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输变电管理所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为加强输变电管理所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交通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输变电管理所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责、基本内容及要求、驾驶员的安全活动、违反交通法规的处理、内部交通违章管理、道路交通事故管理等内容。
本办法适用于输变电管理所交通安全管理。
二、职责
(一)所长职责
1、负责研究、协调和指导本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定期听取安全员工作汇报,讨论决定本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
3、根据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保障交通安全,提高交通安全水平。
(二)安全员职责
1、负责本单位交通安全监督工作。
2、健全交通安全网络,督促各工区开展交通安全活动。
3、定期分析、讨论本企业交通安全情况,指导交通安全管理。
4、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技术交流和培训活动。
5、定期开展各类交通安全培训和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6、负责或参与对各类交通事故、车辆重大机械损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7、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巡视检查,查管理、查车辆、查人员违章。
8、编制交通安全管理基础档案,统计、上报交通安全报表。
(三)工区主任职责
1、建立和健全交通安全资料,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
2、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组织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活动。
3、开展交通安全检查,打击交通违章,督促驾驶员做好交通安全工作。
4、做好车辆日常检查及定期养护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条件良好。
5、定期分析交通安全情况,对不安全情况制定措施,加以整改。
6、统计分析交通安全、违章情况并上报。
三、管理内容和要求
(一)交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成立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和交通安全管理专业网络。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由所长为组长,成员由安全员及各工区主任组成;交通安全管理专业网络由安全员为组长,成员由工区主任人及驾驶员组成。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地进行管理。各工区要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责任制,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层层落实。
3、各工区要按标准规定,做好车辆技术监督及运行管理工作,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4、各工区应组织开展驾驶员安全教育,每月开展驾驶员安全活动,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提高安全活动的质量。
5、交通安全管理专业网络每季召开一次网络会议,研究交通安全、专业技术管理及事故防范措施。
6、实行内部违章记分管理,各工区要对驾驶员及乘员的交通违章进行考核。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要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提高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
7、各工区每月检查交通安全情况,月底前上报安全行车统计报表。
(二)驾驶员安全活动管理规定
1、安全活动是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的有效形式,驾驶员安全活动分为单位组织的安全活动、工区安全活动。各工区要根据驾驶员的人数安排好安全活动,驾驶员除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外,要保证交通专业安全活动每人每月不少于一次。
2、有驾驶员的工区,工区主任在织织安全活动时,要将交通安全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所里在布置、检查安全活动时也要将交通安全内容作为重点加以检查督促。
3、驾驶员安全活动的内容及形式,参照《公司班组安全活动规范》执行,主要内容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事故通报;交通事故案例分析讨论;交通安全防范措施等。
4、所长及安全员要参加驾驶员安全活动,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指导安全活动的开展,并作出评价。
(三)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管理规定
1、安全员、各工区要动态掌握驾驶员及车辆的交通违法记分信息,并加以核实。
第2篇 输变电管理所交通安全管理细则
为加强输变电管理所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交通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输变电管理所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责、基本内容及要求、驾驶员的安全活动、违反交通法规的处理、内部交通违章管理、道路交通事故管理等内容。
本办法适用于输变电管理所交通安全管理。
二、职责
(一)所长职责
1、负责研究、协调和指导本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定期听取安全员工作汇报,讨论决定本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
