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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揭煤安全措施9篇

发布时间:2023-01-12 热度:24

石门揭煤安全措施

第1篇 煤矿石门揭煤防突技术:安全措施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简况:

1061回风巷石门巷目前已经施工离m6煤底板层位,巷顶距离m6煤底板法距约3m,斜距约10m。随着巷道施工,预计该巷道向前施工约8米将由巷道底板揭开m6煤。本巷道设计断面6.01m2,净宽2.8m,净高2.2m,掘进断面为6.4m2,揭煤前后钧采用工字钢支护形式。

1.2 地质情况 :

1.2.1煤(岩)层赋存特征

位于龙潭组中上部,稳定,厚度1.4~1.8 m,平均厚1.6 m,全区可采,无夹矸,结构简单。

顶板:伪顶黑色炭质页岩,强度低;直接顶板为粉砂质泥岩,易风化崩解,遇水易膨胀、软化,为不稳定顶板。

底板:直接底板为灰色页岩、粉砂岩、泥质粉砂岩、粉砂质泥岩,遇水易膨胀、软化,为不稳定底板。

1.2.2 地质构造

龙金煤矿位于织纳煤田牛场向斜西北翼,矿区为单斜构造,区内构造简单,无大的断层发育,地层产状较为稳定,地层倾向102o~107o,倾角5o~8o。地层产状变化小。原两个矿山建矿至今,未发现断距>;10m的断层,未见影响矿井开拓布置、开采的地质构造。

综上所述,龙金煤矿构造复杂程度类型应属简单~中等复杂。

1.3 瓦斯情况

1.3.1 瓦斯

根据贵州省能源局2010年11月19日(黔能源发[2010]699号)“关于毕节地区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关于请求审批2010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批复”:鉴定结果为高瓦斯矿井。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41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12.60m3/t。

1.3.2 煤层的自燃特性

1.3.2.1 煤的自燃倾向及煤尘爆炸危险性

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对该矿的m6、m16、m27、m29煤层进行煤层自然发火倾向等级鉴定,结果为m6、m16、m27、m29煤层自然发火倾向性为ⅲ级,即不易自燃。

1.3.2.2 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2008年6月提供的织金县龙金煤矿m6、m16、m27、m29煤层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鉴定结果:鉴定煤层煤均为煤尘无爆炸性。

1.4 通风系统:

进风:地面→副井→1601回风巷石门迎头

回风:1601回风巷石门迎头→副井→地面

局部通风:揭煤期间采用2台2×18kw局扇(一台备用)、一路直径800毫米的胶质阻燃风筒供风,采用双路电源供电,实现“三专两闭锁”。

二、巷道揭煤防治突出措施

2.1、目前巷道顶板距煤法距3米,在巷顶距离煤层法距10米、5米时已经进行了探查,并已经采取瓦斯抽放措施,。

2.2防治突出措施设计要求:

具体措施设计要求如下:

1、根据《防突规定》62条规定,石门揭煤钻孔布置应控制在巷道周界外3~5米的煤层中,本巷道设计抽放钻孔控制在巷道周界外3米煤层中。

2、钻孔孔径:¢75mm。

3、开孔位置:1m6前石门迎头

4、由通防管理部进行钻孔设计,审批后、依照施工;每施工完一个钻孔必须由瓦斯检查员现场验收。

2.3、施工过程中为准确控制巷道与煤层法线距离,每次放炮前施工单位必须按照通防管理部探煤联系单要求施工探眼。直到巷道施工距煤层法距1.5米外时,采用远距离放炮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

三、巷道揭煤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

3.1、执行防突措施后,必须进行措施的效果检验;用重庆生产的wtc突出预测仪,钻屑瓦斯解析临界指标进行预测。效果检验孔数:3个,其中巷道中间一个、并应该位于措施孔之间,其它2个孔位于巷道上部和两侧,终孔位置应该位于措施控制范围控制的边缘线上。

3.2、效果检验孔采用150钻机破岩进入煤层,采用¢42mm钻杆、¢75mm钻头钻进;效果检验孔必须布置在措施孔之间;

3.3、钻进速度应该均匀,速度控制在2m/min以内;

3.4、钻进过程每2米测定一次k1值;

3.5、钻屑瓦斯解析临界指标k1ma_取0.4(湿煤)。只有k1ma_在临界指标以下时,措施有效;否则措施无效,当措施无效时,必须采取补打排(抽)放钻孔、延长排(抽)放时间,直至防突措施有效。

3.6巷道揭煤(揭开煤层前):

(1)、当巷道掘进距离煤层法线距离1.5米时,必须停止掘进,采用远距离放炮揭穿煤层。放炮要求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如果放炮没能揭开全断面的岩柱和煤层时,继续放炮仍然按照放炮有关规定执行,并必须加强支护,设专人观察瓦斯和观察突出预兆,发现有突出预兆,工作人员立即撤离到安全地点。

(2)、巷道揭开煤层后,过煤段仍必须严格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采取超前钻孔防突措施,并继续采用措施的效果检验;效果检验不超标时,方可按照规定掘进。

四、远距离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一)组织领导及现场跟班人员职责

1、矿成立巷道揭煤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2、揭煤前,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通防队、调度室、技术部门、掘进队、机运队等单位对揭煤区域的通风系统、瓦斯管理、局部通风、隔爆设施、电器设备、巷道支护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否则,严禁揭煤。

3、准备工作:

(1)、技术部门:负责提供详细的地质预报,以指导探煤及揭煤工作。

(2)、安全部门:严格执行人员入井清点制度。

(3)、机运队:落实整个回风路线里有无电器设备,若有,在揭煤前必须一次全面的防失爆检查。

(4)、通防队:揭煤前,加强对通风系统检查工作,以确保其完好。

4、揭煤期间爆破时,每次放炮必须有总工程师全面指挥,掘进队负责现场警戒,停电,撤人。装药、联线、爆破工作由专职爆破工负责。准备工作完成后,由现场领导小组负责人向矿调度室汇报情况,得到同意后,方可进行爆破。

5、揭煤范围:自巷道顶板距m6煤底板1.5米位置起,直至m6煤层被完全揭开。

(二)通风瓦斯管理

1、 局部通风

揭煤期间采用2台fbd-6型2×11kw局扇(一台备用),直径600毫米的胶质阻燃风筒供风,采用双路电源供电。并保证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灵敏可靠。局扇通风机必须由掘进队设置专职人员进行看管,严禁无计划停电,并执行现场交接班,风筒末端出口到工作面距离不大于5m。局部通风机供风不正常或者备用通风机不能正常工作时,严禁进行爆破作业。

3、 瓦斯管理

(1)、通防队必须在该工作面设置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的瓦斯情况,并熟悉突出预兆及避灾路线,严格实行现场交接班。

(2)、工作面瓦斯检查员及其他人员,发现有突出预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工作面人员,切断巷道内及回风流中电源并及时汇报矿调度所。

(3)、当爆破地点附近20m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0.8.0%时严禁爆破。

(4)、工作面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对因瓦斯超限而切断电源的电器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0.8.0%以下时方可恢复供电。

(6)、局部通风机因检修需要停止运转时,必须至少提前一个小班进行申请,并经矿调度室、及相关单位批准后,方可按规定时间停电。

(7)、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必须查清原因,进行处理。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8.0%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2%,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启动通风机。否则,必须按规定排放瓦斯。

(8)、揭煤期间,通防队必须加强工作面监控设备管理,定期进行校检、试断电,并有记录可查。

4、 安全监测

监测队必须按照规定安装瓦斯监控设备。

①:安设距迎头小于5米,距巷顶不大于300毫米,距巷帮不小于200毫米。

报警浓度:0.8%,断电浓度:1.2%, 复电浓度:<0.8%

断电范围:掘进面内及回风系统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

②:安设距离该巷道回风出口10~15米的巷道内,距巷顶不大于300毫米,距巷帮不小于200毫米。

报警浓度: 0.8% 断电浓度:0.8% 复电浓度:<0.8%

6、警戒点设置:警戒人员由掘进队负责现场落实。

7、撤人范围:井下所有人员撤至井口旁边20米以外的安全地点

(三)远距离放炮技术要求

1、放炮地点:设在井口旁边20米以外的安全地点;

2、站岗地点:井口前方50米以外,井口旁边20米以外的安全地点;

3、连线方式严格按照《1601回风巷石门掘进作业规程》执行。

4、揭煤放炮工作由矿总工程师统一指挥,并有矿山救护队在指定地点待命,在接到所有警戒都安设好,警戒范围内的所有人员撤出,掘进工作面和回风流中电器设备停电后,方可下达放炮命令。放炮后,必须至少停30min之后,由矿山救护队进入工作面进行检查,当确认无异常情况时,方可撤除警戒,恢复送电,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恢复正常工作。

5、放炮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若放炮未能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时,继续放炮仍然按照放炮有关规定执行,且必须加强支护,设专人检查瓦斯和观察迎头情况,发现有突出预兆,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6、放炮揭开煤层后,即进入煤巷掘进阶段,通防队要及时编制《煤巷掘进防突措施》并贯彻执行。

五、安全防护措施

1、工作面必须有独立可靠的通风系统,并保证回风系统中风流畅通。

2、加强瓦斯监控装置的维护,并按要求定期校检,确保瓦斯传感器灵敏、可靠。揭煤前迎头和风井区域内的所有瓦斯传感器必须进行一次校检,并有记录可查。

3、工作面必须设置专职瓦检员和放炮员并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经常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的瓦斯情况,出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一炮三泥、一炮三警戒、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4、加强局部通风管理,确保掘进迎头有足够的风量。

5、掘进事业部必须加强迎头顶板管理

①巷道完全揭开煤层时,必须加强顶板支护。

②严禁空顶作业,冒顶处接上实顶。

③遇地质构造顶板破碎、巷道压力增大时,要采取缩小棚档距和短掘短支、超前支护等防冒顶措施。

6、防尘设施齐全,雾化效果好;并保证喷雾使用正常。

7、揭煤期间爆破时,通防管理部、掘进事业部必须各有一名副科级以上管理干部现场跟班。

8、所有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系统的班队长以上干部、工程技术人员、流动电钳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

9、进入工作面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熟悉煤(岩)与瓦斯突出预兆:①巷道压力增大、破碎、变形、掉渣、煤块崩出、底鼓,打眼时出现顶钎、夹钎、喷孔、装药顶炮等;②空气变冷、煤质干燥、煤层颜色暗淡;③有闷雷声、响炮声、爆豆声,深部岩层或煤岩层出现破裂声等异常声音;④瓦斯浓度变化大,忽大忽小等。发现上述情况之一的,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撤出人员,及时向矿值班调度及有关单位汇报,只有在采取有效措施并确认无突出危险后方可恢复施工。

