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营运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措施怎么写
城市公共交通涉及千家万户老百姓最基本的出行问题,直接关系民生利益,是一项最基本的民生工程。
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的系统优化和完善健全将直接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近年来,由于我旗经济、交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我旗的城市交通体系的建设也在旗委、旗政府的领导下不断完善。
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也不断提高。
营运车辆总体交通安全状况
我旗现有大公交、小公交、出租车、三轮车等城市公共交通方式。
大公交、小公交、出租车由于有明确的的管理单位和营运公司,我大队在旗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工作目标,经过对其从业资格的严格把关、营运车辆状况的固定年检、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重罚、连续不断的交通安全教育、各种专项行动和活动的展开,已经逐步形成了一个比较好的公共交通安全环境。
以上车种在交通管理中主要问题为:营运车辆为了抢拉乘客快拉快走而产生了大量交通违法行为,且这类交通违法行为取证较难。
例如:随意掉头、抢占车道、随意停车等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
为此我大队将继续加强对营运车辆驾驶员交通安全宣传以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继续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的管控,加大科技设备投入力争在3~5年为完成____交警指挥中心“三圈一线”规划建设,提高非现场执法水平,实现网上巡逻、实现快速抓拍取证,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理。
正三轮摩托车营运车辆的交通安全情况
在我旗的大街小巷,经常能看到一些载客三轮车在人群车流中穿梭,大约700余辆。
这些车机动灵活,车费便宜,确实给居民出行带来一定的方便,但由于设计目标不同,所以三轮车在安全方面却存在着先天缺陷。
并且这类车辆随意掉头、抢占车道、随意停车等违法行为很多,也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造成了很大影响。
一、正三轮车的从业资格情况
我大队从06年一直认真贯彻旗政府文件,不为正三轮摩托落户,所以现在的营运的三轮车有一些是在五原、中旗落户或是无牌假牌的车辆。
由于从事三轮车运输的经营者,普遍为下岗职工、城镇无业人员、周边乡镇农民,安全驾驶意识薄弱,缺乏营运管理单位也会有一些无证驾驶人员从事营运。
二、三轮车的车辆安全状况
由于设计目标不同,所以三轮车在安全方面却存在着先天缺陷,并且由于车辆的日常营运、维护都由车主自己管理,所以很多三轮车都灯光不全、反光标识不清的情况,夜间行车相当不安全。
三、交通违法
由于三轮车是营运主体的特殊性,所以为了拉乘客产生的随意掉头、抢占车道、随意停车等违法行为很多,也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造成了很大影响。
而且这些违法行为取证较难,在现有警力条件下很难对其进行管理。
四、交通安全教育
由于没有三轮车没有主管单位,所以很难对其进行管理和安全宣传教育。
三轮车营业人员没有进行过专门的营运车辆交通安全教育,也没有形成定期教育的机制。
五、交通事故承受能力
由于三轮车辆的管理的自主性,并且一台三轮车背后往往维系着一个困难家庭,所以三轮车一般是没有保险的或者是只有强险,导致三轮车遇到交通事故之后往往没有能力支付费用。
载客三轮车管理措施
一、 加强三轮车辆管理。
结合营运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对于在____从事营运三轮车的详细情况进行登记。
坚决打击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控制车辆安全状况,严格执行车辆报废条例,按照规定检查车辆灯光情况并为其粘贴反光标识,并且为其强制购买保险。
二、 加强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通过科技设备的不断投入,非现场执法能力的不断提高,用严管重罚来保障交通行为秩序。
三、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结合营运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对于在____从事营运三轮车的车主进行常态化的定期教育,并将其联系方式列入短信平台定期为其发送交通安全宣传短信。
第2篇 营运车辆交通 安全管理措施
城市公共交通涉及千家万户老百姓最基本的出行问题,直接关系民生利益,是一项最基本的民生工程。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的系统优化和完善健全将直接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由于我旗经济、交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我旗的城市交通体系的建设也在旗委、旗政府的领导下不断完善。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也不断提高。
营运车辆总体交通安全状况
我旗现有大公交、小公交、出租车、三轮车等城市公共交通方式。大公交、小公交、出租车由于有明确的的管理单位和营运公司,我大队在旗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工作目标,经过对其从业资格的严格把关、营运车辆状况的固定年检、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重罚、连续不断的交通安全教育、各种专项行动和活动的展开,已经逐步形成了一个比较好的公共交通安全环境。以上车种在交通管理中主要问题为:营运车辆为了抢拉乘客快拉快走而产生了大量交通违法行为,且这类交通违法行为取证较难。例如:随意掉头、抢占车道、随意停车等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为此我大队将继续加强对营运车辆驾驶员交通安全宣传以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继续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的管控,加大科技设备投入力争在3~5年为完成××交警指挥中心“三圈一线”规划建设,提高非现场执法水平,实现网上巡逻、实现快速抓拍取证,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理。
正三轮摩托车营运车辆的交通安全情况
在我旗的大街小巷,经常能看到一些载客三轮车在人群车流中穿梭,大约700余辆。这些车机动灵活,车费便宜,确实给居民出行带来一定的方便,但由于设计目标不同,所以三轮车在安全方面却存在着先天缺陷。并且这类车辆随意掉头、抢占车道、随意停车等违法行为很多,也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造成了很大影响。
一、正三轮车的从业资格情况
我大队从06年一直认真贯彻旗政府文件,不为正三轮摩托落户,所以现在的营运的三轮车有一些是在五原、中旗落户或是无牌假牌的车辆。由于从事三轮车运输的经营者,普遍为下岗职工、城镇无业人员、周边乡镇农民,安全驾驶意识薄弱,缺乏营运管理单位也会有一些无证驾驶人员从事营运。
二、三轮车的车辆安全状况
由于设计目标不同,所以三轮车在安全方面却存在着先天缺陷,并且由于车辆的日常营运、维护都由车主自己管理,所以很多三轮车都灯光不全、反光标识不清的情况,夜间行车相当不安全。
三、交通违法
由于三轮车是营运主体的特殊性,所以为了拉乘客产生的随意掉头、抢占车道、随意停车等违法行为很多,也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造成了很大影响。而且这些违法行为取证较难,在现有警力条件下很难对其进行管理。
四、交通安全教育
由于没有三轮车没有主管单位,所以很难对其进行管理和安全宣传教育。三轮车营业人员没有进行过专门的营运车辆交通安全教育,也没有形成定期教育的机制。
五、交通事故承受能力
由于三轮车辆的管理的自主性,并且一台三轮车背后往往维系着一个困难家庭,所以三轮车一般是没有保险的或者是只有强险,导致三轮车遇到交通事故之后往往没有能力支付费用。
载客三轮车管理措施
一、 加强三轮车辆管理。结合营运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对于在××从事营运三轮车的详细情况进行登记。坚决打击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控制车辆安全状况,严格执行车辆报废条例,按照规定检查车辆灯光情况并为其粘贴反光标识,并且为其强制购买保险。
二、 加强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通过科技设备的不断投入,非现场执法能力的不断提高,用严管重罚来保障交通行为秩序。
三、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结合营运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对于在××从事营运三轮车的车主进行常态化的定期教育,并将其联系方式列入短信平台定期为其发送交通安全宣传短信。
第3篇 浅谈高速公路营运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当前,随着我国高速公路事业得到蓬勃发展,特别是高速公路网的形成,其安全管理的广度、深度、难度都在日渐增大。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池州管理处管辖g50沪渝高速池州段、s27安东高速和g35济广高速池州段,总里程162公里。路段内高边坡、特大桥、长大隧道众多,管养难度大,安全管理的任务也因此更重。管理处自2006年11月份组建运行以来,始络将安全管理工作视为头等大事,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安全态势持续健康平稳;自2007年始,连续5年被池州市人民政府授予市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2011年度成为安徽省首批“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命名单位。回顾多年来取得的安全绩效,值得总结和探讨的地方很多,笔者深有感触,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重加强:
1.建设安全文化,提高安全本质水平
安全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文化建设也是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实现企业本质安全的重要途径。结合营运安全管理实际,将企业发展愿景和安全管理的理念、取向渗透到营运管理的各个环节,以员工为本、以发展为基、以安全为重,通过培育理念文化、完善制度文化、打造视听文化、创新管理文化、丰富载体文化,使职工在耳濡目染中受到安全教育。通过多方位、多角度的系列活动,面向社会、面向员工、面向司乘、面向沿线群众,大力传播安全文化知识、安全法律法规,推进安全文化、安全理念、安全法律和安全知识的深植、固化,强夯本质安全。
2.加大安全设施的投入,提高安全管理绩效
为保障车辆安全行驶,加强对高速公路护栏、桥梁护栏、隔离设施、防眩设施、视线诱导设施、照明设施及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附属设施的管理及维护,确保完好率;在长大隧道、长大纵坡、转弯路段、事故多发点增设减速震荡标线、安全行车标志牌、太阳能爆闪灯,隧道入口反光标牌,以警示驾驶人员安全行车。此外,还修建方便冬季司乘防滑自救的储料池,改造桥头跳车和桥面伸缩缝,完善隧道照明系统、扩建隧道消防蓄水池,新增隧道区上下行互通线,不断完善道路硬件设施建设,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在冰雪等恶劣天气发生时,不计成本,利用科技力量、机械力量,快速进行道路抗雪除冰工作,全力改善不利路况,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提高安全管理率。
3.重视特殊天气、特别路段的安全管理工作
大雨、大雾、大风、大雪、雷电、冰冻等恶劣气候对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影响巨大,极易发生恶性生产安全事故。因此,一要信息互通、报告及时。相邻经营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防范;一旦出现恶劣天气,科学安排警力提供第一手资料。二要强化管控、多措并举。通过就近分流以及发布路况实时信息等方式及时疏散因雾雪等恶劣天气造成的大量车辆滞留;对恶劣天气下重点路段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三要根据天气对道路影响程度,适时采取间断放行、控制车速、分流车辆和封闭高速公路的交通管制措施,严管大型客车、“三超”车、运输危险化学品等车辆。四要强化协作、配合到位。通过各负其职,层层联动,做到调度有序、快速救援、及时处置,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
4.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首先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工作岗位都有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的制定要有相关的专家参与,提高科学性和合理性;其次,落实应急预案演练。要建立应急演练制度,以演带练,做到快速响应、快速救援、快速处置;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预案、完善应急措施。三是加强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做好应急装备、物资的储备,并做好日常维护管理,并视需要购置相应的应急救援技术装备;加强人员应急培训,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的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最后,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对雾、冰、雪等自然灾害或安全事故,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一体化的优越性,共同应对、共同防范。
5.做好事前防范工作,杜绝安全隐患
安全预防是管理上的最大效益。牢固树立预防为主、预防在先的意识,由注重事后查处向注重事前防范转变,由事后的被动经验管理向事前主动预防管理转变,由被动整改向主动抓管理、抓基层、抓基础转变,切实推动安全管理工作重点下移、关口前移,加强事前防范,提高工作的前瞻性。首先,抓源头防范,从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入手,严把源头关,切实做好各项预防工作,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其次,抓过程管控,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融入到日常营运管理工作当中,把握安全生产的进度,针对出现的安全管理问题开展全面的评估,并使其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安全生产“可控、在控和能控”;最后,抓重大危险源控制,加强对关键环节、重点部位、重点设备及重大危险源等专项排查及整改工作,杜绝安全事故隐患。
6.积极探索实践,构建安全共管体系
针对高速公路营运安全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要不断探索高速公路安全管理模式。建立路警、路地、路养安全共管和应急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了交警、路政、消防、医疗、养护、施救、地方政府等各方合力,促进安全共管体系不断在探索中完善;聘请沿线乡镇分管负责人为路段长,建立“路地共管”安全网络,延伸高速公路安全监管网络,及时化解了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和沿线群众生产生活之间的矛盾;拓展跨区域性管理协作渠道,与相邻高速经营单位签订了涉及运营管理、安全管控等合作协议,全面提高道路运营管控能力,确保相邻路段的安全有序;深化与高速交警、高速路政、路段养护、清障施救的“五方联动”应急工作机制,坚持信息资源共享,长期开展勤务联动,增强预警演练和培训,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打造“平安高速”。
7.运用信息技术,提升高速公路安全管理体系的信息化水平
安全管理的硬件设施落后和信息化水平低是影响高速公路安全管理的重要因素。在养护上,对桥梁定期检测,及时维修保养;在安全上,及时了解各基层单位安全状况,有效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在收费上,运用通讯、监控系统为基础建立远程安全指挥系统,通过黑名单车牌自动识别拦截系统时刻把握各收费道口车辆安全动态,保证道口畅通;在事故处置上,以高速公路通讯、监控系统为基础,建立信息采集、交通量控制、安全救护指挥调度中心,做到道路状况、气象信息、交通安全信息共享,按照“先人后车、先通后清、先易后难”的原则快速开展施救,确保救援的及时性、快捷性。
总之,高速公路迅猛发展是机遇也是挑战,在改善了我们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的同时,安全管理问题日益凸现。因此,涉路各方要发扬团结协作、务实求真的精神,努力探索安全管理新方法,创新安全管理新模式,转变安全管理新思路,不断学习、总结工作经验,切实掌握高速公路安全管理的内在变化规律,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是根本。
第4篇 铁道部铁路营运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
一、总 则
第1条 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和施工安全管理,作到运输、施工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主要项目如下:
1.施工作业
⑴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⑵跨越、穿越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⑶在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⑷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缆经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⑸在信号、联锁、闭塞、ctc、列控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修施工作业。
⑹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作业,接触网大修作业。
2.维修作业系指利用“维修天窗”进行的作业,作业开始前不需要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主要项目条件见附件1。
第3条 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第4条 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切实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
二、天窗和慢行处所的规定
第5条 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按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时间规定如下:
1.施工天窗:技改工程、线路大中修及大型机械作业时,不应少于180分钟。
2.维修天窗:电气化双线不应少于90分钟,单线不应少于60分钟;非电气化双线不应少于70分钟,单线不应少于60分钟。
3.双线车站同时影响上下行正线的渡线道岔或影响全站信号设备正常使用的电务设备检修,每月应确保一次30分钟的封锁时间。对作业繁忙的编组、区段站,可按接发列车方向划分联锁区,按联锁区每月应确保一次30分钟封锁时间。
第6条 各项施工、维修作业要采用平行作业的方式,综合利用天窗,提高天窗的利用率。要严格按照运行图预留的慢行附加时分控制线路慢行处所,原则上单线一个区段慢行处所不超过两处,双线一个区段每个方向慢行处所不超过两处,同一区间内慢性处所不超过一处(包括施工慢性处所)。各项施工要按规定控制慢行距离和慢行速度,桥涵顶进施工慢行限制速度不应低于45公里/小时。
三、施工等级的划分
第七条 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1.ⅰ级施工包括:
对运输影响较大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主要干线换梁、主要干线更换正线道岔、主要干线及枢纽上跨铁路结构物、大型信联闭改造、大型电气化改造的施工。
2.ⅱ级施工包括:
(1)主要干线封锁线路3小时以上,影响信联闭4小时以上的施工;
(2)其他干线封锁线路4小时以上、影响信联闭6小时以上的施工。
3.ⅲ级施工包括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4.各铁路局根据各自情况,参照以上规定具体明确局管内的施工等级。
四、施工组织领导
第8条 为加强营业线施工的组织领导,铁路局、站段针对各级施工应成立相应的施工领导小组。施工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审定施工计划、施工过度方案和安全措施,组织召开施工协调并解决营业线施工、运输、安全问题,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2.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检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掌握施工进度,维护施工期间的运输秩序,协调解决施工各部门临时发生的问题。
3.施工结束后负责召开施工总结会,对施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第9条 ⅰ级施工由铁路局主管运输副局长、有关主管副局长担任施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安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ⅱ级施工由铁路局运输处、有关业务处主管副处长担任正、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设计、施工、安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主管人员组成。
ⅲ级施工由车务段(直属站)主管副段长(副站长)或指定人员担任施工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施工、设备管理等有关单位成员组成。
第10条 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明确施工负责人;多个单位综合利用天窗在同一区间作业时,由运输部门指定施工主体单位,明确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作业组织,协调各单位施工作业,并对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负责。各单位必须服从施工负责人指挥,按时完成施工和维修任务,确保达到规定的列车放行条件。
多个单位作业车进入同一个区间移动作业时,由施工负责人统一划分各单位作业车作业范围及分界点,作业单位必须按规定分别进行防护。
第11条 为强化天窗修的管理,各铁路局要成立天窗修领导小组,下设天窗修管理办公室。其主要职责:加强天窗修管理和考核工作,检查指导有关单位实施天窗修基础管理、现场作业及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协调、解决天窗修出现的问题,负责考核天窗兑现率、利用率和设备质量,定期总结工作,不断提高天窗修质量。
运输、机务、工务、电务、建设部门是实施天窗修的主要责任部门,要确定专兼职管理人员,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天窗修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施工计划审批权限
第12条 营业线施工实行铁道部、铁路局、车务段(直属站)分级管理,逐级审批制度。
1.铁道部审批的施工计划
(1)影响跨局旅客列车停运、变更运行区段、改变始发终到时刻和局间分界站运行时刻。
(2)影响跨局货物列车停运。
(3)调整跨局货物列车编组计划。
(4)调整跨局车流运行径路,实行迂回运输。
(5)变更跨局货物列车牵引定数。
(6)编制跨局施工分号列车运行图。
由铁道部审批的施工计划,各铁路局应于施工前一个月的15日前以铁路局文件或电报上报铁道部。对于通过能力不紧张的分界口,施工计划可由铁路局与相邻铁路局商定后报铁道部备案。
2.铁道部负责审批的施工和维修天窗作业计划以外的施工,全部由铁路局负责审批。
3.车务段(直属站)负责维修天窗作业计划审查与安排。
第13条 影响行车或影响行车设备稳定、使用的施工项目未经申报批准严禁施工,擅自施工或擅自扩大施工内容和范围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工并追究施工单位责任。
六、年度和月度施工计划的编制
第14条 铁路局运输处每年3月组织编制“铁路局年度施工计划”,各业务处应于每年2月向运输处提报站场、线路、桥隧、信联闭、接触网等行车设备大、中修及技术改造的年度施工计划。
第15条 铁路局运输处负责编制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各种施工(维修天窗作业计划除外)均应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编制程序如下:
(1)施工单位应于每月10日前将次月施工计划上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各业务处对施工计划进行审查汇总,由主管处长批准后,于12日前向运输处提出月度施工计划申请表。
(2)施工单位提报的施工计划应包括:施工方案设计(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施工方案及验收安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及负责人、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及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施工安全协议书等基本内容。
施工单位提报的安全协议书,由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和安全监察室负责审查。施工安全协议书由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安全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应包括:①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②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③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④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⑤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⑥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行车责任事故时双方各自安全职责);⑦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及施工安全协议未经审查的严禁施工。
(3)运输处每月组织各业务处和主要施工单位召开施工计划审查编制会,编制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月度施工计划经主管局长批准后以铁路局文件下发各站段和有关施工单位。
(4)电务部门每月每站一次的30分钟封锁时间应按车站在月度施工计划中公布。
(5)区间装卸路料计划应纳入月度施工计划;未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临时区间装卸路料,有关业务处提前两天向调度所提出计划,由调度所负责协调安排。防洪、抢险区间装卸路料由调度所及时安排。
七、计划变更及临时施工
第16条 未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项目原则上不准进行施工。特殊情况必须施工时,由施工单位提出施工申请,并签订安全协议,制定安全措施,通过主管业务处审查,经主管运输副局长批准,由运输处安排施工。
第17条 月度施工计划原则上不准变更,特殊情况必须进行调整时,由上单位提前5天向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和运输处提出书面申请,由运输处调整施工计划。
第18条 对突发性设备故障和灾害的紧急抢修及轨道状态超过临时补修标准处所的临时补修等临时封锁要点施工。按下列程序办理:
(1)需要时封锁要点时,由设备管理单位向铁路局主管业务处提出申请,主管业务处审查,运输处签认,经主管运输副局长批准后,由调度所安排施工。
(2)危及行车安全需立即抢修时,设备管理单位要及时通知配合单位和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并按规定登记,通过车站值班员报告铁路局列车调度员,经调度所主任批准,发布调度命令进行抢修。
八、维修天窗的组织实施
第19条 维修天窗内安排的作业项目,其条件是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条件,并且在维修天窗时间内能完成的项目;双线v型天窗区段,一线作业时不得影响另一线行车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20条 维修天窗作业计划由设备管理单位向有关车务段(直属站)提报,由车务段(直属站)负责编制,报铁路局运输处审批后,交调度部门安排实施。各单位提报维修天窗计划时,要注明作业项目、地点、施工负责人、配合单位、影响范围等。维修天窗全路统一每周六、日停止作业。
第21条 同一区间当日安排有施工天窗时,维修作业应在施工天窗内完成,不再安排维修天窗。
第22条 车站不办理接发列车(含到达场、出发场不办理接发列车一端)的行车设备,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维修作业由车站负责安排进行。车站驼峰电务设备检修实行“停轮修”,应利用交接班、调车作业间休等时间进行。机务、车辆段内有关行车设备的维修作业,在确保安全和不影响机车出入、车辆取送的前提下,由机务、车辆段负责安排进行。
第23条 运输部门要加强运输组织和调度指挥工作。确保天窗次数及时间兑现。因客运列车晚点等原因,准许变更天窗起止时间,列车调度员应提前通知有关车站值班员,车站值班员通知施工负责人。
九、施工调度命令下达
第24条 施工计划调度命令下达程序
(1)施工单位于施工前两日将施工计划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主管业务处于施工前一日9:00前向调度所施工调度书面提报次日施工计划。
(2)月度施工计划是编辑次日施工计划调度命令的依据。施工调度应将主管业务处提报的次日施工计划与月度施工计划(临时施工与批复文电)进行核对,无计划和施工计划内容不相符的不准施工。核对无误的次日施工计划,编辑成次日施工计划调度命令,经主管领导审批,作为编制调度日班计划的依据。
(3)经批准后的次日施工计划调度命令,在施工前一日的12:00前下达给有关的机务段、运转车长值乘单位和车站,同时由铁路局主管业务处通知施工单位。
