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煤矿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安全措施
为了确保矿井安全越冬,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及职工健康生活,根据当地政府、上级部门关于扎实做好低温凝冻天气应对工作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晴隆县中营镇仁禾煤矿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安全措施。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巩固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等活动成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狠反三违,把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火灾事故,消灭因火灾造成的重伤及以上事故;安全、合理使用电烤炉、煤炉,防治电气火灾和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采用撒放工业盐、砂石和供水管路外裹保温材料,确保车辆安全行使、供水管路畅通、井筒不发生顶板坠冰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矿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的领导,经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立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领导小组。
1、机构组成
组 长:谢九禄(矿 长)
副组长:谭永华(安全矿长) 邹 阳(机电矿长)袁成外(地面矿长)
成 员:刘 俊(生产矿长) 王德军(通防副总)
陈光华(总工程师) 邓 柳(办公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科,负责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考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袁成国(办公室主任)担任。
安全矿长24小时值班电话:
地面矿长24小时值班电话:
矿调度室24小时值班电话:0859-7865928
2、职责分工
组长对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全面负责,解决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所需要的人、财、物;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的日常工作;后勤科负责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日常工作的安排、平衡及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的监督检查及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其它科(室)根据矿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的总体安排,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的“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值班,做好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紧急事件的应对工作;要密切注意天气变化,特别是寒流和风雪降温天气,提前做好防寒流和大风雪降温、降雪天气的准备工作,及时排除恶劣天气造成的事故隐患,确保冬季安全生产。
三、加强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宣传教育
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关系到我矿全体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矿井和谐、稳定发展,要高度重视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在安排正常工作的同时,把此项工作做为一件大事来抓,利用板报,标语和各种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的重要意义及灾害预防知识,勤走访、勤检查,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将各种隐患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同时,为让广大干部职工从思想上引起重视,要积极做到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宣传工作,不断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职工自我防护能力,确保矿井安全越冬。
四、工作重点
1、机电科、机电队:对职工宿舍、各办公室、地面作业地点取暖设备、澡堂锅炉、供电线路、备用发电机等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检修,保证职工正常取暖、洗澡,井筒供暖设备设施(视具体情况待定)的采购、安装;对变电所、矿区供电线路、通讯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准备抢险物资,做好因恶劣天气造成的供电、通讯中断事故时的抢修准备工作。
