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苯乙烯的特性及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
评论:更新日期:2015年06月08日
特别警示 | 可疑人类致癌物。易燃液体,火场温度下易发生危险的聚合反应,不得使用直流水扑救。 |
理 化 特 性 | 无色透明油状液体,有芳香味。不溶于水,溶于乙醇和乙醚。分子量104.14,熔点 -30.6℃,沸点146℃,相对密度(水=1)0.906(25℃),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3.6,临界压力3.81mpa,临界温度369℃,饱和蒸气0.670kpa(20℃),折射率1.5467,闪点32℃,爆炸极限1.1%~6.1%(体积比),自燃温度490℃。 主要用途:主要用于制聚苯乙烯、合成橡胶、离子交换树脂等。 |
危 害 信 息 | 【燃烧和爆炸危险性】 易燃,蒸气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和爆炸。 【活性反应】 与硫酸、氯化铁、氯化铝可发生猛烈聚合,放出大量热量。 【健康危害】 对眼、皮肤、粘膜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高浓度时有麻醉作用。 职业接触限值:pc-twa(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mg/m3):50;pc-stel(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mg/m3):100。 iarc:可疑人类致癌物。 |
安 全 措 施 | 【一般要求】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置知识。 操作应严加密闭。要求有局部排风设施和全面通风。 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或配备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器,宜增设有毒气体报警仪。选用屏蔽泵或磁力泵等无泄漏泵来输送本介质。苯乙烯储罐采取人工脱水方式时,应增配检测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固定式或便携式)。采样宜采用循环密闭采样系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穿工作服,戴防护手套。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佩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在作业现场应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安全喷淋、洗眼器应在生产装置开车时进行校验。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储罐等容器和设备应设置液位计、温度计,并应装有带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 生产中为防止自聚所用到的阻聚剂属于高毒或剧毒类化学品,加注时除应采用自吸式的设备或装置外,还应在加注岗位附近设置冲洗设施以备应急之用。对加注的阻聚剂的安全和职业卫生防护知识应进行针对性培训。 与氧化剂、酸类等反应。能发生聚合放热,避免接触光照、接触空气。 【特殊要求】 【操作安全】 (1)设置必要的安全联锁及紧急排放系统、有毒有害易燃物质检测报警系统以及正常及事故通风设施,通风设施应每年进行一次检查。 (2)在传送过程中,容器、管道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 (3)在生产企业设置dcs集散控制系统,同时并独立设置安全联锁与紧急停车系统(esd)。 (4)苯乙烯物料有自聚性质,因此要注意对操作温度的检查和按规定添加阻聚剂,防止物料发生高温自聚而堵塞设备和管道。 (5)装置区所有设备、泵以及管线的放空均排放到密闭排放系统,保证职工健康不受损害。 【储存安全】 (1)通常加有稳定剂。储存于阴凉、通风仓库内。远离火种、热源。库房温度不宜超过37℃。防止阳光直射。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不宜大量或久存。 (2)应与氧化剂、酸类分开存放。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罐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灌装时应注意流速(不超过3m/s),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3)储罐宜采用氮封系统或者内浮顶,但采用内浮顶罐储存苯乙烯时应有相应的对策措施防范可能出现的苯乙烯自聚,并确保内浮盘良好的密封性能。生产装置重要岗位如罐区设置工业电视监控。储罐应设固定或移动式消防冷却水系统。 (4)介质为高温、有毒或强腐蚀性的设备及管线上的压力表与设备之间应有能隔离介质的装置或切断阀。另外,装置中的甲、乙类设备和管道应有惰性气体置换设施。 【运输安全】 (1)运输车辆应有危险货物运输标志、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 (2)槽车运输时要用专用槽车。槽车安装的阻火器(火星熄灭器)必须完好。槽车和运输卡车要有导静电拖线;槽车上要备有2只以上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和防爆工具。 (3)车辆运输钢瓶时,瓶口一律朝向车辆行驶方向的右方,堆放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不准同车混装有抵触性质的物品和让无关人员搭车。运输途中远离火种,不准在有明火地点或人多地段停车,停车时要有人看管。 |
应 急 处 置 原 则 | 【急救措施】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灭火方法】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灭火无效。遇大火,消防人员须在有防护掩蔽处操作。 【泄漏应急处置】 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穿防静电服。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闭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收。使用洁净的无火花工具收集吸收材料。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石灰粉吸收大量液体。用泡沫覆盖,减少蒸发。喷水雾能减少蒸发,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受限制空间内的易燃性。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 作为一项紧急预防措施,泄漏隔离距离至少为100m。如果为大量泄漏,下风向的初始疏散距离应至少为800m。 |
