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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设备安全措施5篇

发布时间:2023-01-27 热度:47

防爆设备安全措施

第1篇 非防爆设备使用安全措施

鉴于特殊情况,2022年2月17日,在井下需要使用摄像机等非防爆设备,为保证这些非防爆设备入井的安全使用,特编制本措施。

1、 井下使用非防爆设备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在使用前由总工程师指定行走路线。

2、 携带非防爆设备入井人员应由两名救护队员陪同监护,救护队员必须佩带瓦检仪。

3、 使用非防爆设备人员必须服从陪同的救护队员的安排。

4、 使用非防爆设备随同全部人员必须全部携带瓦斯便携仪。

5、 必须保证携带非防爆设备人员所带矿灯不失爆。

6、 井下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自救器。

7、 在使用场所附件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5%时,不得使用非防爆设备。

8、 使用非防爆设备场所及附件20米范围内必须洒水除尘。

9、 使用非防爆设备附件必须有静压水管阀门,并将洒水软管接至使用地点,并保证洒水管出口水压在1.5mpa以上。

10、 使用非防爆设备场所必须有2台以上完好的灭火器。

11、 在井下使用非防爆设备过程中,在井下如需要拆卸或安装电池等供电物件时,必须经监护救护队员同意后在主井进风大巷的新鲜风流中进行,严禁私拆非防爆设备。

12、 井下所有工作人员及现场工作人员必须穿着矿统一发放的劳保用品,严禁穿戴化纤衣服入井。

13、 在使用非防爆设备前,所有现场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措施,安监站负责监督本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

第2篇 八矿井下非防爆设备使用安全措施

八矿井下在用非防爆设备、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44条规定,主要分布在2206变电所、中央泵房、-5泵房、-195泵房、风井底泵房。主轨道绞车房和南翼绞车房。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机电设备主要是上述各变电所内的油式变压器,泵房内的水泵电机和启动柜,绞车房内的绞车。上述峒室内的机电设备现按公司和矿计划逐步更换。在上述设备未更换完之前,为保证矿井现阶段的安全生产,对上述地点机电设备的使用特制定专项防范措施。

一、矿成立机电设备使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机电副总通风副总

成员:机运科长通防科长安全科长调度主任机电一队机电二队通风区风井工区主管队长

小组下设指挥中心:调度室

二、安全措施:

1、设备使用管理和维修单位,每天对设备的外观及其性能检查一遍,保证上述各台设备台台完好。并有检查记录。

2、各非防爆设备的峒室、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44条规定设备的峒室内的防爆设备,严格防爆设备按管理。

3、机运科防爆组每周对各台设备详细检查一遍,并有检查记录。

4、各机房峒室内的设备和电缆每次跳闸后必须对其性能进行检查,主要电气设备、进出各机房峒室内电缆每月对其绝缘电阻测试一次,外部检查每天一次。并做详细记录。

5、带油的电气设备必须按设在机电设备峒室内,禁止设集油坑,设备渗油或漏油,必须立即处理。

6、当中央变电所、-5泵房和风井底泵房瓦斯浓度接近0.5%时,及时向矿调度汇报,按矿调度指令从地面变电所停该峒室电。

7、各变电所、泵房和绞车房有专人看管者,必须携带瓦斯报警仪,实时检测该机房峒室内的瓦斯浓度。当瓦斯变化异常或瓦斯浓度接近于0.5%,及时向矿调度汇报,按矿调度指令从上一级变电所人工停该机房峒室电。

8、各变电所、泵房和绞车房按“前一级瓦斯监测”的原则如附表所示装设自动瓦斯检测仪,并有付屏显示在调度室,实时检测井下各机房峒室内的瓦斯浓度。

8、各变电所、泵房和绞车房无专人看管者,按就近管理原则,由专人在该峒室外进风巷负责检测瓦斯浓度。当瓦斯变化异常或瓦斯浓度接近于0.5%,及时向矿调度汇报,按矿调度指令从上一级变电所人工停该机房峒室电。

9、各变电所、泵房、绞车房内检查瓦斯和停电人员按排如附表:

附表:

名称瓦斯检测人员瓦斯监

测传感器

停电人员停电地点
泵房中央泵房本所变电工地面变电所变电工

风井变电所变电工

地面变电所

风井变电所

- -5泵房本所变电工-5泵房地面变电所变电工地面变电所
2206变电所本所变电工2206变电所中央变电所变电工中央变电所
-195泵房本所变电工中央变电所变电工中央变电所
风井底泵房风井底泵房泵工风井轨道底风井变电所变电工风井变电所
绞车房主轨道绞车房机一队绞车司机主轨道绞车房地面变电所变电工地面变电所
南翼绞车房机一队绞车司机南翼绞车房中央变电所变电工中央变电所

第3篇 _八矿井下非防爆设备使用安全措施

八矿井下在用非防爆设备、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44条规定,主要分布在2206变电所、中央泵房、-5泵房、-195泵房、风井底泵房。主轨道绞车房和南翼绞车房。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机电设备主要是上述各变电所内的油式变压器,泵房内的水泵电机和启动柜,绞车房内的绞车。上述峒室内的机电设备现按公司和矿计划逐步更换。在上述设备未更换完之前,为保证矿井现阶段的安全生产,对上述地点机电设备的使用特制定专项防范措施。

一、矿成立机电设备使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机电副总通风副总

成员:机运科长通防科长安全科长调度主任机电一队机电二队通风区风井工区主管队长

小组下设指挥中心:调度室

二、安全措施:

1、设备使用管理和维修单位,每天对设备的外观及其性能检查一遍,保证上述各台设备台台完好。并有检查记录。

2、各非防爆设备的峒室、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44条规定设备的峒室内的防爆设备,严格防爆设备按管理。

3、机运科防爆组每周对各台设备详细检查一遍,并有检查记录。

4、各机房峒室内的设备和电缆每次跳闸后必须对其性能进行检查,主要电气设备、进出各机房峒室内电缆每月对其绝缘电阻测试一次,外部检查每天一次。并做详细记录。

5、带油的电气设备必须按设在机电设备峒室内,禁止设集油坑,设备渗油或漏油,必须立即处理。

6、当中央变电所、-5泵房和风井底泵房瓦斯浓度接近0.5%时,及时向矿调度汇报,按矿调度指令从地面变电所停该峒室电。

7、各变电所、泵房和绞车房有专人看管者,必须携带瓦斯报警仪,实时检测该机房峒室内的瓦斯浓度。当瓦斯变化异常或瓦斯浓度接近于0.5%,及时向矿调度汇报,按矿调度指令从上一级变电所人工停该机房峒室电。

8、各变电所、泵房和绞车房按“前一级瓦斯监测”的原则如附表所示装设自动瓦斯检测仪,并有付屏显示在调度室,实时检测井下各机房峒室内的瓦斯浓度。

8、各变电所、泵房和绞车房无专人看管者,按就近管理原则,由专人在该峒室外进风巷负责检测瓦斯浓度。当瓦斯变化异常或瓦斯浓度接近于0.5%,及时向矿调度汇报,按矿调度指令从上一级变电所人工停该机房峒室电。

9、各变电所、泵房、绞车房内检查瓦斯和停电人员按排如附表:

附表:

名称

瓦斯检测人员

瓦斯监

测传感器

停电人员

停电地点

泵房

中央泵房

本所变电工

地面变电所变电工

风井变电所变电工

地面变电所

风井变电所

- -5泵房

本所变电工

-5泵房

地面变电所变电工

地面变电所

2206变电所

本所变电工

2206变电所

中央变电所变电工

中央变电所

-195泵房

本所变电工

中央变电所变电工

中央变电所

风井底泵房

风井底泵房泵工

风井轨道底

风井变电所变电工

风井变电所

绞车房

主轨道绞车房

机一队绞车司机

主轨道绞车房

地面变电所变电工

地面变电所

南翼绞车房

机一队绞车司机

南翼绞车房

中央变电所变电工

中央变电所

第4篇 非防爆设备使用 安全措施

鉴于特殊情况,2022年2月17日,在井下需要使用摄像机等非防爆设备,为保证这些非防爆设备入井的安全使用,特编制本措施。

1、 井下使用非防爆设备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在使用前由总工程师指定行走路线。

