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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作业安全管理15篇

发布时间:2022-11-25 热度:73

检修作业安全管理

第1篇 脱硫检修作业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一、吸收塔原烟道清理与防腐修复作业安全措施

1、办理好检修工作任务书,做好安全措施;将原、净烟气电动挡板门关闭,原净烟气挡板门及ggh主辅电机停电,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操作,有人工作”警示牌;确定清理负责人、监护人。

2、在脱硫烟道内进行检修工作时,应有一人站在人孔外面递送材料和工具并进行监护。

3、应提前打开所有人孔门,以保证足够的通风。

4、带好劳动防护用品,必要时可佩带防毒面罩。

5、烟道内部需接12v行灯或用手提灯。

6、进入内部检查清理时,专用铁锨应水平铲除使用,从烟道放水口放出,严禁垂直使用或用其他铁件碰撞烟道,防止损伤鳞片。

7、所有工作完毕,工器具、人员清点齐全后,方可封闭人孔门。

8、在烟道内部的防腐施工时,必须在醒目位置悬挂“防腐施工,禁止烟火”的警示标识。

9、吹灰器汽源、水源手动门关闭加锁。

二、吸收塔喷嘴清理安全措施

1、清理吸收塔喷嘴属于高空作业,至少需要四人进行该项工作,其中一人进入吸收塔执行清理工作,一人在人孔处监护并传递信息,两人把握安全绳的松紧度并通过信息传递及时伸缩安全绳,但安全绳必须缠绕在固定可靠的硬件上,以防不测。

2、办理好清理工作任务书,做好安全措施,由检修人员在喷嘴下方做好防护网,确定清理负责人、监护人和安全绳专人,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3、净烟气挡板门、原烟气挡板门关闭,旁路挡板门打开。并退其电源悬挂警告牌。

4、塔内三台搅拌器退电并悬挂警告牌。

5、清洗时扎好安全带,系好安全绳,人站在夹板上冲洗,并有防滑安全措施。

6、.监护人员掌握好安全绳的松紧,不得随意离开,安全绳必须缠绕在固定可靠的硬件上,以防不测。

7、除雾器三层冲洗水阀门关闭加锁。

8、清理上层和中间层喷嘴时,清理人员分别从相应层面下部的人孔进入,必须小心谨慎,系好安全绳,如有异常应及时联系监护人。

9、清理下层喷嘴时,因其下侧无人孔、内部又无支撑,可先从2#炉或3#炉原烟道进入吸收塔入口处,利用强光灯检查喷嘴堵塞情况;如靠近东西两侧入口处有堵塞,可利用3-4米的长杆疏通;中间位置有堵塞,看准位置,可从该层上部人孔进入,利用专用秤钩工具进行疏通。

10、所有工作完毕后,工器具、人员清点齐全后,方可封闭人孔门。

三、除雾器冲洗水管道更换喷嘴清理

1、清理吸收塔除雾器属于高空作业,必须做好防止高空坠落的安全措施(由检修人员在除雾器下做好安全防护网)。

(1)清理上层时至少需要三人,其中一人进入冲洗,但须佩戴安全带,系好安全绳,一人在人孔处监护并传递信息,另一人掌握安全绳的松紧程度并缠绕牢固。

(2)清理下层时至少需要七人工作,其中四人进入除雾器执行清理工作,因除雾器需要翻转,故用人较多,四人中每两人使用一根安全绳;一人在人孔处监护并传递信息;两人掌握安全绳的松紧并通过信息传递及时伸缩安全绳,安全绳必须缠绕在固定可靠的硬件上,以防不测。

2、办理好检修工作票或工作任务书,做好安全措施;确定清理负责人、监护人、安全绳专人。

3、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安全帽、防护手套等,进入吸收塔人员必须穿胶鞋或布鞋。

4、内部光线较弱时,必须接有12v行灯。

5、提前打开各人孔门保持足够的通风,如有刺激性气味,严禁进入吸收塔执行清理工作。

6、清理上层:从上层人孔进入,在除雾器上面南北方向上至少铺设三页架板,站在架板上执行冲洗工作;如需挪动架板,则需再进入一人进行协助,但必须系好安全带和安全绳。

7、下层清理:四个清理人员分别从该层人孔进入,必须小心谨慎,记系好安全绳,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联系监护人。

8、所有工作完毕后,工器具、人员清点齐全后,方可封闭人孔门。

9、除雾器三层冲洗水阀门关闭加锁。

四、各类池、箱容器清理安全措施

1、办理好清理工作任务书。

2、立式泵、搅拌器退电并悬挂警告牌。

3、人员下池前穿戴好劳保用品并停用潜水泵。

4、工作中禁止对浆液泵冲洗。

第2篇 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生产区域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的安全要求及《临时用电许可证》、《电气检修工作票》的管理。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内的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

3、职责

3.1生产技术部负责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归口管理以及外部施工单位临时用电的审批工作。

3.2安委会负责公司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的现场安全监督。

3.3配送电部门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内部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的安装、停送电、拆除工作。

3.4施工单位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确认和电气设备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

4、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要求

4.1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得接入公用电网。

4.2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4.3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a.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b.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c.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临时用电的单相和动力线路应采用五线制。

d.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e.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

f.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g.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h.临时供电部门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气元件进行检查,确认,满足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

4.4 配送电单位应进行每天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送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4.5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第3篇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检修作业过程中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中,从事设备设施的检修作业及其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是指生产、储存、使用、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场所;

本规定所称检修作业是指施工、维护保养、清洗、检测检验等作业。

第三条 (管理部门的职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实行综合安全监督管理。

建设管理部门对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建设工程施工实施行业安全监督管理。

公安消防部门对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依法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重大修理过程的监督检验实施监督管理。

市政管理部门对燃气供气设备设施检修作业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责任)

存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对检修作业负有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单位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等规章制度;

(二)负责审查检修作业单位的相关资质;审核检修作业单位编制的作业方案(包括检修作业安全措施);

(三)对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从事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告知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及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负责审批《检修安全作业证》、《动火安全作业证》等;

(五)负责检修作业现场的日常检查和督促;

(六)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检修作业单位责任)

按照“谁作业、谁负责”的原则,检修作业单位负责检修作业任务范围内的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制定检修作业方案及检修安全防范措施;

(二)组织落实检修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三)开工前应当向相关管理等部门告知检修作业相关情况;

(四)组织检修作业人员现场安全交底;

(五)办理《检修施工安全作业证》、《动火安全作业证》等。

(六)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承发包管理)

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从事检修作业的单位,应取得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施工资质。从事特种设备重大更新、改造、维修的单位,还应取得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生产经营单位与检修作业单位签订工程合同时,应当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检修作业全过程监控,防止检修作业单位将作业任务转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第七条 (教育、培训和考核)

检修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对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的制度,并严格组织实施,对从事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的人员,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从事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的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并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相关知识和管理能力。

电焊、气割等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检修作业单位不得安排未接受过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施工人员上岗作业。

第八条 (检修作业证制度)

检修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当向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办理《设备设施检修安全作业证》,涉及动火作业的,应当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未经生产经营单位批准,不得进行检修作业。

第九条 (编制专题施工方案)

从事动火、进入密闭空间以及设备设施压力试验和气密性试验等危险性较大的检修作业,作业单位应当编制专题检修作业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措施,经生产经营单位审核,检修作业单位技术负责人审定,检修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 (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检修作业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会同检修作业单位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检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第十一条 (设备设施清洗和交出)

对盛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检修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置:

(一)必须进行工艺处理。按照退料、置换、清洗,分析等工作程序,由生产经营单位处置合格后移交;

(二)发包给专业清洗公司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会同专业清洗公司制定清洗方案和相应的安全措施,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检修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应与其他场所、非检修设备设施有效隔离(拆除连接短管或加盲板);

(四)检修作业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现场负责人双方确认合格后,办理检修设备移交手续。

第十二条 (警示告知)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设置检修作业警示标志,内容包括:易燃易爆危险特性、防火防爆管理要求、检修安全操作规定、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等事项。

检修作业单位负责对检修作业区域设警戒线。

第十三条 (检修作业报告制度)

检修作业实行告知制度。检修作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在作业前向有关部门报告:

(一)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进行新、改、扩建设工程的检修施工作业的,应报告建设管理部门;

