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中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四中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根据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活动对象学生集体外出活动(以下简称外出活动)是指:学校根据教学计划和学生活动计划,组织学生参加在校外进行的社会实践、实习实训、考察参观、德育教育、班会、郊游等活动。
二、基本原则
(一)“安全第一”原则精心组织和周密部署,加强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活动的安全。
(二)“谁组织、谁负责”原则校长是外出活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学校分管领导是第二责任人,外出活动班主任或领队教师是直接责任人。
(三)“安全、就近、就地”原则出行路线、目的地要提前弄清情况,有所安排,做到心中有数。
不安全、不了解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严禁组织学生前往。
外出活动范围原则上不得超出珠三角范围。
学生班级郊游活动时间原则上安排星期
六、星期日或节假日,严禁动用学习时间或调课外出郊游。
(四)宜少不宜多原则原则上以班级(或部门)为单位组织学生活动,不得在校外住宿。
组织一次活动原则上一次不超过500人。
(五)适宜性原则应当遵循教育规律,次数适宜,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三、工作要求
(一)实行备案管理,严格申报程序1.外出活动,组织者,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校长批准后,报教育指导中心批准备案。
在申报时,组织者要提前5个工作日,并提供以下材料报批:1.填写《学校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审批表》(一式两份);2.外出活动安全方案(含活动安全管理人员的安排及职责,应急预案);3.参加活动人员名单;4.所用车船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5.若由旅游公司组团活动,提供所签订的“合同书”。
学校审核部门要在接到申报表后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组织者必须在审核通过后方可通知并组织外出活动。
(二)加强活动管理,落实“六定”措施每次外出活动必须做到有班主任或领队教师带队,并配备足够数量的组织能力强、有责任心、富有安全管理经验的协管教师。
要落实“定组织、定人数、定路线、定范围、定责任、定费用”六项措施。
(三)做好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六严禁”“四必须”外出活动前,学校要对参加活动的人员开展安全教育,讲清注意事项,做好各项准备,落实各项措施。
严禁乘坐无牌无证和超载的车、船等交通工具;
严禁借用、租用关系单位、共建单位和私人等无营运资质的车辆;
严禁学生爬树、爬岩;
严禁路过森林或有易燃物的地区使用明火;
严禁追逐打闹;
严禁到池塘、水库、海滩等安全不明区域洗澡、游玩。
必须注意饮食卫生;
必须遵守集体活动的作息时间;
必须严格遵守公共场所的基本行为准则;
必须尊重当地的风俗人情。
四、应急处置1.在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过程中,如不慎发生意外事故,要树立“救人救急第一”的思想,及时组织抢救伤员,将事故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2.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按规定、按程序迅速上报,不得瞒报、误报。
学校主要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自组织指挥,处理事故。
3. 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包括家长安抚工作)。
五、责任追究对不申报或申报未获得批准而擅自组织外出活动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组织者的责任。
对忽视安全、玩忽职守、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导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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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人员外出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格式怎样的
1范围
为保证公司外出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事故,使“市场开拓年”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规定。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外出工作人员。
2术语及定义
外出工作人员指:各单位根据外闯市场工作需要安排外出工作的人员,包括:安装调试、设备维修、上井服务、外协人员、销售人员、外出技术服务人员等。
本办法简称“外出工作人员”。
3. 职责3.1 生产管理科负责外出单位外出施工过程的组织协调。
3. 1 外出单位负责外出施工全过程及人员的安全保障工作和安全告知。
3. 2 安全环保科负责对外出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3. 3 人事组织科负责外出单位外出作业人员备案管理。
4管理内容
4.1 外出作业人员安排与安全告知
4.1.1外出单位要安排有能力、责任心强、安全意识高的人员,外出作业人员确定后,所属单位安全员必须备案。
4.1.2 外出作业人员由所属单位对其进行安全告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人员生产组织调配等,并填写《外出作业人员告知表》;
若作业规模较大时,可由所属单位同其签订hse责任书。
4.1.3外出作业人员由所属单位指定带班负责人兼管安全生产工作。
4.1.4所属单位要及时同外出作业人员联系,了解本单位外出作业人员情况,掌握作业动态,及时有针对性进行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教育,强化外出作业人员的安全环保意识。
4.1.5指定的带班负责人采取电话、短信、微信、现场检查等形式,及时将外出作业人员情况上报。
