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井下烧焊作业审批及安全措施
因井下北辅运大巷掘进工作面90b型耙装机多处焊接点开口,需要焊接加固,为确保烧焊过程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措施。
1、施工前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进行本措施的贯彻学习,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本措施规定执行。
2、进行电气焊的工作场所必须清理干净、整洁、工具摆放整齐。
3、气割时,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5m,并且乙炔瓶必须有回火装置。
4、电气焊周围5m内不得放置油类易燃易爆物品;各类气瓶距明火10m以上。
5、井下气割时,乙炔带必须检查是否漏气,保证完好。
6、电气焊作业时,作业人员严格按电焊操作规程操作。
7、施工前,必须有通风员检查好施工地点前后20米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要求整个施工过程都在瓦斯浓度不超过0.5%的安全情况下进行,并保证瓦斯浓度不超标,否则停止作业。
8、烧焊地点必须备好灭火器材;水桶2只(装满水)、黄沙1立方、灭火器2只。
9、电焊机必须完好,电源及电焊把线不得有破损,外壳接地必须良好,电气焊做作业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具。
10、施工地点要指定专人清理现场,再次洒水灭尘,浇灭遗留火星,并由安监员、通风员共同停留监护1小时,确认无任何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11、作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安全措施,杜绝违章作业。
12、操作人员操作时,监护人员必须在现场监护,如发现异状,及时处理。
13、未尽事项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第2篇 煤矿井下烧焊安全措施
为保证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电焊、氧割焊接安全措施。
焊、割地点:
焊、割时间:年 月日 时 分至时 分
施工负责人:焊 割 工:
瓦检员:安 全 员:
1.安全员盯在现场,全程监督检查电、氧焊过程的安全。
2.专职瓦检员进行瓦斯检查。电、氧焊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确认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无风、微风时不得电、氧焊工作。
3.施工负责人、电、氧焊工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报警浓度为0.5%。
4.接好6分以上的供水软管到达电、氧焊工作地点以及能控制前后10m范围,保证正常供水。无水或供水不正常不得进行电、氧焊工作。施工负责人明确专人负责喷水。电、氧焊工作结束,必须对电、氧焊工作地点以及前后10m范围喷洒一遍水。
5.必须提前准备好灭火器材。灭火器2个、沙子、尖锹、水桶适量。
6.电、氧焊工作时,电、氧焊的下方铺设铁板接受火星。
7.电、氧焊工作结束后,要关闭电源及乙炔、氧气瓶阀门,同时撤到地面。
8.乙炔、氧气瓶必须相隔5m以上。
9.与电、氧焊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要距离5m以外观察,如有危险立即停止作业。
10.电、氧焊工作结束,施工负责人、瓦检员、安全员全面检查现场安全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在电、氧焊结束的一小时后离开现场。
11.电、氧焊时必须有一名值班矿长在现场指挥和监督,确保安全。
附:《煤矿安全规程》关于电、氧焊规定:第223条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㈠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㈡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㈢在井口房内、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㈣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㈤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㈥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审批意见:
值班矿长:
20 年月日
第3篇 z煤矿井下烧焊安全措施
我矿主井底安装两台k2给煤机分别向两个定量煤斗给煤,k2给煤机与煤库用溜煤槽连接,近期出水煤和煤矸石时,煤库侧溜煤槽口容易堵塞造成溜煤槽出口不畅,按照《主提升系统改造安全技术措施》决定对主井底煤库侧溜煤槽口扩大,南侧溜煤槽更换底板需要烧焊,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时间:以烧焊审批报告单批准时间为准。
二、施工地点:主井底。
三、施工内容:主井底煤库侧两个溜煤槽拆除、重新安装,南侧溜煤槽更换底板。
四、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五、安全风险评价
