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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安全管理15篇

发布时间:2022-12-27 热度:73

伤安全管理

第1篇 狠抓伤害预知预警kyt 推进班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不仅影响着社会稳定,经济效益,而且直接关系着生命的存亡。在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安全事故呈上升趋势。一个个同类型事故的反复重演,一幕幕无形的杀手,已严重地阻碍着我们的生产,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信号。我们应该深刻地反思:为什么职工不重视自己的生命安全?为什么职工不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谁都知道生命是最宝贵的,可是在具体的生产作业中,却总有人对爱惜生命缺乏自觉性,这似乎是个怪圈。关键还是在于我们的职工缺少安全管理的参与意识。以往都是被动地接受管理,缺乏对工作现场安全隐患的认识水平和对危险管理的警觉性。因此,我们应当狠抓伤害预知预警,提高每位职工对危险的警觉性、集中集体的智慧来了解、发现并最终消除潜藏在工作场所和工作中的危险因素,控制伤害事故的发生,从而推进班组安全管理工作。

“伤害预知预警”是日本工业安全与健康协会(jisha)于1973年创立的“零事故整体参与战役”的管理方法。“伤害预知预警”能够增强一个人对隐患的认识,激发每一个人对伤害预知预警的工作热情,从而创造一个期望的工作场所氛围。我们班组作为(kyt)活动的试点班组已经有近两年的时间,从实施效果来看切实提高了每位职工对危险的警觉性,很大程度上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工作现场为了防止由于人为的错误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狠抓“伤害预知预预警”工作是非常必要的。主要应从以下四方面进行。

一、狠抓职工对“伤害预知预警”的认识,全面提高班组所有成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通过结合事故案例深入地教育,使每位职工认识到搞好安全工作是为自己而不是为别人。充分利用班前会和安全日活动加强对职工(kyt)教育,使大家掌握相关的知识并在工作中反复实践,提高每位职工对(kyt)的熟练性。不厌其烦地给大家反复强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让大家时时刻刻都绷紧安全这根“弦”,以达到增强人的敏感性和注意力,激发工作热情的目的,创造一种期望的工作场所氛围。

二、狠抓“伤害预知预警”的责任落实,杜绝各种习惯性违章发生的可能性。为确保每位职工都能按照查找的问题去认真消除并做好措施,不违章作业。进一步加强对(kyt)小组责任人的检查及考核,通过不断强化制度的约束力来加大对(kyt)工作的保障力度,杜绝各种(kyt)活动中弄虚作假的现象。每天的工作具体落实到哪个工作小组,哪个工作小组的负责人就必须要召集该工作组成员在工作现场前召开一次(kyt)短会,并做好记录,使大家都知道有这么一个危险因素存在,从而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否属违章现象,该怎样去消除这些危险因素。

三、狠抓“伤害预知预警”中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切实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各(kyt)小组负责人都必须把安全工作摆到首位,正确处理好生产与安全,抢修与安全,进度与安全的关系,不能为了生产、抢修、进度而忽视了对安全措施的落实。要始终把危险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使安全防范措施的布置和落实有针对性。

四、狠抓“伤害预知预警”的活动评审,不断解决班组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班组的方法及对策,才能防止在(kyt)活动中各种弊端的蔓延,完善班组安全管理工作。

总之,狠抓伤害预知预警就是为了确保人身安全和工业安全,而不仅仅是单纯的书面形式。狠抓伤害预知预警需要每一位职工都积极地参与,只有这样,班组的安全工作才能越做越好;只有这样,安全生产的大堤才能越筑越牢。

第2篇 综采二队安全“零”伤害安全管理措施

为保证我队安全顺利完成本年各项指标,实现安全“零伤害”,特制定本管理措施,希广大员工遵守、执行、监督。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两级公司对2013年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要求,以“本安管理体系巩固发展年”活动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找、抓、促”活动,坚决把“安全工作想不到就是失职,做不到就要问责”落到实处,突出以责任落实为重点,以预防事故为导向,以规范操作为保障,不断创建本质安全工作环境,岗位操作实现“三不伤害”。

二、奋斗目标

全面开展岗位“三不伤害”活动,杜绝较大及以上机电事故,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重大安全隐患全部得到有效控制,努力实现零伤害目标。

三、总体思路:

着力推进090安全管理理念,即围绕零伤害的奋斗目标落实职工的岗位操作安全责任。提升十个安全管理零理念:制度执行零距离、考核机制零弊端、组织管理零欠缺、隐患排查零盲区、整改治理零差距、奖罚兑现零拖欠、措施实施零漏洞、安全培训零欠缺、安全生产零事故。

四、管理措施

1、班前会按时传达公司及矿各种安全文件精神,使员工了解近期安全工作动态。班前会上针对工作任务、人员分配、工序工艺开展危险辨识,做到提前防范。

2、开展好“三不伤害”知识培训,丰富内涵,扩展外延,积极引导员工深刻认识和牢固树立“三不伤害”的内涵和理念,以岗位工作程序化、行动规范化、操作标准化最终实现全员、全系统、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3、确立新的安全培训理念,树立“不经培训上岗就是安全隐患”的思想。优化培训管理流程,改善培训激励机制,积极推行“安全培训积分”管理,加大对员工培训工作的考核和奖罚力度。

4、科学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对各级各类安全技术培训要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坚持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相结合,切实做到员工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业务技术和安全知识。

5、重点抓好“三项岗位”人员和“三新”员工的培训,严格落实全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三大规程、作业流程培训、事故案例培训和三维仿真动漫培训工作,开展分岗位、分工种、分专业的知识更新培训,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技能,提高自保、互保、联保能力和意识。

6.强化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汲取事故教训,增强事故防范意识;以师带徒,提高安全生产实际操作技能;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促使班组员工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操作技术,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7、修订完善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将员工不安全行为与区队绩效考核挂钩;明确重点培训对象,认真做好人员不安全行为的矫正培训工作。

8、广泛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在新工艺、重大工作任务、工作环境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在班前会上做有针对性的风险评估,使员工了解做该项工作所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9、按照矿要求实施全员安全风险抵押安全约束激励机制,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共同承担安全风险,传递安全压力,人人参与安全管理。

10、为加强员工安全管理,充分发挥员工联保、互保的作用,做到“三不伤害”,开展先进带后进、以安全型职工带隐患型职工的“结对子”活动。

(1)本活动以结对子员工为活动的主体,以班组为单位、班组长为组织者、班组安全员为监督人、跟班队长为监管人构成基层安全管网体系。

(2)在班组内每两人一组结成安全对子,原则上以工作内容有相互联系、工作地点就近的人员结成一对,班组员工为奇数的可三人为一组。

(3)当班组人员情况变化时,班组长要及时更新“结对子”人员,并将更新人员上报队长,以便队长安排跟班队长现场重点盯防与督导。

(4)建立师带徒关系的员工由师徒 “结对子”,以便更充分的发挥以师带徒的作用。

(5)因单岗作业无法“结对子”的员工(如控制台电工),由跟班队长负责监督,每班巡回三次。

(6)“结对子”双方要针对本岗位危险源及不安全行为、岗位技能等,相互监督,相互学习,以达到共同进步,杜绝事故发生。

(7)“结对子”员工,当一方受到安全处罚时,另一方对应连带处罚50%。

(8)当受安全生产奖励时,同是向“结对子”的另一方兑现奖励的50%。

(9)参与人员要做到“三个互相”,即互相监督彼此的安全行为、安全操作和安全思想状态,及时予以提醒和纠正;互相照看好彼此的作业安全,使彼此不受伤害;互助互保提高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实现岗位安全生产。

(10)相互结对子人员相互隐瞒、包庇对方的不安全行为、不规范作业、危险性动作等,一经发现跟班队长对其做出处罚(100-300元),并上报队部,取消该班组的安全之星与优秀班组评选资格。

11、加大对不安全行为的打击力度,每班跟班队长巡查,对不安全行为及时纠正,并且每月不安全行为录入量不少于1条。

12、开展安全警示活动,对不安全行为人员,在班前会上检讨,起到警示其他员工的作用。

13、大力开展岗位保安,以员工为中心开展“我的岗位、我负责”,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技能和理论知识水平。

14、坚持体系保安,不断固化本安体系推广应用,提升本安管理水平,员工掌握本岗位潜在危险源及管控标准和措施,做到危险源实时管控有效。

15、强化业务保安,提高现场执行力,提升现场管理水平。以人员规范作业、“一通三防”、顶板管理、防治水和机电管理为重点,努力建设“系统无隐患、设备无缺陷、管理无漏洞、人员无失误”安全区队。

16、坚持隐患排查制度对环境、设备、人员存在的隐患及时反馈,使之得到有效的管控。

17、不断完善安全绩效考核机制,严格落实安全奖惩、绩效考核制度,严格按照公司《不安全行为安全管理奖罚制度》落实责任人。

18、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执行《哈矿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综采设备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哈拉沟煤矿2012年安全风险抵押管理办法》、《综采二队管理制度》及矿相关规章制度。

第3篇 道口安全管理和路外伤亡事故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道口安全管理,有效控制交通肇事及路外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路运输安全,根据《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和国务院国发178号、国家七部委经交161号、国经贸运466号及道部、黑龙江省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道口安全管理

(一)加强道口安全管理。各相关站段要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道口管理制度,定期对路道口安全进行检查、监督,确保道口安全。

(二)健全完善道口设备。有人看守及无人看守道口要做到护桩、“三标”(鸣笛标、警示标、停车标)等标志齐全、醒目,符合国家标准。有人看守道口要设报警装置、电动栏杆、无线电话等设施。

(三)凡未经合法手续设置的道口、按协议需拆除的道口、站内道口、站内通道以及危及路与道路交通安全的道口,必须一律拆除。新开辟道口或人行过道,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告,由进行审批;其它地方路由黑龙江省、黑河路集团有限公司(或分公司)审批;在城市内由路与当地城市规划部门共同研究确定。

(四)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道口设备标准,每半年对管内的道口、平过道逐一进行兑标检查,凡不符合标准的要立即进行整改。要配齐道口安全装置,不断提高设备保安全能力。要加强道口员的培训,认真执行《道口员一日作业标准》的规定,有效防止路外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道口安全。

