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景区安全管理标准格式怎样的
景区安全管理标准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____景区的安全管理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____景区安全管理工作。
2 内容2.1 安全要求
2.1.1 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其它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景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1.2 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安全管理档案,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1.3 通过发放安全材料、安全咨询、举办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加强旅游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和游客的安全意识。
2.1.4 加强安全岗位培训,要求特殊工种人员必须人人持证上岗,严格杜绝无证操作现象。
2.1.5 配合公安、消防、交通、安全生产管理等部门,对游船、索道等游览设施和宾馆、饭店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2.1.6 设置各种安全警示标志,设立专人负责游客疏导,高峰期控制游客总量。
2.1.7 经常组织人员对景点的步道及危险地段进行排查,加强管理和维护,及时排除危岩险石和其它不安全因素。
2.1.8 加强景区内旅游车辆的维护和保养,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使用。
同时加强对司机的安全生产教育,确保运行安全。
2.1.9 景区沿线增派安全巡逻人员,及时清理落石和塌方,保障旅游车辆安全顺利通行。
2.1.1 0 建立健全事故紧急救援机制,与医院建立定点联系制度,提高应急救护能力。
2. 2 安全检查
2.2.1 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定期检查 旦前、春节前及重要节假日前,进入防汛或防火期进行综合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不定期检查随时进行。
2.2.2 检查内容安全工作情况、防汛防火状况,游乐设施安全运行的性能保持状态是否良好,各岗位员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情况,安全员是否按规则操作,各种特种设备是否经过年度相关部门安全检测等。
2.2.3 检查地点景区范围内所有涉及安全的游览场所、设施设备、办公区、车辆、施工区等。
2. 3 安全管理保障措施
2.3.1 贯彻执行国际有关安全的方针、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
2.3.2 特种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3.3 游乐场所要设立游客须知。
2.3.4 在游览区内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3.5 建立安全应急预案。
2.3.6 对员工及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3.7 游乐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要求。
2.3.8 特种设备、车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检测。
2.3.9 在危险区域配备安全员、救生员。
2.3.1 0 设立医疗室,对受到一般轻微伤害的游客免费给予治疗。
设立医疗救护车,对受到伤害较重的游客及时送至医院就近治疗。
2.3.1
1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各工作岗位都要有明确安全规定及安全保障。
2.3.1 2 对游览区要定人划片加强巡查,严防事故及隐患的发生。
2.3.1 3. 各种特种设备及车俩禁止带故障运行,对存在的故障或隐患要及时维修整改。
2.3.1
4 建立值班制度,做到每天24小时在岗在位,及时处理安全问题。
第2篇 龙城中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格式怎样的
为了全面贯彻省、市、县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扎实开展我校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我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持续快速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为广大师生营造安全、和谐校园环境”为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建立健全我校工作的长效机制,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做到严密防范,不漏险情,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二、主要目标
(一)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使责任明确,制度完善,档案建设规范,高度重视我校安全工作。
(二)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好安全课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提高我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使我校的安全管理水平有大幅度提高,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账本,及时整改学校安全隐患。
(四)加大安保资金投入,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人防”、“物防”和“技防”并兴的原则,增强保卫力量,提高技防水平。
(五)在校内开展“八防”活动,以“八防”(防火灾、防盗窃、防溺水、防中毒、防暴力、防倒塌、防车祸、防疫病)为重点,组织开展活动,严格落实,及时检查安全效果,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以清查整治学校的校舍及学生租住房屋、学校周边秩序、清查整治学校食堂、清查学校责任制度的落实为关键,使我校的安全防范内容、检查方法、更具体、更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有效地促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和应急预案的完善及演练工作,坚决预防学校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机构,明确责任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学校安全工作,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各班子成员、各班科任教师明确分工,各尽其职,各负其责。
设立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安排兼职安全办公室主任,协助校长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2. 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明确校长责任制,学校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副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是学科时间内学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职工是从事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3. 推行“一岗双责”制,即工作必须做好安全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将安全工作的各项职责层层进行分解,落实到人。
学校与全体教职工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把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情况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范围,调动积极性,激发创造性,全面积极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制度,使学校的安全工作进一步完善、规范。
1.建立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学校要每周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专门讨论研究,各班主任汇报各班安全情况,学校通报各级安全情况,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及时解决,使之形成一种经常性的制度,做到人人常记安全第一。
学校文书做好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对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与会人员以及会议具体内容等情况详细记录,学校分管领导每月总结,并及时反馈工作成效。
2. 建立安全工作隐患排查制度。
学校要定期对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到每天查,每周查,每学年开学前、放假后更要重点排查,值周人员天天查,班主任、科任教师时时查,及时查找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 建立和完善学生上课前、就寝前点名制度。
正常上课时间由任课教师负责照管学生,自习课由跟班教师负责,任课教师、跟班教师必须课前按时到位,清点人数,课前课后按时跟班。
对校外寄宿学生要严加管理,学校分管领导、班主任、值周人员要摸清校外寄宿学生的具体地点,并了解周围环境,就寝前进行检查,清点人数,排查寄宿地各种不安全因素,特别加强对女生的安全管理。
无论上课还是就寝,一旦发现学生无故不到或者出现意外情况,要第一时间向校长汇报,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迅速查明学生去向,妥善处理。
4.严格值班值宿管理制度,防范校园暴力事件发生。
要建
立学校值班值宿制度,尤其是寄宿学生查宿值班、节假日值班,更要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制,严格值班期间安全情况登记,严格值班交接手续。
严格限制外来人员随便进入校园,严禁任何人员携带管制刀具或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若有特殊情况,应经保安人员检查,并登记个人具体信息和时间,学校保安和值周人员要加强警惕,按时进行巡逻,防止暴力事件发生。
学生在上学期间出校园,严格实进行请假批条制度。
夜间 校门前,保安及值班人员应对学校行巡查,保证无安全隐患。
5.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行为的学生,各班级要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并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6. 坚持学校安全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要建立安全事故登记薄,如果发生死亡或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必须在接到事故报告或发现事故发生之时起立即上报学校;
发生重大事故的,必须在接到事故报告或发现事故发生之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
7. 建立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教职工未履行相应职责,因工作不力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的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严肃处理的不放过、教职工没有受到教育的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的不放过,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8. 建立学校风险分散制度。
积极开展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两险”工作,做好校(园)方责任保险、学生平安保险、学生住院保险的宣传工作,同时做好城镇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农村学生新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努力使学生自愿投保和学校投保成为一种自觉行为。
以此提高学生的风险防范意识,有效地降低学校和学生家长的风险,促进学生对安全工作的重视。
9.要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建立隐患排查整改登记制度。
要重点对饮食卫生、压力容器、危险化学物品,在建工程,道路交通,办公、居住、活动场所、用电、用煤、校园营运等内部安全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档登记、明确责任、确定专人、按期整改,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安全工作形势,把学校门卫值班、节假日值班、校舍危房、实验室、食堂及食品卫生、楼梯间、通道、水房、校园网络以及学生经常活动的场所和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作为安全防范和检查的重点,及时组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切实保障师生和学校财产的安全。
(三)强化教育,积极演练
1.加强安全教育工作。
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读本于每周的班团会活动等时间开展安全知识教育。
结合国旗下讲话、班会等落实安全教育课,指定兼职教师负责,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用电安全、实践活动安全、体育活动安全、紧急疏散安全等方面的知识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真正把安全教育带入课堂,带进学生的生活。
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安全知识测试,试卷装订成册并存档。
克服安全教育流于形式、走过场、效果差的情况。
把安全知识灌输给每个师生,使之入耳入脑,内化为自身一身一世的自觉行动。
2. 利用中学生“安全教育日”、“119”消防宣传日、“
6.26” 国际禁毒日等时间,结合我校实际,针对安全教育薄弱环节对学生进行教育,组织学生开展安全知识竞赛,争做安全小专家等活动,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以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为契机,生动形象地对学生进行预防火灾、拥挤踩踏、交通、溺水、地质灾害和灾害性天气等事故的安全防范知识教育,组织学生观看光盘,向学生讲解安全故事,组织教师对学生做安全专题讲座,解答安全问题,要求学生写出学习心得体会等,使学生懂得关注健康,珍惜生命。
3. 努力营造校园安全文化氛围,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手抄报、校报等阵地,开辟安全知识教育专栏,有重点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做到日有专题、周有专栏、月有专版。
校园内重点部位要设置安全警示语,提醒广大师生注意安全。
4.建立各种应急救援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科学、实用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各种情况下的紧急疏散、火险逃生、运动伤害、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汛期应急救援等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紧急疏散和逃生演练,提高学生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伤害,树立师生安全意识。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生效学校停课时,应当按照气象灾害处置预案安排教职员工到校,保证在校学生的安全。
除情况允许或者有监护人陪同外,学校不得让在校学生自行离校;
可能出现危险情况时,应当安排学生到安全场所避险。
5.召开家长会,定期和家长进行沟通,互相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等,对学生日常行为要及时向家长汇报,使家长和学校共同做好安全工作,并引起全社会对安全的关注。
(四)全面排查,及时整改
按照“全面排查,重点治理,不留死角,责任到人”的原则针对我校的实际情况,牢牢把握安全工作的规律性,突出重点,认真排查,彻底整改,狠抓落实。
1.学校常规安全工作
(1)健全保安人员、值周领导、值周教师值班制度,切实落实平时安全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
重点要害部门物防、技防、人防措施要落实到位,确保年内无爆炸和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发生和重特大安全事故及重大刑事案件发生。
(2)切实强化安全管理。
切实加强校舍及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安全、教学活动安全、校园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校园保卫和周边环境治安安全、网络及租借书籍安全等学校安全常规管理,完善隐患排查整改消除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台帐和应急预案,杜绝重特大案件和安全事故,避免各类案件和火灾的发生。
(3)教学楼内的照明灯要及时检查保证正常照明,楼梯的栏杆、扶手要及时检查,保证楼道、楼梯,校园通畅,能够及时疏散。
(4)用电安全。
一是学校电工要进行知识技能等培训,二是是每学期初要对校内电线电路及一切用电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更换已经老化、破损的线路。
夏、冬季用电量较大,要坚决做好线路改造工作,防止用电负荷过大,线路不能承载而引发火灾。
三是配电箱等的管理,注明“有电危险”等提示语,严禁学生随意接触。
四是规范用电行为,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器,一些专用电器设备要严格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及接地设施。
要不定期的对学校的照明线路、用电设施进行检查,消除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5)体育活动安全。
一是要加强对体育教学活动的组织,强化体育运动的技术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学生人身伤害;
二是开展体育活动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符合学生年龄、性别和个性差异等特点,符合体育教学标准要求,严禁超强度开展活动;
三是学校体育器械的安装与使用必须符合安全和卫生标准,定期检修维护,保证正常使用,投掷类器材必须在教师指导下安全使用;
四是严禁组织学生在马路上跑操或开展活动。
(6)校舍安全。
要组织人员对教室、实验室、图书室、微机室、食堂、会议室等校舍的安全状况进行认真检查,关键部位、隐蔽部位要重点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暂时无法整改的,要登记造册,制定整改计划,指定分管领导负责,限期整改。
(7)楼道疏散。
一是每层都要张贴安全警示语,告诫学生
上下楼“轻声、慢步、右行、礼让”。
二是要安排教师在楼梯处值班,及时疏导学生上下楼。
值班教师要定时间、定人员、定岗
位、定责任,形成制度,学校领导要随时查看值班教师到岗情况。
三是要坚决改造学生活动场所,楼道走廊、楼梯转弯处要有应急照明设施,并确保正常使用便于学生疏散,避免踩踏事故发生。
学校内容易发生碰撞、滑倒等意外事故的场所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值班人员加强监督。
(8)消防安全。
继续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活
动,以提高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为重点:一是学校要保障疏散通道畅通无阻,要通过加强值班保卫等方法确保学生安全;
二是在教学楼内要制定并张贴消防安全制度、紧急出口示意图,并及时做好消防安全常识教育,要求学生遵守规章制度,楼道内应急照明设施要确保正常使用。
(
9)其他方面安全。
一是要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规,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严格按要求进行实验教学,保证实验安全,对教学所用的辐射材料,化学药品、生物制剂、器具等,应当有明显标示,存放于安全地点,指定负责人员保管。
对其产生的有害废物统一收集,分类贮存,并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理。
二是加强对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管理,采用现代信息技术防止反动、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内容影响学生;
三是做好学生防溺水教育,严禁学生擅自到沟渠、坑塘、河流游泳;
四是严防和及时处置发生在校园内的不稳定因素;
五是协同当地公安、工商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
2.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1)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的有关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
