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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安全管理15篇

发布时间:2023-01-07 热度:89

教学安全管理

第1篇 教学楼内安全管理规定

1.政教处是教学区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负责组织领导班主任和值周师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与管理。要坚持每日对教学楼内各教学班、走廊、楼道等重点部位的纪律、卫生、安全进行巡视、检查、评比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协调、沟通、上报,消除安全隐患,纠正不安全行为。同时,组织好平时的应急逃生演练,增强师生是自救能力。

2.值周师生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脱离工作岗位,负责好自己分管的楼层和区域。遇到事关师生安全的事件,要及时、灵活、妥善处理,将问题和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地防控安全事故的发生。

3.在校学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值日工作。在清理环境卫生时,不得用扫除工具打闹玩耍;班主任或值日组长要注意值日同学的劳动安全,合理分配值日任务;值日同学要将垃圾杂物倒在指定地点,不得私自焚烧或胡乱堆放;搞完卫生后,值日同学要将扫除工具在指定位置摆放整齐。

4.学生上、下楼梯要按照规定路线,靠右行走,不得跑动,不滑行楼梯栏杆,不得互相推搡、拥挤、起哄,以防发生踩踏事故;不得在教学区追逐、打闹或大声喧哗;不做有危险性的游戏;不得攀爬教学楼和窗户;不乱动楼内消防、水暖、电器设施。

5.学生在校内受到伤害,要及时报告老师。如有校外人员或校内行为不良学生胁迫或欺骗自己到校外去时,也要及时报告老师,否则属于擅自离校行为。

6.如遇地震、火灾、爆炸、倒塌等突发应急事件,需要及时疏散师生,紧急避险逃生时,在场教师要以保护学生生命为己任,迅速组织学生有序、快速撤离现场,靠前指挥、殿后撤离,到达安全地点清点人数,组织有效施救。

第2篇 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第3篇 学院教学楼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教学楼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__学院消防管理制度》,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__学院所有教学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 教学楼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坚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并纳入后勤总公司总公司的议事日程和责任目标管理体系。

第四条 后勤总公司总公司主管物业工作的副总经理全面负责教学楼的消防安全工作。根据需要,也可以委托分管教学楼工作的物业管理服务部和教室管理站负责人担任教学楼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教学楼的消防安全工作。保安员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教学楼的消防安全工作。教室管理员、卫生清洁员为消防安全巡检责任人。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 教室管理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教学楼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教学楼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教学楼的管理、服务等有机结合起来,落实学校和公司、部门的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教学楼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防火演练,接受消防检查,积极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负责组织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和教育,组织制定符合教学楼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七)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定期向教室管理站、物业管理服务部或总公司总公司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部、教室管理站要与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签订协议,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第七条 教室管理站应当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无损。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八条 物业管理服务部教室管理站负责确定教学楼内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立专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并在校保卫处统一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工作。

第九条 学生举办集会、讲座、晚会等凡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单位要在具备消防安全条 件情况下,向校保卫处和后勤总公司总公司、教室管理站等部门申报并对活动现场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条 教室管理站要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的监督和管理,经常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好,安全值班制度是否落实,值班人员能否达到正确处理紧急情况下的灭火报警,引导疏散等要求。

第十一条 对于检查中存在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情况,检查人员有权责成有关直接责任人当场整改。

(一)违章 、违规用火、用电、乱接、乱拉电线、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危险菌种、放射性物品。

(二)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损坏、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消防栓。

(三)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未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而对消防器具进行装修、加固、封闭,在有火灾危险的情况下,未采取相应预防措施而冒险进行作业。

第十二条 对于在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检查人员有权责成有关责任人当场改正,对于无法当场改正的隐患,检查人员将向有关责任人开据限期整改通知单,通知单上应有隐患部位、性质、整改方案、期限、整改意见等,整改人员应尽快拿出整改措施,及时完成整改任务。

第十三条 对学校保卫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教室管理站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整改复函,报送学校保卫处消防主管部门和后勤总公司总公司。

第十四条 消防安全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改的有关情况应该据实归入消防档案,除物业管理服务部建立消防档案外,教室管理站对教学楼各消防重点都要建立管理档案。

第十五条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学楼基本情况及重点部位分布,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情况。

(二)教学楼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及负责人情况。

(三)消防安全制度及有关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章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十六条 积极参加学校保卫处组织的各类消防演练,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内容包括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有关消防法规、制度及安全防火、灭火、报警、逃生等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宣传。通过对防火灭火技能的学习,使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不断提高,成为保障教学楼消防安全的骨干力量。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后勤总公司总公司。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4篇 学院教学楼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怎么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教学楼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____学院消防管理制度》,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____学院所有教学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 教学楼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坚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并纳入后勤总公司总公司的议事日程和责任目标管理体系。

