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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控系统安全措施7篇

发布时间:2023-01-05 热度:37

安全监控系统安全措施

第1篇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故障处理期间的安全措施

1监控主机故障处理安全技术措施:

(1)当监控主机发生故障时,监测监控值班员立即通知服务器维护人员切换致备机,且备机能正常运行,服务器维护人员应及时修复主机,并能够正常切换致主机运行。如无法修复时,或有其它排除不了的故障时,必须及时联系厂家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2)未经允许值班人员或其他人员不得对服务器进行任何操作,保证监测监控系统的安全性。

(3)一台服务器无法恢复正常,单机运行期间,必须制定专门的技术措施,同时上报安监局监测监控中心。

(4)在服务器未能正常运行时间段内,值班人员必须通知各区队,各工作面及机电硐室值班员,使用好便携瓦检仪及测氧仪,co便携仪加强检查。

(5)通知瓦检员巡回有关巷道加强检查。

(6)等故障排除后主机投入使用后,方可解除警报,值班员同时做好记录。

2监控井下分站故障处理安全技术措施

(1)当监控井下分站发生故障时,监测监控值班员必须立即通知值班队长,值班队长根据情况安排监测监控维护人员立即入井进行检查处理。同时要向安监局监测监控中心汇报情况。

(2)入井处理故障的监测工必须携带瓦斯便携仪、一氧化碳便携仪和测氧仪,且要带好必要的工具,监测工入井处理故障严禁单独作业。井下故障处理后,要向值班人员汇报处理情况。

(3)在故障没有处理好之前,该分站所监控地点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好有关便携及光学仪器临时代替监控,进行实时监测。

(4)故障处理时间不得超过4h,如果故障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必须在8h内将分站更换完毕。

(5)入井工作人员注意作业环境,在保证个人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处理故障。

(6)待分站处理好恢复正常监控后,可取消临时的便携仪器设置的监测点,同时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

3监控传感器故障处理安全技术措施

(1)当ch4、co等传感器发生故障时,监测监控值班员必须立即通知值班队长,值班队长根据情况安排监测监控维护人员立即入井进行检查处理。同时要向安监局监测监控中心汇报情况。。

(2)入井处理故障的监测工必须携带瓦斯便携仪、一氧化碳便携仪和测氧仪,且要带好必要的工具,监测工入井处理故障严禁单独作业。井下处理故障时,要和值班人员汇报处理情况。

(3)在故障没有处理好之前,该分站所监控地点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好有关便携及光学仪器临时代替监控,进行实时监测。

(4)传感器故障处理时间不得超过4h,如果故障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必须在8h内将标校好的传感器更换完毕。

(5)入井工作人员注意作业环境,在保证个人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处理故障。

(6)更换完毕的故障传感器在实验室校正、维修完好备用,同时做好记录。

第2篇 _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故障处理安全措施

安全监控系统值班人员必须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当煤矿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按以下措施。

1、当煤矿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通知监控维护人员立即处理。

2、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并将实施情况记录在册。

3、在故障发生后,应积极组织抢修,尽快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时间、现象、原因、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

4、当煤矿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超过1小时应向市(地)主管部门报告。

5、坚持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故障上报制度,否则视为系统无故障停止运行,要按规定对值班人员进行处罚。

6、为保证我矿瓦斯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处理系统故障,特制定本办法;

①如遇网络故障,不能上传数据,应立即通知监控负责人进行排查检修。

②如遇光缆线路故障,应立即通知网通公司进行处理。

③如遇电脑主机故障,或数据接口故障应在10分钟内起动备用主机和接口,保证数据正常上传。同时通知通知监控负责人进行排查检修。

④当电脑软件出现错误,应立即通知监控负责人进行排查检修,十分钟内不能修复的故障,应启用备用主机。

⑤如发现井下某传感器数据传输中断,立即通知监控维护人员进行维修,同时通知当班瓦斯检查员加强故障地点的瓦斯检查。并如实填写故障记录,并上传。

⑥所有维修操作都要留有记录,详细说明故障类型,现象,以及处理方式。

第3篇 安全监控系统维护故障期间安全措施

为保证安全监控系统在维护、故障处理期间的作业安全,防止因维护不及时、不到位或者出现意外故障,造成监控系统网络传输中断,使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 安全监控系统维护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一)监控中心站维护

