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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管管理15篇

发布时间:2022-12-20 热度:66

公司安全管管理

第1篇 文山电力公司安全管理专责职责

公司安全管理专责工作职责:

1、督促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提高全员安全生产的观念,保证安全生产,保证职工在电力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

2、负责组织编制文山电网年、季安全防范措施计划,并协调实施。

3、负责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安全工作规程学习、竞赛、考试等活动。

4、负责指导各分公司、电厂(站)安全员的工作。

5、负责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理赔、协助安全法律责任的处理等工作。

6、负责组织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会议精神和文件精神。并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

7、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工作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

8、负责审议季度、年度安全总结和计划。

9、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的安全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

9、负责制止各级人员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并提出处理建议。

11、结合文山电力系统内的实际情况,不断修改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2、协助领导组织召开季度安全分析总结会议及临时安全分析会议。

13、负责制定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制度。

14、认真执行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决定。

15、认真完成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2篇 某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安全责任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使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的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安全保密、交通安全四项内容(以下简称安全)。

第三条 安全管理工作要坚持各级主要领导负全责及“业务谁主管,安全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级责任制落到实处。

第四条 对于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处罚标准》(附件1)的单位和责任者实行经济处罚,并与单位、岗位绩效工资挂钩。

第五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领导责任

(一) 明确国家及各级安全管理相关法规,负责审议公司安全管理考核情况,组织调解考核实施中的各类问题;

(二) 负责审议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及相关考核标准;

(三) 负责组织调查各类事故发生的原因,审议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处罚意见;

(四) 负责审议、下拨年度安全管理专项资金,并监督其使用情况;

(五) 负责年度综合安全管理考核的布置及总结表彰工作。

第七条 公司机关各部门按照职能共同负责安全管理的检查和考核事宜。

第八条 综合管理部责任

(一) 按照本部门职能参与安全管理的相关事宜;

(二) 负责执行保障部提交的考核结果。

第九条 财务部责任

负责监督安全管理专项资金的审核及使用情况。

第十条 保障部责任

(一) 负责拟定和完善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及相关考核标准;

(二) 负责安全管理专项资金的申请、管理和使用;

(三) 负责安全管理的监督、组织检查和考核;

(四) 负责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公示,并配合综合管理部进行处罚实施;

(五) 负责监督各单位合理处理违章问题、消除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六) 负责策划准备年度综合安全管理考核的布置及总结表彰工作。

第十一条   各业务部、车间责任

(一) 认真学习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及相关考核标准,并按规定抓好落实;

(二) 结合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及相关考核标准,制定本单位内部的考核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 负责逐级分解公司的处罚结果,落实处罚责任人;

(四) 负责本单位年度安全先进奖励的报评工作。

第三章  考核标准及实施程序

第十二条 考核程序

(一) 保障部对主管业务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处罚标准》的,填写通知单下发到责任单位,并于两个工作日内在内网或公示牌上进行公示;

(二) 保障部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相关责任单位的考核结果以《公司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处罚单》(附件2)的形式反馈综合管理部;

(三) 综合管理部依据处罚单及处罚扣分,以工资通知单的形式通知财务部扣款(详细流程见附件3);

(四) 对员工、部门举报出的责任追究问题,由保障部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据细则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领导组织研究审核后形成书面记录,将《公司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处罚单》报送综合管理部实施处理。

第十三条   考核奖励

(一) 安全管理的考核对象为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二) 对于受考核处罚的单位,一事一办,处罚款直接从当月绩效总额中扣除;

(三) 公司将根据年度各单位、机关各部门的安全管理考核情况,给予单位及个人安全奖励;

(四) 安全奖励方案根据实际情况,由保障部提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确定。

第四章  含义解释

第十四条  本细则部分用语的含义解释: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相关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不符合项:任何与工作标准、惯例、程序、规章、管理体系绩效等相关问题的偏离,其结果能够直接或间接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相关情况的组合。

安全隐患:是指人的活动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而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者经济损失的潜在危险。

安全问题:是指造成人身伤害或者经济损失的潜在危险性较小且被认定的安全隐患。

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

轻伤事故:是指丧失劳动能力满一个工作日,但低于105个工作日以下的伤害事故。

重伤事故:是指丧失劳动能力超过105个工作日的伤害事故。事件:是指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上级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本细则由保障部负责解释并组织修订。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施行。

第3篇 物流公司安全管理手册范本

甘肃喜易达物资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 -

第一章总则...- 2 -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 -

第二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 -

第一章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5 -

第二章作业现场安全生产制度...- 6 -

第三章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8 -

第四章安全防火制度...- 11 -

第五章化学危险品、民爆品安全管理制度...- 12 -

第六章柴油使用管理制度...- 13 -

第七章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5 -

第八章文明生产、卫生管理制度...- 17 -

第九章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8 -

第十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0 -

第十一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报告制度...- 21 -

第十二章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25 -

第十三章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6 -

第十四章附则...- 27 -

第三部分安全操作规程...- 28 -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一章总则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范甘肃喜易达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易达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制订本管理手册。

二、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同时坚持污染预防,节能降耗,保护环境。应深入宣传和贯彻“本质安全”的文化、理念,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抓源头、抓过程、抓细节、抓责任落实,始终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以“质量零缺陷、安全零隐患、环保零事故”为追求,树立一流形象,创造一流效益。

三、本管理手册适用于喜易达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甘肃喜易达物资有限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机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为总经理,组员为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成立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公司及各生产单元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工作。组长为公司兼职安全管理员(由文员兼),组员为各生产单元的负责人及各生产单元兼职安全员、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管理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决定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定期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公司及各生产单元存在的安全问题。

4、解决公司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决定安全奖惩事项。

5、及时、如实上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6、筹集并投入必要的安全经费,完善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为生产作业人员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7、组织或参加生产过程中有关各方进行的定期或专项安全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8、组织编制和审查各生产单元生产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科学指导和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重大问题。

9、必须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人员、限期解决。

10、现场发生各类伤亡事故时,应立即亲临现场,进行抢险和事故处理工作。

二、公司兼职安全管理员安全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安全生产法规、要求和上级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相关要求。

2、协助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常深入生产一线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代表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公司及各生产单元的相关安全工作。

3、负责具体策划、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完善。

4、负责组织、参与公司及各生产单元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并组织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5、组织有关部门对机械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报告,并制定预防措施。

6、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

7、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培训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8、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建立事故档案。

9、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建立完善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10、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

11、对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有关各方组织的安全检查或专项检查。

12、检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情况和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的配置情况,及时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提供参考意见。

13、检查、 登记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杜绝无证上岗。

14、检查生产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具的进入现场、安全使用情况,确保其质量和使用中的安全可靠。

15、对生产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知晓并报告公司;并积极组织或参与事故现场的救援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如实报告事故情况。

三、生产单元负责人及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规定,标准及上级指示、决议,协助总经理制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按设备各项技术文件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组织制订适合本项目特点的生产方案,在生产方案中明确列出每项生产的安全技术措施。

3、负责组织对设备拆装分部分项工作的安全技术交底。

4、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为总经理提供支持。

6、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7、经常对所属各类人员进行安全、卫生责任制教育,并深入基层或宿舍、食堂、仓库检查安全、卫生、防火工作,杜_物中毒或交通事故的发生。

8、凡后勤工作中发生伤亡事故,如食物中毒、火灾、交通等事故,要立即亲临现场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组织劳动保护用品、应急药品、防暑饮料等采购、保管、发放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及标准执行,不得购买、发放假冒伪劣或过期等不合格的物品、药品、饮料等。

10、参加公司及生产单元组织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考核,参加安全技术交底。

11、作业中听从指挥,不违章作业、不野蛮作业、不掉以轻心、 不粗心大意,既要重视自身的安全,更要关注同事的安全。

第二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及各生产单元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明确安全管理过程中相关人员的职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括安全生产培训、安全检查管理等内容。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生产单元的安全管理。

二、安全生产培训

开工作业前,安全工作小组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典型安全事故案例等。必须加强全员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对新招收人员、重新上岗人员、转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三、三级安全培训制度,具体如下:

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主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一级安全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相关事故案例等。

2、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生产单元负责人进行二级安全培训,其中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工伤事故案例、 交流安全生产经验等。

3、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对所属人员进行三级安全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的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四、安全检查管理

应加强对设备作业安全、安全生产管理的检查,包括各类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根据需要开展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生产单元安全工作小组负责人每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生产现场进行至少一次巡回检查,做好书面记录,每月末上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日常巡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是否完好;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各种机械设备是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二章作业现场安全生产制度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观念。

二、生产单元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成立各级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实行日、周、月安全生产检查制。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月检查,生产单元周检查,操作员实行日检查汇报制,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四、临时用工、新调换岗位、新招员工等新进场员工,一定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方可上岗工作,特殊工种要定期学习培训,并进行考核后方可独立操作。

五、配电室、危险易燃易爆品库房、仓库 油库等,非工作人员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接近或进入,以防发生安全事故。

六、严禁非操作人员擅自开动各种机械和驾驶车辆,机动车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并要持证驾驶各种机动车辆,在进出大门及穿越人员、设备密集区域时应按限速警示牌上所限速度行驶以免发生事故。

七、在仓库、危险易燃易爆品库房、油库、配电室等严禁烟火,并设置警告标志,配备消防器具消防器具严禁擅自移动,并且要定期更换。

八、架设电线、电缆必须符合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电器设备和线路绝缘良好,所有电力引线不得与金属、电话线等绑扎在一起;设备的壳体应有良好的接地,严禁非工作人员拆装一切电气设备线路,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九、电工要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非电、气焊工禁止操作电气焊设备,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10米。

十、各种压力容器设置地点、位置要安全可靠,并要定时保养维修,不得带病使用。

十一、起重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已损坏的钢丝绳、 变形的吊钩、吊环等严禁使用,应及时更新,绝对禁止超负荷作业。

十二、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赤膊、赤脚、穿凉鞋、短裤进入生产现场,确保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

十三、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上班,操作时袖口扎紧,并戴好安全帽操作。

十四、机械设备不准“带病”运转,运转时不准做清理、 维修和保养工作,在维护修理机电设备时首先应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不准合匣”的醒目标志,以免发生事故。