3、根据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保障交通安全,提高交通安全水平。
(二)安全员职责
1、负责本单位交通安全监督工作。
2、健全交通安全网络,督促各工区开展交通安全活动。
3、定期分析、讨论本企业交通安全情况,指导交通安全管理。
4、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技术交流和培训活动。
5、定期开展各类交通安全培训和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6、负责或参与对各类交通事故、车辆重大机械损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7、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巡视检查,查管理、查车辆、查人员违章。
8、编制交通安全管理基础档案,统计、上报交通安全报表。
(三)工区主任职责
1、建立和健全交通安全资料,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
2、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组织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活动。
3、开展交通安全检查,打击交通违章,督促驾驶员做好交通安全工作。
4、做好车辆日常检查及定期养护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条件良好。
5、定期分析交通安全情况,对不安全情况制定措施,加以整改。
6、统计分析交通安全、违章情况并上报。
三、管理内容和要求
(一)交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成立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和交通安全管理专业网络。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由所长为组长,成员由安全员及各工区主任组成;交通安全管理专业网络由安全员为组长,成员由工区主任人及驾驶员组成。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地进行管理。各工区要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责任制,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层层落实。
3、各工区要按标准规定,做好车辆技术监督及运行管理工作,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4、各工区应组织开展驾驶员安全教育,每月开展驾驶员安全活动,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提高安全活动的质量。
5、交通安全管理专业网络每季召开一次网络会议,研究交通安全、专业技术管理及事故防范措施。
6、实行内部违章记分管理,各工区要对驾驶员及乘员的交通违章进行考核。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要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提高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
7、各工区每月检查交通安全情况,月底前上报安全行车统计报表。
(二)驾驶员安全活动管理规定
1、安全活动是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的有效形式,驾驶员安全活动分为单位组织的安全活动、工区安全活动。各工区要根据驾驶员的人数安排好安全活动,驾驶员除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外,要保证交通专业安全活动每人每月不少于一次。
2、有驾驶员的工区,工区主任在织织安全活动时,要将交通安全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所里在布置、检查安全活动时也要将交通安全内容作为重点加以检查督促。
3、驾驶员安全活动的内容及形式,参照《公司班组安全活动规范》执行,主要内容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事故通报;交通事故案例分析讨论;交通安全防范措施等。
4、所长及安全员要参加驾驶员安全活动,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指导安全活动的开展,并作出评价。
(三)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管理规定
1、安全员、各工区要动态掌握驾驶员及车辆的交通违法记分信息,并加以核实。
2、驾驶单位车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处,要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罚,罚款自理。公安机关予以记分的,所在工区要给予减半内部违章记分。
3、非现场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各部门要根据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违章通知和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及时通知驾驶员,驾驶员应于通知后十日内接受处理。
4、驾驶员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公安机关暂扣驾驶证或吊销车辆驾驶证等,所在工区不得委派驾驶任务。驾驶证返还后,重新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因交通违法,被公安机关扣留、吊销驾驶证,重新考试或取证,或累计计分达规定分值,参加交通安全教育或考试,费用和时间均由驾驶员自理。
6、驾驶员因交通违法行为被扣留、吊销驾驶证或拘留,使用单位要立即予以解聘。
(四)交通事故管理规定
1、发生交通肇事,按交通事故管理流程执行。
2、交通事故的预防
(1)各工区要以人为本,对驾驶员开展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驾驶员要加强自身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2)各工区要遵守交通安全、车辆运行、车辆维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度。减少交通违法、违规、违章等行为,严控事故因素。
