。在露天存放的钢丝绳应在下面垫高,上面加盖防雨布罩。

4.2.3钢丝绳在卷筒上缠绕时,要逐圈紧密地排列整齐,不应错叠或离缝。

4.3吊钩

4,3.1在起重吊装作业中使用的吊钩、吊环,其表面要光滑,不能有剥裂、刻痕、锐角、接缝和裂纹等缺陷。

4.3.2吊钩不得补焊

4。4履带式起重机的安全要求

4.4.1履带式起重机行走道路要求坚实平整,对周围环境要求宽阔,不得有障碍物。

4.4,2禁止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

4.5汽车式起重机

4.5.1安全要求:

汽车式起重机因超载或支腿陷落造成翻车事故约占汽车式起重机事故的70%以上,因此,在使用汽车起重机时应特别重视:

4.5.1.1必须按照额定的起重量工作,不能超载和违反该车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要求条款。

4.5.1.2汽车式起重机的支腿处必须坚实,铺垫道木,加大承压面积,在起吊重物前,应对支腿进行检查,查看有无陷落现象,以保证使用安全。

4.5.1.3支腿支完,应将车身调平并锁住,才能工作;工作时还应注意风力大小,六级风时应停止工作。

4.6构件与设备吊装大型吊车的吊装

4.6.1大型吊车的吊装分类

4.6.1.1单机吊装:即在吊车允许的回转范围和吊装半径内实现一定重工件的吊装。

4.6.1.2单机滑移法:在单机滑移时,主吊车臂杆不回转,只是吊钩提升,提升的速度应与工件底部滑移的速度相协调,保持主吊车的吊钩处于垂直状态。

4.6.1.3双机抬吊:应使用性能相同的起重机,作业时专人统一指挥,动作应协调一致,单机荷载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

4.6.1.4多机抬吊:多于三台时,应采用平衡轮、平衡梁等调节措施来调整各吊车的受力分配。同时每台吊车都要乘以75%的折减系数。

4.6.1.5偏心停吊。

4.6.2大型吊车吊装的安全规定

4.6.2.1双吊车吊装时,主吊车宜选择相同规格型号的大吊车,其吊臂长度、工作半径、提升滑轮组跑绳长度及吊索长度均应相等。

4.6.2.2辅助吊车吊装速度应与主吊车相匹配。

4.6.2.3根据三点确定一个物体的空间方位的原理,溜尾宜采用单吊点。

4.6.2.4吊车吊钩偏角不应大于3。

4.6.2.5吊车不应同时进行两种动作。

4.6.2.6多台吊车共同作业时,应统广指挥信号与指挥体系,并应有指挥细则。

4.6.3桅杆滑移法吊装安全规定

4.6.3.1吊装系统索具应处于受力合理的工作状态,否则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4.6.3.2当提升索具、牵引索具、溜尾索具、夺吊索具或其他辅助索具不得不相交时,应在适当位置用垫木将其隔开。

4.6.3.3试吊过程中,发现有下列现象时,应立即停止吊装或者使工件复位,判明原因妥善处理,经有关人员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试吊。

4.7吊装作业应遵守:

4,7.1兜绳吊装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4.7.2锁绳吊装应便于摘绳操作。

4.7.3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8卷扬机安装及操作安全事项

4.8.1卷扬机应专人专机。卷扬机运行中,司机不得离开岗位。

4.8.2卷扬机安装的位置必须选择视线良好,远离危险作业区域的地点。卷扬机后面应埋地锚与卷扬机底座用钢丝绳拴牢,并应在底座前面打桩。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应至少保留3~5圈。导向滑轮至卷扬机卷筒的钢丝绳,凡经过通道处必须遮护。卷扬机安装完必须按标准进行检验,并进行空载、动载、超载试验。

4.8.3每日班前应对卷扬机、钢丝绳、地锚、地轮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空车运行,合格后方可正式作业。

4.8.4卷扬机司机必须听视信号,当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必须停机待信号明确后方可继续作业。

4.8.5吊物在空中停留时,除用制动器外,应用棘轮保险卡牢。作业中如遇突然停电,应用手动装置装币物下落到安全位置。

4.9吊装挂钩工应注意安全事项

4.9.1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4.9.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4.9.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4.9.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4.9.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五、应急预案

5.1应急类别: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大风、大雨、自然灾害

5.2应急联络电话:

5.2.1处工程科电话:

5.2.2主管电话:

5.2.3市急救中心:120

5.2.4应急领导小组人员:李桂山 方伟 杨尚生 高长生

乔长福 熙成军 周兰双

5.3资源保障:

急救担架一副、急救箱一个(备有急用药品、止血带等)面包车一辆、草袋子、手电筒等,及部分适当应急资金。

5.4现场救护员:施工现场全体人员等。

5.5应急预案措施及手段:

5.5.1应急情况处理 在工作作业中,施工单位在作业中发现险情时,必须停止施工,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经过有关部门鉴定后,按照国家和政府有关法规妥善处理。

5.5.2每天干部轮流值班。认真查看监控施工过程能否按安全生产要求组织施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符合工程。对突发事件应立即按事件性质报告给有关部门。

5.5.3雷雨天气和6级以上大风禁止室外露天作业。

5.5.4相关人员电话、手机24小时开机,发生意外时以便及时通报。

5.5.5作业中出现不安全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应立即组织撤离危险区域,并报告项目经理部领导解决,不准冒险作业。

5.5.6作业时一旦出现坠落严重机械故障,危胁到作业场所其他人身安全时应立即组织人员抢修,并在周边设防护栏绳,并在能保障抢险人员安全的条件下立即进行抢修,情况危急时由项目部负责人通知急救抢险中心参与救险。其他和抢险无关人员在撤离危险区后,要听从现场指挥防止出现新的意外伤害。

5.5.7每天收听、收看当地天气预报,及时做好预防,应对突发的损失。自然灾害以减少或杜绝不必要的损失及人身伤害。

5.5.8组织机构:施工单位应编制应急指挥系统,项目部应编制应急领导小组。

5.5.9项目部应结合施工工艺和分项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编制详细的应急预案并报送主管部门审批,应在适当时机进行演练,并评价和修订方案。

沈阳市市政建设工程公司第四工程处

2006年3月

第4篇 矿井未实现双回路期间供电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为保证矿井未实现双回路期间供电安全,特制订安全措施如下:

1、正常情况时,我矿矿井全部负荷由金岩电厂线路供电,柱濮线路热备。

2、如遇金岩电厂因检修或其他原因停止对我矿供电电时,改由柱濮线路供电运行。

3、为保证柱濮线路的安全运行,柱濮线运行期间井上下可以运行的设备有:

(1)2#主扇风机、副井绞车、压风机、主排水泵、局扇风机、瓦斯抽放泵站,负荷共计为1698kw。

(2)除以上设备可以运行外,其他设备一律停止运行,如有特殊情况,需请示调度室及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运行。

4、柱濮线运行期间机电队值班电工、主副绞车工、信号工、变配电工、主排水工、风井主通风机司机、通风队维修工、瓦检员、瓦斯抽放工、必须严守岗位,并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5、每周周一定时对1000kva备用发电机进行试运行,并加强对发电机的检查维护。

6、柱濮线路单回路运行期间,机电队要安排专人在发电机房值班,以防柱濮线路停电时,及时启动自备发电机,保证主扇风机和副井绞车的及时投运和正常运行。主扇风机必须在10min内正常启动。

7、当柱濮线路突发性停电时,立即启动《正令煤业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

8、加大对地面配电室、主扇风机、主副井绞车房、井下变电所、压风机房等主要配电点及外线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巡回检查力度,缩短巡视检查周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职工。

9、当金岩线路或柱濮线路恢复供电时,及时恢复供电。

正令煤业机运区

2014年1月14日

第5篇 安全阀延期校验 安全措施应急预案

加氢异构车间安全阀延期校验安全措施

由于加氢异构车间安全阀已到校验日期,而分公司2022年不再大修,部分安全阀不具备校验条件,延期至下次大修校验,为确保期间装置安全平稳运行,特制定以下措施:

1、加强工艺操作管理,平稳操作,要求各班中控主操加强精细化调整,尽量减少压力波动范围,严禁超温超压超液位运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工艺卡片进行操作;

2、加强巡检,加大巡检力度,密切观察工艺条件、设备状况、安全附件等方面的情况,保证安全附件的齐全、灵敏、好用,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及时处理;

3、车间建立档案,每月对安全阀外观及内漏进行检查记录;

4、确保所有控制系统、自保联锁系统投用,如需切除联锁系统、须办理切除联锁工作票;

5、加强压力控制与调节,对重要压力点设置高报、高高报;

6、加强装置事故预案的培训、演练。

加氢异构车间

2022年8月17日

加氢异构车间安全阀延期校验应急预案

因安全阀延期校验,安全阀可能存在低压起跳、超压而安全阀未起跳或起跳排放量不够的情况,为保证装置安全平稳运行,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1、低压起跳,即未达到安全阀起跳压力提前起跳,将导致系统压力快速下降,发现后现场关闭起跳安全阀的前后截止阀,将安全阀切出,投用备用的安全阀;

2、超压而安全阀未起跳或起跳排放量不够时,中控人员应立即分析超压原因,并采取措施消除超压因素,同时联系外操人员将安全阀副线打开进行泄压,压力泻放至安全值后再关闭副线阀,将失效的安全阀切出,投用备用的安全阀;

3、中控主操加强精细化调整,尽量减少压力波动范围,严禁超温超压超液位运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工艺卡片进行操作;

4、外操人员加大巡检力度,巡检过程中检查操作压力有无超过正常范围的,如有超出正常范围的应及时联系中控操作人员进行压力确认,将压力调整至正常范围;

5、车间定期对现场的安全阀进行检查,如安全阀外观完好性、铅封是否完好,对安全阀后路管线用手摸看是否发热来检查安全阀有无内漏等;

6、加氢异构车间异构及制氢两套装置主要放空压力控制点及安全阀见附表1和附表2。

附表1:异构装置主要放空压力控制点及安全阀

序号

控制点

放空值(mp)

高报值(mp)

安全阀

起跳值(mp)

1

pic1002

0.45

h:0.50

sv101a/b

0.78

2

pic1020

0.40

h:0.50

sv102 a/b

0.78

3

pic2022

0.06

h:0.08

sv202a/b

0.35

4

pic2022

0.145

h:0.16

hh:0.18

sv203a/b

0.35

附表2:制氢装置主要放空压力控制点及安全阀

序号

控制点

放空值(mp)

高报值(mp)

安全阀

起跳值(mp)

