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煤矿防雷电安全措施
结合煤矿实际情况为了杜绝由于雷电而引发的事故,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经矿委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此安全技术措施:
一、雷云的形成和雷电发展
雷电是大气中自然放电现象,一般叫闪电,它的形状分为线状、带状、片状和球状。按空间位置可分为雷云之间和雷云对大地之间两类。前者发生在高空,对人类危害较小,后者为发生在雷云对大地间的落地雷,尤其是负极性落地雷,对人体和设备危害最大,是造成煤矿变电所雷击事故的主要来源。雷电与雷云的存在分不开,在天气闷热时,热空气上升到高空遇到冷空气,水蒸汽结成水滴,在重力作用下向下运动,与继续上升的热空气发生碰撞出现水滴分离形成微细水滴,这些水滴随风吹聚形成带负电的雷云,雷云是产生雷电放电的前提。负极性的落地雷的发展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 、先导放电
当天空中有带负电电荷的雷云时,由于感应作用,地面和地面物体都带上正电荷,雷云中某处电荷较多就使该处附近电场强度增大,增大到一定值时,就使空气绝缘被破坏,开始出现游离,形成先导放电通路,方向从雷云向大地逐级发展(放电速度约数10km/s),向下发展到一定高度时,地面物体可能产生向上的先导,它影响下行先导的发展方向和雷击点的方位。
2 、主放电
下行先导的极高电位和上行先导的感应电荷与大地距离较小,在电场强度足够大时,就使剩余的空气隙被击穿,游离出来的电子很快流入大地,大量地面电荷迅速冲向雷云,就会产生很强的光亮和巨大的雷声。主放电电流极大,大多数雷电流瞬间幅值约数10ka,少数可达数百千安。剧变的雷电流产生过渡过程,形成雷电冲击波,使雷击点周围的磁场出现很大的变化。虽然主放电时间只有几十微秒,但破坏作用极大,造成人畜伤亡、建筑物和设备损坏及引起火灾。
3 、余辉放电
主放电后,雷云中的剩余电荷按通路持续流入大地,形成余辉放电,放电电流随时间的延长而快速减小,只需几毫秒放电就结束了。在存在多个雷云中心时,还会出现重复放电,只是放电电流小多了。
二、雷电类型:
1 、直击雷:雷云和大地之间的放电叫直击雷,雷击时,流过被击物的电流极大,对电气设备会造成最大威胁。
2、感应雷:感应雷也叫雷电感应或感应过电压当雷云与大地放电后线路中的电荷失去束缚,以雷电波的形式向导线两侧流动,这种过电压是由静电感应引起的,电磁感应也可引起感应过电压。
3、球形雷:球形雷是雷电发生时形成的发红光或白光的火球,球形雷很少见,它是由特殊的带电气体形成的能够从门、窗、烟囱等信道进入室内。
4、雷电侵入波:是雷电时,在架空线路上或金属管道上产生的冲击电压沿线路和管道的两个方向迅速传播的雷电波。
三、雷电活动规律和雷电流幅值概率
人们在长期实践中总结出雷电活动的规律。按地理环境的分布规律是:山区和热而潮湿的地区雷暴高于平原和冷而干燥的地区,内陆多于沿海。按地质条件易遭雷击的地点为:土壤电阻小,地表土壤中粘土电导率高;地下埋有金属矿床等;高耸突出或孤立的建筑物;高压输电线路转角等。雷电活动时间大多在白天下午1至9时,雷暴的高峰月为七、八、九月。
四、安全技术措施
1.架设避雷线。
2.提高线路本身的绝缘水平。
3.加强对绝缘薄弱点的保护。
4.绝缘子铁脚接地。
5.防直击雷。装设避雷针以保护建筑物免遭直击雷。
6.存放爆炸物或易燃物的建筑装设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使被保护的建筑物及风帽、放散管等突出屋面的物体均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
7.雷暴时,尽量少在室外逗留,确需巡检时,应穿好塑料等不浸水的雨衣,不准登高作业。
8.注意关闭好站内所有门窗,防止球形雷进入室内。
9.雷暴时,尽量远离站内避雷针塔、烟囱、孤树、路灯杆、旗杆等建筑设施。
10.下雨时,应注意离开电线、电话线、管网等设施1.5m以外,防止这些设施对人体二次放电伤人。
11.在雨季未来前,地面配电房、绞车房、办公大楼等处设置避雷设施,已安装的避雷装置要进行定期检修。
12.减少使用电话和手提电话。
13.切勿站立于山顶、楼顶上或其他接近导电性高的物体。
14.切勿处理开口容器盛载的易燃物品。
15.为防止雷电波侵入井下,引起瓦斯、火灾等事故,在各井筒进入井下的轨道应加装绝缘道夹板,每对轨道至少安装两副道夹板,同时,由地面进入井下的轨道管路应在井口处用金属体进行不少于两处良好的集中接地。
16.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口处安装熔断器和避雷装置。
化育煤矿机电科
2016年5月
第2篇 某煤矿斜井提升安全措施
1、 升司机、摘挂钩工,必须由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持证上岗,并按章操作。
2、 每次开车前,提升司机、摘挂钩工必须认真检查绞车、钢丝绳、大钩、矿车的连接装置,阻车器必须保证完好,并随时处于关闭位置,否则,不得提升。
3、 斜坡提升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严格按信号指令提升。
4、 斜井提升时,严禁蹬钩、行人。运送物料时,开车前摘挂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各车的连接和装载情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或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严禁发出开车信号。
5、 矿车掉道,禁止用绞车硬拉复位。
6、 提升过程中,在突然停电或发生其他故障时不能刹车太猛。
7、 严禁非绞车司机开车,不得盲目服从指挥,违章操作。
8、 绞车司机要坚守岗位,确因有事需暂时离开,要停电闭锁,禁超拉超挂。
第3篇 煤矿一通三防 安全措施计划
为加强《一通三防》的管理工作,为有效防止和杜绝瓦斯及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煤矿安全、高效、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并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安全措施计划。
一、保障通风系统安全可靠的措施
矿井通风是煤矿五大生产系统重要系统,对全矿井的安全生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保障矿井的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煤矿的安全生产才可以得到保障。本措施如下:
1、煤矿必须在地面安装两台同等能力功率相匹配的主要通风机(一台使用、一台备用)。装有通风机的井口必须封闭严密,其漏风率不得超过5%。
2、必须保证主要通风机的连续运转。
3、装有主要通风机的风井出口应安装防爆门,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
4、当对主要风机的转数和叶片进行调整和改变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批准。
5、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再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风机的性能测定和试运行工作,以后每五年至少进行一次测定。
6、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装置和设施,并能在10分钟内改变巷道中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得下雨正常风量飞40%。每年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7、严禁将主要通风机房兼做他用。主要通风机的运转有专职司机负责,司机应将主要通风机的运转情况记入运转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以便矿上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严禁采用局部通风机或风机群作为主要风机使用。
9、矿井在开拓或准备回采时,必须在设计中根据该处全风压供风量和瓦斯涌出量编制通风设计合理进行风量分配,。掘进巷道的通风方式、局扇风机和风筒的安装和使用等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出来。
10、掘进巷道必须采用矿井全风压或局部通风机通风。煤巷、半煤岩巷和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通风方式必须采用压入式,不得采用抽出式。
11、局部通风机必须设有专人进行管理,保证正常运转。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量。回风口间的风速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12、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以及混合时通风的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设,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13使用局部通风机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凤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只有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分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未述部分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各项规定执行。
二、防治瓦斯煤尘安全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一通三防”的管理规定,矿各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瓦斯及煤尘的防治工作,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
2、加强通风系统的管理工作,做到矿井通风稳定和可靠,风量分配合理,加强通风设施管理,消除不合理的窜风现象对盲巷、废巷及采空区进行及时封闭。
3、在采掘工作面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严禁空班漏检,认真执行“一炮三检查”的安全制度。在瓦斯超限时(且瓦斯浓度达到1%时)立即停止放炮和其他作业,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和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汇报矿有关负责人及时处理。
4、临时停工地点,不得随意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棚栏和示警牌,禁止人员进入工作面。因临时停电造成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临时停风,当班安全员、瓦斯检查员必须立即撤出掘进头所有施工人员到进风巷内,严禁严禁将人员撤至回风巷道内。
5、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浓度与全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撤人,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1.0%时、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恢复局部通风机向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掘区回风流内的供电。
6、必须建立瓦斯及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检查制度,凡矿入井人员,必须携带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员必须携带甲烷检测仪或光学甲烷检测仪,并且检查好检测仪的完好切误使用损坏数据不准的检测仪。对于井下的施工地点的瓦斯监控仪探头,要加以爱护,严禁有意损害和破坏,否则将严厉进行处理。
7、掘进工作面和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眼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炮采工作面在爆破前后,应采用水冲洗煤壁有,以取到降尘和减少煤尘的积聚。
8、及时清理巷道中的浮煤,清理和冲洗沉积煤尘,对大巷应定期进行刷浆
9、在作业工作面地点,需有安设喷雾装置和水幕,在顺槽机头装车地点应有喷头喷水进行降尘。
10、当遇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应及时撤离人员,按避灾路线有序的撤离地面。
未述到部分严格认真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严格执行,凡入井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本措施,搞好文明安全生产,做到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严格遵守矿有关规章制度和劳动纪纪律。
三、防治瓦斯爆炸的安全技术措施
1.防止瓦斯积聚
1)加强通风
(1)矿井通风系统必须是一个安全的、可靠的、完整的、独立的通风系统。
(2)通风机工作方法采用抽出式。
(3)矿井主要通风机选用足够能力的矿用防爆抽出式风机。
(4)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等通风设备、设施和通风构筑物要按标准安装好、构筑好、维护好,确保其有效性。
(5)风量计算的配风依据要充分,风量计算确定的通风能力要合理;
(6)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采用独立通风,不得采用串联通风。
(7)在生产过程中,连同采空区的巷道应做到随采随闭,杜绝漏风。采区结束后,至多不超过一个月必须把所有通向采空区的巷道封闭起来。
(8)矿井投入生产后,按分别法计算矿井及各工作面需风量,并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及各工作面产量。
(9)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将每次测风结果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并根据测风结果调节风量。
(10)贯通巷道要编制专门安全措施,两巷道贯通20米前,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贯通时,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立即处理。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时,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浓度都在1.0%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派专人警戒。贯通后,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待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11)局部通风机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安装在进风巷道中,并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大于0.15米;风筒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局部通风机要有可靠供电;严禁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以上(含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局部通风机不得随意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要撤出人员和切断电源。
(12)矿井必须有可靠的双回路供电,一路断电即合上另一路开关,以保证井下供电的连续性。
掘进工作面必须双回路供电,双局扇供风(一台工作、一台备用)。
(13)井下通风设施要保持完好,要有专人检查和维修。井下通风设施的施工质量要满足有关规定和要求。
2)及时安全地处理积聚瓦斯
(1)从采掘工作、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立即安全地处理好,不留任何隐患。
(2)加大瓦斯积聚地点的风速和风量,按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措施排放积聚瓦斯。强制冲淡瓦斯到允许浓度后排到回风流中。
(3)切实加强瓦斯排放、巷道贯通和盲巷管理工作,排放瓦斯和巷道贯通要认真编制安全措施并执行有关规定。瓦斯排放采用逐段排放法,严格控制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回风系统内停电撤人。井下盲巷和临时停风地点设置密闭和栅栏,定期检测瓦斯和氧气浓度,并严禁任何人违章进入。
(4)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前,首选检查瓦斯,当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且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5)回风井中瓦斯浓度超过0.75%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时,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停止用电钻打眼和切断机电设备的电源;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或因停电、检修等原因而断电的电气设备,当附近20m内瓦斯浓度降到l.0%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6)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停风区要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停工区瓦斯浓度达到3%,不能立即处理时,在24小时内予以封闭;停风区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和送电时,要有安全措施,必要时应采取封闭抽放瓦斯等措施。
(7)开启密闭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报审批同意,要由专职救护队员打开密闭。
(8)经常检修瓦斯抽放系统,保持瓦斯抽放系统的完好,防止瓦斯正压输出时,发生瓦斯泄漏。
(9)对沿空掘进巷道、孤岛采煤工作面或位于低风压区的工作面、初次揭露地质构造复杂区域巷道等采掘工作面,实行重点瓦斯管理制度。
3)加强瓦斯检查
(1)建立严格的风量、风速、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的检查制度。瓦检员、安全员、测风员必须经过县以上煤炭管理部门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建立矿井安全监测系统,按照规程要求,在采掘工作面配备瓦斯探头、瓦斯断电仪和悬挂便携式瓦斯仪。
