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管系试验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船舶及海工(以下统称船舶)建造管系试验安全管理,提高作业安全性,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船舶建造管系试验的安全管理。
本规定中所指的管系试验是指管系装船后进行的磅压、串油和蒸汽吹除试验。船下其它场所进行的管系试验由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要求进行管理。
3 管理职责
3.1 企业技术部门负责编制管系试验工艺,明确试验条件、试验步骤、试验介质和技术安全要求。
3.2 企业船舶建造组(项目组)负责合理组织安排管系试验项目,做好试验作业的整体协调工作,避免不相容作业同时进行。
3.3 企业施工部门负责根据试验工艺要求,做好试验前的准备和试验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3.4 企业安监部负责管系试验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
4 管理内容
4.1 管系试验前的组织和准备
4.1.1作业人员安全要求
a.进行管系试验的作业人员应经过技能培训,掌握施工安全要点和应急处置常识,作业前进行专项安全交底。
b.按规定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具。
4.1.2试验管系状态确认
a.试验管系应按试验工艺要求安装到位(包括管系上安装的安全阀、泄压阀、压力表等),经检查符合试验要求。
b.对需要隔离的设备、阀件、仪表等进行有效隔离。
c.试验管系所在区域内无不相容作业。
d.试验用盲板、法兰和垫片应与管系试验压力相匹配;管系两端的封堵应有效,系统中连接处无松动现象,保证充填磅压及串油介质后不会发生泄漏。
e.按照试验工艺要求准备性能完好的试验设备、工具以及试验介质。
f.使用氮气磅压试验时,管系应经压缩风找漏结束,且压缩风磅压管件已拆除,严禁氮气与压缩风同时进行磅压。氮气瓶与管系间应采用软质白钢管连接,管子封堵必须采用氩弧焊进行焊接牢固。
4.1.3安全策划、通报和审批
a.管系试验应进行安全策划和分析,落实施工中的安全措施,制定试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b.液压管系磅压、使用柴油进行串油、蒸汽吹除试验应进行审批,并在单船vscc会议上通报试验内容,对管系试验所经过的舱室、路线进行说明,协调停止与其不相容的作业。
c.蒸汽吹除试验应安排在午间或晚间工人休息时进行。
4.1.4安全措施
a.落实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悬挂必要的警示标志。
b.根据试验项目设置试验禁区。蒸汽释放区域内禁止有人,液压管磅压试验和使用柴油进行串油试验,管系周围3m范围内禁止进行热工作业。
c.根据试验项目准备必需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用品,包括:灭火器、木屑、抹布、吸油毡、接油槽等。
d.舷边进行油类介质的磅压和串油试验时,应提前对可能发生的漏点进行包扎保护,防止油类喷到海里或坞里。
e.蒸汽吹除试验时,蒸汽出口方向内的机器和电器应采取措施进行保护。
f.密闭舱室进行氮气磅压试验时必须做好通风工作。
4.1.5串油单元(含串油泵)及油柜上船
a.油柜上船应进行危险品上船申请。
b.串油单元及油柜应妥善放置在安全的区域内,并设置接油槽、灭火器,悬挂“禁止烟火”标志,周围5m范围内不得有热工作业。
4.1.6氮气瓶上船
a.氮气瓶上船应进行危险品上船申请。
b.氮气瓶应储存在通风良好的施工区域内,并远离火种、热源,并进行有效固定。
c.大于10立方米低温液体储槽不能放在室内。
4.2 管系试验过程中
4.2.1磅压试验
a.管系磅压试验总体安全要求
l 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工艺和操作规程要求,逐步进行操作。
l 磅压时要缓慢匀速增加试验压力,中间要做停顿,不得一次性升到试验压力。
l 磅压的试验压力应在规定的范围内,不得私自提高试验压力。
l 结合试验项目,指派专人做好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待处理结束后方可继续磅压。
b.压载、货油、消防、加温等管系磅压试验
l 原则上只可用水作为磅压试验介质,不可用气作为介质。
l 双层底、高边柜等有限狭小空间内进行磅压试验时,所有人应撤离舱室,防止试验产生泄漏危及相关人员。
l 冬季磅压试验时,磅压水中应添加防冻液,以防结冰对管子强度造成影响,每天试验结束后应将管系内水放空。
c.液压管系磅压试验
l 当试验管系发生泄漏时,应及时降压并进行清污,清污后的垃圾要倒入指定的油垃圾斗内。
l 处理漏点时,要在系统液压泵站的电源箱上挂好“禁止启动”的警示牌,防止发生误操作,直到交验或处理完毕方可撤牌。
l 磅压管系所经区域3m范围内进行热工作业时,应按照二级热工作业进行审批,在采取停止作业(停泵)或其它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热工作业结束应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恢复磅压作业。
d.二氧化碳、消防管系、制冷管系、液控管系等系统氮气磅压试验
l 当试验管系发生泄漏时,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进入舱室前须先测氧,合格后才可进入,待问题解决后方可继续试验。
l 氮气瓶充装结束需换瓶再次充装时,要先关闭磅压阀,再拆除气瓶连接部分,进行换瓶充气。
l 氮气吹通系统工程应指派专人进行监控,重点控制系统经过的密闭舱室部分,做好通风工作;人员进入舱室前须先测氧,合格后才可进入。
4.2.2串油试验
a.当串油管系发生泄漏时,应及时停泵并进行清污,清污后的垃圾要倒入指定的油垃圾斗,处理结束满足施工要求后方可继续作业。
b.处理漏点时,要在系统液压泵站的电源箱上挂好“禁止启动”的警示牌,防止发生误操作,直到交验或处理完毕方可撤牌。
c.串柴油管系所经区域3m范围内进行热工作业时,应按照二级热工作业进行审批,在采取停止作业(停泵)或其它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热工作业结束应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恢复串油作业。
d.串油管系及临时油柜需用电热器具进行加温时,必须征得项目负责人及安全主管同意,采取必要的隔离、防护措施、落实监护人轮值后方可进行加温。
4.2.3蒸汽吹除试验
a.先开启机舱风机,再慢慢开启试验阀门,如无异常方可全部打开。
b.作业过程中应指派专人检查通气是否有泄漏,如不能连续通气时要停止作业,进行修复。修复过程中应指定专人负责监护,禁止启动试验阀门。
4.3 试验结束后
4.3.1根据试验工艺要求,安全释放管系内试验介质。
a.氮气释放必须由系统一端处进行释放,严禁采取多点释放,严禁向舱室内排放,应使用风管将系统内的氮气排放至空气流通处,释放点区域内严禁人员进入。
b.油水类介质应释放到指定的容器内。
4.3.2施工用设备、工具、容器等应及时拆除和清理下船。
4.3.3清理作业现场的垃圾,试验用油及含油废弃物应妥善处理。
4.3.4对使用过的试验设备和工具进行维护保养,妥善保管以备下次使用。
第2篇 高压电气试验安全管理措施
高压电气试验的安全管理措施
摘要:绝大部分高压试验工作是在停电的情况下办理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进行, 但由于试验本身需要施加交直流的高压,所以高试工作属于电力系统高危工作。 历年来电网系统多次发生各种人身伤亡事故,大多数事故的发生与人员素质及 工作态度有关。下面从几方面对高压电气试验的安全管理措施进行总结,以做 好高压试验中的安全管理。 关键词:电力故障;高压试验;安全管理
前言: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加之电气设 备故障诊断的需要以及计算机技术、信号处理技术等的发展,高压电 气试验中采用的新设备和新技术不断增多,新的试验方法也不断引 进,各种最新技术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从而促进了当前电力系统的稳 定发展。首先,高压电气试验的新设备不断增多。随着科技的不断发 展,当前的电气设备呈现出设备小巧轻便、抗干扰能力强、自动化程 度高等特点。其次,高压电气试验不断采用新的研究方法。变压器绕 组变形方法,它能够增加诊断的灵敏度;不拆线测量方法,能够节省 人力、 物力、 减少停电时间。 再次, 高压电气试验的新技术不断应用。 红外技术的应用可以通过监测电气设备对设备故障进行更加准确的 诊断。最后,高压电气试验诊断技术不断发展。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 是电力变压器故障专家诊断系统。然而,高压试验中如何避免人身安 全依旧是不甘落后落后的课题。
1 高压电气试验的前期工作
