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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安全措施13篇

发布时间:2022-12-16 热度:53

电池安全措施

第1篇 蓄电池电机车充电 安全措施

井下蓄电池电机车充电机在西二已投入使用,为保证电瓶充电安全,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1、充电机的供电必须符合供电报告设计要求,设备必须严格按设计有关规定摆设。

2、充电机处必须形成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必须引入回风巷,充电机处积聚的氢气浓度不得大于0.5%,通风区必须每班派人进行检查。

3、充电机处必须设置栅栏,栅栏不得妨碍蓄电池电机车的通过。

4、充电机旁的过道应保持畅通,严禁存放设备和物料,栅栏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的警示牌。

5、消防设施必须齐全,充电机处必须各配备2个合格的灭火器(不合格必须及时更换)和不少于0.2m3砂子。

6、充电机处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7、禁止在充电过程中紧固连接线及螺帽等,禁止将扳手等工具放在电池上。

8、每次充电前都应对电源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检查各电池间连接极柱是否正确,接线端子的连接是否牢固。

10、充电机电源的两极不得接反(电源的正极接电池的正极、电源的负极接电池负极)。

11、整流设备充电插销必须需采用电源装置的专用插销,不得用其他物品代用。

12、不同型号的电瓶及充电机,其充电方式、充电电流、充电时间、常规充电或快速充电,应按该产品说明及有关技术文件执行。

13、注意连接线与极柱不得有过热或松动现象。

14、监视充电设备的运行情况,遇有不正常现象立即停充,待处理后再充电。

15、充电机处着火时,必须切断电源,采取措施防止氢气的爆炸。

16、未尽事宜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17、本措施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第2篇 蓄电池电机车制动距离试验安全措施

一、概况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使用中的机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列车制动距离试验。我队计划与今年三月份通过蓄电池电机车安全制动距离试验测定电机车安全制动性能(具体实验时间根据措施审批时间而定),确保列车安全运行,现制定蓄电池电机车制动距离实验安全技术措施,明确实验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以保证试验过程安全、结果准确。

二、实验前的准备工作

1、实验前需向调度室及井底卸载站调度汇报,说明情况,并在井底3#交叉点设置警戒人员,挂“列车试验,禁止通行”警戒牌及警戒灯。

2、试验前,先有技术员贯彻学习安全措施,并认真按照措施要求部署相应的试验步骤及人员。

3、选取列车日常运行的最大坡度直线作为列车制动距离的试验区段,并在区段内适当划分机车起动(加速)段、最大速度(等速)段和制动(减速)段。各段起点应以信号灯或其他明显标志标出,试验区段两端和各出入口,必须设有警戒人员,还必须设置写有“列车试验,禁止通行”的警告或警告灯。

4、认真检查、检修试验区段的轨道以及机车、车辆等,但不得在轨面上预先撒砂或做类似处理。轨道质量不得低于“合格品”的等级;机车、车辆等必须符合《煤矿矿级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以及有关技术文件的要求。要重点保证机车、车辆的制动装置、撒砂装置和连接装置灵敏可靠。

5、对照机车日常实际运送物料或人员的最大牵引载荷备足重载矿车或平巷人车。

6、备有指挥、联络、计时、计算、维修用工具、量具、仪器、仪表备品、配件、复轨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装置,并检查、校验、保证齐全,完整、灵敏、有效。

7、机车司机应由工作责任心强、反映灵敏、操作熟练的同志担任,一般应为该车的日常司机。

三、试验方法、步骤及测算

试验应按日常实际运送物料和人员的最大牵引载荷分别进行。试验区段人员布置及各段长度如下图所示:

图中:a(1人):启动指挥兼警戒;c(1人):计时指挥;

d(1人):计时兼制动指挥;e(1人)警戒;

a——b:起动加速段,约1.5倍列车长度;

b——c:最大速度段,约0.3倍列车长度;

c——d:计时段,约0.3倍列车长度;

d——e:制动段,大于1.5倍列车长度。

如果受巷道长度或其他条件限制,各段长度达不到图中要求时,可以酌减。但必须保证机车以日常实际运行的最大速度驶至d点,并满足制动距离的需要。

实验步骤如下:

1、起动指挥人在a点指挥司机驾车起动,当机车加速至b点时以日常运行的最大速度行驶。

2、当机车到达c点时,计时指挥人立即发出开始信号(如挥灯),d点计时人同时按下秒表开始计时。

3、当机车到达d点时,计时人立即按下秒表停止计时并同时发出机车制动信号(如吹哨)。

4、司机在制动信号发出的同时立即进行制动操作,直至机车停止运行(制动信号发出前,司机不得提前减速制动)。

5、测量计算:

(1)、制动前的列车速度(v)按下式计算:

(米/秒)……………………………………………………(1)

式中,s为c、d两点间的距离(米);

t为计时秒表读数(秒)

(2)、制动距离(l)。

量取制动信号发出点(d)点至机车完全停止点间的距离(米),即为被试验列车的制动距离(l)。

四、实验安全技术措施

1、机车制动距离试验地点:北大巷500—1000米;

2、施工试验地段前,必须由专人检查巷道的顶板情况,支护情况,在排除不安全隐患或采取相关安全措施后,方可进入试验地段。

3、参加机车制动试验司机,必须配齐劳保用品,井下手机、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等;

4、试验前通知卸载站调度员,严禁其他车辆进入北大巷,并在3#交叉点安排专人把守;

5、试验前,必须检查机车的完好情况,不完好的机车不准参加机车制动距离试验;

6、参与试验的电机车司机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开车前要鸣笛,并且按规定的速度开车。