监控中心站维护包括有计划的更换或者检修监控主备机、数据服务器、ups后备电源等设备和线路,在更换或者检修期间将直接影响监控中心站监控数据的正常联网传输。

1、监控中心站维护前,信息中心必须提前一天写出书面申请,经分线领导同意后报请煤电公司、许平公司,并在矿井通风调度备案。

2、监控中心站维护期间,监控负责人必须现场指挥,负责处理监控中心站维护期间的突发情况。

3、现场负责人必须向煤电公司、许平公司通风调度汇报,得到煤电公司、许平公司同意后方可通知现场维修人员进行作业。

4、安全监控主管技术员负责在开始作业前和任务完成后向煤电公司、许平公司汇报。

5、维护作业期间,井下各采掘地点瓦捡工加强对所监管区域内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检查,,每30分钟向通风调度汇报。

6、井下采掘工作面必须在停止作业,撤出工作人员,待维护完成后,方可生产。

7、维护作业期间,井下各地点严禁进行与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相关连的停电检修作业。

8、监控中心站值班员负责详细记录中心站维护开始时间、维护项目、现场负责人、结束时间等内容。

(二)检测分站维护

监测分站维护包括有计划的更换、拆除监测分站,更换监测分站后备电源、电源电缆、传输电缆等内容,将直接影响分站到中心站之间的传输,造成分站上安设的各类型传感器无法实时监测。

1、监测分站维护前,信息中心必须提前一天写出书面停电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报煤电公司、许平公司、矿通风调度备案。

2、监测分站维护期间,监控负责人安排专人(技术员或监控班长)现场指挥,处理维护期间出现的突发状况。

3、开始作业前和结束作业后,现场负责人向矿通风调度汇报,并联系变电所配电工进行停送电作业。

4、监测分站影响范围内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停止作业,瓦斯检查工对所监管区域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加强检查,每30分钟向通风调度汇报一次,维护结束后方可恢复生产。

5、通风调度值班员负责详细记录监测分站维护开始时间、维护项目、现场负责人、结束时间等内容。

(三)传感器维护

传感器维护包括有计划的更换、拆除传感器,更换传感器航空插头、延长传感器监测电缆等内容,将直接影响传感器到监测分站之间的传输,造成分站无法实时读取传感器数据。

1、传感器维护前,监测工提前向通风调度汇报,经同意后方可进行维护作业;如维护甲烷传感器,尤其涉及到采掘工作面瓦斯电闭锁的控制区域,监测工必须提前向通风调度进行汇报,经同意后方可作业。

2、甲烷传感器维护期间,监测工必须尽快缩短检修时间,恢复影响区域内送电工作,缩短对采掘工作面生产的影响时间。

3、甲烷传感器维护期间,受影响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工对所监管区域内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加强检查工作。

4、传感器维修结束后,监测工必须向通风调度汇报,并联系变电所配电工对受影响区域恢复供电工作。

5、通风调度值班员负责详细记录传感器维护开始时间、维护项目、维护人、结束时间等内容。

二、监控系统故障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一)监控中心站故障处理

1、监控主机发生故障

(1)当监控主机发生故障时,通风调度值班员必须立即切换至备机,且备机能正常运行,并立即通知安全监控负责人及时修复主机,并能正常切换至主机运行。如无法修复时,必须及时联系厂家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2)未经允许通风调度值班员或其他人员不得对监控主机进行任何操作,保证监测监控系统安全运行。

(3)一台主机无法恢复正常工作,在单机运行期间,必须制定专门的技术措施,同时上煤电公司、许平公司。

(4)监控主机未能正常运行时间段内,值班人员必须通知井下各地点的瓦斯检查工加强各巷道巡回检查工作。

(5)等故障排除后主机投入正常使用,方可解除警报,调度值班员同时作好记录。

2、当监控中心ups电源、主通讯线路发生故障吗,不能监测井下监测数据时:

(1)通风调度值班员必须立即通知监控负责人、通风科长、值班矿领导、总工程师进行汇报,并上报煤电公司、许平公司通风调度。

(2)通风调度值班员立即通知采掘工作面现场负责人立即停止工作,将人员撤至新鲜风流中待命,通知各采区变电所配电工,切断各采掘工作面的生产用电,并向值班领导汇报。

(3)通风调度立即通知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工对所监管区域内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加强检查,每30分钟向通风调度汇报一次。