1.1 人是根本,提高人的素质 加强对人员的技术培训,高压试验人员首先要有良好的技术基 础,包括熟悉各项试验的目的及原理、试验接线方式方法、被试电气 设备的结构、加压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的处理方法,此外还需牢记的 是电气设备高压试验规程以及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有了 这些知识作为铺垫,才能对试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作出准 确、合理、有效地判断。
1.2 前期工作
(1)加强高压试验的前期查勘工作。
当工作班成员接到工作任务后, 应迅速到变电站进行前期查勘工 作。此时需要就作业任务、停电范围、危险点,详细地记录在标准化 作业指导书上面。
(2)做好作业前工作准备。
当任务下达之后,就要拟定本次试验所使用的各种仪器仪表、工 器具并检查好仪器仪表、工器具是否在检定合格的使用期限内。工作 前携带好所有需要的器具, 防止由于现场使用代替的工器具可能对电 气设备接头、瓷瓶小套管等造成的设备损伤,设备事故。
(3)严格执行安全措施及技术措施。
在试验工作过程中,履行好《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所规定的保 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 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技术措施: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 挂标识牌、装设遮拦等。高压试验应根据具体的工作由班组长或是上级部门下达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 根据实际情况准确填报所需的安全 措施,确定工作范围与带电范围之 间有明显的断开点,在工作范围 侧合上接地刀闸或是装设好按地线,并严格履行工作票签发、工作票 许可手续,确保高压试验外部环境的安全。
2 高压电气试验过程中控制
2.1 开展好班前会。
在发出变电站工作票后, 由工作负责人召集工作班成员召开开工 会。在班前会上 ,详细的向各位工作班成员再次详细交代停电范围、 作业任务等。相对于室外电气设备而言,室内的 10kv 开关柜由于空 间狭小,带电部位与工作部位距离短,非常危险,系统内也屡次发生 10kv 开关柜内的人身伤亡事故,故 l0kv 电压等级的作业更需严加注 意。在班前会上,工作负责人要对工作班成员的身体状况进行详细了 解,严禁精神状态不好,身体欠佳,饮酒后人员参与到即将开展的高 压试验工作中去。工作负责人要求大家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严禁在 作业过程中按听手机,聊天,吸烟等。
2.2 严格执行高压试验安全规程。
检查好试验设备接地的可靠性,高压试验特别是对电容器、电力 电缆等的试验将会给被试品充电,故需检查好仪器仪表的接地情况, 保证接地引下线与接地线之间连接良好, 接地线不能缠绕在接地引下 线上, 同时也不能置于接地引下线有锈蚀、 油漆处。 检查好仪器仪表。 指针、 旋钮是否在零位, 试验接线绝缘表面是否良好, 有无断线情况。
试验过程中严格执行呼唱制度。 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麻木的自 顾自埋头独干造成的。往往接线人员还在接线,加压人员就开始施加 电压。或是加压人员还未降压,接线人员就开始参与更改、拆除试验 接线的工作,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亡。需要加强注意的是,某单位发 生一起触电死亡事故是由于加压人员是刚到单位半年, 安全意识尚显 薄弱的大学生造成。 学生理论知识扎实, 但安全意识及经验尚需加强, 同时年轻人积极性高,压制住了执行呼唱制度所需要的理智,故加强 对实习人员的安全监护, 培养他们的安全习惯也是控制事故的重要措 施之一。试验后的放电也是必不可少的。在对避雷器、变压器、电力 电缆、电容器等电气设备进行完试验后,应在降压并断开电源后对被 试品充分进行放电,防止残余电荷对人员带来的危险。
3 高压电气试验终结时的安全管理措施
高压电气试验全部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必须认真检查现场,确认 现场无遗留物、工具、接地线等物品;已拆动的所有引线按照拆除前 的相位、顺序连接完好、牢固;为了调试需要而临时退出或改动的保 护已正确恢复;调试拆除或短接的线头已恢复;工作班全体人员撤离 试验现场;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并将在试验过程中发现的 设备问题及处理情况向设备管理单位进行汇报。
4 结束语
由于高压试验的特殊性及危险性, 要求试验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 技能水平和强烈的安全意识,二者缺一不可。广大试验人员要加强对 试验技术及规程的学习, 提高安全意识, 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杜绝一切的违章违规操作,才能减少发生人身及设备安全事故的机 率,创造出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
第3篇 电气设备试验区安全管理规定
1.安全用电管理人员进出电控试验区须随手关门(或挡好入口安全遮拦),工作完毕后应将电控试验区门锁好(或挡好入口遮拦),防止外人误入而发生危险。严禁擅自开启配电柜门及跨越安全遮拦,严禁单人在电气试验区内进行工作。
2.电气设备试验区内配置的安全、操作用具及灭火器材执行定置摆放,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和擅自改变存放位置。
3.试验人员进入电气试验区内进行工作(或工作完毕离开)时,须持有《电气设备试验区生产停送电命令票》,待办理好工作许可(或工作终结)手续后,方可进入或离开。
4.试验人员工作中进出电气设备试验区须随手关门(或挡好入口安全遮拦),在试验区内须走安全通道并严格执行电气试验区各种安全管理规定。进入电气试验区前应检查和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违章作业,严禁进入试验区其它工位。
5.电气设备停电后(包括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隔离开关(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装设接地线)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安全遮拦,以防突然来电。
6.无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装设接地线)前,工作人员应与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 10及以下(13.8) |
安全距离(m) | 0.70 |
电压等级(kv) | 10及以下(13.8) |
安全距离(m) | 0.35 |
9.外来及外单位人员进入电气试验区须有公司领导批准,并由安全用电管理人员陪同,须走安全通道并严格遵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10.试验人员在试验工作中,突遇电气设备事故或故障应在采取本岗位应急处置安全措施后,及时撤离现场至安全地带,并配合安全用电管理人员进行应急处置,但不得进入事故或故障现场。
11.安全用电管理人员正在进行倒闸操作或事故处理时,严禁试验人员或无关人员进入。
12.电气试验区内不准睡觉、开会、休息和堆放与工作无关的东西或做其它事情。
第4篇 压力试验安全管理细则
1目的
规范公司设备试压过程的安全管理,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辖区域所有试压作业,新建项目参照执行。
3编制依据
gb 50235《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tsg r7001 -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gb50484-2008《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4释义
4.1压力试验:以液体或气体为介质,对设备和管道逐步加压,达到规定的压力,以检验设备和管道强度和严密性的试验。
4.2重大试压作业:水介质试压压力≥10mpa或空气介质试压压力≥0.6mpa的试压作业。
5职责
5.1 公司设备工程部负责工程项目的重大试压方案的审核及试压过程的专业监督管理。
5.2 公司生产管理部负责制定本细则,并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执行该细则的情况。
5.3所属各单位
5.3.1负责管理范围内作业现场压力测试的安全管理。
