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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管理12篇

发布时间:2023-01-02 热度:72

事件管理

第1篇 楼道安全管理措施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格式

为确保师生上下楼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下列措施及应急预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柏垭中学楼道安全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张 平

副组长:鲁峙均邓仕荣蒲清均郑云光敬怀举 马志勇

组员:张光红王胜 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

二、措施

1、校长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落实教学楼学生公寓楼楼道口值勤人员的岗位责任。

2、总务处和安综办随时检查楼道设施,并做好楼道划线(中间分道)工作并安装每层楼楼道的应急灯。

3、安综办、值日人员认真做好各部门、各个时段安全执勤检查及疏散工作。

4、政教处负责楼道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学生上下楼道靠右慢行,不许在阳台上簇拥,不准拥挤、站立,更不准起哄,听从值班人员指挥。

5、教育全体教职工下课时与学生同行,不准任课教师提前下楼,教师在下楼道时自觉维护楼道秩序。

6、校级领导加强楼道安全的督查工作。

7、大型活动、电影晚会学生上下楼道一律由当天的值日领导及主办单位、安综办负责落实当天的楼道疏散及安全工作。

三、应急处理

1、向师生员工公布校长、分管校长及保卫科的电话号码,并让师生员工明确,若遇突发事件立即电话报警或报学校领导。

2、人员分工:校长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报警及全面指挥,若因公不在校由分管校长负责。

3、分管校长负责教职工人员调度及分工,若因不在由邓仕荣负责;并由邓仕荣负责医疗、救护等工作。

4、安综办负责学生疏散工作。

5、政教处主任、副主任配合安综办做好学生疏散工作。

6、其余领导、教职工必须听从指挥,积极参加疏散及抢救工作。

四、联系电话

校长办:6552158张平:

鲁峙均:邓仕荣:

许瑞:王飞:

张光红:报警电话:110

急救:120火警:119

阆中市柏垭中学校

二〇一二年九月

第2篇 物业公司安全管理紧急事件处理办法

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及紧急事件处理办法

第一部分 办公区域安全管理

(一)办公室内严禁吸烟,严格执行人走灯灭,工作人员应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切断电灯、电脑、饮水机等电器设备的电源。

(二)办公室及宿舍内不得乱拉电气线路,如需要找工程部电工按规定安装。

(三)工程人员加强对园区公共设施进行检查,消除火种,排除安全隐患,以免引起火灾。

(四)任何办公设备须按规范使用,不得超负荷使用。

(五)下班后办公人员须将电源关好并做好检查。

(六)杜绝员工将各类电瓶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到公司充电。

(七)电工须加强值班巡逻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发现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立即解决,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八)工作中做好安全防范,杜绝违章作业。

第二部分 紧急事件处理办法

第一条 电梯困人解救方法

(一)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工程主管

组员:保洁部主管、客服部主管、安管部主管

(二)具体操作流程

(1)如乘客被困在电梯内,巡逻安管人员或监控室操作员听到电梯警铃响声或呼救声,首先由监控室操作员确认电梯编号,停靠楼层,并用对讲机通知当班领班或监控中心马上用电梯内通话机或对讲机与被困人员保持联系。安慰乘客不要惊慌,并详细询问被困者人数和有关情况。

(2)立即通知工程部维修人员紧急抢修,尽快解救被困者。如电梯有严重故障,立即致电所属电梯保养公司,派人解救被困人员及修理该电梯,致电时必须询问对方的姓名和告知被困人情况。

(3)当维修人员未到,被困者内如有小孩、老人、孕妇或人多供氧不足,需特别留意。若有人身体不适,安管人员应尽快协助工程维修人员实施解救。由工程人员到电梯机房,拉掉故障电梯的总电源,查看楼层钢丝绳平层图,手动电引轮将电梯靠近楼层平层,然后机房人员和楼层解救人员上下确认平层楼层后,由工程部主管指挥开门放人,救出被困人员。如情况严重或不能与被困人员取得联系,必须通知'110''119''120'协助解救被困人员。

被困人救出后,须与他们联系及询问:

a、你是否有任何不适,是否需要帮助

b、请其提供姓名,地址、联络电话及到本小区的原因;

c、如被困者不合作及自行离去,则应记录下来,以便存档留案备查。

(4)必须记录该事件之始末的时间,详细情形,维修人员、消防员、警员、救护人员到达及离开时间,消防车及警车和救护车号码等。

(5)必须记录被困者救出的时间或伤者离开的时间,查询伤者送往何处医治。

(6)分别由工程部、安管部当值员工书写事故事件报告。

第二条 防台、防汛、防暴雨、防暴雪应急办法

(一)责任分工

(1)工程部主管负责组织本部门的防台、防汛、防暴雨、防暴雪工作的组织与监督。

(2)工程部领班负责本专业范围内,防台、防汛、防暴雨、防暴雪工作的员工安排,检查相应工具,确保工作措施的实施。

(3)各部门员工负责在领导指挥下进行具体操作。

(二)工作程序

(1)台风、暴雨雪灾天气各项目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保持各项目负责人间以及部门间的不间断通讯联络。

(2)暴风雨雪警报期间,各部门员工必须在工作岗位待命。直到警报解除,或根据公司领导意见,安排人员变动。

(3)暴风雨雪警报期间,休假员工应经常关心气象预报,在家待命,以便及时取得联系,听候调遣。

(4)台风汛期、暴风雨雪季节,各项目应做好以下工作:

a、检查本专业员工的相关用品,工具等是否配齐。如:安全帽、雨衣、雨鞋、手套、保险带、应急照明灯、电筒、对讲机、木板、吸水器、扫帚、急救箱、推雪板、铁锨等。

b、提前组织专业人员对排水系统进行清理、疏通。

c、给排水操作维修人员,对可能出现故障的排水设备、管线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d、在暴风雨雪警报期间,工程部各专业领班对本专业的电器设备,加强监督检查。

(5)检查水下机电设备的绝缘情况,整理水下电源信号线及动力线。

(6)检查设置在露天或通风的设备层,机房内所有的柜、配电柜其门是否关紧锁定,接线过路盒是否盖紧。非防水的控制面板,门必须做好防水,防护。

(7)重点部位、重点机房,暴雨警报期间作好防水措施,沙袋就近放置。

(8)给排水操作维修人员,配合保洁部定期对小区内、外的排水沟、窨井进行清洁疏通。

(9)暴雪天气,社区交通主干道的进出口处,将积雪清理出去,车辆进出口行人下车处,撒防滑沙土、放置草垫、防滑地垫和指示牌。 危险的地带设置警戒线或放置温馨提示,引导业主安全行走。

(10)暴雪过后工程人员应对供水、供电设备等应采取保护性的措施,作好冰雪清理和防冻工作。

第三条 火警应急办法

(一)职责分工

(1)安管部主管负责组织协调本部门火警处理,工程部主管负责火灾善后的工作。

(2)安管部提供消防设备及技术支持。

(3)工程部员工在火灾发生时配合消防灭火工作,以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

(二)工作程序

(1)当火灾报警时,全体员工必须配合专职消防人员对火灾的确认,认真处理,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慌张,不大声喧哗。

(2)当发生火灾时,各机房值班人员必须用对讲机或电话与消防中央控制室联系,确认火灾地点、火势情况(火警电话119)。

(3)正确判断现场火灾报警的楼栋与楼层。

(4)火灾发生时,工程部要保证消防水泵、正压风机、排烟风机正常运行,保证供水供电,并组织重要设备的保护,人员疏散工作,以及尽力和消防员一起扑灭火灾。工程部还应做以下行动:

a、比较资深的工程人员前往控制室协调救火工作。

b、尽快从消防报警主控屏找出火警的楼层、方位及报警之种类。

c、通知项目经理/工程部主管/安管部主管有关情况。

d、派出两个员工携带对讲机、电筒和手提灭火器前往现场,配合安管员一起检查。

e、通知所有当值员工,尤其是身处在地下车库及机房的员工。

f、派员工在各入口处与安管、客服人员一起守侯消防员到场。

g、当消防员到场,立刻报告火警情况。如有需要,派熟悉地形之员工携带有关锁匙,陪同消防员到现场。

h、其他当值工程人员留守岗位待命。

i、工程部主管应:

通知机房值班人员发生火警警报,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与各工种协调,确保各消防系统运行正常。

向有关人士和消防人员提供技术上的意见。

配合专职消防员,加强对自动消防报警系统消防联动的监视。当消防联动失灵时,听从消防人员的指示,例如改变以下楼宇设备的运行状态:

--空调通风系统:在正常情形下,应将发生火灾那一层、上一层和下一层之空调和送风系统关掉,以防止浓烟蔓延。

--排烟系统:火灾区域排烟阀与新风阀切换,排烟阀打开,排烟风机打开。

--正压送风系统:消防楼梯、火灾区域上一层、下一层、本层消防电梯前室进行正压送风。

--电梯应自动降至首层并停止运行,消防电梯降至首层待

命。

--干式喷淋系统,湿式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及时启用。

--强电各后备发电/照明系统。

通知有关工程人员和操作维修工人在工程部待命。

j、在机房的值班员工应:

立刻查看全机房范围,确定警报是否源自主机房。

如火灾在机房内,不要冒险,在可能的情况下,将主机关掉。用现有的灭火器将火扑灭。如不能把火扑灭,应立刻关门离开火场并报警。

k、当值人员应:

立刻上报,在可能情况下,用手提灭火器或消防栓尝试把火扑灭。如发觉火势蔓延,不要孤身犯险,应尽快离开现场。

与工程部联系及依照上级之指示行动。

(5)当火灾被扑灭或确证是误报后:

a、将火灾报警系统及其他消防、喷淋系统装置还原,如有消防人员在场,须征得消防人员同意才可行动。

b、如喷淋系统正在洒水,应将分层阀关上,以便清理、更换喷淋头及其他损毁的设备,使系统尽快恢复正常。

c、检查受影响的楼层,并拍照作为记录。

d、尽快写出火灾报告、原因、并连同照片呈交物业经理。

(6)各工程人员在巡检时,嗅到异味或怀疑天然气泄漏时,不得在现场使用任何对讲机、电话或开关任何电器,避免发生爆炸。在到达安全地带后,立即汇报上级或消防控制中心。

第四条 溢水应急办法

(一)职责分工

(1)工程部主管负责组织本部门的溢水工作的组织与监督。

(2)工程部领班负责本专业范围内,溢水工作的员工安排,检查相应工具,确保工作措施的实施。

(3)工程部技工负责在领导指挥下进行具体操作。

(二)工作程序

溢水来源有四种情况:管道溢水、喷淋溢水、楼外进水、地下水反溢;员工发现楼内外有溢水现象,应及时通知客服部和工程部,并及时报告各部门主管与物业经理。

(1)客服部、安管部处理程序

① 接报后主管立即到现场.

② 迅速调集抽水机、水桶等工具迅速清理溢水,以恢复原状(疏泄)。

③ 迅速调集沙包、布等材料堵塞漏洞,若溢水可能流至各电梯口和其他楼层,则将沙包拦于电梯口和水蔓延的通道口,以保护重要设备和其他楼层防止水侵。

④ 在工程部抢险、应急员工未赶到之前,将受影响区域的升降梯开至顶层并关闭电梯。

⑤ 喷淋头滴水时,须用水桶接水;若喷淋头受损失控喷水时,应尽快用最近的消防栓内的消防水带一头套住喷头,另一头接到就近卫生间排水地漏排出;若水势太大无法及时排出,则另一头可送到窗外,直接往室外排放(但要注意地面上行走的人员,作好地面的疏导工作)或另一头从消防通道排至室外阳台排放。

⑥ 大楼外进水时,应在各低水位出入口与地下停车场出入口放置沙包或拦水板,并布置警示标记,如公告或围绳。

⑦ 控制现场,做好各住户的安慰解释工作,对自己不清楚的情况不要胡乱作答。

⑧ 监控中心接报后,如有可能,应将摄像头移至受损区域。

⑨ 处理完成后,到受影响区域询问并记录住户水浸受损情况。

(2)工程部处理程序

① 接报后主管与值班人员立即到场,作出溢水流量、来源、去向及影响的估计。

② 切断溢水水源或供水泵,堵塞漏洞,溢水多时应安装临时水泵尽快排水。

③ 切断部分受影响区域的电源,但要保证应急抢险电源的供给。

④ 喷淋头受损失控喷水时,应立即关闭分区控制阀、稳压泵和喷淋泵。

⑤ 地下水反溢时,应暂将有关反溢的地下水管通往大厦的入口封闭,并用排水泵将积水抽排出大厦外。

(3) 溢水情况的防止

① 屋顶排水口被堵溢水的防止:

清洁工定期清扫天台(包括排水沟),以防止下雨后垃圾冲入排水口,造成堵塞。尤其是台风暴雨季节,要加强巡视检查。

② 水箱溢水的防止:

工程部定期检查保养水位自动控制系统,检查限位联动是否失灵,报警装置是否失灵,另外检查排水口是否堵塞。

③ 停水后恢复供水时产生溢水的防止:

当市政停水前后,物业服务中心对住户作好停水、供水时间的确定和告示工作。防止恢复正常供水时发生有不正常的渗漏水事件。

第五条 天然气泄漏应变办法

(一)职责分工

(1)工程部主管负责组织协调天然气泄漏时的应急工作。

(2)工程部专业领班提供技术支持,并加强对水暖技工安全操作的指导。

(3)水暖专业技工负责安全操作。

(二)工作程序

(1)安管部、客服部等部门处理程序

① 员工接报后迅速通知安管队长迅速到达现场。

② 若确认有煤气泄漏,则迅速通知监控中心,监控中心人员迅速通知各部门主管。

③ 监控中心将摄像头移至事发地点定点录像(现场有监控点),并根据上级指示,作出是否通知消防局、煤气公司。

④ 打开泄漏范围的有关门窗,加快气体扩散,阻止现场范围的非有关人员进入与围观,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疏散。

⑤ 煤气泄漏现场严禁使用任何明火,严禁开关手电筒、对讲机;严禁开关任何电气开关,以免电火花引燃泄漏的煤气。

(2)工程部处理程序

① 接报后迅速到达现场,协助查找泄漏地点及原因;在紧急情况下尽可能先切断泄漏管道的供气。

② 迅速作出是否报煤气公司紧急抢修,并通知工程领班以上人员打电话报煤气公司。

第六条 停电应急办法

(一)职责分工

(1)工程部主管负责组织协调停电应急工作。

(2)工程部专业领班提供技术支持,并加强对强电技工安全操作的指导。

(3)强电专业技工负责安全操作。

(二) 工作程序

(1)安管部、保洁部、客户服务部处理程序

① 在未知原因发生临时停电时,停电区域的员工应迅速通知工程部值班人员及上级主管。

② 若单路或局部停电,在迅速向工程部了解原因后,派员工至各停电所影响的部位向住户作好解释工作,求得谅解。

③ 若双路全停电时,则根据停电信息迅速调集应急照明灯,迅速组织停电区域内的人员疏导,加强巡视,加强出入口的监控,必要时控制人员的进出。

④ 阻止用明火(如打火机)照明现象。

⑤ 根据停电信息对全楼或部分区域进行停电情况通报,做好疏导人员、平定人心的通知。

⑥ 了解是否有人被困于电梯内,若有则按电梯困人应急程序解决。

⑦ 须在各单元大堂张贴停电及恢复供电之公告并通知到各户。

(2)工程部处理程序

① 值班人员应根据停电时间、场合,迅速了解停电原因,组织恢复供电,通知相关部门(客户服务部、安管部、保洁部、物业服务中心办公室)并做好记录。

双路市电全停时

a、与供电局取得联系,了解停电原因和恢复供电时间,报告工程主管备案。

b、通知客户服务部、安管部、监控中心。

c、加强各重要机房、设备的巡视;

单路停电时

a、进行供电切换工作,加强相关设备的巡视。

b、了解停电原因和恢复时间。

局部停电

a、通知保洁部、安管部及客户服务部,通报停电情况并加强联系

b、启用应急照明等设施,迅速派员进行抢修。

第3篇 工商局项目物业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管理措施

工商局项目物业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安全管理措施

根据公司及工商局领导安排部署,针对市局办公楼特点,我们工商局物业服务中心各部门对所管辖重点区域进行了深入研究,建立长期细致有序的安全保障机制,细化管理,责任到人。针对当前紧张形势,为确保万无一失,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突发事件做出相应的处理措施,现将我中心应急预案及安全管理措施汇报如下:

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_事件

通过两年来办公楼管理服务工作,群众_事件较为突出(个体、群体)针对这一情况我们服务中心采取以下几步骤:

(1)控制情绪及时上报

首先我们稳定_人员情绪,由工作人员引领至接待室,及时与相关部门领导联系,根据领导决定合理答复_人员。

(2)加强岗位联动核查公共设施状况

在_事件过程中,根据其特殊情况,各岗位密切配合加强联动,在保障其它岗位正常工作前提下,由物业服务中心主任、秩序维护队长、班长、巡逻岗、应急人员组成临时性应急小组,密切注意_人员动向及时向领导报告相关情况。在_事件过程中应急小组认真核查公共设施有无损坏情况认真做好记录,如有破坏情况或暴力事件发生及时制止,不能制止的及时报告领导并迅速报警。

(3)事件总结

_事件结束后;应急小组立即总结经验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工商局有关部门,物业服务中心备案。

2、预防人为破坏性行为

工商局办公楼为开放式办公形式,为便于物业服务中心工作管理服务,针对这一特点服务中心以两种形式进行管理服务:

(1)正常工作日的管理服务

针对外来陌生人员、车辆,首先要发挥门岗人员的观察敏锐性,对人员体貌特征做出轮廓性记忆,密切观察其是否携带违禁物品,并决定是否允许其入内;对外来车辆,对其车牌、单位、姓名及探访地址、出入时间做好登记,车辆出行时做好检查工作;其次,在办公楼大厅值班处(宿舍楼),对陌生外来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及业主;再次,对进入办公楼的人员,由大厅值班人员通知监控室密切关注其动向,发现异常举动,立即发挥岗位联动作用予以制止。第四,对在办公楼外围区域活动的陌生、可疑人员,巡逻岗与其他岗位联动,主动询问核实身份,确保公共区域的安全。此外,为确保企业年检期间工商局的安全工作,我物业服务中心根据外来人员的目的而进行人员分流,为年检等陌生人员安排专用通道,与通往领导办公区域的通道进行分离,确保领导办公区域的安全。