(3)配备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仪表必须由国家授权的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单位进行检验。
(4)矿长、矿总工程师、爆破工、采掘队长、通风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5)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6)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为每班至少3次;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设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断电仪。
(7)瓦斯检查人员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文的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8)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1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l次。
(9)其它瓦斯检查地点和次数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49条执行。
(10)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总工程师审查并签字。
(11)瓦斯抽放站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利用瓦斯时,还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甲烷传感器。
(12)利用瓦斯时,瓦斯浓度不得低于30%,且在利用瓦斯的系统中必须装设有防回火、防回气和防爆炸作用的安全装置。不利用瓦斯、采用干式抽放瓦斯设备时,抽放瓦斯浓度不得低于25%。
(13)抽放瓦斯泵及其附属设备,至少应有1套备用。
(14)地面瓦斯抽放泵房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和检测管道瓦斯浓度、流量、压力等参数的仪表或自动监测系统。
(15)在井巷施工或矿井生产中,应进一步测定煤层瓦斯含量及有关参数,以便对新投产采区或矿井的瓦斯预测和通风设计进行必要的相应修改。
2.分源治理瓦斯
(1)研究矿井瓦斯涌出规律:要同时测定矿井各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和采空区的瓦斯涌出量,得到矿井瓦斯涌出量表及周期性动态。
(2)采空区要及时封闭,随采煤工作面的推进逐个封闭通至采空区的连通巷道。
(3)大气压力变动季节,应加强对采空区瓦斯的观测与管理。
(4)及时处理掘进区局部冒顶积存的瓦斯,可在支架顶梁处安设导风板冲淡瓦斯或用充填黄土的方法处理。
(5)掘进工作面随着巷道的延长,风筒应及时加接,保证压入式风筒出风口距迎头的距离应小于或等于压入式通风的有效射程,风筒离掘进工作面迎头距离,一般不大于5米。
(6)回采工作面采用u形或偏y型通风系统,这种系统具有漏风小的优点,通风系统简单。
(7)安全处理工作面两端隅角附近的瓦斯,在工作面上隅角附近设置木板隔墙或帆布风障、风帘,迫使一部分风流流经上隅角,将积存瓦斯冲淡,排出。
(8)采用采空区抽放,减少工作面采空区瓦斯和邻近层瓦斯涌入采煤工作面;
(9)要控制首采面产量,加强上隅角瓦斯管理,防止邻近层瓦斯涌出,造成上隅角和回风顺槽瓦斯超限。
(10)安全及时地处理顶板附近瓦斯层状积聚,保证回采工作面的设计风速,使瓦斯与风流能充分地紊流混合,冲淡及排除。
3.防止瓦斯引爆引燃
1)防止一般及电气火源措施
(1)防止瓦斯引燃的原则,是对一切非生产必须的热源,要坚决禁绝。生产中可能产生的热源,必须严格管理和控制,防止它的发生或限制其引燃瓦斯的能力。
(2)矿井实行入井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严禁穿着化纤衣服。
(3)井下电话选用本质安全型电话,并使用矿用电话电缆。
(4)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深度小于1.0%以下的地点使用,并实时监测使用环境的瓦斯浓度。
(5)井下(非煤层中)需要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严禁在煤层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6)井下严格禁止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7)井口房及通风机房周围20m内禁止使用明火。
(8)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线、电缆);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要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9)井下供电做到: 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有接地装置;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
(10)掘进工作面实行“两闭锁”(风电、瓦斯电闭锁)和“综保”掘进配套设备。
(11)防止机械摩擦火花和冲击火花的产生,采取安设过热保护装置、使用难引火性合金工具(如使用铵铜合金工具等)等措施。
(12)高分子聚合材料制品,如风筒等,容易因摩擦而积聚静电,当其静电放电时,可能引燃瓦斯、煤尘或发生火灾。因此井下应采用抗静电、阻燃的聚合材料制品,其内、外两层表面电阻都必须不大于3×108ω,并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此值。
(13)地面瓦斯抽放泵房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并必须有防雷电装置。其距进风井口和主要建筑物不得小于50m,并用栅栏或围墙保护。地面泵房和泵房周围20m范围内,禁止堆积易燃物和有明火。抽瓦斯泵站放空管的高度应超过泵房房顶3m。
(14)地面瓦斯抽放泵房内电气设备、照明和其他电气仪表都应采用矿用防爆型。
(15)井上下敷设的瓦斯管路,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并应有防止砸坏管路的措施。
(16)地面瓦斯抽放泵房必须有专人值班,经常检测各参数,做好记录。当抽放瓦斯泵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如果利用瓦斯,在瓦斯泵停止运转后和恢复运转前,必须通知使用瓦斯的单位,取得同意后,方可供应瓦斯。
(17)井下电气设备严禁失爆,电气设备入井前严格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才可入井。
(18)井下电缆必须是经检验合格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电缆的安设合格,并防止有硬件物品碰穿,以及注意电缆的受潮、老化等。
(19)要消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电缆要悬挂整齐。井下防爆电气设备要及时检查维修,保持完好。严禁使用明刀闸开关。
2)防止放炮火源措施
(1)采、掘工作面都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三级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2)采、掘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必须全断面一次起爆,在采煤工作面每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止,并严禁使用2台放炮器同时进行放炮。
(3)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封实。
(4)炮眼封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无炮泥或不实的炮眼,严禁放炮。
(5)炮眼内发现异常情况,如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不准装药放炮。
(6)放炮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同轨道、金属管、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严禁使用固定放炮母线(每次放炮时铺设)。
(7)在放炮地点20m内,有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1/3以上时,不准装药放炮。
(8)处理瞎炮(包括残炮)必须在班组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按规程要求处理,瞎炮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接清楚。
(9)放炮时,采用正向起爆。
(10)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和“三人连锁放炮”(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制度,严禁采用糊炮、明火放炮和一次装药多次放炮。
(11)爆破工由专职爆破工担任。
(12)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装药、放炮。
3)防止雷电入井的措施
(1)井口安设az-1a型导体消雷器,消雷器的接地体距井口管、轨、线接地网相互间距在20米以上。
(2)所有伸出井口的钢管及钢轨均采用铸型尼龙材料进行两处相互间距为100米的绝缘隔离,每段铸型尼龙材料长度为1米,对地绝缘电阻在150mω左右。
(3)所有伸出井口的钢管、钢轨和电缆的铠装铅皮在入井处均接地,接地引入线均采用截面积为50mm2的橡套电缆,引出井口的接地体相互间距在20米以上,接地电阻不得大于2ω。
(4)通讯线路在入井口处装设一组熔断器和避雷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ω。
(5)所有伸向密闭区的钢管、钢轨和电缆等必须撤出或撤出密闭处的钢管、钢轨和电缆等,密闭内外不得有导体连接,相距20米以上,否则不得密闭。
4)矿灯的管理和使用安全措施
(1)矿井完好的矿灯总数,至少应比经常用灯的总人数多10%。
(2)矿灯集中统一管理。每盏矿灯必须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
(3)矿灯应保持完好,出现电池漏液、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失效、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时,严禁发放。发出的矿灯,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llh。
(4)严禁使用矿灯人员拆开、敲打、撞击矿灯。人员出井后(地面领用矿灯人员,在下班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还灯房。
(5)在每次换班2h内,灯房人员必须把没有还灯人员的名单报告矿调度室。
(6)矿灯必须装有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并装有短路保护器。
4.加强瓦斯地质工作
加强瓦斯地质工作,绘制矿井瓦斯地质图,测定瓦斯基本参数,掌握瓦斯赋存规律和矿井瓦斯涌出规律,进行瓦斯突出性预测,掌握瓦斯地质变化规律。
5.合理布置采掘工作面
采掘工作面的布置和接替,要做到:
(1)通风系统合理、可靠、简单、稳定,各采区应保证有一条专用回风巷。
(2)巷道布置要符合有关规程和规范,深部若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主要巷道应布置在岩层或非突出煤层中。
(3)合理布置采掘工程及其接替,保证采掘工作面之间有一定的距离,防止由于压力集中引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4)采掘工作面布置应尽量避开地质构造带和煤层变化带,若必须在地质构造带和煤层变化带中或附近布置时,必须采取局部性防突措施。
6.加强瓦斯抽放
根据煤层赋存条件、瓦斯涌出构成和采区巷道布置形式,参考类比工程的成熟经验,瓦斯抽放方法有:
(1)高位钻孔抽放又称作顶板裂隙带抽放,是以顶板裂隙作为通道来抽放工作面煤壁及上隅角涌出的瓦斯。即在工作面回风顺槽布置钻场,向工作面方向煤层顶板打长钻孔,钻孔层位控制在顶板裂隙带内,随采随抽或超前抽放回采工作面临近层及采空区冒落拱大量卸压瓦斯。具有工程量省、抽放效率高的特点,抽出率一般为30%~50%,有的可达60%以上。
(2)采空区埋管抽放,即在工作面回风巷敷设大直径菱镁管,管路每隔一定距离串接一具组合阀门的三通管件作为瓦斯吸入口。随工作面推进,吸气口阀门依次打开,使其处于最佳抽放位置。为防止采空区漏风需设置临时密闭,并在工作面回风巷设置风门以增加漏风出口处的风压。
(3)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抽放,根据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的大小采用随巷道掘进边掘边抽。
7.加强瓦斯监测监控
本矿井虽属于小型矿井,井下采、掘、运输、通风、排水、供配电等系统交叉作业,如果系统中的某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酿成事故,甚至造成重大事故。因此矿井设置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对矿井安全实施全方位的监控是十分必要的。
矿井监测设备主要设置在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回风巷、矿井主要机电设备硐室、井下煤仓、井下水仓、通风机房、主要通风机的风硐、地面变电所及副绞车房等。
8.隔爆措施
(1)矿井采用隔爆水槽棚隔爆。
(2)水槽棚用硬质易碎的聚氯乙烯和聚氨脂塑料制成,外型为半透明的槽体。
(3)水槽棚内盛满水置于距顶板100~150mm处,距离轨面不小于1.8m。
(4)水槽棚间距为1m。
(5)水槽棚设置总长度为30m,应布置在直线巷道内,距交岔口、转弯点、变坡点不得小于50m。
(6)在回采工作面的运输顺槽和回风顺槽中、煤层中掘进工作面设置水槽棚,距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40米~150米。
(7)水质要符合规程规定,水槽内水中混入5%的粉尘后,应立即换水。
(8)水槽棚内有足够的水量,水量应保证40l;水槽棚组的总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9)水槽棚每周检查一次。
四、防治火灾的安全技术措施
1.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火措施
(1)井下所有电气设备采用矿用隔爆型或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并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向井下供电的变压器或井下变压器严禁中性点接地。
(3)高压、低压配电屏设有过载、短路、漏电保护。
(4)所有防爆开关,均设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保护和漏电闭锁保护。
(5)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进行接地。
(6)电缆选择、电缆悬挂、电缆连接要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7)井下电气设备有接地、短路、过流、过负荷、断相、漏电等保护。
(8)井下电缆、输送机胶带、风筒等均选用不延燃、阻燃材料。
(9)矿总工程师应定期组织实施各电气设备和电缆的检查、调整工作。
(10)矿机电部门必须建立防爆检查、电气管理、小型电器管理、电缆管理等专业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必须由有业务能力并经过专业训练持有合格证的人员担任,还应按规定数量配齐。
(11)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修理和调整工作,必须由专责的或临时指派的电气维修工进行,高压电气设备的维修和调整工作,应有工作票和施工措施。
(12)高压停、送电的操作,可根据书面申请或其它可靠的联系方式,由专责电工执行。采区电钳工,在特殊情况下,可对采区变电所内高压电气设备进行停、送电的操作,但不得擅自打开电气设备进行修理,经维修单位机电主管人员授权者,不受此限。
(13)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或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14)矿总工程师应定期组织实施各电气设备和电缆的检查、调整工作。
(15)井下供电应做到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接地装置,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防护装置齐全,绝缘用具齐全,图纸资料齐全。
(16)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坚持使用瓦斯电和风电闭锁。
2.预防外因火灾的一般措施
(1)地面设置消防水池,经常保持不少于300m3合格水质的水量。地面、井下建立完善的消防洒水系统,并派专人经常检修和维修,保持消防洒水系统的完好,确保井下消防栓、三通阀的有效使用。
(2)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3)井下和井口房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等焊接工作。
(4)井下严禁吸烟,或带打火机。井下严禁使用灯炮取暖和使用电炉。
(5)井下和硐室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在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定期送地面处理。
(6)井下清洗风动工具,在专用硐室内进行,并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7)地面爆破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均应备有灭火器材,并要求井下工作人员熟悉本职工作区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8)矿灯房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采用火炉取暖时,火炉间有单独的间隔和出口;通风要良好,严禁烟火,备有干粉灭火器和砂箱等灭火器材;充电装置要有可靠的充电稳压装置。喷粉灭火器2个和砂箱1个,砂箱用1.5~3.0毫米铁板制作,容积不少于0.2m3。
(9)消防材料库设置要求:井底车场附近设置消防材料库,按规定储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工具和灭火材料,配备专用消防列车。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灭火器设置应稳固,其铭牌必须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材箱内,其顶端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m。
(10)井下机电硐室的防火要求:两侧硐口设置明显警示牌“安全重地,闲人免进”;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干粉灭火器3个和砂箱3个;必须采用砌碹、锚喷加强支护,禁止堆积易燃物;井下水泵房、变电所、机车修理间、充电硐室、大型绞车房等机电设备硐室,均布置2条通道。在井下各机电硐室通道,均设置向外开的防火铁门或防火栅栏两用门。
