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要求
1. 考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本要求适用于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2. 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分为两类,第一类为煤矿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矿务局局长;第二类为煤矿矿长,分为井工煤矿矿长和露天煤矿矿长。
3. 考试方式
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或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审核,具备《煤矿安全培训规定》规定的学历和工作经历条件的主要负责人,方可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
考试应当在规定的考试点采用计算机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题从国家级考试题库和省级考试题库随机抽取,其中抽取国家级考试题库试题比例占80%以上。试题分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考试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
考试不合格可以补考一次,经补考仍不合格的,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
4. 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包含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其中安全生产知识占80%,管理能力占20%。
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内容分为了解、熟悉和掌握3个层次,考试比重为10%、20%和70%。
5. 考试要点
5.1第一类主要负责人考试要点
5.1.1安全生产知识
5.1.1.1 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及法律法规
a)掌握我国安全生产发展理念;
b)了解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熟悉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
c)掌握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d)掌握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e)熟悉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和主要灾害防治标准。
5.1.1.2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
a)了解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安全生产管理基本方法;
b)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煤矿建设管理有关规定;
c)掌握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基本要求;
d)掌握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基本要求;
e)掌握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本要求;
f)掌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基本要求;
g)掌握煤矿重大灾害防治要点;
h)掌握煤矿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要点;
i)掌握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点;
j)掌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总体要求;
k)熟悉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
l)掌握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体要求。
5.1.1.3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
a)了解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基本要求;
b)熟悉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安全管理要点;
c)掌握煤矿职业健康监护基本要求。
5.1.2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a)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b)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c)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规章制度;
d)有效实施安全生产投入;
e)组织建立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质量达标“三位一体”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
f)组织排查、治理煤矿事故隐患;
g)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h)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5.2 第二类主要负责人考试要点
5.2.1 安全生产知识
5.2.1.1 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及法律法规
a)掌握我国安全生产发展理念;
b)了解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熟悉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
c)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d)熟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e)掌握煤矿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范等。
5.2.1.2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
a)熟悉安全生产管理方法;
b)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煤矿建设管理有关规定;
c)掌握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基本要求;
d)熟悉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建立基本要求;
e)掌握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编制要求;
f)掌握煤矿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要求;
g)掌握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本要求;
h)掌握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要点;
i)掌握煤矿安全风险辨识与管控基本要求;
j)掌握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基本要求;
k)掌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要求;
l)掌握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5.2.1.3 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井工煤矿:
a)熟悉煤矿安全生产地质保障基本要求;
b)掌握矿井开采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
c)熟悉矿井井巷掘进、支护安全管理要点
d)熟悉常用的采煤方法及回采工艺安全管理要点;
e)熟悉采掘机械安全运行基本要求;
f)掌握矿井通风系统安全管理要点;
g)掌握瓦斯防治要点;
h)掌握煤尘爆炸防治要点;
i)掌握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防治要点;
j)掌握冲击地压防治要点;
k)掌握井下火灾防治要点和火区管理基本要求;
l)掌握矿井水害防治要点及井下探放水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m)熟悉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要点;
n)熟悉矿井运输、提升作业安全管理要点和空气压缩机安全运行基本要求;
o)熟悉矿井电气设备和电力系统安全管理要点;
p)熟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有线调度通信系统安全管理要点;
q)熟悉井工煤矿常见事故致因及预防措施。
露天煤矿:
a)熟悉煤矿安全生产地质保障基本要求;
b)掌握露天煤矿开采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
c)掌握露天煤矿采场、台阶、边坡安全管理要点;
d)掌握露天煤矿钻孔、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要点;
e)掌握露天煤矿采装作业安全管理要点;
f)熟悉露天煤矿破碎站设置及破碎作业安全管理要点;
g)掌握露天煤矿运输作业安全管理要点;
h)掌握露天煤矿排土场的布置及排土作业安全管理要点;
i)熟悉露天煤矿防治水和防灭火安全管理要点;
j)掌握露天煤矿电气设备及电力和通信系统安全管理要点;
k)熟悉露天煤矿设备检修安全管理要点;
l)掌握露天煤矿常见事故致因及预防措施。
5.2.1.4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
a)掌握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总体要求;
b)掌握煤矿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要求;
c)熟悉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要点;
d)了解煤矿职业健康监护基本要求;
e)熟悉煤矿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要求。
5.2.1.5应急救援管理
公共部分:
a)掌握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与实施要点;
b)熟悉煤矿安全避险系统建设基本要求;
c)掌握煤矿救援队伍建设基本要求;
d)掌握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指挥要求。
井工煤矿:
a)熟悉火灾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b)熟悉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c)熟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d)熟悉水害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e)熟悉顶板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f)熟悉冲击地压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g)熟悉煤矿提升运输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h)熟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窒息等其他煤矿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露天煤矿:
a)熟悉露天煤矿边坡和排土场滑坡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b)熟悉露天煤矿爆破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c)熟悉露天煤矿电气等其他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5.2.2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a)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b)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c)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d)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e)有效实施安全生产投入;
f)组织开展风险辨识和管控工作;
g)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并及时治理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h)组织建立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质量达标“三位一体”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并开展达标创建;
i)组织制定、演练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2篇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考核要求
1. 考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本要求适用于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2. 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分为两类,第一类为煤矿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矿务局局长;第二类为煤矿矿长,分为井工煤矿矿长和露天煤矿矿长。
3. 考试方式
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或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审核,具备《煤矿安全培训规定》规定的学历和工作经历条件的主要负责人,方可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
考试应当在规定的考试点采用计算机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题从国家级考试题库和省级考试题库随机抽取,其中抽取国家级考试题库试题比例占80%以上。试题分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考试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
考试不合格可以补考一次,经补考仍不合格的,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
4. 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包含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其中安全生产知识占80%,管理能力占20%。
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内容分为了解、熟悉和掌握3个层次,考试比重为10%、20%和70%。
5. 考试要点
5.1第一类主要负责人考试要点
5.1.1安全生产知识
5.1.1.1 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及法律法规
a)掌握我国安全生产发展理念;
b)了解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熟悉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
c)掌握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d)掌握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e)熟悉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和主要灾害防治标准。
5.1.1.2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
a)了解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安全生产管理基本方法;
b)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煤矿建设管理有关规定;
c)掌握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基本要求;
d)掌握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基本要求;
e)掌握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本要求;
f)掌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基本要求;
g)掌握煤矿重大灾害防治要点;
h)掌握煤矿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要点;
i)掌握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点;
j)掌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总体要求;