7、所有参加试验人员(机车司机除外)应身穿带反光标志的马甲,试验地点前后40米范围内设置2盏警示黄灯,按照上述要求,在每个实验节点要设置1盏黄灯。

8、试验完毕后,将施工地段轨道上的杂物清理干净,将实验段的设备及物件恢复原状。

9、测量制动距离人员,要等机车停稳后,方可进行操作,并且要注意自身脚下,以防滑倒伤人。

10、所有参加试验人员学习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本措施。

11、在试验过程中,要执行好“手口示意”,行动一致。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确认制”,在确认每一步的安全后,方可执行下一步操作。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第3篇 某蓄电池更换工作安全措施方案

1、为了认真执行安全规程,进行检修工作,做好一切安全措施,设立专责工作监护人,准备好所有工器具、测量仪器、备件备品及材料等。

2、 办理工作票,检查现场安全措施应符合要求,工作负责人向所有工作人员交待工作现场及注意事项。

3、 作业的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之间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保证人身安全;

4、 中控室保护电源为不能断电电源,因而在安装过程中,涉及运行系统的停、送电操作应由运行人员根据当时运行系统情况进行操作。

5、 在拆线工作中如需要带电作业应做好安全措施方后可工作(如将操作板手手柄、螺丝刀杆金属部分用绝缘带包好,拆出的电缆头也用绝缘带分极包好),必须做好正、负极性标记,一定要做好防止误碰短路措施;

6、 搬运蓄电池过程中要小心,要轻拿轻放,做好一切防范措施,戴好防护眼镜、穿好防酸衣服、手套、水鞋,防止硫酸及有害物质伤害自己及别人,搬出的旧蓄电池要集中放在一起保管好;

7、 安装新的蓄电池时要注意分清正、负极标记,按要求接好连线并认真检查,严禁正、负极接错,检查连接用的每一个螺丝是否拧紧,防止虚连接,蓄电池大充大放电过程中,如有特别过热或溢酸现象应暂停进行,查明原因后方可继续;

8、 大充大放时要严格按要求操作,不得过充、过放,新蓄电池的任何单缸电压充电压不应大于2.35v,放电时不得小于1.80v;在参数设置及更改接线时的停、送电,要求运行人员协助操作;

9、 在整个施工期间,值班人员要加强对充放电系统的巡回,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0、 充放电过程中蓄电池凤机启动,室内严禁烟火。

高压班

2006年12月21日

第4篇 蓄电池充电试验技术安全措施

一、试验原因和目的

长期处于浮充电运行状态的防酸蓄电池会使内阻增加,容量降低。进行核对性放电后充电,可使蓄电池极板有效物质得到活化,容量得到一定程度恢复,使用寿命得到延长。同时可核对蓄电池的实际容量及其降低程度。

二、批准部门和文件

根据公司批准的#6机检查性大修标准项目。

三、施工措施和要求

1.每小时记录一次充电电流和电池组总电压;

2.每小时测量一次电池电解液的温度,应在15-40℃范围,不得超过45℃,超过时应减小充电电流,并进行通风降温或短时中断充电;

3.每一小时检查一次充电柜工作状态,观察有无异响,测量各部位温升,重点检查充电模块温度,不应超过70℃。室内通风装置完好,保持通风;

4.检查电池无破裂、膨胀、漏夜现象,极柱周围无酸雾逸出;

5.对充电柜重点检查充电模块。出现异常时,应迅速停止硅整流运行,将充电柜直流输出刀闸断开,并尽快断开硅整流的交流侧电源;

6.当电池电压达到122.2v时,应连续观察电压和充电电流趋势至少半小时,电压应稳定,电流应持续下降,充电柜电池限流灯灭;

7.当充电柜转入浮充充电模式后,测量充电柜输出电压应为117v。

本试验技术安全措施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四、质量标准和依据

1、dl/t 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

2、dl/t 5044-95《火力发电厂、变电所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定》;

3、dl/t 637-1997《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

4、gb 50172-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

5、dl/t 459-2000《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

6、国电发【2000】589号《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要求》;

7、国家电网公司直流电源系统管理规范;

8、湖北华电襄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电气运行规程》

五、工艺要求和工序

1、充电用工作充电柜进行充电,充电采用恒流限压法进行,使用充电柜的均充模式完成,为改善散热,尽量保持充电柜前后柜门为敞开状态;

2、检查充电柜直流出口及交流侧开关处于断开位,检查待充电蓄电池组合于充电母线上,蓄电池组的所有负荷均已断开;

3、检查工作母线开关合于联络位置,两条直流母线并联运行;

4、合上工作充电柜交流电源,检查充电柜面板上浮充指示正常;

5、按下启动按钮,检查正常充电和运行指示正常,输出电压从零平稳上升至浮充限压值117.0v,用电压表检查输出电压过高或过低时,应通知继保人员调整到117.0v;

6、均充显示正常,输出电压应平稳上升至均充限压值122.2v,用电压表检查输出电压过高或过低时,应通知继保人员调整均充限压值到122.2v;

7、将工作充电柜直流输出刀闸合于待充电母线上,检查充电柜输出电流,不应超过50a。测量输出电压,若小于122.2v,由继保人员调整均充限流值到50a,此时电池限流灯应亮;若等于122.2v,则无需调整,此时充电电流应较小(不大于50a);

8、当电池组端电压达到限制电压122.2时,充电柜自动转入限压工作状态,充电电流会逐渐减小;

9、当充电电流减小到5a以下时,经过约3小时后,充电柜自动转入浮充充电模式,充电柜均充灯灭,浮充灯亮,此时电池已充足电,蓄电池组可投入运行;

六、验收方法和人员

w 点(检修部点检员电话通知相关验收部门),验收签字流程如下:

承包方工作负责人承包方质检监理检修部生技部

七、需要物资和渠道

检修单位自备绝缘带等消耗材料。

八、专用工具和落实

红外测温仪、钳形电流表。

九、费用分析和安排

检修单位大修总包费。

十、工程进度和控制

按照大修工期计划进行。

十一、施工单位和配合

由检修单位潍坊电厂实施。襄樊电厂配合。

十二、安全事项和监督

1.室内通风装置保持运行,严禁烟火;