督措施;
严格内部管理,从食品采购、加工、贮存、供应等各个
环节严把食品安全关,严守进货检查验收。
增强学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不供应生吃半生吃水产品和直接外购熟食品,不供应剩饭、剩菜。
切实做好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工作,认真落实学校食堂餐(饮)具消毒保洁措施,洗涤、消毒、保洁设施必须齐全,工作人员必须掌握相应的消毒保洁知识。
炊管人员必须体检,体检合格后持健康证上岗;
严格食堂灭鼠、灭蝇药物管理;
食堂食品储藏间、操作间等处门窗要完好无损,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出入,严防投毒事件发生。
(2)建立食品安全预警体系和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有
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必须及时报告
学校,对照有关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控制事故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全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 学校交通安全工作
(1)加强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
各学校要切
实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增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督促加强学生上学放学的交通安全管理。
特别要做好汛期学生过河过桥安全。
(2)开展的体育活动必须保证在安全场地(场所)内进行;
开展大型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申请学校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安全措施。
( 3.)要加强交通管理,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教师的私人车辆原则上不得停放在校园。
要求学生不乘坐黑车、超员超载车辆,严禁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车辆接送学生,严禁报废车、三轮车、载货车、拖拉机接送学生,要重点监督周末学生乘车安全,发现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要及时协同学校、公安、运输部门勒令及时停运。
(
4)早上上学、下午放学校门口加强教师值班,坚持放学前一分钟进行安全教育。
学生上下学要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骑自行车,严禁横穿马路。
加强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培训。
(
5) 高度重视做好学生出游和校外集体活动的安全工作。
加强校外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建立和完善安全制度,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明确的要求和注意事项,把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在组织师生员工校外劳动、社会实践和其他集体活动时,一定要严格审批制度,从严组织、精心安排、防患于未然。
要责任到人,使用车辆的性能要良好,对驾驶员要加强安全教育,消除隐患,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开展活动,提高水平
1.继续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
严格按照平安校园标
准,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提高学校安全工作整体水平。
2. 继续开展安全管理培训。
组织全体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学习安全知识,开展应急演练,提高教职工的责任意识和保护能力。
3. 深入开展安全整治活动。
要认真排查安全隐患,查漏补缺,积极整改,坚决杜绝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加强监管,狠抓落实
1.学校安全管理是学校管理中的核心内容,学校管理实际上是一种安全管理。
增强校园安全是当务之急,校园安全工作是一切工作的基础,校园安全是一项关乎学校兴衰成败的大事,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安全工作,引起师生的高度重视,认真吸取庆阳市正宁县“
1
1.16”幼儿园校车重大交通事故教训,积极采取措施,将安全工作安排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切实把安全教育当作一项首要工作,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2. 组织教职工,认真实施方案,领会精神实质,并结合实际,制定各班的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注重落实。
3. 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面对新的安全工作形式,绝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绝不能有丝毫松懈麻痹思想,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安全检查制度
第3篇 学校安全管理细则格式怎样的
为使我校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科学化,建立 健全全员目标 、全员责任、全程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学校和师生员工 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潍坊市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及青州市教育局和镇教管办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高柳初级中学《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工作的首位,进一步健全制度、立足防范、强化监督、整治隐患。
二、安全工作目标要求:
切实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从源头上杜绝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使学校安全工作真正做到制度健全、措施落实、责任到人。
三、安全工作十六字方针:
安全第一、防备为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第二章 安全工作四大体系
一、安全工作领导管理体系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由副校长、政教处、教导处、总务处负责同志、级部主任组成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置2名专职门卫,其工作人员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学校安全工作要形成校长亲自抓,分管副校长详细抓,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落实的分层管理体系。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副组长:
副校长 负责师生教学活动安全宣传工作部署与检查
成 员:
教导处负责人负责师德建设、安全活动宣传、多媒体教室、微机室等多功能教室的安全工作
七年级级部负责人负责七年级级部师生安全日常工作的安全宣传教育及资料收集,并承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日常工作
政教处负责人负责师生安全教育宣传、法制教育宣传、校园安全文化建设
八年级级部负责人负责八年级级部师生安全日常工作的安全宣传教育及资料收集,并承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日常工作
九年级级部负责人负责九年级级部师生安全日常工作的安全宣传教育及资料收集,并承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日常工作
总务处负责人负责安全物资供给和后勤保障、校舍、食堂、小超市、水电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党支部书记负责学校卫生室、传染病防治安全管理和安全信息的报送工作
二、安全工作监管体系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努力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立科学化的监督管理网络 和切实有效的制度,形成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交叉、立体覆盖的管理体系;
重点建立安全工作定期分析研究制度、隐患排查与处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教育培训制度。
三、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校长、处室负责人、级部主任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校长对安全工作负第一位责任,对安全实行全面管理;
副校长、政教处、教导处、总务处、各级部主任对安全工作负分管责任,在所管理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实行分级管理。
学期初,学校与各处室之间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目标网络责任体系。
切实使安全责任落实到学校各管理层,落实到各处室,落实到具体的人头上;
形成安全工作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全保卫工作员带头抓,学校教职员工全员抓落实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网络: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实施年度校园安全工作计划、经费预算,指导监督学校安全工作实施与检查,负责突发事件的总体指挥和善后处理工作。
年级部
1、将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年级工作和管理计划,各项管理责任到人;2、配合学校精心组织好校外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3、常常对本年级师生进行安全教育,了解师生的思想和身体状况及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坚决处置,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校 长
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政教处
1、负责学校安全制度建设、学生管理等各项日常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考核。
2、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
3、负责学校安全防应急预案的制订和演练落实。
4、负责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的上报工作。
教导处
1、指导教师严格按照学科要求开展教学活动;2、定期检查各功能教室的安全情况;3、分年级落实安全及法制教育的课堂教学与评价;
4、督促体育教师抓好体育课时的安全工作。
总务处
1、负责学校食堂、小超市的食品安全、饮食卫生;2、负责校舍及设施、设备的管理、检查、添置、维修;3、负责学校的财产管理;
4、涉校机动车辆的管理等。
班主任
1、全面负责本班级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2、将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作为班级管理的一项经常性任务抓好落实;3、坚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上好每一节安全课;
4、及时了解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上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科任教师
1、是当堂课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把握学生的出勤、缺席情况,及时向班主任了解原因、通报情况;2、结合学科特点,渗透安全知识;3、对学生的不安全行为,应立刻予以制止。
4、协助班主任落实好安全教育工作的各项措施。
四、安全工作应急救援体系
制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救援救护小组、善后处理小组、事故调查小组等组织机构;
做到一旦发生事故和险情,有统一指挥的组织领导机构,有足够排险的救援人员、物质和资金,能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故;
定期开展包括地震、消防演习在内的应急救援演练;
制定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和险情的救援方案与应急措施。
第三章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门卫管理制度
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
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门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实其身份的外来人员,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别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政教处盖章审批的请假条,门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门卫进行登记,经答应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车辆管理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 并锁上大小门,严禁外来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3、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4、学校要密切关注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交通管理部门解决,防止恶性交通事故发生。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门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
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2、门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门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二、值班制度
1、学校值班制度是对校园内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情况的有效监控,起到及时联络各方面人员并在第一时间作出快速反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2、值班包括节假日值班、双休日值班、防汛值班、学校上课期间的值班、晚(午)休学生宿舍楼值班、饭间校园值班、学生餐厅值班以及按上级要求进行的其它值班。
3、教师值班时一律有校委会成员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值班。
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必须保证全天候通讯畅通。
4、值班人员应做好当天值班情况记录,协助学校处理突发事件。
三、安全检查防范制度
1、安全检查防范制度是加强对校园内所有部位、设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加强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的安全检查要实行定点、定员、定岗制度,确保日常安全检查无空白、无死角;
学校所有教职员工每周要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点(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填写在统一制定的《学校安全工作记录本》上,及时报分管领导。
3、学校要建立安全日常检查制度,做到安全检查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和整改记录;
各责任点(区域)责任人必须每日开展认真、仔细的安全检查,做到无盲点、无漏洞、无空白、无死角;
检查情况要认真填写在《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记录本》上,发现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或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具体记录在案。
4、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每月20日前将安全检查情况书面上报镇教管办,并留底存档,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5、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分析各责任区域内安全工作的各种情况,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决不遗漏,做到及时排查;
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对暂时难以整改的立即停止使用,待解决后恢复使用。
6、学校安全检查要坚持有章可循、违章必纠、有患必改,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7、日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食堂、消防设备、供电设施、运动设施、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以及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重点。
四、报告制度
1、报告制度是学校教职员工向学校或学校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学校安全工作中相关事项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教职员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领导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
3、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在每月20日前,书面向镇教管办汇报学校每月的安全工作情况。
4、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5、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天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6、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校长要在第一时间向镇教管办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镇教管办,做到逐级上报。
7、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五、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l、整改制度是学校教职员工根据学校要求或学校根据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安全管理制度。
2、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3、学校教职员工要根据学校或区域安全责任人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要求学校或区域安全责任人验收,并由验收人签字认可。
4、学校根据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工作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书面上报整改结果。
六、用电安全制度
1、用电制度是学校校内所有涉及到用电标准、安全及电器的使用、保管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用电线路的安装和电器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3、严禁在学校范围内使用轻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等。
4、学校任何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和撤除过程中都要指定专业人负责。
5、坚持“人走电断”的原则,合理、准确使用一切电器设施设备。
6、学校要定期对线路进行检测和维修,防止线路老化引发火灾。
七、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是对学校微机室、多媒体教室、会议室、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美术室等功能室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制度。
2、各功能室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功能室使用登记制度,对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进行详细入库、检查、使用情况记录。