1、氧气、乙炔不按规定运输造成事故隐患。
2、氧气、乙炔不按规定放置、使用造成事故隐患。
3、接电焊机时不按规定停、送电造成事故隐患。
4、不按规定检测瓦斯浓度和消防器材准备不足易形成事故隐患。
5、电焊机不按规定使用造成事故隐患。
6、安装、撤除、维修电器、设备时,未按规定执行停送电制度,违规操作造成事故隐患。
7、安装、撤除、移动设备时,违规操作造成事故隐患。
8、规程措施不贯彻、不学习、不落实可能造成事故隐患。
六、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本措施经审批后,施工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本措施,提出落实方案,责任到人,并严格执行本措施
2、参加施工人员必须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并且能够按措施正确施工。
3、施工前对所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测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对所需工具和临时防护措施进行检查。
4、施工现场附近应设置安全护栏,并悬挂警示牌,闲杂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5、特殊工种和岗位要持证上岗,非本工种人员严禁操作。
6、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时刻注意施工情况和周围环境。
7、必须清理干净现场周围和烧焊物品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后方可进行烧焊作业。
8、施工现场必须有两台合格的灭火器、消防用水以及消防桶等安全消防设施。
9、必须分开运输氧气瓶、乙炔瓶,以免发生碰撞。瓶外壳不准有油渍,且不准用用有油手套搬运,气瓶上的仪表和阀门应齐全、完好。
10、施工现场乙炔瓶在氧气瓶上首,两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米,且离施工现场10米以上,气线长度不能低于15米。
11、电焊设备及焊接工具的绝缘和焊机外壳的接地必须良好。
12、电焊机接电时,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线路必须有良好的绝缘性,严禁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焊机要在焊接地点,焊点不能超过5米,防止电焊电流扩散。
13、电焊机一次侧必须有随时停电的电源开关,停止电焊时,应及时切断电源。
14、施工前,提请有关部门进行与作业有关区域范围内的监测监控屏蔽。
15、施工前,首先由瓦检员检查施工地点周围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是否符合《规程》规定,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工,且有一名瓦检员在施工现场随时检查瓦斯浓度。如果瓦斯浓度超过0.5%,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现场,并报告有关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待条件允许后方可从事电、气焊工作。
16、电焊钳必须完整无损,有可靠的绝缘。
17、施工负责人要看好现场,对现场的各种管线和各种设施进行保护,且对施工现场周围10米范围内易燃物彻底清扫,并对周围20米范围内洒水降尘。
18、电、气焊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19、施工地点周围10米范围外应设安全围栏,并挂设警示牌,闲杂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20、在工作中,要及时扑灭残火,不能随意抛弃。
21、现场监督员要及时检查现场的一切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监督措施的执行情况。
22、施工完毕后,施工地点必须用水再次冲洒,并派专人在工作地点留守观察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开现场。
23、本措施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执行。
24、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最新版本及上级有关安全技术文件执行。
第4篇 煤矿井下烧焊 安全措施
我矿主井底安装两台k2给煤机分别向两个定量煤斗给煤,k2给煤机与煤库用溜煤槽连接,近期出水煤和煤矸石时,煤库侧溜煤槽口容易堵塞造成溜煤槽出口不畅,按照《主提升系统改造安全技术措施》决定对主井底煤库侧溜煤槽口扩大,南侧溜煤槽更换底板需要烧焊,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时间:以烧焊审批报告单批准时间为准。
二、施工地点:主井底。
三、施工内容:主井底煤库侧两个溜煤槽拆除、重新安装,南侧溜煤槽更换底板。
四、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五、安全风险评价
1、氧气、乙炔不按规定运输造成事故隐患。
2、氧气、乙炔不按规定放置、使用造成事故隐患。
3、接电焊机时不按规定停、送电造成事故隐患。
4、不按规定检测瓦斯浓度和消防器材准备不足易形成事故隐患。
5、电焊机不按规定使用造成事故隐患。
6、安装、撤除、维修电器、设备时,未按规定执行停送电制度,违规操作造成事故隐患。