第四条 后勤总公司总公司主管物业工作的副总经理全面负责教学楼的消防安全工作。

根据需要,也可以委托分管教学楼工作的物业管理服务部和教室管理站负责人担任教学楼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教学楼的消防安全工作。

保安员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教学楼的消防安全工作。

教室管理员、卫生清洁员为消防安全巡检责任人。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 教室管理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教学楼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教学楼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教学楼的管理、服务等有机结合起来,落实学校和公司、部门的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教学楼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防火演练,接受消防检查,积极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负责组织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和教育,组织制定符合教学楼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七)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定期向教室管理站、物业管理服务部或总公司总公司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部、教室管理站要与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签订协议,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第七条 教室管理站应当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无损。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八条 物业管理服务部教室管理站负责确定教学楼内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立专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并在校保卫处统一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工作。

第九条 学生举办集会、讲座、晚会等凡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单位要在具备消防安全条 件情况下,向校保卫处和后勤总公司总公司、教室管理站等部门申报并对活动现场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条 教室管理站要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的监督和管理,经常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好,安全值班制度是否落实,值班人员能否达到正确处理紧急情况下的灭火报警,引导疏散等要求。

第十一条 对于检查中存在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情况,检查人员有权责成有关直接责任人当场整改。

(一)违章 、违规用火、用电、乱接、乱拉电线、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危险菌种、放射性物品。

(二)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损坏、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消防栓。

(三)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未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而对消防器具进行装修、加固、封闭,在有火灾危险的情况下,未采取相应预防措施而冒险进行作业。

第十二条 对于在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检查人员有权责成有关责任人当场改正,对于无法当场改正的隐患,检查人员将向有关责任人开据限期整改通知单,通知单上应有隐患部位、性质、整改方案、期限、整改意见等,整改人员应尽快拿出整改措施,及时完成整改任务。

第十三条 对学校保卫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教室管理站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整改复函,报送学校保卫处消防主管部门和后勤总公司总公司。

第十四条 消防安全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改的有关情况应该据实归入消防档案,除物业管理服务部建立消防档案外,教室管理站对教学楼各消防重点都要建立管理档案。

第十五条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学楼基本情况及重点部位分布,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情况。

(二)教学楼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及负责人情况。

(三)消防安全制度及有关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章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十六条 积极参加学校保卫处组织的各类消防演练,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内容包括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有关消防法规、制度及安全防火、灭火、报警、逃生等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宣传。

通过对防火灭火技能的学习,使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不断提高,成为保障教学楼消防安全的骨干力量。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后勤总公司总公司。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5篇 某学院教学楼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学院教学楼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教学楼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__学院消防管理制度》,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__学院所有教学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 教学楼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坚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并纳入后勤总公司总公司的议事日程和责任目标管理体系。

第四条 后勤总公司总公司主管物业工作的副总经理全面负责教学楼的消防安全工作。根据需要,也可以委托分管教学楼工作的物业管理服务部和教室管理站负责人担任教学楼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教学楼的消防安全工作。保安员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教学楼的消防安全工作。教室管理员、卫生清洁员为消防安全巡检责任人。

第6篇 教学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为建立“安全、文明、卫生、优质”的和谐校园,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促进学校稳步发展,就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围绕“安全、文明、卫生、和谐”这一主题,牢固树立“安全教育警钟长鸣,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结合学校学生多,场地、通道狭小等实际,特制定该责任规定,明确责任,落实管理。若因失职造成损失,由责任人承担赔偿、纪律及相关法律责任。

一、关于课堂安全管理(含实验课及班会、班级活动和早晚自习课,重点在体育教学和课外活动)。课堂安全责任人是该课任课教师,班、团、队课及班集体活动责任人是班主任。

1.教师在上课铃响之前3分钟到教室门外候课。

2.上课铃响完教师精神饱满、从容不迫地走进教室站在讲台上,用精神、自然的眼神注视全班,起立还礼,同时了解学生的出勤情况。如果上课5分钟后迟到学生还未到教室,任课教师要立即告诉班主任,由班主任及时告诉家长,并迅速在同学中了解情况,班主任和年级主管、分管迅速展开调查、分析汇总情况报告德育分管领导和校长。上课教师对所上班级学生人数应清楚把握;班主任更是每节课应知道学生到堂情况;年级主管、分管知道每天学生到堂情况。

3.除班主任和年级主管、分管因特殊情况要了解学生情况外,任何教师不得要求学生离开课堂。特殊情况要求学生离开课堂的班主任老师,必须先告知该上课教师,并征得该上课教师的同意,方可叫出课堂。

