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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安全措施15篇

发布时间:2023-02-09 热度:19

井下安全措施

第1篇 z井下风管水管安全措施

一、安装标准及要求

1、管路铺设要平、直、各法兰盘上所有螺孔都必须穿螺栓,且紧固适当,胶垫齐全闸阀灵活无卡阻,无漏、漏水风现象。

2、按技改初步设计提供的图纸要求进行安装,安装的管路、三通、闸阀不影响行车和行人。

二、施工方法与步骤

1、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设计管道的大小,提前加工好短接、弯头和三通等,将施工所需的材料、工具(扳手、尖锥、铁丝、绳套)、配件(螺栓、螺帽、平垫、胶垫、闸阀)、以及各配件运送到现场;

(2)、施工人员到施工现场后,经矿领导允许后方可施工。

2、施工方法与步骤

(1)施工前,应把周围杂物清理干净,并观察周围坏境确保安全。

(2)施工人员施工时,必须由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周围巷道20m内瓦斯浓度,只有在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施工。

(3)、安装的风、水管,两头焊接高压法兰盘,焊接工序在地面进行,焊接好后运到安装地点进行安装。

(4)、管路吊挂严按要求进行吊挂。

三、安全技术措施

1、凡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整个施工工序,了解施工步骤,对每项施工工序做到心中有数。

2、 施工人员在施工前必须听取措施贯彻,凡不参加措施贯彻、精神状态不佳者,严禁参加施工。

3、施工人员必须听从负责人的安排,对各个步骤中注意事项要严格执行。

4、施工前,负责人要检查所在工作地点的安全情况,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准施工。

5、在安装过程中严格按设计的位置安装三通和闸阀,施工人员的手、脚不能伸进管路的下方和两个接头之间,只能用尖锥找眼,不能将手指伸进螺栓孔内,防止发生意外;

6、支撑管路时,要先查看顶、帮的支护情况,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能进行吊挂和支撑,吊挂管路的下方严禁站人,防止人员受伤。

7、铺设管路工作开始后,非施工作业人员严禁进入作业地点,施工地点以下严禁任何人员通行。

8、安装管路时,法兰盘上所有螺孔都必须穿螺栓,且紧固适当,胶垫要垫正,确保不漏风、漏水。

9、管路安装完毕后,检查连接和吊挂是否符合安装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管路安装完毕后通气通水试验,发现有漏气漏水点时必须立即处理,保证管路完好。

第2篇 人员入井及井下从事作业安全措施

1、 入井人员必须佩带并会使用自救器,戴矿方规定入井矿帽和矿灯。

2、 入井时遵守入井规章制度,服从调度安排。

3、 入井严禁携带烟草个点火物品,禁止穿化纤服装,入井前部得喝酒。

4、 入井人员必须服从检身登记制度,入井挂牌,出井取牌,班组应确保掌握当班时间出勤人数。

5、 所有入井人员必须经矿方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办理入井证方可入井作业。

6、 入井施工设备必须是矿用防爆型和符合完好标准。

7、 井口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明火取暖。

8、 井下严禁存放煤油,汽油。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和纸屑,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地面储存,不准乱放、乱扔,严禁将剩油、废油洒在井下巷道内。

9、 所有施工机械都必须有保护接地,并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10、 施工机械电源,电网应有漏电保护装置。

11、 在井下接取电源,必须按程序向矿方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按指定位置接取电源,并达到完好标准。

第3篇 井下锚杆锚固力锚索预紧力检测安全措施

根据锚杆、锚索施工技术规范规定,需对井下锚杆进行锚固力、锚索预紧力检测。为确保检测期间的安全,特制定本技术安全措施。

一、技术措施

1、检测仪器:yml-ii型煤矿用锚杆拉力计;使用2号锭子油或20号机械油。

2、检测方法:

(1)接通液压源;用快速接头及胶管将进出油口与油泵连接好。

(2)用丝杆、支撑筒、油缸与要检测的锚杆螺纹接头连接好。

(3)启动油泵,操作换向阀(加压),开始检测。

(4)读数:压力表读数(mpa)乘以0.4,即为检测拉力值,单位t。

(5)检测完毕后,操作换向阀卸压,使压力表归零,油泵活塞全部缩回。

3、检测时间及数量规定;不定期检测。每施工60m抽样检查一组,每组随机抽样4根进行检查。设计变更或材料变更时,应做相应锚杆锚固力检测,数量不变。

4、检测点设置要求:

(1)梯形断面:同一断面顶板抽试2根、两帮各一根为一组,帮部无锚杆,在顶板上检测4棵。

(2)拱形断面对锚杆随机抽样做锚固力检测。

(3)检测顺序;顶板锚杆检测顺序由靠帮锚杆向巷道中部锚杆顺序依次检测,帮部锚杆则由下至上的顺序检测。

5、设计锚杆锚固力标准;为64kn,设计压力表读数≥16mpa,锚杆拉拔加压应缓慢均匀,直至锚杆松动或压力表读数(数显值)达到锚杆设计锚固力64kn(压力表值为16mpa,转为拉力值6.4t)。

6、锚索预紧力标准;直径22mm的强力锚索预应力应控制在250-300kn,直径17.8-20mm的锚索预应力应控制在150-250kn。

7、被抽查的锚杆、锚索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只要其中1根锚杆不合格,必须进行第二组抽查,如仍不合格,有关人员要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补救措施。

8、在每组检测中都要做好原始记录,并建档管理,填写报告单,报交相关领导及工区。

9、用油漆做好标记,为下次检测作参照。

二、安全措施

1、每次正常锚杆锚固力检测前,锚杆拉力检测工必须仔细检查油量、油管、压力表、卸压阀、密封圈、各连接件的连接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性能良好。必须对拉力计进行空载加压卸压、出缸收缸试验,确保检测期间设备工作正常。

2、选定检测点后,先找顶找帮确定安全可靠才开始安拉拔装置,安装拉力计时,其作用线应于锚杆同心,必须牢固可靠,防止拉拔装置脱落伤人。

3、检测完毕后,先找顶找帮确定安全后,再拆除拉拔装置,进行新的检测;或拆除各连接部件,将拉力计放回工具箱。工具箱加锁并放于各个掘进工作面安全保管。

4、检测完成后必须将拉力计卸压,方可取下拉拔装置。

5、高压油管应定期进行打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软管。

6、安装锚杆拉力计前必须检查周围支护、设备情况。只有在支护完好、避让开其他设备运转的情况下方可进行锚固力检测。凡在检测中锚杆锚固力不达标的,必须补打。

7、检测锚杆锚固力时,必须停止所有影响此项工作的其他工作。

8、检测顶部锚杆时要架好牢固的人字梯。并且有1至2名人员在人字梯旁进行保护,做好自保和互保的安全。

9、在检测锚杆锚固力时,锚杆两侧3米范围内及正前(下)方不准有人及其他设备,所有人员必须躲至安全地点,以防伤人。

10、发现锚杆缩进拉杆座内时,必须及时卸载。

11、若巷道遇顶板破碎需要锚网喷时,必须先对此处锚杆进行锚固力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喷浆,否则不能对此巷道进行喷浆。

12、在测试锚杆锚固力期间,实行两端站岗,10m范围内严禁通行。

13、无特殊要求,不得对锚杆进行破坏性试验。

14、巷道交岔点不得进行锚杆拉力试验。

三、组织措施

1、凡参加此项工作人员,必须对本措施进行学习,否则不能参加本项工作。

2、锚杆拉力计使用20号机械油,由技术科提计划,供销科采购。

3、锚杆锚固力必须由技术科安排专人(即锚杆拉力检测工)检测。

4、锚杆拉力检测工必须熟悉所用设备的性能,能正确操作及处理一般故障。

5、检测时做好检测记录,检测完成后,及时上报公司相关部门。

6、在检测锚杆锚固力时,两人一组,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否则不准进行锚杆锚固力检测。

