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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工程安全措施3篇

发布时间:2023-02-09 热度:87

吊装工程安全措施

第1篇 起重吊装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编制《起重、吊装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以指导和提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施工操作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安全素质,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解决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中的不安全隐患问题,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过程控制,消除和减少施工全过程的事故隐患,保障员工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

凡在企业范围内从事建筑起重、吊装施工生产和管理的有关活动,并对建设工程实施安全管理的单位或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三、总要求

3.1建筑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与监督检查。

3.3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3.4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3.5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3.6每日作业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重大隐患,报告领导解决,严禁冒险作业。作业过程中应加强检查,随时发现隐患行为,并解决新的安全隐患;下班前进行确认检查,机电设备是否拉闸、断电、门上锁,用灯是否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3.7从事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无妨碍本工种的疾病。 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操作证,方可进行特种作业。严禁无证作业。

3.8六级以上强风和大雨、大雪、大雾天气,应停工程起重吊装作业。

3.9作业中出现不安全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组织撤离危险区域,报告领导解决,不准冒险作业。

3.10施工现场用火,应按照规定申请批准。并派专人看火。严禁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动用烟

火。配备的防火设施和设备,应保证其有效性。

3.11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设备和警告、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3.12电动机械的用电箱必须按照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箱门过错整并上锁,由专人负责。电动机械和电动工具的软线或电缆应保证外皮和接头等处的完整,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3.13机械的齿轮,皮带轮等高速运转的外露部位,必须安装防护或防护板。操作机械严禁戴手套。女工应戴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禁止直接用手清理操作台面的残屑,不得在机械运转时,清理或维修。

3.14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按照规定,逐级上报。

3.15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3.16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必须作业时,须满足和保持最小安全距离。

3.17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3.18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3.19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四、施工过程潜在危险源和监控管理要求

4.1钢丝绳安全系数k值表

铜丝绳用途

安全系数

钢丝绳用途

作缆风绳

3.6

作吊索时弯曲

缆索起重机承重绳

3.75

作捆邦吊索

手动起重设备

4.5

用于载人的升降机

机动起重设备

5——6

4.2钢丝绳的安全使用与管理为保证钢丝绳使用安全,必须在选用、操作维护方面做到下列各点:

4.2.1选用钢丝绳要合理,不准超负荷使用。

4.2.2经常保持钢丝绳清洁,定期涂抹无水防锈油或油脂。钢丝绳使用完毕,应用钢丝刷将上面的铁锈、脏垢刷去,不用的钢丝绳应进行维护保养,按规格分类存放在干净的地方。在露天存放的钢丝绳应在下面垫高,上面加盖防雨布罩。

4.2.3钢丝绳在卷筒上缠绕时,要逐圈紧密地排列整齐,不应错叠或离缝。

4.3吊钩

4,3.1在起重吊装作业中使用的吊钩、吊环,其表面要光滑,不能有剥裂、刻痕、锐角、接缝和裂纹等缺陷。

4.3.2吊钩不得补焊

4。4履带式起重机的安全要求

4.4.1履带式起重机行走道路要求坚实平整,对周围环境要求宽阔,不得有障碍物。

4.4,2禁止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

4.5汽车式起重机

4.5.1安全要求:

汽车式起重机因超载或支腿陷落造成翻车事故约占汽车式起重机事故的70%以上,因此,在使用汽车起重机时应特别重视:

4.5.1.1必须按照额定的起重量工作,不能超载和违反该车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要求条款。

4.5.1.2汽车式起重机的支腿处必须坚实,铺垫道木,加大承压面积,在起吊重物前,应对支腿进行检查,查看有无陷落现象,以保证使用安全。

4.5.1.3支腿支完,应将车身调平并锁住,才能工作;工作时还应注意风力大小,六级风时应停止工作。

4.6构件与设备吊装大型吊车的吊装

4.6.1大型吊车的吊装分类

4.6.1.1单机吊装:即在吊车允许的回转范围和吊装半径内实现一定重工件的吊装。

4.6.1.2单机滑移法:在单机滑移时,主吊车臂杆不回转,只是吊钩提升,提升的速度应与工件底部滑移的速度相协调,保持主吊车的吊钩处于垂直状态。

4.6.1.3双机抬吊:应使用性能相同的起重机,作业时专人统一指挥,动作应协调一致,单机荷载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