(3)各工区、安全员应布置落实季节性安全行车防范措施,利用危险点分析、安全性评价等有效的方法、手段,切实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杜绝事故隐患。
(4)特殊气候环境下行车或运载超标货物时,各工区要制订针对性的预案。
(5)各工区要加强驾驶员“人”的不安全行为和车辆“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检查,做好出车前的安全交待和嘱咐,做好车辆日常“三检”和每月稽查。
(6)驾驶员应把握“人、车、路和环境”三要素,坚持做到“十要十不开”:
1)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开违法违章车;
2)要做好车辆日常检查保养及周期检查维护,不开缺陷带病车;
3)要保持身心健康,劳逸结合,不开疲劳情绪车;
4)要做到安全乘座,稳妥装载,不开不符乘人载物规定车;
5)要按规定车道、时间行驶,不开急躁鲁莽车;
6)要遵守职业道德,文明礼让,不开野蛮赌气车;
7)要在工作时间远离酒类饮料,不开酒后车;
8)要按规定车速行驶,不开超速车;
9)要掌握行车规律,把握季节特点,不开盲目车;
10)要坚持预防为主,谨慎驾驶,不开冒险车。
3、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1)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向部门报告,并拨打公安交警报警电话和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服务热线报案,等候处理。
(2)各工区接到驾驶员报案后,应立即派人去现场察看,掌握案情,协调处理有关事故责任认定及损害赔偿事宜,一般及以上的交通事故应立即向安全员报告。事故发生后单位要于24小时内填写事故报表上报公司安监部。
(3)驾驶员及其他随车人员要积极配合交通警察对事故现场的勘验、检查、调查工作,如实回答相关问题,做好事故基本事实、事故原因及责任认定的确认,不得在事故现场轻易发表不利现场处理的言论。
(4)发生人身伤亡交通事故的,要积极配合公安、医疗救护机构及时将伤员送医院救治。治疗期间可会同事故处理人员到医院观察了解伤情。亡者丧事完毕或伤者医院诊断出具出院报告后,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反映,约定调解时间,确定赔偿数额和方式。
(5)责任认定。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事故认定书后,要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时间、程序、要求做好有关调解、诉讼工作。
(6)适应简易程序事故处理的,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经单位(部门)同意后,可按规定内容填写简易程序处理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双方签名后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撤离现场后,协商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并至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事故认定书。
(7)下列情况,必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现场处理并制作事故认定书:
1)发生人身伤亡的;
2)双方对交通事故事实、成因、责任及赔偿有争议的
3)对方车辆驾驶员无证或无有效证件的;
4)对方驾驶员酒后驾车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品的;
5)对方车辆无号牌、无有效检验合格标志、无有效保险标志或保险额不足支付事故损失的;
6)车辆单方面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其它设施的;
7)对方是行人或非车辆的。
4、事故保险赔偿
(1)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要于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根据车辆随车保险证登记内容向相应保险公司报案。并配合办理保险定损及理赔有关手续。
(2)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超额部分由其他投保选项范围内按责理赔。
(3)事故结案后,车辆部门应于结案日后一个月内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款项。
5、对驾驶员的处理程序
(1)无论发生何类事故,驾驶员均需写出事故全过程的书面材料,主要内容是,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应吸取的教训。
(2)各工区应于事发后七日内召开事故分析会,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帮助肇事人提高认识,总结教训,讨论拟订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发生。
(3)根据事故类别和所负责任,按照《交通管理考核》标准及有关职工奖惩办法处理,事后车辆单位须填写交通事故结案报告上报公司安监部。
第3篇 强化电力输变电工程建设环节安全管理工作各项措施
措施
导读:关于强化电力输变电工程建设各个环节安全管理工作各项措施。有关部门曾经对于施工安全氛围作出过调查统计,得到的结论是,施工工程的安全氛围与安全事故发生的频率成反比。从长期的实践经验来看,安全管理一般是两种形式,分别是“静悄悄”和“轰烈烈”。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只要能够营造出一种事事讲安全、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构建施工安全理念,杜绝违章行为
习惯性违章是目前施工建设工程中一大严重问题,这也是关系到施工安全的大事。有一些工地上的职工认为规章制度里规定的必须戴安全帽、必须扎安全带是很小题大做的行为,因此对于严厉的管理非常之反感。然而事实上,这一系列他们眼中的小事却是直接关系到一个人的生命安全的,很多时候正是这一根安全带、这一顶安全帽会挽救一个工人的生命,也可能就是这一根安全带、这一顶安全帽的疏忽会葬送工人的生命。在操作中违反相关安全规定是很多事故最直接的诱因,不仅仅会危及到个人的人身安全,还会危及到设备的安全,并进一步妨碍到整个电力生产,提高输变电工程人员的法治意识与安全生产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施工。
基于以上种种,必须要构建施工安全理念,并严厉杜绝一切违章行为,对于违章行为尤其是那些习惯性违章行为必须毫不留情不留余地。
营造施工工程安全氛围
