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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项目安全管理8篇

发布时间:2022-11-27 热度:83

公路项目安全管理

第1篇 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黄塔(桃)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专业管理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  各级领导干部、全体职工、民工要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思想端正、责任明确、制度落实、纪律严明、措施得当、检查及时,生产与安全工作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第四条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爆破安全规程》(gbb6722-86)、《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为依据。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黄塔(桃)高速公路建设办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黄塔(桃)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长:郑建中。副组长:邹正明。组员:刘文庆、范承余、张松求、童中余 何金武、夏柱林、张尤平。办公室设在工程部,具体负责黄塔(桃)高速公路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  总监办、各驻地办、施工单位成立相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管理办公室。

第七条  专职安全员作为黄塔(桃)高速公路建设办、总监办、各监理、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环节和成员,负责对所在单位安全生产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检查工作,真实反映所在单位的安全生产与安全管理状态。

第三章  保证体系

第八条  各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第九条  通过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安全控制提高预测预防能力,通过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章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第十条  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按照与指挥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各项安全目标,层层实行严格的安全目标管理和奖惩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应负具体的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也应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  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和解决安全问题,扎实开展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省、厅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有关安全生产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管理新机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配备与生产相适应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按施工人员的2%-4%配备专职安全员),逐级设立安全生产专项技术措施经费,并确保资金到位和正确使用。

第十四条  加强事故防范工作。对威胁公众和职(民)工安全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性较大设施、特殊设备、特种工种(机、车、爆破、电工等)、场所、易燃易爆物品,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性检查、评估。坚持日常安全巡查,至少每月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检查、监督、指导,每季度进行一次有效的安全大检查活动,狠抓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治,对事故隐患必须落实整改的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整改后应严格验收,及时查处“三违”现象等违章行为。加强道路标志管理,及时清除路障,确保道路畅通。

第十五条  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职(民)工应采取多种形势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职(民)工队伍的整体安全素质。安全宣传教育面覆盖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第十六条  做好职(民)工劳动保护工作。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规定、标准,对特殊工种应采取特殊劳动保护。严禁使用童工,工地不准使用聋、哑、残、老民工。

第十七条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职(民)工遵纪守法意识,杜绝“六害”现象,维护好社会治安。注意搞好社群关系,尊重地方习俗,加强民族团结。

第十八条  严格各类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凡属重、特大伤亡事故必须在2小时内报指挥部,严格按国家有关事故统计规定,按时上报月(年)报表,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

第十九条  对一次职工因工死亡3人及以上的责任事故,或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的坍塌、爆炸、火灾、质量等责任事故的施工单位,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第五章  检查考核与月度奖惩

检查方式:检查考核分自检、监理工程师检查、业主、监理巡查和业主组织的大检查等多种形式。检查考核范围为参与黄塔(桃)高速公路建设的所有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

第二十条  自检,各项目部必须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实施内容及要求与规定,对本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定期自检自查,做到一日一小检,一周一大检。把安全生产真正落实到每个人的日常工作中。

第二十一条  监理工程师检查, 各监理单位对各项目部的检查与考核实行日常工作检查和集中考核相结合,把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检查纳入日常的监理工作之中;集中检查考核实行每日一小检,每周一大检,其检查考核结果将作为安全生产评比原始依据之一。

第二十二条  安全大检查,由黄塔(桃)建设办组织和主持,由相关单位参与。大检查每月组织一次,检查内容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内业资料等方面内容。同时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建设办还将不定期组织抽查,其抽查的结果作为检查评比的依据之一。每次检查评比,业主均将检查结果及要求整改的内容以书面文字的形式通知各施工单位和驻地办,要求在限定的期限内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若发现整改措施不落实或逾期未整改的,将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处以每次项300-1000元的罚款。

对建设办组织的安全检查中不认真进行检查的检查组成员每次罚款200元;不积极配合的单位每次罚款1000元;不按时或不参加建设办组织的安全会议的单位每次罚款500元,对建设办要求上报的资料逾期不报每次罚款300元。

总结评比:奖惩评比设立专项奖金,由黄塔(桃)建设办根据总评结果最终为各单位分别做出总的评价,并分别根据各单位考核情况按下列标准进行奖惩兑现:

第二十三条  各施工单位月检查得分满分100分,对于月评得分前三名施工单位分别颁发优胜流动红旗。对于月考核得分75分以下的施工单位,将发警告黄旗.连续三次黄旗警告的,将处以1万罚款。

安全生产具有一票否决权,出现一起重大的安全责任事故取消本月评比资格并处予施工单位5万元罚款,处予总监办、驻地单位各1万元罚款。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本月总评得分排名第一的施工单位,且得分不低于90分,给予1万元奖励,并给予项目经理6000元个人奖励;

对于本月总评得分排名第二的施工单位,且得分不低于85分,给予6000元奖励,并给予项目经理4000元个人奖励;

对于本月总评得分累积排名第三的施工单位,且得分不低于80分,给予3000元奖励,并给予项目经理2000元个人奖励;

对于本月总评考核得分75分以下的施工单位给予5000元的处罚,并给予通报批评。

第二十四条  监理单位的奖惩同施工单位挂钩:

1、对于监理单位所辖的施工单位本月总评得分第一且所辖标段中无施工单位得分低于75分的给予驻地办2000元奖励。

2、对于监理单位本职工作总评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给予4000元处罚。

黄塔(桃)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百分制进行检查考评。满分为100分。详见考核评分细则。