4.2 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4.2.1 带班负责人必须与甲方管理人员接洽好,落实相关方hse规定;
在作业前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确认,识别危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制订应急响应措施。
4.2.2 作业前由带班负责人进行安全交底,主要是劳保用品穿戴、安全防护、危险部位分析及控制、注意事项等,并填写交底记录。
4.2.3 外出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均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要求,现场必须做到:
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和赤脚进入生产岗位和施工现场;
熟练掌握并严格遵守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作业标准;
在开始作业前必须对现场作业环境及作业条件进行检查,确认作业条件充分方可开始作业;
遵守“七不准”,即:不准酒后上岗和班中饮酒;
不准脱岗、串岗、私自协商换岗作业;
不准疲劳上岗;
不准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入厂区、生产作业现场;
不准在作业过程中使用手机;
不准在工作岗位上接待私人来客;
不准在岗位上嬉戏打闹。
4.2.4 带班负责人对外出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管理,作业时应督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对不服从指挥的人员,由所属单位按其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4.2.5 外出作业人员外出作业期间应服从带班负责人指挥,作业过程中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自我防护。
4.2.6 作业现场的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
4.2.7 需使用被甲方单位的外接电源时,必须由甲方单位安排专业电工负责接入。
外出作业人员严禁在不了解电源性质的情况下擅自接入,从而导致设备和人员的伤害;
对线路需进行看护的,应安排专人看护。
4.3监督检查
4.3.1 带班负责人每日对作业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上报所属单位检查情况。
4.3.2 当外出作业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任务量大且复杂时,所属单位可视情况派人到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4.3.3 对甲方单位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隐患。
4.4住宿、交通安全管理
4.4.1外出作业人员住宿期间,使用各种电器,热水器等物品时,一定要注意安全,同时还要注意防盗、防触电等。
4.4.2外出作业人员外出时遵守交通规则,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4.4.3外出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钱物要妥善保管好。
公共场合不要随意和陌生人畅谈饮酒,不要饮用陌生人送来的茶水及饮料,谨防上当。
4.5处罚及事故管理
4.5.1 外出作业人员若不执行本办法、忽视安全、违章指挥、无安全保障、冒险蛮干而造成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公司安全环保科进行调查分析后,要追究所属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处理。
4.5.2 外出作业时发生安全事故后,带班负责人应立即采取伤员救护和事故控制措施,与当地部门协商解决并通知公司派人前往处理。
4.5.3 外出期间因工受伤人员,要立即到当地正规医院诊治,开据诊断证明,并将所有医疗票据、病历保存好,以便返回公司后进行工伤认定时使用。
5 记录管理
5.5.1带班负责人定期将培训照片、交底记录、检查记录等照片上报所属单位。
5.5.2《外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告知表》、《外出作业现场安全交底记录》
第3篇 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学生的规范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切实保障学生安全,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生外出活动管理规定如下:
一、学生个人外出管理
1、学生非法定节假日离开学校,当天不能返回者需履行请假外出手续,并明确在外期间安全责任自负,由班主任批准。
2、学习期间请假期限在两天以内者,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批准。
3、学习期间请假期限在3-7天(含双休日、节假日)者,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学生处批准。
4、学习期间请假期限在7天以上者,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处批准,报校长室。
5、学生在校外参加学习、实习、竞赛、调查等学校安排的集体活动,其间需要请假返校、回家或到其他地区活动者,学校可授权带队老师批准,准备权限为3天。
6、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造成人身损害,后果自负。
7、学生请病假需附医院证明。
二、学生集体外出管理
1、专业、班级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向学生处主任书面说明活动目的,人数、时间、地点、活动计划、可预见范围内安全措施和负责人姓名,明确带队老师,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后方可举行。
2、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外举办的重大活动,竞赛等,由学校组织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注明参加活动学生人数、活动时间、地点、可预见范围内的安全措施和负责人,明确带队老师,报学生处批准后,方可举行。活动与上课时间冲突者,由学生组织单位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和相关证明,报教务处经分管教学校长批准后,组织者负责通知教务主任,转告任课老师。