第2篇 危险化学品苯乙烯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
特别警示
可疑人类致癌物。易燃液体,火场温度下易发生危险的聚合反应,不得使用直流水扑救。
理
化
特
性
无色透明油状液体,有芳香味。不溶于水,溶于乙醇和乙醚。分子量104.14,熔点-30.6℃,沸点146℃,相对密度(水=1)0.906(25℃),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3.6,临界压力3.81mpa,临界温度369℃,饱和蒸气0.670kpa(20℃),折射率1.5467,闪点32℃,爆炸极限1.1%~6.1%(体积比),自燃温度490℃。
主要用途:主要用于制聚苯乙烯、合成橡胶、离子交换树脂等。
危
害
信
息
【燃烧和爆炸危险性】
易燃,蒸气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和爆炸。
【活性反应】
与硫酸、氯化铁、氯化铝可发生猛烈聚合,放出大量热量。
【健康危害】
对眼、皮肤、粘膜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高浓度时有麻醉作用。
职业接触限值:pc-twa(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mg/m3):50;pc-stel(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mg/m3):100。
iarc:可疑人类致癌物。
安
全
措
施
【一般要求】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置知识。
操作应严加密闭。要求有局部排风设施和全面通风。
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或配备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器,宜增设有毒气体报警仪。选用屏蔽泵或磁力泵等无泄漏泵来输送本介质。苯乙烯储罐采取人工脱水方式时,应增配检测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固定式或便携式)。采样宜采用循环密闭采样系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穿工作服,戴防护手套。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佩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在作业现场应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安全喷淋、洗眼器应在生产装置开车时进行校验。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储罐等容器和设备应设置液位计、温度计,并应装有带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
生产中为防止自聚所用到的阻聚剂属于高毒或剧毒类化学品,加注时除应采用自吸式的设备或装置外,还应在加注岗位附近设置冲洗设施以备应急之用。对加注的阻聚剂的安全和职业卫生防护知识应进行针对性培训。
与氧化剂、酸类等反应。能发生聚合放热,避免接触光照、接触空气。
【特殊要求】
【操作安全】
(1)设置必要的安全联锁及紧急排放系统、有毒有害易燃物质检测报警系统以及正常及事故通风设施,通风设施应每年进行一次检查。
(2)在传送过程中,容器、管道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
(3)在生产企业设置dcs集散控制系统,同时并独立设置安全联锁与紧急停车系统(esd)。
(4)苯乙烯物料有自聚性质,因此要注意对操作温度的检查和按规定添加阻聚剂,防止物料发生高温自聚而堵塞设备和管道。
(5)装置区所有设备、泵以及管线的放空均排放到密闭排放系统,保证职工健康不受损害。
【储存安全】
(1)通常加有稳定剂。储存于阴凉、通风仓库内。远离火种、热源。库房温度不宜超过37℃。防止阳光直射。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不宜大量或久存。
(2)应与氧化剂、酸类分开存放。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罐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灌装时应注意流速(不超过3m/s),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3)储罐宜采用氮封系统或者内浮顶,但采用内浮顶罐储存苯乙烯时应有相应的对策措施防范可能出现的苯乙烯自聚,并确保内浮盘良好的密封性能。生产装置重要岗位如罐区设置工业电视监控。储罐应设固定或移动式消防冷却水系统。
(4)介质为高温、有毒或强腐蚀性的设备及管线上的压力表与设备之间应有能隔离介质的装置或切断阀。另外,装置中的甲、乙类设备和管道应有惰性气体置换设施。
【运输安全】
(1)运输车辆应有危险货物运输标志、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
(2)槽车运输时要用专用槽车。槽车安装的阻火器(火星熄灭器)必须完好。槽车和运输卡车要有导静电拖线;槽车上要备有2只以上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和防爆工具。
(3)车辆运输钢瓶时,瓶口一律朝向车辆行驶方向的右方,堆放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不准同车混装有抵触性质的物品和让无关人员搭车。运输途中远离火种,不准在有明火地点或人多地段停车,停车时要有人看管。
应
急
处
置
原
则
【急救措施】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灭火方法】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灭火无效。遇大火,消防人员须在有防护掩蔽处操作。
【泄漏应急处置】
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穿防静电服。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闭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收。使用洁净的无火花工具收集吸收材料。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石灰粉吸收大量液体。用泡沫覆盖,减少蒸发。喷水雾能减少蒸发,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受限制空间内的易燃性。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
作为一项紧急预防措施,泄漏隔离距离至少为100m。如果为大量泄漏,下风向的初始疏散距离应至少为800m。
