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防止电气化铁路区段职工防触电 安全措施
一、各岗位职工通用安全措施
1.凡涉及电气化铁路区段(以下简称电华区段)作业的各单位,都必须认真组织职工学习本措施,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对新改职直接从事电气化作业的职工,要将本措施纳入三级安全教育内容,通过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2.所有接触网设备,自第一次受电开始,在未办理停电接地手续之前,均按有电对待。
3.在电化区段,除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所有职工和所携带物件(如长杆、导线等)与接触网设备的带电部分,必须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
4.在距离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2米的建筑物作业时,接触网必须停电,停电后要安设可靠的临时接地线,并设专人监护。施工结束后,接触网工要确认所有工作人员都已进入安全地点,方可通知正式完工,并办理消令手续。
5.在电化区段,职工不准登上机车车辆顶部或翻越车顶通过线路。
6.电化区段所有接触网支柱应悬挂或涂有'禁止攀登'、'有电危险'警告牌。施工人员禁止在支柱上搭挂衣物、攀登或在支柱旁休息。
7.在电化区段,通过铁路平交道口的汽车、拖拉机等运输工具装载的货物高度(从地面算起,下同)不超过4.2米和触动道口限界门的活动横板或吊链。严禁在装载高度超过2米以上的货物上坐人。
8.禁止通过任何物体,如棒条、导线、水流等与接触网的各导线及相连部件相接触(接触网特殊带电作业除外)。
9.严禁向接触网上搭挂绳索等物,若发现接触网上挂有线头等物,不准接触。发现接触网导线断落时,人员要远离10米以外,并将该处加以防护,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10.当接触网绝缘不良时,在其支柱、支撑结构及其金属结构上,在回流线与钢轨的连接点上,都有可能出现高电压。因此,平常应避免与上述部件接触,当接触网绝缘损坏时,禁止与之接触。
11.用水或一般灭火器浇灭离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4米的燃着物体时,接触网必须停电;距离接触网超过4米的燃着物体,可在接触网不停电情况下进行灭火,但水流必须不向接触网方向喷射。若用沙土灭火时,在距接触网2米以上时,可不停电。
12.对非电气化区段的有关人员临时进入电化区段工作时,应由分配工作单位的负责人向有关人员传达电化区段安全注意事项。
二、接触网作业安全措施
1.所有的接触网设备,自第一次受电开始即认定为带电设备,除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任何人所携带的物品与接触网设备的带电部分必须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
2.对从事接触网运行和检修工作的有关人员,要每年组织一次安全技术知识考试。对新参加工作、变更职务或工作单位及中断工作连续6个月以上,担任接触网运行和检修工作的人员,要事先进行安全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作业。
3.接触网工每2年进行1次身体检查,对不适合接触网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整。
4.在进行接触网上作业前,作业组全体成员必须穿戴好防护鞋、安全帽,所用的工具及安全用具,必须经过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5.在接触网上进行停电或带电作业时,除具备规定的工作票外,还必须有值班供电调度员批准的作业命令。雷电天气禁止在接触网上作业。
6.在距地面3米以上进行高空接触网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根据带电或停电作业的不同情况,设专人监护。用车梯进行作业时,应指定车梯负责人,工作台上的人员不得超过2名;所用的零件、工具等均不得放置在工作台面上。使用梯子作业前,作业人员要检查梯子是否牢靠;作业中要有专人扶梯,梯脚要安放稳固,严防滑移;梯子上只准1人作业。
7.作业时严格执行停电作业命令程序,接到停电作业命令后,必须先验电接地后,方准进行作业。在验明确已停电后,要立即在作业地点两端和与作业地点相连、可能来电的停电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如作业区段附近有其他带电设备时,在需要停电的设备上装设接地线。
8.在停电作业的接触网附近有平行带电的线路或接触网时,为防止感应危险电压,除按规定装设地线外,还要根据需要增设接地线。
9.凡接触网及电力作业人员进行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倒闸时,必须有调度命令;对车站、机务段或路外厂矿等单位有权操作的隔离开关,在向供电调度申请倒闸命令之前,要令人需到该站、段、厂、矿等单位主管负责人办理倒闸手续。从事隔离开关倒闸的作业人员,其安全等级不得低于三级。
10.遇有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可以不经供电调度批准,先行断开断路器或有条件断开的负荷开关、隔离开关并立即报告供电调度;但再闭合时必须有供电调度的命令。
11.在接触网事故的抢修中,在未采取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进入事故现场触及故障设备。遇有断线事故时,不得进入断线落点10米范围内。
12.在电化区段,严禁轨道作业车上人员在接触网带电情况下攀登作业台。
三、工务作业安全措施
1.在电化区段拆换钢轨或鱼尾板时,要按有关规定首先连接好横向及纵向连接线,保持钢轨间电气回路的畅通,连结要紧固,导电要良好,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出现危险电压。
2.在通往牵引变电所的铁路专用线上换钢轨时,在设置可靠的分路连接线前,不得将回流线从钢轨上拆开,拆装回流线由牵引变电所的工作人员进行。
3.在养路施工中,要防止撞坏和禁止拆开接地线。因施工需要拆开接地线时,要按规定的导线截面接好临时接地线,此项工作要由接触网工或经过专门训练的工务人员进行。
4.在电化区段,通过和使用的各种机具(铺碴机、铺轨机、铺路机、架桥机及吊车等)设备,不得超过机车车辆限界,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所持工具)与接触网带电部分必须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
5.在进行隧道内的检查、补漏、衬砌修补、油刷标志、刨冰使用高梯搭设脚手架及隧道口的粉刷装饰、端墙检修等作业,与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2米距离时,必须在接触网停电后进行。
6.在接触网带电情况下,使用轨道拖车装卸钢轨时,所有工具(如撬棍等)不准超过头顶。使用电力机车边走边卸时,不得将电力机车置于所卸车辆的后部。
7.在施工中使用发电机、空压机、搅拌机等机电设备时,在距离接触网5米范围内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在可能带电部位,应有'高压危险'明显标志,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8.电化区段开山放炮、清除线路两侧危石、危树作业时,要与供电段商定,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四、机务作业安全措施
1.在接触网未停电未接地的情况下,禁止到蒸汽机车的锅炉、司机室和煤水车、内燃机车及电力机车的车顶上进行任何作业。
2.在蒸汽、内燃、电力机车上,均应在可攀登到车顶的梯子和通过走台板的前门、天窗等处,涂有明显的'有电危险,禁止攀登!'警告标志,并应加锁或安装自动报警装置。
3.凡进入电化区段的蒸汽、内燃机车,对危及乘务人员人身安全可能造成触电危险的部位和零部件(如蒸汽机车风泵排汽管应改为y型或弯向一侧),都必须进行加装改造。
4.蒸汽机车上的火钩、火扒和铁锹等工具,都要放在固定地点,取送、使用时不得越出司机室。给水人员和清灰给水作业时,使用工具不得超过头顶。
5.在带电接触网下禁止登上机车润煤和测量存煤量,禁止在冲洗棉丝后,用火钩往锅炉蒸汽塔上部甩递及软管冲洗机车上部。蒸汽机车上水时,必须在指定的线路上接触网停电并接地后进行。
6.电力机车在段内整备作业中,需要操作隔离开关时,要严格执行登记、监护、呼唤应答等各项制度,办理必要的手续,不得简化程序。
7.电力机车在段内进行整备作业时,司机必须亲自检查确认高压室内、地沟内或机车下无作业人员,并与副司机呼唤应答、鸣笛后,方可升弓。
8.救援列车在电化区段作业时,必须在接触网停电并接地情况下方准进行。
五、车辆作业安全措施
1.在接触网未停电接地的情况下,禁止到各种车辆的车顶上进行任何作业(如检查车顶设备、上水、上冰等)。
2.在可以攀登通往客车、机械保温车的梯子和支架处,均应涂有明显的'禁止攀登'、'有电危险'警告标志。
3.禁止在接触网未停电未接地时,开闭罐车和保温车的注口(盖)或在注口处进行工作。
4.在接触网未停电未接地时,禁止使用软管冲洗车辆上部;冲洗车辆下部软管的方向不得朝上。
5.在接触网未停电未接地时,处理车辆故障不足2米时,必须在无接触网线路上或按规定办理停电手续后,方准进行作业。
六、调车及接发列车作业安全措施
