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火灾防范安全管理工作方针
一)火灾防范安全工作方针
1、'预防为主',是指在火灾防范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上,要把预防工作摆在首位,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动群众。在具体工作中,做到在思想上采取各种有效的形式,广泛深入的开展火灾防范宣传安全使火灾防范安全工作深入人心,大家动手,千方百计的预防火灾;在组织上层层建立火灾防范安全组织机构,把火灾防范安全工作落实到人,使火灾防范工作专管成线,群众成网;在措施上,订立火灾防范安全管理制度,经常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防止火灾发生;在技术上,开展火灾防范科学技术研究,研制火灾防范安全技术装备,改革不安全的生产工艺设备等,消除不安全因素。
2、'防消结合',是指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并用。防中有消,防就是消除火灾存在的因素;消中有防,灭火扑救措施就是防止火灾扩大,制止燃烧。防与消必须有机的结合。要在积极做好预防工作的同时,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质上、技术上做好灭火准备,一旦由于预防失利发生了火灾,随即就把火灾消灭在初起阶段,减少损失。
(二)火灾防范安全管理的工作原则
为了有效地进行火灾防范安全管理,必须遵循正确的原则。火灾防范安全管理的原则就是从事防范安全管理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准则和基本要求。
1、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即是谁主管哪项工作,谁就对那项工作中的火灾防范安全负责。为此,就要做到:一个地区、一个系统、一个单位的火灾防范安全工作,要由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负责;单位的法人代表要对本单位的火灾防范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即防火责任人;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和各业务部门,要对分管业务、部门范围内的火灾防范安全工作负责;车间、班组领导要对车间、班组的火灾防范安全工作负责。
2、群众性原则
火灾防范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具有广泛群众性的工作。实践证明,只有依靠群众做好火灾的防范工作,防才有基础,消才有力量。
3、科学性原则
火灾防范安全管理坚持科学性原则,就是要使火灾防范安全管理科学化、现代化。首先,必须按照火灾发生规律和国民经济发展的规律行事;其次,要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来提高管理水平;第三,还要逐步采用现代化科学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来提高管理效益,来处理火灾防范管理信息,进行火灾防范预测、灭火决策,调度指挥等。
4、综合治理原则
火灾防范安全管理是社会治安管理的组成部分,也必须把综合治理作为一项基本原则来执行。
一是治理单位的综合性;二是治理内容的综合性;三是治理手段的综合性;四是治理对象的综合性。
要实行依法管理,首先必须建立健全防火规范,使管理者有法可依,使被管理者有法可遵;其次,必须大力宣传火灾防范法规;其三,必须正确实施法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充分发挥法制的威力,使火灾防范法规真正起到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惩治违法犯罪行为的积极作用。
第2篇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
第一条 为了加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发生,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火灾高危单位是指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下列场所:
(一)建筑总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三)建筑总面积2500平方米以上的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
(四)床位数300张以上的医院、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床位数1500张以上的寄宿制学校;
(五)单个厂房建筑面积或者车间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以上,而且同一时间用工100人以上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六)总储量1000立方米以上的甲、乙类易燃气体的生产、充装、储存、销售单位;总储量5000立方米以上的甲、乙类易燃液体的生产、充装、储存、销售单位;建筑总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甲、乙类可燃固体及可燃纤维的生产、储存、销售单位;建筑总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储存其他可燃物质的仓库、堆场;
(七)建筑高度50米以上的电信楼、财贸金融楼、广播电视楼、电力调度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重要的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建筑高度100米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