(五)道口配备的通讯、信号等设备设施,由电务、工务、道口部门归口管理,加强设备的检查维修。

(六)各机务段要加强对机车乘务员的教育,认真了望,及时呼唤应答。机车要全部安装道口鸣笛打点监控装置,在通过道口、隧道、桥梁和施工作业地点时,要按规定鸣笛;运行中发现线路上有人行走或横越线路时,要立即鸣笛;发现危及行车或人身安全时,要果断采取停车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七)提速区段要按道部要求全部取消平交道口、人行过道,改为立交。暂时拆除不了的平交道口要全部按照有人看守道口标准进行完善,上齐报警设备、遮断信号和道口防撞装置。车站内平过道必须与车站外道路和人行道路断开,禁止平过道设在车站两端咽喉区内。站内为通过行李车、邮政车和售货车设置的平过道,须安装活动栏木,二十四小时有人监护。

二、路外安全管理及路外安全宣传

(一)按照道部和的要求,各路办事处安监室要配置专职路外安全监察,站、段要配置专职(兼职)路外安全员,做到人员、设备齐全,经费足额用于路外安全工作。

(二)各路办事处配备路外安全宣传专用汽车,由路办事处安全监察室直接领导;在业务上受路外监察指导,对或路办事处安全监察室领导负责。

1.安全宣传专用汽车属于生产用车,统一命名为“安全宣传专用车”,车上应装有固定明显标牌。

2.每个安全宣传车(队)要配有车(队)长、司机、放映员等工作人员,由根据工作需要和设备情况,本着精干的原则具体核定,列为行车安全人员。

3.安全宣传车(队)的宣传经费、设备维修费、工具备品购置费、大修更新改造、汽车和发电机用油等,应事先作出预算或概算,纳入年度计划。如临时有特殊需要,还可列专项费用,报请长批准。

(三)广泛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安全监察、公安、宣传、工会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根据管内路内外伤亡情况,制定年度路外宣传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电影、幻灯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国家关于路路外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和路外安全基本常识。要定期深入沿线农村、厂矿、学校,加强对沿线村民、中小学生及机动车驾驶员的宣传教育,做到日常宣传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提速干线要利用各种形式每月宣传一次,其他干线每季宣传一次。每年大的节日前后,要增加宣传次数。宣传天数一般不得少于全年的二分之一。

(四)杜绝机动车辆和人、畜上道。每年由安全监察室牵头,指派安全监控大队负责,组织公安、工务、车务等部门深入沿线检查,与饲养大牲畜和羊群的农民户、机动车驾驶员签订安全包保协议,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位,确保运输安全畅通。

(五)加强提速区段的护网建设和保养工作。各工务段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专人对护网进行防护、维修,定期组织检查,加强管理。对故意破坏护网的行为或人员,要及时通报或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确保提速干线的行车安全。

(六)各相关站段要在所管辖的主要道口、桥涵、路堤、护坡、车站建立宣传牌和警示标语,对过往的行人提出警示,注意安全,确保路运输安全正点。

三、路外伤亡及道口交通肇事的界定

(一)路外伤亡责任界定

1.凡在路列车运行和调车作业中,发生火车撞轧行人、与其他车辆碰撞等情况,招致人员伤亡或其他车辆破损,均列为路外伤亡事故。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伤亡事故者,由本人或所属单位负责;给路造成损失的,追究肇事者相应责任。

(1)在路路基上行走、乘凉、坐卧钢轨;

(2)在站内和区间内(两个车站之间)路上逗留、游逛、穿越和拣拾煤渣杂物;

(3)钻车、扒车、跳车和无票乘车;

(4)在路路基两侧放牧牲畜和打晒农作物;

(5)一切车辆、拖拉机和行人抢越路道口。

2.盲、聋人,学龄前儿童,行动不便的老、残和精神病患者,在无人护送的情况下,横越路无人看守道口发生事故时,由其家属或监护人负责。

3.路职工要认真执行规章制度,防止路外伤亡事故。路机车、轨道车乘务人员运行中必须认真了望、鸣笛示警;道口看守人员认真落实作业标准。路道口必须做到护桩、警告标志齐备,清晰醒目。凡因上述防护设施不全或路职工失职行为造成的行车路外伤亡事故,由路部门负责,对责任者严肃处理。

(二)道口交通肇事责任界定

1.各种机动车辆、行人通过路无人看守道口时,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不得冒险抢越。凡通过路道口发生撞车事故时,由事故调查处理委员会调查分析,研究处理,责任属于一方的,其损失费用由责任一方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其损失费用由双方合理负担。非路道口禁止任何车辆通过。任何单位都不许在路沿线随意铺设道口,违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2.各种车辆、行人及大牲畜通过路道口以及人行过道、平过道发生事故造成损失时,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调查,确定事故责任,其损失费用由责任一方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合理负担。

3.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严重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由路或地方有关部门对肇事责任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扰乱路道口交通秩序、损坏道口设备、违反路道口通行规定、危害路行车安全等行为,路部门可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核收赔偿费和罚款。

四、路外伤亡及道口交通肇事通报和调查处理

(一)发生路外伤亡及道口交通肇事要及时通报,车站值班员接到路外伤亡、交通肇事的报告后,立即报告列车调度员,再通知有关部门。在区间内发生路外伤亡和交通肇事时,由运转车长(无运转车长时为司机)立即报告列车调度员,如不可能,则报告最近车站值班员,转报列车调度员。

(二)各安全监控大队、站段要加强路外伤亡及道口交通肇事的报告工作。发生路外交通事故,所管站段要在10分钟内报告安全监控大队,安全监控大队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发生重大路外伤亡事故要在15分钟内报安全监察室,安全监察室派员前往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三)在站内或区间发生路外伤亡事故时,车站接到报告后,应及时通报路公安派出所和有关单位,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同时,按有关规定通知地方有关部门,由地方和路共同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妨碍开通线路和路正常行车。发生五人以上的伤亡事故时,应及时逐级报告、省、市、自治区和公安部门。

(四)凡发生路外伤亡事故,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在站内发生路外伤亡和交通肇事时,车站站长要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在区间内发生路外伤亡和交通肇事时,由运转车长(无运转车长时为司机)组织妥善处理,对伤者进行现场救护或送就近医院抢救;死者做成标记移出线路外,迅速恢复正常行车,到达前方站后报告车站值班员。对当时没有察觉的伤亡事故,巡道工和其他人员发觉时,应及时报告邻近车站。

(五)发生路外伤亡事故,应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委员会负责调查处理。事故调查处理委员会在当地县以上政府领导下进行工作。事故调查处理委员会的任务是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研究防范措施,做出处理决定,并由有关方面监督执行。发生一般路外伤亡事故(属责任事故影响站段安全成绩),事故调查处理委员会由各安全监控大队或站(段)主持,路公安、有关业务单位,及伤亡者所属单位的代表参加;多人伤亡重大事故(属责任事故影响站段安全成绩),由路安全监察室主持,路公安、有关站段以及伤亡者所属单位的代表参加。遇有火车与机动车相撞时,须通知当地交通部门参加。

五、路外伤亡及道口交通肇事事故费的支出和收缴

(一)凡违反本《办法》中规定的有关条款造成伤亡的,属于伤亡者本人或所属单位责任,伤者的医疗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费、死者的殡葬费,由伤亡者本人或所属单位负担。伤者住院,经会诊鉴定可以出院的应立即出院,不得拖延,拒不出院者由伤者单位负责领回。因伤致残经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其伤残程度,由路部门酌情给予一次性救济,所发生的费用由站段垫付,结案后安全监控大队负责路外人员以安监报-5,上报路安全监察室,审批加盖“路外伤亡事故处理专用章”,由路财务处列销。

(二)发生路外伤亡事故,由下列直接关系单位负责,按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委员会的决定,处理善后和垫付款工作。

1.站界内(包含专用线)由车站;

2.区间由机车所属段;

3.段管线由所属段;

4.客车由客运乘务员所属段;

5.轨道车、动车由该车所属段;

6.有人看守道口由看守员所属段;

7.外机车发生伤亡事故由所辖站;

8.巡道员或其他人员发现的伤亡人员,不能确定关系单位时由所辖站。

(三)凡属于路方面责任造成伤亡者,其医疗费、殡葬费、住院期间伙食费由路负担,并根据具体情况,由路给予一次性抚恤费,其标准参照《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办理,最高标准不得超过条例规定。

(四)少数民族地区路外伤亡事故和其他地区有特殊情况的路外伤亡事故,可酌情增加救济补助金额,具体数额由事故调查处理委员会议定,报有关部门核定。

(五)凡借路自杀、他杀,或利用路进行各种违法活动造成伤亡者,路不承担任何费用,且不得享受上述任何救济或补助;触犯法律的,由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六)无人认领的尸体,由路公安部门处理,费用由路部门承担。

(七)交通肇事造成的路机车、车辆、线路设备损失费,由路外伤亡事故处理委员会负责调查,安全监控大队路外安全监察负责上报,路安全监察室审批盖章,路财务处列销。

(八)路外责任事故赔偿费由事故调查处理委员会负责收缴,逐级及时收缴、及时结算。实际收缴的赔偿费80%上缴路,站段留用20%。

(九)路收缴的赔偿款,作为路外宣传费用(包括公安部门)、事故损失费用冲销及防止和处理路外伤亡事故有关人员奖励费用,每月评比奖励一次。路款额由安全监察室、财务处掌握使用。站段留用的赔偿款,作为奖励路外宣传费用、事故处理费用及防止和处理路外伤亡事故有功人员奖励费用,专款专用。

六、路外伤及道口交通肇事的统计管理

(一)各安全监控大队要加强路外伤及道口事故的统计、报表工作,严格按道部《全路路外安全监察工作座谈会纪要》(安监函[2003]14号)要求,配备专用微机,作为路外伤及道口交通肇事统计报表的专用工具,与道部联网,互通信息,做到上报数据及时、准确。