5.3.2 负责对各施工现场压力测试作业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工作,并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6 要求
6.1管理要求
6.1.1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或领导组织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针对作业内容和试压介质,开展危害识别,制定防范控制措施,编制压力试验方案;至少应包括:
a) 参加试验的管道线号、规格、有关设备位号,并在流程图上标明;
b) 试验项目、试验压力、介质及压力来源;
b) 加置试验用盲板位置、规格、线号及装拆负责人;
c) 压力、温度检测总的数量及位置;
d) 应拆卸的管道部件、零件及临时连接措施;
e) 复查确认负责人;
f) 升压步骤、停压时合格标准及检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
g) 试压危险区域警戒范围、人员站位、试压进度,人员分工及岗位责任;
h) 应急预案及演练要求;
i) 原始记录。
6.1.2 重大试压作业方案应经过施工单位和申请单位领导签字批准后报公司设备工程部审核备案。
6.1.3试压前,由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对参加作业人员、申请单位进行技术交底、风险告知,明确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内容主要包括:
a)试验方案的技术要求,明确气密性试验的介质及特性;
b)过程存在的风险、危害及控制措施;
c)主要的安全要求及施工中注意的安全事项;
d)试验过程中应遵守的制度、标准、规程;
e)落实控制措施的责任人及其职责。
6.2管理内容
6.2.1试压作业必须根据设备及管道的设计条件,选用合适的试验介质。
6.2.2管道安装完毕,热处理和无损检验合格后应进行压力试验。压力试验应以液体为试验介质。当管道的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0.6mpa时,也可采用气体为试验介质,但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脆性材料严禁使用气体进行压力试验。
6.2.3压力容器耐压试验应优先选择液压试验,由于结构或者支承原因,压力容器内不能充灌液体,以及运行条件不允许残留试验液体的压力容器,可以按设计图样规定采用气压试验。
6.2.4试验所用气体宜为干燥洁净的空气、氮气或者其他惰性气体, 液压试验应宜使用洁净水。
6.2.5设备及管道试压作业前,必须编制试压方案及安全措施。
6.2.6 压力表的选用和安装位置
耐压试验时至少采用两个量程相同的并且经过检定合格的压力表,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a) 工业金属管道试压时,其精度不得低于1.5级,表的满刻度值应为被测最大压力的1.5~2倍。
b) 容器类试压时,压力表安装在容器顶部便于观察的部位。
第5篇 电力发展公司高压试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围栏网维护试验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试验室良好环境条件。
第二条 安全规定
(一) 高压试验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人身、设备安全。
(二) 从事高压试验室(包括户外高压试验场)试验及其工作人员都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
(三) 高压试验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有高压试验专业知识,熟悉掌握试验设备和试品性能,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内容。
(四) 新参加高压试验的实习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在监护下参加指定的高压试验工作,但不得担任工作负责人和监护人。
(五) 从事高压试验室的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规程考试并合格。
(六) 从事高压试验的人员应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的病症。
(七) 应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法。
(八) 了解消防的一般知识,会使用试验室消防设备。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三条 高压试验室(场)应保持有良好的接地系统,以确保测量准确和人身安全,接地电阻不超过0.5欧,试验设备的接地点与被试验设备的接地点之间应有可靠的金属性连接,试验室(场)内所有的金属构架,固定的金属安全屏蔽遮(栅)栏均必须与接地网有牢固的连接,接地点应有明显可见的标志。
第四条 为了保证接地系统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每6年应至少测量一次接地电阻,并检查接地点的连通状态。
第五条 精密、贵重仪器、标准物质、仪表库应长期保持干燥状态,并有专人维护干燥设备的使用,保持干燥设备长期运行。定期对充电型仪器仪表进行充放电,保持仪器功能正常使用。
第六条 试验室应保持光线充足,门窗严密,通风设备完备。通往试验区域的门与试验电源联锁装置应定期检查,使之正常发挥作用。定期检查试验场的电源开关紧急按钮,确保在发生危急情况时可迅速切断电源。
第七条 试验室(场)内功能分区标示清晰。通道内布置整洁,不许随意堆放杂物。试验室周围应留有消防通道,并保证畅通无阻。
第八条 高压试验室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遮拦、标示牌、安全信号灯、警铃。控制室(控制台)应铺橡胶、绝缘垫等。
第九条 根据试验室的性质和需要,配备相应的安全工器具、防毒、防射线、防烫伤的防护用品以及防爆和消防安全设施,并配备应急照明装置。并定期进行试验检查、更新,确保器具发挥作用。
第十条 试验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发现缺陷及时处理,并做好缺陷处理记录,不准试验设备带缺陷强行投入试验。试验室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应符合有关标准,定期维修。
第十一条 高压试验室建立各项技术档案的管理(包括图档、使用说明),试验设备、仪器的使用应做好登记记录,仪器借用应履行完整手续。
第十二条 电气计量装置应具有有效的检定合格证书,并根据有关规定,定期对试验室电气计量装置、仪器、仪表等进行校对、检定,确保试验测量准确可靠。
第十三条 试验室内禁止吸烟,严禁烟火。对易燃、易爆或放电后可能产生毒性物质的设备应做好防火、防爆、防毒措施。
第十四条 试验人员在工作期间禁止喝酒,酒后以及情绪异常时不得参加试验工作。
第6篇 设备管理部金属试验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对本部门金属检验全过程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上报本部门受监金属设备、部件的金属检验结果及各种监督数据。
3、对本部门金属技术监督指标的落实及完成负责。
4、对本部门金属检验全过程金属监督工作的实施负责。
5、对本部门受监金属设备和部件运行、维护、检修、检查、保管过程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的实施负责。
6、对受监金属设备和部件检修质量、焊接质量、热处理质量、检查结果、入厂受监范围内的钢材、焊材、备品、备件质量验收负责。
7、对本部门因金属监督检验不力影响工期、检验质量或造成损失、事故的生产事件负责。
8、对受监金属部件检测技术报告、原始记录、金属事故样品及有关技术档案管理负责。
第7篇 电气试验区安全管理规定
1.安全用电管理人员进出电控试验区须随手关门(或挡好入口安全遮拦),工作完毕后应将电控试验区门锁好(或挡好入口遮拦),防止外人误入而发生危险。严禁擅自开启配电柜门及跨越安全遮拦,严禁单人在电气试验区内进行工作。
2.电气设备试验区内配置的安全、操作用具及灭火器材执行定置摆放,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和擅自改变存放位置。
3.试验人员进入电气试验区内进行工作(或工作完毕离开)时,须持有《电气设备试验区生产停送电命令票》,待办理好工作许可(或工作终结)手续后,方可进入或离开。
4.试验人员工作中进出电气设备试验区须随手关门(或挡好入口安全遮拦),在试验区内须走安全通道并严格执行电气试验区各种安全管理规定。进入电气试验区前应检查和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违章作业,严禁进入试验区其它工位。
