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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人员安全措施3篇

发布时间:2023-03-02 热度:20

操作人员安全措施

第1篇 焊接、切割机械修理操作人员安全措施交底

工程名称

火电三公司齐热建筑

分部分项工程

焊接、切割、机械修理

工种

焊接

机修

交底内容:

1、从事焊接、切割与热处理的人员应经专业安全技术教育、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并应熟悉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2、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戴专用护目镜、工作服、绝缘鞋、皮手套等符合专用防护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3、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作业时,应有防止触电、爆炸和防止金属飞溅引起火灾的措施。

4、在焊接、切割地点周围5m的范围内,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确实无法清除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或防护措施。

5、在规定的禁火区内或在已贮油的油区内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该区安全管理有关规定。

6、严禁对悬挂在起重机吊钩上的工件和设备等进行焊接与切割。

7、严禁在储存或加工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周围10m的范围内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作业。

8、不宜在雨、雪及大风天气进行露天焊接和切割作业。如确实需要时,应采取遮蔽雨雪、防止触电和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

9、在高处作业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时,严禁站在油桶、木桶等不稳固或易燃的物品上进行作业。

10、在高处作业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时,作业开始前应对熔渣有可能落入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清除,或采取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并设专人监护。

11、在高处作业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时,严禁随身携带电焊导线、气焊软管登高或从高处跨越,应在切断电源和气源后用绳索提吊。

12、在高处进行电焊作业时,宜设专人进行拉合闸和调节电流等作业。

13、在金属容器及坑井内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时,焊工所穿衣服、鞋、帽等必须干燥,脚下应垫好绝缘垫。

14、在金属容器及坑井内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时,严禁将漏气的焊炬、割炬和橡胶软管带入容器内,焊炬、割炬不得在容器内点火,在作业间歇或作业完毕后,应及时将气焊、气割工具拉出容器。

15、在金属容器及坑井内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时,焊接、切割与热处理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场地,消除焊件余热、切断电源,仔细检查工作场所周围及防护设施,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16、电焊机裸露的导电部位和转动部分必须装设防护罩。

17、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应绝缘良好,长度一般不得大于3m,超长时,应架高布设。

18、电焊机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严禁多台电焊机串联接地。

19、电焊工作台必须可靠接地。在狭小或潮湿地点施焊时,应垫干燥木板或采取其他防止触电的措施,并设监护人。

20、电焊设备应经常维修、保养。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后方可合闸。

21、在使用长期停用的电焊机前必须测试其绝缘电阻。电阻值不得低于0.5mω,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22、焊钳及二次线的绝缘必须良好,导线截面应与工作参数相适应。焊钳手柄应有良好隔热性能。

23、严禁将电焊导线靠近热源、接触钢丝绳、转动机械或将共搭设在氧气瓶、乙炔瓶上。

24、严禁将电缆外皮、轨道、管道或其他金属物品等作为电焊的二次线。

25、电焊机二次线应布设整齐、固定牢固,并使用快速接头插座。电焊导线通过道路时,必须将其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通过铁道时,必须将其从轨道下面穿过。

26、倒换电焊机接头、转移作业地点、发生故障或电焊工离开作业场所时,必须切断电源。

27、在进行气焊与气割时,气瓶瓶阀及管接头处不得漏气。应经常检查丝堵和角丝扣的磨损及锈蚀情况,发现损坏应立即更换。

28、气瓶上必须装两道防震圈。

29、不得将气瓶与带电物体接触。氧气瓶不得沾染油脂。

30、气瓶的瓶阀严禁沾有油脂,如沾有油脂必须洗刷干净。

31、氧气瓶与减压器的连接头发生自燃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的阀门。

32、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烤,可用浸40ºc热水的棉布盖上使用缓慢解冻。

33、严禁直接使用不装减压器的气瓶或装设不合格减压器的气瓶。乙炔气瓶必须装设专用的减压器、回火防止器。

34、乙炔气瓶的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47mpa,输气流速不得大于(1.5-2.0)m3/(h·瓶)

35、气瓶内的气体不得用尽。氧气瓶必须留有0.2mpa的剩余压力,乙炔气瓶内必须留有不低于表1规定的剩余压力。

表1乙炔瓶内剩余压力与环境温度的关系

环境温度ºc< 00~1515~2525~40
剩余压力map0.050.10.20.3

36、气瓶(特别是乙炔气瓶)使用时应直立放置,不得卧放。

37、气瓶的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场所,夏季应防止日光曝晒。

38、严禁将气瓶和易燃物、易爆物混放在一起。

39、乙炔气瓶、液化石油气瓶应保持直立,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40、严禁将气瓶靠近热源。

