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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安全管理13篇

发布时间:2022-12-27 热度:85

相关安全管理

第1篇 公司施工类相关方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要求

为持续保证安装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的稳定环境,针对公司各类重点施工项目实际情况,做出如下管理要求,请各相关方负责人、安全监管员严格落实执行:

一、危险作业管理要求

(一)登高作业

1、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空作业,根据现场需求必须安装足够的照明。

2、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上方的牢固可靠处,高空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

3、高空作业地点、各层平台、走道、脚手架上不得堆放超过允许载荷的物件,施工物料随用随吊。

4、高空作业人员应佩戴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系保险绳,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

5、高空作业的危险区域应设围栏及“严禁靠近”的警告牌,危险区内严禁人员逗留或通行。

6、高空动焊作业时施工点下方要铺设防火毯,以防失火,并严防伤害设备和起吊设施。

7、施工中尽量减少立体交叉作业。必须交叉时,施工负责人应事先组织交叉作业各方,商定各方的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各工序应紧密配合,施工场地尽量错开,以减少干扰;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并在危险地方下方,钢架周边临时通道的下方均设有安全网和隔离设施,防止高空坠落或物体打击。

(二)动火作业

1、动火作业时须在动火现场明显位置放置动火警示牌。动火警示牌背面应放置动火证、现场防护措施、动火所在单位责任人签字三项内容。

2、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3、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管,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4、动火作业现场30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5、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暴晒。

6、遇紧急情况威胁动火安全时应立即停止动火。

7、动火作业现场如出现起火,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扑救、控制,同时向防火办公室进行汇报,如火情较大部能控制,及时向消防队报警灭火。

8、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护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动火作业负责人、动火人、监护人检查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三)吊装作业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气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和箱体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m,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负荷载不准吊

(四)临时接电作业

1、作业现场需要用电,必须在作业前办理临时使用手续。

2、所使用的工具、机具应符合安全规范,严禁私拉乱接。

3、现场所有临时电源必须符合“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安全要求。

二、防火管理要求

1、库房须加强安全用电巡查,严禁私自拉接质量伪劣的电热毯、大功率取暖设施。

2、不准使用煤炭在室内进行取暖,以免发生火灾事故。

3、现场动火必须经过审批手续,动火作业前,配备好相关消防设施,相关责任人须进行旁站,并做好火源的隔离措施。

4、各类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三、围挡设置管理要求

1、施工现场应实行全封闭管理。

2、施工围挡与围挡之间应使用固定杆进行串联,固定杆的地面固定可使用膨胀螺栓、沙袋,以加强支撑脚的受力度,保证围挡在出现4级以上大风时不出现倾倒问题。

3、围挡的①迎车方向、②路口的转弯处、③房屋的出入口处、④垂直或平行排列的第五、第十、第十五块围挡处,以此类推需采用通透性围挡,并设置提醒标识,同时合理增加缓冲区与避让区,减少围挡盲区。

4、夜间围挡需设置警示红灯(或led灯带),提示过往行人注意安全。

5、所设围挡按照“谁设置、设管理”原则进行管理,施工现场围挡安排专人定期维护,保证围挡完整、清洁、无破损。

四、土方覆盖管理要求

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土方集中存放,应当采取覆盖或者固化措施。

2、车辆运输砂石、土方、渣土和垃圾的,应当按照西安市车辆运输相关规定,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泄露遗撒。

五、施工现场安全监管要求

1、做好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每天定期对现场进行安全环保检查,坚决制止纠正现场习惯性违章、违规作业,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对所负责项目进行安全评估,涉及的危险作业、重点施工、动火作业办理相关手续和危险作业审批,监督施工现场按审批防护措施作业。

3、做好日常所负责项目的火票、危险作业等手续的办理。

4、事故发生后应立即赶往现场,协助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作业人员管理要求

1、进入基建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在2m以上的高处作业时,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投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工具要采取防坠落措施。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严禁在不清楚电气及机械的情况下随意使用和动用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作业区要采取隔离围栏,吊装机械必须完好,吊钩下方不准站人。

上述管理要求请相关方负责人、安全监管员及全体作业人员熟知并严格执行,如在后续监管中再次发现施工现场存在上述违章问题,公司将严格按照安全文明生产相关制度从严处罚。

工程项目部安全环保室

2021年1月1日

第2篇 创新焦化厂机电技术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措施

一、加强机电技术和安全培训,提高职业素质,形成独特的企业文化

焦化厂的机电管理工作是一项比较细致的工作,它要求技术人员具备专业的技术水平,能够随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技术层面的问题,同时也要求相关人员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以及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从细节处着手,推动机电管理工作顺利进行。而加强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培训,是提高焦化厂机电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机电管理工作要定期安排技术和安全培训。重视人员的技术和安全培训工作,并以此作为企业长远发展的理念,形成一种根深蒂固的企业文化,无形中影响着相关技术人员,通过文化影响力促使企业员工将安全放在首位,将技术水平与安全挂钩,通过技术能力的提高减少安全隐患。

二、创新技术管理理念,强化机电设备的管理

1、学会总结,不断进步。机电管理工作对工作者有着很高的要求,不仅知道是什么,还要知道为什么,也就是说在工作中不仅要明确每一步的操作步骤,对于别人所犯的错误也应该明确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只有不断反思总结才能避免错误,不断进步。

每周进行机电工作总结的方式要求相关人员总结一周的工作得失,交流技术经验,在员工心中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增强工作的凝聚力和员工善于反思、总结、认真踏实的做事风格。

2、善于引进外来经验,加强机制管理模式。通过对标、交流学习,将外来技术管理理念与公司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形成独具特色的企业机电管理模式。

首先,机电管理工作将技术管理与人员管理理念融合在一起,提高机电管理工作的时效性。不仅加强对技术人员技术水平的监督和管理,还要从制度层面、精神层面对技术人员进行约束和影响。