3、各功能室负责人应对师生开展有关功能室使用的安全教育,每月定时对功能室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协助相关人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4、学校教师、学生必须在管理员或专业教师的指导下使用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未经许可或指导,严禁擅自动用。
5、微机室、多媒体教室要强化防盗措施,安装防盗门窗,昼夜值班保护。
八、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
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
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
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晰注重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教师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
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厉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总务处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留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
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九、卫生防疫制度
1、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堂、小超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要保持内外环境整齐,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小超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市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 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建立学校食堂、餐厅、小超市卫生责任制度、采购管理制度,食品储藏管理制度、试尝制度和菜品留样制度。
5、严把食品采购、运输、验收入库三个环节,坚持食品原料索证制原则。
6、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
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7、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8、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9、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10、学校把卫生防疫知识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计划,切实开展对师生的卫生防疫知识教育。
十、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镇卫生院防疫人员统一组织实施。
3、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4、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5、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
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厉处理,并追究其责任;
造成严峻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十一、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1、学校安全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和自救自护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安全教育制度是学校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和教育优势,对师生进行各种安全常识和安全法规的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
3、大力宣传党的安全方针和国家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努力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4、学校安全宣传教育要坚持集中宣传和平日宣讲相结合,做到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人人讲安全。
5、大力加强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以安全教育课本、健康教育课本为主要资料,加强对师生的交通、消防、用电、校内外活动、食品卫生、健康、防疫等各方面的安全宣传教育,按上级规定开全课程 、开足课时。
十二、防汛制度
1、学校防汛制度是确保防汛期汛情、险情、灾情及时、正确、畅通传递,做好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安全管理制度。
2、汛期起止时间是每年的6月1日至10月20日。
学校每年6月 1日起到10月20日止,坚持防汛昼夜值班制度。
3、防汛值班必须由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担任。
4、防汛检查是预防和消除隐患的重要工作,防汛工作应坚持做到汛前整改,汛期重点监控,救灾及时。
十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学校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是对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气体、液体等易对师生产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2. 学校危险物品主要包括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食堂等所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以及其它危险物品。
3、危险物品的采购、存放、保管实行专人负责制,应建立严格的保管、检查、检测、领取、使用、库存、销毁登记制度。
十四、集会和大型活动制度
1、集会和大型活动制度是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举行全校性的集会以及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活动时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举行全校性的集会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集会,严禁一味地强调集会速度,避免学生在集会过程中发生挤压和冲撞。
3、大型活动备案、申报制度。
学校举行的各种校内常规性教育教学活动,尤其如运动会之类的大型活动,要实行备案制度;
学校以班级、年级或全校为单位组织各种师生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野炊等)实行申报制度,活动请示连同安全预案提前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4、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法定营运资质,必须同法定营运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和安全责任书。
5、大型集会活动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人身安全。
6、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7、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
十五、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多人行走时不弯腰拾物不走回头路。
2、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3、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天面。
4、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5、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班主任或总务处,由总务处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
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6、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7、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8、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
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9、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0、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
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1、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2、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3、在来回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4、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5、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二)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处室、单位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
若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陷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 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三)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
3、学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守,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4、学生不准佩戴金银手饰、手机。
5、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橱、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四)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宿舍值班教师或政教处,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
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楼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端损坏严加处理。
(五)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能让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十六、经费保障制度
1、经费保障制度是学校为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确保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贯彻落实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每学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安全隐患整治、安全知识宣传、事故应急救援、先进个人的奖励等。
3、学校应尽力保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逐年增加和投入。
第4篇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格式怎样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工业动火安全管理,依据sy/t5858-2022《石油工业动火作业安全规程》、q/sy64-2022《油气管道动火管理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专业工业用火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标准和规定,结合分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业动火,是指在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制造和维修容器、管线、设备及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设备时,以及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其它施工作业如:使用电焊、气割、喷灯、电钻、砂轮、非防爆工具及加热、化学反应等方式可能产生火焰、火花、炽热表面或使易燃易爆介质温度高于燃点的施工作业。
第三条 分公司实行工业动火作业许可制度。
凡进行工业动火作业,在办理作业许可证的同时,必须办理工业动火作业许可证。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单位和承包商,分公司各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工业动火分级
根据分公司生产特点和动火部位爆炸危险区域危险程度、影响范围及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分公司工业动火分为油气生产类(含天然气净化)工业动火和炼油化工类工业动火分别进行管理。
第五条 油气生产类(含天然气净化)工业动火等级划分
(一)一级动火
(1)原油储量在10000m3以上(含10000m3)的油库、联合站,围墙以内爆炸危险范围内的在用管线及容器本体动火;
(2)容量大于5000m3(含5000m3, 包括原油罐、污油罐、含油污水罐、含天然气水罐等)、容器本体及 动火;
(3)天然气气柜和容量大于400 m3(含400 m3)的石油液化气储罐动火;
(4)容量大于1000 m3(含1000 m3)成品油罐和轻烃储罐的动火;
(5)直径大于或等于325mm的集输气管线、在输油(气)干线上停输动火或带压不停输更换管线设备的动火;
(6)集输站(含cng站)及场内的加热炉、溶剂塔、分离器罐、换热设备的动火;
(7)天然气净化装置;
(8)在天然气压缩机厂房及密闭空间的天然气管道及管件和设备处动火;
(9)天然气井井口无控制部分动火。
(二)二级动火
(1)原油储量在1000m3~10000 m3的油库、联合站,围墙以内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的在用管线及容器本体动火;
(2)容量小于5000 m3储罐、容器本体及 的动火;
(3)容量小于400 m3石油液化气储罐的动火;
(4)容量小于1000 m3成品油罐和轻烃储罐的动火;
(5)容量1000 m3~10000 m3原油库的原油计量标定间、计量间、阀组间、仪表间及原油、污油泵房的动火;
(6)铁路槽车油料装卸栈桥、汽车罐车油料灌装油台及卸油台内外设备及管线上的动火;
(7)输油(气)站、cng站、石油液化气站内的加热炉、溶剂塔、分离器罐、换热设备、站内工艺管线停产置换合格后的动火;
站内外其它设备及站外直径108mm以上的集(配)气管线以及液化气充装间、气瓶库、残液回收库等的动火;
(8)在停产置换合格后的天然气压缩机厂房及密闭空间的天然气管道及管件和设备处动火
(9)临时停产置换合格后的天然气净化装置动火
(10)采(油)气井井口装置(无控部份以外)处动火;
(11)在直径小于325mm的天然气输气管线上的动火;
(三)三级动火
(1)原油储量小于1000m3(含1000m3)的油库、集输站围墙以内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的在用管线及容器动火;
(2)容量小于1000 m3(含1000 m3)的油罐和原油库的计量标定间、计量间、阀组间、仪表间、污油泵房的动火;
(3)焊割盛装过油、气及其他易燃易爆介质的桶、箱、槽、瓶的动火;
(4)天然气净化装置整体停产置换合格后;
(5)除一级、二级动火外,易燃易爆区域的生产动火。
第六条 炼油化工类工业动火等级划分
(一)一级动火
(1)处于生产状态的工艺生产装置;
(2)各类油罐区、可燃气体及助燃气体罐区、液化石油气站;
(3)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及助燃气体的泵房与机房;
(4)可燃液体和气体及有毒介质的装卸区和洗槽站;
(5)工业污水场、易燃易爆的循环水场、凉水塔和工业下水系统的各种井、池、管道等(包括距上述地点15米以内的区域);
(6)化学危险品库、油库、加油站;
(7)储存、输送易燃易爆液体和气体的容器、管线。
(二)二级动火
(1)装置停车大检修、工艺处理合格,经厂组织检查,认定可以按二级动火管理的生产装置;
(2)运到安全地点并经吹扫处理,检测分析合格的容器、管线;
(3)仓库(危化品库除外)、车库;
(4)生产装置区、罐区外的非防爆场所;
(5)在生产厂区内,不属于一级动火和特殊动火的其它动火。
(三)特殊动火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是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应严格控制。
严禁在生产不稳定以及设备、管道等腐蚀情况下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
严禁在含硫原料气管道等可能存在中毒危险环境下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
确需动火时,必须经(厂)级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及动火单位对所从事的作业共同进行风险评价,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后方可用火。
第七条 动火升级管理
1. 如装置、管道内有轻烃、凝析油,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等级上调一级。
2. 遇节日或夜间等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3.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第三章 工业动火作业许可证申请、审批、
第八条 作业许可证的办理。
1.工业动火作业许可证应说明作业范围、确定危害和评估风险、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2. 作业许可证按《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作业许可管理流程》办理。
3. 油气生产工业(含天然气净化)动火审批权限
(1)一级动火。
由分公司二级单位相关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查后,报分公司审查,由分公司主管领导签发《工业动火作业许可证》。
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指派现场安全监督。
(2)二级动火。
由分公司三级单位相关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查后,报分公司二级单位审查,由二级单位主管领导签发《工业动火作业许可证》。
二级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指派现场安全监督。
(3)三级动火。
由分公司三级单位相关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查后,报二级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由三级单位主管领导签发《工业动火作业许可证》。
三级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指派现场安全监督。
(4)远离分公司机关的二级单位需要分公司审批的一级工业动火,经分公司主管安全生产领导授权认可后,可按一级动火的要求制定方案进行审查,由二级单位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签发《工作动火作业许可证》并指派现场安全监督,二级单位不得再次授权下属单位办理一级动火。
取得授权认可的二级单位,每季度将《工业动火作业许可证》报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4.炼油化工工业动火审批程序及权限:
(1)一级动火。
由作业单位、属地单位分别编写动火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由属地单位提出申请,厂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组织安全、技术、设备等部门以及作业单位对动火现场的动火安全措施进行书面审定和现场核查,属地单位负责人和作业单位动火负责人共同落实安全措施,审查合格后由厂主管领导签发《工业动火作业许可证》,厂安全管理部门指派现场安全监督。
(2)二级动火。
由作业单位编写动火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由属地单位提出申请,由厂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安全、技术、设备等部门以及作业单位对动火现场的动火安全措施进行审定,并由属地单位负责人和作业单位动火负责人共同落实安全措施,安全管理部门工业动火管理人员和负责人到动火现场确认措施落实,签字认可后方能动火,并由厂安全管理部门指派现场安全监督。
(3)特殊动火。