第25条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开始前40分钟,由施工负责人(或施工单位指定人员)在车站《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运统-46)上登记,车站值班员及时报告列车调度员,由列车调度员向有关车站发布实际施工调度命令。施工单位作业完成后,经施工、设备单位检查达到放行列车条件,由施工负责人(或施工单位指定人员)、设备单位检查人(或设备单位指定人员)办理开通登记,车站值班员签认后,由车站值班员报告列车调度员开通线路。
十、施工安全管理责任
第26条 确保施工安全是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部门的共同责任。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健全责任制,落实安全措施和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措施具体,管理到位。
建设单位必须认真按照国家及铁道部有关规定审核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机械设备、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等,确保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在建设管理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确保行车安全的主导作用,在设计、工程招投标、审批施工方案、项目经理和有关人员的安全培训、法制教育、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程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上,要做好确保行车安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27条 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必须明确定出施工期间营业线的行车安条件,施工影响范围内各种行车设备的状况,对所涉及的行车设备的防护措施,以及为确保行车安全必须采取的施工工艺和采用的材料等。
因设计原因造成责任行车事故的,设计单位负主要责任,建设单位负重要责任,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视具体情况确定;因擅自变更设计或施工方案造成行车事故的,由擅自变更单位负主要责任,监理单位负重要责任。
第28条 施工单位是施工安全的主体,承担施工安全的主体责任。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应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性计划组织施工,认真落实施工安全措施。
因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的,视具体情况,施工单位要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对未经设备管理单位同意或监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及违反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标准构成的行车事故,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
第29条 监理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理合同,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标准和有关规范、规定施工,及时防范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彻底消除因施工质量不良给行车安全留下的隐患。
因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行车事故的,施工单位负主要责任、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负重要责任。
第30条 行车组织部门必须严格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及非正常情况下行车组织办法指挥行车。要积极做好施工的组织、协调工作。一般施工要根据施工方案及安全卡控措施,对运输影响较大的施工还要运用“两图一表”(施工方案示意图、施工作业流程计划图、安全关键卡控表)完善施工方案,严格落实施工天窗和封锁、慢性计划,为施工创造条件。
第31条 设备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作业进行全过程监督,发现质量不合格及安全隐患要责令施工单位立即纠正,危及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
设备管理单位对因自身未履行施工安全协议造成行车事故的,负主要责任;因监督不力发生行车事故的,除追究设备管理单位及部门的责任,影响安全成绩。
设备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的点前准备、点中控制、点后开通、逐步提速等情况的监护工作,实行开通、提速检查签认制度(开通和提速的标准按附件3执行)。
第32条 保证行车安全是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及设备管理单位和部门的共同责任。当施工与行车安全发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行车安全的需要。
十一、施工过渡方案
第33条 施工过度是增建双线、新线引入、技术改造、电气化工程等营业线建设项目组织施工和运输配合的重要环节。设计单位要在设计中提出指导性的施工过度方案,并根据运营情况及施工需要制定安全的过度措施。施工过度具体实施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建设、行车组织、设备管理、设计和监理等单位和部门参加审定,报施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第34条 严禁进路有关道岔未纳入联锁时开放信号,接发列车。营业线站场改造工程中,凡所接入或移动的道岔,必须按信号过度工程设计、施工,将道岔表示纳入车站联锁后方可开放相应的进出站信号机。否则,只能按非正常情况办理接发列车作业。
第35条 设备管理单位应积极协助设计和施工单位核查既有设备情况,提供地下管、线、电缆等隐蔽设施的准确位置。无法提供准确位置时,由设计单位会同施工、设备管理单位(对行车安全影响较大的还必须有铁路局参加)共同探查、核实,划定防护范围,并在签订安全协议时,明确各方安全责任。
第36条 设计和施工单位对既有设施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止施工中造成损坏,由于设备管理单位提供的设施位置错误造成损坏的,设备管理单位应承担责任并及时修复。因设计单位提供的设施位置准确,但因施工造成的损坏,施工单位应负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部门要经常监视既有设备,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工处理,确认对既有设备无影响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37条 在施工地段因施工造成既有设备发生损坏时,施工单位应及时组织抢修,设备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十二、严密防范易发事故
第38条 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线路维修规则》、《铁路工务安全规则》、《信号维护规则》、《接触网运行检修规程》、《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和有关规范等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对于施工前超范围准备、施工中挖断电缆、爆破损坏行车设备、作业车辆溜逸、轨道车辆违章行驶、施工后线路未达到临时补修标准及放行列车条件违章放行列车、开通后整修线路不及时、机械和料具侵限、违章使用封联线或手摇把等易发事故和可能发生危及行车安全问题,要制定各项“卡死”制度,坚决杜绝。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必要时派人看守。对影响行车的各个环节,必须加强管理,落实措施,严密防范,确保行车安全。
十三、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
第39条 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施工单位必须提高安全意识,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施工安全管理和日常检查的职责;要经常对全员进行遵章守纪的教育,建立施工单位内部全面的安全责任制,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认真予以落实。
第40条 施工单位必须明确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因施工原因发生的行车事故,首先要追究施工负责人的责任。
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必需的施工安全素质。施工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必须经铁道部(或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不允许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
第41条 施工单位的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必须经过铁路局有关部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上述人员担任上述工作时,因业务素质不达标发生事故的,将追究培训部门的责任。
第42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并提前向设备管理和使用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特别是影响行车安全的工程和隐蔽工程;施工中,要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工艺流程和卡控措施,严禁超范围作业,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成后,必须达到线路临时补修标准和放行列车条件并经设备管理单位确认后,方可申请开通线路。
