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液化气体钢瓶安全管理原则规范
气体钢瓶经销单位的气瓶管理急需提高,应加强对运输、储存气体钢瓶瓶的安全管理。原则是:
1.有掌握气体钢瓶安全知识的专人负责气瓶安全工作;
2.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3.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措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4.定期对气体钢瓶的储存、运输(含装卸)、经销和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第2篇 石油气钢瓶安全管理
一、气库钢瓶安全管理方法:
①.报废钢瓶按国家标准处罢。
②.过期钢瓶不准充气,应收取定检费用,送钢检站定检或有用户送钢检站定检,合格后方可充气。
③.对有缺陷钢瓶,气库不能处理的应送钢检站维检。
④.督促用户单位液化石油气管理部门加强对钢瓶的管理工作,以确保钢瓶安全使用。
⑤.确保本站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符合国家钢瓶标准,安全使用。
二、钢瓶报废判断标准:
(一)外光检验
①.长度小于75mm,最大深度0.7mm。产度大于(含等于)75mm长度大于(含等于)75mm,最大深度大于0.6mm的划痕。
②.凹坑深度大于10mm,并且大于凹坑宽度的十分之一。
③.点状腐蚀的深度大于1mm。
④.浅状腐蚀和局部斑点腐蚀,腐蚀长度小于(含等于)75mm时,最大腐蚀深度大于0.9mm,腐蚀长度大于75mm,最大腐蚀深度大于0.7mm。
⑤.大面积均匀腐蚀区域中的浅腐蚀,腐蚀长度大于75mm时,最大腐蚀深度大于0.6mm,腐蚀长度大于750mm时,深度大于0.5mm。
⑥.大面积均匀腐蚀区域内的凹坑深度大于0.6mm。
⑦.大面积均匀腐蚀区域内的划伤深度大于0.4mm。
⑧.深度小于6mm凹坑内的划伤深度大于0.4mm,深度大于(含等于)6mm凹坑内不允许划痕。
⑨.钢瓶有其它内眼可见的容积变形。
⑩.钢瓶上有电弧损伤和火焰烧伤。
三、焊缝检验:
①.焊缝外观检验不符合gb-5842-2009《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要求。
②.主焊缝上及其两边各50mm范围内,有深度大于0.5mm划痕有深度大于6mm的凹坑。
四、有缺陷钢瓶标准:
①.钢瓶附件不齐;
②.钢瓶护罩螺栓脱落,手轮丢失,角阀漏气;
五、过期钢瓶判定标准:
①.由铭牌上出厂日期确定定检日期,每4年应检验一次,出厂日期不清或已检日期不清,不能确定定期日期的钢瓶。
第3篇 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管理
一、气库钢瓶安全管理方法:
①.报废钢瓶按国家标准处罢。
②.过期钢瓶不准充气,应收取定检费用,送钢检站定检或有用户送钢检站定检,合格后方可充气。
③.对有缺陷钢瓶,气库不能处理的应送钢检站维检。
④.督促用户单位液化石油气管理部门加强对钢瓶的管理工作,以确保钢瓶安全使用。
⑤.确保本站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符合国家钢瓶标准,安全使用。
二、钢瓶报废判断标准:
(一)外光检验
①.长度小于75mm,最大深度0.7mm。产度大于(含等于)75mm长度大于(含等于)75mm,最大深度大于0.6mm的划痕。
②.凹坑深度大于10mm,并且大于凹坑宽度的十分之一。
③.点状腐蚀的深度大于1mm。
④.浅状腐蚀和局部斑点腐蚀,腐蚀长度小于(含等于)75mm时,最大腐蚀深度大于0.9mm,腐蚀长度大于75mm,最大腐蚀深度大于0.7mm。
⑤.大面积均匀腐蚀区域中的浅腐蚀,腐蚀长度大于75mm时,最大腐蚀深度大于0.6mm,腐蚀长度大于750mm时,深度大于0.5mm。
⑥.大面积均匀腐蚀区域内的凹坑深度大于0.6mm。
⑦.大面积均匀腐蚀区域内的划伤深度大于0.4mm。
⑧.深度小于6mm凹坑内的划伤深度大于0.4mm,深度大于(含等于)6mm凹坑内不允许划痕。
⑨.钢瓶有其它内眼可见的容积变形。
⑩.钢瓶上有电弧损伤和火焰烧伤。
三、焊缝检验:
①.焊缝外观检验不符合gb-5842-2009《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要求。
②.主焊缝上及其两边各50mm范围内,有深度大于0.5mm划痕有深度大于6mm的凹坑。
四、有缺陷钢瓶标准:
①.钢瓶附件不齐;
②.钢瓶护罩螺栓脱落,手轮丢失,角阀漏气;
五、过期钢瓶判定标准:
①.由铭牌上出厂日期确定定检日期,每4年应检验一次,出厂日期不清或已检日期不清,不能确定定期日期的钢瓶。
第4篇 生产用气体钢瓶安全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用气体钢瓶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用气体钢瓶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46 号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3 职责
2.1 物资部门负责生产用气体钢瓶的管理,负责气瓶的送装、保管、发放和回收。负责气瓶的标识及附件配置和定期检验。
2.2各使用部门负责气瓶使用期间的管理。
2.3安监部负责生产用气瓶的安全监督。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气瓶的标识:
3.2本公司共有五种气体钢瓶,分别装氧气、二氧化碳、乙炔。
3.3 气瓶颜色及喷涂标准,见下表:
序号
钢瓶内气体名称
瓶体颜色
喷字颜色
1
氧气
天蓝色
黑色
2
二氧化碳
灰色
黑色
3
乙炔
白色
红色
氩气瓶
灰色
绿色
氮气
黑色
黄色
3.2 气瓶的要求
3.2.1 进入本公司的气瓶上必须有进入本公司的气瓶上必须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规定的钢印代号,否则不能进厂使用。
3.2.2 进入本公司的气瓶必须是经过检验合格的气瓶,试验不合格者不准使用。接收气瓶时,应检查印在瓶上的试验日期、试验机构的鉴定。
3.2.3 气瓶的外部观察,无严重腐蚀或严重的机械损伤,有明显正确的漆色和标志,而且安全装置齐全。
3.2.4 气瓶的瓶帽及套圈应齐全,气瓶上必须装有两道防震圈。
3.2.5气瓶颜色及喷字颜色应按公司统一规定,上部应印制统一的“丰鹤发电公司”字样。气瓶在保管、使用中,严禁改变气瓶的颜色和标志,以防止误充气。
3.3 气瓶的入库验收、保管、发放、使用和回收
3.3.1本公司所用气瓶由物资部门统一购买,并负责质量验收和保管。
3.3.2气瓶应在专用库房存放,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由物质部定期检查库房安全防护措施及设施合乎要求,存放的气瓶必须有一定的富裕量,不能影响生产使用。
3.3.3运行使用的气瓶,用完后由运行人员做好记号,及时通知物质部门回收。检修使用的气瓶,由使用单位及时回收,交至物资部门。
3.3.4生产现场用气瓶存放地点应有醒目的存放标示牌,标明空瓶和有气瓶。
3.3.5气瓶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氧气、乙炔瓶使用中保持8米的安全距离,乙炔瓶不能平放在地上。
3.3.5现场使用气瓶时,应注意保持瓶体清洁,避免粘上污物、特别是油污,不得乱涂乱画,更不得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志。
3.3.6 运行用二氧化碳气体,要提前报计划,以便有充足的富裕量。
3.3.7 气瓶库房内应分类摆放,标志明显。空瓶和充满气的瓶应分开。
3.3.8气瓶的使用要求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的规定执行。
4 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由安监部进行检查与考核。
4.2违反本标准中的任意一项,扣50—500元。
第5篇 钢瓶运输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1、车辆经公安交通、消防等部门指定的检测单位安全检测合格,并配有灭火器材,阻火器。
2、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并随身携带有效证件。
3、运输途中不准搭乘无关人员,搭运其他物品。驾驶员、押运员须按规定穿戴着装。
4、装车钢瓶只准角阀向上立放,严禁倒放和卧放,并应在车上妥善固定。50kg钢瓶必须捆绑固定,15kg钢瓶只准单层码放,5kg钢瓶双层码放不得超出车厢槽厢板。严禁超载运输。
装车后,必须检查车槽是否关好。钢瓶不准与其他易燃物品同车运输。运输车辆上禁止吸烟。
5、重车运输途中不准停车,到达目的地及时卸车入库。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停车时,驾驶员不得远离车辆。
6、运输车辆发生故障或进行维修时,不得载瓶进入维修场所,不准在液化气生产区内维修车辆。
7、装卸时须熄火灭车,关闭收音机,禁止使用点烟器,禁止鸣笛。
8、运输车辆进入灌站、供应站及装卸作业现场,应遵守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
9、驾驶员、押运员应会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第6篇 钢瓶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办法
1、车辆经公安交通、消防等部门指定的检测单位安全检测合格,并配有灭火器材,阻火器。
2、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并随身携带有效证件。
3、运输途中不准搭乘无关人员,搭运其他物品。驾驶员、押运员须按规定穿戴着装。
4、装车钢瓶只准角阀向上立放,严禁倒放和卧放,并应在车上妥善固定。50kg钢瓶必须捆绑固定,15kg钢瓶只准单层码放,5kg钢瓶双层码放不得超出车厢槽厢板。严禁超载运输。
装车后,必须检查车槽是否关好。钢瓶不准与其他易燃物品同车运输。运输车辆上禁止吸烟。
5、重车运输途中不准停车,到达目的地及时卸车入库。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停车时,驾驶员不得远离车辆。
6、运输车辆发生故障或进行维修时,不得载瓶进入维修场所,不准在液化气生产区内维修车辆。
7、装卸时须熄火灭车,关闭收音机,禁止使用点烟器,禁止鸣笛。
8、运输车辆进入灌站、供应站及装卸作业现场,应遵守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
9、驾驶员、押运员应会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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