2.整流器室和蓄电池室现场应配备合格的灭火器,可用1211、co2、干粉灭火器。

3.充电柜负载运行时的发热量较大,充电时,应尽量保持柜门处于敞开位置,以利于各部件散热;

4.每小时检查一次充电柜工作状态,观察有无异响,测量各部位温升,重点检查充电模块温度,不应超过70℃。

5.每小时测量一次电池的温度,应在15-40℃范围,不得超过45℃,超过时应减小充电电流,并进行通风降温或短时中断充电;

6.每小时记录一次充电电流和电池组总电压,充电电流不应有增长,异常增长时应立即停止充电柜运行;

7.当充电柜电池限流灯灭后,测量充电柜输出电压应为122.2+0.5v,超出时,应停止充电柜的运行,通知继保人员和运行人员处理;

8.当电池电压达到122.2v时,应连续观察电压和充电电流趋势至少半小时,电压应稳定,电流应持续下降,充电柜电池限流灯灭,如电流无减小趋势,电压继续增加时,应停止充电柜的运行,通知运行和继保人员处理;

9.当充电柜转入浮充充电模式后,测量充电柜输出电压应为117v,超出时,应通知继保人员和运行人员处理;

十三、质量监督和质监点

蓄电池充电温度范围充电期间,蓄电池的温度一般保持在5~30℃范围内,低于5℃或高于35℃都有可能因充电不足或过热而降低寿命。如蓄电池的温度高于35℃,应减小充电电流,采取降温措施,或停止充电,待温度降低到规定范围内在进行充电。充电时间应适当延长。w7
蓄电池充电记录充电期间,应每隔1小时记录电池的电压、温度及充电电流、环境温度。w8

附件1:襄樊电厂#6蓄电池充电试验试验安全技术措施确认表

年月日

序号应做措施措施完成情况措施确认人签名
1充电用工作充电柜进行充电,充电采用恒流限压法进行,使用充电柜的均充模式完成,为改善散热,尽量保持充电柜前后柜门为敞开状态。
2检查充电柜直流出口及交流侧开关处于断开位,检查待充电蓄电池组合于充电母线上,蓄电池组的所有负荷均已断开。
3合上工作充电柜交流电源,检查充电柜面板上浮充指示正常;
4检查正常充电和运行指示正常,输出电压从零平稳上升至浮充限压值117.0v,用电压表检查输出电压过高或过低时,应通知继保人员调整到117.0v。
5检查均充正常,输出电压应平稳上升至均充限压值122.2v,用电压表检查输出电压过高或过低时,应通知继保人员调整均充限压值到122.2v。
6将工作充电柜直流输出刀闸合于待充电母线上,检查充电柜输出电流,不应超过50a。测量输出电压,若小于122.2v,由继保人员调整均充限流值到50a,此时电池限流灯应亮;若等于122.2v,则无需调整,此时充电电流应较小(不大于50a)。
7当电池组端电压达到限制电压122.2时,充电柜自动转入限压工作状态,充电电流会逐渐减小
8当充电电流减小到5a以下时,经过约3小时后,充电柜自动转入浮充充电模式,充电柜显示浮充状态,此时电池已充足电,蓄电池组可投入运行
承包单位试验负责人:

承包单位项目部审核:

襄樊电厂检修部:

第5篇 井蓄电池式电机车制动距离试验安全措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351条规定,现对我井蓄电池式电瓶车进行制动距离试验,为保证此项工作安全进行,现编制如下安全措施。

一. 本项工作由运输队队长史清治全面负责安全工作,技术员杜社钦负责技术工作。

二. 试验前应将试验段的轨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试验段轨道质量为合格品,试验区段为二水平西冀水闸墙至充电瓶车库;

三. 试验前由电机车维修人员对电机车撒沙装置、轮对、闸瓦、传动齿轮、车架弹簧、连接装置、制动装置进行检查,确保完好,灵敏可靠;灯铃齐全。

四. 试验前设专人把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试验路段。

五. 试验前选好制动起点并用红色信号灯做好标记,以便司机容易发现,一切准备好后由负责人指挥开始试验。

六. 电机车高速行驶到信号灯处,立即紧急制动,停稳后测量从制动点到停车位置的距离,分别把测量结果填入表中。

七. 试验时司机应注意力集中,严格按操作规程程序操作电机车。

八. 为保证安全,试验分两步进行,第一次挂4辆矸石车进行一次制动距离试验,制动距离不超过30米;合格后,再挂6辆矸石车进行试验,制动距离不超过40米。

九. 试验结束后应对电机车制动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看有无变形及损坏现象,并对制动闸间隙进行调整。

十. 列车正常运行每列车辆不得超过下列规定:重车不超过6辆,空车不超过10辆。

十一. 试验结束后,认真填写试验记录。

第6篇 z井蓄电池式电机车制动距离试验安全措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351条规定,现对我井蓄电池式电瓶车进行制动距离试验,为保证此项工作安全进行,现编制如下安全措施。

一. 本项工作由运输队队长史清治全面负责安全工作,技术员杜社钦负责技术工作。

二. 试验前应将试验段的轨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试验段轨道质量为合格品,试验区段为二水平西冀水闸墙至充电瓶车库;