k)熟悉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
l)掌握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体要求。
5.1.1.3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
a)了解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基本要求;
b)熟悉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安全管理要点;
c)掌握煤矿职业健康监护基本要求。
5.1.2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a)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b)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c)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规章制度;
d)有效实施安全生产投入;
e)组织建立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质量达标“三位一体”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
f)组织排查、治理煤矿事故隐患;
g)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h)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5.2 第二类主要负责人考试要点
5.2.1 安全生产知识
5.2.1.1 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及法律法规
a)掌握我国安全生产发展理念;
b)了解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熟悉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
c)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d)熟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e)掌握煤矿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范等。
5.2.1.2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
a)熟悉安全生产管理方法;
b)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煤矿建设管理有关规定;
c)掌握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基本要求;
d)熟悉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建立基本要求;
e)掌握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编制要求;
f)掌握煤矿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要求;
g)掌握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本要求;
h)掌握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要点;
i)掌握煤矿安全风险辨识与管控基本要求;
j)掌握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基本要求;
k)掌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要求;
l)掌握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5.2.1.3 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井工煤矿:
a)熟悉煤矿安全生产地质保障基本要求;
b)掌握矿井开采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
c)熟悉矿井井巷掘进、支护安全管理要点
d)熟悉常用的采煤方法及回采工艺安全管理要点;
e)熟悉采掘机械安全运行基本要求;
f)掌握矿井通风系统安全管理要点;
g)掌握瓦斯防治要点;
h)掌握煤尘爆炸防治要点;
i)掌握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防治要点;
j)掌握冲击地压防治要点;
k)掌握井下火灾防治要点和火区管理基本要求;
l)掌握矿井水害防治要点及井下探放水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m)熟悉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要点;
n)熟悉矿井运输、提升作业安全管理要点和空气压缩机安全运行基本要求;
o)熟悉矿井电气设备和电力系统安全管理要点;
p)熟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有线调度通信系统安全管理要点;
q)熟悉井工煤矿常见事故致因及预防措施。
露天煤矿:
a)熟悉煤矿安全生产地质保障基本要求;
b)掌握露天煤矿开采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
c)掌握露天煤矿采场、台阶、边坡安全管理要点;
d)掌握露天煤矿钻孔、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要点;
e)掌握露天煤矿采装作业安全管理要点;
f)熟悉露天煤矿破碎站设置及破碎作业安全管理要点;
g)掌握露天煤矿运输作业安全管理要点;
h)掌握露天煤矿排土场的布置及排土作业安全管理要点;
i)熟悉露天煤矿防治水和防灭火安全管理要点;
j)掌握露天煤矿电气设备及电力和通信系统安全管理要点;
k)熟悉露天煤矿设备检修安全管理要点;
l)掌握露天煤矿常见事故致因及预防措施。
5.2.1.4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
a)掌握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总体要求;
b)掌握煤矿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要求;
c)熟悉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要点;
d)了解煤矿职业健康监护基本要求;
e)熟悉煤矿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要求。
5.2.1.5应急救援管理
公共部分:
a)掌握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与实施要点;
b)熟悉煤矿安全避险系统建设基本要求;
c)掌握煤矿救援队伍建设基本要求;
d)掌握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指挥要求。
井工煤矿:
a)熟悉火灾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b)熟悉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c)熟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d)熟悉水害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e)熟悉顶板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f)熟悉冲击地压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g)熟悉煤矿提升运输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h)熟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窒息等其他煤矿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露天煤矿:
a)熟悉露天煤矿边坡和排土场滑坡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b)熟悉露天煤矿爆破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c)熟悉露天煤矿电气等其他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5.2.2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a)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b)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c)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d)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e)有效实施安全生产投入;
f)组织开展风险辨识和管控工作;
g)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并及时治理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h)组织建立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质量达标“三位一体”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并开展达标创建;
i)组织制定、演练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3篇 搞好施工安全管理 发挥企业主体责任
自从从事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来,越来越觉得“安全生产”绝不是一句口号,特别是在现阶段全员重视安全、讲安全的情况下,作为安全事故多发的建筑施工行业,安全工作的好坏可以说决定了一个施工企业的前途和命运,应引起高度重视。结合当前的形式,谈一下企业如何发挥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责任。
一、 确立企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一个建筑工地就是一个建筑企业的“窗口”,一个项目的安全管理水平的高低与成败直接关系到到一个企业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企业在一个项目开始施工前,在合同(公司与项目)中首先明确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这个目标与公司的安全管理总体目标相结合,目标的划分根据武汉市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办法制定:施工工地分为:不合格工地、合格(达标)工地、优良工地、达标示范工地(同为黄鹤杯),作为一级建筑企业,要求每年竣工项目的安全合格率要达到100%,优良率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并把管理能力突出的项目列为公司争创示范工地的项目重点管理,并在一定阶段在全公司内组织进行交流、学习,形成以点带面的管理模式,推动公司整体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又是与企业的总体安全管理目标紧密连系在一起的,项目的安全管理是重点也是难点。
二、 建立各级安全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了落实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一个健全的、高效的安全组织机构体系是其根本保证,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安全管理部门是一个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职能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施工企业必须设立各级安全职能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落实。从事专职安全管理的人员不仅要有丰富的理论知识、法律意识还要有丰富的实际施工管理经验。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企业的安全生产活动制度化的基础和前提。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制定要符合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有时还要高于以上标准。制度的内容要齐全、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一部合理、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有利于企业领导的正确决策,有利于规范企业和企业职工行为,有利于指导企业生产一线安全生产的实施,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最终实现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生存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在组织机构建立完善的同时,还要层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它包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制,还包括项目所有管理人员的责任制,并签定责任状,将责任制融入到企业的各部门、项目各工作岗位中去,让人人明白自己的安全生产责任,人人有紧迫感,人人讲安全,人人要安全的工作局面。
三、 加强安全生产的检查,重点抓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安全检查制度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制度之一,通过安全检查有效地促进被检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安全产措施,及时排查各种安全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使安全生产处于有效的受控状态。
安全检查是企业抓好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企业应制定相应的检查计划,检查形式应是多样的,我们一般采取定期的常规安全检查、专项的安全检查、不定期的突击抽查等。施工现场生产环境复杂,工作面多、工序繁杂、施工机械的性能和施工人员的技术等级、文化素质参差不齐,因此对施工现场进行常规性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环节;专项性的安全大检查是在某一特定时段和区域内开展的,它根据当前的项目的工作特点,对反映突出的问题进行检查;不定期抽查带有突击性检查的性质,也就是说在没有预先通知和施工现场没有准备的情况下而进行的安全检查,由此发现的问题更真实更客观,解决处理的安全问题方法更有效,做为施工企业尤其是施工现场应该加强这方面的检查和指导,目的在于扎扎实实的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安全检查时我们一般在现场采取一听、二查、三讲的工作方式,“听”就是听项目负责人特别是安全负责人介绍情况,对当前安全管理工作特点的看法,以及项目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并认真听取项目的一些建议、要求;“查”就是带着问题深入到现场查看项目的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讲”就是检查完后组织项目全体管理人员对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作系统的评价,指出各种问题,并拿出具体的处理方案,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重大的安全隐患当场监督整改。
第4篇 地质勘查业主对外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地质勘查单位管理体制逐步实行属地化、企业化,地勘项目逐步实行市场化、合同化管理,地勘工作的作业形式、业务形式和用工形式等也发生了重要变化。随之而来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也变得更加复杂和多样化,尤其是在地勘单位对外包单位安全管理上是薄弱环节,因此如何加强对地勘外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
一、加强地勘外包单位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1、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经济的健康发展。2005年11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做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主席在讲话中指出:“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发展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要把安全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理念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安全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战略之一,它强调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和保障,各类组织机构和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并把安全理念真正摆到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各类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位置上来。总而言之,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但科学发展首先必须要安全发展,和谐社会首先要关爱生命。近年来,地勘行业的施工单位安全事故频发,这显然与安全发展战略和建设和谐社会的理念不符。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必然要求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八十六条分别对生产经营单位如何加强对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和处罚办法做出了规定。一是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否则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数额不等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是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单位对承包单位安全统一协调、管理。否则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作为安全生产的一部基本法律,其规定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地勘单位对外包单位的安全监管的重要法律依据。