有关部门曾经对于施工安全氛围作出过调查统计,得到的结论是,施工工程的安全氛围与安全事故发生的频率成反比。从长期的实践经验来看,安全管理一般是两种形式,分别是“静悄悄”和“轰烈烈”。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只要能够营造出一种事事讲安全、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良好氛围。真正地形成了一种非常强大的员工舆论监督气氛。这种良好安全氛围对于各个单位抓好安全工作都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
严格做好前期审核工作
发包人在施工工程项目发包之前除了要对承包人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以及施工业绩作出严格详细的审核之外,还要从安全施工角度对承包人的施工负责人、安全施工记录、特种行业操作持证、工器具以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机构设置、安全用具、工程技术员以及人员配置等等作出严格的审查及核实,并在还没有签订正式的工程施工合同之前,对于中标单位其安全管理机构配置、安全施工业绩以及人员配置等等一系列内容作实时实地地调研和考察。严格审核质检人员,质检人员不得兼职,持证上岗,同时需要具备有关的专业知识。
规范施工工程安装合同书以及其他相关的安全文件
合同里除了要载明工程质量、工程施工范围、工期以及工程价款这些条款之外,还应该要载明承包方以及发包方各自安全资任条款,特别是承包人应该要承担的安全贵任一定要竭尽可能地做到细致谨慎。
并且还要单独地签订相关“文明安全施工协议”,并以此作为合同书的附件,在其中必须要注明其与合同书文本有着相同的法律效力。它的内容应该要覆盖到人员配置、员工安全知识培训、专项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安全机构设置、对承包方职工或者是第三方人身事故以及安全劳动防护要求等等一系列条款规章。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的规范性以及严肃性,应该将这一系列文件都送到当地政府的安监部门进行审查备案。
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工作
在输变电工程施工的过程中,项目督查人员应当加强安全检查工作,专门定期进行安全性检查每一个环节都不能遗漏,详细检查生产现场安措执行情况、分析改造现场危险点、安全管理现场、安全规章制度执行几个方面,一经发现违章行为,严格惩治。认真排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不能留死角,排查组成员对电缆沟渠、电缆井等施工沿线的作业状况、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及施工设备的现场布置情况,库房材料的安全摆放等内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节日保电万无一失。加强设计、施工、检测、验收等各环节工程实体质量过程管控。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程规程、标准、规范的要求检查施工用电线路、配电设施、电气设备防水、防触电装置等,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防范措施,整改后通过检查符合要求后才能继续施工,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对施工人员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做好安全设施的设置,从而实现对施工安全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达标。
严格控制施工设备和材料
在材料选取上要细心挑选,对于设备厂家要专门进行考察,从中选出质量价格能够得到保证的厂家,统一建材的质量、价格、并保障进度。同时,在采购设备材料时,要通过正常渠道,选择经过国家认可、有技术和资金保障的厂家,多进行比较选对,也不要以次充好,从而保障材料的质量安全,同时也节约材料成本,对进场的材料应按有关规定做好检测工作,严格执行三级自检、建材检测的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以及隐蔽工程中间验收制度,对于未经过检查验收和验收不合理的材料严禁使用。
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其素质
为了提高输变电工程人员的安全意识,应该强化输变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工程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人员继续教育,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的规定制度,全力提高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继续发挥施工现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示范、带动作用,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按照“先培训、后输出”、“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将农民工纳入成建制的劳务企业,有组织地输出劳务,切实做到不接受安全教育不进入施工现场,严禁未经安全知识和基本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上岗操作。举办安全系列讲座、沙龙、研讨会、专题讲座以及各类宣传手段等,同时邀请专业人员向工程人员传授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让输变电工程人员参与安全生产学习,提高输变电工程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加强监督队伍建设,有序开展监督工作督查,对监督工作质量和作风建设进行细化考评。同时,要注重输变电工程的人才培养工作,吸引人才,建设专业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队伍,提升工程队的实力。