(二)在加油(气)站等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场所从事检修作业的,应报告区(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三)涉及燃气设施检修作业的,应报告市或区燃气管理部门;

(四)涉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重大检修作业的,应当在施工前根据有关法规要求,将拟进行的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

第十四条 (检修前的安全检查)

生产经营单位和检修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专业管理人员对以下检修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一)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现场交底;

(二)《检修安全作业证》、《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

(三)检修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四)生产经营单位对移交检修的设备设施退料、置换、清洗及分析情况;

(五)设置盲板或断开管道连接等有效隔断措施的落实;

(六)检修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的清理;

(七) 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检测仪器、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配备;

(八)检修作业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畅通;

(九)检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及警戒线(施工安全隔离)的设置等。

第十五条 (动火检修作业限制)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检修作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禁止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进行焊接、切割作业以及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产生火焰、火花和热源的临时性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当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第十六条 (动火检修作业安全措施)

从事动火检修作业必须落实以下安全措施:

(一)执行动火作业许可制度;

(二)对装置、设备设施、容器(炉、塔、釜、罐等)进行安全处置,符合检修作业条件;

(三)应将动火检修部位与其他相连的设备设施、金属容器等有效隔断;

(四)对动火检修部位的设备、设施、管道、容器以及作业环境等进行测爆分析(动火作业中止半小时以上应重新测爆分析);

(五)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设备、容器等处置合格后,应采取注满水或充氮保护的措施;

(六)进入设备内部检修作业,必须对设备内部可燃气体、有害气体的浓度和氧含量分析检测合格;

(七)施工人员应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防爆电器和工具;

(八)作业现场要安排2名现场监护人,配备必要的救护器具和消防器材,对作业的安全措施给予确认并做好监护工作。

第十七条 (检修作业过程安全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及检修作业单位应当加强检修作业现场日常的安全巡视和检查,督促施工人员按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本项目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作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个体防护器具。

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和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或者纠正。

第十八条 (作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个体防护器具,严格遵守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发现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或不具备检修作业安全条件,有权拒绝检修作业,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或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并撤离作业场所。

第十九条 (法律责任)

未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违法使用明火进行检修作业,由公安消防部门依照《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实施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一)将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作业的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单位的;

(二)未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和相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三)未制定检修作业方案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经生产经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检修作业单位负责人批准的。

违反特种设备检修安全管理规定的,由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二oo八年五月十五日起实施。

第4篇 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日常检修

1、进入检修场所之前,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器具。

2、在前往检修现场的途中尽量不要奔跑,应注意各种障碍,应尽量走安全通道,避免跌倒、撞击和车祸。在登高时,应注意控制身体重心,上下陡梯时,应双手把持梯子,防止身体坠落。

3、检修用的器具、备件、材料等应使用适宜的方式运送和传递,禁止空中抛投,放置应稳定。

4、 检修用电气设备和电动工具应可靠接地,检修用手持照明灯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5、计划性检修及风险性较大的检修项目必须办理相关的许可作业证,具体操作按《检修作业许可管理规定》执行。

6、计划性检修及风险性较大的检修项目相关单位应办理好《检修工作票》,检修前检修单位针对检修的项目进行危险因素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危险因素按作业人员上、下、左、右、前、后六个方位制订防范措施,并将防范措施列入到《检修工作票》中再进行逐级审核、审批后进行现场落实,具体操作按《检修安全措施确认规定》执行。

7、 检修前,应和操作工取得联系,由操作工停机后,进行有效的共同安全锁定,并填写《检修工作票》中涉及内容。具体锁定操作按《安全锁定管理程序》执行。

8、所有车间、站检修计划的申报,必须根据区域内设备承包所属班组而指定由该班组安全员作为检修安全负责人,在计划申报表中“安全负责人”一栏内注明。凡未执行的,由厂部生产办作退回车间处理;凡经检查填报与现实不符的,按200元/次分别考核计划申报人与审核人。

9、所有检修工作票必须由项目班组的安全员进行一次审核、签名(如遇班组安全员休假可由班长临时代替)后再递交车间审核、逐级审批。所有检修工作票填写规范上出现错误的,按 元/1处对填写人、审核人分别进行连带考核。

10、检修前,应确认安全锁定的有效性并进行二次确认,应仔细观察检修现场的危险因素,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11、 检修作业时,应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设备检修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

12、进入煤气区域对煤气管网及设施检修时,应携带煤气报警器,应严格执行安全互保,其它有关安全措施按《煤气区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13、使用或检修氧气、乙炔及相关设施时,有关安全措施按《氧气及相关气体管理程序》执行。氧气泄压时,要适当控制流速及流量,防止周边氧气浓度过高引起火灾,进行可能有火花产生的检修时,必须先检测氧气浓度,低于23% 后方可作业。

14、检修氮气、氩气及其它气体的相关设施时,有关安全措施按《氧气及相关气体管理程序》执行。

15、检修作业时,站位、姿势要适当,防止重心失稳;挥动榔头、撬棍时,要观察周边是否有人或物体,防止伤害他人和自己;拆卸下来的物件及工具要放稳,防止滑落伤人。

16、检修作业完毕后,要检查安全装置是否恢复,各运转部位是否处于正常位置,其他部位是否有人在检修。确认安全后,方可通知操作工,解锁试车

第5篇 铁路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铁路施工绝对安全,根据公司《检修作业安全制度》和《侯马车务段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侯车办【2013】20号)文件精神,结合运输部检修作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运输部管辖内的铁路线施工和邻近铁路线施工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 施工作业管理

第三条 邻近铁路线施工是指在本部铁路线两侧和国铁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和维修工程,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作业安全的施工作业。

第四条 铁路线施工是指影响铁路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作业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按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和维修两类。

第五条 本制度规定了铁路线施工分类、等级划分、施工组织领导、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审核、施工计划编制及审批等,明确了验收交接的要求和施工安全管理责任的基本制度。

第六条 铁路线施工必须把确保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各工段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和施工管理有关规定。

第七条 铁路线施工是运输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

第二章 铁路线施工项目等级划分

第八条 施工项目

根据《侯马车务段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章“营业线施工项目”划分。

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的桥梁、涵洞、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以及铺设道口、平过道等设备设施的施工。

3、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杆塔、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5、在信号、联锁、闭塞、ctc/tdcs,列控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修、改造施工。

6、影响铁路线正常运营的铁路重要信息系统运行环境改造、软硬件平台更新、应用软件变更等施工。

7、设置在线路上的安全检测、监控设备的新建、技术改造、大中修及tpds设备标定施工。

8、承载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调整施工和中断行车通信设备施工。本《细则》中行车通信业务是指列车调度语言通信、无线调度命令信息、无线车次号校核信息以及列控数据等与列车运行相关的信息传送业务和承载列车控制、ctc/tdcs、信号闭塞、5t、牵引供电远动、防灾监控等系统的网络通道。

9、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涵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

10、成段破底清筛、更换钢轨或轨枕,成组更换道岔(含钢轨伸缩调节器),更换轨枕板施工。

11、牵引供电变配电设备、电力、接触网技术改造及大修施工。

12、站台、雨棚、天桥等建筑物及站场供水设施技术改造及大中修施工。

13、其他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

第九条 维修项目及等级划分

根据《侯马车务段天窗维修作业实施办法》附件内容,划分项目及等级。

1、工务维修作业项目

(1)i级维修项目

①更换道岔尖轨、辙叉、护轨、基本轨;更换道岔扳道器下长岔枕、可动心轨道岔钢枕及两侧相邻岔枕或辙叉短心轨转向轴处轨枕。

②利用小型爆破开挖侧沟或基坑 (限于不影响路基稳定的范围)。

(2)ⅱ级维修项目

①利用小型养路机械整治线路病害,对轨道(道岔)伤损零部件进行更换或修理。

②胶结、焊接钢轨。

③一次起道量、拨道量不超过40mm的起道、拨道作业。

④螺栓扣件涂油。

⑤隧道拱顶漏水整治、衬砌裂损加固。

⑥防灾安全监控系统的维修与更换。

⑦整修道口铺面。

⑧不破底处理道床翻浆冒泥,清筛道床。

⑨可能影响行车安全的清理危石、砍伐危树及隧道内刨冰作业。

⑩跨越线路、股道转移机具、材料。

⑪成段整治或更换胶垫、零配件。

⑫ 使用轻型车辆推送机具、材料。

⑬ 修理钢轨。

⑭ 调整轨缝。

⑮抽换失效轨枕、桥枕、岔枕。

⑯明桥面整修。

⑰护轨改造、整修。

⑱成孔更换桥面步行板。

⑲更换纵、横向挡碴板。

⑳整治桥面人行道托架。

隧道内清污、清淤。

更换、整修隧道照明设备。

隧道内整修水沟及更换水沟盖板。

更换钢轨绝缘。

2、 电务维修作业项目

(1)信号i级维修项目

①年度信号联锁关系检查试验。

②室内、外单套设备更换:室内更换继电器及微机联锁、tdcs、ctc、电源屏模块板卡;室外更换转辙机、液压站、信号机、扼流变压器、调谐单元、空心线圈、箱盒等单套设备及配线。