第2篇 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黄塔(桃)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专业管理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 各级领导干部、全体职工、民工要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思想端正、责任明确、制度落实、纪律严明、措施得当、检查及时,生产与安全工作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第四条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爆破安全规程》(gbb6722-86)、《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为依据。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黄塔(桃)高速公路建设办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黄塔(桃)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长:郑建中。副组长:邹正明。组员:刘文庆、范承余、张松求、童中余 何金武、夏柱林、张尤平。办公室设在工程部,具体负责黄塔(桃)高速公路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 总监办、各驻地办、施工单位成立相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管理办公室。

第七条 专职安全员作为黄塔(桃)高速公路建设办、总监办、各监理、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环节和成员,负责对所在单位安全生产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检查工作,真实反映所在单位的安全生产与安全管理状态。

第三章 保证体系

第八条 各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第九条 通过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安全控制提高预测预防能力,通过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章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第十条 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按照与指挥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各项安全目标,层层实行严格的安全目标管理和奖惩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应负具体的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也应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 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和解决安全问题,扎实开展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省、厅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有关安全生产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管理新机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配备与生产相适应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按施工人员的2%-4%配备专职安全员),逐级设立安全生产专项技术措施经费,并确保资金到位和正确使用。

第十四条 加强事故防范工作。对威胁公众和职(民)工安全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性较大设施、特殊设备、特种工种(机、车、爆破、电工等)、场所、易燃易爆物品,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性检查、评估。坚持日常安全巡查,至少每月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检查、监督、指导,每季度进行一次有效的安全大检查活动,狠抓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治,对事故隐患必须落实整改的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整改后应严格验收,及时查处“三违”现象等违章行为。加强道路标志管理,及时清除路障,确保道路畅通。

第十五条 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职(民)工应采取多种形势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职(民)工队伍的整体安全素质。安全宣传教育面覆盖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第十六条 做好职(民)工劳动保护工作。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规定、标准,对特殊工种应采取特殊劳动保护。严禁使用童工,工地不准使用聋、哑、残、老民工。

第十七条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职(民)工遵纪守法意识,杜绝“六害”现象,维护好社会治安。注意搞好社群关系,尊重地方习俗,加强民族团结。

第十八条 严格各类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凡属重、特大伤亡事故必须在2小时内报指挥部,严格按国家有关事故统计规定,按时上报月(年)报表,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

第十九条 对一次职工因工死亡3人及以上的责任事故,或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的坍塌、爆炸、火灾、质量等责任事故的施工单位,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第五章 检查考核与月度奖惩

检查方式:检查考核分自检、监理工程师检查、业主、监理巡查和业主组织的大检查等多种形式。检查考核范围为参与黄塔(桃)高速公路建设的所有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

第二十条 自检,各项目部必须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实施内容及要求与规定,对本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定期自检自查,做到一日一小检,一周一大检。把安全生产真正落实到每个人的日常工作中。

第二十一条 监理工程师检查, 各监理单位对各项目部的检查与考核实行日常工作检查和集中考核相结合,把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检查纳入日常的监理工作之中;集中检查考核实行每日一小检,每周一大检,其检查考核结果将作为安全生产评比原始依据之一。

第二十二条 安全大检查,由黄塔(桃)建设办组织和主持,由相关单位参与。大检查每月组织一次,检查内容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内业资料等方面内容。同时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建设办还将不定期组织抽查,其抽查的结果作为检查评比的依据之一。每次检查评比,业主均将检查结果及要求整改的内容以书面文字的形式通知各施工单位和驻地办,要求在限定的期限内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若发现整改措施不落实或逾期未整改的,将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处以每次项300-1000元的罚款。

对建设办组织的安全检查中不认真进行检查的检查组成员每次罚款200元;不积极配合的单位每次罚款1000元;不按时或不参加建设办组织的安全会议的单位每次罚款500元,对建设办要求上报的资料逾期不报每次罚款300元。

总结评比:奖惩评比设立专项奖金,由黄塔(桃)建设办根据总评结果最终为各单位分别做出总的评价,并分别根据各单位考核情况按下列标准进行奖惩兑现:

第二十三条 各施工单位月检查得分满分100分,对于月评得分前三名施工单位分别颁发优胜流动红旗。对于月考核得分75分以下的施工单位,将发警告黄旗.连续三次黄旗警告的,将处以1万罚款。

安全生产具有一票否决权,出现一起重大的安全责任事故取消本月评比资格并处予施工单位5万元罚款,处予总监办、驻地单位各1万元罚款。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本月总评得分排名第一的施工单位,且得分不低于90分,给予1万元奖励,并给予项目经理6000元个人奖励;

对于本月总评得分排名第二的施工单位,且得分不低于85分,给予6000元奖励,并给予项目经理4000元个人奖励;

对于本月总评得分累积排名第三的施工单位,且得分不低于80分,给予3000元奖励,并给予项目经理2000元个人奖励;

对于本月总评考核得分75分以下的施工单位给予5000元的处罚,并给予通报批评。

第二十四条 监理单位的奖惩同施工单位挂钩:

1、对于监理单位所辖的施工单位本月总评得分第一且所辖标段中无施工单位得分低于75分的给予驻地办2000元奖励。

2、对于监理单位本职工作总评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给予4000元处罚。

黄塔(桃)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百分制进行检查考评。满分为100分。详见考核评分细则。

第3篇 浅析公路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要点

1 工程概述

两河口水电站先移民后建设专项工程库区复建县道_037线溪工沟至尤拉西沟段的第ⅳ标段,本标段范围为k81+310.00~k91+214.00,路线总长9904m。全线布置隧道1座,总长848m,占路线总长的8.56%;中桥共5座,小桥梁共1座,桥梁共计长373m,桥梁占路线总长的3.77%;明线长8683m,占路线总长的87.67%。设计采用主要技术标准如下:

公路等级:      四级公路(其中桥梁和隧道采用30km/h三级公路技术标准)

设计速度:     20 km/h

车道数:       2条

路基宽度:     7.0m

路面宽度:     6.5m

回旋线最小长度:  20 m

桥梁设计荷载:     公路-ⅰ级,挂-220

路面结构类型:     沥青混凝土

桥面宽度:         7.0 + 2×0.55 m

隧道设计建筑限界: 8.5×5.0 m

设计洪水频率:

特大桥               1/100

大、中桥             1/50

小桥、涵洞、路基     1/25

地震动峰加速度系数:0.15g

2  公路施工中各种安全因素分析

2.1  参与公路施工的人员的因素分析

人的因素主要是指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人的不安全行为又被称作人为失误,可分为随机失误和系统失误两大类。随机失误主要是指操作者具有安全行为能力,也知道“三违”的危害,但因看错、说错或听错信息(号),拿错工具、材料等,或者受外界的干扰,主观上安全意识不强,心理状态不佳所造成的失误。系统失误是指作业环境不良诱发的失误。

2.2  公路施工中物的因素

公路施工中活动中,物的因素是指物的不安全状态,也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因素。物之所以成为事故的原因,是由于物质的固有属性及其具有的潜在破坏和伤害能力的存在。物的因素可以概括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物的故障或失效。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指机械设备、物资等明显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状态。对于工程建设,物的不安全状态主要有物(设备、机械、工具、设施等)本身存在的缺陷、防护保险方面的缺陷、物的放置方法缺陷、作业方法导致的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保护器具信号、标志及个人防护用品的缺陷等。物的故障(或失效)是指机械设备、零部件等由于性能低下而不能实现预定功能的现象。

3、公路施工中环境因素

环境因素是指环境的不良状态。不良的生产环境会影响人的行为,同时对机械设备也产生不良的作用。事故的发生都有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的直接作用。但是客观环境是事故发生的背景条件,可能使引起事故发生的人因和物因产生交叉,客观上影响了事故隐患的发生和发展,进而导致事故的发生。所以环境的因素通过对人和物的影响对事故的发生起到促进的作用。

3.1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和危害

(1)天气寒冷,人的听觉、视力,行动都会受到一定影响,容易发生冻伤、跌滑等人身伤害事故;设备和金属结构件产生变形、破裂,容易导致泄漏、爆炸、火灾、中毒和设备生产事故。

(2)冬季大气气压处于冷高压状态,有毒有害气体容易大量积聚,造成人员中毒和火灾、爆炸事故。

(3)冬季天干物燥,容易发生火灾。

(4)冬季处于岁末年初,节日多,容易诱发不稳定、不安全因素。

3.2冬季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1)凡参加施工作业人员,均应接受冬季施工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交底。

(2)安装的取暖设备必须符合要求,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3)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雪,应停止高处作业的吊装作业。

(4)搞好防滑工作,通道防滑条损坏的要及时修补,斜道等作业面上的霜冻,冰块,积雪要及时清除。

(5)采用电热取暖时,要加强检查和维修,防止触电和活灾。

(6)加强用火申请,遵守消防规定,加强防火检查,防止火灾发生。

(7)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及时发放。特别要注意冻伤作业人员手、脚事故的发生。应确保防护用品的质量,要按规定的发放制度执行。

(8)冬季施工应严格执行冬季施工的有关规定,做好保温,防冻等安全防护工作。

3.2.1机械设备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工作措施

(1)在进入冬季前对所有机械设备做全面的维修和保养,作好油水管理工作,结合机械设备的换季保养,及时更换相应牌号的润滑油;对使用防冻液的机械设备确保防冻液符合当地防冻要求;未使用防冻液的机械设备要采取相应的防冻措施(采取停机后排放冷却水或进入暖棚车间内)

(2)各种车辆使用的燃油,要根据环境气温选择相应的型号,冷车起步时,要先低速运行一段路程后再逐步提高车速。

(3)冬季车辆启动发动机前,严禁用明火对既有燃油系统进行淤热,以防止发生火灾。

(4)冰雪天行车,汽车要设置防滑链;司机在出车前检查确认车辆的制动装置是否达到良好状态,不满足要求时不得出车,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大雪大雾不良气候时停止运行。

(5)严格执行定机定人制度,机械保管人员要坚守岗位,看管好设备,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3.2.1冬季人员防寒防冻防滑预防措施

(1)作业人员尽量减少在低温环境下的暴露时间;

(2)作业人员在寒冷的冬季作业,必须配备相应的防寒服装、鞋帽、手套等物品;

(3)加强对电暖器、空调等升温设备的检修,确保状态良好;

(4)发电机、机动车辆等设备正确加防冻液、冬季润滑油等。

(5)严格执行放空及预加热制度,禁止使用明火解冻。

(6)使用梯子应注意放置角度,底端应采取防滑措施;

(7)雨雪和大风天气不进行高空作业

(8)及时清理设备、管线和站内积雪,保证巡检及逃生道路畅通,操作平台无积雪;

(9)登高2米以上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且有人监护,严防摔伤事故的发生。

3.2.2冬季防火防爆炸

(1)隧道爆破作业时严禁吸烟,场外不随意乱扔未熄灭的烟头;

(2)正确使用、安装、管理电气设备;

(3)不得在空压机房内发热的设备上或附近晾挂衣服;

(4)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5)节前加大对施工现场周边村民的宣传,禁止其在周围燃放烟花爆竹,确保节日期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6)设备、管线发生冻堵时,不得用明火烧烤、开水浇融。