提高质量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责任体系,明确职责范围,强化责任考核,严肃责任追究。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的“两个主体”。安全生产法明确要求,政府是安全生产监管主体,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这两个主体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两个支柱,各司其职,相互支撑,缺一不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加大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业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切实履行法定安全责任,建立起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机制。鼓励优秀、诚信、实力较强企业,在质量安全工作上做出典范。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将工作目标和相关责任分解到各个职能部门和工作岗位,做到责任到岗、落实到人,建立起责任与权力相统一的体制和机制,并强化监督检查,提高监管效率。
结语
为了保证电力工程施工建设安全问题,所有电力工程建设人员都作出了非常大的付出,各方人员共同参与电力安全管理工作,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真正地做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构建了企业施工安全以及生产管理的长线有效机制,更重要的是确保了生产安全事故得到了真正切实有效的控制。这不仅仅为企业职工带去了生活上的幸福,也为企业的长足发展以及经济效益打好了坚固基础。
参考《中国电力工程行业现状调查及未来五年投资策略分析报告》
参考:
中国电力自动化市场营销现状深度分析与未来发展趋势预测报告
中国电力检修产业运营全景调查与未来发展前景评估报告
中国电力工程行业现状调查及未来五年投资策略分析报告
中国电力施工产业专项调研及未来五年盈利战略研究报告
第4篇 关于强化电力输变电工程建设各个环节安全管理工作各项措施
措施
导读:关于强化电力输变电工程建设各个环节安全管理工作各项措施。有关部门曾经对于施工安全氛围作出过调查统计,得到的结论是,施工工程的安全氛围与安全事故发生的频率成反比。从长期的实践经验来看,安全管理一般是两种形式,分别是“静悄悄”和“轰烈烈”。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只要能够营造出一种事事讲安全、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构建施工安全理念,杜绝违章行为
习惯性违章是目前施工建设工程中一大严重问题,这也是关系到施工安全的大事。有一些工地上的职工认为规章制度里规定的必须戴安全帽、必须扎安全带是很小题大做的行为,因此对于严厉的管理非常之反感。然而事实上,这一系列他们眼中的小事却是直接关系到一个人的生命安全的,很多时候正是这一根安全带、这一顶安全帽会挽救一个工人的生命,也可能就是这一根安全带、这一顶安全帽的疏忽会葬送工人的生命。在操作中违反相关安全规定是很多事故最直接的诱因,不仅仅会危及到个人的人身安全,还会危及到设备的安全,并进一步妨碍到整个电力生产,提高输变电工程人员的法治意识与安全生产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施工。
基于以上种种,必须要构建施工安全理念,并严厉杜绝一切违章行为,对于违章行为尤其是那些习惯性违章行为必须毫不留情不留余地。
营造施工工程安全氛围
有关部门曾经对于施工安全氛围作出过调查统计,得到的结论是,施工工程的安全氛围与安全事故发生的频率成反比。从长期的实践经验来看,安全管理一般是两种形式,分别是“静悄悄”和“轰烈烈”。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只要能够营造出一种事事讲安全、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良好氛围。真正地形成了一种非常强大的员工舆论监督气氛。这种良好安全氛围对于各个单位抓好安全工作都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
严格做好前期审核工作
发包人在施工工程项目发包之前除了要对承包人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以及施工业绩作出严格详细的审核之外,还要从安全施工角度对承包人的施工负责人、安全施工记录、特种行业操作持证、工器具以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机构设置、安全用具、工程技术员以及人员配置等等作出严格的审查及核实,并在还没有签订正式的工程施工合同之前,对于中标单位其安全管理机构配置、安全施工业绩以及人员配置等等一系列内容作实时实地地调研和考察。严格审核质检人员,质检人员不得兼职,持证上岗,同时需要具备有关的专业知识。
规范施工工程安装合同书以及其他相关的安全文件
合同里除了要载明工程质量、工程施工范围、工期以及工程价款这些条款之外,还应该要载明承包方以及发包方各自安全资任条款,特别是承包人应该要承担的安全贵任一定要竭尽可能地做到细致谨慎。
并且还要单独地签订相关“文明安全施工协议”,并以此作为合同书的附件,在其中必须要注明其与合同书文本有着相同的法律效力。它的内容应该要覆盖到人员配置、员工安全知识培训、专项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安全机构设置、对承包方职工或者是第三方人身事故以及安全劳动防护要求等等一系列条款规章。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的规范性以及严肃性,应该将这一系列文件都送到当地政府的安监部门进行审查备案。
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工作
在输变电工程施工的过程中,项目督查人员应当加强安全检查工作,专门定期进行安全性检查每一个环节都不能遗漏,详细检查生产现场安措执行情况、分析改造现场危险点、安全管理现场、安全规章制度执行几个方面,一经发现违章行为,严格惩治。认真排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不能留死角,排查组成员对电缆沟渠、电缆井等施工沿线的作业状况、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及施工设备的现场布置情况,库房材料的安全摆放等内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节日保电万无一失。加强设计、施工、检测、验收等各环节工程实体质量过程管控。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程规程、标准、规范的要求检查施工用电线路、配电设施、电气设备防水、防触电装置等,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防范措施,整改后通过检查符合要求后才能继续施工,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对施工人员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做好安全设施的设置,从而实现对施工安全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达标。