3、地勘作业环境安全风险大的要求
地质勘查作业门类多,包括野外地质作业、钻探工程、坑探工程、专业地质和地质实验测试等。野外地质工作经常大范围地跨地区作业,作业区域少则几平方公里,多则几十平方公里;野外作业高度流动、分散,作业环境不确定,自然条件艰险艰苦恶劣,作业风险大,安全保障程度低;坑探工程的巷道长度一般为300m-1000m,巷道狭窄、粉尘浓度高、噪声大、阴暗潮湿,经常发生机械、电气、片帮冒顶、透水、中毒窒息等事故。可见,地勘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特殊,危险因素和危害因素多,安全管理难度大,加之生产设备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等因素复杂多变,时刻威胁着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4、外包单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要求
体制改革后,地勘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逐步削弱,尤其表现在对外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薄弱。大部分地勘单位的外包单位的伤亡人数及重大以上伤亡事故呈上升势头,超过了地勘单位自身的伤亡程度,而人身伤亡事故的受害者大多是农民工和临时工,地勘行业外包单位的生产形势面临十分严峻的局面。如1999年,某省区域地质调查队在西藏开展地质野外工作,发生一起特大死亡事故,13名雇佣的民工死亡。
二、地勘外包单位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1、外包单位安全管理能力弱
地勘单位对外包单位的准入和退出管理不健全。面向市场招标时,大多地勘项目规模较小,参与竞标的多为基础弱的小公司;委包方资质审查和投标过程管理不严格,部分施工单位没有资质或资质不符合施工项目要求;而很多中标的资质齐全的承包单位,往往将中标后的地勘项目委托给下属挂靠的施工单位,它们往往没有相应的资质水平;选评标准不科学,往往为了节省成本或迫于现实或主观上的资金压力,把一些安全没有保障的低报价的投标人中标,而这些中标人大多属于条件差、管理不规范的非公有制单位。由于安全投入没有直接的经济效益,因此外包企业主刻意压缩安全成本支出,必要的安全技术设备设施陈旧落后,施工器材工具、机械简陋,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数量不足,安全性能低;安全主体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措施和台帐等不健全、不落实。这些不具备安全保障能力的私营企业主和个体施工队为以后的施工埋下了安全隐患。
2、企业主和施工人员安全素质低
私营企业主和个体施工队老板大多数只有小学或中学学历,受教育程度和整体素质较低,对安全工作不重视或不懂安全管理。在思想观念上,他们大多信奉低层次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在施工过程中片面追求金钱和利润,挤扣、减少安全投入资金;在安全认识上,往往是“要自己的钱,不要别人的命”,歧视农民工和临时工,不珍惜他们的生命;在人员管理和用工上,追求廉价劳动力和简单方便,经常私招乱雇,用工随意性大,使得施工能力较差;在发展壮大过程中,承揽超过本身能力的工程,施工队伍急剧膨胀,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和专兼职安全员缺乏甚至没有,无证上岗情况较多,安全水平跟不上;在安全培训上,不重视从业人员岗前教育培训,多数工人未经安全技能培训或简单的走形式培训两天就上岗,他们不了解周围环境的危险性,不具备胜任工作的安全技术素质。
外包单位工人安全素质较差,安全意识不高,管理有难度。一是实行项目化管理后,外包单位承担的基本都是野外艰险地区的边角工程,属于又重又累的体力工作,因此只要施工人员身体强壮就行,因此大部分是只有小学文化水平甚至是文盲的农民工,工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都不高;二是外包单位工人“打短工,挣大钱”的思想严重,条件好就干,条件恶劣就走,加之许多私人老板给出的待遇偏低,安全条件没有保障,使得人员变动频繁、流动性大,这也影响了安全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三是自由散漫,不服从约束,不愿接受教育,管理和处罚难,“三违现象”仍普遍存在,而一旦实施经济处罚就成批地一走了之。
3、地勘单位与外包单位的关系难以理顺,安全管理矛盾多。
地勘单位与外包单位的监管关系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安全管理关系模糊不清。双方安全合同和安全协议管理不严格、不规范;双方安全责任界定不清,不够明确具体;很多地勘单位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进度的关系,盲目追求进度,忽视安全的基础地位;没有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不主动对外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外包项目的现场监管力度不够,不同程度上存在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问题;一些中标的施工单位存在多层转包或把项目工程转给挂靠的个体施工队,给地勘单位的监管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这些内外因素使得对外包单位缺少有效的约束,安全监管上“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执行不到位”,安全管理存在很大漏洞。
4、外包单位安全事故多发,影响社会和谐。
通过对国外安全数据的分析,在人均gdp在1000-3000美元这个由温饱向小康过渡的阶段,是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期,目前我国正处于这一阶段。现阶段,对外包单位事故责任人缺乏明确的、严格的法律规范约束,对责任人的撤职、记过、降级等行政处罚的针对性不强,显得苍白无力、隔靴搔痒,安全监管法律的威严树不起来,引不起外包队的足够重视;跨省、跨区作业施工单位的政府监管主体不明确;另外,地勘类事故大多发生在偏远的山区、荒漠等地带,外包单位大多通过与受害人家属私了的方式解决,通过贿赂等方式请求地方政府减轻甚至不处罚,地方政府能容忍不超出死亡指标的事故;事故外包单位的工人麻木不仁,不能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这些因素造成死亡事故和职业危害频频发生,影响社会的和谐。
三、加强地勘外包单位安全管理的对策
1、建立外包单位能进能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1)严格外包队伍准入管理,把好入门关。
对外包单位的资质审查是准入的基础条件和最低要求,要严格审查外包单位的相关安全资质。对缺少相关安全资质的,一律不让参与投标报价,杜绝无资质单位承担地勘项目的可能。要对安全生产许可证、所在地安监部门备案情况、施工资质、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等基本的资质进行审查,同时审查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装备机械、工器具等是否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以此提高安全准入的“门槛”;要进行跟踪更新,防止投标时的单位主体、投标资质、人员配备、机械设备配置等方面与施工实际出现“两层皮”的现象;要在安全合同中约定清退施工队的权力。
(2)建立一套评审投标单位安全施工能力的指标体系。在招标选择时,要把施工的安全施工能力作为一项优先的、前提性的指标,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施工能力,评审不合格的单位,应坚决不予中标;在投标单位安全施工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中,除了业绩、报价、工期等衡量指标外,要对近3年的安全施工质量和过程管理的记录,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建立,施工队伍项目负责人、特殊工种、技术人员的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配备的定性定量规定,安全职业卫生政策及措施、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等各项安全评价因素赋予一定的权重,作为衡量指标;要安排安全技术人员参加招标单位的评选工作,并对初步筛选后的每家投标单位进行审查评分并定级。
(3)要建立施工单位的备选和清退制度。要确保有两个以上的合格施工单位竞标,结合经济成本分析,把他们作为重点合作的优选和备选单位,并建立档案材料,培养、留住一批施工能力强、质量好、安全水平高的外包单位,保持外包单位的相对稳定性;对于经多次安全检查未彻底整改隐患的,不服从地勘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或出现多次事故的,应当予以清退,并从备选单位中重新选择施工单位。
2、加强对外包单位全过程的安全监管。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委包方的监管职责和权限。地勘单位要实行委包单位对工程总负责,明确自身的安全责任,杜绝以包代管;地勘单位的安全责任是提供作业环境的危险源、安全危害因素等资料,承担安全作业环境及施工措施所需的费用,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不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器材;外包单位的安全责任是健全和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开展安全自检自查,并接受地勘单位的安全指导、监督与协调,明确分包工程项目,减少劳务分包等。要充分发挥工程监理在安全监管上的作用,明确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有权对施工方案及施工措施的安全性进行监理,有权制止和处罚外包施工中的各种违章行为。
(2)签订安全管理合同与协议
规范外包项目承包合同管理。合同除了包括有关施工质量、成本预算等约定外,还必须与每个外包单位签订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安全权利义务、安全制度、安全考核办法、外包工人的稳定性等事项,并认真履行;要约定预留一定比例的施工管理费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进行施工安全检查时,发现不按照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和现场存在诸多安全隐患的,可以进行相应的扣款处罚。
(3)做好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告知工作。一是进入作业现场前,要提供施工作业范围、作业现场和区域的危险因素、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安全注意事项等信息,让施工单位熟悉项目的安全要求;二是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学习并确认熟悉安全相关要求,并提交施工方案和相应安全技术措施,以确保对施工过程的危险因素采取监控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三是对于比较大的地勘项目,要组织设计院、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安全技术方案论证,修改完善施工方案。
(4)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管
地勘行业属于较高危险行业,做好现场的安全监管十分必要。外包单位要设立专兼职的安全员,严格施工过程安全监管;外包单位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必须经安全监管部门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地勘单位、监理单位等可以联合成立安全督查组,定期深入各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和监督检查;要实行施工项目安全汇报制,根据项目进度定期向地勘单位汇报项目的作业地点、安全情况,便于加强追踪管理;要加强对重点危险区域的监控,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查和整改,下发整改通知,并把整改完成情况作为以后确定外包单位的考核依据之一;通过对外包单位长期的规范监管,强化外包队伍的自身管理能力,提高外包队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3、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考核奖惩工作
(1)制定详尽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基础之一,有利于逐步实现外包单位安全工作的科学规范和顺利开展。要制定外包单位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各级安全职责,实现对外包工程的制度化管理;要求外包单位建立内部安全培训制度、检查制度、隐患整改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经济考核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并把各项安全制度落到实处;必须规范外包单位工人的行为规范,增强其遵章守纪的意识。
(2)建立科学考核、奖罚明确的激励约束机制。要杜绝外包“只包不管”的思想,通过制定外包单位安全考核制度,建立安全监管绩效评价体系,实现安全考核结果与安全效益相挂钩。制定安全条件评价标准,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对外包单位的安全条件、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施工质量、事故隐患等评价指标进行评价,对不合格的外包单位进行经济处罚整改;进行月度安全考核,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包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及时收益,承认他们付出的艰辛努力,促进他们主动管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要增加奖励的程度,减少罚款额度,实现安全责任与收益、风险对称。
4、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而“以人为本”首先要以人的生命为本。要实现以人为本,必须加强对外包单位的安全监管。
(1)加强外包队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把农民工和临时工纳入工作计划和员工管理体系中,用制度规范管理,并保证必要的教育时间。新招工人上岗后,经过正式的安全教育后,要指定有经验的员工带领新工人从事一周的施工作业;工程开工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并贯彻执行《地质勘探安全规程》、安全技术知识,督促项目管理人员告知作业人员劳动纪律、制度规定、施工现场的危险因素等安全事项,并做好签到确认、培训成绩等的档案记录,经安全技能考试合格后的人员才允许上岗作业;要结合工人的实际,运用视频、图片、板报等形象化、直观化的教育方式,加深受训者认知程度;要使所有工人要掌握事故预防方法、常见事故案例、事故应急救援方法等,以此增强受教育人员的安全风险意识,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
(2)必须为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要加强对安全措施的正确设置、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有效使用、安全器具的正确使用、作业环境的改善等方面,从提高施工人员安全系数角度出发,来保证作业过程的人身安全。
通过规范对施工队的安全监管工作,促使外包施工队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扎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他们的安全管理水平,从而实现地勘单位与外包单位和谐、有序、健康地发展。
第5篇 小区业主手册:安全管理
花园小区业主手册:安全管理
为保障业主(用户)办公、居家安全,物业公司对本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安全事务员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并配闭路电视监控系统。为尽量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安全事件,特请业主(用户)注意:
有陌生人来访需核实其身份;
带外人进入本小区,应主动到值班安全事务员处登记;
若发现推销人员、可疑人士或异常情况,请及时通知安全事务员或物管公司。
业主(用户)搬运物品处小区,须提前在物业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办理放行手续。否则,安全事务员有权拒绝放行。此举诣在防止业主财物的被盗,保障业主的自身利益,请自觉支持和维护。