(八)地下公共建筑以及城市地下轨道交通;
(九)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或者规模容量80万千瓦以上的大型发电厂;
(十)采用木结构或者砖木结构建筑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工作的领导,统筹研究、协调解决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高危单位,并在其场所或者区域的明显位置设置火灾高危单位标志。
第四条 火灾高危单位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并形成会议纪要或者决议;
(二)定期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报告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三)公众聚集场所的火灾高危单位在营业期间每2小时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其他火灾高危单位每24小时至少开展1次防火巡查;所有火灾高危单位每月至少开展1次防火检查,每半年组织1次消防演练;
(四)消防控制室实行专人24小时值班。
第五条 火灾高危单位的生产、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火灾高危单位的生产、经营者应当确定1名负责人作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消防安全责任人主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离职的,火灾高危单位的生产、经营者应当自消防安全管理人离职之日起10日内确定新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并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六条 火灾高危单位的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需要确定1至2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可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
第七条 火灾高危单位的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下列消防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一)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二)在宾馆、饭店、餐饮场所的厨房设置厨房设备灭火装置;
(三)按照规定设置雷电防护装置。
第八条 火灾高危单位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通过设置疏散逃生示意图、提示用语等方式公示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安全出口位置以及自救逃生方法,并按照规定标准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第九条 火灾高危单位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将下列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消防安全标识,纳入单位视频监控范围:
(一)商场、市场的营业区域;
(二)宾馆、饭店的燃气、燃油用房,厨房操作间;
(三)医院高压氧舱、供氧站;
(四)可燃物品的仓库,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储罐或者生产车间、加工车间;
(五)变配电室和计算机、空调机等集中用电设备用房;
(六)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
(七)避难层(间);
(八)根据火灾危险的性质、程度确定的其他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第十条 公众聚集场所的火灾高危单位的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合理确定并公示每个区域的最大容纳人数,达到最大容纳人数时,采取警示、分流等措施;
(二)配备急救箱,并在疏散楼梯间或者其他避难区域设置个人防烟装备。
第十一条 在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门诊楼和病房楼等火灾高危单位3层以上的部位,应当配置必要的逃生辅助装置。
第十二条 火灾高危单位的生产、经营者应当每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对其消防安全管理、火灾危险源、建(构)筑物防火性能、消防设施运行和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等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并在每年12月10日前将评估报告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火灾高危单位的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所列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针对火灾高危单位的危险性特点,提供经常性的专业消防安全指导,科学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通过电子政务系统及时发布消防安全公共信息。