(二)各安全监控大队要认真贯彻道部《全路路外安全监察工作座谈会纪要》(安监函[2003]14号)要求,推行路外伤及道口事故“一事一栏”和“一事一案”管理办法。

(三)路外伤亡事故的统计报表,由各安全监控大队专职路外监察负责每月5日前统计汇总,及时准确的上报路安全监察室。

七、加强地方路路外伤亡事故及道口安全管理

(一)加强地方路道口安全管理。根据《路法》、《合资路与地方路行车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路对管内各地方路道口安全的监管责任,各相关站段受指派,定期对地方路道口安全进行监督检查,提出需整改问题,监督整改结果。

(二)各地方路公司、分公司要有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道口安全工作,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确保道口安全。

(三)各地方路公司要按要求改进和完善道口设备、设施。有人看守及无人看守道口要做到标志齐全,护桩、“三标”(鸣笛标、警示标、停车标)要齐全、醒目;有人看守道口要安设报警装置、栏杆、预警、电台等设施。对主要干线平交道口要有计划的逐步改为立交。

(四)各地方路公司要严格执行国家七部委下发的《路道口管理暂行规定》、《路线路规范》,道口的坡度、了望条件及道口平台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达不到要求的须及时整改。

(五)各地方路公司要认真做好路外宣传工作,要定期深入工厂、学校、农村,开展宣传《路法》、《安全法》、《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及有关路安全常识,广泛进行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提高对路安全的认识。

(六)各地方路公司要在所管辖的路桥梁、道口、车站建立宣传标语、警示牌,作为长期的宣传警示工具,使广大群众提高安全意识,防止事故的发生。

(七)各地方路公司要加强道口交通肇事的统计报告工作,发生重大道口交通肇事时,须在20分钟之内通知安全监察室及相关路单位,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各种材料。

本办法自2005年5月1日起实行。前发《关于转发<国务院转发道部、交通部、公安部关于重新修订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的请示报告>;的通知及我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安[1997]667号)、《关于重新修订<路路外伤亡事故处理办法>;的通知及我补充规定》(安[1984]301号)、《转发道部重新修订<路路外伤亡事故报告、处理、统计办法>;的通知及我补充规定》(安[1980]40号)、《转发道部“关于补充修订<路运输安全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人[1985]93号),安电[1991]第683号同时废止

第4篇 企业和安全管理部门处理伤亡事故“十忌”

一忌“事故难免”。有人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我们供电企业是一个“特殊”企业,面宽、点多、人散,哪有不出一点问题的。我认为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实践证明,只要我们思想重视,工作过细,管理严格,安全工作是完全可以做好的。

二忌讲“重”做“忘”。在安全工作中,如果“讲起来重要,做起来忘掉”,就必然会发生事故。为此我们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特别是在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的情况下,要把搞好安全工作,做到每一道工作细节上去,真正落到实处。

三忌时紧时松。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绝不能时紧时松。时紧时松不只是一个工作方法问题,而且是一个工作态度和责任心问题。因此,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工作事业心,时时、事事、处处都把安全工作抓得很紧、很紧。

四忌有章不循。为了搞好安全工作,各级都制定了一些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是我们搞好安全工作的基本保证,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严格执行。实践证明,凡发生事故十有八九都是不认真执行规章制度。

五忌掉以轻心。在搞好安全工作中,我们有的职工对各级领导和安监部门三令五申做好安全工作,不以为然,认为没有啥,自己不会发生问题,哪知这种对安全工作“马大哈”的人往往发生事故。到头来“后悔莫及”,一害自己、二害集体、三害国家。

六忌与己无关。有的人认为安全工作是上面的事,头头的事,安监部门的事,与我无关。这种错误认识,是缺乏主人翁思想的表现。我们说,安全工作不是哪一个部门、哪一个领导的事,是全体每一个职工的事。任何一项工作靠少数领导和部门来做,是做不好的,必须是全体职工都行动起来,才能做好。

七忌分工分家。为了搞好安全工作,在职能上,分工某个部门管;在领导上,分工某个领导主管。但有的部门和有的人就把它分工分家,认为安全工作不是我这个部门,我这个领导、我这个人的事,可以不闻、不问。有了这种分工分家的思想,是必然搞不好安全工作的。因为,现代的企业是一个整体,安全工作是一个整体性的共性工作。必须是分工不分家,齐心协力一起抓,才能搞好。

八忌重“大”轻“小”。事故根据其性质的严重程度及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有的单位、部门、领导只重视抓防止大事故的发生,忽视防止一般性事故的发生,忽视防止一般性事故的发生,其结果是小事故不断,最后导致大事故的发生。安全工作中的这种重“大”轻“小”的倾向必须加以克服。而代之以按照事物发展规律,从小处着手,从大处着眼,从事故的隐患、萌芽状态抓起,防微杜渐。

九忌处理不慎。一旦发生事故就要慎重处理,如果处理不慎就达到总结经验教训,教育本人和教育群众,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目的。在事故的处理中,要按照事故调查规程进行,做到三不放过。要根据事故的等级、损失的大小、责任的主次,进行恰如其分的处理。要防止不认真调查研究乱处理和照顾情绪敷衍了事两种倾向。

十忌纪律松懈。“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同样是搞好安全工作的保证。凡纪律松懈的单位,就会事故一出再出。俗话说“严是爱,松是害,不闻不问是灾难”。严格纪律不仅是搞好安全工作的保证,而且是对职工的爱护。严格纪律与加强管理是一致的,特别要重视加强管理,管理主要是管好人,管好人的思想,要分层次,采用各种形式,利用各种机会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职工遵守纪律、安规的自觉性。

第5篇 防止强酸强碱灼伤安全管理标准

1目的

为加强强酸、强碱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强酸、强碱灼伤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接触强酸、强碱或从事强酸、强碱工作的操作、检修、维护、装卸、储运、分析等岗位安全管理。

3上岗作业前的安全教育

从事强酸、强碱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

3.1掌握本岗位强酸、强碱的使用过程及理化性质;

3.2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管理规定;

3.3掌握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

3.4掌握灼伤后的处理方法、自救、互救技能和预防措施。

4安全防护及救护

4.1从事强酸、强碱作业时必须穿戴防酸、碱的劳保护品:防酸碱服、眼镜、胶皮手套、胶靴、围裙、口罩、有机面罩等。

4.2装置区有酸碱的地方必须保证随时有大量清水。作业岗位应配备处理酸碱灼伤的中和用化学药品。

4.3酸碱液溅到皮肤上应先用干布擦掉再用大量清水冲洗。衣服上溅有较多酸碱液时应立即脱下衣服用清水冲洗。

4.4酸碱溅入眼内时应翻开上下眼睑立即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清洗严重者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5操作安全规定

5.1酸碱设备及管线要定期试压、测厚、酸碱设备上所属安全附件必须定期校验保证完好。

5.2非酸碱装置本岗位人员不得随便操作、启动酸碱装置设备和阀门。

5.3操作工应熟悉装置内所用防腐材料的性质、特点并对防腐设备作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启动酸碱泵时必须穿防酸碱服戴防护帽、防护眼镜。5.5转移酸碱的临时性管线用完后,应及时把酸碱清洗干净不允许在管线内长期留存以防别人误用造成灼伤事故的发生。

5.6输送浓酸、浓碱的管路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保证在生产结束后能将管线锁闭同时如必要可在法兰连接处加防护罩。

6检修维护安全规定

6.1检修维护时,要严格执行穿戴防护用品的各项规定。

6.2严格执行设备检修规定。

6.3设备、管线检修前应放净酸碱,并用大量清水冲洗至中性方可进行检修。

6.4不许就地排放酸碱,发现酸碱泄漏时应及时中和处理,溅到地面或设备上的酸碱应立即用水冲洗或用布擦干净。

6.5禁止带压拆卸酸碱管线、法兰、阀门。必须拆卸时,要先把酸碱倒空、吹扫、清扫干净,拆卸时要缓慢进行。

7储运安全规定

7.1储运酸碱的容器必须符合耐腐蚀的材质要求。酸类腐蚀品应与氰化物、遇水燃烧品、氧化物隔离,不宜混储混运。盛酸碱的容器要有专人管理,应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不得随意乱动。

7.2用塑料容器转移酸碱溶液时,要双人操作,同时做好记录。

7.3盛酸碱溶液的塑料容器必须加贴明显醒目的警示标贴,放置区域要有标识线并进行定置防护存放。

7.4装运时要配备足够的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有关规定,应有明显的标志。

8本标准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考核,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6篇 国家对容易发生伤害事故的冲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方面有严格要求

冲压安全管理规程

(1985年5月10日 机械工业部[85]机生字60号文颁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冲压安全生产的管理,确保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对冲压机械、安全装置和模具的设计与制造,使用与管理等作了规定,各冲压机械的设计制造单位和使用单位,应根据本规程制定实施办法,并 予贯彻执行。

第三条 本规程所适用的设备:机械压力机、冷挤压压力机、剪板机、板料折弯压力机。

第二章 设计与制造

第四条 冲压机械的安全技术要求,应参照jb3350—83《机械压力机安全技术条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冲压机械的设计、制造和验收,应遵照下列有关标准:

1.jb1829—76《锻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2.jb1646—75《开式压力机技术条件》。

3.jb1279—81《闭式单、双点压力机技术条件》。

4.jb1295—77《剪板机技术条件》。

5.jb2936—81《闭式冷挤压压力机技术条件》。

6.jb2257—77《板料折弯压力机技术条件》。

7.其它有关冲压机械的技术条件。

第六条 整机的安全技术要求:

1.床身、滑块、防护罩、安全设施等外露部分,不得有锐利的边缘。

2.外露的飞轮、皮带轮、传动皮带、齿轮等旋转部分,要用防护罩遮住。

3.设备应良好接地,以防触电。

4.设备上应有合适的局部照明,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设计移动式或固定式。

5.设备,特别是中大型设备上一般要设置安全支柱,以防在模具调整时滑块下滑或误开设备。安全支柱要与设备的主传动控制联锁,其强度应能支承滑块和上模 的重量。

6.高大设备的最高处应设有红色指示灯显示,并涂以黄黑相间的条纹,以防天车误碰。

7.带有气动摩擦离合器或寸动刚性离合器的设备,应标定实际的急停时间。实际的急停时间是指曲轴转到90左右处,接通急停按钮后至滑块完全停止的时间。

第七条 主要部件的安全技术要求:

(一)床身:

1.床身的强度、刚度必须进行验算和测试。

2.可倾式床身的可倾角度调节和固定机构,必须完全可靠,以防倒落。手动调节和固定位置,一般只允许在设备的侧面。

(二)滑块:

1.封闭高度的调节部分,应设有双向极限限位装置。

2.滑块上不可有过分突出的螺栓、螺母或打料杆,如不得已时,应采用护罩设施。

(三)离合器与制动器:

1.刚性离合器(包括寸动刚性离合器)的转键(包括键钢)或滑锁,应有足够的强度。

2.刚性离合器所配的带式制动器的设计,应按实际制动角度计算强度,并应便于调节。

3.气动摩擦离合器与制动器应有可靠的联锁装置,以防结合的时间过长而引起实际制动角度过大,或相互干扰而引起摩擦片的磨损。

4.寸动刚性离合器所配的制动器的设计,应考虑滑块和上模所引起的制动力矩。

(四)离合器的操纵系统。

1.刚性离合器的操纵凸轮的安装位置,应保证在单次行程时曲轴停在死点处,其允差为正负5度。

2.刚性离合器在单次行程时,必须有防止连冲的机械式保护装置。

3.寸动离合器在单次行程时,必须有防止连冲的双重电器联锁保护装置。

4.气动摩擦离合器在单次行程时,应保证曲轴停在上死点处,其允差为正5度/负10度。

5.气动摩擦离合器在单次行程时,必须有防止连冲的措施,如采用双联电磁阀等。

(五)离合器的起动机构:

1.手柄直接起动的手柄推(或拉或压)力,左手操作时,不得超过1.5公斤力。右手操作时,不得超过2公斤力。双手柄操作时,每个手柄不得超过1.5公

斤力。

2.起动按钮应不高出按钮盒的表面,急停按钮必须是蘑菇式的。

3.脚踏板起动的踏板的左、右、上各面都应封闭,其伸脚的空间应宽敞,踏板表面应有防滑措施。

4.脚踏板起动的踏板力不可过大,坐着操作时不得超过4公斤力;站着操作时不得超过5公斤力。踏板的向下位移不得超过60毫米。

(六)阶梯、平台和护栏:

1.阶梯要与主传动控制联锁,即在爬梯时,应保证断开主动传控制。

2.阶梯的脚蹬间距推荐为300毫米左右,阶梯的宽度推荐为450毫米左右,阶梯与床身面间的最小距离推荐为180毫米。

3.阶梯的高度超过5米后,在阶梯3米以上部位应设置护身圈。

4.设备的机身顶面高度超过3米时,一般设检修平台及护栏。平台上的铺板应是防滑板,边沿至少翘起40毫米,护栏的高度推荐为1050毫米以上。

(七)所有液压系统、压缩空气系统和电气系统应遵照有关的液压元件、气动元件和电器元件的技术要求,压力容器的设计与制造应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 安全装置的技术要求:

(一)冲压机械的安全装置的功能有下列四种类型:

1.在滑块运行期间(或滑块下行程期间),人体的某一部分应不会进入危险区。如固定栅栏式等安全装置。

2.当操作者的双手脱离起动离合器的操纵按钮或操纵手柄后,伸进危险区之前,滑块应能停止下行程或已超过下死点。如双手按钮式、双手柄式,活动栅栏式等

安全装置。

3.在滑块下行程期间,当人体的某一部分进入危险区之前,滑块应能停止或已超过下死点。如光线式、感应式、翻板式等安全装置。

4.在滑块下行程期间,能够把进入危险区的人体某一部分推出来,或能够把进入危险区的操作者手臂拉出来,如推手式、拉手式等安全装置。

(二)安全装置的设计制造技术要求,应遵照《压力机的安全装置结构》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 模具的安全技术要求;

1.模具结构须满足下列安全技术要求:

(1)各外露边缘应为圆角。

(2)要使模具搬移和安装方便。

(3)导柱末端不许外露。

(4)要有适相的挡销、顶件器和卸料板等。

(5)尽可能避免操作者的手、手指进入上下模具空间。

2.在设计模具时必须考虑装设机械化装置的位置。

3.顶件器、推件器和各种卸料板等结构必须可靠。

4.每套模具必须有包括下列项目的登记卡:

(1)使用模具的工序。

(2)模具的使用、安装、调整说明。

(3)模具在冲压设备上的安全措施说明。

第三章 使用与管理

第十条 冲压工人,要经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才允许独立操作冲压设备。

第十一条 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设备、模具设计人员,模具调整、安装工人要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教育,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 冲压车间劳动条件应达到工业卫生标准:

1.照明要合适,推荐各处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下列数值:地面的垂直照度为20勒克斯;冲压机械工作台面高度的水平照度为60勒克斯。

2.工作环境的噪音应符合国家噪音标准。

第十三条 企业的安技和设备部门必须参加冲压设备的安装,大修后的试运转的验收工作及定期检验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

第十四条 对各种冲压机械要进行编号、登记、建立完整的设备档案。

第十五条 模具要逐套检查,以操作者在上下料过程中手不进入上下模具空间为限,将模具分类,分为安全模具和不安全模具,并加不同的标志。

第十六条 在特殊情况下,非使用不安全模具不可时,必须采用合适的、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编写在工艺卡中;采用安全措施的工序,其产量定额要按实际情况

制定,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七条 工艺卡中应填写所使用模具的安全程度和防止人身事故的具体措施等内容。

第十八条 冲压机械在一般情况下只允许单次行程操作。在以下特殊情况时,才允许连续行程操作:

1.有自动送料装置或机械手操作。

2.采用条料冲压,且手不需要进入上下模具空间时。

3.使用手用工具,操作者的手或手指又没有进入上下模具空间,且在该设备的往复行程一次的过程中能够满足下料的要求时。

4.具有可靠的安全装置,并冲压简单的零件,且在该设备往复一次的过程中能够满足上下料的要求时。

第十九条 对于冲压机械可以连续行程操作的工序,在工艺卡中必须规定有防止人身事故的具体措施。

第二十条 使用光线式或感应式安全装置时,除了根据其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安装、调整、检查外,还要重点检查下列项目:

1.每道光束的遮光检查或感应幕高度检查。此项检查在每次起动主电动机后都要进行。

2.回程期间,遮光时或手伸入感应幕时不停机功能的检查。

3.遮光或手伸入感应幕停机后的自保功能的检查。

4.安全距离(即光幕或感应幕与模具刃口间的最小距离)的检查。此项检查在每次更换模具后都要进行,并按需要调整好。

第二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况时,要停机检查修理;

1.听到设备有不正常的敲击声。

2.在单次行程操作时,发现有连冲现象。

3.坯料卡死在冲模上,或发现废品。

4.照明熄灭。

5.安全防护装置不正常。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要停机并把脚踏板移到空档处或锁住:

1.暂时离开。

2.发现不正常。

3.由于停电而电动机停止运转。

4.清理模具。

第二十三条 只有确认离合器在工作的分离位置时,才可接通设备的主电动机,但是仍不允许任何人和操作者靠近冲模,以防设备发生偶然冲击,造成事故。

第二十四条 带有安全支柱的设备,一定要放上安全支柱。工作完毕后,待设备完全停止,将安全支柱支在滑块与工作

台之间,以防滑块下滑。不带安全支柱的

设备应采取相应安全措施,以防滑块下滑伤人。

第二十五条 不允许用吊车将模具甩进工作台面上;模具校准后,将设备的滑块移至下死点,并调整好封闭高度;装紧凸模和凹模,并注意只能用木锤敲击锻钢

或铸钢件,还应注意导柱末端不能外露。

第二十六条 企业要建立各种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冲压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交接班制度。

3.岗位责任制度。

4.设备、模具、安全装置的维护保养制度。

5.设备和人身事故的登记、报告制度。

第7篇 探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__公司检维修项目及资本性支出项目施工中的探伤作业的安全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单位及相关方在各单位检维修施工过程中各类射线探伤作业及射源的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探伤作业是指用射线源从事无损检测的施工作业。

3. 管理职责

3.1. 安全环保部对公司范围内的探伤作业进行安全监督,对违章违纪行为实施处罚。

3.2. 各部门设备管理人员(设备经理、设备工程师等)负责对部门区域内的探伤作业进行管理;

3.3. 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落实探伤作业过程安全措施。

3.4. 生产技术部总调度室是探伤作业的协调部门,负责对本辖区探伤作业向周边相关单位发出通知,提示探伤作业的开始和终止时间。

3.5. 探伤作业单位负责人负责落实具体的探伤安全防护措施,指派现场监护人,对探伤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当班班长负责现场确认。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探伤作业单位

4.1.1. 明确探伤作业的主要内容,确定探伤作业的时间,明确探伤作业的工作程序。

4.1.2. 如实填写《探伤作业工作联系确认票》,对其所要求的安全措施必须进行落实。

4.1.3. 在探伤作业安全距离半径外5米设置警戒隔离绳,警戒标识应有明显的颜色或声光提示,探伤作业区域的出入口处挂上“警示牌”。

4.2. 探伤地点所属部门

4.2.1. 探伤作业前,要对探伤的装置、设备区域、安全警戒隔离设施等进行检查确认。

4.2.2. 应明确探伤作业安全负责人和监护人。

4.2.3. 总调度室根据探伤作业的时间、地点及时通知探伤作业地点周边单位和本单位人员探伤作业的地点和时间,避免无关人员误入探伤作业区域。

4.3. 探伤作业联系确认工作票的审批与使用

4.3.1. 所有探伤作业必须认真填写《探伤作业工作联系确认票》,《探伤作业工作联系确认票》由探伤作业人员填写,探伤作业负责人确认安全措施。

4.3.2. 探伤作业部门设备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装置负责人、总调度室分别根据本部门要求审核《探伤作业工作联系确认票》,提出安全要求,探伤作业地点的当班班长验票,检查措施落实情况,通知调度室实际作业时间。