1

pichl1001

0.50

h:0.60

hh:0.80

sv101a/b

1.18

2

pic3005

2.60

h:2.65

sv107

2.805

3

pic6003b

2.50

h:2.60

sv201a1/a2~f1/f2

2.75

4

pic4003

4.025

h:4.08

hh:4.20

sv109a/b/c

a/b:4.264

c:4.364

加氢异构车间

2022年8月17日

第6篇 某脚手架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应急预案怎么写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编制《脚手架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以指导和提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施工操作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安全素质,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解决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中的不安全隐患问题,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以人为本”的理念。

强化过程控制,消除和减少施工全过程的事故隐患,保障员工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

凡在企业范围内从事脚手架施工生产和管理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三、总要求3.1建筑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 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与监督检查。

3. 3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3. 4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

不得违章作业。

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

严禁酒后作业。

3. 5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

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空戴个人防护用品;

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严禁穿塑料底鞋、带鞋跟的皮鞋蹬高作业。

3. 6生产班组在接受生产任务时,应听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凡没有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班组,有权拒绝接受任务。

3. 7班组长必须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交底教育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应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

班组长和班组专(兼)职安全员必须每日上班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

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

重大隐患,报告领导解决,严禁冒险作业。

作业过程中应加强检查,随时发现隐患行为,并解决新的不安全隐患;

下班前进行确认检查,机电设备是否拉闸、断电、门上锁,用灯是否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3. 8从事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无妨碍本工种的疾病。

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操作证,方可进行特种作业。

严禁无证作业。

3. 9六级以上强风和大雨、大雪、大雾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3. 10施工现场用火,应按照规定申请批准,并派专人看火。

配备的防火设施和设备,应保证其有效性。

3. 11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严禁使用。

3. 12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设备和警告、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3. 13电动机械的用电箱必须按照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

箱门完整并上锁。

由专人负责。

电动机械和电动工具的软线或电缆应保证外皮和接头处的完整,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3. 14施工机械的齿轮、皮带轮等高速运转的外露部位,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

操作机械严禁戴手套。

女工应戴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

禁止直接用手清理操作台面的残屑,不得在机械运转时,清理或维修。

3. 15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按照规定,逐级上报。

四、施工过程潜在危险源和监控管理要求

[替在危险源]

脚手架是建筑施工的主要设施,从脚手架上坠落的事故占高处坠落事故的50%,主要是脚手架倒塌、脚手架上缺少防护设施造成从脚手架上坠落的事故。

[监控管理要求]

4.1脚手架搭设、拆除、维护和升降,必须由架子工负责。

非架子工不准从事脚手架作业。

4.2架子工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和体检。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痴痫病、晕高或视力不够以及不适合于蹬高作业的,不得从事蹬高架设作业。

4.3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和高温、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

风、雨、雪过后要进行检查,发现倾斜下沉、松扣、山脚扣要及时修复,合格后方可使用。

脚手架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

未搭设完的脚手架,在离开作业岗位时,不得留有未固定构件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架子稳定。

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架,应停电作业。

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作业时,脚手架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应保持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脚手架搭设到高于在建筑物顶部时,里排脚手架的高度应低于檐口40.50mm,外排立杆应高出檐1~

1.5m,并搭设两道横栏,挂密目安全网。

4.4架设用的材料应有质量合格证

4.4.1钢管应有质量合格证。

必须涂有防锈漆并严禁打孔。

每根钢管的最大重量不应大于25kg。

4.4.2扣件采用可锻造铸铁制作的,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新扣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

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4.4.3脚手板可采用钢、木材料两种,每块重量不宜大于是30kg。

冲压钢脚手板必须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木脚手板应采用杉木或松木,厚度不得小于50。

不得使用腐朽、裂纹及横透节的板材。

两端应设钢丝箍两道。

4.4.4 安全网宽度不得小于3m,长度不得大于6m,网眼不得大于100mm。

必须使用维纶、锦纶、尼龙等材料,严禁使用损坏或腐朽的安全网和丙纶网。

密目安全网只准做立网使用。

4.5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的操作规定:

4.5.1 脚手架应由立杆、横向水平杆、剪刀撑、抛撑、纵、横扫地杆和拉接点等组成。

脚手架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在允许施工荷载作用下,不变形、不倾斜、不摇晃。

4.5.2 脚手架搭设前应平整场地、夯实基土、作好排水。

基础验收合格后,放线定位。

4.5.3 脚手架立杆下的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板,也可采用槽钢或砼板,底座应准确放在定位位置上。

4,

5.4架设高度20m以下时,立杆应纵成线、横成方,垂直偏差不得大于架高l/200。

立杆接长应使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的两根立直接头应错开500mm,不得在同一步架内,应设纵、横向扫地杆。

纵向水平杆在同一步架内纵向水平高差不得超过全长的1/300,局部高差不得超过50mm。

纵向水平杆应使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的两根纵向水平杆接头错开500mm,不得在同一跨内。

横向水平杆应设在纵向水平杆与立杆的交点处,与纵向水平直垂直。

横向水平杆端头伸出外立杆应大于100mm,伸出里立杆为450mm。

4.5.5 架高20m以上时,从两端每7根立杆从下到上设连续式的剪刀撑。

剪刀撑钢管接头应用两只旋转扣件搭接,接头长度不小于500,剪刀撑与地面夹角为45-60度。

剪刀撑每节两端应用旋转扣件与立杆或横向水平杆扣牢。

4.5.6 脚手架与建筑物拉结点必须用双股8号钢丝或(11611级钢筋)与结构拉结牢固,拉结点之间水平距离不大于6m,垂直距离不大于4m。

高度超过20m的脚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结,在担结点设可靠支顶。

4.5.7 20m~50m的脚手架,必须以15-18m为一段,采取撑、挑、吊等分阶段将荷载卸到建筑物的技术措施。

超过50m的脚手架应有设计计算书及卸荷方法详图并说明脚手架基础施工方法。

4.5.8 脚手板必须满铺、铺严、铺稳,不得有探头板和飞跳板。

对头铺脚手板,搭接处必须是双横向水平杆,且两根间隙200-250mm。

搭接铺脚手板,两板搭接长度应不小于20mm。

翻脚手板应二人操作,每档由进而向外翻,到最外一块时,站到邻近的脚手板把外边一块翻上去。

翻、铺脚手板必须系好安全带。

脚手板翻板后,下层必须留一层脚手板或兜一层水平安全网,作为防护层。

4.6插口式脚手架搭设的操作规定

4.6.1 插口架允许负荷最大不得超过1176n/衍。

脚手架上严禁堆放杂料,人员不得集中停留。

4.6.2 插口架升或降落,应使用塔式起重机等起重机械,必须用卡环吊运,严禁任何人站在架子上随架子升降。

4.6.3 插口架不得超过建筑物两个开间,最长不得超过8m,宽度不得超过1m。

钢管组装的插口架,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m,大小面均须设斜支撑;

焊接的插口架,定型边框为立杆的,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5m,大面要设剪刀撑。

4.6.4 插口架上下两步脚手板,必须铺满、铺平,固定牢固。

下步不铺板时要满挂水平安全网。

上下两步都要设两道护身栏,立挂密目安全网,横向水平杆间距以0.5-1m为宜。

4.6.5 插口架外侧要接高挂网,其高度应高出施工作业层lm,要设剪刀撑,并用密目安全网从上至下封严,安全网下脚要封死扎牢。

相邻插口架应在同一平面,接口处应封闭严密。

4.6.6 结构外墙是现浇钢筋混凝土的;

其强度应达到70%以上,才能安装插口架。

4.6.7 插口架安装后必须经过检查验收,合格才能使用。

4.7搭设使用吊篮式脚手架的操作规定:

4.7.1 吊篮的负荷不得超过1176n/m2,吊篮上的作业人员和材料要对称分布,保持吊篮负载平衡。

4.7.2 升降吊篮的手扳葫芦应用3t以上的专用配套的钢丝绳。

使用倒链应用2t以上的,承重的钢丝绳直径不小于12.5mm,吊篮两端应设保险绳,其直径与承重钢丝绳同。

绳卡不得小于3个,严禁使用有接头钢丝绳。

承重钢丝绳与挑梁连接必须牢靠,并应有预防钢丝绳受剪的保护措施。

4.7.3 吊篮的位置和挑梁的设备应根据建筑物实际情况而定。

挑梁挑出的长度与吊篮的吊点必须保持垂直,安装挑梁时,应使挑梁探出建筑物一端稍高于另一端。

挑梁在建筑物内外的两端应用杉槁或钢管连接牢固,成为整体。

阳台部位的挑梁在挑出部分的顶端枷斜撑抱桩,斜撑下要加垫板,并且将受力的阳台板和以下的两层阳台板加固。

4.7.4 吊蓝长度一般不得超过8m,宽度以0.8m-lm为宜。

单层吊篮高度以2m,双层吊篮高度以3.sm为宜。

用钢管为立直的吊篮,立杆间距不得超过2.5m,单层吊篮至少设三道横杆,双层吊篮至少设五道横杆。

4.7.5 吊篮的脚手板必须铺平、铺严,并与横向水平杆固定牢。

横向水平杆的间距可根据脚手板厚度而定,一般以0.5-lm为宜。

吊篮作业层外排和两端小面均应设两道护身栏,并挂密目安全网封严,索死下角,里侧应设护身栏。

4.7.6 以手扳葫芦为吊具的吊篮,钢丝绳穿好后,必须将保险板把卸掸,系牢保险绳或安全锁,并将吊篮与建筑物拉牢。

4.7.7 吊篮里侧距建筑物loomm为宜,两吊篮之间间距不得大于200mm不得将两个或几个吊篮连在一起同时升降,两个吊篮接头处应与窗口、阳台作业面错开。

4.7.8 升降吊篮时,必须同时摇动所有手扳葫芦或拉动倒链,各吊点必须同时升降,保持吊篮平衡。

吊篮升降时不要碰撞建筑物,特别是阳台、窗户等部位,应有专人负责推动吊篮,防止吊篮挂碰建筑物。

4.7.9 吊篮使用期间,应经常检查吊篮防护、保险、挑梁、手扳葫芦、倒链和吊索等,发现隐患,立即解决。

吊篮组装、升降、拆除、维修必须由专业架子工进行。

4.8搭设门式脚手架的操作规定:

4.8.1 脚手架搭设前必须对门架、配件、加固件按规范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搭设场地应进行清理、平整夯实,并做好排水。

基础上应先弹出门口立杆位置线,垫板,底座安放位置应准确。

不配套的门架与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脚手架,门架安装应从一端向另一端延伸,不得相对进行。