轨道车、施工机械等自轮运转特种设备上线运行必须符合铁道部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要接受运输、设备管理单位和部门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
第43条 封锁施工后新开通的线路,施工单位要加强检查和整修;设备管理单位要加强检查、严格把关,开通后列车运行速度必须按速度阶梯逐步提高(按附件3执行)。慢行开通后的线路应尽快恢复正常速度,并按有关规定尽快办理交接。
第44条 设备管理部门和单位要建立施工安全监督体系。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工程规模和专业性质,对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并对合格人员发培训合格证。设备管理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派出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的管理,要委派熟悉业务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持证上岗对各种施工涉及行车安全的各方面实行全程监督检查。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对施工单位违章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以及危及行车安全的施工,有权停止作业;对封锁施工要根据施工质量,最终确认满足线路临时补修标准和放行列车条件(信联闭设备的施工必须通过联锁试验确认正确)后,方可开通线路;线路开通后,对于需要慢行的地段还要对慢行的速度、距离和时间进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修,直到列车恢复常速、线路质量稳定后方准离开。
第45条 行车部门要加强施工期间行车组织和调度指挥,非正常情况下接发列车,站长(主管副站长)须到岗临督作业,严格执行作业标准,落实施工安全关卡控措施。控制好发布行车命令、确认区间空闲、进路检查确认、行车凭证填写交付、引导信号使用等关键环节。施工开通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单位、设备管理单位登记开通、车站签认和列车调度员发布开通命令的程序。
第46条 运营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及配合费用纳入概(预)算,按铁道部《营业线施工配合费计费暂行标准》(铁建设函[2002]52号)的规定和安全协议支付。
第47条 施工单位至少在正式施工72小时前向设备管理单位提出施工计划、施工地点及影响范围。设备管理单位接到施工单位的施工请求后,应对施工方案和计划及影响范围进行认真核对,并在施工开始前派员进行施工安全监督。
第48条 要提高施工单位科技装备水平,加快大型机械在营业线施工作业的比重,加大对营业线设备的投入,从根本上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
第49条 建设单位或负责大修、中修、维修施工项目的管理单位要定期组织行车组织、设备管理、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部门对营业线施工安全进行联合检查。
第50条 设备管理单位行影响行车安全的维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铁路施工技术管理规程》等有关规定,落实安全责任;对有可能影响其他部门设备安全的要与有关部门签订安全协议或共同进行联合整治。
十四、工程验收交接
第51条 营业线基建、更新改造项目的施工必须遵照“建成一段,投产一段”的原则,及时验收交接、拨接开通。未经验收合格的工程不得拨接开通使用。
第52条 施工单位要严格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基建、更新改造项目必须达到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和《工程质量检查评定标准》要求,且竣工资料齐全后方可开通申请验交开通。工程经检查后,纠正工程的缺点和缺陷工作未完成的,不准验收。行车组织、设备管理部门要提前做好各项接管准备工作,对新增人员提前进行培训,提前调配到位。
第53条 营业线的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工程完成并达到设计要求后,施工单位要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验收交接申请;建设单位按照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可采取单项工程验交、部分验交的办法及时组织工程验收交接。验收交接工作要在开通使用前进行,且必须有施工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竣工验收交接后,方能正式移交使用单位运营或投产使用,未办理验收交接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得交付使用;否则,将追究施工领导小组责任。
第54条 铁路建设项目新线施工中的正、站线线路在验交开通前要经过机车多次轧道(正线轧道50次、站线轧道30次)、检查、整修或大型养路机械整道,直至达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经竣工验收交接后方可开通。凡正式办理验交手续的线路及设备,均由设备管理单位负责维修养护。
对不能预先轧道的线路、道岔施工,由施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检查并确认达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经竣工验收交接后方可开通。开通后第一趟列车不准为旅客列车。开通后由施工、运营接管单位共管。共管期间施工单位要及时检查整修;接管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监督检查和安全把关,必要时要参与整修(运营接管单位参与检查整修提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按规定支护);开通24小时运营单位必须接管,并使其尽快达到规定的允许列车速度。
第55条 车站电气集中设备施工后,必须进行联锁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开通使用。严禁利用列车间隔进行联锁试验。
十五、加强劳务工的管理
第56条 参加营业线施工(包括营业线维修)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即带班人员)带领。不准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用工单位对劳务工要进行施工安全培训、法制教育和日常管理;要先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营业线施工的轨道、桥隧、信号、接触网等技术复杂、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作业项目,严禁分包。劳务工不能担任营业线施工的爆破工、施工安全防护员及带班人员等工作,不准单独使用各类作业车辆。由于对劳务工使用管理不严造成行车事故的,列施工单位责任事故,追究施工单位领导及带班人员责任。
十六、加强施工中的防洪工作和道口安全
第57条 切实加强雨季施工安全工作。营业线施工要认真执行铁道部《铁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防汛条例>;细则》,落实防洪措施。施工中必须保持营业线排水系统的畅通,对可能影响营业线路基、桥涵、隧道等设施设备稳定的任何作业,必须有足够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建设单位要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及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对施工地段联合进行汛前防洪检查,发现问题由设计、施工单位及时处理。
凡可能影响安全渡汛的施工地段,施工单位要认真接受防洪部门的防洪检查和指导,按要求认真落实责任,并制定防洪预案。
第58条 施工期间需设置临时道口时,要依照铁道部《设置或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审批办法》(铁道部令第20号)办理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施工单位在临时道口设置期间要设人看守,并按规定日期拆除。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必须保证道口(含临时道口)设备符合标准,并按铁路道口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对因双线工程造成道口不符合要求的,要修改道口设计,达到道口标准后方可启用,防止道口事故。
十七、严格施工考核和安全奖惩制度
第59条 各铁路局要加强对施工的考核工作,建立经济考核制度和奖惩办法,对施工计划和施工天窗的兑现率、施工天窗的利用率进行考核。运输部门考核兑现率。兑现率是指运输组织部门实际给点时间、次数与计划时间、次数之比。设备管理部门考核利用率。利用率是指施工单位实际作业时间、次数、工作量完成与计划时间、次数、工作量之比。
各铁路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两率”基数,严格按月考核。对超过“两率”基数的要给予奖励,对达不到两率基数的要给予处罚。
第60条 在营业线施工中,各铁路局要建立施工安全奖惩制度和抵押金制度(具体办法由铁路局制定)。
对在营业线施工保证行车安全中做出贡献的人员和单位,要给予奖励。对不遵守铁路施工安全规范,影响铁路行车安全及运输设施安全的施工单位,要按照《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发生责任行车、路外伤亡事故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要根据事故性质,按《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和铁道部营业线工程施工招标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方式可采用停工整顿、责令改正、赔偿经济损失,辞退责任施工单位等;铁路运输企业在一定期限内不再委托责任单位承担铁路营业线工程项目或招投标时进行扣分。具体处理办法应在施工安全协议书中予以明确。
特大事故按照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办理。