4.学生早晚自习生病需进医院,班主任护送学生,检查老师负责课堂自习纪律,待家长到达后班主任才能离开生病学生,返校上自习。

5.课堂上发现学生生病,该上课教师要立即组织护送到医务室或医院,并立即通知班主任联系家长。

6.不能因学生要上厕所而三五成群地把学生放出去,除因拉肚子或生病等特殊情况外不应放学生出教室。

7.应在课前全面检查教学实验物品设施及相关场地器材,教学过程中应教育学生正确使用,严禁学生违规操作,体育老师还应加强器械练习的保护。

二、关于课间休息安全管理(含早、午间及晚自习前休息)

1.教师要做到准时下课、延迟3分钟离开教室,观察教室内及走廊上学生的活动情况,保护学生安全。

2.课间10分钟,相应区域学生安全的责任人是前后两节课的老师。每堂课课间、集合_和解散各楼梯口由前节课教师组织疏散,维持秩序。午间、晚自习前和自习课间,学生安全的负责人是值班教师、行政值周以及值周老师,应加强校园各片巡查,禁止学生追逐、疯打、攀爬高物等及其它危险活动,及时发现并制止学生间冲突。

3.午间、晚自习前和自习课间,进行巡查,保证安全。

三、关于课间操安全管理(含集合、_)

下课时,当堂任课教师要在学生全部离开教室后再离去,到指定地点集合;在课间操中,学生的安全责任由年级主管、班主任、活动辅导老师负责;相应年级、班级,若是其它_或组织活动,就由召集机构及活动组织机构牵头协调以上相关人员分工负责学生安全。主要控制往返途中秩序及活动中的纪律,严禁拥挤、疯打、嬉戏等危险行为发生。

四、关于教职工开会期间安全管理

政教处和教务处干事在楼道和校园内加强巡视,防止学生翻爬围墙出校和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五、关于校外集体教育活动的安全管理

到校外活动的往返及整个活动过程学生安全负责人主要是相关年级主管及班主任,活动的组织机构或相关人员应牵头统一协调上述人员,安全问题也应由活动的组织机构或相关人员。应着重教育并加强管理,增强学生交通安全和公民道德意识,注意活动中的纪律及秩序,强调一切行动听指挥,结束时及时安排归校或回家。禁止玩笑、疯打等危险行动。

六、关于周末及节假日安全管理

培优辅差过程中,学生安全由年级主管、班主任负责(参照一、二条)。周六除高三学生培优补差留校外,其余各年级学生均应在周五(夏季下午6∶00前,冬季下午:5:30前)放假离校,离家远的可第二天上午10∶00前离校,周日全校学生均应放假离校。个别确因特殊困难的住校生需留校的应先经家长同意后,再经班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留校住宿。其它节假日特别是寒暑假中,禁止学生留校(高三暑假期间按规定辅差除外)。

七、其他安全管理

学校所有的考试、所有的活动一定要计划安排到放学的时间结束,任何年级、班级不得提前,特别是上午第四节体育课、下午第四节自习要加强教育和管理,不得提前下课。

第7篇 学校教学仪器管理员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范本

学校教学仪器管理员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仪器管理员为仪器室第―责任人,负责所有教学仪器的安全使用与管理工作。

2.对容易挥发、危险的物品,应专柜存放,实行“双人双锁”,并贴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3.定期检查仪器的性能与安全使用状况,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置,对一些已超过安全使用期限的器材,应及时报耗和更新。

4.应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定期检查,若灭火器已失效应立即予以更换,实验室、仪器室要配足防火沙。

第8篇 小学上下学及非教学时段的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力度,细化安全管理规程,根据市区教育局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一、门禁管理:

1、教学工作日每天清晨7:00至下午18:00确保本校学生随时可以进入校园。

2、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必须执行通报-验证-登记制度,并做好详细的登记。

3、校园监控设施设备要随时检查,确保正常使用和有序运行。

4、学生上下学排队走,校园护卫队、保安、值日行政、值日教师要保持警惕,随时注意校门口及周边安全动态,防止外来人员混入校内,以免发生意外。

5、保安员要严格按照学校安排的时间,准时到岗,坚守岗位,持械上岗,定时巡查校园,注意校内安全动态。

二、课间安全管理

1、学生进入校园执行学校的“五走五无”,做操排队踏步走,进出校门排队走,上下楼梯靠右走,课室走廊轻轻走,进入校园慢慢走;出口无脏话,卫生无死角,桌椅无刻画,墙壁无无痕,地面无垃圾。

2、课间十分钟应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严禁剧烈运动,不得在走廊、楼梯、操场追逐打闹等,禁止在学习区和生活区开展任何体育活动或危险游戏,无教师批准学生课间不准出校门。

3、值日人员课间要加强巡查和处理安全突发事件。

三、上学放学的安全管理

1、值日教师必须提前到校,和值日学生一起在校门口迎接学生的到来,并负责检查学生佩戴校牌红领巾情况。放学时学生在任课教师的带领下排队并有教师送出校门。

2、四年级(包括四年级)以下的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家长不能按时接送的,由专门人员管理等待家长交接。

