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中央风井提升运输安全措施
为防止发生提升运输事故,确保矿井建设时期风井安全提升运输,特制定本措施。望相关单位在提升运输前,必须认真学习本措施。提升运输时,要严格按措施要求去做,以确保安全运输。
本措施只适用于矿井建设时期风井提升运输。
一.概况:
中央风井设计长度1144m,倾斜度数16o,在下行左侧688m处开一131回风石门,巷道为锚喷支护巷道,每隔40m设一躲避洞室。在井口变平点(变坡点)以外安设挡车棍一套、手动常闭式阻车器一组,井口门以下15m处安设手动常闭式安全门一组,在斜巷150m、350m处各设一组常开式跑车护装置,13石门偏口以下700m处设临时挡车门一组。风筒吊挂在巷道右侧,左侧为人行道,在人行道上方每隔150m设有一组语言声光报警器和一组组合电铃。轨道轨型为18kg/m,单轨道木枕铺设,轨距600mm,轨道中心线与提升中心线重叠。绞车型号为jd—40型绞车。
二、绞车技术参数
型号 jd40
速度speed60-96 m/min
滚筒直径 500 mm
钢丝绳型号:ф18.5-6×19
电机功率 40 kw
注 : 通过计算,使用1t矿车提升,规定拉矸石车数为2个。
三、要求
1、信号把钩工: 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资格证,由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提升运输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并做到持证上岗。
2、小绞车司机: 必须经过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由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的的人员担任,并持证上岗。
绞车操作工必须熟悉所操作绞车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及操作方法,熟知信号联系方法,会处理一般性故障。
四、安全检查
1、信号把钩工、绞车司机必须严格遵守 《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做到按章作业、正确操作。
2、信号把钩工在提升运输前,必须认真检查钩头与车辆以及车辆与车辆之间的连接状况;查看连接装置是否完好,三连环是否连接正确,矿车插销是否插到位,防脱销装置是否锁牢、起效,保险绳是否挂好。检查距钩头15m内钢丝绳完好情况、保险绳的固定情况、车体、轮对、警示灯的完好情况。
3、必须检查各安全设施、信号装置的完好情况,做到安全设施灵活可靠,安全有效,信号装置声光清晰、响亮、准确。检查本职范围内的轨道运输路线有无影响行车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隐患不消除不得运行。
4、检查装、封车情况:运输车辆装载要符合安全运输管理规定,封车要牢固可靠,严禁使用铁丝、麻绳封车,要严格按装、封车标准进行检查,发现装、封车不符合标准要求,立即通知装车单位进行整改,否则不予运输。
5、运输四超车辆(超长、超宽、超高,超重)必须有专门的安全运输措施,严禁无措施运输。
6、绞车司机在提升运输前,必须认真检查绞车固定是否牢靠,工作闸、制动闸、闸带、挡绳板否符合完好标准要求,各部螺栓、销、轴等是否完整齐全。
7、检查钢丝绳是否有硬伤、打结、严重锈蚀、断丝超限等现象,在滚筒上排列是否整齐,有无咬绳现象。
8、检查绞车的控制开关、操作按钮、电动机、电铃等是否完好,有无失爆现象,信号是否声光俱全、准确可靠。
9、以上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提升运输,严禁运输设备带病运行,
五、安全技术措施
1、提升运输前,信号把钩工必须发送提升信号,并按照“一停、二提、三放、四慢提、五慢放”的规定进行发送,严禁乱打点。
2、绞车司机必须熟悉信号联系方法,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听到清晰、准确的信号后,要按信号指令正确操作绞车运行,严禁在未听清信号的情况下开车。
3、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精力集中、谨慎操作,不得擅自离岗,不做与本岗无关的事情,行车时不准与他人交谈。
4、绞车司机上岗必须做到“六不开”,即:绞车不完好不开,钢丝绳不合格不开;安全设施及信号不齐全或不完好不开;超挂车不开;信号听不清不开;超长、重、宽、高车辆无专项运输安全技术措施不开。
5、开车前绞车司机必须检查绞车基础是否牢靠,机械、电器部分及信号装置是否完好。按规定检查钢丝绳,达不到以下要求不准开车:绳径符合要求,无弯折、硬伤、打结、严重锈蚀,断丝不超限;钢丝绳在滚筒上的排列应整齐,无严重咬绳、爬绳现象;保险绳直径与主绳直径应相同,并连接牢固,有可靠的护绳板。
6、听到清晰、准确的信号后,放准按信号指令方向启动绞车。下放矿车:要与把钩工配合好,随推车随放绳,不准留有余绳,以免车辆通过变坡点时,突然加速、冲击损伤钢丝绳。上提矿车:车过上口变坡点后,应按信号及时停车,严禁过卷或停车不到位。
7、运送支架、超长、超大物件,应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8、处理矿车掉道时严禁用小绞车硬拉复位;严禁拉空钩头,如需拉空钩头时,必须有专人端扶钩头,绞车速度不得大于1m/s。
9、因事故或其他原因车辆在斜巷中停留时,司机应集中精力,注意信号;手不离闸把,严禁离岗。如需要松绳处理事故时,必须有施工人员采取措施,将矿车固定好。
10、必须注意小绞车各部运行情况,如发现下列情况时,立即停车,采取措施,待处理好后再运行,严禁开病车。
(1)有异常响声、异味、异状;
(2)钢丝绳有异常跳动;负载增大,或突然松弛;
(3)压趄柱有松动现象;
(4)电机单相运转或冒烟;
(5)突然断电或有其他险情时。
11、绞车运行时严格执行 “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运行中密切注意车辆、钢丝绳和视距内轨道的状况,发现异常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后方可运行。
12在斜巷中行走、作业人员要时刻注意声光信号和车辆运行情况,听到行车信号要立即进入最近的躲避洞室,以保证自身安全。
13、车辆运行中如发现巷道内有行人或有作业人员,信号把钩工要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停止车辆运行,保证人员安全。
14、信号把钩工必须正确操作和使用安全设施,井口安全门、挡车器、保安棍和施工现场上方临时挡车栏必须随时处于常闭状态,只有车辆临近时方准打开,车辆通过后必须立即关闭,严禁使其处于常开状态。
15、运输四超车辆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16、斜巷临时停车或吊车装卸物料时,绞车司机严禁离开绞车。
17、如需中途停车或慢行车,上、下信号工和绞车司机必须提前联系好,以确保车辆临到位时能缓速准确停车。
18、提升过程中发生掉道事故时,必须启用《复轨措施》,并严格按措施规定进行复轨。
六、避灾路线
当中央风井发生火灾、瓦斯灾害事故时,避灾路线为:工作地点→13车场→11031材料巷→副井113石门→副斜井→地面
当主、副井发生火灾、瓦斯灾害事故时,避灾路线为:工作地点→风井迎头
当发生水灾事故时,避灾路线为:工作地点→中央风井→地面
第2篇 煤矿主斜井绞车提升运输安全措施
1、 所用的车辆必须提前检查,确保完好,挡车门,阻车器必须完好齐全。
2、 提升前装运的设备或物料不能超宽或超高,严禁超过绞车规定的提升重量。
3、 可用麻绳或铁丝加固,但捆绑必须结实,可靠。大体积小重量的物件,以宽不超过矿车(花车)边缘轮廓,高度不超过矿车(花车)上沿为原则。
4、 使用小绞车时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须要从主斜井上、下的人员必须要和绞车司机联系,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
5、 每班开车前,绞车司机必须配合电钳工对绞车各部件进行检查,包括钢丝绳,钩头,挡车门,阻车器,电铃等.要确保绞车完好,电铃信号清晰,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使用。
6、 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必须在有护绳板的一面操作,严禁反向操作。
7、 认真使用好挡车门和阻车器,使用好红灯和保险绳,使用好防跳销和插销,严禁放飞车,严禁扒,蹬,跳。
8、 斜巷处理跳道车时,必须先将车中重物卸下,并在矿车的下方打上牢固的挡车柱,然后用人力抬车上道,抬车时,抬车人员的对侧及矿车下方严禁有人,在处理跳道车的过程中,绞车司机必须坚守岗位,精力集中,紧握刹把,严禁离开。
9、 处理掉道车时,严禁用绞车硬拉上道,只能采用人工抬上道的方法处理.抬车时,人员严禁站在弯道内侧作业,且严禁用肩抬车上道的方法处理。
10、 处理掉道车时,班长必须现场统一指挥,指派专人观山。
11、 在提放车前,必须提前对轨道情况进行检查,清理,如有矸石将道覆盖必须清理干净后才准提放车。
12、 每天对钢丝绳的磨损、断丝、超限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更换,否则不准使用,此项工作由绞车司机和电工负责。
13、 提放车前,必须将主斜井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打点提放车,同时提放车时,禁止人员进入提放车区域。
14、 如果需要吊车作业时,必须在矿车的下方打上牢固、可靠的档车柱后,方可作业。
15、 严禁用矿车装木料、轨道等材料。
16、 如果要在三水平偏口下料时,必须打上牢固、可靠的档车柱后,方可作业。
第3篇 矿井机电提升运输安全措施
一、概述:
为确保矿井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机电科、机电队要认贯彻执行,机电部门要充分发挥本部门的技术优势,加大对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使全矿供电系统更加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井上下机电运输提升服务于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对机电设备严加管理,针对机电设备、主运输提升、辅助运输设备定时检查,维 护专项治理,根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mt5010-95)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按照要求设备工作,为了保证机电提升运输安全运转,特制定本措施。