(4)由监控负责人立即组织监控技术人员及监控维修人员尽快查找原因并及时处理。

(5)待故障结束后,通风调度值班人员方可通知井下各采掘地点恢复生产。

(6)故障结束后,通风调度值班员负责详细记录故障发生时间、故障原因、处理情况、恢复时间、现场负责人等内容,并汇报煤电公司、许平公司通风调度。

(二)监测分站故障处理

1、当井下监测分站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上传数据时,通风调度值班员必须立即通知监控负责人,监控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监测维修工立即到现场进行检查处理,并及时向煤电公司、许平公司通风调度汇报。

2、通风调度值班员立即通知受影响区域现场负责人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到新鲜风流中待命,通知变电所配电工切断受影响区域生产供电,若监控分站故障产生瓦斯电闭锁时,严禁擅自解除安全监控系统故障闭锁功能进行生产作业。

3、接到通知的监测维修工必须做出初步故障判断,携带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及维修工具及配件。

4、通风调度值班员通知受影响区域瓦斯检查员对所管辖的区域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加强检查,每30分钟向通风调度汇报一次。

5、故障处理时间不得超过4h,如果故障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必须在8h内将分站更换完毕。

6、待分站处理好恢复正常后,通风调度方可通知受影响区域作业地点恢复生产。

7、故障排查后,监测维修工对其完好情况立即确认,尤其对断电功能和断电范围进行确认。

8、故障结束后,通风调度值班员负责详细记录故障发生时间、故障原因、处理情况、恢复时间、处理人等内容,并汇报煤电公司、许平公司通风调度。

(三)传感器故障处理

传感器故障主要包括甲烷、co、温度、风速、负压等模拟量传感器和风门、开停、馈电等开关量传感器延长线路、挪动等出现断线、数据显示异常等现象。

1、当甲烷传感器延伸线路时,必须提前向通风调度汇报,经通风调度同意后方可进行作业。

2、当线路延伸完毕后,向通风调度汇报,传感器恢复正常后方可离开现场。

3、当甲烷传感器、co、温度、风速、等传感器发生故障时,通风调度值班员必须立即通知井下监测维修工立即到达现场进行检查处理。

4甲烷传感器出现故障,通风调度值班员立即通知受影响区域现场负责人立即停止作业,现场瓦斯检查工加强该区域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加强检查工作,产生瓦斯电闭锁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擅自解除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功能进行生产作业。

5、发生co传感器故障时,通风调度值班人员立即通知受影响区域瓦斯检查工加强该区域的co检查力度,若co传感器出现异常报警,现场跟班队长和瓦捡工立即组织超限区域及受威胁区域人员撤至新鲜风流中,设置警戒,并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

6、发生在机电硐室温度传感器故障时,通风调度值班人员立即机电硐室配电工或瓦捡工加强现场温度检查力度,若有异常,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

7、温度、co传感器故障排除后要立即恢复运行,相关区域瓦检员要对相关区域的温度、co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只有当温度、co传感器运行正常,才能解除警戒。

8、其他传感器发生故障时,严格按照矿井文件进行处理。

9、入井处理故障的监测维修工必须携带甲烷监测报警仪,且携带必要的维修工具,处理故障期间要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处理情况。

10、传感器故障处理时间不得超过2h,如果故障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必须在8h内将标校好的传感器更换完毕。

11、更换后的传感器在平地维修室校正,维修完好备用,同时做好维修记录。

12、传感器故障排除后,监测工对其完好情况立即确认,尤其对断电功能和断电范围进行确认。

13故障处理结束后,通风调度值班员负责详细记录故障发生时间、故障原因、处理情况、恢复时间、处理人等内容,并汇报煤电公司、许平公司通风调度。

第4篇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故障处理 安全措施

安全监控系统值班人员必须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当煤矿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按以下措施。

1、当煤矿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通知监控维护人员立即处理。

2、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并将实施情况记录在册。

3、在故障发生后,应积极组织抢修,尽快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时间、现象、原因、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

4、当煤矿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超过1小时应向市(地)主管部门报告。

5、坚持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故障上报制度,否则视为系统无故障停止运行,要按规定对值班人员进行处罚。

6、为保证我矿瓦斯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处理系统故障,特制定本办法;