4.6.1.4多机抬吊:多于三台时,应采用平衡轮、平衡梁等调节措施来调整各吊车的受力分配。同时每台吊车都要乘以75%的折减系数。

4.6.1.5偏心停吊。

4.6.2大型吊车吊装的安全规定

4.6.2.1双吊车吊装时,主吊车宜选择相同规格型号的大吊车,其吊臂长度、工作半径、提升滑轮组跑绳长度及吊索长度均应相等。

4.6.2.2辅助吊车吊装速度应与主吊车相匹配。

4.6.2.3根据三点确定一个物体的空间方位的原理,溜尾宜采用单吊点。

4.6.2.4吊车吊钩偏角不应大于3。

4.6.2.5吊车不应同时进行两种动作。

4.6.2.6多台吊车共同作业时,应统广指挥信号与指挥体系,并应有指挥细则。

4.6.3桅杆滑移法吊装安全规定

4.6.3.1吊装系统索具应处于受力合理的工作状态,否则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4.6.3.2当提升索具、牵引索具、溜尾索具、夺吊索具或其他辅助索具不得不相交时,应在适当位置用垫木将其隔开。

4.6.3.3试吊过程中,发现有下列现象时,应立即停止吊装或者使工件复位,判明原因妥善处理,经有关人员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试吊。

4.7吊装作业应遵守:

4,7.1兜绳吊装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4.7.2锁绳吊装应便于摘绳操作。

4.7.3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8卷扬机安装及操作安全事项

4.8.1卷扬机应专人专机。卷扬机运行中,司机不得离开岗位。

4.8.2卷扬机安装的位置必须选择视线良好,远离危险作业区域的地点。卷扬机后面应埋地锚与卷扬机底座用钢丝绳拴牢,并应在底座前面打桩。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应至少保留3~5圈。导向滑轮至卷扬机卷筒的钢丝绳,凡经过通道处必须遮护。卷扬机安装完必须按标准进行检验,并进行空载、动载、超载试验。

4.8.3每日班前应对卷扬机、钢丝绳、地锚、地轮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空车运行,合格后方可正式作业。

4.8.4卷扬机司机必须听视信号,当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必须停机待信号明确后方可继续作业。

4.8.5吊物在空中停留时,除用制动器外,应用棘轮保险卡牢。作业中如遇突然停电,应用手动装置装币物下落到安全位置。

4.9吊装挂钩工应注意安全事项

4.9.1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4.9.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4.9.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4.9.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4.9.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五、应急预案

5.1应急类别: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大风、大雨、自然灾害

5.2应急联络电话:

5.2.1处工程科电话:

5.2.2主管电话:

5.2.3市急救中心:120

5.2.4应急领导小组人员:李桂山 方伟 杨尚生 高长生

乔长福 熙成军 周兰双

5.3资源保障:

急救担架一副、急救箱一个(备有急用药品、止血带等)面包车一辆、草袋子、手电筒等,及部分适当应急资金。

5.4现场救护员:施工现场全体人员等。

5.5应急预案措施及手段:

5.5.1应急情况处理 在工作作业中,施工单位在作业中发现险情时,必须停止施工,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经过有关部门鉴定后,按照国家和政府有关法规妥善处理。

5.5.2每天干部轮流值班。认真查看监控施工过程能否按安全生产要求组织施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符合工程。对突发事件应立即按事件性质报告给有关部门。

5.5.3雷雨天气和6级以上大风禁止室外露天作业。

5.5.4相关人员电话、手机24小时开机,发生意外时以便及时通报。

5.5.5作业中出现不安全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应立即组织撤离危险区域,并报告项目经理部领导解决,不准冒险作业。