二、人员组织:
组长: 张保卫
副组长; 杜殿国 李祥平
组员: 冯小平 李树明 成彩红 张全斌 高剑 高建军 刘厚厚 康海平 闫王保
联络电话:机电矿长8004、机电科8091、井下机电队 8027、井下皮带队8085、地面机电队8088
三、机电设备安全措施:
1、矿井双回路电源必须定期检查、检修,每年雷雨季节来临前,矿组织人员对双电源线路两侧的章碍物清理一次。
2、35kv、10kv变电所高压供电部分每年雷雨季节来临前按市“防雷办”要求对避雷装置检测一次,并对高压开关柜、绝缘油进行检查、检修,凡带负荷跳闸三次的油断路器,必须检查其绝缘油质量,必要时立即更换。
3、操作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执行,非专职人员或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必须戴绝缘手、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值班电工必须执行矿“停、送电工作票制度”。
4、矿井要害车间或主要电气设备(主、付井绞车、主风机、井下5#、8#变电所、主排水泵)必须具备双回路供电,备用电源要随时能投入使用,并能满足负荷需要。
5、井下供电必须做到“三无、四有、二齐、三全、三坚持”。
6、新购入井使用的电气设备选型合理,并有“ma”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并逐步淘汰相关的旧设备。
7、井下严禁带电搬迁、检修电气设备(包括电缆)
8、测试井下电气设备的仪表、仪器,应使用本质安全型或安全无火花型;用普通仪表、仪器测试时必须检查测试地点20m内的ch4浓度,只有确定ch4浓度在1%以下时才允许使用,并适时监测使用环境的ch4浓度。
9、井下高压变压器的控制开关(bgp系列)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电压保护;低压电器设备的控制开关(真空磁力启动器)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
10、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必须每天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并有记录;严禁甩开漏电保护装置直接供电。
11、井下低压馈电开关(kbz80系列)、真空电磁启动器(qbz系列)jdb保护器整定必须苻合规定;开关内的保险熔体必须正确选择。
12、机电科必须适时绘制反映井下实际情况的供电系统图,各值班电工必须了解井下设备布置情况及各设备安全性能
13、井下所有电压在36v以上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都必须有保护接地、接地电网上任一保护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
14、局扇要实行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掘进工作面所有非本安型电器设备要装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设备,当局扇停止运转或瓦斯超限时,能立即自动切断采掘区胶带上山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15、井下高低压开关必须装有“三开两防锁”,保证开关开盖断电,杜绝非专职人员打开维修。
16、井下低压电缆必须使用矿用铜芯电缆,并有阻燃标志;电缆的载面选择除能满足其供电负荷(长时允许能过的电流)外,还必须用电压损失进行校验。
17、井下电缆严格按规定敷设,并不能用铁丝捆绑,带电的电缆不得盘圈或盘“8”字形存放。
18、井下信号、照明的控制开关必须使用设有漏电保护、过负荷保护、欠压保护和断相保护的综合保护装置,并严禁甩开其保护插件直接供电;信号、照明电缆必须苻合有关规定。
19、井下电气设备和电缆的检查、调整必须苻合规定:
(1)、使用中的防暴电气设备的防暴性能每月检查一次;
(2)、配电系统断电保护装置每6个月检查、整定一次;
(3)、每年进行一次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
(4)、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每6个月检查一次;
(5)、固定敷设的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情况每季检查1次;
(6)、每月检查一次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的绝缘情况;
(7)、每季测定一次接地电网的接地电阻值;
(8)、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在投入运行前必须测定其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
20、机电设备要杜绝失爆,下井前进行防爆检查,合格后贴上防爆证后才允许入井。设备要挂专责牌,每天有专人检查、维护,确保完好。
21、矿灯必须由矿灯房集中管理,经常下井人员必须专人专灯,灯房必须有多出常用灯人员10%的备用矿;矿灯必须能连续正常使用11h,并装有短路保护器;不苻合矿灯完好标准的矿灯一律不得发出、使用。
22、井下使用矿灯人员严禁拆开、敲打、撞击矿灯,升井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还灯房。
23、电缆、信号线、管路必须按要求吊挂整齐,开关要上架并靠帮安设。
24、起吊、拆除、安装设备时,必须由专人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完好,起吊点和工具是否有足够的承载强度,不完好或不够承载强度时,不许起吊,起吊点能承载的拉力必须超过起吊重量的6倍。且起吊时做到平、稳、缓冲,操作人员不能站在设备的正下方。
25、严禁用人体重量来平衡被吊运的设备,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吊设备张紧的吊绳、吊具。严禁用支护锚杆作为起吊点。
26、起吊设备时必须设专人集中精力统一指挥,附近严禁无关人员逗留、通行、作业等。严禁起吊带电的设备。
27、检修输送机及在输送机靠帮一侧工作时,输送机应停止运行。输送机检修时,必须将前级开关断电,并挂停电牌。电器设备检修空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8、井下电工必须配带瓦斯便携仪。
29、防爆电器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30、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
31、施工现场应悬挂供电系统图。
32、喷雾回风侧5m范围内不得有电器设备。
33、机电设备安设处要无淋水,顶板稳定完整,如确需放在有水处则要有防开关淋水措施。设备表面要清洁干净。
34、皮带机、刮板机必须有可靠的液力耦合器,并装入适量水质。易熔塞齐全可靠,防爆片齐全、可靠。
35、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原则。
四、提升运输系统安全措施
(一)、概述
为了满足生产需要,现在副井口安装一部jk-3×2.2型提升机作为辅助提升运输系统。提升机技术参数如下:卷筒宽度:2.2m,卷筒直径:3m。最大提升速度:3.67m/s,电机功率:450kw。钢丝绳直径:32mm。
(二)提升运输系统措施:
1、施工地点:副井口、绞车房、副井底车场。
(1)认真检查绞车润滑、液压制动系统、电控系统的完好及滚筒、减速器、电机、天轮的固定情况,检查绞车各类保护动作是否可靠;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断丝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2)、每天提升运输前,检查信号系统,确保畅通、清晰。
2、运料队:
(1)、检查轨道与矿车的完好情况,及钩头与矿车的连接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允许走钩。
(2)负责各档车栏、阻车器,抓捕器等安全设施的检查。
(3)、负责各物料提升运输过程中的现场安全检查。
(4)、负责物料的安全装、卸。
3、施工负责人:
负责本范围内的施工组织、人员调整、施工方法的实施。
4、安全负责人:
是本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对本范围的施工过程监督安全措施的实施,违反本措施规定的必须坚决制止。
人员组织:
5、地面机电队:
(1)、绞车主司机:
(2)、绞车监护司机:
(3)、设备运行检查人:
(4)、钢丝绳检查人:
6、运料队:
(1)、施工负责人:
(2)、安全负责人:
(3)、信 号 工:
(三)、施工前准备工作
(一)、机电队:
1、新安装的矿井提升机,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投入运行后的设备,必须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每3年进行一次测试,认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检查验收和测试内容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2、施工前,详细检查绞车的固定(包括电机、减速器)、液压系统、润滑系统、制动系统的运行状况是否正常,确保无问题后,检查电控系统,并对各类保护,做一次试验,确动作正常。
3、每班必须有专人详细检查绞车钢丝绳并填写记录,发现问题立即向领导汇报。出现如下问题: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10%时,必须更换;钢丝绳直径减少量达到标称直径的10%时,必须更换;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到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时,必须更换全绳;发现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0.5%以上,必须更换全绳。