业主(用户)外出前,物业公司提醒您关好门窗,切勿让未成年人单独在屋内,避免发生危险。
为保障住户安全,提醒您在使用电、天然气、供水等设备时正确操作,外出时关闭所有阀门,避免发生意外。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严禁高空抛物。
物业公司友善提醒您相邻业主(住户)相互沟通,保持联系,以便大家相互照应、团结和睦。
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10、火警电话119、救护电话120,并请您及时告知物业公司,服务电话___
特别提醒:根据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物业公司所提供的安全防范为预防性措施,不含业主(住户)人身及财产保险(保证)和保管责任。
第6篇 地质勘查业主对外包单位安全管理规范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地质勘查单位管理体制逐步实行属地化、企业化,地勘项目逐步实行市场化、合同化管理,地勘工作的作业形式、业务形式和用工形式等也发生了重要变化。随之而来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也变得更加复杂和多样化,尤其是在地勘单位对外包单位安全管理上是薄弱环节,因此如何加强对地勘外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
一、加强地勘外包单位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1、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经济的健康发展。2005年11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做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_主席在讲话中指出:“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发展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要把安全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理念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安全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战略之一,它强调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和保障,各类组织机构和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并把安全理念真正摆到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各类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位置上来。总而言之,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但科学发展首先必须要安全发展,和谐社会首先要关爱生命。近年来,地勘行业的施工单位安全事故频发,这显然与安全发展战略和建设和谐社会的理念不符。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必然要求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八十六条分别对生产经营单位如何加强对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和处罚办法做出了规定。一是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否则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数额不等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是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单位对承包单位安全统一协调、管理。否则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作为安全生产的一部基本法律,其规定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地勘单位对外包单位的安全监管的重要法律依据。
3、地勘作业环境安全风险大的要求
地质勘查作业门类多,包括野外地质作业、钻探工程、坑探工程、专业地质和地质实验测试等。野外地质工作经常大范围地跨地区作业,作业区域少则几平方公里,多则几十平方公里;野外作业高度流动、分散,作业环境不确定,自然条件艰险艰苦恶劣,作业风险大,安全保障程度低;坑探工程的巷道长度一般为300m-1000m,巷道狭窄、粉尘浓度高、噪声大、阴暗潮湿,经常发生机械、电气、片帮冒顶、透水、中毒窒息等事故。可见,地勘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特殊,危险因素和危害因素多,安全管理难度大,加之生产设备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等因素复杂多变,时刻威胁着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4、外包单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要求
体制改革后,地勘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逐步削弱,尤其表现在对外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薄弱。大部分地勘单位的外包单位的伤亡人数及重大以上伤亡事故呈上升势头,超过了地勘单位自身的伤亡程度,而人身伤亡事故的受害者大多是农民工和临时工,地勘行业外包单位的生产形势面临十分严峻的局面。如1999年,某省区域地质调查队在西藏开展地质野外工作,发生一起特大死亡事故,13名雇佣的民工死亡。
二、地勘外包单位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1、外包单位安全管理能力弱
地勘单位对外包单位的准入和退出管理不健全。面向市场招标时,大多地勘项目规模较小,参与竞标的多为基础弱的小公司;委包方资质审查和投标过程管理不严格,部分施工单位没有资质或资质不符合施工项目要求;而很多中标的资质齐全的承包单位,往往将中标后的地勘项目委托给下属挂靠的施工单位,它们往往没有相应的资质水平;选评标准不科学,往往为了节省成本或迫于现实或主观上的资金压力,把一些安全没有保障的低报价的投标人中标,而这些中标人大多属于条件差、管理不规范的非公有制单位。由于安全投入没有直接的经济效益,因此外包企业主刻意压缩安全成本支出,必要的安全技术设备设施陈旧落后,施工器材工具、机械简陋,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数量不足,安全性能低;安全主体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措施和台帐等不健全、不落实。这些不具备安全保障能力的私营企业主和个体施工队为以后的施工埋下了安全隐患。
2、企业主和施工人员安全素质低
私营企业主和个体施工队老板大多数只有小学或中学学历,受教育程度和整体素质较低,对安全工作不重视或不懂安全管理。在思想观念上,他们大多信奉低层次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在施工过程中片面追求金钱和利润,挤扣、减少安全投入资金;在安全认识上,往往是“要自己的钱,不要别人的命”,歧视农民工和临时工,不珍惜他们的生命;在人员管理和用工上,追求廉价劳动力和简单方便,经常私招乱雇,用工随意性大,使得施工能力较差;在发展壮大过程中,承揽超过本身能力的工程,施工队伍急剧膨胀,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和专兼职安全员缺乏甚至没有,无证上岗情况较多,安全水平跟不上;在安全培训上,不重视从业人员岗前教育培训,多数工人未经安全技能培训或简单的走形式培训两天就上岗,他们不了解周围环境的危险性,不具备胜任工作的安全技术素质。
外包单位工人安全素质较差,安全意识不高,管理有难度。一是实行项目化管理后,外包单位承担的基本都是野外艰险地区的边角工程,属于又重又累的体力工作,因此只要施工人员身体强壮就行,因此大部分是只有小学文化水平甚至是文盲的农民工,工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都不高;二是外包单位工人“打短工,挣大钱”的思想严重,条件好就干,条件恶劣就走,加之许多私人老板给出的待遇偏低,安全条件没有保障,使得人员变动频繁、流动性大,这也影响了安全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三是自由散漫,不服从约束,不愿接受教育,管理和处罚难,“三违现象”仍普遍存在,而一旦实施经济处罚就成批地一走了之。
3、地勘单位与外包单位的关系难以理顺,安全管理矛盾多。
地勘单位与外包单位的监管关系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安全管理关系模糊不清。双方安全合同和安全协议管理不严格、不规范;双方安全责任界定不清,不够明确具体;很多地勘单位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进度的关系,盲目追求进度,忽视安全的基础地位;没有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不主动对外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外包项目的现场监管力度不够,不同程度上存在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问题;一些中标的施工单位存在多层转包或把项目工程转给挂靠的个体施工队,给地勘单位的监管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这些内外因素使得对外包单位缺少有效的约束,安全监管上“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执行不到位”,安全管理存在很大漏洞。
4、外包单位安全事故多发,影响社会和谐。
通过对国外安全数据的分析,在人均gdp在1000-3000美元这个由温饱向小康过渡的阶段,是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期,目前我国正处于这一阶段。现阶段,对外包单位事故责任人缺乏明确的、严格的法律规范约束,对责任人的撤职、记过、降级等行政处罚的针对性不强,显得苍白无力、隔靴搔痒,安全监管法律的威严树不起来,引不起外包队的足够重视;跨省、跨区作业施工单位的政府监管主体不明确;另外,地勘类事故大多发生在偏远的山区、荒漠等地带,外包单位大多通过与受害人家属私了的方式解决,通过贿赂等方式请求地方政府减轻甚至不处罚,地方政府能容忍不超出死亡指标的事故;事故外包单位的工人麻木不仁,不能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这些因素造成死亡事故和职业危害频频发生,影响社会的和谐。
三、加强地勘外包单位安全管理的对策
1、建立外包单位能进能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1)严格外包队伍准入管理,把好入门关。
对外包单位的资质审查是准入的基础条件和最低要求,要严格审查外包单位的相关安全资质。对缺少相关安全资质的,一律不让参与投标报价,杜绝无资质单位承担地勘项目的可能。要对安全生产许可证、所在地安监部门备案情况、施工资质、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等基本的资质进行审查,同时审查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装备机械、工器具等是否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以此提高安全准入的“门槛”;要进行跟踪更新,防止投标时的单位主体、投标资质、人员配备、机械设备配置等方面与施工实际出现“两层皮”的现象;要在安全合同中约定清退施工队的权力。
(2)建立一套评审投标单位安全施工能力的指标体系。在招标选择时,要把施工的安全施工能力作为一项优先的、前提性的指标,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施工能力,评审不合格的单位,应坚决不予中标;在投标单位安全施工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中,除了业绩、报价、工期等衡量指标外,要对近3年的安全施工质量和过程管理的记录,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建立,施工队伍项目负责人、特殊工种、技术人员的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配备的定性定量规定,安全职业卫生政策及措施、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等各项安全评价因素赋予一定的权重,作为衡量指标;要安排安全技术人员参加招标单位的评选工作,并对初步筛选后的每家投标单位进行审查评分并定级。
(3)要建立施工单位的备选和清退制度。要确保有两个以上的合格施工单位竞标,结合经济成本分析,把他们作为重点合作的优选和备选单位,并建立档案材料,培养、留住一批施工能力强、质量好、安全水平高的外包单位,保持外包单位的相对稳定性;对于经多次安全检查未彻底整改隐患的,不服从地勘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或出现多次事故的,应当予以清退,并从备选单位中重新选择施工单位。
2、加强对外包单位全过程的安全监管。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委包方的监管职责和权限。地勘单位要实行委包单位对工程总负责,明确自身的安全责任,杜绝以包代管;地勘单位的安全责任是提供作业环境的危险源、安全危害因素等资料,承担安全作业环境及施工措施所需的费用,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不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器材;外包单位的安全责任是健全和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开展安全自检自查,并接受地勘单位的安全指导、监督与协调,明确分包工程项目,减少劳务分包等。要充分发挥工程监理在安全监管上的作用,明确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有权对施工方案及施工措施的安全性进行监理,有权制止和处罚外包施工中的各种违章行为。
(2)签订安全管理合同与协议
规范外包项目承包合同管理。合同除了包括有关施工质量、成本预算等约定外,还必须与每个外包单位签订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安全权利义务、安全制度、安全考核办法、外包工人的稳定性等事项,并认真履行;要约定预留一定比例的施工管理费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进行施工安全检查时,发现不按照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和现场存在诸多安全隐患的,可以进行相应的扣款处罚。
(3)做好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告知工作。一是进入作业现场前,要提供施工作业范围、作业现场和区域的危险因素、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安全注意事项等信息,让施工单位熟悉项目的安全要求;二是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学习并确认熟悉安全相关要求,并提交施工方案和相应安全技术措施,以确保对施工过程的危险因素采取监控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三是对于比较大的地勘项目,要组织设计院、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安全技术方案论证,修改完善施工方案。
(4)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管
地勘行业属于较高危险行业,做好现场的安全监管十分必要。外包单位要设立专兼职的安全员,严格施工过程安全监管;外包单位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必须经安全监管部门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地勘单位、监理单位等可以联合成立安全督查组,定期深入各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和监督检查;要实行施工项目安全汇报制,根据项目进度定期向地勘单位汇报项目的作业地点、安全情况,便于加强追踪管理;要加强对重点危险区域的监控,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查和整改,下发整改通知,并把整改完成情况作为以后确定外包单位的考核依据之一;通过对外包单位长期的规范监管,强化外包队伍的自身管理能力,提高外包队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3、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考核奖惩工作
(1)制定详尽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基础之一,有利于逐步实现外包单位安全工作的科学规范和顺利开展。要制定外包单位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各级安全职责,实现对外包工程的制度化管理;要求外包单位建立内部安全培训制度、检查制度、隐患整改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经济考核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并把各项安全制度落到实处;必须规范外包单位工人的行为规范,增强其遵章守纪的意识。
(2)建立科学考核、奖罚明确的激励约束机制。要杜绝外包“只包不管”的思想,通过制定外包单位安全考核制度,建立安全监管绩效评价体系,实现安全考核结果与安全效益相挂钩。制定安全条件评价标准,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对外包单位的安全条件、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施工质量、事故隐患等评价指标进行评价,对不合格的外包单位进行经济处罚整改;进行月度安全考核,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包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及时收益,承认他们付出的艰辛努力,促进他们主动管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要增加奖励的程度,减少罚款额度,实现安全责任与收益、风险对称。