必须经(厂)主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动火单位负责人在现场对其动火作业进行危险因素识别并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后经(厂)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方可动火。
并由厂领导指派现场安全监督。
5. 作业前由作业单位提出申请,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实地管理作业许可所涵盖的工作,对作业许可证填写的内容签字确认,并组织开展风险识别,风险识别的内容应包括工作步骤、存在的风险及危害程度、相应的控制措施等,具体执行《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作安全分析管理规定》。
6. 作业单位应根据工业动火风险识别的结果编制作业方案,通过风险评估确定的危害和不可承受的风险,均应在作业方案中提出针对性的控制措施和应急措施。
油气生产
一、二级工业动火和炼油化工一级及特殊工业动火还应编制专项应急预案。
7. 在收到作业许可申请后,批准人应组织作业单位和作业涉及相关方人员,集中对许可证中提出的安全措施、工作方法进行书面审查,并记录审查结论。
8. 书面审查通过后,所有参加书面审查的人员均应到现场实地检查,确认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9. 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通过之后,批准人、申请方和受影响的相关各方均应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安全管理部门对核发的《工业动火作业许可证》,以档案形式保存一年以上。
第九条 作业延期和 。
1.工业动火作业实行一处一证,作业时间不得超过一个班次。
如果动火作业中断超过1小时,继续动火前,动火作业人、动火监护人应重新确认安全条件。
如动火作业本班不能完成,应由动火人、监护人共同检查动火现场,核对安全措施,进行技术交底,并由接班相应人员签字后方可持续有效。
2. 如果在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过程中,经确认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作业,可申请延期。
申请负责人、批准人应重新核查,应根据作业性质、作业风险、作业时间、作业人身体状况、作业环境,经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作业许可证的延期次数。
特殊动火、一级工业动火作业许可证总的有效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二级工业动火作业许可证总的有效时间不超过3天,三级工业动火作业许可证总的有效时间不超过5天。
超过延期次数的,重新办理工业动火作业许可证。
3. 作业完成后,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与批准人(或授权人)在现场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后方可 作业许可证。
第十条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属地单位和作业单位应立即取消工业动火作业,终止作业许可。
若要继续作业应重新办理工业动火作业许可证。
1.作业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2.作业许可证规定的作业内容发生改变;3.工业动火作业与作业计划的要求发生重大偏离;
4.发现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违章行为;
5.现场发现危及作业的重大安全隐患;6.事故、灾害状态下。
第十一条 在工业动火作业中涉及其它危险作业,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危险作业许可。
第四章 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 动火区域所在单位安全责任:
1. 动火区域所在单位即属地单位,应向作业单位明确动火施工现场危险状况;2. 协助作业单位开展危害识别、制定安全措施;3. 审查作业单位动火作业安全工作方案,并向作业单位提供现场作业安全条件;
4. 监督现场动火安全,发现违章作业有权撤销取消动火作业许可证。
第十三条 动火作业单位的安全责任
1. 负责编制动火作业安全工作方案,制定和批准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2. 负责作业前对动火作业涉及的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3. 严格按照动火作业许可证施工,随时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发现违章作业或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有责任及时终止动火作业;
4. 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必须按照制定的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措施抢险,并立即报告属地单位。
第十四条 动火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作业单位的动火负责人必须由其动火施工作业的现场负责人担任,其安全责任如下:
1. 动火负责人是动火作业的直接组织者,对安全动火作业负直接领导责任;2. 认真督促监护人和动火人等履行安全职责,落实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方案和预案中的安全措施,并检查确认落实后方准动火;3. 动火作业前,动火负责人必须对所有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进行施工方案、动火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技术交底;
4. 动火过程中,动火负责人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的“三违”行为,均有批评教育、制止或处罚权,发现不能保证施工安全时有权停止施工。
第十五条 动火监护人的安全职责
1. 动火监护人在动火负责人的授权下,对动火安全负直接监护责任,有责任守护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2. 动火监护人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有生产实践经验,并经过严格的安全培训;3. 动火监护人必须全面了解动火区域和部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熟悉并掌握常用的急救方法,具备消防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其他救护器具;
4. 动火监护人在接到工业动火作业许可证后,应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确认落实后方准动火,发现不能保证施工安全时有权提出暂不作业;
5. 动火监护人应熟悉应急预案,并能处理异常情况;6. 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
要配备明显的标志,并配备专用的安全检测仪器。
7. 动火完工后,监护人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存在时方可离开。
第十六条 动火作业人的安全责任
1. 参加动火作业的焊工、电工、起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具备相应的有效资质等级,持证上岗;2. 动火作业人是动火施工具体操作者,对安全动火负直接责任,必须遵守属地单位的动火作业安全制度及其他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动火措施;3. 动火作业人在动火作业前,必须核准动火部位、动火时间,接到动火指令后,认定各项安全措施已落实,在负责人、监护人均在场情况下,方能动火;
4. 动火作业人在动火过程中,发现不能保证动火安全时有权停止动火,经动火负责人、动火监护人确认隐患整改完毕后方能继续动火;
5. 熟悉并掌握应急预案;6. 动火作业人应按规定摆放动火设备,正确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器具。
第十七条 现场安全监督的安全责任
1. 现场安全监督应经过培训,在动火监督时应佩戴明显标志;2. 现场安全监督是动火作业的监督者,对动火作业负有监督责任,应熟悉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工艺流程和设备状况,具有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3. 现场安全监督应对照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方案和预案逐项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4. 当发现动火部位与工业动火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现场安全监督有权制止动火;
5. 动火作业中,现场安全监督必须对动火负责人、动火监护人、动火作业人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督,发现有违反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方案的行为,必须马上提出停止作业;6. 发现异常情况时,现场安全监督有权停止动火;7. 现场安全监督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
第五章 安全措施
第十八条 正常生产的装置和罐区内,凡是可不动火的一律不动,凡是能拆下来的必须拆下移到安全地方动火。
第十九条 动火现场应按动火安全措施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及医疗救护设备和器材。
第二十条 机具要求
1. 采用电焊进行动火施工的储罐、容器及管道等应在焊点附近安装接地线,其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施工现场电气线路布局与要求应符合gbj5025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2. 电焊机等电器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3. 各种施工机械、工具、材料及消防器材应摆放在动火安全措施确定的安全区域内。
4. 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不小于10米,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第二十一条 含硫化氢或其它有毒气体的场所应做好相应的防中毒措施,其中含硫化氢的场所具体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预防硫化氢中毒事故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 动火作业隔离要求
1. 工业动火前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经检测气体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
2. 储装氧气的容器、管道、设备必须与动火部位隔绝(加盲板),动火前,必须进行置换,保证系统氧含量不大于23.5%(体积)。
3. 与动火部位相连的油气管线必须进行可靠的隔离、封堵或拆除处理。
4. 与动火直接有关的阀门必须挂牌标明状态并实行锁定管理;
与动火施工相关的设备、设施由属地单位安排专人操作和监护。
5. 距动火点15米内的生产污水系统的漏斗、排水口、各类井、排气管、管道等必须封严盖实;
动火点周围半径30米内不准有液态烃泄漏;
半径15米内不准有其他可燃物泄漏和暴露;
动火现场应无积水、无障碍物,便于在紧急情况下施工人员迅速撤离。
6. 动火施工区域应设置警戒,严禁与动火作业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动火区域。
7. 动火作业人员在动火点的上风作业,应位于避开油气流可能喷射和封堵物射出的方位。
特殊情况,应采取围隔作业并控制火花飞溅。
第二十三条 动火作业气体检测要求
1. 施工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中应明确气体检测方式和气体检测时间和频次。
需要动火的塔、罐、容器、槽车等设备和管线,清洗、置换和通风后,应进行内部和周围环境气体分析,气体分析应包括氧含量、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检测;
气体浓度达到许可作业浓度才能进行动火作业。
分析合格后超过30分钟后未动火的,需重新采样分析。
2. 凡进入罐、塔、釜及其它容器内的有限空间动火,必须对有限空间内气体进行检测分析。
气体分析应包括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氧气浓度等,其浓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气体样品要有代表性(容积大的应多处采样,根据介质与空气相对密度的大小确定采样重点应在上方还是下方)。
分析结果报出后,采样分析样品至少要保留4小时。
出现异常现象,应停止动火,重新采样分析。
3. 动火施工作业前,应对动火点及操作区域空气中可燃气体浓度进行检测。
若采取强制通风措施,其风向应与自然风向一致。
4. 如果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必须经有检测资质单位标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以确定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被测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浓度应小于其与空气混合爆炸下限的10%;
使用色谱分析等手段进行分析时,被测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浓度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v/v)时,其被测浓度应小于o.5%(v/v);
被测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浓度的爆炸下限小于4%(v/v)时,其被测浓度应小于o.2%(v/v)。
5. 在动火施工全过程中,动火监护人应跟踪检测可燃气体浓度。
气体监测宜优先选择连续监测方式,若采用间断性监测,间隔不应超过2小时。
第二十四条 高处动火作业
1. 高处动火作业还应遵循《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高处作业使用的安全带、救生索等防护装备应采用防火阻燃的材料,需要时使用自动锁定连接。
2. 高处动火应采取防止火花溅落措施,并应在火花可能溅落的部位安排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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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3. 遇有五级以上(含五级)风不应进行高处动火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含六级)风不应进行地面动火作业。
第二十五条 进入有限空间动火作业
1. 进入有限空间的动火还应遵循《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进入受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在将有限空间内部物料除净后,应采取蒸汽吹扫(或蒸煮)、氮气置换或用水冲洗等措施,并打开上、中、下部人孔,形成空气对流或采用机械强制通风换气。
2. 有限空间的气体检测应包括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氧气浓度等,其氧含量为1
9.5%~23.5%,可燃介质(包括爆炸性粉尘)含量、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动土作业中动火作业
1. 动土作业中的动火作业还应遵循《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生产作业场所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确保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和逃生。
2. 在埋地管线操作坑内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应系阻燃或不燃材料的安全绳。
第二十七条 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要求
1.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是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应严格控制。
严禁在生产不稳定以及设备、管道等腐蚀情况下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
严禁在含硫原料气管道等可能存在中毒危险环境下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
确需动火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2.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中,由管道内泄漏出的可燃气体遇明火后形成的火焰,如无特殊危险,不宜将其扑灭。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第5篇 机电设备安装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格式怎样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管理,依照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结合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牙克石项目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项目部可依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以及本规定的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制定本项目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章 一般要求
第三条 项目部经理应及时建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积极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全面提升员工安全意识。
第四条 从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前,项目部经理要组织施工技术、机电设备人员等共同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针对工程特点和现场实际进行重大危险源辩识和安全评价,学习和掌握相关技术、安全方面的法规、规范、标准,编制相应的管理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安全技术防护措施。
对起重吊装、脚手架、管沟开挖等作业要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 对特殊工种上岗人员如:电工、电气焊、起重、机操和无损探伤检测等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位适任证书核验,未经核验或核验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 施工机械、特种车辆等设备进场前,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状态检查,并经项目部自检和公司设备主管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第七条 施工现场起重设备安装调试,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规范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电气安装规范,并按照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随意拉线接电。
第九条 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并符合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使用规定的安全电压。
第十条 施工项目部应采取专项防护措施,以保证施工现场及其相邻区域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第十一条 施工项目部应严格按照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方案,搭建和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物料、停放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和安全防护设施。
应严格分区隔离保管易燃易爆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其设立应符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易于发生火灾的区域及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采取特殊的消防措施,并加设警示标志。
第十二条 施工项目部应遵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及震动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要设立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 和靠近。
道路须保持平整、通畅,弯道处应设交通安全标志。
第十四条 施工项目部应及时购置和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定期更新。
严禁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施工作业人员上岗作业。
