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贮存化学危险物品安全措施
(1)贮存大量化学危险物品的仓库,除应有消防保卫设施外,根据物品不同性质,应进行分区分类隔离贮存。个别性质极为特殊的物品,应单独贮存。
(2)对爆炸品、剧毒品和放射性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于专门的仓库中,起爆器村不得与炸药在同一库房内存放。
(3)对相互接触能引燃烧、爆炸的物品,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内贮存,如:有机物、易燃物品与氧化剂,氧化剂与强酸性腐蚀物品,氰化物与酸性腐蚀物品等不得存放在一起。苯类与醇类因灭火方法不同,亦不宜存放在一起。食用原料(如不苏打等)应与有毒品分开,以防沾染发生中毒。
(4)遇水燃烧和怕晒的危险品,不得在露天堆放。怕冻的物品,应在较暖库房中存放。
(5)不准在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进行试验、串倒换桶、焊修、整修、分装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6)容器包装应密闭完好无损,如果发现破损渗漏,必须进行安全处理,改装换桶必须在库房外安全地点进行。对易燃物、爆炸品应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7)加强平时检查工作,对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以及易燃烧、易爆炸的物品,除一日三查外,应该定期进行测温、化验,并相应地采取安全措施(如稳定剂含量减少的即添加补足,分解、变质、粘结、发热的堆垛立即倒垛分开存放,催请货主处理),防止发生自燃或爆炸。
(8)换装危险品的空容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彻底清洗,以防遗留物质与装入物质发生抵触引起燃烧爆炸和中毒;对遗留在地上和垫仓板上的危险品,必须及时清除处理,保持库房清洁。
第2篇 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工艺安全措施
(1) 控制工艺参数
涉有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过程必须掌握其变化规律,并准确地控制各种工艺参数(如温度、压力、流量、液柱、流速、物料配比等) ,这是安全生产的基本保证。实现这些参数的自动调节和控制是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1) 温度控制。温度是化工生产中的主要控制参数之一。物料反应都是在适当温度下进行反应的,如果超温可能造成系统压力升高,导致爆炸;也可能因温度升高造成剧烈的副反应,发生冲料或爆炸而产生新的危险。有时化学反应因温度下降造成反应速度减慢或停滞;而当反应温度恢复正常时,由于未反应物料的积聚发生剧烈的反应,来不及散热而引起爆炸。温度下降,也可能使物料凝结堵塞管路或造成设备管路破裂,因易燃物泄漏而发生火灾爆炸等预想不到的事故。为保证安全生产,一般都要严格控制反应温度,向反应系统输入或输出热量,尤其要防止过热现象。如:乙烯氧化制造环氧乙烷是典型的放热反应,如果反应热不能及时散出,温度过高会使乙烯完全烧掉而放出大量的热量。环氧乙烷沸点只有10.7℃,爆炸极限又宽达3%~100%,在没有氧气存在下也能发生分解爆炸。所以,此类反应在高温下是很危险的。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散热方法,控制适宜的反应温度。
2) 压力控制。在化学反应过程中,压力低会使反应速度减慢或根本不反应,致使本反应物料积聚,可能引起意外的危险;压力过高也可能带来上述结果,或超过设备承受压力而发生破裂,造成火灾爆炸事故。
3) 流量和流速控制。对于放热反应,投料量和投料速度不能超越设备的传热能力,否则将会引起物料温度猛增升,发生物料的分解等副反应而导致事故。
4) 配料比和投料顺序的控制。对于热反应物料的配比要严格控制,对于反应物料的浓度、含量、投料速度和投量都要准确的分析和计量,严格遵守操作技术规程。对连续化程度较高的、危险性较大的生产,在开始生产时要特别注意反应料的配比关系。为保证安全生产,在装置中应装有在线色谱,检测循环器,并设有安全联锁装置。催化剂对化学反应速度的影响很大,如果催化剂过量就可能发生危险。可燃和易燃物质与氧化剂进行反应的生产,要严格控制催化剂的加入量。在这类生产过程中,还要严格遵循一定的投料顺序,切忌颠倒,否则会引起事故。
(2) 控制生产环境的火源及易燃物泄漏