1.在带电的接触网线路上进行调车时,禁止登上棚车(在区间和中间站禁止登上敞车)使用手闸制动,编组、区段站在接触网高度为6200毫米及其以上的线路上准许使用敞车手制动机时,不准踏在高于手制动机踏板台的车帮上或货物上作业。
2.禁止调车及接发列车人员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任何物体)接触接触网各导线、部件及电力机车的电力设备。列车上水不准水管朝上。
3.当区间或站内(包括机车整备线、装卸线)接触网停电接地时,不得向该区间或站内接发电力机车及其牵引的列车。
4.登乘电力机车进行调车作业时,必须停稳后上下车。
5.因电力机车起动快、制动猛,运转车长要防止漏乘或因紧急制动停车发生意外。
七、装卸作业和押运人员安全措施
1.在带电的接触网下,不准在敞车、平车、罐车等车辆(棚车、保温车、家畜车内除外)上进行装卸作业。不准用竹竿等物测量货物的装载高度等靠近接触网的作业。
2.装卸作业时必须在指定的线路上安全区域内停电进行。作业结束,值班员确认所有人员均已离开危险区域后,方准向接触网送电。
3.在装卸货物线的分段绝缘器内侧2米处应埋设符合规定标准的安全作业标志,在标志外或非指定带有接触网的线路上,严禁登上车顶作业。
4.装卸货物列车,不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超限,因装载加固不良需要整修时,均应将车辆送回货物线整修,如必须在电化区段上作业时,必须在接触网停电后方准进行。
5.在接触网未停电未接地时,禁止吊车的吊臂在接触网下伸臂转动。
6.各类罐车在电气化区段发生泄漏时,严禁人员上车处理,要将其牵引到非电气化区段处理。如情况紧急必须在电化区段处理时,要立即通知供电调度,在接触网停电后方可处理。
八、电务作业安全措施
1.在电化区段的有关电务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线,必须连接牢固,接触良好,接地电阻符合要求。2.在信号机上工作,必须确认接地良好,保持人体和所持工具与接触网带电部分2米、与回流线1米以上的距离,作业时设人监护。
3.在轨道上作业,必须保证牵引电流的畅通并设好防护。
4.发现抗流变压器中心连结线(板)和抗流变压器因故损坏时,不得擅自处理,必须通知有关部门,并按有关规定,作好安全防护,采取保证牵引电流畅通措施后,方可处理。
5.在对电化区段通信信号设备检查、维修保养、处理故障时,必须按有关规定使用好绝缘、防护用品。
九、房建工程作业安全措施
1.检查维修牵引变电所房屋及附属设备时,必须与变电所负责人联系,经同意登记签认后,在变电所有关人员监护下,方准进行。
2.检查、维修与接触网接近的房屋、建筑及设备时,作业人员及所持工具与接触网带电部分必须保持在2米以上的距离。
3.在接触网带电时,严禁用竹竿及金属长大物件等测量接触网与房屋、建筑、设备的距离。
4.在站场施工时,严禁水柱向接触网方向喷射。装卸湿粉石灰时,应尽量远离接触网,防止破坏及降低接触网对地绝缘。
5.手持木杆、梯子等工具通过接触网时,必须水平通过,不准高举超过安全距离。
6.在修建靠近接触网的房屋、建筑及设备时,严禁借助铁塔支柱搭脚手架或在铁塔支柱上下。
十、接触网分停作业安全措施
1.接触网实行上下行分段停电作业,要使作业组成员始终处于接地线的保护范围之内,保护接地线与接触网相连,要有足够的接触面积和良好的导电性。
2.在一线停电一线有电的情况下,禁止使用抛线验电法,改用35千伏级的音响验电器。
3.在停电线路上作业时,作业组成员(包括所持工具材料)与带电体的距离要保持在允许范围内,并设专人进行监护。
4.作业人员(包括工具、器材)不得侵入未停电的邻线界限,接地线人员负责本线和邻线车辆通过的防护。
5.接触网检修时,供电部门必须在车站行车室指派人员,随时监视列车运行状态,注意车站值班员要牌情况,及时通知作业组。
6.实行上下行分停作业时,为避免错入工作区,各业务系统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并必须分别办理上行和下行停电工作票。一线作业完毕必须清点人数、地线数,无误后方可消令,然后再办理另一线路停电作业命令。
7.各业务系统在施工中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一线已线封闭,在不执行双线避车和中间停止作业下道避车时,要根据本系统施工特点,按规定设置防护人员。不允许电力机车、蒸汽机车通过渡线或间隙,并采取封闭措施。
8.穿越有电线路搬运梯车时,必须放倒移动。
9.在双线桥隧、高堤、深堑等处所施工时,要注意人员、机具避车,做到提前通知,统一行动。
10.对在接触网分段停电的电化区段作业的有关人员,各单位要组织搞好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作业。
第2篇 防止电气化铁路区段防触电安全措施
一、各岗位职工通用安全措施
1.凡涉及电气化铁路区段(以下简称电华区段)作业的各单位,都必须认真组织职工学习本措施,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对新改职直接从事电气化作业的职工,要将本措施纳入三级安全教育内容,通过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2.所有接触网设备,自第一次受电开始,在未办理停电接地手续之前,均按有电对待。
3.在电化区段,除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所有职工和所携带物件(如长杆、导线等)与接触网设备的带电部分,必须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
4.在距离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2米的建筑物作业时,接触网必须停电,停电后要安设可靠的临时接地线,并设专人监护。施工结束后,接触网工要确认所有工作人员都已进入安全地点,方可通知正式完工,并办理消令手续。
5.在电化区段,职工不准登上机车车辆顶部或翻越车顶通过线路。
6.电化区段所有接触网支柱应悬挂或涂有“禁止攀登”、“有电危险”警告牌。施工人员禁止在支柱上搭挂衣物、攀登或在支柱旁休息。
7.在电化区段,通过铁路平交道口的汽车、拖拉机等运输工具装载的货物高度(从地面算起,下同)不超过4.2米和触动道口限界门的活动横板或吊链。严禁在装载高度超过2米以上的货物上坐人。
8.禁止通过任何物体,如棒条、导线、水流等与接触网的各导线及相连部件相接触(接触网特殊带电作业除外)。
9.严禁向接触网上搭挂绳索等物,若发现接触网上挂有线头等物,不准接触。发现接触网导线断落时,人员要远离10米以外,并将该处加以防护,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10.当接触网绝缘不良时,在其支柱、支撑结构及其金属结构上,在回流线与钢轨的连接点上,都有可能出现高电压。因此,平常应避免与上述部件接触,当接触网绝缘损坏时,禁止与之接触。
11.用水或一般灭火器浇灭离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4米的燃着物体时,接触网必须停电;距离接触网超过4米的燃着物体,可在接触网不停电情况下进行灭火,但水流必须不向接触网方向喷射。若用沙土灭火时,在距接触网2米以上时,可不停电。
12.对非电气化区段的有关人员临时进入电化区段工作时,应由分配工作单位的负责人向有关人员传达电化区段安全注意事项。
二、接触网作业安全措施
1.所有的接触网设备,自第一次受电开始即认定为带电设备,除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任何人所携带的物品与接触网设备的带电部分必须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
2.对从事接触网运行和检修工作的有关人员,要每年组织一次安全技术知识考试。对新参加工作、变更职务或工作单位及中断工作连续6个月以上,担任接触网运行和检修工作的人员,要事先进行安全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作业。
3.接触网工每2年进行1次身体检查,对不适合接触网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整。
4.在进行接触网上作业前,作业组全体成员必须穿戴好防护鞋、安全帽,所用的工具及安全用具,必须经过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5.在接触网上进行停电或带电作业时,除具备规定的工作票外,还必须有值班供电调度员批准的作业命令。雷电天气禁止在接触网上作业。
6.在距地面3米以上进行高空接触网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根据带电或停电作业的不同情况,设专人监护。用车梯进行作业时,应指定车梯负责人,工作台上的人员不得超过2名;所用的零件、工具等均不得放置在工作台面上。使用梯子作业前,作业人员要检查梯子是否牢靠;作业中要有专人扶梯,梯脚要安放稳固,严防滑移;梯子上只准1人作业。
7.作业时严格执行停电作业命令程序,接到停电作业命令后,必须先验电接地后,方准进行作业。在验明确已停电后,要立即在作业地点两端和与作业地点相连、可能来电的停电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如作业区段附近有其他带电设备时,在需要停电的设备上装设接地线。
8.在停电作业的接触网附近有平行带电的线路或接触网时,为防止感应危险电压,除按规定装设地线外,还要根据需要增设接地线。
9.凡接触网及电力作业人员进行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倒闸时,必须有调度命令;对车站、机务段或路外厂矿等单位有权操作的隔离开关,在向供电调度申请倒闸命令之前,要令人需到该站、段、厂、矿等单位主管负责人办理倒闸手续。从事隔离开关倒闸的作业人员,其安全等级不得低于三级。