搭完一步后,应检查、调整其水平度与垂直度。

交叉支撑、水平架和支手板应紧随门架的安装及时设置。

连接门架与配件的锁臂、搭钩必须锁住、锁牢。

水平架和脚手板应在同一步内连续设置,脚手板必须铺满、铺严,不准有空隙。

底层钢梯的底部应加设钢管并用扣件扣紧在门架的立杆上,钢梯两侧均应设置扶手,每钢梯可跨越两步或三步门架再行转折。

护身栏杆,立挂密目安全网应设置在脚手架作业层外侧,门架立杆的内侧。

4.8.2 加固杆、剪刀撑必须与脚手架同步搭设。

水平加固杆应设于门架立杆内侧,剪刀撑应设于门架立杆外侧,并扣接牢固。

连墙件的搭设必须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设置或搭设完毕后补做。

当脚手架作业层高出相邻连墙体己两的,应采取确保稳定的临时拉接措施,直到连墙搭设完毕后,方可拆除。

4.8.3 加固件、连墙件等与门架采用扣件连接,扣件规格必须与所连钢管外径相匹配,扣件螺栓要拧紧。

4.8.4 脚手架搭设完毕或分段搭设完毕必须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4.8.5 脚手架拆除时应设置警戒区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负责监护。

拆除的顺序,应从一端向另一端,从上而下逐层地进行,同一层的构配件和加固件应按先上后下,先外后里的顺序进行,最后拆除连墙件。

连墒件、通长水平杆和剪刀撑等必须在脚手架拆除到相关门架时,方可拆除。

拆除的工人必须站在临时设置的脚手板上进行拆卸作业。

拆除工作中,严禁使用榔头等硬物击打、撬挖。

拆卸连接部件时,应先将锁座上的锁板与卡钩上的锁片旋转至开启位置,然后拆除,不得硬拉、敲击。

4.9搭设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操作规定

4.9.1 组装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水平梁及竖向主框架,在两相邻附着支撑结构处的高差应不大于20mm;

竖向主框和防倾导向装置的垂直偏差应不大于5%和60mm;

预留穿墙螺栓孔和预埋件应垂直于工程结构外表面,其中心误差小于15mm。

4.9.2 附着升降脚手架组装完毕,必须经技术负责人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4.9.3 升降操作必须严格遵守升降作业程序;

严格控制并确保架子的荷载;

所有妨碍架体升降的障碍物必须拆除;

严禁任何人停留在架体上。

架体下方严禁进入,设置安全警戒区,并派人负责监护。

严格按计划规定控制各提升点的同步性,相邻提升点间的高差不得大于30mm,整体架最大升降差不得大于80mm;

升降过程中必须实行统一指挥,规范指令。

升降指令只允许由总指挥一人下达。

但当有异常情况出现时,任何人均可立即发出停止指令。

架体升降到位后,必须及时按使用状况进行附着固定。

在架体没有完成固定前,作业人员不得擅离岗位或下班,在未办理交付使用手续前,必须逐项进行点检,合格后,方准交付使用。

4.9.4 严禁利用架体吊运物料和拉接吊装缆绳(索);

不准在架体上推车,不准任意拆卸结构件或松动连接件、移动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

4.9.5 架体螺栓连接件、升降动力设备、防倾装置、防附装置、电控设备等应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和不定期的抽检,发现异常,立即解决,严禁带病使用。

4.9.6 拆卸时必须按顺序先搭后拆、先上后下、先拆 、后拆架体,必须有预防人员、物体附落等措施,严禁向下抛扔物料。

4.10满堂红脚手架的操作规定:

4.10.1承重的满堂红脚手架,立杆的纵、横向间距不得大于

1.5m。

纵向水平杆每步间距离不得大于

1.4m。

檩杆间距不得超过750mm。

脚手板应铺严、铺齐。

立杆底部必须夯实,垫通板。

4.10.2使用的满堂红脚手架,立杆纵,横向间距不得超过2m。

靠墙的立杆应距墙面 500~600mm,纵向水平杆每步间隔不得大于

1.7m,檩杆间距不得大于lm。

搭设高度在6m以内的,可花铺脚手板,两块板之间间距应小于200mm,板头必须用12号铁丝绑牢。

搭设高度超过6m时,必须满铺脚手板。

4.10.3满堂红脚手架夹角必须设抱角戗,戗杆与地面夹角应为40-60度。

中间每4排立杆应搭设1个剪刀撑,一直到顶。

每隔两步,横向相隔4根立杆必须设一道拉杆。

4.10.4封顶架子立杆,封顶处应设双扣件,不得露出杆头。

运料应预留井口,井口四周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并加固定盖板,下方搭设防护棚,上入孔洞口处应设爬梯。

爬梯步距不得大于300mm。

4.11搭设挑脚手架的操作规定:

4.1

1.1挑脚手架的挑出部分最宽不得超过

1.5m,斜立杆间距不得超过1. 5m,挑出部分超过

1.5m时,应严格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进行支搭。

4.1

1.2挑脚手架的斜支杆可支在下层窗台上并垫木板,斜杆上部与上层窗口的内侧应有横、竖别杠。

别杠两端必须长于所别窗口250mm以上,每窗口至少两根。

纵向水平杆至少搭设三道,横向水平杆间距不得大于1m。

脚手板铺严、铺平。

纵向必须设剪刀撑或正反斜支撑。

施工层搭设两道护身栏,立挂密目安全网,下角锁牢。

护身栏必须高出檐

1.5m。

4.1

1.3挑脚手架只能用于装修,严格控制施工荷载不得超过1kn/m’。

操作面下方按规定搭设水平安全网;

4.12外电架空线路防护脚手架的搭设:

4.12.1外电架空线路安全防护脚手架应使用剥皮杉木、落叶松等作为杆件,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和易导电材料不得使用。

4.12.2外电架空线路安全防护脚手架应高于架空线

1.5m。

4.12.3遇到两根交叉必须绑扣,绑扎材料,可用扎绑绳。

如使用铜铁丝严禁碰触外电架空线。

铅丝扣不得过松、过紧,应使4根铜丝敷实均匀受力,拧扣以一扣半为宜,并将铜丝末端弯贴在杆子外皮,不得外翘。

4.13安全网的搭设规定:,

4.13.1各类建筑施工中必须按规定搭设安全网。

安全网搭设要搭接严密、牢固、外观整齐,网内不得存留杂物。

.

4.13.2安全网绳不得损坏和腐朽,搭设好的水平安全网应能承受规定的冲击力。

搭设安全网支撑杆间距不得大于4m。

4.13.3外脚手架或采用单排外脚手架和工具式脚手架时,凡高度在4m以上的建筑物,首层四周必须设固定3m宽的水平安全网(20m以上的建筑物搭设6m宽双层安全网),网底距下方物体表面不得小于3m(20m以上的建筑不得小于5m)。

安全网下方不得堆物品。

在施工工程20m以上的建筑每隔4层(10m)要固定一道3m宽的水平安全网。

安全网的外边沿要明显高于内边沿500’600mm。

扣件式钢管外脚手架,必须立挂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子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并与架体固定,工具式脚手架必须立挂密目安全网沿外排架子内侧进行封闭,并按标准搭设水平安全网防护。

4.13.4在施工工程的电梯井、采光井、螺旋式楼梯口,除必须设金属可开启式安全防护门外,还应在井口内首层每隔4层固定一道水平安全网。

4.13.5无法搭设水平安全网的,必须逐层立挂密目安全网全封闭。

搭设的水平安全网,直至没有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

4.14搭设龙门架及井架的规定:

4.1

4.1龙门架及井架的搭设和使用必须符合行业标准《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4.1

4.2立杆和纵向水平杆的间距均不得大于lm,立杆底端应安放铁板墩,夯实后垫板。

井架四周外侧均应搭设剪刀撑一直到顶,剪刀撑斜杆与地面夹角为60’。

平台的横向水平杆的间距不得大于1m,脚手板必须铺平、铺严,对头搭接时应用双横向水平杆,搭接时板端应超过横各水平杆150mm,每层平台均应设护身栏和挡脚板。

两杆应用对接扣件连接,交叉点必须用扣件,不得绑扎。

天轮架必须搭设双根天轮木,并加顶桩钢管或 杆,用扣件卡牢。

组装三角柱式龙门架,每节立柱两端焊法兰盘。

拼装三角柱架时,必须检查各部件焊口牢固,各节点螺栓必须拧紧。

两根三角立柱应连接在地梁上,地梁底部要有锚铁并埋入地下防止滑动,埋地梁时,地基要平整并应夯实。

4,1

4.3各楼层进口处,应搭设卸料过桥平台;

过桥平台两侧应搭设两道护身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过桥平台下口落空处应搭设 戗。

4.1

4.4井架和三角柱式龙门架,严禁与电气设备接触,并应有可靠的绝缘防护措施。

高度在15m上时应有防雷设施。

井架、龙门架必须设置超高限位、断绳保险,机械、手动或连锁定位托杠等安全防护装置。

.

4.1

4.5架高在10~15m应设1组揽风绳,每增高10m加设l组,每组4根,揽风绳应用直径不小于12.5mm钢丝绳,按规定埋设地锚,揽风绳严禁捆绑在树木、电线杆、构件等物体上。

并禁止使用别杠调节钢丝绳长度。

4.1

4.6龙门架、井架首层进料口一侧应搭设长度不小于2m的安全防护棚,另三侧必须采取封闭措施。

每层卸料平台和吊笼出入口必须安装安全门,吊笼运行中不准乘人。

4.1

4.7龙门架、井架的导向滑轮必须单独设置牢固地锚,导向滑轮至卷扬机卷筒的钢丝绳,凡经通道处均应予以遮护。

4.1

4.8天轮与最高一层上料平台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6m,使吊笼上升最高位置与天轮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2m。

4.15拆除脚手架的规定:

4.1

5.1脚手架拆除程序,应由上而下按层按步的拆除,先拆护身栏、脚手板和横向水平杆,再依次拆剪刀撑的上部扣件和接杆。

拆除全部剪刀撑、抛撑以前,必须搭设临时加固斜支撑,预防架子倾倒。

4.1

5.2拆脚手架杆件,必须由2-3人协同操作,拆纵向水平杆时,应由站在中间的人向下传递,严禁向下抛掷。

4.1

5.3拆除作业区的周围及进出口处,必须派专人指挥和了望,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

五、应急预案

5.1应急类别:施工过程发生的意外、大风、大雨、自然灾害

5.2应急联络电话:

5.2.工程部电话:3166818

5.2.2 主管领导:

5.2.3 市急救中心:120

5.2.4 应急领导小组人员:曹建、张秋野、张建晖

5.3资源保障:

急救担架一副、急救箱一个(备有急用药品、止血带等)面包车一辆、草袋子、手电筒等,及部分适当应急资金。

5.4现场救护员:施工现场全体人员等。

5,5应急预案措施及手段:,

5.5.1每天干部轮流值班。

认真查看监控施工过程能否按安全生产要求组织施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符合项目。

对突发事件应立即按事件性质报告给有关部门。

5.5.2雷雨天气和6级以上大风禁止室外高处露天作业。

5.5.3相关人员电话、手机24小时开机。

5.5.4作业中一旦出现不安全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施工班组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撤离危险区域,并报告项目经理部领导解决,不准冒险作业。

