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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安全措施3篇

发布时间:2023-01-24 热度:90

有限空间安全措施

第1篇 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因素分析与安全措施

0 引言

有限空间普遍存在于很多行业,各类储罐、容器、塔、反应器、地下坑、下水井、炉膛、烟道等等。有限空间内作业,管理稍有不慎,极易导致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人身伤害事故,给作业人员的安全带来严重隐患。研究表明很多致命的有限空间事故的发生都与所在空间内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未得到重视有关,而这些危险因素既可能在员工进入有限空间之前就已存在,也可能是由于他们在其间的活动形成。因此,有限空间是一种作业风险比较高。具应当引起人们高度重视的作业环境,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因素的分析研究非常必要。

1 有限空间作业的定义

所谓有限空间,是指一个被围封容易产生缺氧、职业中毒和职业危害的空间,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一是空间足够大,工作人员可以完全进入,并完成指定的工作;二是出入口较为狭窄;三是并非为长时间工作而设计。

在建筑、市政、装饰、基础等专业施工或工厂车间进行安装、检(维)修、焊接、油漆、防腐等施工作业遇有下列场所的,均属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

⑴封闭、半封闭设备:如船舱、储罐、反应塔、冷藏车、沉箱及锅炉、压力容器、浮筒、管道、糟车等。

⑵地下有限空间:发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事、暗沟、隧道、地坑、矿井、废井、地窖、沼气池及化粪池、下水道、沟、井、池、建筑孔桩、地下电缆沟等。

⑶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封闭车间、试验室、烟道等。

2 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因素分析

2.1作业环境危险因素

2.1.1缺氧或富氧危险

有限空间内的氧气不足是经常遇到的情况,氧气不足的原因很多,如被密度大的气体(如二氧化碳)挤占、燃烧、氧化(比如生锈)、微生物行为(如老鼠分解)、吸收和吸附(如潮湿的活性炭)、工作行为(如使用溶剂、涂料、清洁剂或者是加热工作)等都可能影响氧气含量。作业人员进入后,可由于缺氧而窒息,而超过常量的氧气可能会加速燃烧或其他的化学反应。

2.1.2易燃气体和蒸气危险

在有限空间中常见的可燃气体包括:甲烷、天然气、氢气、挥性有机化合物等。这些可燃气体和蒸气来自于地下管道间泄漏(电缆管道和城市煤气管道间)、容器内部残存、细菌分解、工作产物(在其内进行涂漆、喷漆、使用易燃易爆溶剂)等等,如遇引火源包括:产生热量的工作活动、焊接、切割等作业、打火工具、光源、电动工具、电子仪器等。

2.1.3有毒气体和蒸气危险

有限空间内可能会存在很多的有毒气体,既可以是在有限空间内已经存在的,也可能是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聚积于有限空间的常见有害气体有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沼气等,这些都对作业人员构成中毒威胁。

2.1.4生物病原体危险

废置井、污水井、化粪池、沼气池等,其内的名类有害细菌、病毒、钩端螺旋体等生物病原体,经皮肤进入人体致病。

2.1.5物理因素危险

过冷、过热、潮湿的有限空间有可能对人员造成危害:在有限空间时间长了以后,会由于受冻、受热、受潮,致使体力不支。

2.2作业过程危险因素

有限空间内作业时所用机械设备,若安全防护装置不当而失效或操作失误,运转部件触及人体或设备发生破坏,碎片飞出,都有可能造成机械损伤事故。在具有湿滑的表面的有限空间作业,有导致人员摔伤、磕碰等的危险。

进行人工挖孔桩作业的事故现场,有坍塌、坠落,造成击伤、埋压的危险。

清洗大型水池、储水箱、输水管(泵)的作业现场有导致人员遇溺的危险。

作业现场电气防护装置失效或误操作,电气线路短路、超负荷运行、雷击等等都有可能发生电流对人体的伤害,而造成伤亡事故的危险。

2.3作业流程危险因素

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的操作规程、操作人员无章可循而盲作业,操作人员在末明了作业环境情况下贸然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误操作生产设备、作业人员未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与救护装备等,都有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