5.电气设备停电后(包括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隔离开关(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装设接地线)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安全遮拦,以防突然来电。
6.无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装设接地线)前,工作人员应与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10及以下(13.8)
安全距离(m)
0.70
7.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10及以下(13.8)
安全距离(m)
0.35
8.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虽大于第7条规定,但小于第6条规定,同时又无绝缘隔板、安全遮拦措施的设备,应采取停电措施。
9.外来及外单位人员进入电气试验区须有公司领导批准,并由安全用电管理人员陪同,须走安全通道并严格遵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10.试验人员在试验工作中,突遇电气设备事故或故障应在采取本岗位应急处置安全措施后,及时撤离现场至安全地带,并配合安全用电管理人员进行应急处置,但不得进入事故或故障现场。
11.安全用电管理人员正在进行倒闸操作或事故处理时,严禁试验人员或无关人员进入。
12.电气试验区内不准睡觉、开会、休息和堆放与工作无关的东西或做其它事情。
第8篇 试验室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试验室必须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院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落实安全社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素质,更好的完成各项试验任务,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如下:
1工作前必须 熟悉设备性能、仪器原理及状态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反各项规章制度。
3化学试剂使用,严格遵守领用手续,使用时看好说明及使用方法。
4 试验室内设备做到平时自检,季检,每年对所有设备安全检定一次,做好记录并标识。
5对新员工临时用工应进行安全教育并记录,受教育人签字。
6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鞋。
7 试验室内严禁吸烟。
8、严禁同时使用两种以上的大负荷电器。
9 试验室必须做到专人负责安全,人走电断。
10 禁止私用电器设备。
第9篇 舱室密性试验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船舶及海工(以下统称船舶)建造舱室密性试验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事故,特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船舶建造舱室密性试验作业安全管理。
3 管理职责
3.1 企业船舶建造组(项目组)负责合理安排舱室密性试验作业项目,做好施工协调,禁止不相容作业同时进行。
3.2 企业施工部门负责制定舱室密性试验作业指导书,明确施工步骤和安全要求;负责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4 管理要求
4.1 作业审批要求
舱室密性试验过程中涉及到开/关舱室出入孔盖作业,属于一般危险作业,各企业应结合船舶建造舱室密性试验作业特点,细化本企业开/关舱室出入孔盖作业审批要求,合理设定审批时限,明确施工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
4.2 舱室密性试验作业安全要求
4.2.1企业相关部门应制定船舶建造舱室密性试验工艺文件(试验大纲),明确试验方法、步骤及安全技术要求,确保试验安全可靠。
4.2.2舱室密性试验作业前,施工部门作业长/工程主管应在单船vscc会议上进行通报,确定施工时间。
4.2.3舱室密性试验作业前应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岗位和职责,提出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技术要求。
4.2.4作业人员应熟知所操作设备性能和施工应急措施,正确穿戴劳保用品,遵守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工艺要求进行操作,做到分工明确、密切配合,服从指挥,坚守岗位,做好各种试验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积极排除故障。
4.2.5舱室密性试验使用的工器具(水泵、压力表等)必须功能适宜并完好,符合试验工艺要求。施工用脚手架和试验舱室内外作业环境应满足施工安全要求。
4.2.6封舱前必须在舱室入口处(临时性工作孔、舱口盖、人孔)设立封舱警示标志。
4.2.7封舱作业开始后,除预留一个进出口进行舱室检查外,其它临时工作孔、舱口盖、人孔应封闭。
4.2.8舱室检查人员应熟悉舱室结构,进入舱室进行检查前应携带手电筒和哨子,指定专人负责监护。监护人员应掌握进舱检查人员情况,禁止其他无关人员进入舱室和乱动试验用设备、阀门,监护期间不得擅自脱岗。
4.2.9舱室检查人员查舱过程中应相互配合,采取“拉网”的方式进行检查,不留死角,同时应吹响哨子,发出“封舱”的呼喊信号,提示、告知舱内无关人员及时撤出舱外。
4.2.10舱室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应依次撤出舱外,监护人员负责清点检查人员数量和无关作业人员数量,经检查核对后,向舱内充气大约十分钟才能进行封舱。
4.2.11拆除舱口临时性安全防护工装,作业结束及时恢复。拆除舱内临时照明,最后封闭人孔盖板和舱口盖。
4.2.12临时密封的闷头、木塞等应连接牢固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弹出伤人。
4.2.13试验过程中,严禁撞击带有压力的试验舱室;禁止在试验舱室的外壁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
4.2.14对海底阀箱及结构类似的舱室进行密性试验时,应采用与结构等厚的钢板临时封闭开口,防止因封板强度不足,在受压过程中过度变形而弹出造成事故。
4.2.15在给舱室加压过程中,气压表要有专人监控,压力表与胶管水柱压力指示同时使用,防止过度升压。
4.2.16进行气密或水密试验时,应严格按照工艺规程进行,为防止结构变形,应视实际情况增设临时支撑或临时加强。需用煤油进行密性试验时,应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并准备好消防器材。
4.2.17接/拆风管必须先关闭阀门,禁止拿运行中的风管朝人脸上喷。
4.2.18密性试验过程中,试验压力不得超过工艺规定要求,监护和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并应随时检查受试舱室周围情况及压力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止作业及时上报,排除异常,待确认异常排除后,方可继续工作。
4.2.19检查焊缝过程中,如发现焊缝泄露时,应将舱室内压力排放掉,并经检查确认后,方可进行修补。
4.2.20工作完毕后,应将水源或风源关闭,将水管或风管脱离水源或风源,并将水管或风管从受试舱室内抽出,然后将压力放出。对于采取的封堵措施应及时进行拆除和确认,对于原有拆除的配件应及时恢复,并做好施工现场的清理工作。
4.2.21在打开人孔盖时,应用扳手均匀逐渐地将螺栓松开,并应至少留下两个以上保险螺帽,待确认压力完全放空后,才能将人孔盖打开,防止压力冲击伤人。
第10篇 煤矿远方漏电试验安全管理办法
依据《煤矿井下检漏器安装、维护与检修细则》第十八条、十九条规定,为使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中馈电开关检漏继电器使用正常,动作灵敏可靠,保证供电安全,每月至少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为保证试验安全,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试验周期:
所有检漏继电器必须在新安装后进行一次远方漏电试验,以后每月试验一次,具体实施日期由责任区队确定,但保证试验周期不超过一个月。
二、试验人员组织:
试验区队机电副队长负责试验现场的安全和现场指挥、通风队安排一名瓦检员负责试验现场瓦斯浓度检测。具体参与试验的人员包括被试验馈电开关的区队机电副队长一人、区队维修电工两人、瓦斯检查员一人。
三、试验方法和操作顺序:
1、在试验前首先观察被试验开关的绝缘欧姆表指示或者开关液晶屏上绝缘阻值显示是否正常。没有两者阻值显示的试验开关可以查看试验线路上移变的绝缘阻值显示是否正常。保证电网绝缘阻值正常避免自动跳闸。
若设备或者线路存在漏电现象,必须首先处理漏电故障,待线路绝缘恢复正常后方可进行试验。
2、检查绝缘正常后,应对被试验开关的做一次漏电试验,保证检漏装置可靠动作,并做记录。若不能正常动作,必须查找原因,处理故障以保证被试验开关漏电试验可靠动作。
3、试验点及所属范围内通风必须正常,并经瓦斯检查员测量瓦斯浓度,其浓度不得超过1%,否则不得试验。
4、在试验地点,必须有备用的灭火器材(至少一台8kg干粉灭火器)。
5、将试验结果报矿机电科,并做详细记录,见附表《煤矿井下馈电开关人工远方漏电试验记录样表》
6、实验具体操作:
(1)、在试验区准备一台开关,甩掉其自保点和漏电闭锁功能,并加装控制按钮将控制方式改为远控;
(2)、将试验用开关的负荷侧任意一相串电阻后接在其内部接地端子上,串接电阻符合以下要求:
127v:2kω、10w电阻;
380v:3.5kω、10w电阻;
660v:11kω、10w电阻;
1140v:20kω、10w电阻。
(3)、试验用开关应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设置合格的局部接地极。
(4)、待试验开关改动完毕后要检查其防爆性能,确保完好防爆。
(5)、试验前检查试验点及所属范围内通风必须正常,并经瓦斯检查 员测量瓦斯浓度,其浓度不得超过1%,否则不得试验。
(6)、试验:从所试验馈电或启动器负荷侧引出三相电源接至试验用开关电源侧。按下试验用开关的远控启动按钮(短时释放,按压时间不超过1s),此时如馈电开关立即跳闸或者显示漏电闭锁,说明检漏器动作可靠。若不能跳闸,先查找排除试验方式是否存在问题,然后可再做一次试验。若依然不能跳闸,说明检漏器存在问题。
第11篇 简述高压电气试验安全管理措施
前言: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加之电气设备故障诊断的需要以及计算机技术、信号处理技术等的发展,高压电气试验中采用的新设备和新技术不断增多,新的试验方法也不断引进,各种最新技术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从而促进了当前电力系统的稳定发展。首先,高压电气试验的新设备不断增多。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当前的电气设备呈现出设备小巧轻便、抗干扰能力强、自动化程度高等特点。其次,高压电气试验不断采用新的研究方法。变压器绕组变形方法,它能够增加诊断的灵敏度;不拆线测量方法,能够节省人力、物力、减少停电时间。再次,高压电气试验的新技术不断应用。红外技术的应用可以通过监测电气设备对设备故障进行更加准确的诊断。最后,高压电气试验诊断技术不断发展。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是电力变压器故障专家诊断系统。然而,高压试验中如何避免人身安全依旧是不甘落后落后的课题。
1 高压电气试验的前期工作
1.1人是根本,提高人的素质
加强对人员的技术培训,高压试验人员首先要有良好的技术基础,包括熟悉各项试验的目的及原理、试验接线方式方法、被试电气设备的结构、加压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的处理方法,此外还需牢记的是电气设备高压试验规程以及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有了这些知识作为铺垫,才能对试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作出准确、合理、有效地判断。
1.2前期工作
(1)加强高压试验的前期查勘工作。
当工作班成员接到工作任务后,应迅速到变电站进行前期查勘工作。此时需要就作业任务、停电范围、危险点,详细地记录在标准化作业指导书上面。
(2)做好作业前工作准备。
当任务下达之后,就要拟定本次试验所使用的各种仪器仪表、工器具并检查好仪器仪表、工器具是否在检定合格的使用期限内。工作前携带好所有需要的器具,防止由于现场使用代替的工器具可能对电气设备接头、瓷瓶小套管等造成的设备损伤,设备事故。
(3)严格执行安全措施及技术措施。
在试验工作过程中,履行好《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所规定的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技术措施: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识牌、装设遮拦等。高压试验应根据具体的工作由班组长或是上级部门下达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根据实际情况准确填报所需的安全措施,确定工作范围与带电范围之 间有明显的断开点,在工作范围侧合上接地刀闸或是装设好按地线,并严格履行工作票签发、工作票许可手续,确保高压试验外部环境的安全。
2 高压电气试验过程中控制
2.1开展好班前会。
在发出变电站工作票后,由工作负责人召集工作班成员召开开工会。在班前会上 ,详细的向各位工作班成员再次详细交代停电范围、作业任务等。相对于室外电气设备而言,室内的10kv开关柜由于空间狭小,带电部位与工作部位距离短,非常危险,系统内也屡次发生10kv开关柜内的人身伤亡事故,故l0kv电压等级的作业更需严加注意。在班前会上,工作负责人要对工作班成员的身体状况进行详细了解,严禁精神状态不好,身体欠佳,饮酒后人员参与到即将开展的高压试验工作中去。工作负责人要求大家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严禁在作业过程中按听手机,聊天,吸烟等。
2.2严格执行高压试验安全规程。
检查好试验设备接地的可靠性,高压试验特别是对电容器、电力电缆等的试验将会给被试品充电,故需检查好仪器仪表的接地情况,保证接地引下线与接地线之间连接良好,接地线不能缠绕在接地引下线上,同时也不能置于接地引下线有锈蚀、油漆处。检查好仪器仪表。指针、旋钮是否在零位,试验接线绝缘表面是否良好,有无断线情况。
试验过程中严格执行呼唱制度。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麻木的自顾自埋头独干造成的。往往接线人员还在接线,加压人员就开始施加电压。或是加压人员还未降压,接线人员就开始参与更改、拆除试验接线的工作,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亡。需要加强注意的是,某单位发生一起触电死亡事故是由于加压人员是刚到单位半年,安全意识尚显薄弱的大学生造成。学生理论知识扎实,但安全意识及经验尚需加强,同时年轻人积极性高,压制住了执行呼唱制度所需要的理智,故加强对实习人员的安全监护,培养他们的安全习惯也是控制事故的重要措施之一。试验后的放电也是必不可少的。在对避雷器、变压器、电力电缆、电容器等电气设备进行完试验后,应在降压并断开电源后对被试品充分进行放电,防止残余电荷对人员带来的危险。
3 高压电气试验终结时的安全管理措施
高压电气试验全部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必须认真检查现场,确认现场无遗留物、工具、接地线等物品;已拆动的所有引线按照拆除前的相位、顺序连接完好、牢固;为了调试需要而临时退出或改动的保护已正确恢复;调试拆除或短接的线头已恢复;工作班全体人员撤离试验现场;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并将在试验过程中发现的设备问题及处理情况向设备管理单位进行汇报。
4 结束语
由于高压试验的特殊性及危险性,要求试验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技能水平和强烈的安全意识,二者缺一不可。广大试验人员要加强对试验技术及规程的学习,提高安全意识,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杜绝一切的违章违规操作,才能减少发生人身及设备安全事故的机率,创造出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
第12篇 登杆工具试验器具添置安全管理方案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方 案 三
安全目标、指标 (危险因素) | 各电力局、线路管理所登杆工具未按规定定期试验。为了保证作业人员人身安全,添置必要的登杆作业工具试验器具。 | |||||
现状及原因 | 各电力局、线路管理所的登杆工具因无拉力试验测量装置,所以未能及时按规定定期进行拉力试验,威胁登高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 |||||
项目主管部门 | 安监科 | 项目负责人 | 赵志鸿 | |||
项目相关部门 | 物资公司 | 项目财务预算 | 2万元 | |||
主要技术(组织)方案及技术(组织)措施: 1、安监科制订安措资金计划,上报局领导批准; 2、安监科对机械式拉力表进行选厂、选型; 3、由物资公司统一购置机械式拉力表6块; 4、各电力局、线路所到物资公司领取机械式拉力表,并予以验收; 5、各电力局、线路所将拉力表入库、建立台帐、并将使用情况报安监科; 6、安监科予以检查验收。 | ||||||