本措施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掘进作业规程》等相关规定、条文执行。

昌都生产技术部

2022年4月14日

第4篇 井下煤仓处轨道调整维修安全措施

一)、 调整前的准备工作

1、 备齐各种常用和专用工具,如起道器、水平仪、道尺、钎子、钢卷尺、大锤等;

2、 所需材料要按计划提前运至工作地点,并摆放整齐有序,但不得妨碍行人行走,如:扳道器、道木、道钉、垫铁等;

3、 除按计划备足所需材料外,还应准备计划中没有的但可能用到的和常用工具,如轨距拉杆等;

4、 认真检查所准备的材料的规格是否与需用的相吻合。二)、合格标准

1、 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

2、 直线段两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与内轨顶面的高低差都不得大于5毫米;

3、 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为+5毫米,下偏差为-2毫米;

4、 在曲线段内应设轨距拉杆;

5、 轨枕的规格及数量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0毫米,道渣的粒度及铺设厚度应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对道床应经常清理,应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发现不合格道岔及时更换,更换要符合轨道铺设标准,各连接处要灵活可靠,保证正常使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

6、 道岔合格标准:

① 道岔磨损量应小于8毫米;

② 道岔机芯不得开裂;

③ 道岔道尖密贴度应以紧贴地面为准;

④ 岔尖破损长度应小于100毫米;

⑤ 道岔与道木接触牢固可靠,道钉无锈蚀,道木无严重腐烂。

三)、 安全技术措施

1、 专人现场统一指挥;2、 机电科、安检科专人现场指挥,严格按标准作业,保证施工质量;

3、 拆卸、搬运、安装要轻拿轻放,相互配合,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4、 现场负责人必须携带一台便携式瓦检仪;

5、 距上部车场及下部车场50米处设专人看守,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

6、 工具不用时必须横放在巷道一侧,并有专人负责看管和传递,有可靠的防滑措施,以防滑落伤人;

7、 现场必须有手机,以便随时与车房联系;

8、 在人车必须运行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进入躲避硐室;

9、 须动电、气焊时必须编制专门的电、气焊措施;

10、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熟知此措施;

11、 施工完毕,所有工具必须专人清理出现场,不得妨碍人车正常运行和物料运输,人车运行时,必须先放一次空车,检查一切无误后方可正常投入使用;

12、 其他未尽之处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及审批意见执行。

四)、轨道调整负责人确定:

组长:张荣昌

技术指导:陈国玉

安全员:梁珏新

成员:采区人员、机修人员

第5篇 井下使用1140v电压供电系统的安全措施

关于1301采面机组,运输巷刮板机、三号皮带、二号皮带,使用1140v低压供电系统,为了保证综采工作面及井下其它地方使用该电压等级供电系统的安全,有关部门及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技术操作规程》中有关“矿井供电管理部分”的各项规定,并强调、制定以下安全措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井下低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2种或2钟以上电压时,低压电气设备上应明显的标出其电压额定值。1140v供电系统线路,电缆外套一律规定为使用黄色,并要求在明显位置标出“1140v”字样,悬挂“维护卡”、“标志牌”。若供电、负荷电缆为其他颜色,则要求每隔50-100m用黄漆标写明显的“1140v”字样并挂“标志牌”,另外还必须在各拐弯处、分支、穿墙的两边也同时挂上。

二、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拖动电缆。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瓦斯浓度低于1.0%时,方可按照开盖、验电、放电、再检修的步骤进行。特别强调:对于1140v的设备、电缆验电时,必须使用完好的、同1140v电压等级相适应的验电笔,使用其他电气测量仪表也必须同该电压等级相适应。

三、1140v供电系统的各种开关、电机、电缆、接线盒等的额定电压值必须与之相符,其状况必须完好,杜绝电气失爆,各种保护装置(包括开关上的闭锁保护装置)不得甩掉不用,入井前必须要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安全标志证”等,检修的设备还必须有“检修合格证”。

四、按《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搞好1140v供电系统的漏电保护。值班电工或变电工每天必须对该线路的检漏保护装置进行检查试验,并作记录。当欧姆表指示数据低于50kω,或每天一次跳闸试验不动作时,必须及时汇报机电部门或调度室,调度室立即安排停电并派人员进行检修,查出原因并消除,严禁带病运行。

五、按《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搞好1140v供电系统的接地保护。采煤工作面的1140v供电系统,必须要有合符规定的局部接地极,其辅助接地母线、连接导线、接地导线的截面、材质必须合格,每台开关的外壳必须接地。

六、按《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搞好1140v供电系统各开关的短路整定(包括本系统移动变电站的短路保护)。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载、缺相、漏电闭锁及远程装置并使用。

七、在1140v线路上拆线、接线、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停送电的各项规定,谨慎小心,严防误送电造成的触电伤人事故。需要变电所停电时,必须上报机电管理部门、调度室。用电部门的电工从工作面的总开关停电时,必须亲自切断电源并将开关手把闭锁,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并专人看守。严格“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

八、严格组织贯彻执行,以上安全措施。

第6篇 关于副井下综掘机安全措施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矿掘进效率,提高掘进工效,为我矿的采掘接替打好基础,经矿领导研究决定,为掘一队双庙掘进下一部综掘机,其中部分大型配件在副井下运时需要吊装下运,为了下运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安全措施:

一、下放重量验算: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钢丝绳在下放重物时必须保证有安全系数不低于9,根据我矿钢丝绳检验报告,我矿副井钢丝绳总钢丝数为216根,合格钢丝破断拉力总和为661.08kn,现我矿副井钢丝绳直径由原来的φ30变为φ29,9处断1丝,有轻度锈蚀和磨损;由此可得:

由于罐笼本身重量为3541kg,钢丝绳总自重约为1吨,所下运的综掘机本体架重量为4.22吨,所以在下放时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为:

[ 661.08×(1-9÷216)×(29÷30)×1000]÷[(3541+1000+4220)×9.8]=7.1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零一条规定,升降物料时钢丝绳不得小于6,故钢丝身的安全系数满足要求。

由于我矿副井提升机最大静张力为90kn,最大静张力差为55kn

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提前准备好下运综掘机本体架所要用到的材料、工具、备足备件及安全防护用品,如:铁丝、导链、钢丝绳扣、保险带、安全帽、矿灯、叉车等,确保量型适宜,安全可靠;

2、施工前和调度室联系好,严格按照调度指示程序安排组织施工;

3、对综掘机本体架提前作好防护工作(由于在模型下运时出现模型磨两侧稳绳现象,为了保护稳绳,必须将综掘机本体架用皮带捆绑牢靠);

4、对大小绞车的稳固,钢丝绳的锈蚀,磨损情况及各种保护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各紧固件完好紧固,各种保护动作灵敏可靠。

三、施工步骤

1、组织人员到副井口,拆除副井口东侧液压安全门,并将二平台钢板拉起;

2、联系绞车房将罐笼提至井口适当的位置,用小绞车绳系在罐笼底部;

3、用大小绞相互配合,把罐笼从井筒中拉出来;

4、拆下钩头和罐笼的连接装置,用叉车将罐笼运走,同时把综掘机本体架运来,用钢丝绳将其捆绑牢固后吊在钢丝绳钩头下;

5、用提升机缓慢上提,同时缓慢松开稳车,用大小绞车配合将综掘机本体架拉入井筒;

6、观察综掘机本体架与钢丝绳及管道之间的距离,保证不摩擦罐道方可下放;

7、拆除稳车钢丝绳,使综掘机本体架呈自由下垂状态;

8、缓慢下放绞车,保证速度为0.2~0.5米/秒;

9、当综掘机本体架下放到下端与井底二平台相平时,停止下放;

10、当综掘机本体架下放到井底后,由吊挂人员将井底小绞车钢丝绳拴在综掘机本体架下端;

11、用提升机与小绞车配合,将综掘机本体架拉出井筒;

12、将罐笼重新安装上,保证安装牢固可靠;

13、施工完毕后,空车试运行两趟,保证运行安全可靠,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正常运行。

四、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1、在大小绞车相互配合移动罐笼时,绞车司机必须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精心操作,杜绝误操作现象;