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加强对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及时查处火灾高危单位以及毗邻场所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权限,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高危单位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监督检查,对其他火灾高危单位每年至少进行1次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火灾高危单位的生产、经营者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安全人员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
第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火灾高危单位的生产、经营者未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或者在宾馆、饭店、餐饮场所的厨房未设置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非经营性的火灾高危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经营性的火灾高危单位,处__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条规定,公众聚集场所的火灾高危单位的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确定并公示每个区域的最大容纳人数或者达到最大容纳人数时,未采取警示、分流等措施造成严重后果;
(二)未按规定配备急救箱,并在疏散楼梯间或者其他避难区域设置个人防烟装备。
第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__年6日1月起施行。
第3篇 项目部脚手架坍塌、触电、火灾等安全管理方案
项目部安全管理方案
年月日
目标 | 降低脚手架坍塌风险 | 指标 | 杜绝脚手架事故 | |||||||
资金预算 | _万元 | 实施时间 | _ | |||||||
实施部门 | 在建工程项目部 | 实施部门负责人 | 项目部经理 | |||||||
主要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 1 编制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 2 架子工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辅助工经教育培训。 3 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提供合格钢管、钢材、扣件、安全装置和安全网、钢丝绳、脚手板等,受损材料及时修理、更换,确保使用安全。 4 搭设拆除前要交底、搭设后验收,分段搭设应分段验收。验收合格标牌后才能使用。 5 脚手架使用期严禁超载或集中堆放重物,及时清理杂物。 6 卸料平台支撑系统不得与脚手架连接。卸料平台应经验收合格并张挂责任牌和限载牌。 7 安全部定期对各项目部进行检查。 | ||||||||||
管理方案评价 | 人力资源 | 满足不满足 | ||||||||
机械设备 | 有无 | |||||||||
材料 |
合格不合格 |
施工方法 | 可行不可行 | ||||||
施工环境 |
适宜不适宜 |
资金 |
到位不到位 |
意见/情况说明 | ||
结论(√选) |
可行不可行 |
实施情况 | ||||||||||
备注 | 项目部方案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批准,项目经理组织实施 | |||||||||
拟定 | 审核 | 批准 |
项目部安全管理方案
年月日
目标 | 降低触电风险 | 指标 | 杜绝触电事故 | ||||||
资金预算 | _万元 | 实施时间 | _ | ||||||
实施部门 | 在建工程项目部 | 实施部门负责人 | 项目部经理 | ||||||
主要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 1 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 2 施工现场配设1至2名专职电工,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电焊工、施工机械操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 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提供合格的电器、设备装置、配电系统(tn-s系统)或电线电缆及器配件。并对其保养、更换确保其安全使用。 4 执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5 在危险点(变配电房)设置警告标志牌。 6 安全部定期对各项目部进行检查。 | |||||||||
管理方案评价 | 人力资源 | 满足不满足 | |||||||
机械设备 | 有无 | ||||||||
材料 |
合格不合格 |
施工方法 | 可行不可行 | |||||
施工环境 |
适宜不适宜 |
资金 |
到位不到位 |
意见/情况说明 | ||
结论(√选) |
可行不可行 |
实施情况 | |||||||||
备注 | 项目部方案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批准,项目经理组织实施 | ||||||||
拟定 | 审核 | 批准 |
项目部安全管理方案
年月日
目标 | 降低模板坍塌风险 | 指标 | 杜绝模板支撑系统事故 | ||||||||