十五、吊运物体设备时严禁人员在吊物下行走,重物与起重吊臂下不准站人,吊物时要有专人统一信号指挥。

十六、一切生产操作必须集中思想,不准打闹取笑,要相互照应,不准盲目蛮干,冒险作业。

十七、生产现场要设有安全禁区,明显标志,夜间设反光物示警。

十八、坚持文明生产,做好清场工作,工器具、材料用品要堆放整齐、牢靠。废料、杂物要及时清理,保证做到道路坚实畅通。

十九、员工一律不准带小孩进入现场、设备操作室、库房玩耍,现场来访者、检查人员、参观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二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操作员有权制止违章操作,任何人不准强令操作员违章作业,并有权向上级如实反映情况。

二十一、对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以便保证质量,使用前要认真检查。

二十二、对有害、有毒性的废料,应在有关部门人员的指导下妥善处理,不准任其危害员工和附近居民。

二十三、发生事故后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处罚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二十四、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十五、实行安全技术生产交底制度,在操作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二十六、实行危险工作工序、预先告知制度;必须对从业人员告知工序作业的危险程度、引发安全事故的原因、防治措施、注意事项、操作要点、自我保护方法等。

二十七、登高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高血压、严重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深度近视的人员,以及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一律不准登高作业。登高作业有以下情况不准登高,即:

1、大雾、大雪、雷雨或六级以上大风不登高。

2、没有安全帽、安全带不登高。

3、夜间没有足够照明不登高。

4、饮酒、精神不振或经医生证明不宜登高的不登高。

5、竹脚板、梯子没有防滑或不牢固不登高。

6、穿硬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不登高。

7、设备和构件之间没有安全板、 高压线旁没有遮拦不登高。

二十八、因工作需要而招用的临时工人和民工,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工作认真、服从分工、短时间内就能胜任本岗位工作。招用的临时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三章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强化办公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确保将员工的工作风险降至最低程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办公区域应设有紧急逃生的通道和消防设施,并保持畅通和完好。

2、办公区域应保持整洁、卫生,废弃物应放在指定的垃圾桶(袋)内。

3、办公室应保持充足的照明。

4、办公区域应设有急救设施。

5、办公区域内无意外情况,不允许奔跑,禁止嬉戏打闹。

6、所有事故、时间和隐患应及时汇报。

(二)办公区域布置要求

1、办公区域的玻璃门应设有提醒标志,避免他人撞向玻璃门。

2、正常情况下,员工不要再妨碍门开关的方位内工作和停留。

3、办公设施应合理放置并处于良好状态。

4、办公区域的不知应适合员工工作,有利于员工身体健康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三)预防绊倒或滑倒

员工在办公区域走动时应小心留意,避免绊倒或滑倒等风险。

1、地面

(1)地面应保持干燥,溅出的液体应及时清理,湿滑的地面应放置警示人字牌。

(2)留意隆起的地板和瓷砖。

(3)斜坡应做防滑处理。

(4)笔、纸屑等易引起滑倒、绊倒的物品应及时清理。

2、楼梯和通道

(1)所有楼梯和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允许有障碍物。

(2)办公区的通道应有至少两人同时通过的宽度。

(3)楼梯和通道照明应充足。

(4)楼梯和通道应无松动的物体、延伸的电线、瓶子等。

(5)雨雪天应在门廊处采取防滑措施。

(6)在行走时严禁看文件资料。

(7)走廊里应靠右行走,特别在墙角拐弯处。

(8)台阶边缘应防滑且牢固。

(9)搬运货物时应避免货物阻碍视线。

3、座椅

(1)员工坐在椅子上时,应至少保持“五点”接触地面。

(2)座椅应处于良好状态,使用时避免向后倾斜。

(3)定期检查座椅是否完好。

(4)登高时,勿以座椅代替梯子。

(5)座椅轮子应表面光滑,滚动自如。

4、电线和抽屉

(1)过道上的电线、电话线应固定在地面上。

(2)用完后的抽屉和柜门应及时关上。

5、办公设备

(1)员工应熟悉办公室相关设备的实用程序和安全要求。对于复杂的调校、维护和保养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2)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冒烟、过热、产生火花和漏电的设备应立即关掉,由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3)在碎纸机或其他没有遮盖或防护的设备附近工作时,应避免穿宽袖衣服和佩戴领带及其他悬吊饰物。

(4)复印机

①复印机应放在通风的地方,使所有尘埃、气体和蒸汽能安全的消散。

②尽量避免接触复印机的碳粉或其他化学物质,使用时小心处理。

③复印时应盖好遮光板。

(5)正确及小心使用切纸机,以免伤及手指。

(6)应按要求使用装订机,防治伤及手指。

6、用电设备安全

(1)当出现以下现象时,禁止使用该用电设备:

①电线损坏,如表面有切口、保护层或绝缘层破裂。

②损坏的插座,如外壳破裂或插脚弯曲。

③电线接头不符合安全要求。

④设备在不适当的地方使用,如潮湿和多灰尘的环境。

⑤过热。

(2)发现用电设备异常应停止使用并进行标识。移动或修理用电设备前,应切断电源找专业人员维修,非专业人员不得维修电器。

(3)三孔插头不能当成两孔插头使用。

(4)电源插座应牢固,绝缘部分不能破损。

(5)电源线应规范布线。

(6)临时接线插座应安全放置,不能存在绊人或遇水短路的可能。

(7)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切断室内电器电源。

7、消防

(1)办公室内不允许存放易燃易爆品。

(2)办公区内禁止吸烟和明火。

(3)禁止堵塞消防通道和应急撤离通道。

(4)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消防报警设施应完好齐备。

(5)室内消防栓和手提式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应按规定定期检查,严禁挪用。

第四章安全防火制度

一、加强领导,发动员工做好预防工作。

1、公司机关及生产单元各级领导要有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以保证消防措施的贯彻执行。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根据生产特点,发动全员落实相应的消防制度及必要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检查落实情况。

3、深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4、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认真总结经验。

5、加强防火重点要害部位的保卫工作,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配件、材料的管理:

1、要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储藏、运输、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对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和管理标准。易燃品不准到处乱放、乱用、乱倒,指定地点限额存放,确定专人负责。

2、生产现场上的易燃废物,要当天及时消除。

3、有易燃物的工作现场和库房内,必须通风良好,远离火源,使存放的易燃物控制在规定的安全范围内。

4、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和库房所有电器、电源装置、照明开关等都应符合防爆要求。

5、易燃易爆库房和作业现场等禁火区,应张贴悬挂醒目的“严禁烟火”标示牌,并标出警戒线。

三、管好火源:

1、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不准携带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

2、机械设备现场、库房、操作室、宿舍不许私设灶具、不准使用大瓦数电炉取暖。

3、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清除周围的杂物,以防引起火灾,工作完毕,要检查周围,若有杂物要立即清除。

4、搬运装有易燃易爆和可燃气体的金属容器时,不要在地上抛掷拖拉,防止发生危险。

5、灯源距可燃物要远一些,防止灯源烤着可燃物引起火灾。

6、电气设备应定期检修,发现可能引起断路、短路、发热及电气绝缘损坏电阻过大等情况,应立即维修,设备线路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四、在操作室、库房、机械设备现场、易燃易爆场所等,都应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灭火器。

第五章化学危险品、民爆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生产中常用的化学危险品、民用爆炸物品种类

(一)易燃品:氧气、乙炔、汽油、柴油、硫磺。

(二)腐蚀品:硫酸、硝酸。

(三)爆炸品:硝胺类炸药、雷管。

二、库房的建造应经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审批,库区应按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防火、防暴、泄压、防渗漏、通风、防毒、检测报警等设施、装置。

三、应制定并落实采购、运输、验收、检验、储存、领发、使用、销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人员,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四、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必须经有关权力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五、危化品、民爆品应根据其特性,分区、分类、分库存储。设置明显危险性能标志和禁止烟火标志。同一区域储存两种及以上不同危险级别的危化品、民爆物品时,应按最高危险等级物品性能设置标志。性质相抵触的危化品、民爆品严禁同库存储。危化品、民爆品不得超量存储。

六、危化品、民爆品的收发使用、剩余回库,必须就其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核查登记,做到走向清楚。帐、卡、物相符,性能不清、质量数量存在问题的,不得入库、出库。

七、运输危化品、民爆品时,必须设置警告标志,避开上、下班高峰期和人员集中区。雷管、炸药不得一人同时携带,不得使用翻斗、自卸、自行车、摩托车运输。

八、装卸、搬运危化品、民爆品现场应设置警戒,爆破器材不得和其它物品混装。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掷、碰撞、拖拉滚动。作业人员应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严禁携带烟、火进入库区。

九、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相应防护用品,严禁穿带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衣服、携带烟火进入库区,使用的工具应为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等工具。

十、爆破器材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领取应申请、审批,两人以上共同领取,使用中每一环节的责任人必须追踪签认,当天现场使用剩余必须清点、退库。

(二)装药添塞应使用木质炮棍,避免挤压、夹扁,不得强拉、硬拽导爆管、导爆索和引出线。

(三)发现盲炮和险情时,应先报告,在现场设立危险标志、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后,按规定方法处理。

(四)爆破现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爆破作业

1、岩体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时。

2、作业通道不安全或堵塞时。

3、支护规格不符合设计规定或支护损坏时。

4、距工作面20m以内风流中瓦斯含量达到或超过10%或有瓦斯突出征兆时。

5、未按规定设置警戒时。

第六章柴油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柴油装卸、储存、使用等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要求

(一)运输装卸

1、运输车辆到达后,由兼职安全员核查运输车辆的相关证件,并对运输车辆进行初步检查看是否有明显泄漏现象,合格后签字确认放行,相关接收人员和兼职安全员做接收前的准备;

2、兼职安全员带领该车辆按指定路线限速行驶,进入装卸区待命;

3、现场接收人员划定装卸范围,确保作业过程中装卸区域内无闲杂人员与无关车辆通行;

4、装卸区域内所有人员均需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同时备好消防水管、灭火器、灭火沙等灭火工具;

5、卸柴油前,兼职安全员和接收人员必须检查车辆是否固定、熄火并接地、管道接口是否通畅、有无泄漏等并签字确认。经承运方签字、接收生产单元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业;