2、施工设一名正职指挥,施工人员要听从指挥的统一号令;

3、施工所用的信号联络装置,必须安全可靠,保障在井筒施工范围都能正常通话。负责信号传递的人员必须听清、发准信号,杜绝误发错发现象;

4、各种起吊绳环、绳扣、导链、必须安装联接牢固;

5、所有参加井筒作业的人员,必须正确配戴合格的保险带,所有要用到的小工具要装入挎包内,并配有保险绳;

6、施工时绞车司机要精心操作,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坚决杜绝误操作现象;

7、所有的施工人员不得酒后参加施工和带情绪上岗施工;

8、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此次的施工程序、施工环境和施工的危险因素;

9、井筒有人员作业时,绞车提升速度一般为0.3—0.5m/s;

10、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审批意见执行。

第7篇 s井下中央煤仓清理技术安全措施

1、 施工前煤仓上口所有电器设备必须停电,并派专人看管。

2、 清仓期前必须放空煤仓,瓦检员先检查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小于1%时方可施工。

3、 施工前首先准备好所有工具,(软梯、短梯、保险绳、保险带、铲子、手稿、大板等)。

4、 施工前必须把煤仓上口的杂物清理干净。

5、 为防止仓内煤体未释放完的瓦斯积聚,凡入仓人员必须携带瓦斯便携仪,并有专门的瓦检员进行不定时的对2瓦斯进行检查,同时对仓内的其他气体进行检查。

6、 每组入仓人员必须配带安全帽、自救器、腰系安全带上下仓必须系好安全绳(安全绳有专人控制)携带工具时,必须留绳根到人员身上,以防止划落伤人。

7、 保险绳生根牢固有力,保险绳必须符合承重要求。

8、 软梯上口必须固定生根,当超过一人高时,软梯及时下放。

9、 清理煤仓伤口,必须设置警戒线。

10、 清理工作采用铲子、手稿、撬棍等工具。

11、 煤仓出煤时,煤仓上、下口与仓内必须保持一致,其联系必须使用电话或对讲机进行联系,放煤时仓内人员必须撤离到安全地点。

12、 清仓开始和结束必须向调度汇报。

13、 煤仓下口给煤机应处于常闭状态,只有放煤时方可打开。

14、 清理煤仓结束后,仓内所有工具、物料必须清点,如数收回,不准遗漏。

15、 加强现场跟班。

第8篇 井下液压绞车日常检查维护安全措施

一、液压绞车日常检查和维护的主要内容

1、认真检查绞车各部螺栓、销子、螺母等连接部件是否有松动、脱落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在无提升负荷时检查盘形制动闸均匀程度,保证间隙基本相同,并且不超过规定值;检查试验脚踏紧急制动开关动作是否正常。

3、检查轴向柱塞泵和叶片油泵的工作是否正常,有无振动和噪声。当正反两个方向微小扳动手柄时,看其能否实现绞车滚筒正反转动。

4、检查油箱中油位指示是否达到规定位置(或标记),油温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检查冷却器流过的冷却水是否充足和畅通。

5、定期清理油池和过滤器,严禁油池中有固体游离物,对液压油中的大量气泡要及时排气。

6、检查深度指示器丝杠螺母传动情况,试验过卷保护开关。

7、检查钢丝绳在滚筒上排列是否整齐,绳头固定是否牢固。

8、认真检查各条管路阀组、管接头等处有无漏油现象,不合格应及时紧固和处理。

9、认真检查操作台上各指示仪表是否正常,试验各操作按钮开关是否灵活准确,检查电控开关和触点烧损情况,不合格者应及时汇报或更换。

10、运行中出现矿车脱轨掉道时,应及时停车按规定处理,当油压超过额定压力时,不允许强拉;非紧急情况下不得使用紧急制动开关;如遇突然停电或紧急情况而使用紧急制动开关停车后,应对承受猛烈拉力的一段钢丝绳等受力部位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才能继续投入运行。

二、液压绞车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措施

1、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上班前不准喝酒。

2、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未采取措施前,不准用手触摸带电体。

3、需要对液压管路、阀组进行检修作业时,必须先停主泵,后停副泵,对主、副泵开关停电上锁跟绞车司机联系好,严禁随意开车。

4、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要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5、检查、检修或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并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派专人看管。

6、在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将该电气设备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牌。经验明无电后,对大地充分放电后再接短接地线。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地线顺序相反。

7、严禁在设备运转中进行检修。检修时,必须切断供电电源、水源等,并悬挂“正在检修,禁止启动”字样的警示牌。

8、高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高空作业必须使用登高用具和安全用具;作业时戴安全帽和系安全带;使用梯子时,支撑必须牢固,并有防滑措施;严防物体坠落,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和器材。

9、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10、检修完毕,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人共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

11、对检修后的电气设备、机械保护应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系统保护灵敏可靠。

12、设备检修后在送电前要清点人员、工具、测试仪器仪表和更换的材料、备件是否齐全。

14、对检修作业场所进行清扫,搞好设备和场所的环境卫生。

第9篇 井下开启密闭:安全措施

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加强“一通三防”管理,杜绝瓦斯事故发生,制定以下开启密闭主要安全措施:

1、明确开启密闭地点、时间、开启密闭方法、排除密闭内有害气体浓度的要求、撤人范围、现场负责人分工等。措施要经矿总工室、机电科、通风科、监控室、调度室以及救护等部门会审,矿总工批准后方可执行。

2、明确控制排放方法,禁止采用“大处理”或“一风吹”,严格按照《排放瓦斯处理措施》执行。明确排放瓦斯流经路线和方向、风流控制设施的位置、各种电气设备及瓦斯传感器的位置等。

3.明确断电和撤人范围,凡是受排放瓦斯影响的硐室、巷道和被排放瓦斯风流切断安全出口的工作面,必须停电撤人停止作业,所有通往此范围的巷道必须设置栅栏、提示警标或设专人警戒(专人警戒位置要在新鲜风流中)禁止与处理瓦斯无关人员进入。排放瓦斯前的切断电源工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执行,并在变电硐室设专人看管。

4.密闭开启前,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开启前要确定有害气体的排放路线,撤出路线上的工作人员。打开密闭时,应先开一个小孔,然后逐渐扩大禁止一次将密闭全部打开。为防止万一发生事故而伤人,要求工作人员撤离一段时间,由瓦斯员在安全员的监管下,由外向里检测瓦斯和有害气体。

5.排放后设专人检查瓦斯。在通风系统、供电系统及电气设备完好,由瓦检员安全检查,只有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由外向里逐级送电。

6、排放瓦斯都应坚持低浓度排放原则,严格控制风量,排出的风流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严禁一风吹,瓦斯流经区域内必须停电、撤人。

7、排放停工密闭区的瓦斯时,巷道口栅栏处的瓦斯浓度超过3%时,有通风科(队)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会审后,由通风科领导现场指挥进行排放。

8、排放封闭区、已采区、火区等处的瓦斯时,由通风科提出书面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报公司总工批准后,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人员现场指挥,救护队协助进行瓦斯排放。

龙马煤业有限公司通风科

第10篇 支架井下维修安全措施

一:编制说明:

__矿撤除的__架_______型支架需在三采石门料场、井底大巷与四采轨道石门间进行现场装车解体,将该支架解体为顶梁与底座两部分装车上井,其他部位不需解体,为保证本次维修的安全特制订本措施。

二、施工及安全负责人:

施工及安全负责人:__

三、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施工人员必须掌握所维修综采支架的工作原理、入井须知、井下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施工方法及步骤。

2、施工地点准备好各类工具和瓦斯检测仪,需要井下烧焊时,必须按矿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且现场必须配齐灭火器、沙袋及洒水防尘设施。

3、由矿方安装乳化泵,并敷好供液管路。调定好维修所需要的泵站压力,一般为20-31.5mpa。

4、由矿方提供给足够的施工空间,现场设备和施工现场的照明及瓦斯检测仪。

5、施工人员需服从矿方的各项管理规定,不得违反。

四、具体的施工步骤:

1、人员下井维修支架时,必须佩戴自救器和矿灯,每班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执行集体上下井制度。

2、施工前熟悉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由安全负责人及班组长对维修场地的顶板支护情况进行检查,严禁空顶作业,确保人员在有效支护下作业,如有问题必须停止施工,撤至安全地点,并及时汇报矿方进行处理完毕后,方可继续施工。

3、现场必须悬挂瓦斯报警仪,随时监测施工地点的瓦斯状况,瓦斯浓度不得大于1%,当大于1%,必须停止施工,汇报矿方进行处理完毕后方可继续作业。

4、将支架的侧护板收回,用锁销或钎子将侧护板锁紧,如无法收回的,用3t手拉葫芦配合钢丝绳将侧护板捆绑牢固。

5、装车

1)将两部龙门架放置在支架的适当位置,龙门架上固定牢四部手拉葫芦。

2)将四部手拉葫芦与支架底座上的起吊孔挂靠牢固。

3)进行试吊,龙门架与手拉葫芦无异常后方可正常起吊。

4)将支架吊至合适高度后,将支架底部的方木用长棍挑出,人工用长棍把平盘车推入到支架下方,用木楔将车辆稳住后将支架缓慢放下放置平稳。

5)将底座用紧固螺栓固定在平盘车上。

6、解体

1)将操纵阀与立柱、推移连接的胶管泄压后拆下。

2)将四部手拉葫芦与顶梁上的吊装孔挂靠牢固。

3)进行试吊,龙门架与手拉葫芦无异常后方可正常起吊。

4)将顶梁吊至合适高度后,将一件方木放置到连杆与底座之间的空隙内,放置牢固后将顶梁放下。

5)将两件尾梁千斤顶与尾梁连接的销轴拆下,将尾梁千斤顶平稳放下。

6)将顶梁与连杆连接的铰接销轴拆下。

7)将四颗立柱与顶梁连接的立柱顶销拆下,拆卸前需将立柱固定牢固,防止立柱顶销拆下后,立柱突然歪倒伤人。

8)顶梁吊起后,将装有底座的平盘车拉出,人工推至指定地点。

9)将另一辆矿方加工的顶梁专用平盘车人工推到顶梁下,用木楔将车辆稳住,将顶梁平稳落下,按照矿方要求用销轴将其固定牢固或采取打镖子的方式将顶梁放置牢固,人工推至指定地点。

10)多人相互配合施工时,安排专人协调指挥,人员严禁站在支架或顶梁的下方和下滑的方向,确保人员人身安全。

11、施工现场需要进行烧焊作业时,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在井下烧焊必须写烧焊报告,由矿方审批,并由矿方派专职安监员进行监护。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本职工作人员,不经允许,严禁操作。现场必须通风良好,并由矿方派专职瓦斯检查员携带监测仪器随时监测瓦斯,瓦斯浓度大于1%时不得施工。

(2)施工前后对烧焊地点周围15米范围内进行洒水降尘,在焊接和切割场所内严禁存放油类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若有,则必须进行隔离、覆盖,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电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操作应由电工进行。

(4)开合开关时,必须佩戴绝缘手套侧向操作;焊钳和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手把必须完整无损。更换焊条时,必须戴好手套,在潮湿的环境中施工时,必须站在胶木板上。

(5)氧气瓶、乙炔瓶要分开放置,间距不得低于5米,距离作业地点不得少于10米,且氧气瓶应设置防护网进行防护,旋转、紧固安全帽及搬运时,严禁碰撞和剧烈的震动。

(6)点火引燃时,焊枪严禁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准放在工件或地面上。

(7)工作完毕后,应关闭电源和气阀,收挂好中线气阀及割、焊钳,并熄灭火种。

五、安全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并经过签字学习合格后方可参与施工。

2、严格执行现场隐患排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施工地点发现活矸危岩及时使用长钎子等工具摘除;严格执行自行联责联保制度;严格检查地表松软程度,防止起吊时由于土质松软导致支架中心不稳。

3、做好自保互保工作多人协同施工时,要明确专人统一指挥,相互协作;拉、扛、抬、撬,要相互叫应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维修作业现场必须清理干净杂物,并疏通好安全退路,且施工人员施工时必须佩戴安全帽,防止矸石及其他物件掉落伤害施工人员。

5、拆卸立柱顶销时,需采用防倒装置将立柱固定牢固,防止立柱突然倾倒伤人。

6、操作支架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好自醒互醒制度,操作人员或其他人员严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放到支架的动作部位。

7、放置龙门架时需将地面的石子清理干净,并将地面的坑洼平整整齐,放置好槽钢增大接触面积,提高龙门架稳定性。

8、两架龙门架起吊时的中心需与支架中心保持一致,避免重心不稳造成支架倾倒。

9、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好“自醒互醒制度”、“手指口述制度”、“联责联保制度”、“敲帮问顶制度”、 “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以及“集体上下井制度”。

10、在拆卸各类销轴时,严禁用手探摸销轴孔,以防销轴孔内其它部件突然发生位移伤及检修人员。

11、拆卸尾梁千斤顶时,必须两人作业,一人拆卸销轴,另一人平稳拖住千斤顶,防止其突然坠下伤人。

12、拆卸胶管时,必须先泄压,然后再行拆卸作业。

13、严禁将拆卸下的较大配件站立放置在地面上,避免配件歪倒伤人。

14、支架或其他部件悬空需要衬垫时,严禁用肢体直接向支架悬空下方伸入。

15、支架解体人员严禁将肢体任何部位放在可能与其它配件发生碰撞的位置,防止在解体过程中发生意外与其它部件相碰发生事故。

16、用平盘车装运支架时,应将物件平稳吊至车辆中心位置,垫好衬物,平稳放下,并用木楔(或软质衬物)将物件垫稳后固定在平盘车上,并达到前后、左右平衡,并达到封车牢固。

17、支架封车或捆绑侧护板时,用不少于φ15.5mm钢丝绳双股封车不得少于三道,打镖子时人员必须相互配合好,执行好手指口述,人员要站位安全,并留出一定的安全操作距离,防止镖子松扣伤人,打镖子用的小杆、铁管等必须在运输物料顶部,并捆绑牢固,不准有松动、滑扣现象,或用3t手拉葫芦配合40t型溜子连接环或钢丝绳封车时,必须用小杆、木楔等塞紧缝隙,以防止滑动。

18、进行起吊作业时,施工人员不得站在重物下方、起吊梁(手拉葫芦)下,只能站在支架侧面作业且不得站在支架内侧并观察好安全退路,有专人监护指挥,随时观察龙门架的状态,发现异常立即停止起吊,撤出作业人员。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吊绳、吊具。

19、现场必须悬挂瓦斯报警仪,随时监测施工地点的瓦斯状况,瓦斯浓度不得大于1%,当大于1%,必须停止施工,汇报矿方进行处理完毕后方可继续作业。

20、移动龙门架时,需检查支架顶梁的支护状态是否平稳,移动时两人同时作业,专人监护指挥。

21、拆卸铰接销轴时,人员需站在支架的外侧,有足够的安全空间,有异常时人员可安全撤离。

22、给支架供液前必须先检查管路,严禁出现敞口供液。

23、收、伸千斤顶时,因是高压泵供液,操作者必须注意观察并躲开千斤顶接头方向,防止喷出高压液射向人。拆卸胶管、阀件、千斤顶时严禁带压作业。

24、起吊支架前,需先观察相邻支架的稳定状态,如不稳定需采取措施进行加固,否则不准起吊;起吊后,需随时注意观察起吊支架与邻架之间的安全距离,避免相互碰撞造成支架重心不稳,歪倒伤人。

25、起吊时,非相关人员严禁进入支架内侧。

26、人工推平盘车时,禁止人员站在车辆侧面或前面,并清除轨道上的杂物平稳将平盘车推至指定地点。

27、叉车司机按照《叉车作业安全措施》进行作业。

28、维修过程中需要起吊时,严格执行以下措施:

1)人员进入施工地点,首先敲帮问顶,维护好施工地点,检查支护情况,确保人员在有效支护下作业。在使用前须确认设备、机件完好无损,悬挂葫芦的构架必须牢固可靠,上下钩头必须挂满钩,有闭锁装置的必须按标准正确使用好闭锁。

2)起吊前检查上下吊钩是否挂牢,起吊用的葫芦,不准超负荷使用。严禁去掉下吊钩(小钩头)使用单行链起吊重物(不使用下吊钩单行链起吊重物时,其额定起吊载荷减少一半)。

3)起吊物件时,除操作人员外,其它人员不得靠近被起吊的物件,拉链人站位必须闪开手拉葫芦上下钩头一旦脱钩或重物坠落后多能波及的方向,在距离重物直线距离大于操作拉链长度80%的距离以外操作。

4)起吊物件时,必须捆缚牢固可靠。吊具、吊索应在允许负荷范围,严禁在吊物件下站人或近距离行走。

5)用两个葫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必须由专人指挥。负荷应均匀分担,操作人员动作要协调一致。

6)手拉葫芦起重链条应垂直悬挂,不得有措扭的链环,双行链的下吊钩不得翻转,使用手拉葫芦中如发现手拉力异常,应停止使用,查明原因,不得强行拉拽。

7)操作者应站在与手链轮同一平面内拽动手链条,使手链轮沿顺时针方向旋转,即可使重物上升;反向拽动手链条,重物即可缓缓下降。在起吊重物时,严禁人员在重物下做任何工作或行走,以免发生人身事故。

8)在起吊过程中,无论重物上升或下降,拽动手链条时,用力应均匀和缓,不要用力过猛,以免手链条跳动或卡环。

9)操作者如发现手拉力大于正常拉力时,应立即停止使用。严禁用人力以外的其他动力操作。

10)工作人员要了解吊装物体的几何形状、重量选择好起吊物的重心及需用索具、吊具。

11)使用的起吊工具的额定载荷必须大于起吊物的重量,并且满足安全系数。选用的锚桩绳、钢丝绳套子、起吊链子等连接工具,其破断拉力必须大于起吊物的6.5倍以上。起吊用钢丝绳套①钢丝绳不得有破股和断丝、锈蚀超限等现象;②钢丝绳绳套接头必须采用插接方式,插接长度不低于绳径的2.5倍捻距,并用绳卡子上紧卡牢,且数量不少于三个。③钢丝绳绳径与起吊重量相匹配:

φ12.5的钢丝绳,起吊重物不得大于2.5吨;

φ15.5的钢丝绳,起吊重物不得大于4.0吨;

φ18.5的钢丝绳,起吊重物不得大于6.0吨;

φ21.5的钢丝绳,起吊重物不得大于8.0吨。

12)在井下利用专用起吊锚杆起吊时,要根据重物重量选择起吊点的个数(一般锚杆受力按2.5t计),螺帽要上满丝,起吊时要有专人监视起吊点的受力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停止起吊。借助原巷道锚杆起吊设备大件时,必须由当班盯班人员、安监员检查现场安全确认许可后,同时要检查好上方起吊点、手拉葫芦、绳索等是否牢固可靠,需借助40t链子、u型环同时连好两根锚杆并上好螺帽后使用。严禁使用吊钩的尖端和其重链条捆扎重物起吊。严禁使用单锚杆进行起吊。

13)起吊葫芦必须部件齐全、完好,严禁使用截链、摘除吊钩、上下钩头无闭锁或原结构形式被改变的葫芦进行起吊。使用单链,葫芦必须是原厂家生产的单链葫芦。多葫芦同时起吊一重物时,必须型号一致、受力均匀,葫芦手链必须牢固防滑。不同型号的葫芦只能用来调向。

14)起吊前首先检查起吊所用的工具的安全完好情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工具、禁止使用不完好的手拉葫芦起吊设备。同时认真检查起吊点、起吊梁是否稳固,否则必须处理并加固。棚梁加固可用下抬棚或支点柱进行加固。起吊时要有专人指挥并观察,如吊物、吊具、索具、吊钩、吊梁、顶板等安全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15)用手拉葫芦起吊时,必须由班组长统一指挥,并派专人观察安全情况,用绳索或吊具将物体与起吊器具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同时起吊物体或被吊物体的组件之间必须采用钢性连接固定,连接固定必须牢固可靠。起吊工作开始,首先进行试吊,将起吊绳索逐渐涨紧,使物体微离地面,仔细检查物体是否平衡、绑捆有无松动、起吊设备和吊具有无异常,待经过试吊调整确认无误后,方可正式起吊。(不闭锁的葫芦禁止使用),操作者必须有一个预加力的过程,在起吊物吊起100—200mm时,停止作业由操作者或指挥者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6)起吊设备时,禁止任何人随同设备同升降,禁止任何人在设备的下面或受力索具、钢丝绳附近及吊装物可能下落所能波及的地方通过和逗留,不得将头和手脚伸到可能被挤压的位置。且操作者用力要均匀,不得死拉硬拽。

17)起吊重物时,当钩头稍微有力时挂钩头人员必须闪开,方可继续起吊。起吊过程中不得停止作业离开现场。

18)起吊物就位后,必须放置稳固,找准装车重心方可撤除吊具、索具。

19)起吊作业现场必须清理好杂物疏通安全退路,并且5m范围内不得有非本次起吊人员。在起吊、下放重物时,所有人员应远距离或站在非运行趋势范围内操作,严禁站在被起吊的重物上作业,严禁站在重物下面及起吊作业可能波及的范围内,站在非运行趋势范围内操作人员距被吊物体距离不得小于1m,远距离操作人员距被吊物体距离不得小于物体高度。所有人员(包括操作人员)不得站在起吊物体两侧与巷道两帮之间。

20)放下物件时,必须缓慢、轻放,不允许自由落下,卸下物体前,应事先垫好衬物,待物体放置平稳后,再下放被吊物体,拆除绳索和吊具。

21)拆卸和起高连体设备时,其起吊负荷不能按单件大件的重量选取起吊工具。起吊时必须采取随起高随垫实设备底部,或采取起吊过程中同时在设备两侧的两端各至少使用两条优质的40t链条通过顶板锚杆(有专用起吊锚杆时必须使用专用起吊锚杆)或支架顶梁起吊孔等部位对设备进行预留的二级保护措施,保护链条必须随葫芦的起吊或下松随时涨紧或松弛,并保持其时刻处于稍稍受力的状态。

22)对于无法挂满钩头使用手拉葫芦时,可以借助直径不低于18mm的优质钢丝绳套子(绳套子必须插接,插接长度不低于两花半,绳套子长度根据现场起吊高度决定)或优质40t链条配合u型环和标准螺丝(螺丝必须上满丝)进行闭式连接后方可使用。

23)起吊大件人员站位要求:

(1)起吊物件时,除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靠近被起吊的物件,拉链人站位必须闪开手拉葫芦上下钩头一旦脱钩或重物坠落后所能波及的方向。

(2)在斜坡上起吊大件或卸车时,人员必须全部站在支架或大件的上方。

(3)操作者应站在与手链轮同一平面内拽动手链条。在起吊重物时,严禁人员用手扶大件或绳索,严禁人员在重物下做任何工作或行走。

(4)起吊重物时,当钩头稍微吃力时挂钩头人员必须闪开,方可继续起吊。起吊过程中,中间不得停止作业离开现场。

(5)起吊作业现场必须清理好杂物疏通安全退路,并且5m范围内不得有非本起吊人员。所有人员不得站在起吊物体两侧与巷道两帮之间。负责人:由手拉葫芦操作者或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清人。

七、避灾路线及避灾原则:

(一)、瓦斯、煤尘爆炸及火灾避灾原则和路线

1、避灾原则:不能跨越火区和爆炸地点,尽快进入新鲜风流,进入新鲜风流后应迎风撤向安全地点。

2、火、瓦斯、煤尘爆炸避灾路线:

四采轨道石门——副井——地面

西轨道运输大巷——副井——地面

(二)、水灾避灾原则和路线

1、避灾原则:发生水灾后,向地势高的地点避灾。

2、避灾路线:

四采轨道石门——副井——地面

西轨道运输大巷——副井——地面

未尽事宜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11篇 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技术安全措施

为保障井下生产系统安全,防止电气焊引发火灾,瓦斯、煤尘爆炸等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不连沟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措施。

一、施工组织

1.施工单位:综掘一队

2.施工地点:f6204主回撤通道

3.作业内容:对综掘机回转油缸螺栓进行焊接、拆卸

4.计划作业时间:2022 年 4月15 日 0时00 分-2022 年4月15 日8时 00分

二、人员安排与职责

1.带班队长(班长)为现场作业负责人,指挥协调焊、割作业全过程,向调度室三汇报(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

2.瓦检员全程检测作业场所瓦斯浓度,工作地点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超过0.5%时禁止施工,向调度室三汇报。。

3.安监员负责全程监督检查施焊地点周围的安全状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向调度室三汇报。

4.施焊人员按工艺要求进行相应的焊、割工作。

5.参与焊、割工作的其他人员名(见措施现场贯彻签字栏),辅助焊、割工作和预备灭火,焊接工作完成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由焊后留守人员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6.现场所有人员加强井下电气焊的危险源辨识,作业前,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等工器具的安全运输、装卸和放置,有害气体检测,作业区域可燃性材料或煤尘;作业中,有害气体检测,电气焊火星、焊渣,压力表显示,气带不漏气;作业后,电气焊火星、焊渣及时喷水冷却,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等工器具的安全装卸和回收等。

三、焊割前的准备

1.氧气瓶和乙炔瓶要分装分运,不得同油脂、易燃、易爆品同车运送,装运过程必须轻装轻放、支垫平稳、绑扎牢靠,防止抛摔、滚动。氧气、乙炔瓶上必须装设防震胶圈,搬运前检查安全帽是否拧紧。

2.清除焊割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煤尘、浮煤进行冲洗、清理,对无法清除的易燃物用铁板等遮挡或隔离。

3.施工处必须有可靠的灭火器材和供水管路,并由喷洒水人员负责洒水,应至少备有2个8kg灭火器和0.2m3灭火沙子。

4.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放在焊割点10米以外,同时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5.氧气瓶必须有防震圈、安全帽、减压阀等装置。使用的氧气、乙炔瓶必须直立放置并绑扎牢固。

6.电气焊用具必须完好,焊把、电缆连接可靠,不得有漏电现象,电缆应靠帮缚设或使用绑扎带吊挂,不得踩压。割枪、气带接头连接处使用专用卡子固定可靠,不得漏气,气带应靠帮使用绑扎带固定悬挂,如现场无固定悬挂条件,气带应顺帮铺设,避免砸压破损漏气。

7.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未取得电气焊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作业,并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现场负责人将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悬挂在施焊点上风侧5m的地方,便携仪报警点不大于0.5%。

四、安全技术措施

1.该安全技术措施只允许本次电气焊作业,严格执行不连沟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

2.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负责人、瓦检员、安监员,施焊、喷洒水、焊后留守、携带火种人员、作业时间、地点、工作内容要与安全技术措施一一对应,以上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必须重新审批措施。

3.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安全技术措施,并在现场签字,否则不得参与该项工作。

4.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5.进行电气焊作业如有可能影响到相关联单位的设备、设施或场所安全时,施工单位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关联单位,以便关联单位做好防范措施。

6.焊割地点必须选择在顶板完整、支护完好,无浮煤、无易燃易爆物品处,顶板磷皮、片帮必须处理彻底,必要时设临时支护。作业现场必须通风良好,整个焊割过程不得停风,如停风必须立即停止焊割作业。

7.作业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要统一指挥,在现场将措施落实到位,瓦检员全程检查监测作业场所有害气体和粉尘浓度,只有检查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支护良好且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进行作业,当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瓦斯或煤尘超标时,禁止焊接作业。

8.焊工必须佩带专用手套、焊帽、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品,衣领袖口必须全部扎紧;必须背风作业,风大时应设挡风设施,工作过程中一定要站稳站实。

9.作业完毕或暂停时,施焊人员必须切断电源并及时熄火,关闭阀门。

10.焊割设备的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回火防止器和减压阀不得沾染油脂,以防遇氧燃烧爆炸。发现焊割设备漏气或密封不严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11.氧气瓶、乙炔瓶压力表损坏或失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更换。

12.焊割时严禁移动气瓶和施焊设施。

五、后期处理

1.焊割工作完毕后,作业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清理,喷洒水人员再次用水喷洒,焊后留守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常,立即处理,确认无起火危险或其它异常后,由现场负责人汇报调度室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2.焊割工作完毕后,相关设备、工具、等必须全部回收,并及时运至地面存放,不得在井下存放。

3.带火人员入井和升井都必须向井口检身人员汇报登记火种使用情况。

4.必须安排专人对施工地点范围50米范围进行彻底检查,留守人必须按要求观察1小时,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六、危险源辨识

1、施焊期间必须设置专人监护。

2、瓦检员必须现场上风侧20米及回风隅角实时监测瓦斯浓度。

3、施焊地点前后10米必须进行彻底冲尘,并铺设10mm后黄土。

4、施焊地点5米范围内,必须敲帮问顶,并设专人监护。

5、在施焊地点附近5米,必须“敲帮问顶”,严禁活矸、鳞皮掉落伤人;氧气浓度低于18%时,严禁施焊。

6、作业地点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大于0.5%时,停止作业。

第12篇 井下使用气焊喷灯安全措施

一、施工组织:

施工负责人:

现场施工人员:

二、使用地点:

三、工作内容:

四、使用时间:

五、安全措施

1、在井下进行气焊、喷灯工作,必须由施工单位先提出申请,经矿有关领导、矿调度室及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准进行作业

2、施工前,施工负责人负责准备齐全所用的工具,材料及消防器材。

3、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必须先向矿调度室请示,同意后方可开始工作。否则不得进行施工。

4、使用气焊及喷灯的地点,前后两端各10米巷道范围内均应为不燃性材料支护。如不是不燃性材料支护,支护地点10米范围内,应用水浇透,并应由供水管路分支,否则必须人工用铁桶取水。必须设专人负责洒水,且工作地点必须配备两个合格的干粉灭火器。

5、在井下进行气焊和喷灯的操作人员必须是具有一年以上从事气焊实践经验的专职气焊工。熟悉气焊设备、设施的性能、结构以及操作安全技术。

6、使用气焊和喷灯前,工作地点5米范围内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安排专人将浮煤、浮尘清扫干净,并用清水洒湿。

7、使用气焊和喷灯的工作地点,20米范围内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施工负责人必须亲自检查,发现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进行清理后,方可再进行气焊和喷灯作业

8、使用气焊和喷灯的工作场所,必须由通风队配备一名专职瓦检员在现场检查风流中的瓦斯,只有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中和工作地点风流中无瓦斯积聚且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进行气焊切割和喷灯作业。

9、工作前,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操作人员必须对氧气仪表、焊割具、输气胶管及气瓶等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全面检查,如有一项不完好,严禁使用,待处理好后方可工作。

10、严禁电焊和气焊同时作业,如需同时作业,必须保证10米以上距离,,氧气瓶、乙炔瓶的放置地点必须与电、气焊作业地点保持至少10米的距离。氧气瓶与乙炔瓶不应放在一起,相距不少于10米。

11、工作地点必须保证良好的通风条件,否则严禁使用气焊和喷灯。在通风不畅时,必须采用局部通风机进行机械通风,以保证工作地点通风畅通。

12、气焊和喷灯作业时,操作者必须戴专用的护目眼镜。

13、在倾斜巷道内进行气焊作业时,必须在工作地点下方用铁板、菱镁板等不燃性材料接受火星。

14、禁止焊接受力构件和内有压力的水、油等管路和容器件,禁止直接在水泥地上焊接和切割材料,应用铁板隔开,防止水泥受热爆炸。

15、氧气瓶、乙炔瓶使用矿车下放时必须分开装运,严禁将氧气瓶、乙炔瓶混装在一辆车上。在矿车上装运氧气瓶、乙炔瓶时,瓶的四周要用柔性材料垫好,并紧紧绑扎在矿车上。氧气瓶、乙炔瓶的搬运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摔砸,防止发生事故。向井下运送喷灯时,要认真检查装好油的喷灯上的紧固件是否牢固,喷灯是否漏油,然后由专人直接运送至工作地点。漏油的喷灯不得下井使用。

