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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焊施工安全措施3篇

发布时间:2023-02-07 热度:78

电气焊施工安全措施

第1篇 电气焊施工安全措施

1、开工前请安监部门派瓦斯检查员,在施工前检查施电气焊地点的瓦斯浓度,在符合规定的浓度下,方可允许施工,在施工期间,瓦检员连续检查瓦斯,在浓度超过0.5%时立即停止施工,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瓦检员的命令。

2、施电气焊期间,每班要排瓦斯检查员至施工现场,随时检查瓦斯情况,有问题时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

3、施工正常期间,为确保施工的连续性,施工单位未接到当班瓦斯检查员通知停止作业命令,均按正常情况进行施工。

4、施工期间,必须制定专人在场负责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按章操作。

5、井下施工时,机电科负责,在确保矿井供电系统安全生产的条件下,合理选择电源侧电器设备;其电源侧电器设备接线必须符合井下电器防爆要求。

6、施工前,应认真检查施焊用电器设备及设施是否完好,是否有漏电现象。如发现隐患,处理后方可使用。

7、电焊机应具有良好的电气性能,设独立的开关进行控制,专人负责,并有防潮防水措施。

8、电焊机把线应保持绝缘性能完好,并有防潮防水措施,作业时,地线必须接在被焊件上。

9、施焊前清除施工地点的易燃物,并有水源、水桶、灭火器2台、铁锹等。

10、乙炔瓶与氧气瓶安全距离7m以上,并远离明火10m以上;乙炔瓶不得倒置,氧气瓶应有防护,以防损坏。氧气瓶严禁沾染油脂,乙炔瓶应有防火星溅落设施。

11、施工现场因工程施工需要,需存储一定数量的氧气、乙炔,两者应分类放置,规范管理,保持安全距离,并配备消防器材。

12、每当停止电气焊施工时,应及时切断电焊机电源或关闭氧气、乙炔总气阀,防止发生触电事故以及可燃气体泄露。

13、施焊工作完毕后,必须认真检查施焊地点及下方的物体,并对工作地点再次采取喷洒水处理,设专人检查,一小时后,确认没有引发火灾隐患后,方可撤离人员。

14、施焊人员应穿戴绝缘胶鞋及绝缘手套等劳保用品,以防触电。

15、施焊人员带火源入井时,必须持有带火证,所带火源不得丢失、乱放或转交他人。

16、施焊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施焊时,割炬不得指向人,以防烧伤。

17、拆接电焊机电源由专职电工负责,并严格执行井下电工作业有关规程。

18、施工前,认真贯彻本措施,并做到签字,施工过程中,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措施内容要求组织施工。

19、严格按以上措施组织施工。

第2篇 煤矿井下电气焊施工安全措施

1、施工前与矿建项目部联系选派两名有经验的合格瓦斯检查员对井下施工地点进行检查,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浓度必须符合要求时才能进行焊、割施工。

2、施工前由专人把施工地点的易燃性物品及杂物彻底清理干净。

3、井下焊接整个过程中都必须有瓦斯检查员跟班,如焊接过程中发现瓦斯浓度超过0.5%时,立即停止施工。

4、安全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经常性的巡回检查,时间间隔不得大于2小时,要善于发现事故隐患并妥善处理,特别注意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现场瓦斯变化情况,发现瓦斯浓度有升高趋势时,应提前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5、电焊机的接地装置应牢固可靠,不得松脱。

6、施工现场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等,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用盖子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地面处理,不准乱放乱扔,严禁将剩油和废油泼洒在井巷和硐室内。

7、电焊工割、焊进程中,要有专人负责喷水,将工作地点的熔渣及工件降温,以免引起火灾。在井下备两个干粉灭火器。

8、井下使用的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检验合格,氧气瓶要有瓶盖,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严禁沾染油脂,运输时避免碰撞,并不得与乙炔瓶同时运输。乙炔瓶必须带回火装置。