3、教职工离开办公室、课室、宿舍或其他公共场所是,要及时关闭灯、空调、电脑、饮水机等的电源,防止火灾发生。

四、课外活动和课间操安全管理

1、学生课外活动(如每天一小时锻炼活动、大课间活动等)需要有计划统筹安排。

2、课外活动要安排专人负责组织管理,活动内容应科学合理,并保障场地、设施、车辆、食品的安全。

3、广播操由体育教师和各班主任负责组织。

4、早操进退场执行学校的“五走五无”规定。

5、早操和课外活动期间确保校医室有校医值班。

第9篇 初级中学学校实验教学安全管理细则

初级中学(学校)实验教学安全管理细则

一、实验课堂常规

1、实验前应预习或复习有关的知识,明确实验目的和要求,掌握实验原理,熟悉实验方法及操作步骤。明确实验时要注意的事项。

2、不准携带食物、饮料进入实验室。按编定的位置入座,未经许可不得移位换组,实验未开始不得动用仪器、药品、不得调换仪器。进入实验室后,要保持安静。

3、开始前,要仔细核对仪器、药品、材料的名称及数量是否齐全,规格是否符合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经老师同意后,方可开始实验。

4、以科学态度上好实验课,认真听教师讲解,掌握仪器性能及实验操作方法。

5、实验中要服从教师指导,按正确的操作和规定的操作步骤,有条不紊地进行实验,仔细观察、分析实验现象,实事求是做好记录,写好实验报告。遇到问题要及时报告老师,以免发生事故。

6、要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水电、药品及材料。损坏仪器应主动向老师报告,填写损坏仪器报告单,视情况酌情照章赔偿。

7、实验完毕,立即清点整理仪器、药品、材料,按规定顺序摆好,仪器放回原处,不得把实验器材带出实验室。凳子放桌底,废弃物按老师要求倒入指定位置。实验桌擦干净,抹布放在指定地点。做好室内卫生,关好门窗,水龙头,电闸,最后经老师检查,合格方可离开实验室。

二、 实验安全守则

物理实验室安全守则:

1、进入物理实验室对实验桌上的实验电源,未经实验老师及任科教师同意,不得私自接通电源及触摸,以防造成触电事故。

2、电学实验时,应先连接好电路,经老师检查后无误方可接通电源。实验完后应先断电,再整理仪器,若使用中发现有漏电现象,应立即断开电源并报告实验老师,由实验老师进行检查。学生不得私自拆开电器。

3、酒精灯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对违章操作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坏的将按学校管理条例追究责任。

4、实验中涉及易造成烧伤、烫伤的物品诸如:蜡烛、开水等应小心谨慎操作,任何因个人粗心大意及不规范操作造成自身伤害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受伤者将追究其责任。

化学实验室安全守则:

1、实验前要认真预习,了解实验中的安全操作规定。

2、凡做有毒和有恶臭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3、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或把食具带进实验室,更不能把实验器皿做餐具用。实验完毕,应把手洗净后再离开实验室。

4、用电器时要谨防触电,不要用湿手接触电器,实验结束后应切断电源。

5、加热或倾倒液体时,切勿俯视容器,以防液滴飞溅造成受伤。加热试管时,切勿将管口向着自己或他人。

6、使用易燃试剂一定要远离火源。

7、稀释浓酸,特别是浓硫酸,应把酸慢慢地注入水中,切不可把水注入硫酸中。

8、不要俯身向容器去嗅放出的气味,应保持一定距离慢慢地用手把离开容器的气流扇向自己。

9、取用药品要用药匙等合适器具,不能用手直接拿取药品,防止药品接触身体皮肤。

10、实验结束必须检查实验室,关好水龙头、排气扇,拉开电刀闸。

11、绝不允许将几种试剂或药品随意混合,以免发生爆炸。

化学实验室易燃或具有腐蚀性药品及有毒药品的使用规则:

1、使用氢气时,要严禁烟火。点燃氢气前必须检查氢气的纯度。

2、浓酸、浓碱具有腐蚀性,不要把它们洒在皮肤或衣物上。废酸应倾入酸缸,但不要往酸缸中倾倒碱液,以免酸碱中和引起出大量的热而发生危险。

3、强氧化剂(如氯酸钾、高氯酸)和某些混物(如氯酸钾与红磷的混合物)易发生爆炸,保存及使用这些药品时,应注意安全。

4、白磷有剧毒,并能烧伤皮肤,切勿与人体接触,在空气中易自燃,应保存在水中。取用时要用镊子。

5、有机溶剂(乙醇、乙醚、苯、丙酮等)易燃,使用时,一定要远离火焰,用后应把瓶塞塞严,放在阴凉的地方。有机熔剂起火时,应立即用砂土或湿布扑灭,火势较大可用灭火器但不可用水扑救。