6、卸柴油过程中兼职安全员和接收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7、卸车结束后由接收人员和兼职安全员共同清理现场,确保无任何有害物质遗留,运输车辆按指定路线离开公司。

8、参与柴油卸车操作中的所有人员必须通过专项培训(主要内容为《柴油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对柴油的msds有一定的认知。

(二)储存

1、柴油储罐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并作好标识。

2、柴油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呼吸阀和阻火器情况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3、每班做好柴油储罐的检查工作,并作好记录,如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

4、柴油储存处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三)使用

1、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用火管理制度。

2、操作人员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维护人身健康。

3、废气排放必须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如不符合,则须采取相应的措施。

4、生产单元兼职安全员联系外部有资质的机构对柴油储罐进行年检。

(四)废弃物处理

废弃的柴油(或与柴油直接接触的物料)必须存放于固定的指定场所,由各生产单元按《危险废弃物管理规定》进行处置。

三、储、输油设备

(一)油罐

1、罐体

(1)无严重变形,无渗漏。

(2)罐体倾斜度不超过设计高度的1%(最大限度不超过5厘米)。

(3)保温层无脱落。

2、附件

(1)呼吸阀、阻火器、量油口齐全有效,通风管、加热盘管不堵不漏。

(2)升降管灵活,排污阀畅通,扶梯牢固,静电接地装置有效。

(3)油罐进、出阀门和入孔无渗漏,各部螺栓齐全、紧固。

(二)油罐出现下列问题时,要及时进行维修:

1、圈板纵横焊缝、底与圈板的角焊缝,发现裂纹和渗漏者。

2、圈板凹陷、起鼓、折皱的允许偏差超过设备检修规程规定者。

3、罐体倾斜超过规定者。

4、泡沫室盲板损坏,油罐与附件连接处垫片损坏者。

5、非金属油罐,经定期开挖检查发现渗漏者。

6、投产五年以上的油灌,要结合清洗情况检查底板锈蚀程度,4毫米的 底板余厚小于2.5毫米,4毫米以上的底板余厚小于3毫米和顶板折裂腐蚀严重者。

7、直接埋入地下的油罐(每年要开挖3一5处进行检查),发现防腐失效和渗漏者。

8、油罐主要附件的检修,按照附录六的规定进行。

(三)油罐内壁平整、无毛刺,底板及第一圈板50厘米高度要用涂料进行防腐 处理。

(四)油罐外表无锈斑、无起壳,油漆完好。油罐刷漆规定:原则上淋水罐2-4年一次,非淋水罐4-6年一次。

第七章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及各生产单元要高度重视设备安全,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范,各级安全工作小组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把安全生产教育列为员工教育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违反劳动纪律和无知蛮干等不安全行为发生。

二、机械安全装置和防护措施必须齐全、完好、可靠,确保人身和机械安全。

三、要保证机械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可以投入运行,减少故障停机日,提高机械完好率、利用率,减少机械磨损,延长机械使用寿命,降低机械运行和维修成本,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强化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机械保养做到定期保养、强制进行,正确处理使用、保养和修理间的关系,不允许只使用不保养,重维修轻保养;各生产单元人员必须按机械保养规程、保养类别做好各类机械的保养工作,不得无故拖延,特殊情况需经生产单元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延期保养,但一般不得超过规定保养间隔期的一半;保养机械要保证质量,按规定项目和要求逐项进行,不得漏保或不保。保养项目、保养质量和保养中发现的问题应作好记录,报告上级主管;保养人员应做到自检、互检,不断总结保养经验,提高保养质量。

四、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或使设备技术性能降低,影响正常使用生产,均为设备事故或故障。设备事故分如下三类:

1、一般事故:设备损坏的直接损失价值或修复费用为2000元—20000元;

2、重大事故:设备损坏的直接损失价值或修复费用为20000元—50000元;

3、特大事故:设备损坏的直接损失价值或修复费用为50000元以上。

五、未构成事故的均为设备故障。

六、机械事故的处理

1、一般事故由生产单元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在事发当日内将事故报告和处理结果报公司。

2、重大事故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在事发三日内将事故报告和处理意见报公司进行审批。

3、特大事故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并负责处理。在事发十日内将事故报告和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审批,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七、机械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对于租赁设备,还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涉及人员伤亡的,要立即组织抢救。事后积极组织设备抢修,尽快恢复机械的技术性能。

八、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和违反操作、使用、修理规程而造成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按下列规定分别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

1、发生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对事故责任单位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5%的罚款,该罚款从事故责任单位全员工资中直接扣除。对事故单位生产单元负责人及其分管领导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1.5%的罚款;对事故直接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2%的罚款;对兼职安全员,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1.5%的罚款;对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1%的罚款;对负有连带责任人员的处罚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处理结果执行。

2、发生特大事故,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对事故责任生产单元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8%的罚款,该罚款从责任生产单元全员工资中扣除。对事故责任生产单元负责人及其分管领导,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3%的罚款;对事故直接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5%的罚款;对兼职安全员,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2%的罚款;对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3%的罚款;对负有连带责任人员的处罚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处理结果执行。

3、对隐瞒事故的责任生产单元,要加重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

4、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机械设备,由各生产单元自行建立健全台账。需新购置设备时,必须上报购置计划,经公司批准后购买。经批准的购置计划交公司备案,购入的设备必须及时录入台账,大型设备还须建立设备档案。

第八章文明生产、卫生管理制度

一、配件材料应分类堆放在库房,分规格、型号堆放整齐,记录齐全,帐物相符。并做好防雨、 防潮、 防火工作。

二、坚持文明生产,现场负责人必须督导做到“随做随清、 工完料清”保持场地整洁,并在生产现场通过标示牌,做好文明生产的宣传工作,营造好文明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现场道路畅通、平整、整洁,现场材料和废料垃圾不乱堆乱放,随时清理,无散落物。

四、工地上电线线路按标准架设,严禁私拉乱接,机械设备应定人使用、保养、清理,配电室箱加锁。

五、保持宿舍、生产场地排水系统畅通,雨后及生产用水及时排出,确保生产场地无大面积积水、如有积水及时处理。

六、整个生产现场卫生责任到人。

第九章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一、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内容:

1、公司及各生产单元负责人安全教育内容及时间要求:

⑴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劳动保护意义、任务和内容。

⑵ 安全生产制度、本职安全生产制度和本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具体内容。

⑶ 一般安全生产技术知识。

⑷ 明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界限。

⑸ 工伤事故和调查,报告处理。

⑹ 安全值班注意事项和要求。

⑺ 如何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⑻ 我国有关机械设备的法律法规。

⑼ 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2、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内容及时间要求:

⑴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劳动保护意义、任务和内容。

⑵ 本职安全岗位责任制的具体内容。

⑶ 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典型事故剖析。

⑷ 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技术要求。

⑸ 如何搞好生产技术的要求。

⑹ 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二、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内容及时间要求:

⑴ 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⑵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

⑶ 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等。

⑷ 重大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⑸ 防电、防火、防爆、防垮塌和事故急救措施。

⑹ 发生事故如何抢救、 如何报告、 如何保护现场。

⑺ 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三、特殊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按国家标准执行如:电工、焊工、机动车辆驾驶员等。

四、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后,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成绩登记备案不合格者继续教育,直到考试合格为止,多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五、公司各级领导还要做好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生产经营分析会议讲安全;安排任务讲安全;技术交底讲安全;交流经验讲安全,使安全教育工作贯穿生产活动的全过程。

六、对新员工、新调岗员工、临时用工,应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对员工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员工到各生产单元后,由生产单元负责人,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员工分到各岗位后,由操作工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

七、安全教育形式:

1、集中培训,个别辅导。

2、广告、标语、宣传画、黑板报、展览等。

3、讲座、演讲。

4、动员会、交底会、讨论会。

5、安全知识竞赛。

6、订阅书刊杂志、安全手册。

7、安全宣传广播、影视录象。

8、根据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和应急措施,并实施演练。

八、安全教育的内容

1、思想教育

主要是通过安全生产方针、 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奠定思想基础,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要注意安全教育的成效,教育的重点应放在强化员工安全意识的思想教育上,不论科学多么进步、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多么完善,操作的都是人。因此,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是劳动保护宣传教育的第一任务。

2、劳动纪律教育

进行劳动纪律教育,使员工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是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基本保证,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条件,实践证明,单位纪律严明,员工遵章守纪,就能减少和避免事故,否则,就容易发生事故。

3、安全技术教育

安全技术教育包括:安全防护基本知识和尘、毒治理的综合措施,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消防知识,工伤事故急救方法和报告程序。

专业安全技术教育是针对特殊工种所进行的一种专门教育培训,如电气作业、金属焊接作业、锅炉和受压容器操作等。

4、法制法规和安全规章制度教育

通过对广大职工的宣传教育培训,增强法制观念,做到学法、守法、执法。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具有法律、法令效力,必须严格遵守。主要学习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程。

5、典型事例教育

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是学习推广先进经验,取长补短的好办法。不论是本公司还是外单位在安全工作中的好经验,都值得学习借鉴。

第十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三级”检查

1、实行季度检查制,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将对各生产单元进行一次安全专项检查。

2、生产单元实行月检查,由公司兼职安全员每月对各生产单元进行全面检查。查出隐患及时排除,不能解决的,立即报告上级部门。

3、操作工每周对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4、各生产单元实行班组安全会,开展安全活动,做到“班前有安全交底,班上有安全检查,班后有安全总结”。

二、专业性安全检查,根据安全检查情况和安全生产存在的带有普遍性的主要问题,可组织由专业人员参加的专业检查组。如设备安全检查、技术操作安全检查、电气安全检查等。

三、季节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可能给安全作业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

1、 冬季安全检查,主要检查防冻、防滑、防堕落、防火灾、防中毒等各项措施为主要内容。

2、雨季安全检查,结合防雨防洪工作进行,主要查防雨防洪的各项准备及应急措施,查电气设备,线路的绝缘接地是否达到电气安全要求。

3、暑季安全检查,主要查员工作息时间,防暑饮料,食堂卫生等。

4、大风过后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确无损失和危险后才可复工。

四、节前安全检查,由生产单元安全领导小组带队,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派人员参加,在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的生产现场、 库房、食堂进行安全,防火、防中毒的检查及节假日加班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五、经常性安全检查,公司各级领导、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对各种设施,安全装置,机械设备的运行状况、防护情况以及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作好记录,发现特别危险情况应指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公司研究处理。