三. 试验前由电机车维修人员对电机车撒沙装置、轮对、闸瓦、传动齿轮、车架弹簧、连接装置、制动装置进行检查,确保完好,灵敏可靠;灯铃齐全。

四. 试验前设专人把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试验路段。

五. 试验前选好制动起点并用红色信号灯做好标记,以便司机容易发现,一切准备好后由负责人指挥开始试验。

六. 电机车高速行驶到信号灯处,立即紧急制动,停稳后测量从制动点到停车位置的距离,分别把测量结果填入表中。

七. 试验时司机应注意力集中,严格按操作规程程序操作电机车。

八. 为保证安全,试验分两步进行,第一次挂4辆矸石车进行一次制动距离试验,制动距离不超过30米;合格后,再挂6辆矸石车进行试验,制动距离不超过40米。

九. 试验结束后应对电机车制动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看有无变形及损坏现象,并对制动闸间隙进行调整。

十. 列车正常运行每列车辆不得超过下列规定:重车不超过6辆,空车不超过10辆。

十一. 试验结束后,认真填写试验记录。

第7篇 蓄电池电机车充电安全措施

井下蓄电池电机车充电机在西二已投入使用,为保证电瓶充电安全,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1、充电机的供电必须符合供电报告设计要求,设备必须严格按设计有关规定摆设。

2、充电机处必须形成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必须引入回风巷,充电机处积聚的氢气浓度不得大于0.5%,通风区必须每班派人进行检查。

3、充电机处必须设置栅栏,栅栏不得妨碍蓄电池电机车的通过。

4、充电机旁的过道应保持畅通,严禁存放设备和物料,栅栏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的警示牌。

5、消防设施必须齐全,充电机处必须各配备2个合格的灭火器(不合格必须及时更换)和不少于0.2m3砂子。

6、充电机处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7、禁止在充电过程中紧固连接线及螺帽等,禁止将扳手等工具放在电池上。

8、每次充电前都应对电源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检查各电池间连接极柱是否正确,接线端子的连接是否牢固。

10、充电机电源的两极不得接反(电源的正极接电池的正极、电源的负极接电池负极)。

11、整流设备充电插销必须需采用电源装置的专用插销,不得用其他物品代用。

12、不同型号的电瓶及充电机,其充电方式、充电电流、充电时间、常规充电或快速充电,应按该产品说明及有关技术文件执行。

13、注意连接线与极柱不得有过热或松动现象。

14、监视充电设备的运行情况,遇有不正常现象立即停充,待处理后再充电。

15、充电机处着火时,必须切断电源,采取措施防止氢气的爆炸。

16、未尽事宜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17、本措施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第8篇 蓄电池更换工作安全措施方案

1、为了认真执行安全规程,进行检修工作,做好一切安全措施,设立专责工作监护人,准备好所有工器具、测量仪器、备件备品及材料等。

2、 办理工作票,检查现场安全措施应符合要求,工作负责人向所有工作人员交待工作现场及注意事项。

3、 作业的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之间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保证人身安全;

4、 中控室保护电源为不能断电电源,因而在安装过程中,涉及运行系统的停、送电操作应由运行人员根据当时运行系统情况进行操作。

5、 在拆线工作中如需要带电作业应做好安全措施方后可工作(如将操作板手手柄、螺丝刀杆金属部分用绝缘带包好,拆出的电缆头也用绝缘带分极包好),必须做好正、负极性标记,一定要做好防止误碰短路措施;

6、 搬运蓄电池过程中要小心,要轻拿轻放,做好一切防范措施,戴好防护眼镜、穿好防酸衣服、手套、水鞋,防止硫酸及有害物质伤害自己及别人,搬出的旧蓄电池要集中放在一起保管好;

7、 安装新的蓄电池时要注意分清正、负极标记,按要求接好连线并认真检查,严禁正、负极接错,检查连接用的每一个螺丝是否拧紧,防止虚连接,蓄电池大充大放电过程中,如有特别过热或溢酸现象应暂停进行,查明原因后方可继续;

8、 大充大放时要严格按要求操作,不得过充、过放,新蓄电池的任何单缸电压充电压不应大于2.35v,放电时不得小于1.80v;在参数设置及更改接线时的停、送电,要求运行人员协助操作;

9、 在整个施工期间,值班人员要加强对充放电系统的巡回,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0、 充放电过程中蓄电池凤机启动,室内严禁烟火。

高压班

2006年12月21日

第9篇 蓄电池充电试验技术安全措施要求

一、试验原因和目的

长期处于浮充电运行状态的防酸蓄电池会使内阻增加,容量降低。进行核对性放电后充电,可使蓄电池极板有效物质得到活化,容量得到一定程度恢复,使用寿命得到延长。同时可核对蓄电池的实际容量及其降低程度。

二、批准部门和文件

根据公司批准的#6机检查性大修标准项目。

三、施工措施和要求

1.每小时记录一次充电电流和电池组总电压;

2.每小时测量一次电池电解液的温度,应在15-40℃范围,不得超过45℃,超过时应减小充电电流,并进行通风降温或短时中断充电;

3.每一小时检查一次充电柜工作状态,观察有无异响,测量各部位温升,重点检查充电模块温度,不应超过70℃。室内通风装置完好,保持通风;

4.检查电池无破裂、膨胀、漏夜现象,极柱周围无酸雾逸出;

5.对充电柜重点检查充电模块。出现异常时,应迅速停止硅整流运行,将充电柜直流输出刀闸断开,并尽快断开硅整流的交流侧电源;

6.当电池电压达到122.2v时,应连续观察电压和充电电流趋势至少半小时,电压应稳定,电流应持续下降,充电柜电池限流灯灭;

7.当充电柜转入浮充充电模式后,测量充电柜输出电压应为117v。

本试验技术安全措施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四、质量标准和依据

1、dl/t 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

2、dl/t 5044-95《火力发电厂、变电所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定》;

3、dl/t 637-1997《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

4、gb 50172-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

5、dl/t 459-2000《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

6、国电发【2000】589号《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要求》;

7、国家电网公司直流电源系统管理规范;

8、湖北华电襄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电气运行规程》

五、工艺要求和工序

1、充电用工作充电柜进行充电,充电采用恒流限压法进行,使用充电柜的均充模式完成,为改善散热,尽量保持充电柜前后柜门为敞开状态;