(7)冬季使用液化气钢瓶不要为了把残存的气体用尽而用开水烫或者用火烤钢瓶的办法。

(8)冬季使用的电褥子不要在线路固定位置折叠,最好直接铺在床板上使用。

3.2.3冬季交通安全事故措施

(1)雨雪天气出行,尽量坐车或步行,最好不要骑车;

(2)做好车辆的换季保养,采用符合冬季使用的润滑油和制动液,尤其是刹车系统、转向系统、灯光系统必须完好可靠,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3)驾驶汽车低速行驶,注意与其它车辆保持适当车距,防止因机动车辆打滑、滑倒对自己造成伤害;

(4)杜绝酒后驾车、超速、超载、超区域行车、强超抢会等违章行为的发生。尽量减少出车数量(雪天出行车辆,须佩带防滑链)

4、公路施工中管理因素

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往往只是事故直接和表面的原因,深入分析可以发现,发生事故的根源在于管理的缺陷。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对公路基本建设的投资力度的加大,公路建设得到迅速发展,公路总里程不断增加, 公路工程建设规模发展的同时,也发生了一些安全事故。特别在隧道、桥梁施工中出现了重大事故。

例如.2005 年的董家山隧道“12·22”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导致了44 人死亡,11 人受伤。2007 年湖南省凤凰县堤溪大桥的“8·13”塌桥事故导致了64人不幸罹难的惨剧。

根据我国历年重大伤亡事故抽样分析,事故是由于管理混乱或管理不善引起。通过适当的管理行为,选择适当的措施是可以把影响程度减小到最低的。导致安全事故的管理因素主要包括:企业主要领导者对安全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分明;安全技术措施不全面、劳动组织不合理;对现场缺乏安全检查或安全检查不全面、不彻底;安全操作规程没有或不健全;挪用安全措施费用;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教育培训不够,工作人员不懂操作技术知识或经验不足,缺乏安全知识;人员选择和使用不当;违章指挥;设备使用、维修保养的缺陷等。

5公路桥梁施工安全中人员管理措施

首先合理利用施工人员心理特征,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发生失误及违章操作的种种心理状态十分复杂。详细分析这些心理因素和不安全行为,其根源往往在于社会因素、环境因素、劳动管理以及本人的先天性心理素质。

公路桥梁施工过程中,受环境的限制和人为因素的影响,这种种不安全心理状态将出现多种交织的状态,更可能与环境条件限制产生复合作用出现更加复杂的不安全心理。因此,应该基于多种不安全心理进行综合性管理,针对具体环境而设置不同的处理和研究,消除不安全心理状态产生的基础。

公路桥梁施工中,应充分利用群体心理,在安全管理的覆盖内划分若干小的管理群体,在群体中培养安全骨干,对“领袖作用”详加引导,培养他们具有高度的安全意识,产生积极行为效应,使少数人产生从众行为,积极遵守安全规程,养成安全生产的习惯,让施工人员自身成为管理自身的安全员,达到人人要安全之目的,在日常管理中,安全管理人员应深入施工队伍之中,了解现场施工人员心理状态,及时发现心理发展动向,力求用低额的经济投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6防止过劳,提高生产安全性

在公路桥梁施工中如何减轻疲劳、防止过劳,从而保证施工人员健康更重要的保证安全生产,主要的方法有如下几种:

(1)提高作业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是减少施工人员、提高劳动生产率、减轻人员疲劳、提高生产安全水平的有力措施。

(2)合理地确定作业休息制度,根据施工时的劳动强度,在施工过程中插入必要的休息时间。

(3)根据工作强度、工作方式合理设计休息方式。

(4)尽可能减少轮班工作制度。轮班工作后,给予施工人员充分的休息时间。

(5)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以利于施工人员恢复疲劳,增进身心健康,培养高尚的情操。开展技术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技术的熟练程度,减少工作中的疲劳程度。

7公路桥梁施工安全的机械设备管理措施

7.1机械设备的正确选用与保养

对于机械设备的保养,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应做到提前、及时掌握各个施工项目工程进度与机械设备方面信息,安排好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的二次保养维护工作,解决好使用与保养的矛盾冲突。运用计算机辅助管理,控制机械设备一、二级维护,落实专业机修人员到施工现场按工艺流程规范维护保养,现场机械操作人员应积极做好配合、督促、监督。规范操作手职业道德规范的“五个到”即“身到、眼到、手到、心到、情到”,其中“眼到”就是要认真按规范仔细做到设备状况“一日三查”;“手到”就是要对设备勤保养,勤润滑,谨慎操作。

7.2老旧设备的淘汰

随着施工任务的增长,机械设备使用时间的增多,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越来越短,这时就要及时的引进新设备,淘汰旧设备。对那些因事故等原因设备主要结构性能损坏严重,无修复可能或修复费用超过更新设备价60%的,能耗高、功率低、污染严重、经济效益差,技术改造又不经济的机械设备,都要坚决予以淘汰。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配件,必须予以淘汰报废:

(1)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己到使用年限,折旧后技术性能己达不到国家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要求的;

(2)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因事故等原因设备主要结构性能损坏严重,无修复可能或修复费用超过更新设备价60%的。