10、进入工作面的所有人员必须经过防突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该工作面工作。

11、进入工作面的所有人员都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并会熟练使用。

六、执行防突措施的岗位责任制

一、明确责任

各级人员应负的责任应明确规定,具体包括施工单位班队长、防突工、瓦检员、放炮员、安监员及其他作业人员等。

二、责任划分

1、施工单位:

(1)、施工单位成立防突小组,并设有一名干部专门负责防突工作。

(2)、施工单位负责作业场所的管理,负责保证风、水、电的正常使用,负责清理积货,为打钻施工创造条件。

3)、负责定期对本作业地点的电器设备的正常检修,确保电器设备完好。

(4)、施工单位队长是执行防突措施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协助“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落实。并将剩余进尺数通知通防调度。

(5)、施工单位副队长是执行防突措施的直接责任者,主要负责:

①、协助“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落实,负责现场预测孔、及效果检验孔的施工(用钻机施工除外)。

②、当遇到突出预兆时,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矿调度所、有关领导和单位汇报;同时负责施工中遇到的卡钻、顶钻、喷孔等事故的处理。

③、当遇到明显突出征兆或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及时撤离现场,停电并汇报矿调度室。

2、通防队:(防突工)

(1)、对打预测孔、措施孔、效果检验孔等现场监督;施工过程中必须详细记录开孔位置、钻孔倾角、方位、孔深及岩性情况。

(2)、根据现场迎头地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以确定布孔方位、倾角、数量等参数并向矿技术室汇报。

(3)、负责预测预报、测点位置标注、防突牌板吊挂和及时填写预测牌板中的预测结果、做报表、签报表等,现场跟班落实防突措施的执行。

(4)、施工中遇到的卡钻、顶钻、喷孔严重、瓦斯涌出忽大忽小或其它异常时要详细记录;掘进过程中工作面出现明显突出预兆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及时向矿调度值班人员汇报情况。待采取措施后,方可恢复正常作业。

3、通风队:(瓦斯检查员)

(1)、负责监督防突措施的落实,确保不超规定进尺。

(2)、负责施工现场的瓦斯检查并参与打钻验收,瓦斯超限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矿调度室汇报。

(3)、当遇到突出预兆时,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矿调度室、有关领导和单位汇报。

(4)、当遇到明显突出征兆或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协助施工单位班队长组织人员及时撤离现场,施工单位专职电工及时停电,并汇报矿调度室。

(5)、负责填写和汇报当班进尺和剩余数。

5、机运队:

负责监督施工单位进行井下机电设备管理,根据《规程》规定进行机电设备完好检查,杜绝电器失爆现象。

6、技术部门:

(1)、地测部门及时提供作业场所地质说明书、地质预报及业务联系单;以便根据煤层赋存、瓦斯地质、构造、标高等情况;修订防突措施。

(2)、施工设计改变时,技术部门必须及时向施工单位及通防队提供相关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以便及时调整防突措施。

7、调度室:

(1)、必须及时做好该掘进工作面的综合调度,并及时记录。

(2)、接到异常情况及时向矿总工程师和矿长汇报。

(3)、打钻地点由调度所安装一部生产电话,以便出现紧急情况及时向调度汇报处理

七、其它

一、附超前探眼分析图

二、附揭煤爆破图表

三、附揭煤时期通风系统图

四、巷道完全揭开煤后,全煤掘进时另外补充施工措施。

五、其它未尽事宜按《1601石门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执行。

第2篇 石门揭煤技术 安全措施

一、概述:

根据矿采掘部署的安排,施工至-50m西翼水平时需揭开九石门。石门标高-50m,距地表深约230m左右。进行突出危险鉴定,无突出危险。

二、揭煤措施

为确保安全揭煤或在暗斜井掘进过程中防止误穿煤层,特制定揭煤措施如下:

㈠安全保障措施

1.揭煤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成员:机电矿长、生产矿长、安监科长、通风科长、调度室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揭煤期间的安全、技术、管理、督察、指挥、协调、组织指挥工作。

2.现场实施组

组长:安全副矿长。副组长:通风科分管防突的副科长。成员:掘进队、通风科、机电科、瓦斯检查员、救护队正副队长及技术人员、地测科地质技术人员、安监科安监人员。

⑴现场实施组组长和副组长负责整个现场揭煤期间的安全、技术、指挥、协调等工作。

⑵掘进队正副队长对揭煤过程中的巷道掘进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并严格按防突措施执行。

⑶通风科正副科长对该区域的通风、安全防护设施、瓦斯、放炮管理负责。

⑷机电科正副队长对该区域的机电设备的安装、检查(防爆性能、风电闭锁)负责。

⑸瓦斯检查员对该工作面瓦斯监测监控的安装、检查、校正负责。

⑹救护队正副队长负责揭煤期间的救护和现场戴机值班工作。

⑺技术人员负责对防突措施的实施和资料的收集整理。

⑻地测科地质技术人员负责对该工作面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处理现场地质问题,并及时进行地质预报。

⑼安监科安监人员负责对该工作面防突措施的实施和巷道掘进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3.揭煤措施的贯彻落实

以上各科、队人员进入该工作面工作,必须由所属科、队的技术人员组织贯彻学习该措施,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该工作面工作。

(二)施工措施

1、探眼掘进

为确保安全揭煤,石门掘至巷顶距煤层底板真厚1.5m处停头,进行掏斜面工作,然后采用震动炮揭开煤层。在此掘进期间,必须严格按以下施工措施执行。

⑴从现碛头恢复掘进起,掘至距煤层底板真厚1.5m处停止掘进,进行掏斜面工作。在恢复掘进前,通风科应根据已实施的水洗排放钻孔竣工资料,提供‘允掘通知’书,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掘进队才能恢复掘进。并在掘进过程中,必须坚持先探后掘。

⑵探眼布置3个,在巷顶距两帮0.2m处各布置一个,倾角不小于30°的仰孔,且尽量垂直于煤层;石门中部布置一个,倾角不大于5°。探眼深度3.8m,各探眼方位与石门掘进方向一致,每次实施探眼后掘进平距不能大于1m(见探眼布置图)。

⑶每班实施探眼情况,由当班队长(或值班长)向调度站汇报各探眼位置、深度、角度、孔内瓦斯等情况,调度站作好专题记录。若探眼探见煤或瓦斯涌出异常,则必须立即停止掘进并向调度站汇报,调度站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通知有关领导和通瓦科,经研究采取措施后再确定下一步的工作。

⑷实施探眼后,在每次放炮掘进前,均必须用炮泥将探眼封堵严实,严禁将其作为爆破孔。

2、掏斜面

⑴以石门巷顶为准,斜面岩柱保留真厚1.5m进行掏斜面工作。掏斜面必须每班坚持“先探后掘”,探眼个数不少于3个,施工队人员必须听从跟班人员指挥。

⑵掏斜面由掘进队技术人员、地质人员、防突人员现场分别跟班,指挥掏斜面工作,掌握碛头瓦斯、地质情况和实施情况。并根据现场探眼位置及深度,安排当班进度和炮眼布置位置,现场指挥布置当班斜面炮眼及炮眼深度。

⑶掏斜面原则上分2~3次进行,第一次从巷顶以下0.6m至巷底范围,第二次从巷顶以下1.2m至巷底范围,第三次则根据前两次掏斜面后的效果决定是否继续掏斜面,最后形成真厚1.5m的斜面岩柱。

⑷掏斜面跟班人员必须在现场向调度站汇报探眼位置、角度、深度以及斜面炮眼布置范围和深度、瓦斯等情况,调度站应作好记录备查。

⑸掏斜面前,必须准备足够数量的各种支护材料备用。从第一次掏斜面起,每次放炮后斜面必须用木支加开块料顺斜面托顶,每根开块料打上不少于二根支柱,并打紧打牢。斜面托顶支柱不少于两组。

3、震动炮及过煤门

⑴斜面形成后,则实施震动炮揭开煤层,震动炮眼布置见震动炮布置图

⑵震动炮采用1~5段煤矿许用毫秒电雷管,三级煤矿许用乳化炸药,正向装药结构,大串联一次起爆。雷管不得跳段使用,总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⑶雷管、炸药质量必须符合标准,施工队提前一天通知供应部门作好雷管的导通工作,电阻大小的测定。雷管电阻以5ω为准,正负误差不超过0.2ω,严禁使用变质超期炸药。

⑷震动炮眼布置,顶板第一排炮眼开口点距巷顶距离不小于0.15m,且风锤安设平直,严防顶部炮眼爆破后引起巷顶煤层抽冒过高。

⑸震动炮眼装药前必须用炮泥将碛头所有的探眼及残眼封堵严实,炮眼底部先装0.1m的底泥,再正向装药,最后装入水炮袋和长度不小于0.5m的封泥,且填紧填实。

⑹震动炮眼装药前,施工队要备好足够长度的吹风管,将眼内煤岩粉排尽,以免影响放炮效果。

⑺ 放炮母线铺设由通风队专职放炮员负责,接头必须擦净扭紧,并用绝缘胶布缠好,作好线路导通和电阻测定,母线不得与其它金属或导体相接触。

⑻ 起爆器材使用mfb-200型放炮器。

⑼ 放震动炮时,救护队在拉炮地点戴机待令,炮响30分钟后经总指挥同意,现场指挥发令,救护队人员才能带机进入碛头,检查爆破效果及瓦斯和石门支护等情况,并做好记录备查。

⑽ 从第一次放震动炮起至石门巷底进入煤层顶板2m范围,均按震动炮措施执行。

⑾ 石门揭开煤层后,过煤门时炮眼布置根据现场情况确定,眼子尽量打深,尽量减少震动炮次数。

(三)安全防护措施

1、 通风队在-50m石门内按(≥200 l / m 2)安设隔爆水槽,具体位置由通风科标定,施工队按标定位置打好岩眼便于挂设隔爆水槽。

2、通风队在-50m石门内安规定安设二组压风自救器,每组单体个数为4个。

3、石门掘进过程中,保证风筒出口风量不小于80m3/min,并设专职专头瓦斯检查员,加强瓦斯检查,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4、在距碛头后方10~15m安设一组洒水防尘装置,每次放炮前必须冲洗碛头及附近20m巷道的粉尘。放炮时,做到风水喷雾。

5、瓦检员按规定安设瓦斯自动报警断电仪,碛头探头安设在距碛头不大于5m的回风侧,报警浓度为1.0%,断电浓度为1.5%;回风探头安设在-50m西八石门与-50m运输平巷交叉口以北偏东10~15m,报警、断电浓度均为1.0%;监测系统对钻机和电煤钻、内齿轮实行瓦斯电闭锁;