2.4作业管理危险因素

安全管理制度的缺失、有关施工(管理)部门没有编制专项施工(作业)方案、没有应急救援预案或未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缺乏岗前教育及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防护装备与设施得不到维护和维修,是造成该类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

分析得出,有限空间作业危险性较大、须立即改善且实施的六个危险因素主要集中在作业环境危险因素和作业流程危险因素中,分别为:易燃气体和蒸气危险、有毒气体和蒸气危险、机械损伤危害、作业流程错误、误操作生产设备、作业人员防护装备不足。针对分析结果,结合有限空间作业的实际提出以下几点控制措施。

3.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施工单位、管理部门领导都应高度重视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严肃事故责任追究,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无事故发生。凡需在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进行施工、检修、清理等作业活动的有关施工(管理)部门必须编制相应的专项施工(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方案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或业主方主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作业。

3.2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大力开展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安全宣传教育,使作业人员了解其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紧急状态下的应急救援措施。相关施工管理部门可结合事故案例分析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以吸取教训,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

3.3严格落实作业保障装备

经常需在有限空间进行危险作业的施工单位、管理部门必须配置相应的气体检测仪、通风机械设施和防毒救护器具:应保证其产品质量、性能安全可靠;产品认证书、全格证、检验或鉴定报告、使用(操作)说明书等相关证件一应齐全。

对检测仪器、救护器具等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鉴定或校正。加强设备的维护休养工作,定期更换特殊环境中设备设施的易损件,提高维修人员技术素质,保障维修质量。

3.4作业过程中不断进行气体监测

在进入任何有限空间之前,都要对其中的气体成分进行检测,并且要在非接触情况下按以下顺序进行检测,确保有足够的氧气浓度存在:不存在易燃气体和蒸气,有毒气体和蒸气浓度低于国家相关规定。在进行了非接触检测并确认空间安全可以进入后,检测人员可以发放进入许可证,允许员工进入有限空间进行工作,但是,气体检测工作不能停止,进入其中的员工和外面的监护人员,一定还要对空间内的气体进行连续的检测,避免由于泄漏、毒气释放、温度变化等原因发生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变化造成作业人员的伤害,这个过程要一直持续到员工离开密闭空间为止。

3.5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有限空间作业有关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现场安全检查,坚决遏制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作业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监护,监护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作业现场必须坚持上班考勤和下班清点人数制度,确保密闭空间安全作业。

3.6临时作业须消防部门保障

临时需在有限空间施工作业,而缺乏检测、防护器具配置条件的单位,应与当地政府消防或应急管理闻门联系,求助配合或采用租借形式落实解决,否则不得组织施工。施式单位(或承包负责人)应为作业人员配置适合作业环境的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7作业区内严禁烟火

在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施工,包括相对密闭的车间内油漆、防腐施工作业,必须经气体检测且符合要求,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后,方可动火。储存过油类,易燃易爆的密闭容器,严禁擅自进行焊接或切割。

4 结论

⑴有限空间作业普遍存在于很多行业,建筑、市政、装饰、基础等专业施工或工厂车间进行安装、检(维)修、焊接、油漆、防腐等施工作业都有涉及。

⑵有限空间的作业环境、作业过程、作业流程、作业管理等方面均潜在较大的危险因素。

⑶作业环境中易燃气体和蒸气危险,有毒气体和蒸气危险:作业过程中机械损伤危害,作业流程中作业流程错误,误操作生产设备,作业人员防护装备不足具有的较大的危险性,须立即改善且实施。

⑷有限空间作业的案例措施应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严格落实作业保障装备,建立有限空间进入程序,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临时作业的消防部门保障,作业过程中不断进行气体检测,及时清理污物防止有害物质产生,控制和消防引火源等方面。

第2篇 有限空间作业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做好停电、隔离、泄压、通风、吹扫置换、检测、悬挂标示牌并根据情况装设遮拦或围栏,受限空间内存在高空坠物的,应增加防护网或搭架板。

2.1 停电

2.1.1 断开与该受限空间作业区内有关设备的电源(应断开动力电源和控制电源)。

2.1.2 断开与该受限空间作业区内的设备、系统相连管道上的电动(气动、液动)阀门的动力电源。

2.1.3 断开与检修的设备、系统相连的管道、风道上的电动(气动、液动)阀门的动力电源。

2.2 隔离

2.2.1 与该有限空间作业区有关的阀门、闸板应可靠的关闭。碱/酸液管道、料浆管道、蒸汽管道、高温水管道、煤气管道上的阀门,应再加装盲板(dn250及以上的法兰加装盲板厚度应在6mm及以上,dn250 以下盲板为4mm),确保与系统可靠的切断。