16、气割及喷灯作业完毕后,施工负责人,操作人员必须清理干净工作现场的所有火源点,并再次用水喷洒现场,并派专人在现场监控至少1小时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处理,由施工负责人向矿调度室请示同意后,方准撤离所有人员。

17、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工种的《技术操作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严禁违章作业。

18、此措施必须由技术员向所有作业人员贯彻,所有参加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措施,否则不准其进行作业

第13篇 矿山生产与井下安全措施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应该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将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法律化轨道,才能有效实施安全管理,促进和提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广大员工的安全素质。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明确安全岗位责任,保证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技术设备,加强现场管理,消除事故隐患和减少事故,这是企业的永恒主题。

一、消除安全隐患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安全生产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新特点,集中表现在:一是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增多,劳动用工形式多样化,相关立法滞后,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带来了难度。现阶段有关法律、法规主要是针对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制定的,对非国有企业和中小型企业的法律规定较少,相当多规模较小的私营企业、合伙企业和股份制企业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松驰,导致事故不断,死伤众多。尤其中小型矿山企业和矿山井下作业的煤矿和非煤矿山,一些非国有企业和小矿山的业主在眼前利益的驱动下,安全意识非常淡薄,出现问题占的比例相当大,已引起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关注。

安全生产涉及面很广,就矿山资源性企业而言,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和防范范围无处不存在。如井下生产和矿山企业所涉及的开拓系统、通风系统、排水系统、采挖塌陷区、爆破问题、提升系统、支护等,都是事故隐患动态变化的不确定因素。今天这些隐患可能不发生,往后就可能发生,即使旧隐患消除了,又可能产生新隐患、危险源不一定就是事故隐患,但事故隐患应该都是危险源。

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管理素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是每个矿山企业头等重大任务。一切隐患都是矿山企业的火种,对隐患不消除和跟踪防范,生产就难以得到安全保障。所有矿山企业领导都要牢固树立起超前的防范意识,确立责任人,坚持规范性的操作规程,依法行使职权,配合国家执法部门抓好安全督查工作。

二、强化安全监督

时下,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现分档排队、分级管理、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强化监督管理的全面而系统的、规范而遵章的整顿评估工作,是当务之急。矿山安全评估验收采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矿山企业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基础工作、管理水平和技术装备等安全现状方面的内容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大体分为a、 b、c、d四个等级。a类矿山企业,表现为安全生产条件较好,生产活动有安全保证;b类矿山企业,表现为安全生产条件一般,能满足基本的安全生产活动;c类矿山企业,表现为安全生产条件较差,不能完全保证安全生产活动,需要限期整改;d类矿山企业,表现为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不能保证安全生产活动,或未通过验收,需要责令停产整顿的矿山。

矿山安全评估是按照评估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评分,再依据评估得分,对照评估标准的等级划分。得分率在90%以上的评为a类矿山企业;得分在80—89%之间的评为b类矿山企业;得分在60—79%之间的评为c类矿山企业;得分在60%以下的评为d类矿山。评估内容设有必备条件的否决项,如果否决项必备的条件不能满足,则不再对其他内容进行评估,而直接划为c类或d类矿山。对依法关闭的矿山,不作为评估对象。

这一安全活动的开展,无疑是一项矿山生产和井下安全保障的有效监督和紧箍咒,相当一部分矿山企业加大了整改力度,提高了安全生产的期望值。

三、实施安全条例

矿山安全管理在一般工厂、施工企业的基础上有他的特殊性。从80年代初,全国人大、国务院相继通过和发布了《矿山资源法》、《矿山安全监督条例》等重要法规。目前,对矿山各行业发布的安全规程有《煤矿安全规程》、《冶金矿山安全规程》、《化学矿山安全规程》、《建材矿山安全规程》、《乡镇煤矿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等都是《矿山安全条例》的实施细则和补充,是针对各矿山行业生产特点提出的具体要求。有法可依,理应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但具体到矿山生产安全问题来说,仍然需要加大力度来维护监督的进一步深化。

矿山生产安全一般多为地表露天和井下生产作业两大类。井下作业的主要安全问题是:滑坡、采场片帮、冒顶、坠落、地下透水、通风、出口、综合防尘气等。还有机电事故,爆破伤人,瓦斯爆炸等问题。

针对井下生产作业的矿山,对以上存在的一切安全隐患、问题,都必须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度是一种约束机制,执行制度又要有一套管理的责任制,这是主体。措施、办法实施到位是一种疏堵防范的真正基础工作,基础工作不牢靠,一切都是空话。因此,对井下生产的各类矿山企业,对不同的地层、不同的矿种、不同的深度和不同的规模,采掘方式均应严格执行《矿山安全条例》。真正做到规范开采、持证上岗、安全操作,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四、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是相对的,是一种模糊的概念;不安全是绝对的,这是符合实际的,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同时,又可看出安全与相连学科之间存在着一种自然相互关系,如可靠性、可维修性、质量保证以及人为因素等方面的学科。指出了安全工作的任务就是消除系统中的不安定条件。

开拓工程是矿山的基本建设工程,露天开采是开拓、剥离、采矿作业的总称;井下开采为开拓所掘进的巷道,开拓巷道包括井筒、平峒、盲井、通风井、井底车场、石门、阶段运输平巷、主要溜矿场、充填井等。在以上开拓系统工程项目中,要设置安全出口、斜井人行道、水平巷道与人行道等通行道口。井下施工,支护维修是一项必不可少而有严格标准的严肃工作,尤其要根据地质条件,密切注视地压的破坏作用所造成的危险。

竖井开拓一开始就得设置梯子间、井口井壁护栏及梯间口井盖等防护设施。提升系统一定要按照《安全生产条例》的严格要求做好防坠装置,过卷装置、吊桶罐笼的保护伞装置等。

水平斜井开拓中,要及时架设支护防止冒顶,并随时敲帮问题,处理好工作面上的顶帮浮石,防止脱落伤人。向下开拓斜井时,必须设置防止跑车的装置,以防“飞车”伤人。

无井、溜井开拓,必须设置安全栅,并尽快与上部平巷贯通,未贯通前不准在其间开凿任何其他工程。

确保井下安全生产的因素繁多,再回顾前面所述的“危险源不一定是事故隐患,而事故隐患应该都是危险源”,危险源比事故隐患涉及的面和内容广泛更深刻。所以,必须做到“安全第一、生产第二,效益第三”的管理程序。

综上所述,安全与生产是辩证统一的两个方面,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不进行生产就无所谓安全,安全是附于生产之中的。“安全第一”既要各级领导在安全的条例下组织生产,又要求职工在安全的条件下进行生产。“预防为主”就是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对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积极的态度,制定各种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以控制和消除各种工伤事故及职业危害,达到安全生之目的。

第14篇 _井下电钻打眼吊挂电缆安全措施

一、作业名称:井下吊挂电缆。

二、施工时间:2022年7月24日—2022年8月5日。

三、施工负责人:王正法。

四、主要参加人员:牛德军、连振华、陈西天等。

五、工作内容:从副井底到水仓电钻打眼,吊挂电缆。

六、施工标准及要求

1、从副井底到水仓,每80cm用电钻打一个眼。

2、吊挂电缆时应用挂线钩托固,以承载重量,使电缆不承受拉力作用。

3、电缆吊挂时应按规程标准有一定的伸缩度。

4、吊挂电缆打眼深度要一致,眼距要一样,眼要在同一角度、同一水平。

七、安全措施

1、参加施工人员必须听从施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搞好自主保安,并顾及他人安全。