(2)节假日及班后的管理服务

根据物业公司下发的节假日安全注意事项,结合工商局办公楼的办公特点,节假日期间及班后,办公楼处于长闭式状态,对加班人员和外来人员,门岗和大厅值班人员做好登记,并由巡逻人员陪同其到办公区域和探访地点。期间监控室发现有可疑破坏行为及时报告,由当班班长对各岗位人员进行调配,发挥岗位联动作用。

3、火灾预防

消防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人员与财产的安全,是一项全社会不可疏忽的重要工作。

(1)消防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检查各类防火设施设备(消防控制柜、消防泵、喷淋泵、感烟、感温探测器、消防报警按钮、应急照明、干粉灭火器等)的正常运行。

(2)建立健全安全防火制度

首先,定期召开专项工作会议,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使全体员工不断提高安全防火工作的认识程度。

其次,严格执行每日值班巡视制度,结合考勤登记制度发现漏岗情况,根据管理规定采取严厉处罚。

再次,我物业服务中心成立义务消防队,加强安全教育和防火实操练习,明确“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这句话的含义。

4、高低压配电区

要严格制度管理,按照配电室的相关规定逐一落实,对非工作人员谢绝入内,因工作原因确需进入者,要有责任人全过程陪同,并做好记录,对重点设备要做好监控及时到位,防止事故发生,如有问题要严格按照程序处理,同时上报有关领导,做好记录以背后查。

5、生活泵房区

要有专人管理,对水环境进行经常性监管,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为防止外来人员进入,要实施生活泵房区经常性关门落锁,对大院内生活蓄水池井盖要在一把锁的前提下再追加一把,防止井盖侧掀,以防不良事件发生,保障生活用水安全。

6、电梯

对电梯要保证其安全运行不出差错,其中,对电梯机房加强巡视,对运行中的电梯要经常观察其运行状况,根据声音和舒适度判断其运行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处理,并通知相关工作人员到场,只有正确的判断,正确的处理,才有正确的结果。

二、物业服务中心安全管理措施

1、物业服务中心制定夜间值班查岗制度,由物业服务中心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担任值班人员,巡视检查当班秩序维护员的执勤工作,针对突发性事件做出及时处理,确保管理区域内夜间的安全保卫。

2、物业服务中心实行全员岗位联动制度,将保洁、维修、客服、绿化全部纳入到安全工作中,服务中心全员在工作期间兼顾安全巡视,发现可疑人员及时询问或报告监控室;发现破坏行为及时制止并迅速报警,上报服务中心办公室。目的是发挥每一位员工的覆盖作用,全员联动巡视,确保管理区域安全工作。

以上措施是根据我服务中心根据项目特点所做的具体管理办法,为保障工作秩序的稳定做出相应的管理措施,为创建和谐社会、和谐奥运作出自己的努力与贡献。

第4篇 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安全生产危急事件(以下简称危急事件)的发生,减轻危急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__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结合___公司(以下简称__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__公司的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的处理与管理工作。

第四条危急事件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本办法中的危急事件是指影响企业安全生产,并对企业安全生产构成重大威胁的洪水、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企业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重大及以上或对电网影响较大的设备、电网事故等。

第六条危急事件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危急事件的预防、报告、救援、处理及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第七条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实行行政正职负责制,各级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危急事件管理工作。

第八条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要动员全体职工,并积极依靠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做好。__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参与危急事件发生后紧急救援的义务。

第二章责任制

第九条__公司危急事件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__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__公司党委副书记

__公司主管生产副总经理

__公司主管经营副总经理

组员:安监部部部长

生产技术部部长

工程管理部部长

总经理工作部部长

思想政治工作部部长

人力资源部部长

计划与投融资部部长

规划发展部部长

监察审计部部长

财务与产权管理部部长

各风厂厂长

各项目部经理

第十条领导小组的管理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政府部门和上级部门关于危急事件处理的重大部署。

(二)制定企业自身的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针对企业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按照集团公司和__公司要求,制定相应的危急事件应急预案。

(三)根据应急预案,组织相应的应急队伍,并进行专门的技能培训和演练,组织日常应急准备工作,负责危急事件发生时的抢险和生产、生活恢复等各项工作。

(四)及时按规定向政府部门和上级部门如实报告危急事件的发生及处理情况。

(五)危急事件处理完毕后,认真分析危急事件发生的原因,总结危急事件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形成总结报告。

第三章危急事件的预防

第十一条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要着眼于预防,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综合治理,及时排除危险源,防患于未然。

第十二条认真开展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技术监控、缺陷管理等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消除设备存在的缺陷和隐患,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强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有效防范各类人身和设备、电网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要做好各种事故预想工作,尤其是可能对电网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预想工作;开展事故演习,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四条认真落实《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要求,保证消防设施的完整,并定期检查更换;对防火的薄弱环节要加强监控,防止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五条对于洪水、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__公司要根据所在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信息通报,结合__公司实际进行分析,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第十六条要加强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做好生产现场和职工生活区的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做好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紧密依靠政府有关部门,防止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第十七条要根据设备系统、运行方式、所处的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认真分析存在的危险因素,对可能发生的危急事件,建立“预案库”管理,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定期进行分析和研究,不断的补充和完善“预案库”的内容,提前做好事故预想,制定应急行动计划和步骤,有计划的进行动态的、分类的实际演练。

第十八条建立危急事件预警报告制度。当公司的运行和设备状况、作业环境、自然环境发出预警信号时,有可能发生危急事件时,应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上级单位及政府有关部门。

第四章危机事件应急预案

第十九条对于可能发生的各种危急事件,要针对每一类危急事件的特点进行具体分析,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管理公司审批或备案。必要时要报政府部门审批或备案。

应急预案要每年修订一次,以适应情况和条件的变化。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建立应急指挥机构、明确各自的职责。

(二)健全应急报告、指挥渠道畅通的通信保障。

(三)保障抢险救援的人员、资金、物资的准备。

(四)提前做好对危急事件造成损失进行评估的准备。

(五)制定应急行动方案,落实到负责人。

(六)制定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第二十一条要针对每一类危急事件,根据需要组建相应的抢险救援队伍。开展危急事件的抢险救援的演习工作,提高抢险救援队伍的技能水平,保障抢险救援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五章危急事件的报告及处理

第二十二条在危急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及时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指挥危急事件处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危急事件发生后,__公司必须立即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逐级报告至__公司和集团公司。人身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自然灾害等发生后要按规定报告企业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

第二十四条发生生产人身死亡事故,重大及以上或对电网影响较大的设备和电网事故,公司必须按照《__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要求,妥善保护好事故现场,服从事故调查组的指挥,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分析等工作。发生以上事件,__公司领导应及时到达现场,指导事故的处理工作。构成特大事故或性质恶劣的,集团公司和__公司领导要及时到达现场,指导事故的处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发生洪水、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采取紧急措施,及时疏散危险人群,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安排好救济物资的供应,妥善安排群众生活。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按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工作。

自然灾害发生后,应积极组织物资和调配人员,支援抢险救援及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第二十六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在报告的同时紧急启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保证应急处理所必须的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实施救援。特殊情况下,对相关人员进行疏散或隔离,防止事态的扩大。

发生重大的食物或职业中毒事件公司应立即派人到达事故现场,指导协调危急事件的处理。

第二十七条洪水、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__公司依托当地政府部门,服从统一的调度指挥。积极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第二十八条各类危急事件结束后,要对公司的设备和设施状况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必要时,应开展技术鉴定工作,认真查找设备和设施在危急事件后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二十九条对于危急事件后的生产、生活恢复要积极筹措资金,进行专门的立项,保证灾后生产、生活恢复工作的正常进行。要按照上级的部署,集中力量,积极动员,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第六章奖励与惩罚

第三十条对于在危急事件预防及危急事件处理过程中作出贡献、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按照《___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办法》,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一条对违反本办法,对危急事件预防不力,或处理不当,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___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办法》及相关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安监部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5篇 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预防安全生产危急事件(以下简称危急事件)的发生,减轻危急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办法》要求,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结合我厂的实际制定的,该规定主要用于规范大唐南京发电厂危急事件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大唐南京发电厂各公司和相关职能部室。

第四条 危急事件的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本规定中的危急事件是指影响企业安全生产,并对企业安全生产构成重大威胁的洪水、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企业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重大及以上或对电网影响较大的设备、电网事故等。

第六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危急事件的预防、报告、救援、处理及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第七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实行厂长负责制,厂长是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厂的危急事件管理工作。

第八条为了做好危急事件发生后应急救援和生产恢复工作,厂部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厂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 纪委书记 工会主席 副厂长 总工程师

组 员:安监部、设备部部、经营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思政部、厂办、厂工会、监审部、发电部、检修公司、燃料部、物资部、粉煤灰运输公司、物业公司、总公司第一责任人及事故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九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要动员全体职工,并积极依靠地方政府部门、集团公司和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本厂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参与危急事件发生后紧急救援的义务。

第二章 责任制

第十条 危急事件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政府部门和上级部门关于危急事件处理的重大部署;危急事件发生后,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应急救援方案,组织现场应急处理;

二、针对企业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危急事件应急预案;

三、根据应急预案,组织相应的应急队伍,并进行专门的技能培训和演练。负责危急发生时的抢修和生产、生活恢复等各项工作;

四、及时按规定向政府部门和集团公司如实报告危急事件发生及处理情况;

五、危急事件处理完毕后,认真分析危急事件发生的原因,总结危急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形成总结报告。

第十一条 各成员职责:

一、厂部公办室:接到安全生产危急事件发生的报告后,请示组长宣布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方案,并及时通知各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协调各成员的现场救援工作,必要时请求集团公司和社会力量给予援助。