1) 严格控制火源。着火源可能是明火,摩擦与撞击,电气设备和静电,应依次采取如下措施严格控制火源。
① 控制明火措施:a. 在工艺操作过程中,加热易燃液体时,应当采用热水、水蒸气或密闭的电器以及其他安全的加热设备;b. 在有爆炸危险的厂房、贮罐、管沟内,不得使用蜡烛、火柴或普通灯具照明,应采用密闭或防爆型电器照明,禁止在有这些危险的车间和仓库内吸烟和带入火柴、打火机等;c. 如必须采用明火时,设备应该密闭,防止易燃物溢漫或泄漏,有关炉灶须用封闭的砖墙隔绝在单独的房间内。为防止易燃物质漏火燃烧室,密闭容器设备应定期做水压实验和气压实验。
② 焊割动火安全措施,目前主要有置换动火与带压不动火两种办法。置换动火就是在焊补前实行严格的惰性气置换,将原有的可燃物排出,使容器内的可燃物含量不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保证焊补操作安全。这种方法如果置换的不彻底及其他因素的影响也还是有发生爆炸的危险。为此,焊补操作时还必须做到:安全隔离,严格控制可燃物含量,实施现场空气分析和监视,彻底清洗容器,开出放散孔口;安全生产组织严密,并备有消防器材,以防不测。带压不置换动火目前在燃料油和燃料气容器管道的焊补都有采用,主要是严格控制氧含量,使可燃气体浓度大大超过爆炸上限,从而不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并且在正压条件下让可燃气以稳定不变的速度,从容器的裂缝外扩散逸出,与周围空气形成一个燃烧系统,并点燃可燃气体。只要以稳定条件保持这个扩散燃烧系统,即可保证焊补工作的安全。带压不置换法不需要置换容器原有的气体,有时可以在不停车的情况下进行(如焊补气柜) 。但是它的应用有一定局限性,只能在容器外面动火,而且需在连续保持一定正压力的条件下进行,没有正压就不适用,因为无法肯定容器内是否负压、有无空气进入等,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取样分析也不可能准确反映系统的气体成分。为确保带压不置换动火的安全性,必须注意下列安全要求:严格控制氧含量,带压动火焊补之前,必须进行容器内气体成分的分析,以保证其中氧的含量不超过安全值。所谓安全值就是在混合气中,当氧的含量低于该值时,就不会形成达到爆炸极限的混合气,也就不会发生爆炸。例如氢气的爆炸下限为4.0%,上限为75%,在75%时,空气占25%,氧的含量为5.2%,亦即当氧的含量小于5.2%时就不会形成达到爆炸极限的混合气。在动火前和整个焊补过程中,都要始终稳定控制系统中氧含量低于安全值。这就要求生产负荷要平衡,前后工段要加强统一调度,关键岗位要有专人把关;并要加强气体成分分析(可安置氧气自动分析仪),当发现系统氧含量增高,应尽快找出原因及时排除;氧含量超过安全值时应立即停止焊接。
总起来说,燃料容器带压不置换焊补防爆技术的重点是严格控制系统内的氧含量和动火点周围的可燃物含量,使之达到安全要求,并保证正压操作。燃料容器的带压不置换动火是一项新技术,爆炸因素比置换动火时变化多,稍不注意就会给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带来严重后果。它要求必须做好严密的组织工作,要有专人进行严密的统一指挥、值班调度,有关车间、工段的生产负责人和人员要在现场参加工作。控制系统压力和氧含量的岗位和化验分析等要有专人负责,消防部门应密切配合等。在企业管理健全、安全工作好、技术力量强的工厂企业可以试行;对企业管理不健全、安全工作基础差、技术力量不足的企业,特别是小型工厂企业,一般不宜采取这种方法。必须明确规定,在企业各有关生产和安全部门未采取有效措施前,焊工不得擅自进行带压焊补操作。
③ 防止物件之间发生摩擦与撞击控制:a. 敲打工具应以被铜锡合金或包铜的钢材制成,作业地区也应铺沥青、菱苦土等较软的材料;b. 搬运装存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金属容器时,应当用专门的运输工具,禁止在地面上滚动、拖拉或抛掷,并防止容器相互摩擦撞击产生火花;c. 在有爆炸危险的生产中,机件的运转部分应该用两种材料制作,其中之一是不发火花的,如铜铝等有色金属,如果机器设备不能用那些不发火花的各种金属制造,应当使其在真空中或情性气体中操作;d.面广量大的轴承等转动部分应该有良好的润滑,并经常清除附着的可燃污垢。