41、严禁将乙炔气瓶放置在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亦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42、气瓶搬运前应旋紧瓶帽。气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掷。

43、焊炬、割炬点火前应检查连接处和各气阀的严密性。

44、焊炬、割炬点火时应先开乙炔阀,后开氧气阀,嘴孔不得对着人。

45、焊炬、割炬的焊嘴因连续工作过热而发生爆鸣时,应用水冷却,如因堵塞而发生爆鸣时,应立即停用,等剔通后方可继续使用。

46、严禁将点燃的焊炬、割炬挂在工件上或放在地面上。

47、严禁将焊炬、割炬做照明用,严禁用氧气吹扫衣服或纳凉。

48、气焊、气割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当使用移动式半自动气割机或固定式气割机时操作人员应穿绝缘鞋,并采取防止触电的措施。

49、气割时应防止割件倾倒、坠落。距离混凝土地面(或构件)太近或集中进行气割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50、气焊、气割作业完毕后,应关闭所有气源的供气阀门,并卸下焊(割)炬,严禁只关闭焊(割)炬阀门或将输气胶管弯折便离开作业场所。

51、严禁将未从供气阀上卸下的输气胶管,焊炬和割炬放入管道、容器、箱罐或工具箱内。

5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

53、2m以上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做到高挂低用。

54、脚手架上作业时必须满铺脚手板,并用铁丝绑扎牢固。

参加机械修理人员做到,修前应切断电源,挂警示牌,禁止合闸,有人修理,并派人员值班。

交底人:徐学文

接受人签字:

第2篇 焊接切割机械修理操作人员安全措施交底

工程名称

火电三公司齐热建筑

分部分项工程

焊接、切割、机械修理

工种

焊接

机修

交底内容:

1、从事焊接、切割与热处理的人员应经专业安全技术教育、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并应熟悉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2、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戴专用护目镜、工作服、绝缘鞋、皮手套等符合专用防护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3、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作业时,应有防止触电、爆炸和防止金属飞溅引起火灾的措施。

4、在焊接、切割地点周围5m的范围内,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确实无法清除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或防护措施。

5、在规定的禁火区内或在已贮油的油区内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该区安全管理有关规定。

6、严禁对悬挂在起重机吊钩上的工件和设备等进行焊接与切割。

7、严禁在储存或加工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周围10m的范围内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作业。

8、不宜在雨、雪及大风天气进行露天焊接和切割作业。如确实需要时,应采取遮蔽雨雪、防止触电和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

9、在高处作业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时,严禁站在油桶、木桶等不稳固或易燃的物品上进行作业。

10、在高处作业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时,作业开始前应对熔渣有可能落入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清除,或采取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并设专人监护。

11、在高处作业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时,严禁随身携带电焊导线、气焊软管登高或从高处跨越,应在切断电源和气源后用绳索提吊。

12、在高处进行电焊作业时,宜设专人进行拉合闸和调节电流等作业。

13、在金属容器及坑井内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时,焊工所穿衣服、鞋、帽等必须干燥,脚下应垫好绝缘垫。

14、在金属容器及坑井内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时,严禁将漏气的焊炬、割炬和橡胶软管带入容器内,焊炬、割炬不得在容器内点火,在作业间歇或作业完毕后,应及时将气焊、气割工具拉出容器。

15、在金属容器及坑井内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时,焊接、切割与热处理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场地,消除焊件余热、切断电源,仔细检查工作场所周围及防护设施,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16、电焊机裸露的导电部位和转动部分必须装设防护罩。

17、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应绝缘良好,长度一般不得大于3m,超长时,应架高布设。

18、电焊机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严禁多台电焊机串联接地。

19、电焊工作台必须可靠接地。在狭小或潮湿地点施焊时,应垫干燥木板或采取其他防止触电的措施,并设监护人。

20、电焊设备应经常维修、保养。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后方可合闸。

21、在使用长期停用的电焊机前必须测试其绝缘电阻。电阻值不得低于0.5mω,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22、焊钳及二次线的绝缘必须良好,导线截面应与工作参数相适应。焊钳手柄应有良好隔热性能。