7、安装、撤除、移动设备时,违规操作造成事故隐患。
8、规程措施不贯彻、不学习、不落实可能造成事故隐患。
六、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本措施经审批后,施工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本措施,提出落实方案,责任到人,并严格执行本措施
2、参加施工人员必须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并且能够按措施正确施工。
3、施工前对所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测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对所需工具和临时防护措施进行检查。
4、施工现场附近应设置安全护栏,并悬挂警示牌,闲杂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5、特殊工种和岗位要持证上岗,非本工种人员严禁操作。
6、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时刻注意施工情况和周围环境。
7、必须清理干净现场周围和烧焊物品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后方可进行烧焊作业。
8、施工现场必须有两台合格的灭火器、消防用水以及消防桶等安全消防设施。
9、必须分开运输氧气瓶、乙炔瓶,以免发生碰撞。瓶外壳不准有油渍,且不准用用有油手套搬运,气瓶上的仪表和阀门应齐全、完好。
10、施工现场乙炔瓶在氧气瓶上首,两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米,且离施工现场10米以上,气线长度不能低于15米。
11、电焊设备及焊接工具的绝缘和焊机外壳的接地必须良好。
12、电焊机接电时,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线路必须有良好的绝缘性,严禁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焊机要在焊接地点,焊点不能超过5米,防止电焊电流扩散。
13、电焊机一次侧必须有随时停电的电源开关,停止电焊时,应及时切断电源。
14、施工前,提请有关部门进行与作业有关区域范围内的监测监控屏蔽。
15、施工前,首先由瓦检员检查施工地点周围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是否符合《规程》规定,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工,且有一名瓦检员在施工现场随时检查瓦斯浓度。如果瓦斯浓度超过0.5%,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现场,并报告有关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待条件允许后方可从事电、气焊工作。
16、电焊钳必须完整无损,有可靠的绝缘。
17、施工负责人要看好现场,对现场的各种管线和各种设施进行保护,且对施工现场周围10米范围内易燃物彻底清扫,并对周围20米范围内洒水降尘。
18、电、气焊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19、施工地点周围10米范围外应设安全围栏,并挂设警示牌,闲杂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20、在工作中,要及时扑灭残火,不能随意抛弃。
21、现场监督员要及时检查现场的一切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监督措施的执行情况。
22、施工完毕后,施工地点必须用水再次冲洒,并派专人在工作地点留守观察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开现场。
23、本措施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执行。
24、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最新版本及上级有关安全技术文件执行。
第5篇 井下烧焊安全措施
施工单位:通风区 施工地点:-300北翼大巷
施工时间:
烧 焊 人: 监 督 人:
1、井下施工作业的焊工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电焊、气焊等工作地点的两端各10米的井巷内,应是不燃性支护,有供水管路的分支,专人负责喷水,且工作地点必须有接受火星的设施。
3、施工前,通风区必须安排专职瓦检员检查工作现场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否则,严禁施工。施工时瓦检员必须实时检查瓦斯浓度,发现超限,必须立即停止焊工作业。无瓦检员允许,严禁施工。
4、工作完毕,必须彻底打扫施工现场,并再次用水喷洒,以免残余火星复燃,同时还必须有专人停留1小时,检查工作地点,如果发现异常立即处理。1小时后,确认没有问题后,放准离开。
5、施工地点必须配备灭火器。
6、施工人员必须携带便携仪。
烧焊地点示意图
审批:矿 长: 总工程师:
通风区: 安 监 处:
第6篇 煤矿井下烧焊作业 施工安全措施
安全措施:
1、参加烧焊人员必须能掌握电气焊操作规程,并持证上岗,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操作。