④ 防静电措施:a. 将容易积聚电荷的金属设备、管道或容器(例如输送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管道、灌油设备和油槽车,包括灌油桥台、铁轨、油桶、加油用鹤管和漏斗以及各种闸门等) 安装好可靠的接地装置,以导除静电。凡按静电接地的每处接地电阻不直超过300。b. 采取等电位措施,以消除各个部件之间的电位差。例如在管道法兰之间加装跨接线,既可消除两者之间的电位差。又可造成良好的电气线路,可有效地防止静电放电。c. 采用三角皮带代替平皮带传动,同时每隔3~5天在皮带上涂抹一次防静电的涂料。另外,还应防止皮带下垂,保持皮带与金属接地物之间的距离不小于20~30cm,以减少接地金属物放电的可能性。d. 在不影响产品质量的条件下,采用喷水或喷水蒸气等方法,增加厂房内或设备内空气的湿度,当相对湿度在60%~70%以上时,能有效地防静电的积聚。另外,生产和工作人员应尽量避免穿尼龙或毛的确良等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最好穿布底鞋或橡胶底鞋。
2) 防止可燃物泄漏。消除以下因素可有效地防止可燃物泄漏:工艺操作过程排泄和采样时的误操作;阀门压盖松动;泵压盖或密封发生故障;设备结合处松动;装置检修或维修后试转中发生故障;低温下机械损坏或材料缺陷、物料管线损坏等。
为此,在生产过程中一方面提倡清洁生产,净化生产车间空气环境;另一方面,选用电气设备时,不但要按爆炸场所的危险程度选型和安全可靠接线,防止碰撞、击穿短路,而且所选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还要与爆炸性混合物的分级分组情况相适应。爆炸性混合物按传爆间隙大小的危险程度不同分为1、2、3、4级,各种爆炸性混合物接自燃点高低分为a、b、c、d、e组,应当指出,防爆电气设备所标志的级别和组别,其性能应不低于场所内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级别和组别。当场所内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爆炸性混合物时,按危险程度较高的级别和组别选定。
第3篇 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工艺的安全措施
(1) 控制工艺参数
涉有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过程必须掌握其变化规律,并准确地控制各种工艺参数(如温度、压力、流量、液柱、流速、物料配比等) ,这是安全生产的基本保证。实现这些参数的自动调节和控制是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1) 温度控制。温度是化工生产中的主要控制参数之一。物料反应都是在适当温度下进行反应的,如果超温可能造成系统压力升高,导致爆炸;也可能因温度升高造成剧烈的副反应,发生冲料或爆炸而产生新的危险。有时化学反应因温度下降造成反应速度减慢或停滞;而当反应温度恢复正常时,由于未反应物料的积聚发生剧烈的反应,来不及散热而引起爆炸。温度下降,也可能使物料凝结堵塞管路或造成设备管路破裂,因易燃物泄漏而发生火灾爆炸等预想不到的事故。为保证安全生产,一般都要严格控制反应温度,向反应系统输入或输出热量,尤其要防止过热现象。如:乙烯氧化制造环氧乙烷是典型的放热反应,如果反应热不能及时散出,温度过高会使乙烯完全烧掉而放出大量的热量。环氧乙烷沸点只有10.7℃,爆炸极限又宽达3%~100%,在没有氧气存在下也能发生分解爆炸。所以,此类反应在高温下是很危险的。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散热方法,控制适宜的反应温度。
2) 压力控制。在化学反应过程中,压力低会使反应速度减慢或根本不反应,致使本反应物料积聚,可能引起意外的危险;压力过高也可能带来上述结果,或超过设备承受压力而发生破裂,造成火灾爆炸事故。
3) 流量和流速控制。对于放热反应,投料量和投料速度不能超越设备的传热能力,否则将会引起物料温度猛增升,发生物料的分解等副反应而导致事故。
4) 配料比和投料顺序的控制。对于热反应物料的配比要严格控制,对于反应物料的浓度、含量、投料速度和投量都要准确的分析和计量,严格遵守操作技术规程。对连续化程度较高的、危险性较大的生产,在开始生产时要特别注意反应料的配比关系。为保证安全生产,在装置中应装有在线色谱,检测循环器,并设有安全联锁装置。催化剂对化学反应速度的影响很大,如果催化剂过量就可能发生危险。可燃和易燃物质与氧化剂进行反应的生产,要严格控制催化剂的加入量。在这类生产过程中,还要严格遵循一定的投料顺序,切忌颠倒,否则会引起事故。
(2) 控制生产环境的火源及易燃物泄漏
1) 严格控制火源。着火源可能是明火,摩擦与撞击,电气设备和静电,应依次采取如下措施严格控制火源。
① 控制明火措施:a. 在工艺操作过程中,加热易燃液体时,应当采用热水、水蒸气或密闭的电器以及其他安全的加热设备;b. 在有爆炸危险的厂房、贮罐、管沟内,不得使用蜡烛、火柴或普通灯具照明,应采用密闭或防爆型电器照明,禁止在有这些危险的车间和仓库内吸烟和带入火柴、打火机等;c. 如必须采用明火时,设备应该密闭,防止易燃物溢漫或泄漏,有关炉灶须用封闭的砖墙隔绝在单独的房间内。为防止易燃物质漏火燃烧室,密闭容器设备应定期做水压实验和气压实验。