2、后勤科、供应科、行政科:负责职工宿舍、澡堂取暖设备、材料的供应及发放,地面供水设施保温、凝冻天气时地面撒放工业盐、地面除冰除雪等工作。经常对办公室、职工宿舍、仓库、绞车房、主扇房、瓦斯抽放泵房、变电所等关键部位的防灭火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关键部位的冬季取暖严禁使用电炉、煤炉及大功率耗电设备取暖;加强对矿区内部不定时巡逻工作;井口房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防治职工把火源带入井下。同时加强对职工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保证人人有意识,人人懂得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
3、安全科、生产科: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检查,发现隐患时,制定相应措施进行处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负责井筒除冰、生产系统供水管路(入井水管、液压管、地面液压泵站等)保温,督促施工队做好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
4、通防科:加强冬季矿井防灭火工作。一是要备好一定数量的防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防灭火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要进一步加大防火灾监测工作。
五、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安全措施
(一)防火措施
1、地面防火:
(1)、为防止由于电气短路引起地面火灾,机电科、后勤科要对地面生活供电线路及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生活区、办公区及各机房不得出现零乱、破损、裸露或绝缘性差的供电线路,不得使用有故障或不安全的用电设备(如:容易漏电、短路及绝缘性差的用电设备);并检修控制开关的保护装置,确保其性能灵敏可靠。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或1000w及以上大功率电气取暖设备。
(3)、组织职工学习防火知识,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治火灾发生。
(4)、办公室场所、宿舍使用煤炉取暖时,要使用好烟筒,并随时盖好炉盖,休息时,要打开窗户,防治煤气中毒。
(5)、易燃物品要与火源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6)、严禁躺在床上抽烟。
(7)、机电维修间电焊、气焊作业时,必须及时用水对焊渣进行降温处理;严禁在井口进行电焊、气焊作业。
(8)、机电科、安检科加强监督检查,严禁私拉乱扯电线,防治火灾、触电等事故发生。
(9)、锅炉房、食堂烧过的炉灰必须用水泼灭后才能运往垃圾场。
(10)、坑木场严禁抽烟、严禁采用明火取暖,并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
(11)、地面消防水池水量必须充足,水泵、消防栓、软水管消防设施必须配备齐全。
(12)、绞车房、压风机房、瓦斯抽放泵房、主扇房、充灯房、配电房、仓库等重点要害场所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及消防沙,并及时更换失效的灭火器。
(13)、各要害地点的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4)、必须设置地面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必须设在井口附近,并有轨道直达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消防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2、井下防火:
(1)、加强井口检身工作管理,严禁入井人员穿化纤衣服和携带点火物品。
(2)、加强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杜绝失爆设备入井和在用设备出现失爆现象。
(3)、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和电缆。
(4)、完善井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并经常检查各种保护的使用情况,严禁出现甩掉不用电气设备保护的现象。
(5)、对井下漏电继电器保护整定值进行合理整定。
(6)、对井下接地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接地电阻值、接线体、导线截面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7)、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井下使用过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和硐室内;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硐室进行,并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8)、必须设置井下消防材料库,井下消防材料库必须设在井底运输大巷内,并应装备消防列车,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消防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9)、必须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消防管路必须畅通,地面消防水池水量必须保证正常用水量。
(11)、井下变电所、泵房、各设备安装地点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及消防砂。
(12)、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3)、井下严禁使用灯泡、电炉取暖。
(14)、电缆连接处必须使用接线盒,严禁出现鸡爪子、明接头、羊尾巴。
(15)、必须对电缆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有破损或胶质老化的电缆要及时处理或更换。
(16)、井下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严禁在井口20米范围内采用明火取暖。