2、电气焊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搬轻放,严禁碰撞和涂抹油污,并要保护好电缆。运输氧气、乙炔瓶时,须轻搬轻放,严禁剧烈撞击,严禁放在同一矿车内。平巷运输时两气瓶要保持10米以上距离。
3、施工前认真检查氧气、乙炔管路及减压阀是否完好,达到合格不漏气,各阀门开启灵活、关闭严密。
4、乙炔瓶上必须装有防护罩及回火逆止器。乙炔瓶减压阀低压侧压力不得超过0.15ma,氧气流速不超过1.5-2 。氧气测压不超过1.5 。
5、气焊所用火源只允许安全员携带,其他人员严禁携带点火物品下井。
6、烧焊现场应保持正常通风,通风满足要求方可烧焊。
7、烧焊工必须佩带瓦斯便携仪,烧焊作业前和进行中,瓦斯员要仔细检测现场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低于0.5%时方可烧焊;否则必须采取措施,加强通风,待瓦斯浓度低于0.5%,才能进行烧焊工作。
8、烧焊作业时,要穿戴好各种保护用品,佩带良好的绝缘手套严格按操作要求作业。
9、烧焊地点要设专用可靠的洒水管路和足够长的胶管及防火锨、不少于0.2m3的细纱、2台干粉灭火器等灭火设备和用品。
10、烧焊前,对烧焊地点20米范围内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彻底清理,烧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彻底洒水。
11、电焊机压接电源必须有专职电工操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电焊机电压要与电源电压相符。
12、烧焊时,两瓶间距必须大于5m,两瓶与明火间距大于10m。
13、烧焊作业时,乙炔瓶、氧气瓶要固定牢固,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作业。电气焊操作时严禁扯、拉、挤压歧路及把子线、损坏氧气、乙炔表等,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14、烧焊人员携带的工具应严加保管,不得乱放或转借他人。
15、烧焊过程中,必须对电缆加以保护,严禁损坏电缆及其它物体。
16、烧焊完毕后,所有的工具、设备等要全部升井,清理好现场,并再次对现场洒水,彻底消灭火种,留派专人在现场检查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开。
第7篇 井下烧焊 安全措施
施工单位:通风区施工地点:-300北翼大巷
施工时间:
烧 焊 人:监 督 人:
1、井下施工作业的焊工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电焊、气焊等工作地点的两端各10米的井巷内,应是不燃性支护,有供水管路的分支,专人负责喷水,且工作地点必须有接受火星的设施。
3、施工前,通风区必须安排专职瓦检员检查工作现场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否则,严禁施工。施工时瓦检员必须实时检查瓦斯浓度,发现超限,必须立即停止焊工作业。无瓦检员允许,严禁施工。
4、工作完毕,必须彻底打扫施工现场,并再次用水喷洒,以免残余火星复燃,同时还必须有专人停留1小时,检查工作地点,如果发现异常立即处理。1小时后,确认没有问题后,放准离开。
5、施工地点必须配备灭火器。
6、施工人员必须携带便携仪。
烧焊地点示意图
审批:矿长:总工程师:
通风区:安 监 处:
第8篇 煤矿井下烧焊的安全措施
为保证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电焊、氧割焊接安全措施。
焊、割地点:
焊、割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施工负责人: 焊 割 工:
瓦 检 员: 安 全 员:
1.安全员盯在现场,全程监督检查电、氧焊过程的安全。
2.专职瓦检员进行瓦斯检查。电、氧焊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确认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无风、微风时不得电、氧焊工作。
3.施工负责人、电、氧焊工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报警浓度为0.5%。
4.接好6分以上的供水软管到达电、氧焊工作地点以及能控制前后10m范围,保证正常供水。无水或供水不正常不得进行电、氧焊工作。施工负责人明确专人负责喷水。电、氧焊工作结束,必须对电、氧焊工作地点以及前后10m范围喷洒一遍水。
5.必须提前准备好灭火器材。灭火器2个、沙子、尖锹、水桶适量。
6.电、氧焊工作时,电、氧焊的下方铺设铁板接受火星。
7.电、氧焊工作结束后,要关闭电源及乙炔、氧气瓶阀门,同时撤到地面。
8.乙炔、氧气瓶必须相隔5m以上。
9.与电、氧焊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要距离5m以外观察,如有危险立即停止作业。
10.电、氧焊工作结束,施工负责人、瓦检员、安全员全面检查现场安全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在电、氧焊结束的一小时后离开现场。
11.电、氧焊时必须有一名值班矿长在现场指挥和监督,确保安全。