10.遇有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可以不经供电调度批准,先行断开断路器或有条件断开的负荷开关、隔离开关并立即报告供电调度;但再闭合时必须有供电调度的命令。
11.在接触网事故的抢修中,在未采取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进入事故现场触及故障设备。遇有断线事故时,不得进入断线落点10米范围内。
12.在电化区段,严禁轨道作业车上人员在接触网带电情况下攀登作业台。
三、工务作业安全措施
1.在电化区段拆换钢轨或鱼尾板时,要按有关规定首先连接好横向及纵向连接线,保持钢轨间电气回路的畅通,连结要紧固,导电要良好,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出现危险电压。
2.在通往牵引变电所的铁路专用线上换钢轨时,在设置可靠的分路连接线前,不得将回流线从钢轨上拆开,拆装回流线由牵引变电所的工作人员进行。
3.在养路施工中,要防止撞坏和禁止拆开接地线。因施工需要拆开接地线时,要按规定的导线截面接好临时接地线,此项工作要由接触网工或经过专门训练的工务人员进行。
4.在电化区段,通过和使用的各种机具(铺碴机、铺轨机、铺路机、架桥机及吊车等)设备,不得超过机车车辆限界,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所持工具)与接触网带电部分必须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
5.在进行隧道内的检查、补漏、衬砌修补、油刷标志、刨冰使用高梯搭设脚手架及隧道口的粉刷装饰、端墙检修等作业,与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2米距离时,必须在接触网停电后进行。
6.在接触网带电情况下,使用轨道拖车装卸钢轨时,所有工具(如撬棍等)不准超过头顶。使用电力机车边走边卸时,不得将电力机车置于所卸车辆的后部。
7.在施工中使用发电机、空压机、搅拌机等机电设备时,在距离接触网5米范围内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在可能带电部位,应有“高压危险”明显标志,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8.电化区段开山放炮、清除线路两侧危石、危树作业时,要与供电段商定,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四、机务作业安全措施
1.在接触网未停电未接地的情况下,禁止到蒸汽机车的锅炉、司机室和煤水车、内燃机车及电力机车的车顶上进行任何作业。
2.在蒸汽、内燃、电力机车上,均应在可攀登到车顶的梯子和通过走台板的前门、天窗等处,涂有明显的“有电危险,禁止攀登!”警告标志,并应加锁或安装自动报警装置。
3.凡进入电化区段的蒸汽、内燃机车,对危及乘务人员人身安全可能造成触电危险的部位和零部件(如蒸汽机车风泵排汽管应改为y型或弯向一侧),都必须进行加装改造。
4.蒸汽机车上的火钩、火扒和铁锹等工具,都要放在固定地点,取送、使用时不得越出司机室。给水人员和清灰给水作业时,使用工具不得超过头顶。
5.在带电接触网下禁止登上机车润煤和测量存煤量,禁止在冲洗棉丝后,用火钩往锅炉蒸汽塔上部甩递及软管冲洗机车上部。蒸汽机车上水时,必须在指定的线路上接触网停电并接地后进行。
6.电力机车在段内整备作业中,需要操作隔离开关时,要严格执行登记、监护、呼唤应答等各项制度,办理必要的手续,不得简化程序。
7.电力机车在段内进行整备作业时,司机必须亲自检查确认高压室内、地沟内或机车下无作业人员,并与副司机呼唤应答、鸣笛后,方可升弓。
8.救援列车在电化区段作业时,必须在接触网停电并接地情况下方准进行。
五、车辆作业安全措施
1.在接触网未停电接地的情况下,禁止到各种车辆的车顶上进行任何作业(如检查车顶设备、上水、上冰等)。
2.在可以攀登通往客车、机械保温车的梯子和支架处,均应涂有明显的“禁止攀登”、“有电危险”警告标志。
3.禁止在接触网未停电未接地时,开闭罐车和保温车的注口(盖)或在注口处进行工作。
4.在接触网未停电未接地时,禁止使用软管冲洗车辆上部;冲洗车辆下部软管的方向不得朝上。
5.在接触网未停电未接地时,处理车辆故障不足2米时,必须在无接触网线路上或按规定办理停电手续后,方准进行作业。
六、调车及接发列车作业安全措施
1.在带电的接触网线路上进行调车时,禁止登上棚车(在区间和中间站禁止登上敞车)使用手闸制动,编组、区段站在接触网高度为6200毫米及其以上的线路上准许使用敞车手制动机时,不准踏在高于手制动机踏板台的车帮上或货物上作业。
2.禁止调车及接发列车人员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任何物体)接触接触网各导线、部件及电力机车的电力设备。列车上水不准水管朝上。
3.当区间或站内(包括机车整备线、装卸线)接触网停电接地时,不得向该区间或站内接发电力机车及其牵引的列车。
4.登乘电力机车进行调车作业时,必须停稳后上下车。
5.因电力机车起动快、制动猛,运转车长要防止漏乘或因紧急制动停车发生意外。
七、装卸作业和押运人员安全措施
1.在带电的接触网下,不准在敞车、平车、罐车等车辆(棚车、保温车、家畜车内除外)上进行装卸作业。不准用竹竿等物测量货物的装载高度等靠近接触网的作业。
2.装卸作业时必须在指定的线路上安全区域内停电进行。作业结束,值班员确认所有人员均已离开危险区域后,方准向接触网送电。
3.在装卸货物线的分段绝缘器内侧2米处应埋设符合规定标准的安全作业标志,在标志外或非指定带有接触网的线路上,严禁登上车顶作业。
4.装卸货物列车,不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超限,因装载加固不良需要整修时,均应将车辆送回货物线整修,如必须在电化区段上作业时,必须在接触网停电后方准进行。
5.在接触网未停电未接地时,禁止吊车的吊臂在接触网下伸臂转动。
6.各类罐车在电气化区段发生泄漏时,严禁人员上车处理,要将其牵引到非电气化区段处理。如情况紧急必须在电化区段处理时,要立即通知供电调度,在接触网停电后方可处理。
八、电务作业安全措施
1.在电化区段的有关电务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线,必须连接牢固,接触良好,接地电阻符合要求。2.在信号机上工作,必须确认接地良好,保持人体和所持工具与接触网带电部分2米、与回流线1米以上的距离,作业时设人监护。
3.在轨道上作业,必须保证牵引电流的畅通并设好防护。
4.发现抗流变压器中心连结线(板)和抗流变压器因故损坏时,不得擅自处理,必须通知有关部门,并按有关规定,作好安全防护,采取保证牵引电流畅通措施后,方可处理。
5.在对电化区段通信信号设备检查、维修保养、处理故障时,必须按有关规定使用好绝缘、防护用品。
九、房建工程作业安全措施
1.检查维修牵引变电所房屋及附属设备时,必须与变电所负责人联系,经同意登记签认后,在变电所有关人员监护下,方准进行。
2.检查、维修与接触网接近的房屋、建筑及设备时,作业人员及所持工具与接触网带电部分必须保持在2米以上的距离。
3.在接触网带电时,严禁用竹竿及金属长大物件等测量接触网与房屋、建筑、设备的距离。
4.在站场施工时,严禁水柱向接触网方向喷射。装卸湿粉石灰时,应尽量远离接触网,防止破坏及降低接触网对地绝缘。
5.手持木杆、梯子等工具通过接触网时,必须水平通过,不准高举超过安全距离。
6.在修建靠近接触网的房屋、建筑及设备时,严禁借助铁塔支柱搭脚手架或在铁塔支柱上下。
十、接触网分停作业安全措施
1.接触网实行上下行分段停电作业,要使作业组成员始终处于接地线的保护范围之内,保护接地线与接触网相连,要有足够的接触面积和良好的导电性。
2.在一线停电一线有电的情况下,禁止使用抛线验电法,改用35千伏级的音响验电器。
3.在停电线路上作业时,作业组成员(包括所持工具材料)与带电体的距离要保持在允许范围内,并设专人进行监护。
4.作业人员(包括工具、器材)不得侵入未停电的邻线界限,接地线人员负责本线和邻线车辆通过的防护。
5.接触网检修时,供电部门必须在车站行车室指派人员,随时监视列车运行状态,注意车站值班员要牌情况,及时通知作业组。
6.实行上下行分停作业时,为避免错入工作区,各业务系统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并必须分别办理上行和下行停电工作票。一线作业完毕必须清点人数、地线数,无误后方可消令,然后再办理另一线路停电作业命令。
7.各业务系统在施工中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一线已线封闭,在不执行双线避车和中间停止作业下道避车时,要根据本系统施工特点,按规定设置防护人员。不允许电力机车、蒸汽机车通过渡线或间隙,并采取封闭措施。
8.穿越有电线路搬运梯车时,必须放倒移动。
9.在双线桥隧、高堤、深堑等处所施工时,要注意人员、机具避车,做到提前通知,统一行动。
10.对在接触网分段停电的电化区段作业的有关人员,各单位要组织搞好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作业。
第3篇 防止电气火灾安全措施要求
1、 排除可燃易燃物质
(1)为改善环境条件,排除可燃易爆物质的泄漏,可燃易爆物质的跑、冒、滴、漏是火灾和爆炸发生的根源。
(2)打扫环境卫生,保持良好通风。在有可燃易爆物的场所,经常打扫环境卫生,保持良好通风,不仅是美化、净化环境的需要,而且是防火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2、排除电气
(1)排除电气线路产生着火源,在火灾和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必须满足下列规定。