①如遇网络故障,不能上传数据,应立即通知监控负责人进行排查检修。

②如遇光缆线路故障,应立即通知网通公司进行处理。

③如遇电脑主机故障,或数据接口故障应在10分钟内起动备用主机和接口,保证数据正常上传。同时通知通知监控负责人进行排查检修。

④当电脑软件出现错误,应立即通知监控负责人进行排查检修,十分钟内不能修复的故障,应启用备用主机。

⑤如发现井下某传感器数据传输中断,立即通知监控维护人员进行维修,同时通知当班瓦斯检查员加强故障地点的瓦斯检查。并如实填写故障记录,并上传。

⑥所有维修操作都要留有记录,详细说明故障类型,现象,以及处理方式。

第5篇 安全监控系统维护、故障期间的安全措施

为保证安全监控系统在维护、故障处理期间的作业安全,防止因维护不及时、不到位或者出现意外故障,造成监控系统网络传输中断,使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 安全监控系统维护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一)监控中心站维护

监控中心站维护包括有计划的更换或者检修监控主备机、数据服务器、ups后备电源等设备和线路,在更换或者检修期间将直接影响监控中心站监控数据的正常联网传输。

1、监控中心站维护前,信息中心必须提前一天写出书面申请,经分线领导同意后报请煤电公司、许平公司,并在矿井通风调度备案。

2、监控中心站维护期间,监控负责人必须现场指挥,负责处理监控中心站维护期间的突发情况。

3、现场负责人必须向煤电公司、许平公司通风调度汇报,得到煤电公司、许平公司同意后方可通知现场维修人员进行作业。

4、安全监控主管技术员负责在开始作业前和任务完成后向煤电公司、许平公司汇报。

5、维护作业期间,井下各采掘地点瓦捡工加强对所监管区域内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检查,,每30分钟向通风调度汇报。

6、井下采掘工作面必须在停止作业,撤出工作人员,待维护完成后,方可生产。

7、维护作业期间,井下各地点严禁进行与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相关连的停电检修作业。

8、监控中心站值班员负责详细记录中心站维护开始时间、维护项目、现场负责人、结束时间等内容。

(二)检测分站维护

监测分站维护包括有计划的更换、拆除监测分站,更换监测分站后备电源、电源电缆、传输电缆等内容,将直接影响分站到中心站之间的传输,造成分站上安设的各类型传感器无法实时监测。

1、监测分站维护前,信息中心必须提前一天写出书面停电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报煤电公司、许平公司、矿通风调度备案。

2、监测分站维护期间,监控负责人安排专人(技术员或监控班长)现场指挥,处理维护期间出现的突发状况。

3、开始作业前和结束作业后,现场负责人向矿通风调度汇报,并联系变电所配电工进行停送电作业。

4、监测分站影响范围内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停止作业,瓦斯检查工对所监管区域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加强检查,每30分钟向通风调度汇报一次,维护结束后方可恢复生产。

5、通风调度值班员负责详细记录监测分站维护开始时间、维护项目、现场负责人、结束时间等内容。

(三)传感器维护

传感器维护包括有计划的更换、拆除传感器,更换传感器航空插头、延长传感器监测电缆等内容,将直接影响传感器到监测分站之间的传输,造成分站无法实时读取传感器数据。

1、传感器维护前,监测工提前向通风调度汇报,经同意后方可进行维护作业;如维护甲烷传感器,尤其涉及到采掘工作面瓦斯电闭锁的控制区域,监测工必须提前向通风调度进行汇报,经同意后方可作业。

2、甲烷传感器维护期间,监测工必须尽快缩短检修时间,恢复影响区域内送电工作,缩短对采掘工作面生产的影响时间。

3、甲烷传感器维护期间,受影响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工对所监管区域内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加强检查工作。

4、传感器维修结束后,监测工必须向通风调度汇报,并联系变电所配电工对受影响区域恢复供电工作。

5、通风调度值班员负责详细记录传感器维护开始时间、维护项目、维护人、结束时间等内容。

二、监控系统故障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一)监控中心站故障处理

1、监控主机发生故障

(1)当监控主机发生故障时,通风调度值班员必须立即切换至备机,且备机能正常运行,并立即通知安全监控负责人及时修复主机,并能正常切换至主机运行。如无法修复时,必须及时联系厂家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2)未经允许通风调度值班员或其他人员不得对监控主机进行任何操作,保证监测监控系统安全运行。