6、该面供电实行“三专”,局扇实行风电闭锁,机电对作业地点和禁区内的电器设备防爆性能经常进行检查,每周不少于2次,并作好记录备查。

7、掘进过程中加强经常性敲帮问顶和支护工作,每班指定专人负责找矸看安全。

8、掘进过程中,生产班长必须每班携带便携式瓦检仪,悬挂于碛头后方5m的回风侧,连续监测碛头瓦斯情况,若有异常及时停头,将人员撤至进风安全处并向调度站汇报。

9、石门掘进中若出现地质构造、瓦斯增大等异常现象,必须停头并向有关职能部门领导汇报,经研究采取措施后,方能继续向前掘进。

10、掘进过程中,装药放炮必须严格按‘一炮三检制’和‘三人放炮制’执行。

11、地质人员经常深入现场,收集资料。同时,对岩层厚度进行收集,建立石门台帐,以利指导下一步工作。

12、掏斜面期间, 必须准备好足够的支柱,二寸板子、排花、笆片等材料,以便及时支护。

13、从掏斜面开始至巷底进入煤层顶板2m范围,必须加强敲帮问顶,永久性支护必须支护拢碛头,棚顶和煤层连接处必须接背严实,放炮打垮或失效的支护必须先行恢复后才能作业。

14、掏斜面期间,救护队派人戴机值班,救护基地设绞车跑车道。放震动炮时,救护基地设在拉炮点。

15、震动炮每次放炮前,加固碛头后方10m范围内的支护,放炮后由外向内逐架修复打倒、打歪失效的支护。

16、震动炮的管药装填工作必须由专业技术性强的放炮员担任,放炮母线铺设由通风科专职放炮员负责。

17、每次放震动炮前,通风科必须检查通风系统,禁区设施是否齐全可靠,如不符合要求立即整改。

18、放震动炮前,机电科要对作业地点和禁区范围的电器设备防爆性能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三专两闭锁”,防止电器失爆。

19、放炮地点:设在-50m西四与-50运输大巷交叉口,并在此处安设一台直通地面调度站的电话。

20、站岗地点:①放炮地点。②副井井口。③风井井口。

21、停电范围:

①-50m西九石门电煤钻、水泵、钻机电源。②-50m电煤钻、绞车、钻机电源。

禁区范围内除本安型电源外,其他一切电源。

22、若遇煤与瓦斯突出征兆时,撤退路线如下:

-50 m西九石门→-50运输大巷→-50m车场→副井→地面。

其余按《防突细则》、《煤矿安全规程》、该头《作业规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小富煤矿

2022年2月

第3篇 煤矿石门揭煤防突技术安全措施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简况:

1061回风巷石门巷目前已经施工离m6煤底板层位,巷顶距离m6煤底板法距约3m,斜距约10m。随着巷道施工,预计该巷道向前施工约8米将由巷道底板揭开m6煤。本巷道设计断面6.01m2,净宽2.8m,净高2.2m,掘进断面为6.4m2,揭煤前后钧采用工字钢支护形式。

1.2  地质情况 :

1.2.1煤(岩)层赋存特征

位于龙潭组中上部,稳定,厚度1.4~1.8 m,平均厚1.6 m,全区可采,无夹矸,结构简单。

顶板:伪顶黑色炭质页岩,强度低;直接顶板为粉砂质泥岩,易风化崩解,遇水易膨胀、软化,为不稳定顶板。

底板:直接底板为灰色页岩、粉砂岩、泥质粉砂岩、粉砂质泥岩,遇水易膨胀、软化,为不稳定底板。

1.2.2 地质构造

龙金煤矿位于织纳煤田牛场向斜西北翼,矿区为单斜构造,区内构造简单,无大的断层发育,地层产状较为稳定,地层倾向102o~107o,倾角5o~8o。地层产状变化小。原两个矿山建矿至今,未发现断距>;10m的断层,未见影响矿井开拓布置、开采的地质构造。

综上所述,龙金煤矿构造复杂程度类型应属简单~中等复杂。

1.3  瓦斯情况

1.3.1  瓦斯

根据贵州省能源局2010年11月19日(黔能源发[2010]699号)“关于毕节地区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关于请求审批2010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批复”:鉴定结果为高瓦斯矿井。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41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12.60m3/t。

1.3.2  煤层的自燃特性

1.3.2.1  煤的自燃倾向及煤尘爆炸危险性

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对该矿的m6、m16、m27、m29煤层进行煤层自然发火倾向等级鉴定,结果为m6、m16、m27、m29煤层自然发火倾向性为ⅲ级,即不易自燃。

1.3.2.2  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2008年6月提供的织金县龙金煤矿m6、m16、m27、m29煤层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鉴定结果:鉴定煤层煤均为煤尘无爆炸性。

1.4  通风系统:

进风:地面→副井→1601回风巷石门迎头

回风:1601回风巷石门迎头→副井→地面

局部通风:揭煤期间采用2台2×18kw局扇(一台备用)、一路直径800毫米的胶质阻燃风筒供风,采用双路电源供电,实现“三专两闭锁”。

二、巷道揭煤防治突出措施

2.1、目前巷道顶板距煤法距3米,在巷顶距离煤层法距10米、5米时已经进行了探查,并已经采取瓦斯抽放措施,。

2.2防治突出措施设计要求:

具体措施设计要求如下:

1、根据《防突规定》62条规定,石门揭煤钻孔布置应控制在巷道周界外3~5米的煤层中,本巷道设计抽放钻孔控制在巷道周界外3米煤层中。

2、钻孔孔径:¢75mm。

3、开孔位置:1m6前石门迎头

4、由通防管理部进行钻孔设计,审批后、依照施工;每施工完一个钻孔必须由瓦斯检查员现场验收。

2.3、施工过程中为准确控制巷道与煤层法线距离,每次放炮前施工单位必须按照通防管理部探煤联系单要求施工探眼。直到巷道施工距煤层法距1.5米外时,采用远距离放炮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

三、巷道揭煤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

3.1、执行防突措施后,必须进行措施的效果检验;用重庆生产的wtc突出预测仪,钻屑瓦斯解析临界指标进行预测。效果检验孔数:3个,其中巷道中间一个、并应该位于措施孔之间,其它2个孔位于巷道上部和两侧,终孔位置应该位于措施控制范围控制的边缘线上。

3.2、效果检验孔采用150钻机破岩进入煤层,采用¢42mm钻杆、¢75mm钻头钻进;效果检验孔必须布置在措施孔之间;

3.3、钻进速度应该均匀,速度控制在2m/min以内;

3.4、钻进过程每2米测定一次k1值;

3.5、钻屑瓦斯解析临界指标k1ma_取0.4(湿煤)。只有k1ma_在临界指标以下时,措施有效;否则措施无效,当措施无效时,必须采取补打排(抽)放钻孔、延长排(抽)放时间,直至防突措施有效。

3.6巷道揭煤(揭开煤层前):

(1)、当巷道掘进距离煤层法线距离1.5米时,必须停止掘进,采用远距离放炮揭穿煤层。放炮要求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如果放炮没能揭开全断面的岩柱和煤层时,继续放炮仍然按照放炮有关规定执行,并必须加强支护,设专人观察瓦斯和观察突出预兆,发现有突出预兆,工作人员立即撤离到安全地点。

(2)、巷道揭开煤层后,过煤段仍必须严格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采取超前钻孔防突措施,并继续采用措施的效果检验;效果检验不超标时,方可按照规定掘进。

四、远距离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一)组织领导及现场跟班人员职责

1、矿成立巷道揭煤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2、揭煤前,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通防队、调度室、技术部门、掘进队、机运队等单位对揭煤区域的通风系统、瓦斯管理、局部通风、隔爆设施、电器设备、巷道支护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否则,严禁揭煤。

3、准备工作:

(1)、技术部门:负责提供详细的地质预报,以指导探煤及揭煤工作。

(2)、安全部门:严格执行人员入井清点制度。

(3)、机运队:落实整个回风路线里有无电器设备,若有,在揭煤前必须一次全面的防失爆检查。

(4)、通防队:揭煤前,加强对通风系统检查工作,以确保其完好。

4、揭煤期间爆破时,每次放炮必须有总工程师全面指挥,掘进队负责现场警戒,停电,撤人。装药、联线、爆破工作由专职爆破工负责。准备工作完成后,由现场领导小组负责人向矿调度室汇报情况,得到同意后,方可进行爆破。

5、揭煤范围:自巷道顶板距m6煤底板1.5米位置起,直至m6煤层被完全揭开。

(二)通风瓦斯管理

1、  局部通风

揭煤期间采用2台fbd-6型2×11kw局扇(一台备用),直径600毫米的胶质阻燃风筒供风,采用双路电源供电。并保证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灵敏可靠。局扇通风机必须由掘进队设置专职人员进行看管,严禁无计划停电,并执行现场交接班,风筒末端出口到工作面距离不大于5m。局部通风机供风不正常或者备用通风机不能正常工作时,严禁进行爆破作业。

3、  瓦斯管理

(1)、通防队必须在该工作面设置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的瓦斯情况,并熟悉突出预兆及避灾路线,严格实行现场交接班。

(2)、工作面瓦斯检查员及其他人员,发现有突出预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工作面人员,切断巷道内及回风流中电源并及时汇报矿调度所。

(3)、当爆破地点附近20m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0.8.0%时严禁爆破。

(4)、工作面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对因瓦斯超限而切断电源的电器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0.8.0%以下时方可恢复供电。

(6)、局部通风机因检修需要停止运转时,必须至少提前一个小班进行申请,并经矿调度室、及相关单位批准后,方可按规定时间停电。

(7)、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必须查清原因,进行处理。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8.0%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2%,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启动通风机。否则,必须按规定排放瓦斯。

(8)、揭煤期间,通防队必须加强工作面监控设备管理,定期进行校检、试断电,并有记录可查。

4、  安全监测

监测队必须按照规定安装瓦斯监控设备。

①:安设距迎头小于5米,距巷顶不大于300毫米,距巷帮不小于200毫米。

报警浓度:0.8%,断电浓度:1.2%, 复电浓度:<0.8%

断电范围:掘进面内及回风系统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

②:安设距离该巷道回风出口10~15米的巷道内,距巷顶不大于300毫米,距巷帮不小于200毫米。

报警浓度: 0.8%     断电浓度:0.8%    复电浓度:<0.8%

6、警戒点设置:警戒人员由掘进队负责现场落实。

7、撤人范围:井下所有人员撤至井口旁边20米以外的安全地点

(三)远距离放炮技术要求

1、放炮地点:设在井口旁边20米以外的安全地点;

2、站岗地点:井口前方50米以外,井口旁边20米以外的安全地点;

3、连线方式严格按照《1601回风巷石门掘进作业规程》执行。

4、揭煤放炮工作由矿总工程师统一指挥,并有矿山救护队在指定地点待命,在接到所有警戒都安设好,警戒范围内的所有人员撤出,掘进工作面和回风流中电器设备停电后,方可下达放炮命令。放炮后,必须至少停30min之后,由矿山救护队进入工作面进行检查,当确认无异常情况时,方可撤除警戒,恢复送电,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恢复正常工作。