其次,建立赏罚分明的机电技术人员管理机制,以此作为约束技术人员工作效果的重要指标,同时还要从人性化的角度注重对员工的精神奖励。

第三,机电管理工作要发挥个人魅力,经常与机电技术人员谈心交流,从心理上解决技术人员工作中不正常的心理行为,从根源上解决技术管理的漏洞。

3、树立“定期更新设备、对设备改进型维修”的理念。设备老化是影响焦化厂生产的重要问题,对于机电设备不仅要定期检查维修,还要从长远出发,树立“改进型维修”的理念。

对一些过时或老化严重的设备要及时清理更新,不能死抱着成本节约的观念,设备出现故障时不能够“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有改良设备的眼光,通过改进型维修以提高其性能,达到与时俱进的目的。

三、加强现场的管理与监督

机电管理容易出现的问题是故障频发,一个小问题都能直接影响到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从现场工作抓起,从细节抓起,加强对现场技术工作管理和监督,是提高机电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举措。相关人员在进行现场管理时,必须要具备高度负责、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以及技术过硬的工作能力。此外,将现场监督与专业监督结合起来,相互补充,不仅有现场监督作保障,还有每天定期的监督检查做补充,这样方能保障焦化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第3篇 某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程序

一、工程项目开、复工报告管理程序

根据工程局制定的开复工检查验收制度,无论是新开工项目还是复工项目,项目经理部应在开、复工前组织一次全面的检查验收,就现场的管理制度、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措施方案、现场施工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能否满足安全生产条件,能否保障正常的安全生产需要等相关事项,进行细致、全面的检查验收,并对从业人员开展教育培训,经自查符合要求后,填写开、复工报告(见样单),报监理和建设单位确认同意后,通报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各单位主管部门应进行审查复检,并进行汇总登记备案,填报开、复工汇总登记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严禁开、复工。

二、大型起重设备进出场安拆管理程序

国家和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或办法,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安全监管职责,对租赁、使用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工程局要求各施工项目部,在采购、租赁机械设备前,应对设备状况或性能进行考察验证,对租赁方的资质等进行确认。设备通过进场检验准备安装前,必须实行通告程序,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具体要求如下:设备进场后,项目部应组织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完好后,建立进场机械设备台帐,安装(拆除)时填报安装(拆除)通告单(见样单),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验备案,搞好旁站监控工作,做好记录。上级主管部门应依据管理需要,采取措施进行复验、监控,建立机械设备备案登记台帐,完善机械设备管理档案。

三、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签字管理程序

工程项目开工前,分包队伍作业人员进场后,项目负责人应在现场及时组织开展对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或培训,灌输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介绍施工现场危险因素与防范措施,讲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确项目管理制度,提出安全注意事项,促进从业人员增强安全意识,帮助其提高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到“三不伤害”。

教育培训要结合不同季节、施工阶段和作业环境的变化,适时进行。

在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流动更换频繁,专业作业人员更替时有发生,对此,应依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分部分项分专业的教育培训,力争全员全过程。安全教育资料可依工程局出版的《农民工安全教育手册》为基本素材,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与时俱进的教育内容和灵活的教育方式,通过事故案例的解读和现场观摩的形式,强化安全知识的了解和普及与安全技能的掌握和提高,从而全面提升综合素质,为安全施工打造扎实的思想意识基础和防范技能。受教育人员应进行实名制登记,并履行本人签字确认手续,连同全面详尽的教育内容一同存档,完善教育培训资料。

四、检查验收组织实施管理工作程序

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依赖于组织健全,靠制度建立,明确了管理职责,才能恪尽职守。

项目经理部应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验收工作,做全方位的检验督促。项目经理每周应组织一次现场全面检查或验收,安全员负责协调,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临电设施、安全防护设施、文明施工状况以及施工作业行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予以协调解决,发现不安全行为予以及时纠正;并依施工进程的需要,及时对安全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如现场临电、基坑与模板工程、各类脚手架,临边洞口防护及危险作业监控措施等要及时予以验收确认,查验其是否符合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布设、搭设是否安全稳固,能否满足施工安全需要,如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下发安全隐患整改单,或暂停施工,部署、督促整改,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参加检查验收的人员应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和分包队伍负责人等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单由相关责任人负责填写,并履行签字确认手续。安全员或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完善检查验收内业资料。专项检查或日常巡检,项目安全负责人或安全员可自行组织,及时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五、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管理程序

一般情况下,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依照规定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现场临电方案必须由电气专业技术人员编制,项目技术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审批,报总监理工程师审阅批复。危险性较大工程项目或关键工程、特殊工序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或项目技术人员编制,报本单位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核,由单位总工程师审批,报总监理工程师审阅批复后方可实施。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还应组织专家论证。如有变更,应履行变更审批程序。

确认后的安全专项方案应由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向项目部管理人员、专业工程师、分包施工队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直至由专业工程师(工长或技术员)向所辖管理区域的所有作业班组或所有作业人员进行细部的详尽交底,履行全员签字手续;并由工长负责按照专项方案要求安排部署、组织协调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实施过程,技术负责人定期巡查实施情况。

六、奖罚处置单据核定会签管理程序

为维护正常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各单位应贯彻执行保证金预缴制度,在签订分包合同或安全协议时,要求分包队伍按一定比例预缴安全与文明施工保证金,或在拨付工程款时按比例予以适时扣缴。项目部应经常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状况进行检查与评价,对不履行中建管理理念和管理制度,违规作业、野蛮施工的单位或个人提出批评和处罚,对各方面表现优异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奖罚处置应予公示。项目的相关奖罚管理实行会签制度,具体程序规定如下:项目相关管理部门开具的处罚或奖励单据,应及时在项目例会上宣告,对奖罚原因和情形进行公示,形成记录;在每月或每次进行工程量核算或工程款拨付时,各有关部门实行会签,如工程部、技术部、安全部、商务部门等应在分包单位获取的工程量核算或工程款拨付审批表(见样单)等类单据上签署意见,将相关奖罚单据据实汇总附后,核定本阶段奖罚数额;待各部门签署意见后,由项目经理最终确认签字;分包单位依此作为向财务部门结款的凭证,财务部门依此审批表予以核定结算。如果分包单位已预缴了安全保证金,则宜在保证金中扣减;否则,如不能满足,应在工程款拨付时及时据实予以扣除。