(3)一台主机无法恢复正常工作,在单机运行期间,必须制定专门的技术措施,同时上煤电公司、许平公司。

(4)监控主机未能正常运行时间段内,值班人员必须通知井下各地点的瓦斯检查工加强各巷道巡回检查工作。

(5)等故障排除后主机投入正常使用,方可解除警报,调度值班员同时作好记录。

2、当监控中心ups电源、主通讯线路发生故障吗,不能监测井下监测数据时:

(1)通风调度值班员必须立即通知监控负责人、通风科长、值班矿领导、总工程师进行汇报,并上报煤电公司、许平公司通风调度。

(2)通风调度值班员立即通知采掘工作面现场负责人立即停止工作,将人员撤至新鲜风流中待命,通知各采区变电所配电工,切断各采掘工作面的生产用电,并向值班领导汇报。

(3)通风调度立即通知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工对所监管区域内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加强检查,每30分钟向通风调度汇报一次。

(4)由监控负责人立即组织监控技术人员及监控维修人员尽快查找原因并及时处理。

(5)待故障结束后,通风调度值班人员方可通知井下各采掘地点恢复生产。

(6)故障结束后,通风调度值班员负责详细记录故障发生时间、故障原因、处理情况、恢复时间、现场负责人等内容,并汇报煤电公司、许平公司通风调度。

(二)监测分站故障处理

1、当井下监测分站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上传数据时,通风调度值班员必须立即通知监控负责人,监控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监测维修工立即到现场进行检查处理,并及时向煤电公司、许平公司通风调度汇报。

2、通风调度值班员立即通知受影响区域现场负责人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到新鲜风流中待命,通知变电所配电工切断受影响区域生产供电,若监控分站故障产生瓦斯电闭锁时,严禁擅自解除安全监控系统故障闭锁功能进行生产作业。

3、接到通知的监测维修工必须做出初步故障判断,携带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及维修工具及配件。

4、通风调度值班员通知受影响区域瓦斯检查员对所管辖的区域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加强检查,每30分钟向通风调度汇报一次。

5、故障处理时间不得超过4h,如果故障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必须在8h内将分站更换完毕。

6、待分站处理好恢复正常后,通风调度方可通知受影响区域作业地点恢复生产。

7、故障排查后,监测维修工对其完好情况立即确认,尤其对断电功能和断电范围进行确认。

8、故障结束后,通风调度值班员负责详细记录故障发生时间、故障原因、处理情况、恢复时间、处理人等内容,并汇报煤电公司、许平公司通风调度。

(三)传感器故障处理

传感器故障主要包括甲烷、co、温度、风速、负压等模拟量传感器和风门、开停、馈电等开关量传感器延长线路、挪动等出现断线、数据显示异常等现象。

1、当甲烷传感器延伸线路时,必须提前向通风调度汇报,经通风调度同意后方可进行作业。

2、当线路延伸完毕后,向通风调度汇报,传感器恢复正常后方可离开现场。

3、当甲烷传感器、co、温度、风速、等传感器发生故障时,通风调度值班员必须立即通知井下监测维修工立即到达现场进行检查处理。

4甲烷传感器出现故障,通风调度值班员立即通知受影响区域现场负责人立即停止作业,现场瓦斯检查工加强该区域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加强检查工作,产生瓦斯电闭锁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擅自解除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功能进行生产作业。

5、发生co传感器故障时,通风调度值班人员立即通知受影响区域瓦斯检查工加强该区域的co检查力度,若co传感器出现异常报警,现场跟班队长和瓦捡工立即组织超限区域及受威胁区域人员撤至新鲜风流中,设置警戒,并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

6、发生在机电硐室温度传感器故障时,通风调度值班人员立即机电硐室配电工或瓦捡工加强现场温度检查力度,若有异常,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

7、温度、co传感器故障排除后要立即恢复运行,相关区域瓦检员要对相关区域的温度、co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只有当温度、co传感器运行正常,才能解除警戒。

8、其他传感器发生故障时,严格按照矿井文件进行处理。

9、入井处理故障的监测维修工必须携带甲烷监测报警仪,且携带必要的维修工具,处理故障期间要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处理情况。

10、传感器故障处理时间不得超过2h,如果故障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必须在8h内将标校好的传感器更换完毕。