4、对使用中的钢丝绳,应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至少每月涂油一次。
5、钢丝绳的检查应使用符合条件的设备和方法进行。必须定期检验,检验周期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6、施工前检验信号系统,各类信号确保畅通、清晰;井口、井底必须有直接绞车房的信号,且时时处于完好状态。
(二)、运料队
1、每天设专人检查副井井口车场、副井斜井、副井底车场轨道,铺设质量应苻合下列要求:
(1)、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轻轨相符。轨道高低和左右不超过2mm,轨道接头间隙不大于5mm。
(2)、直线段2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于内轨顶面的高低差,都不得大于5mm。
(3)、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轨距上偏差为+5mm,下偏差为-2mm。
(4)、在曲线段应设置轨距拉杆。
(5)、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
2、使用期间应加强维护,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路基必须砸实,轨枕的数量及规格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0mm。道渣的粒度及铺设厚度应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对道床应经常清理,应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
4、必须使用合格的保险绳,保险绳的规格必须与主绳相同,并定期检查保险绳的完好情况,及连接钩头的完好情况。
5、每班施工前,专人沿主井斜巷步行检查托绳轮,不得有磨绳现象,并保持转动灵活。
6、在井口车场距变坡点2m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挂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必须按照规程规定安装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
7、提升之前必须对轨道线路、巷道环境、防跑车装置等进行详细检查,证实巷道、轨道和各种安全装置没有问题后,方准提升。
8、开车前必须对所有信号和通讯设备进行检查试验(试验前必须与各信号点绞车司机联系明确后再进行),确认正确、灵活。畅通后,方可作业。
(四)、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机电队:
1、绞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必须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动作原理、提升信号系统、液压基础知识和各种装置,能排除一般性故障。严禁非绞车司机操作绞车。开绞车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主司机、监护司机不得在开车时脱岗。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后应进行一次空负荷试车(连续作业除外)和每班进行的安全保护装置试验,做好交接班记录。
3、禁止超负荷运行,禁止主回路不送电滑行。提升矿车脱轨时,禁止用绞车牵引复轨。
4、司机不得擅自调整制动闸。
5、司机不得变更继电器整定值和安全装置整定值。
6、检修后必须试车,并按规定做过卷、松绳保护等项试验。
7、维修人员进入滚筒工作前,应落下保险闸,锁住绞车滚筒,切断电源,并在制动闸把上挂上“滚筒内有人工作,禁止动车”警示牌。工作完毕后,摘除警示牌,并应缓慢启动。
8、司机操作时应集中精力,手不准离开手把,严禁与他人闲谈,开车后不得再使用电话。司机不允许连班顶岗。
9、司机应熟悉各种信号,操作时必须严格按信号执行,司机不得擅自动车,若因故需要动车时,应与信号工联系,按信号执行。
10、绞车司机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必须与信号把钩工密切配合,发现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或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等情况时,都不得开动绞车。
(二)、运料队
1、开车前把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各车的连接情况和装载情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偏、超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严禁发出开车信号。
2、不得违章作业,有责任制止一切违章现象。严格按规定挂车,不得超挂,严禁乘坐斜车,有权停用一切不符合装载要求及下井要求的车辆。
3、车场信号挂钩工负责提升或下放车辆的摘挂钩,检查车辆连接装置、钢丝绳头20米范围内的钢丝绳变化情况,发送信号及担任车场警戒工作。检查所有的车辆连接装置是否完好,装载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物料绑扎是否牢固,物料是否倾斜、重心是否偏移。若检查中发现物料倾斜、重心偏移严禁挂钩及提升。
4、挂好钩头后检查车辆连接是否牢固可靠,巷道内是否有人员行走,确认无人员行走时,上下部车场信号挂钩进行联系,设好警戒、人员进入躲硐后,发出提升信号。
5、在提升中严禁扒、蹬、跳和人员随车行走,并严格执行“行走不行人,注意安全”的规定。
6、不适应矿车1的物件要用平板车或滑车。平板车和滑车的型号与物件重量相适应。
7、矿车之间必须使用试验合格的标准三环链和插销连接,且插销必须与车辆闭锁的装置。
8、注重班前检查,对使用工具、安全设施。运载车辆、运输线路、信号、进行检查,在没有问题的情况下作业。
9、信号工收到的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号,应用电话或其他方式查明原因,并且废除本次信号,重新发送。负责行车中警戒行人进入工作现场。
10、所有参加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私自找人代替上岗;确需离岗时,必须请示领导,待批准后方可离岗。
11、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严禁在提升运行过程中交接班。交接班时双方均应履行正规交接手续。
12、各信号工与绞车司机必须用矿统一规定的信号指令含义进行工作联系,不得私自改变,也不得任意临时规定信号。信号规定如下:一声停,二声上,三声下,四声慢上,五声慢下。
13、运输大件、检修井筒、处理事故、运送火药等特殊运行,应提前与绞车司机联系明确,以便按措施要求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14、保证副井车场(或井口)的阻车器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准打开。
15、在副井5#入口处必须装设挡车栏且要经常处于关闭状态,且在躲避硐室必须设专人看守。事先联系好所下物料的停放位置,如果物料要下至5#,待专人搬好道岔确认无误后方可发信号开车。待车辆通过挡车器后立即关闭挡车器。通过拐弯处时,必须减速,以防止矿车脱轨,翻车,煤(矸石)倒出伤人。
16、提升运输时,轨道附近严禁有人作业,保证所有人员处于安全位置。
17、“四超”指超重、超长、超高、超宽、超重是指重量在2吨以上的设备,超长、超宽、超高物料是指长度在4米以上,宽度在1.2米以上,高度钻1.8米以上的物料。
18、“四超”物料要使用专用车辆运输,装车时重心要适中,前后左右突出的部位要保持平衡,绑扎要牢靠,同一辆装2件以上的物件时,必须有防止物件相对滑动的措施,必须有专人检查、验收装车情况,不符合装车要求时不准运输。
19、运输“四超”物料时,必须有专人现场指挥,严格执行“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物料运输的安全措施。
20、大型设备和超长物料车辆在车场内或者其它地方停放时,每辆车都必须用正规的掩木打掩。
21、巷道断面和机车牵引能力、车辆承载能力的大型设备必须解体运。
(四)、其他
1、工作过程中、施工时,施工负责人必须尊重安全负责人的意见,安全上必须听从安全负责人的意见。
2、参加人员必经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业务熟练者操作,严格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巡检人员严密监视运行中的绞车各运转件运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汇报。
3、严禁空绳下放。
4、在运送物料时,信号把钩工停到异响、跳绳等不正常现象,必须及时发出停车信号,立即到现场察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处理掉道车时要设专人指挥,根据现场情况,可采用拾道器配合木板从上向下逐量上道或采用起吊的方法上道。
6、本措施要传达到所有指挥和施工人员,并认真学习签名(签名表附后)。
7、本措施未提及事项,遵照《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五、(辅助运输)皮带机安全措施:
1、安装皮带机时,做到平、直、稳。皮带机头机尾滚筒、托辊灵活可靠,轴承润滑良好、机尾清扫器应牢固、有效、保护装置齐全,信号可靠。
2、每天必须安排专人维修皮带机,确保皮带机运转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转。
3、司机持证上岗,做到懂结构、懂原理、懂维修。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操作过程中发现问题,立即停机处理。
4、皮带运行前,应认真做好如下检查:
(1)、司机工作地点的支护情况。
(2)、各个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液压耦合器是否漏油,油量是否充足。
(3)、机头机尾的牢固情况,机头机尾的滚筒、托辊h架是否与皮带机的中心线垂直。
(4)、机身机头机尾范围内是否有障碍物,皮带接头的完好情况、皮带是否跑偏等。