项目经理部应按季将奖罚情况向单位主管部门汇报,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奖罚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发现违规操作应予严惩。

七、安全协议签订审查管理工作程序

一般情况下,工程项目的分包队伍包含土建、水电、砌筑、装修、消防等多个专业分包。作为总包单位,应依据中建六局﹝中建六安(2007)280号文件﹞要求,及时与各分包单位签订 《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确定遇有特定情况发生时的处理程序以及争议的解决渠道和方式方法,明确协议有效期限。安全协议必须与法人单位签订,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认可,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署上签订日期。安全生产协议签订审查与管理工作应参照以下程序进行:分包单位签字盖章后,报项目法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验通过,并负责办理加盖单位公章相关事宜,建立安全协议审查登记台帐。项目施工前的审验服务相关管理流程,应实行会签制度,安全管理实行一票否决。

八、安全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程序

安全保证内业资料,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综合反映,是企业安全管理评价的重要内容;是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记录和凭证,是日常工作的积累,具有真实性、时效性、可追溯性,是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要做到实物和文字相符,行为和记载对应,反映出安全管理的全貌和全过程。

为了规范施工项目内业资料的管理,特此明确如下:

1、安全教育工作由项目经理组织,全员参加,安全员负责教育资料的整理和签字确认手续。

2、专项施工方案由技术人员编制,按分级制由技术负责人或总工审核、审批,并分级负责施工技术交底工作。安全员督促实施,并负责安全交底资料的收集归档。

3、检查验收工作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技术、工长、相关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由相关责任人填写检查验收表,并履行签字手续,安全员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保存。

4、综合管理与应急管理相关工作由项目经理组织安排,相关责任人编制、填报,安全员收集备份存档,督促完善。

5、项目安全考核工作由项目经理组织,安全员收集完善考核资料。对项目经理的考核,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6、文件收发由单位指定人员负责,及时登陆获取,填报文件收发登记表,注明传阅情况和落实措施。工程项目其他安全管理工作,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4篇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程序

一、工程项目开、复工报告管理程序

根据工程局制定的开复工检查验收制度,无论是新开工项目还是复工项目,项目经理部应在开、复工前组织一次全面的检查验收,就现场的管理制度、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措施方案、现场施工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能否满足安全生产条件,能否保障正常的安全生产需要等相关事项,进行细致、全面的检查验收,并对从业人员开展教育培训,经自查符合要求后,填写开、复工报告(见样单),报监理和建设单位确认同意后,通报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各单位主管部门应进行审查复检,并进行汇总登记备案,填报开、复工汇总登记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严禁开、复工。

二、大型起重设备进出场安拆管理程序

国家和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或办法,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安全监管职责,对租赁、使用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工程局要求各施工项目部,在采购、租赁机械设备前,应对设备状况或性能进行考察验证,对租赁方的资质等进行确认。设备通过进场检验准备安装前,必须实行通告程序,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具体要求如下:设备进场后,项目部应组织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完好后,建立进场机械设备台帐,安装(拆除)时填报安装(拆除)通告单(见样单),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验备案,搞好旁站监控工作,做好记录。上级主管部门应依据管理需要,采取措施进行复验、监控,建立机械设备备案登记台帐,完善机械设备管理档案。

三、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签字管理程序

工程项目开工前,分包队伍作业人员进场后,项目负责人应在现场及时组织开展对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或培训,灌输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介绍施工现场危险因素与防范措施,讲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确项目管理制度,提出安全注意事项,促进从业人员增强安全意识,帮助其提高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到“三不伤害”。

教育培训要结合不同季节、施工阶段和作业环境的变化,适时进行。

在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流动更换频繁,专业作业人员更替时有发生,对此,应依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分部分项分专业的教育培训,力争全员全过程。安全教育资料可依工程局出版的《农民工安全教育手册》为基本素材,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与时俱进的教育内容和灵活的教育方式,通过事故案例的解读和现场观摩的形式,强化安全知识的了解和普及与安全技能的掌握和提高,从而全面提升综合素质,为安全施工打造扎实的思想意识基础和防范技能。受教育人员应进行实名制登记,并履行本人签字确认手续,连同全面详尽的教育内容一同存档,完善教育培训资料。

四、检查验收组织实施管理工作程序

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依赖于组织健全,靠制度建立,明确了管理职责,才能恪尽职守。

项目经理部应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验收工作,做全方位的检验督促。项目经理每周应组织一次现场全面检查或验收,安全员负责协调,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临电设施、安全防护设施、文明施工状况以及施工作业行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予以协调解决,发现不安全行为予以及时纠正;并依施工进程的需要,及时对安全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如现场临电、基坑与模板工程、各类脚手架,临边洞口防护及危险作业监控措施等要及时予以验收确认,查验其是否符合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布设、搭设是否安全稳固,能否满足施工安全需要,如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下发安全隐患整改单,或暂停施工,部署、督促整改,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参加检查验收的人员应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和分包队伍负责人等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单由相关责任人负责填写,并履行签字确认手续。安全员或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完善检查验收内业资料。专项检查或日常巡检,项目安全负责人或安全员可自行组织,及时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五、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管理程序