6、汞有剧毒,不得进入口内或接触伤口。钡盐也有毒,不得进入口内。

7、汞在人体内会积累起来,引起慢性中毒。如遇汞洒落时,必须把它尽可能地收集起来,并用硫磺粉盖在洒落的地方,使汞变成硫化汞。

生物实验室安全守则:

1、生物实验会涉及到易燃或有毒药剂如酒精、酸、碱、乙醚、甲醛等,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则进行。实验态度要认真、严谨。对违章操作造成人体伤害,财产损坏的将按学校管理条例追究责任。

2、电器要谨防触电,未经实验教师及任科教师同意不得私自接通电源及随意触摸通电电器,特别是不得湿手触摸,实验结束后先关电器设备。使用中发现有漏电现象立即关断电源并向老师报告,不得私自拆卸电器。

3、生物实验室经常用到解剖刀、剪、针、刀片等利器,使用时应特别谨慎。严禁用实验器材特别是利器进行打闹或嬉戏,以避免人身伤害事故,如有违背者,将按学校规章追究责任。

4、遇有须加热或使用开水的实验,要在老师指导下进行,使用火柴、打火机、蜡烛、酒精灯、电炉时,操作时小心谨慎,严防烧伤、烫伤。如因违章操作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的,将由该生承担一切责任。

5、玻璃器皿易破碎,使用时要格外小心,万一打破,清扫时应用镊子或扫帚,而不要直接用手,避免划伤。碎片倒入指定处或垃圾桶内。

第10篇 学院教学楼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教学楼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__学院消防管理制度》,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__学院所有教学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 教学楼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坚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并纳入后勤总公司总公司的议事日程和责任目标管理体系。

第四条 后勤总公司总公司主管物业工作的副总经理全面负责教学楼的消防安全工作。根据需要,也可以委托分管教学楼工作的物业管理服务部和教室管理站负责人担任教学楼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教学楼的消防安全工作。保安员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教学楼的消防安全工作。教室管理员、卫生清洁员为消防安全巡检责任人。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 教室管理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教学楼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教学楼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教学楼的管理、服务等有机结合起来,落实学校和公司、部门的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教学楼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防火演练,接受消防检查,积极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负责组织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和教育,组织制定符合教学楼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七)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定期向教室管理站、物业管理服务部或总公司总公司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部、教室管理站要与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签订协议,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第七条 教室管理站应当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无损。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八条 物业管理服务部教室管理站负责确定教学楼内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立专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并在校保卫处统一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工作。

第九条 学生举办_、讲座、晚会等凡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单位要在具备消防安全条 件情况下,向校保卫处和后勤总公司总公司、教室管理站等部门申报并对活动现场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条 教室管理站要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的监督和管理,经常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好,安全值班制度是否落实,值班人员能否达到正确处理紧急情况下的灭火报警,引导疏散等要求。

第十一条 对于检查中存在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情况,检查人员有权责成有关直接责任人当场整改。

(一)违章 、违规用火、用电、乱接、乱拉电线、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危险菌种、放射性物品。

(二)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损坏、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消防栓。

(三)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未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而对消防器具进行装修、加固、封闭,在有火灾危险的情况下,未采取相应预防措施而冒险进行作业。

第十二条 对于在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检查人员有权责成有关责任人当场改正,对于无法当场改正的隐患,检查人员将向有关责任人开据限期整改通知单,通知单上应有隐患部位、性质、整改方案、期限、整改意见等,整改人员应尽快拿出整改措施,及时完成整改任务。

第十三条 对学校保卫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教室管理站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整改复函,报送学校保卫处消防主管部门和后勤总公司总公司。

第十四条 消防安全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改的有关情况应该据实归入消防档案,除物业管理服务部建立消防档案外,教室管理站对教学楼各消防重点都要建立管理档案。

第十五条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学楼基本情况及重点部位分布,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情况。

(二)教学楼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及负责人情况。

(三)消防安全制度及有关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章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十六条 积极参加学校保卫处组织的各类消防演练,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内容包括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有关消防法规、制度及安全防火、灭火、报警、逃生等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宣传。通过对防火灭火技能的学习,使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不断提高,成为保障教学楼消防安全的骨干力量。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后勤总公司总公司。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11篇 小学上下学及非教学时段安全管理规定

e小学上下学及非教学时段的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力度,细化安全管理规程,根据市区教育局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一、门禁管理:

1、教学工作日每天清晨7:00至下午18:00确保本校学生随时可以进入校园。

2、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必须执行通报-验证-登记制度,并做好详细的登记。

3、校园监控设施设备要随时检查,确保正常使用和有序运行。

4、学生上下学排队走,校园护卫队、保安、值日行政、值日教师要保持警惕,随时注意校门口及周边安全动态,防止外来人员混入校内,以免发生意外。

5、保安员要严格按照学校安排的时间,准时到岗,坚守岗位,持械上岗,定时巡查校园,注意校内安全动态。

二、课间安全管理

1、学生进入校园执行学校的“五走五无”,做操排队踏步走,进出校门排队走,上下楼梯靠右走,课室走廊轻轻走,进入校园慢慢走;