(11)采煤工作面应每隔100m挂一台泡沫灭火器,以防突发火灾。
(12)确保主要通风设施在火灾后具有有效反风能力,采区巷道布置具有局部反风能力。
(13)对于不能直接扑灭的火灾,应迅速采取砌密闭墙,打钻灌注泥浆、均压法等联合灭火法,并执行火区管理措施。
(14)地面爆破材料库位置及与其它巷道的距离均符合规程规定,并设有独立回风道。
(15)井下放炮必须使用安全炸药。禁止明电放炮及不封炮泥放炮。
3.自救和互救
(1)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
(2)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避灾路线。
(3)一旦发生事故或发现火灾预兆,必须尽快按避灾路线撤退地面,或进入避难硐室,等待营救。
(4)如果火源还没有发展为火灾,就应立即采取措施,扑灭火源。在现场的区、队、班组长应依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协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一切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
(5)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
(6)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7)不能直接灭火时,必须封闭火区,矿总工程负责封闭火区的工作。
(8)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时,不得随意关闭局部通风机,防止因瓦斯积聚而导致爆炸事故。
(9)按规定建立矿山救护队。
4.用水灭火的安全措施
(1)不能用水来扑灭带电的电气设备的火灾。
(2)不能用水扑灭油类火灾。
(3)扑灭猛烈火灾时,不得将水直接射入火源中心,防止水蒸汽逆风而烫伤救火人员和发生水煤气爆炸。
(4)灭火水量必须充足。
二、防治火药爆炸危险的安全技术措施
(1)地面爆破材料库布置位置、形式、建筑等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2)爆破材料从运到煤矿后,要及时运到地面爆破材料库存放。
(3)炸药运输,要采用专门运输工具运输,要分开运输,要有专门人员押送,要制定专门的运输安全措施。
(4)爆破材料从地面运输到井下,要采用专门运输工具运输,要分开运输,要有专门人员押送,要制定专门的运输安全措施。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5)地面爆破材料库库存量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6)地面爆破材料库爆破器材料炸药和电雷管要按分开存放,存放爆炸材料的木架每格只放1层爆炸材料箱。
(7)地面爆破材料库要有专门人员进行管理。
(8)地面爆破材料库要有建立管理制度,要健全管理制度,管理要到位。
(9)从事爆炸品贮运作业人员要有具有相应的资质、知识。
(10)炸药的使用、领取、退还等要按规定进行。
(11)井上、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要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12)库房要备有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13)爆炸材料库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的照明设备,照明线必须使用阻燃电缆,电压不得超过127v。
(14)任何人员不得携带矿灯进入爆炸材料库房内。库内照明设备或线路发生路障时,在库房管理人员的监护下检修人员可使用带绝缘套的矿灯进入库内工作。
(15)必须建立爆炸材料领退制度、电雷管编号制度和爆炸材料丢失处理办法。
(16)电雷管(包括清退入库的电雷管)在发给爆破工前,必须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17)必须按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立爆炸材料销毁制度。
(18)矿井爆炸材料库必须经盘县公安局批准且验收。
(19)选择在干燥的地方,并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潮措施。
(20)炸药库和雷管库分开,采用砖混结构,所有材料采用不燃性材料,安设6盏防爆型照明灯,电话直通调度室,库房周围设围墙或铁剌网,其高度不得低于2m,围墙或铁刺网距库房不小于5m。
(21)配备干粉灭火器3台,co2灭火器1台。
(22)防雷采用避雷带保护,接地电阻10欧。
《一通三防》物资储备明细表
名称
数量
2×7.5kw局扇
4台
风筒(直径500mm)
600米
电缆(50㎜2)
300米
干粉灭火器
50只
防尘管(二吋)
500米
隔爆水袋
200个
抽放管(直径200mm)
100米
橡胶软管
300米
压氧式自救器
100个
光学式瓦检器
15台
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25台
第4篇 煤矿串联通风的安全措施
1、局部通风管理: 局部通风机设专人管理,风机安装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并同时吊高或垫高,距巷道底板不小于0.3米,并保持局部通风机部件完好,高压部位严禁跑风,破口及时修补,确保迎头风量达到设计风量,掘进供风严格执行双风机、严格执行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风机设专人看管、挂牌管理、现场交接,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风机;风袋要吊挂平直,不拐死弯,接头严密不跑风,环环必吊,破口及时缝补,出风口距迎头煤巷不超过5米,半煤岩巷不超过7米,岩巷不超过10米;停电停风时,人员必须迅速撤到全负压风流中去。2、瓦斯管理: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等制度,工作面及回风流检查不少于3次,特殊情况相应增加检查次数,出现瓦斯异常情况串与被串工作面均应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查明原因,及时汇报通风工区、矿调度室和矿总工程师,制定相应措施,及时处理,当瓦斯不超过规定时,方可恢复工作;其它按作业规程相关规定执行,严禁瓦斯超限作业;按规定在被串1412采煤工作面前安设瓦斯断电仪和增加瓦斯检查点,探头位置见附图,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断电范围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甲烷断电仪位置、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如下: ①. 掘进工作面迎头断电仪,安装位置:探头距掘进工作面迎头≤5米,报警值≥1%、断电值≥1.5%、复电值<1%。断电范围:掘进
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②. 掘进工作面回风巷断电仪,安装位置:探头距掘进工作面出口往里10~15米,报警值≥1%、断电值≥1.0%、复电值<1%。断电范围: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③. 被串1412工作面断电仪,安装位置:1412运输巷探头距掘进工作面出口往里10~15米,报警值≥0.5%、断电值≥0.5%、复电值<0.5%。断电范围:进风巷、工作面和回风巷内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通风工区按《规程》规定进行调校及断电功能的测试。 3、综合防尘: 防尘管路吊挂平直,每隔5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管路及时延接,距迎头不得超过15米,严格执行湿式打眼制度,放炮坚持使用水炮泥,放炮喷雾,风流净化等防尘设施正常使用。迎头30米以内由施工单位每班至少冲洗一次,严格执行先防尘后工作、炮前炮后洒水制度;迎头30米以外,由通风工区专职防尘员每天冲洗一次;转载点喷雾保持完好,坚持正常使用,转载点落差不得大于0.5米;在串联点风流安装净化装置位置见附图。 4、电气设备管理: 电缆、电气设备隔爆性能良好,绝缘性强,严防金属撞击产生火花,杜绝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严禁施工人员拆卸、敲打矿灯;严禁用矿灯进行放炮、严禁试验放炮器打火;电气设备维修按《规程》规定进行操作。
6、其它方面: 加强独头盲巷管理,超过3米的巷道(局扇供风巷道内)不供风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每周进行一次防火普查,对高冒点和发火疑点进行挂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通风工区每15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测尘工作,每10天测定一次工作面风量,每月将所测的结果上报矿总工程师审阅;串联通风期间不准再发生其它串联风。巷道在掘进时出现高冒严禁空顶和瞒顶,防止氧化发火。
第5篇 煤矿探水安全措施
第一节
工程概况
___煤矿根据实际生产需要,现将掘进5#煤东翼回风大巷。由于总回风大巷以外正北方向范围内为以前小煤矿采空区,采空区内积水情况不明,为防患于未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必须进行探放水工作。
探水位置:5#煤东翼回风大巷h8号点前105米位置。
水源性质:预计水源主要为老窑水。
钻机型号:khyd110-zj型矿用钻架支撑岩石电钻
钻具配备:ф65mm钻杆120m,泥浆泵1台,合金钻头3个及钻具1套。
第二节
探放水的步骤与方法
一、探水前的注意事项
1、检查排水系统。准备好水沟,水仓及排水管路;检查排水泵及电动机,使之正常运转,达到设计的最大排水能力;
2、准备堵水材料。在探水地点应备用一定量的道木、麻袋、木塞、木板、黄泥、棉丝、锯、斧子等,以便出水或来压时及时处理;
3、检查瓦斯。瓦斯浓度超过安全规定时应停止工作能及时加强通风;
4、检查煤壁。煤壁有松动或膨胀等现象时,要及时处理,闭紧填实,必要时可以打上木垛,放置水流冲垮煤壁,造成事故;
5、检查支护情况。在组织施工前,要求施工人员对钻机附近10米范围内的巷道支护进行检查,发现巷道支护受损的及时处理并加强支护,并打好立柱和挡板;
6、检查安全退路。即避灾路线内不允许有煤渣、木料、矿车等阻塞,要及时保证畅通无阻;
7、检查通信线路。探放水掘进头应该至少配备一部电话,保持与调度室畅通,并保证与井下各掘进头、生产工作面、水仓等环节的通话畅通。老空水探放工作开始前应该通知受威胁区域的井下工作人员。
8、钻机及其附属设施及各部件间连接要牢固可靠,并在每次使用前检查,确保施工的安全。
9、技术人员和探放水人员必须亲临现场,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钻孔位置、方位,深度以及钻孔数目。
二、起探点的选择
1、探水起点的确定:
因老窑巷道及其边界不准确,水压情况不清楚,所以,设计探水线至积水区的最小距离:煤层中不得小于30米。
2、警戒线的确定:沿探水线终孔位置外推30米。
3、超前距离:探水钻孔终孔位置始终超前掘进工作面的距离采用20米。
4、允许掘进距离:经探水证实无水害威胁,可安全掘进的距离:探水中心钻孔深度(或4个钻孔的最小平距)减去20米。
5、帮距:为使巷道两帮与可能存在的水体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布置的最外侧探水钻孔所控制的范围与巷道帮的距离取20米。
6、超前距离的计算:
l=0.5m k ×
式中:l------超前距离(m)
m-----巷道的跨度(宽或高,取其最大者)m
kp-----煤的抗张强度(pa)
p------水头压力(pa)
k-----安全系数,一般取2~5;本设计取5。
l=0.5×3.2×4× =0.5×4×3.2×2.45≈15.7(m),
l(实)>15.7m
据此,超前距取20米,帮距取20米。
7、钻孔参数的确定
(1)、钻孔:4个(1#、2#、3#、4#4),1#钻孔沿巷道中线方向向左摆11.3度角;2#钻孔为中心孔(沿巷道中心线方向);3#钻孔沿巷道中心线向右摆11.3°,4#钻孔沿巷道中心线方向向右摆22度角。
(2)、钻孔直径: 65mm。
(3)、钻孔沿煤层走向呈扇形布置,探水孔深100米,超前距20米,允许掘进距离80米。
(4)、在每个钻场地点做好标记,并挂牌管理。
探放水钻孔布置示意图:见附图
第三节
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一、钻机的使用及操作
所有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操作,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避免因操作不当造成机械或人身伤亡。
1、在井下施工安装前,首先清理好钻场,有足够的施工空间,通风良好,有水源、电源,足够长度的供水胶管 。
2、立柱的主要作用是支撑和锚固钻机。钻场选好后,首先支起立柱,将立柱顶盘组件支撑于巷道顶部,调整丝杆使其支撑牢固,然后拧紧锁紧螺母使立柱固定。
3、根据开孔高度和钻孔倾角,将机架固定到立柱上。通过调整第一个抱箍的螺栓,将机架安装到适当高度,再通过调整第二个抱箍的螺栓,将机架调整到适当的倾斜角度。
4、接通电源,检查主轴旋转方向是否与减速箱上箭头方向一致。然后将手轮旋转到空档位置,空载运转5分钟,再将手轮旋到前进(或后退位置),主机前进(或后退)不少于三次,钻机应无异常声响,在机架上移动灵活。
5、装上钻机、钻头,接通水源、电源,对准开孔孔位。开孔时,先将手轮向前缓慢旋转,轻轻接上离合器,当钻头体全部钻入孔内后再用力拧紧离合器,但用力不能太猛。钻到所需深度时,应迅速反向转动手轮,停止前进。再将手轮向后拧紧离合器,主机快速退回,钻头完全退出孔口时再停转,否则易损坏钻头和零件,这时将手轮旋到空挡位置。
6、打钻时必须先通水,后开钻(湿式排渣)。水通过阀门和空心钻杆进入孔底,起冲孔、排渣和冷却钻头用。钻进中如遇突然停水,必须立即停钻,使钻头及时离开孔底,以防止钻头堵塞或卡钻。钻岩石孔时,水的流量为5∽8l/min,压力0.3∽0.6mpa;钻煤孔时,水的流量为20∽30l/min,压力1∽2mpa。
7、如遇到卡钻,操纵离合器手轮,使主机后退,检查钻头是否磨钝或崩片,是否遇到较硬的岩石,如不是上述情况,操纵离合器手轮,使主机来回往复几次,直至顺利排渣。
二、探水巷道掘进的安全措施
1 、探水的上、下山及平巷,中间不得有低洼积水段
有低洼地段时要有足够的排水设施。
2、 探水巷道必须在探水钻孔有效控制范围内掘进,探水孔的超前距、帮距及孔间距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每次贪睡后、掘进前,应该在起钻位置设置标志,并建立挂牌制度,探水牌内容应该包括钻孔编号、钻空位置、钻孔方位仰(俯)角、与中孔夹角、孔深、允许掘进距离超前距等。并表明孔内情况,以供施工人员参考。
3、 钻机安装必须平稳牢固。安好钻机接电时,要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4、 探水巷道必须加强出水征兆的观察,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掘进,情况紧急时必须发出警报,通知受水威胁地点的全部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
四、 探水施工中的技术要求:
1、 钻进时应准确记录煤、岩层钻进深度。一般每钻进10m或更换钻具时,测量一次钻杆并核实孔深,终孔前再复核一次。
2、 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现象时,必须立即停钻,记录孔深同时将钻杆固定牢,但不得取出钻杆。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 钻进中发现有害气体喷出时,应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将人员撤到有新鲜风流的地点。立即报告矿调度室,采取措施。
4、 钻孔内水压过大或喷高压水时,应采用反压和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应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1)、背紧工作面,在挡板外面加设顶柱或木垛,必要时还应在顶、底板坚固地点砌筑防水墙,之后方可放水。
(2)、 对于水压大于2mpa,中间要穿过煤层的探断层水钻孔,在打穿断层或含水层前,还应下第二层孔口管并超过煤层1 m以上。
5、 在探水孔施工中,见到含水层、断层、陷落柱和积水区之前,应停止钻进,安好水门后再继续钻进。
6 、遇高压水顶钻杆时,可用立轴卡瓦和逆止阀交替控制钻杆,使其慢慢地顶出孔口,操作时禁止人员直对钻杆站立。
五、放水的技术要求:
1、 钻孔探到水后,要观测水压、水质、水量和估计积水量。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及水仓容量,控制放水孔的流量或调整排水能力,并清理水仓、水沟等。
2、 加强放水地点的通风,增加有害气体的观测次数。
3、 必须监视放水全过程,放水结束后,立即核算放水量与预计积水量的误差,并查明原因。
六、探放水的安全措施:
1、 探水巷道中间不得有低洼积水段。
2、 探水巷必须在探水钻孔有效控制范围内掘进,探水孔的超前距、帮距及孔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每次探水后、掘进前,应在起点处设置标志,并建立挂牌制度。
3、 巷道支护应牢固,顶、帮背实,无高吊棚脚,倾斜巷有撑杆,使巷道有较强的抗水流冲击能力。
4、 受水威胁地区的施工人员必须学习掌握报警信号及避灾路线。
5、 探水巷道应加强出水征兆的观察,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掺水、水色发挥、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一旦发现立即停止钻进,采取措施,立即报告调度室,情况紧急时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
6、钻孔接近老空,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超过本规程有关条文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打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保证电气设备完好、防爆,电缆线连接要用矿用专用接线盒,不得有“鸡爪子”、“羊尾巴”存在
8 、探放水人员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未经审批单位允许,不得擅自改变设计。
9、下井人员必须熟悉避灾路线,防水、防瓦斯、煤尘爆炸避灾路线;(附图)
第6篇 煤矿特殊车辆运行技术安全措施
一、施工内容:
1、 倒运主运胶带机机头卸载架 1套
2、 倒运主运胶带机驱动部滚筒 2套
3、 倒运主运胶带机驱动装置 3套
4、 倒运主运胶带机拉紧装置 2套
5、 倒运主运胶带机机尾架 1套
6、 倒运主运胶带机机头硐室配电设备 移动变压器1台,高压配电装置3台,高压启动装置3台
二、施工时间:
2010年11月9日--2010年11月26日
三、施工人员:
施工负责人: 赵荣距
安全员: 于海龙
技术负责人: 李小飞
施工班组: 赵荣距 闫昌明
安全网员: 仁全德
四、主要施工方法:
(一)特殊车辆运行技术安全措施
1、特殊车辆是指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的车辆,即超过矿车长度、高度、宽度。以及矿车正常负荷(一般不超过2.0t)的车辆。
2、单个驱动装置重约8t(电机、软启动、减速机以及底座),倒运时拆开装车,倒运到安装位置后再重新装配。
3、机头配电硐室电气设备最大、最重件为移动变压器,长度3.8m、重量3.7t。喇叭口等配电装置超过罐笼的部分在运输前先拆除,运输到位后再组装。