一般情况下,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依照规定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现场临电方案必须由电气专业技术人员编制,项目技术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审批,报总监理工程师审阅批复。危险性较大工程项目或关键工程、特殊工序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或项目技术人员编制,报本单位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核,由单位总工程师审批,报总监理工程师审阅批复后方可实施。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还应组织专家论证。如有变更,应履行变更审批程序。

确认后的安全专项方案应由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向项目部管理人员、专业工程师、分包施工队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直至由专业工程师(工长或技术员)向所辖管理区域的所有作业班组或所有作业人员进行细部的详尽交底,履行全员签字手续;并由工长负责按照专项方案要求安排部署、组织协调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实施过程,技术负责人定期巡查实施情况。

第5篇 相关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程序

1.目的

根据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和指标对相关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施加有效影响。

2.范围

适用于同公司合作与环境因素、危险源和风险有关的所有相关方的管理。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组织对公司相关方进行评价、确认、施加影响并监督检查。

3.2行政部

3.2.1负责与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有关的各相关方签订相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协议书。对其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行为进行管理、监控和考核,施加有效的直接影响。

3.2.2对与一般环境因素和危险源有关的相关方,发出相关信函、施加有效的间接影响。

3.2.3负责合格相关方相关资料的获取和评价。

3.3各部门按照公司统一规定对相关的各相关方施加具体影响,并实施监督检查。

4.工作程序

4.1 管理对象:供方、运输相关方、建筑施工相关方、现场食堂及生活区相关方,废弃物处置和一般相关方。

4.2 对运输相关方的管理

4.2.1采购部同与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有关的运输相关方签订相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协议书。

4.2.2采购部应要求为本公司运输化学品的承包方,特别是运输化学危险品的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具体执行《易燃、易爆、油品及化学品管理程序》的要求,应要求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关方具备应急措施和方法。

4.2.3采购部还应要求为本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承包方遵守下述要求:

a)加强对机动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对机动车辆进行定期检查,以保持机动车的性能良好,尾气年检合格;

b)禁止在本公司厂区内冲洗车辆;

c)对漏油的车辆不予进厂;

d)禁止厂内鸣笛;

e)有防扬尘飞散的措施。

4.3对建筑施工相关方的管理

4.3.1行政部组织相关的部门同与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有关的建筑施工相关方签订相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协议书。

4.3.2采购部会同各部门监督检查相关方落实施工阶段的环保要求及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建筑施工竣工后,分包方应当修整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物控部负责验收。

4.3.3采购部要求相关方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间时,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建筑施工在使用的机械设备,相关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噪音污染,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具体执行《废气、噪声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4.3.4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破坏。防止和减轻粉尘、振动等对周围生活居住区的污染和危害。合理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具体执行《废水控制程序》和《废弃物管理程序》的有关规定。

4.3.5相关方特殊工序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4.3.6相关方施工人员入场前行政部必须对其进行入场教育,内容包括: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综合要求。

4.4废弃物处置相关方的管理具体执行《废弃物管理程序》。

4.5对提供生活后勤服务的相关方的管理

4.5.1行政部对相关方的用水、用电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

4.5.2 食堂废水先经隔油处理,生活垃圾按《废弃物管理程序》要求进行。

4.6采购部应向一般环境因素和危险源有关的相关方直接发出信函,施加有效的间接影响。

4.7合格相关方评价

4.7.1行政部分别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运输分包方、建筑施工相关方、垃圾清运方和后勤服务相关方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行为进行评价,填写《相关方绩效考评表》,确定合格相关方名录,并对其进行动态管理。

4.7.2合格相关方评价的内容包括:

a)是否理解本公司的一体化方针;

b)是否因环境、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受到相关方投诉;

c)是否因环境污染事故或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受到上级主管部门或环保部门的处罚;

d)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或已有明显削减,职业健康安全表现是否已明显改观。

4.7.3对不符合本公司要求的相关方应提出整改意见,对因整改不符或拒绝整改可能造成严重污染,或已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劳动安全事故的相关方,本公司有权做出限期整改或更换相关方的决定。

4.8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相关方的管理和检查,制定作业指导书,并将相关管理规定通报给承包方并作好记录。

5.相关文件

5.1《废气、噪声控制程序》

5.2《废水控制程序》

5.3《废弃物管理程序》

5.4《易燃、易爆、油品及化学品管理程序》

6. 记录

6.1 告相关方的一封信

6.2 相关方环境保护协议书

第6篇 对相关方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保证相关方在甲方活动的安全而制定的。

本规定适用于机关及各单位。

2.引用标准及术语

3.管理职责

3.1 生产安全部负责相关方管理工作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负责《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安全责任书》签定的归口管理。

3.2 各单位、部门负责对相关方进行安全交底,负责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施工安全责任书》,对相关方现场的监督,检查。

4.工作程序

4.1相关方划分:

4.1.1与本单位无关的参观人员。

4.1.2供货商、供货及提货人员

4.1.3公司内在同一作业区域内长期作业涉及的多个(包括两个)单位

4.1.4外协施工单位

4.2对相关方的管理

4.2.1与本单位无关的参观人员的管理。

参观人员由公司办公室接待,进行简短的口头安全教育后,按照参观路线进行参观,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戴安全帽、走安全通道。

4.2.2供货商、供货及提货人员的管理

a. 活动范围不得超出供、提货区域。

b. 服从现场人员的管理。

c 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戴安全帽,走安全通道。

4.2.3同一作业区域内长期作业涉及多个(包括两个)单位的情况,作业双方必须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施工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定各自的安全措施。

4.2.4外协施工单位(乙方)的管理

a 进入施工现场前要办理的手续:

·乙方单位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并经生产单位认可。

·乙方按一个项目1000元向公司交足押金。

·乙方要与甲方项目负责人、甲方单位(现场单位)安全管理主管、公司安全主管自下而上签定《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安全责任书》。

·甲方项目负责人向乙方项目负责人进行安全交底。

b 施工管理要求:

·施工中乙方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检查。

· 建筑工程施工中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乙方必须经公司设备部审查并办理各有关手续,方可实施;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 涉及停水、停电、停气影响到生产或生活时, 乙方应向有关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有关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 乙方对物料和机具实行定置管理,保证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不被侵占。

· 乙方现场办公设施,应符合文明、卫生要求。

· 乙方应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遵守消防规定。

· 建筑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解除施工现场的全部管理责任。

c 施工完毕后退押金手续

·甲方单位安全管理工程师在《施工安全协议书》上签署意见。

·乙方施工负责人持签署意见的《施工安全协议书》到公司生产安全部处办理退款手续。

d考核

·未签定《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安全协议书》、《施工安全责任书》或签定的不齐全,就让乙方进点工作的扣甲乙双方各500元。

·《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安全协议书》、《施工安全责任书》中的要求,乙方未做扣罚押金500元/项,押金扣完后,不足部分结算时由财务部在工程款中扣除。

5.记录

序号

编号

记录名称

产生部门

保管部门

保管期限

1

q/aq—11-1

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

生产安全部

生产安全部

一 年

2

q/aq—11-2

施工安全协议书

各单位

各单位

长期

3

q/aq—11-3

施工安全责任书

生产安全部

施工方

长期

4

q/aq—11-4

施工安全押金交款单

生产安全部

施工方

一年

5

q/aq—11-5

施工安全押金退款单

生产安全部

财务部

三年

第7篇 外部相关方环境和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1 目的

对影响单位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外部相关方进行管理或施加影响,保证单位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的实现。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单位外部相关方的环境和安全管理。

3 职责

3.1安全办公室负责外部相关方职业健康安全行为的归口管理和监督。

3.2办公室负责外部相关方环境行为的归口管理和监督。

3.3各单位、各部门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外部相关方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4 管理规定

4.1 管理处主要的外部相关方包括:工程和服务承包单位、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向管理处提供其他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来访者、驾乘人员等。

4.2 工程承包单位和向管理处提供其他服务的单位和个人的管理

4.2.1 工程施工

4.2.1.1 路上施工单位应执行路政与交警的有关管理规定,办理道路施工许可手续后,方可上路施工。工程主管部门应对其遵守有关协议的情况进行监督。

4.2.1.2 对其他施工,工程主管部门要求施工单位提交施工方案,并对其环境保护和安全措施内容进行审核。工程主管部门应对施工中的环境保护和安全事项做出明确要求(包括用电、防火、车辆等安全),将有关内容列入合同,或与施工单位签订协议。工程主管部门应组织对施工单位遵守合同或协议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2 对向管理处提供其他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应对其提出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要求;签订合同时,应将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要求的内容列入合同,并监督管理。

4.3 对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的管理

4.3.1 采购部门在选用材料、物品、设备时,除考虑满足使用要求以外,还应考虑其环境影响和安全性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严禁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4.3.2 确定材料、设备供方前,首先应对供方进行评审,在产品质量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选用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业绩好的供方。

4.3.3 由采购部门对材料、物品、设备供应单位提出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技术要求。在签订采购(包括运输)合同时,应向供方明确环境保护和安全方面的要求和措施。

4.3.4 采购的材料和设备到场后,由采购部门组织对其环保性能和安全技术性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验收不合格的材料、物品、设备,禁止使用。

4.4 对来访者的管理

对口接待部门、单位负责向来访者介绍管理处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规定,并要求其遵守。来访者需要进入有关工作现场时,应向他们介绍必要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知识和提供必需的防护用品。

4.5 环境和安全提示

4.5.1 为确保通行高速公路的司乘人员的安全,在相关路段设置环境和安全内容的提示牌,进行必要的环境保护和安全提示。

4.5.2 信息系统利用可变情报板,通报有关路况信息,做好安全行车提示,并做好记录。

4.5.3 出现雾、雪等恶劣天气时,收费站向过往车辆发放安全提示卡,口头提醒,注意安全。

4.5.4 发现车辆在不安全状态行驶,危及行车安全时,要及时进行提示。

4.5.5 在相关场所应张贴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4.6 外部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

外部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由第一受理者做好记录,及时处理、答复。处理不了的,向有关部门或上级反映,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第8篇 某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程序怎么写

一、工程项目开、复工报告管理程序根据工程局制定的开复工检查验收制度,无论是新开工项目还是复工项目,项目经理部应在开、复工前组织一次全面的检查验收,就现场的管理制度、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措施方案、现场施工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能否满足安全生产条件,能否保障正常的安全生产需要等相关事项,进行细致、全面的检查验收,并对从业人员开展教育培训,经自查符合要求后,填写开、复工报告(见样单),报监理和建设单位确认同意后,通报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相关各单位主管部门应进行审查复检,并进行汇总登记备案,填报开、复工汇总登记表。

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严禁开、复工。

二、大型起重设备进出场安拆管理程序国家和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或办法,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安全监管职责,对租赁、使用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相关规定,工程局要求各施工项目部,在采购、租赁机械设备前,应对设备状况或性能进行考察验证,对租赁方的资质等进行确认。

设备通过进场检验准备安装前,必须实行通告程序,履行登记备案手续。

具体要求如下:设备进场后,项目部应组织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完好后,建立进场机械设备台帐,安装(拆除)时填报安装(拆除)通告单(见样单),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验备案,搞好旁站监控工作,做好记录。

上级主管部门应依据管理需要,采取措施进行复验、监控,建立机械设备备案登记台帐,完善机械设备管理档案。

三、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签字管理程序工程项目开工前,分包队伍作业人员进场后,项目负责人应在现场及时组织开展对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或培训,灌输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介绍施工现场危险因素与防范措施,讲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确项目管理制度,提出安全注意事项,促进从业人员增强安全意识,帮助其提高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到“三不伤害”。