第十一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报告制度

一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严格按2007年4月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执行。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二 、事故等级划分

(一)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第三条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报告程序

1、现场负责人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2、本单位负责人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

3、接报部门逐级上报,每级上报时间不超过2小时。

三、接报部门

1、特别重大、重大:报告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

2、较大事故:省、自治区、直辖市。

3、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四、事故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五、责任追究

(一)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80%罚款。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2、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3、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二)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罚款<500万。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处上一年年收入60%~100%罚款。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2、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3、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4、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5、在事故调查中做伪证或者指使他人做伪证的。

6、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三)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1、一般事故10万≤罚款<20万。

2、较大事故20万≤罚款<50万。

3、重大事故50万≤罚款<200万。

4、特别重大事故200万≤罚款<500万。

(四)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一般事故罚款:上一年年收入30%。

2、较大事故罚款:上一年年收入40%。

3、重大事故罚款:上一年年收入80%。

4、特别重大事故罚款:上一年年收入100%。

(五)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六、2007年5月25日国家安监总局印发的《关于调整生产安全事故调度统计报告的通知》中已将一般事故明确描述为三条:1.一次造成1-2人死亡。2.一次造成1-9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3.一次造成100万元-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企业内部处理的安全事故分类如下:

1、企业一级安全事故:一次造成轻伤1-4人或经济损失在2-20万元。

2、企业二级安全事故:一次造成轻伤5-9人或经济损失在20-100万元。

一次造成10人以上(含10人)轻伤或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则按“一般事故”进行处理。

七、事故统计报告:

(一)填写《伤亡事故报表》于当月三十日前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二)凡发生事故时均应填写事故台帐,并按规定时间上报《伤亡事故报表》。

八、企业一级安全事故的处理:

对事故单位生产单元第一责任人处以500--2000元罚款。

九、企业二级安全事故的处理:

对事故单位生产单元第一责任人处以1000--5000元罚款。

十、对达到国家规定的一般事故及以上级别的安全事故的处理,按2007年4月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企业应执行国家相关部门的处理决定。

十一、罚金应在接到罚款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汇款到公司财务部。超过期限每超一天加罚5%滞纳金。

十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凡发生死亡事故的生产单元,年、月度考核为0分,不得参与各类先进的评选。

第十二章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公司为提高人员安全意识、要求人人注重安全的原则,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 对爱岗敬业、以负责任的态度提出合理化建议或举报事故隐患的人员,以及对安全有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达不到安全管理目标和玩忽职守的人予以处罚。

对提出合理化建议者、事故隐患举报者以及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经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审核,若审核通过,在公司范围内给予表扬、表彰,并发放奖金。

二、安全生产管理奖励条例

1、安全生产无事故指:无人身安全事故、生产质量事故、重大或影响生产的机械事故且保证正常生产要求。

2、公司设置季度安全奖金金额为1200元,年度安全奖金金额为1500元。

3、 季度安全检查由安全领导小组委派1人及公司兼职安全员组成检查小组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出评分,要求评分过程客观公正。检查主要包括公司行政办公区域(含公司机关、外派驻地办公区)、各生产单元安全检查,季度安全总评分的得分作为季度安全奖考核依据。

年度安全总评分为四个季度安全评分的平均值,作为年度安全奖考核的依据。

4、季度安全奖依据季度《安全文明作业检查评分表》的评分和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计算。

注:(1)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季度安全检查评分计算:机关办公区域评分占季度总评分的80%,外派驻地办公区域评分占季度总评分的20%。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及公司兼职安全员季度安全评分计算:为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及各生产单元季度安全检查评分的平均分。

5、安全奖金发放标准:

(1)季度安全总评分达到90分及以上,各级人员按季度安全奖全额奖金奖励;

(2)季度安全总评分达到70分-89分,各级人员按季度安全奖全额奖金数×[实际得分÷100 _出勤率]=核发奖金;

(3)季度安全总评分低于70分以下为不合格,取消季度安全奖。

第十三章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结合公司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甘肃喜易达物资有限公司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 事故分类:

1、 人员伤亡事故;

2、 机械设备事故;

(二)事故应急处理指挥

成立喜易达公司事故应急处理指挥小组。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公司副总经理、 总经理助理担任;组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兼职安全员组成。

三、 事故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的职责

1、 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 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和现场实际情况,统一布署抢险实施方案,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 根据抢险方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4、 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和占用场地;

5、 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 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 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8、 按法定时间履行事故报告程序,并以文字形式向有关部门提交事故报告。

四、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公司总经理及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2、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 拍照、 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 物证等。

五、 应急处理预案

1、 接报事故后立即进行以下工作:

⑴ 公司总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召集应急指挥小组成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⑵ 指挥小组根据事故情况,立即组织事故处理,紧急调集应急抢救人员、 车辆、 机械设备向事故现场集结。如机械、物资不满足抢险需要时,立即以最快的速度购置或向外部求援。

⑶ 如有人员受伤,立即联系当地“120”急救中心,紧急赶赴现场。

⑷ 指令事故发生地相关人员对现场实况进行拍照、 圈定受保护界线,阻止闲杂人员进入,为抢险作业做好准备。

2、 抢险作业的实施

⑴ 准备工作完成后,由现场指挥下达命令,迅速投入开展抢救行动。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抢救方案并随时根据情况的变化修改方案。必要时求助外单位协助抢险。

⑵ 抢险过程中,如有伤员,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处理后,送往医院救治,做好安抚和调节工作。

备注:事故发生后配合事故调查各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取证工作,按要求提供和上报相关资料和文件。在救助行动中,抢险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四章附则

一、本管理手册与国家、地方法规、业主安全生产规定有冲突的,以国家、地方法规、业主规定为准。

二、本管理手册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管理手册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三部分安全操作规程

1、 生产现场未按要求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 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或没有佩戴公司工作证,处罚50元/次。

2、 高空或临边作业未戴安全带或非操作人员私自进行操作作业,处罚50元/次。

3、 电焊作业未戴防护手套或面罩,处罚50元/次。

4、 操作切割机未戴防护眼罩,处罚50元/次。

5、 未按相应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处罚50元/次。

6、 电气设备防雷接地不符规定,处罚50元/次。

7、 电线未按规定作架空或埋地处理,处罚50元/次。

8、 使用不合格的电缆,电缆有破皮未维护,处罚50元/次。

9、 配电箱中保护系统配置不全或没有进行接地保护或电线接头老化未更换等,处罚100元/次。

10、 机械设备保护系统不全或已损坏 ,处罚50元/次。

11、 专用电机未配专用开关箱,处罚100元/次。

12、 使用未通过安装验收的机械设备,处罚50元/次。

13、 电工对电气系统未及时进行维护工作,处罚50元/次。

14、 机械设备作业未持《特种作业操作证》,处罚50元/次。

15、 安全防护设施未按要求设置,或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使用,处罚20元/次。

16、 私自移动工作平台或使用不符要求的工作平台等保护措施,处罚20元/次。

17、 未经批准私自拆除安全防护,处罚50元/次。

18、 易燃、 易爆、 易腐蚀及有毒物品未隔离存放,处罚50元/次。

19、 危险物品存放区无安全警戒标志,处罚20元/次。

20、 危险作业未作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签字记录),处罚20元/次。

21、 危险作业区域未设有效防护,处罚20元/次。

22、 库房、 生活区及生产区未配灭火器材或配备数量不足,处罚50元/次。

23、 失效的灭火器材未及时更新,处罚20元/次。

24、 生产单元工作人员在禁烟区吸烟,处罚20元/次。

25、 吊装、 吊卸作业违反安全规定或人员配备不足,处罚20元/次。

26、 生产单元作业现场照明不足,处罚20元/次。

27、 在易燃物品区用强热灯照明(如碘钨灯),处罚20元/次。

28、 重大安全文明活动配合不力,处罚20元/次。

29、 未按规定要求和指定时限整改安全隐患,处罚20元/次。

30、 不服从上级指挥、 态度粗鲁,处罚20元/次。

31、 打架、斗殴,处罚50元/次。

32、 酒后操作机械设备,处罚100元/次。

33、 在生产现场随地大小便,处罚10元/次。

34、 生产现场高空抛掷物料、工具、螺栓等,处罚20元/次。

35、 私自挪动生产单元现场、生活区、库房灭火器材,处罚20元/次。

36、 工作当日废料、周围散落物料及杂物未清除,处罚20元/次。

37、 宿舍卫生、用电、防火不符合要求,处罚20元/次。

38、 在宿舍从事赌博等不良活动,处罚20元/次。

39、 在宿舍内男女混居非合法夫妻,处罚20元/次。

40、 生产单元未按要求组织安全巡检并无书面安全巡检记录,处罚10元/次。

41、 生活区垃圾没有及时清理,处罚10元/次。

42、 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处罚100元/次。

43、 未按要求进行防尘管理工作,处罚10元/次。

44、 机械设备未按调拨、进、退场及时报审公司,处罚20元/次。

备注:相关人员最多违反相关规定两次,第三次违反相关规定将不再允许在该生产单元工作。

第4篇 化工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公司自筹建以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整个装置安全平稳运行,可以说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这些工作只是一个开端,是为公司下一步的安全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目前的安全管理工作还是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很有可能影响日后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一、员工安全意识不够,责任心不强

公司的生产是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的,安全管理的目的就是保证在生产流程中每台设备都处于最佳状态、每个员工都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设备运行和人员行为出现偏差,影响公司生产按照正常的程序进行,造成设备损失和人员伤害,所以安全管理是贯穿在每一个人的行动中,是公司每一位员工的职责。

但是目前公司的员工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对自己的行为产生的后果认识不清,自我保护意识还远远不够,对于安全操作规程理解不够深刻,对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没有完全了解,这些问题归结为一点就是安全意识不强。

员工的安全意识是需要长时间的教育培训养成的,这对我们公司的安全培训提出更高的要求,需要负责培训的安全管理人员提高自己的培训能力,对工艺、设备、物料的危险性有更深的认识,并把这种理解传达给员工,让他们能深刻体会到危险的存在。

