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管理计划指标和指标体系
一、安全管理计划指标的概念和基本要求
安全管理计划规定的各项发展任务和目标,除作必要的文字说明以外,主要是通过一系列有机联系的计划指标体系来体现的。
所谓计划指标,是指计划任务的具体化,是计划任务的数量表现。一定的计划指标,通常是由指标名称和指标数值两部分组成的,如企业产品产量、销售额等。计划指标的数字有绝对数和相对数之分。以绝对数表示的计划指标,要有计量单位;而以相对数表示的计划指标、通常用百分比等。
由于社会现象和过程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因此,表示计划任务的各项指标也不是彼此孤立,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从而构成一个完整的指标体系。进行计划管理,搞好综合平衡,都要求有一个完整而又科学的计划指标体系。如何根据计划任务的需要,制定出完整、科学的计划指标体系,就成为安全管理计划中的一个重大课题。一般地说,计划指标体系的设计,应遵循以下一些原则或基本要求。
1.系统性
指标体系应该反映计划任务的主要方向和主要过程,以及它们的内在联系和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利于全面考核、综合平衡。
2.科学性
指标的概念和计算方法是科学的,以科学的理论和方法作为依据。涵义准确,指标之间相互衔接。
3.统一性
指标的概念、计算口径和计算方法应有统一的规定,不能因时、因地、因部门而异,以保证计划能够对比、汇总和分解。在此基础上,适当设置国际对比指标,以适应对外开放,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的需要。
4.政策性
计划指标应能体现党和政府在计划期间所提出的各项政治、经济任务和方针、政策的要求。
5.相对稳定性
计划指标虽然随任务变化,安全管理水平提高以及其他揭发因素的作用,要不断地修正,但一次变动的幅度不宜过大,应保持相对稳定性。
二、安全管理计划指标体系的分类
安全管理计划指标体系是由不同类型的指标构成的,而每一类指标,又包括许多具体指标,这些指标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划分,大致可以分成以下几类。
1.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
计划任务的实现既表现为数量的变化,又表现为质量的变化,计划指标按其反映的内容不同,可分为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
(1)数量指标 是以数量来表现计划任务,用以反映计划对象的发展水平和规模,一般用绝对数表示。如企业的总产量、安全生产总投入、劳动工资总额等。
(2)质量指标 是以深度、程度来表现计划任务,用以反映计划对象的素质、效率和效益,一般用相对数或平均数表示。如企业的劳动生产率、成本降低率、设备利用率、隐患整改率等。
2.实物指标和价值指标
(1)实物指标 是指用质量、容积、长度、件数等实物计量单位来表现使用价值量的指标。运用实物指标,可以具体确定各生产单位的生产任务,确定各种实物产品的生产与安全的平衡关系。
(2)价值指标 又称为价格指标或货币指标,它是以货币作为计量单位来表现产品价值和资金运动的指标。价值指标是进行综合平衡和考核的重要指标,它能够将不同的产品和劳务加总起来,反映生产和安全管理的总成果,并对各种生产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在实际工作中,通常使用的价值指标有两种:一是按不变价格计算的,这可以消除价格变动的影响,反映不同时期实物产品量的变化,二是按现行价格计算的,可以大体反映商品价值量的变动,用之于核算分析和综合平衡。
3.考核指标和核算指标
(1)考核指标 是考核安全管理计划任务执行情况的指标。如考核安全学习情况的指标——职工学习成绩及格率;考核安全检查质量的指标——隐患整改率;考核指标既可以是实物指标,又可以是价值指标;既可以是数量指标,又可以是质量指标。总之,它应能比较准确全面地反映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安全工作成果,并有利于调动计划单位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2)核算指标 是指在编制安全管理计划过程中供分析研究用的指标,只作计划的依据。如企业中安全生产装备、安全控制能力利用情况、安全生产投入的使用金额,安全生产产生的收益额等。
4.指令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
与前面所述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相对应,指令性指标是企业用指令下达的执行单位必须完成的安全生产指标,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指导性指标,对企业安全工作只起指导作用,不带强制性。
5.单项指标和综合指标
单项指标是指安全工作中单项任务完成情况的指标。如某台设备的检修安全任务完成情况指标、某项工程的安全控制情况指标等。
综合指标,则是反映安全管理计划任务综合情况的指标。如企业整体安全管理工作是各项具体安全工作任务指标综合而成的。
总之,企业安全管理计划指标应随着客观情况的发展,体制的变动,计划水平的提高而不断地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这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计划科学化的重要内容。
第2篇 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杜绝和减少各类违章造成安全事故,促进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及安全网络人员尽职尽责搞好安全工作,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的目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公司所有部门、员工及相关人员。
3 职责
3.1 安环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并对各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考核情况作综合评价,在安全生产例会上作汇报。
3.2 安环部负责公司、部门、车间安全隐患整改督查落实。
3.3 安环部负责公司、部门、车间安全隐患整改指导和帮助提供消除隐患措施。
4. 安全生产考核要求