第三章 作业现场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要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办公区、生活区要与生产作业区明确分隔,在现场明显处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标牌,危险区域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第十六条 施工场所应按有关规定及标准在工地周围设置围档、围墙,围档要坚固,围墙要稳定。
第十七条 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应向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书面)交底,所有人员均应签到,并做好记录。
第十八条 结构复杂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分项工程,应组织典型施工,主办技术人员应对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包括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交接双方均应签认,并做好交底记录。
第十九条 施工现场存在的深坑及沟、坎、井、孔、洞等特殊的地形地物,均应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二十条 向基础上安放设备,垫板尚未取出前,手指应放在垫板的两侧,严禁放在垫板的上、下方,垫板必须垫平、垫实、垫稳。
对于头重脚轻及其他容易倾倒的设备和构件,必须采取可靠安全防护措施,垫实撑牢,并应设防护栏和安全标志牌。
第二十一条 安装吊顶内线照明线路时,不得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声 板上行走或堆放材料;
因作业需要行走时,必须铺设脚手板;
有触电危险的照明设施应采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
第二十二条 从事剔槽、打洞作业的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锤柄不得松动,錾子不得卷边、裂纹。
打过墙、楼板透眼时,墙体后面,楼板下面不得有人靠近。
第二十三条 在平台、楼板上用人力弯管器煨弯时,应背向楼心,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大管径管子灌沙煨管时,沙子必须用火烘干后灌入。
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时,上下要错开,不得在同一立面进行交叉作业。
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停留。
第二十四条 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出。
二人穿线,应配合协调,一呼一应。
高处穿线,不得用力过猛。
第二十五条 进行设备内部检查时,应使用安全行灯或手电筒照明,严禁使用明火。
第四章 装卸及起重作业
第二十六条 使用手推车装运物料时,必须保持车体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车;
前后车距平地时不得少于2m,下坡时不得少于10m。
向槽内下料时,槽下不得有人,槽边卸料,车轮应挡掩,严禁猛推和撒把倒料。
第二十七条 两人抬运重物时,上下肩要同时起落,多人抬运重物,必须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同起同落、步调一致、前后互相照应,并注意脚下障碍物。
所抬重物离地高度一般以30cm为宜。
第二十八条 运料车辆未停稳前,严禁随车人员下车。
材料应按次序装卸、码放齐整,禁止以抛掷方式装卸材料。
车辆倒退时,指挥人员应站 在槽帮的侧面,并且与车辆保持一定距离,车辆行程范围内的砖垛、门垛下不得站人。
第二十九条 装卸搬运危险物品(如炸药、氧气瓶、乙炔瓶等)和有毒物品时,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操作,轻拿轻放,不得互相碰撞或抛扔等,避免剧烈震动。
第三十条 搬运配电柜时,应有专人指挥,保持步调一致。
多台配电盘(箱)并列安装时,作业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箱)的接合部位,不得触摸连接螺孔及螺丝。
第三十一条 用井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垂直运输时,零散材料应码放整齐平稳,运长料不得高出吊盘(笼),同时必须采取防滑落措施。
第三十二条 设备开箱检查清点时,必须清除箱顶上的灰尘、泥土及其他物件,拆除的箱板应及时清理码放在指定地点。
拆箱后,未正式安装的设备与构件必须用垫物垫平、垫实、垫稳。
第三十三条 拆卸设备的零部件,应放置平稳,装配时严禁将手插入连接面或探摸螺栓孔。
第三十四条 在吊车、倒链吊起的部件下检测、清洗、组装时,应将链子打结锁止,并且用道木或支架垫平、垫稳,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操作。
第五章 高处平台作业
第三十五条 高平台处的作业场所必须设置安全护栏、架设安全网,做好防雷接地措施,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系挂好安全带。
第三十六条 脚手板必须满铺固定,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
使用的工具和零星材料应放入工具袋随身携带。
第三十七条 不能佩带工具袋时,工具和零星材料应装入袋中,用绳索起吊运送,严禁上下抛掷递送。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如有与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法令法规不相一致处,以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 电气安装及调试
第三十八条 挖电缆沟时,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
在交通道路附近或较繁华地区开挖电缆沟时,应设置隔离栏杆和标志牌,夜间设红色警戒标志灯。
第三十九条 人工滚运电缆时,推轴人员不得站在电缆前方,两侧人员所站位置不得超过缆轴中心。
电缆上、下坡时,应采用在电缆轴中心孔穿铁管,在铁管上拴绳拉放的方法,平稳、缓慢进行。
电缆停顿时,将绳拉紧,及时“打掩”制动。
人力滚动电缆路面坡度不宜超过15°。
第四十条 汽车运送电缆时,电缆应尽量放在车厢前部(跟车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后面),并用钢丝缆绳固定。
第四十一条 必须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内容敷设电缆,并设专人指挥,架设电缆轴的地面必须平整坚实,支架必须采用有底平面的专用支架,严禁用千斤顶等代替。
第四十二条 人力拉引电缆时,力量要均匀,速度应平稳,不得猛拉猛跑,看轴人员不得站在电缆轴前方。
敷设电缆时,处于拐角的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弯曲半径的外侧。
过管处的人员送电缆时手不得离管口太近,迎电缆时,眼及身体严禁直对管口。
第四十三条 竖直敷设电缆作业,必须有预防电缆失控下溜的安全措施,电缆放完后,应立即固定、卡牢。
第四十四条 在已送电运行的变电室沟内进行电缆敷设时,电缆所进 入的开关柜必须停电,同时采用绝缘隔板等措施;
在开关柜旁操作时,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m(10kv以下开关柜);
剩余电缆较长时,必须将电缆头进行绝缘包封,捆扎固定,保持绝缘强度,严禁电缆与带电体接触。
第四十五条 在隧道内敷设电缆时,临时照明的电压不得大于36v。
施工前应清理地面,排净积水,必要时须进行气体检测,并加强通风,清除有毒有害气体。
第四十六条 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第四十七条 设备清洗、脱脂的场地必须通风良好,严禁烟火,并设置警示牌。
用汽油做清洗剂,场地周围必须杜绝明火。
如用热煤油,加温后油温不得超过40℃,严禁用火焰直接对盛煤油的容器加热(中间必须用铁板隔开)。
用热机油做清洗剂,油温不得超过120℃。
清洗用过的棉纱、布头、油纸等要收集在金属容器内,不得随意乱扔。
第四十八条 设备试运转前,应对安全防护装置做可靠试验,试运转区域应设明显标志,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
必须按照试运转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交底)进行设备试运转操作,有条件时,应先用人力盘动,无法用人力盘动的大设备,可使用机械,但必须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加动力源,并遵照“从低速到高速,从轻载到满负荷”的原则,谨慎地逐步操作,同时做好试运转的各项记录。
第四十九条 电气调试时,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被调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专人看守或加锁,并悬挂警示牌。
待仪表、接地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第五十条 电气设备或材料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 行。
因故暂停或试验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
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第五十一条 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类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志牌,严禁合闸。
第五十二条 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严禁所有人员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测定后,必须放电,遇到雷电天气,停止摇测线路绝缘。
第五十三条 电流互感器禁止以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的方式进行。
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操作人员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采用绝缘棒放电。
第6篇 场内特种车辆安全管理办法范本格式怎样的
1、目的为加强公司内(以下简称厂内)特种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厂内特种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本规定所称厂内特种车辆,是指限于企业厂区范围内作业的车辆(包括在厂区内使用的小四轮、升降机、多用机和电瓶车等)。
3、职责3.1 安全质量环保部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厂内特种车辆使用安全的管理和监督。
3. 2 物资装备部负责公司厂内特种车辆使用技术安全的管理和监督。
3. 3劳动工资部负责对特种车辆作业人员的取证、培训和能力评价管理。
3. 4 各单位依据本规定,具体落实本单位特种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3. 5安全环保公司现场hse监理负责监督落实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4、文件内容
4.1 安全技术要求
4.1.1 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
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 应齐全有效。
4.1.2 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4.1.3 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4.1.4 车辆的液压系统应管路畅通,密封良好;
操作杆无变形,无卡阻;
分配器元件配合良好,安全阀动作灵敏可靠;
工作部件在额定速度范围内不应有爬行、停滞和明显冲动现象。
4.1.5 车辆发动机应安装牢固可靠,动力性好,运转平稳,无异响,起动和停机性能良好。
4.1.6 发动机起动系、点火系、燃料系、润滑系、冷却系应机件齐全,性能良好,安装牢固,线路、管路不磨碰。
4.1.7 车辆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从中间位置向左右各不得大于30度。
4.1.8 车辆转向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
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车辆直线行驶,转向后能自动回正。
4.1.9 转向机不得缺油、漏油,固定托架必须牢固。
转向垂臂、横直拉杆等转向运动零件不得拼凑焊接,不得有裂纹、变形。
球头与球头座、转向节主销与衬套配合松紧适度,润滑良好。
4.1.10 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4.1.1
1 气压制动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必须装有放水装置和限压装置。
4.1.1 2 机械式制动器、拉杆拉线等机件应完好无损。
4.1.1 3. 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
灯泡要有保护装置,不得因车辆震动而松脱、损坏、失效或改变光照方向。
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
4.1.1
4 车辆均应设置喇叭,其性能应可靠,喇叭的音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噪声规定。
4.1.1
5 车辆的各种仪表应齐全且灵敏有效。
4.1.1
6 车辆轮胎的充气压力应符合其技术性能要求。
轮胎胎面的局部磨损不得暴露出轮胎帘布层。
4.1.1
7 驾驶室的技术状况应能保证驾驶员有正常的劳动条件。
4.1.1
8 车辆驾驶室必须视线良好,风挡玻璃不得使用有机玻璃及普通玻璃。
4.1.1
9 燃油箱及燃油管路应坚固并有防护装置,防止由于振动、冲击而发生损坏及漏油现象。
燃油箱与排气管的位置应相距300mm以上或设置有效的隔热装置。
燃油箱应距裸露电气接头及电气开关200mm以上。
4.1.20 各类厂内特种车辆还应符合各自特有的安全条件和要求。
4.2 安全管理
4.2.1 各单位加强对厂内特种车辆的安全管理,保证厂内特种车辆的安全运行。
4.2.2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车辆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4.2.3 各单位对厂内特种车辆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自查记录;3.安全技术检测报告;4.车辆事故记录。
4.2.4 各单位对厂内特种车辆进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检查。
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对各单位厂内特种车辆安全管理的落实情况及各单位的检查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和检查。
4.2.5 厂内特种车辆牌照由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统一设计、监制和发放。
4.2.6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驾驶证。
4.3特种车辆人员管理
4.3.1 各单位应当加强对特种车辆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和及时进行知识更新。
4.3.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2、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3、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4、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5、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6、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4.3.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2年复审一次。
复审合格的,由有资质的发证单位在证书正本上签章。
4.3.4 各单位劳资(人事)部门要建立特种车辆作业人员监督管理档案,记录考核发证、复审和监督检查的情况。
并定期对特种车辆作业人员进行能力评价,对达到要求的人员给予收回证件。
4.4 驾驶特种车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
4.4.1特种车司机经过体检合格后,由正式司机带领辅导实习3~6个月,经过考试合格后,由本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和劳资(人事)部门评价合格后,出具员工能力评价合格证书,即可独立驾驶。
非司机和无证者一律不准驾驶。
4.4.2工作前必须详细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轮胎等部件是否良好。
4.4.3司机严禁酒后开车,行车时严禁吸烟,思想要集中,不准与他人谈笑打闹。
4.4.4 坐式电瓶车驾驶室内只许坐两人,车厢内只能乘坐随车人员1人,拖挂车上禁止乘人。
4.4.5 特种车只准在厂区及规定区域内行驶,凡需驶出规定区域时,必须经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同意,并针对作业环境制定出详细的风险控制措施,由现场hse监理负责监督实施。
4.4.6 厂区行驶速度最高不得超过10km/h。
在转弯、狭窄路、交叉口、出入车间的大门、行人拥挤等地方行驶速度最高不超过5km/h。
4.4.7 装载物件时,宽度方向不得超过车底盘两侧各0.2m,长度方向不得超过车长0.5m,高度不得超过离地面2m。
不得超载。
第7篇 工程项目收尾阶段安全管理措施格式怎样的
各施工总承包单位:
目前工程项目已进入了施工收尾阶段;
从以往的经验和目前形势来看,这一阶段,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思想放松,安全意识下降;
作业人员点多面广比较分散,交叉作业多,具有不确定性、偶然性、隐蔽性,非施工性的不可控因素增多等原因,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阶段,为加强工程项目收尾阶段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收尾阶段的安全生产,现制定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1. 梳理剩余工作量,各施工总承包单位要组织各专业人员对剩余工作进行整理和核实,掌握作业环境情况,明确管理人员责任,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地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2. 危险源第二次辨识
对于工程收尾这一特殊阶段,要求各单位组织专职安全员和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根据工作内容及作业计划进行第二次危险源辨识,查找危险因素,及时发现可能发生工伤事故的苗头,采取防控措施;3. 对管理人员进行责任心和安全意识教育
在工程收尾阶段,有的管理人员认为工程已基本结束,紧张危险期也已过去了,从而思想放松,纪律松弛,责任心懈怠,安全意识淡化,务必对管理人员加强教育 严肃纪律 严明奖惩使他们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为上严己律人6. 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在工程收尾阶段召集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严肃认真的安全教育也是十分必要的 使他们增强安全意识告知安全隐患教他们正确利用“三宝”确保操作质量杜绝违章作业时时处处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7. 编制安全方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根据作业内容、作业环境、危险源辨识等情况编制安全生产方案指出不安全作业环境、危险部位、危险操作行为预测危险程度掌握事故隐患出现的时间、地点、过程和演变规律制订控制措施以达到“预”的目的 针对“预”的分析分别研究、制订科学的防护技术措施和管理手段以达到“防”的目的 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增强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了解安全隐患正确操作杜绝违章作业 不得因是工程收尾阶段就不编制安全生产方案就省略安全技术交底8. 明确管理人员职责分工
工程开工时 管理人员一般按专业分工 在工程收尾阶段根据需要可按专业也可按区域进行分工 每个管理人员都必须十分清楚所负责的工作内容、作业环境、每项工作开始及完成时间、参加施工的人员数量以及采取的防护措施等9. 加强安全巡检执行安全例会制度
在工程收尾阶段因为点多面广人员分散作业环境复杂交叉作业有偶然性所以专职安全员和管理人员必须加强施工过程中安全巡检工作 查隐患、查违章、查防护、查操作发现问题立刻整改 每天召开安全例会落实当天完成的工作内容并总结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分析原因安排第二天工作提出预防措施要求专职安全员、管理人员高度负责等。
10. 制订应急预案 学习事故处理基本常识
对危险工种和危险作业必须制订应急预案 一旦发生事故分分秒秒都关系到伤者的生死 如果在医护人员到来之前现场施工人员就能够及时正确地做一些应急处理伤者生存的希望就大一些所以施工人员学习一些事故的正确处理常识和抢救方法是十分必要的至少要做到以下几点
1 平时多学习了解一些事故处理基本知识和方法 2 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准确地通报情况拨打急救电话“120”或“999” 3. 在医救人员到来前采取正确的保护措施
11. 安全资金投入不将就
收尾阶段有的设备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有的工作需要购置新的设备和安全防护监测设备才能完成 管理人员不得因是收尾阶段就认为设备用不了多长时间而凑合使用或索性不购置 必须确保安全在安全资金投入上不眨眼该买的必须买该投入的要足额投入
12. 非施工性不可控因素的预防