(二)防煤气中毒
1、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小组成员要定期、不定期的对职工宿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后立即进行处理。
2、职工应经常打开前后窗户对流通风。
3、各队要利用学习日向职工宣传防煤气中毒知识。
4、办公室场所、宿舍使用煤炉取暖时,要使用好烟筒,并随时盖好炉盖,休息时,要打开窗户,防治煤气中毒。
(矿区内凡使用煤炉者,必须经矿后勤部门审批,并进行登记,严禁擅自使用煤炉取暖。)
5、严禁私拉乱扯电线。
6、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治煤气中毒事故发生。
(三)防寒、防冻措施
1、井口
(1)、加强地面轨道、井口平台的检查,架空乘人装置及时清扫积雪,对结冰处应及时进行除冰。
(2)、主斜井、副斜井井筒要及时清除杂物,清扫积雪、积水,以防结冰,防治巷道顶板坠冰事故的发生。
(3)、主、副井口、井口信号房、检身房、各车间、宿舍、办公室、食堂、澡堂、车房(如绞车房、压风机房、主扇房、变电所、配电房等)由机电科、机电队安排统一安装供暖设施(井口20米范围内场所要使用防爆供暖电气设备)。
(4)、不得长时间停止绞车运转,若出现长时间停止运转,则需要采取防结冰措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一旦结冰,必须破冰后方可运行。
(5)、井口应配备手镐、大锤及钎子等工具,并安设热水器,以供破冰使用。
(6)、通往井口的道路必须及时清除积雪、积水,防治地面和台阶结冰;若结冰时必须及时清理,以防人员滑倒。
(7)、各车间、宿舍、办公室、食堂、澡堂、车房(如绞车房、压风机房、主扇房、变电所、机修车间等)及时更换破损门窗、玻璃,采用暖气或空调等供暖设备取暖。
(8)、必须及时供暖防治井筒结冰,保证井口以下温度不低于4℃(摄氏温度)。
(9)、把地面存放的单体液压支柱内的水放净,采用帆布棚包裹,降雪后及时清理积雪。
(10)、对供水管路用保温材料(岩棉制品、硅酸铝制品)包裹严实,不得露出管壁。
2、生活区
(1)、生活区宿舍、班前会议室、学习室、会议室、餐厅等采用空调或暖气取暖。
(2)、对各供水管路进行保暖处理。
(3)、水龙头夜间可小量流水,防治冻坏阀门。
(4)、设备长期不使用的放净内存的水。
(5)、经常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在降雪前储备一定量的生活物资,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职工吃上热饭热菜。
(6)、澡堂、食堂、主要办公场所要安装塑料门帘。
(7)、检修好备用发电机,备好足够的柴油。
(8)、给地面值班和作业人员配备、发放保暖衣和保暖生活用品。
(四)、防滑措施
1.井口房及井口房周围严禁积水,如有积水及时清除,防止结冰,滑到伤人。
2.下雪天气时,安排专人及时打扫井口、地面轨道、天轮平台积雪,防止人员滑到。
3.加强对井筒、井口、天轮平台、井架的安全检查,发现结冰现象,立即处理。
4、若矿区、矿区公路有凝冻时及积雪时,应撒放工业盐、砂进行处理。
5、煤矿用车出行时,要备好防滑链,以备应急使用。
6、架空乘人装置结冰时,严禁人员乘坐猴车。
六、“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设备、材料计划(见下表)
第2篇 煤矿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安全措施
为了确保矿井安全越冬,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及职工健康生活,根据当地政府、上级部门关于扎实做好低温凝冻天气应对工作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晴隆县中营镇仁禾煤矿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安全措施。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巩固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等活动成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狠反三违,把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火灾事故,消灭因火灾造成的重伤及以上事故;安全、合理使用电烤炉、煤炉,防治电气火灾和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采用撒放工业盐、砂石和供水管路外裹保温材料,确保车辆安全行使、供水管路畅通、井筒不发生顶板坠冰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矿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的领导,经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立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领导小组。
1、机构组成
组 长:谢九禄(矿 长)
副组长:谭永华(安全矿长) 邹 阳(机电矿长)袁成外(地面矿长)
成 员:刘 俊(生产矿长) 王德军(通防副总)
陈光华(总工程师) 邓 柳(办公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科,负责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考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袁成国(办公室主任)担任。
安全矿长24小时值班电话:13885700155
地面矿长24小时值班电话:13985963151
矿调度室24小时值班电话:0859-7865928
2、职责分工