5、放炮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若放炮未能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时,继续放炮仍然按照放炮有关规定执行,且必须加强支护,设专人检查瓦斯和观察迎头情况,发现有突出预兆,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6、放炮揭开煤层后,即进入煤巷掘进阶段,通防队要及时编制《煤巷掘进防突措施》并贯彻执行。

五、安全防护措施

1、工作面必须有独立可靠的通风系统,并保证回风系统中风流畅通。

2、加强瓦斯监控装置的维护,并按要求定期校检,确保瓦斯传感器灵敏、可靠。揭煤前迎头和风井区域内的所有瓦斯传感器必须进行一次校检,并有记录可查。

3、工作面必须设置专职瓦检员和放炮员并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经常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的瓦斯情况,出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一炮三泥、一炮三警戒、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4、加强局部通风管理,确保掘进迎头有足够的风量。

5、掘进事业部必须加强迎头顶板管理

①巷道完全揭开煤层时,必须加强顶板支护。

②严禁空顶作业,冒顶处接上实顶。

③遇地质构造顶板破碎、巷道压力增大时,要采取缩小棚档距和短掘短支、超前支护等防冒顶措施。

6、防尘设施齐全,雾化效果好;并保证喷雾使用正常。

7、揭煤期间爆破时,通防管理部、掘进事业部必须各有一名副科级以上管理干部现场跟班。

8、所有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系统的班队长以上干部、工程技术人员、流动电钳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

9、进入工作面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熟悉煤(岩)与瓦斯突出预兆:①巷道压力增大、破碎、变形、掉渣、煤块崩出、底鼓,打眼时出现顶钎、夹钎、喷孔、装药顶炮等;②空气变冷、煤质干燥、煤层颜色暗淡;③有闷雷声、响炮声、爆豆声,深部岩层或煤岩层出现破裂声等异常声音;④瓦斯浓度变化大,忽大忽小等。发现上述情况之一的,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撤出人员,及时向矿值班调度及有关单位汇报,只有在采取有效措施并确认无突出危险后方可恢复施工。

10、进入工作面的所有人员必须经过防突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该工作面工作。

11、进入工作面的所有人员都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并会熟练使用。

六、执行防突措施的岗位责任制

一、明确责任

各级人员应负的责任应明确规定,具体包括施工单位班队长、防突工、瓦检员、放炮员、安监员及其他作业人员等。

二、责任划分

1、施工单位:

(1)、施工单位成立防突小组,并设有一名干部专门负责防突工作。

(2)、施工单位负责作业场所的管理,负责保证风、水、电的正常使用,负责清理积货,为打钻施工创造条件。

3)、负责定期对本作业地点的电器设备的正常检修,确保电器设备完好。

(4)、施工单位队长是执行防突措施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协助“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落实。并将剩余进尺数通知通防调度。

(5)、施工单位副队长是执行防突措施的直接责任者,主要负责:

①、协助“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落实,负责现场预测孔、及效果检验孔的施工(用钻机施工除外)。

②、当遇到突出预兆时,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矿调度所、有关领导和单位汇报;同时负责施工中遇到的卡钻、顶钻、喷孔等事故的处理。

③、当遇到明显突出征兆或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及时撤离现场,停电并汇报矿调度室。

2、通防队:(防突工)

(1)、对打预测孔、措施孔、效果检验孔等现场监督;施工过程中必须详细记录开孔位置、钻孔倾角、方位、孔深及岩性情况。

(2)、根据现场迎头地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以确定布孔方位、倾角、数量等参数并向矿技术室汇报。

(3)、负责预测预报、测点位置标注、防突牌板吊挂和及时填写预测牌板中的预测结果、做报表、签报表等,现场跟班落实防突措施的执行。

(4)、施工中遇到的卡钻、顶钻、喷孔严重、瓦斯涌出忽大忽小或其它异常时要详细记录;掘进过程中工作面出现明显突出预兆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及时向矿调度值班人员汇报情况。待采取措施后,方可恢复正常作业。

3、通风队:(瓦斯检查员)

(1)、负责监督防突措施的落实,确保不超规定进尺。

(2)、负责施工现场的瓦斯检查并参与打钻验收,瓦斯超限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矿调度室汇报。

(3)、当遇到突出预兆时,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矿调度室、有关领导和单位汇报。

(4)、当遇到明显突出征兆或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协助施工单位班队长组织人员及时撤离现场,施工单位专职电工及时停电,并汇报矿调度室。

(5)、负责填写和汇报当班进尺和剩余数。

5、机运队:

负责监督施工单位进行井下机电设备管理,根据《规程》规定进行机电设备完好检查,杜绝电器失爆现象。

6、技术部门:

(1)、地测部门及时提供作业场所地质说明书、地质预报及业务联系单;以便根据煤层赋存、瓦斯地质、构造、标高等情况;修订防突措施。

(2)、施工设计改变时,技术部门必须及时向施工单位及通防队提供相关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以便及时调整防突措施。

7、调度室:

(1)、必须及时做好该掘进工作面的综合调度,并及时记录。

(2)、接到异常情况及时向矿总工程师和矿长汇报。

(3)、打钻地点由调度所安装一部生产电话,以便出现紧急情况及时向调度汇报处理

七、其它

一、附超前探眼分析图

二、附揭煤爆破图表

三、附揭煤时期通风系统图

四、巷道完全揭开煤后,全煤掘进时另外补充施工措施。

五、其它未尽事宜按《1601石门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执行。

第4篇 某某矿业有限公司石门揭煤安全措施

一、概述:

根据矿领导安排,掘进一队掘进2335运输石门20米时需揭开3煤层。石门标高-380m。

二、揭煤措施

为确保安全揭煤特制定揭煤措施如下:

㈠安全保障措施

1.揭煤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

成员:机电矿长、生产矿长、通风科长、调度室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揭煤期间的安全、技术、管理、督察、指挥、协调、组织指挥工作。

⑴组长和副组长负责整个现场揭煤期间的安全、技术、指挥、协调等工作。

⑵掘进队正副队长对揭煤过程中的巷道掘进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

⑶通风科正副科长对该区域的通风、安全防护设施、瓦斯、放炮管理负责。

⑷机电科正副队长对该区域的机电设备的安装、检查(防爆性能、风电闭锁)负责。

⑸瓦斯检查员对该工作面瓦斯监测监控的安装、检查、校正负责。

⑹技术人员负责对防突措施的实施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地测科地质技术人员负责对该工作面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处理现场地质问题,并及时进行地质预报。

⑼安监科安监人员负责对该工作面防突措施的实施和巷道掘进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3.揭煤措施的贯彻落实

以上各科、队人员进入该工作面工作,必须由所属科、队的技术人员组织贯彻学习该措施,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该工作面工作。

(二)施工措施

1、探眼掘进

为确保安全揭煤,石门掘至巷顶距3煤层底板10m处停头,进行打探眼工作,具体了解见煤距离及煤层厚度,

2、每前进1米用风钻打一个2.2米深的顶板探眼,探眼见煤时,必须修改支护,采用工字钢棚支护,棚距0.6米(详见支护修改措施)。

3、每班掘进必须采用2.2米长钎子杆打好探眼,先探后掘,探眼探到煤后施工队停止前进,探眼探到煤后立即修改支护为工字钢棚支护。

4、探眼没探到煤时,掘进过程中锚喷支护必须加强锚杆安装质量,确保锚杆安装后的张紧力达到要求。

5、揭煤采用一次性远距离震动性放炮,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

6、在整个揭煤过程中,通风队必须设置专职瓦检员、专职放炮员,认真执行工作面交接班制度。

7、炮眼必须保证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300mm,否则严禁放炮。

8、爆破前所有不装药孔洞必须用黄泥充填,充填深度不得小于最大炮眼深度的 1.5倍。炮眼与其它孔洞的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500mm。

9、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10、撤人、停电、警戒、清点人数、瓦斯检测等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后,经落实符合揭煤措施后,方可进行放炮(放炮地点在2033运输上山上车场距作业地点100米以外),此项工作由施工队长、通风队长、安监员等统一指挥。

11、撤人范围:揭煤时本区内的所有作业人员和辅助人员(包括采煤一区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出至三采主上山下头躲避,并设置好警戒线,严禁人员进入警戒线。

12、揭煤时放炮半小时后,掘进队长进入揭煤工作面检查爆破情况、通风设施情况以及巷道等其它情况。

13、掘进队长进入检查时,至少要三人同行,小心行动,注意观察,检查后应立即将检查结果向调度汇报,调度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撤岗、取消警戒和恢复送电等正常工作。

14、调度及时将揭煤全过程向总工程师汇报。

15、未崩开石门全断面的岩柱和煤层时,继续放炮需按照揭煤放炮有关规定执行。

16、该巷道及回风系统中所有电气设备必须设置三专两闭锁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

17、随着工作面的前进,监测探头必须跟至工作面,探头t1(工作面探头)安设距迎头3~5m,距巷顶不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报警点:≥0.8%、断电点:≥0.8%、复电点:<0.8%。探头t2(回风探头)安设距离该巷道工作面回风后10m~15m的巷道内,距巷顶不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报警点:≥0.8%、断电点:≥0.8%、复电点:<0.8%。断电范围:掘进工作面巷道中及其回风系统内所有电气设备电源。

18、揭煤施工中必须安设压风自救系统并保证能够完好使用,压风自救系统距工作面不得超过15米,两组10个风嘴。

19、整个揭煤工作中,瓦检员、安检员必须随时对作业地点及回风系统进行检查,只有在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浓度低于0.8%以下时,方可进行作业,否则禁止作业。

20、机电大班人员安排专职人员对工作面及回风系统内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严防失爆。

21、煤巷施工期间正常进行三项指标测定,揭煤前和煤巷施工三项指标测定每班测定一次并进行分析整理,及时将测定结果报给矿井相关领导。

22、通风队严格执行通风设施管理制度。揭煤期间通风队长必须现场跟班。

23、现场作业人员在打钻和揭煤过程中,施工人员及排长,施工队长、管理人员等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24、加强局部通风管理,确保工作面的风量满足生产要求。

25、作业地点电话距工作面不得超过15米;放炮地点设置电话,便于和调度联系。

26、凡参加本次揭煤工作的所有人员都必须认真学习本措施,并严格按措施执行,未参加本措施学习的人员,禁止上岗作业。

第5篇 某某矿业公司石门揭煤安全措施

一、概述:

根据矿领导安排,掘进一队掘进2335运输石门20米时需揭开3煤层。石门标高-380m。

二、揭煤措施

为确保安全揭煤特制定揭煤措施如下:

㈠安全保障措施

1.揭煤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

成员:机电矿长、生产矿长、通风科长、调度室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揭煤期间的安全、技术、管理、督察、指挥、协调、组织指挥工作。

⑴组长和副组长负责整个现场揭煤期间的安全、技术、指挥、协调等工作。

⑵掘进队正副队长对揭煤过程中的巷道掘进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

⑶通风科正副科长对该区域的通风、安全防护设施、瓦斯、放炮管理负责。

⑷机电科正副队长对该区域的机电设备的安装、检查(防爆性能、风电闭锁)负责。

⑸瓦斯检查员对该工作面瓦斯监测监控的安装、检查、校正负责。

⑹技术人员负责对防突措施的实施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地测科地质技术人员负责对该工作面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处理现场地质问题,并及时进行地质预报。

⑼安监科安监人员负责对该工作面防突措施的实施和巷道掘进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3.揭煤措施的贯彻落实

以上各科、队人员进入该工作面工作,必须由所属科、队的技术人员组织贯彻学习该措施,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该工作面工作。

(二)施工措施

1、探眼掘进

为确保安全揭煤,石门掘至巷顶距3煤层底板10m处停头,进行打探眼工作,具体了解见煤距离及煤层厚度,

2、每前进1米用风钻打一个2.2米深的顶板探眼,探眼见煤时,必须修改支护,采用工字钢棚支护,棚距0.6米(详见支护修改措施)。

3、每班掘进必须采用2.2米长钎子杆打好探眼,先探后掘,探眼探到煤后施工队停止前进,探眼探到煤后立即修改支护为工字钢棚支护。

4、探眼没探到煤时,掘进过程中锚喷支护必须加强锚杆安装质量,确保锚杆安装后的张紧力达到要求。

5、揭煤采用一次性远距离震动性放炮,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

6、在整个揭煤过程中,通风队必须设置专职瓦检员、专职放炮员,认真执行工作面交接班制度。

7、炮眼必须保证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300mm,否则严禁放炮。

8、爆破前所有不装药孔洞必须用黄泥充填,充填深度不得小于最大炮眼深度的 1.5倍。炮眼与其它孔洞的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500mm。

9、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10、撤人、停电、警戒、清点人数、瓦斯检测等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后,经落实符合揭煤措施后,方可进行放炮(放炮地点在2033运输上山上车场距作业地点100米以外),此项工作由施工队长、通风队长、安监员等统一指挥。

11、撤人范围:揭煤时本区内的所有作业人员和辅助人员(包括采煤一区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出至三采主上山下头躲避,并设置好警戒线,严禁人员进入警戒线。

12、揭煤时放炮半小时后,掘进队长进入揭煤工作面检查爆破情况、通风设施情况以及巷道等其它情况。

13、掘进队长进入检查时,至少要三人同行,小心行动,注意观察,检查后应立即将检查结果向调度汇报,调度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撤岗、取消警戒和恢复送电等正常工作。

14、调度及时将揭煤全过程向总工程师汇报。

15、未崩开石门全断面的岩柱和煤层时,继续放炮需按照揭煤放炮有关规定执行。

16、该巷道及回风系统中所有电气设备必须设置三专两闭锁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

17、随着工作面的前进,监测探头必须跟至工作面,探头t1(工作面探头)安设距迎头3~5m,距巷顶不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报警点:≥0.8%、断电点:≥0.8%、复电点:<0.8%。探头t2(回风探头)安设距离该巷道工作面回风后10m~15m的巷道内,距巷顶不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报警点:≥0.8%、断电点:≥0.8%、复电点:<0.8%。断电范围:掘进工作面巷道中及其回风系统内所有电气设备电源。

18、揭煤施工中必须安设压风自救系统并保证能够完好使用,压风自救系统距工作面不得超过15米,两组10个风嘴。

19、整个揭煤工作中,瓦检员、安检员必须随时对作业地点及回风系统进行检查,只有在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浓度低于0.8%以下时,方可进行作业,否则禁止作业。

20、机电大班人员安排专职人员对工作面及回风系统内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严防失爆。

21、煤巷施工期间正常进行三项指标测定,揭煤前和煤巷施工三项指标测定每班测定一次并进行分析整理,及时将测定结果报给矿井相关领导。

22、通风队严格执行通风设施管理制度。揭煤期间通风队长必须现场跟班。

23、现场作业人员在打钻和揭煤过程中,施工人员及排长,施工队长、管理人员等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24、加强局部通风管理,确保工作面的风量满足生产要求。

25、作业地点电话距工作面不得超过15米;放炮地点设置电话,便于和调度联系。

26、凡参加本次揭煤工作的所有人员都必须认真学习本措施,并严格按措施执行,未参加本措施学习的人员,禁止上岗作业。

第6篇 某矿业有限公司石门揭煤安全措施

一、概述:

根据矿领导安排,掘进一队掘进2335运输石门20米时需揭开3煤层。石门标高-380m。

二、揭煤措施

为确保安全揭煤特制定揭煤措施如下:

㈠安全保障措施

1.揭煤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

成员:机电矿长、生产矿长、通风科长、调度室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揭煤期间的安全、技术、管理、督察、指挥、协调、组织指挥工作。

⑴组长和副组长负责整个现场揭煤期间的安全、技术、指挥、协调等工作。

⑵掘进队正副队长对揭煤过程中的巷道掘进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

⑶通风科正副科长对该区域的通风、安全防护设施、瓦斯、放炮管理负责。

⑷机电科正副队长对该区域的机电设备的安装、检查(防爆性能、风电闭锁)负责。

⑸瓦斯检查员对该工作面瓦斯监测监控的安装、检查、校正负责。

⑹技术人员负责对防突措施的实施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地测科地质技术人员负责对该工作面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处理现场地质问题,并及时进行地质预报。

⑼安监科安监人员负责对该工作面防突措施的实施和巷道掘进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3.揭煤措施的贯彻落实

以上各科、队人员进入该工作面工作,必须由所属科、队的技术人员组织贯彻学习该措施,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该工作面工作。

(二)施工措施

1、探眼掘进

为确保安全揭煤,石门掘至巷顶距3煤层底板10m处停头,进行打探眼工作,具体了解见煤距离及煤层厚度,

2、每前进1米用风钻打一个2.2米深的顶板探眼,探眼见煤时,必须修改支护,采用工字钢棚支护,棚距0.6米(详见支护修改措施)。

3、每班掘进必须采用2.2米长钎子杆打好探眼,先探后掘,探眼探到煤后施工队停止前进,探眼探到煤后立即修改支护为工字钢棚支护。

4、探眼没探到煤时,掘进过程中锚喷支护必须加强锚杆安装质量,确保锚杆安装后的张紧力达到要求。

5、揭煤采用一次性远距离震动性放炮,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

6、在整个揭煤过程中,通风队必须设置专职瓦检员、专职放炮员,认  真执行工作面交接班制度。

7、炮眼必须保证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300mm,否则严禁放炮。

8、爆破前所有不装药孔洞必须用黄泥充填,充填深度不得小于最大炮眼深度的 1.5倍。炮眼与其它孔洞的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500mm。

9、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10、撤人、停电、警戒、清点人数、瓦斯检测等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后,经落实符合揭煤措施后,方可进行放炮(放炮地点在2033运输上山上车场距作业地点100米以外),此项工作由施工队长、通风队长、安监员等统一指挥。

11、撤人范围:揭煤时本区内的所有作业人员和辅助人员(包括采煤一区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出至三采主上山下头躲避,并设置好警戒线,严禁人员进入警戒线。

12、揭煤时放炮半小时后,掘进队长进入揭煤工作面检查爆破情况、通风设施情况以及巷道等其它情况。

13、掘进队长进入检查时,至少要三人同行,小心行动,注意观察,检查后应立即将检查结果向调度汇报,调度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撤岗、取消警戒和恢复送电等正常工作。

14、调度及时将揭煤全过程向总工程师汇报。

15、未崩开石门全断面的岩柱和煤层时,继续放炮需按照揭煤放炮有关规定执行。

16、该巷道及回风系统中所有电气设备必须设置三专两闭锁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

17、随着工作面的前进,监测探头必须跟至工作面,探头t1(工作面探头)安设距迎头3~5m,距巷顶不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报警点:≥0.8%、断电点:≥0.8%、复电点:<0.8%。探头t2(回风探头)安设距离该巷道工作面回风后10m~15m的巷道内,距巷顶不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报警点:≥0.8%、断电点:≥0.8%、复电点:<0.8%。断电范围:掘进工作面巷道中及其回风系统内所有电气设备电源。

18、揭煤施工中必须安设压风自救系统并保证能够完好使用,压风自救系统距工作面不得超过15米,两组10个风嘴。

19、整个揭煤工作中,瓦检员、安检员必须随时对作业地点及回风系统进行检查,只有在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浓度低于0.8%以下时,方可进行作业,否则禁止作业。

20、机电大班人员安排专职人员对工作面及回风系统内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严防失爆。

21、煤巷施工期间正常进行三项指标测定,揭煤前和煤巷施工三项指标测定每班测定一次并进行分析整理,及时将测定结果报给矿井相关领导。

22、通风队严格执行通风设施管理制度。揭煤期间通风队长必须现场跟班。

23、现场作业人员在打钻和揭煤过程中,施工人员及排长,施工队长、管理人员等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24、加强局部通风管理,确保工作面的风量满足生产要求。

25、作业地点电话距工作面不得超过15米;放炮地点设置电话,便于和调度联系。

26、凡参加本次揭煤工作的所有人员都必须认真学习本措施,并严格按措施执行,未参加本措施学习的人员,禁止上岗作业。

第7篇 煤矿石门揭煤防突技术 安全措施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简况:

1061回风巷石门巷目前已经施工离m6煤底板层位,巷顶距离m6煤底板法距约3m,斜距约10m。随着巷道施工,预计该巷道向前施工约8米将由巷道底板揭开m6煤。本巷道设计断面6.01m2,净宽2.8m,净高2.2m,掘进断面为6.4m2,揭煤前后钧采用工字钢支护形式。

1.2 地质情况 :

1.2.1煤(岩)层赋存特征

位于龙潭组中上部,稳定,厚度1.4~1.8 m,平均厚1.6 m,全区可采,无夹矸,结构简单。

顶板:伪顶黑色炭质页岩,强度低;直接顶板为粉砂质泥岩,易风化崩解,遇水易膨胀、软化,为不稳定顶板。

底板:直接底板为灰色页岩、粉砂岩、泥质粉砂岩、粉砂质泥岩,遇水易膨胀、软化,为不稳定底板。

1.2.2 地质构造

龙金煤矿位于织纳煤田牛场向斜西北翼,矿区为单斜构造,区内构造简单,无大的断层发育,地层产状较为稳定,地层倾向102o~107o,倾角5o~8o。地层产状变化小。原两个矿山建矿至今,未发现断距>10m的断层,未见影响矿井开拓布置、开采的地质构造。