4、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而“以人为本”首先要以人的生命为本。要实现以人为本,必须加强对外包单位的安全监管。
(1)加强外包队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把农民工和临时工纳入工作计划和员工管理体系中,用制度规范管理,并保证必要的教育时间。新招工人上岗后,经过正式的安全教育后,要指定有经验的员工带领新工人从事一周的施工作业;工程开工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并贯彻执行《地质勘探安全规程》、安全技术知识,督促项目管理人员告知作业人员劳动纪律、制度规定、施工现场的危险因素等安全事项,并做好签到确认、培训成绩等的档案记录,经安全技能考试合格后的人员才允许上岗作业;要结合工人的实际,运用视频、图片、板报等形象化、直观化的教育方式,加深受训者认知程度;要使所有工人要掌握事故预防方法、常见事故案例、事故应急救援方法等,以此增强受教育人员的安全风险意识,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
(2)必须为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要加强对安全措施的正确设置、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有效使用、安全器具的正确使用、作业环境的改善等方面,从提高施工人员安全系数角度出发,来保证作业过程的人身安全。
通过规范对施工队的安全监管工作,促使外包施工队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扎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他们的安全管理水平,从而实现地勘单位与外包单位和谐、有序、健康地发展。
第7篇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试题(1)
一、选择题:请选择一项或多项正确答案将序号填入括号内(每题2分共30分)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数量等于或者超过()的单元(场所和设施)。
(1)临界量 (2)储存量 (3)安全量 (4)危险量
2、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是()。
(1)安全第一,以人为本 (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3)安全第一,重在预防
3、生产经营单位的()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主要负责人(2)安全管理负责人(3)安全管理人员
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受刑事处分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1)二 (2)三 (3)四 (4)五
5、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理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并经()方可上岗作业
(1)考核合格 (2)评议合格 (3)教育 (4)培训
6、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
(1)审批制度 (2)许可制度 (3)资质认定制度
7、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劳动防护用品。
(1)单位经济能力(2)法律法规规定(3) 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8、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带料盲板抽堵作业应当做到( )。
(1)作业地点30米内不得有动火作(2)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
(3) 随时向领导报告(4)无关人员撤离现场
9、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
(1)同时设计 (2) 同时检测(3) 同时施工(4) 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0、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
(1)登记建档 (2) 定期检测评估(3) 监控(4) 制定应急预案
11、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的照明应采用()灯具。
(1)防爆型 (2)普通型 (3)节能型 (4)白炽型
12、重大危险源辨识的依据是物质的()及其()
(1)危险特性数量(2)形态 数量(3)生产方式 储存类型
13、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包括()
(1)立即营救受伤人员,组织撤离或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2)迅速控制危害源,测定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
(3)针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等措施
(4)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
14、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部门。
(1)安监 (2)公安 (3)环保 (4)质检
15、剧毒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做好对剧毒化学品的()等安全管理。
(1)产量 (2)流向(3)储存量 (4)用途
二、填空题:(每题2分,共20分)
1、事故隐患泛指生产系统中可能导致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
2、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的管理能力方可任职。
3、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5、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制度。
6、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强今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
7、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和应当定期检测。
8、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由部门接受。
9、剧毒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承运人员及押运人员必须向当地报告。
10、危险化学品就是具有、、、等危险特性的化学品。
三、判断题:请在正确的后的()打“√”,错误的打“×”(每题2分,共30分)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是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
2、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安全第一,以人为本”。()
3、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审批制度。()
4、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许可制度。()
5、国家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
6、危险化学品单位是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单位的统称。()
7、未经审批,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生产和储存危险化学品。()
8、可以销售没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9、个人不得购买农药、灭鼠剂、灭虫剂以外的剧毒化学品。()
10、个体工商户可以生产剧毒化学品。()
11、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误用时,应立即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12、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由公安部门接受。()
13、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借,但可以转让。()
14、中小企业申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必进行安全评价。()
15、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不定期检查。()
四、问答题 (每题10分,共20分)
1、简述你单位组织车间(工段、区、队)级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
2、你单位已取得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请简述取证后你是如何抓安全生产的,采取的具体措施是什么举例说明。
第8篇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模拟考试题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模拟考试题
单位: 姓名: 分数:
一、选择题:请选择一项或多项正确答案将序号填入括号内(每题1分共30分)
1、2007年4月9日,_总理签署了第493号国务院令,公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该条例自()起施行。
(1)2007年6月1日(2)2007年7月1日(3)2007年10月1日
2、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是()
(1)安全第一,以人为本 (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3)安全生产重于泰山 (4)安全第一,人人有责
3、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单元(场所和设施)。
(1)安全量 (2)数量 (3)质量
4、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制度。
(1)审批 (2)许可 (3)登记 (4)资质认定
5、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部门。
(1)安监 (2)质检 (3)公安 (4)环保
6、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受刑事处分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1)二 (2)三 (3)四 (4)五
7、事故隐患泛指()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定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1)可导致事故发生(2)存在(3)不容忽视
8、化学品安全标签警示词有三个()
(1)危险 (2)警告 (3)注意 (4)小心
9、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组织演练。
(1) 定期 (2)不定期
10、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的照明应采用()灯具。
(1)普通型 (2)防爆型 (3)节能型
11、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1)企业负责人(2)安全管理人员(3)装卸管理人员
12、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
(1)应急处理器材(2)防护用品 (3)生活用品
13、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
(1)经营(2)运输(3)包装物 (4)储存
14、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通畅的( )。
(1)入口(2)出口(3)大门
15、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 )制度。
(1)检测检验(2)更新(3)淘汰
16、重复使用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做出记录;检查记录应当至少保存()年。
(1)一 (2)二 (3)三
17、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1)一(2)二(3)三
18、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等安全设施、设备的,由()或者公安部门依据职权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改正。
(1)质检部门 (2)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
(3)环保部门
19、当泄漏现场有人受到危险化学品伤害时,应立即()。
(1)在泄漏现场进行紧急抢救 (2)将伤员转移到安全地带,紧急抢救
20、同一区域贮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化学品,应该()
(1)按最高等级危险品的性能标志
(2)按最高等级危险品两种危险品性能标志
(3)对所有危险品的危险性分别进行标志
21、吸湿性强、遇水释放较多热量的化学品沾染皮肤后应立刻( )。
(1)用清水清洗(2)用冷水清洗(3)用软纸、软布抹去
22、遇水燃烧物质起火时,不能用( )扑灭。
(1)干粉灭火剂 (2)泡沫灭火剂(3)二氧化碳灭火剂
23、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应该向( )方向疏散。
(1)下风 (2)上风(3)顺风
24、进行腐蚀品的装卸作业应该戴( )手套。
(1)帆布(2)橡胶(3)棉布
25、以下物品中露天存放最危险的是()。
(1)氯化钠(2)明矾 (3)遇湿燃烧物品
26、在易燃易爆场所穿( )最危险。
(1)布鞋 (2)胶鞋(3)带钉鞋
27、下面的做法中错误的是()。
(1)同车运输氧化剂和还原剂(2)公安机关检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3)车辆熄火装卸危险化学品
28、化学品泄漏事故发生时,下面( )做法是错误的。
(1)报警(2)进行交通管制(3)所有人员参加事故救援
29、( )不能发生爆炸。
(1)亚麻粉尘(2)砂尘 (3)面粉
30、易燃易爆场所不能穿()。
(1)纯棉工作服 (2)化纤工作服 (3)防静电工作服
二、填空题:(每题1分,共25分)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2、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的管理能力后,方可任职。
3、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理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并经方可上岗作业
4、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制度。
5、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并,保持正常运转。
6、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单位新建、改造、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安全设施投资应该纳入建设项目概莫。
7、生产经营单位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8、危险化学品单位,对安全设施做到经常维护,保养,并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9、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
10、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
11、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应当于内上报。
12、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13、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
14、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制度。
15、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16、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事生产安全的、。
17、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应当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和等情况。
18、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
19、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定
,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措施。
20、较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1、皮肤被污染时,应该脱去污染的衣物,用清洗,清洗要及时、彻底。