③电源接地、电缆接地查找处理。

④信号光电缆割接。

(2) 信号ⅱ级维修项目

①道岔转辙设备检修,走行线、站内轨道电路检修,走行线、站内信号机检修及显示调整、机构整正,光电缆、贯通地线、各种箱盒等室外信号设备检修。

②信号机械室、中继站、箱式机房内设备检修。

③微机联锁、列控地面、ctc/tdcs设备检修。

④室内、外设备整治及点灯单元、信号机灯泡、熔断器、液压断路器、挤切销、轨道引接线及跳线、中心连接板、补偿电容、防雷模块、防护盒等零小器材更换。

⑤影响道口设备正常运用的设备检修。

⑥电源接地测试、电缆绝缘全程测试。

⑦半自动、站联等环线电阻测试。

⑧微机联锁、tdcs、ctc系统主备切换,电源屏主备屏切换,ⅰ、ⅱ路电源转换试验,ups电源更换及充放电试验。

⑨各种绝缘的分解、检查、更换。

⑩影响信号设备使用的防寒、防洪、春检、秋鉴等季节性整治。

⑪补偿电容测试及更换。

⑫道岔集中清扫。

(3)通信i级维修项目

①影响行车通信业务的光电缆整治、网络结构调整。

②影响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整治。

③影响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电源设备检修、整治。

(4)通信ⅱ级维修项目

①影响行车通信业务的设备、光电缆、电路测试及主备用倒换、试验。

②影响行车通信业务的传输、接入设备检修、整治。

③影响行车通信业务的数据通信网设备检修、整治。

(5)影响行车通信业务的调度通信设备检修、整治。

3、供电维修作业项目

(1)i级维修项目

①更换或拆除支柱、软横跨、硬横梁及隧道吊柱。

②更换两跨以上接触线、承力索及附加导线。

③两辆以上接触网作业车进行的接触网维修作业。

(2)ii级维修项目

①更换接触网零部件。

②接触网设备全面检查监测作业。

③更换接触网腕臂支撑、补偿装置、器件式分相绝缘器、分段绝缘器、线岔、隔离开关等。

④接触网悬挂、分相、分段、线岔等检查调整。

⑤接触网吸上、回流线,上部地线、附加悬挂检查维护。

⑥接触网绝缘部件清扫维护。

⑦检修调整(更换)避雷器、杆架式断路器等供电设备。

⑧接触网配合施工。

⑨接触网设备标识、标志检查维护。

4、房建维修作业项目

(1)ⅰ级维修项目

①雨棚及跨越线路站房的屋面、檐口板维修。

②雨棚吊顶板维修。

③线路上方的玻璃设施、幕墙维修。

④线路上方的装饰板维修。

⑤线路上方的人行天桥、站房外饰面维修。

(2)ⅱ级维修项目

①站台、雨棚限界测量。

②雨棚落水管路疏通、维修。

③雨棚天沟杂物清理、维修。

④雨棚照明线路维修、灯具更换。

⑤站台帽石维修及站台墙体局部拆砌。

5、货运维修作业项目

(1)超偏载检测装置、动态轨道衡更换压力、剪力传感器。

(2)超偏载检测装置、动态轨道衡更换配套车号识别设备的天线、磁钢及磁钢卡具等。

(3)超偏载检测装置、动态轨道衡小修和月检。

第十条 邻近铁路线施工项目及等级划分

根据《侯马车务段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第十章“邻近营业线施工”第42条规定内容划分。

邻近铁路线施工分为a、b、c三类。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支柱外侧2米(接触网支柱外侧附加悬挂外2米,有下锚拉线地段时在下锚拉线外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米范围称为铁路线设备安全限界。

1、邻近铁路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a类施工。

(1)吊装作业时侵入铁路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2)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及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铁路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3)开挖路基、电线路过轨、路基注浆、基桩施工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

(4)需要对邻近的铁路线进行限速的施工。

2、邻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铁路线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b类施工。

(1)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至铁路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距离的吊车吊装作业;

(2)影响铁路通信杆塔、通信基站、信号中继站、箱式机房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的各类施工;

(3)邻近铁路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架桥、铺架等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铁路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4)铁路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5)修砌路堑护坡、修砌路堑防护挡墙、修砌天沟(吊沟)、桥梁防抛网安装;

(6)架设及拆除电力线跨越架施工。

3、邻近铁路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列为c类施工。

(1)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大型运输车等施工机械作业;

(2)挖掘基坑和挖(钻)孔桩、开挖电缆沟、开挖水沟、开挖顶管、框构基坑、框构、涵洞接长、埋设接地线(极)、支柱基础浇制等施工;

(3)邻近通信、信号及供电光缆沟、电缆沟、给水管路、信号机柱、电力架空线10米范围内的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

(4)绑扎钢筋、安装拆除模板等未侵入铁路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5)路基填筑或弃土、路基帮宽、桥墩、桥台浇注等施工;

(6)桥梁防撞挡墙、湿接缝浇注;

(7)信号设备大修改造及配合工务施工前的设备预装、信号设备平台制作;

(8)其他可能影响铁路线行车设备稳定的施工。

具体涉及路基的各项施工,由有关工务段负责审核确定影响范围。影响路基稳定列a类,可能影响路基稳定列c类。

第三章 施工计划的提报和审批

第十一条 每月19日前,由设备主管编制下月检修(施工)计划和本月计划执行情况,经理签字后,报装备部批准。

第十二条 需要铁路方批准的施工,根据 《侯马车务段营业线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1、需经路局批准的施工计划

(1)引起线路纵断面和设备变化的施工需经铁路局有关处室批准。施工单位应于每月9日前将次月施工计划报车务段运输科审核,经主管副段长同意后方可上报路局。

(2)邻近国铁营业线的a类施工,必须纳入路局月度施工计划。b类施工应设置防护设施,并经主管业务处审批,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时,纳入路局月度施工计划。影响国铁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防护设置必须纳入路局月度施工计划。

(3)邻近国铁营业线a类及b类纳入路局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按国铁营业线施工有关规定执行。邻近国铁营业线b类不纳入路局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以及c类施工由运输处负责编制邻近国铁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编制程序如下:

施工单位(或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于每月15日前将经相关站段会签的次月邻近国铁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申请上报主管业务处室,主管业务处室审核后,于每月20日前,将本专业邻近国铁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报运输处。

2、需车务段批准的施工计划

车务段批准的施工是指正线、到发线以外不影响机车出入库和编解作业的专用线(铁路)连续不超过48小时的施工以及临近国铁营业线的施工。

(1)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实际,制定施工方案报车站审核,内容包含:施工项目及负责人、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及限速范围、设备变化、施工方式及流程、施工过渡方案、施工组织、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施工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应急预案、验收安排等基本内容。

(2)施工时,产权单位出具书面施工申请,委托局内工程部门及局外施工单位施工时一并说明,并在施工计划审批表上盖章。

(3)施工单位填报《连续不超过48小时施工计划审批表》或《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审批表》,经公司设备管理单位签字盖章后递交车站,车站站长审核无误,确认签名后加盖车站公章。

(4)施工单位于开始施工7日前,携带施工组织方案、车站施工安全措施及《连续不超过48小时施工计划审批表》或《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审批表》(一式4份)报车务段运输科审核,并与车务段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施工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签字,运输科盖章后,交施工单位。