组长对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全面负责,解决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所需要的人、财、物;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的日常工作;后勤科负责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日常工作的安排、平衡及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的监督检查及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其它科(室)根据矿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的总体安排,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的“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值班,做好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紧急事件的应对工作;要密切注意天气变化,特别是寒流和风雪降温天气,提前做好防寒流和大风雪降温、降雪天气的准备工作,及时排除恶劣天气造成的事故隐患,确保冬季安全生产。
三、加强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宣传教育
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关系到我矿全体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矿井和谐、稳定发展,要高度重视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在安排正常工作的同时,把此项工作做为一件大事来抓,利用板报,标语和各种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的重要意义及灾害预防知识,勤走访、勤检查,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将各种隐患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同时,为让广大干部职工从思想上引起重视,要积极做到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宣传工作,不断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职工自我防护能力,确保矿井安全越冬。
四、工作重点
1、机电科、机电队:对职工宿舍、各办公室、地面作业地点取暖设备、澡堂锅炉、供电线路、备用发电机等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检修,保证职工正常取暖、洗澡,井筒供暖设备设施(视具体情况待定)的采购、安装;对变电所、矿区供电线路、通讯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准备抢险物资,做好因恶劣天气造成的供电、通讯中断事故时的抢修准备工作。
2、后勤科、供应科、行政科:负责职工宿舍、澡堂取暖设备、材料的供应及发放,地面供水设施保温、凝冻天气时地面撒放工业盐、地面除冰除雪等工作。经常对办公室、职工宿舍、仓库、绞车房、主扇房、瓦斯抽放泵房、变电所等关键部位的防灭火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关键部位的冬季取暖严禁使用电炉、煤炉及大功率耗电设备取暖;加强对矿区内部不定时巡逻工作;井口房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防治职工把火源带入井下。同时加强对职工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保证人人有意识,人人懂得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
3、安全科、生产科: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检查,发现隐患时,制定相应措施进行处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负责井筒除冰、生产系统供水管路(入井水管、液压管、地面液压泵站等)保温,督促施工队做好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
4、通防科:加强冬季矿井防灭火工作。一是要备好一定数量的防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防灭火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要进一步加大防火灾监测工作。
五、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工作安全措施
(一)防火措施
1、地面防火:
(1)、为防止由于电气短路引起地面火灾,机电科、后勤科要对地面生活供电线路及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生活区、办公区及各机房不得出现零乱、破损、裸露或绝缘性差的供电线路,不得使用有故障或不安全的用电设备(如:容易漏电、短路及绝缘性差的用电设备);并检修控制开关的保护装置,确保其性能灵敏可靠。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或1000w及以上大功率电气取暖设备。
(3)、组织职工学习防火知识,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治火灾发生。
(4)、办公室场所、宿舍使用煤炉取暖时,要使用好烟筒,并随时盖好炉盖,休息时,要打开窗户,防治煤气中毒。
(5)、易燃物品要与火源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6)、严禁躺在床上抽烟。
(7)、机电维修间电焊、气焊作业时,必须及时用水对焊渣进行降温处理;严禁在井口进行电焊、气焊作业。
(8)、机电科、安检科加强监督检查,严禁私拉乱扯电线,防治火灾、触电等事故发生。
(9)、锅炉房、食堂烧过的炉灰必须用水泼灭后才能运往垃圾场。
(10)、坑木场严禁抽烟、严禁采用明火取暖,并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
(11)、地面消防水池水量必须充足,水泵、消防栓、软水管消防设施必须配备齐全。
(12)、绞车房、压风机房、瓦斯抽放泵房、主扇房、充灯房、配电房、仓库等重点要害场所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及消防沙,并及时更换失效的灭火器。