2、 携带非防爆设备入井人员应由两名救护队员陪同监护,救护队员必须佩带瓦检仪。

3、 使用非防爆设备人员必须服从陪同的救护队员的安排。

4、 使用非防爆设备随同全部人员必须全部携带瓦斯便携仪。

5、 必须保证携带非防爆设备人员所带矿灯不失爆。

6、 井下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自救器。

7、 在使用场所附件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5%时,不得使用非防爆设备。

8、 使用非防爆设备场所及附件20米范围内必须洒水除尘。

9、 使用非防爆设备附件必须有静压水管阀门,并将洒水软管接至使用地点,并保证洒水管出口水压在1.5mpa以上。

10、 使用非防爆设备场所必须有2台以上完好的灭火器。

11、 在井下使用非防爆设备过程中,在井下如需要拆卸或安装电池等供电物件时,必须经监护救护队员同意后在主井进风大巷的新鲜风流中进行,严禁私拆非防爆设备。

12、 井下所有工作人员及现场工作人员必须穿着矿统一发放的劳保用品,严禁穿戴化纤衣服入井。

13、 在使用非防爆设备前,所有现场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措施,安监站负责监督本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

第5篇 八矿井下非防爆设备使用 安全措施

八矿井下在用非防爆设备、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44条规定,主要分布在2206变电所、中央泵房、-5泵房、-195泵房、风井底泵房。主轨道绞车房和南翼绞车房。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机电设备主要是上述各变电所内的油式变压器,泵房内的水泵电机和启动柜,绞车房内的绞车。上述峒室内的机电设备现按公司和矿计划逐步更换。在上述设备未更换完之前,为保证矿井现阶段的安全生产,对上述地点机电设备的使用特制定专项防范措施。

一、矿成立机电设备使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机电副总通风副总

成员:机运科长通防科长安全科长调度主任机电一队机电二队通风区风井工区主管队长

小组下设指挥中心:调度室

二、安全措施:

1、设备使用管理和维修单位,每天对设备的外观及其性能检查一遍,保证上述各台设备台台完好。并有检查记录。

2、各非防爆设备的峒室、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44条规定设备的峒室内的防爆设备,严格防爆设备按管理。

3、机运科防爆组每周对各台设备详细检查一遍,并有检查记录。

4、各机房峒室内的设备和电缆每次跳闸后必须对其性能进行检查,主要电气设备、进出各机房峒室内电缆每月对其绝缘电阻测试一次,外部检查每天一次。并做详细记录。

5、带油的电气设备必须按设在机电设备峒室内,禁止设集油坑,设备渗油或漏油,必须立即处理。

6、当中央变电所、-5泵房和风井底泵房瓦斯浓度接近0.5%时,及时向矿调度汇报,按矿调度指令从地面变电所停该峒室电。

7、各变电所、泵房和绞车房有专人看管者,必须携带瓦斯报警仪,实时检测该机房峒室内的瓦斯浓度。当瓦斯变化异常或瓦斯浓度接近于0.5%,及时向矿调度汇报,按矿调度指令从上一级变电所人工停该机房峒室电。

8、各变电所、泵房和绞车房按“前一级瓦斯监测”的原则如附表所示装设自动瓦斯检测仪,并有付屏显示在调度室,实时检测井下各机房峒室内的瓦斯浓度。

8、各变电所、泵房和绞车房无专人看管者,按就近管理原则,由专人在该峒室外进风巷负责检测瓦斯浓度。当瓦斯变化异常或瓦斯浓度接近于0.5%,及时向矿调度汇报,按矿调度指令从上一级变电所人工停该机房峒室电。

9、各变电所、泵房、绞车房内检查瓦斯和停电人员按排如附表:

附表:

名称

瓦斯检测人员

瓦斯监

测传感器

停电人员

停电地点

泵房

中央泵房

本所变电工

地面变电所变电工

风井变电所变电工

地面变电所

风井变电所

- -5泵房

本所变电工

-5泵房

地面变电所变电工

地面变电所

2206变电所

本所变电工

2206变电所

中央变电所变电工

中央变电所

-195泵房

本所变电工

中央变电所变电工

中央变电所

风井底泵房

风井底泵房泵工

风井轨道底

风井变电所变电工

风井变电所

绞车房

主轨道绞车房

机一队绞车司机

主轨道绞车房

地面变电所变电工

地面变电所

南翼绞车房

机一队绞车司机

南翼绞车房

中央变电所变电工

中央变电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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