(3)磨损严重,基础部件已损坏,再进行维修不能达到使用安全要求的。

(4)能耗高、功率低、污染严重、经济效益差,技术改造又不经济的机械设备。

8公路桥梁施工安全的环境管理措施

实践证明,采光照明、色彩标志、环境温度和现场环境对高速公路桥梁施工安全的影响都不能低估。

8.1 采光照明问题

公路桥梁施工现场的采光照明,既要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又要减少人的疲劳和不舒适感,还应注意视觉暗、明适应的生理反应。这是因为当光照条件改变时,眼睛需要通过一定的生理过程对光的强度进行适应,方能获得清晰的视觉。所以,当由强光下进入暗环境,或由暗环境进入强光现场时,均需经过一定时间,使眼睛逐渐适应光照强度的改变,然后才能正常工作。因此,应让劳动者懂得这一生理现象,当光照强度产生极大变化时作短暂停留,在黑暗场所加强人工照明,在耀眼强光下操作带上墨镜,则可减少事故的发生。

8.2色彩的标志问题

色彩标志可提高人的辨别能力,控制人的心理,减少工作差错和人的疲劳。红色,在人的心理定势中标志危险、警告或停止;绿色,使人感到凉爽、舒适、轻松、宁静,能调节人的视力,消除炎热、高温时烦躁不安的心理;白色,给人整洁清新的感觉,有利于观察检查缺陷,消除隐患;红白相间,则对比强烈,分外醒目。所以,根据不同的环境采用不同的色彩标志,如用红色警告牌,绿色安全网,白色安全带,红白相间的栏杆等,都能有效地预防事故。

8.3环境温度问题

环境温度接近体温时,人体热量难以散发就会感到不适、头昏、气喘,活动稳定性差,手脑配合失调,对突发情况缺乏应变能力,在高温环境、高处作业时,就可能导致安全事故;反之,低温环境,人体散热量大,手脚冻僵,动作灵活性、稳定性差,因此,在环境温度不适宜时要进量采取降温或保暖措施以防事故发生。

8.4现场环境问题

现场布置需整齐有序,视线畅通,场地平整,机械有防护装置,电器有保护,防止粉尘、噪音等,尽量使劳动者生理、心理舒适,只有这种工作环境才更利于安全生产。

公路桥梁施工的安全问题不应该只停留在理论上的研究,更应该注重施工现场的实际管理。我们要从施工过程中的一点一滴做起,严格保证工程的安全性,为实现“和谐”施工,创造一切有利条件!

9结束语

安全生产管理,就是针对人们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安全生产管理最根本的目的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生产资料,保障财产不受损失,是对企业设计的最根本要求;是保护社会生产力,使之能正常。

第4篇 高速公路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支付与使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施工作业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07年第1号令)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应急预案演练等所需的所有费用,以及因业主及监理工程师为保证工程安全生产要求整改的措施而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第三条 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为单列的安全生产费用,是确保安全生产拟投入的最低费用;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实际,必要时适当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保证工程施工安全。施工单位须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严禁挪作他用。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第四条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及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督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费用支出。

第五条 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第六条 利用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第七条 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第八条 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实行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

第九条 依据现行的标准规范定期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对于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应立即整改。

第十条 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除隐患。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贯彻落实到位,防护措施有效。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费用施行按实签证支付。

第十三条 施工过程中要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配备和投入安全保护设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第十四条 与监理单位共同研究,结合危险源清单,列出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工程量清单,作为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的基本依据。

第十五条 报批开工报告时,可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安全生产费用预付凭证和安全费用支付计划,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确认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已经到位后报请业主予以支付。

第四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财务部、安全质量部对工程安全费用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费用列支须专项记账,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八条 财务部门须认真核对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发票和实物等。

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及时签署安全生产费用支付证书。

第二十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工程交、竣工验收,业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作出评价。

第二十二条 用于安全生产的物资设施,要建立入库、出库台账,做到账物相符,入库、出库、使用记录台账一一对应,保证安全生产物资、设施真正用于安全生产,确保工程安全施工。

第5篇 某高速公路项目剖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一、一般安全规定

1、从安全生产出发,对施工现场出进料、材料堆放需作出详细妥善的布置,在进洞前应完成对风、水、电、路等设施的统一安排。

2、进洞前应先做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作好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确保地表水不危及隧道的工程安全。

3、隧道施工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班的记录簿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4、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帽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5、不良地质施工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先护顶、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稳步前进。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取预防措施。

二、开挖及凿孔安全规定:

1、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土石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必须相互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3、机械凿岩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的凿岩机。站在渣堆上作业时,要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坍滑伤人。

4、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头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格的应予修理或更换。

5、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扳钳松动拨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6、电钻钻眼应检查把手胶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缆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电钻工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鞋,不得用手回转钢钎,不得用电钻处理卡住的钎子。

7、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钻、电钻。

8、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9、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车速不得超过25米/分钟。台车行走或待避时,钻架和机具收拢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倾斜,并应刹住车轮,放下支柱,防止移动。

三、爆破作业安全规定:

1、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点,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服。

2、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刚钻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流泥未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3、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4、火花起爆时严禁明火点炮,其导火索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并不得短于1.2m。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燃导火索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1/3。计时导火索燃毕,必须立即撤离工作面。

5、为防止点炮时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

6、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遵守国家现行《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间距必须大于1m。

7、爆破后必须经过15分钟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

面,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迹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及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能进入工作面。

8、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9、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离到安全地点。

10、隧道爆破禁止使用黑火药。

11、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统一指挥。岩石隧道两工作面接近15m(软岩为20m),一端装药爆破时,另一端人员应撤离到安全地点。导坑已打通的隧道,两端施工单位必须协调放炮时间,放炮前加强联系和警戒,防止对方人员误入危险区。

12、土质或岩石破碎的隧道接近贯通时,应根据地质情况加大预留贯通的安全距离,此时只准一端掘进,另一端的人员和机具应撤至安全距离。贯通后的导坑应专人看管,严禁非作业人员通行。

四、洞内运输安全规定:

1、进洞的各类机械与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宜进洞。

2、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所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载、超高运输。装运大体积或超长料时,应有专人指挥,并设置显示界限的红灯。

3、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或强行搭车。

4、机械装渣时,坑道断面应能满足装载机械的安全运转,装载机械的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电缆线、高压胶管等应有专人收放保护。

5、车辆在装卸碴时须制动停稳;在洞内倒车与转向时,须开灯鸣号或由专人指挥;洞外卸碴场地段应保持一段上坡,并在堆碴边缘处设置挡车木。

6、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应在其边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显示界限,以防止运输车辆撞碰。

7、洞内车辆相遇或遇行人时,应使用近光或小灯。

五、支护工程安全规定:

1、隧道各部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及设计文件中规定不需支护者外,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

2、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各部定期

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设人随时检查,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和加固;当变形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先撤出施工人员,再进行加固。

3、洞内地段和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洞口地段的支撑宜向外多架5--8m明厢,并在其顶部压土以稳定支撑,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

4、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到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4m;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当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撑支抵工作面。

5、不得将支撑柱置于废碴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地段支撑柱应加设垫板或垫梁,并加木楔楔紧。

6、漏斗孔开挖时应加强支护,并加设盖板;供人上下的孔道应设置牢固的扶梯。

7、支撑使用的梁、柱、连接杆件等选材,必须符合设计和承载要求。木支撑宜用易于拆立的框架结构,并保证坑道运输净空。钢支架安装,宜选用小型机具吊装。

8、喷锚支护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配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应完好正常,压力应保持在0.2mpa左右;注

浆喷嘴严禁对人放置。

9、检查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的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支架。

10、当发现测量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须立即撤出作业人员,待制定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

第6篇 某高速公路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支付与使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施工作业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07年第1号令)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应急预案演练等所需的所有费用,以及因业主及监理工程师为保证工程安全生产要求整改的措施而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第三条 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为单列的安全生产费用,是确保安全生产拟投入的最低费用;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实际,必要时适当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保证工程施工安全。施工单位须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严禁挪作他用。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第四条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及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督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费用支出。

第五条 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第六条 利用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第七条 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第八条 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实行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

第九条 依据现行的标准规范定期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对于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应立即整改。

第十条 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除隐患。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贯彻落实到位,防护措施有效。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费用施行按实签证支付。

第十三条 施工过程中要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配备和投入安全保护设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第十四条 与监理单位共同研究,结合危险源清单,列出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工程量清单,作为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的基本依据。

第十五条 报批开工报告时,可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安全生产费用预付凭证和安全费用支付计划,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确认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已经到位后报请业主予以支付。

第四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财务部、安全质量部对工程安全费用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费用列支须专项记账,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八条 财务部门须认真核对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发票和实物等。

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及时签署安全生产费用支付证书。

第二十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工程交、竣工验收,业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作出评价。

第二十二条 用于安全生产的物资设施,要建立入库、出库台账,做到账物相符,入库、出库、使用记录台账一一对应,保证安全生产物资、设施真正用于安全生产,确保工程安全施工。

第7篇 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管理措施

1 建立安全保障体系

1.1组织保证

成立由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专职安检工程师组成的安全领导小组,其中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项目副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项目总工为技术负责人,项目专职安检工程师负责日常的安全工作的落实,督促工人按有关规定进行生产,各工区设专职安全员,各班组设兼职安全员。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框图

1.2 制度保证

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针对各部位、各工序、各工种的各自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分析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等,并由各级安全组织督促检查,加以落实。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1.3 责任保证

建立以安全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职责。

2 主要项目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1 场地布置及现场安全控制

总经理部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进行控制,确保施工生产按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顺序要求进行。

(1)开工前作好以下准备

1)落实施工机械设备、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进场的计划;

2)落实现场施工人员;

3)办理职工意外伤害保险。

(2)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内的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电工、焊工、塔吊、施工升降机械的装拆工人还应进行培训、考核、持相关证件上岗。由项目部生产副经理和财务资源部门负责确认。大型浮吊、沉桩机、钻机等专用设备操作应按安全作规程严格进行,上岗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对安全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

本工程占地面积大,又是水上、地面、高空多工种、多工作面协同作业,安全防护工作十分重要。对高处作业、水上作业、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必须做到防护明确、技术合理、经济适用、安全可靠。实施要点:

1)按照安全防护的技术措施方案执行。

2)防护职员落实到人,具体由现场办、专职安全员、各施工队长负责操作。

3)工作平台、临时码头、栈桥、现浇支架应有搭设方案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定期对施工平台,扶手立网进行检查,做好防滑及破损修补工作。

(4)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的布置须符合防火、防爆、防高温、防雷电、防风、防雾等安全规定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场、停车场、生产车间等应按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并符合安全规程。

2)危险地点悬挂按照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4-82《安全标志》,施工现场设置大幅安全宣传标语。

3)陆上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区均要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材有专人管理不得乱拿乱动,每一个标段要组成一个由15-20 人的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符合国家或公安部门的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品;严禁在木材加工场、料库、油库等处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也随时清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

5)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6)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tj46-88 的规定执行。

2.2 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组织措施

机械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是施工过程中企业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安全管理要体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基本原则。

(2)建立健全机械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3)机械人员安全职责

1)督促有关机务人员(驾驶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等)做好机械例行保养工作。

2)负责机动车辆、机械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周(日)活动。

3)负责机动车辆年检工作。

4)办理机动车辆养路费运管费等证件或规费交纳手续。

5)调查处理机械事故、交通事故及保险车辆的出险索赔。

6)翻印、制定或修改安全操作规程。

(4)操作人员安全守则

1)机械在运转操作前,必须认真检查.确认技术状况良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方能启动作业.