二、安全监察部:负责危急事件管理的日常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各类危急事件处理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工作的模拟演习;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取证,同时尽快向集团公司、市安监局等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件简况和进展情况,向组长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对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在事故调查组的领导下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三、厂办保卫:负责事故现场警戒和事故抢救现场秩序的维护,及时向公安部门汇报事故简况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四、人力资源部:参与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五、厂工会:及时向上级工会部门汇报事故简况并参与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六、物业公司:负责制定人员烫伤、高空坠落、触电和中毒等人身伤害事件的现场救治预案,准备好救治药品;第一时间内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对伤员的救治,并及时联系专业医务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将伤者送至医院救治。

七、设备部:参与危急事件原因的调查与分析,从技术角度上提出防范措施,以便对预案及时进行修改。

第三章 危急事件的预防

第十二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应着眼于预防,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综合治理,及时排除危险源,防患于未然,做好危急事件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认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动态检查与整改、危险点分析与预控、技术监控、缺陷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及时消除设备存在的缺陷和隐患,努力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不断加强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有效防范各类人身和设备、电网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 做好各种事故预想工作,尤其是可能对电网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预想工作;定期开展各类反事故演习,提高职工事故应急处理能力,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五条 认真落实《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要求,保证消防设施的完整,并定期检查更换;加强对防火的薄弱环节的监控,防止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 对于洪水、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根据地方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信息通报,结合本厂实际进行分析,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对主厂房、主要设备和设施的定期检查和检测,及时进行加固和改造处理,达到相关标准,提高抗击自然灾害的能力。

第十七条 要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做好生产现场和职工食堂的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做好化学物品等危险品的运输、存放、使用工作,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紧密依靠政府有关部门,防止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第四章 危急事件应急预案

第十八条 对于可能发生的各种危急事件,要针对每一类危急事件的特点进行具体分析,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报集团公司批审和备案。必要时要报政府部门审批或备案。

应急预案应不断修订,以适应情况和条件的变化。

第十九条 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应急报告、指挥渠道的通讯保障;

抢险救援的人员、资金、物资准备;

危急事件的评估准备;

应急行动方案;

生产、生活维护或恢复方案。

第二十条 针对每一类危急事件,根据需要要组建相应的抢险救援队伍。同时定期开展危急事件的抢险救援的演习工作,提高抢险救援队伍的技能水平,保障抢险救援的有效进行。

第五章 危急事件的报告和处理

第二十一条 危急事件发生后,应立即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告至集团公司。人身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自然灾害等发生后还要报告市政府有关部门。

第二十二条 发生生产人身死亡事故,重大及以上或对电网影响较大的设备和电网事故,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要求进行处理,按职责分工要求,妥善保护好事故现场,听从事故调查组的指挥,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分析等工作。

第二十三条 发生洪水、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在报告集团公司的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及时疏散危险人群,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安排好救济物资的供应,妥善安排群众生活。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按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工作。

第二十四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在报告给集团公司的同时,紧急启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保证应急处理所必须的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实施救援。特殊情况下,对相关人员进行疏散或隔离,防止事态的扩大。

第二十五条 洪水、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要积极配合和依托当地政府部门,服从统一的调度指挥。积极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第二十六条 各类危急事件结束后,要对设备和设施状况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必要时,应开展技术鉴定工作,认真查找设备和设施在危急事件后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二十七条 对于危急事件后的生产、生活恢复等,要按照上级的部署,集中力量,积极动员,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第六章 奖励和惩罚

第二十八条 对于在危急事件预防及危急事件处理过程中作出贡献、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厂部将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重大有功人员的奖励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本规定,对危急事件预防不力,或处理不当,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触犯《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构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规定结合《大唐南京大唐南京发电厂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并执行。

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6篇 z_校卫生、安全管理突发事件信息员职责

中心校卫生、安全管理突发事件信息员职责

1.负责学校卫生、安全管理中突发事件的信息工作,包括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整理与核实和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反馈相关信息。

2.学校发生的卫生、安全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必要时应连续报道事态的进展、处置、原因等重要情况。

3.对领导参与解决处理突发事件的讲话、意见,要及时整理上报。

4.负责对卫生、安全管理突发事件的发生、及时处理整个过程资料的收集。

第7篇 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的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置管理的职责、内容、方法。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协作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2.1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7.1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8.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9.05.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376 号令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7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国发[2005]11 号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定义和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

3.1 危急事件

是指影响企业安全运营,并对企业安全运营构成重大威胁的洪水、地震、山体滑坡、大风、严寒、雪灾等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严重环境污染事件;企业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发电企业对电网影响较大的事故等。

3.2 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3.3 应急准备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3.4 应急响应

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3.5 应急援救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3.6 集团公司

3.7 生产单位

3.8 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公司安委会成员为应急领导小组工作成员。

3.9 应急办公室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应急办公室、稳定应急办公室、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 安全生产应急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部,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管理;稳定应急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负责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管理;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设在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管理。各应急办公室主任为相应部门部长,成员由公司各部门部长助理以上和生产部门主管以上岗位人员组成。

4 职责

4.1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4.1.1 贯彻落实有关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政府部门及集团公司关于危急事件处理的重大部署。

4.1.2 工作上接受上级应急办公室的领导。

4.1.3 指挥、协调公司较大安全事故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1.4 组织应急预案的评审,负责预案签署发布,研究决定公司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4.1.4 监督、管理应急体系的建设和运转。

4.1.5 及时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和集团公司如实报告危急事件的发生及处理情况。

4.1.6 协调与外部应急力量、相关政府部门的关系。

4.2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4.2.1 处理公司应急委日常管理工作;

4.2.2 协调、联络各级应急机构和部门;

4.2.3 做好危急事件应急值班工作;

4.2.4 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

4.2.5 组织开展危急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

4.2.6 危急事件处理完毕后,认真分析危急事件发生的原因,总结危急事件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

训,并形成总结报告。

4.3 公司各部门的应急职责分工

公司各部门在公司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应分别承担各自的应急职责,通过协调、合作、完成危急事件应急工作:

4.3.1 安全生产部为日常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协调应急措施实施情况;

4.3.2 发电部、设备管理部及外委单位项目部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措施的实施部门;

4.3.3 总经理工作部分别为交通事故和恐怖事件的应急措施实施部门;

4.3.4 物资管理部负责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协调应急物资;

4.4 应急功能小组

公司根据应急预案,结合现场可能发生的危急事件的特点,成立不同职能的应急工作组,组建应急队伍,并进行专门的技能培训和演练。组织日常应急准备工作,负责危急事件发生时的抢险和生产、生活恢复等各项工作。各应急工作组的职责:

4.4.1 抢险救援工作组:负责危急事件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4.4.2 稳定生产工作组:负责危急事件处理期间及后续一段时间的生产稳定;

4.4.3 综合协调工作组:负责与集团公司应急委、电网调度部门等相关企业、地方政府及

有关新闻单位联系,协调、调度各类应急资源;

4.4.4 安全保卫组:负责建立危急事件现场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保障救援行动、物

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

4.4.5 后勤保障工作组:负责对受伤人员采取及时的现场急救,联系医疗机构或急救中心,

将伤员转送医院进行治疗,对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慰问和补偿等工作。

4.5 安全生产部

4.5.1 本标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

4.5.2 负责对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5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

5.1 总则

5.1.1 危急事件应对工作必须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

5.1.2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危急事件的预防、报告、救援、处理、生产及生活的恢复、信息发布等工作。

5.1.3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实行行政正职负责制。公司总经理是本公司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的危急事件管理工作。

5.1.4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要动员全体职工,并依靠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公司的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参与危急事件发生后紧急救援的义务。

5.2 危急事件管理原则

5.2.1 既要依靠科学,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又要加强保障措施,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的安全防护水平。

5.2.2 实行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处理有机结合,编制应急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预案,应急预案应通过评审、批准后发布使用,并按规定报集团公司审批(备案)或报当地政府部门审批(备案);按照预案要求,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危机防范水平。

5.2.3 应急预案应遵循国家规定的编制导则,使用统一格式,包括对章节、条目不得删减或改变顺序等。

5.2.4 每年对本企业的应急预案进行一次评审、修订及更新,并履行原审批程序后发布。

5.2.5 公司开展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中应包含危急事件应急方面的内容,对参与到现场应急的各类人员要经过专项培训及相应考核。

5.2.6 公司按照应急预案制定演练计划及安排演练,演练内容涵盖各个类别(如全面演练是否包含消防类、防全厂停电类、防汛类等),演练方式要齐全。

5.2.7 公司按需要配备齐全必要的应急设备和装备,对应急设备进行维护和更新,对各类应急车辆保证数量充足并处于可用状态。

5.2.8 根据设备系统、运行方式、所处的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对可能发生的危急事件,建立“预案库”,并不断地补充和完善“预案库”的内容。

5.2.9 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定期监督、检查和考核公司各部门应急工作的开展情况,包括管理人员对应急工作认识、应急教育及培训情况、应急演练情况等。

5.2.10 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危急事件的发生及应急处理情况,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危急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情况。

5.2.11 对表现优秀的应急管理人员进行表彰,并对造成损失或延误行为给予考核。

5.3应急预案

5.3.1 应急预案分为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预案三类。

5.3.2 综合预案针对的是公司的整体,是对各类危急事件应急处理的共性方式、方法、原则的说明。综合预案要从总体上阐述应急目标、应急原则、应急组织及职责、应急行动的整体思路等内容。主要内容包括:

5.3.2.1 企业概况、存在的危险源及风险分析;

5.3.2.2 应急工作原则及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5.3.2.3 应急体系的构成情况:包括预案体系和组织体系;

5.3.2.4 预防与预警:包括危险源监控、预警级别以及信息报告等;

5.3.2.5 应急响应程序及信息发布;

5.3.2.1 应急保障措施,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应急物资保障及应急经费保障等;

5.3.2.6 应急培训与演练;

5.3.2.7 预案管理。

5.3.3 专项预案针对的是较为典型的危急事件,例如设备事故、人身伤亡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一个专项预案所针对的危急事件一般会存在于多个生产现场的,同一个专项预案可以对多个工作现场的应急起到指导作用。

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5.3.3.1 事故概况: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5.3.3.2 组织机构及职责;

5.3.3.3 预防与预警:包括采取的预防措施和信息报告程序;

5.3.3.4 响应程序及应对措施;

5.3.3.5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5.3.4 现场方案是针对特定的具体场所,在详细分析现场危急事件风险的基础上,对应急

救援中的各个方面做出具体的安排而制定的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

强。主要内容包括:

5.3.4.1 事故概况:具体的危险地点概况、主要危险源;

5.3.4.2 具体的应急人员及职责;

5.3.4.3 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

5.3.4.4 应急处置措施、流程。

5.3.5 应急预案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编制,必须使用统一格式。应急预案由封面、预案批准(发布)的指令性文件、目录和预案正文四个部分组成。应急预案的章节、条目不得删减或改变顺序,不需要填写的条目可以空置。

5.3.6 公司应急委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与危急事件应急有关的各部门负责各类应急预案的具体编制工作。应急预案必须通过评审、批准后方可发布使用。

5.3.7 公司每年对已发布的应急预案进行一次评审,相关部门按照评审意见修订、更新或重新修编应急预案。 当生产工艺、设备设施更新或组织机构调整时必须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使其满足危急事件应急的需要;当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时对应急预案及时修订;开展危急事件演练后,相关部门根据发现的问题对应急预案及时修订;每次进行重大危险作业时,提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补充。

5.4 应急准备

5.4.1 公司开展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中必须包含危急事件应急方面的内容,使全体员工具备必要的应急技能;对参与到现场应急的各类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参与现场应急。

5.4.2 危急事件的应急演练是检验和提高应急体系的反应能力、救援能力以及协同作战能力的重要手段,公司每年必须制定演练计划,按计划组织演练。每年的应急演练安排必须将消防类、防全厂停电类、防汛类应急预案演练纳入其中。演练结束后,对演练的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价,及时解决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和不足。

5.4.3 应急演练方式可以选择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全面演练其中的任何一种。

5.4.4 公司必须按需要配备齐全必要的应急设备和装备。应急设备和装备应有专人管理,并建立完善的管理档案;对应急设备要及时维护,对报废应急设备或装备应及时更新。

5.5 应急响应

5.5.1 公司的应急响应程序按过程可分为接警、响应级别确定、应急启动、救援行动、应急恢复

和应急结束等过程

5.5.1.1 接警:应急办公室接到危急事件报警时,做好危急事件情况和联系方式的记录。

5.5.1.2 响应级别确定:应急办公室接到危急事件通报后,应立即根据危急事件的信息,

依据响应级别的分级标准确定相应的响应级别,达到ⅰ、ⅱ级响应标准应立即报告应急总指

挥、副总指挥。

5.5.1.3 应急启动:ⅲ级响应由部门自行处置;ⅱ级响应由公司应急委成立指挥部,启动

应急预案,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ⅰ级响应在公司自行组织处置的同时应报告集团公司相

应的应急指挥部门。

5.5.1.4 救援行动:应急人员进入危急事件现场,积极开展人员救助、抢险等有关应急救

援工作。当事态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向上级应急机构请求实施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

5.5.1.5 应急恢复:抢险行动结束后,进入应急恢复阶段,包括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和撤

离、受影响区域的连续监测等。

5.5.1.6 应急结束:应急指挥部按照程序宣布应急结束。应急结束后,应明确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与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由应急办公室编写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5.5.2 控制室值长电话为公司接警电话。

5.5.3 公司各部门及外委单位在夜间及节假日安排好值班人员。

5.5.4 公司各部门发生达到公司ⅰ、ⅱ级应急响应级别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向公司应急委办公室报警;各部门发生达到公司ⅲ级应急响应级别的紧急情况时,向部门报警;公司每个员工在发现紧急情况时均有义务立即报警。

报警时应说明以下内容:

5.5.4.1 危急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

5.5.4.2 危急事件的原因、性质、范围、经初步判断的严重程度;

5.5.4.3 危急事件已经造成的影响和发展趋势;

5.5.4.4 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应对措施;

5.5.4.5 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通信方式。

5.5.5 公司各部门对危急事件要及时、如实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5.5.6 发生达到公司ⅰ、ⅱ级应急响应级别的危急事件,应立即(1小时内)汇报集团应急

办公室。人身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发生后,要按规定报告政府有关部门。涉及电网的

事故立即报告当值电力公司调度通讯中心值班调度人员。

5.5.7 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公司必须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相关行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要求,妥善保护好事故现场,服从事故调查组的指挥,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分析等工作。

5.5.8 发生洪水、地震、大风、严寒、雪灾等自然灾害时,公司在报告的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及时疏散危险人群,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安排好救济物资的供应,妥善安排群众生活。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按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工作。

5.5.9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公司在报告集团的同时要紧急启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保证应急处理所必须的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实施救援。特殊情况下,对相关人员进行疏散或隔离,防止事态的扩大。

5.5.10 自然灾害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公司要按照属地关系,积极配合和依托地方政府,服从统一的调度指挥。积极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5.5.11 公司要积极筹措危急事件后恢复正常生产、生活所需资金。按照上级部署,集中力量,积极动员,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

5.5.12 发生各类危急事件后,现场人员要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积极采取措施控制危急事件的发展,快速抢救受伤人员。

5.5.13 在危急事件应急救援行动中,必须保证所有应急人员服从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并保证信息的及时交流和救援工作的协调进行。

5.5.14 在危急事件处理过程中,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将现场应急抢险情况及时传递到应急指挥部门,应急信息的传递与接收必须有专人负责。

5.5.15 在应急抢险过程中,注意保护危急事件现场,为危急事件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5.5.16 各类危急事件结束后,要对设备和设施状况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必要时,组织相关机构进行技术鉴定。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8篇 风电场安全生产危急事件应急预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预防安全生产危急事件(以下简称危急事件)的发生,避免、减轻危急事件的危害,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规范风电场(以下简称风电场)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参照《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2009年版),结合风电场(以下简称风电场)系统的实际制定,用于规范风电场危急事件管理工作。

第三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实行场长负责制,风电场场长是本风电场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危急事件管理工作

第五条 生产运行、维护专业主管归口管理应急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或修订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论证、应急预案的备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组织做好应急演练,负责预案的启动和关闭,负责应急事件的报告及处理;安全监督人员负责监督应急的演练。

第六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完善应急预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要形成权责分明、组织健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组织体系;要建立训练有素、反应快速、装备齐全、保障有力的企业应急队伍。

第七条 本规定中的危急事件是指对风电场安全生产构成重大威胁的地震、雷雨、冻雨、暴风雪等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风电场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重大及以上或对电网影响较大的设备、电网事故等。

第八条 危急事件管理主要包括危急事件的预防、预案、报告、救援、处理及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第九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要动员全体员工,并依靠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做好。

风电场的任何班值和个人都有发生危急事件后参与紧急救援、生产生活恢复的义务。

第十条 本规定适用于风电场生产运行、维护和基建施工安全管理。

第二章 责任制

第十一条 风电场危急事件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政府部门和上级部门关于危急事件处理的重大部署;

(二)制定风电场自身的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针对风电场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由各使用专业制定出相应的危急事件总体、专项及现场应急预案;

(三)根据应急预案,组织相应的应急队伍,并进行专门的技能培训和演练,组织日常应急准备工作,负责危急发生时的抢险和生产、生活恢复等各项工作;

(四)及时按规定向政府部门和上级公司如实报告危急事件发生及处理情况;

(五)危急事件处理完毕后,组织参加抢险人员认真分析危急事件发生的原因,总结危急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公司。

(六)对所管理专业的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 风电场危急事件抢险小组的职责:

(一)组织抢险小组成员根据应急预案进行专门的技能培训,编制应急事件演练预案,现场实际或以桌面形式定期进行演练,提高队员面对危机事件的处理能力;

(二)做好日常应急准备工作,定期检查和维护应急抢险所需工器具,随时补充过期或消耗的必须物品;

(三)接到发生危急事件的抢险指令后,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险,恢复生产和生活;

(四)危急事件处理完毕后,认真分析危急事件发生的原因,总结危急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形成总结报告上报。

第十三条 风电场危急事件抢险小组成员的职责:

(一)抢险小组各成员(包括组长、副组长及一般成员)按照应急预案条文规定,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首先是预防,要从根本上做好防止危机事件发生的预防措施;

(二)危急事件一旦发生,按照危急事件领导小组和抢险小组的统一部署,积极进行抢险;

(三)危急事件处理完毕后,对危急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表达自己的观点,为事件调查、应急预案修改完善创造条件。