4.1 各部门、车间均担负有确保本部门员工行为、装备、工作程序、过程和工作环境安全无危害,保护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国家财产不受损害的义务,对于具有明显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按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要求及时发现、及时整治隐患;根据本部门车间生产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并确保有效实施。
4.1.1 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任何部门在一个年度的工作中发生一次重伤、三次轻伤、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
4.1.2 引起重大环境污染的安全事故,一般安全事故、轻伤事故的取消该部门该年度各项集体荣誉的评选资格。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参照执行。
4.2 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4.2.1 各部门、车间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明确部门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应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4.2.2 建立健全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设备安全操作维修计划、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4.2.3 明确日常安全生产教育,采用班前会等形式,在布置当天的工作内容时、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强调安全、提出安全措施,并作好记录。部门要检查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
4.2.4 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公司安全月检、车间周检,安全员日检,工序(班组)岗位安全自查及交接班安全交接,重大作业活动和节前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排除,对所有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并保存。
4.2.5 认真执行和落实安全管理规定。
4.2.6 安全事故的控制和落实,预防安全事故的纠正措施。符合“安全事故控制指标”要求;重伤、群伤、死亡、火灾等安全事故为零。
4.3 部门考核办法
4.3.1 奖励
4.3.1.1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能严格执行,经过考核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要求范围内的部门。
4.3.1.2 针对某些特殊作业由公司颁发安全生产奖金。
4.3.1.3 由公司对安全生产成绩特别突出的部门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称号。
4.3.1.4 公司根据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安全控制效果,定期或不定期采取其它方式进行奖励。
4.3.2 处罚
4.3.2.1 发生违章和安全事故后,按三违及安全隐患绩效考核标准考核。
4.3.2.2 公司根据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安全控制效果,定期或不定期采取其它方式进行处罚。
4.4 个人考核办法
4.4.1 奖励
4.4.1.1 在生产经营中,模范地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中积极投入事故抢险,方法得当,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职工,参照《安全生产奖励制度》给予奖励。
4.4.1.2 公司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奖金、晋升工资等形式。
4.4.2 处罚
4.4.2.1 部门负责人参照以下要求以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执行考核。
4.4.2.2 安全管理网络和制度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应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给予50~200元处罚。
4.4.2.3 部门发生轻伤事故以及火灾等无伤亡损失1万元以上的,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序(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50~200处罚。
4.4.2.4 发生重伤、群伤以及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序(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100~500处罚,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制度执行。
4.4.2.5 发生死亡以及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序(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500~1000处罚,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制度执行。
4.4.2.6 安全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给予50~200元的扣款,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造成事故,同时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4.4.2.7 岗位管辖范围内各项安全检查不到位,记录不完整。
4.4.2.8 隐患整改不及时、防范措施不得力。