2、检查充电柜直流出口及交流侧开关处于断开位,检查待充电蓄电池组合于充电母线上,蓄电池组的所有负荷均已断开;

3、检查工作母线开关合于联络位置,两条直流母线并联运行;

4、合上工作充电柜交流电源,检查充电柜面板上浮充指示正常;

5、按下启动按钮,检查正常充电和运行指示正常,输出电压从零平稳上升至浮充限压值117.0v,用电压表检查输出电压过高或过低时,应通知继保人员调整到117.0v;

6、均充显示正常,输出电压应平稳上升至均充限压值122.2v,用电压表检查输出电压过高或过低时,应通知继保人员调整均充限压值到122.2v;

7、将工作充电柜直流输出刀闸合于待充电母线上,检查充电柜输出电流,不应超过50a。测量输出电压,若小于122.2v,由继保人员调整均充限流值到50a,此时电池限流灯应亮;若等于122.2v,则无需调整,此时充电电流应较小(不大于50a);

8、当电池组端电压达到限制电压122.2时,充电柜自动转入限压工作状态,充电电流会逐渐减小;

9、当充电电流减小到5a以下时,经过约3小时后,充电柜自动转入浮充充电模式,充电柜均充灯灭,浮充灯亮,此时电池已充足电,蓄电池组可投入运行;

六、验收方法和人员

w 点(检修部点检员电话通知相关验收部门),验收签字流程如下:

承包方工作负责人承包方质检监理检修部生技部

七、需要物资和渠道

检修单位自备绝缘带等消耗材料。

八、专用工具和落实

红外测温仪、钳形电流表。

九、费用分析和安排

检修单位大修总包费。

十、工程进度和控制

按照大修工期计划进行。

十一、施工单位和配合

由检修单位潍坊电厂实施。襄樊电厂配合。

十二、安全事项和监督

1.室内通风装置保持运行,严禁烟火;

2.整流器室和蓄电池室现场应配备合格的灭火器,可用1211、co2、干粉灭火器。

3.充电柜负载运行时的发热量较大,充电时,应尽量保持柜门处于敞开位置,以利于各部件散热;

4.每小时检查一次充电柜工作状态,观察有无异响,测量各部位温升,重点检查充电模块温度,不应超过70℃。

5.每小时测量一次电池的温度,应在15-40℃范围,不得超过45℃,超过时应减小充电电流,并进行通风降温或短时中断充电;

6.每小时记录一次充电电流和电池组总电压,充电电流不应有增长,异常增长时应立即停止充电柜运行;

7.当充电柜电池限流灯灭后,测量充电柜输出电压应为122.2+0.5v,超出时,应停止充电柜的运行,通知继保人员和运行人员处理;

8.当电池电压达到122.2v时,应连续观察电压和充电电流趋势至少半小时,电压应稳定,电流应持续下降,充电柜电池限流灯灭,如电流无减小趋势,电压继续增加时,应停止充电柜的运行,通知运行和继保人员处理;

9.当充电柜转入浮充充电模式后,测量充电柜输出电压应为117v,超出时,应通知继保人员和运行人员处理;

十三、质量监督和质监点

蓄电池充电温度范围

充电期间,蓄电池的温度一般保持在5~30℃范围内,低于5℃或高于35℃都有可能因充电不足或过热而降低寿命。如蓄电池的温度高于35℃,应减小充电电流,采取降温措施,或停止充电,待温度降低到规定范围内在进行充电。充电时间应适当延长。

w7

蓄电池充电记录

充电期间,应每隔1小时记录电池的电压、温度及充电电流、环境温度。

w8

附件1:襄樊电厂#6蓄电池充电试验试验安全技术措施确认表

年月日

序号

应做措施

措施完成情况

措施确认人签名

1

充电用工作充电柜进行充电,充电采用恒流限压法进行,使用充电柜的均充模式完成,为改善散热,尽量保持充电柜前后柜门为敞开状态。

2

检查充电柜直流出口及交流侧开关处于断开位,检查待充电蓄电池组合于充电母线上,蓄电池组的所有负荷均已断开。

3

合上工作充电柜交流电源,检查充电柜面板上浮充指示正常;

4

检查正常充电和运行指示正常,输出电压从零平稳上升至浮充限压值117.0v,用电压表检查输出电压过高或过低时,应通知继保人员调整到117.0v。

5

检查均充正常,输出电压应平稳上升至均充限压值122.2v,用电压表检查输出电压过高或过低时,应通知继保人员调整均充限压值到122.2v。

6

将工作充电柜直流输出刀闸合于待充电母线上,检查充电柜输出电流,不应超过50a。测量输出电压,若小于122.2v,由继保人员调整均充限流值到50a,此时电池限流灯应亮;若等于122.2v,则无需调整,此时充电电流应较小(不大于50a)。

7

当电池组端电压达到限制电压122.2时,充电柜自动转入限压工作状态,充电电流会逐渐减小

8

当充电电流减小到5a以下时,经过约3小时后,充电柜自动转入浮充充电模式,充电柜显示浮充状态,此时电池已充足电,蓄电池组可投入运行

承包单位试验负责人:

承包单位项目部审核:

襄樊电厂检修部:

第10篇 井蓄电池式电机车制动距离试验 安全措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351条规定,现对我井蓄电池式电瓶车进行制动距离试验,为保证此项工作安全进行,现编制如下安全措施。

一. 本项工作由运输队队长史清治全面负责安全工作,技术员杜社钦负责技术工作。

二. 试验前应将试验段的轨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试验段轨道质量为合格品,试验区段为二水平西冀水闸墙至充电瓶车库;