第三章 危急事件的预防

第十四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要着眼于预防,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隐患,及时排除危险源,防患未然,避免危急事件的发生。

第十五条 要认真开展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重大危险源评估、技术监控、缺陷管理等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消除设备存在的缺陷和隐患,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强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有效防范各类人身和设备、电网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 做好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各种事故预想,尤其是要做好可能对电网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预想工作;开展反事故演习,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七条 要认真落实《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要求,保证消防设施的完整,并定期检查更换;对防火的薄弱环节要加强监控,保证监控设备的正常投入,报警系统正常好用,防止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 对于地震、雷雨、冻雨、暴风雪等自然灾害,要根据当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信息通报,结合本风电场实际进行分析,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提高抗击自然灾害的能力。

第十九条 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工作,做好职工食堂和职工生活区的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做好化学物品等危险品的运输、存放、使用工作,做好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

第二十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设备系统、运行方式、所处的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认真分析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对可能发生的危急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建立“预案库”。

第二十一条 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一) 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预案:是总体、全面的预案,主要阐述风电场应急救援的方针、政策、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应的职责、应急行动的总体思路和程序,作为风电场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和总纲。

综合应急预案应符合《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要求。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其主要内容包括:

1.风电场概况及存在的危险源及风险分析;

2.应急工作原则及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3.应急体系的构成情况:包括预案体系和组织体系;

4.预防与预警:包括危险源监控、预警级别以及信息报告等;

5.应急响应程序及信息发布;

6.应急保障措施,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应急物资保障及应急经费保障等;

7.应急培训与演练。

(二)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预案:主要针对某种特有或具体的事故、事件或灾难风险出现的紧急情况应急而制定的救援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符合《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要求。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其主要内容包括:

1.事故概况: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2.组织机构及职责;

3.预防与预警:包括采取的预防措施和信息报告程序;

4.响应程序及应对措施;

5.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三) 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在专项预案基础上,风电场结合现场实际而制定和实施的应急处理预案,要求具体、简单、针对性强。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符合《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试行)》要求。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其主要内容包括:

1.事故概况:具体的危险地点概况、主要危险源;

2.具体的应急人员及职责;

3.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

4.应急处置措施、流程。

第二十二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二) 结合本岗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 结合本岗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 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措施明确;

(五) 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 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应急工作要求;

(七) 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 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二十三条 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二十四条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二十五条 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并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二十六条 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定期进行分析和研究,不断的补充和完善“预案库”内容,做好事故预想。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 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 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 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 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 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 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演练和启动

第二十八条 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培训工作,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第二十九条 应急预案要有计划地进行动态的、分类的实际演练,预案要点和程序张贴在应急地点和演练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三十条 风电厂应急预案演练每年不少于6次,演练方式可以选择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全面演练其中的任何一种,但每年选择的全面演练方式不少于2次,其中消防类、防全厂停电类、防汛类应急预案演练必须纳入其中,应急演练应符合《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试行)》要求。

第三十一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二条 每年对应急预案演练、修改等管理情况进行总结。

第三十三条 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四条 建立危急事件预警报告制度:当风电场的运行和设备状况、作业环境、自然环境发出预警信号,有可能发生危急事件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上级单位及政府有关部门。

在危急事件发生后,要及时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指挥危急事件处理工作。

第六章 危急事件的报告及处理

第三十五条 危急事件发生后,发现人必须立即向当值值长报告,值长接报后通知风电场危急事件领导小组,各级人员接报后必须立即赶赴事件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第三十六条 发生生产人员人身伤害事故、设备和电网事故,应立即报告新能源公司安全生产部,以便公司派人及时到达现场,指导事故现场处理。

第三十七条 发生地震、强风、雷雨、冻雨、暴风雪等自然灾害时,各报告的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救助措施,及时疏散危险人群,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妥善安排人员,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实施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工作。

第三十八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在报告的同时紧急启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实施救援,对相关人员进行疏散或隔离,防止事态的扩大。

发生食物或职业中毒事件,派人到事故现场提取食物样品,样品至少分成三份以备相关部门检查化验。

第三十九条 危急事件结束后,要对设备和设施状况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必要时开展技术鉴定,认真查找设备和设施在危急事件后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四十条 危急事件发生后要进行专门的立项,保证灾后生产、生活恢复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七章 奖励与惩罚

第四十一条 对于在危急事件预防及危急事件处理过程中做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建议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二条 对违反本规定,对危急事件预防不力,或处理不当,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相关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运行和维护专业按照上述要求,按照应急预案和预案演练计划,组织演练。

第四十四条 每年年初(1月10日前),将修改应急预案和预案演练计划,上报危机事件抢险处置领导小组。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由风电场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9篇 工商局物业服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安全管理措施

工商局物业服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安全管理措施

根据公司及工商局领导安排部署,针对市局办公楼特点,我们工商局物业服务中心各部门对所管辖重点区域进行了深入研究,建立长期细致有序的安全保障机制,细化管理,责任到人。针对当前紧张形势,为确保万无一失,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突发事件做出相应的处理措施,现将我中心应急预案及安全管理措施汇报如下:

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_事件

通过两年来办公楼管理服务工作,群众_事件较为突出(个体、群体)针对这一情况我们服务中心采取以下几步骤:

(1)控制情绪及时上报

首先我们稳定_人员情绪,由工作人员引领至接待室,及时与相关部门领导联系,根据领导决定合理答复_人员。

(2)加强岗位联动核查公共设施状况

在_事件过程中,根据其特殊情况,各岗位密切配合加强联动,在保障其它岗位正常工作前提下,由物业服务中心主任、秩序维护队长、班长、巡逻岗、应急人员组成临时性应急小组,密切注意_人员动向及时向领导报告相关情况。在_事件过程中应急小组认真核查公共设施有无损坏情况认真做好记录,如有破坏情况或暴力事件发生及时制止,不能制止的及时报告领导并迅速报警。

(3)事件总结

_事件结束后;应急小组立即总结经验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工商局有关部门,物业服务中心备案。

2、预防人为破坏性行为

工商局办公楼为开放式办公形式,为便于物业服务中心工作管理服务,针对这一特点服务中心以两种形式进行管理服务:

(1)正常工作日的管理服务

针对外来陌生人员、车辆,首先要发挥门岗人员的观察敏锐性,对人员体貌特征做出轮廓性记忆,密切观察其是否携带违禁物品,并决定是否允许其入内;对外来车辆,对其车牌、单位、姓名及探访地址、出入时间做好登记,车辆出行时做好检查工作;其次,在办公楼大厅值班处(宿舍楼),对陌生外来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及业主;再次,对进入办公楼的人员,由大厅值班人员通知监控室密切关注其动向,发现异常举动,立即发挥岗位联动作用予以制止。第四,对在办公楼外围区域活动的陌生、可疑人员,巡逻岗与其他岗位联动,主动询问核实身份,确保公共区域的安全。此外,为确保企业年检期间工商局的安全工作,我物业服务中心根据外来人员的目的而进行人员分流,为年检等陌生人员安排专用通道,与通往领导办公区域的通道进行分离,确保领导办公区域的安全。

(2)节假日及班后的管理服务

根据物业公司下发的节假日安全注意事项,结合工商局办公楼的办公特点,节假日期间及班后,办公楼处于长闭式状态,对加班人员和外来人员,门岗和大厅值班人员做好登记,并由巡逻人员陪同其到办公区域和探访地点。期间监控室发现有可疑破坏行为及时报告,由当班班长对各岗位人员进行调配,发挥岗位联动作用。

3、火灾预防

消防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人员与财产的安全,是一项全社会不可疏忽的重要工作。

(1)消防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检查各类防火设施设备(消防控制柜、消防泵、喷淋泵、感烟、感温探测器、消防报警按钮、应急照明、干粉灭火器等)的正常运行。

(2)建立健全安全防火制度

首先,定期召开专项工作会议,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使全体员工不断提高安全防火工作的认识程度。

其次,严格执行每日值班巡视制度,结合考勤登记制度发现漏岗情况,根据管理规定采取严厉处罚。

再次,我物业服务中心成立义务消防队,加强安全教育和防火实操练习,明确“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这句话的含义。

4、高低压配电区

要严格制度管理,按照配电室的相关规定逐一落实,对非工作人员谢绝入内,因工作原因确需进入者,要有责任人全过程陪同,并做好记录,对重点设备要做好监控及时到位,防止事故发生,如有问题要严格按照程序处理,同时上报有关领导,做好记录以背后查。

5、生活泵房区

要有专人管理,对水环境进行经常性监管,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为防止外来人员进入,要实施生活泵房区经常性关门落锁,对大院内生活蓄水池井盖要在一把锁的前提下再追加一把,防止井盖侧掀,以防不良事件发生,保障生活用水安全。

6、电梯

对电梯要保证其安全运行不出差错,其中,对电梯机房加强巡视,对运行中的电梯要经常观察其运行状况,根据声音和舒适度判断其运行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处理,并通知相关工作人员到场,只有正确的判断,正确的处理,才有正确的结果。

二、物业服务中心安全管理措施

1、物业服务中心制定夜间值班查岗制度,由物业服务中心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担任值班人员,巡视检查当班秩序维护员的执勤工作,针对突发性事件做出及时处理,确保管理区域内夜间的安全保卫。