教育培训要结合不同季节、施工阶段和作业环境的变化,适时进行。

在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流动更换频繁,专业作业人员更替时有发生,对此,应依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分部分项分专业的教育培训,力争全员全过程。

安全教育资料可依工程局出版的《农民工安全教育手册》为基本素材,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与时俱进的教育内容和灵活的教育方式,通过事故案例的解读和现场观摩的形式,强化安全知识的了解和普及与安全技能的掌握和提高,从而全面提升综合素质,为安全施工打造扎实的思想意识基础和防范技能。

受教育人员应进行实名制登记,并履行本人签字确认手续,连同全面详尽的教育内容一同存档,完善教育培训资料。

四、检查验收组织实施管理工作程序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依赖于组织健全,靠制度建立,明确了管理职责,才能恪尽职守。

项目经理部应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验收工作,做全方位的检验督促。

项目经理每周应组织一次现场全面检查或验收,安全员负责协调,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临电设施、安全防护设施、文明施工状况以及施工作业行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予以协调解决,发现不安全行为予以及时纠正;

并依施工进程的需要,及时对安全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如现场临电、基坑与模板工程、各类脚手架,临边洞口防护及危险作业监控措施等要及时予以验收确认,查验其是否符合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布设、搭设是否安全稳固,能否满足施工安全需要,如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下发安全隐患整改单,或暂停施工,部署、督促整改,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

参加检查验收的人员应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和分包队伍负责人等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单由相关责任人负责填写,并履行签字确认手续。

安全员或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完善检查验收内业资料。

专项检查或日常巡检,项目安全负责人或安全员可自行组织,及时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五、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管理程序一般情况下,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依照规定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现场临电方案必须由电气专业技术人员编制,项目技术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审批,报总监理工程师审阅批复。

危险性较大工程项目或关键工程、特殊工序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或项目技术人员编制,报本单位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核,由单位总工程师审批,报总监理工程师审阅批复后方可实施。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还应组织专家论证。

如有变更,应履行变更审批程序。

确认后的安全专项方案应由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向项目部管理人员、专业工程师、分包施工队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直至由专业工程师(工长或技术员)向所辖管理区域的所有作业班组或所有作业人员进行细部的详尽交底,履行全员签字手续;

并由工长负责按照专项方案要求安排部署、组织协调施工。

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实施过程,技术负责人定期巡查实施情况。

六、奖罚处置单据核定会签管理程序为维护正常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各单位应贯彻执行保证金预缴制度,在签订分包合同或安全协议时,要求分包队伍按一定比例预缴安全与文明施工保证金,或在拨付工程款时按比例予以适时扣缴。

项目部应经常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状况进行检查与评价,对不履行中建管理理念和管理制度,违规作业、野蛮施工的单位或个人提出批评和处罚,对各方面表现优异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奖罚处置应予公示。

项目的相关奖罚管理实行会签制度,具体程序规定如下:项目相关管理部门开具的处罚或奖励单据,应及时在项目例会上宣告,对奖罚原因和情形进行公示,形成记录;

在每月或每次进行工程量核算或工程款拨付时,各有关部门实行会签,如工程部、技术部、安全部、商务部门等应在分包单位获取的工程量核算或工程款拨付审批表(见样单)等类单据上签署意见,将相关奖罚单据据实汇总附后,核定本阶段奖罚数额;

待各部门签署意见后,由项目经理最终确认签字;

分包单位依此作为向财务部门结款的凭证,财务部门依此审批表予以核定结算。

如果分包单位已预缴了安全保证金,则宜在保证金中扣减;

否则,如不能满足,应在工程款拨付时及时据实予以扣除。

项目经理部应按季将奖罚情况向单位主管部门汇报,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奖罚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发现违规操作应予严惩。

七、安全协议签订审查管理工作程序一般情况下,工程项目的分包队伍包含土建、水电、砌筑、装修、消防等多个专业分包。

作为总包单位,应依据中建六局﹝中建六安(2022)280号文件﹞要求,及时与各分包单位签订 《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确定遇有特定情况发生时的处理程序以及争议的解决渠道和方式方法,明确协议有效期限。

安全协议必须与法人单位签订,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认可,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署上签订日期。

安全生产协议签订审查与管理工作应参照以下程序进行:分包单位签字盖章后,报项目法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验通过,并负责办理加盖单位公章相关事宜,建立安全协议审查登记台帐。

项目施工前的审验服务相关管理流程,应实行会签制度,安全管理实行一票否决。

八、安全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程序安全保证内业资料,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综合反映,是企业安全管理评价的重要内容;

是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记录和凭证,是日常工作的积累,具有真实性、时效性、可追溯性,是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要做到实物和文字相符,行为和记载对应,反映出安全管理的全貌和全过程。

为了规范施工项目内业资料的管理,特此明确如下:

1、安全教育工作由项目经理组织,全员参加,安全员负责教育资料的整理和签字确认手续。

2、专项施工方案由技术人员编制,按分级制由技术负责人或总工审核、审批,并分级负责施工技术交底工作。

安全员督促实施,并负责安全交底资料的收集归档。

3、检查验收工作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技术、工长、相关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由相关责任人填写检查验收表,并履行签字手续,安全员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保存。

4、综合管理与应急管理相关工作由项目经理组织安排,相关责任人编制、填报,安全员收集备份存档,督促完善。

5、项目安全考核工作由项目经理组织,安全员收集完善考核资料。

对项目经理的考核,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6、文件收发由单位指定人员负责,及时登陆获取,填报文件收发登记表,注明传阅情况和落实措施。

工程项目其他安全管理工作,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9篇 电气工作或与电气设备相关的工作安全管理规定

1电气工作应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终结制度。

3.6.2电气工作应至少两人一起工作,工作前应认真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前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3.6.3与电气设备相关的机械或其它设备上的工作(如电机拖动的机械,电气、气动阀门等),须对电气设备停送电时,应在办理的工作票中写清楚,办理完工作许可手续后再进行工作。