(5)车站、公司根据车务段批准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

3、需车站安排的施工计划

车站安排的施工是指正线、到发线以外线路上装卸路料;不办理接发列车行车设备的维修作业。

(1)装卸路料时,由车站值班员安排,并在车站《行车设备检查登记薄》上进行登记。

(2)车站不办理接发列车的行车设备,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维修作业和处理设备故障,按以下权限给点安排,由设备单位按规定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上登记作业地点、维修项目、要点时间、影响范围,调度员(值班员)在占线板、揭示板、作业图表、交接班簿中进行相应标注和交接。

进行维修作业时,由调度员(值班员)征得车站调车区长同意后进行。

第四章 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编制与审定程序

第十三条 需公司审定的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

根据公司装备部批准的检修计划,公司规定的一、二级检修作业危险项目和铁路方批准的施工维修计划,运输部由生产副经理负责组织,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检修项目被委托时,也可由委托单位编制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同时还需办理安全抵押等手续,经部生产副经理、设备管理人员、安环主管会审。公司规定的三级危险作业项目,由所在工段负责人编制施工方案、安全措施。一级施工项目报生产运行部会审,二、三级项目经理批准,二级项目报装备部备案,三级项目报设备主管备案。施工方案内容参照公司《检修作业安全规定》相关内容编写,安全措施根据实际情况编写。可参照《侯马车务段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附件8格式编写。

第十四条 需铁路审定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根据《侯马车务段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逐级提报审批。

第五章 施工组织领导

第十五条 成立施工领导小组

组 长:经 理

副组长:生产副经理

成 员: 工段负责人、设备主管、运输主管、设备管理员、安环主管

施工实行归口管理,在经理(副)领导下,由设备主管具体负责。

第十六条 施工领导小组职责

施工领导小组成员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把关和监督。具体做好以下工作:施工计划的审核及传达、安全协议的把关、安全措施的制定及上报、检修工作票办理、组织施工预备会的召开、组织有关人员的培训演练、加岗人员的安排、施工机具的检查配置、施工前一日的登记要点、施工进度的了解掌握、非正常作业中的卡控、行车凭证的确认核对、进路道岔的加锁防护、作业中的标准化程序用语、各种资料的核对检查、施工完毕的卡控消点、施工总结和资料的检查验收等。

第六章 施工准备

第十七条 施工前一日15:00前,由车站站长组织施工预备会(经车站同意,预备会也可由经理(副)组织召开)。经理(副)、设备主管、安环主管、设备管理员、施工单位和配合单位负责人参加,核对次日施工计划、检修工作票、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地点、时间、影响范围、慢行计划及限速条件、配合单位是否相符,核对《施工配合作业通知单》与登记是否相符,核对配合单位施工所需时间、影响范围及施工配合的作业要求,制定安全卡控措施,对具体施工中联系、登记、防护、限速等安全问题进行预想、部署,提出要求,责任到人。

第十八条 施工前一日,设备管理员必须将施工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下发调度室和有关工段。生产副经理必须组织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技术教育,对参加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凡涉及非正常行车的施工作业,还应根据施工作业特点组织当班职工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非正常作业模拟演练,并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 施工前一日,由生产副经理或指派设备管理人员对施工所需的设备、备品、通信工具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情况在《经理(副)工作日志》其他栏内做好记录,发现短缺、破损的设备、备品必须及时补齐,确保使用良好。

第二十条 施工负责人应确认已做好一切施工准备,在施工前40分钟,由施工负责人(或驻站联络员)在车站《行车设备检修登记簿》内登记,设备管理单位一并签认。(经车站批准也可在部调度员或值班员处设《行车设备检修登记薄》进行登记)。

第二十一条 施工开始前40分钟,部调度员负责通知生产副经理、设备主管、安环主管、设备管理人员上岗,确认施工单位负责人、配合单位负责人到岗,登记正确后,生产副经理指示部调度员向车站调车区长申请施工命令,得到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七章 施工过程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 施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必须在施工开始前一小时召集加岗人员到岗,做好施工前的预想工作。

第二十三条 施工在部登记时,调度员(值班员)在核对有关登记内容与施工计划相符无误后,方可向车站调车区长请求施工命令。要严格执行施工“六不准”制度:

1、无月度施工计划或与月度施工计划不符不准施工;

2、实际施工地段与月度施工计划不符不准施工;

3、实际影响范围与日施工计划不符不准施工;

4、施工负责人和规定到达现场人员未到场不准施工;

5、不到施工命令规定的时刻,不准施工。

6、无公司检修工作票不准施工。

第二十四条 施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必须亲自监控施工作业全过程,有关要求如下:

1、一级检修施工作业项目和凡涉及非正常调车或装卸作业的施工作业项目,经理必须上岗;不涉及非正常行车的二级施工作业项目、临时要点抢修施工,生产副经理必须上岗。同时,所有施工有关主管、安环主管、设备管理员必须上岗。

2、设备主管、安环主管、设备管理员必须于施工计划开始前40分钟上岗监控作业(临时要点施工为接到生产副经理通知后10分钟内)。

3、生产副经理、设备主管上岗作业程序。①上岗录音(录音内容:职务、姓名、到岗时间、监控项目),填写《非正常行车控制卡》(非正常行车时);②检查《运统-46》、《调度命令登记簿》内容并签名;③召集加岗人员上岗,布置施工安全重点事项;落实施工单位负责人和配合单位负责人到岗情况;④确认加岗人员到岗情况;⑤监督调度员准确发布施工的调度命令;⑥检查施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现场施工单位工器具、废料、杂物清理并严防侵限;⑦监控调度员(值班员)办理非正常行车作业;监督施工后工、电设备的正常试验;⑧施工完毕,检查《运统-46》的开通登记;⑨监督调度员正确发布施工完毕开通的调度命令;⑩确认清点行车备品,监控施工完毕第一趟列车、调车列的放行。

第二十五条 施工中,安全员严格按《施工安全措施》要求、非正常接发列车、调车作业标准等规定检查,确保施工行车安全。

第二十六条 施工作业中,调度员、值班员、设备主管要及时掌握施工的进度,如施工单位不能按时开通时,根据施工负责人的延时请求,提前10分钟向生产副经理汇报,经理批准后,按指示办理。

第二十七条 开通前,值班员、设备主管、设备管理员要会同施工单位按规定对设备进行操纵试验,确认控制台各种表示正常,确认《运统-46》施工完毕的消点登记正确(加岗干部也要进行确认)后,方可向车站调车区长请求,下达施工开通命令。

第二十八条 部调度员、值班员把好施工后的放行列车、调车列关,认真确认施工后的限速条件和命令,并按规定进行交接。

第八章 施工总结

第二十九条 当日施工任务结束后,经理(副)负责组织各施工单位及配合单位参加车站召开施工总结会。(经车站批准,也可由经理(副)组织召开),主要内容:

1、对施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由施工单位将施工中存在的问题、隐患和不足之处讲清楚,由所有配合单位将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讲清楚,由生产副经理将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并结合施工的实际,逐项进行分析,找出原因,责任人,由生产副经理会同施工负责人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2、施工有关会议具体内容,在《施工会议记录簿》中详细记录备查(连续施工项目当日施工总结会与次日预备会可合并召开)。

3、施工完毕二日内,设备主管应将有关资料、施工预备会、施工总结会内容进行整理、存档。

第6篇 化工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一、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增强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要做好作业检修安全工作首先必须保证作业人员对作业过程安全技能的全面掌握,作业过程能否安全顺利进行,操作是否规范是关键,作业人员必须提高安全技术能力,熟练掌握检修作业程序,规范操作行为,确保正确的使用工具和杜绝误操作。其次,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的高低也是作业安全的关键,作业人员必须提高警戒,对作业过程进行全面的分析,对可能存在的危险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才能确保作业过程不受伤害。

二、明确施工任务,作业前进行危险性分析,做好检修准备工作。作业之前,首先要明确作业检修的具体工作内容,搞清楚设备、装置操作介质、停车后设备内部介质置换清理情况等进行危险性分析,确定危险种类及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施工前的安全检查;施工中的监护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作业注意事项、应急对策;施工之后的安全复查,消除对后续作业的威胁等。作业人员明白自己的作业场所和作业环境的具体情况,在作业时才能够引起高度的重视,杜绝有可能引起事故的操作和施工,对于避免造成伤害和损失能够起到积极的预防作用。