3、所有组织学生集体活动的系、班级或部门,必须安排安全的交通工具、活动场地及食品等。
4、学生集体活动的组织者必须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文明教育。
5、严禁教职工、学生个人或学生组织擅自组织同学外出旅游;
6、严禁教职工、学生个人或学生组织招聘或为外单位招聘同学外出,从事推销、礼仪等商业活动;
7、凡无视学校纪律,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的教职工、学生,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组织者的责任,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后果有组织者承担;
8、严禁个人、团结、部门盗用学校名义私登广告、张贴海报、摆摊设点等形式组织学生外出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活动。
三、以上审批手续文件均由学生处留存备查。
四、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4篇 人员外出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怎么写
1范围
为保证公司外出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事故,使“市场开拓年”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规定。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外出工作人员。
2术语及定义
外出工作人员指:各单位根据外闯市场工作需要安排外出工作的人员,包括:安装调试、设备维修、上井服务、外协人员、销售人员、外出技术服务人员等。
本办法简称“外出工作人员”。
3. 职责3.1 生产管理科负责外出单位外出施工过程的组织协调。
3. 1 外出单位负责外出施工全过程及人员的安全保障工作和安全告知。
3. 2 安全环保科负责对外出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3. 3 人事组织科负责外出单位外出作业人员备案管理。
4管理内容
4.1 外出作业人员安排与安全告知
4.1.1外出单位要安排有能力、责任心强、安全意识高的人员,外出作业人员确定后,所属单位安全员必须备案。
4.1.2 外出作业人员由所属单位对其进行安全告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人员生产组织调配等,并填写《外出作业人员告知表》;
若作业规模较大时,可由所属单位同其签订hse责任书。
4.1.3外出作业人员由所属单位指定带班负责人兼管安全生产工作。
4.1.4所属单位要及时同外出作业人员联系,了解本单位外出作业人员情况,掌握作业动态,及时有针对性进行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教育,强化外出作业人员的安全环保意识。
4.1.5指定的带班负责人采取电话、短信、微信、现场检查等形式,及时将外出作业人员情况上报。
4.2 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4.2.1 带班负责人必须与甲方管理人员接洽好,落实相关方hse规定;
在作业前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确认,识别危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制订应急响应措施。
4.2.2 作业前由带班负责人进行安全交底,主要是劳保用品穿戴、安全防护、危险部位分析及控制、注意事项等,并填写交底记录。
4.2.3 外出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均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要求,现场必须做到:
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和赤脚进入生产岗位和施工现场;
熟练掌握并严格遵守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作业标准;
在开始作业前必须对现场作业环境及作业条件进行检查,确认作业条件充分方可开始作业;
遵守“七不准”,即:不准酒后上岗和班中饮酒;
不准脱岗、串岗、私自协商换岗作业;
不准疲劳上岗;
不准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入厂区、生产作业现场;
不准在作业过程中使用手机;
不准在工作岗位上接待私人来客;
不准在岗位上嬉戏打闹。
4.2.4 带班负责人对外出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管理,作业时应督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对不服从指挥的人员,由所属单位按其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4.2.5 外出作业人员外出作业期间应服从带班负责人指挥,作业过程中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自我防护。
4.2.6 作业现场的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
4.2.7 需使用被甲方单位的外接电源时,必须由甲方单位安排专业电工负责接入。
外出作业人员严禁在不了解电源性质的情况下擅自接入,从而导致设备和人员的伤害;
对线路需进行看护的,应安排专人看护。
4.3监督检查
4.3.1 带班负责人每日对作业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上报所属单位检查情况。
4.3.2 当外出作业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任务量大且复杂时,所属单位可视情况派人到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4.3.3 对甲方单位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隐患。
4.4住宿、交通安全管理
4.4.1外出作业人员住宿期间,使用各种电器,热水器等物品时,一定要注意安全,同时还要注意防盗、防触电等。
4.4.2外出作业人员外出时遵守交通规则,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4.4.3外出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钱物要妥善保管好。