严格控制施工设备和材料
在材料选取上要细心挑选,对于设备厂家要专门进行考察,从中选出质量价格能够得到保证的厂家,统一建材的质量、价格、并保障进度。同时,在采购设备材料时,要通过正常渠道,选择经过国家认可、有技术和资金保障的厂家,多进行比较选对,也不要以次充好,从而保障材料的质量安全,同时也节约材料成本,对进场的材料应按有关规定做好检测工作,严格执行三级自检、建材检测的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以及隐蔽工程中间验收制度,对于未经过检查验收和验收不合理的材料严禁使用。
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其素质
为了提高输变电工程人员的安全意识,应该强化输变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工程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人员继续教育,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的规定制度,全力提高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继续发挥施工现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示范、带动作用,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按照“先培训、后输出”、“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将农民工纳入成建制的劳务企业,有组织地输出劳务,切实做到不接受安全教育不进入施工现场,严禁未经安全知识和基本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上岗操作。举办安全系列讲座、沙龙、研讨会、专题讲座以及各类宣传手段等,同时邀请专业人员向工程人员传授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让输变电工程人员参与安全生产学习,提高输变电工程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加强监督队伍建设,有序开展监督工作督查,对监督工作质量和作风建设进行细化考评。同时,要注重输变电工程的人才培养工作,吸引人才,建设专业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队伍,提升工程队的实力。
提高质量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责任体系,明确职责范围,强化责任考核,严肃责任追究。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的“两个主体”。安全生产法明确要求,政府是安全生产监管主体,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这两个主体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两个支柱,各司其职,相互支撑,缺一不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加大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业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切实履行法定安全责任,建立起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机制。鼓励优秀、诚信、实力较强企业,在质量安全工作上做出典范。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将工作目标和相关责任分解到各个职能部门和工作岗位,做到责任到岗、落实到人,建立起责任与权力相统一的体制和机制,并强化监督检查,提高监管效率。
结语
为了保证电力工程施工建设安全问题,所有电力工程建设人员都作出了非常大的付出,各方人员共同参与电力安全管理工作,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真正地做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构建了企业施工安全以及生产管理的长线有效机制,更重要的是确保了生产安全事故得到了真正切实有效的控制。这不仅仅为企业职工带去了生活上的幸福,也为企业的长足发展以及经济效益打好了坚固基础。
参考《中国电力工程行业现状调查及未来五年投资策略分析报告》
参考:
中国电力自动化市场营销现状深度分析与未来发展趋势预测报告
中国电力检修产业运营全景调查与未来发展前景评估报告
中国电力工程行业现状调查及未来五年投资策略分析报告
中国电力施工产业专项调研及未来五年盈利战略研究报告
第5篇 输变电工程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
在电力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必须履行好安全管理的归口工作。纵观近年来基建工程的安全情况,仍存在一些问题时刻冲击着施工现场安全局面的稳定。因此,本人对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希望能够给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施工现场主要安全问题的成因
在当前电网建设的形势下,一些施工单位自有的施工管理人员和装备严重不足,仍存在临时雇佣施工人员甚至变相分包的情况,施工现场缺乏管理人员,造成现场的安全管理流于形式,加上未能做到“安全措施费、文明施工费”的专款专用,安全投入较少,从而增加现场安全管理的难度。
“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敌人依然存在,个别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里。班前、班后会活动流于形式,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预控工作千篇一律,缺乏针对性,班组的安全建设有待提高。
安全管理“层层衰减”的状况没有彻底清除,存在“文件传达文件、会议传达会议”的形式主义现象,对整改问题仍存在马虎应付的情况。
由于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工程进度经常受阻,消耗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甚至占用了施工的合理时间,有时出现赶工期的情况。于是如何真正处理好安全、质量、进度的关系,便成为了实际工作中的难点。