三. 试验前由电机车维修人员对电机车撒沙装置、轮对、闸瓦、传动齿轮、车架弹簧、连接装置、制动装置进行检查,确保完好,灵敏可靠;灯铃齐全。

四. 试验前设专人把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试验路段。

五. 试验前选好制动起点并用红色信号灯做好标记,以便司机容易发现,一切准备好后由负责人指挥开始试验。

六. 电机车高速行驶到信号灯处,立即紧急制动,停稳后测量从制动点到停车位置的距离,分别把测量结果填入表中。

七. 试验时司机应注意力集中,严格按操作规程程序操作电机车。

八. 为保证安全,试验分两步进行,第一次挂4辆矸石车进行一次制动距离试验,制动距离不超过30米;合格后,再挂6辆矸石车进行试验,制动距离不超过40米。

九. 试验结束后应对电机车制动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看有无变形及损坏现象,并对制动闸间隙进行调整。

十. 列车正常运行每列车辆不得超过下列规定:重车不超过6辆,空车不超过10辆。

十一. 试验结束后,认真填写试验记录。

第11篇 直流系统蓄电池充放电方案及安全措施

项目名称:直流系统蓄电池充放电

工作时间:2009年 10月11日--2009年 10月 14日

工作地点:主厂房#2蓄电池室

现场负责人:刘建军

安全监护人:刘海斌

技术负责人:暴素先

工作负责人:董 东

工作人员: 检修维护部继电保护班

一、工作前的准备

1、将所需工器具及备品备件准备好,并检查工器具是否完好。

2、在开工前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事故预想。

3、在开工之前应与运行人员配合,将蓄电池组从直流系统分离出来,改变运行方式对蓄电池进行均充,电压设置为244v。

4、使用#2机组ⅱ段直流母线带#2机组直流系统,在蓄电池充放电期间,尽量减少开关操作。

二、直流系统蓄电池概述:

我厂直流系统蓄电池容量为800ah,该设备可保证我厂正常运行情况下的各种直流负荷的供电,同时也能满足事故状态下的事故照明及直流油泵的正常运行。直流系统蓄电池运行维护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直流系统运行是否稳定、供电是否可靠,决定着我厂主系统运行的可靠性。

三、本次蓄电池充放电总体安排:

此次充放电将蓄电池组退出运行,由#2机组ⅱ段直流母线提供电源,将#2机组ⅰ段104个蓄电池全部投入充放电,同时通过在放电过程中对蓄电池组的现场记录值进行分析,为确保充放电过程中直流系统的稳定运行,在充放电过程中随时注意观察蓄电池单体电池电压不低于1.8v,为保证充放电过程中出现意外时,及时提供电源做准备,当在充放电过程#2机组ⅱ段直流母线充电装置发生故障时或系统故障时,立即将蓄电池投入运行,确保正常的直流供电。

四、技术措施:

(一)放 电(10小时放电率)

1、从蓄电池组出线侧铜排接线柱端处接放电电缆至放电装置直流输入接线柱,红色接正极,黑色接负极。

2、取检修电源箱交流220v电源接至蓄电池放电装置。

3、检查放电接线,控制接线,确认正确无误。

4、检查并调整当前运行方式,将1zk切换至ⅱ段母线位置,3zk位置指向ⅰ段母线位置,检查直流系统供电正常。

5、检查放电回路接线正确后,将放电装置控制器上电。设置参数后,开始放电。

6、 放电电流不超过10小时率的电流。即放电电流控制在80a。放电量应为额定容量的80%以上。放电期间,始终将放电电流保持在80a左右。

7、前3个小时之内,每小时测量一次单个蓄电池的电压及室内温度,并做好记录。

8、后2小时之内,每0.5小时测量一次单个蓄电池的电压及室内温度,,并做好记录。

9、在蓄电池放电后期,测量单个蓄电池的电压,若单体蓄电池电压低于1.8v后停放电设备,停止放电。

(二)充 电(80a恒流充电)

1、在终止放电工作结束后,检查蓄电池温度符合规定即可开始充电。

2、本厂使用gfm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充电时采用恒压限流的充电方法进行充电。

3、对ⅰ段蓄电池进行均充,检查1zk处于ⅱ段母线位置,将3zk切换至ⅱ段母线位置,检查直流系统供电正常。

4、充电柜系统根据蓄电池的工作状况,自动运行充电程序,控制充电器对蓄电池进行均充或浮充,使蓄电池始终运行在最佳状态。

5、开启充电机管理系统,调整充电电压为244v(2.35v_104),充电限流80a,开启手动均充。开始对蓄电池进行充电(充电时间约10小时-16小时)。电池组亏电较深,充电电流大,则进入恒流充电阶段。当电池电压逐渐上升至均充电压,充电电流开始减小至电池组限流值以下,电池充电进入恒压充电阶段。充电电流继续下降,当小于“均充转浮充电流”时,开始进入浮充状态。$ h2 y'

6、充电开始后,每间隔2小时测量一次单个电池的电压及室内温度,并做好记录。

(三)直流系统恢复运行:

1、蓄电池充放电结束后,观察蓄电池无异常现象,即可将蓄电池恢复为运行状态。

2、直流系统运行正常后,结束工作票,结束蓄电池充放电工作。

五、安全措施:

1、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办理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2、充放电期间,电气运行人员应密切监视直流母线电压,如有下降应立即通知现场工作人员进行调整,如发现直流系统失电的现象,立即关闭放电装置并将1zk切换至ⅰ段位置,检查3zk指向ⅰ段位置,检查直流母线电压正常,以保证直流系统的正常运行,检查并排除故障后再恢复开始的充放电运行方式。