公共场合不要随意和陌生人畅谈饮酒,不要饮用陌生人送来的茶水及饮料,谨防上当。
4.5处罚及事故管理
4.5.1 外出作业人员若不执行本办法、忽视安全、违章指挥、无安全保障、冒险蛮干而造成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公司安全环保科进行调查分析后,要追究所属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处理。
4.5.2 外出作业时发生安全事故后,带班负责人应立即采取伤员救护和事故控制措施,与当地部门协商解决并通知公司派人前往处理。
4.5.3 外出期间因工受伤人员,要立即到当地正规医院诊治,开据诊断证明,并将所有医疗票据、病历保存好,以便返回公司后进行工伤认定时使用。
5 记录管理
5.5.1带班负责人定期将培训照片、交底记录、检查记录等照片上报所属单位。
5.5.2《外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告知表》、《外出作业现场安全交底记录》
第5篇 外出施工安全管理
1 目的
为了保证外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工程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外出施工单位及其人员。
3 职责
3.1 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外出施工全过程的组织协调,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准备会。
3.1 外出施工单位负责外出施工全过程的安全保障工作和安全告知。
3.2 安全环境部门负责外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3.3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外出作业人员的安排和二级单位外出人员备案。
4 程序
4.1 外出人员的安排与安全告知
4.1.1外出作业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安排,外出人员确定后,通知所在单位和安全环境部门。
4.1.2 外出作业人员少于5人时,由所属单位对其进行安全告知,并填写《外出作业人员告知表》(见附表);当等于或大于5人时,应由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准备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人员生产组织调配等,并填写好相应的安全告知表,若作业规模较大时,可由公司同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4.2 外出人员安全管理
4.2.1外出人员由所属单位或相关部门指定现场负责人兼管安全生产工作。
4.2.2 负责人在作业前应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确认,识别危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制订应急响应措施。
4.2.3 外出作业负责人应对外出人员进行全面管理,作业时应督促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不服从指挥的人员,由施工单位或人力资源部门按公司的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4.2.4 作业人员外出作业期间应服从负责人指挥,作业过程中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自我防护。
4.2.5 外出施工发生安全事故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采取伤员救护和事故控制措施,并通知公司派人前往处理。
4.3 二级单位承包工程外派施工人员时应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按4.1.2条进行安全告知。对外出人员的安全管理按4.2条执行,由单位对安全生产负责。
4.4 监督检查
4.4.1 外出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定期派人到施工现场布置和检查工作,包括安全生产工作。
4.4.2 当外出施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工程量大且复杂时,安全环境部门可视情况派人到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4.4.3 责任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隐患。
4.4.4 安全环境部门在检查时发现的问题,除通知责任单位(人)进行整改外,对发生的重要问题要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4.4.5 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执行本规定、忽视安全、违章指挥、无安全保障、冒险蛮干而造成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安全环境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后,要追究部门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处理。
5 相关文件和记录
《____公司外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告知表》一式两份,外出施工单位和安全环境部门各留存一份,保存期3年。
第6篇 人员外出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1范围
为保证公司外出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事故,使“市场开拓年”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规定。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外出工作人员。
2术语及定义
外出工作人员指:各单位根据外闯市场工作需要安排外出工作的人员,包括:安装调试、设备维修、上井服务、外协人员、销售人员、外出技术服务人员等。本办法简称“外出工作人员”。
3职责
3.1 生产管理科负责外出单位外出施工过程的组织协调。
3.1 外出单位负责外出施工全过程及人员的安全保障工作和安全告知。
3.2 安全环保科负责对外出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3.3 人事组织科负责外出单位外出作业人员备案管理。
4管理内容
4.1 外出作业人员安排与安全告知