资金预算 | _万元 | 实施时间 | _ | ||||||||
实施部门 | 在建工程项目部 | 实施部门负责人 | 项目部经理 | ||||||||
主要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 1 编制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 2 架子工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 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提供合格模板、钢管、扣件、配件等物资,当发现变形等异常情况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4 搭设支模前要交底、搭设后要技术复核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5 严禁在模板支撑系统超载或集中堆放重物。 6 模板支撑系统的拆除,应满足砼强度要求,拆除顺序应按方案规定。 7 安全部定期对各项目部进行检查。 | |||||||||||
管理方案评价 | 人力资源 | 满足不满足 | |||||||||
机械设备 | 有无 | ||||||||||
材料 |
合格不合格 |
施工方法 | 可行不可行 | |||||||
施工环境 |
适宜不适宜 |
资金 |
到位不到位 |
意见/情况说明 | ||
结论(√选) |
可行不可行 |
实施情况 | |||||||||||
备注 | 项目部方案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批准,项目经理组织实施 | ||||||||||
拟定 | 审核 | 批准 |
上一页12下一页项目部安全管理方案
年月日
目标 | 降低起重机械伤害风险 | 指标 | 杜绝起重机械伤害事故 | ||||||
资金预算 | _万元 | 实施时间 | _ | ||||||
实施部门 | 在建工程项目部 | 实施部门负责人 | 项目部经理 | ||||||
主要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 1 编制专项设备基础、设备安装拆卸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实施。 2 机械操作和安拆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安拆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3 各专项施工方案应作安全技术交底,基础作隐蔽工程验收,设备安装后应经管理部门验收合格才能使用。 4 加强设备的检查和保养,确保所提供和运行的机械、部件、控制系统完好无隐病。 5 加强塔机的交叉作业管理,采取划分作业范围、高度限位、协调指挥等防碰撞措施。 6 严格执行“十不吊”原则,禁止闲杂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7 风力6级以上时,停止作业。 8 安全部定期对各项目部进行检查。 | |||||||||
管理方案评价 | 人力资源 | 满足不满足 | |||||||
机械设备 | 有无 | ||||||||
材料 |
合格不合格 |
施工方法 | 可行不可行 | |||||
施工环境 |
适宜不适宜 |
资金 |
到位不到位 |
意见/情况说明 | ||
结论(√选) |
可行不可行 |
实施情况 | |||||||||
备注 | 项目部方案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批准,项目经理组织实施 | ||||||||
拟定 | 审核 | 批准 |
项目部安全管理方案
年月日
目标 | 降低杜绝建筑装饰 火灾事故风险 | 指标 | 杜绝建筑装饰火灾事故 | ||||||
资金预算 | _万元 | 实施时间 | _ | ||||||
实施部门 | 在建工程项目部 | 实施部门负责人 | 项目部经理 | ||||||
主要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 1 编制建筑装饰防火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实施。 2 建立消防领导小组,对义务消防人员进行培训。 3 提供和保持消防器材满足需要和符合质量要求,及时更换受损、失效器具。 4 对参与装饰及设备安装的各专业施工班组,进行专项施工方案交底和安全防火教育。 5 项目部安全员负责装饰施工全过程督查,对不符合防火要求的责令其整改。 6 装饰施工初期应进行消防预演。 7 安全部定期对各项目部进行检查。 | |||||||||
管理方案评价 | 人力资源 | 满足不满足 | |||||||
机械设备 | 有无 | ||||||||
材料 |
合格不合格 |
施工方法 | 可行不可行 | |||||
施工环境 |
适宜不适宜 |
资金 |
到位不到位 |
意见/情况说明 | ||
结论(√选) |
可行不可行 |
实施情况 | |||||||||
备注 | 项目部方案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批准,项目经理组织实施 | ||||||||
拟定 | 审核 | 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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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工作面防治煤层自燃发火安全管理措施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工作面概况
e3306是我矿第二个综采放顶煤回采工作面,面长163.583m,平均推进长度338.229m,根据面长、预测放煤回收率以及结合矿井的提升能力,工作面月推进度小于50米,回采速度慢,端头顶煤厚回收率低,采空区有遗煤,极易发生氧化自燃。
1、采空区遗煤情况