综上所述,龙金煤矿构造复杂程度类型应属简单~中等复杂。

1.3 瓦斯情况

1.3.1 瓦斯

根据贵州省能源局2010年11月19日(黔能源发[2010]699号)“关于毕节地区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关于请求审批2010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批复”:鉴定结果为高瓦斯矿井。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41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12.60m3/t。

1.3.2 煤层的自燃特性

1.3.2.1 煤的自燃倾向及煤尘爆炸危险性

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对该矿的m6、m16、m27、m29煤层进行煤层自然发火倾向等级鉴定,结果为m6、m16、m27、m29煤层自然发火倾向性为ⅲ级,即不易自燃。

1.3.2.2 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2008年6月提供的织金县龙金煤矿m6、m16、m27、m29煤层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鉴定结果:鉴定煤层煤均为煤尘无爆炸性。

1.4 通风系统:

进风:地面→副井→1601回风巷石门迎头

回风:1601回风巷石门迎头→副井→地面

局部通风:揭煤期间采用2台2×18kw局扇(一台备用)、一路直径800毫米的胶质阻燃风筒供风,采用双路电源供电,实现“三专两闭锁”。

二、巷道揭煤防治突出措施

2.1、目前巷道顶板距煤法距3米,在巷顶距离煤层法距10米、5米时已经进行了探查,并已经采取瓦斯抽放措施,。

2.2防治突出措施设计要求:

具体措施设计要求如下:

1、根据《防突规定》62条规定,石门揭煤钻孔布置应控制在巷道周界外3~5米的煤层中,本巷道设计抽放钻孔控制在巷道周界外3米煤层中。

2、钻孔孔径:¢75mm。

3、开孔位置:1m6前石门迎头

4、由通防管理部进行钻孔设计,审批后、依照施工;每施工完一个钻孔必须由瓦斯检查员现场验收。

2.3、施工过程中为准确控制巷道与煤层法线距离,每次放炮前施工单位必须按照通防管理部探煤联系单要求施工探眼。直到巷道施工距煤层法距1.5米外时,采用远距离放炮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

三、巷道揭煤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

3.1、执行防突措施后,必须进行措施的效果检验;用重庆生产的wtc突出预测仪,钻屑瓦斯解析临界指标进行预测。效果检验孔数:3个,其中巷道中间一个、并应该位于措施孔之间,其它2个孔位于巷道上部和两侧,终孔位置应该位于措施控制范围控制的边缘线上。

3.2、效果检验孔采用150钻机破岩进入煤层,采用¢42mm钻杆、¢75mm钻头钻进;效果检验孔必须布置在措施孔之间;

3.3、钻进速度应该均匀,速度控制在2m/min以内;

3.4、钻进过程每2米测定一次k1值;

3.5、钻屑瓦斯解析临界指标k1ma_取0.4(湿煤)。只有k1ma_在临界指标以下时,措施有效;否则措施无效,当措施无效时,必须采取补打排(抽)放钻孔、延长排(抽)放时间,直至防突措施有效。

3.6巷道揭煤(揭开煤层前):

(1)、当巷道掘进距离煤层法线距离1.5米时,必须停止掘进,采用远距离放炮揭穿煤层。放炮要求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如果放炮没能揭开全断面的岩柱和煤层时,继续放炮仍然按照放炮有关规定执行,并必须加强支护,设专人观察瓦斯和观察突出预兆,发现有突出预兆,工作人员立即撤离到安全地点。

(2)、巷道揭开煤层后,过煤段仍必须严格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采取超前钻孔防突措施,并继续采用措施的效果检验;效果检验不超标时,方可按照规定掘进。

四、远距离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一)组织领导及现场跟班人员职责

1、矿成立巷道揭煤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2、揭煤前,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通防队、调度室、技术部门、掘进队、机运队等单位对揭煤区域的通风系统、瓦斯管理、局部通风、隔爆设施、电器设备、巷道支护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否则,严禁揭煤。

3、准备工作:

(1)、技术部门:负责提供详细的地质预报,以指导探煤及揭煤工作。

(2)、安全部门:严格执行人员入井清点制度。

(3)、机运队:落实整个回风路线里有无电器设备,若有,在揭煤前必须一次全面的防失爆检查。

(4)、通防队:揭煤前,加强对通风系统检查工作,以确保其完好。

4、揭煤期间爆破时,每次放炮必须有总工程师全面指挥,掘进队负责现场警戒,停电,撤人。装药、联线、爆破工作由专职爆破工负责。准备工作完成后,由现场领导小组负责人向矿调度室汇报情况,得到同意后,方可进行爆破。

5、揭煤范围:自巷道顶板距m6煤底板1.5米位置起,直至m6煤层被完全揭开。

(二)通风瓦斯管理

1、 局部通风

揭煤期间采用2台fbd-6型2×11kw局扇(一台备用),直径600毫米的胶质阻燃风筒供风,采用双路电源供电。并保证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灵敏可靠。局扇通风机必须由掘进队设置专职人员进行看管,严禁无计划停电,并执行现场交接班,风筒末端出口到工作面距离不大于5m。局部通风机供风不正常或者备用通风机不能正常工作时,严禁进行爆破作业。

3、 瓦斯管理

(1)、通防队必须在该工作面设置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的瓦斯情况,并熟悉突出预兆及避灾路线,严格实行现场交接班。

(2)、工作面瓦斯检查员及其他人员,发现有突出预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工作面人员,切断巷道内及回风流中电源并及时汇报矿调度所。

(3)、当爆破地点附近20m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0.8.0%时严禁爆破。

(4)、工作面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对因瓦斯超限而切断电源的电器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0.8.0%以下时方可恢复供电。

(6)、局部通风机因检修需要停止运转时,必须至少提前一个小班进行申请,并经矿调度室、及相关单位批准后,方可按规定时间停电。

(7)、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必须查清原因,进行处理。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8.0%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2%,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启动通风机。否则,必须按规定排放瓦斯。

(8)、揭煤期间,通防队必须加强工作面监控设备管理,定期进行校检、试断电,并有记录可查。

4、 安全监测

监测队必须按照规定安装瓦斯监控设备。

①:安设距迎头小于5米,距巷顶不大于300毫米,距巷帮不小于200毫米。

报警浓度:0.8%,断电浓度:1.2%, 复电浓度:<0.8%

断电范围:掘进面内及回风系统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

②:安设距离该巷道回风出口10~15米的巷道内,距巷顶不大于300毫米,距巷帮不小于200毫米。

报警浓度: 0.8% 断电浓度:0.8% 复电浓度:<0.8%

6、警戒点设置:警戒人员由掘进队负责现场落实。

7、撤人范围:井下所有人员撤至井口旁边20米以外的安全地点

(三)远距离放炮技术要求

1、放炮地点:设在井口旁边20米以外的安全地点;

2、站岗地点:井口前方50米以外,井口旁边20米以外的安全地点;

3、连线方式严格按照《1601回风巷石门掘进作业规程》执行。

4、揭煤放炮工作由矿总工程师统一指挥,并有矿山救护队在指定地点待命,在接到所有警戒都安设好,警戒范围内的所有人员撤出,掘进工作面和回风流中电器设备停电后,方可下达放炮命令。放炮后,必须至少停30min之后,由矿山救护队进入工作面进行检查,当确认无异常情况时,方可撤除警戒,恢复送电,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恢复正常工作。

5、放炮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若放炮未能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时,继续放炮仍然按照放炮有关规定执行,且必须加强支护,设专人检查瓦斯和观察迎头情况,发现有突出预兆,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6、放炮揭开煤层后,即进入煤巷掘进阶段,通防队要及时编制《煤巷掘进防突措施》并贯彻执行。

五、安全防护措施

1、工作面必须有独立可靠的通风系统,并保证回风系统中风流畅通。

2、加强瓦斯监控装置的维护,并按要求定期校检,确保瓦斯传感器灵敏、可靠。揭煤前迎头和风井区域内的所有瓦斯传感器必须进行一次校检,并有记录可查。

3、工作面必须设置专职瓦检员和放炮员并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经常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的瓦斯情况,出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一炮三泥、一炮三警戒、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4、加强局部通风管理,确保掘进迎头有足够的风量。

5、掘进事业部必须加强迎头顶板管理

①巷道完全揭开煤层时,必须加强顶板支护。

②严禁空顶作业,冒顶处接上实顶。

③遇地质构造顶板破碎、巷道压力增大时,要采取缩小棚档距和短掘短支、超前支护等防冒顶措施。

6、防尘设施齐全,雾化效果好;并保证喷雾使用正常。

7、揭煤期间爆破时,通防管理部、掘进事业部必须各有一名副科级以上管理干部现场跟班。

8、所有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系统的班队长以上干部、工程技术人员、流动电钳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

9、进入工作面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熟悉煤(岩)与瓦斯突出预兆:①巷道压力增大、破碎、变形、掉渣、煤块崩出、底鼓,打眼时出现顶钎、夹钎、喷孔、装药顶炮等;②空气变冷、煤质干燥、煤层颜色暗淡;③有闷雷声、响炮声、爆豆声,深部岩层或煤岩层出现破裂声等异常声音;④瓦斯浓度变化大,忽大忽小等。发现上述情况之一的,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撤出人员,及时向矿值班调度及有关单位汇报,只有在采取有效措施并确认无突出危险后方可恢复施工。

10、进入工作面的所有人员必须经过防突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该工作面工作。

11、进入工作面的所有人员都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并会熟练使用。

六、执行防突措施的岗位责任制

一、明确责任

各级人员应负的责任应明确规定,具体包括施工单位班队长、防突工、瓦检员、放炮员、安监员及其他作业人员等。

二、责任划分

1、施工单位:

(1)、施工单位成立防突小组,并设有一名干部专门负责防突工作。

(2)、施工单位负责作业场所的管理,负责保证风、水、电的正常使用,负责清理积货,为打钻施工创造条件。

3)、负责定期对本作业地点的电器设备的正常检修,确保电器设备完好。

(4)、施工单位队长是执行防突措施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协助“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落实。并将剩余进尺数通知通防调度。

(5)、施工单位副队长是执行防突措施的直接责任者,主要负责:

①、协助“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落实,负责现场预测孔、及效果检验孔的施工(用钻机施工除外)。

②、当遇到突出预兆时,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矿调度所、有关领导和单位汇报;同时负责施工中遇到的卡钻、顶钻、喷孔等事故的处理。

③、当遇到明显突出征兆或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及时撤离现场,停电并汇报矿调度室。

2、通防队:(防突工)

(1)、对打预测孔、措施孔、效果检验孔等现场监督;施工过程中必须详细记录开孔位置、钻孔倾角、方位、孔深及岩性情况。

(2)、根据现场迎头地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以确定布孔方位、倾角、数量等参数并向矿技术室汇报。