项目实施计划进度及完成时间: 2004年08月30日前 安监科制订安措计划上报局领导批准 2004年11月20日前 安监科对机械式拉力表进行选厂、选型; 2004年12月15日前 由物资公司统一购置机械式拉力表6块; 2004年12月20日前 各电力局、线路所领取机械式拉力表一块并予以验收; 2004年12月30日前 各电力局、线路所将拉力表入库、建立台帐,并将使用情况报安监科; 2004年12月31日前 安监科予以检查验收 | ||||||
拟订: 年月日 | 审核: 年月日 | 批准: 年月日 | ||||
项目实施结果及说明: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 ||||||
项目验收: 项目主管部门: 年月日 | ||||||
备注: |
第13篇 船舶航海试验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保证航海试验过程中各项作业安全高效,防止发生意外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船舶建造航海试验安全管理。
3 管理内容及要求
3.1 船舶航海试验前的组织准备
3.1.1企业应在船舶航海试验前成立航海试验指挥部,负责航海试验全过程的生产指挥和安全管理工作。
3.1.2按照便于员工安全操作的原则,编制船舶航海试验大纲/试验程序。根据航海试验大纲/程序和合同要求制定航海试验计划,对各航海试验项目进行安全策划,制定出试验过程中所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要求,经航海试验指挥部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3.1.3根据航海试验计划,制定出航行计划,指定试航海域和避风锚地,经航海试验指挥部审核、批准后,报集团安监部备案。
3.1.4航海试验前,召开航海试验准备会,在研究航海试验计划的同时,研究分析安全措施的可靠性。
3.1.5按参加航海试验人员数量合理配置休息室,禁止将灭火系统舱室、驾驶室、集控室等重要场所作为休息室。
3.1.6指派一名随船医生,配备足够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包括常用的感冒、消炎、腹泻、急救等类药品和绷带、担架等器材;确保在应急情况下能够进行必要的应急处置。
3.1.7企业应为试航船舶配置持有合格资质证书且符合船舶航行最低配员要求的船长和船员。
3.1.8做好本企业员工、船东、船检和外聘船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内容要包括航海试验施工、生活以及应急预案中的相关安全要求,所有参加航海试验人员名单应做好统计。
3.2 船舶航海试验前的生产物资准备和状态确认
3.2.1航海试验配用的职工临时休息区(集装箱)要放置在甲板安全可靠且便于人员行走的区域,并采取措施将休息区(集装箱)固定在甲板上。
3.2.2航海试验备用的氧、乙炔瓶要分开妥善放置,并远离船楼、机舱、装卸油品及船舶要害部位。
3.2.3凡易滚动物件,应采取固定措施,防止船舶摇摆时发生碰撞、伤人。
3.2.4应急逃生口和通道、舱壁直梯(应急梯)不准堆放任何物件,保持畅通无阻。
3.2.5航海试验前,船舶消防、救生、通信、舷梯等设备设施必须经检查交工,并保证处于工作状态,船舶卫星电话号码应报集团安监部和造船管理部备案。
3.2.6根据船级社有关海上安全航行的规定,结合船舶航海试验需要配备的消防设施情况,绘制航海试验临时消防设施布置图,并按照布置图配置救生器材和灭火器材。
3.2.7船上配置的救生衣、救生艇/筏等临时救生设施按照参加试航人数的1.1倍进行配置,救生衣存放箱应放置在易于人员取用的区域,并设置醒目的提示标识。
3.2.8航海试验所采购的食品必须确保新鲜、卫生,符合国家饮食卫生标准和要求。
3.2.9生活区周围应配置足够的垃圾箱,用于存储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应分开存放,禁止倒入海中。
3.2.10编制航海试验应急预案和应急部署表,应急预案内容中要明确各种应急情况下所要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和各级人员的职责;应急部属表中要标明应急情况下所有人员所乘的救生艇/筏的位置和责任人等。应急预案和应急部属表应张贴在生活区、机舱等醒目位置。
3.2.11船舶离厂前要对全船的污水井进行彻底清理,保持污水系统畅通。
3.2.12船舶离、靠码头作业时的气象条件要求:风力不超过6级(含6级),能见度要大于四倍船长。
3.2.13为确保试验船舶航行安全,各企业航海试验船舶开航由狭窄水域驶入开阔水域前或由开阔水域返航进入狭窄水域后,应由拖轮进行护航,例如:舟山中远船务在经过虾峙门水道进入外锚地前或由外锚地返航至虾峙门水道后;广东中远船务在驶出珠江口航道进入外锚地前或由外锚地返航至珠江口航道后;大连中远船务驶出三山岛外锚地或由三山岛外锚地返厂期间,都应由拖轮护航。
3.3 船舶航海试验中
3.3.1参加航海试验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航海试验期间钓鱼、捕鸟、饮酒、赌博、嬉戏打闹;严禁乱摸、乱动设备、设施和开关。
3.3.2非操作人员,未经许可,严禁进入驾驶室、集控室、主(辅)机舱室等重要部位。抛锚和带缆等施工作业过程中,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危险区域。
3.3.3船舶在高速行驶中或遇大风大浪时,施工人员要站好扶稳,禁止在甲板、船舷等处停留,以防发生意外。
3.3.4航海试验期间,船上不得随意吸烟,吸烟要到指定的吸烟点。
3.3.5生活区房间和集装箱应设立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居住场所的日常防火安全管理。
3.3.6机舱内要保持整洁,废油、破布、棉纱要放在专设的存放桶、垃圾箱内,不准乱丢乱放,航海试验结束后统一进行处理。
3.3.7各种油漆、溶剂应按要求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储存区域。
3.3.8航海试验过程中,要尽可能减少热工作业项目,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热工作业必须要严格进行控制。机舱、泵舱和生活区等重要部位进行热工作业时,按一级热工作业管理;其它区域危险性低的热工作业按照二级热工作业进行管理,所有热工作业必须经航海试验总指挥批准方可进行施工。
3.3.9主机调试过程中,应保持24小时监护值班制,并做好值班记录,确保航行安全。
3.3.10设备交验前,需再次确认安全策划中的各项安全措施,满足施工要求后方可进行。
3.3.11航海试验期间,如需进入密闭舱室进行试验、检查等,应按照危险作业许可制度进行确认和审批,符合安全要求方可进舱作业。
3.3.12航海试验期间,食品加工、餐具消毒、生活垃圾的处理必须要满足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3.13船舶航海试验中每天要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3.14冬季航海试验如遇大雪、冰冻情况时,生活区外通道、甲板通道及工作位置需要进行必要的除雪及除冰工作后,方可进行作业。
3.3.15航海试验过程中进行救生艇/救助艇释放作业时,应在港内、白天光线充足、风浪较小的条件下进行,并做好保护。
3.3.16航海试验中,人员上船及下船必须经过航海试验指挥部批准,并做好登记。人员上下船时要穿戴好救生衣,现场要做好监管工作。
3.3.17航海试验过程中一旦发生意外事故/事件,要立即根据事故/事件的类别和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进行紧急处置。
3.3.18航海试验船舶要保持与公司间的信息通畅,每天定时向公司报告船舶动态。公司及试验船舶要收集未来三天的天气情况,以便提前做好生产安排和预防恶劣天气的准备,确保船舶试验过程中航行安全。
3.4 船舶航海试验后
3.4.1船舶停靠码头后,临时登船梯子或引桥必须搭设稳妥经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允许人员上下。
3.4.2航海试验总指挥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试航人员离船情况进行统计,并对全船进行安全防火检查。
第14篇 道路试验安全管理办法
1.目的
“安全第一”是试验工作永恒不变的主题,为加强试验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车辆安全和人身安全,对原试验所相关管理办法进行整合修订。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__公司汽车工程研究院与试验有关的所有工作人员。
3.术语
无
4.引用文件
无
5.职责
验证中心:对试验样车及试验人员安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签订《非试验人员乘坐试验车辆安全保证责任书》和《试验人员安全保证责任书》。
