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高层住宅工程消防保卫安全措施
高层住宅工程消防保卫安全措施
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及沈阳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消防保卫规定,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消防领导小组,组织义务消防队,并建立值班制度,组织职工进行防火知识学习及灭火技术训练。现场设消防安全员,负责消防器材的检查、保管及火灾隐患的处理等工作。
建立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把消防保卫工作列入工作日程。经常进行教育,每日检查一次,做到时间、人员落实。
施工现场必须按总平面图布置,现场配备消防器材,应根据工程情况,结构施工阶段,每50m2不少于2瓶,装修阶段每30m2不少于2瓶,现场消防栓周长每120m设一座消防栓、配水带、水枪,设立标志牌,主管径不小于φ75mm,出水口不小于φ65mm。设消防泵房,24小时有人值班,各楼竖管每隔一层设一出水口,配套齐全。
保卫人员担负警卫、防火检查、夜间巡逻等任务,值班领导坚持岗位,并做好当天详情记录和交接班手续。
现场要有明显防火标志,要害部位,如木工加工处、库房、配电箱等各配备2个灭火器,消火栓安装指示灯。
重点部位(仓库、油漆库、易燃物间等)必须建立有关规定,专人管理,落实责任。
按要求设置警告标志,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应到专设的吸烟室,吸烟室内设水桶等消防器材。
施工用料存放保管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油料、油漆等易燃材料必须专库保存,配置防火器材,设明显的禁火标志,严禁在聚苯板附近进行电气焊施工,聚苯板存放处要有防火措施。
氧气、乙炔瓶存放指定地点,不得存放于楼内,两者之间安全距离不小于10m。
工地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加强对用火制度的管理,预防火灾的发生,凡明火作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分库存放,存放处远离火源、电源,并配有灭火器。每库之间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并由专人保管,严格领发料制度。
第2篇 高层住宅工程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建立相关的管理文件和档案资料。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明确职责,并建立电工值班室和配电室,电工必须固定并持有效上岗证件。电工值班应有巡查记录和检查记录。项目安全员对临时用电也必须做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绞软线。电缆线路必须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或采用埋地方式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设。埋地敷设时:过路及穿过建筑物时必须穿保护管,保护管内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过路保护管两端与电缆间应作绝缘固定,在转弯处和直线段每隔20m处应设电缆走向标示桩。电缆不宜沿钢管、脚手架等金属构筑物敷设,必要时需用绝缘子作隔离固定或穿管敷设,严禁用金属裸线帮扎加固电缆。
各类施工活动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和监护措施。
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并在电箱正面门内绘有接线图和注明检修、维护责任人。
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
配电系统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在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设三级以上漏电保护,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第一级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30ma≤in≤100ma,第二、三级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in≤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t≤0.1s。
施工现场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特殊情况下采用220 v电源照明的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根据用途按规定安装照明灯具和使用用电器具。食堂的照明和炊事机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使用行灯和低压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 伏,行灯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绞线。行灯和低压灯的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符合户外电气安装要求。
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采用密闭式防雨灯具。碘钨灯的金属灯具和金属支架应做良好接零保护,金属架杆手持部位采取绝缘措施。电源线使用护套电缆线,电源侧装设漏电保护器。
使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橡套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电焊机装设应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电焊机要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
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依据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采用ⅱ类、ⅲ类绝缘型的手持电动工具。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级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时,必须切断电源,拆除电气连接并悬挂警示标牌。试车和调试时应确定操作程序和设立专人监护。
现场金属架构物(照明灯架、垂直提升装置、超高脚手架)和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消防电源应设专路供电和单独控制,电源由总配电箱总开关的上侧接入。
第3篇 某高层住宅工程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高层住宅工程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建立相关的管理文件和档案资料。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明确职责,并建立电工值班室和配电室,电工必须固定并持有效上岗证件。电工值班应有巡查记录和检查记录。项目安全员对临时用电也必须做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绞软线。电缆线路必须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或采用埋地方式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设。埋地敷设时:过路及穿过建筑物时必须穿保护管,保护管内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过路保护管两端与电缆间应作绝缘固定,在转弯处和直线段每隔20m处应设电缆走向标示桩。电缆不宜沿钢管、脚手架等金属构筑物敷设,必要时需用绝缘子作隔离固定或穿管敷设,严禁用金属裸线帮扎加固电缆。
各类施工活动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和监护措施。
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并在电箱正面门内绘有接线图和注明检修、维护责任人。
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
配电系统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在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设三级以上漏电保护,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第一级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30ma≤in≤100ma,第二、三级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in≤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t≤0.1s。
施工现场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特殊情况下采用220 v电源照明的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根据用途按规定安装照明灯具和使用用电器具。食堂的照明和炊事机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使用行灯和低压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 伏,行灯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绞线。行灯和低压灯的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符合户外电气安装要求。
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采用密闭式防雨灯具。碘钨灯的金属灯具和金属支架应做良好接零保护,金属架杆手持部位采取绝缘措施。电源线使用护套电缆线,电源侧装设漏电保护器。
使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橡套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电焊机装设应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电焊机要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
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依据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采用ⅱ类、ⅲ类绝缘型的手持电动工具。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级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时,必须切断电源,拆除电气连接并悬挂警示标牌。试车和调试时应确定操作程序和设立专人监护。
现场金属架构物(照明灯架、垂直提升装置、超高脚手架)和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消防电源应设专路供电和单独控制,电源由总配电箱总开关的上侧接入。
第4篇 高层住宅工程消防保卫安全措施
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及沈阳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消防保卫规定,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消防领导小组,组织义务消防队,并建立值班制度,组织职工进行防火知识学习及灭火技术训练。现场设消防安全员,负责消防器材的检查、保管及火灾隐患的处理等工作。
建立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把消防保卫工作列入工作日程。经常进行教育,每日检查一次,做到时间、人员落实。
施工现场必须按总平面图布置,现场配备消防器材,应根据工程情况,结构施工阶段,每50m2不少于2瓶,装修阶段每30m2不少于2瓶,现场消防栓周长每120m设一座消防栓、配水带、水枪,设立标志牌,主管径不小于φ75mm,出水口不小于φ65mm。设消防泵房,24小时有人值班,各楼竖管每隔一层设一出水口,配套齐全。
保卫人员担负警卫、防火检查、夜间巡逻等任务,值班领导坚持岗位,并做好当天详情记录和交接班手续。
现场要有明显防火标志,要害部位,如木工加工处、库房、配电箱等各配备2个灭火器,消火栓安装指示灯。
重点部位(仓库、油漆库、易燃物间等)必须建立有关规定,专人管理,落实责任。
按要求设置警告标志,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应到专设的吸烟室,吸烟室内设水桶等消防器材。
施工用料存放保管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油料、油漆等易燃材料必须专库保存,配置防火器材,设明显的禁火标志,严禁在聚苯板附近进行电气焊施工,聚苯板存放处要有防火措施。
氧气、乙炔瓶存放指定地点,不得存放于楼内,两者之间安全距离不小于10m。
工地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加强对用火制度的管理,预防火灾的发生,凡明火作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分库存放,存放处远离火源、电源,并配有灭火器。每库之间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并由专人保管,严格领发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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