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施工机械使用的安全措施
在本工程使用的施工机械有孔桩作业机械、塔吊、施工电梯、钢筋加工机械、电焊机、潜水泵以及其他小型机械。各种机械都必须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各种机械的操作员都执行按本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1、 塔吊安全措施
(1) 一般要求:
1) 塔吊司机和信号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由有关部门发给操作证。
2) 实行专人专机管理,机厂负责制,严格交接班制度。
3) 新安装的或大修后的塔吊,必须按说明书要求进行整机试运转。
4) 塔吊距架空输电线应保持安全距离。
5) 司机室内应配备适用的灭火器材。
(2) 操作前要求:
1) 认真阅读塔机说明书,司机必须遵照不同的塔机说明书要求使用。
2) 检查塔基是否符合说明书要求。
3) 检查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检查方法应该在作空载试车的同时进行各限位试验,不能只检验安全装置的完好程度而不按规定作运行试验。
4) 做空载试运行。施工中塔吊的各种运行动作,都要在使用前,用不同速度进行空车试验,试车中应注意各部件及传动声响的检查。
(3) 操作中要求:
1) 第一次吊重物时,不要吊起后立即提升到所需高度,要先进行试吊,做到慢起钩,重物离地面50cm左右时稍停,认为没有问题时再继续走升。
2) 当挂好钢丝绳索具或吊钩钢丝绳绷紧时,操作人员要立即远离吊重物,防止重物坠落伤人。
3) 司机得到指挥人员明确后,方可开始操作;动作前先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不要随意操作。
4) 规定塔吊每班应有两名司机,一名司机操作,另一名在地面监护,以避免因指挥不当发生事故。
5) 提升重物时,要确认重物的真实重量,要做到不超过规定荷载,不得超载作业。
6) 不准起吊被埋住、冻粘的物件,否则因重量不清,发生超载事故。
7) 不准斜吊重物,避免造成塔吊失稳。
8) 禁止做快速回转,因为回转速度过快会造成:构件就位困难,塔身过大扭矩和重物的过大离心力容易发生危险。
9) 操作中遇大风(六级以上)等恶劣气候,应停止作业,将吊钩升起,当风力达到十级左右时,并在塔身结构架上拉四根钢丝绳,固定在地锚上。
(4) 操作后的要求:
1) 工作完毕,吊钩升到距起重臂端部2~3米处,松开回转制动装置,所有控制器开到零位,切断电源。
2) 四限位、两保险安全装置:起重力距限位装置:是用来限制起重机荷载超过规定荷载装置。在作业中由于荷载产生的倾覆力距接近额值时发出警报信号。
3) 起重量限制装置:是用来限制荷载重量超过允许值的装置,当荷载超过允许值时,限制器就动作,切断吊钩上升电源停止起重作业,还可以作下降动作,把重物卸下。
4) 吊钩超高限位装置:是控制吊钩起升最高极限位置的装置,是防止吊钩发生冲顶,拉断钢丝绳等事故发生。
5) 行程限位装置:是控制起重机在轨道上最大行走极限位置的装置。
6) 吊钩保险装置:是防止挂在吊钩上的吊索自动脱落的保险装置。
7) 卷筒保险装置:是防止卷筒钢丝绳松脱勒出的装置。
8) 塔式起重机除四限位两保险以外还应安设幅度显示器、风向风速仪、钢丝绳脱槽保险、旋转限位装置等。
(5) 安装、拆除作业:
首次投入使用的新型塔吊起重机在安装前,施工技术负责人或工地负责机械设备的工程技术人员要熟悉“使用说明书”有关内容,然后编制安装施工方案,并和安技人员编制安装与拆除的工艺和安全技术措施文件,保证安装过程中关键环节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必要时可向生产厂家联系协助安装、调试。塔式起重机安装完毕,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施工机械使用的安全措施
(1) 机械安装前进行安全交底,安装后应由专业机电人员和安全人员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 机械每天使用之前,都应提前进行检查,确定运转是否正常。
(3) 卷扬机安装在竖实平整视线良好的地方,机座下用方木垫实,并搭设防砸、防雨工作棚。使用前经常检查刹车制动是否灵敏,卷扬机、井架、吊盘有无异常,经检查试动转合格后,方准操作。机手必须持证上岗操作。吊盘前后设防护门。工作完后,拉闸断电,锁好闸箱。
(4) 木工操作的圆盘锯,其防护罩、分料器、防护档板均配置齐全。操作人员工作时不准戴手套、袖口扎紧、不得站在锯片旋转的切线方向。电锯棚内禁止吸烟。工作完后,清除机械四周锯木和碎木,防止失火。