各专业中心:对本中心乘坐试验样车人员进行安全管理,配合验证中心组织签订《非试验人员乘坐试验车辆安全保证责任书》。
6.管理内容和规定
6.1接车规定
6.1.1 试验人员从资产科接到试验样车后,必须根据《试验样车日常安全项目检查表》(见附件1)进行认真检查,存在安全隐患者必须逐一排除并记录;
6.1.2 对试验车辆的全车轮胎气压进行复检并调整到规定标准值;
6.1.3检查车辆的工作液(特别是发动机油、发动机冷却液)是否合适,检查车辆气、油是否存在渗漏现象,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6.1.4检查全车灯具、仪表等电器件工作是否正常,并排除故障
6.1.5 对车辆检查完后,首先对制动效能、制动稳定性进行主观评价。若制动存在问题认真进行调整。
6.2试验前准备
6.2.1 由试验员借出灭火器和停车警告牌,放置在驾驶室内伸手可及之处;
6.2.2试验员按《试验样车日常安全项目检查表》的要求对样车进行例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影响安全的故障必须排除;
6.2.3可靠性试验样车:试验员出发前认真阅读《试验大纲》,掌握该车的试验重点和难点,在试验过程中严格按大纲进行;由技术科组织对样车进行评审并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进行报警项目设置,并监控试验样车的运行,每周发一份gps监控情况报告,由道路试验室根据试验员违章情况进行通报;
6.2.4 磨合样车及去异地进行试验的样车:出发前由技术科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电源用点烟器即可,任务完成后拆除;
6.2.5专业所人员及配套厂家人员因工作需要需乘坐试验样车者,必须有经部所长签字的技术工作联系单,且只有签订了《非试验人员乘坐试验车辆安全保证责任书》(见附件2)的人员可以乘坐。此责任书由验证中心验证管理部组织,一年签订一次;
6.2.6 验证中心组织相关试验人员签订《试验人员安全保证责任书》(见附件5),一年签订一次;
6.2.7 由试验调度员签发《工程研究院验证中心出车单》(见附件3),明确试验地点、路线、安全责任人等。
6.3试验过程安全控制
6.3.1在普通道路上试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当地的交通法规行车;由安全员不定期对北京厂区试验车辆进行安全抽查,抽查情况做好记录,在本周安全例会上进行通报;
6.3.2 在试验场试验时,按以下通用规定进行:
a)在汽车试验场道路上试验时,因国内每个汽车试验场都在细节上有所不同,试验人员第一次到达各试验场进行试验时,必须接受试验场或带队人员的安全培训,并由熟悉该试验场的试验人员一起熟悉试验道路;
b)交通规则中的禁止打手机、禁止穿拖鞋、禁止开车抽烟、禁止脱档滑行等规定在试验场中同样执行、有效;不论任何情况,绝对禁止酒后驾驶车辆;
c)在试验中文明行车,在遇到外单位试验车不遵守交通规则,影响我单位正常试车时,不得私自消极地采取报复行为,应及时向试验领队反映,由领队向试验场道路室反映处理;
d)严格按试验要求的试验道路行驶,不允许私自改变行驶路线和道路类型;禁止在行驶道路上赛车或者驾车嬉戏,严禁强行超车;未经允许,试验车辆严禁随意携带任何与试验无关人员;
e)全程开所有灯光行驶;禁止脱档滑行,禁止逆向行驶;
f)全程禁止与试验工作无关的人员乘坐试验车,司机必须带安全带,并有责任督促乘坐人员带安全带。
6.3.3 试验场高环安全行车规定
a)汽车进行高速环道试验前,必须检查轮胎气压并调整到规定值。在进行完综合坏路的可靠性车辆必须认真检查,确保轮胎不存在刺伤或有异物扎入等缺陷,前轮胎必须在五成新以上;
b)汽车驶入高环时,首先打转向灯驶入一道的辅路,在确认一道上后面没有试验车驶来的情况下,打转向灯逐步驶入一道,在驶过曲线段后,在直线段上后再打左转向灯驶入二道行驶;
c)高环上严禁弯道超车,超车时必须在直线段上,并且从右侧超车;
d)高环上禁止紧急刹车,严禁随便停车,确因故障需要停车时,必须将车驶到直线段的紧急停车道;
e)高环上不同环道的车辆严禁并列行驶,前后要拉开100m以上的安全距离。在同一环道的前后车辆安全距离要保持400m以上;
f)高环上三个不同环道有严格的速度限制。严格按照试验大纲要求的车速进行试验,但不能超过试验场规定的各车道极限最高车速;
g)第一次上高速环道的车辆必须在行驶6-8圈后将车停下,检查车辆的行车制动器,手制动器是否存在发热故障;
h)试验车出高环时,必须提前一圈降低车速驶入下一道,然后在一道驶出,最后一个直线段后打转向灯并降速,再驶出出口。
6.3.4试验场综合路安全行车规定
a)试验车必须严格按照试验规范规定特种路面行车,不得私自择道,并按照综合路上各个限速的要求行车,除搓板路除外,综合路上的中重卡最高车速不超过60km/h,其余车辆最高车速不超过65km/h;
b)全程禁止抄近道行驶。特殊车辆在个别道路路面上无法通过时,报试验场道路室。在试验场道路室容许的情况下可以改道行驶;
c)坑洼路、鹅卵石路、扭曲路、搓板石路等,不同的车型要走相应的道路,严格按试验场的车型指示进行;
d)在搓板路和鹅卵石路上行驶时,严禁刹车、急加油门和急减油门。搓板路上严禁单边轮压辅路行驶;
e)在驶入搓板路和鹅卵石路前,必须确认前面车辆行驶正常,且车辆已经通过路面总长的2/6以上后方能驶入路面;
f)综合路交叉路口较多,切记转弯避让直行原则。变道转弯必须开转向灯;
g)车辆通过扭曲路面时,车速不得超过6km/h。
6.3.5试验场山路安全行车规定
a)进入山路前,必须在平路上主管评价制动效果,确保制动效果正常后才能进入山路试验;
b)只允许车辆小于8t的车辆(bj108_以下)在山路上试验,特殊情况由所级领导确定后执行;
c)在直线段车速不允许超过60km/h.,在转弯路段车速不允许超过40km/h.,每行驶2圈必须停车检查制动器是否过热,不允许过热行车;
d)有排气制动的车辆在试验时必须使用排气制动,情况紧急情况下要使用手制动;
e)连续弯道处严禁强行超车,占用对方道路。
6.3.6样车维修规定
a)需要到车底进行检查维修时,不能在只有千金顶的支撑状态下进行,必须在有硬性支撑的情况下进行;
b)在需进行电气焊等作业时,必须:
①样车停靠:停靠位置应保证样车四周有1米以上的空间;
②车门全部打开;
③把灭火器置于车外伸手可及之处;
④准备好一桶以上的水置于作业位置;
⑤易燃部位用湿布遮盖,并每隔60秒喷一次水;
⑥每次持续焊接时间不超过1分钟,待检查无异常后再进行焊接;
⑦在易燃件(如燃油箱)附近操作时,需将易燃件拆下后再焊接。
6.3.7 其它
a)进行性能试验(含三高试验)的:车辆安全由试验员负责,仪器安全由试验技术人员负责;
b)异地试验途中安全:由试验调度员指定的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
c)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后,按《试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见附件4)执行。
6.4考核
6.4.1未经许可私自驾驶试验车辆办私事者,对责任人负激励200元;重复发生者,下岗一个月,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6.4.2不按规定载荷、规定路线和规定方法进行试验者,对责任人负激励50元;重复出现者加倍考核;
6.4.3 出车前、收车后检查不仔细而发生故障者,对责任人负激励50元;未发现故障至使故障扩大者,对责任人负激励100元;重复出现者加倍考核;
6.4.4 违反交通法规所造成的罚款罚分由责任人自负;
6.4.5 出现交通事故者,视情节及责任大小对责任人负激励公司损失的1%~5%;
6.4.6 对于一年内未出现安全事故的试验人员,年底给予500元的正激励;连续三年未出现安全事故者,给予1000元的正激励。以上费用列支在开发项目费用中。
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按“技管字【2006】16号《试验车辆管理办法》”中的“6.6考核”项目中的规定进行考核;
6.4.2对在试验场内外超速行驶的,每次给予60元的负激励;屡教不改者,下岗处理;
6.4.3酒后驾驶试验车辆者,负激励1000元,下岗处理。
第15篇 船舶与海建系泊试验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船舶及海工(以下统称船舶)建造系泊试验的安全管理,避免发生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船舶建造系泊试验安全管理。
3 名词解释
系泊试验:是指当系泊于码头的船舶的船体工程和动力装置安装基本完工,船厂在取得用船单位和验船部门的同意后,根据设计图纸和试验规程的要求,对船舶的主机、辅机以及各种设备和系统进行的试验。
本规定仅对主要设备试验进行了规范要求,管系和电气系统试验另行规定。各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对本企业的系泊试验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具体细化。
4 管理职责
4.1企业技术部门负责编制船舶系泊试验大纲,制订船舶建造关键试验项目系泊试验安全技术要求。