○1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内的所有电气线路及有剧烈振动的设备接线,均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
○2各类线路导线截面应满足要求
○3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移动式电气设备应采用中间无接头的橡皮软线供电。
○4所有工作零线应与相线具有同等绝缘强度,并处于同一护套或管子中。
○5所有绝缘导线或电缆的额定电压不得低于电网的额定电压,且不得低于500v。
○6绝缘导线严禁明敷,均应穿钢管。
○7在火灾危险场所,可采用非铠装电缆或钢管配线。(2)合理选用电气设备,根据危险场所的级别,合理选用电气设备类型,特别是在易燃易爆的危险场所应选用防爆型电气设备,这对防止火灾和爆炸具有重要意义,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应尽量不用或少用携带式电气设备。
(3)电气设备可靠接地或接零,在可燃易爆危险场所,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或接零,以便电气设备发生碰壳短路时能迅速切除着火源。
第4篇 防止电气焊火灾安全措施
焊接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原因很多,但主要的是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安全管理措施不健全。为防止焊割作业引发火灾,应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一、加强对焊工的安全防火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责任感和防火意识。焊接操作属特殊工种之一,容易发生事故,火灾危险性较大。因此,对焊工必须实行严格要求,并通过经常性的安全培训,使他们掌握必要的防火安全技术知识,了解焊接过程中发生爆炸和火灾的原因及预防措施,掌握基本的灭火方法。另外,焊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举办的安全操作考核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作业。要严禁无“证”人员进行焊割作业。
二、建立健全有关焊割作业的防火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如建立焊接动火审批制度。焊接设备安全技术检验和维修制度,焊接安全防护制度、焊接操作规程,等等。通过建立责任制度,使企业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作业人员在工作中有章可循,各负其责。
三、在爆炸危险场所(如车间、仓库等),通常情况下不得进行焊接作业。若必须焊接动火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在确认无爆炸危险的前提下方可动火。动火前,要对车间、库房内的气体进行取样分析,制订动火作业计划(包括明动火作业的程序,施工草图、注意事项等),准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同时要通知消防保卫人员进行现场监护。在火灾危险场所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动火前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灭火措施等。
四、选择安全可靠的操作地点。进行焊割作业的地方要与易燃易爆车间、仓库、油罐气柜、货垛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尽可能远离正在生产易燃易爆产品的设备、装置、容器和管道。通常要求,焊割点周围10米范围内不准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如木材、纸张、棉麻油脂以及保温材料、化工原料等。特殊情况下不能清除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加以防护,如喷水、覆盖湿麻袋或石棉布等,以防止电气焊火花溅落在易燃可燃物上引起火灾。高空作业时,应把作业点下部的可燃物彻底打扫干净后方可动火。作业完毕后应安排专人对现场进行认真地检查,防止留下火种,待确认无火险后才能离开。
五、焊补检修盛装过汽油、柴油、苯及其它易燃可燃液体,气体的容器时,要采取严格的置换动火安全措施。所谓置换动火是指在焊补前实行严格的惰性介质置换,将容器内原有的可燃物排出,形不成爆炸性混合物,从而保证焊补操作的安全。通常采用蒸汽蒸洗,然后用置换介质吹净等方法将容器内的可燃物质置换排出,常用的置换介质有氮气、二氧化碳、水蒸汽或水等。对体积较小的容器(如桶)可用热水仔细清洗(清洗时也可同时装入铁链或石块等硬质物件滚动冲刷);也可用蒸气蒸洗10~20分钟,然后露天放置24小时,经检验容器内无可燃蒸汽后才可动火焊补。对较大容积的储罐进行焊补之前,要根据罐的大小确定蒸洗时间:容积在1000立方米以下的,蒸洗15小时;容积为1000~3000立方米的蒸洗20小时,容积为3000~5000立方米的,蒸洗24小时,容积5000立方米以上的蒸洗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要求蒸汽压力不小于两个大气压,蒸洗后再经过清扫置换并作气相检验分析,确认无爆炸危险时才能焊割。总之,凡未经置换处理或虽已置换但尚未分析化验气体成分为合格的可燃容器,均不得随意动火焊补。如果分析后证明合乎要求,但因故未能立即进行焊补作业,过一段时间(一天甚至几天)再要进行作业时,要重新对容器内的气体取样分析,直到通过检测合乎安全要求后才能动火。
六、电气焊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有关规程。电焊机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措施,电焊线要始终保持绝缘良好,对破损的电焊线要及时更换或修理。乙炔发生器与焊割操作地点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乙炔发生器应安装防爆膜和设置水封,并保持水封内的水位正常,以防止出现“回火”发生爆炸.
第5篇 防止电气化铁路区段防触电 安全措施
一、各岗位职工通用安全措施
1.凡涉及电气化铁路区段(以下简称电华区段)作业的各单位,都必须认真组织职工学习本措施,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对新改职直接从事电气化作业的职工,要将本措施纳入三级安全教育内容,通过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2.所有接触网设备,自第一次受电开始,在未办理停电接地手续之前,均按有电对待。
3.在电化区段,除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所有职工和所携带物件(如长杆、导线等)与接触网设备的带电部分,必须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
4.在距离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2米的建筑物作业时,接触网必须停电,停电后要安设可靠的临时接地线,并设专人监护。施工结束后,接触网工要确认所有工作人员都已进入安全地点,方可通知正式完工,并办理消令手续。
5.在电化区段,职工不准登上机车车辆顶部或翻越车顶通过线路。
6.电化区段所有接触网支柱应悬挂或涂有“禁止攀登”、“有电危险”警告牌。施工人员禁止在支柱上搭挂衣物、攀登或在支柱旁休息。
7.在电化区段,通过铁路平交道口的汽车、拖拉机等运输工具装载的货物高度(从地面算起,下同)不超过4.2米和触动道口限界门的活动横板或吊链。严禁在装载高度超过2米以上的货物上坐人。
8.禁止通过任何物体,如棒条、导线、水流等与接触网的各导线及相连部件相接触(接触网特殊带电作业除外)。
9.严禁向接触网上搭挂绳索等物,若发现接触网上挂有线头等物,不准接触。发现接触网导线断落时,人员要远离10米以外,并将该处加以防护,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10.当接触网绝缘不良时,在其支柱、支撑结构及其金属结构上,在回流线与钢轨的连接点上,都有可能出现高电压。因此,平常应避免与上述部件接触,当接触网绝缘损坏时,禁止与之接触。
11.用水或一般灭火器浇灭离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4米的燃着物体时,接触网必须停电;距离接触网超过4米的燃着物体,可在接触网不停电情况下进行灭火,但水流必须不向接触网方向喷射。若用沙土灭火时,在距接触网2米以上时,可不停电。
12.对非电气化区段的有关人员临时进入电化区段工作时,应由分配工作单位的负责人向有关人员传达电化区段安全注意事项。
二、接触网作业安全措施
1.所有的接触网设备,自第一次受电开始即认定为带电设备,除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任何人所携带的物品与接触网设备的带电部分必须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
2.对从事接触网运行和检修工作的有关人员,要每年组织一次安全技术知识考试。对新参加工作、变更职务或工作单位及中断工作连续6个月以上,担任接触网运行和检修工作的人员,要事先进行安全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作业。