5.5.5 高空作业时一旦出现脚手架坍塌,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时,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保护现场,并在周边设防护栏绳,并在能保障抢险人员安全的条件下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条件,立即进行抢救,情况危急时由项目部负责人通知急救抢险中心参与救险。

其他和抢险无关人员在撤离危险区后,要听从现场指挥,防止出现新的意外伤害。

5.5.6 每天收听、收看当地天气预报,及时做好预防,杜绝不必要的损失及人身伤害。

5.5.7 组织机构:施工单位应编制应急指挥系统,项目部应编制应急领导小组。

5.5.8 项目部应结合施工工艺和分项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编制详细的应急预案并报送主管部门审批,应在适当时机进行演练,并评价和修订方案。

第7篇 路灯高空作业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确保措施

一、路灯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1、地面操作人员,应尽量避免在高空作业面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过,也不得在起重机的起重臂或正在安装的构件下停留或通过。

2、高处操作人员使用的工具、零配件等,应放在随身佩带的工具袋内,不可随意向下掷物。

3、各工序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进行,避让不开时,搭设安全防护网。

4、构件安装后,必须检查连接质量,只有连接确实安全可靠,才能松钩或拆除临时固定工具。

5、大型设备、构件的吊装必须编制吊装方案,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准后按施工方案实施。

6、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及雨雪天气应停止一切高空作业。

二、应急预案的确保措施

1、公司以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建立健全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

2、以预防为主。有效预防突发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应急工作的重要任务。通过采取得力的防范措施,尽一切可能防止突发安全事故的发生。

3、确立统一领导、责任到人、决策科学、反应及时的处置方式。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基层先行的处置模式,明确主要责任人、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

第8篇 某脚手架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编制《脚手架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以指导和提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施工操作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安全素质,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解决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中的不安全隐患问题,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过程控制,消除和减少施工全过程的事故隐患,保障员工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

凡在企业范围内从事脚手架施工生产和管理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三、总要求

3.1建筑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与监督检查。

3.3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3.4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3.5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空戴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塑料底鞋、带鞋跟的皮鞋蹬高作业。

3.6生产班组在接受生产任务时,应听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凡没有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班组,有权拒绝接受任务。

3.7班组长必须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交底教育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应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班组长和班组专(兼)职安全员必须每日上班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重大隐患,报告领导解决,严禁冒险作业。作业过程中应加强检查,随时发现隐患行为,并解决新的不安全隐患;下班前进行确认检查,机电设备是否拉闸、断电、门上锁,用灯是否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3.8从事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无妨碍本工种的疾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操作证,方可进行特种作业。严禁无证作业。

3.9六级以上强风和大雨、大雪、大雾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3.10施工现场用火,应按照规定申请批准,并派专人看火。配备的防火设施和设备,应保证其有效性。

3.11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严禁使用。

3.12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设备和警告、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3.13电动机械的用电箱必须按照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箱门完整并上锁。由专人负责。电动机械和电动工具的软线或电缆应保证外皮和接头处的完整,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3.14施工机械的齿轮、皮带轮等高速运转的外露部位,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操作机械严禁戴手套。女工应戴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禁止直接用手清理操作台面的残屑,不得在机械运转时,清理或维修。

3.15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按照规定,逐级上报。

四、施工过程潜在危险源和监控管理要求

[替在危险源]

脚手架是建筑施工的主要设施,从脚手架上坠落的事故占高处坠落事故的50%,主要是脚手架倒塌、脚手架上缺少防护设施造成从脚手架上坠落的事故。

[监控管理要求]

4.1脚手架搭设、拆除、维护和升降,必须由架子工负责。非架子工不准从事脚手架作业。

4.2架子工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和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痴痫病、晕高或视力不够以及不适合于蹬高作业的,不得从事蹬高架设作业。

4.3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和高温、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风、雨、雪过后要进行检查,发现倾斜下沉、松扣、山脚扣要及时修复,合格后方可使用。脚手架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未搭设完的脚手架,在离开作业岗位时,不得留有未固定构件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架子稳定。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架,应停电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作业时,脚手架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应保持最小安全操作距离。脚手架搭设到高于在建筑物顶部时,里排脚手架的高度应低于檐口40·50mm,外排立杆应高出檐1~1.5m,并搭设两道横栏,挂密目安全网。

4.4架设用的材料应有质量合格证

4.4.1钢管应有质量合格证。必须涂有防锈漆并严禁打孔。每根钢管的最大重量不应大于25kg。

4.4.2扣件采用可锻造铸铁制作的,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新扣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4.4.3脚手板可采用钢、木材料两种,每块重量不宜大于是30kg。冲压钢脚手板必须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木脚手板应采用杉木或松木,厚度不得小于50。不得使用腐朽、裂纹及横透节的板材。两端应设钢丝箍两道。

4.4.4安全网宽度不得小于3m,长度不得大于6m,网眼不得大于100mm。必须使用维纶、锦纶、尼龙等材料,严禁使用损坏或腐朽的安全网和丙纶网。密目安全网只准做立网使用。

4.5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的操作规定:

4.5.1脚手架应由立杆、横向水平杆、剪刀撑、抛撑、纵、横扫地杆和拉接点等组成。脚手架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在允许施工荷载作用下,不变形、不倾斜、不摇晃。

4.5.2脚手架搭设前应平整场地、夯实基土、作好排水。基础验收合格后,放线定位。

4.5.3脚手架立杆下的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板,也可采用槽钢或砼板,底座应准确放在定位位置上。

4,5.4架设高度20m以下时,立杆应纵成线、横成方,垂直偏差不得大于架高l/200。立杆接长应使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的两根立直接头应错开500mm,不得在同一步架内,应设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水平杆在同一步架内纵向水平高差不得超过全长的1/300,局部高差不得超过50mm。纵向水平杆应使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的两根纵向水平杆接头错开500mm,不得在同一跨内。横向水平杆应设在纵向水平杆与立杆的交点处,与纵向水平直垂直。横向水平杆端头伸出外立杆应大于100mm,伸出里立杆为450mm。

4.5.5架高20m以上时,从两端每7根立杆从下到上设连续式的剪刀撑。剪刀撑钢管接头应用两只旋转扣件搭接,接头长度不小于500,剪刀撑与地面夹角为45-60度。剪刀撑每节两端应用旋转扣件与立杆或横向水平杆扣牢。

4.5.6脚手架与建筑物拉结点必须用双股8号钢丝或(11611级钢筋)与结构拉结牢固,拉结点之间水平距离不大于6m,垂直距离不大于4m。高度超过20m的脚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结,在担结点设可靠支顶。

4.5.720m~50m的脚手架,必须以15-18m为一段,采取撑、挑、吊等分阶段将荷载卸到建筑物的技术措施。超过50m的脚手架应有设计计算书及卸荷方法详图并说明脚手架基础施工方法。

4.5.8脚手板必须满铺、铺严、铺稳,不得有探头板和飞跳板。对头铺脚手板,搭接处必须是双横向水平杆,且两根间隙200-250mm。搭接铺脚手板,两板搭接长度应不小于20mm。翻脚手板应二人操作,每档由进而向外翻,到最外一块时,站到邻近的脚手板把外边一块翻上去。翻、铺脚手板必须系好安全带。脚手板翻板后,下层必须留一层脚手板或兜一层水平安全网,作为防护层。

4.6插口式脚手架搭设的操作规定

4.6.1插口架允许负荷最大不得超过1176n/衍。脚手架上严禁堆放杂料,人员不得集中停留。

4.6.2插口架升或降落,应使用塔式起重机等起重机械,必须用卡环吊运,严禁任何人站在架子上随架子升降。

4.6.3插口架不得超过建筑物两个开间,最长不得超过8m,宽度不得超过1m。钢管组装的插口架,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m,大小面均须设斜支撑;焊接的插口架,定型边框为立杆的,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5m,大面要设剪刀撑。

4.6.4插口架上下两步脚手板,必须铺满、铺平,固定牢固。下步不铺板时要满挂水平安全网。上下两步都要设两道护身栏,立挂密目安全网,横向水平杆间距以0.5-1m为宜。

4.6.5插口架外侧要接高挂网,其高度应高出施工作业层lm,要设剪刀撑,并用密目安全网从上至下封严,安全网下脚要封死扎牢。相邻插口架应在同一平面,接口处应封闭严密。

4.6.6结构外墙是现浇钢筋混凝土的;其强度应达到70%以上,才能安装插口架。

4.6.7插口架安装后必须经过检查验收,合格才能使用。

4.7搭设使用吊篮式脚手架的操作规定:

4.7.1吊篮的负荷不得超过1176n/m2,吊篮上的作业人员和材料要对称分布,保持吊篮负载平衡。

4.7.2升降吊篮的手扳葫芦应用3t以上的专用配套的钢丝绳。使用倒链应用2t以上的,承重的钢丝绳直径不小于12.5mm,吊篮两端应设保险绳,其直径与承重钢丝绳同。绳卡不得小于3个,严禁使用有接头钢丝绳。承重钢丝绳与挑梁连接必须牢靠,并应有预防钢丝绳受剪的保护措施。

4.7.3吊篮的位置和挑梁的设备应根据建筑物实际情况而定。挑梁挑出的长度与吊篮的吊点必须保持垂直,安装挑梁时,应使挑梁探出建筑物一端稍高于另一端。挑梁在建筑物内外的两端应用杉槁或钢管连接牢固,成为整体。阳台部位的挑梁在挑出部分的顶端枷斜撑抱桩,斜撑下要加垫板,并且将受力的阳台板和以下的两层阳台板加固。

4.7.4吊蓝长度一般不得超过8m,宽度以0.8m-lm为宜。单层吊篮高度以2m,双层吊篮高度以3.sm为宜。用钢管为立直的吊篮,立杆间距不得超过2.5m,单层吊篮至少设三道横杆,双层吊篮至少设五道横杆。

4.7.5吊篮的脚手板必须铺平、铺严,并与横向水平杆固定牢。横向水平杆的间距可根据脚手板厚度而定,一般以0.5-lm为宜。吊篮作业层外排和两端小面均应设两道护身栏,并挂密目安全网封严,索死下角,里侧应设护身栏。

4.7.6以手扳葫芦为吊具的吊篮,钢丝绳穿好后,必须将保险板把卸掸,系牢保险绳或安全锁,并将吊篮与建筑物拉牢。

4.7.7吊篮里侧距建筑物loomm为宜,两吊篮之间间距不得大于200mm不得将两个或几个吊篮连在一起同时升降,两个吊篮接头处应与窗口、阳台作业面错开。

4.7.8升降吊篮时,必须同时摇动所有手扳葫芦或拉动倒链,各吊点必须同时升降,保持吊篮平衡。吊篮升降时不要碰撞建筑物,特别是阳台、窗户等部位,应有专人负责推动吊篮,防止吊篮挂碰建筑物。