技改项目与生产联系十分紧密 如供电供水、供气等系统必须停产一定时间才能完成施工 在合同约定工期内经过一定时间的停产有的工程已经施工完毕并投入生产有的工程完成了设备安装而电气、仪表等其他专业项目没有完成有的因不能停产尚未开始施工 在收尾阶段施工单位为了整个项目的完成 往往需要完善未完工程建设单位往往因生产需要而送电、送气、送水等增加了非施工性不可控因素此时容易发生触电或煤气中毒等事故 为避免不可控因素带来的伤害施工单位必须采取以下预防措施在安排的停产时间内 能一次性完成的工作必须一次全部完成仅能完成部分专业项目的 务必以文字告知建设、监理单位详细说明各专业完成情况和下一次施工具体时间收尾阶段的施工告知 完善某项内容必须将施工内容、停产时间、施工时间告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以便安排停产、停电、停水、停气等事宜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做好各生产系统协调工作严禁在未做安全确认的情况下进行生产操作如送电、送气等
13. 收尾阶段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没有总结就没有进步无论是成功的经验还是失败的教训都是宝贵的财富都应该认真总结和归纳从而指导其他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应贯穿施工全过程只有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特点 运用工程技术手段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通过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才能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管理又是施工管理中的重
要一环只有始终贯彻团队思想使全体成员齐心努力、协调合作才能有所成效
二、切实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握重点,加强管理,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建设单位要提供保证工程安全生产的条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落实,不得要求施工单位违反规定抢工期、简化施工程序。
施工企业要认真履行保证工程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保证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符合标准要求,设置到位。
重点把握一是要加强对脚手架拆除、起重设备拆除的管理,施工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
拆除人员要持证上岗,企业和现场管理人员要在职在位,拆除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不蛮干乱干,杜绝违章作业;
二是加强安全防护,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楼层临边、预留洞口要防护到位,按要求挂设安全平网,任何人不得私自拆除,如工作需要,工作完毕后要立即恢复。
三是要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工程监理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职责,要坚持对工程全程进行安全监理,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的,要立即制止,并通过下发监理通知单、暂停施工令等方式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要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加强监督检查,市建委安全站将利用日常检查之际,对全市建筑工程收尾阶段进行随机检查,发现问题(隐患)要求立即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停工整改,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关人员经济处罚。
在工程项目收尾阶段由于原有参与该项目的管理人员部分已调离 素质较高、较精干的施工队伍已撤走管理人员劳动纪律开始涣散安全意识开始淡化安全例会、检查制度落实不认真各工程进展程度参差不齐作业人员点多面广比较分散交叉作业具有不确定性、偶然性、隐蔽性非施工性的不可控因素增多等都是项目收尾阶段会遇
到的问题也容易发生事故。
怎样搞好技改项目收尾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企业
赢得最大化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一个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探索的问题。
1. 梳理剩余工作量及预验收整改工作内容
组织土建电气、仪表、机械、暖通、液压等专业负责人到现场对剩余工作及预验收提出的整改问题进行整理和核实确定以下事项1制订作业计划2勘察现场掌握作业环境情况排查安全隐患
进行第二次危险源辨识 3. 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明确管理人员责任
选用合适的施工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
2. 制订作业计划
梳理工作量后 应该及时制订作业计划使每项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
制订作业计划应把握如下原则:避免交叉保障安全集中点面起止鲜明细化责任。
制订计划前应对作业环境认真观察以保证计划切实可行。
制订计划应避免交叉作业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工作内容点多面广安排任务时应使人员相对集中以便互相保护务必明确每项工作何时开始何时结束甚至精确到小时这样有利于监督根据具体情况管理人员再分工可按照作业区域专业划分职责使每项工作均有具体人员负责。
3. 危险源第二次辨识
工程开工前往往要进行危险源辨识并制订相应安全施工方案。
随着工程的进展现场环境的变化一些新的危险因素不断出现虽然安全管理是动态管理安全检查每天也都在进行但是对于工程收尾这一特殊阶段必须适时地组织专职安全员和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根据工作内容及作业计划进行第二次危险源辨
识查找危险因素及时发现可能发生工伤事故的苗头采取防控措施有目的地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
4. 施工机具、物资回收及临时设施拆除
为给竣工投产创造良好的条件消除非施工性危险源同时给施工营造整洁的作业环境应及时将现场多余施工机具、物资清离例如电焊机、垂直运输设施、氧气瓶、乙炔瓶、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 钢材下脚料等拆除已经不用的临时电源施工配电箱、用电设备等
5. 对管理人员进行责任心和安全意识教育
在工程收尾阶段 有的管理人员认为工程已基本结束紧张危险期也已过去从而思想放松 纪律松弛 责任心懈怠 安全意识淡化 管理不力 自我感觉“天下太平” 。
具体表现有
1 上下班时间不严格上班迟到 下班借故早走 2 不按管理程序工作 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认真也不认真检查落实 3. 不以身作则反而带头违章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造成管理松懈 管理力度不足
4 在施工过程中缺乏对所负责工作的周密考虑 没有预案 没有方案 表现为事前不做好预防事中不认真检查 事后不认真总结
5 缺乏责任心 对重要部位的操作质量不认真检查只凭经验办事 管理者的这些思想和行为是造成工伤事故的隐患 因此务必对管理人员加强教育 严肃纪律 严明奖惩使他们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为上严己律人6. 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在工程收尾阶段召集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严肃认真的安全教育也是十分必要的 使他们增强安全意识告知安全隐患教他们正确利用“三宝”确保操作质量杜绝违章作业时时处处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7. 编制安全方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根据作业内容、作业环境、危险源辨识等情况编制安全生产方案指出不安全作业环境、危险部位、危险操作行为预测危险程度掌握事故隐患出现的时间、地点、过程和演变规律制订控制措施以达到“预”的目的 针对“预”的分析分别研究、制订科学的防护技术措施和管理手段以达到“防”的目的 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增强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了解安全隐患正确操作杜绝违章作业 不得因是工程收尾阶段就不编制安全生产方案就省略安全技术交底8. 明确管理人员职责分工
工程开工时 管理人员一般按专业分工 在工程收尾阶段根据需要可按专业也可按区域进行分工 每个管理人员都必须十分清楚所负责的工作内容、作业环境、每项工作开始及完成时间、参加施工的人员数量以及采取的防护措施等9. 加强安全巡检执行安全例会制度
在工程收尾阶段因为点多面广人员分散作业环境复杂交叉作业有偶然性所以专职安全员和管理人员必须加强施工过程中安全巡检工作 查隐患、查违章、查防护、查操作发现问题立刻整改 每天召开安全例会落实当天完成的工作内容并总结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分析原因安排第二天工作提出预防措施要求专职安全员、管理人员高度负责等。
10. 制订应急预案 学习事故处理基本常识
对危险工种和危险作业必须制订应急预案 一旦发生事故分分秒秒都关系到伤者的生死 如果在医护人员到来之前现场施工人员就能够及时正确地做一些应急处理伤者生存的希望就大一些所以施工人员学习一些事故的正确处理常识和抢救方法是十分必要的至少要做到以下几点
1 平时多学习了解一些事故处理基本知识和方法 2 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准确地通报情况拨打急救电话“120”或“999” 3. 在医救人员到来前采取正确的保护措施
11. 安全资金投入不将就
收尾阶段有的设备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有的工作需要购置新的设备和安全防护监测设备才能完成 管理人员不得因是收尾阶段就认为设备用不了多长时间而凑合使用或索性不购置 必须确保安全在安全资金投入上不眨眼该买的必须买该投入的要足额投入
12. 非施工性不可控因素的预防
技改项目与生产联系十分紧密 如供电供水、供气等系统必须停产一定时间才能完成施工 在合同约定工期内经过一定时间的停产有的工程已经施工完毕并投入生产有的工程完成了设备安装而电气、仪表等其他专业项目没有完成有的因不能停产尚未开始施工 在收尾阶段施工单位为了整个项目的完成 往往需要完善未完工程建设单位往往因生产需要而送电、送气、送水等增加了非施工性不可控因素此时容易发生触电或煤气中毒等事故 为避免不可控因素带来的伤害施工单位必须采取以下预防措施在安排的停产时间内 能一次性完成的工作必须一次全部完成仅能完成部分专业项目的 务必以文字告知建设、监理单位详细说明各专业完成情况和下一次施工具体时间收尾阶段的施工告知 完善某项内容必须将施工内容、停产时间、施工时间告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以便安排停产、停电、停水、停气等事宜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做好各生产系统协调工作严禁在未做安全确认的情况下进行生产操作如送电、送气等
13. 收尾阶段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没有总结就没有进步无论是成功的经验还是失败的教训都是宝贵的财富都应该认真总结和归纳从而指导其他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应贯穿施工全过程只有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特点 运用工程技术手段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通过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才能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管理又是施工管理中的重
要一环只有始终贯彻团队思想使全体成员齐心努力、协调合作才能有所成效
第8篇 高速养护工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格式怎样的
1 目的为加强高速公路养护维修施工安全管理,预防施工事故及其引发的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从事公路养护维修施工人员和过往司乘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处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凡在管理处管辖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和其它有碍交通安全的施工作业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管理范围包括管理处管辖高速公路主线、匝道、隔离栅以及公路设施等。
3. 职责3.1 河北省高速公路路政总队宣大支队负责养护工程施工过程对行车安全的影响等方面的安全监督。
3. 2工程养护科及宣化、阳原养护工区负责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4 管理规定
4.1 管理处组织工程路政部门应以合同、文件、会议等形式对施工单位提出以下方面的明确要求:
4.1.1 养护工区、养护项目经理部和施工单位要加强养护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成立养护施工安全领导小组,设置施工现场安全员,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安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4.1.2 日常养护维修作业必须到路政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
4.1.3 施工单位要在施工前,持下列材料和项目经理部公章到路政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中标通知书(养护计划或施工委托书);
施工方案;
施工图纸;
施工安全防范措施。
4.1.4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施工现场应有明确的安全负责人,改道分流时,应设专门的交通疏导人员。
4.1.5 上路施工前,需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作业知识培训,相关教育记录须报安全管理部备案。
没有开展安全生产教育的施工单位,不得上路施工。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如车辆驾驶、电气施工、起重等)必须持证上岗。
4.1.6 进入高速公路的施工作业人员和现场检查、指导工作等其他人员(包括保洁、绿化人员)必须穿着反光安全标志衣帽,注意观察来往行驶车辆,不准在行车道上停留。
4.1.7 不得随意在非封闭区域坐、卧、行走或嬉戏玩耍,需要跨越行车道时,应观察车辆行驶情况,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迅速通过。
4.1.8 一般夜间不得安排施工。
必须在夜间施工时,需按相关规定在上游过渡区内设置黄色频闪灯,作业区内应设置照明设施,照明必须满足作业要求,并覆盖整个作业区域。
4.1.9 养护维修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按有关规定设置施工警告标志、限速标志、导向标志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各种交通标志的设置应符合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22)。
4.1.10 养护维修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应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严禁使用。
作业现场的机具设备、器材、材料、废料等物资应放置在封闭区域内或不妨碍正常交通的钢护栏外,不得放置在非封闭区域的行车道和紧急停车带。
4.1.1
1 养护维修作业车、交通管理车、清障车等确需紧急停车时,需靠右停在紧急停车带内,并必须亮尾灯、频闪灯。
4.1.1 2 当发生两处及两处以上相同车道封闭作业时,两处断面间距1000m以内可作为同一控制区;
间距大于1000m时,应单独设置控制区;
连续作业时,除第一个作业控制区外,后续的作业控制区可适当简化。
4.1.1 3. 同一方向不同车道的不同断面不宜同时进行养护施工;
如果必须在同一方向不同车道的不同断面同时进行养护施工的,两个作业控制区的间距应不小于1000米。
4.1.1
4 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违反安全规定进行施工或不服从管理,工程管理部门有权进行指导和纠正,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工整顿。
待完善安全措施和端正作业行为后准予复工。
4.1.1
5 监控中心应利用电子情报板及时发布有关的施工警示信息。
对交通有重大影响的施工,应及时通知沿线有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协助维护作业现场的交通秩序。
4.1.1
6 工程及路政主管部门要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下达《宣大高速公路施工安全检查表》,要求其进行整改。
对屡教不改或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按施工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第9篇 某商业广场安全管理的实施措施格式怎样的
商业广场安全管理的实施措施
1、岗位设置根据本商业广场现状,占地面积大、围墙长、流动人口多,采用定人、定岗、定责,各负其责,按岗位工作流程执勤。
2、保安体系三个机制
1)激励机制:奖罚分明,鼓励见义勇为,塑造本商业广场安全模范英雄,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并重。
2)竞争淘汰机制:在保持保安部伍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建立竞争淘汰考评机制,设末名淘汰,激励上进,创安全新品牌。
3.)监督机制:让商户参与监督,定期收集商户对保安工作的意见、建议。
3、安全管理措施
4.1成立快速应急分队目的: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适应范围:本商业广场物业部全体员工。
快速应急分队的建制分为两组:一组为快速反应组,队员由所有保安员组成,分三班全天候24小时执勤。
二组为快速支援组,队员由公司保安员机动巡逻队组成。
三组为预备组,队员由物业部员工组成。
4.2任务
1)确保本商业广场商户人身财产安全,并结合技防、物防、人防,确保防范重点,明哨和暗哨相结合,定时和不定时巡视,检查可疑点,实行全天候巡逻、监视。
2)发生突发情况时,快速组成员要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按照分工,各负其责,机智、灵活、勇敢、果断的处理各种案例并做好请示汇报。
3.)防盗措施,根据的管理经验,盗窃常在商户上班期间或夜间进行,为此,对重点部位安排人员巡视。
5、建立三参与的安全网络
1)根据“互动式物业管理”的管理理念,与商户建立安全公约,商户参与安全管理群防群力,发生可疑情况时,监控中心即时指挥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处理。
2)物业部全体员工均为“安全大使”,联合参与抓安全,一旦发现可疑人员、物品,立即报警,及时处理、控制。
3.)与辖区派出所建立密切关系,利用现代化的通讯工具和设备,建立安全大网络联动机制,以本商业广场消防中心为指挥中枢,办公楼保安为基础,以公司保安机动巡逻队组成为快速反应力量及时有效地控制各类事故案件的发生。
6、制定科学的安防内部管理方式
1)科学全面,严格目标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及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管理制度;2)严格的考核、奖罚、晋升、辞退制度,多样化激励队员的工作热情;3.)及时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团结向上热情饱满的工作,确保治安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受到干扰和阻碍;
4)严格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实行24小时巡视、巡查;
5) 24小时不间断巡查本商业广场,慢步巡查楼层,分时间段重点巡查,尤其是在商户关门期间;
6) 采取多看、多问、多查的方法,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点。
7)加强保安员的法律教育,尤其是加强《治保安理处罚条例》的学习,增强其法制观念;
第10篇 景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措施格式怎样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踩踏等造成人员群死群伤的事故屡见不鲜,由于人员密集场所发生事故存在伤亡大、损失大、影响大的特点,所以防止和控制人员密集场所的事故,是节假日景区服务接待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高度重视并做好相应的防护、准备工作。景区现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制订以下游客密集场所火灾的防控对策措施。
一、严把安全隐患排查关,从源头上消灭事故隐患
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增强景区从业人员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危险性的认识。加强对景区人员密集场所的定期安全检查和节前安全检查,从源头上把好关,尽可能杜绝景区硬件和人员管理中存在的事故隐患。
二、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确保畅通
安全出口缺少、疏散通道堵塞是公共场所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要保障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始终保持畅通,满足安全疏散要求,绝不麻痹大意。另外,根据景区实际,设置比较安全开阔的室外疏散缓冲区,用于紧急情况下引导、疏散游客临时避险,避免密集的疏散人流阻塞园路交通之用。公园主要设置a、b以及c等3处。