3.接触网工每2年进行1次身体检查,对不适合接触网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整。
4.在进行接触网上作业前,作业组全体成员必须穿戴好防护鞋、安全帽,所用的工具及安全用具,必须经过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5.在接触网上进行停电或带电作业时,除具备规定的工作票外,还必须有值班供电调度员批准的作业命令。雷电天气禁止在接触网上作业。
6.在距地面3米以上进行高空接触网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根据带电或停电作业的不同情况,设专人监护。用车梯进行作业时,应指定车梯负责人,工作台上的人员不得超过2名;所用的零件、工具等均不得放置在工作台面上。使用梯子作业前,作业人员要检查梯子是否牢靠;作业中要有专人扶梯,梯脚要安放稳固,严防滑移;梯子上只准1人作业。
7.作业时严格执行停电作业命令程序,接到停电作业命令后,必须先验电接地后,方准进行作业。在验明确已停电后,要立即在作业地点两端和与作业地点相连、可能来电的停电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如作业区段附近有其他带电设备时,在需要停电的设备上装设接地线。
8.在停电作业的接触网附近有平行带电的线路或接触网时,为防止感应危险电压,除按规定装设地线外,还要根据需要增设接地线。
9.凡接触网及电力作业人员进行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倒闸时,必须有调度命令;对车站、机务段或路外厂矿等单位有权操作的隔离开关,在向供电调度申请倒闸命令之前,要令人需到该站、段、厂、矿等单位主管负责人办理倒闸手续。从事隔离开关倒闸的作业人员,其安全等级不得低于三级。
10.遇有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可以不经供电调度批准,先行断开断路器或有条件断开的负荷开关、隔离开关并立即报告供电调度;但再闭合时必须有供电调度的命令。
11.在接触网事故的抢修中,在未采取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进入事故现场触及故障设备。遇有断线事故时,不得进入断线落点10米范围内。
12.在电化区段,严禁轨道作业车上人员在接触网带电情况下攀登作业台。
三、工务作业安全措施
1.在电化区段拆换钢轨或鱼尾板时,要按有关规定首先连接好横向及纵向连接线,保持钢轨间电气回路的畅通,连结要紧固,导电要良好,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出现危险电压。
2.在通往牵引变电所的铁路专用线上换钢轨时,在设置可靠的分路连接线前,不得将回流线从钢轨上拆开,拆装回流线由牵引变电所的工作人员进行。
3.在养路施工中,要防止撞坏和禁止拆开接地线。因施工需要拆开接地线时,要按规定的导线截面接好临时接地线,此项工作要由接触网工或经过专门训练的工务人员进行。
4.在电化区段,通过和使用的各种机具(铺碴机、铺轨机、铺路机、架桥机及吊车等)设备,不得超过机车车辆限界,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所持工具)与接触网带电部分必须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
5.在进行隧道内的检查、补漏、衬砌修补、油刷标志、刨冰使用高梯搭设脚手架及隧道口的粉刷装饰、端墙检修等作业,与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2米距离时,必须在接触网停电后进行。
6.在接触网带电情况下,使用轨道拖车装卸钢轨时,所有工具(如撬棍等)不准超过头顶。使用电力机车边走边卸时,不得将电力机车置于所卸车辆的后部。
7.在施工中使用发电机、空压机、搅拌机等机电设备时,在距离接触网5米范围内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在可能带电部位,应有“高压危险”明显标志,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8.电化区段开山放炮、清除线路两侧危石、危树作业时,要与供电段商定,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四、机务作业安全措施
1.在接触网未停电未接地的情况下,禁止到蒸汽机车的锅炉、司机室和煤水车、内燃机车及电力机车的车顶上进行任何作业。
2.在蒸汽、内燃、电力机车上,均应在可攀登到车顶的梯子和通过走台板的前门、天窗等处,涂有明显的“有电危险,禁止攀登!”警告标志,并应加锁或安装自动报警装置。
3.凡进入电化区段的蒸汽、内燃机车,对危及乘务人员人身安全可能造成触电危险的部位和零部件(如蒸汽机车风泵排汽管应改为y型或弯向一侧),都必须进行加装改造。
4.蒸汽机车上的火钩、火扒和铁锹等工具,都要放在固定地点,取送、使用时不得越出司机室。给水人员和清灰给水作业时,使用工具不得超过头顶。
5.在带电接触网下禁止登上机车润煤和测量存煤量,禁止在冲洗棉丝后,用火钩往锅炉蒸汽塔上部甩递及软管冲洗机车上部。蒸汽机车上水时,必须在指定的线路上接触网停电并接地后进行。
6.电力机车在段内整备作业中,需要操作隔离开关时,要严格执行登记、监护、呼唤应答等各项制度,办理必要的手续,不得简化程序。
7.电力机车在段内进行整备作业时,司机必须亲自检查确认高压室内、地沟内或机车下无作业人员,并与副司机呼唤应答、鸣笛后,方可升弓。
8.救援列车在电化区段作业时,必须在接触网停电并接地情况下方准进行。
五、车辆作业安全措施
1.在接触网未停电接地的情况下,禁止到各种车辆的车顶上进行任何作业(如检查车顶设备、上水、上冰等)。
2.在可以攀登通往客车、机械保温车的梯子和支架处,均应涂有明显的“禁止攀登”、“有电危险”警告标志。
3.禁止在接触网未停电未接地时,开闭罐车和保温车的注口(盖)或在注口处进行工作。
4.在接触网未停电未接地时,禁止使用软管冲洗车辆上部;冲洗车辆下部软管的方向不得朝上。
5.在接触网未停电未接地时,处理车辆故障不足2米时,必须在无接触网线路上或按规定办理停电手续后,方准进行作业。
六、调车及接发列车作业安全措施
1.在带电的接触网线路上进行调车时,禁止登上棚车(在区间和中间站禁止登上敞车)使用手闸制动,编组、区段站在接触网高度为6200毫米及其以上的线路上准许使用敞车手制动机时,不准踏在高于手制动机踏板台的车帮上或货物上作业。
2.禁止调车及接发列车人员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任何物体)接触接触网各导线、部件及电力机车的电力设备。列车上水不准水管朝上。
3.当区间或站内(包括机车整备线、装卸线)接触网停电接地时,不得向该区间或站内接发电力机车及其牵引的列车。
4.登乘电力机车进行调车作业时,必须停稳后上下车。
5.因电力机车起动快、制动猛,运转车长要防止漏乘或因紧急制动停车发生意外。
七、装卸作业和押运人员安全措施
1.在带电的接触网下,不准在敞车、平车、罐车等车辆(棚车、保温车、家畜车内除外)上进行装卸作业。不准用竹竿等物测量货物的装载高度等靠近接触网的作业。
2.装卸作业时必须在指定的线路上安全区域内停电进行。作业结束,值班员确认所有人员均已离开危险区域后,方准向接触网送电。
3.在装卸货物线的分段绝缘器内侧2米处应埋设符合规定标准的安全作业标志,在标志外或非指定带有接触网的线路上,严禁登上车顶作业。
4.装卸货物列车,不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超限,因装载加固不良需要整修时,均应将车辆送回货物线整修,如必须在电化区段上作业时,必须在接触网停电后方准进行。
5.在接触网未停电未接地时,禁止吊车的吊臂在接触网下伸臂转动。
6.各类罐车在电气化区段发生泄漏时,严禁人员上车处理,要将其牵引到非电气化区段处理。如情况紧急必须在电化区段处理时,要立即通知供电调度,在接触网停电后方可处理。
八、电务作业安全措施
1.在电化区段的有关电务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线,必须连接牢固,接触良好,接地电阻符合要求。2.在信号机上工作,必须确认接地良好,保持人体和所持工具与接触网带电部分2米、与回流线1米以上的距离,作业时设人监护。
3.在轨道上作业,必须保证牵引电流的畅通并设好防护。
4.发现抗流变压器中心连结线(板)和抗流变压器因故损坏时,不得擅自处理,必须通知有关部门,并按有关规定,作好安全防护,采取保证牵引电流畅通措施后,方可处理。
5.在对电化区段通信信号设备检查、维修保养、处理故障时,必须按有关规定使用好绝缘、防护用品。
九、房建工程作业安全措施
1.检查维修牵引变电所房屋及附属设备时,必须与变电所负责人联系,经同意登记签认后,在变电所有关人员监护下,方准进行。
2.检查、维修与接触网接近的房屋、建筑及设备时,作业人员及所持工具与接触网带电部分必须保持在2米以上的距离。
3.在接触网带电时,严禁用竹竿及金属长大物件等测量接触网与房屋、建筑、设备的距离。
4.在站场施工时,严禁水柱向接触网方向喷射。装卸湿粉石灰时,应尽量远离接触网,防止破坏及降低接触网对地绝缘。
5.手持木杆、梯子等工具通过接触网时,必须水平通过,不准高举超过安全距离。
6.在修建靠近接触网的房屋、建筑及设备时,严禁借助铁塔支柱搭脚手架或在铁塔支柱上下。
十、接触网分停作业安全措施
1.接触网实行上下行分段停电作业,要使作业组成员始终处于接地线的保护范围之内,保护接地线与接触网相连,要有足够的接触面积和良好的导电性。
2.在一线停电一线有电的情况下,禁止使用抛线验电法,改用35千伏级的音响验电器。