4.7.9吊篮使用期间,应经常检查吊篮防护、保险、挑梁、手扳葫芦、倒链和吊索等,发现隐患,立即解决。吊篮组装、升降、拆除、维修必须由专业架子工进行。

4.8搭设门式脚手架的操作规定:

4.8.1脚手架搭设前必须对门架、配件、加固件按规范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搭设场地应进行清理、平整夯实,并做好排水。基础上应先弹出门口立杆位置线,垫板,底座安放位置应准确。不配套的门架与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脚手架,门架安装应从一端向另一端延伸,不得相对进行。搭完一步后,应检查、调整其水平度与垂直度。交叉支撑、水平架和支手板应紧随门架的安装及时设置。连接门架与配件的锁臂、搭钩必须锁住、锁牢。水平架和脚手板应在同一步内连续设置,脚手板必须铺满、铺严,不准有空隙。底层钢梯的底部应加设钢管并用扣件扣紧在门架的立杆上,钢梯两侧均应设置扶手,每钢梯可跨越两步或三步门架再行转折。护身栏杆,立挂密目安全网应设置在脚手架作业层外侧,门架立杆的内侧。

4.8.2加固杆、剪刀撑必须与脚手架同步搭设。水平加固杆应设于门架立杆内侧,剪刀撑应设于门架立杆外侧,并扣接牢固。连墙件的搭设必须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设置或搭设完毕后补做。当脚手架作业层高出相邻连墙体己两的,应采取确保稳定的临时拉接措施,直到连墙搭设完毕后,方可拆除。

4.8.3加固件、连墙件等与门架采用扣件连接,扣件规格必须与所连钢管外径相匹配,扣件螺栓要拧紧。

4.8.4脚手架搭设完毕或分段搭设完毕必须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4.8.5脚手架拆除时应设置警戒区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负责监护。拆除的顺序,应从一端向另一端,从上而下逐层地进行,同一层的构配件和加固件应按先上后下,先外后里的顺序进行,最后拆除连墙件。连墒件、通长水平杆和剪刀撑等必须在脚手架拆除到相关门架时,方可拆除。拆除的工人必须站在临时设置的脚手板上进行拆卸作业。拆除工作中,严禁使用榔头等硬物击打、撬挖。拆卸连接部件时,应先将锁座上的锁板与卡钩上的锁片旋转至开启位置,然后拆除,不得硬拉、敲击。

4.9搭设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操作规定

4.9.1组装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水平梁及竖向主框架,在两相邻附着支撑结构处的高差应不大于20mm;竖向主框和防倾导向装置的垂直偏差应不大于5%和60mm;预留穿墙螺栓孔和预埋件应垂直于工程结构外表面,其中心误差小于15mm。

4.9.2附着升降脚手架组装完毕,必须经技术负责人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4.9.3升降操作必须严格遵守升降作业程序;严格控制并确保架子的荷载;所有妨碍架体升降的障碍物必须拆除;严禁任何人停留在架体上。架体下方严禁进入,设置安全警戒区,并派人负责监护。严格按计划规定控制各提升点的同步性,相邻提升点间的高差不得大于30mm,整体架最大升降差不得大于80mm;升降过程中必须实行统一指挥,规范指令。升降指令只允许由总指挥一人下达。但当有异常情况出现时,任何人均可立即发出停止指令。架体升降到位后,必须及时按使用状况进行附着固定。在架体没有完成固定前,作业人员不得擅离岗位或下班,在未办理交付使用手续前,必须逐项进行点检,合格后,方准交付使用。

4.9.4严禁利用架体吊运物料和拉接吊装缆绳(索);不准在架体上推车,不准任意拆卸结构件或松动连接件、移动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

4.9.5架体螺栓连接件、升降动力设备、防倾装置、防附装置、电控设备等应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和不定期的抽检,发现异常,立即解决,严禁带病使用。

4.9.6拆卸时必须按顺序先搭后拆、先上后下、先拆附件、后拆架体,必须有预防人员、物体附落等措施,严禁向下抛扔物料。

4.10满堂红脚手架的操作规定:

4.10.1承重的满堂红脚手架,立杆的纵、横向间距不得大于1.5m。纵向水平杆每步间距离不得大于1.4m。檩杆间距不得超过750mm。脚手板应铺严、铺齐。立杆底部必须夯实,垫通板。

4.10.2使用的满堂红脚手架,立杆纵,横向间距不得超过2m。靠墙的立杆应距墙面 500~600mm,纵向水平杆每步间隔不得大于1.7m,檩杆间距不得大于lm。搭设高度在6m以内的,可花铺脚手板,两块板之间间距应小于200mm,板头必须用12号铁丝绑牢。搭设高度超过6m时,必须满铺脚手板。

4.10.3满堂红脚手架夹角必须设抱角戗,戗杆与地面夹角应为40-60度。中间每4排立杆应搭设1个剪刀撑,一直到顶。每隔两步,横向相隔4根立杆必须设一道拉杆。

4.10.4封顶架子立杆,封顶处应设双扣件,不得露出杆头。运料应预留井口,井口四周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并加固定盖板,下方搭设防护棚,上入孔洞口处应设爬梯。爬梯步距不得大于300mm。

4.11搭设挑脚手架的操作规定:

4.11.1挑脚手架的挑出部分最宽不得超过1.5m,斜立杆间距不得超过1。5m,挑出部分超过1.5m时,应严格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进行支搭。

4.11.2挑脚手架的斜支杆可支在下层窗台上并垫木板,斜杆上部与上层窗口的内侧应有横、竖别杠。别杠两端必须长于所别窗口250mm以上,每窗口至少两根。纵向水平杆至少搭设三道,横向水平杆间距不得大于1m。脚手板铺严、铺平。纵向必须设剪刀撑或正反斜支撑。施工层搭设两道护身栏,立挂密目安全网,下角锁牢。护身栏必须高出檐1.5m。

4.11.3挑脚手架只能用于装修,严格控制施工荷载不得超过1kn/m’。操作面下方按规定搭设水平安全网;

4.12外电架空线路防护脚手架的搭设:

4.12.1外电架空线路安全防护脚手架应使用剥皮杉木、落叶松等作为杆件,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和易导电材料不得使用。

4.12.2外电架空线路安全防护脚手架应高于架空线1.5m。

4.12.3遇到两根交叉必须绑扣,绑扎材料,可用扎绑绳。如使用铜铁丝严禁碰触外电架空线。铅丝扣不得过松、过紧,应使4根铜丝敷实均匀受力,拧扣以一扣半为宜,并将铜丝末端弯贴在杆子外皮,不得外翘。

4.13安全网的搭设规定:,

4.13.1各类建筑施工中必须按规定搭设安全网。安全网搭设要搭接严密、牢固、外观整齐,网内不得存留杂物。 .

4.13.2安全网绳不得损坏和腐朽,搭设好的水平安全网应能承受规定的冲击力。搭设安全网支撑杆间距不得大于4m。

4.13.3外脚手架或采用单排外脚手架和工具式脚手架时,凡高度在4m以上的建筑物,首层四周必须设固定3m宽的水平安全网(20m以上的建筑物搭设6m宽双层安全网),网底距下方物体表面不得小于3m(20m以上的建筑不得小于5m)。安全网下方不得堆物品。在施工工程20m以上的建筑每隔4层(10m)要固定一道3m宽的水平安全网。安全网的外边沿要明显高于内边沿500’600mm。扣件式钢管外脚手架,必须立挂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子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并与架体固定,工具式脚手架必须立挂密目安全网沿外排架子内侧进行封闭,并按标准搭设水平安全网防护。

4.13.4在施工工程的电梯井、采光井、螺旋式楼梯口,除必须设金属可开启式安全防护门外,还应在井口内首层每隔4层固定一道水平安全网。

4.13.5无法搭设水平安全网的,必须逐层立挂密目安全网全封闭。

搭设的水平安全网,直至没有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

4.14搭设龙门架及井架的规定:

4.14.1龙门架及井架的搭设和使用必须符合行业标准《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4.14.2立杆和纵向水平杆的间距均不得大于lm,立杆底端应安放铁板墩,夯实后垫板。井架四周外侧均应搭设剪刀撑一直到顶,剪刀撑斜杆与地面夹角为60’。平台的横向水平杆的间距不得大于1m,脚手板必须铺平、铺严,对头搭接时应用双横向水平杆,搭接时板端应超过横各水平杆150mm,每层平台均应设护身栏和挡脚板。两杆应用对接扣件连接,交叉点必须用扣件,不得绑扎。天轮架必须搭设双根天轮木,并加顶桩钢管或八字杆,用扣件卡牢。组装三角柱式龙门架,每节立柱两端焊法兰盘。拼装三角柱架时,必须检查各部件焊口牢固,各节点螺栓必须拧紧。两根三角立柱应连接在地梁上,地梁底部要有锚铁并埋入地下防止滑动,埋地梁时,地基要平整并应夯实。

4,14.3各楼层进口处,应搭设卸料过桥平台;过桥平台两侧应搭设两道护身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过桥平台下口落空处应搭设八字戗。

4.14.4井架和三角柱式龙门架,严禁与电气设备接触,并应有可靠的绝缘防护措施。高度在15m上时应有防雷设施。井架、龙门架必须设置超高限位、断绳保险,机械、手动或连锁定位托杠等安全防护装置。 .