2、物业服务中心实行全员岗位联动制度,将保洁、维修、客服、绿化全部纳入到安全工作中,服务中心全员在工作期间兼顾安全巡视,发现可疑人员及时询问或报告监控室;发现破坏行为及时制止并迅速报警,上报服务中心办公室。目的是发挥每一位员工的覆盖作用,全员联动巡视,确保管理区域安全工作。

以上措施是根据我服务中心根据项目特点所做的具体管理办法,为保障工作秩序的稳定做出相应的管理措施,为创建和谐社会、和谐奥运作出自己的努力与贡献。

第10篇 风电场安全生产危急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预防安全生产危急事件(以下简称危急事件)的发生,避免、减轻危急事件的危害,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规范风电场(以下简称风电场)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参照《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2009年版),结合风电场(以下简称风电场)系统的实际制定,用于规范风电场危急事件管理工作。

第三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实行场长负责制,风电场场长是本风电场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危急事件管理工作

第五条 生产运行、维护专业主管归口管理应急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或修订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论证、应急预案的备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组织做好应急演练,负责预案的启动和关闭,负责应急事件的报告及处理;安全监督人员负责监督应急的演练。

第六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完善应急预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要形成权责分明、组织健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组织体系;要建立训练有素、反应快速、装备齐全、保障有力的企业应急队伍。

第七条 本规定中的危急事件是指对风电场安全生产构成重大威胁的地震、雷雨、冻雨、暴风雪等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风电场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重大及以上或对电网影响较大的设备、电网事故等。

第八条 危急事件管理主要包括危急事件的预防、预案、报告、救援、处理及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第九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要动员全体员工,并依靠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做好。

风电场的任何班值和个人都有发生危急事件后参与紧急救援、生产生活恢复的义务。

第十条 本规定适用于风电场生产运行、维护和基建施工安全管理。

第二章  责任制

第十一条 风电场危急事件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政府部门和上级部门关于危急事件处理的重大部署;

(二)制定风电场自身的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针对风电场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由各使用专业制定出相应的危急事件总体、专项及现场应急预案;

(三)根据应急预案,组织相应的应急队伍,并进行专门的技能培训和演练,组织日常应急准备工作,负责危急发生时的抢险和生产、生活恢复等各项工作;

(四)及时按规定向政府部门和上级公司如实报告危急事件发生及处理情况;

(五)危急事件处理完毕后,组织参加抢险人员认真分析危急事件发生的原因,总结危急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公司。

(六)对所管理专业的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 风电场危急事件抢险小组的职责:

(一)组织抢险小组成员根据应急预案进行专门的技能培训,编制应急事件演练预案,现场实际或以桌面形式定期进行演练,提高队员面对危机事件的处理能力;

(二)做好日常应急准备工作,定期检查和维护应急抢险所需工器具,随时补充过期或消耗的必须物品;

(三)接到发生危急事件的抢险指令后,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险,恢复生产和生活;

(四)危急事件处理完毕后,认真分析危急事件发生的原因,总结危急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形成总结报告上报。

第十三条 风电场危急事件抢险小组成员的职责:

(一)抢险小组各成员(包括组长、副组长及一般成员)按照应急预案条文规定,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首先是预防,要从根本上做好防止危机事件发生的预防措施;

(二)危急事件一旦发生,按照危急事件领导小组和抢险小组的统一部署,积极进行抢险;

(三)危急事件处理完毕后,对危急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表达自己的观点,为事件调查、应急预案修改完善创造条件。

第三章  危急事件的预防

第十四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要着眼于预防,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隐患,及时排除危险源,防患未然,避免危急事件的发生。

第十五条 要认真开展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重大危险源评估、技术监控、缺陷管理等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消除设备存在的缺陷和隐患,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强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有效防范各类人身和设备、电网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 做好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各种事故预想,尤其是要做好可能对电网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预想工作;开展反事故演习,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七条 要认真落实《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要求,保证消防设施的完整,并定期检查更换;对防火的薄弱环节要加强监控,保证监控设备的正常投入,报警系统正常好用,防止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 对于地震、雷雨、冻雨、暴风雪等自然灾害,要根据当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信息通报,结合本风电场实际进行分析,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提高抗击自然灾害的能力。

第十九条 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工作,做好职工食堂和职工生活区的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做好化学物品等危险品的运输、存放、使用工作,做好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

第二十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设备系统、运行方式、所处的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认真分析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对可能发生的危急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建立“预案库”。

第二十一条 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一) 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预案:是总体、全面的预案,主要阐述风电场应急救援的方针、政策、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应的职责、应急行动的总体思路和程序,作为风电场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和总纲。

综合应急预案应符合《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要求。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其主要内容包括:

1.风电场概况及存在的危险源及风险分析;

2.应急工作原则及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3.应急体系的构成情况:包括预案体系和组织体系;

4.预防与预警:包括危险源监控、预警级别以及信息报告等;

5.应急响应程序及信息发布;

6.应急保障措施,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应急物资保障及应急经费保障等;

7.应急培训与演练。

(二)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预案:主要针对某种特有或具体的事故、事件或灾难风险出现的紧急情况应急而制定的救援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符合《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要求。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其主要内容包括:

1.事故概况: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2.组织机构及职责;

3.预防与预警:包括采取的预防措施和信息报告程序;

4.响应程序及应对措施;

5.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三) 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在专项预案基础上,风电场结合现场实际而制定和实施的应急处理预案,要求具体、简单、针对性强。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符合《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试行)》要求。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其主要内容包括:

1.事故概况:具体的危险地点概况、主要危险源;

2.具体的应急人员及职责;

3.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

4.应急处置措施、流程。

第二十二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二) 结合本岗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 结合本岗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 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措施明确;

(五) 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 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应急工作要求;

(七) 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 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二十三条 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二十四条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二十五条 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并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二十六条 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定期进行分析和研究,不断的补充和完善“预案库”内容,做好事故预想。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 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 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 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 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 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 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演练和启动

第二十八条 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培训工作,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第二十九条 应急预案要有计划地进行动态的、分类的实际演练,预案要点和程序张贴在应急地点和演练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三十条 风电厂应急预案演练每年不少于6次,演练方式可以选择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全面演练其中的任何一种,但每年选择的全面演练方式不少于2次,其中消防类、防全厂停电类、防汛类应急预案演练必须纳入其中,应急演练应符合《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试行)》要求。

第三十一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二条 每年对应急预案演练、修改等管理情况进行总结。

第三十三条 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四条 建立危急事件预警报告制度:当风电场的运行和设备状况、作业环境、自然环境发出预警信号,有可能发生危急事件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上级单位及政府有关部门。

在危急事件发生后,要及时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指挥危急事件处理工作。

第六章  危急事件的报告及处理

第三十五条 危急事件发生后,发现人必须立即向当值值长报告,值长接报后通知风电场危急事件领导小组,各级人员接报后必须立即赶赴事件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第三十六条 发生生产人员人身伤害事故、设备和电网事故,应立即报告新能源公司安全生产部,以便公司派人及时到达现场,指导事故现场处理。

第三十七条 发生地震、强风、雷雨、冻雨、暴风雪等自然灾害时,各报告的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救助措施,及时疏散危险人群,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妥善安排人员,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实施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工作。

第三十八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在报告的同时紧急启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实施救援,对相关人员进行疏散或隔离,防止事态的扩大。

发生食物或职业中毒事件,派人到事故现场提取食物样品,样品至少分成三份以备相关部门检查化验。

第三十九条 危急事件结束后,要对设备和设施状况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必要时开展技术鉴定,认真查找设备和设施在危急事件后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四十条 危急事件发生后要进行专门的立项,保证灾后生产、生活恢复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七章  奖励与惩罚

第四十一条 对于在危急事件预防及危急事件处理过程中做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建议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二条 对违反本规定,对危急事件预防不力,或处理不当,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相关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运行和维护专业按照上述要求,按照应急预案和预案演练计划,组织演练。

第四十四条 每年年初(1月10日前),将修改应急预案和预案演练计划,上报危机事件抢险处置领导小组。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由风电场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1篇 大唐发电厂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预防安全生产危急事件(以下简称危急事件)的发生,减轻危急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办法》要求,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结合我厂的实际制定的,该规定主要用于规范大唐南京发电厂危急事件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大唐南京发电厂各公司和相关职能部室。

第四条 危急事件的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本规定中的危急事件是指影响企业安全生产,并对企业安全生产构成重大威胁的洪水、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企业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重大及以上或对电网影响较大的设备、电网事故等。

第六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危急事件的预防、报告、救援、处理及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第七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实行厂长负责制,厂长是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厂的危急事件管理工作。

第八条为了做好危急事件发生后应急救援和生产恢复工作,厂部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厂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 纪委书记 工会主席 副厂长 总工程师

组员:安监部、设备部部、经营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思政部、厂办、厂工会、监审部、发电部、检修公司、燃料部、物资部、粉煤灰运输公司、物业公司、总公司第一责任人及事故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九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要动员全体职工,并积极依靠地方政府部门、集团公司和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本厂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参与危急事件发生后紧急救援的义务。

第二章 责任制

第十条 危急事件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政府部门和上级部门关于危急事件处理的重大部署;危急事件发生后,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应急救援方案,组织现场应急处理;

二、针对企业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危急事件应急预案;

三、根据应急预案,组织相应的应急队伍,并进行专门的技能培训和演练。负责危急发生时的抢修和生产、生活恢复等各项工作;

四、及时按规定向政府部门和集团公司如实报告危急事件发生及处理情况;

五、危急事件处理完毕后,认真分析危急事件发生的原因,总结危急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形成总结报告。