出口无脏话,卫生无死角,桌椅无刻画,墙壁无无痕,地面无垃圾。

2、课间十分钟应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严禁剧烈运动,不得在走廊、楼梯、操场追逐打闹等,禁止在学习区和生活区开展任何体育活动或危险游戏,无教师批准学生课间不准出校门。

3、值日人员课间要加强巡查和处理安全突发事件。

三、上学放学的安全管理

1、值日教师必须提前到校,和值日学生一起在校门口迎接学生的到来,并负责检查学生佩戴校牌红领巾情况。

放学时学生在任课教师的带领下排队并有教师送出校门。

2、四年级(包括四年级)以下的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家长不能按时接送的,由专门人员管理等待家长交接。

3、教职工离开办公室、课室、宿舍或其他公共场所是,要及时 灯、空调、电脑、饮水机等的电源,防止火灾发生。

四、课外活动和课间操安全管理

1、学生课外活动(如每天一小时锻炼活动、大课间活动等)需要有计划统筹安排。

2、课外活动要安排专人负责组织管理,活动内容应科学合理,并保障场地、设施、车辆、食品的安全。

3、广播操由体育教师和各班主任负责组织。

4、早操进退场执行学校的“五走五无”规定。

5、早操和课外活动期间确保校医室有校医值班。

第12篇 初级中学学校实验教学安全管理细则怎么写

初级中学(学校)实验教学安全管理细则

一、实验课堂常规

1、实验前应预习或复习有关的知识,明确实验目的和要求,掌握实验原理,熟悉实验方法及操作步骤。

明确实验时要注意的事项。

2、不准携带食物、饮料进入实验室。

按编定的位置入座,未经许可不得移位换组,实验未开始不得动用仪器、药品、不得调换仪器。

进入实验室后,要保持安静。

3、开始前,要仔细核对仪器、药品、材料的名称及数量是否齐全,规格是否符合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经老师同意后,方可开始实验。

4、以科学态度上好实验课,认真听教师讲解,掌握仪器性能及实验操作方法。

5、实验中要服从教师指导,按正确的操作和规定的操作步骤,有条不紊地进行实验,仔细观察、分析实验现象,实事求是做好记录,写好实验报告。

遇到问题要及时报告老师,以免发生事故。

6、要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水电、药品及材料。

损坏仪器应主动向老师报告,填写损坏仪器报告单,视情况酌情照章赔偿。

7、实验完毕,立即清点整理仪器、药品、材料,按规定顺序摆好,仪器放回原处,不得把实验器材带出实验室。

凳子放桌底,废弃物按老师要求倒入指定位置。

实验桌擦干净,抹布放在指定地点。

做好室内卫生,关好门窗,水龙头,电闸,最后经老师检查,合格方可离开实验室。

二、 实验安全守则物理实验室安全守则:

1、进入物理实验室对实验桌上的实验电源,未经实验老师及任科教师同意,不得私自接通电源及触摸,以防造成触电事故。

2、电学实验时,应先连接好电路,经老师检查后无误方可接通电源。

实验完后应先断电,再整理仪器,若使用中发现有漏电现象,应立即断开电源并报告实验老师,由实验老师进行检查。

学生不得私自拆开电器。

3、酒精灯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对违章操作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坏的将按学校管理条例追究责任。

4、实验中涉及易造成烧伤、烫伤的物品诸如:蜡烛、开水等应小心谨慎操作,任何因个人粗心大意及不规范操作造成自身伤害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受伤者将追究其责任。

化学实验室安全守则:

1、实验前要认真预习,了解实验中的安全操作规定。

2、凡做有毒和有恶臭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3、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或把食具带进实验室,更不能把实验器皿做餐具用。

实验完毕,应把手洗净后再离开实验室。

4、用电器时要谨防触电,不要用湿手接触电器,实验结束后应切断电源。

5、加热或倾倒液体时,切勿俯视容器,以防液滴飞溅造成受伤。

加热试管时,切勿将管口向着自己或他人。

6、使用易燃试剂一定要远离火源。

7、稀释浓酸,特别是浓硫酸,应把酸慢慢地注入水中,切不可把水注入硫酸中。

8、不要俯身向容器去嗅放出的气味,应保持一定距离慢慢地用手把离开容器的气流扇向自己。

9、取用药品要用药匙等合适器具,不能用手直接拿取药品,防止药品接触身体皮肤。

10、实验结束必须检查实验室,关好水龙头、排气扇,拉开电刀闸。

11、绝不允许将几种试剂或药品随意混合,以免发生爆炸。

化学实验室易燃或具有腐蚀性药品及有毒药品的使用规则:

1、使用氢气时,要严禁烟火。

点燃氢气前必须检查氢气的纯度。

2、浓酸、浓碱具有腐蚀性,不要把它们洒在皮肤或衣物上。

废酸应倾入酸缸,但不要往酸缸中倾倒碱液,以免酸碱中和引起出大量的热而发生危险。

3、强氧化剂(如氯酸钾、高氯酸)和某些混物(如氯酸钾与红磷的混合物)易发生爆炸,保存及使用这些药品时,应注意安全。

4、白磷有剧毒,并能烧伤皮肤,切勿与人体接触,在空气中易自燃,应保存在水中。

取用时要用镊子。

5、有机溶剂(乙醇、乙醚、苯、丙酮等)易燃,使用时,一定要远离火焰,用后应把瓶塞塞严,放在阴凉的地方。

有机熔剂起火时,应立即用砂土或湿布扑灭,火势较大可用灭火器但不可用水扑救。

6、汞有剧毒,不得进入口内或接触伤口。

钡盐也有毒,不得进入口内。

7、汞在人体内会积累起来,引起慢性中毒。

如遇汞洒落时,必须把它尽可能地收集起来,并用硫磺粉盖在洒落的地方,使汞变成硫化汞。

生物实验室安全守则:

1、生物实验会涉及到易燃或有毒药剂如酒精、酸、碱、乙醚、甲醛等,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则进行。

实验态度要认真、严谨。

对违章操作造成人体伤害,财产损坏的将按学校管理条例追究责任。

2、电器要谨防触电,未经实验教师及任科教师同意不得私自接通电源及随意触摸通电电器,特别是不得湿手触摸,实验结束后先关电器设备。

使用中发现有漏电现象立即关断电源并向老师报告,不得私自拆卸电器。

3、生物实验室经常用到解剖刀、剪、针、刀片等利器,使用时应特别谨慎。

严禁用实验器材特别是利器进行打闹或嬉戏,以避免人身伤害事故,如有违背者,将按学校规章追究责任。

4、遇有须加热或使用开水的实验,要在老师指导下进行,使用火柴、打火机、蜡烛、酒精灯、电炉时,操作时小心谨慎,严防烧伤、烫伤。

如因违章操作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的,将由该生承担一切责任。

5、玻璃器皿易破碎,使用时要格外小心,万一打破,清扫时应用镊子或扫帚,而不要直接用手,避免划伤。

碎片倒入指定处或垃圾桶内。

第13篇 教学楼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教学楼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措施

1.井字架、搅拌机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合

格后,方可使用。

2.机械使用做好日检查、维修、保养交换班记录、台帐,机械维修时须有警示标志。

3.机械发生故障及时进行修理,严禁带'病'工作。

4.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非操作人员严禁操作机械。

5.搅拌机的放置基础要平整坚实,应有防雨、防晒、防物体击打的工作棚,搅拌机的保险钩、保险链不得用其它物品代替,非工作状态时应挂牢拉实。拉斗钢丝绳应符合标准规定,离合器应离合灵活,制动器应制动可靠,大轮及明露旋转部位的防护装置齐全稳固。

6、电锯

(1)电锯使用前应检查锯片是否有断齿和裂纹现象、接地装置及皮带轮防护,电锯的专用开关箱内的电器装置情况、漏电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电锯的电源线不得任意拉扯,按钮开关应完好无损。工作完毕应切断电源并锁好闸箱。锯片上方必须装置安全罩、挡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 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2)、锯片必须平整,锯齿应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mm 。

(3)、圆锯启动后,应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抬高,遇木节要缓缓送料。锯料长度小于5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杆送料。

(4)、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准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5)、锯片运转时间过长,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7、混凝土振捣器

(1)插入式振捣器电动机电源上,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熔断器选配应符合要求,接地应安全可靠,电动机未接地线或接地不良者严禁开机使用。

(2)操作人员应掌握一般安全用电知识。操作振捣器作业时,应穿上胶鞋、戴好绝缘橡皮手套。

(3)振捣器停止使用时,应立即关闭电动机;搬动振捣器时,应切断电源,以确保安全,不得用软管和电缆线拖拉、扯动电动机,严禁用振捣棒撬拨钢筋和模板,或将振动棒当大锤使用,操作时勿将振动棒头夹到钢筋里或其他硬物而受到损害。

(4)用绳拉平板振动器时,拉绳应干燥绝缘,移动或转向时不得用脚踢电动机。振动器机体与平板应保持紧固,电源线必须固定在平板上,电器开关应装在手把上。

(5)作业后,必须做好清洗、保养工作。振捣器要安放在干燥处。

第14篇 学院教学楼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格式怎样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教学楼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____学院消防管理制度》,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____学院所有教学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 教学楼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坚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并纳入后勤总公司总公司的议事日程和责任目标管理体系。