三、明确责任,提高各级人员安全职能作业检修过程中,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现场指挥人员、作业组织实施人员、安全监督人员、票证审批人员等都应明确自己所肩负的安全责任,认真负责的履行自己的义务,确保检修过程的有序安全进行。作业人员应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遵守作业注意事项,对作业环境全面了解,对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充分的认识。监护人员应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监督作业人员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作业过程进行全程监护,对异常情况采取正确果断的处理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安全。现场指挥人员应对作业现场环境和设备相当了解,并掌握足够的安全技术知识,对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能预想、预知,对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能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作业组织实施人员在布置任务时,应周全考虑作业检修的不安全因素和应对措施,对参与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对作业注意事项进行交代和强调。安全监督人员要及时对作业检修过程进行检查,制止各种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督促各级人员履行职责,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票证审批人员必须对作业过程安全负责,对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审核,对作业人员的作业能力进行评价,保证各项措施的正确。

四、加强作业现场管理

1、作业现场预留通道在装置上检修,预留安全通道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外协施工人员刚进入施工现场,对于施工现场环境不熟悉,因此,在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之前,必须进行探路工作,有条件的在拐弯等处以较醒目的箭头指示行走。安全通道不应仅单向通行,至少可以从2个方向离开作业区域,避免只留一条安全通道,阻碍人员遇险撤离。

2、规范临时防护设施,标准施工检修工作中,难免将平台或栏杆扶手切割开,以便吊装物件或移出更换的设备,在切割部位必须加设临时的防护围栏。这些临时设施应严格对待,不能随意进行,更不应该采用塑料绳或棕绳进行,因为它们属软性材料,不能有效阻挡人员越过安全区发生事故,所以对于切割部位应采用铁栅栏搭设封闭围栏进行。围栏高度为1.2~1.5m为宜,且设双横杆,围栏边缘离切割部位边缘最少不应小于500mm,夜间在围栏周围还应设置警示灯。

3、平台占用需进行规划,不能随意堆放检修更换的塔内件、改造用的小配件等往往不可避免地需要暂时堆放在平台上。针对此情况,在占用平台时,首先要考虑物件重量不能超过平台承受能力的0.6倍,防止平台被压变形。堆放在平台上的物件高度不得超过平台扶手高度,堆放层数最多不宜超过4层,否则有可能引起失稳,导致堆放物件倒塌或坠落。物料堆放时,首先要考虑留出600mm人员通行宽度,尽量将物件堆放在平台的死角处,不占用通行区。物料摆放要平稳,如放置较大的异形件,还需用手拉葫芦与临近的设备固定牢,防止异形件因自重策动而发生坠落情况。

4、搞好多层作业的安全防护检修工作中,多层作业不可能消除,其最大的危险是坠物打击,它将会导致较大的伤害,因此,多层作业应将重点放在预防物体坠落情况的发生。首先确定上层作业区使用的工具及拆换的部件,依情况搭设全面积跳板(俗称:满堂红),在跳板上铺满铁皮,边角处需用2层石棉布封堵。其次,对于使用的小型工具(如:手锤、扳手等)应用绳子系扣,套在操作者的手腕上,拆卸的物件事先应有良好的固定,拆除后尽快移出作业区。

五、细化其它管理工作的内容要求检修工作中的灭火器配备应针对附近装置的工作介质而定,不能图省事一律配备干粉灭火器。因为有些火情用干粉灭火器不能很有效,尤其在露天有风的作业环境,干粉喷出后,会被风吹散而起不到作用,因此在配备灭火器材时,应以多种类为原则,以适应不同的着火源。检修工作中,有的设备内部有时还会出现介质虽经置换和吹扫,但经过一段时间后,死角处积存的介质又会挥发而形成有害气体的现象。因此,人员在进入这些区域作业时,首先要有轴流风机不间断地进行新鲜空气的补充,其次,人员要带防毒面具,防止内部介质的不均匀残存而引发中毒事件。检修中所使用的脚手架搭设应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做到横平、竖直,这样杆与杆之间受力及力传递效果较好,脚手架才能比较稳定。总之,检修工作中的安全管理是比较复杂的,但是如果能做好预先分析、作业中的监督、作业后的复查,不给后续作业留隐患,作业检修是有安全保障的。

第7篇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

(一)检修项目管理

1.装置检修单位应明确检修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责任人,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人。

2.装置检修须制定专题方案,方案中应有具体的安全卫生防范保障措施内容。

3.装置检修对外委托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

4.在办理检修项目委托手续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须交待安全措施和签订安全责任书。

5.对待检修的装置要开展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的控制措施。对安全风险程度较高的检修项目或一些重大项目,须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扫线方案、盲板位置、网络进度等),并应做到°五定±,即定施工方案、定作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定网络进度。

6.装置检修的各项目作业,须严格执行操作票或作业许可证(包括进出料、停开泵、加拆盲板和施工、检修、动火、用电、动土、高处作业、进塔入罐、射线、探伤等票证)制度和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根据安全制度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适用于本单位的作业规定和相应的票证,明确各作业、签发人员的职责及票证的有效性。

(二)作业安全基本要求

1.装置检修单位须按检修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向全体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特别要交待清楚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并做好安全交底记录。

2.装置检修单位应对检修作业人员进行与作业内容相关的安全教育。凡二人以上作业,须指定其中一人负责安全。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

3.检修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保护规定,进入装置现场前,须穿戴好劳动安全保护用品,并对检修作业所用工机具、防护用品(脚手架、跳板、绳索、葫芦、行车、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电焊机、绝缘鞋、绝缘手套、验电笔、防毒面具、防尘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消防器材等)安全可靠性进行检查、确认。

4.有作业票证安全管理要求的,检修作业人员必须持相关作业票证方可进入装置现场作业。

5.检修作业人员须达到°三懂三会一能±要求:懂本作业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火灾的扑救方法,懂火灾的预防措施;会正确报警,会使用现有的消防器材等,会扑救初期火灾;能正确使用现有的防护器具和急救器具。

6.动火、用电、动土、高处作业、进塔入罐、射线探伤等各类作业的监护人员必须履行安全职责,对作业和完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如:消灭火种、切断电源、清理障碍等),并认真做好作业过程中的监护工作。

第8篇 公司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生产区域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的安全要求及《临时用电许可证》、《电气检修工作票》的管理。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内的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归口管理以及外部施工单位临时用电的审批工作。

3.2安环部负责公司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的现场安全监督。

3.3配送电部门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内部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的安装、停送电、拆除工作。

3.4施工单位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确认和电气设备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

4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要求

4.1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得接入公用电网。

4.2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4.3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a.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b.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c.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临时用电的单相和动力线路应采用五线制。

d.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e.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

f.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g.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h.临时供电部门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气元件进行检查,确认,满足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

4.4 配送电单位应进行每天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送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4.5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5 电气检修作业安全规定

5.1 电气检修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作业规程》执行。

5.2 凡电气检修,应办理电气检修工作票。

5.2.1 厂区干线的电气设备检修和跨部门停电检修电气设备,应办理相应工作票,由生产部签发,经生产处处长或公司值班负责人许可后方可进行作业。

5.2.2 分厂内部停电检修,由检修电工办理相应工作票,由分公司级领导签发。

5. 3 凡是在导电设备、线路工作(不论高、低压)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处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除负责挂牌人外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或送电。

5.4 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验明线路确实无电压后方可装接。

5.5 线路经过验明确实无电压后,应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停电线路的分支也要挂接地线。

5.6 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5.7 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必须带电检修应经生产部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由取得《进网电工作业证》的、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5.8 外线、杆塔、电缆的检修,作业前必须全面检查,确认无患后方可进行作业。

5.8.1 变电所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邻近平行时,应验明检修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作好标志,设专人监护,以防误登杆塔。

5.8.2 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点的线路进行检修时,必须首先确认线路是否有人检修或配合检修,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5.8.3 对地下直埋电缆或隧道电缆进行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

5.8.4 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同杆、塔多、回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5.8.5 在立、撤杆、修正杆坑及杆塔上作业,必须认真检查并防止倒杆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线拆除后,若认为线路带电,则严禁任何人再登杆塔,并按工作终结办理汇报手续。

5.8.6 在检修中涉及到相序问题时,检修后应先调试好相序后再送出,以免事故发生,减少损失。

6《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和《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管理

6.1施工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技术处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和“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 。

6.2生产部负责人应对作业过程进行风险分析,确定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和“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 。

6.3施工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6.4作业完工后,施工人员应及时通知负责配送电部门停电,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6.5“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和“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有效期限为一个作业周期。