2.2.2 在下水道、疏水沟或敷设有汽、水等管道、阀门的地下沟道和井下进行检修工作,应关闭向工作地点流入蒸汽或水等介质的有关阀门。工作中如需冲洗沟道,应先将工作人员从沟道内撤离并清点人数无误后,再开启有关阀门。

2.3 泄压

2.3.1 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放尽系统内的汽、水、油、料等介质,确认已泄压和温度符合工作条件后,方可开始工作。

2.3.2 做泄压措施前,应先检查确认需泄压的设备和系统确与运行部分可靠的隔离,然后方可缓慢开启有关阀门进行泄压。泄压操作时,人员不得正对压力释放的方向。

2.3.3 检修的设备和系统是否已安全泄压,可通过阀门机械指示位置、仪表指示以及现场实际情况(如有汽、水流动声音等)进行综合分析确定。

2.3.4 若仪表显示有压力,或压力表指示虽在“零”位,但泄压阀处仍有汽、水等介质流动的声音,应对设备的隔离和泄压措施以及压力表进行检查,在未查明原因前,应认为设备和系统内部有压力,不能擅自开始工作。

2.3.5为泄压所开启的有关阀门,在检修过程中应一直保持在可靠的全开位置,悬挂“禁止操作,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2.3.6 若无专门的阀门进行泄压,可通过松开管道或阀门的法兰盘螺丝进行泄压。泄压时,应先把法兰盘上远离身体一侧的螺丝松开,再略松近身体一侧的螺丝,使存留的汽、水等从对面缝隙排出,以防尚未放尽的汽、水伤害工作人员。附近如有电气设备,应加以遮挡,以防汽、水喷到电气设备上面。

2.4 通风

2.4.1 在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窒息、高温灼烫等危险以及粉尘危害的有限空间内作业时,应做好充分的通风措施。

2.4.2 进入槽、罐、热交换器、筒仓、发生炉内等容器内部工作前,应打开各孔口进行通风换气。如盛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在用容器,应先冲洗置换,再用通风或吸尘装置进行通风换气,把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气体排除干净。若在容器内工作过程中须接触过敏性的物质,应采取强力通风措施。

2.4.3 进入地下井、坑、孔、洞、管沟、排水沟、电缆沟和地下室等工作前,应事先了解清楚这些地段的工作环境,做好通风措施。如系高温、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等地下场所,应在工作人员下去之前,使用检测仪器进行检测,同时加设通风或除尘装置进行彻底的通风换气。

2.4.4 在槽罐、炉、筒仓、地坑(沟)、下水井等有限空间内作业时,禁止用输送氧气的方法通风换气。

2.5 吹扫与冲洗

2.5.1 在有限作业空间内,盛装有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介质的,应做好吹扫与清洗的置换措施。

2.5.2 吹扫、冲洗前,应先将与吹扫无关的部分关闭并加盲板,应注意选择吹扫的介质。对氢气、油系统及其他设备、管道中未排尽的易燃、有毒液体(气体),一般采用以蒸汽或惰性气体进行吹扫的方法清除,不得用压缩空气吹扫。采用蒸汽进行吹扫和清洗时,受蒸汽喷击的管线、导电物体都必须与油罐或设备进行接地连接。

2.6 检测

2.6.1 在禁火区域内动火或在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内作业,应做好检测与分析的技术措施。

2.6.2 动火分析的取样要有代表性,动火的分析样品要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

2.7悬挂标示牌和装设围栏

2.7.1 需要断开电源时,应在已拉开的开关、刀闸和检修设备控制开关的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在显示屏上可进行启动、停运的设备或者需要进行开关调节的阀门等,应切除所有可能造成其联锁动作的开关,并在其操作面板上将操作按钮方式设置为“检修”状态,或者在操作处用其他方式设置“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2.7.2 汽、水、料、风系统,公用排污、疏水系统因检修需要所关闭的阀门等,应悬挂“禁止操作,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如有多级串联,在危险介质来源处的阀门已可靠关严并加盲板、悬挂“禁止操作”标示牌的情况下,检修系统隔离范围内的阀门可根据情况加设盲板。因检修系统需要调整开启这些阀门时,须暂停系统其他处的工作,以防伤人,确认无泄漏后方可继续工作。