4.3.3. 《探伤作业工作联系确认票》一式4份,探伤作业所在部门、探伤作业单位、总调度室、安全环保部各一份。

4.4. 探伤作业的一般安全要求

4.4.1. 探伤作业现场禁止一切人员进入,探伤作业单位在探伤作业过程中密切监视作业安全半径范围外的人员,防止人员误入意外被射线照射。

4.4.2. 探伤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整理好射源,撤离现场。并及时通知探伤作业地点的当班班长,当班班长及时通知调度室探伤作业警戒解除,恢复正常生产环境。

第8篇 如何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管理预防重大伤亡事故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8年3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施行)、2003年11月12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通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并于2004年2月1日起施行,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必须遵纪守法,做好安全管理,预防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一、仔细分析建筑施工的特点

(一)建筑施工产品固定、人员流动。任何一种形式、功能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一经选定地点,破土动工至施工完毕,人们都围绕着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上上下下进行生产活动。

(二)建筑施工作业条件变化大、规则性差。任何一栋建筑物从基础、主体、屋面到装饰施工,每道工序都不同;即使同一道工序由于工艺和施工方法不同,生产过程也不相同。随着工程施工形象进度的变化,作业条件和作业环境也在不断变化,甚至每个月、每天、每小时都在变化。

(三)建筑施工作业环境恶劣,体力劳动繁重。建筑施工需要作业人员常处在室外露天作业,要经受夏天的炎热,冬天的寒冷、风吹,夏天的日晒、风刮雨淋,加上经常夜间作业,照明不足,作业环境比较差。建筑施工虽然已有几千年的历史,但至今大多数的工种,如砌筑、抹灰等工种仍然是手工操作。在恶劣的环境中,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容易引起作业人员的疲劳和注意力不集中,出现安全事故。

(四)建筑施工多方参与,管理层次复杂。建设方、承包商、材料供应商、质监站、监理公司、审计所等参与到建筑施工中,建筑施工要在各个方面做到统一指挥,协调管理,各尽其职,还是比较困难的。

可以看出,随着工程施工的形象进度的变化,操作人员需不时移动作业点,这就需要在施工过程中,不断设置新的防护设施,调整和完善旧的防护设施,才能防止和避免伤亡事故,稍加疏忽就会造成意外事故。

二、找出建筑施工中伤亡事故的主要类别

据统计分类,建筑施工中的事故类别可达十种以上,但其中最主要的易发的和常见的伤亡人数最多的事故有五大类,高处坠落占事故总数的44.8%,触电占16.6%,物体打击占12%,机械伤害占7.2%,坍塌事故占6%,这五大类事故占事故总数的86.65%。可见,要消除或减少建筑施工中的伤亡事故,就要从治理和遏制这五大类事故入手。事故发生的部位及主要原因如下:

(一)高处坠落事故。

1、临边、洞口处坠落,占此类事故总数的第一位。主要原因有:无防护措施或防护不规范;洞口防护不牢固,洞口虽有盖板,但无防止盖板移动的措施。

2、脚手架上坠落,占此类事故总数的第二位。主要原因是搭设不规范,如相临的立杆的接头在同一平面上,剪力撑、连墙点任意设置等;架体外侧无防护网、架体内侧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隙无防护或防护不严;脚手架板未铺满或铺设不严或不稳等。

3、悬空高处时坠落,占此类事故总数的第三位。主要是在安拆除脚手架、塔吊和吊装时高处作业人员,没有系安全带,也无其他防护措施或作业时用力过猛身体失稳而坠落。

(二)触电事故。

1、施工机械漏电造成事故,占此类事故总数的第一位。主要原因是建筑施工机械要在多个施工现场使用,不停移动,环境条件差,带水作业多,如果保养不好容易漏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没有按照规范要求做。

2、电缆电线绝缘老化、破损及接线乱造成漏电,占此类事故总数的第二位。有些施工现场的电缆、电线,乱拉乱接,接头不用绝缘材料粘包,多根导线任意绞、挂在闸刀开关上或保险丝上;移动机具在插头,直接将电线头插在插座上等。

3、违章用电。使用电炉子取暖、做饭,使用灯泡烘衣物等。

(三)物体打击。

物体打击是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对人身的伤害。

1、高处落物伤害,占此类事故总数的第一位。高处堆放材料超高、堆放不稳,造成散落,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废料随手往地面扔;折脚手架时,拆下的构件、扣件不通过垂直运输设备往地面运,而是随拆随扔;立体交叉作业时上下层间没有设置安全隔离层;起重吊装材料散落;手柄断裂工具头飞出伤人等。

2、滚物伤害。主要是在基抗边堆物不符合要求,如砖、石、钢管等滚落到基坑、桩洞内造成基坑、桩洞内作业人员受到伤害。

3、从物料堆上取物料时,物料斗散落、倒塌造成伤害。主要是物料堆放不符合要求,取料进图方便不注意安全。

(四)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主要是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安全保险装置没有或不可靠原因导致的伤害。

1、违章作业,占此类事故总数的第一位。主要是图方便,有章不循,违章作业。如木工机械安全装置不可靠;起重机械保护装置失效;机械运转中进行维护;非机械工擅自启动机械操作。

2、违章指挥。主要是指派未经安全培训人员从事机械操作;为赶进度不严格执行机械保养制度和定人机制度。

3、没有安全防护和保险装置或装置不符合要求,占此类事故总数的第二位。如机械外露转动部位没有安全防护罩,圆盘锯无防护罩,塔吊的“四限位两保险”不齐全或失效。

(五)坍塌。

1、基坑、基槽开挖过程中的土方坍塌,占此类事故总数的第一位。主要是坑槽开挖没有按照规定放坡,基坑支护不符合要求;排水措施不畅通,造成坡面滑动塌方等。

2、模板坍塌。是指因支撑杆刚性不够,强度低,在浇注时失稳造成的塌落事故。

3、脚手架倒塌。主要是没有认真按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没有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和验收制度。

4、塔吊倾覆。主要是塔吊起重钢丝绳或平衡臂钢丝绳断裂等事故。

第9篇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1目的

加强公司所属各单位射线探伤作业管理,明确管理职责,保证人员安全。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辖区域内所有的射线探伤作业,新建项目参照执行。

3 编制依据

3.1 gbz117-2006 《工业_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3.2 gbz132-2008 《工业γ射线探伤放射防护标准》

3.2 国务院第449号令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3.3 gb18871-2002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3.4 hse-01-04-26 《危险作业许可管理细则》

3释义

4.1 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同位素是指不包括作为核燃料、核原料、核材料的其他放射性物质。包括探伤放射源和密封(放射)源。

4.2 放射源:是指除研究堆和动力堆核燃料循环范畴的材料以外,永久密封在容器中或者有严密包层并呈固态的放射性材料。

4.3 射线装置:是指_射线机、γ射线机、加速器及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装置。

4.4 射线探伤:是指用射线进行的探伤作业,包括_射线,γ射线探伤,高能射线探伤和中子射线探伤。

4.5 《射线探伤安全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

5 职责

5.1 公司生产管理部负责制定本细则,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执行该细则的情况。

5.2 所属各单位按照本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

5.3 作业相关人员职责

5.3.1作业人员职责

a) 射线探伤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的操作资格证,方可从事射线探伤作业;

b) 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

c)作业票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射线探伤作业;

d)对违反本细则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

e) 作业结束后应清理现场,不得遗留安全隐患。

5.3.2 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职责

负责对施工单位和特殊工种资质、作业方案、安全措施的审查;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确认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行为;作业完成后,负责完工验收。

5.3.3 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或领导职责

负责施工作业风险削减措施的制定、审查和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监督执行;负责在作业票上签署意见。

5.3.4申请单位部门负责人或领导职责

必须到现场了解射线作业地点及周围环境情况,审查作业票上的措施是否全面并得到落实后,方可签字批准射线探伤作业。

6要求

6.1 管理原则

6.1.1作业前,申请单位对施工单位的资质等情况按如下要求进行审核并登记在案:

a) 施工单位所在地省级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工作安全许可证》以及作业人员的资格证(环保部门的《辐射培训合格证》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放射工作人员证》)等;企业射线检测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b) 对于使用放射源的异地施工单位应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449号令)的要求,持有迁出地和接受地环保部门审批的《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使用备案表》和所用放射源身份编码及活度证明材料,并将这些材料登记备案留存,没有办理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使用备案的单位严禁开展放射源异地探伤作业。

6.1.2 施工单位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划出控制区和管理区,并在管理区外采用警戒绳加以圈定,四周设置放射性危险标志、警示灯等明显的警示标识,防止无关人员误入。

6.1.3 申请单位对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放射作业现场进行射线检测和索取有关资料,施工单位不得拒绝和隐藏。在射线作业期间,施工单位应指派监护人员,在放射防护区入口处进行监护,防止无关人员误入。

6.1.4 采用移动式_、γ射线机探伤时,控制区外生产区域现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防护须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工业γ射线探伤放射防护标准》和《工业_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执行。

6.1.5 施工单位每次作业完成后立即将放射源送到其单位的源库中,不得存放在公司范围内,更不能存放在作业现场。当遇到生产或其他情况需要终止作业时,必须迅速将放射源收回到源罐。存放到安全地方。

6.1.6 申请单位如发现施工单位违章作业可立即制止,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公司工程主管部门、健康安全环保部汇报,以便作出相应的监督处理。

6.2 管理内容

6.2.1作业安全措施

a) 施工单位实施的电离辐射防护措施主要有:

1)屏蔽防护:施工单位应制作一定数量简便易行的防护装置,特别是加厚定向_机壳铅板,尽量减少42度角以外其他方向的漏射剂量。对离生产区域较近的探伤作业点,经测定射线剂量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必须在现场增设铅防护屏。