22、皮肤沾染强酸用大量水冲洗,或用小苏打、肥皂水洗涤,必要时敷软膏;溅入眼睛用温水冲洗后,再用小苏打溶液或硼酸水洗;进入口内立即用大量水漱口,服大量冷开水催吐,或用氧化镁悬浊液洗胃;呼吸中毒立即移至空气新鲜处保持体温,必要时吸氧。
23、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必须安装来调节温湿度。
24、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储存。
25、易燃易爆场所需要进行焊接作业必须办理,否则,不能进行作业。
三、判断题:请在正确的后面()打“√”,错误的打“×”
(每题1分,共25分)
1、按照造成伤亡人数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通常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2、处罚事故负责人的罚款额最高等同上年收入。()
3、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失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4、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其包装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要求。()
5、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不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6、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7、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并作业记录,检查记录应当至少保存一年()
8、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应当经常核对剧毒化学品销售情况;发现被盗、丢失、误售情况时,必须立即向质检部门报告。()
9、中小企业申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必进行安全评价。()
10、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由公安部门接受。()
11、禁止在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12、货物具有大的危险性,包装强度要求高,需使用一类包装。()
13、危险化学品单位发生重大事故,主要负责人因出差在外不在现场,不承担任何责任事故。()
14、贮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15、运输危险化学品途中需停车住宿或遇无法正常运输情况时,应当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16、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7、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实施登记统计管理。()
18、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应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
19、采购危险化学品时,根据需要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20、我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1、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该设有避雷设施,并且每5年至少检测一次。( )
22、桶装氧化剂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
23、工人有权了解化学品的特性、危害性、预防措施、培训程序;当有充分理由判断安全与健康受到威胁时,可以脱离危险区,并不受不公正待遇。()
24、乙炔与氯或次氯酸盐等化合过程中,在日光照射下会发生燃烧和爆炸。()
25、在雷雨、暴风雨天气里应该抓紧时间进行罐(槽)的装卸工作。()
四、问答题 (每题10分,共20分)
1、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怎样管理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在工艺技术措施上要注意那些方面
答案
一、选择题:
1、(1)2、(2) 3、(2) 4、(1) 5、(1)(2)(3)(4) 6、(4) 7、(1)8、(1)(2)(3) 9、(1) 10、(2)11、(3)12、(1) (2)13、(1)(4) 14、(2)15、(3)16、(2) 17、(1)18、(2) 19、(2)20、(1) 21、(3) 22、(2) 23、(2) 24、(2) 25、(3) 26、(3) 27、(1) 28、(3) 29、(2) 30、(2)
二、填空题
1、全面负责 2、考核合格3、考核合格4、登记5、维护、保养、定期检测6、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7、特殊作业操作8、定期9、安全距离10、保险费11、一小时 12、 赔偿 13、无效14、双人收发,双人保管15、刑事 16、工艺、设备 17、应急措施18、明显标志 19、安全生产管理协议20、3人以上10以下21、流动清水22、5%23、通风设备24、隔离25、动火作业证
三、判断题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15 ×16√17×18√19×20√21(×至少每年检测一次)22√23√24√25 (×雷雨、暴风雨天气或者附近发生火灾不能进行罐(槽)装卸作业)
四、问答题
1、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2、进料控制,控制原料纯度,温度控制,紧急情况处理措施。
第9篇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试题(2)
一、选择题:请选择一项或多项正确答案将序号填入括号内(每题2分共40分)
1、三级安全教育是指()
(1)总厂、分厂 、车间(2)集团公司、车间、班组
(3)厂、车间、班组
2、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
(1)审批制度 (2)许可制度 (3)资质认定制度
3、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
(1)核查登记 (2)定期检查 (3)按时通风
4、国家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实行()
(1)资质认定制度 (2)许可制度 (3)审批制度
5、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数量等于或者超过()的单元(场所和设施)。
(1)安全量 (2)临界量 (3)储存量 (4)危险量
6、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受刑事处分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1)二年 (2)三年 (3)四年 (4)五年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公布实施的
(1)2002年 (2)2003年 (3)2004年
8、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三年有效期满后,继续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应当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按照有关规定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期申请。
(1)1个月 (2)3个月 (2)6个月
9、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理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并经()方可上岗作业
(1)考核合格 (2)评议 (3)教育 (4)培训
10、危险化学品储存方式分为()
(1)隔离储存(2)隔开储存(3)分离储存 (4)混合储存
11、当泄漏现场有人受到危险化学品伤害时,应立即()。
(1)在泄漏现场进行紧急抢救 (2)将伤员转移到安全地带,紧急抢救
12、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由()部门接受。
(1)公监 (2)公安 (3)质检 (4)环保
13、重复使用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做出记录,检查记录应当至少保存()年。
(1)1年 (2)2年 (3)3年
14、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制度。
(1)专人收发,专人保管(2)双人收发,双人保管(3)专人收发
15、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企业有关管理制度和安全职责
(3)岗位安全技术、工艺操作规程、规定(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16、同一区域贮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化学品,应该()
(1)按最高等级危险品的性能标志
(2)按最高等级危险品两种危险品性能标志
(3)对所有危险品的危险性分别进行标志
17、化学品安全标签警示词有三个()
(1)小心 (2)危险 (3)警告 (4)注意
18、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1)2小时(2)1小时 (3)8小时
19、如果易燃化学品发生泄漏,在泄漏扩散区域内应该()
(1)向上风方向移动 (2)向下风方向移动
(3)就地取材,采用简易有效防护措施,保护自己,如用湿毛巾或布料捂住口、鼻等。
20、内河以及其他封闭水域是否可以运输剧毒化学品()
(1)可以 (2)不可以
二、填空题:(每题2分,共20分)
1、危险化学品就是具有、、、等危险特性的化学品。
2、必须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六个环节是:生产、、、、、。
3、《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年。
4、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仓库)内,、与 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5、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制定并定期进行演练。
6、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得、、、、 出借或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危险化学品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8、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单位新建、改造、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生产和使用。
9、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10、物质燃烧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是、、。
三、判断题:请在正确的后的()打“√”,错误的打“×”(每题2分,共20分)
1、危险化学品单位是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理废弃危险化学品单位的统称。()
2、安全阀一般每二年校验一次。()
3、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应当每二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4、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物,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5、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单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主要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6、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许可制度。()
7、个人不得购买农药、灭鼠剂、灭虫剂以外的剧毒化学品。()
8、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不定期组织演练。()
9、从事一次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时,不需办理任何手续()
10、特种作业人员要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证书,方能上岗()
四、问答题 (每题10分,共20分)
1、简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哪些职责。
2、简答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
第10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保障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活动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实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的,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等。
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为“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
第四条 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行分类考核。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参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第五条 考核分为安全管理能力考核(以下简称“能力考核”)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以下简称“知识考试”)两部分。
能力考核是对申请人与所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活动相应的文化程度、工作经历、业绩等资格的审核。
知识考试是对申请人具备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情况的测试。
第六条 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必须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能力考核和知识考试,考核合格后,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考核合格证书”),方可参与水利水电工程投标,从事施工活动。
考核合格证书在全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领域适用。
第二章 考核管理
第七条 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实施。
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统一管理,并负责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施工企业以及水利部直属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的考核。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以及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的考核。
第八条 水利部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的考核情况。
水利部建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用于水利部负责考核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的申请受理、培训考试、岗位登记、考核审查、信息查询和系统管理等。水利部负责考核的企业须登录“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相关信息。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参照水利部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管理系统”,建立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系统。
第九条 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申请、证书延期与变更等事项由施工企业统一组织申报,具有管辖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不接受个人申请。施工企业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 施工企业申请考核,应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信息材料:
(一)企业出具的申请函;
(二)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个人考核申请表及考核申请汇总表(见附录1、附录2);
(四)企业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劳动人事关系证明;