4.1.1外出单位要安排有能力、责任心强、安全意识高的人员,外出作业人员确定后,所属单位安全员必须备案。
4.1.2 外出作业人员由所属单位对其进行安全告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人员生产组织调配等,并填写《外出作业人员告知表》;若作业规模较大时,可由所属单位同其签订hse责任书。
4.1.3外出作业人员由所属单位指定带班负责人兼管安全生产工作。
4.1.4所属单位要及时同外出作业人员联系,了解本单位外出作业人员情况,掌握作业动态,及时有针对性进行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教育,强化外出作业人员的安全环保意识。
4.1.5指定的带班负责人采取电话、短信、微信、现场检查等形式,及时将外出作业人员情况上报。
4.2 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4.2.1带班负责人必须与甲方管理人员接洽好,落实相关方hse规定;在作业前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确认,识别危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制订应急响应措施。
4.2.2作业前由带班负责人进行安全交底,主要是劳保用品穿戴、安全防护、危险部位分析及控制、注意事项等,并填写交底记录。
4.2.3外出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均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要求,现场必须做到:
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和赤脚进入生产岗位和施工现场;
熟练掌握并严格遵守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作业标准;
在开始作业前必须对现场作业环境及作业条件进行检查,确认作业条件充分方可开始作业;
遵守“七不准”,即:不准酒后上岗和班中饮酒;不准脱岗、串岗、私自协商换岗作业;不准疲劳上岗;不准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入厂区、生产作业现场;不准在作业过程中使用手机;不准在工作岗位上接待私人来客;不准在岗位上嬉戏打闹。
4.2.4 带班负责人对外出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管理,作业时应督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不服从指挥的人员,由所属单位按其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4.2.5 外出作业人员外出作业期间应服从带班负责人指挥,作业过程中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自我防护。
4.2.6作业现场的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
4.2.7需使用被甲方单位的外接电源时,必须由甲方单位安排专业电工负责接入。外出作业人员严禁在不了解电源性质的情况下擅自接入,从而导致设备和人员的伤害;对线路需进行看护的,应安排专人看护。
4.3监督检查
4.3.1带班负责人每日对作业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上报所属单位检查情况。
4.3.2当外出作业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任务量大且复杂时,所属单位可视情况派人到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4.3.3对甲方单位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隐患。
4.4住宿、交通安全管理
4.4.1外出作业人员住宿期间,使用各种电器,热水器等物品时,一定要注意安全,同时还要注意防盗、防触电等。
4.4.2外出作业人员外出时遵守交通规则,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4.4.3外出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钱物要妥善保管好。公共场合不要随意和陌生人畅谈饮酒,不要饮用陌生人送来的茶水及饮料,谨防上当。
4.5处罚及事故管理
4.5.1 外出作业人员若不执行本办法、忽视安全、违章指挥、无安全保障、冒险蛮干而造成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公司安全环保科进行调查分析后,要追究所属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处理。
4.5.2外出作业时发生安全事故后,带班负责人应立即采取伤员救护和事故控制措施,与当地部门协商解决并通知公司派人前往处理。
4.5.3外出期间因工受伤人员,要立即到当地正规医院诊治,开据诊断证明,并将所有医疗票据、病历保存好,以便返回公司后进行工伤认定时使用。
5 记录管理
5.5.1带班负责人定期将培训照片、交底记录、检查记录等照片上报所属单位。
5.5.2《外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告知表》、《外出作业现场安全交底记录》
第7篇 外出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目的
为了保证外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工程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外出施工单位及其人员。
3. 职责3.1 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外出施工全过程的组织协调,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准备会。
3. 1 外出施工单位负责外出施工全过程的安全保障工作和安全告知。
3. 2 安全环境部门负责外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3. 3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外出作业人员的安排和二级单位外出人员备案。
4 程序
4.1 外出人员的安排与安全告知
4.1.1外出作业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安排,外出人员确定后,通知所在单位和安全环境部门。
4.1.2 外出作业人员少于5人时,由所属单位对其进行安全告知,并填写《外出作业人员告知表》(见附表);