2) 时间防护:应尽量利用工休、晚上时间,撤离一切可以离开的人员,熟练运用操作技巧以减少照射时间。

3)距离防护:辐射强度与距射源之间距离的平方成反比。利用距离的“平方反比律”减少辐射接触,防护距离的确定由施工单位根据源强度计算出控制区和管理区距离,实测为准。一般情况在使用管电压大于200kv,_射线定向机42度角范围内,43米内为控制区,100米范围定为管理区,其它角度25米以上为管理区。γ射线拍片按照射线种类及活度计算控制区和管理区,以实测为准。

b)探伤距离应严格按照作业票内安全措施限定在控制区内,以免生产装置现场作业人员和公众受到不必要的照射。严禁超作业票许可区域和时间的透照。射线探伤期间施工单位应在控制区外设置警绳或明显的警示标志,晚上作业时还应在各路口行人可能误入的地方设警戒灯和警戒绳,新建项目射线探伤主要路口须设置射线探伤公告牌,必要时应有专人警戒,在现场操作室内监护。整个探伤过程必须保证探伤作业人员通讯设施畅通。

c) 射线探伤作业人员应按作业票上的内容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发现异常情况时应接受作业点或邻近装置当班班长以及值班干部的指挥,停止射线作业。

d) 施工单位应具有与所从事的射线工作相适应的监测仪器、设施和装备,有专、兼职的射线防护管理人员负责现场辐射剂量监测,作业过程应符合职业卫生辐射标准的要求。

e) 申请单位在射线作业前要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作业过程中要利用便携式射线监测仪器加强监测与检查,发现超标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作业。

f) 发生辐射事故,应立即停止作业,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对可能受到辐射伤害的人员,应立即送至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或者有条件救治辐射损伤病人的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或者请求医院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采取救治措施。

7 工作程序

7.1 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携以下资料到所在单位hse部门办理《射线探伤安全作业票》:

a) 探伤作业内容,影响范围说明;

b) 作业区域平面图:平面图要标明周围环境设施名称、距离和安全防护距离;工艺流程示意图(必要时);

c)施工方案或hse计划书(含应急预案)。

7.2 作业前,申请单位、施工单位应针对作业内容、环境、人员资质等方面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7.3 射线作业申请批准后,申请单位应及时向受射线作业有影响的单位进行射线探伤作业告知,完成书面会签后,申请单位部门负责人或领导经确认无误后,签发《射线探伤安全作业票》。

7.4 每天下午16:00之前,由申请单位将“射线探伤作业告知书”和“作业区域平面图”以复印件的形式送达射线影响区域管辖单位,并由管辖单位通知本区域内可能受影响的相关单位和人员。

7.5 为确保安全生产,凡在公司生产装置区域内射线探伤作业时间规定在0:00-6:00时间段内进行作业。

7.6 星期六、日(包括其它节假日)射线探伤作业,原则上应在星期五(或节日前一天)下午公告。

7.7 作业票管理

在生产装置区,射线探伤作业票最长有效期为1天。新建项目若不影响其他单位所辖区域,χ射线探伤作业票最长有效期为7天、γ射线探伤作业票最长有效期为3天,若影响其他单位的,χ射线探伤作业票最长有效期为3天、γ射线探伤作业票最长有效期为1天。

8 附则

本细则由公司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9 附件

《射线探伤安全作业票》 (保存期为1年)

《射线探伤作业告知书》 (保存期为1年)

第10篇 防止强酸强碱灼伤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强酸强碱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强酸强碱灼伤事故的发生,保证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接触强酸强碱工作的操作、检修、维护、装卸、储运、分析等岗位。、

第三条上岗作业前的安全教育。

从事强酸强碱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内容如下:

1. 掌握本岗位强酸强碱的分布情况及理化性质;

2. 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管理制度;

3. 掌握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

4. 掌握灼伤后的处理方法、自救互救技能和预防措施。

第四条安全防护及救护。

1. 从事强酸强碱作业时,必须穿戴防酸碱的劳保护品(防酸碱服、眼镜、胶皮手套、胶靴、围裙、口罩、有机面罩等)。、

2. 装置区有酸碱的地方应按规定设置淋浴器和洗眼器,必须保证随时有大量清水。作业岗位应配置处理酸碱灼伤的中和用化学药品;

3. 酸碱液溅到皮肤上应先用于干布擦掉,再用大量清水冲洗。衣服上溅有较多酸碱液时,应立即脱下衣服用清水冲洗;

4. 酸碱溅入眼内时,应翻开上下眼,立即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清洗;

5. 呼吸道吸入者应迅速脱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处,解开衣领和腰带,保持呼吸道畅通;

6. 在急救处理的同时,应将伤员人数、伤情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生产调度、安全等部门,并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第五条操作安全规定

1. 酸碱设备及管线要定期试压、测厚、酸碱设备上所属安全附件不许定期效验,保证完好;

2. 酸碱装置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非本岗位人员不得动用其设备、仪表和阀门;

3. 操作工应熟悉装置内所用防腐材料的性质、特点,并对防腐设备作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启动酸碱泵,启动酸碱泵时,必须穿防酸碱服,戴防护帽、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

5. 酸碱管线用完后,应及时把酸碱退出,不允许在管线内长期留存;

6. 输送浓酸、浓碱的管路必须有保温伴热,必要时,在法兰连接处加防护罩;

7. 用敞口容器配置稀酸时,要先加水,然后缓慢将酸倒入水中,速度以稀释过程的温度不超过60℃为限。严禁将水往酸里倒。

第六条 检修维护安全规定。

1. 检修维护时,要严格执行穿戴防护用品的各项规定;

2. 严格执行设备检修规定;

3. 设备、管线检修前应放净酸碱,并用大量冲洗至中性方可交出检修。

4. 不许就地排放酸碱,发现酸碱泄露时应及时处理,溅到地面或设备上的酸碱应立即用水冲洗或用布擦干净;

5. 禁止带压拆卸酸碱管线、法兰、阀门。必须拆卸时,要先把酸碱倒空,吹扫、清扫干净,拆卸时要缓慢进行。在有酸碱锈垢时,不得使用机动扳手松动最后几个螺栓。

第七条 储运安全规定

1. 储运酸碱的容器必须符合耐腐蚀的材质要求,严格不漏。酸类腐蚀品应与氰化物、遇水燃烧品、氧化物隔离,不宜与碱类腐蚀剂混储混运。盛酸碱的容器要有专人管理,应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不得随便乱动;

2. 酸槽除设测方抽气装置外,还可加入酸雾抑制剂,产生酸雾的生产过程应密闭。在有碱湿雾的地方应提供充分的通风设施;

装运时要配备足够的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运输

第11篇 关于铁路工务探伤安全管理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按照段党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本人结合分管工作实际,对检控车间探伤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一次比较深入的调查和思考。导航仪 幽默笑话 脱毛膏排行榜前10强

一、当前检控车间探伤安全管理现状

我段下属检控车间现有4个探伤工区,探伤人员117人,主要担负着全段2300多公里的线路探伤任务。近年来,我段高度重视“防断”工作,始终坚持将探伤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局、段有关加强钢轨探伤工作的各项规章和措施,通过大力强化探伤工区班组管理,加强探伤人员业务培训及现场探伤工作业绩考核,广泛深入开展探伤技术攻关等活动,有效提高探伤安全管理水平,顺利完成钢轨探伤、焊缝探伤等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稳定。仅08年就累计完成钢轨探伤任务23278.395公里,其中正线13939.755公里,状态不良地段813.616公里,桥隧加探565.085公里,到发线3742.041公里,站专线3664.697公里;焊缝探伤检查完成112638处;道岔检查完成28317组;完成全年探伤检查计划100%。检查发现钢轨重伤轨、焊缝、岔893根/处/组,焊缝加固271处,钢轨轻伤轨、岔1411根/组。近两年来,我段探伤工作一年上了一个台阶。08年全段发生钢轨折断3件,同比07年下降7件。

近期,检控车间根据段领导部署,立足内部挖潜,优化劳动组织,对探伤人员进行了结构性调整。为确保人员调整工作的平稳有序, 车间重新核定各岗位生产人员定员,制定了探伤人员调整方案,并加强对探伤学习及宣传教育引导,通过调整工作,26名职工主动申请到相关的车间工作,9名通过车间工区民主测评分流在其他车间。在探伤人员调整过程中,由于段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审定方案,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检控车间的管理人员全过程参入,保证了测评过程中的透明度,保证了公平、公开、公正,确保了无一人越级上访,职工队伍保持基本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导航仪 幽默笑话 脱毛膏排行榜前10强

近年来,我段探伤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认可,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责任漏检事件没有杜绝。自2007年12月23日至2009年1月9日京广线下行 k1193+300至k1193+660曲线上股发生2次责任漏检:⑴2007年12月23日,京广线下行k1193+480右股钢轨发生折断,属探伤责任漏检。⑵ 2008年12月21日京广线下行k1193+450右股发生钢轨折断。这说明了探伤管理工作还没做到位,少数职工安全质量观不强,责任心缺乏,探伤作业标准不高。导航仪 幽默笑话 脱毛膏排行榜前10强

2.探伤管理工作有待加强。一方面有关探伤工作内部管理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尤其是缺乏有针对性的管理考核办法;另一方面,对探伤人员现场管理考核力度不大,尤其对特殊地段探伤人员管理不到位,工作安排不周密,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和要求。导航仪 幽默笑话 脱毛膏排行榜前10强

3.探伤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日常工作中,部分车间干部和工班长对探伤人员的现场技术指导不力,尤其是对测试仪器使用和操作指导把关不严,教育督促不到位。导致探伤人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导航仪 幽默笑话 脱毛膏排行榜前10强

4、探伤作业标准及安全意识有待提高。少数探伤人员上线作业,工作标准不高,在探检5公里后,探伤人员一般未对探伤仪进行灵敏度校正,少数人员作业中探伤速度过快,容易出现漏检,或者分析不准确。形成疲劳作业,少数防护员安全意识不强,在防护方面用语不规范,呼唤应答也不及时。

5.探伤设备需要改善。08年铁路局检查四个工区仪器设备88台,钢轨探伤仪58台,通用探伤仪30仪器合格率100%,仪器优良率98%。钢轨探伤仪月测试,通用探伤仪器月测试填报正确真实。但nj8a型数字式探伤仪使用率不高,由于四个工区无计算机、限制了新设备的先进功能使用 ,没有起到数字式探伤仪作用。导航仪 幽默笑话 脱毛膏排行榜前10强