第3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苯乙烯
特别警示
可疑人类致癌物。易燃液体,火场温度下易发生危险的聚合反应,不得使用直流水扑救。
理
化
特
性
无色透明油状液体,有芳香味。不溶于水,溶于乙醇和乙醚。分子量104.14,熔点-30.6℃,沸点146℃,相对密度(水=1)0.906(25℃),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3.6,临界压力3.81mpa,临界温度369℃,饱和蒸气0.670kpa(20℃),折射率1.5467,闪点32℃,爆炸极限1.1%~6.1%(体积比),自燃温度490℃。
主要用途:主要用于制聚苯乙烯、合成橡胶、离子交换树脂等。
危
害
信
息
【燃烧和爆炸危险性】
易燃,蒸气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和爆炸。
【活性反应】
与硫酸、氯化铁、氯化铝可发生猛烈聚合,放出大量热量。
【健康危害】
对眼、皮肤、粘膜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高浓度时有麻醉作用。
职业接触限值:pc-twa(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mg/m3):50;pc-stel(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mg/m3):100。
iarc:可疑人类致癌物。
安
全
措
施
【一般要求】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置知识。
操作应严加密闭。要求有局部排风设施和全面通风。
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或配备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器,宜增设有毒气体报警仪。选用屏蔽泵或磁力泵等无泄漏泵来输送本介质。苯乙烯储罐采取人工脱水方式时,应增配检测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固定式或便携式)。采样宜采用循环密闭采样系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穿工作服,戴防护手套。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佩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在作业现场应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安全喷淋、洗眼器应在生产装置开车时进行校验。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储罐等容器和设备应设置液位计、温度计,并应装有带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
生产中为防止自聚所用到的阻聚剂属于高毒或剧毒类化学品,加注时除应采用自吸式的设备或装置外,还应在加注岗位附近设置冲洗设施以备应急之用。对加注的阻聚剂的安全和职业卫生防护知识应进行针对性培训。
与氧化剂、酸类等反应。能发生聚合放热,避免接触光照、接触空气。
【特殊要求】
【操作安全】
(1)设置必要的安全联锁及紧急排放系统、有毒有害易燃物质检测报警系统以及正常及事故通风设施,通风设施应每年进行一次检查。
(2)在传送过程中,容器、管道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
(3)在生产企业设置dcs集散控制系统,同时并独立设置安全联锁与紧急停车系统(esd)。
(4)苯乙烯物料有自聚性质,因此要注意对操作温度的检查和按规定添加阻聚剂,防止物料发生高温自聚而堵塞设备和管道。
(5)装置区所有设备、泵以及管线的放空均排放到密闭排放系统,保证职工健康不受损害。
【储存安全】
(1)通常加有稳定剂。储存于阴凉、通风仓库内。远离火种、热源。库房温度不宜超过37℃。防止阳光直射。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不宜大量或久存。
(2)应与氧化剂、酸类分开存放。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罐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灌装时应注意流速(不超过3m/s),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3)储罐宜采用氮封系统或者内浮顶,但采用内浮顶罐储存苯乙烯时应有相应的对策措施防范可能出现的苯乙烯自聚,并确保内浮盘良好的密封性能。生产装置重要岗位如罐区设置工业电视监控。储罐应设固定或移动式消防冷却水系统。
(4)介质为高温、有毒或强腐蚀性的设备及管线上的压力表与设备之间应有能隔离介质的装置或切断阀。另外,装置中的甲、乙类设备和管道应有惰性气体置换设施。
【运输安全】
(1)运输车辆应有危险货物运输标志、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
(2)槽车运输时要用专用槽车。槽车安装的阻火器(火星熄灭器)必须完好。槽车和运输卡车要有导静电拖线;槽车上要备有2只以上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和防爆工具。
(3)车辆运输钢瓶时,瓶口一律朝向车辆行驶方向的右方,堆放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不准同车混装有抵触性质的物品和让无关人员搭车。运输途中远离火种,不准在有明火地点或人多地段停车,停车时要有人看管。
应
急
处
置
原
则
【急救措施】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灭火方法】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灭火无效。遇大火,消防人员须在有防护掩蔽处操作。
【泄漏应急处置】
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穿防静电服。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闭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收。使用洁净的无火花工具收集吸收材料。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石灰粉吸收大量液体。用泡沫覆盖,减少蒸发。喷水雾能减少蒸发,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受限制空间内的易燃性。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
作为一项紧急预防措施,泄漏隔离距离至少为100m。如果为大量泄漏,下风向的初始疏散距离应至少为800m。
第4篇 苯乙烯特性及安全措施应急处置原则