3、放电过程中,若在短时间内,发现个别蓄电池电压降到1.8v以下,应及时汇报,并做好记录。

4、充放电过程中,应在蓄电池室内及放电设备附近配备足够的灭火器。

5、充电期间,蓄电池单体温度保持在15--40℃之间,最高不得超过45℃。若温度过高,应采取有效措施降温。

6、若发现个别蓄电池极板有弯曲、变形、开裂、脱落等现象,及时汇报,必要时停止充放电工作。

7、在充电过程中,应监视充放电电流保持在80a。

8、开始充电,蓄电池室内严禁有明火现象,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9、蓄电池室通风设备应齐全,并能可靠投入运行。

六、注意事项:

1、本次采用大电流放电,恒压限流充电方式进行,充放电过程中应密切监视蓄电池极板的变化情况。

2、充放电过程中,请值长及有关运行单位领导,要求运行人员尽量减少合闸操作。

七、危险因素及控制措施

(一)危险因素:火灾

控制措施:1、严禁烟火。

2、室内通风良好,门窗密闭。

3、配备消防器材。

(二)危险因素:蓄电池爆炸

控制措施:1、严密监视蓄电池的温度。

2、当温度超过50℃时,应立即停止充放电工作,当温度降到27℃以下时再继续充放电工作。

3、保证室内的轴流风机设备完好,确保室内温度在规定范围内。

检修维护部继电保护班

2009年10月10日

第12篇 蓄电池电机车制动距离试验-安全措施

一、概况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使用中的机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列车制动距离试验。我队计划与今年三月份通过蓄电池电机车安全制动距离试验测定电机车安全制动性能(具体实验时间根据措施审批时间而定),确保列车安全运行,现制定蓄电池电机车制动距离实验安全技术措施,明确实验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以保证试验过程安全、结果准确。

二、实验前的准备工作

1、实验前需向调度室及井底卸载站调度汇报,说明情况,并在井底3#交叉点设置警戒人员,挂“列车试验,禁止通行”警戒牌及警戒灯。

2、试验前,先有技术员贯彻学习安全措施,并认真按照措施要求部署相应的试验步骤及人员。

3、选取列车日常运行的最大坡度直线作为列车制动距离的试验区段,并在区段内适当划分机车起动(加速)段、最大速度(等速)段和制动(减速)段。各段起点应以信号灯或其他明显标志标出,试验区段两端和各出入口,必须设有警戒人员,还必须设置写有“列车试验,禁止通行”的警告或警告灯。

4、认真检查、检修试验区段的轨道以及机车、车辆等,但不得在轨面上预先撒砂或做类似处理。轨道质量不得低于“合格品”的等级;机车、车辆等必须符合《煤矿矿级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以及有关技术文件的要求。要重点保证机车、车辆的制动装置、撒砂装置和连接装置灵敏可靠。

5、对照机车日常实际运送物料或人员的最大牵引载荷备足重载矿车或平巷人车。

6、备有指挥、联络、计时、计算、维修用工具、量具、仪器、仪表备品、配件、复轨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装置,并检查、校验、保证齐全,完整、灵敏、有效。

7、机车司机应由工作责任心强、反映灵敏、操作熟练的同志担任,一般应为该车的日常司机。

三、试验方法、步骤及测算

试验应按日常实际运送物料和人员的最大牵引载荷分别进行。试验区段人员布置及各段长度如下图所示:

图中:a(1人):启动指挥兼警戒;c(1人):计时指挥;

d(1人):计时兼制动指挥;e(1人)警戒;

a——b:起动加速段,约1.5倍列车长度;

b——c:最大速度段,约0.3倍列车长度;

c——d:计时段,约0.3倍列车长度;

d——e:制动段,大于1.5倍列车长度。

如果受巷道长度或其他条件限制,各段长度达不到图中要求时,可以酌减。但必须保证机车以日常实际运行的最大速度驶至d点,并满足制动距离的需要。

实验步骤如下:

1、起动指挥人在a点指挥司机驾车起动,当机车加速至b点时以日常运行的最大速度行驶。

2、当机车到达c点时,计时指挥人立即发出开始信号(如挥灯),d点计时人同时按下秒表开始计时。

3、当机车到达d点时,计时人立即按下秒表停止计时并同时发出机车制动信号(如吹哨)。

4、司机在制动信号发出的同时立即进行制动操作,直至机车停止运行(制动信号发出前,司机不得提前减速制动)。

5、测量计算:

(1)、制动前的列车速度(v)按下式计算:

(米/秒)……………………………………………………(1)

式中,s为c、d两点间的距离(米);

t为计时秒表读数(秒)

(2)、制动距离(l)。

量取制动信号发出点(d)点至机车完全停止点间的距离(米),即为被试验列车的制动距离(l)。

四、实验安全技术措施

1、机车制动距离试验地点:北大巷500—1000米;

2、施工试验地段前,必须由专人检查巷道的顶板情况,支护情况,在排除不安全隐患或采取相关安全措施后,方可进入试验地段。

3、参加机车制动试验司机,必须配齐劳保用品,井下手机、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等;

4、试验前通知卸载站调度员,严禁其他车辆进入北大巷,并在3#交叉点安排专人把守;

5、试验前,必须检查机车的完好情况,不完好的机车不准参加机车制动距离试验;

6、参与试验的电机车司机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开车前要鸣笛,并且按规定的速度开车。

7、所有参加试验人员(机车司机除外)应身穿带反光标志的马甲,试验地点前后40米范围内设置2盏警示黄灯,按照上述要求,在每个实验节点要设置1盏黄灯。

8、试验完毕后,将施工地段轨道上的杂物清理干净,将实验段的设备及物件恢复原状。

9、测量制动距离人员,要等机车停稳后,方可进行操作,并且要注意自身脚下,以防滑倒伤人。

10、所有参加试验人员学习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本措施。

11、在试验过程中,要执行好“手口示意”,行动一致。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确认制”,在确认每一步的安全后,方可执行下一步操作。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第13篇 直流系统蓄电池充放电方案安全措施