11、更换后的传感器在平地维修室校正,维修完好备用,同时做好维修记录。

12、传感器故障排除后,监测工对其完好情况立即确认,尤其对断电功能和断电范围进行确认。

13故障处理结束后,通风调度值班员负责详细记录故障发生时间、故障原因、处理情况、恢复时间、处理人等内容,并汇报煤电公司、许平公司通风调度。

第6篇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故障处理期间安全措施

1监控主机故障处理安全技术措施:

(1)当监控主机发生故障时,监测监控值班员立即通知服务器维护人员切换致备机,且备机能正常运行,服务器维护人员应及时修复主机,并能够正常切换致主机运行。如无法修复时,或有其它排除不了的故障时,必须及时联系厂家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2)未经允许值班人员或其他人员不得对服务器进行任何操作,保证监测监控系统的安全性。

(3)一台服务器无法恢复正常,单机运行期间,必须制定专门的技术措施,同时上报安监局监测监控中心。

(4)在服务器未能正常运行时间段内,值班人员必须通知各区队,各工作面及机电硐室值班员,使用好便携瓦检仪及测氧仪,co便携仪加强检查。

(5)通知瓦检员巡回有关巷道加强检查。

(6)等故障排除后主机投入使用后,方可解除警报,值班员同时做好记录。

2监控井下分站故障处理安全技术措施

(1)当监控井下分站发生故障时,监测监控值班员必须立即通知值班队长,值班队长根据情况安排监测监控维护人员立即入井进行检查处理。同时要向安监局监测监控中心汇报情况。

(2)入井处理故障的监测工必须携带瓦斯便携仪、一氧化碳便携仪和测氧仪,且要带好必要的工具,监测工入井处理故障严禁单独作业。井下故障处理后,要向值班人员汇报处理情况。

(3)在故障没有处理好之前,该分站所监控地点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好有关便携及光学仪器临时代替监控,进行实时监测。

(4)故障处理时间不得超过4h,如果故障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必须在8h内将分站更换完毕。

(5)入井工作人员注意作业环境,在保证个人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处理故障。

(6)待分站处理好恢复正常监控后,可取消临时的便携仪器设置的监测点,同时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

3监控传感器故障处理安全技术措施

(1)当ch4、co等传感器发生故障时,监测监控值班员必须立即通知值班队长,值班队长根据情况安排监测监控维护人员立即入井进行检查处理。同时要向安监局监测监控中心汇报情况。。

(2)入井处理故障的监测工必须携带瓦斯便携仪、一氧化碳便携仪和测氧仪,且要带好必要的工具,监测工入井处理故障严禁单独作业。井下处理故障时,要和值班人员汇报处理情况。

(3)在故障没有处理好之前,该分站所监控地点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好有关便携及光学仪器临时代替监控,进行实时监测。

(4)传感器故障处理时间不得超过4h,如果故障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必须在8h内将标校好的传感器更换完毕。

(5)入井工作人员注意作业环境,在保证个人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处理故障。

(6)更换完毕的故障传感器在实验室校正、维修完好备用,同时做好记录。

第7篇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故障处理安全措施

安全监控系统值班人员必须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当煤矿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按以下措施。

1、当煤矿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通知监控维护人员立即处理。

2、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并将实施情况记录在册。

3、在故障发生后,应积极组织抢修,尽快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时间、现象、原因、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

4、当煤矿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超过1小时应向市(地)主管部门报告。

5、坚持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故障上报制度,否则视为系统无故障停止运行,要按规定对值班人员进行处罚。

6、为保证我矿瓦斯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处理系统故障,特制定本办法;

①如遇网络故障,不能上传数据,应立即通知监控负责人进行排查检修。

②如遇光缆线路故障,应立即通知网通公司进行处理。

③如遇电脑主机故障,或数据接口故障应在10分钟内起动备用主机和接口,保证数据正常上传。同时通知通知监控负责人进行排查检修。

④当电脑软件出现错误,应立即通知监控负责人进行排查检修,十分钟内不能修复的故障,应启用备用主机。

⑤如发现井下某传感器数据传输中断,立即通知监控维护人员进行维修,同时通知当班瓦斯检查员加强故障地点的瓦斯检查。并如实填写故障记录,并上传。

⑥所有维修操作都要留有记录,详细说明故障类型,现象,以及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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