三、加强探伤安全管理工作对策

1、大力强化探伤人员安全思想教育。利用近年来发生的责任漏检案例,组织职工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通过深入开展“学规章、反违章、提标准”活动,切实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从思想上提高职工对防断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大力健全完善探伤安全管理机制。结合当前新形势、新要求,修订补充《检控车间探伤安全质量专项考核实施办法》、《检控车间探伤管理制度》和《探伤工长月度安全质量考核评定》,对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设备管理、两纪进行严格具体规定,量化指标、细化考核,确保探伤安全管理有序推进。

3.大力强化探伤管理工作责任落实。重点加强对工班长职责落实的检查考核,明确要求工长必须下现场跟班检查,每月不少于10次;班长必须班前进行有针对性安全教育和指导并签认,对防护员进行单独教育。班长对作业中的安全进行全程监控和管理。凡今后由于班长降低作业标准,简化作业程序,超速检查,造成责任漏检,追究班长直接责任,并报上级领导从重处罚,直到调离探伤工区。导航仪 幽默笑话 脱毛膏排行榜前10强

4.大力强化探伤工作计划兑现落实。以工区为单位,将全年任务在规定的探检周期进行合理安排,并上报给车间。各工区于每月20日完成生产任务,22日将探伤各种报表上报检控中心。班长每日上报次日工作计划,反擅自改变作业计划的,扣班长当月考核分。遇天气原因影响,利用双休日完成,确保探伤周期顺利进行。

5、大力强化日常标准作业落实。由各工班长严格把好探伤作业标准关,钢轨探伤执机人检查焊道、接头,要做到“站、停、看”,执机助手对岔心、尖轨等仪器检查盲区进行手工检查,严格执行“一看、二敲、三照、四卸”的手工检查作业标准。厂、现场焊探伤时间每处控制在6分钟,铝热焊探伤时间每处控制在10分钟。k2.5、k1、双k1和0°探头对焊缝进行全断面探伤,焊道打磨要达到探伤要求的光洁度,打磨长度要大于150mm。探伤检查速度:无缝线路不超过3公里/小时,有缝线路不超过2公里/小时。加强无缝线路焊道、钢轨擦伤掉块、焊补及电气化段调谐区连接线焊接轨,本克拉,施密特冻结接头螺孔裂纹的探伤,必要时通知工区拆检,各工区钢轨班使用nj-8a仪器,加强70°探头直打对轨头鱼鳞伤、横向裂纹的检测,按周期将仪器每月调边使用。

6、大力强化现场作业及安全控制。每日作业前进行试探伤,由班长验收合格后,方能上道使用,把仪器灵敏度记录在日计划本上备查; 铝热焊缝探伤使用k2.5、0°加强对轨头的探测;焊缝、接头严格执行,一站、二看波形。大力强化对现场防护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严格落实段安全防护有关规定,确保人身安全。导航仪 幽默笑话 脱毛膏排行榜前10强

四、几点思考:

1、全面提高探伤工作水平,就要不断深化探伤班组管理。管理到位才能工作到位,下一步,要以段创建“三优一标”活动为契机,规范探伤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对探伤工区月管理台帐,钢轨(焊缝)探伤记录本,探伤设备检修测试台帐,伤损钢轨、焊缝、辙岔通知书等方面的规范,确保管理台帐使用统一化。要进一步完善探伤工区岗位责任制、学习制度、奖惩制度、班组安全责任制、工区设备伤损展示图,统一规范上墙。要真正做到月月有统计,季季有分析,管理上有办法,落实上有措施。钢轨探伤得到了有效的监控,力争在09年年检工作中创建4个“标准化探伤工区”。

2. 全面提高探伤工作水平,就要不断强化探伤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探伤工作相比工务其它工种,技术业务要求更高。因此,必须把人员素质放在首位,要通过大力加强业务知识考核,广泛开展技术比武活动,使得探伤整体技术水平得到了全面提高。探伤工区必须坚持每月不少于16小时学习制度,并采取多种形式学习,把业务学习落实到位。仪器测试必须工班长督促,人人动手,工班长、技术骨干要对职工技术指导,逐渐提高整体探伤人员实作探伤水平。按照车间下达月学习计划,各工区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并有具体学习时间、内容和记录。

3. 全面提高探伤工作水平,就要不断强化探伤现场作业安全卡控。要在全体探伤人员中牢固树立“零漏检”的探伤理念,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入手,对钢轨、道岔、焊缝毫米不漏的探伤检查,实现“零漏检”奋斗目标。要加大上道作业人身安全卡控力度,狠抓防护员一日标准化作业,利用录音笔记录进行考评,发现违章用语,纳入考核;牢牢卡死防护距离,对讲机盲点,必须增设中联络防护,采取直线100米、曲线50米联络的规范用语,动车组到达前10分钟在安全处所避车,确保人身安全。

4. 全面提高探伤工作水平,就要充分调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当前,一方面要针对检控车间探伤人员结构性调整后,加强跟踪调研,积极主动职工思想教育和稳定工作,对思想有顾虑、生活有困难的职工及时进行疏导和帮助,确保探伤队伍稳定。另一方面,要在工区之间积极开展互评竞赛活动。坚持每月23-25各工区互评,从探伤工区月管理台帐月度计划完成情况,班长工作日志、次日报,对照进行检查工作 ,评定低于80分以下的工区进行经济处罚,奖给前2名工区;通过互评竞赛活动,形成良性竞争互动,激发探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从而促进探伤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导航仪 幽默笑话 脱毛膏排行榜前10强

第12篇 防止酸碱灼伤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酸碱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酸碱灼伤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接触酸碱或从事酸碱作业的操作、检修、装卸、储运、分析等岗位。

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使用有毒物品劳动保护条例》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4.上岗作业前的安全教育

从事酸碱作业的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

1)掌握本岗位酸碱的分布情况及理化性质;

2)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管理规定;

3)掌握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

4)掌握灼伤后的处理方法、自救互救技能和预防措施。

5.安全防护和救护

5.1从事酸碱作业时,必须穿戴防酸碱的劳保用品(防酸碱服、眼镜、胶皮手套、胶靴、口罩、有机面罩等)。

5.2装置区有酸碱的地方应按规定设置淋浴器和洗眼器,必须保证随时有清水。

5.3酸碱液溅到皮肤上应先用干布轻轻擦掉,再用大量清水冲洗,衣服上溅有较多的酸碱,应立即脱下衣服用清水冲洗。

5.4酸碱溅入眼内时,应开上下眼睑,立即用清水和生理盐水彻底冲洗。

5.6呼吸道吸入者应迅速脱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处,松解衣服、腰带,保持呼吸道畅通。

5.7在急救处理的同时,应将伤员人数、伤情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生产调度、安全等部门,并立即送往送医院治疗。

6.操作安全规定

6.1酸碱设备及管线要定期试压、测厚、酸碱设备上所属安全附件必须定期校验,保证完好。

6.2酸碱装置区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非本岗位人员不得动用其设备、仪表和阀门。

6.3操作人员应熟悉装置内所用防腐材料的性质、特点,并对防腐设备作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4严格按照操作堆积启动酸碱泵,启动酸泵时必须穿防酸碱服、戴防护帽、防护眼镜。

6.5酸碱管线用完后,应及时把酸碱退出,不允许在管线内长期留存。

6.7输送酸碱的管道应在法兰连接处加防护罩,防止酸碱喷溅伤人。

7.检修维护安全规定

7.1检修维护时要严格执行穿戴防护用品的各项规定。

7.2严格执行设备检修规定。

7.3设备、管线检修前应放净酸碱,并用大量水洗至中性方可检修。

7.4不许就地排放酸碱,发现酸碱泄漏时应及时处理,溅到地面或设备上的酸碱应立即用水冲或用干布擦干净。

7.5禁止带压拆卸碱管线、法兰、阀门。必须拆卸时要先把酸碱倒空,吹扫、清洗干净,拆卸是时要缓慢进行,在有酸碱锈垢时,不得使用机动扳手松动最后几个螺栓,面部要躲开酸碱可能喷溅的方向。

8.储运安全规定

8.1储存酸碱的容器应符合耐腐蚀材质要求,严密不漏,酸类腐蚀品应与氰化物,遇水燃烧品、氧化剂隔离,不宜与碱类腐蚀剂混储混运。

8.2酸槽除设侧方抽气装置外,还可加入酸雾抑制剂,产生酸雾的生产过程应密闭。在有酸碱雾的地方应提供充分的通风设施。

8.3装运时要配备足够的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有关规定。应有明显的标志。

9.附则

本规定由安全部负责解释。

第13篇 综采二队安全零伤害安全管理措施

为保证我队安全顺利完成本年各项指标,实现安全“零伤害”,特制定本管理措施,希广大员工遵守、执行、监督。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两级公司对2022年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要求,以“本安管理体系巩固发展年”活动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找、抓、促”活动,坚决把“安全工作想不到就是失职,做不到就要问责”落到实处,突出以责任落实为重点,以预防事故为导向,以规范操作为保障,不断创建本质安全工作环境,岗位操作实现“三不伤害”。

二、奋斗目标

全面开展岗位“三不伤害”活动,杜绝较大及以上机电事故,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重大安全隐患全部得到有效控制,努力实现零伤害目标。

三、总体思路:

着力推进090安全管理理念,即围绕零伤害的奋斗目标落实职工的岗位操作安全责任。提升十个安全管理零理念:制度执行零距离、考核机制零弊端、组织管理零欠缺、隐患排查零盲区、整改治理零差距、奖罚兑现零拖欠、措施实施零漏洞、安全培训零欠缺、安全生产零事故。