(5) 钢筋冷拉作业区,设置专业防护区。钢筋切断机操作前应检查漏电保护器、刀片是否牢固、电源接一是否正确。使用前应空车运行,确认无异常后,才能正式开始工作。钢筋切断时,必须将钢筋推紧,切断短料时,必须有钳子夹紧后送料,切长料时,应两人操作,配合协调。
钢筋弯曲机使用时,弯曲较长钢筋应两人扶持,动作一致,不得任意拉拽。不直的钢筋,禁止在弯曲机上弯曲。
(6) 电焊机应放在干燥绝缘好的地方,并检查绝缘是否良好,接线处是否有防护罩,外壳是否有接零保护。
焊接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焊接时必须对线到位。操作时,必须有用火证,设消防器材,并设专人看护。电焊工要持证上岗。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引起火灾危险,方可离开。
(7) 气焊接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保险链,不得与氧气瓶同放一处。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作面上。工作完后,应将氧气瓶、乙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并检查操作场地。
第2篇 施工机械使用安全措施
在本工程使用的施工机械有孔桩作业机械、塔吊、施工电梯、钢筋加工机械、电焊机、潜水泵以及其他小型机械。各种机械都必须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各种机械的操作员都执行按本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1、 塔吊安全措施
(1) 一般要求:
1) 塔吊司机和信号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由有关部门发给操作证。
2) 实行专人专机管理,机厂负责制,严格交接班制度。
3) 新安装的或大修后的塔吊,必须按说明书要求进行整机试运转。
4) 塔吊距架空输电线应保持安全距离。
5) 司机室内应配备适用的灭火器材。
(2) 操作前要求:
1) 认真阅读塔机说明书,司机必须遵照不同的塔机说明书要求使用。
2) 检查塔基是否符合说明书要求。
3) 检查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检查方法应该在作空载试车的同时进行各限位试验,不能只检验安全装置的完好程度而不按规定作运行试验。
4) 做空载试运行。施工中塔吊的各种运行动作,都要在使用前,用不同速度进行空车试验,试车中应注意各部件及传动声响的检查。
(3) 操作中要求:
1) 第一次吊重物时,不要吊起后立即提升到所需高度,要先进行试吊,做到慢起钩,重物离地面50cm左右时稍停,认为没有问题时再继续走升。
2) 当挂好钢丝绳索具或吊钩钢丝绳绷紧时,操作人员要立即远离吊重物,防止重物坠落伤人。
3) 司机得到指挥人员明确后,方可开始操作;动作前先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不要随意操作。
4) 规定塔吊每班应有两名司机,一名司机操作,另一名在地面监护,以避免因指挥不当发生事故。
5) 提升重物时,要确认重物的真实重量,要做到不超过规定荷载,不得超载作业。
6) 不准起吊被埋住、冻粘的物件,否则因重量不清,发生超载事故。
7) 不准斜吊重物,避免造成塔吊失稳。
8) 禁止做快速回转,因为回转速度过快会造成:构件就位困难,塔身过大扭矩和重物的过大离心力容易发生危险。
9) 操作中遇大风(六级以上)等恶劣气候,应停止作业,将吊钩升起,当风力达到十级左右时,并在塔身结构架上拉四根钢丝绳,固定在地锚上。
(4) 操作后的要求:
1) 工作完毕,吊钩升到距起重臂端部2~3米处,松开回转制动装置,所有控制器开到零位,切断电源。
2) 四限位、两保险安全装置:起重力距限位装置:是用来限制起重机荷载超过规定荷载装置。在作业中由于荷载产生的倾覆力距接近额值时发出警报信号。
3) 起重量限制装置:是用来限制荷载重量超过允许值的装置,当荷载超过允许值时,限制器就动作,切断吊钩上升电源停止起重作业,还可以作下降动作,把重物卸下。
4) 吊钩超高限位装置:是控制吊钩起升最高极限位置的装置,是防止吊钩发生冲顶,拉断钢丝绳等事故发生。
5) 行程限位装置:是控制起重机在轨道上最大行走极限位置的装置。
6) 吊钩保险装置:是防止挂在吊钩上的吊索自动脱落的保险装置。
7) 卷筒保险装置:是防止卷筒钢丝绳松脱勒出的装置。
8) 塔式起重机除四限位两保险以外还应安设幅度显示器、风向风速仪、钢丝绳脱槽保险、旋转限位装置等。
(5) 安装、拆除作业:
首次投入使用的新型塔吊起重机在安装前,施工技术负责人或工地负责机械设备的工程技术人员要熟悉“使用说明书”有关内容,然后编制安装施工方案,并和安技人员编制安装与拆除的工艺和安全技术措施文件,保证安装过程中关键环节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必要时可向生产厂家联系协助安装、调试。塔式起重机安装完毕,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施工机械使用的安全措施
(1) 机械安装前进行安全交底,安装后应由专业机电人员和安全人员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 机械每天使用之前,都应提前进行检查,确定运转是否正常。
(3) 卷扬机安装在竖实平整视线良好的地方,机座下用方木垫实,并搭设防砸、防雨工作棚。使用前经常检查刹车制动是否灵敏,卷扬机、井架、吊盘有无异常,经检查试动转合格后,方准操作。机手必须持证上岗操作。吊盘前后设防护门。工作完后,拉闸断电,锁好闸箱。
(4) 木工操作的圆盘锯,其防护罩、分料器、防护档板均配置齐全。操作人员工作时不准戴手套、袖口扎紧、不得站在锯片旋转的切线方向。电锯棚内禁止吸烟。工作完后,清除机械四周锯木和碎木,防止失火。
(5) 钢筋冷拉作业区,设置专业防护区。钢筋切断机操作前应检查漏电保护器、刀片是否牢固、电源接一是否正确。使用前应空车运行,确认无异常后,才能正式开始工作。钢筋切断时,必须将钢筋推紧,切断短料时,必须有钳子夹紧后送料,切长料时,应两人操作,配合协调。
钢筋弯曲机使用时,弯曲较长钢筋应两人扶持,动作一致,不得任意拉拽。不直的钢筋,禁止在弯曲机上弯曲。
(6) 电焊机应放在干燥绝缘好的地方,并检查绝缘是否良好,接线处是否有防护罩,外壳是否有接零保护。
焊接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焊接时必须对线到位。操作时,必须有用火证,设消防器材,并设专人看护。电焊工要持证上岗。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引起火灾危险,方可离开。
(7) 气焊接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保险链,不得与氧气瓶同放一处。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作面上。工作完后,应将氧气瓶、乙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并检查操作场地。
第3篇 施工机械使用技术安全措施
手持电动机械手持电动机具须安装漏电保护器,防护罩壳齐全有效,并有效接地或接零,橡皮电线不得破损。
1)木工机械
机械上的电动机及电器部分应按其有关要求执行。
工作场所应各有齐全可靠的消防器材。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和有其他明火,并不得存放油、棉纱等易燃品。
工作场所的待加工和已加工木料应堆放整齐,保证道路畅通。
机械应保持清洁,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各部连接紧固,作台上不得放置杂物。
机械的皮带轮、锯轮、刀轴、锯片、砂轮等高速转动部件应在安装时做平稳试验。各种工具不得有裂纹破损。
装设有气动除尘装置的木工机械,作业前应先启动排尘风机,经常保持排尘管道不变形,不漏风。
严禁在机械运行中测量工件尺寸和清理机械上面或底部的木屑、刨花和杂物。
运行中不准跨过机械传动部分传递工件、工具等。排除故障、拆装刀具时必须待机械停稳后切断电源,方可进行。操作人员与辅助人员应密切配合,以同步速接送料。
根据木材的材质、粗细、湿度等,选择合适的切削和进给速度。加工前,应从木料中清除铁钉、铁丝等金属物。
作业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进行擦拭、润滑,清除木屑、刨花。
2)圆锯机
操作前进行检查,锯片不应有裂纹,螺丝应上紧。
锯片上方必须装置安全罩、挡板和冷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 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锯片必须平整,锯齿应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mm ,裂纹末端应冲止裂孔。
操作中要预防护眼镜,应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不得跨越锯片。
进料必须紧贴靠片,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mm ,不得用力硬拉。短窄料应用推根,接料使用刨钩。