(5)、严禁人员乘坐皮带机和跨越正在运行的皮带机。跨越地点设过桥。严禁用皮带机打运材料。
(6)、机头设置灭火装置。
六、刮板输送机安全措施:
1、铺设刮板机时,要做到平、稳、直,刮板等构件齐全,链条松紧适当,避免运行中的链条跑偏,飘链、掉链、卡链。机头、机尾要用地锚固定牢靠。地锚采用ф20mm金属等强锚杆,锚固长度不小于120mm,数量不少于2根。必须安装清晰、灵敏、可靠的信号系统,并坚持正确使用。坚持使用易熔塞。
2、定期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完好。使用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停止使用,机器运转时发现故障或预兆时,应立即停车处理。
3、链板机司机持证上岗,保证司机懂结构、懂原理、懂维修,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操作过程中发现问题,立即停机处理。
4、链板机运行前,应认真做好如下检查:
(1)、司机工作地点的支护情况。
(2)、检查链板机运行范围内有无阻碍物,链板机上是否有人。
(3)、机头机尾的牢固情况,机头部分液压耦合器和减速器,齿轮和链条的磨损情况。
(4)、机身的链条与刮板的连接螺栓牢固情况,是否卡链。
(5)、启动前必须发出信号,试运转后方可正常启动,并观察电动机启动正常否,确保安全运行。
(6)掐接链条时,操作人员要密切配合,并应躲开链条受力方向,以免断链伤人。接链条时,避免链条扭花。
(7)、严禁人员乘坐刮板机和跨越正在运转的刮板机,严禁用链板机打运材料,严禁人员在溜槽中行走。
(8)、及时清理机头、机尾和两侧的浮煤。成巷段链板机应安设挡煤板。
七、轨道巷小绞车运输的安全措施:
1、小绞车司机及信号把钩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
2、小绞车必须安装灵敏、清晰、可靠的“声光”信号装置,小绞车司机必须听。
信号指挥,不得随意操作信号规定如下:停车:一声长铃;提车:连续两声铃;放车:连续三声铃。小绞车每次提升车数不能超过规定的辆数。
3、小绞车必须挂牌管理,管理牌板填写以下内容:绞车型号、用途、使用地点、钢丝绳规格、坡度、提车数量、包机人、司机等。
4、小绞车必须有小绞车准运转后使用。
5、小绞车必须设有专门的检查记录,每班由当班小绞车司机全面检查钢丝绳、钩头、闸把、固定情况等,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6、小绞车钢丝绳钩头必须加装护绳桃形环,钩头采用插接方式时,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30倍加100mm。钢丝绳头不得散股、断丝、变丝。
7、小绞车司机必须做到“五不开”:即,小绞车不完好不开;钢丝绳打结、断丝超限不开(断丝在一个捻距内,不得超过钢丝绳总数的10%);安全设施及信号不齐全可靠不开;超过规定挂车数不开;信号听不清不开。
8、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的安装:在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挂的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在上部平车场上行重车道安设能够依靠自身配重自动复位的阻车器;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一列车长度处,设置能够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的挡车栏;在倾斜井巷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此挡车器为常开式或常闭式。
9、绞车牵引过程中,绞车硐室口附近5米和硐室内禁止闲杂人员逗留。
10、小绞车司机操作时着装整齐,必须扎紧袖口系好纽扣。司机必须站在护绳板后操作。严禁操作者站在小绞车侧面一手操作,一手撬钢丝绳。
11、胶带运输巷内掘进期间根据巷道起伏需要在巷道下帮设置绞车硐室安装小绞车辅助运输,绞车硐室、信号硐室、挂绳硐室是位置、规格尺寸由生产技术部门确定。挂绳硐室必须安设在阻车器前。
12、每次使用小绞车时,绞车司机必须全面检查钢丝绳、钩头、保险绳、闸把固定装置、绞车硐室支护、“一坡三挡”。
13、每次提升时,信号把钩工必须认真检查信号是否灵敏可靠、检查车辆的连接是否合格,保险绳是否按规定使用,不合格不准发信号开车。
14、摘钩头时,首先必须将车停稳,关闭安全门,用阻车器阻住,然后方可摘钩头。
15、绞车接力换钩时,必须先将车停稳,然后用阻车器将车阻住后,再进行摘挂钩。换钩时,必须由当班班长现场亲自指挥。
16、绞车司机开车时人员站在绞车的侧面进行操作,严禁站在绞车前或绞车底座上开车。
17、下放设备前,必须对捆绑情况详细检查,如捆绑不合格,不得发信号下放。
18.辅助运输巷的安全门必须安全可靠,保证经常处于常闭状态。
19、下放设备过程中,必须由专人在行人道内观察车的运行情况,如有异常,马上打信号停车,待处理好后,方可继续下放。
20、在所有安设小绞车的巷道内必须安装语音信号报警“正在行车”“注意安全”装置,避免巷道内碰撞。提醒行人要安全通过。
八、无极绳绞车安全措施:
(一)无极绳的安装措施:
1、安装地点的要求
要求:该场地根据机器的最大尺寸和部件的最大重量而准备,该场地平整、坚实,巷道中铺轨、供电、照明、通风、支护良好。
2、安装程序、方法及注意事项:
无极绳绞车设备的安装可分部件依次安装, 也可几个部件同时安装,主要是根据安装时投入的人力的多少而定。
3、绞车、张紧器、开始轨的安装:
(1)绞车、张紧器应先在安装地点进行组装,然后利用手拉葫芦等工具将设备移动到基础上。当底座与基础间有间隙时,应用垫铁垫实,再固定地脚螺栓,地脚螺栓采用二次灌浆;并把阻车器、导向滑轮安装在开始轨上。
绞车组装时要特别注意:电机和减速器要靠近定位块,保证电机和减速机安装同轴度,以免运行过程中发生断轴事故。
张紧器组装时要特别注意,动滑轮的滑道要上下对齐,连接动滑轮的绳卡子每端至少两个,并且紧固好。初次安装时钢丝绳的长度要 保证滑轮在最上面时,重砣不落地,使张紧器达到最大吸绳效果。张紧器的底座要水平,地脚螺栓要固定牢固。
滑轮固定梁安装时要平直,以防止系统运行时钢丝绳与滑轮固定梁安装板摩擦。
绞车、张紧器和滑轮固定梁的两导向轮中心线尽量一致。
(2)、水平弯护轨的安装:
安装水平弯护轨前应先把以前的轨道起掉,先安好水平弯护轨(不需要枕木),把水平弯护轨下用道渣捣实,再把钢轨固定在水平弯护轨的横梁上,然后根据钢丝绳的走向安装弯道导绳轮组。在水平弯护轨处,应打底锚固定,防止系统紧绳后拉翻弯护轨。
(3)、道岔的铺设:
道岔的铺设位置以便于调车为宜,铺设方式与一般单开 道岔类似,只是道岔铺设时要注意其高度,最好前后铺轨 抬高50-80mm,以便于活动钢轨的摆动。
(4)、回绳站安装:
使用时间较长时,可打基础固定回绳站,一般把回绳站直接就位后,打地锚或打点柱固定都可以。
(5)轮系的安装:
轮系包括压绳轮组、托绳组和外绳导轮。
压绳轮用压板固定在钢轨的下缘上,在下列地点考虑安装压绳轮:
1)、在水平弯道的前后各安装一组,防止钢丝绳从弯道跑出,安装时压绳轮的两轮侧安装在弯道内侧:
2)、在巷道的下凹变坡点,当变坡角度较大时,应保证安装数量,否则易发生跳绳现象。
3)、当钢丝绳偏离轨道中心较多,而纠偏轮达不到较好效果的;一般每隔20m左右安装托绳轮和外绳导轮各一组,在轨道的上凸处间距要缩小,在下凹处安装压绳轮的 轨道外侧安装外绳导轮。
另外为了防止在大的变坡点钢丝绳拉起轨道,应在连接梁上打地锚固定。
(6)、信号线的吊挂及电控接线。
从绞车开始沿轨道走向至回绳站吊挂信号感应线(或泄漏电缆),信号线应吊挂在人行道侧的巷帮上,吊挂高度1.5m以上。
各开关和电机按电气接线连线,接线要由电工完成。
(7)、钢丝绳的布置与插接。
先把钢丝绳放置在附近(储绳车尽可能靠近绞车),钢 丝绳筒应放在特制的平板车上或吊挂起来,一遍拉绳时易转动,然后拉钢丝绳(轨道中间绳)至回绳站,穿过回绳轮轨道一侧再拉到绞车处,钢丝绳头穿过张紧器绞车后,经储绳车牵引臂到储绳筒,另一个绳头经储绳车牵引臂至绳固定牢固。
如运输距离不太长时,尽可能选用一根钢丝绳,当一根钢丝绳不能满足要求时,钢丝绳之间要进行插接,插接要由熟练工人完成,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
(8)、电气设备的安装方法
1)、电气设备在井上试验检修好后,运往绞车安装点。
2)、电气设备用专用平板车上运至安装地点后,卸车。
3)、接通高低压负荷串接,操作系统、信号系统等电缆。
4)、对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试用转,运转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5)、电气设备送电前做好检查,接线正确,接地符合要求,电流整定满足要求。
6)、通信、控制、照明设备必须台台完后,符合综采工作面的安装要求,各设备的保护装置必须准确可靠,各电控设备必须工作可靠。
7)、螺栓、垫圈、开口销、弹簧、吊环齐全、完好、紧固。
8)、操作机构灵敏可靠,电气、机械闭锁齐全。
9)、接地系统完整合格。
(二)、无极绳绞车运输措施
1、钢丝绳的预紧:钢丝绳的预紧力一般为20~30kn左右,钢丝绳的预紧力以运输最大重物时张紧器重砣不落地为宜。张紧钢丝绳前先检查钢丝绳是否偏离轮子。
钢丝绳的预紧方法:
(1)、提起张紧器的重砣;
(2)、储绳车载绞车附近并固定在钢轨上;
(3)、拉紧钢丝绳
用绞车(或工人)拉无极绳绞车松边侧的钢丝绳,同时能动慢开动无极绳绞车;当拉力达到要求的预紧力时,所钢丝绳在储绳车上固定牢固。
2、轮系的调整
张紧钢丝绳后,票据钢丝绳的具体走向调整轮系的位置或方向,使轮系起较好的导向作用,但受力又不要太大(钢丝绳不要与轮架、枕木、钢轨等发生摩擦)。在弯道的前持压绳轮的数量要保证,防止压绳轮跳绳后引起弯道跑绳。对于大的变坡点尽可能争取措施达到良好的压绳效果,但如果压绳轮仍发行跳绳时,要把有关的压绳轮拆除。
3、试运行前的准备,试运行启动,试运行
(1)、试运行前的;
①、检查信号是否正常;
②、检查电器连线时否正常;
③、轨道上是否有影响车辆运行的杂物;
④、车辆之间的连接时否牢固。
(2)、试运行启动,试运行
开始先试验空车运行,然后在试验有载运行,在试运行时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停车处理。
试运行期间逐渐加大载重量,直到达带最大载荷为止,如张紧器的吸收量不够,可适当增加钢丝绳的预紧力。
九、平板车运输设备、材料的安全措施
(1)、各岗位人员需持证上岗,集中精力,严格执行《辅助运输操作规程及安全措施》的相关规定。
(2)、装车前,把平板车推到要装的轨道中间,用木楔或枕木垫好防止平板车滑动