3.6.4在工作票未终结前由于调试、试转、试加电压等工作,需要对电气设备停送电时,应填写试运设备停、送电联络票并交集控运行值班人员,集控运行值班人员(许可人)接到停送电联络票后应征得所有与被停送电设备相关的工作票负责人同意并在停送电票上签署意见后,工作许可人在检查核实无造成人身和设备损坏时方可对设备停送电操作,并应设有警示标志。停送电前应由要求停送电的工作负责人在设备现场守护并制止其他人员在设备和与之相关的设备上工作(与本设备或系统有联系的工作票应暂时收回)。

第10篇 试车相关检查及安全管理要求

(一)试车任务

1、认真、详实做好试车期间各种参数及异常情况记录;

2、熟悉操作方法;

3、记录设备隐患及处理方法及其过程;

4、记录设备遗留问题;

5、标识设备及开关、仪表工艺代码;

6、标识确认电机转向及转换开关方向;

7、检查设备螺栓是否紧固;

8、预均化堆场极限位置标识确认。

(二)试车前的准备

1、准备好所需的工具和材料,如各种扳手、测振仪、手锤、转速表、温度表、电流表、电压表、油枪、清洗材料、润滑油和试车中各种记录表格;

2、搞好试车现场清理工作,保证设备四周及车间环境卫生良好、整洁;

3、检查设备内腔,不许有施工中遗留下的东西,如钢筋、砖头、水泥块、木板、扳手、螺栓和棉纱等物,特别黑暗部位和不易检查部位要认真检查、试验、整定,确认性能良好,符合设计要求,才能合闸运转;

4、重要和重大设备(如窑、立磨等)要检查混凝土基础沉降情况,做好沉降观测点记录;

5、检查设备地脚螺栓,联接螺栓和键销等紧固件是否有松动现象;

6、检查各润滑油注油情况,确认油位达到油标,油品执行润滑卡片要求,确认所有干脂润滑补脂满足设备安全运转要求;

7、检查供水、供气管道,清除管内杂物,试车前应先进行现场清理工作;

8、检查设备工艺代码是否标识结束;

9、设备单机试车之前,应预先对电气系统进行性能试验和确认。

(三)试车注意事项

1、有润滑系统和冷却系统的设备,应先确认油路系统是否经过酸洗处理,重要设备的润滑油是否达到清洁要求。试车时应先启动润滑油泵和打开水阀,使油量和水压达到正常后,才能试机;

2、大型重要电动机必须经过单独空载试机、抱闸、控制器及限位开关必须试验合格后才能带动机械设备试机;

3、设备检查后,电机启动前必须盘动传动部件数圈,确认无卡、碰后才能启动;

4、设备启动时应先作点动,确认电机转向与工艺要求一致,才能正式开机;(高压电机不允许点动)

5、有辅传的设备,应先用辅传启动,设备运转数圈后,再正式开机;

6、特别注意明确标明转动方向的减速机、电机等设备严禁反转。

(四)试机过程中的一般检查内容

1、传动轴承温升、各润滑站供油、冷却水供水、设备振动按设备说明书要求进行检查;

2、检查管路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3、检查设备有无卡碰、异音、各部件在运转中有无移动和松动现象;

4、检查电气设备的各种仪表是否灵活准确,电压、电流值与额定值是否相符,及峰值电流时间;

5、检查各种限位开关、离合器、保护装置是否动作正常;

6、使用压缩空气的部位,通气前应断开用气点,对管路进行清灰处理。

(五)停机后的检查

1、运转中不易检查的设备部位的温升情况;

2、地脚螺栓、连接螺栓及键销等固定件有无松动及损坏,做好紧固及修复工作;

3、要求试车后点焊和焊牢的零件,在复查后及时处理;

4、检查润滑油的油质有无变化,滤油器内滤网上有无异物,做好清洗工作;

5、检查各开关、各电器仪表指针是否复位;

6、检查齿轮的齿面磨损情况及运转部件的接触情况;

7、标识好电机的转向。

第11篇 试车相关检查安全管理要求

(一)试车任务

1、认真、详实做好试车期间各种参数及异常情况记录;

2、熟悉操作方法;

3、记录设备隐患及处理方法及其过程;

4、记录设备遗留问题;

5、标识设备及开关、仪表工艺代码;

6、标识确认电机转向及转换开关方向;

7、检查设备螺栓是否紧固;

8、预均化堆场极限位置标识确认。

(二)试车前的准备

1、准备好所需的工具和材料,如各种扳手、测振仪、手锤、转速表、温度表、电流表、电压表、油枪、清洗材料、润滑油和试车中各种记录表格;

2、搞好试车现场清理工作,保证设备四周及车间环境卫生良好、整洁;

3、检查设备内腔,不许有施工中遗留下的东西,如钢筋、砖头、水泥块、木板、扳手、螺栓和棉纱等物,特别黑暗部位和不易检查部位要认真检查、试验、整定,确认性能良好,符合设计要求,才能合闸运转;

4、重要和重大设备(如窑、立磨等)要检查混凝土基础沉降情况,做好沉降观测点记录;

5、检查设备地脚螺栓,联接螺栓和键销等紧固件是否有松动现象;

6、检查各润滑油注油情况,确认油位达到油标,油品执行润滑卡片要求,确认所有干脂润滑补脂满足设备安全运转要求;

7、检查供水、供气管道,清除管内杂物,试车前应先进行现场清理工作;

8、检查设备工艺代码是否标识结束;

9、设备单机试车之前,应预先对电气系统进行性能试验和确认。

(三)试车注意事项

1、有润滑系统和冷却系统的设备,应先确认油路系统是否经过酸洗处理,重要设备的润滑油是否达到清洁要求。试车时应先启动润滑油泵和打开水阀,使油量和水压达到正常后,才能试机;