附:《煤矿安全规程》关于电、氧焊规定:第223条 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㈠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㈡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㈢在井口房内、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㈣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㈤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㈥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审批意见:
值班矿长:
20 年 月 日
第9篇 煤矿井下烧焊作业施工安全措施
安全措施:
1、参加烧焊人员必须能掌握电气焊操作规程,并持证上岗,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操作。
2、电气焊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搬轻放,严禁碰撞和涂抹油污,并要保护好电缆。运输氧气、乙炔瓶时,须轻搬轻放,严禁剧烈撞击,严禁放在同一矿车内。平巷运输时两气瓶要保持10米以上距离。
3、施工前认真检查氧气、乙炔管路及减压阀是否完好,达到合格不漏气,各阀门开启灵活、关闭严密。
4、乙炔瓶上必须装有防护罩及回火逆止器。乙炔瓶减压阀低压侧压力不得超过0.15ma,氧气流速不超过1.5-2 。氧气测压不超过1.5 。
5、气焊所用火源只允许安全员携带,其他人员严禁携带点火物品下井。
6、烧焊现场应保持正常通风,通风满足要求方可烧焊。
7、烧焊工必须佩带瓦斯便携仪,烧焊作业前和进行中,瓦斯员要仔细检测现场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低于0.5%时方可烧焊;否则必须采取措施,加强通风,待瓦斯浓度低于0.5%,才能进行烧焊工作。
8、烧焊作业时,要穿戴好各种保护用品,佩带良好的绝缘手套严格按操作要求作业。
9、烧焊地点要设专用可靠的洒水管路和足够长的胶管及防火锨、不少于0.2m3的细纱、2台干粉灭火器等灭火设备和用品。
10、烧焊前,对烧焊地点20米范围内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彻底清理,烧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彻底洒水。
11、电焊机压接电源必须有专职电工操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电焊机电压要与电源电压相符。
12、烧焊时,两瓶间距必须大于5m,两瓶与明火间距大于10m。
13、烧焊作业时,乙炔瓶、氧气瓶要固定牢固,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作业。电气焊操作时严禁扯、拉、挤压歧路及把子线、损坏氧气、乙炔表等,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14、烧焊人员携带的工具应严加保管,不得乱放或转借他人。
15、烧焊过程中,必须对电缆加以保护,严禁损坏电缆及其它物体。
16、烧焊完毕后,所有的工具、设备等要全部升井,清理好现场,并再次对现场洒水,彻底消灭火种,留派专人在现场检查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开。
第10篇 _煤矿井下烧焊作业施工安全措施
安全措施:
1、参加烧焊人员必须能掌握电气焊操作规程,并持证上岗,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操作。
2、电气焊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搬轻放,严禁碰撞和涂抹油污,并要保护好电缆。运输氧气、乙炔瓶时,须轻搬轻放,严禁剧烈撞击,严禁放在同一矿车内。平巷运输时两气瓶要保持10米以上距离。
3、施工前认真检查氧气、乙炔管路及减压阀是否完好,达到合格不漏气,各阀门开启灵活、关闭严密。
4、乙炔瓶上必须装有防护罩及回火逆止器。乙炔瓶减压阀低压侧压力不得超过0.15ma,氧气流速不超过1.5-2 。氧气测压不超过1.5 。
5、气焊所用火源只允许安全员携带,其他人员严禁携带点火物品下井。
6、烧焊现场应保持正常通风,通风满足要求方可烧焊。
7、烧焊工必须佩带瓦斯便携仪,烧焊作业前和进行中,瓦斯员要仔细检测现场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低于0.5%时方可烧焊;否则必须采取措施,加强通风,待瓦斯浓度低于0.5%,才能进行烧焊工作。
8、烧焊作业时,要穿戴好各种保护用品,佩带良好的绝缘手套严格按操作要求作业。
9、烧焊地点要设专用可靠的洒水管路和足够长的胶管及防火锨、不少于0.2m3的细纱、2台干粉灭火器等灭火设备和用品。
10、烧焊前,对烧焊地点20米范围内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彻底清理,烧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彻底洒水。
11、电焊机压接电源必须有专职电工操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电焊机电压要与电源电压相符。
12、烧焊时,两瓶间距必须大于5m,两瓶与明火间距大于10m。
13、烧焊作业时,乙炔瓶、氧气瓶要固定牢固,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作业。电气焊操作时严禁扯、拉、挤压歧路及把子线、损坏氧气、乙炔表等,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14、烧焊人员携带的工具应严加保管,不得乱放或转借他人。