当等于或大于5人时,应由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准备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人员生产组织调配等,并填写好相应的安全告知表,若作业规模较大时,可由公司同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4.2 外出人员安全管理
4.2.1 外出人员由所属单位或相关部门指定现场负责人兼管安全生产工作。
4.2.2 负责人在作业前应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确认,识别危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制订应急响应措施。
4.2.3 外出作业负责人应对外出人员进行全面管理,作业时应督促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对不服从指挥的人员,由施工单位或人力资源部门按公司的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4.2.4 作业人员外出作业期间应服从负责人指挥,作业过程中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自我防护。
4.2.5 外出施工发生安全事故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采取伤员救护和事故控制措施,并通知公司派人前往处理。
4.3 二级单位承包工程外派施工人员时应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按
4.1.2条进行安全告知。
对外出人员的安全管理按
4.2条执行,由单位对安全生产负责。
4.4 监督检查
4.4.1 外出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定期派人到施工现场布置和检查工作,包括安全生产工作。
4.4.2 当外出施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工程量大且复杂时,安全环境部门可视情况派人到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4.4.3 责任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隐患。
4.4.4 安全环境部门在检查时发现的问题,除通知责任单位(人)进行整改外,对发生的重要问题要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4.4.5 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执行本规定、忽视安全、违章指挥、无安全保障、冒险蛮干而造成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安全环境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后,要追究部门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处理。
5相关文件和记录
《________公司外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告知表》一式两份,外出施工单位和安全环境部门各留存一份,保存期3年。
第8篇 物业保安人员外出安全管理规定(15)
物业保安人员外出安全管理规定(十五)
为保障员工外出安全,防止人员外出时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外出安全教育,并通过安全教育考试,签订员工外出安全管理协议。
2、公休、事假外出时必须持请假条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并在请假条上注明外出事由、请假时间、归队时间、具体去向、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安全保证书。
3、外出人员必须遵守交通管理规定,如引发交通安全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4、外出时不准酗酒,说话注意方式方法,做文明守法公民,否则后果自负。
5、外出时如有紧急事故发生,第一时间通知主管负责人,并保持24小时开机,便于事故处理。
6、未经领导批准私自外出,而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自身承担。
7、因公差勤务外出,必须遵守交通管理规定、遵守社会治安秩序及公司安全操作,因个人原因违反规定而引发意外伤害事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担。
8、外出期间乱丢乱扔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造成别人或自己受伤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担。
9、在外参与打架斗殴,而造成别人或自己受伤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担。
10、在外参加非法_、赌博、吸毒等违反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的行为,保安部将进行辞退处理,并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11、员工因特殊情况超假,必须提前两小时向部门经理申请,批准后方可继续休假,在此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担。
第9篇 外出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1总则:
1.1为了加强对外出承包工程项目和劳务输出人员的安全管理,有效地预防重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1.2本办法适用于铜板带厂各单位。
2管理规定:
2.1施工单位在外出施工前必须与甲方签订承包合同或劳务合同。合同中必须有安全生产条款,写明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或者单独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2.2承包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所有工程项目必须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其他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2.3单位统一组织的劳务输出,必须指定领队或负责人,该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职责是对外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