防止问题出现的几种方法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将其中有关联的问题结合起来,本人提出了几条相应的解决方法。
工程招标中增加一个建议一个明确。建议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秀项目经理的投标单位予以优先录用。理由有两点:第一,安全生产三要素是人、设备和管理,而“人”排在第一位,所以要抓好安全生产,就要首先考虑如何抓好“人”的问题。第二,剖析输变电工程施工的事故案例,大部分事故都发生在施工单位的项目部上。因此,挑选好项目经理是确保工程能否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之一,也是确保施工单位执行力提高的基本保证。
为防止基建工程出现一些施工单位内部管理能力差的情况,必须明确将“安全措施费、文明施工费”的具体内容列入到招标文件中,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方可参加投标,确保“安全措施费、文明施工费”足额有效使用,力争达到施工安全管理的要求。
建设单位应建立有效的安全责任传递机制。安全责任传递不是简单的把风险、把压力传递到施工单位,而是要做到有机传递、无缝联接、上下闭环。上级领导多次强调,对落实责任“抓而不紧等于不抓,抓而不实等于白抓”。安全生产管理“精、简、要”,安全工作作风“严、细、实”,这都是责任传递机制的具体体现。如项目管理人对现场的危险点是否了解,有些工程涉及过海隧道、大截面电缆施工,要是不了解,其危险性更大。对此,领导要给予高度重视,除做好专业的安全风险评估和专项施工安全审查,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外,必须密切跟踪施工,做好事故预想,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签订工程施工安全合同。严格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安全条款,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以及施工安全管理违章罚则,根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施工安全合同,杜绝“以包代管”行为,要求对临时工、农民工要加强监督和指导。
严把施工方案审批关。重点检查施工方案是否有针对性和实用性、是否经过审查、是否得到有效地落实,要在认真勘察现场、详细制订施工方案、切实落实各项措施上狠下功夫,从根本上保证现场施工的安全。
切实做好开工前安全技术交底。建设单位应针对不同工程,尤其是扩建工程的不同危险点,在开工前必须对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对危险性作业区域也要事先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安全措施,并配合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
严把开工前安全检查关。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南方电网《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内容,并通过标准化工作,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将实施电网建设工程“安、健、环”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特色工作来抓。在工程开工前,必须严格按照“安、健、环”的标准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方可开工。
突出加强现场检查和过程监控的力度。不定期进行安全突击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整改,绝不轻易放过。特别是针对扩建工程的施工特点,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将安全有关要求向运行单位提出申请,报送施工方案并办理有关工作票。在施工现场方面,要求有关运行人员会同施工、监理人员对施工区域进行明确后,对其进行围护,防止其他人员误闯施工场地。
对于工程施工过程的不同阶段、不同部位的施工,应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要点。例如变电站工程在主控楼施工中的脚手架搭拆是否符合要求、基坑开挖是否注意防跌落和坍塌的问题、电气的安装是否注意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安全距离、在机动车道施工时是否有与行人车辆的安全措施、高空组塔是否有防高空坠落措施等方面内容,要求施工单位在这些具体问题上要逐一落实,决不能马虎放过。
树立文明施工和安全设施标准化样板工程,以点带面,提高各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规范化水平。要求施工单位加大在施工安全设施、资源等硬件上的投入,按《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和“安、健、环”设施标准做好施工现场规范化工作和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营造快乐工作的环境。对于效果取得良好的施工工地给予公开表扬,并组织有关单位参观学习;对于效果不明显或马虎应付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正确处理好工程安全、质量、进度与效益的关系,保证全面实现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目标。根据:效益=(质量+进度)×安全,可以得出安全对效益的关系,不是简单的加减,而是成倍增减的关系。因此,对于工期紧的工程,特别要注意保持清醒的头脑,安全这根弦绝不能放松,必须高度重视施工安全和质量管理工作,强化安全质量意识,当施工进度与安全、质量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解决人、物、环境的不安全问题,始终将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来考虑,决不能以牺牲工程安全和质量为代价来换取工程进度,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质量的规章制度和规范,进一步加强施工工程的安全管理、质量控制和监督工作,通过精心组织,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全面实现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目标。