第十一条 各成员职责:

一、厂部公办室:接到安全生产危急事件发生的报告后,请示组长宣布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方案,并及时通知各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协调各成员的现场救援工作,必要时请求集团公司和社会力量给予援助。

二、安全监察部:负责危急事件管理的日常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各类危急事件处理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工作的模拟演习;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取证,同时尽快向集团公司、市安监局等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件简况和进展情况,向组长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对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在事故调查组的领导下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三、厂办保卫:负责事故现场警戒和事故抢救现场秩序的维护,及时向公安部门汇报事故简况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四、人力资源部:参与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五、厂工会:及时向上级工会部门汇报事故简况并参与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六、物业公司:负责制定人员烫伤、高空坠落、触电和中毒等人身伤害事件的现场救治预案,准备好救治药品;第一时间内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对伤员的救治,并及时联系专业医务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将伤者送至医院救治。

七、设备部:参与危急事件原因的调查与分析,从技术角度上提出防范措施,以便对预案及时进行修改。

第三章 危急事件的预防

第十二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应着眼于预防,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综合治理,及时排除危险源,防患于未然,做好危急事件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认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动态检查与整改、危险点分析与预控、技术监控、缺陷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及时消除设备存在的缺陷和隐患,努力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不断加强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有效防范各类人身和设备、电网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 做好各种事故预想工作,尤其是可能对电网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预想工作;定期开展各类反事故演习,提高职工事故应急处理能力,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五条 认真落实《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要求,保证消防设施的完整,并定期检查更换;加强对防火的薄弱环节的监控,防止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 对于洪水、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根据地方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信息通报,结合本厂实际进行分析,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对主厂房、主要设备和设施的定期检查和检测,及时进行加固和改造处理,达到相关标准,提高抗击自然灾害的能力。

第十七条 要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做好生产现场和职工食堂的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做好化学物品等危险品的运输、存放、使用工作,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紧密依靠政府有关部门,防止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第四章 危急事件应急预案

第十八条 对于可能发生的各种危急事件,要针对每一类危急事件的特点进行具体分析,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报集团公司批审和备案。必要时要报政府部门审批或备案。

应急预案应不断修订,以适应情况和条件的变化。

第十九条 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应急报告、指挥渠道的通讯保障;

抢险救援的人员、资金、物资准备;

危急事件的评估准备;

应急行动方案;

生产、生活维护或恢复方案。

第二十条 针对每一类危急事件,根据需要要组建相应的抢险救援队伍。同时定期开展危急事件的抢险救援的演习工作,提高抢险救援队伍的技能水平,保障抢险救援的有效进行。

第五章 危急事件的报告和处理

第二十一条 危急事件发生后,应立即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告至集团公司。人身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自然灾害等发生后还要报告市政府有关部门。

第二十二条 发生生产人身死亡事故,重大及以上或对电网影响较大的设备和电网事故,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要求进行处理,按职责分工要求,妥善保护好事故现场,听从事故调查组的指挥,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分析等工作。

第二十三条 发生洪水、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在报告集团公司的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及时疏散危险人群,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安排好救济物资的供应,妥善安排群众生活。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按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工作。

第二十四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在报告给集团公司的同时,紧急启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保证应急处理所必须的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实施救援。特殊情况下,对相关人员进行疏散或隔离,防止事态的扩大。

第二十五条 洪水、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要积极配合和依托当地政府部门,服从统一的调度指挥。积极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第二十六条 各类危急事件结束后,要对设备和设施状况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必要时,应开展技术鉴定工作,认真查找设备和设施在危急事件后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二十七条 对于危急事件后的生产、生活恢复等,要按照上级的部署,集中力量,积极动员,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第六章 奖励和惩罚

第二十八条 对于在危急事件预防及危急事件处理过程中作出贡献、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厂部将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重大有功人员的奖励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本规定,对危急事件预防不力,或处理不当,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触犯《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构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本规定结合《大唐南京大唐南京发电厂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并执行。

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电网安全管理现状及美加停电事件的启示

2003-08-14t16:11,美国东北部和加拿大的几大城市发生了大规模的停电事故,其停电范围之大、时间之长、影响之广、危害之深都是史无前例的,被称为“世界电力发展史上最大的事故”。美加大停电事故引起了全球,特别是电力行业的关注,对电网安全问题的关注和讨论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

事故发生后,世界各地专家学者就停电原因,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分析。作为电务系统的基层工作人员,应从美加大停电事故中吸取什么经验和教训,值得深思和探讨。

1电网安全管理现状

1.1淮安地区电网安全管理的优点

(1)坚持统一调度,这是电网安全运行的根本和基础。特别是统一调度,能大大缩短事故处理的时间。

(2)调度机构统一安排发电、供电设备的检修,不但可以避免重复停电,也可使电网在安全经济的方式下运行。

(3)统一配置和整定电网继电保护装置和安全稳定控制装置。无论任何性质的发、供电设备,只要并入电网运行,均根据系统需要统一配置和整定继电保护装置,有利于事故发生时,将其限制在最小范围,而不至于波及全网。

(4)调度员进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新分配的调度员均要参加省调度处组织的岗前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能上岗。每年针对电网的薄弱环节,组织全市联合进行事故演习,从而提高调度员的业务素质及事故处理能力,练就一支高素质的调度员队伍。

1.2电网安全管理存在的隐患

(1)人员的主观因素。首先,部分领导对调度工作不够重视。“重二次,轻一次”,认为调度是很直观甚至简单的工作,因而无法很好地调动调度员的工作积极性。其次,调度员新老更替存在一定问题。培养一名合格的正值调度员,需要2~3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大学毕业生在调度岗位上工作了3年以后,大多竞聘走上管理岗位,调度班常出现人员清黄不接的现象,这对安全生产极为不利。另外,少数调度员缺乏安全责任心,习惯性违章现象不断出现,尤其因调度术语使用不规范而导致电网事故或者使事故扩大的案例时有发生,但仍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值班期间精力不够集中,边工作边忙其它与调度工作无关的事情,极易发生人员责任事故。

(2)电网结构不尽合理。500kv网络不健全,与220 kv电网电磁环网运行,影响220 kv系统的供电能力。并且当500 kv线路故障时,对220 kv网络的压力很大,造成近年来短路容量上升。存在1条线路串接多个变电站的接线方式,供电可靠性低。很多变电站,包括枢纽变,存在大量母兼旁或旁兼母的接线方式,操作不便,不利于事故的快速处理。

(3)发供电平衡方面存在问题。电源建设落后于负荷增长速度,预计江苏电网2004年的用电缺额达27%,外来电力增多,大区域联网导致电网稳定水平降低。

(4)电网建设受经济因素的影响很大。电网建设缺乏长远规划,常常为了节省设备投资,而牺牲一定的安全指标。各地区常出现自创的“四不象”接线方式(如有的地区一条线路带2台末端断路器,分别作2段母线的备用),给误操作埋下隐患。至于线路上的t接线更是常见的现象,有时一条线路t接达4个变电站之多,停送电时极易发生遗漏。

2美加大停电的启示

(1)电网和电源必须统一规划,建设适度超前。这是保证电网安全的前提。

(2)电网必须坚持统一调度。各国专家均认为,美加大停电事故的根源在于美国没有一个能够协调组织各地区电力调运的统一的电力系统和调度中心。目前,我国电力体制已实现“厂网分离”,但调度还得坚持统一,各发电厂应该服从电网调度指令,各级调度仍需坚持下级调度服从上级调度的原则,否则在事故时自行其事,难免发生事故扩大而出现美加大停电的现象。

(3)应加强对线路的巡视。“8.14”症状加大停电,是3条345 kv线路跳闸所引起的一系列连锁的反应所致而这3条线路跳闸的原因均是线路对树放电。淮安电网220 kv线路在2003年也出现过因对通道内路灯放电而跳闸的事件。因而,要加强对线路的巡视力度,对线路通道内的超高树木以及其它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设施,要及时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联系,尽早清除。

同时,要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放到重要位置。淮安电网2003年由于电力设施受外力破坏而引发的事故占电网运行事故的50%。为此,需依靠各级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配合,保护电力设施,严厉打击偷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

(4)深入开展反事故演习活动,提高调度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要经常针对电网的当前方式和薄弱环节,开展反事故演习,并使之确实起到提高调度员事故处理能力的作用,而不是流于形式,应付检查。尽量使用dts系统或者电网仿真系统进行演习,以锻炼调度员事故处理时的心理素质。在提高调度员业务水平的同时,要注意加强调度员思想素质的培养,提高工作责任心和安全意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5)高度重视自动化系统。在当前电网结构日益复杂,电网互联日益密切的情况下,调度员对自动化系统的依赖性越来直工大,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设计和维护直接关系到电网的安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做到高效、可靠、万无一失。

目前淮安地区的电网自动化程度远不如美国先进,却盲目进行无人值守变电站的改造,有些不适合无人值守或根本达不到夫人值守自动化要求的变电站也被列在改造之列,这就给运行操作特别是事故处理带来不便,大大增加了事故处理的时间。

(6)加强与政府部门的联系,取得其对错峰限电工作的支持。2003年出现了“电荒”现象,在市政府、经贸委支持帮助下,制定了错峰限电方案并督促各地区及用电大户执行,使得淮安电网安全度过了一个个用电高峰,经受住了考验。今后供电部门应进一步寻求政府的支持,突破地方保护主义的束缚,以大局为重,将错峰限电方案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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