第61条 铁路局安监室每月10日前将局管内上月有关施工单位发生事故(包括行车重大、大、险性、一般事故,一般、重大路外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情况,上报铁道部安监司。铁道部建设司根据安监司的事故统计报告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铁路工程项目招投标时,招投标人要将事故责任情况作为评标重要的评审条件。
第62条 发生事故,要按照《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联合调查,认真分析,查明原因;铁路局对施工的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和定责情况,要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设计院、工程局、监理公司),要责成其对事故责任者、责任单位及有关领导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
十八、附 则
第63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铁道部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铁办[2004]29号)、《铁路行车设备实施综合天窗的规定》(铁办[2005]11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规定》(铁办[2005]61号)、《铁路行车设备施工管理办法》(铁运[1999]19号)同时废止。其他有关规定(规则)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第64条 各铁路局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附件:1.维修天窗作业项目
2.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
3.各项施工作业放行列车条件
附件1:
维修天窗作业项
一、工务维修天窗作业项目
1.成段更换钢轨不超过100m。
2.更换接头夹板。
3.更换或整修道岔尖轨、基本轨、辙叉、护轨、扳道器、转辙连接杆、可动心轨道岔辙岔的长心轨、可动心轨凸缘与接头铁联结螺栓。
4.更换道岔扳道器下长岔枕、可动心轨道岔钢枕及两侧相邻岔枕或辙叉短心轨转向轴处轨枕。
5.在线路上焊接钢轨。
6.在线路上使用轨缝调整器、平轨机调直钢轨。
7.在线路上使用轨缝调整器调整轨缝而不插入短轨关。
8.单根抽换轨枕。
9.使用有碍行车的中小型养路机械。
10.桥梁施工进行试顶需要起动梁身并回落原位。
11.抬起钢轨,单根抽换轨枕。
12.拨正支座,支座垫砂浆厚度在50mm及以下时。
13.有碍行车的隧道内刨冰。
14.检查桥隧施工所搭的脚手架。
15.跨越线路上部且有碍行车安全的施工。
16.清理危石、砍伐危树影响行车安全时。
17.利用小型爆破开挖侧沟或基坑(限于不影响路基稳定的范围)。
18.整修道口。
19.整治钢轨接头错牙、伤损钢轨焊补、打磨等综合项目。
20.冻结钢轨。
21.清筛道床、边坡。
22.成段松开扣件。
23.夹板螺栓涂油。
24.成段整治或换胶垫。
25.移动桥枕进行钢梁上盖板涂装。
26.隧道拱项漏水整治。
27.隧道衬砌裂损加固。
28.跨线路转移较重的小型机械等作业。
29.影响行车的长大桥隧的综合整治。
30.不破底处理道床翻浆冒泥。
31.起道量、拨道量不超过40mm的起道和拨道。
32.其他影响行车的维修项目。
二、电务维修天窗作业项目
1.室外转辙机、轨道电路、信号机、电缆、各种变压器箱、接线盒等各种信号设备听检修、整治和测试。
2.室内电源屏、组合架、控制台等各种信号设备的检修、整治及电源接地、电缆全程等影响设备使用的测试。
3.影响道口及车站设备正常运用的检修及试验。
4.可在维修天窗时间内完成的零小型器材的更换。
5.影响驼峰信号设备使用的检修作业实行停轮修。
6.零星更换转辙机。
7.年度信号联锁关系检查试验。
8.ctc/tdcs设备检查。
9.在天窗内可以完成的其他作业项目。
三、接触网维修天窗作业项目
接触悬挂、附加悬挂、软横跨、绝缘部件、支撑装置、隔离
开关检修,牵引变电所内有关行车设备检修等。
第5篇 铁路营运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二、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
三、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四、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切实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
二、施工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营业线施工的组织领导,项目部各架子队应成立相应的施工领导小组。施工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审定施工计划、施工过渡方案和安全措施,组织召开施工协调会,协调并解决营业线施工、运输、安全等问题,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2、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检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掌握施工进度,维护施工期间的运输秩序,协调解决施工各部门临时发生的问题。
3、施工结束后负责召开施工总结会,对施工情况旱灾行全面总结。
二、施工现场由项目部明确施工负责人,明确施工作业,并对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负责。各工班必须服从施工负责人指挥,按照完成施工任务,确保达到规定的列车放行条件。
多个单位作业车进入同一个区间移动作业时,由施工负责人统一划分各单位作业车作业范围及分界点,作业单位必须按规定分别进行防护。
三、施工计划的编制
施工计划分为年度施工计划、月度施工计划和施工日计划。项目部的年度施工计划、月度施工计划合同部负责组织编制,并由局指挥部相关部门负责审核。经审核后,按照计划组织施工。
四、计划变更及临时施工
未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项目原则上不准进行施工。特殊情况必须施工时,由项目部提出施工申请,并签订安全协议,制定安全措施,通过主管业务处审查,经主管部门批准,由项目部安排施工。
五、施工登销记程序
一、进行施工和维修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应确认已做好一切施工准备,于施工开始前40分钟,由施工负责人(或驻站联络员)在车站《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登记,通过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申请施工,车站值班员应及时与列车调度员联系,由列车调度员向有关车站和单位发布实际施工调度命令。
二、封锁施工时,施工单位在车站行车室设驻站联络员,施工地点设现场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和现场护员应由经过考试合格的人员担当。驻站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要保持随时通信状态,发现异常及时通知车站值班员和施工负责人。
六、施工安全管理责任
一、确保施工安全是头等大事。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措施和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措施具体,管理到位。
二、施工单位是施工安全的主体,承担施工安全的主体责任。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应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认真落实实施工安全措施。
因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铁路交通事故的,视具体情况,施工单位要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对未经设备管理单位同意或监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及违反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标准权成的铁路交通事故,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
七、加强劳务工的管理
一、参加营业线施工(包括营业线维修)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即带班人员)带领。不准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用工单位对劳务工要进行施工安全培训、法制教育和日常管理;要先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营业线施工的轨道、桥隧、信号、接触网等技术复杂、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作业项目,严禁分包。劳务工不能担任营业线施工的爆破工、施工安全防护员及带班人员等工作,不准单独使用各类作业车辆。由于对劳务工使用管理不严造成路交通事故的,列施工单位责任事故,追究施工单位领导及带班人员责任。
第6篇 游乐设备营运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0 目的
为了有效的对园区内a、b、c级游乐设备安全运营现场的监察管理,确保游乐设备的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0 定义与适用范围
2.1 游乐设备危险区域、运行区域的定义
2.1.1 设备危险区域,指设备运行所经过的路线(轨迹)(如:矿山车车辆的运行轨道、提升段台阶、储存段等),及其周边范围内的区域。
2.1.2 设备运行区域,指项目的上下客平台、机房、操作间、储物区,以及项目危险区域等。
2.2 适用区域:欢乐谷园区a、b、c级游乐设备运行区域(排队区除外)。a级游乐设备为:弹射过山车、大摆锤、矿山车、双层转马、链椅、能量风暴、双塔太空梭、木质过山车、环形过山车、观光塔、天旋地转、激流勇进、小弹射过山车;
b级游乐设备为:disco、尖峰时刻、极速风车、青蛙跳;
c级游乐设备为:碰碰车、漂流河、桑巴气球、魔术自行车。
2.3 适用人群:
2.3.1 设备服务人员、设备操作人员、设备维修保养人员、设备运行区域施工作业工作人员(包括:电工、水工、园林工、环卫工、外协施工单位工作人员等需在营运区作业的所有人员)。后统称为“工作人员”。
2.3.2 公司与合作单位举办活动所涉及的人员,如:传播媒体的演员、拍摄人员;社区活动人员等。
3.0 管理目标
3.1 完成公司的各项质量目标。