15、烧焊过程中,必须对电缆加以保护,严禁损坏电缆及其它物体。
16、烧焊完毕后,所有的工具、设备等要全部升井,清理好现场,并再次对现场洒水,彻底消灭火种,留派专人在现场检查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开。
第11篇 井下烧焊作业审批安全措施
因井下北辅运大巷掘进工作面90b型耙装机多处焊接点开口,需要焊接加固,为确保烧焊过程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措施。
1、施工前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进行本措施的贯彻学习,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本措施规定执行。
2、进行电气焊的工作场所必须清理干净、整洁、工具摆放整齐。
3、气割时,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5m,并且乙炔瓶必须有回火装置。
4、电气焊周围5m内不得放置油类易燃易爆物品;各类气瓶距明火10m以上。
5、井下气割时,乙炔带必须检查是否漏气,保证完好。
6、电气焊作业时,作业人员严格按电焊操作规程操作。
7、施工前,必须有通风员检查好施工地点前后20米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要求整个施工过程都在瓦斯浓度不超过0.5%的安全情况下进行,并保证瓦斯浓度不超标,否则停止作业。
8、烧焊地点必须备好灭火器材;水桶2只(装满水)、黄沙1立方、灭火器2只。
9、电焊机必须完好,电源及电焊把线不得有破损,外壳接地必须良好,电气焊做作业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具。
10、施工地点要指定专人清理现场,再次洒水灭尘,浇灭遗留火星,并由安监员、通风员共同停留监护1小时,确认无任何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11、作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安全措施,杜绝违章作业。
12、操作人员操作时,监护人员必须在现场监护,如发现异状,及时处理。
13、未尽事项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第12篇 _井下烧焊安全措施
施工单位:通风区施工地点:-300北翼大巷
施工时间:
烧 焊 人:监 督 人:
1、井下施工作业的焊工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电焊、气焊等工作地点的两端各10米的井巷内,应是不燃性支护,有供水管路的分支,专人负责喷水,且工作地点必须有接受火星的设施。
3、施工前,通风区必须安排专职瓦检员检查工作现场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否则,严禁施工。施工时瓦检员必须实时检查瓦斯浓度,发现超限,必须立即停止焊工作业。无瓦检员允许,严禁施工。
4、工作完毕,必须彻底打扫施工现场,并再次用水喷洒,以免残余火星复燃,同时还必须有专人停留1小时,检查工作地点,如果发现异常立即处理。1小时后,确认没有问题后,放准离开。
5、施工地点必须配备灭火器。
6、施工人员必须携带便携仪。
烧焊地点示意图
审批:矿长:总工程师:
通风区:安 监 处:
第13篇 井下烧焊作业审批及安全措施模版
因井下北辅运大巷掘进工作面90b型耙装机多处焊接点开口,需要焊接加固,为确保烧焊过程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措施。
1、施工前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进行本措施的贯彻学习,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本措施规定执行。
2、进行电气焊的工作场所必须清理干净、整洁、工具摆放整齐。
3、气割时,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5m,并且乙炔瓶必须有回火装置。
4、电气焊周围5m内不得放置油类易燃易爆物品;各类气瓶距明火10m以上。
5、井下气割时,乙炔带必须检查是否漏气,保证完好。
6、电气焊作业时,作业人员严格按电焊操作规程操作。
7、施工前,必须有通风员检查好施工地点前后20米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要求整个施工过程都在瓦斯浓度不超过0.5%的安全情况下进行,并保证瓦斯浓度不超标,否则停止作业。
8、烧焊地点必须备好灭火器材;水桶2只(装满水)、黄沙1立方、灭火器2只。
9、电焊机必须完好,电源及电焊把线不得有破损,外壳接地必须良好,电气焊做作业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具。
10、施工地点要指定专人清理现场,再次洒水灭尘,浇灭遗留火星,并由安监员、通风员共同停留监护1小时,确认无任何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11、作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安全措施,杜绝违章作业。
12、操作人员操作时,监护人员必须在现场监护,如发现异状,及时处理。
13、未尽事项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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