6.6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交由配送电执行人注销。电气检修结束后,“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交作业单位安全员保存。

6.7“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和“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保存期为一年

第9篇 化工企业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化工企业由于其生产工艺、物料特殊性与其他企业相比具有高温、高压和易燃易爆性、腐蚀性、剧毒性等特点,无论在日常生产,还是装置检修、改造作业中,如有不慎极易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等伤人亡人事故。可以说在化工企业检修作业,每一个点都存在着危险源。针对这种情况,作为一支专业的设备检修施工队伍,为了保障现场的安全生产,就必须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研究分析,结合化工企业特点,通过相应安全管理制度来约束从业人员的行为使其符合工厂对安全生产的总体要求,避免由于不安全行为给安全生产带来不利因素。

化工企业的特殊性决定了这是高危险、事故多发行业,另外,施工行业的行业特点如:作业类型的多样性;施工过程和工作环境的多变性;高空作业、繁重的手工劳动;施工现场的噪声、热量、露天作业;同时施工行业的生产过程大多技术含量低、劳动力密集型,决定了从业人员的素质相对较低(施工行业不可否定的普遍现象),等等这些因素构成了很多不安全因素,从而也更多地依赖监督、安全检查工作。因此,针对这些事实,我们必须要有计划、系统地制定和落实安全政策,强化安全教育、不断改进安全管理,找出安全隐患并加以防护措施,严抓现场安全违章现象,杜绝安全事故的苗头。

结合本单位的施工特点,以及从业人员中外来人员较多的情况,探讨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的几点体会。

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内容:

1、规范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作业安全的前提:

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科学的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制度从各级管理岗位责任制到各工种的岗位规范制度。还应特别加强作业长、班组长“二长”责任制的推行和考核,经常对基层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使得施工作业从上至下形成了一个良好的安全作业氛围。

2、兵马未动,安全先行:

每个项目施工要从安全方案开始,并且安全方案是整个施工方案的核心,安全方案必须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负责人对施工项目进行调查分析,了解项目的具体情况,以此来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查找安全隐患和辨识危险源;会同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从施工安排、工器具、人员配备、车辆使用等方面着手,在施工开始前还必须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检查。

3、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落实安全措施:

在作业过程中,加强对安全措施的检查和监督工作,不能停留在施工现场的表面检查上,应深入探讨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拿出对策,及时落实有效的安全措施。

4、认真执行安全制度的管理和考核:

在安全上严格管理,在考核上加大力度。 “安全考核一体化”的对策,在施工中认真执行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以严厉的考核制度来确保安全规章的实施,执行力必须绝对落实,牢记“事故是积累出来的、大祸源自小错、违章是安全的大敌”,从源头上打消违章施工的侥幸心理,杜绝习惯性违章,力求创造一个安全的、良好的施工氛围。

5、营造安全企业文化。

真正起作用的往往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就是社会人文环境。(处罚是必要的,可不是万能的,关键是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因为在危险的地方必须逼迫自己辩识危害、控制风险,让每一个员工对安全工作的态度,上升为企业的安全精神动力)。

6、制定事故应急响应预案(包括高空坠落、电击、气体中毒等)。

当万一发生安全事故时,可以尽量把事故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

7、 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

由于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和技能参差不齐,只对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还不够,很多其他作业人员对现场的情况不太了解,因此对每一个作业人员进行告知施工现场有关的安全问题,厂纪厂规,如何防止事故发生和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内容并进行考试,提高受教育者安全技能和自身安全保护意识。

作为一名优秀的管理者应将理论知识和实践相结合,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在熟练掌握安全管理内容后,还应将这些知识应用到施工现场,贯彻到安全日常管理工作中去,而施工现场是危险源最集中的地方,也是管理的薄弱环节,下面主要从化工行业检修的特点谈谈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

化工企业的特殊性决定了这是高危险行业,厂内有大量的危险源,尤其是有毒有害气体及可燃气体较多易引起爆炸等时刻会影响作业人员生命安全,根据化工企业施工区域作业环境的实际情况,制定检修作业安全及消防管理规定措施,并必须严格遵守规定和制度。

1.重大检修项目及一级防爆区域内施工作业,施工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员负责该项目的检修安全,专职安全员必须熟知施工方案及施工要求。安全员离开现场,施工作业停止。

2.双休日或每天下班以后、临时或抢修项目,必须在施工前到中控室,向当班调度说明施工内容、施工地点、施工时间,得到当班值班长确认并经值班长施工要求交底后才能施工。

3.由于化工区内很多介质是易燃易爆气体,进入厂区严禁吸烟,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出入证,并统一着装,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等劳防用品。

4.中毒是化工企业中最可能发生,也是相当严重的安全事故,尤其在管道设备检修中容易发生此类事故,在检修范围内所有设备管线中的可燃气体和有害气体必须经过置换至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分析要求:co≤1.0%(v/v),ch3oh≤0.5%(v/v),h2≤0.5%(v/v);设备内作业分析要求:co≤30mg/m3,h2s≤10mg/m3,nh3≤30mg/m3,ch3oh≤50 mg/m3,o2〉18%(v/v)。尤其值得重视的是,有害气体检测是作业全过程,检测人员必须定时对作业区域进行检测,因为在管道或密闭容器内,残留的渣滓等等,经过一段时间会挥发出很多有害气体,在密闭容器内慢慢积累到很高的浓度。另外作业时旁边必须有监护人员。

5.抽堵盲板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抽堵盲板作业安全规定》,并按照业主要求的先后顺序进行抽堵,堵盲板部位须有挂牌标志。特别要注意在抽堵煤气、甲醇、丙烯等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管道盲板时,必须使用防爆工具。

6.化工行业的用电用火、设备容器内作业等都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定和要求。

7.贯彻有关消防法律法规,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根据施工所在各个作业区的安全特点,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检修制度;将消防安全管理列入日常检修管理的内容;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并组织参加各类消防活动;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环境;组织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方案,并开展消防演练;落实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维护保养等管理,确保临警投用。

8.乙炔、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专用储存室内,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储存方法、储存数量和安全距离,实行分类、分隔储存;禁止将危险化学品与禁忌物品混合储存;储存室应符合安全、消防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并由专人管理。业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才可继续作业。

总之,在化工企业或其他危险行业设备检修等作业安全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管理规定,使每一个作业人员在思想上重视,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和体现,细节决定成败,如果只停留在理念和口号,或者通过“搞运动式”的短暂行为,是无法真正落实到每个员工的心里,从而转化为行动。安全管理始终是企业生存的第一管理,是企业发展的第一大事,是每个员工的第一责任。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生命至高无上,让我们真正作到“以人为本、关爱生命”,永远远离伤害!

第10篇 检修作业安全管理

一、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增强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

要做好作业检修安全工作首先必须保证作业人员对作业过程安全技能的全面掌握,作业过程能否安全顺利进行,操作是否规范是关键,作业人员必须提高安全技术能力,熟练掌握检修作业程序,规范操作行为,确保正确的使用工具和杜绝误操作。其次,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的高低也是作业安全的关键,作业人员必须提高警戒,对作业过程进行全面的分析,对可能存在的危险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才能确保作业过程不受伤害。

二、明确施工任务,作业前进行危险性分析,做好检修准备工作。

作业之前,首先要明确作业检修的具体工作内容,搞清楚设备、装置操作介质、停车后设备内部介质置换清理情况等进行危险性分析,确定危险种类及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施工前的安全检查;施工中的监护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作业注意事项、应急对策;施工之后的安全复查,消除对后续作业的威胁等。作业人员明白自己的作业场所和作业环境的具体情况,在作业时才能够引起高度的重视,杜绝有可能引起事故的操作和施工,对于避免造成伤害和损失能够起到积极的预防作用。

三、明确责任,提高各级人员安全职能

作业检修过程中,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现场指挥人员、作业组织实施人员、安全监督人员、票证审批人员等都应明确自己所肩负的安全责任,认真负责的履行自己的义务,确保检修过程的有序安全进行。作业人员应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遵守作业注意事项,对作业环境全面了解,对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充分的认识。监护人员应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监督作业人员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作业过程进行全程监护,对异常情况采取正确果断的处理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安全。现场指挥人员应对作业现场环境和设备相当了解,并掌握足够的安全技术知识,对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能预想、预知,对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能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作业组织实施人员在布置任务时,应周全考虑作业检修的不安全因素和应对措施,对参与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对作业注意事项进行交代和强调。安全监督人员要及时对作业检修过程进行检查,制止各种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督促各级人员履行职责,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票证审批人员必须对作业过程安全负责,对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审核,对作业人员的作业能力进行评价,保证各项措施的正确。