(五)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并附申请人1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
第十一条 能力考核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
(二)与申报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
(三)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四)申请人的学历、职称和工作经历应分别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应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要求。除法定代表人之外的其他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中专或同等学历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或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2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五)在申请考核之日前1年内,申请人没有在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责任事故中负有责任的记录。
(六)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能力考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知识考试。
第十二条 对于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告知申报企业予以补充。未补充或补充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 知识考试由有考核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有关机构具体组织。知识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间180分钟。
第十四条 申请人知识考试合格,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按照考核管理权限在20日内核发考核合格证书。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
第十五条 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满后,可申请2次延期,每次延期期限为3年。施工企业应于有效期截止日前5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期申请。有效期满而未申请延期的考核合格证书自动失效。
考核合格证书失效或已经过2次延期的,需重新参加原发证机关组织的考核。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在考核合格证书的每一个有效期内,应当至少参加一次由原发证机关组织的、不低于8个学时的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发证机关应及时对安全生产继续教育情况进行建档、备案。
第十七条 申请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的,由施工企业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出具的延期申请函;
(二)个人延期申请表及延期申请汇总表(见附录3、附录4);
(三)个人参加企业组织的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证明和发证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继续教育证明;
(四)原考核合格证书;
(五)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企业如发生过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报告或者处罚、通报文件等。
第十八条 在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延期:
(一)本人受到水利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各级安全监管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者通报批评的;
(二)未参加本企业组织的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未参加原发证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继续教育的;
(三)项目负责人年满65周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满60周岁的。
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因所在施工企业名称、施工企业资质、个人信息改变等原因需要更换证书或补办证书的,应由所在企业向发证机关提出考核合格证书变更申请。
(一)施工企业名称变更
因施工企业名称变更需要更换证书的,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出具的变更申请函和变更申请表(见附录 5);
2.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企业名称变更的批复文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核准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企业新的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4.原考核合格证书。
(二)施工企业资质变更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变更需要更换证书的, 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出具的变更申请函和变更申请表(见附录 5);
2.施工企业资质变更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原考核合格证书。
(三)个人信息变更
个人信息变更需要更换证书的, 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出具的变更申请函和变更申请表(见附录 5);
2.变更信息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原考核合格证书。
(四)个人工作单位调动
个人工作单位调动需要更换证书的,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新企业出具的变更申请函和变更申请表(见附录 5、附录 6);
2.原企业解聘证明文件、新企业聘用或者任用证明文件等复印件。
3.原考核合格证书。
(五)考核合格证书污损
考核合格证书污损需要更换证书的,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出具的污损补办申请函和变更申请表(见附录 5);
2.原考核合格证书。
(六)考核合格证书遗失
考核合格证书遗失需要补办证书的,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出具的遗失补办申请函和变更申请表(见附录 5);
2.水利部负责考核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应由申请人所在企业通过“管理系统”在水利安全监督网上登载遗失作废声明;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申请人应在省级媒体上登载遗失作废声明。
第三章 证书管理
第二十条 考核合格证书采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样式。考核合格证书加盖发证机关公章及专用钢印。
第二十一条 考核合格证书采用统一的编号规则。
水利部颁发的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规则为:水安+管理类别代号+证书颁发年份+证书颁发当年5位流水次序号。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规则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水安+管理类别代号+证书颁发年份+证书颁发当年5位流水次序号。
其中,管理类别代号分为a(企业主要负责人)、b(项目负责人)、c(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
第二十二条 经审核准予延期的,由原发证机关在考核合格证书上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 因信息变更和证书污损换发的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不变,证书编号不变,原证书收回。因遗失补发的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更新,其他信息不变。
第二十四条 施工企业应当加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上岗登记和离岗核销管理。
对由水利部负责考核的施工企业,工程开工前,施工企业应当在“管理系统”中将参与工程建设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上岗登记。工程结束后或上述两类人员离岗时,应在“管理系统”中进行评价并核销。从业记录将作为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审查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 水利部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岗位登记情况以及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受到其他处罚的信息管理和公开工作。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举报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应及时收回证书并重新考核: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所在企业发生1起及以上重大、特大等级生产安全事故或2起及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且本人负有责任的;
(二)项目负责人所在工程项目发生过1起及以上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且本人负有责任的;
(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所在工程项目发生过1起及以上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且本人负有责任的。
第二十七条 在施工各项活动中伪造、仿冒安全生产合格证书的,发证机关应吊销安全生产合格证书,2年内不得重考,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水利部报告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培训情况,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受到其他处罚的情况等。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水利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水建管[2004]168号)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办建管[2007]77号)同时废止。
第11篇 搞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发挥企业主体责任
自从从事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来,越来越觉得“安全生产”绝不是一句口号,特别是在现阶段全员重视安全、讲安全的情况下,作为安全事故多发的建筑施工行业,安全工作的好坏可以说决定了一个施工企业的前途和命运,应引起高度重视。结合当前的形式,谈一下企业如何发挥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责任。
一、 确立企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一个建筑工地就是一个建筑企业的“窗口”,一个项目的安全管理水平的高低与成败直接关系到到一个企业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企业在一个项目开始施工前,在合同(公司与项目)中首先明确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这个目标与公司的安全管理总体目标相结合,目标的划分根据武汉市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办法制定:施工工地分为:不合格工地、合格(达标)工地、优良工地、达标示范工地(同为黄鹤杯),作为一级建筑企业,要求每年竣工项目的安全合格率要达到100%,优良率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并把管理能力突出的项目列为公司争创示范工地的项目重点管理,并在一定阶段在全公司内组织进行交流、学习,形成以点带面的管理模式,推动公司整体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又是与企业的总体安全管理目标紧密连系在一起的,项目的安全管理是重点也是难点。
二、 建立各级安全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了落实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一个健全的、高效的安全组织机构体系是其根本保证,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安全管理部门是一个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职能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施工企业必须设立各级安全职能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落实。从事专职安全管理的人员不仅要有丰富的理论知识、法律意识还要有丰富的实际施工管理经验。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企业的安全生产活动制度化的基础和前提。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制定要符合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有时还要高于以上标准。制度的内容要齐全、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一部合理、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有利于企业领导的正确决策,有利于规范企业和企业职工行为,有利于指导企业生产一线安全生产的实施,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最终实现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生存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在组织机构建立完善的同时,还要层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它包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制,还包括项目所有管理人员的责任制,并签定责任状,将责任制融入到企业的各部门、项目各工作岗位中去,让人人明白自己的安全生产责任,人人有紧迫感,人人讲安全,人人要安全的工作局面。
三、 加强安全生产的检查,重点抓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安全检查制度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制度之一,通过安全检查有效地促进被检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安全产措施,及时排查各种安全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使安全生产处于有效的受控状态。
安全检查是企业抓好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企业应制定相应的检查计划,检查形式应是多样的,我们一般采取定期的常规安全检查、专项的安全检查、不定期的突击抽查等。施工现场生产环境复杂,工作面多、工序繁杂、施工机械的性能和施工人员的技术等级、文化素质参差不齐,因此对施工现场进行常规性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环节;专项性的安全大检查是在某一特定时段和区域内开展的,它根据当前的项目的工作特点,对反映突出的问题进行检查;不定期抽查带有突击性检查的性质,也就是说在没有预先通知和施工现场没有准备的情况下而进行的安全检查,由此发现的问题更真实更客观,解决处理的安全问题方法更有效,做为施工企业尤其是施工现场应该加强这方面的检查和指导,目的在于扎扎实实的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安全检查时我们一般在现场采取一听、二查、三讲的工作方式,“听”就是听项目负责人特别是安全负责人介绍情况,对当前安全管理工作特点的看法,以及项目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并认真听取项目的一些建议、要求;“查”就是带着问题深入到现场查看项目的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讲”就是检查完后组织项目全体管理人员对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作系统的评价,指出各种问题,并拿出具体的处理方案,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重大的安全隐患当场监督整改。