5.5.6作业时一旦出现坠落严重机械故障,危胁到作业场所其他人身安全时应立即组织人员抢修,并在周边设防护栏绳,并在能保障抢险人员安全的条件下立即进行抢修,情况危急时由项目部负责人通知急救抢险中心参与救险。其他和抢险无关人员在撤离危险区后,要听从现场指挥防止出现新的意外伤害。

5.5.7每天收听、收看当地天气预报,及时做好预防,应对突发的损失。自然灾害以减少或杜绝不必要的损失及人身伤害。

5.5.8组织机构:施工单位应编制应急指挥系统,项目部应编制应急领导小组。

5.5.9项目部应结合施工工艺和分项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编制详细的应急预案并报送主管部门审批,应在适当时机进行演练,并评价和修订方案。

沈阳市市政建设工程公司第四工程处

2006年3月

第2篇 吊装工程安全措施范本

吊装工程安全措施

1.起重吊装工人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参加起重吊装作业的人员必须了解和熟悉所作用的机械设备性能,并遵守操作规程的规定。

3.起重机的司机和指挥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所使用的起重信号,起重信号一经规定,严禁随意擅自变动。

4.指挥人员必须站在起重机司机和起重工都能看见的地方,并严格按规定的起重信号指挥作业。如因现场件限制,可配备信号员传递其指挥信号。

5.高处吊装作业应由经过体检合格的人员担任,禁止酒后或严重心脏病患者从事重吊装的高处作业。

6.严禁任何人在已吊起的构件下停留或穿行,已吊起的构件不准长时间停在空中。

7.运输构件时应支垫稳妥,捆绑牢固,运输的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避开各种障碍物。

8.对所起吊的构件,应事前了解其准确的自重,并选用合适的滑轮组和起重钢丝绳,严禁盲目的冒险起吊。

9.预制构件起吊前,必须将模板全部拆除堆放好,严防构件吊起后模板坠落伤人。

10.现场堆放构件,必须支垫稳妥,并用支撑撑牢,严防倾倒。

11.严禁将构件堆放在通行道路上,保持消防道路畅通无阻。

12.使用橇杠做橇和拨的操作时,应用双手握持橇杠,不得用身体扑在橇杠上或坐在橇杠上,人要立稳,拴好安全带。

13.起重机行驶的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对地下的坑穴和松软土层者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对于体承载力较小地区,采用起重机吊装重量较大的构件时,应在起重机行驶的道路上铺设路基箱。

14.起重机严禁在斜坡上作业,两个履带不得一高一低,并不得截负荷行驶。

15.起吊时,起重物必须在与此起重臂的正下方,不准斜拉、斜吊。

16.严禁超载,起重机在卸载或空载时,其起重臂必须落到最低位置,即与水平面的夹角在60℃以内。

17.新到、新修复或改变重要性能的起重机械要作用前应经过检查、试吊(作静负荷试验及动负荷试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静负荷试验所用重物的重量为最大起重量的125%,试验时将重物吊离地面1m,悬空10min,检验起重机构架的强度和刚度。动负荷试验应在静负荷试验合格后进行,所用重量为最大起重量的110%,试验时应吊着重物反复地升降、变幅、旋转或移动,以达到检验起重机各部分运行的情况是否良好和可靠。

18.塔式起重机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同时进行两种操作动作。

19.起重机在构件吊装就位过程中必须行走时,重物必须在履带或轮胎的正前方,并用绳索拉牢缓慢行驶,重物离地不得超过400mm。

20.使用塔式起重机或长吊杆的其它类型的起见重机时,应设有避雷装置或漏电保护开关。

21.构件吊装就位,必须放置平稳牢固后,方准松开吊钩或拆除临时固定,未经固定,不得时行下道工序,或在其上行走。

22.遇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大雪等恶劣气候条件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

23.在雨期或冬期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滑措施。即应清除冰雪,钢结构上捆绑麻袋或在屋面板上铺草袋等。