23、严禁将电焊导线靠近热源、接触钢丝绳、转动机械或将共搭设在氧气瓶、乙炔瓶上。

24、严禁将电缆外皮、轨道、管道或其他金属物品等作为电焊的二次线。

25、电焊机二次线应布设整齐、固定牢固,并使用快速接头插座。电焊导线通过道路时,必须将其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通过铁道时,必须将其从轨道下面穿过。

26、倒换电焊机接头、转移作业地点、发生故障或电焊工离开作业场所时,必须切断电源。

27、在进行气焊与气割时,气瓶瓶阀及管接头处不得漏气。应经常检查丝堵和角丝扣的磨损及锈蚀情况,发现损坏应立即更换。

28、气瓶上必须装两道防震圈。

29、不得将气瓶与带电物体接触。氧气瓶不得沾染油脂。

30、气瓶的瓶阀严禁沾有油脂,如沾有油脂必须洗刷干净。

31、氧气瓶与减压器的连接头发生自燃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的阀门。

32、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烤,可用浸40ºc热水的棉布盖上使用缓慢解冻。

33、严禁直接使用不装减压器的气瓶或装设不合格减压器的气瓶。乙炔气瓶必须装设专用的减压器、回火防止器。

34、乙炔气瓶的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47mpa,输气流速不得大于(1.5-2.0)m3/(h·瓶)

35、气瓶内的气体不得用尽。氧气瓶必须留有0.2mpa的剩余压力,乙炔气瓶内必须留有不低于表1规定的剩余压力。

表1乙炔瓶内剩余压力与环境温度的关系

环境温度ºc

< 0

0~15

15~25

25~40

剩余压力map

0.05

0.1

0.2

0.3

36、气瓶(特别是乙炔气瓶)使用时应直立放置,不得卧放。

37、气瓶的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场所,夏季应防止日光曝晒。

38、严禁将气瓶和易燃物、易爆物混放在一起。

39、乙炔气瓶、液化石油气瓶应保持直立,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40、严禁将气瓶靠近热源。

41、严禁将乙炔气瓶放置在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亦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42、气瓶搬运前应旋紧瓶帽。气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掷。

43、焊炬、割炬点火前应检查连接处和各气阀的严密性。

44、焊炬、割炬点火时应先开乙炔阀,后开氧气阀,嘴孔不得对着人。

45、焊炬、割炬的焊嘴因连续工作过热而发生爆鸣时,应用水冷却,如因堵塞而发生爆鸣时,应立即停用,等剔通后方可继续使用。

46、严禁将点燃的焊炬、割炬挂在工件上或放在地面上。

47、严禁将焊炬、割炬做照明用,严禁用氧气吹扫衣服或纳凉。

48、气焊、气割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当使用移动式半自动气割机或固定式气割机时操作人员应穿绝缘鞋,并采取防止触电的措施。

49、气割时应防止割件倾倒、坠落。距离混凝土地面(或构件)太近或集中进行气割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50、气焊、气割作业完毕后,应关闭所有气源的供气阀门,并卸下焊(割)炬,严禁只关闭焊(割)炬阀门或将输气胶管弯折便离开作业场所。

51、严禁将未从供气阀上卸下的输气胶管,焊炬和割炬放入管道、容器、箱罐或工具箱内。

5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

53、2m以上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做到高挂低用。

54、脚手架上作业时必须满铺脚手板,并用铁丝绑扎牢固。

参加机械修理人员做到,修前应切断电源,挂警示牌,禁止合闸,有人修理,并派人员值班。

交底人:徐学文

接受人签字:

第3篇 操作人员个人防护安全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定,遵守劳动保护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程和标准。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保护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2凡从事二米以上(含二米)、无法采取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挂在作业面高处牢靠处,并扣好保险钩。

3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开动火证,并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管;从事电、气焊作业人员应使用护目镜或面罩,并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4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持安全资格证,方可上岗操作。特殊工种必须有特殊工种上岗证,并佩戴相应的劳保用品,不得无证上岗,违章操作。

5任何作业人员不得擅自拆动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必须拆动时,要经项目责任师和安全管理员及以上人员同意后方可拆除。

6登高作业,配件必须放在工具包内,严禁放在模板或脚手架上,扳手、钉锤等工具必须随身携带,防止落物伤人。

7交叉作业时,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不得伤害他人,避免被他人伤害。

8劳动者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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