4、现有运线路有两条:1)、地面--副斜井--6煤辅助运输大巷--机头检修联络巷--主运胶带机大巷;2)、地面--风井--6煤南翼回风大巷--主运胶带机大巷。第一条路线运输时用900mm轨距的矿用平板车装车,第二天路线运输时用600mm轨距的矿用平板车装车。
5、运输滚筒、驱动、拉紧等机械部分大件及中间架等超长件时走第一条线路,运输机头配电硐室电气设备时走第二条路线。两条路线互不影响可同时运输。
6、装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的完好情况,不完好的车辆严禁用来装运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的物料。
7、装车要保证装平装正,防止偏沉,装车后用木楔充分地刹紧,设备位于车辆中间位置,并用手拉葫芦或铁丝将设备与车辆捆绑牢固。
8、车辆在大巷用人工推运。人力推车时,人员位于车辆的后方,不得位于车辆的两侧和前方,当前方10m有行人时,推车必须发出信号,防止车辆撞人。人员严禁和车辆并行。
9、特殊车辆及特殊车辆在平巷和斜巷的正常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m/s。车辆过弯道、道岔时,车辆运行的速度不得超0.5m/s。
10、车辆进入斜巷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安排专人对丰车可靠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并提前通知下滑板信号工、挂钩工进入信号硐室或保险硐室内,禁止其他人员进入斜巷和下车场范围内。
11、运输过程中对不够宽度的安全设施影响运输确需拆除,施工完毕必须及时恢复。
12、人工推车时,每次只允许推一车,严禁在车辆两侧推车。同向推车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千分之五时,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千分之五时,不得小于30m;轨道坡度大于千分之七时,严禁推车。推车车辆接近道岔、弯道、风门时,必须及时发出警号。
13、严禁使用铁丝等代替连接装置,严禁使用其它物料代替大销子。
14、斜巷内提升或松放特殊车辆时,每钩限松、拉一辆车。
15、参与运输作业的绞车司机、挂勾工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16、特殊车辆运行过程中不得停滞,如确需停滞,车辆周围必须有用红色的反光膜在车辆前后、左右进行标志,或用其它设备在车辆前后发出光亮标记。
17、岗位人员严格执行各自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及斜巷运输有关规定,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本措施。
18、处理车辆掉道时,严格按拿道技术安全措施执行。
(二)拿道技术安全措施
1、现场施工负责人对拿道人员合理分工,并安排专人进行监护。
2、在平巷内车辆掉道时,采用手拉葫芦、千斤顶或人力用撬棍进行拿道,不得用小绞车进行强行牵引拿道。
3、在斜巷内处理掉道时,下方不准行人,上、下滑板及斜巷内所有甩道口设好警戒,下滑板警戒人员进入保险洞。并提前通知下滑板挂钩工进入信号硐室或保险硐室内,挂钩提前在下车场向外40m设置栏绳等醒目标志警戒,禁止其他人员进入斜巷和下车场范围内。
4、发现掉道,上滑板人员先到掉道现场,发信号后紧余绳。
5、拿道前先检查车轮、轮轴、链环钩等,保证完好无缺陷。
6、拿道前车辆之间、大钩头与车辆之间必须用马蹬连接好。
7、巷道二辆或多辆车辆掉道时,应先拿靠近钩头的掉道车,然后逐辆拿道。若要脱开拿道时,必须先将下部车辆加可靠地锚固定,然后逐辆拿道。
8、平板车装运设备掉道时,要先检查设备与车的连接是否可靠,要防止松动。
9、由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撬、垫、吊时拿道人员应躲开有可能倾倒方向或下滑方向。
10、手拉葫芦生根要稳,起吊重物时,操作人员严禁站在起吊点下,手拉葫芦的连接点应直接系于车辆之上。
11、现场施工人员认为有可能发生车辆倾倒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倾倒或下滑的可靠措施(如地锚、支杆、手拉葫芦牵引等),人员在以上保护措施下作业。
12、拿道现场要有信号与司机联系,防止误动车。司机严禁离开岗位。
13、拿好道恢复拉运前,必须详细检查钢丝绳、连接装置、轨道、车辆是否有损伤,确认无问题,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后,方可发信号动车。
14、对车辆掉道要进行分析,查清原因,及时整改现场存在的问题,纠正不正确的操作行为,杜绝掉道事故的发生。
措施编制人
2011年11月8日
第7篇 某煤矿特殊情况下爆破的安全措施
一、巷道贯通爆破
巷道贯通必须绘制准确的贯通施工进度图,每班在图上填明进度
及剩余贯通距离。当贯通的两个掘进工作面相距20m(有冲击地压倾向的巷道在相距30m)前,地测部门必须事先下达贯通通知书,并且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停掘的掘进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处理瓦斯。掘进的工作面每次装药、爆破前,班组长必须必须每班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0.8%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装药爆破。每次爆破前,在两个工作面入口必须设置栅栏和有专人警戒。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其中一个巷道爆破时,两个工作面的人员都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除以上规定外,还应执行以下规定:
(1)当贯通距离剩余20 m时,地测部门必须及时给出准确的贯
通控制距离及中、腰线,钻眼工和爆破工要严格按照中、腰线打眼。
(2)贯通爆破前,要检查贯通地点的受压及支护情况,有明显
压力显现时必须采取可靠措施先进行加强支护。
(3)贯通距离剩余20 m内每次爆破前,所有警戒地点设置好警
戒,确保无误后方准爆破。接不到迎头带班班组长的撤离命令,警戒人员不准撤离警戒。
(4)当巷道贯通距离剩余5m时,必须在工作面中心位置用长
钎子打超前探眼,探眼深度为进度的2倍,以确定准确剩余距离。
(5)贯通距离剩余2m时,必须采用,少装药、放小炮的方法进行贯通,小断面从巷道底部导硐贯通,然后用爆破震动配合风镐刷大方法将巷道刷够设计要求。
(6)贯通时,通防部门必须安排专人跟班在现场统一指挥,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7)贯通后现场班组长必须将贯通的详细情况及时汇报区队值班室和矿调度室,如有问题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按预测位置应贯通而未贯通时,必须立即停止掘进,查明原因,重新采取专项措施贯通。
二、接近老空区的爆破
老空区往往积存有大量的水、瓦斯和其他有毒有害气体,如果不慎爆破掘痛老空区,就可能发生突然涌水、人员中毒和瓦斯爆炸等恶性事件。因此,在接近老空区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爆破地点距老空区15m前,必须通过钻探眼等有效措施,探明老空区的准确位置和范围、瓦斯、积水及发火等情况,针对查明的情况,修正或调整安全措施,否则不准装药或爆破。
(2)穿透老空区爆破时,必须撤离人员,并在无危险地点爆破。爆破后,必须在查明老空区情况,确认无危险时才允许恢复工作。
(3)钻眼时,发现煤(岩)变松软、炮眼内出水异常、工作面温度骤高骤低、瓦斯量增大等异常情况,说明工作面已临近老空区,必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爆破条件具备时才可以装药爆破。
(4)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发现异常情况,必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否则不准装药爆破,以免误通老空区,发生透水、透火、大量涌出瓦斯爆炸等事故。
三、接近积水区的爆破
透水是煤矿五大自然灾害事故之一。由于积水区资料不全或测量不准,往往容易发生突发性爆炸透水事故,造成重大伤亡、淹没设备、冲毁设施等重大事故。在接近积水区爆破时,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1)接近积水区时,要根据地测部门提供预测预报中已查明的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排放水设计和安全措施,否则禁止爆破。
(2)掘进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透水预兆(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来压、底板臌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时,必须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
(3)发现煤岩变松软、潮湿以及炮眼渗水等异常情况时,应停止爆破。如正在钻眼时应立即停止钻进,并不许拔出钻杆,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四、处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时如果却无爆破以外的方法,可爆破处理,但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必须采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用于溜煤(矸)眼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2)每次爆破只准使用一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450g。
(3)爆破前必须检查溜煤眼内堵塞部位的上、下部空间的瓦斯。
(4)爆破前必须洒水。
五、《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卧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封满炮泥。
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每孔装药量不得超过150g。
(2)炮眼必须封满炮泥。
(3)爆破前必须在爆破地点附近洒水降尘并检查瓦斯,瓦斯浓度超过0.8%时不准爆破。
(4)检查并加固爆破地点附近支架。
(5)爆破前,班组长必须布置好警戒并在现场指挥。
六、松动爆破是在工作面前方向煤体深部的高压力带打几个深度较大的炮眼,装药爆破后使煤体破裂松动、消除煤质的软硬不均现象,形成瓦斯排放的渠道,在工作面前方造成较长的低压带,使高压带移向煤体更深的部位,故可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发生。在有突出危险的煤层中掘进巷道,一般在工作面布置3~5个钻孔(不得少于2个),孔径40mm左右,孔深7~10m(不得少于7m),钻孔底超前工作面不小于5m,每孔装药量为3~6㎏,封泥长度长度不得小于2m。爆破后在钻孔周围形成破碎圈和松动圈。破碎圈内的煤呈碎屑状,已失去承载能力,成为排放瓦斯的通道。松动圈内的煤呈破碎状,使煤软硬更加均匀,并形成瓦斯排放渠道。
松动爆破时,必须有撤人、停电、警戒、远距离爆破、反向风门等措施。
七、过断层爆破的安全措施
1、地质特性
断层破碎带与一般的软弱围岩相比,最大的不同之处是:前者破
碎,后者软弱。从单轴抗压强度来说,前者均高于后者。但前者的自稳能力小于后者。
2、破碎岩层爆破技术
断层破碎带的爆破除采用常规的缩短循环进尺,控制装要量外,关键是合理设计周边部位的钻眼,装药参数及装药结构,保证良好的成型,尽可能避免对巷道围岩的扰动破坏作用。即尽可能维护巷道轮廓线以外围岩的原始状态,除要求良好的成型外,还要求爆破产生的地震动强度最小。其次还应采取适宜的掏槽形式,钻爆参数及起爆顺序。
减轻地震动控制爆破技术 :
⑴最大一段允许用药量的确定
一般由类似工程条件的工点实际测得的爆破震动速度衰减规律公式计算,计算式为:qm=r3(vkp/k)2/3
式中 :
qm——最大一段允许用药量
vkp——震速安全控制标准
r——爆源中心至震速控制点的距离
k——与爆破技术、地震波传播途径介质的性质有关的系数
⑵掏槽形式的选择
根据以往有关巷道爆破震动速度的观测数据,选用楔型掏槽。这样不仅可以有效的控制震动速度,而且容易掏出槽来,且能使掏槽的单段用药量减小。
⑶选择合理的段间隔时差
为避免爆破震动叠加作用,雷管跳段使用,其时差控制在100ms左右。
⑷循环进尺的选定
主要根据地质条件、进度安排进行,根据本巷道的地质情况及工期要求,循环进尺控制在0.75~1.2m范围内。
⑸爆破参数的选定
爆破参数的选定按照计算法结合工程类比法确定,并经现场试验
进行检验调整。
①炮眼深度l
以循环进尺作为炮眼深度,掏槽眼加深20%。
第8篇 _煤矿大型设备检修安全措施
一、总则
按照《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以及矿有关文件的规定,为保证我矿大型设备检修期间工作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二、大型设备检修计划的编制和要求
1、大型设备检修计划内容包括:检修项目、检修时间、受影响范围、施工总负责人、施工安全负责人、现场施工负责人、检修班组停送电负责人、检修人员、检修具体施工安全措施等;
2、检修计划应明确停电、停水、停压风等时间,明确标注主、副、回风井停钩时间和影响原煤生产时间。
三、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1、 每项检修项目都必须明确检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检修人员,并有明确的分工。检修负责人应按照规定的工艺和要求组织检修,随时掌握检修进度情况。需要更改施工工艺或要求时,必须征得单位负责人和技术员的同意,并办理补充措施,以保证工程项目安全地按时保质完成。重点项目应由单位、矿机电领导参加,在检修中加强调度工作,检查、监督检修质量、进度和安全,处理现场发生的特殊情况。
2、 对专项检修工作、多次重复的检修工作,检修负责人和检修人员要相对固定,以促进专业化检修队伍的建设,保证专项检修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3、按“一工程一措施”的要求将检修施工措施(一式三份)报机电副总工,由机电副总工组织审批。会审完,机运工区、安检科、施工单位各留存一份。
4、在检修前一至两天,向参加检修的人员传达检修计划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参加检修的全体人员学习、签字,对重点检修项目、第一次施工或工艺有变化的重大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组织人员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检修,确保检修工作中设备和人身安全。
5、在检修前一天,由单位负责人、技术员、检修负责人负责到检修现场检查落实检修准备情况、措施学习考试情况。
6、提前做好材料、工具、配件的准备及其质量检验,特别是材质、配合尺寸、安装尺寸、技术性能参数的校对,重要部件还要有技术文件。
四、组织施工的有关要求
1、设备检修质量要求:遵照《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陈旧设备达不到上述标准要求的要经机电副总工程师批准可适当降低标准,但不得低于《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的要求。
2、检修中由矿值班领导和调度室负责调度工作,及时掌握检修进度和遇到的问题。
3、检修措施放在施工现场,施工负责人要对实际检修进度进行写实。检修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修项目的,必须提前向调度室申请施工延时。
4、已确定的检修项目在执行中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个别项目需要调整时,应经机电矿长批准,并向矿调度汇报。不经批准,不得施工。
5、没有列入检修计划的设备,不得进行检修,特别是电气设备严禁借他人停电时间安排检修。
6、 检修项目完成后,检修负责人要组织清理施工现场,恢复系统或设备使其具备运行条件。检修负责人检查无误后组织空载或半载或满载的试运行工作,并留好检修人员,加强监督检查,新安装的设备必须经至少四小时或根据设备说明书要求的时间进行试运行,经验收确定系统或设备运行正常,本次检修工作才为结束。
7、建立大型和重要设备的检修履历簿并在每次检修完成后2日内报机运工区备案,对检修中消除的重大隐患和发现的重点问题记录到设备检修履历簿内。
新疆新能源工贸有限公司轮台宝山二煤矿
二〇一三年二月
第9篇 煤矿副井井筒冬季防冻、除冰专项安全措施
第一章 工程概况
中煤能源黑龙江煤化工有限公司依兰第三煤矿井田位于黑龙江省依兰县境内,行政归依兰县管辖。该矿井设计生产能力240万吨/年,设计主、副、回风井井筒均采用立井开拓方式。依兰第三煤矿副井井筒全深740m,表土深度6.2m,冻结深度70m,净直径φ8.2m,净断面52.79㎡,井口相对标高±0.000m(相当于绝对标高+109.0m)。井筒目前已施工至-132.8米,现阶段正进行-132.8 米第二次工作面探水、注浆工作。
因我项目部施工的依兰第三煤矿副井位于黑龙江省依兰县境内,当地属于半湿润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其气候特点是,冬季在极地大陆冷气团控制下,气候寒冷、干燥,冬季漫长而寒冷。年平均气温3.6℃,最低气温为-38.1℃。依兰第三煤矿副井井筒工程现已进入冬季施工阶段,东北地区冬季平均气温过低,给施工安全带来许多安全隐患,在低温条件下施工,井口范围内的防滑、防冻,防冰工作尤为重要。为保证井筒及井口范围内防滑、防冻、除冰工作安全进行和确保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冬季施工的需要,特编制本专项措施,以保证冬季施工安全。
第二章 施工安全措施
第一节 防冻、防滑、除冰区域的划定
南北稳车群、井口范围内20米、天轮平台、二平台、封口盘、伞钻、搅拌机、搅拌机配料系统及井筒内易结冰、形成冰凌的部位均属于井口防滑、防冻、除冰范围。
以上各部位除冰应制定详细的计划,并设各区域除冰负责人,同时根据本地区冬季施工特点及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防滑、防冻、除冰计划及方式。
第二节 防冻措施
一、井口伞钻防冻措施
为有效利用螺杆空压机空冷散热器运行产生的热量,在压风机房东侧散热口处安装方体盒子,罩住压风机三个散热口,盒子外表面用石棉垫覆盖保温。在盒子南侧留有直径0.6米圆口,安装一台5.5kw的局扇,利用直径0.9米的胶质风筒向井口伞钻供暖风,伞钻用棉帘罩住。压风机房至井口间的风筒,利用两根长度为25m,直径10mm钢绞线作为固定,风筒悬挂高度不低于5m,以保证装载机和自卸汽车的正常通过。
二、配料机配料斗防冻措施
在料斗四周外壁附蛇形电加热管,为料斗加热保温,防止粗砂和石子结块。蛇形加热管采用并联接法供电,并配备专用电缆、专用电源专用开关,电源电缆根据蛇形加热管总功率选用50mm2电缆,电源由临时变电所引入,电源开关选用250a带漏电空气开关。所有加热管安装完毕后,必须接地牢靠,并做好漏电等各项保护工作,保证使用期间的用电安全。
电源电缆选型计算:
i = p/(ucosφ ) = 78000/(√3×380×0.8)
= 148 a < 150 a
所以选用my-0.38 3_50+1_16矿用移动橡套软电缆满足要求。
p-所有加热管总功率w 每架蛇形加热管功率3000w,共26架;
u-额定电压v; i-负载总电流a; cosφ功率因数,取0.8
50mm2电缆承载最大电流值为150a;
根据配料斗都实际尺寸,保温封闭用铁皮面积应不小于25m2,并在外层附有石棉保温垫。
三、井下防冻措施
冬季室外气温较低,通风机将低温气体送入井下,造成井筒内温度过低。如不采取措施,会造成井筒井壁结冰,对工人身体健康、提升设施和井下电气设备的正常使用造成影响,因而,遵照《规程》的有关规定,在进风井口安装预热设备,保持进风口以下空气温度在2摄氏度以上,出风口空气温度在0摄氏度以上.