第11篇 检修作业监护安全管理办法

1 目的

1.1 为加强检修工作的安全管理,确保检修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严防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检维修作业。

3 职责

3.1 安全管理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在整个作业过程中负有监督和管理责任。

3.2 各车间负责人、管理人员按照制度在检维修作业过程中认真执行本制度。

4 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4.1 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

4.2 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4.3 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5 监护工作的安全要求

5.1 监护人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有岗位操作合格证或监护资格的人担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业安全培训和考试。监护人要了解监护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

5.2 监护人在接到工作通知单或作业许可证后,应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检查现场的情况,监护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监护时要佩戴明显标志,监护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和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且现场作业人员在监护人的视线范围内。

5.3 当发现监护部位与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监护人应立即制止相关作业。当作业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要求停止相关作业,当作业人员不听劝阻时,应收回作业通知单或作业许可证,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5.4 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专职监护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工作方可开始工作。监护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进行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

5.5 对有触电危险、施工复杂容易发生事故的工作,应增设专职监护人员。

5.6 专职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专职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必须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职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

5.7 作业监护结束后设备复位。白天作业结束人员下班时,指令作业人员将相关设备复位。电器设备将电源断开,电焊机做好夜间防雨措施。整个工作结束时,要求将所有临时设备全部拆除,移走。

6 监护工作的管理内容

6.1吊装重物的重量小于40吨时吊装作业,设备所在部门或检修设备部门的车间设备员担任专职监护人;吊装作业距离桥架、电缆、炉气输送管线、压缩空气管线及氮气等管线3米以内设备,设备所在部门或检修设备部门的车间安全员担任专职监护人;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等于40吨至小于等于80吨时吊装作业,设备所在部门或检修设备部门的车间主任或设备科设备员担任专职监护人;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80吨的吊装作业,厂主管安全和生产领导、设备所在部门和检修设备部门的分厂厂长、安全科主任和调度主任在现场,分厂厂长或设备科主任担任专职监护人。

6.2 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高处作业,由设备所在部门或检修设备部门的车间安全员担任专职监护人;作业高度在5米至15米时高处作业,由设备所在部门或检修设备部门的车间主任担任专职监护人;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高处作业,由分厂厂长或安全科安全员担任专职监护人;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高处作业,厂主管安全和生产领导、分厂厂长、安全科主任和调度主任在现场负责,安全科主任担任专职监护人。

6.3 特级动火作业由分厂领导或安全科人员担任专职监护人,一级动火作业由设备所在部门或检修设备部门的车间主任担任专职监护人,二级动火作业由设备所在部门或检修设备部门的车间安全员或车间工艺员担任专职监护人。

6.4 进入容器内作业(如成品仓、过滤器、环形加料机、料仓等),设备所在部门和检修设备部门的分厂领导或安全科安全员担任专职监护人。

6.5 进入成品仓仓内检修,设备所在部门或检修设备部门的分厂厂长、车间主任、安全科主任、设备部主任和调度主任在现场,安全科主任担任专职监护人。

6.6 电极软断、电极硬断1米以上电石炉所属车间主任、安全管理部安全员、设备部设备员、生技部工艺员和调度在现场,分厂厂长或生技科主任担任专职监护人。

6.7 电厂故障严重影响电石炉生产、电石炉漏糊、电石炉放炮造成电石炉停电时,厂主管安全和生产领导、设备所在部门和检修设备部门的分厂厂长、车间主任、仪电部部长、安全科主任、设备科主任、生技科主任和调度主任在现场负责。

6.8 检修高压设备和低压设备大型停送电操作,仪电部领导担任专职监护人。

6.9 检修破碎机、振动筛内部、斗提机、环形加料机、烘干窑窑体、搅笼、刮板机、链板机、炉气管线,设备所在部门或检修设备部门的车间领导担任专职监护人。

6.10 取样作业调度、检修负责人、安全员、岗位工必须在现场,质检员方可取样,并对化验员作业进行监护。

6.11加堵、拆除盲板由设备所在部门或检修设备部门的车间主任担任专职监护人。

6.12 检修净化设备,设备所在部门和检修设备部门的车间工艺员或车间安全员或车间设备员在现场担任专职监护人。

6.13 电石炉发生异常情况,如炉眼堵不上、电石躺轨、小车掉道、清理轨道大量电石时,其所属车间领导担任专职监护人。

6.14 检修电石炉二楼设备(处理料面除外),由设备所在部门或检修设备部门车间领导担任专职监护人。

6.15检修电石炉烟罩、炉门框,由设备所在部门的车间工艺员担任专职监护人。

检修出炉轨道,由设备所在部门或检修设备部门的车间设备员担任专职监护人。

6.16检修气力输送管线,设备所在部门和检修设备部门的车间工艺员或车间安全员或车间设备员在现场担任专职监护人。

6.17变更监护人必须由同一管理级别的管理人员或上级领导担任专职监护人,不得降低专职监护人的管理级别。

6.18特殊情况因工作的需要可增加专职监护人。

第12篇 设备检修作业的安全管理方法

根据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的经验和教训,分析以往检修作业中发生的工伤事故、险肇事故及事故隐患的原因和对策,结合安全管理相关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提出了1套适合钢铁企业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的办法——“1165”安全管理模式。

设备检修作业的“1165”安全管理模式,即严格执行设备检修安全管理业务流程的“11个步骤”;牢牢抓住检修作业过程中的“6个重点”;认真落实检修作业的“5项安全保障措施”。

检修项目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作业方根据检修方委托的检修项目任务书和检修作业方案,在充分的安全技术交底前提下,结合自己的施工作业经验,制订具体、详细的施工作业计划。主要包括:编写施工网络计划、施工作业步骤、安全技术措施、人员调配、资材准备、安全监督与安全防护工作等。

设备检修是企业设备管理和生产组织中的重要活动之一,也是近些年来事故多发和安全管理的重点管控作业。如何搞好设备检修作业期间内的安全管理,回柱绞车,研究出1套系统有效的适合于钢铁企业设备检修的安全管理方法,对搞好新时期钢铁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意义重大。

就项目内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这是检修安全管理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只有让施工作业方充分理解了项目内容和技术难度,施工安全措施才会完整和充分,检修作业安全才能有保障。安全拄术交底会由点检员或检修技术负责人按检修项目逐项讲解并移交项目计划、危害辨识、风险控制策略等相关资料。

及时处置和纠正现场的不安全隐患。对安全检查人员查出的现场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在问题未得到有效处理之前,要采取可的防护措施;同时,在公司局域网上设置专项栏目,对检修查出的问题进行及时通报,各检修单位举一反三,杜绝问题重复发生。

检修作业的现场实施。对危害因素的控制措施和检修组织措施的落实是检修现场实施控制的重点。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着重检查危害因素控制措施的落实和各级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职责的落实情况。检修单位、施工作业单位要明确每个检修项目、检修作业点的安全负责人,实施有效的安全监督检查。形成以区域负责为主的安全管理网络,实行分级分责监督控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严格执行作业票制度、持牌制度、确认制度。检修与生产交的,要划分明确的作业范围,做好施工区防护和隔离,加强检修现场定置管理,做到检修物品摆放有序,通道顺畅;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同时,检修涉及的区域责任单位,建立“4级”安全监控体系,即厂督查体系、专职人员监查体系、专业人员现场检查体系、区域岗位安全检查体系,分别确定各级监控体系的责任、检查频次、检查要求等,并阶段性验证4级检查体制的运作情况,及各级检查人员职责的履行情况,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布。

评价和总结。检修结束后,参检各方要认真总结检修工作,重点是检修安全管理和过程控制。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客观总结,对暴露出的典型问题,在进行认真分析的同时,制定进一步改进的具体措施。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联合组织召开由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检修总结会,推广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经验。