9、氧气瓶和乙炔瓶应随用随回,不得在井下过多或长时间存放,氧气、乙炔瓶应分开放置,距离不小于5米,并应放置于避免外界意外撞击的场所。

10、使用前必须检查好氧气、乙炔瓶瓶嘴不漏气,氧气、乙炔高、低压表均完好,氧气、乙炔带没有漏气的地方,割枪吸射情况良好方可使用。

11、气割时,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瓶体与切割点之间的距离均需大于10米,气割必须由专业焊工操作,其它工种人员不得替代,以免因操作不当而引发回火等重大事故。

12、电焊工每次工作完后必须将氧气瓶和乙炔瓶关严,发现漏气应立即处理或更换;电焊机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不得长时间带电空运转。

13、割、焊工作完毕后,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一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14、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劳保齐全,不得穿化纤衣服下井。

15、施工完毕后,对施工现场进行文明施工。

16、本次施工的专职安全员为朱德顺。

三、防止瓦斯浓度突变的措施:

为防止施工过程中瓦斯浓度突然增大引发事故,安全员除在工作地点巡查外,还应做到以下几点:

1、下井前向调度了解当天井下共有几个采掘工作面,哪些工作面为突出危险性区域,以及前一天各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情况。

2、经常与调度室保持联系,当位于突出危险性区域的工作面放炮时,应暂停电、气焊工作,确认瓦斯浓度不会增高后,再继续工作。

3、除在工作地点巡查外,还应到工作地点以外容易引起瓦斯聚集的地点巡查,当发现瓦斯浓度有增大预兆时,应立即停止电气焊作业,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第3篇 煤矿井下电气焊施工:安全措施

1、施工前与矿建项目部联系选派两名有经验的合格瓦斯检查员对井下施工地点进行检查,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浓度必须符合要求时才能进行焊、割施工。

2、施工前由专人把施工地点的易燃性物品及杂物彻底清理干净。

3、井下焊接整个过程中都必须有瓦斯检查员跟班,如焊接过程中发现瓦斯浓度超过0.5%时,立即停止施工。

4、安全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经常性的巡回检查,时间间隔不得大于2小时,要善于发现事故隐患并妥善处理,特别注意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现场瓦斯变化情况,发现瓦斯浓度有升高趋势时,应提前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5、电焊机的接地装置应牢固可靠,不得松脱。

6、施工现场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等,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用盖子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地面处理,不准乱放乱扔,严禁将剩油和废油泼洒在井巷和硐室内。

7、电焊工割、焊进程中,要有专人负责喷水,将工作地点的熔渣及工件降温,以免引起火灾。在井下备两个干粉灭火器。

8、井下使用的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检验合格,氧气瓶要有瓶盖,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严禁沾染油脂,运输时避免碰撞,并不得与乙炔瓶同时运输。乙炔瓶必须带回火装置。

9、氧气瓶和乙炔瓶应随用随回,不得在井下过多或长时间存放,氧气、乙炔瓶应分开放置,距离不小于5米,并应放置于避免外界意外撞击的场所。

10、使用前必须检查好氧气、乙炔瓶瓶嘴不漏气,氧气、乙炔高、低压表均完好,氧气、乙炔带没有漏气的地方,割枪吸射情况良好方可使用。

11、气割时,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瓶体与切割点之间的距离均需大于10米,气割必须由专业焊工操作,其它工种人员不得替代,以免因操作不当而引发回火等重大事故。

12、电焊工每次工作完后必须将氧气瓶和乙炔瓶关严,发现漏气应立即处理或更换;电焊机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不得长时间带电空运转。

13、割、焊工作完毕后,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一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14、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劳保齐全,不得穿化纤衣服下井。

15、施工完毕后,对施工现场进行文明施工。

16、本次施工的专职安全员为朱德顺。

三、防止瓦斯浓度突变的措施:

为防止施工过程中瓦斯浓度突然增大引发事故,安全员除在工作地点巡查外,还应做到以下几点:

1、下井前向调度了解当天井下共有几个采掘工作面,哪些工作面为突出危险性区域,以及前一天各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情况。

2、经常与调度室保持联系,当位于突出危险性区域的工作面放炮时,应暂停电、气焊工作,确认瓦斯浓度不会增高后,再继续工作。

3、除在工作地点巡查外,还应到工作地点以外容易引起瓦斯聚集的地点巡查,当发现瓦斯浓度有增大预兆时,应立即停止电气焊作业,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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