3.在停电线路上作业时,作业组成员(包括所持工具材料)与带电体的距离要保持在允许范围内,并设专人进行监护。
4.作业人员(包括工具、器材)不得侵入未停电的邻线界限,接地线人员负责本线和邻线车辆通过的防护。
5.接触网检修时,供电部门必须在车站行车室指派人员,随时监视列车运行状态,注意车站值班员要牌情况,及时通知作业组。
6.实行上下行分停作业时,为避免错入工作区,各业务系统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并必须分别办理上行和下行停电工作票。一线作业完毕必须清点人数、地线数,无误后方可消令,然后再办理另一线路停电作业命令。
7.各业务系统在施工中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一线已线封闭,在不执行双线避车和中间停止作业下道避车时,要根据本系统施工特点,按规定设置防护人员。不允许电力机车、蒸汽机车通过渡线或间隙,并采取封闭措施。
8.穿越有电线路搬运梯车时,必须放倒移动。
9.在双线桥隧、高堤、深堑等处所施工时,要注意人员、机具避车,做到提前通知,统一行动。
10.对在接触网分段停电的电化区段作业的有关人员,各单位要组织搞好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作业。
第6篇 防止电气恶性误操作重点安全措施
一、电气设备标志标识准确完备
操作设备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合名,编号、分合指示、旋转方向、切换位置的指示和区别电气相别的色标等。一次系统模拟图或电子接线图应与现场实际相符。
二、操作人员具备相应资格
操作人员每年应考试合格并经运行管理单位以正式文件批准公布。因故间断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需重新考试合格。实习人员不得进行操作。
三、防误装置维护管理到位
高压电气设备远方和就地操作必须安装功能完善的防误操作闭锁装置。防误装置的运行巡视及缺陷管理应等同主设备,停用时应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锁具失灵后实行挂牌运行管理,先隔离,后操作。
四、发令、受令准确清晰
倒闸操作应由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发令,发令应准确清晰,使用规范操作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受令人应复诵无误,双方都要启动录音并作好记录。对指令有疑问时应向发令人询问清楚无误后执行。
五、操作票填写规范正确
操作票应按照操作指令由操作人员填写,并经值班负责人审核签名。根据逐项操作指令票填写的倒闸操作票,应采用双重序号,若为非连续序号时,倒闸操作项目之间要空一格,并用明显记号标识。
六、严格按操作票顺序逐项操作
倒闸操作应先在模拟图上进行核对性模拟预演,无误后按操作票逐项唱票、复诵、监护、操作,确认设备状态与操作票相符并打“√”。特别重要复杂操作,由熟练值班人员操作,由运行值班负责人监护。
七、操作中认真进行检查核对
操作前必须认真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刀闸前检查相连断路器应在断开位置;操作送电前检查送电范围内的设备上应无接地线和遗留物,接地刀闸三相确已分开,安全工器具室内的接地线数量与实际相符;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发令人报告,不允许擅自更改操作票。
八、严格解锁钥匙管理及使用批准程序
防误装置解锁工具应单独封存管理,装置失灵需要解锁操作时,应由设备所属单位的运行管理部门负责人(站长或操巡队长)现场核实无误,报工区(中心)领导同意签字后,由变电站值班员报告当值调度员,方可解锁操作。
九、检修设备应可靠验电接地
验电时应使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验明确无电压后,立即对检修设备进行三相短路接地。间接验电,至少应有两种及以上指示同时发生对应变化。临时接地桩必须纳入防误装置程序管理。
十、调度员认真核对安全措施
同一停电系统有多张工作票工作时,调度员必须确认“停电检修申请票”所批准的停电范围全部操作完毕,安全措施布置完备后,才能下达许可开工指令,必须在所有工作票报终结后方可下令送电。逐项指令票涉及多个操作单位时,调度员要严格按顺序下达操作任务,必须得到对方操作完毕的汇报后,才能进行下一项操作。
第7篇 防止电气焊火灾的安全措施
焊接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原因很多,但主要的是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安全管理措施不健全。为防止焊割作业引发火灾,应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一、加强对焊工的安全防火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责任感和防火意识。焊接操作属特殊工种之一,容易发生事故,火灾危险性较大。因此,对焊工必须实行严格要求,并通过经常性的安全培训,使他们掌握必要的防火安全技术知识,了解焊接过程中发生爆炸和火灾的原因及预防措施,掌握基本的灭火方法。另外,焊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举办的安全操作考核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作业。要严禁无“证”人员进行焊割作业。
二、建立健全有关焊割作业的防火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如建立焊接动火审批制度。焊接设备安全技术检验和维修制度,焊接安全防护制度、焊接操作规程,等等。通过建立责任制度,使企业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作业人员在工作中有章可循,各负其责。
三、在爆炸危险场所(如车间、仓库等),通常情况下不得进行焊接作业。若必须焊接动火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在确认无爆炸危险的前提下方可动火。动火前,要对车间、库房内的气体进行取样分析,制订动火作业计划(包括明动火作业的程序,施工草图、注意事项等),准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同时要通知消防保卫人员进行现场监护。在火灾危险场所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动火前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灭火措施等。
四、选择安全可靠的操作地点。进行焊割作业的地方要与易燃易爆车间、仓库、油罐气柜、货垛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尽可能远离正在生产易燃易爆产品的设备、装置、容器和管道。通常要求,焊割点周围10米范围内不准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如木材、纸张、棉麻油脂以及保温材料、化工原料等。特殊情况下不能清除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加以防护,如喷水、覆盖湿麻袋或石棉布等,以防止电气焊火花溅落在易燃可燃物上引起火灾。高空作业时,应把作业点下部的可燃物彻底打扫干净后方可动火。作业完毕后应安排专人对现场进行认真地检查,防止留下火种,待确认无火险后才能离开。
五、焊补检修盛装过汽油、柴油、苯及其它易燃可燃液体,气体的容器时,要采取严格的置换动火安全措施。所谓置换动火是指在焊补前实行严格的惰性介质置换,将容器内原有的可燃物排出,形不成爆炸性混合物,从而保证焊补操作的安全。通常采用蒸汽蒸洗,然后用置换介质吹净等方法将容器内的可燃物质置换排出,常用的置换介质有氮气、二氧化碳、水蒸汽或水等。对体积较小的容器(如桶)可用热水仔细清洗(清洗时也可同时装入铁链或石块等硬质物件滚动冲刷);也可用蒸气蒸洗10~20分钟,然后露天放置24小时,经检验容器内无可燃蒸汽后才可动火焊补。对较大容积的储罐进行焊补之前,要根据罐的大小确定蒸洗时间:容积在1000立方米以下的,蒸洗15小时;容积为1000~3000立方米的蒸洗20小时,容积为3000~5000立方米的,蒸洗24小时,容积5000立方米以上的蒸洗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要求蒸汽压力不小于两个大气压,蒸洗后再经过清扫置换并作气相检验分析,确认无爆炸危险时才能焊割。总之,凡未经置换处理或虽已置换但尚未分析化验气体成分为合格的可燃容器,均不得随意动火焊补。如果分析后证明合乎要求,但因故未能立即进行焊补作业,过一段时间(一天甚至几天)再要进行作业时,要重新对容器内的气体取样分析,直到通过检测合乎安全要求后才能动火。
六、电气焊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有关规程。电焊机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措施,电焊线要始终保持绝缘良好,对破损的电焊线要及时更换或修理。乙炔发生器与焊割操作地点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乙炔发生器应安装防爆膜和设置水封,并保持水封内的水位正常,以防止出现“回火”发生爆炸。
第8篇 防止电气化铁路区段职工防触电安全措施
一、各岗位职工通用安全措施