三、 确保消防、安全设施完整好用
消防设施是保证景区、建筑物消防安全和人员疏散安全的重要设施,景区节前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急照明以及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保证其完好有效,确保发生火灾险情后,消防设施能够进行有效的扑救,疏散指示标志能够正确引导游客疏散避险。
四、 景区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
要在制度和措施上扼制安全隐患的形成。节前,景区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教育和培训,提高人员密集场所的自防自救能力。我景区于20 组织了面向全体职工和景区服务从业单位、租赁经营单位的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以及一次消防演练。学习和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常识,定期开展自查,消除安全隐患,从业人员要做到“三懂、四会”、“三懂”即懂得本部门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自查整改一些的火灾隐患;“四会”即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会扑救初起火灾。节日期间,人员密集场所要根据场所情况,建立健全值班、巡查以及人员流量监控制度,重点关注售检票口、主要景点、文保建筑、租赁饭店、桥梁、狭窄路段、码头和游船等。出现人员过多或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临时 景区、疏散游人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五、 普及公众的消防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应急能力
尽力承担社会义务,加强公民自我防护意识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和逃生技能。利用景区内外悬挂安全横幅、张贴宣传画等形式,唤起广大公民的消防意识,切实提高公众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引导人员疏散的能力。
六、 加强对景区服务从业单位和租赁经营单位的监管
景区对景区服务从业单位和租赁经营单位的监管毫不松懈,定期开展以餐饮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安全检查,主要包括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用火用电、油气仓库、员工培训等方面,协助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公园管理处
二〇 日
第11篇 小学校内安全管理规定格式怎样的
小学校内安全管理规定
(五)
一、严格执行市镇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学校安全的规定,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实行分工负责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二、正常上课期间,学生进校后不能随便走出校门,确有需要应由班主任或授课教师同意并告知门卫;
正常上课时间之外和假期,学生一般不能进入校园,教师组织活动需先征得家长的同意,由家长负责接送孩子到校并负责校外时间段的安全。
组织活动的教师承担学生参与该活动时在校内外的安全责任。
三、学生在校内任何地方、任何时间都不能追逐、打闹、喧哗,不能敲击物品;
有秩序上下楼梯,不要拥挤、追赶;
不要带危险品进入校园。
四、学生身体不舒服应及时报告老师;
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有关集体活动的,应主动向老师请假。
五、学生不要在楼房墙边玩耍,当心窗户玻璃或悬挂物品落下伤人。
教室电风扇任何时候都不要开到最高档速,以防风扇掉下;
学生清洁教室、擦黑板等不要站到课桌椅上,防止摔伤;
不要乱动教室电路,防止触电。
六、除上级领导和教师邀请的家长外,其他进校办事的人员需经请示同意,否则门卫不能随便放入校内。
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将收破烂者领进校内和宿舍区,否则需承担校内偷窃事件的连带责任。
外来货车一般不能进入校园,特殊情况进入后出门时需主动接受学校门卫的检查。
七、教室、功能室和办公室等,每天必须锁好防盗锁和报警器,并确认报警器能正常工作。
如有遗失钥匙的需及时主动汇报,否则需负偷盗事件的主要责任;
教师要保管好自己所负责的各类公共财产及私人物品,对因不慎而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或责任人负责。
八、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应经常检查自己分管领域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以便妥善解决。
九、校内住宿教职工要做好个人及财产安全防范工作,外来客人要在门卫处办理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不得留宿客人,特殊情况需留宿的应向学校分管领导请示批准。
十、教师办公室晚上使用一般不超过10:30,假期使用需经学校领导批准,并由使用者承担安全责任。
外来客人一般不能进入教学楼和综合教学楼内的各场室和教师办公室。
第12篇 怎样进一步深化电力企业班组安全管理
近几年来,各单位在班组安全管理上下了一定功夫,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在每次安全检查时还是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暴露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实;二是少数职工责任心不强,没有按规程制度约束自己;三是工作不到位,检查不到位,考核不到位;四是工作上缺乏严细实的工作作风;五是少数职工业务水平跟不上时代的需要;六是安全管理满足现状,没有开拓进取精神。面对电力体制改革,我们怎样深化班组安全管理呢?将班组安全工作抓到实处,将班组安全管理水平有所新的突破,下面谈谈笔者的几点想法:
一、安全生产管理可以推行军事化管理手段,有机地运用军队管理中特有的严密的组织、严格的要求、严明的纪律和严厉的考核手段。严密的组织就是各级人员明确安全职责,理顺关系,各负其责;严格的要求就是让工作人员层层按照准军事命令动作,任何人不可逾越,从而使各项工作标准化、程序化、行为化;严明的纪律就是各项工作和要求都有规章制度,使各项规章制度可操作性、考核性;严厉的考核手段就是在生产进程中对于不按规定动作及程序进行的,不能圆满完成的一律要严格考核。这样真正做到从着装到任务明确,到实施过程,到完成任务,直至最后的全面的验收,都要一丝一毫不放过,使各种违章、违纪行为无隙可乘,真正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用规程制度约束自己,用规范来规范自己行为。
二、安全活动形式多样化,进一步提高安全活动质量。班组安全活动大多由班组长主持,造成职工认为安全活动是班长的责任,大家只要来参加就可以了,效果并不一定好。前一段时间我们将某运行班安全活动方式进行了改变,该运行班将安全活动责任制分解,每月让每个小组轮流负责一次安全活动,班长在上月底安排好本月各周安全活动的主持班,并列于工作计划表中,各小班将安全活动主题上报班长审核,这样各小班就是该周安全活动的组织者和责任人,每月对各小班的安全活动进行评批、考核、奖励。经过一段时间我们发现不仅发挥每个职工的能力和特长,而且安全活动质量可以得到进一步提高。另外上级各级管理人员和领导定时或不定时来参加班组安全活动,一是可以了解班组的情况和动态。二是及时对班组提出要求,这样可以形成从上到下抓安全的氛围,自觉将安全活动纳入班组基础管理的重要部分。
三、全面提高班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职工的责任心。以前,各单位定期进行了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知识的学习,使大家具备了一定的安全素质,人人明白了“我要安全”,但并非人人“我会安全”,随着科学的不断发展,各种新科技不断涌现,有些人的素质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脚步,我们要结合班组的实际情况举行岗位练兵活动,加强安全思想教育,举行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增强安全意识,为安全运行提供后劲。我们将各个生产单位班组每月联合举办安全与运行报刊,主要内容有:事故分析、安全座谈、上级精神、技术培训、经验交流、专题讨论、班组情况等方面,这样值班员可以明白安全动态,有可以提高业务素质,有可以将各月情况汇总,便于平时学习。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职工责任心,发现人员思想有变动,工作上存在问题,班组长将及时了解情况,对症下药,有困难,发动全体人员帮组,有问题及时帮助补课,时刻让大家把工作放在首位,把安全放在首位。
四、纵观近几年电力系统事故通报,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有了事故,就有人员责任;有了事故,就有习惯性违章。如何杜绝呢?首先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我们就应该从防止违章着手,将违章行为当事故。把过去对事故分析实施“三不放过”的做法,转变为现在对违章行为的分析实施“四不放过”的新做法,增加一条:责任不落实不放过,违章、违规、违纪行为,要体现“从快、从重、从狠”处理的原则。第二、一抓制,二抓人,三抓实,四抓狠。一抓制就是抓好预防违章工作的规章制度、考核制度、管理制度、检查评分细则的建立、健全和完善工作,要体现“细”的原则,要体现标准化、规范化,要体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二抓人就是将所有预防措施全部落实、考核、检查、兑现到具体人。在执行制度问题上,没有“特殊人”“特殊事”。只有这样,职工的士气才能达到高涨。三抓实就是防止违章、违规行为工作要做实。要做到全过程管理。只要有工作,就有安全监督,就有防止违章、违规行为的检查考核。切实落实防止违章、违规行为的责任制,四抓狠就是对违章、违规行为分析要认真,处理要体现狠, 对违章者要曝光、以至下岗处理等等,只有这样,才能防止违章、违规,才能预防事故,才能抓到实处,抓出实效。
五、认真执行“六要,八步”,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的发生。首先我们根据变电所现场实际情况修订现场倒闸操作管理制度,这种制度应细化,如哪些项目检查内容是什么,交流回路和直流回路的切换,公共部分的处理,旁路开关代线路、主变开关运行的操作要求,二次回路定值调整、电流端子切换等等,均应有各自的明确规定。 第二、对于每一次复杂的操作,班长应组织值班人员进行讨论,查阅图纸、技术说明书、有关规程、规定等。组织大家互相提问,对不清楚的问题决不能含糊,哪怕是一个很小的疑点,也必须搞清楚。 第三、把好填票关、审票关,必须采取严肃认真的态度,对被审核的操作票进行挑刺,审票人头脑中必须要有“立体感”,要多角度全方位进行审核,将一次回路与二次回路的操作进行适当的配合,以保证设备安全倒闸,安全运行,达到预定的目的。同时也要注意减轻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使操作的时间压缩到最短,将操作票修改成最佳操作票。 第四、操作过程按“十二步”执行,严格执行操作录音制度,规范操作行为。第五、建立现场把关制度,什么操作必须什么人到场,建立现场操作把关记载。第六、 每月进行一次操作分析会,对存在的问题制顶整改措施。
六、认真开展安全性评价和危险点分析活动,打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我们要进一步掌握安全性评价标准,对班组、单位、公司检查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到人,建立专门整改进度记录,做好专家查评组检查验收工作,要进一步进行“评价—整改—再评价”的循环工作,具体落实整改跟综检查。我们在日常工作时,往往以完成任务为目标,而常常疏忽了作业中存在的那些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危险因素,以至于发生各种始料未及的事故。我们今后在工作开始之前先进行安全分析,对每一项工程全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剖析,从中找出人为的、设备的、环境 的以及管理方面的危险点,并制订出相应的预防措施,把危险点控制起来,就可以做到防患于未然,使安全管理进一步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
总之,班组安全管理工作也会不断遇到新的课题和挑战,我们必须不断拓宽思路,更新观念,积极探索、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进一步深化班组安全管理,使班组的安全管理水平更上一台价。
第13篇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格式怎样的
一、目的 为提高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实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落实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制,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内部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技术开发项目、改造性大修项目(改造性大修是指改造投资占总投资比重≥30%)、大、中维修项目、环保项目及市政建设项目等。
三、引用文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三)《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四)公司发[2022]316号《长治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长治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考核办法》
四、职责
(一)安环处负责投资项目施工安全的监督、考核;
负责项目劳动安全卫生的竣工验收。
(二)经管中心是(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技术开发、改造性大修、环保、市政以及计划外(大、中、维修项目)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负责项目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审查。
(三)装备处是大、中维修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计划内大、中维修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负责项目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 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审查。
(四)技改部是(集团)公司大型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部门,受(集团)公司委托作为项目责任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负责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的执行,施工单位的安全资格审查和施工安全。
四、内容及要求
(一)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准备工作 ⒈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程,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⒉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时,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时,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⒊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本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对现场“三违”行为,应加以制止和劝阻。
⒋施工单位应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 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⒌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⒍施工单位应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各级领导、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技术培训;
熟悉《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各 项规定;
各级管理人员应本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施工要求贯彻在施工的各个环节中。
(二)施工前期安全管理 ⒈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安全资质,经(集团)公司主管部门认定, 方可承揽(集团)公司工程。
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应有明确的安全职责及相关内容。
⒉项目开工前,项目责任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因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进行安全预评价,采取专项措施,并到安环处备案。
⒊施工单位和项目责任单位应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到安环处备案。
⒋生产区域投资项目施工,项目责任单位应组织安排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施工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作 业。
⒌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针对工程施工方法、现场实际等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凡没有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一律不准开工。
⒍施工现场如遇与生产单位交叉作业时,由施工单位草拟安全措施,经施工单位和生产单位双方协商确认后实施,由生产单位负责落实、监督、检查及考核。
(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⒈项目责任单位应严格执行开工前三通(水通、电通、路通)一平(场地平整)的规定,保证供电、供水设施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要求、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施工道路畅通。
⒉施工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具和防护服装。
⒊土方工程应根据基坑、基槽、地下室等开挖深度和土质情况,确定边坡度或采用支撑以防土方坍塌。
⒋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国家标准。
⒌进入施工现场的大机具,大宗材料、构件、工房等应按施工总平面的设计合理堆放,毒品和危险品要妥善保管;
现场一切材料的存放都要整齐和稳固,设备包装拆下后应将钉子拔掉或打弯。
⒍施工现场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临边(阳台、楼板、层面、基坑、挑平台、雨篷、水塔马道两侧)应设有 效防护或盖板;
竖向洞口采用钢制工具式栅栏开启门,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标准。
⒎变配电源危险处应设置不低于2022mm的隔离栅栏;
电闸箱、砼搅拌机、卷扬机、钢木作业区等应按规定搭设防雨棚。
⒏施工现场所装设的各种缆风绳不准绑在树木、电杆、临时墙体、轨道或机具上;
并按规定设置地锚固定,各种缆风绳不得与电源线交叉,特殊情况下应采用有效隔离措施。
⒐垂直立体交叉作业,应按规定设置隔离层并严格控制作业层荷 载;
高层施工作业,应有严格防止物件坠落的安全设施。
⒑对需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⒒拆除复杂和危险性的设施,应按拆除方案和有关拆除工程规定进行,并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同时要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告标志。
⒓施工单位应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符合安全性要求。
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职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具有产品合格证。
⒔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⒕脚手架安全管理 ⑴木质脚手架应按规定使用剥皮杉木杆,立杆稍头直径不得小于70mm,小横杆直径不得小于80mm;
禁止使用杨、柳、椴、油松等料;
钢制脚手架应使用直径 48--51mm,壁厚3-3.5钢管,弯曲、压扁, 有裂缝的不得使用,严禁钢、木混用。
⑵架子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持证上岗,搭设脚手架时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平整场地夯实基础,排好立杆间距,与墙连接点和结构固定部分应安全可靠。
⑶(架子的铺设宽度不能小于
1.2米,大横杆间距不能小于
1.2米)脚手架作业层应铺满架板,并且要铺平、铺严、铺实、两端要固定,不得有探头板,外侧应有安全网防护。
⑷脚手架应以施工负责人员检查验收后,方可使用。
⑸脚手架在使用中严禁超载,砌筑用的承重架不得超过2700n/m2, 装修架不得超过2022n/m2,并应经常检查其可靠性和稳定性,严禁乱拆乱改。
⑹脚手架拆除时,应由原搭设架子的本工种人员进行,坚持“谁搭设、谁拆除”和“由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一步一清”的原则,严禁上下同时拆除作业,严禁乱抛掷。
⑺拆下的架料应由作业人员逐次向下传递或用绳、升降机送下,按规定分类堆放整齐。