(3)、推车时要指派专人在道岔和弯道的地方监护,并及时通知联系好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4)、过风门时,风门要开可靠要预防突然关上的措施。
(5)、施工时要喊清口号,手要抓好车辆,预防施工人员失控滑倒。
(6)、设备要捆绑牢固可靠,装有设备的平板车必须低速运行。
(7)、卸车时平板车的下方严禁有人。
(8)、绞车的信号和警示灯完好可靠。
(9)、绞车自己的系统要可靠。
(10)、严禁平行作业、走钩期间,所有的施工人员必须进入躲
避硐室。
第4篇 反井钻机下井提升运输安全措施
反井钻机提升下井属重型设备下放,为确保下井安全,特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下放方式:
采用分解方法将其分解,将大小件分别进行下放。
二、下放顺序:
1、先下放一车1t以下小件,各作业人员熟练操作安全后,按以小到大顺序下放其它部件。
2、装车后用钢丝绳将下放部件紧固,防止滑动。紧固时要防止设备损坏及划伤。
3、对于液压系统及配管部分,轴承、瓦套等润滑部位必须用塑料布或毛巾进行包扎,防止粉尘及小粒径煤岩块进入。
4、诸如销子、螺栓类等小件物品,应进行包装并与相应的分解部分一起运送。
5、电气设备用塑料薄膜覆盖、包扎。
三、安全技术措施:
(一)、下放安全技术措施:
1、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提升运输管理制度。
2、提升吊车司机、井上、下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坚守岗位,工作认真负责。
3、开车前各工种人员要认真检查一次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保护装置、制动装置、连接装置、信号装置是否完善、灵敏可靠。发现问题,立即向矿领导汇报。
4、井口把钩工,对每次下放物件,必须要严格检查,确保捆绑合格才给予下放。
5、各种物件必须与物料车绑扎牢固,大于3m长物件,前后配重要相等,防止前倾后仰事故,捆绑材料用8#、10#铁丝、φ7mm钢丝绳,φ28mm×70mm双冒垫片螺栓(一头带φ28mm圆环),双向拉紧钩。
6、每次捆绑时,装车人员必须听从现场领导和井上下把钩工指挥,待吊车停稳后,方可进行上下物料,起吊臂下严禁站人,物料车捆绑好后必须认真仔细的检查。
7、下放前首先检查一次物料长、宽距井壁、罐道梁、井壁之间的最小间隙是否安全,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如超过规定,井口把钩工有权制止下放。
8、每次下放时,车速必须符合规定,并保持平稳,均匀车速下放,严禁超速、急刹车等违章行为。
9、下物件时,严禁任何人在起吊臂下走动。
10、井口信号工、吊车司机,必须思想集中,发信号要准确,如有不清信号,吊车司机必须当作停车信号,待听清信号后方可开车。
(二)、井下物料下车、运输安全措施:
1、每次下放物品到位停稳后,方可开始卸载。
2、井下运输时,运输巷道内严禁行人。
3、各部位绞车安装稳固,地锚、压柱齐全可靠声光信号齐全。
4、提升时打点信号为:一停、二上、三下放,紧急情况打长铃、并配合使用对讲机、在确认信号明确下进行作业。
5、井下把钩工、绞车司机、打点工必须持证上岗,工作认真负责。
6、每次提升开车前,吊车司机、绞车司机,把钩工必须检查刹车装置、绞车稳固装置、各连接装置、设备捆绑情况、信号等是否安全可靠,发现问题,必须处理后方可发开车信号,吊车司机接到开车信号后,给信号工回信号后方可开车,如有听不清信号,吊车司机应按停车信号操作,待听清信号后,方可开车。
7、吊车司机、信号工、摘挂工,上班期间必须思维集中,工作认真负责。
8、设备提升到位时,待停车后方可摘钩。
(三)、井下卸车、装配安全措施:
1、设备运输到位后,应在预先选择好的顶板完整,支护可靠的安全地点进行卸车装配设备。
2、卸车采用顶板打锚杆、挂倒链进行吊卸设备,挂倒链顶锚杆应在原支护间排距中重新补打,选用φ20mm×2400mm树脂锚杆,打间排距为500-600mm三花眼全长锚固锚杆3根,双螺母、双托盘吊挂φ22mm,长500mm铁链或φ30mm套环钢丝绳连接倒链进行吊挂设备。
3、装配地点备用工具材料:
道轨枕木30根,10t、15t倒链各一个;10t、15t千斤顶各一个;φ32mm,长1.2m、1.5m铁棍各2根,吊环钢丝绳按下表配备:
序号部件重量(t)起吊夹角150o时钢丝绳最小直 径(mm)起吊夹角120o时钢丝绳最小直 径(mm)起吊夹角90o时钢丝绳最小直径(mm)起吊夹角60o时钢丝绳最小直径(mm)起吊夹角45o时钢丝绳最小直径(mm)
10.5φ7φ6φ6φ6φ6
21φ10φ7φ7φ7φ7
33φ16φ12φ10φ10φ10
45φ22φ16φ13φ12φ11
58φ26φ20φ16φ16φ14
610φ32φ22φ18φ16φ16
4、卸车装配时起吊注意事项:
(1)、起吊各部分时,必须按吊孔和吊环的位置挂钢丝绳。
(2)、起吊时必须把吊挂各连接处连接牢固,使用相适应的吊链。
(3)、起吊时设备前后左右2m范围内不准有人,起吊人员应站在被起吊设备一侧1m处范围内,并设专人指挥。
(4)、起吊到一定高度需填枕木时,人员不准进入被吊设备下方,应由一侧推进或一头栓铁丝麻绳从另一侧配合拉入。
(5)、装销子螺栓时,必须涂抹防锈剂或者涂润滑脂。
(6)、在有防尘圈的部位装销子时,必须注意不要划伤其防尘圈,因此在插入销子时,一边稍稍转动,一边插入。
(7)、紧固螺栓的紧固力矩,应按所规定的紧固力矩进行紧固。
(8)、紧固螺栓时应均匀紧固,防止由于紧固不均匀而造成偏斜,导致漏油,防尘不严等现象。
(9)、装配时各作业人员要服从厂家技术人员的指挥,和矿领导、项目部领导指挥,按顺序进行装配。
(10)、装配人员必须细心操作,防止出现不应有的损坏。
四、其它方面安全措施:
1、联系生产单位派技术人员现场指导。
2、由项目部领导向矿领导请示,有无超提升运输现象。
3、有关负责人必须先阅读反井钻机使用说明书。
4、按说明书规定顺序搬运、装配,准备起吊钢丝绳和垫木等材料工具。
5、本措施在操作过程中发现有未尽事项,现场跟班领导,要及时采取措施,补充完善。
吉林中煤银源兴庆项目部
2022年4月3日
第5篇 主斜井绞车提升运输安全措施
1、 所用的车辆必须提前检查,确保完好,挡车门,阻车器必须完好齐全。
2、 提升前装运的设备或物料不能超宽或超高,严禁超过绞车规定的提升重量。
3、 可用麻绳或铁丝加固,但捆绑必须结实,可靠。大体积小重量的物件,以宽不超过矿车(花车)边缘轮廓,高度不超过矿车(花车)上沿为原则。
4、 使用小绞车时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须要从主斜井上、下的人员必须要和绞车司机联系,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
5、 每班开车前,绞车司机必须配合电钳工对绞车各部件进行检查,包括钢丝绳,钩头,挡车门,阻车器,电铃等.要确保绞车完好,电铃信号清晰,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使用。
6、 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必须在有护绳板的一面操作,严禁反向操作。
7、 认真使用好挡车门和阻车器,使用好红灯和保险绳,使用好防跳销和插销,严禁放飞车,严禁扒,蹬,跳。
8、 斜巷处理跳道车时,必须先将车中重物卸下,并在矿车的下方打上牢固的挡车柱,然后用人力抬车上道,抬车时,抬车人员的对侧及矿车下方严禁有人,在处理跳道车的过程中,绞车司机必须坚守岗位,精力集中,紧握刹把,严禁离开。
9、 处理掉道车时,严禁用绞车硬拉上道,只能采用人工抬上道的方法处理.抬车时,人员严禁站在弯道内侧作业,且严禁用肩抬车上道的方法处理。
10、 处理掉道车时,班长必须现场统一指挥,指派专人观山。
11、 在提放车前,必须提前对轨道情况进行检查,清理,如有矸石将道覆盖必须清理干净后才准提放车。
12、 每天对钢丝绳的磨损、断丝、超限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更换,否则不准使用,此项工作由绞车司机和电工负责。
13、 提放车前,必须将主斜井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打点提放车,同时提放车时,禁止人员进入提放车区域。
14、 如果需要吊车作业时,必须在矿车的下方打上牢固、可靠的档车柱后,方可作业。
15、 严禁用矿车装木料、轨道等材料。
16、 如果要在三水平偏口下料时,必须打上牢固、可靠的档车柱后,方可作业。
第6篇 提升运输安全措施
1.提升机的各种保护必须齐全、灵敏、可靠,提升绞车每班设正、副司机2人同时持证上岗,且必须坚守岗位 ,不得脱岗、睡岗。
2.综掘机每到一新的位置绞车司机都要在深度指示器上做出新的标记,包括井口及会车的位置。
3.翻矸仓处要设置过卷装置,以防事故发生。
4.司机必须听清信号后再起动,起动要慢,车辆过井口、会车及综掘机附近时要减速慢行。
5.信号工必须遵循“井下指挥井上、井口指挥机房”的工作原则。
6.井口信号要专人专职不得随意换人替岗。
7.提升运输要编制专项措施,提升大件物品要事先与绞车司机取得联系,信号系统必须保持完好畅通。
8.提升钢丝绳必须有合格的试验数据并按规定定期检验。
9.提升钢丝绳每天指定专人安排足够时间进行安全检查。
10.各种提升设施及连接装置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和试验,保证符合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第7篇 综掘机下井提升运输安全措施
综掘机提升下井属重型设备下放,为确保下井安全,特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组织领导机构:
组长:黄明友:负责提升、运输、安装全面工作。
副组长:向仁超:负责井下运输工作。
成员:王国付:负责井上装运工作;
杨述治:负责井下安装工作;
张国胜,:负责小型构件装运工作。
二、下放方式:
采用分解方法将其分解,使用25t悬臂式起重吊车对大小件分开进行下吊。
三、分解后各大件重量及外型尺寸(长×宽×高):
1、本体部8.03t3.32×1.19×1.44
2、铲板部3.88t2.9×2.47×0.712
3、行走部(单边重5.03t)3.4×0.79×0.82
4、一运前溜槽0.98t3.9×0.72×0.69
5、一运后溜槽及其它1.35t1.57×0.68×0.63
6、截割部8.5t3.9×1.9×1.1
四、下放顺序:
1、先下放一罐1t以下小件,各作业人员熟练操作安全后,按以下顺序下放:
①、各盖板类②、截割部
③、一运前溜槽④、油泵、电机、后支撑
⑤、铲板部⑥、行走部
⑦、行走部⑧、本体部
⑨、其它小件;
2、用钢丝绳紧固部件时要防止设备损坏及划伤。
3、对于液压系统及配管部分,轴承、瓦套等润滑部位必须用塑料布或毛巾进行包扎,防止粉尘及小粒径煤岩块进入。