1.凡涉及电气化铁路区段(以下简称电华区段)作业的各单位,都必须认真组织职工学习本措施,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对新改职直接从事电气化作业的职工,要将本措施纳入三级安全教育内容,通过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2.所有接触网设备,自第一次受电开始,在未办理停电接地手续之前,均按有电对待。
3.在电化区段,除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所有职工和所携带物件(如长杆、导线等)与接触网设备的带电部分,必须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
4.在距离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2米的建筑物作业时,接触网必须停电,停电后要安设可靠的临时接地线,并设专人监护。施工结束后,接触网工要确认所有工作人员都已进入安全地点,方可通知正式完工,并办理消令手续。
5.在电化区段,职工不准登上机车车辆顶部或翻越车顶通过线路。
6.电化区段所有接触网支柱应悬挂或涂有'禁止攀登'、'有电危险'警告牌。施工人员禁止在支柱上搭挂衣物、攀登或在支柱旁休息。
7.在电化区段,通过铁路平交道口的汽车、拖拉机等运输工具装载的货物高度(从地面算起,下同)不超过4.2米和触动道口限界门的活动横板或吊链。严禁在装载高度超过2米以上的货物上坐人。
8.禁止通过任何物体,如棒条、导线、水流等与接触网的各导线及相连部件相接触(接触网特殊带电作业除外)。
9.严禁向接触网上搭挂绳索等物,若发现接触网上挂有线头等物,不准接触。发现接触网导线断落时,人员要远离10米以外,并将该处加以防护,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10.当接触网绝缘不良时,在其支柱、支撑结构及其金属结构上,在回流线与钢轨的连接点上,都有可能出现高电压。因此,平常应避免与上述部件接触,当接触网绝缘损坏时,禁止与之接触。
11.用水或一般灭火器浇灭离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4米的燃着物体时,接触网必须停电;距离接触网超过4米的燃着物体,可在接触网不停电情况下进行灭火,但水流必须不向接触网方向喷射。若用沙土灭火时,在距接触网2米以上时,可不停电。
12.对非电气化区段的有关人员临时进入电化区段工作时,应由分配工作单位的负责人向有关人员传达电化区段安全注意事项。
二、接触网作业安全措施
1.所有的接触网设备,自第一次受电开始即认定为带电设备,除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任何人所携带的物品与接触网设备的带电部分必须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
2.对从事接触网运行和检修工作的有关人员,要每年组织一次安全技术知识考试。对新参加工作、变更职务或工作单位及中断工作连续6个月以上,担任接触网运行和检修工作的人员,要事先进行安全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作业。
3.接触网工每2年进行1次身体检查,对不适合接触网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整。
4.在进行接触网上作业前,作业组全体成员必须穿戴好防护鞋、安全帽,所用的工具及安全用具,必须经过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5.在接触网上进行停电或带电作业时,除具备规定的工作票外,还必须有值班供电调度员批准的作业命令。雷电天气禁止在接触网上作业。
6.在距地面3米以上进行高空接触网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根据带电或停电作业的不同情况,设专人监护。用车梯进行作业时,应指定车梯负责人,工作台上的人员不得超过2名;所用的零件、工具等均不得放置在工作台面上。使用梯子作业前,作业人员要检查梯子是否牢靠;作业中要有专人扶梯,梯脚要安放稳固,严防滑移;梯子上只准1人作业。
7.作业时严格执行停电作业命令程序,接到停电作业命令后,必须先验电接地后,方准进行作业。在验明确已停电后,要立即在作业地点两端和与作业地点相连、可能来电的停电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如作业区段附近有其他带电设备时,在需要停电的设备上装设接地线。
8.在停电作业的接触网附近有平行带电的线路或接触网时,为防止感应危险电压,除按规定装设地线外,还要根据需要增设接地线。
9.凡接触网及电力作业人员进行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倒闸时,必须有调度命令;对车站、机务段或路外厂矿等单位有权操作的隔离开关,在向供电调度申请倒闸命令之前,要令人需到该站、段、厂、矿等单位主管负责人办理倒闸手续。从事隔离开关倒闸的作业人员,其安全等级不得低于三级。
10.遇有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可以不经供电调度批准,先行断开断路器或有条件断开的负荷开关、隔离开关并立即报告供电调度;但再闭合时必须有供电调度的命令。
11.在接触网事故的抢修中,在未采取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进入事故现场触及故障设备。遇有断线事故时,不得进入断线落点10米范围内。
12.在电化区段,严禁轨道作业车上人员在接触网带电情况下攀登作业台。
三、工务作业安全措施
1.在电化区段拆换钢轨或鱼尾板时,要按有关规定首先连接好横向及纵向连接线,保持钢轨间电气回路的畅通,连结要紧固,导电要良好,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出现危险电压。
2.在通往牵引变电所的铁路专用线上换钢轨时,在设置可靠的分路连接线前,不得将回流线从钢轨上拆开,拆装回流线由牵引变电所的工作人员进行。
3.在养路施工中,要防止撞坏和禁止拆开接地线。因施工需要拆开接地线时,要按规定的导线截面接好临时接地线,此项工作要由接触网工或经过专门训练的工务人员进行。
4.在电化区段,通过和使用的各种机具(铺碴机、铺轨机、铺路机、架桥机及吊车等)设备,不得超过机车车辆限界,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所持工具)与接触网带电部分必须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
5.在进行隧道内的检查、补漏、衬砌修补、油刷标志、刨冰使用高梯搭设脚手架及隧道口的粉刷装饰、端墙检修等作业,与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2米距离时,必须在接触网停电后进行。
6.在接触网带电情况下,使用轨道拖车装卸钢轨时,所有工具(如撬棍等)不准超过头顶。使用电力机车边走边卸时,不得将电力机车置于所卸车辆的后部。
7.在施工中使用发电机、空压机、搅拌机等机电设备时,在距离接触网5米范围内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在可能带电部位,应有'高压危险'明显标志,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8.电化区段开山放炮、清除线路两侧危石、危树作业时,要与供电段商定,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四、机务作业安全措施
1.在接触网未停电未接地的情况下,禁止到蒸汽机车的锅炉、司机室和煤水车、内燃机车及电力机车的车顶上进行任何作业。
2.在蒸汽、内燃、电力机车上,均应在可攀登到车顶的梯子和通过走台板的前门、天窗等处,涂有明显的'有电危险,禁止攀登!'警告标志,并应加锁或安装自动报警装置。
3.凡进入电化区段的蒸汽、内燃机车,对危及乘务人员人身安全可能造成触电危险的部位和零部件(如蒸汽机车风泵排汽管应改为y型或弯向一侧),都必须进行加装改造。
4.蒸汽机车上的火钩、火扒和铁锹等工具,都要放在固定地点,取送、使用时不得越出司机室。给水人员和清灰给水作业时,使用工具不得超过头顶。
5.在带电接触网下禁止登上机车润煤和测量存煤量,禁止在冲洗棉丝后,用火钩往锅炉蒸汽塔上部甩递及软管冲洗机车上部。蒸汽机车上水时,必须在指定的线路上接触网停电并接地后进行。
6.电力机车在段内整备作业中,需要操作隔离开关时,要严格执行登记、监护、呼唤应答等各项制度,办理必要的手续,不得简化程序。
7.电力机车在段内进行整备作业时,司机必须亲自检查确认高压室内、地沟内或机车下无作业人员,并与副司机呼唤应答、鸣笛后,方可升弓。
8.救援列车在电化区段作业时,必须在接触网停电并接地情况下方准进行。
五、车辆作业安全措施
1.在接触网未停电接地的情况下,禁止到各种车辆的车顶上进行任何作业(如检查车顶设备、上水、上冰等)。
2.在可以攀登通往客车、机械保温车的梯子和支架处,均应涂有明显的'禁止攀登'、'有电危险'警告标志。
3.禁止在接触网未停电未接地时,开闭罐车和保温车的注口(盖)或在注口处进行工作。
4.在接触网未停电未接地时,禁止使用软管冲洗车辆上部;冲洗车辆下部软管的方向不得朝上。
5.在接触网未停电未接地时,处理车辆故障不足2米时,必须在无接触网线路上或按规定办理停电手续后,方准进行作业。
六、调车及接发列车作业安全措施
1.在带电的接触网线路上进行调车时,禁止登上棚车(在区间和中间站禁止登上敞车)使用手闸制动,编组、区段站在接触网高度为6200毫米及其以上的线路上准许使用敞车手制动机时,不准踏在高于手制动机踏板台的车帮上或货物上作业。