四、 落实安全教育制度,加强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应建立自己的安全教育体系,并且有计划性、长期性和系统性,形成制度,这即是一项规定,更是企业发展的自身需求。要抓好安全教育培训,所有的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均应参加培训。
安全教育是施工企业职工的一堂必修课,安全教育应由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纳入职工统一教育、培训计划,由安全职能部门归口管理和组织实施,对企业职工的安全教育要与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培训相接合。这项工作应有针对性,要适时、适地、合理,我们在安全检查中发现哪些问题反映突出,有时甚至是一种通病,就会组织一次专业的培训,通过这种教育和培训,提高了职工的安全意识,增长了安全生产知识, 从而真正提高一个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对特种作业人员,除接受一般性安全教育外,还要按照《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按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规定进行特种作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再就是对季节性变化、工作对象改变、工种变换、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以及发现事故隐患或事故后,应进行特定的适时地安全教育。
要做好农民工的“三级安全教育”, 农民工走入建筑业,对建筑安全的风险知之甚少,思想上的轻视造成主观上对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漠视,而这也往往是一个建筑业企业面临的最大安全挑战,甚至可以这样说,农民工的安全意识提高了,一个企业的安全生产就能得到保障。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关系到农民工的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到建筑企业的“安全、质量、工期、效益”,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谐与发展。而目前的状况往往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由企业买单,由于劳务市场具有很强的流动性,这就严重冲击了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往往是为了应付政府的监管才不得不去做,这项工作往往流于形式而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所以企业应高度重视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培训教育,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素质,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企业要对新入场农民工进行三级教育,即公司级、项目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的内容、时间及考核结果要有记录。①公司级安全教育内容应当包括:国家、省市及有关部门制订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等。②项目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本项目工作环境、工程特点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③班组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责任、主要工作内容、本工种发生过的案例分析;施工现场的班前安全活动就是经常性教育的一个缩影,班前活动要保持长期性、有效性,内容要实实在在,要贴近生活,要告诉受教育人员如何关注不安全因素,怎样才能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从而保证安全生产,提高施工效率。
五、 加强安全技术的管理,做好危险源特别是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控制工作
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准确及时地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和有效的控制,这是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危险源的识别和控制是一项事前控制,安全生产只有在事前进行有效的控制做到有的放失,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才能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一般有:深基坑工程、超高跨模板支撑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工程、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工程、悬挂作业、临时宿舍围墙、人工挖孔桩、地下暗挖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危险源一经确定,就必须纳入控制管理范围及时传达到施工作业区的每位工作人员,并设置危险源安全标志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危险源区域内的安全警示标志,现场指挥人员和施工人员要高度重视本区域安全动态,危险源若发生变化,尤其是升级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人身和机械设备的安全。危险源的撤离和消号必须在确定无安全隐患时才能实施
六、 严格落实企业对安全管理的奖惩制度
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罚机制。企业的安全工作关系到企业生存的大事,做得不好,企业遭受损失甚至被淘汰出建筑市场、职工生命受到威胁。所以对达到安全管理目标的项目和个人要及时兑现奖励,对安全管理意识、能力突出的个人在以后的项目管理中优先选用;对那些管理混乱、无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项目和个人按奖惩制度给予处理,并列入企业内部的不良记录名单。只有这样才能使安全生产工作走向正规化、制度化管理。
总之,企业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中是责任主体,而搞好安全管理是一个建筑企业落实这个责任的管理基础。安全管理是一项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它是一门综合性的科学,安全管理的水平高低与成败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关系到国家和集体财产以及职工生命的安全。作为一个建筑施工企业,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不断学习与探索,真正发挥企业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主体责任。
第12篇 浅谈建设业主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传统的建设业主主要职责是出钱。随着建筑市场的发展,建设业主逐渐深入到施工管理当中,责任也逐渐增大,特别是对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的宏观调控。笔者从事多年建设业主工作,现结合峻森商住安全管理就建设业主对控制好安全问题应做好那些方面的工作进行讨论。
首先,建立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部门经理、项目负责人、以及每个管理岗位人员身上。做到群防群治,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从本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责任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其内容大体分为两个方面:纵向方面是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从最高管理者、分管领导、部门经理、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横向方面是各个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纵向方面:
二、 横向方面
1、 工程部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检查、跟踪、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以及施工方案的实施力度。
2、 合同预算部负责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款项的到位情况以及对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专项专用的管理。
3、 技术部从技术上负责审核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及可操作性和对施工方案安全性的评估。
其次,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其建立的目的是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实现安全检查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避免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持稳定和谐的安全生产形势,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为此业主必须抓重点,抓全面,抓宏观,抓主要矛盾。根据不同时期的特点把握好管理的深度和细度,一般而言对重要危险源以及安全隐患较多、危险因素较多、施工高峰期的要管得深管得细。监督好各参建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及义务,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履行安全责任,建立现场事故应急报告及事故救援处理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健全安全责任目标及各项考核制度。制定日常性安全巡视、周检查、月抽查制度以及例会和专题会议制度,定期向公司上报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其内容主要体现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各参建单位资料。如安全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监理机构、承包商、分包商的资质证书、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平安卡、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施工作业人员的体检情况、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考试、安全检查记录、安全会议记录、特种设备和大型机械的有效证件及检测报告、安全防护、文明措施施工费用使用计划及落实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汇总情况等等。另一方面是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封闭式施工措施、施工不扰民措施、工程形象、劳保用品配备、应急物资储备、 “三宝”使用、“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措施、施工道路维护、降尘、排积水措施、机械设备的制动、限位、转动部件的防护、电源箱、电缆敷设等安全防护及高大设备防雷防台风措施、脚手架、安全通道等规范搭设、各种气体、液体以及易燃体的规范存放及使用,以及各种消防器材的配备、电焊、气焊、起重吊装等特种作业及明火使用相关措施、施工标牌、安全警告牌、告示牌、安全标语、宣传栏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公示情况、隐患整改执行情况。
要做到以上各要求有很多方法,但从我所管的项目包括现在的峻森商住小区,我认为主要应从以下五方面着手。1.预防管理,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在实施前,对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批准后的方案进行复审,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严格督促监理单位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后方可实施。对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交底不清晰、安全责任人不明确的,严格要求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完成整改后方可实施。2.常态管理,业主代表检查监理、施工单位安全员每天的到位情况,督促监理、施工单位的安全员每天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隐患要求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同时要求监理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跟踪。每周由监理单位总监牵头组织各方现场代表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对存在问题书面通知并限时整改、回复、复查。每月由业主牵头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一次全方位包括资料在内的检查。3.动态管理,由工程部结合施工工序、季节性施工的特点,不定时组织监理、施工相关人员对整个项目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4.重点管理,督促监理、施工相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如基坑支护、临时用电、脚手架、吊装作业、临边作业、模板作业、拆除作业、防火安全等加强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整改。5.档案管理,对所有整改通知单都应该有发现、整改、合格等闭合资料后才能归档。
再次,制定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巡检实施办法,工程项目安全检查的目的是为了清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及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是安全控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发现工程中的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地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安全文明施工巡检实施办法要求进一步从实际情况出发,坚持领导与群众结合的原则,消除组织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使安全生产管理和规章制度真正得到落实。为此,公司应对持有相关安全证件统一定点、定时,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另外公司统一安排,每位工程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相关工程施工方面安全知识及资料方面的学习,组建一队具有较高技术业务水平的专业人员。每个季度开展一次就项目当前的重大危险源及工程当前易发生的安全事故讨论会,取长补短,相互学习和借鉴,群力群策对可能发生事故的防范及对策,消除一切安全隐患,禁止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部门经理对办事人员进行责任分解。一方面跟据实际情况设置专职安全员或赚职安全员;另一方面进行区域划分。办事人员须根据以上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对施工单位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采用当场指正,限期纠正,预防隐患发生,并要求施工单位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同时要求监理单位做好记录,跟踪施工单位的整改或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从源头上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的发生。每周工程例会必须设置安全专栏,就安全问题进行通报,必要时设置安全专题会议。对不同施工阶段对监理的周检查内容进行调整和优化,使安全生产有的放矢朝安全方向发展。万一发生安全事故,事故现场人员应第一时间立即通知部门经理及相关负责人,并及时采取避难或急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维护好施工现场秩序,部门经理及相关负责人视事故情况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最后,制定奖罚制度。每年公司储备一定的安全基金作为安全生产宣传及安全劳保用具专用,并预留部分做为年终个人或部门所管辖项目无发生安全事故表现好的员工进行奖励及表彰。另外,由工程部每年组织一次监理、施工相关安全人员及项目负责人开展一次年度安全总结,并根据项目管理的责效业主的名义对先进个人进行年度表彰。
综上所术,管理的只是手段,我们要的是安全,而安全不仅是口号--它贵在落实,所以我认为不管什么方法,最终都是要提高人的安全觉悟,物的安全状态,毕竟安全才是我们最终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