(3)、负责预测预报、测点位置标注、防突牌板吊挂和及时填写预测牌板中的预测结果、做报表、签报表等,现场跟班落实防突措施的执行。

(4)、施工中遇到的卡钻、顶钻、喷孔严重、瓦斯涌出忽大忽小或其它异常时要详细记录;掘进过程中工作面出现明显突出预兆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及时向矿调度值班人员汇报情况。待采取措施后,方可恢复正常作业。

3、通风队:(瓦斯检查员)

(1)、负责监督防突措施的落实,确保不超规定进尺。

(2)、负责施工现场的瓦斯检查并参与打钻验收,瓦斯超限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矿调度室汇报。

(3)、当遇到突出预兆时,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矿调度室、有关领导和单位汇报。

(4)、当遇到明显突出征兆或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协助施工单位班队长组织人员及时撤离现场,施工单位专职电工及时停电,并汇报矿调度室。

(5)、负责填写和汇报当班进尺和剩余数。

5、机运队:

负责监督施工单位进行井下机电设备管理,根据《规程》规定进行机电设备完好检查,杜绝电器失爆现象。

6、技术部门:

(1)、地测部门及时提供作业场所地质说明书、地质预报及业务联系单;以便根据煤层赋存、瓦斯地质、构造、标高等情况;修订防突措施。

(2)、施工设计改变时,技术部门必须及时向施工单位及通防队提供相关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以便及时调整防突措施。

7、调度室:

(1)、必须及时做好该掘进工作面的综合调度,并及时记录。

(2)、接到异常情况及时向矿总工程师和矿长汇报。

(3)、打钻地点由调度所安装一部生产电话,以便出现紧急情况及时向调度汇报处理

七、其它

一、附超前探眼分析图

二、附揭煤爆破图表

三、附揭煤时期通风系统图

四、巷道完全揭开煤后,全煤掘进时另外补充施工措施。

五、其它未尽事宜按《1601石门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执行。

第8篇 石门揭煤技术安全措施

一、概述:

根据矿采掘部署的安排,施工至-50m西翼水平时需揭开九石门。石门标高-50m,距地表深约230m左右。进行突出危险鉴定,无突出危险。

二、揭煤措施

为确保安全揭煤或在暗斜井掘进过程中防止误穿煤层,特制定揭煤措施如下:

㈠安全保障措施

1.揭煤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成员:机电矿长、生产矿长、安监科长、通风科长、调度室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揭煤期间的安全、技术、管理、督察、指挥、协调、组织指挥工作。

2.现场实施组

组长:安全副矿长。副组长:通风科分管防突的副科长。成员:掘进队、通风科、机电科、瓦斯检查员、救护队正副队长及技术人员、地测科地质技术人员、安监科安监人员。

⑴现场实施组组长和副组长负责整个现场揭煤期间的安全、技术、指挥、协调等工作。

⑵掘进队正副队长对揭煤过程中的巷道掘进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并严格按防突措施执行。

⑶通风科正副科长对该区域的通风、安全防护设施、瓦斯、放炮管理负责。

⑷机电科正副队长对该区域的机电设备的安装、检查(防爆性能、风电闭锁)负责。

⑸瓦斯检查员对该工作面瓦斯监测监控的安装、检查、校正负责。

⑹救护队正副队长负责揭煤期间的救护和现场戴机值班工作。

⑺技术人员负责对防突措施的实施和资料的收集整理。

⑻地测科地质技术人员负责对该工作面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处理现场地质问题,并及时进行地质预报。

⑼安监科安监人员负责对该工作面防突措施的实施和巷道掘进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3.揭煤措施的贯彻落实

以上各科、队人员进入该工作面工作,必须由所属科、队的技术人员组织贯彻学习该措施,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该工作面工作。

(二)施工措施

1、探眼掘进

为确保安全揭煤,石门掘至巷顶距煤层底板真厚1.5m处停头,进行掏斜面工作,然后采用震动炮揭开煤层。在此掘进期间,必须严格按以下施工措施执行。

⑴从现碛头恢复掘进起,掘至距煤层底板真厚1.5m处停止掘进,进行掏斜面工作。在恢复掘进前,通风科应根据已实施的水洗排放钻孔竣工资料,提供‘允掘通知’书,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掘进队才能恢复掘进。并在掘进过程中,必须坚持先探后掘。

⑵探眼布置3个,在巷顶距两帮0.2m处各布置一个,倾角不小于30°的仰孔,且尽量垂直于煤层;石门中部布置一个,倾角不大于5°。探眼深度3.8m,各探眼方位与石门掘进方向一致,每次实施探眼后掘进平距不能大于1m(见探眼布置图)。

⑶每班实施探眼情况,由当班队长(或值班长)向调度站汇报各探眼位置、深度、角度、孔内瓦斯等情况,调度站作好专题记录。若探眼探见煤或瓦斯涌出异常,则必须立即停止掘进并向调度站汇报,调度站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通知有关领导和通瓦科,经研究采取措施后再确定下一步的工作。

⑷实施探眼后,在每次放炮掘进前,均必须用炮泥将探眼封堵严实,严禁将其作为爆破孔。

2、掏斜面

⑴以石门巷顶为准,斜面岩柱保留真厚1.5m进行掏斜面工作。掏斜面必须每班坚持“先探后掘”,探眼个数不少于3个,施工队人员必须听从跟班人员指挥。

⑵掏斜面由掘进队技术人员、地质人员、防突人员现场分别跟班,指挥掏斜面工作,掌握碛头瓦斯、地质情况和实施情况。并根据现场探眼位置及深度,安排当班进度和炮眼布置位置,现场指挥布置当班斜面炮眼及炮眼深度。

⑶掏斜面原则上分2~3次进行,第一次从巷顶以下0.6m至巷底范围,第二次从巷顶以下1.2m至巷底范围,第三次则根据前两次掏斜面后的效果决定是否继续掏斜面,最后形成真厚1.5m的斜面岩柱。

⑷掏斜面跟班人员必须在现场向调度站汇报探眼位置、角度、深度以及斜面炮眼布置范围和深度、瓦斯等情况,调度站应作好记录备查。

⑸掏斜面前,必须准备足够数量的各种支护材料备用。从第一次掏斜面起,每次放炮后斜面必须用木支加开块料顺斜面托顶,每根开块料打上不少于二根支柱,并打紧打牢。斜面托顶支柱不少于两组。

3、震动炮及过煤门

⑴斜面形成后,则实施震动炮揭开煤层,震动炮眼布置见震动炮布置图

⑵震动炮采用1~5段煤矿许用毫秒电雷管,三级煤矿许用乳化炸药,正向装药结构,大串联一次起爆。雷管不得跳段使用,总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⑶雷管、炸药质量必须符合标准,施工队提前一天通知供应部门作好雷管的导通工作,电阻大小的测定。雷管电阻以5ω为准,正负误差不超过0.2ω,严禁使用变质超期炸药。

⑷震动炮眼布置,顶板第一排炮眼开口点距巷顶距离不小于0.15m,且风锤安设平直,严防顶部炮眼爆破后引起巷顶煤层抽冒过高。

⑸震动炮眼装药前必须用炮泥将碛头所有的探眼及残眼封堵严实,炮眼底部先装0.1m的底泥,再正向装药,最后装入水炮袋和长度不小于0.5m的封泥,且填紧填实。

⑹震动炮眼装药前,施工队要备好足够长度的吹风管,将眼内煤岩粉排尽,以免影响放炮效果。

⑺ 放炮母线铺设由通风队专职放炮员负责,接头必须擦净扭紧,并用绝缘胶布缠好,作好线路导通和电阻测定,母线不得与其它金属或导体相接触。

⑻ 起爆器材使用mfb-200型放炮器。

⑼ 放震动炮时,救护队在拉炮地点戴机待令,炮响30分钟后经总指挥同意,现场指挥发令,救护队人员才能带机进入碛头,检查爆破效果及瓦斯和石门支护等情况,并做好记录备查。

⑽ 从第一次放震动炮起至石门巷底进入煤层顶板2m范围,均按震动炮措施执行。

⑾ 石门揭开煤层后,过煤门时炮眼布置根据现场情况确定,眼子尽量打深,尽量减少震动炮次数。

(三)安全防护措施

1、 通风队在-50m石门内按(≥200 l / m 2)安设隔爆水槽,具体位置由通风科标定,施工队按标定位置打好岩眼便于挂设隔爆水槽。

2、通风队在-50m石门内安规定安设二组压风自救器,每组单体个数为4个。

3、石门掘进过程中,保证风筒出口风量不小于80m3/min,并设专职专头瓦斯检查员,加强瓦斯检查,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4、在距碛头后方10~15m安设一组洒水防尘装置,每次放炮前必须冲洗碛头及附近20m巷道的粉尘。放炮时,做到风水喷雾。

5、瓦检员按规定安设瓦斯自动报警断电仪,碛头探头安设在距碛头不大于5m的回风侧,报警浓度为1.0%,断电浓度为1.5%;回风探头安设在-50m西八石门与-50m运输平巷交叉口以北偏东10~15m,报警、断电浓度均为1.0%;监测系统对钻机和电煤钻、内齿轮实行瓦斯电闭锁;

6、该面供电实行“三专”,局扇实行风电闭锁,机电对作业地点和禁区内的电器设备防爆性能经常进行检查,每周不少于2次,并作好记录备查。

7、掘进过程中加强经常性敲帮问顶和支护工作,每班指定专人负责找矸看安全。

8、掘进过程中,生产班长必须每班携带便携式瓦检仪,悬挂于碛头后方5m的回风侧,连续监测碛头瓦斯情况,若有异常及时停头,将人员撤至进风安全处并向调度站汇报。

9、石门掘进中若出现地质构造、瓦斯增大等异常现象,必须停头并向有关职能部门领导汇报,经研究采取措施后,方能继续向前掘进。

10、掘进过程中,装药放炮必须严格按‘一炮三检制’和‘三人放炮制’执行。

11、地质人员经常深入现场,收集资料。同时,对岩层厚度进行收集,建立石门台帐,以利指导下一步工作。

12、掏斜面期间, 必须准备好足够的支柱,二寸板子、排花、笆片等材料,以便及时支护。

13、从掏斜面开始至巷底进入煤层顶板2m范围,必须加强敲帮问顶,永久性支护必须支护拢碛头,棚顶和煤层连接处必须接背严实,放炮打垮或失效的支护必须先行恢复后才能作业。