2、大型重要电动机必须经过单独空载试机、抱闸、控制器及限位开关必须试验合格后才能带动机械设备试机;

3、设备检查后,电机启动前必须盘动传动部件数圈,确认无卡、碰后才能启动;

4、设备启动时应先作点动,确认电机转向与工艺要求一致,才能正式开机;(高压电机不允许点动)

5、有辅传的设备,应先用辅传启动,设备运转数圈后,再正式开机;

6、特别注意明确标明转动方向的减速机、电机等设备严禁反转。

(四)试机过程中的一般检查内容

1、传动轴承温升、各润滑站供油、冷却水供水、设备振动按设备说明书要求进行检查;

2、检查管路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3、检查设备有无卡碰、异音、各部件在运转中有无移动和松动现象;

4、检查电气设备的各种仪表是否灵活准确,电压、电流值与额定值是否相符,及峰值电流时间;

5、检查各种限位开关、离合器、保护装置是否动作正常;

6、使用压缩空气的部位,通气前应断开用气点,对管路进行清灰处理。

(五)停机后的检查

1、运转中不易检查的设备部位的温升情况;

2、地脚螺栓、连接螺栓及键销等固定件有无松动及损坏,做好紧固及修复工作;

3、要求试车后点焊和焊牢的零件,在复查后及时处理;

4、检查润滑油的油质有无变化,滤油器内滤网上有无异物,做好清洗工作;

5、检查各开关、各电器仪表指针是否复位;

6、检查齿轮的齿面磨损情况及运转部件的接触情况;

7、标识好电机的转向。

第12篇 外部相关方环境和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对影响单位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外部相关方进行管理或施加影响,保证单位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的实现。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单位外部相关方的环境和安全管理。

3 职责

3.1安全办公室负责外部相关方职业健康安全行为的归口管理和监督。

3.2办公室负责外部相关方环境行为的归口管理和监督。

3.3各单位、各部门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外部相关方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4 管理规定

4.1 管理处主要的外部相关方包括:工程和服务承包单位、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向管理处提供其他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来访者、驾乘人员等。

4.2 工程承包单位和向管理处提供其他服务的单位和个人的管理

4.2.1 工程施工

4.2.1.1 路上施工单位应执行路政与交警的有关管理规定,办理道路施工许可手续后,方可上路施工。工程主管部门应对其遵守有关协议的情况进行监督。

4.2.1.2 对其他施工,工程主管部门要求施工单位提交施工方案,并对其环境保护和安全措施内容进行审核。工程主管部门应对施工中的环境保护和安全事项做出明确要求(包括用电、防火、车辆等安全),将有关内容列入合同,或与施工单位签订协议。工程主管部门应组织对施工单位遵守合同或协议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2 对向管理处提供其他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应对其提出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要求;签订合同时,应将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要求的内容列入合同,并监督管理。

4.3 对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的管理

4.3.1 采购部门在选用材料、物品、设备时,除考虑满足使用要求以外,还应考虑其环境影响和安全性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严禁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4.3.2 确定材料、设备供方前,首先应对供方进行评审,在产品质量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选用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业绩好的供方。

4.3.3 由采购部门对材料、物品、设备供应单位提出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技术要求。在签订采购(包括运输)合同时,应向供方明确环境保护和安全方面的要求和措施。

4.3.4 采购的材料和设备到场后,由采购部门组织对其环保性能和安全技术性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验收不合格的材料、物品、设备,禁止使用。

4.4 对来访者的管理

对口接待部门、单位负责向来访者介绍管理处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规定,并要求其遵守。来访者需要进入有关工作现场时,应向他们介绍必要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知识和提供必需的防护用品。

4.5 环境和安全提示

4.5.1 为确保通行高速公路的司乘人员的安全,在相关路段设置环境和安全内容的提示牌,进行必要的环境保护和安全提示。

4.5.2 信息系统利用可变情报板,通报有关路况信息,做好安全行车提示,并做好记录。

4.5.3 出现雾、雪等恶劣天气时,收费站向过往车辆发放安全提示卡,口头提醒,注意安全。

4.5.4 发现车辆在不安全状态行驶,危及行车安全时,要及时进行提示。

4.5.5 在相关场所应张贴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4.6 外部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

外部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由第一受理者做好记录,及时处理、答复。处理不了的,向有关部门或上级反映,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第13篇 安全生产相关负责人职业资格否决管理规定

1. 管控目的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系统各生产车间、行政系统各职能部室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生规定的情形,应予以职业资格“一票否决”的。

3. 管控对象

安全生产责任人,指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公司制度规定赋予安全生产责任的人员。

4. 管控内容

4.1 职业资格“一票否决”是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必须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出现下列规定的情形时,安全具有否决权,被否决的责任人,终身不得担任本公司的正处级以上的管理人员。

4.1.1 各生产车间、各职能部室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在各项职能决策过程中,要切实落实“安全优先”的原则,没有安全保障或存在尚不能解决的安全问题时暂不决策。

4.1.2 公司内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或者验收的,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

4.1.3 公司内的各新改扩建设项目,未做到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的,不得开工建设,不得投入使用。

4.1.4 公司内所有的生产经营活动,一切生产都要服从于安全,出现生产与安全矛盾时,应优先解决安全问题,不安全不得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车间,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给予其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职业资格否决处理。

4.2.1 所辖生产车间或职能部室发生责任性1人死亡以上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4.2.2 所辖生产车间或职能部室1个目标计划年内发生二次(含二次)以上重伤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4.2.3 公司生产安全系统重点督办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

4.2.4 瞒报、谍报、漏报事故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4.3 出现4.2项中任何情形的,相关安全生产责任人职业资格发生否决的,终身不得担任公司内领导干部。

4.4 本制度中所称事故划分标准,按照《安全事故上报及责任追究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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