2.4外出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预知分析,对存在的危险因素制订书面安全措施,填写《外出承包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报表》上报生产部。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2.5各单位要加强对外出作业的安全管理,外出作业人员出发前,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必须统一组织进行一次专题外出作业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生产部或派出单位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安全管理状况,并做好记录。
2.5.1一次外出作业10人以上或工期1个月以上。
2.5.2一次性项目金额在30万元以上。
2.5.3从事有色金属行业以外,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工程项目。
2.6严格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操作证,作业人员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施工所在地的安全管理规定。
2.7外出作业发生工伤事故要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处理。
2.8凡未经中铝洛铜有关部门批准和备案,私自组织职工外出作业的,发生事故一切责任自负,并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责任人。
3 附则
3.1本制度解释权归生产安保科。
3.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0篇 _中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四中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根据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活动对象
学生集体外出活动(以下简称外出活动)是指:学校根据教学计划和学生活动计划,组织学生参加在校外进行的社会实践、实习实训、考察参观、德育教育、班会、郊游等活动。
二、基本原则
(一)“安全第一”原则
精心组织和周密部署,加强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活动的安全。
(二)“谁组织、谁负责”原则
校长是外出活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学校分管领导是第二责任人,外出活动班主任或领队教师是直接责任人。
(三)“安全、就近、就地”原则
出行路线、目的地要提前弄清情况,有所安排,做到心中有数。不安全、不了解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严禁组织学生前往。外出活动范围原则上不得超出珠三角范围。学生班级郊游活动时间原则上安排星期六、星期日或节假日,严禁动用学习时间或调课外出郊游。
(四)宜少不宜多原则
原则上以班级(或部门)为单位组织学生活动,不得在校外住宿。组织一次活动原则上一次不超过500人。
(五)适宜性原则
应当遵循教育规律,次数适宜,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三、工作要求
(一)实行备案管理,严格申报程序
1.外出活动,组织者,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校长批准后,报教育指导中心批准备案。
在申报时,组织者要提前5个工作日,并提供以下材料报批:
1.填写《学校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审批表》(一式两份);
2.外出活动安全方案(含活动安全管理人员的安排及职责,应急预案);
3.参加活动人员名单;
4.所用车船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5.若由旅游公司组团活动,提供所签订的“合同书”。
学校审核部门要在接到申报表后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组织者必须在审核通过后方可通知并组织外出活动。
(二)加强活动管理,落实“六定”措施
每次外出活动必须做到有班主任或领队教师带队,并配备足够数量的组织能力强、有责任心、富有安全管理经验的协管教师。要落实“定组织、定人数、定路线、定范围、定责任、定费用”六项措施。
(三)做好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六严禁”“四必须”
外出活动前,学校要对参加活动的人员开展安全教育,讲清注意事项,做好各项准备,落实各项措施。
严禁乘坐无牌无证和超载的车、船等交通工具;严禁借用、租用关系单位、共建单位和私人等无营运资质的车辆;严禁学生爬树、爬岩;严禁路过森林或有易燃物的地区使用明火;严禁追逐打闹;严禁到池塘、水库、海滩等安全不明区域洗澡、游玩。
必须注意饮食卫生;必须遵守集体活动的作息时间;必须严格遵守公共场所的基本行为准则;必须尊重当地的风俗人情。
四、应急处置
1.在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过程中,如不慎发生意外事故,要树立“救人救急第一”的思想,及时组织抢救伤员,将事故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2.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按规定、按程序迅速上报,不得瞒报、误报。学校主要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自组织指挥,处理事故。
3.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包括家长安抚工作)。
五、责任追究
对不申报或申报未获得批准而擅自组织外出活动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组织者的责任。对忽视安全、玩忽职守、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导处负责解释。
附件: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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