1、矿井空气的预热方法:
根据副井的实际情况和自身特点,我单位选用的是空气加热预热方法。此种方法是在一路备用通风机地面进风口处,垒砌长度为10m,高度1.8m,宽度1.1m的进风道。风道墙壁采用二四墙垒砌法,上侧顶板使用混凝土浇筑,以保证进风道的密封性,风道口安装推拉门,并安装防护网,已达到控制风量的目的。进风道中安装30架蛇形加热管,通过多组蛇形加热管预热一部分空气,然后送入井下,为方便检修和安装,加热器采用集中固定在钢板上的方式,镶嵌在风道内。
2、空气预热量的计算:
(1)冷热风计算温度
冷风计算温度,取-25℃
热风温度的计算,50℃
(2)热风量的确定
mr=m。(t0-tc)/ (th-tc)
式中 t0---冷热风混合后温度,取2℃
tc----冷风计算温度,℃
th---- 热风温度,℃
mr=5087_1.2_[2-(-25)]/[50-(-25)]
=2198
(3)预热量的计算
q=1.005kg.mr(t0-tc),kw
式中 1.005----空气的定压比热
kg----附加热损耗系数,取1.1
q=1.005_1.1_2198/[2-(-25)]=90kw
(4)电源电缆选型计算:
i=p/(√3ucosφ)=90000/(√3×380×0.8) = 170.9 a<210 a
150 a < 170.9 a < 210 a
所以选用 my-0.38 3_70+1_25矿用移动橡套软电缆满足要求。
p-所有加热管总功率w 每架蛇形加热管功率3000w,共30架;
u-额定电压v; i-负载总电流a; cosφ功率因数,取0.8
50mm2电缆承载最大电流值为150a;
70mm2电缆承载最大电流值为210a。
四、 井口防冻措施
为了冬季能安全、正常的施工,防止井口棚内温度过低,造成封口盘、翻矸溜槽结冰及井口设施、设备温度过低而影响施工,项目部配备翅片热风炉一台,该炉额定发热量40万大卡,可向外界提供热风温度120~200℃,通过钢制风道为井口棚内两个翻矸溜槽底部、两个井盖门处和搅拌机处供热,防止结冰,确保井口温度保持在零摄氏度以上。
第三节 除冰措施
一、天轮平台除冰
(1)天轮平台应定时进行巡查,若发现有冰凌,必须组织人员及时进行清理。
(2)清理施工时,天轮平台以下各平台的施工必须停止,撤出相关人员后才能进行。
(3)清理工作由专人负责。由机电队长指派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人员上天轮平台进行清理。
(4)清理人员必须佩带保险带,且工作时保险带必须生根在牢固的构件上。
(5)清理人员用的工具必须用保险绳系牢,生根在稳定的构件上,防止坠落损坏下部设备、材料。
(6)清理的冰凌若体积较大,应采取防坠落措施,统一收集好后安全送到地面,同时清理时下部关键设备及部位做好保护措施,防止冰凌坠落。
(7)雨、雪、雾天必须加强巡查,增加巡查次数。
二、二平台防滑、除冰措施
二平台位于天轮平台与封口盘之间,是井筒施工矸石转载平台。二平台每班均有人员工作,管理工作由班组负责,值班队长为二平台防滑、除冰工作管理责任人。
(1)二平台应定时、定期进行检查,针对二平台台面进行细致检查,每个班组上班时由上向下进行检查。
(2)二平台台面上不得有积水,以防结冰造成人员滑倒。由天气原因造成的冰及冰凌要及时进行清理。
(3)二平台进行除冰工作时,封口盘上不得站人,两个井盖门及封口盘盘面上孔洞必须封盖严实,防止杂物坠入井下。
(4)清理电缆及钢丝绳上的冰及冰凌时严禁使用铁质工具,以防损坏电缆及钢丝绳。
(5)雨、雪、雾天在二平台上的工作人员应配备相应的防滑工具及防寒设施,且在工作时必须将保险带生根牢固。
(6)在上下二平台前,人员要及时清除梯子上的积水、油污,防止滑倒伤人。
三、封口盘及井口范围内防滑、除冰工作
井口范围20米内及封口盘是井筒施工过程中关键场所,此区域维护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井筒内工作,因此井口20米范围内及封口盘的防滑、除冰、防冻工作尤为重要,不得出现任何差错。
(1)井口范围及封口盘的除冰工作由每个施工班组的地运人员负责,每次班组交接班后,地运人员必须对该区域内的风、水管路,易形成结冰的部位,人员必经的通道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发现有结冰部位及时进行清理,井口所有管路必须采取泡沫包扎保暖、防冻措施。
(2)封口盘面上进行除冰工作时,井下不得有人,盘面上的孔洞必须封堵严实,防止处理后的冰凌等杂物坠入井下。
(3)地运工作人员对在施工过程中及天气原因造成的盘面积水及时进行清理,防止结冰或者渗入封口盘下形成冰凌。
(4)井筒正常施工时,地运人员应时刻观察翻矸溜槽上及封口盘面下是否有冰凌出现,一旦发现及时进行清理,不得拖延,以免形成更大的冰凌形成安全隐患。
(5)当天气温度过低时,雨、雪天气应在封口盘及井口20米范围内采取喷洒盐水等相应的防结冰措施。
(6)工作人员上下班时严禁跳罐,防止滑倒摔伤。
(7)冲洗搅拌机的水要及时清理干净,防止结冰滑倒伤人。
四、风道口除冰
(1)风道口与井筒连接处若有结冰时,应由值班队长带领专人在吊桶中进行处理。
(2)处理风道口的结冰时,吊盘及迎头不得有人,待处理结束后人员方可下井工作。
(3)风道口除冰若需要使用氧气、乙炔时,必须办理好相关烧焊手续后方可进行,氧气、乙炔操作必须由机修专业人员进行。
(4)除冰工作时,工作人员必须佩带保险带并生根牢固,各种工具必须加带保险绳,防止坠物事故发生。
(5)风道口除冰工作结束后方可进行交接班等工作,交接班时从上到下派专人进行检查井筒内的电缆、管路等是否有损坏,坚决把各种隐患排除后再进行工作。
(6)加强巡视检查、不留任何死角,尤其在夜间对容易冻坏的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发现油、水、汽、管路泄露,或是设备漏水、漏油、上霜等现象,及时向上级汇报,采取积极应对措施,避免因寒冷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无法正常运转。
五、井筒内除冰
(1)井壁出现挂霜、结冰现象,结冰以后给井壁观察带来不便,每班安排吊盘工进行清理工作,清理过程中井下不得有人。
(2)井壁清理人员乘坐吊桶进行清理,保险绳子必须生根。
(3)井筒内除冰期间要与信号室、绞车房有可靠的通讯、信号系统,井口信号工必须在听清信号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
(4)下雨、下雪、容易结冰天气时井口必须撒盐防止结冰。
(5)其他未尽安全事项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中煤能源黑龙江煤化工有限公司依兰第三煤矿副井井筒防坠安全措施》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10篇 煤矿井下气焊切割 安全措施
一、概况
采用ebz-260型掘进机施工,因综掘机炮头齿座掉落,为不影响下步施工及综掘机的使用,特对炮头齿座进行焊接。因在井下进行电焊、氧焊,为确保安全施工,特制定此措施。
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对施工段巷道进行清理,易燃物全部清理至工作面后10m外。
2、清理综掘机炮头,用水冲洗干净。
3、电工接好660v电焊机电源线,氧气、乙炔放入井下。
三、安全技术措施
1、瓦检院、电焊工、氧焊工必须培训合格后,取得特殊工种证方可下井作业。
2、风筒、瓦斯探头紧跟工作面,保证氧焊时的风量。
3、火源由氧焊工亲自携带入井,并由氧焊工亲自保管。
4、安全员、瓦检员、班长必须全过程现场跟踪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停止氧焊切割施工,且及时处理。
5、氧焊切割施工前,瓦检员必须检查施工段前后20m巷道内瓦斯情况,只有ch4浓度小于0.5%时,才能氧焊切割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每小时检查一次ch4浓度,ch4浓度超过0.5%时,必须停止作业。
6、下放氧气、乙炔时,氧气瓶与乙炔瓶各装一车,并且不能和其它物件同车,放车时要慢速、匀速,以防碰撞发生危险。井下运送时,派专人监护,轻拿轻放。
7、在井上确认氧气、乙炔瓶不漏气,电焊机不漏电,并且各种配件完好。
8、乙炔、氧气瓶在井下安放相距不得少于7m,并距离工作面10m以上。
9、在氧焊切割施工地点,安放二个消防灭火器且安装一路水管用于防火,水管安排专人负责喷水和使用灭火器。
10、氧焊切割施工完后立即进行喷水处理,完工1小时后,安全员、瓦检员、班长必须再次进行检查,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第11篇 煤矿重大危险源 专项控制安全措施
第一项 水害
一、危险源名称:水害
二、危险源地点:井下采掘作业场所
三、主要发生环节:采掘作业
四、风险控制主要措施:
l、要做好职工的教育培训,井下职工均要熟悉透水前的各种预兆,发现透水危害及时汇报并采取(上述)应急处理措施。
2、要建立必要的矿井防治水规章制度,把防洪、防治水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矿井水文地质观测工作,注意收集整理资料,准确将积水巷、水窝、积水老窑绘在图上,以便进行采掘工程时制定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4、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方针。
(一).防治地表水害的措施
1、留设防水煤柱。矿井附近二百米有一水库,对矿井有危害,有透水的可能,留设防水煤柱。
2、沟渠改道。沟渠压在煤层及岩层露头部分,对采矿有透水的威胁,为此对地面山沟泄洪区进行改道。
3、积水排干。对于塌陷区存在积水,只要有突水可能就必须将积水排干方能生产,且在生产过程中要定期查看地面积水。
4、为确保雨季安全,避免矿井周围最高洪水及山洪爆发的影响,所以需采取加高主井、副井、风井的井口标高的方法,抗击洪水威胁,具体每个井口加设1.5m高防洪沙袋墙,以防不测。
(二).防治井下水害的措施
井下水害包括老窑水、采空区积水、老巷道水、钻孔水、断层水、陷落柱水、石灰岩溶洞水等。
1 、老窑水的防治
(1)现经调查周围矿井及小窑开采采空区积水情况已查明,并绘制了图纸和相关的资料。
(2)根据查清已有老窑的图纸和资料。认真分析判断后,制订防治老窑水的方案,并认真实施。
(3)在探放水时,如有透水征兆,不能起钻,要尽快汇报处理险情。
(4)在探放水时要安装水泵和排水管路,清理好水仓,以保证万一探出水之后不会影响生产或导致事故发生。
2、矿井采空区积水和老巷道积水的防治
地测科测量填图要及时准确,不能漏填,采煤工作面回采时,采空区积水和老巷道对生产有威胁,要打钻把水疏干。掘进工作面需要掘透老巷道时,一定要先把老巷道水排干后,才能掘透老巷道。
3、 钻孔水防治
钻孔水害防治措施是:地测科先查清钻孔的平面所在位置即与现采掘工作面的相对位量,然后查清钻孔的封孔质量。如果钻孔穿透富水层,封孔质量不好,为确保安全需请专业队伍用钻机重新封孔。或者可以留保安煤柱保护钻孔。
4、断层水的防治
断层分为透水断层和不透水断层。防治断层水的措施是:根据地质报告或水文地质报告,井田内f4、f9的断层是11年曾发生地面透水事故,是我矿防治水管理重中之重,加强检测监测力度。
5、陷落柱水的防治
防治陷落柱水的措施是:根据地质资料查清陷落柱的位置,用井下钻探的办法探清陷落柱是否导水,如水量大不好疏干,可留设陷落柱防水煤柱;如水量小,可以采用疏干的办法,确保开采安全。
6、石灰岩溶洞水的防治
防治岩溶水的措施:石灰岩是井下岩溶水由地面降水补给,主要通道为切断岩溶水补给来源。
总之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主要抓好“防、堵、截、排、疏”五方面,综合治理措施重点是落实“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落实“有疑必停,有险必撤”的措施,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矿井防治水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矿井长治久安和安全生产。
(三)、突水事故的应急预防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
1、发现突水预兆时的应急措施
当井下出现突水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并立即报告调度室,发出警报。
3、发生突水事故时的应急措施
1、自身安全防护
井下发生突水事故时,在现场及附近地点的工作人员应首先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1)在突水迅猛、水流急速的情况下,现场人员应立即避开出水口和泄水流,躲避到硐室内、拐弯巷道或其他安全地点。如果情况紧急时,可抓牢顶梁、立柱或其他固定物体,防止被涌水扛倒或冲走。
(2)如是老空水涌出,使所在地点的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增高时,现场职工应立即佩戴好隔离式自救器或压缩氧自救器在未确定所在地点的空气成分能否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时,禁止任何人随意摘掉自救器的口具和鼻夹。
2、迅速汇报
突水事故发生后,现场及附近地点工作的人员,在脱离危险后,应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观察和判断突水的地点,涌水的程度,现场被困人员的情况等,并立即向矿井调度室报告,同时,应尽可能利用电话通知其他可能受到威胁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及时通知撤离。
3、积极妥善的组织现场抢救
(1)突永初期,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应在现场领导和老工人的组织带领下,利用现有的人力和物力,迅速进行抢救工作。如突水地点周围围岩坚硬、涌水量不大,可组织力量就地取材,加固工作面,尽快堵住出水点。
(2)在水源情况不明,涌水凶猛、顶帮松散的情况下,决不可强行封堵出水口,以免引起工作面大面积突水,造成人员伤亡,扩大灾情。
(3)对于受伤的矿工,应迅速抢救搬运到安全地点,立即进行急救处理。
(4)必须注意井下发生突水事故后,决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在不佩戴防护器具的情况下冒险进入灾区。
4、现场组织撤离
如因涌水来势凶猛、现场无法抢救或者将危及人员安全时,应迅速组织起来,沿着规定的避灾路线和安全通道撤退道巷道制高点或地面。
在行动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1)撤离前:应设法将撤退的行动路线和目的地告知矿井领导人。
(2)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迅速撤往突水地点以上的巷道,尽量避免进入突水点附近及下方的独头巷道。
(3)行进中,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支架或其他固定物体,尽量避开压力水头和泄水主流,并注意防止被水中滚动的矸石和木料撞伤。
(4)如因突水后破坏了巷道中的照明和指路牌,迷失了行进的方向时,遇险人员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5)在撤退沿途和所经过的巷道交岔口,应留设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以提示救援人员的注意。
(6)撤退巷道如果是竖井,人员需要从梯子间上下时,应保持好秩序,不要慌乱和争抢。行动中,手要抓牢,脚要蹬稳,切实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7)撤退中,如因冒顶或积水造成巷道堵塞,可寻找其他安全通道撤出。在唯一的出口堵塞无法撤退时,应组织好灾区避灾,等待救援人员的营救,严禁盲目潜水等冒险行为。
5、避灾自救
(1)应迅速进入预先构筑的避难硐室或快速建造的临时避难硐室。必要时,可设置挡墙或防护板,防止涌水、煤矸和有害气体的侵入。
(2)进入避难硐室前,应在硐室外留设文字、衣物、矿灯等明显标志,以便于救援人员及时发现,进行营救。
(四)、地表降水防治措施
1、矿生产技术部必须在明年雨季到来之前应对矿区井田范围的河道﹑老窑﹑采空区、塌陷区﹑两个断层带及井口工业广场附近﹑山坡沟渠实地勘查工作,并制定落实地表防治水措施。对影响矿井安全的泄洪沟渠进行改道,同时要构筑的防排洪工程,确保矿井雨季汛期安全。
2、为此在雨季到来之际,矿井口附近必须准备足够的防洪沙袋,防患于未然
3、对以前采空区造成裂缝、塌陷区及时堵塞、填高、填实,若裂缝深又宽时,施工时要先填入大块石料,然后灌入混凝土形成稳固带后再填入黄土,最上层填上红粘土,填高高度必须比原来地面高出50cm,严防降雨渗入。
4、地测科在雨季到来之前要对工业广场周围,办公楼,职工生活区和排水渠和防洪设施进行全面排查,保证质量完好,防排有效。