4、诸如销子、螺栓类等小件物品,应进行包装并与相应的分解部分一起运送。
5、电气设备必须用塑料薄膜覆盖、包扎。
五、安全技术措施:
(一)、下放安全技术措施:
1、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提升运输管理制度。
2、提升吊车司机、井上、下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坚守岗位,工作认真负责。
3、开车前各工种人员要认真检查一次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保护装置、制动装置、连接装置、信号装置是否完善、灵敏可靠。发现问题,立即向矿领导汇报。
4、井口把钩工,对每次下放物件,必须要严格检查,确保捆绑合格才给予下放。
5、各种物件必须与物料车绑扎牢固,大于3m长物件,前后配重要相等,防止前倾后仰事故,捆绑材料用8#、10#铁丝、φ7mm钢丝绳,φ28mm×70mm双冒垫片螺栓(一头带φ28mm圆环),双向拉紧钩。
6、每次捆绑时,装车人员必须听从现场领导和井上下把钩工指挥,待吊车停稳后,方可进行上下物料,起吊臂下严禁站人,物料车捆绑好后必须认真仔细的检查。
7、下放前首先检查一次物料长、宽距井壁、罐道梁、井壁之间的最小间隙是否安全,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如超过规定,井口把钩工有权制止下放。
8、每次下放时,车速必须符合规定,并保持平稳,均匀车速下放,严禁超速、急刹车等违章行为。
9、下物件时,严禁任何人在起吊臂下走动。
10、井口信号工、吊车司机,必须思想集中,发信号要准确,如有不清信号,吊车司机必须当作停车信号,待听清信号后方可开车。
(二)、井下物料下车、运输安全措施:
1、每次下放物品到位停稳后,首先检查下吊物品是否与平台平行且略高于平台,在平台地上铺5m的钢板。确认安全后,采用25kw调度绞车向平台拉运。
2、井下运输时,运输巷道内严禁行人。
3、各部位绞车安装稳固,地锚、压柱齐全可靠声光信号齐全。
4、提升时打点信号为:一停、二上、三下放,紧急情况打长铃、并配合使用对讲机、在确认信号明确下进行作业。
7、井下把钩工、绞车司机、打点工必须持证上岗,工作认真负责。
8、每次提升开车前,吊车司机、绞车司机,把钩工必须检查刹车装置、绞车稳固装置、各连接装置、设备捆绑情况、信号等是否安全可靠,发现问题,必须处理后方可发开车信号,吊车司机接到开车信号后,给信号工回信号后方可开车,如有听不清信号,吊车司机应按停车信号操作,待听清信号后,方可开车。
9、吊车司机、信号工、摘挂工,上班期间必须思维集中,工作认真负责。
10、设备提升到位时,待停车后方可摘钩。
(三)、井下卸车、装配安全措施:
1、设备运输到位后,应在预先选择好的顶板完整,支护可靠的安全地点进行卸车装配设备。
2、卸车采用顶板打锚杆、挂倒链进行吊卸设备,挂倒链顶锚杆应在原支护间排距中重新补打,选用φ22mm×2400mm树脂锚杆,打间排距为500—600mm三花眼全长锚固锚杆3根,双螺母、双托盘吊挂φ22mm,长500mm铁链或φ30mm套环钢丝绳连接倒链进行吊挂设备。
3、装配地点备用工具材料:
道轨枕木30根,10t、15t倒链各一个;10t、15t千斤顶各一个;φ32mm,长1.2m、1.5m铁棍各2根,吊环钢丝绳按下表配备:
序号
部件重量(t)
起吊夹角150o时钢丝绳最小直径(mm)
起吊夹角120o时钢丝绳最小直径(mm)
起吊夹角90o时钢丝绳最小直径(mm)
起吊夹角60o时钢丝绳最小直径(mm)
起吊夹角45o时钢丝绳最小直径(mm)
1
0.5
φ7
φ6
φ6
φ6
φ6
2
1
φ10
φ7
φ7
φ7
φ7
3
3
φ16
φ12
φ10
φ10
φ10
4
5
φ22
φ16
φ13
φ12
φ11
5
8
φ26
φ20
φ16
φ16
φ14
6
10
φ32
φ22
φ18
φ16
φ16
4、卸车装配时起吊注意事项:
(1)、起吊各部分时,必须按吊孔和吊环的位置挂钢丝绳。
(2)、起吊时必须把吊挂各连接处连接牢固,使用相适应的吊链。
(3)、起吊时设备前后左右2m范围内不准有人,起吊人员应站在被起吊设备一侧1m处范围内,并设专人指挥。
(4)、起吊到一定高度需填枕木时,人员不准进入被吊设备下方,应由一侧推进或一头栓铁丝麻绳从另一侧配合拉入。
(5)、装销子螺栓时,必须涂抹防锈剂或者涂润滑脂。
(6)、在有防尘圈的部位装销子时,必须注意不要划伤其防尘圈,因此在插入销子时,一边稍稍转动,一边插入。
(7)、紧固螺栓的紧固力矩,应按所规定的紧固力矩进行紧固。
(8)、紧固螺栓时应均匀紧固,防止由于紧固不均匀而造成偏斜,导致漏油,防尘不严等现象。
(9)、装配时各作业人员要服从厂家技术人员的指挥,和矿领导、项目部领导指挥,按顺序进行装配。
(10)、装配人员必须细心操作,防止出现不应有的损坏。
5、装配顺序:
(1)、吊挂本体部用枕木将本体部垫起500mm以上。
(2)、装配铲板部,使铲板前端与底板接地,或者垫上枕木。
(3)、装配左右行走部,装配好后用枕木垫在已装好的履带下面,以防偏斜。
(4)、装配后支承,连接螺栓的紧固力矩为900n·m。
(5)、装配第一运输机。
(6)、装配截割部,装好后使截割头前端与底板相接,或者用枕木垫起。
(7)、装配操作台。
(8)、检查调校各部位。
六、其它方面安全措施:
1、联系生产单位派技术人员现场指导。
2、由项目部领导向矿领导请示,有无超提升运输现象。
3、各方面负责人必须先阅读综掘机使用说明书。
4、按说明书第三节规定顺序搬运、装配,准备起吊钢丝绳和垫木等材料工具。
5、本措施在操作过程中发现有未尽事项,现场跟班领导,要及时采取措施,补充完善。
矿领导审批:
东禹公司首阳煤业项目部
2022年5月2日
第8篇 副井绞车提升运输安全措施
为确保副井提升机的安全运转,保证矿井的正常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此安全措施。
副斜井安装一部jk-2.5×2/31.5型提升机作为辅助提升运输系统。提升机技术参数如下:卷筒宽度:2 m,卷筒直径:2.5m。最大提升速度:3.2m/s,电机功率:355kw,钢丝绳直径:31mm,减速器速比31.5,该绞车主要用于煤矿倾斜巷道和竖井井上作提升,下放物料之用,也可用在其他场所作辅助提升设备备用。
二、运行前的日常检查与维护
(一)地面机电队(检修工和司机):
1、新安装的矿井提升机,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投入运行后的设备,必须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每3年进行一次测试,认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检查验收和测试内容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2、运行前,详细检查绞车的固定(包括电机、减速器)、液压系统、润滑系统、制动系统的运行状况是否正常,确保无问题后,检查电控系统,并对各类保护,做一次试验,确保动作正常。
3、每班必须有专人详细检查绞车钢丝绳并填写记录,发现问题立即向领导汇报。出现如下问题: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10%时,必须更换;钢丝绳直径减少量达到标称直径的10%时,必须更换;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到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时,必须更换全绳;发现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0.5%以上,必须更换全绳。
4、对使用中的钢丝绳,应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至少每月涂油一次。
5、钢丝绳的检验应使用符合条件的设备和方法进行。必须定期检验,检验周期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6、施工前,检验信号系统,各类信号确保畅通、清晰;井口、井底必须有直通绞车房的信号,且时时处于完好状态。
(二)、运料队
1、每班设专人检查副井井口车场、副井井斜巷、副井底车场轨道,铺设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轻轨相符。轨道高低和左右错差不超过2mm,轨道接头间隙不大于5mm。
(2)、直线段2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与内轨顶面的高低差,都不得大于5mm。
(3)、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为+5mm,下偏差为-2mm。
(4)、在曲线段应设置轨距拉杆。
(5)、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
使用期间应加强维护,定期检修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路基必须砸实,轨枕的数量及规格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0mm。道渣的粒度及铺设厚度应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对道床应经常清理,应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
3、必须使用合格的保险绳,保险绳的规格必须与主绳相同,并定期检查保险绳的完好情况,及连接钩头的完好情况。
4、每班施工前,专人沿主井斜巷步行检查托绳轮,不得有磨绳现象,并保持转动灵活。
5、在井口车场距变坡点2m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挂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必须按照规程规定安装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
6、提升之前必须对轨道线路、巷道环境、防跑车和防护装置等进行详细检查,证实巷道、轨道和各种安全装置没有问题后,方准提升。
7、开车前必须对所有信号和通讯设备进行检查试验(试验前必须与各信号点绞车司机联系明确后再进行),确认正确、灵活、畅通后,方可作业。
三、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地面机电队(检修工和司机):