(13)、各要害地点的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4)、必须设置地面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必须设在井口附近,并有轨道直达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消防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2、井下防火:
(1)、加强井口检身工作管理,严禁入井人员穿化纤衣服和携带点火物品。
(2)、加强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杜绝失爆设备入井和在用设备出现失爆现象。
(3)、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和电缆。
(4)、完善井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并经常检查各种保护的使用情况,严禁出现甩掉不用电气设备保护的现象。
(5)、对井下漏电继电器保护整定值进行合理整定。
(6)、对井下接地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接地电阻值、接线体、导线截面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7)、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井下使用过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和硐室内;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硐室进行,并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8)、必须设置井下消防材料库,井下消防材料库必须设在井底运输大巷内,并应装备消防列车,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消防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9)、必须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消防管路必须畅通,地面消防水池水量必须保证正常用水量。
(11)、井下变电所、泵房、各设备安装地点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及消防砂。
(12)、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3)、井下严禁使用灯泡、电炉取暖。
(14)、电缆连接处必须使用接线盒,严禁出现鸡爪子、明接头、羊尾巴。
(15)、必须对电缆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有破损或胶质老化的电缆要及时处理或更换。
(16)、井下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严禁在井口20米范围内采用明火取暖。
(二)防煤气中毒
1、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小组成员要定期、不定期的对职工宿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后立即进行处理。
2、职工应经常打开前后窗户对流通风。
3、各队要利用学习日向职工宣传防煤气中毒知识。
4、办公室场所、宿舍使用煤炉取暖时,要使用好烟筒,并随时盖好炉盖,休息时,要打开窗户,防治煤气中毒。
(矿区内凡使用煤炉者,必须经矿后勤部门审批,并进行登记,严禁擅自使用煤炉取暖。)
5、严禁私拉乱扯电线。
6、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治煤气中毒事故发生。
(三)防寒、防冻措施
1、井口
(1)、加强地面轨道、井口平台的检查,架空乘人装置及时清扫积雪,对结冰处应及时进行除冰。
(2)、主斜井、副斜井井筒要及时清除杂物,清扫积雪、积水,以防结冰,防治巷道顶板坠冰事故的发生。
(3)、主、副井口、井口信号房、检身房、各车间、宿舍、办公室、食堂、澡堂、车房(如绞车房、压风机房、主扇房、变电所、配电房等)由机电科、机电队安排统一安装供暖设施(井口20米范围内场所要使用防爆供暖电气设备)。
(4)、不得长时间停止绞车运转,若出现长时间停止运转,则需要采取防结冰措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一旦结冰,必须破冰后方可运行。
(5)、井口应配备手镐、大锤及钎子等工具,并安设热水器,以供破冰使用。
(6)、通往井口的道路必须及时清除积雪、积水,防治地面和台阶结冰;若结冰时必须及时清理,以防人员滑倒。
(7)、各车间、宿舍、办公室、食堂、澡堂、车房(如绞车房、压风机房、主扇房、变电所、机修车间等)及时更换破损门窗、玻璃,采用暖气或空调等供暖设备取暖。
(8)、必须及时供暖防治井筒结冰,保证井口以下温度不低于4℃(摄氏温度)。
(9)、把地面存放的单体液压支柱内的水放净,采用帆布棚包裹,降雪后及时清理积雪。
(10)、对供水管路用保温材料(岩棉制品、硅酸铝制品)包裹严实,不得露出管壁。
2、生活区
(1)、生活区宿舍、班前会议室、学习室、会议室、餐厅等采用空调或暖气取暖。
(2)、对各供水管路进行保暖处理。
(3)、水龙头夜间可小量流水,防治冻坏阀门。
(4)、设备长期不使用的放净内存的水。
(5)、经常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在降雪前储备一定量的生活物资,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职工吃上热饭热菜。
(6)、澡堂、食堂、主要办公场所要安装塑料门帘。
(7)、检修好备用发电机,备好足够的柴油。
(8)、给地面值班和作业人员配备、发放保暖衣和保暖生活用品。
(四)、防滑措施
1.井口房及井口房周围严禁积水,如有积水及时清除,防止结冰,滑到伤人。
2.下雪天气时,安排专人及时打扫井口、地面轨道、天轮平台积雪,防止人员滑到。
3.加强对井筒、井口、天轮平台、井架的安全检查,发现结冰现象,立即处理。
4、若矿区、矿区公路有凝冻时及积雪时,应撒放工业盐、砂进行处理。