4.4.2.9 对违章作业现象不及时制止,对当事人不及时进行安全教育。
4.4.2.10 隐瞒事故或不按事故报告程序及时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后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处理。
4.4.2.11 安全培训不到位。
4.4.2.12 违章指挥。
4.4.2.13 不认真执行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条款。
4.4.3. 生产作业人员(含有违章行为的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50~200元的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4.4.3.1 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违纪违规。
4.4.3.2 安全检查或交接班制度执行不严,无完整记录。
4.4.3.3 伪造交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记录。
4.4.3.4 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按安全规程要求使用、维护安全防护器具。
4.4.3.5 不认真执行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维修规程。
4.4.3.6 明显违章、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可加重处罚力度。
4.4.3.7 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年终对照考核兑现。
5.附则
5.1本规定解释权归安环后勤部,安环后勤部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新的条款。
5.2本规定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3本规定生效后,公司原有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3篇 安全网技术指标选择安装安全管理办法
1、同一张网上的所有绳应采用同一种材料,所有绳的湿干强力比不得低于75%。
2、边绳与网体连结必须牢固,边绳直径至少为网绳直径的二倍,但不得小于70mm,平网系绳断裂强力不得低于(750kgf),立网边绳断裂强力不得低于(300kgf),网目绳断裂强力一般要在(150-200kgf间)。
3、必须严格地根据使用目的,选择网的类型,根据负载高度,选择网的宽度,立网不能代替平网。
4、采购新网必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5、安装前必须对网及支撑物(架)进行检查,确认无失误后,方可安装,检查网的标牌与自己所选用的网相符,外观无任何影响使用的疾病。
6、支撑物(架)有足够的强度、刚性和稳定性,且系网处无撑角及尖锐边缘。
7、安装时,在每个系结上,边绳应与支撑物(架)靠紧,并用一根独立的系绳连结,系结点沿网边均匀分布,其距离不得大于75cm,系结应符合打结方便,连接牢固而又容易解开,受力后不会散脱的原则。
8、有筋网安装时,必须把筋绳连结在支撑物(架)上。
9、当在输电线路附近安装时,必须预先请示有关部门,采用防触电措施。
10、网安装完毕后,必须经专业主管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11、避免大量焊接或其它火星落入网内、人跳入或把物品投入网内。
12、必须经常清理网内上落物,保持网工作表面清洁。
13、网拆除后,必须存放在干燥、防火、 的库房内,按规格、网样,分类存放,并由专人负责进行全面检查,保管。
第4篇 安全网技术指标、选择安装及安全管理办法
1、同一张网上的所有绳应采用同一种材料,所有绳的湿干强力比不得低于75%。
2、边绳与网体连结必须牢固,边绳直径至少为网绳直径的二倍,但不得小于70mm,平网系绳断裂强力不得低于(750kgf),立网边绳断裂强力不得低于(300kgf),网目绳断裂强力一般要在(150-200kgf间)。
3、必须严格地根据使用目的,选择网的类型,根据负载高度,选择网的宽度,立网不能代替平网。
4、采购新网必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5、安装前必须对网及支撑物(架)进行检查,确认无失误后,方可安装,检查网的标牌与自己所选用的网相符,外观无任何影响使用的疾病。
6、支撑物(架)有足够的强度、刚性和稳定性,且系网处无撑角及尖锐边缘。
7、安装时,在每个系结上,边绳应与支撑物(架)靠紧,并用一根独立的系绳连结,系结点沿网边均匀分布,其距离不得大于75cm,系结应符合打结方便,连接牢固而又容易解开,受力后不会散脱的原则。
8、有筋网安装时,必须把筋绳连结在支撑物(架)上。
9、当在输电线路附近安装时,必须预先请示有关部门,采用防触电措施。
10、网安装完毕后,必须经专业主管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11、避免大量焊接或其它火星落入网内、人跳入或把物品投入网内。
12、必须经常清理网内上落物,保持网工作表面清洁。
13、网拆除后,必须存放在干燥、防火、 的库房内,按规格、网样,分类存放,并由专人负责进行全面检查,保管。
第5篇 大亚湾核电站工业安全管理指标体系
大亚湾核电站是我国第一个中外合资的大型商业核电站。该电站按照世界核电站和国内电力行业的标准,建立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工业安全管理指标体系,在核电站安全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 指标体系建立的原则和目的
大亚湾核电站投入商业运行后,采用世界核电站营运者协会(wano)的十项主要指标衡量安全生产的总体业绩,其中用于衡量工业安全的指标是事故率f:
按12个月滚动统计,其含意为在12个月内100个员工发生工业事故的次数。按照这一指标统计,1994年大亚湾核电站工业事故率为0.4,低于当年wano中间值0.63,呈现良好状况。但该核电站工业安全科分析当年的工业安全状况时发现,许多人身伤害风险和事故隐患没有办法通过这一指标反映出来,如果发生重伤以上的事故,这一指标也不能表示出来。因此,有必要在事故率这一基本指标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完整的指标体系,以实现更全面、更准确地反映工业安全状况的目的。
指标体系建立的原则是:
(1) 全面反映当年工业事故状况;
(2) 反映工业安全的潜在问题,具有状况分析和趋势预测的作用,为改进决策提供依据;
(3) 便于统计,能向各相关部门快速提供信息;