14、掏斜面期间,救护队派人戴机值班,救护基地设绞车跑车道。放震动炮时,救护基地设在拉炮点。

15、震动炮每次放炮前,加固碛头后方10m范围内的支护,放炮后由外向内逐架修复打倒、打歪失效的支护。

16、震动炮的管药装填工作必须由专业技术性强的放炮员担任,放炮母线铺设由通风科专职放炮员负责。

17、每次放震动炮前,通风科必须检查通风系统,禁区设施是否齐全可靠,如不符合要求立即整改。

18、放震动炮前,机电科要对作业地点和禁区范围的电器设备防爆性能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三专两闭锁”,防止电器失爆。

19、放炮地点:设在-50m西四与-50运输大巷交叉口,并在此处安设一台直通地面调度站的电话。

20、站岗地点:①放炮地点。②副井井口。③风井井口。

21、停电范围:

①-50m西九石门电煤钻、水泵、钻机电源。②-50m电煤钻、绞车、钻机电源。

禁区范围内除本安型电源外,其他一切电源。

22、若遇煤与瓦斯突出征兆时,撤退路线如下:

-50 m西九石门→-50运输大巷→-50m车场→副井→地面。

其余按《防突细则》、《煤矿安全规程》、该头《作业规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小富煤矿

2014年2月

第9篇 _石门揭煤技术安全措施

一、概述:

根据矿采掘部署的安排,施工至-50m西翼水平时需揭开九石门。石门标高-50m,距地表深约230m左右。进行突出危险鉴定,无突出危险。

二、揭煤措施

为确保安全揭煤或在暗斜井掘进过程中防止误穿煤层,特制定揭煤措施如下:

㈠安全保障措施

1.揭煤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成员:机电矿长、生产矿长、安监科长、通风科长、调度室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揭煤期间的安全、技术、管理、督察、指挥、协调、组织指挥工作。

2.现场实施组

组长:安全副矿长。副组长:通风科分管防突的副科长。成员:掘进队、通风科、机电科、瓦斯检查员、救护队正副队长及技术人员、地测科地质技术人员、安监科安监人员。

⑴现场实施组组长和副组长负责整个现场揭煤期间的安全、技术、指挥、协调等工作。

⑵掘进队正副队长对揭煤过程中的巷道掘进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并严格按防突措施执行。

⑶通风科正副科长对该区域的通风、安全防护设施、瓦斯、放炮管理负责。

⑷机电科正副队长对该区域的机电设备的安装、检查(防爆性能、风电闭锁)负责。

⑸瓦斯检查员对该工作面瓦斯监测监控的安装、检查、校正负责。

⑹救护队正副队长负责揭煤期间的救护和现场戴机值班工作。

⑺技术人员负责对防突措施的实施和资料的收集整理。

⑻地测科地质技术人员负责对该工作面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处理现场地质问题,并及时进行地质预报。

⑼安监科安监人员负责对该工作面防突措施的实施和巷道掘进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3.揭煤措施的贯彻落实

以上各科、队人员进入该工作面工作,必须由所属科、队的技术人员组织贯彻学习该措施,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该工作面工作。

(二)施工措施

1、探眼掘进

为确保安全揭煤,石门掘至巷顶距煤层底板真厚1.5m处停头,进行掏斜面工作,然后采用震动炮揭开煤层。在此掘进期间,必须严格按以下施工措施执行。

⑴从现碛头恢复掘进起,掘至距煤层底板真厚1.5m处停止掘进,进行掏斜面工作。在恢复掘进前,通风科应根据已实施的水洗排放钻孔竣工资料,提供‘允掘通知’书,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掘进队才能恢复掘进。并在掘进过程中,必须坚持先探后掘。

⑵探眼布置3个,在巷顶距两帮0.2m处各布置一个,倾角不小于30°的仰孔,且尽量垂直于煤层;石门中部布置一个,倾角不大于5°。探眼深度3.8m,各探眼方位与石门掘进方向一致,每次实施探眼后掘进平距不能大于1m(见探眼布置图)。

⑶每班实施探眼情况,由当班队长(或值班长)向调度站汇报各探眼位置、深度、角度、孔内瓦斯等情况,调度站作好专题记录。若探眼探见煤或瓦斯涌出异常,则必须立即停止掘进并向调度站汇报,调度站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通知有关领导和通瓦科,经研究采取措施后再确定下一步的工作。

⑷实施探眼后,在每次放炮掘进前,均必须用炮泥将探眼封堵严实,严禁将其作为爆破孔。

2、掏斜面

⑴以石门巷顶为准,斜面岩柱保留真厚1.5m进行掏斜面工作。掏斜面必须每班坚持“先探后掘”,探眼个数不少于3个,施工队人员必须听从跟班人员指挥。

⑵掏斜面由掘进队技术人员、地质人员、防突人员现场分别跟班,指挥掏斜面工作,掌握碛头瓦斯、地质情况和实施情况。并根据现场探眼位置及深度,安排当班进度和炮眼布置位置,现场指挥布置当班斜面炮眼及炮眼深度。

⑶掏斜面原则上分2~3次进行,第一次从巷顶以下0.6m至巷底范围,第二次从巷顶以下1.2m至巷底范围,第三次则根据前两次掏斜面后的效果决定是否继续掏斜面,最后形成真厚1.5m的斜面岩柱。

⑷掏斜面跟班人员必须在现场向调度站汇报探眼位置、角度、深度以及斜面炮眼布置范围和深度、瓦斯等情况,调度站应作好记录备查。

⑸掏斜面前,必须准备足够数量的各种支护材料备用。从第一次掏斜面起,每次放炮后斜面必须用木支加开块料顺斜面托顶,每根开块料打上不少于二根支柱,并打紧打牢。斜面托顶支柱不少于两组。

3、震动炮及过煤门

⑴斜面形成后,则实施震动炮揭开煤层,震动炮眼布置见震动炮布置图

⑵震动炮采用1~5段煤矿许用毫秒电雷管,三级煤矿许用乳化炸药,正向装药结构,大串联一次起爆。雷管不得跳段使用,总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⑶雷管、炸药质量必须符合标准,施工队提前一天通知供应部门作好雷管的导通工作,电阻大小的测定。雷管电阻以5ω为准,正负误差不超过0.2ω,严禁使用变质超期炸药。

⑷震动炮眼布置,顶板第一排炮眼开口点距巷顶距离不小于0.15m,且风锤安设平直,严防顶部炮眼爆破后引起巷顶煤层抽冒过高。

⑸震动炮眼装药前必须用炮泥将碛头所有的探眼及残眼封堵严实,炮眼底部先装0.1m的底泥,再正向装药,最后装入水炮袋和长度不小于0.5m的封泥,且填紧填实。

⑹震动炮眼装药前,施工队要备好足够长度的吹风管,将眼内煤岩粉排尽,以免影响放炮效果。

⑺ 放炮母线铺设由通风队专职放炮员负责,接头必须擦净扭紧,并用绝缘胶布缠好,作好线路导通和电阻测定,母线不得与其它金属或导体相接触。

⑻ 起爆器材使用mfb-200型放炮器。

⑼ 放震动炮时,救护队在拉炮地点戴机待令,炮响30分钟后经总指挥同意,现场指挥发令,救护队人员才能带机进入碛头,检查爆破效果及瓦斯和石门支护等情况,并做好记录备查。

⑽ 从第一次放震动炮起至石门巷底进入煤层顶板2m范围,均按震动炮措施执行。

⑾ 石门揭开煤层后,过煤门时炮眼布置根据现场情况确定,眼子尽量打深,尽量减少震动炮次数。

(三)安全防护措施

1、 通风队在-50m石门内按(≥200 l / m 2)安设隔爆水槽,具体位置由通风科标定,施工队按标定位置打好岩眼便于挂设隔爆水槽。

2、通风队在-50m石门内安规定安设二组压风自救器,每组单体个数为4个。

3、石门掘进过程中,保证风筒出口风量不小于80m3/min,并设专职专头瓦斯检查员,加强瓦斯检查,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4、在距碛头后方10~15m安设一组洒水防尘装置,每次放炮前必须冲洗碛头及附近20m巷道的粉尘。放炮时,做到风水喷雾。

5、瓦检员按规定安设瓦斯自动报警断电仪,碛头探头安设在距碛头不大于5m的回风侧,报警浓度为1.0%,断电浓度为1.5%;回风探头安设在-50m西八石门与-50m运输平巷交叉口以北偏东10~15m,报警、断电浓度均为1.0%;监测系统对钻机和电煤钻、内齿轮实行瓦斯电闭锁;

6、该面供电实行“三专”,局扇实行风电闭锁,机电对作业地点和禁区内的电器设备防爆性能经常进行检查,每周不少于2次,并作好记录备查。

7、掘进过程中加强经常性敲帮问顶和支护工作,每班指定专人负责找矸看安全。

8、掘进过程中,生产班长必须每班携带便携式瓦检仪,悬挂于碛头后方5m的回风侧,连续监测碛头瓦斯情况,若有异常及时停头,将人员撤至进风安全处并向调度站汇报。

9、石门掘进中若出现地质构造、瓦斯增大等异常现象,必须停头并向有关职能部门领导汇报,经研究采取措施后,方能继续向前掘进。

10、掘进过程中,装药放炮必须严格按‘一炮三检制’和‘三人放炮制’执行。

11、地质人员经常深入现场,收集资料。同时,对岩层厚度进行收集,建立石门台帐,以利指导下一步工作。

12、掏斜面期间, 必须准备好足够的支柱,二寸板子、排花、笆片等材料,以便及时支护。

13、从掏斜面开始至巷底进入煤层顶板2m范围,必须加强敲帮问顶,永久性支护必须支护拢碛头,棚顶和煤层连接处必须接背严实,放炮打垮或失效的支护必须先行恢复后才能作业。

14、掏斜面期间,救护队派人戴机值班,救护基地设绞车跑车道。放震动炮时,救护基地设在拉炮点。

15、震动炮每次放炮前,加固碛头后方10m范围内的支护,放炮后由外向内逐架修复打倒、打歪失效的支护。

16、震动炮的管药装填工作必须由专业技术性强的放炮员担任,放炮母线铺设由通风科专职放炮员负责。

17、每次放震动炮前,通风科必须检查通风系统,禁区设施是否齐全可靠,如不符合要求立即整改。

18、放震动炮前,机电科要对作业地点和禁区范围的电器设备防爆性能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三专两闭锁”,防止电器失爆。

19、放炮地点:设在-50m西四与-50运输大巷交叉口,并在此处安设一台直通地面调度站的电话。

20、站岗地点:①放炮地点。②副井井口。③风井井口。

21、停电范围:

①-50m西九石门电煤钻、水泵、钻机电源。②-50m电煤钻、绞车、钻机电源。

禁区范围内除本安型电源外,其他一切电源。

22、若遇煤与瓦斯突出征兆时,撤退路线如下:

-50 m西九石门→-50运输大巷→-50m车场→副井→地面。

其余按《防突细则》、《煤矿安全规程》、该头《作业规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小富煤矿

202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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