5、煤矿用车出行时,要备好防滑链,以备应急使用。
6、架空乘人装置结冰时,严禁人员乘坐猴车。
六、“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设备、材料计划(见下表)
第3篇 冬期施工防火防煤气中毒安全措施
随着冬期施工的来临,各项保温防冻、取暖措施已基本落实,为了确保冬期施工防火及防煤气中毒,特制定本安全措施。
1. 项目成立专门的“冬期施工防火及防煤气中毒”措施落实监督检查小组:
组长:
成员:(含分包单位成员)
2. 防火措施
(1)施工现场
1)使用电气焊必须开具动火证明,并经审批后方能施工,动火证由各作业队的主管工长填写,施焊人签字,消防保卫负责人签字审批。在施焊过程中,项目安全监控员进行全过程旁站监控,项目安全员必须验证防范措施的有效性。凡未开具动火证而施焊的人员,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防范措施不落实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在操作电焊时,地线必须可靠连接(电气连接),防止打火;施焊结束后,电焊机必须拉闸断电,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在操作面上吸烟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在指定吸烟室吸烟,烟头未采取熄灭措施的罚款50元。
4)操作面上的碘钨灯应远离易燃物,距离可燃物不能小于50cm,未经值班电工许可碘钨灯不允许移动。
5)草帘等易燃物必须及时清理、收集、并妥善保管。
6)施工现场动明火,必须制定专项防火安全措施,经批准并落实防火用品、用具后,方准施工。
(2)搅拌站
1)冷水加热设施必须设专人负责,停止施工后采取可靠的闭火、盖火措施,烟囱中严禁冒明火。
2)设备操作者及其他任何人在搅拌站棚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100元。
3)搅拌站棚内严禁使用高热灯具,灯具距可燃物的距离必须符合安全标准 规定。
(3)电锯场地
1)严禁吸烟,严禁烟火,违者罚款10元。
2)锯末应及时清理,具体分工由工长安排。
3)木材存放地必须采取必要的防火隔离措施,悬挂严禁烟火的标志牌。
(4)材料库
1)易燃品、可燃品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隔离措施,具体事宜由材料负责人安排,经工长、技术、安全部门验收后,采取经常性的防范措施。
2)材料包装等易燃杂物,必须及时清理。
3)设置必要的灭火设施,并经常检查其有效性。
4)柴油等易燃品、易爆品必须设专库专人管理或采取有效的防范隔离措施,悬挂严禁烟火的标志牌。
5)氧气、乙炔瓶设专人管理,距离不能小于10m或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5)生活区
1)严禁使用1kw以上的高热灯具照明,严禁使用电炉取暖,特殊部位经审批后使用的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隔离措施。
2)严禁使用电褥子,被批准使用的必须经相应资质部门的检测认证,无人时必须采取断电措施。
3)严禁使用碘钨灯管烧水,违者罚款100元。
4)各室内煤火设专人管理,采取可靠盖火口措施。
5)室内煤火严禁敞口取暖,防煤气中毒、防火灾发生。
6)取暖烟囱距可燃物的距离必须符合安全标准规定。
3. 防煤气中毒措施
(1)取暖煤火炉的安装
1)采用煤火炉取暖的,必须安装符合安全要求的炉具。严禁使用自砌的土砖炉和自制的炉具取暖。
2)炉体安装前必须完整,不得有破损,保证安全使用的附件必须齐全完好。
3)烟囱的连接须按排烟方向顺装、烟囱出口应顺风向,烟囱末端应有防止倒风的装置。
4)使用旧烟道、旧烟囱前必须认真检查,严防堵、破、裂等现象。
5)使用煤气炉取暖的车间、办公室、宿舍、工棚等必须安装风斗。
(2)煤火炉的使用和管理
1)第一次点火前必须检查排烟系统,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2)加煤高度不得超过排烟出口。
3)封火时必须打开风档。
4)炉具、烟囱、烟道的积尘必须及时专人清理。
5)取暖住宿的房间就寝前必须检查排烟情况,以及火炉是否正常。
(3)管理措施
1)每个生煤火的房内必须设通风口,小间一个,大间两个。
2)煤火严禁在任何时候敞火口取暖。
3)应不定期地清除烟囱内的积灰,确保畅通。
4)项目安排专职值班人员,每夜12点、2点、4点各寻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本安全措施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4篇 防火及防煤气中毒安全措施
随着冬季施工的来临,为了确保冬施防火及防煤气中毒,特制定
本安全措施:
1.项目成立专门的“冬施防火及防煤气中毒”措施落实监督检查小组:
组长:王磊 副组长:李代平
组员:杨中奖 张登奎 马婷 周景之 刘志国 孙德升
2.防火措施
(1)、施工现场
a、使用电气焊必须开具动火证明,并经审批后方能施工,动火证由各作业队的主管工长填写,施焊人签字,消防保卫负责人签字审批。在施焊过程中,项目安全员必须验证防范措施的有效性,临边及模板内焊接必须采用铁皮隔离、遮挡,严禁火星外溅及下落引起火灾。凡未开具动火证而施焊的人员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防范措施不落实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b、在操作电焊时,地线必须可靠连接(电气连接),防止打火;施焊结束后电焊机必须拉闸断电,检查施焊作业面确实无火灾隐患才能离开,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c、在操作面上禁止吸烟,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在指定吸烟室吸烟,烟头未采取熄灭措施的罚款20元。
d、操作面上的碘钨灯应远离易燃物不小于50㎝,未经值班电工许可碘钨灯不允许移动。
e、草帘、刨花等易燃物必须及时清理、收集、并妥善保管。
(2)搅拌站
a、如采用蓄热法施工,冷水加热设施必须设专人负责,停止施工后采取可靠的闭火、盖火措施,烟囱中严禁冒明火。
b、设备操作者及其任何人在搅拌站棚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100元。
c、搅拌站棚内严禁使用高热灯具,灯具距可燃物的距离必须符合安全标准规定.