还要确保日常的安全教育质量,对车间员工的教育、活动频次不能只片面的要求数量,要能做到培训一次就对员工的安全素质有所提高,对于达不到培训目的的教育要进行反思,以免培训教育走向形式化,浪费精力还达不到效果。

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了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等,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依据,安全管理制度的健全和执行对于提高一个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安全环保部对公司下发的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各相关单位基本都能做到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但有些工作和制度要求的还有些出入,这说明制度规定的相关条款可能和实际工作不吻合,或者是执行者对于制度的理解还不够透彻。

这就需要制度的制定者和执行者,还有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对制度进行讨论,确定是制度问题还是执行问题,对制度进行修订或是加大执行力度,避免由于制度的缺陷或者执行不力造成损失。

三、各专业安全检查力度不够、隐患整改责任部门不清

公司目前现有的安全检查形式有综合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日常安全检查。检查形式很多,但公司相关主管领导没有起到督促带头的作用,以至于在检查过程中存在走过场、检查深入程度不够的现象,不能发现深层次的安全隐患。

对于在各种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不能明确整改责任,还存在相互推诿的现象。

对于以上现象,一是需要完善公司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单位的隐患整改职责,二是需要公司相关主管领导带头进行各专业的联合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责任划分,立即落实责任人、整改期限,及时消除隐患。

四、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需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

目前公司已有二十余人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但取得证书只是安全管理工作的最基本要求,公司的生产工艺比较复杂,由于大部分设备和管线都是在高温、高压的条件下运行的,公司的原料、中间产品和成品大都是易燃易爆的物质,所以公司的工艺非常危险,各个环节的微小偏差都可能引起大的事故。

目前的稳定生产不能成为安全管理麻痹大意的理由,因为任何事故在发生前是不能预料的,我们只能从各项控制指标、设备当前的运行状态,还有人员的作业方式上找到征兆,这就需要安全管理人员具有很强的业务能力,需要非常熟悉公司的工艺、设备知识才能发现这些微小的征兆,只能依靠不断的学习。

但目前公司的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能还不够,不能确保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发现细微的安全隐患,对于出现的紧急情况如果不能给出专业性、指导性的意见,将影响安全管理在企业中的地位,不是安全不重要,而是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还不够。

可以每天抽出一定的时间进行集中学习,必要时可以请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讲解,把每天学习到的知识进行总结,合理利用工作之余的时间,不断积累,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

五、没有发挥安全文化的作用

在安全生产的实践中,仅有安全技术手段和安全管理手段是不够的。对于预防事故的发生,目前的科技手段还达不到物的本质安全化,设施设备的危险不能根本避免,因此需要用安全管理的手段予以补充。安全管理虽然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安全管理的有效性依赖于对被管理者的监督和反馈。由于管理者无论在何时、何事、何处都密切监督每一位职工遵章守纪,就人力物力来说,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这就必然带来安全管理上的疏漏。安全文化手段的运用,正是为了弥补安全管理手段不能彻底改变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先天不足。

我们目前首先需要做的是形成公司的安全文化手册,在安全文化手册中把公司的安全文化价值观进行阐述,应该做到人手一本,使公司的安全文化价值观深入人心,能够作为员工在工作中自觉遵守的准则。

但安全文化建设不是简单的一个文件、一个手册能够做到的,其实安全文化的概念很广,公司现有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培训、检查、宣传、奖惩、活动等本身都是安全文化的一部分,安全文化建设存在于日常的所有安全管理活动中,这就要求公司的安全管理人员在员工的意识上加强安全工作的影响力,不断提高人的安全素质,从而使员工从被动地服从安全管理制度,转变成自觉主动地按安全要求采取行动,即从“要我遵章守法”转变成“我要遵章守法”,这是企业建立安全文化的最终目的。

六、公司领导需要提高社会责任意识

企业是盈利性的经济组织,但在当今的时代背景下,也必须重视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即要求企业在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兼顾企业职工安全,消费者、社会公众及国家的利益,履行保护环境、消除污染等社会责任,将企业的经营目标与社会目标统一起来。

这需要公司的管理者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实现公司价值的同时,也要给职工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为当地居民留下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一个成功的企业一定是承担了相应的社会责任的。

安全管理,从来都不只是一个部门的事情,需要公司各部门相互协调、及时沟通,需要公司从上到下每一个人的参与,努力建立起一个稳固的安全管理环境,因为这才是保证企业实现长期利益的关键。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

2013年5月15日

第5篇 移动式近海钻井平台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准则

1 公司责任

1.1申请doc的平台公司,无论承包形式如何(总包或分包),必须对所管理平台的安全和防污染负全责。

1.2申请doc的平台公司必须对所管理钻井平台独立负责,不得将ism规则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的任何部分分包给合同承包方或第三方,亦不得将合同承包方或第三方纳入本公司安全管理体系。

1.3 钻井平台经理(或高级队长)是平台上的最高领导,对安全和防污染全权负责,ism规则中对船长的责任与权限要求均对其适用。

2 船岸人员管理

2.1 钻井平台的船长、驾驶员和轮机员须经海事主管机关认可的机构培训,并持海事主管机关签发的适任证书;经理(或高级队长)和其它工作人员需经海事主管机关认可的机构培训,并持有海事主管机关签发的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在2002年2月1日前可持有“四小证”)或海洋石油作业行业安全主管部门签发的“五小证”;任何人员只要在海上平台滞留1天以上均应经过安全救生知识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有效证书;特殊工种:电工、电气焊工、吊车司机、司索工、厨师、无线电电子操作员等,均应取得国家主管机关颁发的相应证书,其中无线电电子操作员应取得海事主管机关颁发的证书。

2.2 钻井平台配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执行。

2.3 岸上管理人员中涉及安全和防污染的部门负责人,应具有一定资质并持有本行业颁发的资格证书。

3 船岸人员培训

3.1 专项安全培训主要包括经理安全培训、安全环保人员培训、平台经理监督培训以及架工以上人员的井控培训、防h s培训、油气消防培训、稳性与压载技术培训等。其中井控培训、防h s培训和油气消防培训应由海洋石油作业行业安全主管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完成并颁发证书。

3.2 公司应确保平台人员了解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除了imo颁布的《海上移动式平台构造与设备规则》、solas公约及其修正案、marpol公约及其附则、1995年修正的stcw公约等法规性文件外,还应按海洋石油作业行业安全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法规执行。截止目前,现行有效的文件有:《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海上移动式钻井船(平台)作业许可办法》、《海洋石油井喷控制要求》、《海洋石油作业硫化氢防护安全要求》、《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和油(气)生产设施一般安全管理规则》、《海洋石油作业放射性及爆炸物质安全管理规则》、《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和油(气)生产设施电气安全管理规则》、《海上移动钻井平台和油(气)生产设施的经理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要求》、《海洋石油作业者安全应急计划编制要求》、《海洋石油作业租用直升机安全管理规

则》、《海洋石油作业事故检查和统计要求》、《海洋石油作业系固管理规则》、《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培训要求》、《海洋石油弃井作业管理规则》等。在审核中,审核员应审查公司的培训主管部门是否针对上述法规要求组织了培训,审查公司有关部门及平台的相关人员是否熟悉这些法规的有关要求。

4 设备维护与操作计划制定

4.1 对总包井,钻井公司负责设备的维护和电子操作员的配备管理,提供平台上的医生及所配药品和器械;对分包井,通常由作业者负责租用设备和操作维护人员,聘请医生并配备药品和器械。在审核中,审核员应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4.2 钻井平台的操作主要包括:拖航作业、钻前准备、钻井、下套管、固井、定向钻井、钻开油气层、边采边钻、取芯、测井、测试、弃井、钻井作业事故处理与预防、试压作业、热工作业(包括气割、焊接、加热及明火作业)、进入限定空间、高处作业、放射性作业、爆炸性作业、油漆作业、化学危险品的使用与管理、电气作业、吊篮吊运人员作业、起重作业、船舶靠离平台作业、加油作业、清舱作业、滑油剂的使用等。在审核中,应审核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是否覆盖了上述平台的日常操作;是否制定了操作程序;操作程序中是否明确了相关人员的资格要求;以及这些程序或规定是否符合有关国际公约、规则并符合海洋石油作业行业安全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法规的要求。

4.3 审核平台公司是否具有制定涉及平台安全和防污染的关键操作的方案和须知的程序,并将该工作分配给适任人员。

5 应急反应及布置

5.1 钻井平台的应急情况主要包括:井喷、h s作业、海冰、台风、油类作业、平台破损、平台失控的漂移、拔桩险情、压载险情、直升机事故、火灾、人员落水、伤病员的急救与治疗、放射性物质遗落及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地震、海啸、风暴潮及弃平台等。在审核中,应审核公司是否对上述应急情况进行了标识;对标识的应急情况是否制定了应急反应程序;所编制的安全应急计划是否考虑了作业海区的自然环境和勘探、开发及生产的不同作业阶段等。

5.2 审核公司及平台上是否建立了应急操练和演习制度。平台上常进行的演习包括:弃平台、救生(人员落水)、消防、防喷(井控)、防台风、防h s、溢油演习等。

5.3 平台在作业期间,每月应进行一次弃平台演习和一次消防演习;每季度应进行一次救生演习;防喷演习应根据井的情况来决定演习时间和频率;防台风演习将根据平台的作业海区和季节的变化来选择演习时间;防h s演习根据所钻地层是否会有h s来决定。

5.4 审核公司是否组织了岸基与平台的联合演习,验证岸基应急组织机构、指挥系统与医疗机构的联系、通讯网站以及向主管部门、海事主管机关报告和救援程序的有效性。

6 不符合、事故及险情的报告与分析

6.1 《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海洋石油作业事故报告和统计要求》对海上发生作业事故、险情后的报告内容和时间要求、调查与分析、处理及改进措施都作了规定,在审核中应审查程序文件是否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

6.2 审核中应查阅海洋石油作业行业安全主管部门对公司所属平台的检查结果,对平台上存在的问题,公司主管部门是否组织了分析并予以解决。

6.3 审核中应查验部海事局和中国船级社有关平台证书及检验报告、记录;对平台存在的设备问题和缺陷,公司主管部门是否按期解决;是否定期组织安全例会对生产和作业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7 本规则所称移动式近海钻井平台系指具有自航能力的钻井平台。