4.14.5架高在10~15m应设1组揽风绳,每增高10m加设l组,每组4根,揽风绳应用直径不小于12.5mm钢丝绳,按规定埋设地锚,揽风绳严禁捆绑在树木、电线杆、构件等物体上。并禁止使用别杠调节钢丝绳长度。

4.14.6龙门架、井架首层进料口一侧应搭设长度不小于2m的安全防护棚,另三侧必须采取封闭措施。每层卸料平台和吊笼出入口必须安装安全门,吊笼运行中不准乘人。

4.14.7龙门架、井架的导向滑轮必须单独设置牢固地锚,导向滑轮至卷扬机卷筒的钢丝绳,凡经通道处均应予以遮护。

4.14.8天轮与最高一层上料平台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6m,使吊笼上升最高位置与天轮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2m。

4.15拆除脚手架的规定:

4.15.1脚手架拆除程序,应由上而下按层按步的拆除,先拆护身栏、脚手板和横向水平杆,再依次拆剪刀撑的上部扣件和接杆。拆除全部剪刀撑、抛撑以前,必须搭设临时加固斜支撑,预防架子倾倒。

4.15.2拆脚手架杆件,必须由2-3人协同操作,拆纵向水平杆时,应由站在中间的人向下传递,严禁向下抛掷。

4.15.3拆除作业区的周围及进出口处,必须派专人指挥和了望,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

五、应急预案

5.1应急类别:施工过程发生的意外、大风、大雨、自然灾害

5.2应急联络电话:

5.2.工程部电话:3166818

5.2.2主管领导:

5.2.3市急救中心:120

5.2.4应急领导小组人员:曹建、张秋野、张建晖

5.3资源保障:

急救担架一副、急救箱一个(备有急用药品、止血带等)面包车一辆、草袋子、手电筒等,及部分适当应急资金。

5.4现场救护员:施工现场全体人员等。

5,5应急预案措施及手段:,

5.5.1每天干部轮流值班。认真查看监控施工过程能否按安全生产要求组织施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符合项目。对突发事件应立即按事件性质报告给有关部门。

5.5.2雷雨天气和6级以上大风禁止室外高处露天作业。

5.5.3相关人员电话、手机24小时开机。

5.5.4作业中一旦出现不安全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施工班组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撤离危险区域,并报告项目经理部领导解决,不准冒险作业。

5.5.5高空作业时一旦出现脚手架坍塌,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时,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保护现场,并在周边设防护栏绳,并在能保障抢险人员安全的条件下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条件,立即进行抢救,情况危急时由项目部负责人通知急救抢险中心参与救险。其他和抢险无关人员在撤离危险区后,要听从现场指挥,防止出现新的意外伤害。

5.5.6每天收听、收看当地天气预报,及时做好预防,杜绝不必要的损失及人身伤害。

5.5.7组织机构:施工单位应编制应急指挥系统,项目部应编制应急领导小组。

5.5.8项目部应结合施工工艺和分项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编制详细的应急预案并报送主管部门审批,应在适当时机进行演练,并评价和修订方案。

第9篇 拆除爆破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编制《拆除、爆破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用以指导和提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施工操作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安全素质,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解决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中的不安全隐患问题,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过程控制,消除和减少施工全过程的事故隐患,保障员工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

凡在企业范围内从事建筑拆除、爆破施工生产和管理的有关活动,并对建设工程实施安全管理的单位或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三、总要求

3.1建筑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与监督检查。

3.3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

3.4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3.5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3.6生产班组在接受生产任务时,应听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凡没有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班组,有权拒绝接受任务,并提出意见。

3.7班组长必须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交底教育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应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班组长和班组专(兼)职安全员必须每日上班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重大隐患,报告领导解决,严禁冒险作业。作业过程中应加强检查,随时纠正违章行为,解决新的不安全隐患;下班前进行确认检查,机电设备是否拉闸、断电、门上锁,用火是否熄灭,料净场清,方可离开现场。

3.8从事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无妨碍本工种的疾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操作证,方可进行特种作业。严禁无证作业。

3.9在械市中拆出废弃物运输时,车辆应采取防止废弃物散落措施防止运输中造成的人身伤害,同时车运输时要清洗轮胎,防止泥土带入城市道路,影响城市文明卫生。

3.10拆除和爆破区域的外围危险区,应做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防,防止行人和非作业人员进入造成坠落物击伤事故。

3.11采用机械拆除时挖土机臂下回转半径内,不得有人活动。

3.12六级以上强风和大雨、大雪、大雾天气,应停拆除和爆破工程作业。

3.13作业中出现不安全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组织撤离危险区域,报告领导解决,不准冒险作业。

3.14施工现场用火,应按照规定申请批准。并派专人看火。严禁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动用烟火。配备的防火设施和设备,应保证其有效性。

3.15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设备和警告、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3.16电动机械的用电箱必须按照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箱门完整并上锁,由专人负责。电动机械和电动工具的软线或电缆应保证外皮和接头等处的完整,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3.17施工机械的齿轮,皮带轮等高速运转的外露部位,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操作机械严禁戴手套。女工应戴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禁止直接用手清理操作台面的残屑,不得在机械运转时,清理或维修。

3.18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按照规定,逐级上报。

四、施工过程潜在危险源和监控管理要求

4.1拆除工程施工前的工作

建设单位应负责做好影响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的各种管线的切断、迁移工作。当外侧有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时,应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采取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拆除工程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拆除工程施工中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国务院第颁布的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规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拆除工程施工安全负检查督促责任;施工单位应对拆除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明确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拆除工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4.2施工单位准备工作

施工单位必须全面了解拆除工程的图纸和资料,根据建筑拆除工程特点,进行实地勘察,并应编制有针对性、安全性及可行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以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依据《建筑法》为从事折除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依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严禁将建筑拆除工程转包。

4.3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管理

建筑拆除工程一般可分为人工拆除、机械拆除、爆破拆除三大类。

根据被拆除建筑高度、面积、结构形式采用不同的拆除方法。因为人工拆除、机械拆除、爆破的拆除方法不同。

4.3.1人工拆除

人工拆除是指人工采用非动力性工具进行的作业。采用手动工具进行人工拆除的建筑一般为砖木结构,高度不超过6m(二层),面积不大于1000m2。

拆除施工程序应从上至下,按板、非承重墙、梁、承重墙、柱顺序依次进行或依照先非承重结构后承重结构的原则进行拆除。分层拆除时,作业人员应在脚手架或稳固的结构操作,被拆除的构件应有安全的放置场所。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不得采用掏掘或排倒的方法。楼板上严禁多人聚集或集中堆放材料。拆除建筑的栏杆、楼梯、楼板等构件,应与建筑结构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建筑的承重梁、柱应在其所承载的全部构件:拆除后,再进行拆除。拆除施工应分段进行,不得垂直交叉作业。拆除原川于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管道及容器时,必须查清其残留物的种类、化学性质及残留物,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进行拆除施工。达到确保拆除施工人员安全的目的。拆除的垃圾 严禁向下抛掷。

4.3.2机械拆除

机械拆除是指以机械为主、人工为辅助相配合的拆除施工方法。机械拆除的建筑一般为砖混结构,高度不超过20m(六层),面积不大干5000m。

拆除施工程序应从上至下、逐层、逐段进行;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对只进行部分拆除的建筑,必须先将保留部分加固,再进行分离拆除。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由专门人员负责随时监测被拆除建筑的结构状态,并应做好记录。当发现有不稳定状态的趋势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机械拆除建筑时,严禁机械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机械使用范围。

供机械没备(包括液压剪、液压锤等)使用的场地必须稳固并保证足够的承载力,确保机械设备有不发生塌陷、倾覆的工作面。作业中机械设备不得同时做回转、行车两个动作。机械禁止带故障运转。

当进行高处拆除作业时,对较大尺寸的构件或沉重的材料(楼板、屋架、梁柱混凝土构件等),必须使用起重机具及时吊下。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分类堆放在指定场所,严禁向下抛掷。

拆除吊装作业的起重机司机,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十不吊”原则: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的规定作业。

作业人员使用机具(包括风镐、液压锯、水钻、冲击钻等)时,严禁超负荷使用或带故障运转。

4.3.3爆破拆除

爆破拆除是利用炸药爆炸瞬间产生的巨大能量进行建筑拆除的施工方法。采用爆破拆除的建筑一般为混凝土结构,高度超过20m(六层),面积大于5000m。

爆破拆除工程应根据周围环境条件、拆除对象类别、爆破规模,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分为a、b、c三级。

不同级别的爆破拆除工程有其相应的设计施工难度,爆破拆除工程设计必须按级别经当地有关部门审核,做出安全评估和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从事爆破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持有所在地有关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承担相应等级及以下级别的爆破拆除工程。爆破拆除设计人员应具有承担爆破拆除作业范围和相应级别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作业证。从事爆破拆除施工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向所在地有关部门申请领取《爆破物品运输证》。应按照规定路线运输,应派专人押送。爆破器材临时保存地点,必须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严禁同室保管与爆破器材无关的物品。爆破拆除的预拆除施工应确保建筑安全和稳定。爆破拆除的预拆除是指爆破实施前有必要进行部分拆除的施工。预拆除施工可以减少钻孔和彤破装药量,消除下层障碍物(如非承重的墙体)有利建筑物塌落破碎解体。预拆除施工可采用机械和人工方法拆除非承重的墙体或不影响结构稳定的构件。

爆破拆除建筑施工时,应对爆破部位进行覆盖和遮挡防护,覆盖材料和遮挡设施应选用不易抛散和折断、并能防止碎块穿透的材料,固定方便、牢固可靠。

爆破作业是一项特种施工方法。爆破拆除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按gb6672-2004《爆破安全规程》有关爆破实施操作的规定执行。

4.4安全防护措施

拆除施工采用的脚手架、安全网,必须由专业人员搭设。由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组织技术、安个部门的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安全防护设施验收时,以按类别逐项查验,并应有验收记录。

拆除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水平作业时,各工位间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作业人必须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工作服等),并应正确使用。在爆破拆除作业施工现场周边,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安全标志》gb2894的规定,设置相关的安全标志,并设专人巡查。

4.5拆除工程安全技术管理:

4.5.1-拆除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构造情况、工程量及付关资料编制安个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爆破拆除和被拆除建筑面积大于1000m的拆除工程,应编制安全技术方案。

4.5.2拆除工程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应由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实施。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应经原市批人批准,方可实施。

4.5.3拆除工程项目负责人是拆除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部应设专职安全员,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4.5.4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凡在2m及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防护设施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在恶劣的气候条件[如:大雨、大雪、浓雾、六级(含6级以上大风等)影响施工安全时,严禁拆除作业。

4.5.5拆除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从业人员应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拆除工程施工前,必须由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4.5.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有关规定执行。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电动机械和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其保护零线的电气连接应符合要求。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应少于2处。

4.5.7拆除工程施工过程中,当发生险情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施工,查明原因,及时排除险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施工单位必须依据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划定危险区域。施工前应通报施工注意事项,拆除工程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和周围墙民的正常生活的情况时,应在施工前发出告示,做好宣传工作,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4.6拆除工程文明施工管理

拆除工程施工现场消运渣土的车辆应在指定地点停放。车辆应封闭或采用苦布覆盖,出入现场时应有专人指挥。清运残土的作业时间应遵守有关规定。拆除工程施工时,设专人向被拆除的部位洒水降尘,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扬尘污染。

拆除工程施工现场区域内地下的各类管线,施工单位应在地面上设置明显标,对检查井、污水井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必须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明确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拆除工程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应制定相应在的消防安全措施,并应保证证充足的消防水源,现场消火栓控制范围不宜大于50m。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2-5个为宜。

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用火时,必须履行动火审批手续,经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时间、地点作业。作业时应配备专人监护,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后方可离开作业地点。

拆除建筑物时,当遇有易燃、可燃物(建筑材料燃烧分级,易燃物即b3为易燃性建筑材料,可燃物即b2级为可燃性建筑材料)及保温材料时,严禁明火作业。施工现场应设置不小于3.5m宽的消防通道并保持畅通。

五、应急预案

5.1应急类别:施工过程发生的意外、大风、大雨、自然灾害

5.2应急联络电话:

5.2.1处工程科电话:

5.2.2主管领导:

5.2.3市急救中心:120

5.2.4应急领导小组人员:李桂山 方伟 杨尚生 高长生

乔长福 熙成军 周兰双

5.3资源保障:

急救担架一副、急救箱一个(备有急用药品、止血带等)面包车一辆、草袋子、手电筒等,及部分适当应急资金。

5.4现场救护员:施工现场全体人员等人。

5.5应急预案措施及手段:

5.5.1应急情况处理

在拆除工程作业中,施工单位发现不明物体时,必须停止施工,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经过有关部门鉴定后,按照国家和政府有关法规妥善处理。

5.5.2每天干部轮流值班。认真查看监控施工过程能否按安全生产要求组织施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符合项目。对突发事件应立即按事件性质报告给有关部门。

5.5.3雷雨天气和6级以上大风禁止室外高处露天作业。

5.5.4相关人员电话、手机24小时开机。

5.5.5作业中出现不安全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施工班组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撤离危险区域,并报告项目经理部领导解决,不准冒险作业。

5.5.6作业中一旦出现坍塌并有人被埋时,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并在围边设防护栏绳,并在能保障抢险人员安全的条件下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条件立即进行抢救,情况危急时由项目部负责人通知急救抢险中心参与救险。其他和抢险无关人员在撤离危险区后,要听从现场指挥,防止出现新的意外伤害。

5.5.7每天收听、收看当地天气预报,及时做好预防,应对突发的损失、自然灾害。以减少或杜绝不必要的损失及人身伤害。

5.5.8组织机构:施工单位应编制应急指挥系统,项目部应编制应急领导小组。

5.5.9项目部应结合施工工艺和分项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编制详细的应急预案并报送主管部门审批,应在适当时机进行演练,并评价和修订方案。

沈阳市市政建设工程公司第四工程处

2006年3月

第10篇 预防偷渡毒品犯罪安全措施应急预案

一.预防措施

为确保船舶运输生产安全,有效防止偷渡分子或吸毒分子利用船舶犯罪,加强船舶安全保卫工作非常重要,根据公司关于船舶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及船舶实际情况,制定防偷渡、防毒品犯罪等预防措施如下:

1.船长对船舶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并实施。

2.贯彻执行船舶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

3.落实三级岗位责任制规定,明确个人岗位职责,对玩忽值守者追究个人责任。

4.防偷渡、防毒品等的关键措施就是把全船易藏人、藏物等要害部位无一遗漏地按部门管辖范围划分给每个部门。

5.划分船员个人安全保卫责任区,船员应明确个人在安全保卫责任区的职责和任务。

6.船舶离港前,船员应对个人责任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7.船长要经常督促船员对个人责任区进行严格检查。

8.建立奖惩制度,加强思想教育,确保防范措施的落实。

9.船员安全保卫责任区任务:

(1)防偷渡(2)防船员组织偷渡(3)防毒品走私(4)防爆炸物(5)防淫秽黄色物品(6)防违关走私物品(7)防植物走私(8)防盗窃。

10.船员公休交接班时,交接安全保卫责任区域列为交接班的一项内容,并记录在案。

11.要求全体船员履行职责,为防止船舶各类犯罪、为确保船舶运输生产安全作出贡献。

12.船舶安全保卫责任区域划分执行‘船舶管理须知’操作文件中船舶保安须知(si0632)。

二.应急预案

1.当船舶发生偷渡或毒品及走私事件时,应及时报告公司指定人员及船运业务部,按公司指示进行处理。

2.在装卸港口发生上述事件,除上报/请示公司外,做好与港口主管机关的配合/协调,防止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

3.按公司指示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船舶防污染应急预案

第11篇 某火电厂建设中大型设备吊装安全措施应急预案

1.前言

为适应中国国民经济发展对电力的需求,装机容量逐年快速增加,单机容量也大幅提高,目前中国已有许多单机容量 600mw、800mw、1000mw的超大型火电机组大规模建设。大容量机组的本体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设备的外形尺寸和零部件重量大幅度增加,这些变化对工程建设而言都是新的挑战,特别是超高、超长、超重大型设备的吊装,已成为超大容量机组工程建设施工中的难点、重点。能否解决好大型设备的安全吊装这一难题,关键是要做好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也是确保发电厂工程建设安全的重中之重。

火力发电厂安装中,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大型设备吊装一般包括:锅炉钢架(大板梁)、锅炉汽包、除尘器、发电机定子、变压器、汽轮机本体、加热器、除氧器、除氧水箱、脱硫吸收塔及ggh等设备的吊装。为保证电力建设工程中大型设备吊装过程中的安全,需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吊装事故实行有效控制,保证人员、设备、机械的安全,减少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本文结合实际,阐述了大型设备吊装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但愿对类似工作会有所帮助。

2.潜在错误隐患

2.1 方案性错误

一般是由于方案编制者的经验不足,计算有误,方案审批者也没能把好关等原因导致方案选择错误。施工时如果采用错误的吊装方案,必然会造成人力、物力的严重浪费,使施工过程无法正常进行,还可能会引发无法想象的严重事故。

2.2 吊装过程的错误

由于吊装方案技术交底不明确、施工工具使用不当、起重指挥不当、起重机司机误操作,都会产生吊装过程的错误,引发机毁人亡的严重事故。

3.安全措施

3.1 培训人员

制定大型设备吊装方案的专责工程师,必须有很好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现场经验。由项目部主管总工程师负责,在设备吊装开始前由专责工程师对设备吊装施工的人员进行起重吊装工程施工技术要求、主要施工步骤、安全措施等培训。培训后必须经过书面考核,及格后方可上岗。

3.2 配备资源

(1)人员:从事大型设备吊装作业的起重工人、操作起重机械的司机、起重指挥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持证上岗。(2) 机械:用于大型设备吊装作业的起重机械,必须状况良好,检验合格,具有起重机主管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3)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全部落实,达到技术方案要求。

3.3 措施实施

3.3.1 吊装方案的制定

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大型设备吊装,应由负责施工的专责工程师编制,专业工程师审核,项目部主管总工程师批准的吊装方案。吊装方案制定应作调查研究,结合现场的实际,参考同类工程成熟的施工经验,征求施工人员的意见。特别重大的设备吊装。必要时可向有关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咨询,可制定两个以上的吊装方案,经由专家汇审,进行安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比较,从中选择出一个执行。

3.3.2 办理安全作业票

凡是重量达到起重机械额定负荷的95%: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件;起吊精密物件,或起吊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起重机械在输电线路下方或其附近工作,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应有施工技术负责人在场指导,否则不得进行吊装工作。

3.3.3 遵守事项

应绑牢起吊物。吊钩悬挂点应与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严禁偏拉斜吊,落钩时应防止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时严禁松钩;千斤绳的夹角一般不大于90°,最大不得超过120°;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应在吊件上拴以牢固的溜绳;起重工作区域内无关人员不得停留或通过,在伸臂及吊物的下方严禁任何人员通过或逗留;起重机吊运重物时一般应走吊运通道,严禁从人头上越过;对吊起的重物进行加工时,应采取可靠的支承措施并通知起重机操作人员;吊起的重物不得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在空中短时间停留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均不得离开工作岗位;起吊前应检查起重设备及其安全装置;重物吊离地面约10cm时应暂停起吊并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正式起吊。

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抬吊同一重物时。绑扎时应根据各台起重机的允许起重量按比例分配负荷;在抬吊过程中,各台起重机的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升降、行走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本身80%的额定能力。

用一台起重机的主、副钩抬吊同一重物时,其总载荷不得超过当时主钩的允许载荷。起重机在工作中如果遇机械故障或有不正常现象时,应放下重物,停止运转后进行故障排除,严禁在运转中进行调整或检修。如果起重机发生故障无法放下重物时,必须采取适当的保险措施,除排险人员外,任何人严禁进入危险区;严禁以运行的设备、管道以及脚手架、平台等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利用构筑物或设备的构件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时,应经核算,利用构筑物时,还应征得原设计单位的同意;当工作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六级及六级以上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气候或夜间照明不足,使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工作。

3.3.4 进行技术交底

施工技术交底是施工工序中的首要环节,必须贯彻执行,未经技术交底不得实施吊装。交底执行会签制度,大型设备吊装技术交底由技术负责人交底,全体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业主、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参加。

施工人员应按交底要求进行吊装工作.不得擅自变更吊装方法,有必要更改时应取得交底人同意。发生事故时,事故原因如属于交底错误由交底人员负责;属于违反交底要求者由施工负责人或施工人员负责;属于违反施工人员应知应会要求者由施工人员本人负责;没有执行施工技术交底而造成事故的由各级领导人负责。

3.3.5 检验试验

在大型设备吊装中,凡使用自行设计或委托有关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设计,自行制作或委托有关的厂家制作的构件作为主要吊装措施,在吊装措施设置完成,设备正式起吊前,均应作负荷试验。如条件限制。不能作负荷试验,需经起重专业总工程师批准。

负荷试验一般应模拟正式起吊过程进行全程试验。负荷试验的载荷,应大于设备的起吊重量1.2倍。负荷试验不宜直接采用设备本身。

4.应急预案

4.1 建立组织机构

成立专门的应急领导组织结构,做到项项吊装应急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

4.2 应急预案响应程序

发生紧急事故时,发现人应立即向应急组织机构成员或组长及项目部应急组相关成员报告,亦可根据紧急事态情况直接报告地方相关救援机构。吊装队应急组长必须立即向项目部应急组报告,并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项目部应急组相关成员接到报告后立即赶到现场,同时向项目部应急组副组长或项目部应急组组长报告,报告后不得离开现场,应组织人员进行救援。项目部应急组组长、副组长根据现场紧急事态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地方救援机构,同时向公司应急救援机构报告。公司应急组组长根据事态情况协调和部署救援工作,必要时组织公司救援组有关成员赶赴现场指挥协调。

4.3 应急资源配备

各级应急组织机构办公室必须设置固定电话,应急组成员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大型设备吊装的施工区域醒目位置悬挂应急图,应以视觉方式向全体员工展示撤离路线、紧急出口的位置以及其它关键设施的位置。在大型吊装设备的施工区域醒目位置悬挂安全警示标识牌。大型设备吊装的施工区域禁止非该项目施工人员进入,项目部综合办公室配备足量急救药品,备置救护车与其它医疗救助设备。

4.4 培训与演练

培训演练计划表

培训演练实施。力学基础知识、起重机常识、应急处置方法及事故发生时的信息传递、安全规章制度、各种紧急事故处理的一般知识采取集中培训。专责工程师、工区专责安全员具体讲课,培训不少于20课时。培训后必须经过书面考核,及格后方可上岗。

5.结束语

电厂建设中大型设备吊装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从规章制度、责任落实、安全投入、教育培训、隐患治理、事故查处等多方面加大管理力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有效地控制事故和纠正习惯性违章行为。对于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促进大型设备吊装安全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方向迈进,是大有裨益的。开展危险点的分析与预控,加强过程监督、检查、控制和纠正工作,保障广大职工在电厂建设中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从而把安全管理工作推向一个新的水平。