四、管理措施

1、班前会按时传达公司及矿各种安全文件精神,使员工了解近期安全工作动态。班前会上针对工作任务、人员分配、工序工艺开展危险辨识,做到提前防范。

2、开展好“三不伤害”知识培训,丰富内涵,扩展外延,积极引导员工深刻认识和牢固树立“三不伤害”的内涵和理念,以岗位工作程序化、行动规范化、操作标准化最终实现全员、全系统、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3、确立新的安全培训理念,树立“不经培训上岗就是安全隐患”的思想。优化培训管理流程,改善培训激励机制,积极推行“安全培训积分”管理,加大对员工培训工作的考核和奖罚力度。

4、科学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对各级各类安全技术培训要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坚持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相结合,切实做到员工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业务技术和安全知识。

5、重点抓好“三项岗位”人员和“三新”员工的培训,严格落实全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三大规程、作业流程培训、事故案例培训和三维仿真动漫培训工作,开展分岗位、分工种、分专业的知识更新培训,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技能,提高自保、互保、联保能力和意识。

6.强化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汲取事故教训,增强事故防范意识;以师带徒,提高安全生产实际操作技能;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促使班组员工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操作技术,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7、修订完善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将员工不安全行为与区队绩效考核挂钩;明确重点培训对象,认真做好人员不安全行为的矫正培训工作。

8、广泛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在新工艺、重大工作任务、工作环境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在班前会上做有针对性的风险评估,使员工了解做该项工作所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9、按照矿要求实施全员安全风险抵押安全约束激励机制,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共同承担安全风险,传递安全压力,人人参与安全管理。

10、为加强员工安全管理,充分发挥员工联保、互保的作用,做到“三不伤害”,开展先进带后进、以安全型职工带隐患型职工的“结对子”活动。

(1)本活动以结对子员工为活动的主体,以班组为单位、班组长为组织者、班组安全员为监督人、跟班队长为监管人构成基层安全管网体系。

(2)在班组内每两人一组结成安全对子,原则上以工作内容有相互联系、工作地点就近的人员结成一对,班组员工为奇数的可三人为一组。

(3)当班组人员情况变化时,班组长要及时更新“结对子”人员,并将更新人员上报队长,以便队长安排跟班队长现场重点盯防与督导。

(4)建立师带徒关系的员工由师徒 “结对子”,以便更充分的发挥以师带徒的作用。

(5)因单岗作业无法“结对子”的员工(如控制台电工),由跟班队长负责监督,每班巡回三次。

(6)“结对子”双方要针对本岗位危险源及不安全行为、岗位技能等,相互监督,相互学习,以达到共同进步,杜绝事故发生。

(7)“结对子”员工,当一方受到安全处罚时,另一方对应连带处罚50%。

(8)当受安全生产奖励时,同是向“结对子”的另一方兑现奖励的50%。

(9)参与人员要做到“三个互相”,即互相监督彼此的安全行为、安全操作和安全思想状态,及时予以提醒和纠正;互相照看好彼此的作业安全,使彼此不受伤害;互助互保提高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实现岗位安全生产。

(10)相互结对子人员相互隐瞒、包庇对方的不安全行为、不规范作业、危险性动作等,一经发现跟班队长对其做出处罚(100-300元),并上报队部,取消该班组的安全之星与优秀班组评选资格。

11、加大对不安全行为的打击力度,每班跟班队长巡查,对不安全行为及时纠正,并且每月不安全行为录入量不少于1条。

12、开展安全警示活动,对不安全行为人员,在班前会上检讨,起到警示其他员工的作用。

13、大力开展岗位保安,以员工为中心开展“我的岗位、我负责”,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技能和理论知识水平。

14、坚持体系保安,不断固化本安体系推广应用,提升本安管理水平,员工掌握本岗位潜在危险源及管控标准和措施,做到危险源实时管控有效。

15、强化业务保安,提高现场执行力,提升现场管理水平。以人员规范作业、“一通三防”、顶板管理、防治水和机电管理为重点,努力建设“系统无隐患、设备无缺陷、管理无漏洞、人员无失误”安全区队。

16、坚持隐患排查制度对环境、设备、人员存在的隐患及时反馈,使之得到有效的管控。

17、不断完善安全绩效考核机制,严格落实安全奖惩、绩效考核制度,严格按照公司《不安全行为安全管理奖罚制度》落实责任人。

18、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执行《哈矿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综采设备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哈拉沟煤矿2022年安全风险抵押管理办法》、《综采二队管理制度》及矿相关规章制度。

第14篇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射线探伤作业

用_光射线、超声波、γ射线等对金属材料或部件内部进行质量检查的一种作业。

二、管理职责

1. 射线探伤作业所属区域责任单位负责对射线使用过程中的作业地点、作业时间、安全措施、警戒设施的检查确认,对不符合相关规定及有可能造成各类伤害的射线探伤作业进行制止。

2. 项目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射线探伤作业单位负责射线探伤作业地点的确认、放射源种类的确认。

3. 射线探伤作业单位负责对射线探伤作业现场的安全、警戒措施的落实;负责对探伤作业人员的全面管理;负责对射线探伤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

4. 项目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射线探伤作业的全过程监督、协调。

5. 公司生产调度负责射线探伤作业过程中的生产协调,并将射线探伤事宜通知各相关单位。

6. 项目部负责射线探伤作业单位的资质审查。

7. 射线探伤作业受影响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人员做好监督管理,严禁任何人员进入射线探伤作业区域。

8. 安全部负责射线使用过程中事故的调查、处理。

9. 项目部是本次射线探伤作业的第一安全责任部门。

三、作业安全措施

1. 严禁使用铭牌模糊不清或安全锁、联锁装置、输源管、控制缆、源辨位置指示器等存在故障的探伤装置。

2. 探伤作业时,至少有2名操作人员同时在场。

3. 每名操作人员应配备1台个人剂量报警仪和个人剂量计。

4. 每次探伤工作前,操作人员应检查探伤装置的安全锁、联锁装置、位置指示器、输源管、驱动装置等的性能。

5. 探伤装置必须专车运输、专人押运,押运人员须全程监护探伤装置。

6. 室外作业时,应设定控制区,并设专人进行监护。

7. 要在作业区域设置明显的警戒线、警示灯和辐射警示标识。

8. 作业时必须专人看守监测控制区的辐射剂量水平。

9. 射线探伤作业人员要穿戴符合本作业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10. 作业结束后,必须用辐射剂量监测仪进行监测,确定放射源收回源容器后,由检测人员在作业记录上签字,方能携带探伤装置离开现场。

四、《射线探伤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管理

1. 按照施工管理部门的射线探伤作业安排,由作业单位具体负责办理《射线探伤作业安全许可证》(以下简称《作业证》,见附件8),作业所属区域责任单位要积极协助办理。

2. 射线探伤作业单位要严格按照《作业证》上的项目认真填写,严格按照申请的作业时间进行作业,不得无故延长。

3. 按照《作业证》上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其他安全要求,由作业负责人逐一进行落实实施,并在《作业证》上签字确认。

4. 按照《作业证》上的要求,作业所属区域责任单位负责人、作业单位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项目部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监理单位负责人、安全部依次签字审批。

5. 《作业证》办理完毕,现场各项控制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实施作业。

6. 射线探伤作业单位要将本次射线探伤作业受影响区域在《作业证》上画出平面示意图。

7. 审批人员接到《作业证》后,要到作业现场对各种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8. 一个作业点办理一份《作业证》,有效期限是8小时,尽量安排在夜间进行作业。

9. 《作业证》一式四联,射线探伤作业所属区域责任单位、射线探伤作业单位、工程部、项目部、安全部各持一联。

10. 《作业证》由工程部、项目部保存,保存期为1年。

第15篇 化工装置探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__公司检维修项目及资本性支出项目施工中的探伤作业的安全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单位及相关方在各单位检维修施工过程中各类射线探伤作业及射源的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探伤作业是指用射线源从事无损检测的施工作业。

3. 管理职责

3.1. 安全环保部对公司范围内的探伤作业进行安全监督,对违章违纪行为实施处罚。

3.2. 各部门设备管理人员(设备经理、设备工程师等)负责对部门区域内的探伤作业进行管理;

3.3. 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落实探伤作业过程安全措施。

3.4. 生产技术部总调度室是探伤作业的协调部门,负责对本辖区探伤作业向周边相关单位发出通知,提示探伤作业的开始和终止时间。

3.5. 探伤作业单位负责人负责落实具体的探伤安全防护措施,指派现场监护人,对探伤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当班班长负责现场确认。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探伤作业单位

4.1.1. 明确探伤作业的主要内容,确定探伤作业的时间,明确探伤作业的工作程序。

4.1.2. 如实填写《探伤作业工作联系确认票》,对其所要求的安全措施必须进行落实。

4.1.3. 在探伤作业安全距离半径外5米设置警戒隔离绳,警戒标识应有明显的颜色或声光提示,探伤作业区域的出入口处挂上“警示牌”。

4.2. 探伤地点所属部门

4.2.1. 探伤作业前,要对探伤的装置、设备区域、安全警戒隔离设施等进行检查确认。

4.2.2. 应明确探伤作业安全负责人和监护人。

4.2.3. 总调度室根据探伤作业的时间、地点及时通知探伤作业地点周边单位和本单位人员探伤作业的地点和时间,避免无关人员误入探伤作业区域。

4.3. 探伤作业联系确认工作票的审批与使用

4.3.1. 所有探伤作业必须认真填写《探伤作业工作联系确认票》,《探伤作业工作联系确认票》由探伤作业人员填写,探伤作业负责人确认安全措施。

4.3.2. 探伤作业部门设备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装置负责人、总调度室分别根据本部门要求审核《探伤作业工作联系确认票》,提出安全要求,探伤作业地点的当班班长验票,检查措施落实情况,通知调度室实际作业时间。

4.3.3. 《探伤作业工作联系确认票》一式4份,探伤作业所在部门、探伤作业单位、总调度室、安全环保部各一份。

4.4. 探伤作业的一般安全要求

4.4.1. 探伤作业现场禁止一切人员进入,探伤作业单位在探伤作业过程中密切监视作业安全半径范围外的人员,防止人员误入意外被射线照射。

4.4.2. 探伤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整理好射源,撤离现场。并及时通知探伤作业地点的当班班长,当班班长及时通知调度室探伤作业警戒解除,恢复正常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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