第四条 后勤总公司总公司主管物业工作的副总经理全面负责教学楼的消防安全工作。

根据需要,也可以委托分管教学楼工作的物业管理服务部和教室管理站负责人担任教学楼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教学楼的消防安全工作。

保安员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教学楼的消防安全工作。

教室管理员、卫生清洁员为消防安全巡检责任人。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 教室管理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教学楼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教学楼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教学楼的管理、服务等有机结合起来,落实学校和公司、部门的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教学楼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防火演练,接受消防检查,积极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负责组织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和教育,组织制定符合教学楼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七)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定期向教室管理站、物业管理服务部或总公司总公司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部、教室管理站要与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签订协议,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第七条 教室管理站应当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无损。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八条 物业管理服务部教室管理站负责确定教学楼内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立专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并在校保卫处统一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工作。

第九条 学生举办集会、讲座、晚会等凡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单位要在具备消防安全条 件情况下,向校保卫处和后勤总公司总公司、教室管理站等部门申报并对活动现场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条 教室管理站要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的监督和管理,经常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好,安全值班制度是否落实,值班人员能否达到正确处理紧急情况下的灭火报警,引导疏散等要求。

第十一条 对于检查中存在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情况,检查人员有权责成有关直接责任人当场整改。

(一)违章 、违规用火、用电、乱接、乱拉电线、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危险菌种、放射性物品。

(二)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损坏、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消防栓。

(三)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未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而对消防器具进行装修、加固、封闭,在有火灾危险的情况下,未采取相应预防措施而冒险进行作业。

第十二条 对于在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检查人员有权责成有关责任人当场改正,对于无法当场改正的隐患,检查人员将向有关责任人开据限期整改通知单,通知单上应有隐患部位、性质、整改方案、期限、整改意见等,整改人员应尽快拿出整改措施,及时完成整改任务。

第十三条 对学校保卫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教室管理站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整改复函,报送学校保卫处消防主管部门和后勤总公司总公司。

第十四条 消防安全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改的有关情况应该据实归入消防档案,除物业管理服务部建立消防档案外,教室管理站对教学楼各消防重点都要建立管理档案。

第十五条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学楼基本情况及重点部位分布,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情况。

(二)教学楼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及负责人情况。

(三)消防安全制度及有关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章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十六条 积极参加学校保卫处组织的各类消防演练,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内容包括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有关消防法规、制度及安全防火、灭火、报警、逃生等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宣传。

通过对防火灭火技能的学习,使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不断提高,成为保障教学楼消防安全的骨干力量。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后勤总公司总公司。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15篇 a小学上下学及非教学时段安全管理规定

e小学上下学及非教学时段的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力度,细化安全管理规程,根据市区教育局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一、门禁管理:

1、教学工作日每天清晨7:00至下午18:00确保本校学生随时可以进入校园。

2、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必须执行通报-验证-登记制度,并做好详细的登记。

3、校园监控设施设备要随时检查,确保正常使用和有序运行。

4、学生上下学排队走,校园护卫队、保安、值日行政、值日教师要保持警惕,随时注意校门口及周边安全动态,防止外来人员混入校内,以免发生意外。

5、保安员要严格按照学校安排的时间,准时到岗,坚守岗位,持械上岗,定时巡查校园,注意校内安全动态。

二、课间安全管理

1、学生进入校园执行学校的“五走五无”,做操排队踏步走,进出校门排队走,上下楼梯靠右走,课室走廊轻轻走,进入校园慢慢走;出口无脏话,卫生无死角,桌椅无刻画,墙壁无无痕,地面无垃圾。

2、课间十分钟应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严禁剧烈运动,不得在走廊、楼梯、操场追逐打闹等,禁止在学习区和生活区开展任何体育活动或危险游戏,无教师批准学生课间不准出校门。

3、值日人员课间要加强巡查和处理安全突发事件。

三、上学放学的安全管理

1、值日教师必须提前到校,和值日学生一起在校门口迎接学生的到来,并负责检查学生佩戴校牌红领巾情况。放学时学生在任课教师的带领下排队并有教师送出校门。

2、四年级(包括四年级)以下的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家长不能按时接送的,由专门人员管理等待家长交接。

3、教职工离开办公室、课室、宿舍或其他公共场所是,要及时关闭灯、空调、电脑、饮水机等的电源,防止火灾发生。

四、课外活动和课间操安全管理

1、学生课外活动(如每天一小时锻炼活动、大课间活动等)需要有计划统筹安排。

2、课外活动要安排专人负责组织管理,活动内容应科学合理,并保障场地、设施、车辆、食品的安全。

3、广播操由体育教师和各班主任负责组织。

4、早操进退场执行学校的“五走五无”规定。

5、早操和课外活动期间确保校医室有校医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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