项目名称:直流系统蓄电池充放电

工作时间:2009年 10月11日--2009年 10月 14日

工作地点:主厂房#2蓄电池室

现场负责人:刘建军

安全监护人:刘海斌

技术负责人:暴素先

工作负责人:董 东

工作人员:检修维护部继电保护班

一、工作前的准备

1、将所需工器具及备品备件准备好,并检查工器具是否完好。

2、在开工前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事故预想。

3、在开工之前应与运行人员配合,将蓄电池组从直流系统分离出来,改变运行方式对蓄电池进行均充,电压设置为244v。

4、使用#2机组ⅱ段直流母线带#2机组直流系统,在蓄电池充放电期间,尽量减少开关操作。

二、直流系统蓄电池概述:

我厂直流系统蓄电池容量为800ah,该设备可保证我厂正常运行情况下的各种直流负荷的供电,同时也能满足事故状态下的事故照明及直流油泵的正常运行。直流系统蓄电池运行维护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直流系统运行是否稳定、供电是否可靠,决定着我厂主系统运行的可靠性。

三、本次蓄电池充放电总体安排:

此次充放电将蓄电池组退出运行,由#2机组ⅱ段直流母线提供电源,将#2机组ⅰ段104个蓄电池全部投入充放电,同时通过在放电过程中对蓄电池组的现场记录值进行分析,为确保充放电过程中直流系统的稳定运行,在充放电过程中随时注意观察蓄电池单体电池电压不低于1.8v,为保证充放电过程中出现意外时,及时提供电源做准备,当在充放电过程#2机组ⅱ段直流母线充电装置发生故障时或系统故障时,立即将蓄电池投入运行,确保正常的直流供电。

四、技术措施:

(一)放电(10小时放电率)

1、从蓄电池组出线侧铜排接线柱端处接放电电缆至放电装置直流输入接线柱,红色接正极,黑色接负极。

2、取检修电源箱交流220v电源接至蓄电池放电装置。

3、检查放电接线,控制接线,确认正确无误。

4、检查并调整当前运行方式,将1zk切换至ⅱ段母线位置,3zk位置指向ⅰ段母线位置,检查直流系统供电正常。

5、检查放电回路接线正确后,将放电装置控制器上电。设置参数后,开始放电。

6、 放电电流不超过10小时率的电流。即放电电流控制在80a。放电量应为额定容量的80%以上。放电期间,始终将放电电流保持在80a左右。

7、前3个小时之内,每小时测量一次单个蓄电池的电压及室内温度,并做好记录。

8、后2小时之内,每0.5小时测量一次单个蓄电池的电压及室内温度,,并做好记录。

9、在蓄电池放电后期,测量单个蓄电池的电压,若单体蓄电池电压低于1.8v后停放电设备,停止放电。

(二)充电(80a恒流充电)

1、在终止放电工作结束后,检查蓄电池温度符合规定即可开始充电。

2、本厂使用gfm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充电时采用恒压限流的充电方法进行充电。

3、对ⅰ段蓄电池进行均充,检查1zk处于ⅱ段母线位置,将3zk切换至ⅱ段母线位置,检查直流系统供电正常。

4、充电柜系统根据蓄电池的工作状况,自动运行充电程序,控制充电器对蓄电池进行均充或浮充,使蓄电池始终运行在最佳状态。

5、开启充电机管理系统,调整充电电压为244v(2.35v_104),充电限流80a,开启手动均充。开始对蓄电池进行充电(充电时间约10小时-16小时)。电池组亏电较深,充电电流大,则进入恒流充电阶段。当电池电压逐渐上升至均充电压,充电电流开始减小至电池组限流值以下,电池充电进入恒压充电阶段。充电电流继续下降,当小于“均充转浮充电流”时,开始进入浮充状态。$ h2 y'

6、充电开始后,每间隔2小时测量一次单个电池的电压及室内温度,并做好记录。

(三)直流系统恢复运行:

1、蓄电池充放电结束后,观察蓄电池无异常现象,即可将蓄电池恢复为运行状态。

2、直流系统运行正常后,结束工作票,结束蓄电池充放电工作。

五、安全措施:

1、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办理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2、充放电期间,电气运行人员应密切监视直流母线电压,如有下降应立即通知现场工作人员进行调整,如发现直流系统失电的现象,立即关闭放电装置并将1zk切换至ⅰ段位置,检查3zk指向ⅰ段位置,检查直流母线电压正常,以保证直流系统的正常运行,检查并排除故障后再恢复开始的充放电运行方式。

3、放电过程中,若在短时间内,发现个别蓄电池电压降到1.8v以下,应及时汇报,并做好记录。

4、充放电过程中,应在蓄电池室内及放电设备附近配备足够的灭火器。

5、充电期间,蓄电池单体温度保持在15--40℃之间,最高不得超过45℃。若温度过高,应采取有效措施降温。

6、若发现个别蓄电池极板有弯曲、变形、开裂、脱落等现象,及时汇报,必要时停止充放电工作。

7、在充电过程中,应监视充放电电流保持在80a。

8、开始充电,蓄电池室内严禁有明火现象,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9、蓄电池室通风设备应齐全,并能可靠投入运行。

六、注意事项:

1、本次采用大电流放电,恒压限流充电方式进行,充放电过程中应密切监视蓄电池极板的变化情况。

2、充放电过程中,请值长及有关运行单位领导,要求运行人员尽量减少合闸操作。

七、危险因素及控制措施

(一)危险因素:火灾

控制措施:1、严禁烟火。

2、室内通风良好,门窗密闭。

3、配备消防器材。

(二)危险因素:蓄电池爆炸

控制措施:1、严密监视蓄电池的温度。

2、当温度超过50℃时,应立即停止充放电工作,当温度降到27℃以下时再继续充放电工作。

3、保证室内的轴流风机设备完好,确保室内温度在规定范围内。

检修维护部继电保护班

200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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