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 为限,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1/4。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上锯。
圆锯启动后,应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慢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mm 。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根送料。
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准猛板,以免损坏锯片。锯片运转时间过长,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 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3)平面刨(手压刨)
作业前,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才准使用。
刨料时应保持身体稳定,双手操作。刨料时,手应按在料的上面,手指必须离开刨口50mm 以上。严禁用手在木料后端送料和跨越刨口进行刨削。
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超过1mm 。进料速度保持均匀,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禁止在刨刀上方回料。
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0mm, 长度小于400mm 时,应用压板或压棍推进。原木进锯前,应调好尺寸,进锯后不得调整,进锯速度应均匀,不能过猛。运转中严禁调整锯卡子和清理碎料、树皮等。
4)压刨床
压刨床必须用单向开关,不得安装倒顺开关。
木料的材质、规格一致时,允许同时刨两块木料。严禁一次刨削两块不同材质或不同规格的木料,被刨的木料不得超过机械所规定的厚度。操作者应站在刨床的一侧,接、送料时不得戴手套,送料时必须先送大头。
刨刀与刨床台面的水平间隙应在10~30mm 之间。刨刀螺丝必须重量相等,紧固时用力应均匀一致,不得过紧或过松,严禁使用带开口槽的刨刀。
每次进刀量应为2~5mm, 如遇硬物或节疤,应减少进刀量,降低送料速度。
已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材料走横或卡住,应停机降低台面拨正。送料时手指必须离开滚筒200mm 以外,接料必须待料走出台面。
已被刨木料长度不能短于前后压滚筒中心距离;刨短料时,须连续进料。刨削10mm 以下的薄板,必须垫托板,方可推进压刨。
压刨必须装有回弹灵敏的逆止爪装置,进料辊及拖料辊应调整水平和上下距离一致,齿辊应低于工件表面1~2mm ,光辊应高出台面0.3~0.8mm, 工作台面不得歪斜和高低不平。
5)木工车床
检查车床各部装置及工、卡具,灵活可靠,工件应卡紧并用顶针顶紧,用手转动试运转,确认情况良好后,方可开车;并根据工件木质的软硬,选择适当的进刀量和调整转速。
车削过程中,不得用手摸检查工件的光滑程度。用砂纸打磨时,应先将刀架移开后进行。车床转动时,无论停电与否,均不得用手来制动。
方形木料,必须先加工成近似圆柱体后再上车床加工。有节疤或裂缝的木料,均不得上车床切削。
第4篇 施工机械使用技术 安全措施
手持电动机械手持电动机具须安装漏电保护器,防护罩壳齐全有效,并有效接地或接零,橡皮电线不得破损。
1)木工机械
机械上的电动机及电器部分应按其有关要求执行。
工作场所应各有齐全可靠的消防器材。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和有其他明火,并不得存放油、棉纱等易燃品。
工作场所的待加工和已加工木料应堆放整齐,保证道路畅通。
机械应保持清洁,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各部连接紧固,作台上不得放置杂物。
机械的皮带轮、锯轮、刀轴、锯片、砂轮等高速转动部件应在安装时做平稳试验。各种工具不得有裂纹破损。
装设有气动除尘装置的木工机械,作业前应先启动排尘风机,经常保持排尘管道不变形,不漏风。
严禁在机械运行中测量工件尺寸和清理机械上面或底部的木屑、刨花和杂物。
运行中不准跨过机械传动部分传递工件、工具等。排除故障、拆装刀具时必须待机械停稳后切断电源,方可进行。操作人员与辅助人员应密切配合,以同步速接送料。
根据木材的材质、粗细、湿度等,选择合适的切削和进给速度。加工前,应从木料中清除铁钉、铁丝等金属物。