2.7.3 施工现场临近高温、陡坎、深坑及高压带电区等处所均应设置临时遮拦及“止步,危险!”或“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危险处夜间均应设红灯示警。

因检修施工打开的坑、沟、孔洞等均应铺设与地面平齐由防滑措施的盖板或设置可靠的遮拦、挡脚板及“止步,危险!”标示牌;因检修施工破坏的常用楼梯、通道等,危险的出入口处应设置临时遮拦并悬挂醒目的“止步,危险!”标示牌,临时遮拦应符合标准要求,并采取上锁、用铁丝绑扎等加固措施,使之不易移动,必要时派专人看守,夜间均应设置红灯示警。

2.7.4 如工作地点始终有人工作时,允许使用绳子制作的遮拦,但应规范制作成网状,染成红色。用于防止外人接近、进入或通过的,均应挂“禁止通行,施工现场!”的标示牌,标示牌应朝向外面;用于防止工作人员接近周围危险环境的,标示牌应朝向里面。

2.7.5 任何人禁止跨越遮拦,不得随意移动、变动、拆除临时遮拦、标示牌等设施。工作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移动、变动和拆除时,应征得工作许可人的同意。在拆除遮拦、标示牌的情况下,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时,检修工作负责人应安排人员进行监护。当工作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原状。

2.7.6溶出车间停车清理时,所有的槽罐清理都是受限空间作业,车间可在围堰入口处设置警示牌,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3篇 有限空间作业应采取安全措施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做好停电、隔离、泄压、通风、吹扫置换、检测、悬挂标示牌并根据情况装设遮拦或围栏,受限空间内存在高空坠物的,应增加防护网或搭架板。

2.1 停电

2.1.1 断开与该受限空间作业区内有关设备的电源(应断开动力电源和控制电源)。

2.1.2 断开与该受限空间作业区内的设备、系统相连管道上的电动(气动、液动)阀门的动力电源。

2.1.3 断开与检修的设备、系统相连的管道、风道上的电动(气动、液动)阀门的动力电源。

2.2 隔离

2.2.1 与该有限空间作业区有关的阀门、闸板应可靠的关闭。碱/酸液管道、料浆管道、蒸汽管道、高温水管道、煤气管道上的阀门,应再加装盲板(dn250及以上的法兰加装盲板厚度应在6mm及以上,dn250 以下盲板为4mm),确保与系统可靠的切断。

2.2.2 在下水道、疏水沟或敷设有汽、水等管道、阀门的地下沟道和井下进行检修工作,应关闭向工作地点流入蒸汽或水等介质的有关阀门。工作中如需冲洗沟道,应先将工作人员从沟道内撤离并清点人数无误后,再开启有关阀门。

2.3 泄压

2.3.1 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放尽系统内的汽、水、油、料等介质,确认已泄压和温度符合工作条件后,方可开始工作。

2.3.2 做泄压措施前,应先检查确认需泄压的设备和系统确与运行部分可靠的隔离,然后方可缓慢开启有关阀门进行泄压。泄压操作时,人员不得正对压力释放的方向。

2.3.3 检修的设备和系统是否已安全泄压,可通过阀门机械指示位置、仪表指示以及现场实际情况(如有汽、水流动声音等)进行综合分析确定。

2.3.4 若仪表显示有压力,或压力表指示虽在“零”位,但泄压阀处仍有汽、水等介质流动的声音,应对设备的隔离和泄压措施以及压力表进行检查,在未查明原因前,应认为设备和系统内部有压力,不能擅自开始工作。

2.3.5为泄压所开启的有关阀门,在检修过程中应一直保持在可靠的全开位置,悬挂“禁止操作,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2.3.6 若无专门的阀门进行泄压,可通过松开管道或阀门的法兰盘螺丝进行泄压。泄压时,应先把法兰盘上远离身体一侧的螺丝松开,再略松近身体一侧的螺丝,使存留的汽、水等从对面缝隙排出,以防尚未放尽的汽、水伤害工作人员。附近如有电气设备,应加以遮挡,以防汽、水喷到电气设备上面。