24.高处作业人员使用的工具、零配件等,必须放在具袋内,严禁随意丢掷。

25.在高处用气焊或电焊切割时,应采取可靠措施防止已割下物坠落伤人。

26.工人在安装、校正构件时,应站在操作平台上进行,并佩带安全带。

27.在雷雨季节,起重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或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外,要根据当地平均雷暴日数及设备高度,设置防雷装置。如年平均雷暴日小于15天的地区,50m高的设备,年均雷暴日大于90天的地区,12m高的设备,均需装置避雷设施。

28.不直接参加吊装的人员和与吊装无关的人员,禁止进入吊装作业现场。

第3篇 吊装工程安全措施

1.起重吊装工人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参加起重吊装作业的人员必须了解和熟悉所作用的机械设备性能,并遵守操作规程的规定。

3.起重机的司机和指挥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所使用的起重信号,起重信号一经规定,严禁随意擅自变动。

4.指挥人员必须站在起重机司机和起重工都能看见的地方,并严格按规定的起重信号指挥作业。如因现场件限制,可配备信号员传递其指挥信号。

5.高处吊装作业应由经过体检合格的人员担任,禁止酒后或严重心脏病患者从事重吊装的高处作业。

6.严禁任何人在已吊起的构件下停留或穿行,已吊起的构件不准长时间停在空中。

7.运输构件时应支垫稳妥,捆绑牢固,运输的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避开各种障碍物。

8.对所起吊的构件,应事前了解其准确的自重,并选用合适的滑轮组和起重钢丝绳,严禁盲目的冒险起吊。

9.预制构件起吊前,必须将模板全部拆除堆放好,严防构件吊起后模板坠落伤人。

10.现场堆放构件,必须支垫稳妥,并用支撑撑牢,严防倾倒。

11.严禁将构件堆放在通行道路上,保持消防道路畅通无阻。

12.使用橇杠做橇和拨的操作时,应用双手握持橇杠,不得用身体扑在橇杠上或坐在橇杠上,人要立稳,拴好安全带。

13.起重机行驶的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对地下的坑穴和松软土层者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对于体承载力较小地区,采用起重机吊装重量较大的构件时,应在起重机行驶的道路上铺设路基箱。

14.起重机严禁在斜坡上作业,两个履带不得一高一低,并不得截负荷行驶。

15.起吊时,起重物必须在与此起重臂的正下方,不准斜拉、斜吊。

16.严禁超载,起重机在卸载或空载时,其起重臂必须落到最低位置,即与水平面的夹角在60℃以内。

17.新到、新修复或改变重要性能的起重机械要作用前应经过检查、试吊(作静负荷试验及动负荷试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静负荷试验所用重物的重量为最大起重量的125%,试验时将重物吊离地面1m,悬空10min,检验起重机构架的强度和刚度。动负荷试验应在静负荷试验合格后进行,所用重量为最大起重量的110%,试验时应吊着重物反复地升降、变幅、旋转或移动,以达到检验起重机各部分运行的情况是否良好和可靠。

18.塔式起重机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同时进行两种操作动作。

19.起重机在构件吊装就位过程中必须行走时,重物必须在履带或轮胎的正前方,并用绳索拉牢缓慢行驶,重物离地不得超过400mm。

20.使用塔式起重机或长吊杆的其它类型的起见重机时,应设有避雷装置或漏电保护开关。

21.构件吊装就位,必须放置平稳牢固后,方准松开吊钩或拆除临时固定,未经固定,不得时行下道工序,或在其上行走。

22.遇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大雪等恶劣气候条件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

23.在雨期或冬期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滑措施。即应清除冰雪,钢结构上捆绑麻袋或在屋面板上铺草袋等。

24.高处作业人员使用的工具、零配件等,必须放在具袋内,严禁随意丢掷。

25.在高处用气焊或电焊切割时,应采取可靠措施防止已割下物坠落伤人。

26.工人在安装、校正构件时,应站在操作平台上进行,并佩带安全带。

27.在雷雨季节,起重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或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外,要根据当地平均雷暴日数及设备高度,设置防雷装置。如年平均雷暴日小于15天的地区,50m高的设备,年均雷暴日大于90天的地区,12m高的设备,均需装置避雷设施。

28.不直接参加吊装的人员和与吊装无关的人员,禁止进入吊装作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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