1、绞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必须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动作原理、提升信号系统、液压基础知识和各种保护装置,能排除一般性故障。严禁非绞车司机操作绞车。开绞车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主司机、监护司机不得在开车时脱岗。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后应进行一次空负荷试车(连续作业除外)和每班应进行的安全保护装置试验,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3、禁止超负荷运行,禁止主回路不送电滑行。提升矿车脱轨时,禁止用绞车牵引复轨。
4、司机不得擅自调整制动闸。
5、检修后必须试车,并按规定做过卷、松绳保护等项试验。
6、维修人员进入滚筒工作前,应落下保险闸,锁住绞车滚筒,切断电源,并在制动闸把上挂上“滚筒内有人工作,禁止动车”警示牌。工作完毕后,摘除警示牌,并应缓慢启动。
7、司机操作时应集中精力,手不准离开手把,严禁与他人闲谈,开车后不得再使用电话。司机不允许连班顶岗。
8、司机应熟悉各种信号,操作时必须严格按信号执行,司机不得擅自动车,若因故需要动车时,应与信号工联系,按信号执行。
9、绞车司机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必须与信号把钩工密切配合,发现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等情况时,都不得开动绞车。
(二)、运料队
1、开车前把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各车的连接情况和装载情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或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严禁发出开车信号。
2、不得违章作业,有责任制止一切违章现象。严格按规定挂车,不得超挂,严禁乘坐斜车,有权停运一切不符合装载要求及下井要求的车辆。
3、车场信号挂钩工负责提升或下放车辆的摘挂钩,检查车辆连接装置、钢丝绳头20米范围内的钢丝绳变化情况,发送信号及担任车场警戒工作。检查所有的车辆连接装置是否完好,装载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物料绑扎是否牢固,物料是否倾斜、重心是否偏移。若检查中发现物料倾斜、重心偏移严禁挂钩及提升。
4、挂好钩头后检查车辆连接是否牢固可靠,巷道内是否有人员行走,确认无人员行走时,上、下部车场信号挂钩工进行联系,设好警戒、人员进入躲硐后,发出提升信号。
5、在提升中严禁扒、蹬、跳和人员随车行走,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7、不适应矿车运输的物件要用平板车或花车。平板车和花车的型号必须与物件重量相适应。
8、矿车之间必须使用试验合格的标准三环链和插销连接,且插销必须有与车辆闭锁的装置。
9、注重班前检查,对使用工具、安全设施、运载车辆、运输线路、信号、进行检查,在没有问题的情况下开工作业。
10、信号工收到的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号,应用电话或其他方式查明原因,并且废除本次信号,重新发送。负责行车中警戒行人进入工作现场。
11、所有参加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私自找他人代替上岗;确需离岗时,必须请示领导,待批准后方可离岗。
12、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严禁在提升运行过程中交接班。交接班时双方均应履行正规交接手续。
13、各信号工与绞车司机必须用矿统一规定的信号指令含义进行工作联系,不得私自改变,也不得任意临时规定信号。信号规定如下:
一声停,二声上,三声下,四声慢上,五声慢下。
14、运输大件、检修井筒、处理事故、运送火药等特殊运行,应提前与绞车司机联系明确,以便按措施要求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15、保证副井车场(或井口)的阻车器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准打开。
16、在副井2#入口处必须装设挡车栏且要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且在躲避硐室必须设专人看守。事先联系好所下物料的停放位置,如果物料要下至2#,待专人扳好道岔确认无误后方可发信号开车。待车辆通过挡车器后立即关闭挡车器。通过拐弯处时,必须减速,以防止矿车脱轨,翻车,煤(矸石)倒出伤人。
17、提升运输时,轨道附近严禁有人作业,保证所有人员处于安全位置。
18、“四超”指超重、超长、超高、超宽。超重是指重量在2吨以上的设备,超长、超宽、超高物料是指长度在4米以上,宽度在1.2米以上,高度在1.8米以上的物料。
19、“四超”物料要使用专用车辆运输,装车时重心要适中,前后左右突出的部位要保持平衡,绑扎要牢靠,同一车辆装2件以上的物件时,必须有防止物件相对滑动的措施,必须有专人检查、验收装车情况,不符合装车要求时不准运输。
20、运输“四超”物料时,必须有专人现场指挥,严格执行“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物料运输的安全措施”。
21、大型设备和超长物料车辆在车场内或者其它地方停放时,每辆车都必须用正规的掩木打掩。
22、巷道断面和机车牵引能力、车辆承载能力的大型设备必须解体运输。
四、注意事项
1、工作过程中、施工时,施工负责人必须尊重安全负责人的意见,安全上必须听从安全负责人的意见。
2、参加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业务熟练者操作,严格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巡检人员严密监视运行中的绞车各运转件运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汇报。
3、严禁空绳下放。
4、在运送物料时,信号把钩工听到异响、跳绳等不正常现象,必须及时发出停车信号,立即到现场察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处理掉道车时要设专人指挥,根据现场情况,可采用拾道器配合木板从上向下逐量上道或采用起吊的方法上道。
6、本措施要传达到所有指挥和施工人员,并认真学习签名。
7、本措施未提及事项,遵照《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第9篇 某副井绞车提升运输安全措施
为确保副井提升机的安全运转,保证矿井的正常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此安全措施。
副斜井安装一部jk-2.5×2/31.5型提升机作为辅助提升运输系统。提升机技术参数如下:卷筒宽度:2 m,卷筒直径:2.5m。最大提升速度:3.2m/s,电机功率:355kw,钢丝绳直径:31mm,减速器速比31.5,该绞车主要用于煤矿倾斜巷道和竖井井上作提升,下放物料之用,也可用在其他场所作辅助提升设备备用。
二、运行前的日常检查与维护
(一)地面机电队(检修工和司机):
1、新安装的矿井提升机,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投入运行后的设备,必须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每3年进行一次测试,认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检查验收和测试内容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2、运行前,详细检查绞车的固定(包括电机、减速器)、液压系统、润滑系统、制动系统的运行状况是否正常,确保无问题后,检查电控系统,并对各类保护,做一次试验,确保动作正常。
3、每班必须有专人详细检查绞车钢丝绳并填写记录,发现问题立即向领导汇报。出现如下问题: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10%时,必须更换;钢丝绳直径减少量达到标称直径的10%时,必须更换;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到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时,必须更换全绳;发现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0.5%以上,必须更换全绳。
4、对使用中的钢丝绳,应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至少每月涂油一次。
5、钢丝绳的检验应使用符合条件的设备和方法进行。必须定期检验,检验周期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6、施工前,检验信号系统,各类信号确保畅通、清晰;井口、井底必须有直通绞车房的信号,且时时处于完好状态。
(二)、运料队
1、每班设专人检查副井井口车场、副井井斜巷、副井底车场轨道,铺设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轻轨相符。轨道高低和左右错差不超过2mm,轨道接头间隙不大于5mm。
(2)、直线段2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与内轨顶面的高低差,都不得大于5mm。
(3)、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为+5mm,下偏差为-2mm。
(4)、在曲线段应设置轨距拉杆。
(5)、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
使用期间应加强维护,定期检修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路基必须砸实,轨枕的数量及规格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0mm。道渣的粒度及铺设厚度应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对道床应经常清理,应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