(3)电锯场地
a、严禁吸烟,严禁烟火,违者罚款20元。
b、锯末、刨花及时清理或装袋运到垃圾池装车运走。
c、木材存放地必须采取必要的防火隔离措施,悬挂严禁烟火的标志牌,设置2个灭火器。
(4)材料库
a、易燃品、可燃品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隔离措施,悬挂严禁烟火的标志牌,具体事宜由材料负责人安排,经工长、技术、安全部门验收后,采取经常性的防范措施。
b、材料包装等易燃杂物,必须及时清理。
c、设置必要的灭火设施,并经常检查其有效性。
d、柴油等易燃易爆品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范隔离措施,设专人负责,悬挂严禁烟火的标志牌。
e、氧气、乙炔瓶设专人管理,瓶间距离不小于5米,距离明火不小于10米或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5)生活区
a、严禁使用1kw以上的高热灯具照明,严禁使用电炉取暖,特殊部位经审批后使用的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隔离措施。
b、严禁使用电褥子,被批准使用的必须有权威部门的认证,无人时必须采取断电措施。
c、严禁使用碘钨灯管烧水、取暖、烘烤衣服鞋帽,违者罚款100元。
d、各室内煤火设专人管理,采取可靠盖火口措施。
e、室内煤火严禁敞口取暖,防煤气中毒、防火灾发生。取暖烟囱距可燃物距离必须符合安全标准规定。
3.防煤气中毒措施
(1)煤火取暖的房内必须设通风口,严禁在室内使用烽窝煤炉取暖。
(2)煤火严禁在任何时候敞开火口取暖。
(3)应不定期地清除烟囱内的积灰,确保畅通。
(4)项目部安排值班人员每24小时、2时、4时各巡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世茂融城a区05地块开发项目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部
2013.10.10
第5篇 冬季施工防火防煤气中毒安全措施
随着冬季施工的来临,各项保湿防冻、取暖措施已基本落实,为了确保冬施防火及防煤气中毒,特制定本安全措施:
1.项目成立专门的“冬施防火及防煤气中毒”措施落实监督检查小组:
2.防火措施
(1)、施工现场
a、使用电气焊必须开具动火证明,并经审批后方能施工,动火证由各作业队的主管工长填写,施焊人签字,消防保卫负责人签字审批。在施焊过程中,项目安全员必须验证防范措施的有效性,临边及模板内焊接必须采用铁皮隔离、遮挡,严禁火星外溅及下落引起火灾。凡未开具动火证而施焊的人员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防范措施不落实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b、在操作电焊时,地线必须可靠连接(电气连接),防止打火;施焊结束后电焊机必须拉闸断电,检查施焊作业面确实无火灾隐患才能离开,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c、在操作面上禁止吸烟,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在指定吸烟室吸烟,烟头未采取熄灭措施的罚款20元。
d、操作面上的碘钨灯应远离易燃物不小于50㎝,未经值班电工许可碘钨灯不允许移动。
e、草帘、刨花等易燃物必须及时清理、收集、并妥善保管。
(2)搅拌站
a、如采用蓄热法施工,冷水加热设施必须设专人负责,停止施工后采取可靠的闭火、盖火措施,烟囱中严禁冒明火。
b、设备操作者及其任何人在搅拌站棚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100元。
c、搅拌站棚内严禁使用高热灯具,灯具距可燃物的距离必须符合安全标准规定.
(3)电锯场地
a、严禁吸烟,严禁烟火,违者罚款20元。
b、锯末、刨花及时清理或装袋运到垃圾池装车运走。
c、木材存放地必须采取必要的防火隔离措施,悬挂严禁烟火的标志牌,设置2个灭火器。
(4)材料库
a、易燃品、可燃品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隔离措施,悬挂严禁烟火的标志牌,具体事宜由材料负责人安排,经工长、技术、安全部门验收后,采取经常性的防范措施。
b、材料包装等易燃杂物,必须及时清理。
c、设置必要的灭火设施,并经常检查其有效性。
d、柴油等易燃易爆品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范隔离措施,设专人负责,悬挂严禁烟火的标志牌。
e、氧气、乙炔瓶设专人管理,瓶间距离不小于5米,距离明火不小于10米或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5)生活区
a、严禁使用1kw以上的高热灯具照明,严禁使用电炉取暖,特殊部位经审批后使用的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隔离措施。
b、严禁使用电褥子,被批准使用的必须有权威部门的认证,无人时必须采取断电措施。
c、严禁使用碘钨灯管烧水、取暖、烘烤衣服鞋帽,违者罚款100元。