② 焊割动火安全措施,目前主要有置换动火与带压不动火两种办法。置换动火就是在焊补前实行严格的惰性气置换,将原有的可燃物排出,使容器内的可燃物含量不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保证焊补操作安全。这种方法如果置换的不彻底及其他因素的影响也还是有发生爆炸的危险。为此,焊补操作时还必须做到:安全隔离,严格控制可燃物含量,实施现场空气分析和监视,彻底清洗容器,开出放散孔口;安全生产组织严密,并备有消防器材,以防不测。带压不置换动火目前在燃料油和燃料气容器管道的焊补都有采用,主要是严格控制氧含量,使可燃气体浓度大大超过爆炸上限,从而不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并且在正压条件下让可燃气以稳定不变的速度,从容器的裂缝外扩散逸出,与周围空气形成一个燃烧系统,并点燃可燃气体。只要以稳定条件保持这个扩散燃烧系统,即可保证焊补工作的安全。带压不置换法不需要置换容器原有的气体,有时可以在不停车的情况下进行(如焊补气柜) 。但是它的应用有一定局限性,只能在容器外面动火,而且需在连续保持一定正压力的条件下进行,没有正压就不适用,因为无法肯定容器内是否负压、有无空气进入等,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取样分析也不可能准确反映系统的气体成分。为确保带压不置换动火的安全性,必须注意下列安全要求:严格控制氧含量,带压动火焊补之前,必须进行容器内气体成分的分析,以保证其中氧的含量不超过安全值。所谓安全值就是在混合气中,当氧的含量低于该值时,就不会形成达到爆炸极限的混合气,也就不会发生爆炸。例如氢气的爆炸下限为4.0%,上限为75%,在75%时,空气占25%,氧的含量为5.2%,亦即当氧的含量小于5.2%时就不会形成达到爆炸极限的混合气。在动火前和整个焊补过程中,都要始终稳定控制系统中氧含量低于安全值。这就要求生产负荷要平衡,前后工段要加强统一调度,关键岗位要有专人把关;并要加强气体成分分析(可安置氧气自动分析仪),当发现系统氧含量增高,应尽快找出原因及时排除;氧含量超过安全值时应立即停止焊接。
总起来说,燃料容器带压不置换焊补防爆技术的重点是严格控制系统内的氧含量和动火点周围的可燃物含量,使之达到安全要求,并保证正压操作。燃料容器的带压不置换动火是一项新技术,爆炸因素比置换动火时变化多,稍不注意就会给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带来严重后果。它要求必须做好严密的组织工作,要有专人进行严密的统一指挥、值班调度,有关车间、工段的生产负责人和人员要在现场参加工作。控制系统压力和氧含量的岗位和化验分析等要有专人负责,消防部门应密切配合等。在企业管理健全、安全工作好、技术力量强的工厂企业可以试行;对企业管理不健全、安全工作基础差、技术力量不足的企业,特别是小型工厂企业,一般不宜采取这种方法。必须明确规定,在企业各有关生产和安全部门未采取有效措施前,焊工不得擅自进行带压焊补操作。
③ 防止物件之间发生摩擦与撞击控制:a. 敲打工具应以被铜锡合金或包铜的钢材制成,作业地区也应铺沥青、菱苦土等较软的材料;b. 搬运装存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金属容器时,应当用专门的运输工具,禁止在地面上滚动、拖拉或抛掷,并防止容器相互摩擦撞击产生火花;c. 在有爆炸危险的生产中,机件的运转部分应该用两种材料制作,其中之一是不发火花的,如铜铝等有色金属,如果机器设备不能用那些不发火花的各种金属制造,应当使其在真空中或情性气体中操作;d.面广量大的轴承等转动部分应该有良好的润滑,并经常清除附着的可燃污垢。
④ 防静电措施:a. 将容易积聚电荷的金属设备、管道或容器(例如输送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管道、灌油设备和油槽车,包括灌油桥台、铁轨、油桶、加油用鹤管和漏斗以及各种闸门等) 安装好可靠的接地装置,以导除静电。凡按静电接地的每处接地电阻不直超过300。b. 采取等电位措施,以消除各个部件之间的电位差。例如在管道法兰之间加装跨接线,既可消除两者之间的电位差。又可造成良好的电气线路,可有效地防止静电放电。c. 采用三角皮带代替平皮带传动,同时每隔3~5天在皮带上涂抹一次防静电的涂料。另外,还应防止皮带下垂,保持皮带与金属接地物之间的距离不小于20~30cm,以减少接地金属物放电的可能性。d. 在不影响产品质量的条件下,采用喷水或喷水蒸气等方法,增加厂房内或设备内空气的湿度,当相对湿度在60%~70%以上时,能有效地防静电的积聚。另外,生产和工作人员应尽量避免穿尼龙或毛的确良等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最好穿布底鞋或橡胶底鞋。