3、必须使用合格的保险绳,保险绳的规格必须与主绳相同,并定期检查保险绳的完好情况,及连接钩头的完好情况。
4、每班施工前,专人沿主井斜巷步行检查托绳轮,不得有磨绳现象,并保持转动灵活。
5、在井口车场距变坡点2m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挂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必须按照规程规定安装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
6、提升之前必须对轨道线路、巷道环境、防跑车和防护装置等进行详细检查,证实巷道、轨道和各种安全装置没有问题后,方准提升。
7、开车前必须对所有信号和通讯设备进行检查试验(试验前必须与各信号点绞车司机联系明确后再进行),确认正确、灵活、畅通后,方可作业。
三、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地面机电队(检修工和司机):
1、绞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必须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动作原理、提升信号系统、液压基础知识和各种保护装置,能排除一般性故障。严禁非绞车司机操作绞车。开绞车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主司机、监护司机不得在开车时脱岗。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后应进行一次空负荷试车(连续作业除外)和每班应进行的安全保护装置试验,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3、禁止超负荷运行,禁止主回路不送电滑行。提升矿车脱轨时,禁止用绞车牵引复轨。
4、司机不得擅自调整制动闸。
5、检修后必须试车,并按规定做过卷、松绳保护等项试验。
6、维修人员进入滚筒工作前,应落下保险闸,锁住绞车滚筒,切断电源,并在制动闸把上挂上“滚筒内有人工作,禁止动车”警示牌。工作完毕后,摘除警示牌,并应缓慢启动。
7、司机操作时应集中精力,手不准离开手把,严禁与他人闲谈,开车后不得再使用电话。司机不允许连班顶岗。
8、司机应熟悉各种信号,操作时必须严格按信号执行,司机不得擅自动车,若因故需要动车时,应与信号工联系,按信号执行。
9、绞车司机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必须与信号把钩工密切配合,发现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等情况时,都不得开动绞车。
(二)、运料队
1、开车前把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各车的连接情况和装载情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或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严禁发出开车信号。
2、不得违章作业,有责任制止一切违章现象。严格按规定挂车,不得超挂,严禁乘坐斜车,有权停运一切不符合装载要求及下井要求的车辆。
3、车场信号挂钩工负责提升或下放车辆的摘挂钩,检查车辆连接装置、钢丝绳头20米范围内的钢丝绳变化情况,发送信号及担任车场警戒工作。检查所有的车辆连接装置是否完好,装载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物料绑扎是否牢固,物料是否倾斜、重心是否偏移。若检查中发现物料倾斜、重心偏移严禁挂钩及提升。
4、挂好钩头后检查车辆连接是否牢固可靠,巷道内是否有人员行走,确认无人员行走时,上、下部车场信号挂钩工进行联系,设好警戒、人员进入躲硐后,发出提升信号。
5、在提升中严禁扒、蹬、跳和人员随车行走,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7、不适应矿车运输的物件要用平板车或花车。平板车和花车的型号必须与物件重量相适应。
8、矿车之间必须使用试验合格的标准三环链和插销连接,且插销必须有与车辆闭锁的装置。
9、注重班前检查,对使用工具、安全设施、运载车辆、运输线路、信号、进行检查,在没有问题的情况下开工作业。
10、信号工收到的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号,应用电话或其他方式查明原因,并且废除本次信号,重新发送。负责行车中警戒行人进入工作现场。
11、所有参加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私自找他人代替上岗;确需离岗时,必须请示领导,待批准后方可离岗。
12、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严禁在提升运行过程中交接班。交接班时双方均应履行正规交接手续。
13、各信号工与绞车司机必须用矿统一规定的信号指令含义进行工作联系,不得私自改变,也不得任意临时规定信号。信号规定如下:
一声停,二声上,三声下,四声慢上,五声慢下。
14、运输大件、检修井筒、处理事故、运送火药等特殊运行,应提前与绞车司机联系明确,以便按措施要求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15、保证副井车场(或井口)的阻车器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准打开。
16、在副井2#入口处必须装设挡车栏且要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且在躲避硐室必须设专人看守。事先联系好所下物料的停放位置,如果物料要下至2#,待专人扳好道岔确认无误后方可发信号开车。待车辆通过挡车器后立即关闭挡车器。通过拐弯处时,必须减速,以防止矿车脱轨,翻车,煤(矸石)倒出伤人。
17、提升运输时,轨道附近严禁有人作业,保证所有人员处于安全位置。
18、“四超”指超重、超长、超高、超宽。超重是指重量在2吨以上的设备,超长、超宽、超高物料是指长度在4米以上,宽度在1.2米以上,高度在1.8米以上的物料。
19、“四超”物料要使用专用车辆运输,装车时重心要适中,前后左右突出的部位要保持平衡,绑扎要牢靠,同一车辆装2件以上的物件时,必须有防止物件相对滑动的措施,必须有专人检查、验收装车情况,不符合装车要求时不准运输。
20、运输“四超”物料时,必须有专人现场指挥,严格执行“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物料运输的安全措施”。
21、大型设备和超长物料车辆在车场内或者其它地方停放时,每辆车都必须用正规的掩木打掩。
22、巷道断面和机车牵引能力、车辆承载能力的大型设备必须解体运输。
四、注意事项
1、工作过程中、施工时,施工负责人必须尊重安全负责人的意见,安全上必须听从安全负责人的意见。
2、参加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业务熟练者操作,严格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巡检人员严密监视运行中的绞车各运转件运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汇报。
3、严禁空绳下放。
4、在运送物料时,信号把钩工听到异响、跳绳等不正常现象,必须及时发出停车信号,立即到现场察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处理掉道车时要设专人指挥,根据现场情况,可采用拾道器配合木板从上向下逐量上道或采用起吊的方法上道。
6、本措施要传达到所有指挥和施工人员,并认真学习签名。
7、本措施未提及事项,遵照《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第10篇 提升运输超长超宽超高物件安全措施
由于在提升运输超长、超宽、超高物料时,容易发生运输事故,因此,特制定如下措施,望有关单位认真执行。
㈠.超长、超宽、超高规定
1、凡是长度超过装载车辆车箱或平板车车体长度的物件均属超长物件。
2、凡是装车后外廓宽度尺寸超过轨道外侧0.4米的(含0.4米)以上的物件均属超宽物件。
3、凡是装车后,从轨面算起高度超过1.8米(含1.8米)以上的物件均属超高物件。
4、每次运输超长、超高物体时,运输人员都必须亲自检查测量一遍沿途运输巷道断面尺寸,经与装车尺寸比较,确认车辆能通过后方准提升运输。大型综采、综掘设备在运输时,机运部指定专人检查测量沿途巷道,对装车外形尺寸明确规定,装车及运输人员必须对装车尺寸严格控制在允许范围,否则不准提升运输。
5、超宽、超高物体运输时,每次都必须制定专项措施。
(二)、安全措施
1.超长物件必须用平板车或专用车辆、材料车装运,轨道装运必须用轨道车,禁止用一吨矿车装运超高、超长、超宽物件。
2.超长、超宽、超高物件装车后,由装车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绑扎。平巷或斜巷运输时,电车工或信号工必须详细检查装车及绑扎的情况,发现绑扎不牢、偏载严重时,严禁提升或运输。
3.主斜巷提升超长物件时,物件长度超过5米(含5米)必须单车提升;5米以下4米以上(含4米)只允许每钩提2辆;4米以下的物件只允许每钩提3辆。一般斜巷(包括采掘工作面上下山)只允许每钩挂1辆。有特殊规定者除外。
4.斜巷提升超高物件时,除绳头车外每次只准连一辆。
5.平巷利用机车运输超长物件时,物件长度超过5米时,每列只允许挂1辆这种物料车,并且物料车与电机车之间必须用重车隔开。
6.斜巷提升超长、超宽、超高物件前,信号工必须和绞车司机及提升目的地车场信号工联系好,做到慢提慢放,发现异常立即停止提升,查明原因。提升过程中对绞车道各通道口及车场入口进行严格的警戒,严格落实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7.平巷运输超长、超宽、超高物件时,严禁任何人员站在装载物的两侧运输。平巷内有行人时,必须提前进行清理检查并设好警戒。
8.斜巷提升超长物件时(如钢轨、管子、木料、钢梁等),装载物下端设可靠的挡堵,以防下窜。
9.超长物件在地面或平巷内使用机车运输时,为防止顶伤司机和跟车工,必须在超长物件车和机车之间连接至少一辆重矿车进行可靠阻挡。机车运行速度不得大于1.5m/s。机车必须在前端拉运,经弯道、道岔、道岔口或视线受阻段、噪音较大地段时,机车必须鸣铃减速运行。
10.超长、超宽、超高物件车掉道时,必须严格执行《处理矿车掉道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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