第12篇 矿井未实现双回路期间供电安全措施应急预案

为保证矿井未实现双回路期间供电安全,特制订安全措施如下:

1、正常情况时,我矿矿井全部负荷由金岩电厂线路供电,柱濮线路热备。

2、如遇金岩电厂因检修或其他原因停止对我矿供电电时,改由柱濮线路供电运行。

3、为保证柱濮线路的安全运行,柱濮线运行期间井上下可以运行的设备有:

(1)2#主扇风机、副井绞车、压风机、主排水泵、局扇风机、瓦斯抽放泵站,负荷共计为1698kw。

(2)除以上设备可以运行外,其他设备一律停止运行,如有特殊情况,需请示调度室及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运行。

4、柱濮线运行期间机电队值班电工、主副绞车工、信号工、变配电工、主排水工、风井主通风机司机、通风队维修工、瓦检员、瓦斯抽放工、必须严守岗位,并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5、每周周一定时对1000kva备用发电机进行试运行,并加强对发电机的检查维护。

6、柱濮线路单回路运行期间,机电队要安排专人在发电机房值班,以防柱濮线路停电时,及时启动自备发电机,保证主扇风机和副井绞车的及时投运和正常运行。主扇风机必须在10min内正常启动。

7、当柱濮线路突发性停电时,立即启动《正令煤业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

8、加大对地面配电室、主扇风机、主副井绞车房、井下变电所、压风机房等主要配电点及外线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巡回检查力度,缩短巡视检查周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职工。

9、当金岩线路或柱濮线路恢复供电时,及时恢复供电。

正令煤业机运区

2022年1月14日

第13篇 安全阀延期校验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加氢异构车间安全阀延期校验安全措施

由于加氢异构车间安全阀已到校验日期,而分公司2013年不再大修,部分安全阀不具备校验条件,延期至下次大修校验,为确保期间装置安全平稳运行,特制定以下措施:

1、加强工艺操作管理,平稳操作,要求各班中控主操加强精细化调整,尽量减少压力波动范围,严禁超温超压超液位运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工艺卡片进行操作;

2、加强巡检,加大巡检力度,密切观察工艺条件、设备状况、安全附件等方面的情况,保证安全附件的齐全、灵敏、好用,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及时处理;

3、车间建立档案,每月对安全阀外观及内漏进行检查记录;

4、确保所有控制系统、自保联锁系统投用,如需切除联锁系统、须办理切除联锁工作票;

5、加强压力控制与调节,对重要压力点设置高报、高高报;

6、加强装置事故预案的培训、演练。

加氢异构车间

2013年8月17日

加氢异构车间安全阀延期校验应急预案

因安全阀延期校验,安全阀可能存在低压起跳、超压而安全阀未起跳或起跳排放量不够的情况,为保证装置安全平稳运行,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1、低压起跳,即未达到安全阀起跳压力提前起跳,将导致系统压力快速下降,发现后现场关闭起跳安全阀的前后截止阀,将安全阀切出,投用备用的安全阀;

2、超压而安全阀未起跳或起跳排放量不够时,中控人员应立即分析超压原因,并采取措施消除超压因素,同时联系外操人员将安全阀副线打开进行泄压,压力泻放至安全值后再关闭副线阀,将失效的安全阀切出,投用备用的安全阀;

3、中控主操加强精细化调整,尽量减少压力波动范围,严禁超温超压超液位运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工艺卡片进行操作;

4、外操人员加大巡检力度,巡检过程中检查操作压力有无超过正常范围的,如有超出正常范围的应及时联系中控操作人员进行压力确认,将压力调整至正常范围;

5、车间定期对现场的安全阀进行检查,如安全阀外观完好性、铅封是否完好,对安全阀后路管线用手摸看是否发热来检查安全阀有无内漏等;

6、加氢异构车间异构及制氢两套装置主要放空压力控制点及安全阀见附表1和附表2。

附表1:异构装置主要放空压力控制点及安全阀

序号控制点放空值(mp)高报值(mp)安全阀起跳值(mp)
1pic10020.45h:0.50sv101a/b0.78
2pic10200.40h:0.50sv102 a/b0.78
3pic20140.06h:0.08sv202a/b0.35
4pic20160.145h:0.16

hh:0.18

sv203a/b0.35

附表2:制氢装置主要放空压力控制点及安全阀

序号控制点放空值(mp)高报值(mp)安全阀起跳值(mp)
1pichl10010.50h:0.60

hh:0.80

sv101a/b1.18
2pic30052.60h:2.65sv1072.805
3pic6003b2.50h:2.60sv201a1/a2~f1/f22.75
4pic40034.025h:4.08

hh:4.20

sv109a/b/ca/b:4.264

c:4.364

加氢异构车间

2013年8月17日

第14篇 瓦斯泵突然停运安全应急预案及安全措施

现建有高、低负压瓦斯抽放泵站各一套,高负压瓦斯泵型号为sz-4(电机功率75kw、抽放额定流量为27m3/min),低负压瓦斯泵型号为ska-420(电机功率132kw、抽放额定流量为120m3/min),

根据规定,为确保瓦斯泵突然停抽后井下人员的安全,特拟定本应急预案及安全技术措施,予以执行:

一、成立瓦斯泵突然停抽期间安全领导小组:

(一)、临时指挥组:

组 长:公司值班领导

成 员:公司调度室调度员、通风工区值班干部、安全部值班干部、机运工区值班干部、采煤工区值班干部、掘进工区值班干部。

临时指挥组的职责:瓦斯泵突然停抽后,在指挥组人员未赶到调度室之前,负责依照本措施指挥井下影响范围内停电、撤人、设置警戒,并通知指挥组成员到达公司调度室。

(二)指挥组:

组 长:

指挥组人员有事外出时,由指定代理人负责。

指挥组职责:

1、负责依照本措施指挥影响范围内停电、撤人、设置警戒。

2、负责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安全方案。

3、根据实际影响范围,负责指挥、协调整个应急反应行动。

(三)、联络地点:

公司调度室、机运工区值班室、1115(下)工作面回风巷、1670变电所、1670水泵房、1720车场、瓦斯泵站。

二、应急预案:

瓦斯泵因停电等突然停抽后,受停泵影响可能造成瓦斯超限的地点的瓦检员必须加强各自范围内的瓦斯检查,如进风瓦斯达到0.5%或回风瓦斯达到0.8%时,应立即执行下列规定:

立即汇报调度室,并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调度室指定人员设置警戒。

三、安全技术措施:

1、安全部当班安全员和通风工区瓦斯检查员及施工单位当班负责人把所有人员全部撤出警戒以外。

2、安全部当班安全员必须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当班电工停掉警戒范围内的所有电源。

3、施工单位所有人员必须听从安检员和瓦检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

4、瓦检员必须在警戒点设置临时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5、瓦斯泵因停电等停抽后,泵房司机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6、供电系统正常后,机运工区必须立即通知泵房司机开泵,并汇报调度室。

7、瓦斯泵开启正常后,泵房司机必须向公司调度室汇报抽放泵的有关参数。

8、只有当瓦斯泵抽放正常,井下受影响地点的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后,方可撤除警戒、恢复送电及施工工作。

9、机运工区及宏通公司必须加强通讯电话的检查维修,确保井上、下电话畅通、完好。

10、瓦斯泵停运后,机运工区维护人员必须及时赶到瓦斯泵房待命,并对瓦斯泵进行检修,维护及供电管理,确保瓦斯泵能正常开启。

四、预案会审

会审时间:2010年1月24日15:00分

会审地点:总工办公室

主 持 人:

会审意见已编入预案中。

第15篇 安全阀延期校验安全措施应急预案

加氢异构车间安全阀延期校验安全措施

由于加氢异构车间安全阀已到校验日期,而分公司 年不再大修,部分安全阀不具备校验条件,延期至下次大修校验,为确保期间装置安全平稳运行,特制定以下措施:

1、 加强工艺操作管理,平稳操作,要求各班中控主操加强精细化调整,尽量减少压力波动范围,严禁超温超压超液位运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工艺卡片进行操作;

2、 加强巡检,加大巡检力度,密切观察工艺条件、设备状况、安全 等方面的情况,保证安全 的齐全、灵敏、好用,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及时处理;

3、 车间建立档案,每月对安全阀外观及内漏进行检查记录;

4、 确保所有控制系统、自保联锁系统投用,如需切除联锁系统、须办理切除联锁工作票;

5、 加强压力控制与调节,对重要压力点设置高报、高高报;

6、 加强装置事故预案的培训、演练。

加氢异构车间

年8月17日

加氢异构车间安全阀延期校验应急预案

因安全阀延期校验,安全阀可能存在低压起跳、超压而安全阀未起跳或起跳排放量不够的情况,为保证装置安全平稳运行,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1、 低压起跳,即未达到安全阀起跳压力提前起跳,将导致系统压力快速下降,发现后现场 起跳安全阀的前后截止阀,将安全阀切出,投用备用的安全阀;

2、 超压而安全阀未起跳或起跳排放量不够时,中控人员应立即分析超压原因,并采取措施消除超压因素,同时联系外操人员将安全阀副线打开进行泄压,压力泻放至安全值后再 副线阀,将失效的安全阀切出,投用备用的安全阀;

3、 中控主操加强精细化调整,尽量减少压力波动范围,严禁超温超压超液位运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工艺卡片进行操作;

4、 外操人员加大巡检力度,巡检过程中检查操作压力有无超过正常范围的,如有超出正常范围的应及时联系中控操作人员进行压力确认,将压力调整至正常范围;

5、 车间定期对现场的安全阀进行检查,如安全阀外观完好性、铅封是否完好,对安全阀后路管线用手摸看是否发热来检查安全阀有无内漏等;

6、 加氢异构车间异构及制氢两套装置主要放空压力控制点及安全阀见附表1和附表2.

附表1:异构装置主要放空压力控制点及安全阀

序号

控制点

放空值(mp)

高报值(mp)

安全阀

起跳值(mp)

1

pic100

30.45

h:0.50

sv101a/b

0.78

3pic1020

0.40

h:0.50

sv102 a/b

0.78

3pic

0.06

h:0.08

sv202a/b

0.35

4pic

0.145

h:0.16

hh:0.18

sv203a/b

0.35

附表2:制氢装置主要放空压力控制点及安全阀

序号

控制点

放空值(mp)

高报值(mp)

安全阀

起跳值(mp)

1

pichl100

1

0.50

h:0.60

hh:0.80

sv101a/b

1.1 8

3pic3005

2.6 0

h:

2.6 5

sv107

2.8 05

3pic6003b

2.5 0

h:

2.6 0

sv201a1/a2~f1/f

32.7 5

4pic4003

4.025

h:4.08

hh:

4.2 0

sv109a/b/c

a/b:

4.2 64

c:

4.3 64

加氢异构车间

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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