(4) 提高事故、事件透明度,便于经验反馈和事件分析。
2 指标体系的构成
指标体系分为3个层次5类,见图1。
图1 指标体系构成图
指标体系的定义:
(1) 重伤及死亡事故——造成一人重伤或死亡的事故;
(2) 轻伤事故——造成人员损失工时一天以上(不包括受伤当日)的事故;事故率f及严重度g为
(3) 伤害事件——人员受到伤害,但未达到损失工时一天的事件;
(4) 未遂事件——造成人员伤害的可能性很大,但未造成后果的事件;
(5) 异常——明显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对于未遂事件和异常,因没有明显的后果不易判别,因此,根据核电站的实际,列出9项典型的未遂事件标准,10项典型的人员违章标准,以提高执行中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3 指标体系的信息来源
指标体系统计的信息来源主要有4个渠道:
(1) 核电站24 h事件报告制度。核电站为了提高事故事件的透明度,建立了24 h事件报告制度,要求核电站任何员工(包括承包商)发现任何设备、人员行为方面的异常情况,都要通过填写24 h事件单,向全电站报告。工业安全科从事件单中选出与工业安全相关的事件进行调查,按指标体系分类统计;
(2) 电站各部门安全员的报告。要求发生事故、事件及人员违章行为要主动报告,并协助工业安全科进行调查分析;
(3) 医疗部门的伤病处置信息。核电站远离市区,建有较完整的医疗服务中心。该中心每周将外伤处置信息报至工业安全科,这些信息包括人员姓名、单位、受伤地点、受伤类型、严重程度等;
(4) 核电站厂区出入口自动控制系统的信息。该系统记录任何时刻进出厂区人员的姓名和时间,随时可以调出、打印、核实人员是否进入厂区工作。
4 指标体系的作用和效果
指标体系建立几年来取得如下作用和效果:
(1) 对核电站工业安全状况有了一个量化的描述,便于更具体地了解整体状况。每年工业安全大纲中对这些指标定出目标值,工业安全科每月通过这些指标的实际值向电站各部门报告。通过实际值与目标值的比较使领导和员工清楚地了解工业安全控制的差距。
(2) 指标分析为制定事故预防对策提供了依据。指标系统建立后,工业安全科每季度对指标情况进行分析、比较,找到管理中的主要问题,提出针对性对策,并向电站工业安全、辐射防护委员会报告。通过对上一年度的指标分析,查找管理方面的主要问题,为制定年度管理改进计划项目和电站工业安全年度工作大纲提供依据。
工业安全管理体系在电站工业安全管理工作中发挥了良好的作用,近年来电站工业事故率呈稳定下降趋势,连续3年轻伤事故率不超过0.14,远远低于wano中间值。
5 指标管理体系的不足
(1) 因异常指标包括的范围不全面,仍有一些无法确定的异常未纳入定义之中;
(2) 指标界定过程中仅有人的经验成份,判断的准确程度不一致,表明指标定义仍有待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具体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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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安全生产指标考核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杜绝和减少各类违章造成安全事故,促进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及安全网络人员尽职尽责搞好安全工作,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的目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公司所有部门、员工及相关人员。
3 职责
3.1 安环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并对各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考核情况作综合评价,在安全生产例会上作汇报。
3.2 安环部负责公司、部门、车间安全隐患整改督查落实。
3.3 安环部负责公司、部门、车间安全隐患整改指导和帮助提供消除隐患措施。
4. 安全生产考核要求
4.1 各部门、车间均担负有确保本部门员工行为、装备、工作程序、过程和工作环境安全无危害,保护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国家财产不受损害的义务,对于具有明显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按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要求及时发现、及时整治隐患;根据本部门车间生产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并确保有效实施。
4.1.1 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任何部门在一个年度的工作中发生一次重伤、三次轻伤、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
4.1.2 引起重大环境污染的安全事故,一般安全事故、轻伤事故的取消该部门该年度各项集体荣誉的评选资格。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参照执行。
4.2 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4.2.1 各部门、车间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明确部门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应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4.2.2 建立健全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设备安全操作维修计划、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4.2.3 明确日常安全生产教育,采用班前会等形式,在布置当天的工作内容时、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强调安全、提出安全措施,并作好记录。部门要检查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