千方百计想尽办法提高工作效率。由于工程项目比较多、任务重、工期紧,尤其是输电线路施工现场点多、面广,安全管理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要求项目管理人提供平时现场的工程照片,挑选出管理差的施工现场作为检查重点,对不服从业主或现场监理人员管理、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施工单位,业主将有权终止合同,责令施工单位限期退出现场并不得重新录用。同时要充分发挥监理人员担当现场安全的监管作用,力争提高工作效率。
安全管理是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作为建设单位,就要突出抓好现场的安全管理,通过现场督查、整改、复查,全面总结电力工程建设的工作经验成果,表彰先进,查找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施工安全合同以及开工前安全技术交底,提高事前控制的能力,达到以管理带动整体工作、以管理加强施工安全的稳定局面。
第6篇 输变电扩建、改建工程安全管理的思索
由于受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所约束,实施扩建、改建的输变电工程与新建输变电工程相比,安全管理的难度明显加大。从理论上讲,如果扩建、改建设备在启动前一天接入系统,现有的安全组织措施及安全职责已够全面、够明确。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对设备可靠性考核的要求越来越高,以及电网优质服务承诺的需求,特别是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需要,调度部门批准母线停运的次数和时间,已大为减少和缩短。为此,往往在扩建、改建等工程施工任务基本完成,但未正式验收启动之前,就将扩建、改建设备的全部或部分接入系统,并与运行的设备维护工作配合运作、统筹安排,以减少设备停运次数、时间及倒闸操作的次数,提高安全可靠性。然而在安全管理上却带来了工程承包方、设备运行及维护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如何划分安全职责及如何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的问题。这些问题必须按照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针对扩建、改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加以明确。 1 管理内容与方法
1.1 在扩建、改建工程中,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由承包方承担与该工程有关的安全责任,并按有关安全规定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
(1) 未与运行(备用)设备(包括二次设备,下同)相连接的设备;
(2) 与运行(备用)设备部分连接的设备;
(3) 虽然与运行(备用)设备全部连接但未办理验收终结手续的设备。
1.2 在扩建、改建工程施工时,必须严格履行工作票制度。凡是在与运行(备用)设备全部连接或部分连接的设备上进行工作时,应办理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工作票签发人必须是由该工程主管单位公布的有权签发工作票的人员。
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单位按上级调度规程关于设备变更(扩建、改建、更换等)申请单的要求,在新设备投运前20 d或设备变更前10 d向局调度部门填报设备变更申请单。调度部门应在接到设备变更申请单7 d之内下达命名、编号,施工单位至少应做到悬挂临时标示牌,严防人员误入带电间隔。
1.3 扩建、改建工程施工涉及到运行中的电气设备二次回路时,应办理变电站第二种工作票。工作监护人必须由工程主管单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担任,而工作负责人则由施工单位相应人员担任。如因扩建、改建工程造成运行(备用)的二次回路等发生事故、障碍,则工程承包方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1.4 对于土建、绿化等不涉及电气一、二次及远动、通讯设备的工作,可办理外包工工作票。
1.5 扩建、改建工程结束前,涉及设备状态改变等有关事宜,由扩建、改建工程的相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扩建、改建工程结束后,由施工单位将设备转为冷备用,并与验收组负责人共同履行终结手续。双方在验收卡中分别签字,并移交给运行单位(运行单位接收人也应签名办理终结手续并向当班调度汇报),安全管理职责随之移交给运行单位。对于启动、试运行期间发生的设备缺陷,应由该工程承包方负责处理。
1.6 投运前应确定联系人,协调技术准备工作(如线路测试工频参数等)的有关事宜。如设备已办理施工验收终结手续,则设备状态的改变必须通过运行单位并办理工作票,而运行单位必须履行工作许可人职责并在工作结束后将设备转为冷备用状态。
1.7 涉及与运行(备用)设备部分连接或全部连接,但未办理施工竣工验收手续设备的有关变电设备的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安全技术措施(但设备运行单位必须予以支持配合),并经设备运行单位许可人检查后履行工作票手续,严禁无票工作。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设备状态和安全设施。
1.8 主管扩建、改建工程的单位,其职能管理部门,要根据施工工程的类别,履行相应的施工工程管理职责,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
2 检查与考核
在明确了各方的安全职责之后,安监部门要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记录在案。如因扩建、改建工程原因造成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发生事故、障碍,依据国家电力公司及分公司、省(市)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的有关条款,对照施工安全协议书,按责论处,严格进行考核。
由于扩建、改建输变电工程施工所涉及的单位和部门较多,因此在开工前必须明确各方所承担的安全职责,特别是涉及扩建和改建设备全部或部分接入系统而未正式验收之前,必须把安全措施及安全职责落到实处,为扩建、改建施工工程安全竣工提供必要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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