⒖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⑴工程开工前,项目责任单位负责提供施工单位所需相匹配的施工电源;
施工单位应按gb50194--9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要求执行。
⑵电工应按规定持证上岗;
无证及非专业人员禁止操作。
⑶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施工现场变配电箱、开关箱、高压线路区等均应按电业管理规定挂置针对性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⑷施工现场用电原则上采用三相五线制(即tn--s接零保护系统);
施工现场由于条件限制,也可采用tt系统(即电气设备外壳直接与大地连接),其接地电阻值也应符合有关规定。
⑸所有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都应按规定做好接零或接地,严禁串联;
严禁利用输送可燃液体、可燃气体的金属管道作为保护地线。
⑹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
1.5mm;
配电箱、开关箱进线口宜设在箱的下面或侧面、电源的 引出线应穿管设防水弯头。
⑺移动式电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应保证线路绝缘良好,并装有相匹配的漏电保护器。
⑻实行“一机一闸”制,逐步实现“一机一闸一保护(漏电保护器)”,严禁一机多闸。
⑼在易燃、易爆环境中,照明灯具应选用防爆型,导线应采用防爆橡胶绝缘线;
在潮湿、狭小、低矮、杂乱、设备内部和金属容器及管道内等易导电场所施工作业,应使用相应的安全电压 。
⒗起重吊装安全管理 ⑴起重吊装作业和吊装指挥人员都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⑵各种起重吊装设备(含龙门架)的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应齐全可靠。
如:行程限位、高度限位、变幅限位、起重警报器、吊钩保险、卷扬保险、上料口的防护等,龙门架、井字架的使用应按jgj88--92规范标准进行。
严禁吊运的装置上载人及吊挂通有能源的电力、动力管线。
⑶各种设备、构件吊装应按设计规定的吊点进行,无规定吊点,应按方案进行试吊,无问题后再行起吊。
起重吊装的全过程严格执行 起重吊运作业“十不吊”的规定。
⑷较大构件吊装前,施工单位应制定可行的吊装方案,并做好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⑸吊装设备的拆除要制定方案,确定指挥人员。
拆除前应划定危险区域,要有安全交底,有监护,分工负责,职责明确。
⒘施工机械安全管理 ⑴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申请报废。
⑵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
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施工单位应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
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⑶对准备投入运行的各种大修、改装革新机具,必须应事先经调试运转并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⑷各种机械传动部位的防护装置、运转台(座)的稳固装置、限位、保险装置,应齐全、有效、灵敏、可靠。
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⑸电动机具应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正式运转的各种机械应有防雨、防晒措施。
⑹严格执行“十字作业法”(作业时,操作人员要站在转动部位旋转离心力的垂直方向上)及机械作业“三不准”(作业时,操作者不得戴围巾或手套;
不得伸手或伸头查看转动部位;
不得擅自离岗)。
⑺各种机械操作人员都应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⑻加强对操作人员管理,严格机组负责制,责任到人。
严格执行机械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⒙五防(防火、防爆、防中毒、防雷电、防倒塌)安全管理 ⑴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⑵厂房、办公室、工房、民工住地严禁存放各类易燃、易爆物品。
⑶厂房、办公室、工房、汽车房、机械车间等重点要害部位,配漆、刷(喷)漆、衬胶等易燃挥发性气体作业现场,要视情况在划定适当范围内严禁烟火。
⑷施工单位应配备专(兼)职消防员,开展日常巡检、监督工作。
⑸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电炉和用电褥子取暖。
⑹新进厂(现场)安装使用的起重机械、锅炉和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施工单位应有技术资料,并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安装。
⑺对使用的锅炉,每年应进行检查鉴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⑻司炉人员应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遇有锅 炉超压、缺水、漏水、仪表失灵、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防止意外。
⑼对运行的锅炉,设备部门应建立维修保养制度、交接班制及运行记录。
运行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⑽土石方工程爆破、旧建筑物等爆破,施工单位应制定专项爆破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向持证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⑾施工单位应加强雷管、炸药、导火索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建立管理制度,专人负责。
⑿施工单位应使用合格的氧气瓶、乙炔瓶等受压容器。
使用时应检查其安全 是否齐全有效。
⒀搬运气瓶时不准碰撞,使用时应安放在安全距离之外,禁止空砸、爆晒、油脂污染。
⒁大型起重吊装设备、龙门架、井字架、烟囱、水塔、铁塔等应按规定设避雷装置。
⒂电气线路应按电业规程有关规定执行,并做好接地。
⒃雷雨天不得露天高空作业,人体不得接触防雷装置。
⒄所有外脚手架、作业平台、梯子、屋面、钢结构架、管道应定期检查,雪后应及时清扫。
坡道、马路应有防滑措施(钉防滑条、撒炉渣、锯末等)。
⒅冬季施工水源应常检查维护,一旦发生冻胀、裂水管及水龙头现象,应及时修复。
⒆冬季生火取暖工房、民工住地要安排专人看火,炉盖应盖严、烟道要畅通、设置防风罩、留有通气孔、防止煤气中毒发生。
⒇因工程需要改动生产单位原有的能源介质管道时,应经有关部门 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工。
(21)在阴沟内防腐作业区或煤气生产作业区作业,施工单位应组织专人对有害气体浓度进行测定。
有害气体浓度超过卫生标准时,应按规定戴防毒面(罩)具或停止作业。
带气作业时,应随时注意风向变化,施工人员应站在风向的上方操作。
(22)冬季使用的亚硝酸钠等防冻剂,施工单位建立保管、发放、领用、管理剩余料等管理制度。
(五)外用工安全管理 ⒈对外用工的管理应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⒉施工单位在使用本单位以外的临时雇工(民工)之前,应与其法定代理人签订安全协议书,并注明有效期限、有效范围以及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
⒊施工单位的外用工应经安全培训教育和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外用工冒名顶替,严禁施工单位私招乱用。
(六)安全检查 ⒈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
⒉检查内容和标准应按jgj59-88《建筑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执行。
⒊施工单位的安全检查坚持以班组、工号、工地、本单位自查自纠为主,检查人员应及时制止违章消除隐患。
⒋各级安全专(兼)人员有安全检查监督权,对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害事故的违章和隐患有停工权。
⒌各类安全检查查出的违章和隐患,施工单位应及时解决,暂无条件解决的应制定临时措施和整改期限。
对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整改 不及时导致伤亡事故的责任者,应按规定追究其责任。
(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⒈施工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⒉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⒊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按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接到报告的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 事故现场。
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⒌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与处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⒍主要伤害事故的防范 ⑴防物体打击
①立体交叉作业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必要时设专人监护。
②严格落实防落物的安全措施,搭设的保护棚应可靠、牢固。
③高处各层平台应严密,梯子牢固,栏杆下部应设踢脚板。
④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切割下来的碎块等应有防坠落的措施,做到人走场地清,以防落物伤人。
⑤吊运设备或物件须捆扎牢固,所用吊具合乎标准,吊前检查确认无误,棱角部应加垫。
⑵防高空坠落
①高空作业者应佩戴合格安全带。
②爬高或在高处作业应佩戴垂直或水平安全绳。
③高处作业使用的踏板应绑扎牢固,不准设探头板,平台板沿及孔洞要设围栏和明显标志。
⑶防触电
①施工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有关规定设置。
②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要完好,带电部分不准裸露,电焊机二次线接头要按标准绞接并包扎。
③露天设置的临时用电设施,应有防雨设施、有接零接地保护。
④手持照明灯、在金属窗口内部、地下室、潮湿区域设置的临时照 明采用安全电压。
⑤工程指挥部指定产权单位应设停送电负责人,专人联系。
停送 电应执行工作票制度,停电执行挂牌制度。
⑷防有害气体伤害
①)施工区域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管线、阀门处应设明显标志。
②施工区域的易燃易爆区的明火作业,应先办理审批动火手续,经 确认无误后方可动火。
③在易中毒区域作业前,应检测作业环境有害气体的浓度,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⑸防起重伤害
①起重设备不能带隐患作业,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②起重作业应由专人指挥、信号要明显准确、标准。
③起重作业应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
⑹防车辆伤害
①不准沿铁路道轨外侧
1.5米以内行走,停靠其他车辆或堆放物品,横跨铁路应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
②施工区域内铁路线和道口应设专人监护。
③机车进入施工作业区域应提前减速鸣笛。
④汽车、汽车吊等设备需在道轨外
1.5米以内作业,应由指挥部报请总调批准,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近邻线路应设专人监护。
(八)验收 ⒈劳动安全、消防等设施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验收。
⒉项目中涉及到特种设备的,特种设备应经地市或地市以上特种设备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取得使用证或安全合格标志后,方可验收通过。
⒊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不合格的,不予通过并限期整改。
⒋项目通过验收后,验收组应对项目的安全质量负责。
(九)考核 ⒈施工单位资质不全或无相应资质开工的,责令停产整顿,同时否 决项目责任单位工资总额的0.1%--1%。
⒉投资项目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未到安环处备案,私自开工的, 处以施工单位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同时否决项目责任单位工资总额的0.1%。
⒊施工作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上岗,处以施工单位未培训人员每人100元的罚款,处以项目责任单位同等金额的罚款。
⒋项目责任单位未组织有关部门对因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进行安全预评价,采取专项措施,未到安环处备案,处以项目责任单位1000元的罚款。
⒌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5000元的罚款;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⑴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
⑵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
⑶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
⑷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
⑸未按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
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 料的。
⑺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
⑻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
⑼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职工集体宿舍的;
⒍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⒎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5000元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⑴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⑵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 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⑶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⑷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
⑸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⑹未对因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
⒏施工单位从事特种设备的大修、改造、安装活动应经有关部门同 意后,方可进行,否则依据(集团)公司作业文件《特种设备安全管 理监察办法》进行处罚。
⒐施工单位对安全检查提出的不安全因素要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处以施工单位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14篇 模板工程安全管理措施格式怎样的
模板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七)
1、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2、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的可靠临时设施。
施工现场应搭设工作梯,工作人员不得爬模上下。
3、登高作业时,各种配件应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中严禁放在模板或脚手架上,各种工具应系挂在操作人员身上或放在工具袋中,不得吊落。
4、装拆模板时,上下要有人接应,随拆随运,并应把活动的部件固定牢靠,严禁堆放在脚手板上和抛掷。
5、装拆模板时,必须搭设脚手架。
装拆施工时,除操作人员外,下面不得站人。
高处作业时,操作人员要扣上安全带。
6、对于预拼模板,当垂直吊运时,应采取两个以上的吊点,水平吊运应采取四个吊点。
吊点要合理布置。
7、对于预拼模板应整体拆除。
拆除时,先挂好吊索,然后拆除支撑及拼装两片模板的配件,待模板离开结构表面再起吊。
起吊时,下面不准站人。
9、在支撑搭设、拆除和浇筑混凝土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支模底下,应在适当位置挂设警示标志,并指定专人监护。
10、搭设应由专业持证人员安装;
安全责任人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及签证。
11、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严禁混凝土未达到设计强度的规定要求时拆除模板。
第15篇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办法格式怎样的
为细化公司工业气瓶的管理,保证工业气瓶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1、职责
1.1、生产采购部
1.1.1 、负责工业气瓶租用和工业燃气采购的管理,租用的工业气瓶应符合安全要求;
1.1.2 、负责确认供货厂家相关资质,督促供货厂家在生产、运输等过程中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
1.1.3 、负责督促供货厂家按需、按时、按量送货到指定位置(仓库),并建立采购台帐。
1.2、安全环保部
1.2.1 、负责对工业气瓶的储存、使用的监督管理和安全检查;
1.2.2 、组织库管人员参加资格培训,及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1.2.3 、负责对进入生产作业区域的运输工业气瓶车辆的监管。
1.3、结构车间
1.3.1 、负责工业气瓶的入库验收、储存和发放管理;
1.3.2 、负责对工业气瓶入库与发放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气瓶类别、入库出库时间和领用单位等;
1.3.3 、负责对库房内工业气瓶定检周期钢印的验证和外观检查,并将结果及时告知供货厂家,督促其整改。
1.4、使用部门负责对领用工业气瓶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2、采购2.1、工业气瓶租用及工业燃气采购在定点单位内择优选购。
对少量、临时使用的燃气采购、租用执行相关采购程序。
2. 2、各种工业燃气定点单位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鉴定证书等相关资料齐全有效。
2. 3、对定点单位的资质每年由采购部评审,复审合格的继续签订供货合同,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定点资格,评审资料报安全部备案。
2. 4、应对相关方施加必要的影响,运输工业气瓶的车辆应避开员工上下班高峰时间。
3、基本要求3.1、租用的工业气瓶外观无明显缺陷损伤和腐蚀,并在有效检验周期内使用,无定检钢印或无法识别的气瓶拒绝使用。
氧气瓶、乙炔气瓶、二氧化碳气瓶检验周期为3年,氮气瓶的检验周期为5年。
3. 2、租用的工业气瓶瓶体表面漆色、字样应清晰正确,符合国家标准。
氧气瓶瓶体为淡蓝色,乙炔气瓶瓶体为白色,二氧化碳气瓶瓶体为铝白色,氩气瓶瓶体为银灰色,氮气瓶瓶体为黑色。
3. 3、租用的工业气瓶的瓶阀、手轮、瓶帽和防震胶圈等安全 应齐全完好,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拒绝使用。
4、储存
4.1、气瓶在搬运中应防止震动,装卸时禁止抛、掷、摔及其它容易引起撞击的方法。
4.2、气瓶应储存于气瓶专用库内,库房应符合有关规定,通风良好保持干燥,不得有通往室外的沟道等。
库房内应使用防爆电器,库房门口应有醒目的安全标志和消防器材。
4.3、库房应远离热源,严禁明火,有防止日光直射库内的措施。
4.4、各种工业气瓶应分开存放,存放量符合规定,标识明显并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4.5、空、实瓶应分开放置,严禁空瓶与实瓶混存,空、实瓶应有明显的标识,并保持有效间距
1.5米以上,乙炔瓶与氧气瓶不能同储一室。
4.6、进、退库的钢瓶,要仔细检查阀门是否漏气或沾染油脂,一经发现问题,应立即进行隔离,禁止发放和使用,并挂有明显标志。
5、使用
5.1、使用前应对气瓶安全状况确认,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拒绝使用。
5.2、工业气瓶上下都应设置橡胶防震圈,下部防震圈应设置在距瓶底大约200mm位置,上部防震圈应设置在距瓶颈下端大约100mm位置。
5.3、气瓶使用时要直立放置,应有可靠的防止倾倒措施,乙炔瓶严禁卧倒使用。
5.4、气瓶及瓶阀周围严禁沾染油脂,不得用沾有油脂及油污的手套、油工具去接触氧气瓶及其 。
5.5、与电焊交叉作业时,为防止气瓶带电,应在瓶底加绝缘垫。
氧气瓶要保证绝缘,气瓶不可导电。
5.6、气瓶内气体不得全部用尽,应按规定留有余量。
氧气瓶内应保留0.1mpa以上的余压,乙炔瓶内应保留0.05mpa以上的余压。
5.7、气瓶与明火间距应符合规定,不得靠近火源、热源,与明火间距应大于10米,气瓶壁温应小于60℃,乙炔气瓶与电焊机的距离不应小于5m。
5.8、冬季要防止氧气瓶阀冻结。
如有结冻现象,只能用不超过40℃热水解冻,严禁用明火烘烤,也不准用金属物敲击,以免瓶阀断裂。
5.9、作业现场气瓶存放量应符合规定,同一地点放置数量不应超过5瓶。
若超过5瓶,但不超过20瓶时,应有防火防爆措施。
超过20瓶以上时,必须设置二级瓶库。
6、储存、使用违反上述条款的,依据《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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