4.2.4 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公司安全月检、车间周检,安全员日检,工序(班组)岗位安全自查及交接班安全交接,重大作业活动和节前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排除,对所有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并保存。
4.2.5 认真执行和落实安全管理规定。
4.2.6 安全事故的控制和落实,预防安全事故的纠正措施。符合“安全事故控制指标”要求;重伤、群伤、死亡、火灾等安全事故为零。
4.3 部门考核办法
4.3.1 奖励
4.3.1.1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能严格执行,经过考核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要求范围内的部门。
4.3.1.2 针对某些特殊作业由公司颁发安全生产奖金。
4.3.1.3 由公司对安全生产成绩特别突出的部门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称号。
4.3.1.4 公司根据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安全控制效果,定期或不定期采取其它方式进行奖励。
4.3.2 处罚
4.3.2.1 发生违章和安全事故后,按三违及安全隐患绩效考核标准考核。
4.3.2.2 公司根据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安全控制效果,定期或不定期采取其它方式进行处罚。
4.4 个人考核办法
4.4.1 奖励
4.4.1.1 在生产经营中,模范地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中积极投入事故抢险,方法得当,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职工,参照《安全生产奖励制度》给予奖励。
4.4.1.2公司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奖金、晋升工资等形式。
4.4.2处罚
4.4.2.1 部门负责人参照以下要求以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执行考核。
4.4.2.2 安全管理网络和制度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应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给予50~200元处罚。
4.4.2.3 部门发生轻伤事故以及火灾等无伤亡损失1万元以上的,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序(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50~200处罚。
4.4.2.4 发生重伤、群伤以及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序(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100~500处罚,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制度执行。
4.4.2.5 发生死亡以及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序(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500~1000处罚,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制度执行。
4.4.2.6 安全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给予50~200元的扣款,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造成事故,同时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4.4.2.7 岗位管辖范围内各项安全检查不到位,记录不完整。
4.4.2.8 隐患整改不及时、防范措施不得力。
4.4.2.9 对违章作业现象不及时制止,对当事人不及时进行安全教育。
4.4.2.10 隐瞒事故或不按事故报告程序及时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后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处理。
4.4.2.11 安全培训不到位。
4.4.2.12 违章指挥。
4.4.2.13 不认真执行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条款。
4.4.3. 生产作业人员(含有违章行为的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50~200元的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4.4.3.1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违纪违规。
4.4.3.2安全检查或交接班制度执行不严,无完整记录。
4.4.3.3伪造交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记录。
4.4.3.4 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按安全规程要求使用、维护安全防护器具。
4.4.3.5 不认真执行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维修规程。
4.4.3.6 明显违章、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可加重处罚力度。
4.4.3.7 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年终对照考核兑现。
5.附则
5.1本规定解释权归安环后勤部,安环后勤部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新的条款。
5.2本规定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3本规定生效后,公司原有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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