5、生产技术部按照工程进度及时填绘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分析预测各采掘工作面受水害威胁情况,每月5日前签发月度水文地质预报,月末对当月防治水工作进行总结,及时汇报矿有关领导。
第二项 停电停风
一、危险源名称:停电停风
二、危险源地点:井下
三、主要发生环节:停送电操作、恶劣天气、接地、电路损坏等。
四、风险控制主要措施:
1、矿井供电线路每旬必须安排专人巡线,加大对主扇风机架空线的巡查力度,重点对杆塔基础、线路走廊高杆植物、线路绝缘状况、10kv线路避雷线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在雨季期间或有大风、阴雨天气等异常情况时的运行管理:
3、为避免雷电危害, 10kv线路、10kv开闭所及各开关柜及变压器均安装有避雷装置(避雷针、避雷器)或过电压保护器。加强对避雷器(或过电压保护器)的巡查,发现有动作时及时查明原因并重新做实验。
4、10kv开闭所开关柜均装设带有电流保护(过流、短路、过负荷)、电压保护(过压、欠压)、漏电保护(小电流接地保护)。
5、加强供电系统的安全检查,保护系统定值每季度校核一次,负荷变化时及时调整定值。对发现不按规定调整定值的进行重罚。漏电保护、接地保护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做试跳或检查,并做好试跳及检查记录。
6、加强运行管理,全力确保电网稳定和正常供电;切实加强对变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加强对线路的巡查,监视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安排消缺。按照雷季、汛期的设备运行要求,建立专项防雷措施,变电所、线路防汛措施。严格按照雷季、汛期应急预案要求全面安排变电、线路设备的红外测温工作等;
7、加强线路通道的动态监控和处理;组织变电、线路、高低压配电柜的特巡和夜巡,确保设备安全状况良好;
8、为了在突发大面积停电时能及时恢复供电,主副井值班人员及主扇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做好恢复供电的相关准备工作。贯彻安全措施,保证各大型设备机房及变电所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9、完善矿井供电应急预案,并向所有职工传达、学习。雨季三防人员到位,物资保管良好,雷雨时安排不少于2辆车。雨后组织巡线,并落实到人。
10、雨季前对防雷设施进行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月对主干线电缆阻值进行摇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凡双回路供电的,每月底必须倒换电源一次。
11、每天有专人对供电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备足维修应急物品。
12、加强通讯系统的维修检查力度,确保通讯系统畅通。
13、严格落实高压电缆管理条例,完善了相应的制度、台账。加大对电缆线路的巡视检查力度,强化特殊时期特殊巡视制度。
14、雨季前对发电机进行检测,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启动和运行试验,保证发电机能够在发生停电时及时启动;遇雷雨大风、高温天气,造成供电线系统不稳定导致电网供电中断,使全矿停电或全采区停电应该立即请示启动《龙鑫煤矿单回路供电应急启动预案》、《龙鑫煤矿电网大面积停电停风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使发电机处于热备状态。
15、严格落实事故的汇报制度。
16、在恶劣天气下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龙鑫煤矿单回路供电应急启动预案》、《龙鑫煤矿电网大面积停电停风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第三项 瓦斯爆炸
一、危险源名称:瓦斯爆炸
二、危险源地点:井下采掘作业场所。
三、主要发生环节:打眼、放炮;巷道贯通;瓦斯超限作业;瓦斯排放、通风系统调整等。
四、风险控制主要措施:
1、建立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采掘作业地点必须实行独立通风。
2、实行机械通风,采掘作业地点必须保证有足够的风量。确保瓦斯能稀释到安全浓度,并及时排出地面。
3、配备足够的检查仪器、仪表用于瓦斯检查,所有仪器、仪表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校检。
4、配备足够数量的瓦斯检查人员,瓦斯检查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实行持证上岗。
5、瓦斯检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6、建立瓦斯防治专职机构,配齐管理人员。矿井对瓦斯治理实行齐抓共管。采掘区队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掌握瓦斯防治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7、采掘作业打眼、放炮必须实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制度。
8、井下采掘作业地点严禁瓦斯超限作业,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及其它有关规定的,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9、安装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对井下所有作业地点实行实时监控,瓦斯超限时能自动切断电源,并发出报警信号。
10、巷道贯通、瓦斯排放、通风系统调整等,必须制订专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严格执行。
11、掘进工作面供风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停电、停风内,瓦斯超限时必须及时切断设备电源。
12、煤矿井下严禁非防爆型和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入井,发生失爆设备必须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13、井下发生瓦斯积聚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14、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启封密闭墙必须编写进门措施。
15、井下停风,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16、采掘作业地点停风后恢复生产前,必须经专职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瓦斯超限必须编写专门措施进行排放。
17、瓦斯超限就是事故,必须追查分析造成超限的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第四项 煤与瓦斯突出
一、危险源名称:煤与瓦斯突出
二、危险源地点:井下采掘作业场所。
三、主要发生环节:打眼、放炮;石门揭煤;正常采掘作业。
四、风险控制主要措施:
1、重新按规定对煤层的突出危险性进行鉴定,绘制矿井(采区)瓦斯地质图。
2、编制专项防突设计、措施计划和事故应急预案,并按相关规定审批、实施。
3、成立防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防突工作专业队伍,加强防突工作日常管理。
4、防突管理升级管理,按照突出矿井管理,严格执行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
5、鉴定为非突出矿井,严格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57条要求煤巷掘进从开窝开始每50米连续进行二次突出危险性检验,对无突出危险区域进行验证。
6、石门揭煤和遇到较大地质构造后揭煤按突出煤层管理,编制专项防突设计、区域及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按规定审批,并严格执行。
7、完善瓦斯抽放系统,煤巷掘进工作面高负压抽放管路及时延接到迎头,发现瓦斯涌出量异常,及时进行抽放。
8、完善反向风门、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紧急避险等安全防护设施,职工入井随身携带压缩氧自救器。
第五部分 顶板事故
一、危险源名称:顶板事故
二、危险源地点:井下采掘作业场所、巷道修复段等
三、主要发生环节:采、掘;维修等。
四、风险控制主要措施:
(一)采面
1、针对采场地质条件,在工作面回采过程中,做好充分的工作面顶板管理准备工作,通过科学合理的配置设备、设备改造及措施准备,杜绝歪、倒架现象,保证支架的良好支护状态;通过两端头、顺槽支护方式研究及措施准备,保证端头及超前支护的可靠有效,杜绝顶板事故的出现。
2、对初采初放工作,矿将成立初次放顶领导小组,在搞好工作面设备配套、回采工艺的过程中,将顶板管理工作作为重点,搞好工作面顶板控制、端头维护及两巷超前支护,开展矿压研究工作,探讨该条件下的顶板管理有效途径,保证首次开采的成功。
3、工作面在生产过程中,确保单体和整体支架支护质量,达到规程规定的初撑力,做到迎山有力,工作面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在工作面顶板破碎、断层等特殊构造时必须按规程要求及时支设支护。
4、工作面回采期间,工作面初放顶领导小组要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初次放顶期间要及时预测预报顶板状态,每班派有经验的工人全面巡回检查,发现来压征兆,及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5、工作面收尾停面、安装撤除工作及过老巷、地质构造段等情况下,要编制好安全技术措施,明确顶板管理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及事故处理方法。
6、在顶板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加强顺槽超前支护和工作面的顶板控制。
7、坚持工作面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确保支护质量动态达标。
(二)掘进
1、掘进工作面施工严格执行一工程一规程,认真执行规程贯彻制度,严禁无规程措施施工,对有顶板事故隐患的巷道或工程,规程措施中必须有明确的顶板控制及事故预防的措施。
2、掘进工作面严禁空帮、空顶作业。锚网及锚喷支护巷道严格按要求使用超前探梁作临时支护,以防止顶板危岩冒落。岩巷掘进料场内要备有三架以上的木棚料,以备急用。
3、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明确规定支护的最大、最小控顶距离。超过规定的控顶距离必须首先进行临时支护, 而后再进行其他工作。
4、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进入工作面前要先由有生产经验的人员进行敲帮问顶 工作,彻底找掉顶帮的危岩、活矸,方可进行作业。 处理活矸、危岩可能发生危险或遇有撬不动的活动岩块时,必须先采取可靠方法设置临时支护,而后再于安全位置处进行处理。任何人不得在有隐患的情况下进行冒险作业。
5、加强超前临时支护。超前临时支护的材质、规格质量以及数量 ,都必须在作业 规程中明确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必须达到规程要求。要使超前临时支护真正发挥作用,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监督执行。
6、掘进巷道与采空区、老巷贯通,必须提前绘制测量图。搞清采空区、老巷内的水、 火、瓦斯、支护等情况 ,并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并严格贯彻执行,防止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
7、加强贯通巷道的顶板管理,对围岩破碎、顶板不好、压力较大的巷道应缩小支架间距和最大控顶距,并加强超前临时支护,防止冒顶事故的发生。
8、交叉点施工:
、锚喷交叉点施工 :严格执行一掘一锚喷措施,并随着施工断面的不断扩刷,按要求增设超前探梁控制顶板;交岔点所处岩性较差时,应采用导峒法施工,不得全断面一次扩刷;反向施工时,必须采取有效的临时支护措施
、架棚交叉点施工:一律采用双棚支护,必须全部按矿有关文件规定采取加固措施,抬棚必须支正;新支设的抬棚必须有防止被放炮崩倒的措施 (掘进支巷5m内);反向施工时,本着先支后回的原则,采取有效的临时支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9、过断层等地质构造前,及时根据测绘技术人员提供的预报资料,编制专项措施。在接近上述构造范围时要边掘边探,加强超前临时支护。锚喷支护巷道要采取一掘一锚喷的支护方式,此种支护难以支护时,必须及时改变支护方式。架棚支护巷道要及时缩小架间距和最大控顶距,杜绝冒顶事故的发生。
(三)巷修
1、各巷道维修前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措施,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人员会审。
2、各巷道维修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开工前和工作中的敲帮问顶制度,此项工作必须有一名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进行,一人观察,一人敲帮问顶,站在有护身的地点用长工具找掉活矸危石,并由外向里逐段进行,找顶人员必须躲开矸石下落位置。
3、巷道维修施工地点必须进行超前临时支护,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架,严格按照措施要求控制控顶距
4、由于顶煤松软易破碎,巷修过程中应坚持打管缝式锚杆(或其它超前探杆)控制顶煤冒落;执行好“先支后回”制度,加强超前临时维护,由外向里先检查后工作, 坚持巡回敲帮问顶制度。
5、顶板压力大的地方回撤旧棚或支设新棚时,要有专人严密观察顶帮变化,如有险情立即停止工作,加强维护后,再向前施工,禁止单人操作,顶帮孔隙必须用木垛褙实褙牢,接顶有力,并保证后路畅通。
6、大断面硐室扩刷,应执行迎头十架棚联锁和支架顶梁连体加固制度。
7、坚持施工地点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确保支护质量动态达标。
8、工作面掘进巷道的维修,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加强瓦斯等有害气体监测和顶板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冒顶事故的发生。
9、矿井主要进、回风、运输大巷要定期检查,发现失修现象,
及时制定修复计划,编制维修措施,组织人员进行修复。
第六部分 有毒有害气体
一、危险源名称:有毒有害气体超标、涌出
二、危险源地点:井下采掘作业场所,老巷、老空区。
三、主要发生环节:打眼、放炮;揭露老巷、老空区;正常采掘作业。
四、风险控制主要措施:
1、加强检查,矿井必须配备足够的井下各种有害气体检查仪器、仪表用于日常检查,所有仪器、仪表必须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校检。
2、加强地质、测量管理。重视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采掘工程要及时上图。
3、在缺乏资料或地质资料不明区域。要先勘探,弄清情况后方可
允许采掘作业。
4、通风系统调整、矿井风压发生重大变化时,必须制定专项安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严格执行,并上报能源公司通防负责人;加强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查监测工作。
5、通风系统调整、矿井风压发生重大变化时,必须制订专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严格执行,加强对有害气体的检查监测工作。
6、掘进巷道贯通老巷、老空区时必须编制防止有害气体溢出的专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7、掘进巷道贯通老巷、老空区,启封密闭墙时,必须有救护队参加。
