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仓库露天堆场防火安全措施规范
1、仓库内应保持清洁,存放物资要留出适当的通道,门口应挂“严禁烟火”明显标志。
2、化学、易燃物品(如汽油、煤油、酒精、信那水等)应分类贮存保管,应设置适用的消防工具。
3、木材等可燃物周围不准有明火作业,防止事故发生。
4、露天存放的易燃材料和暂设建设物之间,不得小于20米。
5、存放锯沫、刨花、垃圾的露天场所,必须距仓库、暂设房屋15米以上。
第2篇 施工现场仓库防火安全措施
一.易燃仓库的设置、储存注意事项
(一)易燃仓库的设置
1.易着火的仓库应设在水源充足,消防车能驶到的地方,并应设在下风向。
2.易燃露天仓库四周,应有不小于6m平坦消防通道,通道上禁止堆放障碍物。
3.易燃仓库并应将生活区、生活辅助区和堆场分开布置。有明火的生活辅助区和生活用房与易燃物之间,至少应保持防火间距。
4.易燃仓库与其他建筑物、架高电线的防火间距,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5.对易引起火灾的仓库,应将库房内、外区域分段设防火墙,分成若干防火单元,以便考虑失火后能阻止火势的扩散。
(二) 贮存注意事项
1.对贮存的易燃物应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2.易燃物品仓库,应保持良好通风,并应经常注意库内温湿度变化。发现温度超过38度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其自燃起火。
二. 易燃仓库的装卸管理
1.拖拉机不准进入仓库,堆料场进行装卸作业,其他车辆进入仓库或堆料场装卸时,应安装符合要求的火星熄灭器。
2.在仓库或堆料场内进行吊装作业时,其机械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防产生火星,引起火灾事故。
三. 易燃仓库的用电管理
1.仓库或堆料场内一般应使用地下电缆,所使用的照明灯与易燃物间至少应保持1m的距离。
2.安装的开关箱、接线盒,应距离易燃物不小于1.5m,不准乱拉临时电气线路。
3.仓库或堆料场严禁使用碘钨灯,以防电气设备起火。
4.对仓库或堆料场内的电气设备,应经常检查维修和管理,贮存大量易燃物品的仓库应设置独立的避雷装置。
第3篇 仓库防火安全措施
一、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货物圣华圣华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针对不同时期的火灾隐患,要组织相应的仓库防火专项大检查,对仓库内存在的电火、明火等火灾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仓库内消防报警、灭火设施存在的故障要立即修复,对灭火器材配置数量不够不合理的要立即增补调整,对仓库内动火用火作业要立即清除,对违章用火要坚决处罚,要通过检查整治,彻底杜绝仓库内一切可能产生火的危险隐患。
二、各部门要健全完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各圣华仓库防火责任人,加强日常监督监管,确保防火各项规定和防火责任落实到位。
三、相关部门要重视和加强货物外租、外移存储的防火监管,制定《货物外存防火标准规定》,明确界定甲乙双方防火安全责任;对防火管理差,缺少消防报警、消防水源、灭火器等防火设施,存在明显火灾隐患的外租库、外移库,要向外库方提出防火条件要求;对具备防火条件的外租库房,要在外租存储协议(合同)中清晰标明出租方应承担保证货物存储防火安全的责任,标明如发生火灾造成货物损失时出租方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消除外租存储风险。
四、各部门要建立仓库防火监管长效机制,今后各部门每个月至少组织一次仓库防火专项检查,安全办每天至少进行一次圣华仓库防火巡查,及时查处圣华仓库防火措施上存在的危险漏洞,查处不履行圣华仓库防火责任、不落实圣华仓库防火规定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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