特别警示
可疑人类致癌物。易燃液体,火场温度下易发生危险的聚合反应,不得使用直流水扑救。
理
化
特
性
无色透明油状液体,有芳香味。不溶于水,溶于乙醇和乙醚。分子量104.14,熔点 -30.6℃,沸点146℃,相对密度(水=1)0.906(25℃),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3.6,临界压力3.81mpa,临界温度369℃,饱和蒸气0.670kpa(20℃),折射率1.5467,闪点32℃,爆炸极限1.1%~6.1%(体积比),自燃温度490℃。
主要用途:主要用于制聚苯乙烯、合成橡胶、离子交换树脂等。
危
害
信
息
【燃烧和爆炸危险性】
易燃,蒸气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和爆炸。
【活性反应】
与硫酸、氯化铁、氯化铝可发生猛烈聚合,放出大量热量。
【健康危害】
对眼、皮肤、粘膜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高浓度时有麻醉作用。
职业接触限值:pc-twa(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mg/m3):50;pc-stel(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mg/m3):100。
iarc:可疑人类致癌物。
安
全
措
施
【一般要求】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置知识。
操作应严加密闭。要求有局部排风设施和全面通风。
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或配备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器,宜增设有毒气体报警仪。选用屏蔽泵或磁力泵等无泄漏泵来输送本介质。苯乙烯储罐采取人工脱水方式时,应增配检测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固定式或便携式)。采样宜采用循环密闭采样系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穿工作服,戴防护手套。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佩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在作业现场应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安全喷淋、洗眼器应在生产装置开车时进行校验。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储罐等容器和设备应设置液位计、温度计,并应装有带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
生产中为防止自聚所用到的阻聚剂属于高毒或剧毒类化学品,加注时除应采用自吸式的设备或装置外,还应在加注岗位附近设置冲洗设施以备应急之用。对加注的阻聚剂的安全和职业卫生防护知识应进行针对性培训。
与氧化剂、酸类等反应。能发生聚合放热,避免接触光照、接触空气。
【特殊要求】
【操作安全】
(1)设置必要的安全联锁及紧急排放系统、有毒有害易燃物质检测报警系统以及正常及事故通风设施,通风设施应每年进行一次检查。
(2)在传送过程中,容器、管道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
(3)在生产企业设置dcs集散控制系统,同时并独立设置安全联锁与紧急停车系统(esd)。
(4)苯乙烯物料有自聚性质,因此要注意对操作温度的检查和按规定添加阻聚剂,防止物料发生高温自聚而堵塞设备和管道。
(5)装置区所有设备、泵以及管线的放空均排放到密闭排放系统,保证职工健康不受损害。
【储存安全】
(1)通常加有稳定剂。储存于阴凉、通风仓库内。远离火种、热源。库房温度不宜超过37℃。防止阳光直射。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不宜大量或久存。
(2)应与氧化剂、酸类分开存放。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罐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灌装时应注意流速(不超过3m/s),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3)储罐宜采用氮封系统或者内浮顶,但采用内浮顶罐储存苯乙烯时应有相应的对策措施防范可能出现的苯乙烯自聚,并确保内浮盘良好的密封性能。生产装置重要岗位如罐区设置工业电视监控。储罐应设固定或移动式消防冷却水系统。
(4)介质为高温、有毒或强腐蚀性的设备及管线上的压力表与设备之间应有能隔离介质的装置或切断阀。另外,装置中的甲、乙类设备和管道应有惰性气体置换设施。
【运输安全】
(1)运输车辆应有危险货物运输标志、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
(2)槽车运输时要用专用槽车。槽车安装的阻火器(火星熄灭器)必须完好。槽车和运输卡车要有导静电拖线;槽车上要备有2只以上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和防爆工具。
(3)车辆运输钢瓶时,瓶口一律朝向车辆行驶方向的右方,堆放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不准同车混装有抵触性质的物品和让无关人员搭车。运输途中远离火种,不准在有明火地点或人多地段停车,停车时要有人看管。
应
急
处
置
原
则
【急救措施】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灭火方法】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灭火无效。遇大火,消防人员须在有防护掩蔽处操作。
【泄漏应急处置】
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穿防静电服。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闭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收。使用洁净的无火花工具收集吸收材料。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石灰粉吸收大量液体。用泡沫覆盖,减少蒸发。喷水雾能减少蒸发,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受限制空间内的易燃性。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
作为一项紧急预防措施,泄漏隔离距离至少为100m。如果为大量泄漏,下风向的初始疏散距离应至少为8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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