d、各室内煤火设专人管理,采取可靠盖火口措施。
e、室内煤火严禁敞口取暖,防煤气中毒、防火灾发生。取暖烟囱距可燃物距离必须符合安全标准规定。
3.防煤气中毒措施
(1)煤火取暖的房内必须设通风口,严禁在室内使用烽窝煤炉取暖。
(2)煤火严禁在任何时候敞开火口取暖。
(3)应不定期地清除烟囱内的积灰,确保畅通。
(4)项目部安排值班人员每24小时、2时、4时各巡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6篇 冬期施工防火及防煤气中毒安全措施
随着冬期施工的来临,各项保温防冻、取暖措施已基本落实,为了确保冬期施工防火及防煤气中毒,特制定本安全措施。
1. 项目成立专门的“冬期施工防火及防煤气中毒”措施落实监督检查小组:
组长:
成员:(含分包单位成员)
2. 防火措施
(1)施工现场
1)使用电气焊必须开具动火证明,并经审批后方能施工,动火证由各作业队的主管工长填写,施焊人签字,消防保卫负责人签字审批。在施焊过程中,项目安全监控员进行全过程旁站监控,项目安全员必须验证防范措施的有效性。凡未开具动火证而施焊的人员,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防范措施不落实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在操作电焊时,地线必须可靠连接(电气连接),防止打火;施焊结束后,电焊机必须拉闸断电,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在操作面上吸烟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在指定吸烟室吸烟,烟头未采取熄灭措施的罚款50元。
4)操作面上的碘钨灯应远离易燃物,距离可燃物不能小于50cm,未经值班电工许可碘钨灯不允许移动。
5)草帘等易燃物必须及时清理、收集、并妥善保管。
6)施工现场动明火,必须制定专项防火安全措施,经批准并落实防火用品、用具后,方准施工。
(2)搅拌站
1)冷水加热设施必须设专人负责,停止施工后采取可靠的闭火、盖火措施,烟囱中严禁冒明火。
2)设备操作者及其他任何人在搅拌站棚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100元。
3)搅拌站棚内严禁使用高热灯具,灯具距可燃物的距离必须符合安全标准 规定。
(3)电锯场地
1)严禁吸烟,严禁烟火,违者罚款10元。
2)锯末应及时清理,具体分工由工长安排。
3)木材存放地必须采取必要的防火隔离措施,悬挂严禁烟火的标志牌。
(4)材料库
1)易燃品、可燃品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隔离措施,具体事宜由材料负责人安排,经工长、技术、安全部门验收后,采取经常性的防范措施。
2)材料包装等易燃杂物,必须及时清理。
3)设置必要的灭火设施,并经常检查其有效性。
4)柴油等易燃品、易爆品必须设专库专人管理或采取有效的防范隔离措施,悬挂严禁烟火的标志牌。
5)氧气、乙炔瓶设专人管理,距离不能小于10m或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5)生活区
1)严禁使用1kw以上的高热灯具照明,严禁使用电炉取暖,特殊部位经审批后使用的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隔离措施。
2)严禁使用电褥子,被批准使用的必须经相应资质部门的检测认证,无人时必须采取断电措施。
3)严禁使用碘钨灯管烧水,违者罚款100元。
4)各室内煤火设专人管理,采取可靠盖火口措施。
5)室内煤火严禁敞口取暖,防煤气中毒、防火灾发生。
6)取暖烟囱距可燃物的距离必须符合安全标准规定。
3. 防煤气中毒措施
(1)取暖煤火炉的安装
1)采用煤火炉取暖的,必须安装符合安全要求的炉具。严禁使用自砌的土砖炉和自制的炉具取暖。
2)炉体安装前必须完整,不得有破损,保证安全使用的附件必须齐全完好。
3)烟囱的连接须按排烟方向顺装、烟囱出口应顺风向,烟囱末端应有防止倒风的装置。
4)使用旧烟道、旧烟囱前必须认真检查,严防堵、破、裂等现象。
5)使用煤气炉取暖的车间、办公室、宿舍、工棚等必须安装风斗。
(2)煤火炉的使用和管理
1)第一次点火前必须检查排烟系统,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2)加煤高度不得超过排烟出口。
3)封火时必须打开风档。
4)炉具、烟囱、烟道的积尘必须及时专人清理。
5)取暖住宿的房间就寝前必须检查排烟情况,以及火炉是否正常。
(3)管理措施
1)每个生煤火的房内必须设通风口,小间一个,大间两个。
2)煤火严禁在任何时候敞火口取暖。
3)应不定期地清除烟囱内的积灰,确保畅通。
4)项目安排专职值班人员,每夜12点、2点、4点各寻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 处理。
4. 本安全措施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78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