2.禁止调车及接发列车人员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任何物体)接触接触网各导线、部件及电力机车的电力设备。列车上水不准水管朝上。
3.当区间或站内(包括机车整备线、装卸线)接触网停电接地时,不得向该区间或站内接发电力机车及其牵引的列车。
4.登乘电力机车进行调车作业时,必须停稳后上下车。
5.因电力机车起动快、制动猛,运转车长要防止漏乘或因紧急制动停车发生意外。
七、装卸作业和押运人员安全措施
1.在带电的接触网下,不准在敞车、平车、罐车等车辆(棚车、保温车、家畜车内除外)上进行装卸作业。不准用竹竿等物测量货物的装载高度等靠近接触网的作业。
2.装卸作业时必须在指定的线路上安全区域内停电进行。作业结束,值班员确认所有人员均已离开危险区域后,方准向接触网送电。
3.在装卸货物线的分段绝缘器内侧2米处应埋设符合规定标准的安全作业标志,在标志外或非指定带有接触网的线路上,严禁登上车顶作业。
4.装卸货物列车,不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超限,因装载加固不良需要整修时,均应将车辆送回货物线整修,如必须在电化区段上作业时,必须在接触网停电后方准进行。
5.在接触网未停电未接地时,禁止吊车的吊臂在接触网下伸臂转动。
6.各类罐车在电气化区段发生泄漏时,严禁人员上车处理,要将其牵引到非电气化区段处理。如情况紧急必须在电化区段处理时,要立即通知供电调度,在接触网停电后方可处理。
八、电务作业安全措施
1.在电化区段的有关电务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线,必须连接牢固,接触良好,接地电阻符合要求。2.在信号机上工作,必须确认接地良好,保持人体和所持工具与接触网带电部分2米、与回流线1米以上的距离,作业时设人监护。
3.在轨道上作业,必须保证牵引电流的畅通并设好防护。
4.发现抗流变压器中心连结线(板)和抗流变压器因故损坏时,不得擅自处理,必须通知有关部门,并按有关规定,作好安全防护,采取保证牵引电流畅通措施后,方可处理。
5.在对电化区段通信信号设备检查、维修保养、处理故障时,必须按有关规定使用好绝缘、防护用品。
九、房建工程作业安全措施
1.检查维修牵引变电所房屋及附属设备时,必须与变电所负责人联系,经同意登记签认后,在变电所有关人员监护下,方准进行。
2.检查、维修与接触网接近的房屋、建筑及设备时,作业人员及所持工具与接触网带电部分必须保持在2米以上的距离。
3.在接触网带电时,严禁用竹竿及金属长大物件等测量接触网与房屋、建筑、设备的距离。
4.在站场施工时,严禁水柱向接触网方向喷射。装卸湿粉石灰时,应尽量远离接触网,防止破坏及降低接触网对地绝缘。
5.手持木杆、梯子等工具通过接触网时,必须水平通过,不准高举超过安全距离。
6.在修建靠近接触网的房屋、建筑及设备时,严禁借助铁塔支柱搭脚手架或在铁塔支柱上下。
十、接触网分停作业安全措施
1.接触网实行上下行分段停电作业,要使作业组成员始终处于接地线的保护范围之内,保护接地线与接触网相连,要有足够的接触面积和良好的导电性。
2.在一线停电一线有电的情况下,禁止使用抛线验电法,改用35千伏级的音响验电器。
3.在停电线路上作业时,作业组成员(包括所持工具材料)与带电体的距离要保持在允许范围内,并设专人进行监护。
4.作业人员(包括工具、器材)不得侵入未停电的邻线界限,接地线人员负责本线和邻线车辆通过的防护。
5.接触网检修时,供电部门必须在车站行车室指派人员,随时监视列车运行状态,注意车站值班员要牌情况,及时通知作业组。
6.实行上下行分停作业时,为避免错入工作区,各业务系统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并必须分别办理上行和下行停电工作票。一线作业完毕必须清点人数、地线数,无误后方可消令,然后再办理另一线路停电作业命令。
7.各业务系统在施工中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一线已线封闭,在不执行双线避车和中间停止作业下道避车时,要根据本系统施工特点,按规定设置防护人员。不允许电力机车、蒸汽机车通过渡线或间隙,并采取封闭措施。
8.穿越有电线路搬运梯车时,必须放倒移动。
9.在双线桥隧、高堤、深堑等处所施工时,要注意人员、机具避车,做到提前通知,统一行动。
10.对在接触网分段停电的电化区段作业的有关人员,各单位要组织搞好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作业。
第9篇 防止电气恶性误操作十条重点安全措施
一、电气设备标志标识准确完备
操作设备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合名,编号、分合指示、旋转方向、切换位置的指示和区别电气相别的色标等。一次系统模拟图或电子接线图应与现场实际相符。
二、操作人员具备相应资格
操作人员每年应考试合格并经运行管理单位以正式文件批准公布。因故间断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需重新考试合格。实习人员不得进行操作。
三、防误装置维护管理到位
高压电气设备远方和就地操作必须安装功能完善的防误操作闭锁装置。防误装置的运行巡视及缺陷管理应等同主设备,停用时应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锁具失灵后实行挂牌运行管理,先隔离,后操作。
四、发令、受令准确清晰
倒闸操作应由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发令,发令应准确清晰,使用规范操作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受令人应复诵无误,双方都要启动录音并作好记录。对指令有疑问时应向发令人询问清楚无误后执行。
五、操作票填写规范正确
操作票应按照操作指令由操作人员填写,并经值班负责人审核签名。根据逐项操作指令票填写的倒闸操作票,应采用双重序号,若为非连续序号时,倒闸操作项目之间要空一格,并用明显记号标识。
六、严格按操作票顺序逐项操作
倒闸操作应先在模拟图上进行核对性模拟预演,无误后按操作票逐项唱票、复诵、监护、操作,确认设备状态与操作票相符并打“√”。特别重要复杂操作,由熟练值班人员操作,由运行值班负责人监护。
七、操作中认真进行检查核对
操作前必须认真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刀闸前检查相连断路器应在断开位置;操作送电前检查送电范围内的设备上应无接地线和遗留物,接地刀闸三相确已分开,安全工器具室内的接地线数量与实际相符;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发令人报告,不允许擅自更改操作票。
八、严格解锁钥匙管理及使用批准程序
防误装置解锁工具应单独封存管理,装置失灵需要解锁操作时,应由设备所属单位的运行管理部门负责人(站长或操巡队长)现场核实无误,报工区(中心)领导同意签字后,由变电站值班员报告当值调度员,方可解锁操作。
九、检修设备应可靠验电接地
验电时应使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验明确无电压后,立即对检修设备进行三相短路接地。间接验电,至少应有两种及以上指示同时发生对应变化。临时接地桩必须纳入防误装置程序管理。
十、调度员认真核对安全措施
同一停电系统有多张工作票工作时,调度员必须确认“停电检修申请票”所批准的停电范围全部操作完毕,安全措施布置完备后,才能下达许可开工指令,必须在所有工作票报终结后方可下令送电。逐项指令票涉及多个操作单位时,调度员要严格按顺序下达操作任务,必须得到对方操作完毕的汇报后,才能进行下一项操作。
第10篇 防止电气火灾的安全措施
1、 排除可燃易燃物质
(1)为改善环境条件,排除可燃易爆物质的泄漏,可燃易爆物质的跑、冒、滴、漏是火灾和爆炸发生的根源。
(2)打扫环境卫生,保持良好通风。在有可燃易爆物的场所,经常打扫环境卫生,保持良好通风,不仅是美化、净化环境的需要,而且是防火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2、排除电气
(1)排除电气线路产生着火源,在火灾和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必须满足下列规定。
○1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内的所有电气线路及有剧烈振动的设备接线,均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
○2各类线路导线截面应满足要求
○3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移动式电气设备应采用中间无接头的橡皮软线供电。
○4所有工作零线应与相线具有同等绝缘强度,并处于同一护套或管子中。
○5所有绝缘导线或电缆的额定电压不得低于电网的额定电压,且不得低于500v。
○6绝缘导线严禁明敷,均应穿钢管。
○7在火灾危险场所,可采用非铠装电缆或钢管配线。(2)合理选用电气设备,根据危险场所的级别,合理选用电气设备类型,特别是在易燃易爆的危险场所应选用防爆型电气设备,这对防止火灾和爆炸具有重要意义,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应尽量不用或少用携带式电气设备。
(3)电气设备可靠接地或接零,在可燃易爆危险场所,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或接零,以便电气设备发生碰壳短路时能迅速切除着火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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