8 本准则未尽事宜,参照《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规则》、《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程序》和《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若干准则》以及钻井行业有关规定处理。

第6篇 公司安全管理总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安全生产贯穿于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区域(专业)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公司经理、各区域(专业)公司主要负责人、各项目部经理是本公司、本区域(专业)公司、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别对其所辖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各单位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 各级工会组织应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各区域(专业)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分会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九条 各单位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条 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十一条 公司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 公司工程部是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归口管理。

第十三条 本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编制。

第二章 安全管理体系及管理网络

第十四条 公司及各区域(专业)公司应建立以经理(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各级安全生产决策、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建立以分管领导为首的各级安全技术、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经费保证体系;建立以安全管理部门为主的专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检查保证体系;建立以党、工、团贯穿于施工全过程的政治思想、群众监督检查保证体系,形成层层负责、专群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

第十五条 公司成立以经理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公司重大的安全生产问题,组织重要安全生产活动。

各区域(专业)公司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分会,分析、预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综合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单位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

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协调相关事故处理,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工程部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各区域(专业)公司应结合各自实际,单独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土建、电气、机械专业人员,归口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各项目部应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各班组应设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对班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进行查处和纠正,负责班组安全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的落实与检查。

第十七条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懂得工程施工的基本理论和知识,要熟知党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熟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能够熟练应用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应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八条 各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各区域(专业)公司具体管理。各单位要支持并帮助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第十九条 公司、各区域(专业)公司、各项目部必须按照“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原则,健全和充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公司、各区域(专业)公司及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的配置原则:

公司--1人/十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并不应少于4人;

区域(专业)公司--1人/十万平方米,并不应少于2人;

项目部--1万平方米及以下为1人,1~3万平方米为2人,3~5万平方米为3人,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程应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安全组。

道路、桥梁、构筑物、市政、安装、装饰等工程按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1人,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2人,5000万元以上3人的原则配备。

第7篇 建设公司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建设集团公司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1.公司总经理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公司设置'质安部',在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经理为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下设安全科,具体工作受集团公司'质安部'督导;

4.各工程项目经理为工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工地安全负责,下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受上级单位质安部、科督导;

5.各级管理部门和人员必须制订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项目工程责任制要落实到具体管理人员。

第8篇 z物业公司安全管理部职责

物业公司安全管理部职责

(1)负责物业的防火、防盗、防破坏和警卫工作。

(2)与政府公安、消防、司法部门保持良好的关系。

(3)成立义务消防队,定期举行消防演习。

(4)建立、健全、制定物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5)与业主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6)负责物业大型活动的警卫布置。

(7)负责物业的日常巡楼工作和固定岗位的安排。

(8)负责地下停车场的安全秩序管理工作。

(9)负责监控室管理工作。

(10)负责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培训、考核工作。

(11)总经理指派的其他工作。

第9篇 某某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格式怎样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安全责任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使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的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安全保密、交通安全四项内容(以下简称安全)。

第三条 安全管理工作要坚持各级主要领导负全责及“业务谁主管,安全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级责任制落到实处。

第四条 对于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处罚标准》( 1)的单位和责任者实行经济处罚,并与单位、岗位绩效工资挂钩。

第五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领导责任

(一) 明确国家及各级安全管理相关法规,负责审议公司安全管理考核情况,组织调解考核实施中的各类问题;

(二) 负责审议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及相关考核标准;

(三) 负责组织调查各类事故发生的原因,审议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处罚意见;

(四) 负责审议、下拨年度安全管理专项资金,并监督其使用情况;

(五) 负责年度综合安全管理考核的布置及总结表彰工作。

第七条 公司机关各部门按照职能共同负责安全管理的检查和考核事宜。

第八条 综合管理部责任

(一) 按照本部门职能参与安全管理的相关事宜;

(二) 负责执行保障部提交的考核结果。

第九条 财务部责任

负责监督安全管理专项资金的审核及使用情况。

第十条 保障部责任

(一) 负责拟定和完善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及相关考核标准;

(二) 负责安全管理专项资金的申请、管理和使用;

(三) 负责安全管理的监督、组织检查和考核;

(四) 负责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公示,并配合综合管理部进行处罚实施;

(五) 负责监督各单位合理处理违章问题、消除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六) 负责策划准备年度综合安全管理考核的布置及总结表彰工作。

第十一条 各业务部、车间责任

(一) 认真学习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及相关考核标准,并按规定抓好落实;

(二) 结合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及相关考核标准,制定本单位内部的考核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 负责逐级分解公司的处罚结果,落实处罚责任人;

(四) 负责本单位年度安全先进奖励的报评工作。

第三章 考核标准及实施程序

第十二条 考核程序

(一) 保障部对主管业务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处罚标准》的,填写通知单下发到责任单位,并于两个工作日内在内网或公示牌上进行公示;

(二) 保障部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相关责任单位的考核结果以《公司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处罚单》( 2)的形式反馈综合管理部;

(三) 综合管理部依据处罚单及处罚扣分,以工资通知单的形式通知财务部扣款(详细流程见 3);

(四) 对员工、部门举报出的责任追究问题,由保障部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据细则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领导组织研究审核后形成书面记录,将《公司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处罚单》报送综合管理部实施处理。

第十三条 考核奖励

(一) 安全管理的考核对象为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二) 对于受考核处罚的单位,一事一办,处罚款直接从当月绩效总额中扣除;

(三) 公司将根据年度各单位、机关各部门的安全管理考核情况,给予单位及个人安全奖励;

(四) 安全奖励方案根据实际情况,由保障部提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确定。

第四章 含义解释

第十四条 本细则部分用语的含义解释: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相关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不符合项:任何与工作标准、惯例、程序、规章、管理体系绩效等相关问题的偏离,其结果能够直接或间接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相关情况的组合。

安全隐患:是指人的活动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而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者经济损失的潜在危险。

安全问题:是指造成人身伤害或者经济损失的潜在危险性较小且被认定的安全隐患。

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

轻伤事故:是指丧失劳动能力满一个工作日,但低于105个工作日以下的伤害事故。

重伤事故:是指丧失劳动能力超过105个工作日的伤害事故。

事件:是指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上级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本细则由保障部负责解释并组织修订。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施行。

第10篇 铜业公司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创建要求

铜业公司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具体创建要求

一、安全机构、安全文化

1、重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图应粘贴在安全管理办公室或会议会室(100cm×120cm以上)。

2、在厂区明显的位置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内容以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事故教训等内容为主)。

3、各办公、车间、食堂或室内通道明显位置上有安全生产宣传挂图。

4、在厂区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口号或标语。

5、各车间内应有安全管理岗位职责或责任人的信息,有事故应急处置方法(均用a3纸,过胶)。

6、各车间有重大事故隐患经整改完毕的,应粘贴有整改前后的照片(过胶)。

7、在车间、仓库、重点场所的入口和内部必要位置设置警示标志。

8、有条件的企业可在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定期组织播放dvd安全宣传片。

二、安全管理档案

各项档案要建立档案目录,用文件盒归档,文件盒摆放整齐,名称标识明显,存放在专门的档案柜,并有专人保管。具体应包含以下档案:

1、安全管理机构、责任制、制度档案(上至董事长下至班组长,所有管理岗位的人员都要签订责任制)。

2、隐患自查自改档案(有隐患自查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前后的照片)。

3、工伤事故档案(发生的工伤事故要有统计表、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的整改记录、教育记录等)。

4、安全培训档案(有安全培训计划、培训教材、培训签到表、考试试卷、成绩统计表等)。

5、应急救援演练档案(有预案、演练签到记录及照片,照片应记录日期)。

6、劳动保护用品档案(有采购计划和记录,有发放记录)。

7、安全生产投入经费台帐(各种安全生产投入的开支凭证要整理入档,复印件)。

三、厂区环境与消防

1、要求厂区布局合理、整齐、干净、通道无堵塞。

2、地面要平整,要有限速限高标志,特殊情况如:坑、工作高台、污水处理池等必须加装护栏、槽、井、盖等保护设施并树立警示标志。

3、合理布局工作车间、设置安全通道、符合消防防火规范要求。

4、要有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和设施,不得圈占消防栓。

5、各楼层车间有足够的安全逃生出口,出口或上下楼梯应划黄色安全警示线,不可堆放货物,出口上方有警示标志与应急灯,楼梯间有应急灯。

四、设备设施

1、存在危险部位的设备设施必须具备安全防护装置及警示标志。

2、每台设备的操作规程(a4纸大小,过胶)必须悬挂或粘贴在明显的位置上。

3、设备之间的摆放距离应符合人机工程学原理,每台设备必须有独立的漏电保护器。

4、每台设备必须有检查、维修及交接班记录。

5、每台设备必须定机、定人及编号。

6、设备待机(停机)、维修、报废应挂牌锁机。

7、车间根据工种的不同粘贴相应的安全警示标语。

五、用电管理

1、电线线路必须入槽(管)。

2、开关及插座不得缺少保护盖、不得遮挡、下方不得堆放易燃物品。

3、每层车间和每条生产线(组)都设有独立的漏电保护器。

4、低于2.4米以下的照明设备使用安全电压、或转换成低压,特殊情况的(国际标准或客户特殊要求)应加装漏电保护器。

5、临时用拖地电线应用电缆线。

六、仓库

1、仓库布局合理,通道畅通、整洁、设备、货物摆放整齐,地面保持干净。

2、货物堆放应符合“五距”的要求,逃生口不得堵塞,在疏散方向应设置有警示标志和消防应急灯。

3、货物分类摆放,堆放不得超高,货架应与地面固定。

4、消防设施应齐全,消防栓下不得堆放杂物。

5、照明设施应当防爆。

6、地面通道划黄色安全警示线,不得压线或超线堆放货物。

7、配备专人进行日常看管,进行必要的日常检查。

8、进出货物应做好登记表。

(二)危化仓库

1、应独立设置危化品仓库,不得与其他车间、仓库连为一体。

2、危险化学品做到分类分别摆放,不得超量储存。

3、仓库内必须使用防爆照明设施、排风设备、开关及套管电线。

4、通风效果必须良好。

5、防雷防静电设施齐全,不得使用铁质开罐器(工具)。

6、进入仓库的危险化学品要有登记表和日常安全检查记录。

7、设置防泄露槽。

8、配备足够消防器材。

七、重点场所

(一)、涂层烘干室(工业烤箱)