3.2 确保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3.3 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营和各工作流程有序的进行。
3.4 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4.0 规定的内容
4.1 设备操作人员按照各相应的《作业指导书》所规定的内容和工作流程,进行安全操作。
4.2 设备服务人员按照《欢乐谷岗位服务标准》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4.3 每日设备运行前,维修维护人员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保养,确保设备营运的安全、正常。
4.4 各项目的维修、维护和运营时间,按公司的《设备营运时间表》和《 年 月设备部项目检修计划表》执行。如有特殊情况,以当日公司审批后的维修、维护和运行时间为准。
4.5 设备操作、服务人员在设备例行检修和营运时,除了需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规定进行操作服务外,还需不定期的关注设备和营运区域,发现有异常情况或有未经允许进入设备运行区域的人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4.6 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如需在项目运行区域内对所管辖的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环境清洁、园林绿化和各类施工作业的,需严格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操作。
4.6.1 在设备检修(日检、周检、月检、年检和突发故障检修)期间,设备部以外的其他部门工作人员需进入设备运行区域作业的,须在该项目的《游乐设备运行区域作业登记表》上作好登记,由在岗的维修主管同意后,方可进入作业,并要求相关人员严格服从设备维修主管的工作安排。维修、施工作业完毕后,作业负责人要清点人数,在《游乐设备运行区域作业登记表》上认真填写,并注明离开岗位的确切时间。(注:具体的项目检修、运行时间按4.4内容执行。)
4.6.2设备营运期间,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项目危险区域。如遇特殊情况,非设备部的工作人员需对该项目运行区域内的环境、设备设施进行作业的,须根据不同项目按程序提出申请,分别填写《游乐设备营运中维修、施工作业申请表》或《游乐设备运行区域作业登记表》,具体情况有以下两种。
4.6.2.1作业时设备无须停机的,按表内所规定的内容详细填写。如需进入以上规定的a级游乐设备(弹射过山车、大摆锤、矿山车、双层转马、链椅、能量风暴、双塔太空梭、木质过山车、环形过山车、观光塔、天旋地转、激流勇进、小弹射过山车)非危险区域的,填写《游乐设备运行区域作业登记表》;进入危险区域的,并填写《游乐设备营运中维修、施工作业申请表》,需由该项目的部门经理签字、公司分管安全的领导签字批准。作业时必须在该项目的在岗负责人安排、安全引导下,方能进行作业
4.6.2.2作业时设备无须停机,需进入b级游乐设备(disco、尖峰时刻、极速风车、青蛙跳);c级游乐设备(碰碰车、漂流河、桑巴气球、魔术自行车、儿童弹跳车、转转杯)运行区域的,填写《游乐设备运行区域作业登记表》,由管理该项目的责任人签字确认,且必须在该项目的在岗负责人安排、安全引导下,进行作业。
4.6.2.3游乐设备须停机作业的,填写《游乐设备营运中维修、施工作业申请表》,并需经项目所在部门的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和公司分管安全的领导,签字认可。
4.6.3如遇特殊情况,设备需延长营运时间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要进入设备营运区域作业的,需先知会项目的在岗负责人,确认项目延长营运后的停机时间。并在设备停机后,才能进入设备营运区域作业。
4.7 在运营区域内作业的工作人员,要听从设备在岗负责人的安排,由“工作人员通道”或“安全通道”进入工作区域。在作业当中,工作人员需随时关注设备、游客和自身的安全,杜绝任何有危害设备和人身安全的行为发生。
4.8 设备的维护、操作、服务人员有权拒绝任何违反本规定的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现场作业。
4.9 如遇到需协助公司拍摄广告、宣传片或其他社区活动等特殊接待的,其活动的工作人员也需严格按本规定执行。在活动过程中,由于工作需要在设备营运区域内所使用的工具和道具,需经岗位负责人安排,安全引导后方可使用。在岗人员如不能保证活动过程安全实施的,须向直属上级领导汇报,听候指示。
5.0 相关表格
5.1 《游乐设备运行区域作业登记表》 qr-sb-m-05-01
5.2 《游乐设备营运中维修、施工作业申请表》 qr-sb-m-05-02
5.3 《设备营运时间表》 (无固定格式)
5.4 《 年 月设备部项目检修计划表》 (无固定格式)
第7篇 游乐设备营运安全管理规定
1.0 目的
为了有效的对园区内a、b、c级游乐设备安全运营现场的监察管理,确保游乐设备的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0定义与适用范围
2.1游乐设备危险区域、运行区域的定义
2.1.1 设备危险区域,指设备运行所经过的路线(轨迹)(如:矿山车车辆的运行轨道、提升段台阶、储存段等),及其周边范围内的区域。
2.1.2 设备运行区域,指项目的上下客平台、机房、操作间、储物区,以及项目危险区域等。
2.2 适用区域:欢乐谷园区a、b、c级游乐设备运行区域(排队区除外)。a级游乐设备为:弹射过山车、大摆锤、矿山车、双层转马、链椅、能量风暴、双塔太空梭、木质过山车、环形过山车、观光塔、天旋地转、激流勇进、小弹射过山车;
b级游乐设备为:disco、尖峰时刻、极速风车、青蛙跳;
c级游乐设备为:碰碰车、漂流河、桑巴气球、魔术自行车。
2.3适用人群:
2.3.1 设备服务人员、设备操作人员、设备维修保养人员、设备运行区域施工作业工作人员(包括:电工、水工、园林工、环卫工、外协施工单位工作人员等需在营运区作业的所有人员)。后统称为“工作人员”。
2.3.2 公司与合作单位举办活动所涉及的人员,如:传播媒体的演员、拍摄人员;社区活动人员等。
3.0管理目标
3.1完成公司的各项质量目标。
3.2确保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3.3 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营和各工作流程有序的进行。
3.4 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4.0规定的内容
4.1 设备操作人员按照各相应的《作业指导书》所规定的内容和工作流程,进行安全操作。
4.2 设备服务人员按照《欢乐谷岗位服务标准》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4.3 每日设备运行前,维修维护人员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保养,确保设备营运的安全、正常。
4.4 各项目的维修、维护和运营时间,按公司的《设备营运时间表》和《年月设备部项目检修计划表》执行。如有特殊情况,以当日公司审批后的维修、维护和运行时间为准。
4.5 设备操作、服务人员在设备例行检修和营运时,除了需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规定进行操作服务外,还需不定期的关注设备和营运区域,发现有异常情况或有未经允许进入设备运行区域的人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4.6 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如需在项目运行区域内对所管辖的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环境清洁、园林绿化和各类施工作业的,需严格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操作。
4.6.1 在设备检修(日检、周检、月检、年检和突发故障检修)期间,设备部以外的其他部门工作人员需进入设备运行区域作业的,须在该项目的《游乐设备运行区域作业登记表》上作好登记,由在岗的维修主管同意后,方可进入作业,并要求相关人员严格服从设备维修主管的工作安排。维修、施工作业完毕后,作业负责人要清点人数,在《游乐设备运行区域作业登记表》上认真填写,并注明离开岗位的确切时间。(注:具体的项目检修、运行时间按4.4内容执行。)
4.6.2设备营运期间,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项目危险区域。如遇特殊情况,非设备部的工作人员需对该项目运行区域内的环境、设备设施进行作业的,须根据不同项目按程序提出申请,分别填写《游乐设备营运中维修、施工作业申请表》或《游乐设备运行区域作业登记表》,具体情况有以下两种。
4.6.2.1作业时设备无须停机的,按表内所规定的内容详细填写。如需进入以上规定的a级游乐设备(弹射过山车、大摆锤、矿山车、双层转马、链椅、能量风暴、双塔太空梭、木质过山车、环形过山车、观光塔、天旋地转、激流勇进、小弹射过山车)非危险区域的,填写《游乐设备运行区域作业登记表》;进入危险区域的,并填写《游乐设备营运中维修、施工作业申请表》,需由该项目的部门经理签字、公司分管安全的领导签字批准。作业时必须在该项目的在岗负责人安排、安全引导下,方能进行作业
4.6.2.2作业时设备无须停机,需进入b级游乐设备(disco、尖峰时刻、极速风车、青蛙跳);c级游乐设备(碰碰车、漂流河、桑巴气球、魔术自行车、儿童弹跳车、转转杯)运行区域的,填写《游乐设备运行区域作业登记表》,由管理该项目的责任人签字确认,且必须在该项目的在岗负责人安排、安全引导下,进行作业。
4.6.2.3游乐设备须停机作业的,填写《游乐设备营运中维修、施工作业申请表》,并需经项目所在部门的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和公司分管安全的领导,签字认可。
4.6.3如遇特殊情况,设备需延长营运时间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要进入设备营运区域作业的,需先知会项目的在岗负责人,确认项目延长营运后的停机时间。并在设备停机后,才能进入设备营运区域作业。
4.7 在运营区域内作业的工作人员,要听从设备在岗负责人的安排,由“工作人员通道”或“安全通道”进入工作区域。在作业当中,工作人员需随时关注设备、游客和自身的安全,杜绝任何有危害设备和人身安全的行为发生。
4.8 设备的维护、操作、服务人员有权拒绝任何违反本规定的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现场作业。
4.9 如遇到需协助公司拍摄广告、宣传片或其他社区活动等特殊接待的,其活动的工作人员也需严格按本规定执行。在活动过程中,由于工作需要在设备营运区域内所使用的工具和道具,需经岗位负责人安排,安全引导后方可使用。在岗人员如不能保证活动过程安全实施的,须向直属上级领导汇报,听候指示。
5.0 相关表格