2)作业时应精力充沛、思想集中,遵守有关法规,严禁酒后操作。 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超载、超速使用机械,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4)作业中应认真监视机械运转。发现有异常情况(如剧烈震动、异响、异味及温度和压力突变等)应立即停止检查,排除异常后才能继续使用。

5)机械运转部件未停止前,一般不得接触转动部分或对其进行维修。

6)驾驶员操作室应保持清洁,禁放易燃易爆品和其他杂物。

7)按规定穿戴安全保护用品。

8)不准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

9)起重设备应严格按《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5)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守则

1)机械进场前,应为机械提供使用道路、水、电、临时机棚和停机场地,并排除对机械作业有妨害的不安全因素。

2)机械进入现场后,有关管理人员应分别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总平面布置、该机的生产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机械操作人员应听从指挥、配合施工,但对违反机械性能、安全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有权拒绝执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操作人员违章作业。

4)文明生产,保持机械、车辆及停车场所的整齐清洁。在有危险的作业区域,应设置明显标志,并采取特定安全措施。

(6)施工机械的安全保证措施

1)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操作合格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2)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机机械设备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3)驾驶室或操作室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夜间有专人看管。

4)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等作业。

5)指挥施工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可让人了望的安全地点,并应明确规定指挥联络信号。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转中严禁用手套或其他物件接触钢丝绳,用丝绳拖、拉机械或重物时,人员应远离钢丝绳。

6)起重作业应严格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规定的要求执行。

7)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8)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佩带个人防护用品,做到持证上岗,做好机械运转记录和例行保养记录。

9)大、中型机具设备和车辆必须专人负责,起重吊装作业必须专人持证上岗。

10)租用大、中型机具设备,双方必须签定协议,在使用、维修和保养方面,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安全责任。

11)机械操作人员、驾驶员不得随意加班加点,要认真做好季节性劳动保护和做好交接工作。

(7)安全环保的检查与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其重点为

1)作业环境的安全生产水准或条件是否合格。

2)各种机械的安全技术状况是否合格.如制动装置、报警装置、限位装置等的技术状况。

3)机械的发动机排放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噪音是否在要求范围内。

4)某些机械的电气安全状况,如搭铁装置,防护水平,各种自动装置的整定值等是否符合规范。

5)某些机械运行中的排污、排废、粉尘及有害物质等危害人身健康和影响环保的危险源。如拌和楼排污、粉尘排放,修理车辆的废油处理等。

(8)事故处理

1)机械事故发生后,如有人员受伤,要迅速抢救伤员,在不防碍抢救人员的条件下,注意保留现场,并迅速报告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妥善处理。

2)故无论大小,肇事者和肇事单位均应如实上报,并填写机械事故报告单。一般事故报告单由肇事单位存查,大事故和重大事故报告单应在三日内报上级主管部门。

3)机械事故发生后,肇事单位必须严肃认真对待,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经处理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

4)舶发生交通事故、污染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应通过甚高频无线电话或其他一切有效手段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9)事故统计是反映安全工作好坏的一个重要依据,机械部统计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如实、准确、及时地填报各种事故统计报表,对隐瞒不报,少报,使事故统计不实者,从重处罚。

2.3 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

(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水上工作人员要穿救生衣,并按规定配戴劳动保护用品,或安全带等安全工具。

(2)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高跟鞋、硬底易滑鞋和裙子进入施工现场。

(3)从事架子施工的人员,要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持证上岗;对进行模板施工,高度超过2 米的架子要由架子工去完成。在距边缘 1.2-1.5 米处应设置护栏或架设护网,且不低于1.2 米,并要求稳固可靠。

(4)施工作业搭设的扶梯、工作台、脚手架、护身栏、安全网等,必须牢固可靠,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架子工程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0)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规定要求。

(5)人员上下通行要由斜道或扶梯上下,不准攀登模板,脚手架、或绳索上下,并作好进入口等防护措施的管理。

(6)作业用的料具应放置稳妥,小型工具应随时放入工具袋,上下传递工具时,严禁抛掷。进行两层或多层上下交叉作业时,上下层之间应设置密孔阻燃型防护网罩加以保护。

(7)脚手架拆除时,经工程技术部门和专职安全员检查同意后方可拆除,并按自上而下,逐步下降进行;严禁将架杆、扣件、模板等向下抛掷。

第8篇 某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管理措施

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管理措施

1 建立安全保障体系

1.1组织保证

成立由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专职安检工程师组成的安全领导小组,其中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项目副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项目总工为技术负责人,项目专职安检工程师负责日常的安全工作的落实,督促工人按有关规定进行生产,各工区设专职安全员,各班组设兼职安全员。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框图

1.2 制度保证

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针对各部位、各工序、各工种的各自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分析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等,并由各级安全组织督促检查,加以落实。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1.3 责任保证

建立以安全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职责。

2 主要项目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1 场地布置及现场安全控制

总经理部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进行控制,确保施工生产按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顺序要求进行。

(1)开工前作好以下准备

1)落实施工机械设备、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进场的计划;

2)落实现场施工人员;

3)办理职工意外伤害保险。

(2)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内的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电工、焊工、塔吊、施工升降机械的装拆工人还应进行培训、考核、持相关证件上岗。由项目部生产副经理和财务资源部门负责确认。大型浮吊、沉桩机、钻机等专用设备操作应按安全作规程严格进行,上岗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对安全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

本工程占地面积大,又是水上、地面、高空多工种、多工作面协同作业,安全防护工作十分重要。对高处作业、水上作业、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必须做到防护明确、技术合理、经济适用、安全可靠。实施要点:

1)按照安全防护的技术措施方案执行。

2)防护职员落实到人,具体由现场办、专职安全员、各施工队长负责操作。

3)工作平台、临时码头、栈桥、现浇支架应有搭设方案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定期对施工平台,扶手立网进行检查,做好防滑及破损修补工作。

(4)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的布置须符合防火、防爆、防高温、防雷电、防风、防雾等安全规定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场、停车场、生产车间等应按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并符合安全规程。

2)危险地点悬挂按照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4-82《安全标志》,施工现场设置大幅安全宣传标语。

3)陆上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区均要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材有专人管理不得乱拿乱动,每一个标段要组成一个由15-20 人的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符合国家或公安部门的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品;严禁在木材加工场、料库、油库等处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也随时清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

5)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6)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tj46-88 的规定执行。

2.2 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组织措施

机械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是施工过程中企业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安全管理要体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基本原则。

(2)建立健全机械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3)机械人员安全职责

1)督促有关机务人员(驾驶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等)做好机械例行保养工作。

2)负责机动车辆、机械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周(日)活动。

3)负责机动车辆年检工作。

4)办理机动车辆养路费运管费等证件或规费交纳手续。

5)调查处理机械事故、交通事故及保险车辆的出险索赔。

6)翻印、制定或修改安全操作规程。

(4)操作人员安全守则

1)机械在运转操作前,必须认真检查.确认技术状况良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方能启动作业.

2)作业时应精力充沛、思想集中,遵守有关法规,严禁酒后操作。

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超载、超速使用机械,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4)作业中应认真监视机械运转。发现有异常情况(如剧烈震动、异响、异味及温度和压力突变等)应立即停止检查,排除异常后才能继续使用。

5)机械运转部件未停止前,一般不得接触转动部分或对其进行维修。

6)驾驶员操作室应保持清洁,禁放易燃易爆品和其他杂物。

7)按规定穿戴安全保护用品。

8)不准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

9)起重设备应严格按《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5)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守则

1)机械进场前,应为机械提供使用道路、水、电、临时机棚和停机场地,并排除对机械作业有妨害的不安全因素。

2)机械进入现场后,有关管理人员应分别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总平面布置、该机的生产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机械操作人员应听从指挥、配合施工,但对违反机械性能、安全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有权拒绝执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操作人员违章作业。

4)文明生产,保持机械、车辆及停车场所的整齐清洁。在有危险的作业区域,应设置明显标志,并采取特定安全措施。

(6)施工机械的安全保证措施

1)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操作合格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2)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机机械设备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3)驾驶室或操作室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机械设备

在施工现场停放时,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夜间有专人看管。

4)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等作业。

5)指挥施工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可让人了望的安全地点,并应明确规定指挥联络信号。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转中严禁用手套或其他物件接触钢丝绳,用丝绳拖、拉机械或重物时,人员应远离钢丝绳。

6)起重作业应严格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规定的要求执行。

7)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8)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佩带个人防护用品,做到持证上岗,做好机械运转记录和例行保养记录。

9)大、中型机具设备和车辆必须专人负责,起重吊装作业必须专人持证上岗。

10)租用大、中型机具设备,双方必须签定协议,在使用、维修和保养方面,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安全责任。

11)机械操作人员、驾驶员不得随意加班加点,要认真做好季节性劳动保护和做好交接工作。

(7)安全环保的检查与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其重点为

1)作业环境的安全生产水准或条件是否合格。

2)各种机械的安全技术状况是否合格.如制动装置、报警装置、限位装置等的技术状况。

3)机械的发动机排放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噪音是否在要求范围内。

4)某些机械的电气安全状况,如搭铁装置,防护水平,各种自动装置的整定值等是否符合规范。

5)某些机械运行中的排污、排废、粉尘及有害物质等危害人身健康和影响环保的危险源。如拌和楼排污、粉尘排放,修理车辆的废油处理等。

(8)事故处理

1)机械事故发生后,如有人员受伤,要迅速抢救伤员,在不防碍抢救人员的条件下,注意保留现场,并迅速报告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妥善处理。

2)故无论大小,肇事者和肇事单位均应如实上报,并填写机械事故报告单。一般事故报告单由肇事单位存查,大事故和重大事故报告单应在三日内报上级主管部门。

3)机械事故发生后,肇事单位必须严肃认真对待,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经处理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

4)舶发生交通事故、污染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应通过甚高频无线电话或其他一切有效手段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9)事故统计是反映安全工作好坏的一个重要依据,机械部统计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如实、准确、及时地填报各种事故统计报表,对隐瞒不报,少报,使事故统计不实者,从重处罚。

2.3 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

(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水上工作人员要穿救生衣,并按规定配戴劳动保护用品,或安全带等安全工具。

(2)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高跟鞋、硬底易滑鞋和裙子进入施工现场。

(3)从事架子施工的人员,要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持证上岗;对进行模板施工,高度超过2 米的架子要由架子工去完成。在距边缘 1.2-1.5 米处应设置护栏或架设护网,且不低于1.2 米,并要求稳固可靠。

(4)施工作业搭设的扶梯、工作台、脚手架、护身栏、安全网等,必须牢固可靠,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架子工程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0)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规定要求。

(5)人员上下通行要由斜道或扶梯上下,不准攀登模板,脚手架、或绳索上下,并作好进入口等防护措施的管理。

(6)作业用的料具应放置稳妥,小型工具应随时放入工具袋,上下传递工具时,严禁抛掷。进行两层或多层上下交叉作业时,上下层之间应设置密孔阻燃型防护网罩加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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