1、设备操作规程应粘贴在明显位置(a4纸大小,过胶,黑体字,不小于四号字)。

2、设备应设有通风装置、温度自动控制及超温报警仪、泄压装置等安全装置。

3、涂层烘干室(工业烤箱)必须设在人员较少的地方,在场所门口应悬挂醒目的“非操作人员不得入内”等安全警示标志。

(二)净化车间

1、洁净厂房的通风设施必须良好。

2、洁净厂房的安全逃生出口必须足够并畅通。

3、洁净厂房内的烘干设备必须设置于独立车间。

4、洁净厂房内机器设备必须设置防漏电装置。

5、应有“严禁使用能产生易燃气体的液体清洗路面”等警示标志。

(三)调油(漆)房

1、调油(漆)间要求独立设置。

2、调油(漆)间的储存量不得超过一天的用量。

3、通风效果必须良好。

4、照明设施应采取防爆措施,不得使用铁质开罐器(工具)。

(四)配电房

1、配电房顶不得设有水池和冷却塔、周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堆放。

2、配电房内不得有杂物,通风效果良好,配备专用电器灭火器、防鼠板、绝缘垫、鞋、棒、手套等。

3、线路排放整齐、入槽。

>4、变压器周围必须有围栏,悬挂警示标志。

5、配电箱(柜)旁不得堆放杂物,并有操作规程。

第11篇 自来水公司安全管理设施办法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一条 公司的安全工作,实行安全专干监管,部门负责人主管,班组长协管的三级管理体系;

第二条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主管领导负责;

第三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个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各尽职守,各负其责。

第二章 安全职责

第一条 总经理安全职责

总经理是公司法人、公司运营负责人,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第二条 安全专干安全职责

1、安全专干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供、销、运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审核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审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稳定安全专业;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7、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会议、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督促检查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及时如实地向公司及总经理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三条 各部门主管领导安全职责

1、在安委会的领导下,对生产、安全、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的审定;

3、协助安委会解决重大隐患整改;

4、组织生产设备、电气、安全事故分析;

5、建立健全生产运营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负责应急预案审定,组织定期演练。

第四条 各级部门负责人职责

1、厂长(经理)是本部门的安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安全监督,布置,督促本部门安全工作的落实。按公司下达的安全控制目标组织开展工作;

3、制定本部门的安全规程、制度,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的学习。审查隐患整改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落实。组织对职工的安全考核工作;

4、严格执行“五同时”,对重大安全问题作出决策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5、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防暑降温和保健物品,重视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落实工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的有关规定;

6、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组织开展反事故演练;

7、严格事故管理,严格安全考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第五条 班组长安全职责

1、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对班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组织员工学习安全规程、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新工人进班组的安全教育和岗位操作培训;

3、每日巡查岗位安全措施和各种设备,做好维护保养,消灭跑、冒、滴、漏,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4、教育和督促员工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严格制止违章作业。要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5、发生事故后,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组织班组人员讨论事故发生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第六条 安全员职责

1、协助所在单位领导开展各项安全活动,业务上接受专职安全员领导,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2、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现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逐级上报;

3、监督检查所在单位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第三章 考核办法

第一条 以部门为单位,部门负责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以安全生产事故率为考核标准。安全事故率与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挂钩;

第二条 月度考核于每月月底进行一次,根据考核要求执行奖罚。年底,以安全事故率为零作为参与年度评先(部门、班组、个人)的必要条件;

第三条 考核对象为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第四条 设立专帐管理。公司建立安全管理资金专帐;专门用于安全管理方面的奖励与处罚。费用在年度计划中预算,视年度经营情况增减;

第五条 安全管理分安全责任和安全事故两大类考核。安全责任为一般安全违规行为(如未戴安全帽、设立警示牌等);安全事故按程度、等级分为一般事故、严重事故(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上)、重大事故(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上)。

第四章 考核标准

制水分公司:

第一条 值班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第二条 值班人员晚班和零点班不得睡觉;

第三条 安全防护设施(绝缘鞋、手套、棍、防毒面具、灭火器等)定期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四条 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并检查好安全设施方可操作。危险作业区域应设置监护人;

第五条 严禁上班穿拖鞋、高跟鞋、大摆裙、留披肩发;

第六条 起吊重型设备,必须设保护人和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水质监测站:

第一条 危险化学品、剧毒药品严格履行公司相关的管理规定;

第二条 检验报告严格按程序出具;

第三条 化验残液严格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条 上班时间,实验室内严禁外人入内;

第五条 实验室严禁烟火;

第六条 实验操作必须着白大褂、戴塑胶手套,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供水分公司:

第一条 骑摩托不得带长水管(超过3米);

第二条 启井盖必须使用专用工具;

第三条 夜间作业或井内、地下作业,必须使用或悬挂警示标志;井内作业必须有一人以上的监护人;

第四条 施工余土及时清理。

纯水分公司:

第一条 操作工人严格按程序操作,消毒、搬运、灌装环节更应注意的细节,严格遵守;

第二条 送水人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不超载(装载不得超过4瓶水/次),不抢道,不超速,不乱停靠;

第三条 生产车间严禁生产车间严禁烟火;

第四条 生产车间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第五条 严禁消毒不严,造成二次污染。

安装分公司:

第一条 严格按施工规定施工,施工中注意安全防护,佩戴安全帽及设立警示标识、穿戴黄马甲、帆布手套;

第二条 开挖土方时,其他人员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得同时在旁边施工;

第三条 接电时,保持双手干燥,并严格按规定操作;

第四条 工作时间内不得喝酒;

第五条 启井盖必须使用专用工具;井内作业必须有一人以上的监护人。

机修厂:

第一条 严格按规程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二条 严格按规定放置工具用具及物品(如氧气、乙炔等);

第三条 车间内严禁吸烟;

第四条 生产场地严禁穿拖鞋及打赤脚;

第五条 严禁带电作业(如搭接临时电源等);

第六条 在进行电器设备检修时,必须设一人以上的监护人。

水表检定站:

第一条 严格按水表校验规程操作;

第二条 使用专用工具并严格按要求打封;

第三条 不合格品不得流出;

第四条 喷漆工作中,必须佩戴专门的防护物品。

稽查大队:

第一条 执行查处工作时必须戴安全帽;

第二条 工作时间内不得饮酒。

共同遵守的安全标准:

第一条 人离灯关,下班前必须关闭饮水机开关,并检查室内电器设备的开关是否关闭;

第二条 安全防护设施(消防栓、灭火器等)定期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三条 及时收集、整理安全资记录、档案;

第四条 驾驶机动车辆(摩托车)的,必须戴安全帽。严禁酒后开车;

第五条 外聘民工管理实行谁使用(使用部门)谁负责制度。由使用部门与其签定《安全协议》。

第五章 操作细则

第一条 每月,部门根据公司的安排(见附表1)进行互检和对职工的安全考核实行记分。考核、奖罚、记分同步进行。考核记分为十分制(见附表2),分5个子项目。违规1次按考核项目规定扣分;凡出现事故1次,则按等级(一般、严重、重大)分别扣2、3、4分。部门违规,扣部门分;个人违规,除扣个人分外,班组和部门同时按同等标准扣分;

第二条 每月28号,各部门将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考核记分表)上报至公司安全专干;

第三条 每月公司评选出安全工作先进部门、班组各1个,落后部门、个人各1个,并予以张榜公布;

第四条 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出现安全事故,个人、部门均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出现3次以上的安全违规行为,个人、部门均消评先、评优资格;

第五条 部门连续出现3例(连续3个月出现事故或一个月出现3起事故)事故,该部门负责人自动辞职;

第六条 造成安全事故,处罚的比例均按5:2:2:1(当事人、当班班长、部门负责人、安全专干)执行,无当班班长的按6:2:2(当事人、部门负责人、安全专干),处罚金全部计入专帐;

第七条 严重事故的处理由安全委员会召集组成事故调查小组,作出处理意见,出具书面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并全司通报。

第六章 免责情况

安全事故如确系不可抗力因素或外力因素造成的,责任人,可以免于承担责任。

第七章 其他

第一条 安全专干的职责主要是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并做出详细记录。各部门有义务向安委会提供作业地点;

第二条 部门负责人必须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活动、维护好本部门的消防设施并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措施。协助安全员开展工作;

第三条 安全专干应定期组织安全工作例会,通报安全工作动态和情况;

第四条 安全专干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模拟应急演习;

第五条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记录、资料;

第12篇 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员主管消防职责

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员、主管消防职责

1.协助安全管理部经理、消防主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物业安全。

2.领导安全管理员熟悉掌握检查物业内各区域消防设施设备在位情况,并达到“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火险事故,会报警)。

3.遇有火警、火情负责警械,组织其他人员参加扑救火灾,疏散人员和物资。

4.对火灾原因总结经验,提出处理意见。

5.其它需协助的消防工作。

第13篇 某矿业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结合铜诚公司的生产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全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所有员工都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国家监察,行政管理,群众监督”的体制,落实并执行本规定,搞好安全生产。

第三条建立以总经理为首的,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公司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四条总经理对全公司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公司领导对所分管的系统、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五条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组织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以及上级的决定和指示。

二、直接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

三、定期检查各方面的安全工作情况,定期听取有关部门负责人对于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发布安全指令。

四、亲自或委托组织、主持全公司安全大检查。

五、保证在企业的各项活动中,落实安全措施。

六、亲自主持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审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

八、亲自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九、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报告全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

十、审查批准全公司安全奖励和处罚决定。

第六条公司生产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编制本公司远景计划、采剥计划、更新改造计划时,要全面考虑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在进行改、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中,负责安全技术及环保技术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二、负责组织审查批准全公司安全技术规程。

三、审查批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审查并解决有关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技术措施方案。

四、组织安全技术攻关。

第七条公司安全部门的安全职责

一、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各种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搞好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经常调查了解全公司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三、组织制定安全技术规程,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经公司生产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监督执行。