作业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进行擦拭、润滑,清除木屑、刨花。
2)圆锯机
操作前进行检查,锯片不应有裂纹,螺丝应上紧。
锯片上方必须装置安全罩、挡板和冷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 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锯片必须平整,锯齿应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mm ,裂纹末端应冲止裂孔。
操作中要预防护眼镜,应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不得跨越锯片。
进料必须紧贴靠片,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mm ,不得用力硬拉。短窄料应用推根,接料使用刨钩。
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 为限,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1/4。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上锯。
圆锯启动后,应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慢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mm 。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根送料。
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准猛板,以免损坏锯片。锯片运转时间过长,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 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3)平面刨(手压刨)
作业前,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才准使用。
刨料时应保持身体稳定,双手操作。刨料时,手应按在料的上面,手指必须离开刨口50mm 以上。严禁用手在木料后端送料和跨越刨口进行刨削。
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超过1mm 。进料速度保持均匀,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禁止在刨刀上方回料。
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0mm, 长度小于400mm 时,应用压板或压棍推进。原木进锯前,应调好尺寸,进锯后不得调整,进锯速度应均匀,不能过猛。运转中严禁调整锯卡子和清理碎料、树皮等。
4)压刨床
压刨床必须用单向开关,不得安装倒顺开关。
木料的材质、规格一致时,允许同时刨两块木料。严禁一次刨削两块不同材质或不同规格的木料,被刨的木料不得超过机械所规定的厚度。操作者应站在刨床的一侧,接、送料时不得戴手套,送料时必须先送大头。
刨刀与刨床台面的水平间隙应在10~30mm 之间。刨刀螺丝必须重量相等,紧固时用力应均匀一致,不得过紧或过松,严禁使用带开口槽的刨刀。
每次进刀量应为2~5mm, 如遇硬物或节疤,应减少进刀量,降低送料速度。
已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材料走横或卡住,应停机降低台面拨正。送料时手指必须离开滚筒200mm 以外,接料必须待料走出台面。
已被刨木料长度不能短于前后压滚筒中心距离;刨短料时,须连续进料。刨削10mm 以下的薄板,必须垫托板,方可推进压刨。
压刨必须装有回弹灵敏的逆止爪装置,进料辊及拖料辊应调整水平和上下距离一致,齿辊应低于工件表面1~2mm ,光辊应高出台面0.3~0.8mm, 工作台面不得歪斜和高低不平。
5)木工车床
检查车床各部装置及工、卡具,灵活可靠,工件应卡紧并用顶针顶紧,用手转动试运转,确认情况良好后,方可开车;并根据工件木质的软硬,选择适当的进刀量和调整转速。
车削过程中,不得用手摸检查工件的光滑程度。用砂纸打磨时,应先将刀架移开后进行。车床转动时,无论停电与否,均不得用手来制动。
方形木料,必须先加工成近似圆柱体后再上车床加工。有节疤或裂缝的木料,均不得上车床切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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