2) 防止可燃物泄漏。消除以下因素可有效地防止可燃物泄漏:工艺操作过程排泄和采样时的误操作;阀门压盖松动;泵压盖或密封发生故障;设备结合处松动;装置检修或维修后试转中发生故障;低温下机械损坏或材料缺陷、物料管线损坏等。
为此,在生产过程中一方面提倡清洁生产,净化生产车间空气环境;另一方面,选用电气设备时,不但要按爆炸场所的危险程度选型和安全可靠接线,防止碰撞、击穿短路,而且所选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还要与爆炸性混合物的分级分组情况相适应。爆炸性混合物按传爆间隙大小的危险程度不同分为1、2、3、4级,各种爆炸性混合物接自燃点高低分为a、b、c、d、e组,应当指出,防爆电气设备所标志的级别和组别,其性能应不低于场所内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级别和组别。当场所内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爆炸性混合物时,按危险程度较高的级别和组别选定。
第4篇 化学危险物品储运安全措施
(l) 这类物品中的爆炸物品、自燃物品、放射性物品,必须分别存放在专门的仓库。
(2) 储存爆炸性物品的仓库不允许设在城镇市区和居民聚居的地方,并与周围建筑、交通要道、输电线路保持一定的距离。仓库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
(3) 爆炸物品堆放不应过高过密,以便通风、装卸和检查。一般垛高不超过1.8m,对于敏感的雷管等垛高不超过1.5m;垛与垛间距不少于lm。为了防潮湿,垛底应垫有10cm的方木。仓库的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夏季温度不超过30℃,相对湿度不高于80%,冬季一般保持15~25℃之间。
(4) 储运易燃液体的仓库应远离明火,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沸点低于或接近夏季气温的易燃液体,应储存在有降温设施的仓库里。包装容器内的液体不能装得过满,封口要严密。对于闪点低于28℃、沸点高于38℃的易燃液体储罐应按压力容器设计,并有冷却降温或气体冷凝设施。易燃固体多属还原剂,因此不能与氧化剂混合储存,仓库要阴凉、干燥、要有散热措施。
(5) 毒害性物品应储存在通风、干燥的仓库中,不得与酸类食品同存一库。库房应有特殊标记,管理制度要严格。库内应有中毒急救、清洗、中和、消毒的药品和设施。
(6) 腐蚀品性质各异,储存要求也不同,如冰醋酸受冻会结冰,库房内要有采暖措施;碱性腐蚀物品大多数易吸水,因此要防潮;化工厂常用的硫酸、盐酸、硝酸宜储存在单层建筑物内,地面要耐酸,库内要有良好的通风,防止暴晒及温度过高而引起容器爆裂。
(7) 放射性物品应存放在专门的场所,库房应远离生活区,并有特殊防护措施。放射性物品入库时应严格验收,应用放射性探测仪对放射性物品的放射计量进行测试,并加以记录,然后安排储存。要做好人身防护。
(8) 储存氧气及可燃气体的气瓶禁止露天堆放暴晒,必须露天堆放时应采取措施以避免暴晒;堆放地周围10m内禁止堆易燃物,并不得动用明火。储存气瓶的仓库应为单层建筑,设置易掀开的轻质屋顶,地坪可用不发火沥青砂浆混凝土铺设,门窗都向外开启;库温不宜超过35℃且有通风措施。气瓶库应用防火墙分隔为若干单独分间,每一分间有安全出入口。气瓶仓库最大储存量不应超过规定。对直立放置的气瓶,应设有栅栏或支架加以固定,防止倾倒。卧放气瓶必须防止滚动。气瓶的首尾方向应堆放一致并旋紧安全帽。高压气瓶的堆放高度不宜超过5层。对盛有易聚合的气体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
(9) 化学危险物品运输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准运手续,且又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驾驶员、押送员持证上岗执行任务,并严格遵守装卸操作规程。
(10) 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厂(车间) 区和储存仓库建设和布置应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满足安全防火、环境保护等设计规范、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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