四、参与编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参与编制月度生产计划中有关安全生产要求。

五、参与新建、改、扩建工程及新产品试制的竣工验收、试运转审查工作。

六、组织全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

七、负责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中的公司级安全教育。

八、组织对特种作业工人的培训、考核发证的联系工作。

九、负责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经验,开展安全科研工作。

十、组织全公司安全文化活动。

十一、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提出防范措施。

十二、负责人身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

十三、参与制订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监督合理使用。

十四、参与保健食品、清凉饮料发放标准的制定。

十五、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督促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十六、签发安全工作奖、罚通知单。

十七、定期向公司总经理和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汇报全公司安全工作情况。

十八、监督安全技措基金的提取与使用,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十九、处理有关安全工作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公司生产技术部门的安全职责

一、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

二、参加安全大检查,协助对列入安全隐患整改的工程项目进行工程进度督促,并协调其与主体生产的关系。若主体生产与整改项目发生矛盾时,应通知公司安全部门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处理。

三、安排生产任务时,必须考虑安全生产,保证落实安全措施。

四、指挥生产时,应随时制止违章作业。

五、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时,采取应急措施,积极全力组织抢救,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14篇 某公司安全管理守则

1       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援用下列的规范内容,制订本组织的工作守则。本守则未规定者适用其它相关法令及本组织其它相关规章的规定。

2       目的

1)  确保人员安全与健康。

2)  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的规定。

3       适用范围

本守则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和各个岗位。

4       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

《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5       安全卫生管理及各级的权责(主管人员/组织/权责)

5.1     公司安全保证委员会主任/安全室、环保室/权责

5.1.1   配合安全室、环保室及公司推动环境、安全业务及健康检查。

5.1.2   督导本组织各部门的安全卫生管理。

5.1.3   定期或不定期巡视检查。

5.1.4   规划、执行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每年三小时以上。

5.1.5   意外事故或职业灾害发生时,协助处理及调查,并立即通报上级公司及环保中心,发生重大职业灾害时依规定于24小时内通报__市和__区劳检处,且担任对外说明的发言人。

5.2     各部门负责人/权责

5.2.1   配合本公司环保室、安全室、上级部门及本部门环安小组执行环安管理事项。

5.2.2   改善作业场所的潜在危害因素,包含作业环境、方法。

5.2.3   人员——教育、培训及监督

1) 《安全卫生工作守则》——拟定适合部门需要的安全卫生工作守则,并教导、实施、监督及纠正。

2) 特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经国家主管机关指定具有危险性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国家主管机关认可的培训或经技能检定的合格人员操作。

3) 有害作业的管理者和操作人员: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如有机溶剂作业管理者和操作人员、特定化学物质作业管理者和操作人员须接受十八小时的安全卫生教育培训。

4) 其它依规定应受教育培训的主管或操作人员,应接受适当的教育培训。

5.2.4   仪器、设备的管理

1) 实行自动检查——制定必要的表格,做成纪录并存盘:

a)定期检查:仪器、设备的每日、每月或每年定期检查及维护保养。

b)重点检查:仪器于初次使用或拆卸、改装、修理后开始使用,应实施重点检查。

c)作业检点:每日或每次作业前,实施仪器、设备作业检点。

2) 特种的机械或设备的管理:经国家主管机关指定具有特种的机械或设备,非经检查机构或国家主管机关指定的代行检查机构检查合格,不得使用;其使用超过规定期间者,非经再检查合格,不得继续使用。

3) 设置及更新必要的安全卫生设备、措施及防护用具、急救药品。

4) 操作_-ray仪器须配带辐射剂量佩章。

5) 操作仪器设备有危害者应予以防护,选用合适的防护具并确实正确使用。

5.2.5   危险物、有害物、毒化物——认识依法公告的危险物、有害物、毒化物,并依据法令管理

1) 危险物:依危险物及有害物通识规则公告的危险物分为七大类,爆炸性物质、着火性物质、氧化性物质、引火性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物品、其它经国家主管机关指定者。

2) 有害物:依危险物及有害物通识规则公告的有害物系指致癌物、毒性物质、剧毒物质、致敏感物、刺激物、腐蚀性物质等,分成五大类:

a)有机溶剂:依「有机溶剂中毒预防规则」列管的有机溶剂五十六种。

b)特定化学物质:依「特定化学物质危害预防标准」列管的特定化学物质六十三种。

c)其它指定的化学物质:经指定二五四种化学物质。

d)放射性物质。

e)其它经国家主管机关指定者。

3) 毒化物:依毒性化学物质管理办法的规定毒性化学物质系指人为产制或产制过程中衍生的化学物质,经国家主管机关公告者,目前已公告依毒性分类分为四类、164种毒化物。

4) 危险物、有害物、毒化物的管理

a) 依据「危险物及有害物通识规则」推行「危害通识计划」。

a)目的:认识工作场所中的危害物质,并注意其安全卫生事项。

b)范围:包括依法公告的危险物、有害物、毒化物。

c)执行项目:

(1) 建立「危害物质清单」。

(2) 建立「物质安全资料表」(msds)。

(3) 危害物质的容器贴上「危害物质标示」。

(4) 办理「危害通识教育培训」。

b) 依据「国家相关机构毒性化学物质管理法」。

a)毒化物容器贴上「危害物质标示」,并备置物质安全资料表。

b)毒化物运作纪录申报——毒化物的运作做成纪录,以供公司每年向当地主管机关申报运作纪录,且纪录保存至少三年备查。

5.2.6   废弃物的管理

1) 资源回收:配合公司资源回收系统,回收废电池、废纸、玻璃瓶、铁铝罐及铝箔包等五类,并送至资源回收部门。

2) 废液回收

a) 实施必要的作业环境测定,作成纪录。

b) 制订部门的「紧急应变措施」。

c) 环安资料夹的建立及备查——凡各部门收到的环安公文、法令及各部门必须自行建立或填报的环安资料,均分类存于环安资料夹,以备查。

d) 意外事故或职业灾害发生时,尽速处理,并立即通报公司安全保证委员会主任和总经理(公司安全保证委员会主任为对外说明的发言人),事故发生尽速完成调查。

5.3     各员工/ 权责

5.3.1   遵守该作业场所的安全卫生工作守则及各项规定。

5.3.2   遵守标准作业程序,并定期检查、检点设备、设施。

5.3.3   接受一般及特殊体格检查、健康检查,并遵办检查结果的建议事项。

5.3.4   接受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并提供安全建议敦请改善。

5.3.5   事件发生时,协助妥善处理及职业灾害调查。

5.3.6   协助新进工作人员了解作业程序、方法及安全卫生设备、设施使用方法。

5.3.7   作业前确实检点作业环境及设备,有异常立即调整,并报告上长或单位主管。

5.3.8   定期检查、保养及更新个人防护具及安卫设备、设施,并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

5.3.9   做到自护、互助、监护,做到零灾害。

6       设备的维护与检查

6.1    实行自动检查

6.1.1   定期检查:仪器、设备的每日、每月或每年定期检查及维护保养。

6.1.2   重点检查:仪器、设备于初次使用或拆卸、改装、修理后开始使用,应实施重点检查。

6.1.3   作业检点:每日或每次作业前,实施仪器、设备作业检点,以确定是否良好安全堪用。

6.1.4   制定必要的表格,做成自动检查纪录,一份送公司主管部门,影本一份自存各部门的「环安资料夹」备查,纪录项目包含:

1) 检查日期。

2) 检查项目、检查方法。

3) 检查结果。

4) 依检查结果采取的改善措施。

5) 检查人员及主管签章。

6.2     特种的机械或设备:经国家主管机关指定具有特种的机械或设备,非经检查机构或国家主管机关指定的代行检查机构检查合格,不得使用;其使用超过规定期间者,非经再检查合格,不得继续使用。

第15篇 _公司安全管理制定

公司安全管理制定

为创造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促进公司事业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0 机构与职责

1.1 机构

1.1.1 公司安全委员会是公司指导安全的组织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工程部、财务部、办公室、物资部等)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和预防措施,实施安全检查和监督,调查事故的工作。安委会的日常工作由安全办公室负责处理。

1.1.2 公司所属的项目机构必须组成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项目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制订安全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监督检查,贯彻安全委员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项目万无一失。安全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并按规程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1.2 职责

1.2.1 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工作。

1.2.2 制定、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3 汇总和审查安全措施计划并督促。

1.2.4 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指导安全施工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的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1.2.5 总结和推广安全施工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施工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1.2.6 参加审查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工作。

1.2.7 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1.2.8 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安全信息的反馈工作。

2.0 教育与培训

2.1 对新职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才能准其上岗。对改变工种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2.2 对从事电力、锅炉、焊接、车辆驾驶、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操作。

2.3 对从事财务及物资管理的员工,必须进行防盗安全意识的教育,加强员工的法制意识。

3.0 施工现场

3.1 在施工现场必须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以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3.2 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有关部门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

3.3 施工现场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3.4 施工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施工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3.5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4.0 易燃、易爆物品

4.1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4.2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灾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5.0 防火安全措施

5.1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5.2 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5.3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5.4 各施工单位、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5.5 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门及本部门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充足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5.6 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5.7 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时,事前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5.8 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6.0 防盗措施

6.1 经常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加强日常管理,同时制订各种具体的安全防范规定,主要包括:办公室钥匙管理规定、收银管理规定、会客制度、财物安全管理规定、货仓管理规定、更衣室安全管理规定、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6.2 有关人员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查看该房门是否有明显损坏或是被硬物撬开的迹象。

6.3 开门进入房间后,须查看房内之物是否凌乱,行李或提箱、橱柜是否被撬开。

6.4 检查商品柜台玻璃、挡板等有无明显被移动的痕迹。

6.5 不可移动现场摆设、触摸任何物件,须用摄像机拍摄现场。

6.6 及时封锁现场,不准任何人进入。

6.7 观察有无形迹可疑人员出入,记录被窃物品价值、盗窃时间等等。

6.8 执法人员到现场后,须协助其工作,为执法人员提供资料影印副本

,以做好内部调查。

6.9 对所涉及的各部门人员进行调查并录取口供,同时对重点部位和个人进行严密调查。

7.0 检查和整改

7.1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工程管理部门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公司各部门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7.2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公司安全管管理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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