4.2企业船舶建造组(项目组)负责编制和实施船舶建造系泊试验计划,做好试验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4.3各部门根据船舶系泊试验大纲和试验计划要求,负责落实本部门责任人和试验安全技术措施,做好本部门系泊试验项目的准备和试验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4.4安监部负责系泊试验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
5 管理要求
5.1系泊试验总体安全要求
5.1.1 系泊试验前的组织和准备
a.组织各部门对试验项目进行安全策划,明确试验步骤、要求和责任,落实试验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制订系泊试验应急预案。进行主机试车试验策划时,除应分析试验中船舶和人员的安全性外,还应分析码头及缆桩的试验能力,避免发生意外。
b.主机试车试验、锅炉点火试验、救生艇释放试验、重吊负荷试验、舱口盖启闭试验等危险性较大的试验项目应进行危险作业审批。各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编制危险作业审批表,对试验项目进行有效控制。
c.各部门应对参试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交底,熟悉试验程序和要求。
d.参试各部门负责任人之间应保持通讯畅通。
e.参试人员应按照要求佩戴劳动防护用具。
f.需要进行临时接电、热工作业时,应按要求进行审批。
g.检查和确认试验项目的安全状态和气象条件,满足试验要求后方可进行试验。
5.1.2 系泊试验过程中
a.参试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系泊试验大纲,并按分工和指令要求进行试验,严禁乱摸乱动与自己无关的设备设施。
b.各工位负责人应密切关注试验情况,及时排除故障,消除安全隐患。
c.参试人员应保持码头与船舶上的环境整洁,将产生的废弃物集中存放处理,禁止将废弃物倒入海中。
d.试验过程中发生意外时,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应急处置。
5.1.3 系泊试验后
a.认真检查消除隐患,关闭相关设备,撤除施工禁区。
b.每天施工结束后应做好作业现场的清理工作。
5.2主机试车试验
5.2.1 试验前的组织和准备
a.设备状态已具备试验条件,包括:主机、各辅助机械及系统。
b.船舷及舷外作业、高处作业已经停止,可移动的设备及材料已进行固定。
c.按当地港监部门的有关规定,挂出试车信号旗,夜间还要挂好信号灯。
d.试验船舶与前后船舶之间必须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外档禁止靠泊船只。
e.根据船舶吨位的大小及试验航速的马力大小配备相应型号的缆绳,并保证松紧适度。
f.船上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g.落实专人负责对船舶艏艉、机舱以及驾驶室进行监护。
h.安排拖轮进行辅助和保护。
i.准备就绪后,撤除登船梯。
5.2.2 试验中
a.驾驶室由专人值班和指挥,如遇意外应采取应急停车或其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b.做好缆绳与缆桩受力情况的现场监控,缆绳、缆桩周围禁止有人作业。
5.2.3 试验后
a.关闭相关设备,撤除信号旗、熄灭信号灯。
b.安装登船梯,经检查确认安全稳固后,方可允许人员上下船。
5.3倾斜试验
5.3.1 倾斜试验前应对甲板上的可移动设备及材料进行清理,不能清理下船的要采取措施进行固定。
5.3.2 施工单位应按照工艺要求设置配重,甲板上的临时配重应进行必要的固定;舱室内进行压载时,应指派专人对舱室内的压水量进行检查和确认。
5.3.3 试验过程中要撤除登船梯,除参试人员和进行调试施工的必要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应提前下船。
5.3.4 参试人员应固定岗位,不得任意在两舷边来回走动和围观。
5.3.5 试验过程中要落实专人加强现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4冷库制冷试验
5.4.1 试验前应对库内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无人后,方可关门上锁,并设置警示标志进行提示。
5.4.2 冷库内施工应采取双人监护制,避免发生意外。
5.5舱口盖启闭试验
5.5.1 禁止与倾斜试验同时进行。
5.5.2 舱口盖启闭液压系统已经试验处于正常状态后,方可进行舱口盖启闭试验。
5.5.3 试验区域应设置警戒区,并做好监护,舱口盖运行区间内禁止人员进入。
5.6舷梯试验
5.6.1 试验区域下方应设置警戒区,并做好监护,防止人员误入。
5.6.2 承载试验应使用压载铁作为配重,禁止用人作为配重进行试验。
5.6.3 进行承载试验和收放舷梯试验时,应使用吊车进行辅助保护。
5.7救生艇装置试验
5.7.1 艇架负荷试验
a.试验前应检查确认刹车装置完好。
b.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和监护,试验过程中,吊梁、重块和艇架下方严禁站人。
c.在系挂重块时,要注意保持吊架的平�,重块要设置牵引绳。
d.试验过程中应使用吊车进行保护。
e.人工进行绞艇时,操作者站位要正确,无关人员要远离绞车。使用结束后,绞手柄要及时取下。
f.参试人员应站在栏杆内侧,严禁站在艇甲板边缘,以防高处坠落。
5.7.2 艇收放试验
a.检查确认刹车装置完好。
b.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和监护,施工区域内应设置警戒区,防止人员进入危险区。
c.靠码头一侧或者在坞内试验时,必须使用吊车对救生艇进行保护。
d.安排拖轮进行配合和监护。
5.7.3 脱钩试验
a.检查确认脱钩装置完好。
b.准备符合要求的配重,放置配重时要确保分布均匀。
c.救生艇上应设置牵引绳。水上作业人员要穿好救生衣。
d.进行安全交底,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和操作。艇内外操作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按指令进行操作。未经许可其他人员禁止操作自动脱钩手柄。
e.救生艇脱钩高度尽量低,艇底刚好离开水面即可,防止发生意外。
5.7.4 滑道式救生艇抛射试验
a.试验前进行安全策划,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b.试验水域的水深、海况及气候条件均应满足试验要求。
c.试验时,应安排一艘工作船在指定水域巡视警戒,防止其它船只误入。
d.除操作人员和检验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救生艇,参试人员必须穿救生衣。
5.7.5 救生艇航行试验
a.检查确认救生艇的负荷和密性状况符合试验要求。
b.除操作人员和检验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救生艇,参试人员必须穿救生衣。
c.试验水域的水深、海况、能见度及气候条件均应满足试验要求。
d.必要情况下安排拖轮进行配合。
5.8锅炉试验
5.8.1 锅炉点火试验
a.锅炉点火试验前,试验部门按照锅炉运行规程中的相关要求对试验锅炉进行全面检查和确认,符合点火要求后,方可进行操作。
b.指定专人负责严密监视各种指示仪表,控制锅炉压力、温度、水位在合理范围内。
c.按照锅炉点火试验程序和操作规程要求,逐步、逐项进行操作。
5.8.2 锅炉水压试验
为避免试验过程中发生超压,试验中应至少设置两个压力表,并确保压力表的有效性,试验过程中指派专人负责监护。
5.8.3 其它要求
调试安全阀时,作业人员应避开安全阀蒸汽溢出口,防止被蒸汽烫伤。
5.9船用起重设备负荷试验
5.9.1 伙食吊、物料吊负荷试验
a.起重设备的相关工程已经完成,且辅助安装用的架子和固定装置已经拆除,具备试验条件后,方可进行试验。
b.准备符合试验要求的重块(重块应设置牵引绳),试验前应稳固的放置在安全区域。
c.试验区域应设置警戒区并派人监视,防止人员误入。
d.由具备资质的起重工负责进行指挥试验。
e.一般情况下,负荷试验起吊高度为离地500mm,并保持5分钟。
f.试验过程中吊臂下严禁站人。
5.9.2 重吊负荷试验
a.检查确认舷外作业、高处作业、主机系泊试验已经停止。
b.对甲板上的可移动设备及材料进行清理,不能清理下船的要采取措施进行固定。
c.所有在船参试人员应穿救生衣。
d.在码头试验时船舶应靠内档并且外档禁止靠船,缆绳松至一定程度。
e.指挥操作和观测人员之间应保持联络畅通。
f.检查刹车的可靠性,合格后方可进行试验。
g.按试验方案进行操作。操作时,按慢档操作。
h.试验过程中应控制好船舶横倾角度,禁止超过允许最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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