8、每周对有害气体容易产生和积聚的地点、密闭墙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编制有害气体危害的应急救援预案,指定专人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日常管理检查、保养、维护。
第七项 火灾事故
一、危险源名称:火灾
二、危险源地点:井下采掘作业场所,老空区。
三、主要发生环节:老空区;采掘作业地点。
四、风险控制主要措施:
1、按规定进行煤层自然发火倾向性鉴定,并制定防灭火措施。
2、建立、健全防灭火管理制度及相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建立火灾应急预案。
3、按相关规定建立防灭火系统和制定防治自然发火的专门措施,并严格执行。
4、每周对井下所有密闭墙检查一遍,并设立检查台账。启封火区应有计划和经批准的安全措施 。
5、井上、下应设置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配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且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
6、机电设备硐室、使用带式输送机或液力耦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配备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及存放地点,应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明确规定。
7、采掘工作面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避免串联通风和其它不合理的通风方法。
8、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隔100m设置专用支管和阀门;在安装带式输送机的巷道中应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并保证使用。地面消防水池应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
9、发现采空区密闭内及其他地点有超过35℃的高温点(因地温和水温影响除外)时必须立即停止生产,采取注浆、注水或其它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10、掘进巷道揭露老巷后必须及时进行封闭。 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应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龙鑫煤矿
二0一四年一月五日
第12篇 煤矿井下烧焊的安全措施
为保证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电焊、氧割焊接安全措施。
焊、割地点:
焊、割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施工负责人: 焊 割 工:
瓦 检 员: 安 全 员:
1.安全员盯在现场,全程监督检查电、氧焊过程的安全。
2.专职瓦检员进行瓦斯检查。电、氧焊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确认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无风、微风时不得电、氧焊工作。
3.施工负责人、电、氧焊工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报警浓度为0.5%。
4.接好6分以上的供水软管到达电、氧焊工作地点以及能控制前后10m范围,保证正常供水。无水或供水不正常不得进行电、氧焊工作。施工负责人明确专人负责喷水。电、氧焊工作结束,必须对电、氧焊工作地点以及前后10m范围喷洒一遍水。
5.必须提前准备好灭火器材。灭火器2个、沙子、尖锹、水桶适量。
6.电、氧焊工作时,电、氧焊的下方铺设铁板接受火星。
7.电、氧焊工作结束后,要关闭电源及乙炔、氧气瓶阀门,同时撤到地面。
8.乙炔、氧气瓶必须相隔5m以上。
9.与电、氧焊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要距离5m以外观察,如有危险立即停止作业。
10.电、氧焊工作结束,施工负责人、瓦检员、安全员全面检查现场安全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在电、氧焊结束的一小时后离开现场。
11.电、氧焊时必须有一名值班矿长在现场指挥和监督,确保安全。
附:《煤矿安全规程》关于电、氧焊规定:第223条 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㈠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㈡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㈢在井口房内、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㈣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㈤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㈥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审批意见:
值班矿长:
20 年 月 日
第13篇 _煤矿矿井井下光纤熔接安全措施
为优化监测监控环网光缆路由,保证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需要在________井底视频监控光缆进行熔接,具体方案和措施制定如下:
一、施工方案:
在___________对光缆进行熔接。
二、本次施工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三、熔接地点:
西区副斜井井底
四、熔接时间:
根据熔接进度打熔接报告
五、光缆熔接工艺流程:
1、熔接使用材料及设备:光纤熔接机、光纤切割刀、光纤热缩管、光功率计、刀片、酒精、棉花、ups电源。
2、步骤:
(1)光缆外皮用刀片剖出50cm,固定在光缆的接线盒内。
(2)用刀片剖切断束管,抽出光纤。
(3)用酒精擦干净被剥了保护层的光纤。
(4)用光纤切割刀将光纤切面平整,套好光纤热缩管,并放入焊接机熔接槽内。
(5)由安全负责人、专职瓦检员检查工作地点周围瓦斯浓度,低于0.5%时方可插上熔接机电源插头,打开ups电源给熔接机电源供电。
(6)将两根光纤切面对齐,起动熔接机将光纤切面熔化在一起,放电时间<5秒。电弧长度<5毫米。
(7)光纤熔接好后,用热熔器将热缩套管熔化,待充分冷却后取出光纤。
(8)以上步骤完成光纤熔接。
3、熔后工作:
(1) 熔接完成后立即关掉ups电源,断开焊接机电源插头线。将焊接设备装箱。
(2) 由技术负责人负责查验熔接质量,确认完好后,将光纤接线盒盖好并安放整齐。
(3) 由安全负责人负责将熔接设备及时运至地面。
(4) 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清理作业现场,确认无误后,下达撤离指令。
六、安全措施:
1、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安全技术措施。
2、在熔接地点,保证前后两段10米范围内没有可燃性材料 。熔接前必须清理干净工作场所周围10米范围内的易燃及可燃性材料,并将地面用水洒湿。
3、熔接地点配备2个合格的灭火器。
4、熔接过程中,通风科要派瓦检员,在熔接地点周围20米范围内连续检查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熔接机电源。
5、在熔接过程中,存放酒精棉球的专用容器必须放在远离熔接地点的上风侧10米外或风流其它分支处的安全地点,专人看护。
6、擦试光纤用的酒精棉球必须放在盖严的专用塑料桶内,酒精装在密封良好的容器内,指定专人携带保管。用完后必须将剩余的酒精及时密封好、使用及未使用的棉球完全回收装入专用桶内及时带回地面。携带及使用过程中要谨慎,防止外洒。
7、ups电源由专人运送,在运送过程中,电源必须处于关闭状态,且不得进入回风巷。。
8、施工完毕后,派专人清理现场,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安全负责人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去。
9、作业完毕后向调度室汇报。
10、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便携式瓦检仪,并保持常开状态,瓦斯浓度超过0.5%立即停止作业,待瓦斯小于0.5%,方可恢复作业。
12、作业现场必需有瓦斯检查员和安监员跟班。
11、本次施工无关的地点严禁进入,携带熔接机和电源的人员严禁进入或经过回风巷。
12、熔接机和电源必须专人负责携带入井。
13、 光缆熔接完后,质量标准如下:
(1)、光纤损耗一个接头为0.05db、每公里损耗1db。
(2)、光纤接头处热缩管热缩加固
(3)、熔接完毕后,监测系统正常。
熔接前工作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瓦检员、安监员必须落实现场安全情况,填写现场开工单,否则不准熔接,开工单如下:
现场开工单
安全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瓦检员
安监员
第14篇 _煤矿通风机停风安全措施
为了确保风机停风后作业人员的安全不受到威胁,制定本措施。当风井主要通风机及井下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后,必须严格执行本措施。
一、主要通风机停风安全措施
1、我矿采用抽出式通风、主扇选型为fbcdzno22/2×220kw对旋轴流式风机。
2、当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主要通风机司机打开防爆门,充分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3、当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后,由综合队切断受停风影响地点的电源。
4、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任何人员和车辆严禁进入受停风影响的任何地点。
5、来电后,由调度室通知主要通风机司机关闭防爆门,启动主要通风机,当主要通风机运转10分钟后,瓦检员方可入井对变电所进行瓦斯检查,确认变电所沼气浓度低于0.5%时可向变电所送电;经瓦检员确认采掘配电点沼气浓度低于0.5%时可向采掘配电点送电;确认局部通风机开关及附近20米内风流中沼气浓度低于0.5%时方可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向工作面供风。
6、经瓦检员检查采掘工作面风流中沼气浓度低于1%时可向采掘工作面送电。
7、经瓦检员检查各供风地点沼气浓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由调度室通知各单位正常生产。
8、当井下任何一处供风地点的沼气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编制瓦斯排放措施,并按措施严格执行。
二、局部通风机停风安全措施
1、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后,任何人员和车辆严禁进入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并切断受停风影响地点的电源,并在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入口悬挂“严禁入内”警标牌。
2、当突然停电或电器设备突然发生故障造成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区域所有人员必须迅速撤出至全风压通风巷道,由受停风影响区域的负责人立即通知矿生产指挥中心,并负责在受停风影响区域的入口悬挂“严禁入内”警标牌,生产指挥中心迅速安排有关单位查明原因。
3、来电后,由受停风影响地点单位的瓦检员检查局部通风机开关及附近20米内风流中沼气浓度低于0.5%时方可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向工作面供风。
4、经瓦检员检查受停风影响地点的回风流中沼气浓度低于0.5%时方可允许人员进入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和向受停风影响的地点送电。
5、当受停风影响地点风流中的沼气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局部通风机的运转,由受停风影响地点的单位编制瓦斯排放措施,严格按措施排放瓦斯。
三、风机停风管理制度
1、机电部门接线或检修电器设备等原因需停电时应清楚停电的范围,若停电影响安设有局部通风机的单位时必须提前通知安设有局部通风机单位停送电的具体时间。
2、当安设局部通风机的单位需要有计划停风时,必须提前安排停风期间的工作,以免人员进入无风区域。
3、停风影响的单位必须编制局部通风机有计划停风措施,并严格按措施执行。
4、安装监测监控装置的局部通风机有计划停风措施的审批必须由温家塔矿矿长审批,未安装监测监控装置的局部通风机有计划停风措施的审批由温家塔煤矿总工审批。
5、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任何人员和车辆严禁进入受停风影响的地点。
6、来电后,由受停风影响地点单位的瓦检员检查局部通风机开关及附近20米内风流中沼气浓度低于0.5%时方可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向工作面供风。
7、经瓦检员检查受停风影响地点的回风流中沼气浓度低于0.5%时方可允许人员进入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工作和向受停风影响的地点送电。
8、当受停风影响地点风流中的沼气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局部通风机的运转,由受停风影响地点的单位编制瓦斯排放措施,严格按措施排放瓦斯。
9、无计划停风必须到生产办进行汇报或登记,无计划停风2小时以下的由生产办追查无计划停风的原因;无计划停风2小时以上的有矿安监站组织追查。
四、处罚制度
1、机电部门停电未提前通知安设局部通风机单位,造成局部通风机停风的,罚机电单位责任人200元的。
2、无故停止通风机运转的,罚责任单位2000元、责任人200元。
3、通风机有计划停风未编制停风措施罚责任单位500元。
4、通风机停风后未及时撤出停风地点人员的,罚责任单位1000元、罚当班负责人200元、罚未撤出人员100元。
5、无计划停风未向生产办进行汇报或登记罚责任人200元。
6、未按规定对无计划停风进行追查,罚责任人200元。
8 8 8 煤 矿
机 电 部
2022年11月2日
第15篇 s煤矿揭煤防突技术安全措施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简况:
105机巷目前已经施工至j7点前26m处,迎头处于10煤顶板层位,巷底距离10煤顶板法距3m,斜距约12.4m。随着巷道施工,预计该巷道向前施工至j7点前36.7米将会遇到正断层(255°∠70°h=0~5m),预计该巷道向前施工至j7点前44.7米将由巷道底板揭开10煤。本巷道设计断面12.4m2,净宽4.2m,净高3.4m,掘进断面为13.8m2(过煤段架棚时或掘进断面为10.9m2),揭煤前采用锚网喷支护形式,完全揭开煤层后采用架梯形棚支护。
1.2地质情况:
该区域10煤为深黑色,粉末状,煤厚1.7~2.2m。其顶板岩性以粉砂岩为主;底板以泥岩、粉砂岩为主。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局部含少量砂岩裂隙水。
附探查钻孔剖面图。
1.3瓦斯情况
1、根据钻孔资料,10煤层瓦斯含量为9.905ml/g。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提供的《卧龙湖煤矿103工作面瓦斯赋存研究报告》,10煤层瓦斯压力p大于相应的突出指标临界值,煤坚固性系数f小于临界值0.5,10煤层有突出危险性。
1.4通风系统:
进风:副井→南轨道大巷→局部通风机及风筒→105机巷施工迎头
回风:105机巷→105机巷回风斜巷→南轨南回一联巷→南翼总回风巷→风井