基于上述的2个特点,不难看出:随着企业安全管理的不断加强,职工素质的不断提高,事故的规律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因职工个人安全素质差所造成的工伤事故越来越少,调度绞车,与设备相关的事故越来越多;主要生产作业流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逐渐减少,而辅助作业流程中发生的事故却逐渐增多。这一现象,表明了当前钢铁企业安全管理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第13篇 脱硫检修作业安全管理技术措施要求

一、吸收塔原烟道清理与防腐修复作业安全措施

1、办理好检修工作任务书,做好安全措施;将原、净烟气电动挡板门关闭,原净烟气挡板门及ggh主辅电机停电,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操作,有人工作”警示牌;确定清理负责人、监护人。

2、在脱硫烟道内进行检修工作时,应有一人站在人孔外面递送材料和工具并进行监护。

3、应提前打开所有人孔门,以保证足够的通风。

4、带好劳动防护用品,必要时可佩带防毒面罩。

5、烟道内部需接12v行灯或用手提灯。

6、进入内部检查清理时,专用铁锨应水平铲除使用,从烟道放水口放出,严禁垂直使用或用其他铁件碰撞烟道,防止损伤鳞片。

7、所有工作完毕,工器具、人员清点齐全后,方可封闭人孔门。

8、在烟道内部的防腐施工时,必须在醒目位置悬挂“防腐施工,禁止烟火”的警示标识。

9、吹灰器汽源、水源手动门关闭加锁。

二、吸收塔喷嘴清理安全措施

1、清理吸收塔喷嘴属于高空作业,至少需要四人进行该项工作,其中一人进入吸收塔执行清理工作,一人在人孔处监护并传递信息,两人把握安全绳的松紧度并通过信息传递及时伸缩安全绳,但安全绳必须缠绕在固定可靠的硬件上,以防不测。

2、办理好清理工作任务书,做好安全措施,由检修人员在喷嘴下方做好防护网,确定清理负责人、监护人和安全绳专人,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3、净烟气挡板门、原烟气挡板门关闭,旁路挡板门打开。并退其电源悬挂警告牌。

4、塔内三台搅拌器退电并悬挂警告牌。

5、清洗时扎好安全带,系好安全绳,人站在夹板上冲洗,并有防滑安全措施。

6、.监护人员掌握好安全绳的松紧,不得随意离开,安全绳必须缠绕在固定可靠的硬件上,以防不测。

7、除雾器三层冲洗水阀门关闭加锁。

8、清理上层和中间层喷嘴时,清理人员分别从相应层面下部的人孔进入,必须小心谨慎,系好安全绳,如有异常应及时联系监护人。

9、清理下层喷嘴时,因其下侧无人孔、内部又无支撑,可先从2#炉或3#炉原烟道进入吸收塔入口处,利用强光灯检查喷嘴堵塞情况;如靠近东西两侧入口处有堵塞,可利用3-4米的长杆疏通;中间位置有堵塞,看准位置,可从该层上部人孔进入,利用专用秤钩工具进行疏通。

10、所有工作完毕后,工器具、人员清点齐全后,方可封闭人孔门。

三、除雾器冲洗水管道更换喷嘴清理

1、清理吸收塔除雾器属于高空作业,必须做好防止高空坠落的安全措施(由检修人员在除雾器下做好安全防护网)。

(1)清理上层时至少需要三人,其中一人进入冲洗,但须佩戴安全带,系好安全绳,一人在人孔处监护并传递信息,另一人掌握安全绳的松紧程度并缠绕牢固。

(2)清理下层时至少需要七人工作,其中四人进入除雾器执行清理工作,因除雾器需要翻转,故用人较多,四人中每两人使用一根安全绳;一人在人孔处监护并传递信息;两人掌握安全绳的松紧并通过信息传递及时伸缩安全绳,安全绳必须缠绕在固定可靠的硬件上,以防不测。

2、办理好检修工作票或工作任务书,做好安全措施;确定清理负责人、监护人、安全绳专人。

3、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安全帽、防护手套等,进入吸收塔人员必须穿胶鞋或布鞋。

4、内部光线较弱时,必须接有12v行灯。

5、提前打开各人孔门保持足够的通风,如有刺激性气味,严禁进入吸收塔执行清理工作。

6、清理上层:从上层人孔进入,在除雾器上面南北方向上至少铺设三页架板,站在架板上执行冲洗工作;如需挪动架板,则需再进入一人进行协助,但必须系好安全带和安全绳。

7、下层清理:四个清理人员分别从该层人孔进入,必须小心谨慎,记系好安全绳,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联系监护人。

8、所有工作完毕后,工器具、人员清点齐全后,方可封闭人孔门。

9、除雾器三层冲洗水阀门关闭加锁。

四、各类池、箱容器清理安全措施

1、办理好清理工作任务书。

2、立式泵、搅拌器退电并悬挂警告牌。

3、人员下池前穿戴好劳保用品并停用潜水泵。

4、工作中禁止对浆液泵冲洗。

第14篇 化工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检修前的准备

1 设备检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录。

2 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3 检修项目负责人须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任务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4 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5 设备检修如须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作业等,须按hg 23011、hg 23012、hg 23013、hg 23014、hg 23015、hg 23016、hg 23017的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6 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1 检修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 安全教育内容

2.1 检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

2.2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2.3 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

2.4 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

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1 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2 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3 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 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篦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5 对检修用的盲板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

6 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必须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7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须备有冲洗用水源。

8 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9 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10 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11 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 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 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要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3 电气设备检修作业须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4 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责人要与当班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班长必须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

5 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6 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1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2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3 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篦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要恢复正常。

4 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

5 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6 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设备等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和连锁装置,并做好记录。

7 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体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1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工厂机动部门负责管理。

2 设备所在单位提出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3 检修项目负责单位提出施工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4 设备所在单位、检修施工单位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

5 工厂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终审审批。

6 检修项目负责单位应将办理好的《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自留一份后,分别交机动部门、设备所在单位各一份。

第15篇 临时用电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生产区域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的安全要求及《临时用电许可证》、《电气检修工作票》的管理。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内的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

3、职责

3.1生产技术部负责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归口管理以及外部施工单位临时用电的审批工作。

3.2安委会负责公司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的现场安全监督。

3.3配送电部门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内部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的安装、停送电、拆除工作。

3.4施工单位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确认和电气设备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

4、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要求

4.1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得接入公用电网。

4.2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4.3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a.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b.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c.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临时用电的单相和动力线路应采用五线制。

d.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e.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

f.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g.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h.临时供电部门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气元件进行检查,确认,满足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

4.4 配送电单位应进行每天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送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4.5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5、电气检修作业安全规定

5.1 电气检修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作业规程》执行。

5.2 凡电气检修,应办理电气检修工作票。

5.2.1 厂区干线的电气设备检修和跨部门停电检修电气设备,应办理相应工作票,由生产技术部签发,经生产部部长或公司值班负责人许可后方可进行作业。

5.2.2 分厂内部停电检修,由检修电工办理相应工作票,由分公司级领导签发。

5. 3 凡是在导电设备、线路工作(不论高、低压)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处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除负责挂牌人外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或送电。

5.4 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验明线路确实无电压后方可装接。

5.5 线路经过验明确实无电压后,应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停电线路的分支也要挂接地线。

5.6 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5.7 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必须带电检修应经生产技术处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由取得《进网电工作业证》的、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5.8 外线、杆塔、电缆的检修,作业前必须全面检查,确认无患后方可进行作业。

5.8.1 变电所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邻近平行时,应验明检修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作好标志,设专人监护,以防误登杆塔。

5.8.2 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点的线路进行检修时,必须首先确认线路是否有人检修或配合检修,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5.8.3 对地下直埋电缆或隧道电缆进行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

5.8.4 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同杆、塔多、回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5.8.5 在立、撤杆、修正杆坑及杆塔上作业,必须认真检查并防止倒杆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线拆除后,若认为线路带电,则严禁任何人再登杆塔,并按工作终结办理汇报手续。

5.8.6 在检修中涉及到相序问题时,检修后应先调试好相序后再送出,以免事故发生,减少损失。

6、《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和《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管理

6.1施工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技术处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和“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 。

6.2生产技术部负责人应对作业过程进行风险分析,确定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和“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 。

6.3施工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6.4作业完工后,施工人员应及时通知负责配送电部门停电,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6.5“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和“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有效期限为一个作业周期。

6.6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交由配送电执行人注销。电气检修结束后,“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交作业单位安全员保存。

6.7“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和“电气检修作业工作票”保存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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