2、施工前喝酒及精神状态明显不佳者,禁止参加施工:施工时所有参加施工人员都必须戴安全帽,穿防滑胶鞋。

3、施工前负责人要向全体人员贯彻安全技术措施并人人签字,讲明本次施工的环境、对象、方法、内容、程序及质量要求和安全措施。

4、停、送电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其他人严禁停送电。

5、接线停电时要检查瓦斯,进行停电、验电、放电,大好封闭线并有人看守。

6、在接电钻变压器时,要弄清电源线和负荷线,接线必须正确,以免烧毁变压器和电钻。

7、井口、井底5m范围内严禁人员通过,并设警戒线,挂警示牌,此项工作由信号把钩工负责。

8、施工过程中检修人员要集中精力、全神贯注,禁止说笑打闹等行为。

11、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本工种操作规程。

12、施工前、负责人要检查所在工作地点的安全情况,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准施工。

13、施工人员施工时,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周围环境,20m内瓦斯浓度,只有在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施工。

14、电钻打眼时应准备消防用具,如:灭火器、沙箱、水等。

15、收工前,认真清理现场,所用材料要妥善回收。

第15篇 井下检修高压开关、低压馈电计划及安全措施

一、检修地点:中央变电所

二、检修内容:高压开关、低压馈电

三、施工时间:2012年7月 29日至2012年8月7日早班检修。

四、项目负责人:陈佩宗 (对该项目的施工及人员的安全负全面管理责任)

五、检修负责人:文 飞 (对该项目的施工进度、质量及人员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六、监管科室:机电科 (对该项目的施工人员的安全负监管责任,对本措施的制定负直接责任 )

七、技术负责人:张银顺

八、检修单位:机电队

九、检修计划:

(一)高压开关检修:

1、检修一回路总高开:井下检修人员拉开联络开关,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板,断开一回路总高开电源,然后联系地面开闭所断开一回路总高开电源,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板,悬挂接地线,以防止误操作。井下检修人员待地面停电后、拉出小车,并验电,确保无电后开始检修。停电范围:采面高开、315kva变压器高开,两台备用高开。

2、 检修采面高开:井下检修人员拉开联络高开,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板,断开一回路总高开,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板,拉出小车,并验电,确保无电后开始检修。停电范围:采面高开、315kva变压器高开、两台备用高开。

3、检修315kva变压器高开:井下检修人员拉开联络高开,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板,断开一回路总高开,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板,拉出小车,并验电,确保无电后开始检修。停电范围:一回路高开、315kva变压器高开。

4、检修两台备用高开:和检修采面高开要求一致。

5、检修二回路高开:井下检修人员拉开联络开关,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板,断开二回路总高开电源,然后联系地面开闭所断开一回路总高开电源,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板,悬挂接地线,以防止误操作。井下检修人员待地面停电后、拉出小车,并验电,确保无电后开始检修。停电范围:500kva变压器高开。

6、检修500kva变压器高开:井下检修人员拉开联络高开,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板,断开二回路总高开,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板,拉出小车,并验电,确保无电后开始检修。停电范围:二回路高开、500kva变压器高开。

7、检修联络高开:井下检修人员断开一回路、二回路总高开,并拉出小车,悬挂接地线,放电后并验电,确保无电后开始检修。停电范围:井下所有场所。

(二)低压馈电开关:

1、检修低压总馈电:井下检修人员拉开500kva变压器高压侧的高压开关,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板,打开低压总开关接线腔上盖,进行验电,放电,以防止误操作必须悬挂接地线,确保无电后开始检修

2、检修低压分馈电开关:井下检修人员拉开低压总馈电开关,

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板,打开低压馈电分开关接线腔上盖,进行验电,放电,以防止误操作必须悬挂接地线,确保无电后开始检修。

十、检修措施

1、检修前,要求项目负责人、检修负责人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认真落实人员及检修所需材料,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检查工作安全顺利地完成。

2、检修前,技术负责人张银顺提前办理好停电手续,由矿调度通知被影响单位提前做好停、送电的准备工作。

3、停电前,由检修负责人文飞与安全生产调度中心取得联系,经安全生产调度中心同意后,方可停电。

4、当班变电工依据工作票,停相应的高压断路器,然后将隔离小车拉出,使隔离触头具有明显断开点,并在小车手把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

5、检修前,在设备的高压侧用相同电压等级的验电笔验电,确定无电后再放电,然后放可开始检修。

6、检查变压器高、低压侧进出线装置,必须连接牢固,符合隔爆要求。低压侧二次接线,固定可靠,导线终端标志齐全,保持清晰。

7、高压开关隔爆面必须完整,无锈,防爆措施良好,接线、密封良好,闭锁装置齐全、可靠,螺栓、垫圈齐全紧固,间隙符合要求。

8、高爆开关要放置平稳,操作机构灵活、可靠,触头压缩行 程及三相同期性调整应符合出厂技术文件规定。

9、接地装置必须齐全可靠,接地电阻符合要求(不大于2ω)。

10、绝缘瓷瓶固定可靠,瓷瓶无破损、裂纹,瓷瓶无松动现象和放电痕迹。

11、隔离开关操作灵活,动、静触头无烧伤,变形或断裂现象。清除隔离触头表面灰尘或炭污。

12、防爆面不得有锈蚀现象,如有锈迹,用棉纱擦净后,用手摸无毛刺。

13、以上检修过程中,如发现设备有不符合《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规定的地方,项目负责人,检修负责人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和材料进行处理,问题得不到解决不得升井。

14、以上检修工作完毕后,由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检查设备的恢复情况,检查无误,检修人员开始清理检修设备现场卫生。

15、有瓦斯员检测变电所及检修设备处10m范围内瓦斯浓度,确保瓦斯浓度不超限,检修负责人方可联系送电。

16、停送电必须坚持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坚决杜绝电话送电、晃灯送电或喊话送电。

17、送电正常后,检修负责人通知地面调度室,要求各停电单位送电试机,30分钟后,观察各指示仪表和指示灯均处在正常状态,检修人员方可清点工具,撤离工作现场,检修工作结束。

十一、矿用防爆型高低压开关检修标准

矿用防爆型低压交流真空开关,包括矿用隔爆型低压交 流真空馈电开关(以下简称馈电开关)

(一)、主电路及控制电路

1、真空断路器三相触头接触的不同期性符合生产厂家技术文件要求。

2、真空断路器触头允许最大磨损量不大于2mm。

3、控制变压器变比,符合设计要求,铁芯无松动、无局部过热现象。

4、控制电路接线正确、整齐、紧固、标识清晰。

5、抽屉式开关芯架滑动灵活,机械闭锁可靠。

6、开关内部电源侧应设置有“带电危险”警示标志的绝缘隔离盖板,隔离盖板完整、可靠。

(二)、外形结构

1、开关所有黑色金属部件(电磁铁的工作面除外)均应有可靠的防锈蚀措施 。主腔与接线盒内壁涂耐弧漆。

2、开关操作手柄闭合和断开位置有清晰的指示标志并且能实现可靠的定位。

3、开关的分闸(停止)按钮应为红色。

4、联锁装置:

(1)、馈电开关门盖与断路器之间联锁机构完好可靠,必须保证只有馈电开关处于断开位置,主腔才能打开;主腔打开后,以正常的操作方法不能使馈电开关闭合送电。

(2)、电磁起动器的隔离或隔离换向开关与隔爆外壳的机械联锁,保证隔离处于断开位置时,主腔才能打开;主腔打开后,以正常的操作方法不能使隔离开关闭合;隔离开关与真空接触器之间的电气联锁,保证只有真空接触器控制电路断开时,隔离开关才能转换位置。

十二、保护装置

1、固定式熔断器无灼痕、铜帽接合严密,铆钉无松动。刀闸接触长度不小于刀闸宽度的80%。螺纹接合式应旋合紧固。

2、电磁起动器用电子继电器作过载保护时,其特性应符合规程的规定。用电子保护器作为过载保护时,电磁元件分断时间为8~12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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