5.1 《游乐设备运行区域作业登记表》qr-sb-m-05-01
5.2 《游乐设备营运中维修、施工作业申请表》qr-sb-m-05-02
5.3 《设备营运时间表》(无固定格式)
5.4 《年月设备部项目检修计划表》(无固定格式)
第8篇 铁路营运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二、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
三、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四、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切实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
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
二、施工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营业线施工的组织领导,项目部各架子队应成立相应的施工领导小组。
施工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审定施工计划、施工过渡方案和安全措施,组织召开施工协调会,协调并解决营业线施工、运输、安全等问题,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2、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
检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掌握施工进度,维护施工期间的运输秩序,协调解决施工各部门临时发生的问题。
3、施工结束后负责召开施工总结会,对施工情况旱灾行全面总结。
二、施工现场由项目部明确施工负责人,明确施工作业,并对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负责。
各工班必须服从施工负责人指挥,按照完成施工任务,确保达到规定的列车放行条件。
多个单位作业车进入同一个区间移动作业时,由施工负责人统一划分各单位作业车作业范围及分界点,作业单位必须按规定分别进行防护。
三、施工计划的编制
施工计划分 度施工计划、月度施工计划和施工日计划。
项目部的年度施工计划、月度施工计划合同部负责组织编制,并由局指挥部相关部门负责审核。
经审核后,按照计划组织施工。
四、计划变更及临时施工
未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项目原则上不准进行施工。
特殊情况必须施工时,由项目部提出施工申请,并签订安全协议,制定安全措施,通过主管业务处审查,经主管部门批准,由项目部安排施工。
五、施工登销记程序
一、进行施工和维修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应确认已做好一切施工准备,于施工开始前40分钟,由施工负责人(或驻站联络员)在车站《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登记,通过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申请施工,车站值班员应及时与列车调度员联系,由列车调度员向有关车站和单位发布实际施工调度命令。
二、封锁施工时,施工单位在车站行车室设驻站联络员,施工地点设现场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和现场护员应由经过考试合格的人员担当。
驻站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要保持随时通信状态,发现异常及时通知车站值班员和施工负责人。
六、施工安全管理责任
一、确保施工安全是头等大事。
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措施和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措施具体,管理到位。
二、施工单位是施工安全的主体,承担施工安全的主体责任。
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应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认真落实实施工安全措施。
因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铁路交通事故的,视具体情况,施工单位要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对未经设备管理单位同意或监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及违反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标准权成的铁路交通事故,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
七、加强劳务工的管理
一、参加营业线施工(包括营业线维修)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即带班人员)带领。
不准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
用工单位对劳务工要进行施工安全培训、法制教育和日常管理;
要先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营业线施工的轨道、桥隧、信号、接触网等技术复杂、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作业项目,严禁分包。
劳务工不能担任营业线施工的爆破工、施工安全防护员及带班人员等工作,不准单独使用各类作业车辆。
由于对劳务工使用管理不严造成路交通事故的,列施工单位责任事故,追究施工单位领导及带班人员责任。
第9篇 营运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城市公共交通涉及千家万户老百姓最基本的出行问题,直接关系民生利益,是一项最基本的民生工程。
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的系统优化和完善健全将直接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近年来,由于我旗经济、交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我旗的城市交通体系的建设也在旗委、旗政府的领导下不断完善。
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也不断提高。
营运车辆总体交通安全状况
我旗现有大公交、小公交、出租车、三轮车等城市公共交通方式。
大公交、小公交、出租车由于有明确的的管理单位和营运公司,我大队在旗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工作目标,经过对其从业资格的严格把关、营运车辆状况的固定年检、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重罚、连续不断的交通安全教育、各种专项行动和活动的展开,已经逐步形成了一个比较好的公共交通安全环境。
以上车种在交通管理中主要问题为:营运车辆为了抢拉乘客快拉快走而产生了大量交通违法行为,且这类交通违法行为取证较难。
例如:随意掉头、抢占车道、随意停车等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
为此我大队将继续加强对营运车辆驾驶员交通安全宣传以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继续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的管控,加大科技设备投入力争在3~5年为完成____交警指挥中心“三圈一线”规划建设,提高非现场执法水平,实现网上巡逻、实现快速抓拍取证,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理。
正三轮摩托车营运车辆的交通安全情况
在我旗的大街小巷,经常能看到一些载客三轮车在人群车流中穿梭,大约700余辆。
这些车机动灵活,车费便宜,确实给居民出行带来一定的方便,但由于设计目标不同,所以三轮车在安全方面却存在着先天缺陷。
并且这类车辆随意掉头、抢占车道、随意停车等违法行为很多,也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造成了很大影响。
一、正三轮车的从业资格情况
我大队从06年一直认真贯彻旗政府文件,不为正三轮摩托落户,所以现在的营运的三轮车有一些是在五原、中旗落户或是无牌假牌的车辆。
由于从事三轮车运输的经营者,普遍为下岗职工、城镇无业人员、周边乡镇农民,安全驾驶意识薄弱,缺乏营运管理单位也会有一些无证驾驶人员从事营运。
二、三轮车的车辆安全状况
由于设计目标不同,所以三轮车在安全方面却存在着先天缺陷,并且由于车辆的日常营运、维护都由车主自己管理,所以很多三轮车都灯光不全、反光标识不清的情况,夜间行车相当不安全。
三、交通违法
由于三轮车是营运主体的特殊性,所以为了拉乘客产生的随意掉头、抢占车道、随意停车等违法行为很多,也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造成了很大影响。
而且这些违法行为取证较难,在现有警力条件下很难对其进行管理。
四、交通安全教育
由于没有三轮车没有主管单位,所以很难对其进行管理和安全宣传教育。
三轮车营业人员没有进行过专门的营运车辆交通安全教育,也没有形成定期教育的机制。
五、交通事故承受能力
由于三轮车辆的管理的自主性,并且一台三轮车背后往往维系着一个困难家庭,所以三轮车一般是没有保险的或者是只有强险,导致三轮车遇到交通事故之后往往没有能力支付费用。
载客三轮车管理措施
一、 加强三轮车辆管理。
结合营运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对于在____从事营运三轮车的详细情况进行登记。
坚决打击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控制车辆安全状况,严格执行车辆报废条例,按照规定检查车辆灯光情况并为其粘贴反光标识,并且为其强制购买保险。
二、 加强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通过科技设备的不断投入,非现场执法能力的不断提高,用严管重罚来保障交通行为秩序。
三、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结合营运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对于在____从事营运三轮车的车主进行常态化的定期教育,并将其联系方式列入短信平台定期为其发送交通安全宣传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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