局部通风:揭煤期间采用2台2×15kw局扇(一台备用)、一路直径600毫米的胶质阻燃风筒供风,采用双路电源供电,实现“三专两闭锁”。
二、巷道揭煤防治突出措施
2.1、目前巷道底板距煤法距3米,在巷底距离煤层法距10米、5米时已经进行了探查,并已经采取瓦斯抽放措施,并合茬抽放。
2.2防治突出措施设计要求:
具体措施设计要求如下:
1、根据《防突细则》62条规定,石门揭煤钻孔布置应控制在巷道周界外3~5米的煤层中,本巷道设计抽放钻孔控制在巷道周界外3米煤层中。
2、钻孔孔径:¢91mm。
3、开孔位置:105机巷迎头。(j7点前26米处)
4、由通防管理部进行钻孔设计,审批后、依照施工;每施工完一个钻孔必须由瓦斯检查员现场验收。此项工作目前已经施工完毕,并已经合茬抽放
2.3、施工过程中为准确控制巷道与煤层法线距离,每次放炮前施工单位必须按照通防管理部探煤联系单要求施工探眼。直到巷道施工距煤层法距1.5米外时,采用远距离震动放炮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
三、巷道揭煤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
3.1、执行防突措施后,必须进行措施的效果检验;用重庆生产的wtc突出预测仪,钻屑瓦斯解析临界指标进行预测。效果检验孔数:4个,其中巷道中间一个、并应该位于措施孔之间,其它3个孔位于巷道上部和两侧,终孔位置应该位于措施控制范围控制的边缘线上。
3.2、效果检验孔采用150钻机破岩进入煤层,采用¢42mm钻杆、¢73mm钻头钻进;效果检验孔必须布置在措施孔之间;
3.3、钻进速度应该均匀,速度控制在1m/min以内;
3.4、钻进过程每2米测定一次k1值;
3.5、钻屑瓦斯解析临界指标k1ma_取0.4(湿煤)。只有k1ma_在临界指标以下时,措施有效;否则措施无效,当措施无效时,必须采取补打排(抽)放钻孔、延长排(抽)放时间,直至防突措施有效。
3.6巷道揭煤(揭开煤层前):
(1)、当巷道掘进距离煤层法线距离1.5米时,必须停止掘进,采用远距离震动放炮揭穿煤层。震动放炮要求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如果震动放炮没能揭开全断面的岩柱和煤层时,继续放炮仍然按照震动放炮有关规定执行,并必须加强支护,设专人观察瓦斯和观察突出预兆,发现有突出预兆,工作人员立即撤离到安全地点。
(2)、巷道揭开煤层后,过煤段仍必须严格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采取超前钻孔防突措施,并继续采用措施的效果检验;效果检验不超标时,方可按照规定掘进。
四、远距离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一)组织领导及现场跟班人员职责
1、矿成立巷道揭煤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揭煤前,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通防管理部、安全管理部、调度所、技术部、掘进事业部、机运科等单位对揭煤区域的通风系统、瓦斯管理、局部通风、隔爆设施、电器设备、巷道支护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否则,严禁揭煤。
3、准备工作:
(1)、技术部:负责提供详细的地质预报,以指导探煤及揭煤工作。
(2)、安全管理部:严格执行人员入井清点制度。
(3)、调度所:负责在放炮地点安装一部生产电话。
(4)、机运科:落实整个回风路线里有无电器设备,若有,在揭煤前必须一次全面的防失爆检查。
(5)、通防管理部
①、揭煤前,加强对通风系统中的正反向风门的检查工作,以确保其完好。
②、按规定在105机巷内安设一组隔爆设施,其安装要求符合规定。
③、必须在105机巷每间隔50米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每组数量不少于5个,距工作面迎头25至40米范围内也必须安设一组压风自救装置,总数量不少于8个。压风自救装置由通防管理部组装,掘进事业部负责安装、使用、看管,保持完好。
4、揭煤期间爆破时,每次放炮必须有总工程师全面指挥,掘进事业部负责现场警戒,停电,撤人。装药、联线、爆破工作由专职爆破工负责。准备工作完成后,由现场领导小组负责人向矿调度所汇报情况,得到同意后,方可进行爆破。
5、揭煤范围:自巷道底板距10煤顶板1.5米位置起,直至10煤层被完全揭开。
(二)通风瓦斯管理
1、通风设施
防突风门:在南轨南回一联巷、105机巷联络巷,各构筑两道防突风门,墙体厚度不得低于0.8m,门厚不小于0.5m,且保证墙体掏槽见实帮、实底。
具体详见通风系统图
2、局部通风
揭煤期间采用2台fbd-6型2×15kw局扇(一台备用),直径600毫米的胶质阻燃风筒供风,采用双路电源供电。并保证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灵敏可靠。局扇通风机必须由掘进事业部设置专职人员进行看管,严禁无计划停电,并执行现场交接班,风筒末端出口到工作面距离不大于5m。局部通风机供风不正常或者备用通风机不能正常工作时,严禁进行爆破作业。
3、瓦斯管理
(1)、通防管理部必须在该工作面设置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的瓦斯情况,并熟悉突出预兆及避灾路线,严格实行现场交接班。
(2)、工作面瓦斯检查员及其他人员,发现有突出预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工作面人员,切断巷道内及回风流中电源并及时汇报矿调度所。
(3)、当爆破地点附近20m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4)、工作面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对因瓦斯超限而切断电源的电器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恢复供电。
(6)、局部通风机因检修需要停止运转时,必须至少提前一个小班进行申请,并经矿总值班、及相关单位批准后,方可按规定时间停电。
(7)、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必须查清原因,进行处理。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启动通风机。否则,必须按规定排放瓦斯。
(8)、揭煤期间,通防管理部必须加强工作面监控设备管理,定期进行校检、试断电,并有记录可查。
4、安全监测
监测队必须按照规定安装瓦斯监控设备。
t1:安设距迎头小于5米,距巷顶不大于300毫米,距巷帮不小于200毫米。
报警浓度:;1.0%断电浓度:;1.5%复电浓度:<1.0%
断电范围:掘进面内及回风系统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
t2:安设距离该巷道第一回风出口10~15米的巷道内,距巷顶不大于300毫米,距巷帮不小于200毫米。
报警浓度:;0.8%断电浓度:;0.8%复电浓度:<0.8%
5、断电范围:
105机巷内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6、警戒点设置:
共设6处详细见警戒图
警戒人员由掘进事业部负责现场落实。
7、撤人范围:
放炮前,瓦检员、放炮员、跟班人员、105机巷及其回风系统内人员必须撤至各警戒点以外的安全地点。
(三)远距离震动放炮技术要求
1、远距离震动放炮要求放炮距离不低于300米(有防突风门除外),起爆地点在1#警戒点处的安全地点。
2、采用远距离震动放炮时,连线方式严格按照《105机巷掘进作业规程》执行。
3、揭煤放震动放炮工作由矿总工程师统一指挥,并有矿山救护队在指定地点待命,在接到所有警戒都安设好,警戒范围内的所有人员撤出,掘进工作面和回风流中电器设备停电后,方可下达放炮命令。震动放炮后,必须至少停30min之后,由矿山救护队进入工作面进行检查,当确认无异常情况时,方可撤除警戒,恢复送电,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恢复正常工作。
4、震动放炮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若震动放炮未能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时,继续放炮仍然按照震动放炮有关规定执行,且必须加强支护,设专人检查瓦斯和观察迎头情况,发现有突出预兆,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5、震动放炮揭开煤层后,即进入煤巷掘进阶段,通防部防突工区及时编制《煤巷掘进防突措施》贯彻执行。
五、安全防护措施
1、工作面必须有独立可靠的通风系统,并保证回风系统中风流畅通。
2、加强瓦斯监控装置的维护,并按要求定期校检,确保瓦斯传感器灵敏、可靠。揭煤前迎头和风井区域内的所有瓦斯传感器必须进行一次校检,并有记录可查。
3、工作面必须设置专职瓦检员和放炮员并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经常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的瓦斯情况,出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一炮三泥、一炮三警戒、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4、加强局部通风管理,确保掘进迎头有足够的风量。
5、掘进事业部必须加强迎头顶板管理
①巷道完全揭开煤层时,必须加强顶板支护。
②严禁空顶作业,冒顶处接上实顶。
③遇地质构造顶板破碎、巷道压力增大时,要采取缩小棚档距和短掘短支、超前支护等防冒顶措施。
6、防尘设施齐全,雾化效果好;并保证喷雾使用正常。
7、揭煤期间爆破时,通防管理部、掘进事业部必须各有一名副科级以上管理干部现场跟班。
8、所有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系统的班队长以上干部、工程技术人员、流动电钳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
9、进入工作面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熟悉煤(岩)与瓦斯突出预兆:①巷道压力增大、破碎、变形、掉渣、煤块崩出、底鼓,打眼时出现顶钎、夹钎、喷孔、装药顶炮等;②空气变冷、煤质干燥、煤层颜色暗淡;③有闷雷声、响炮声、爆豆声,深部岩层或煤岩层出现破裂声等异常声音;④瓦斯浓度变化大,忽大忽小等。发现上述情况之一的,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撤出人员,及时向矿值班调度及有关单位汇报,只有在采取有效措施并确认无突出危险后方可恢复施工。
10、进入工作面的所有人员必须经过防突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该工作面工作。
11、进入工作面的所有人员都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并会熟练使用。
六、执行防突措施的岗位责任制
一、明确责任
各级人员应负的责任应明确规定,具体包括施工单位班队长、防突工、瓦检员、放炮员、安监员及其他作业人员等。
二、责任划分
1、施工单位:
(1)、施工单位成立防突小组,并设有一名干部专门负责防突工作。
(2)、施工单位负责作业场所的管理,负责保证风、水、电的正常使用,负责清理积货,为打钻施工创造条件。
(3)、负责定期对本作业地点的电器设备的正常检修,确保电器设备完好。
(4)、施工单位队长是执行防突措施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协助“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落实。并将剩余进尺数通知通防调度。
(5)、施工单位副队长是执行防突措施的直接责任者,主要负责:
①、协助“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落实,负责现场预测孔、及效果检验孔的施工(用钻机施工除外)。
②、当遇到突出预兆时,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矿调度所、有关领导和单位汇报;同时负责施工中遇到的卡钻、顶钻、喷孔等事故的处理。
③、当遇到明显突出征兆或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及时撤离现场,停电并汇报矿调度所。
2、通防管理部:(防突工)
(1)、对打预测孔、措施孔、效果检验孔等现场监督;施工过程中必须详细记录开孔位置、钻孔倾角、方位、孔深及岩性情况。
(2)、根据现场迎头地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以确定布孔方位、倾角、数量等参数并向部技术室汇报。
(3)、负责预测预报、测点位置标注、防突牌板吊挂和及时填写预测牌板中的预测结果、做报表、签报表等,现场跟班落实防突措施的执行。
(4)、施工中遇到的卡钻、顶钻、喷孔严重、瓦斯涌出忽大忽小或其它异常时要详细记录;掘进过程中工作面出现明显突出预兆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及时向矿调度、部调度及值班汇报情况。待采取措施后,方可恢复正常作业。
3、通防管理部:(瓦斯检查员)
(1)、负责监督防突措施的落实,确保不超规定进尺。
(2)、负责施工现场的瓦斯检查并参与打钻验收,瓦斯超限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通防调度和矿调度所汇报。
(3)、当遇到突出预兆时,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矿调度所、有关领导和单位汇报。
(4)、当遇到明显突出征兆或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协助施工单位班队长组织人员及时撤离现场,施工单位专职电工及时停电,并汇报矿调度所。
(5)、负责向通防调度汇报当班进尺和剩余数。
4、安全管理部:
(1)、负责监督、检查防突措施的执行、落实。
(2)、负责监督、检查作业场所的管理,严防冒顶造成瓦斯超限。
(3)、当遇到明显突出征兆或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协助施工单位班队长组织人员及时撤离现场,停电并汇报矿调度所。
5、机运科:
负责监督施工单位进行井下机电设备管理,根据《规程》规定进行机电设备完好检查,杜绝电器失爆现象。
6、技术部:
(1)、地测部门及时提供作业场所地质说明书、地质预报及业务联系单;以便根据煤层赋存、瓦斯地质、构造、标高等情况;修订防突措施。
(2)、施工设计改变时,技术部必须及时向施工单位及通防管理部提供相关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以便及时调整防突措施。
7、调度所:
(1)、必须及时做好该掘进工作面的综合调度,并及时记录。
(2)、接到异常情况及时向矿总值班汇报。
(3)、打钻地点由调度所安装一部生产电话,以便出现紧急情况及时向调度汇报处理
七、其它
一、附超前探眼分析图图
二、附揭煤爆破图表
三、附揭煤时期通风系统图(含放炮警戒图)
四、巷道完全揭开煤后,全煤掘进时由施工单位另外补充施工措施。
五、其它未尽事宜按《105机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执行。
揭煤爆破参数设计表
1、预期爆破效果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炮眼利用率
%
90
2
循环进尺
m
1.8
3
每循环爆破实体岩石
m3/循环
23.97
4
单位岩石炸药消耗量
kg/ m3
1.87
5
单位岩石雷管消耗量
个/ m3
2.59
6
每米巷道炸药消耗量
kg/m
24.89
7
每米巷道雷管消耗量
个/m
34.44
2、爆破原始条件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掘进断面
m2
13.3
2
炮眼深度
m
2
3
炮眼个数
个
62
4
5
3、爆破参数表
类别
眼号
眼深
角度
每眼装药量kg
使用雷管(发)
联线方式
起爆
循环消耗量
mm
水平
竖直
顺序
掏槽眼
1~6
2200
83°
90°
1.2
6
ⅰ
炸药种类:
水胶炸药消耗量:
串
36.4kg/循环
雷管种类:
辅助眼
7~30
2000
90°
90°
0.8
24
ⅱ
毫秒电雷管
周边眼
31~55
2000
89°
89°
0.4
25
联
ⅲ
消耗量:
底眼
56~62
2000
90°
87°
1.2
7
ⅳ
62发/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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