2.4 通风

2.4.1 在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窒息、高温灼烫等危险以及粉尘危害的有限空间内作业时,应做好充分的通风措施。

2.4.2 进入槽、罐、热交换器、筒仓、发生炉内等容器内部工作前,应打开各孔口进行通风换气。如盛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在用容器,应先冲洗置换,再用通风或吸尘装置进行通风换气,把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气体排除干净。若在容器内工作过程中须接触过敏性的物质,应采取强力通风措施。

2.4.3 进入地下井、坑、孔、洞、管沟、排水沟、电缆沟和地下室等工作前,应事先了解清楚这些地段的工作环境,做好通风措施。如系高温、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等地下场所,应在工作人员下去之前,使用检测仪器进行检测,同时加设通风或除尘装置进行彻底的通风换气。

2.4.4 在槽罐、炉、筒仓、地坑(沟)、下水井等有限空间内作业时,禁止用输送氧气的方法通风换气。

2.5 吹扫与冲洗

2.5.1 在有限作业空间内,盛装有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介质的,应做好吹扫与清洗的置换措施。

2.5.2 吹扫、冲洗前,应先将与吹扫无关的部分关闭并加盲板,应注意选择吹扫的介质。对氢气、油系统及其他设备、管道中未排尽的易燃、有毒液体(气体),一般采用以蒸汽或惰性气体进行吹扫的方法清除,不得用压缩空气吹扫。采用蒸汽进行吹扫和清洗时,受蒸汽喷击的管线、导电物体都必须与油罐或设备进行接地连接。

2.6 检测

2.6.1 在禁火区域内动火或在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内作业,应做好检测与分析的技术措施。

2.6.2 动火分析的取样要有代表性,动火的分析样品要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

2.7悬挂标示牌和装设围栏

2.7.1 需要断开电源时,应在已拉开的开关、刀闸和检修设备控制开关的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在显示屏上可进行启动、停运的设备或者需要进行开关调节的阀门等,应切除所有可能造成其联锁动作的开关,并在其操作面板上将操作按钮方式设置为“检修”状态,或者在操作处用其他方式设置“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2.7.2 汽、水、料、风系统,公用排污、疏水系统因检修需要所关闭的阀门等,应悬挂“禁止操作,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如有多级串联,在危险介质来源处的阀门已可靠关严并加盲板、悬挂“禁止操作”标示牌的情况下,检修系统隔离范围内的阀门可根据情况加设盲板。因检修系统需要调整开启这些阀门时,须暂停系统其他处的工作,以防伤人,确认无泄漏后方可继续工作。

2.7.3 施工现场临近高温、陡坎、深坑及高压带电区等处所均应设置临时遮拦及“止步,危险!”或“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危险处夜间均应设红灯示警。

因检修施工打开的坑、沟、孔洞等均应铺设与地面平齐由防滑措施的盖板或设置可靠的遮拦、挡脚板及“止步,危险!”标示牌;因检修施工破坏的常用楼梯、通道等,危险的出入口处应设置临时遮拦并悬挂醒目的“止步,危险!”标示牌,临时遮拦应符合标准要求,并采取上锁、用铁丝绑扎等加固措施,使之不易移动,必要时派专人看守,夜间均应设置红灯示警。

2.7.4 如工作地点始终有人工作时,允许使用绳子制作的遮拦,但应规范制作成网状,染成红色。用于防止外人接近、进入或通过的,均应挂“禁止通行,施工现场!”的标示牌,标示牌应朝向外面;用于防止工作人员接近周围危险环境的,标示牌应朝向里面。

2.7.5 任何人禁止跨越遮拦,不得随意移动、变动、拆除临时遮拦、标示牌等设施。工作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移动、变动和拆除时,应征得工作许可人的同意。在拆除遮拦、标示牌的情况下,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时,检修工作负责人应安排人员进行监护。当工作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原状。

2.7.6溶出车间停车清理时,所有的槽罐清理都是受限空间作业,车间可在围堰入口处设置警示牌,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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