e3306工作面其上部为e3202、e3201、e3106、e3103工作面采空区,回采时留有0.1—1.2m不均的遗煤。(见附图)
2、顶煤情况
一分层回采后剩余煤层平均厚度6.2m,二分层回采后剩余煤层平均厚度4m,其具体回采区域见附图。本工作面机采高度定为2.2m,平均放煤高度为1.8m,平均采放比为1∶0.82。
3、地质条件
e3306工作面位于二分层e3201、e3202采空区下方,北邻e3305采空区,根据附近e3301、e3202、e3305面采掘揭露情况分析,预计工作面回采期间将揭露三处断层。由于工作面沿底布置,预计断层对工作面回采会有一定影响,工作面回采期间应加强顶板支护,确保支护质量。
4、煤质化验结论
通过煤质化验鉴定所采3层煤有自燃发火倾向,最短自然发火期为34天。出现co说明煤已经发生氧化反应,出现c2h4说明煤温已经达到85°c以上,出现c2h2说明煤温至少已经超过200°c。
二、超前准备,确保正常回采
针对杨庄矿第二个综采放顶煤回采,公司、矿领导高度重视,对三机配套、后溜改造、放顶煤工艺、最大化的顶煤回收等召开了多次讨论会,并认真总结e3307工作面回采经验。初采前应加强设备及运输系统的磨合,制定工作面正常推进的激励措施,保证工作面正常回采,加大月推进度,让采空区内氧化的遗煤及早进入窒息带,真正落实“采煤与防火同步进行”的理念。
三、防灭火预测预报
煤层火灾早期预报是通过人体感觉或运用仪器分析检测煤层自燃的气体成分,能够准确、适时地进行煤层火灾的早期预报,做到有的放矢地采取预防煤层火灾的措施,提高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束管监测系统:工作面从开切眼回采15m后,开始在工作面两端头向顺槽内敷设束管80m,以后工作面每推进30m后重新敷设80m,依次循环。工作面回风隅角和回风流安设束管探头并与束管检测系统连接。
2、监测监控系统:工作面回风巷距回风口10-15米处安设一氧化碳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各一台。
3、人工检测:对回采工作面、回风隅角及回风流中co、c02及温度每班至少检测两次,每周取样化验进行对照。
4、防灭火预测预报要求:
以co、co2作为标志性气体,并辅以c2h4、c2h2来掌握煤炭的自燃情况,co的出现说明煤已经发生氧化反应,c2h4的出现说明煤温已经达到85°c以上,c2h2的出现说明煤温至少已经超过200°c,应该采取积极的防灭火措施。
利用束管监测系统和监测监控系统,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仪,(红外线辐射式)温度计等设备进行检查。所有检测分析结果必须记录在专用记录薄内,每周至少测定五组数据,并进行一次气体分析,发现自然发火指标超过或达到临界值等异常变化时,立即发出自燃发火预报。
四、注浆防治煤层自燃
e3306工作面回采前必须形成完善的注浆管路系统。注浆防火的原理:浆液进入采空区之后,固体物沉淀下来,充填于遗煤裂隙中间,能够有效的封堵裂缝漏风,包裹遗煤,隔绝了遗煤与氧气的接触,切断了遗煤氧化的反应过程,而浆水能增加遗煤的外在水分,抑制氧化过程的放热。
1、管路敷设
⑴ 注浆管敷设路线:从东翼回风大巷注浆硐室的注浆管中引出,经东翼一号回风联络巷→东翼采区运输巷南→e3202安装联络巷→e3306运输联络巷→e3306轨道(运输)顺槽→e3306工作面,轨道顺槽管径为φ108mm,运输顺槽管径为φ89mm,敷设时必须按标准吊挂或垫高。
注浆管敷设时,在e3306轨道及运输顺槽开门口各安设一个闸阀,沿两顺槽接设至距工作面切眼约60m处停止,并各在末端安装一个闸阀。e3306两顺槽中间低洼点设放浆阀门。
另在工作面架后敷设一路32mm高压胶管,每10米设三通阀门,为工作面洒浆注浆专用。
⑵ 注浆方法:由地面注浆站集中制浆,采用静压注浆方式向工作面送浆,具体采用埋管注浆的灌浆方法。
⑶ 工作面开切眼及停采线处在工作面内敷设一路全长注浆管,进行埋管注浆,注浆管管径不小于50mm,每3m左右设一个出浆口。
⑷e3306轨道(运输)顺槽敷设注浆管路对两端头进行埋管注浆,注浆管管径不小于50mm,从切眼开始敷设第一路注浆管,第二路距第一路约40米,一、二路注浆管为工作面全长敷设,以后每隔30米两顺槽各敷设一路,注浆管每3m左右设一个出浆口,在敷设第四路时开始对第二路进行注浆,第二路管注浆后不再延接,如此循环。具体敷设情况见附图。
2、注浆机:注浆前将位于泵站附近的注浆机出浆口与轨顺注浆管路连通,向采空区注浆时如果出现跑浆溃浆应启动轨道顺槽内的煤矿注浆机并添加胶凝剂,添加量为注浆量的0.05%~0.1%,按每小时1~2袋。
3、注浆量计算
q=k×a×l×h×b
q——每循环应注浆量(m3)
a——工作面面长(m)
l——埋管间距(m)
h——泥浆沉淀的厚度(m)
采空区取h=0.025m;停采线、开切眼取h=0.05m
k——采空区冒落表面不均衡系数, k=1.0~2.2,取k=1.6
b——浆液水土比之和
停采线、开切眼注浆量:q=k×a×l×h×b
=1.6×164×30×0.05×4
≈1575m3
轨道顺槽、运输顺槽不再考核注浆量,每两天早班注浆一次。
4、工作面洒浆
在工作面架后敷设一路32mm高压胶管,每10米设三通阀门,为工作面洒浆注浆专用。洒浆支管用4吩或6吩制作,洒浆时与工作面专用洒浆管路三通相连接。工作面每两天早班洒浆一次,洒浆时要对架后不能回收的遗煤全部喷洒黄泥浆,遗煤较厚时,将洒浆管插入煤体压注黄泥浆。两端头破碎煤体不能回收,要重点进行洒浆及插管注浆处理。
工作面注浆、洒浆工作井上由通巷工区负责,井下由综采工区负责。
五、凝胶、阻燃剂防治煤层自燃
1、e3306工作面现场防火设备、材料配备情况
⑴ 运输顺槽配备气动注胶泵一台,可压注水玻璃、小苏打凝胶。
⑵ 轨道顺槽配备气动注胶泵一台,可压注水玻璃、小苏打凝胶。
⑶ 轨道顺槽配备动压注水泵一台,可用于喷洒阻燃剂。
⑷ 轨道顺槽配备注胶机一台,注浆时可压注胶凝剂。
⑸ 工作面架间敷设一路25mm高压胶管,每10米设三通阀门,为喷洒阻燃剂专用。
⑹ 根据现场防火需要,mea、水玻璃、小苏打、胶凝剂、花管等防火材料均在现场配齐,数量充足,满足需要。
2、凝胶防火
采煤工作面局部出现发火隐患时可采用凝胶防火。具体做法为:促凝剂、水玻璃按一定比例加入水中,用煤矿注浆机或气动注浆泵将两种液体压注到混合器后再压注到煤体中,在压注过程中,两种液体充分混合,边流动边成胶,在泵压的作用下将混合液(胶体)注入到煤体裂隙和微小孔隙中,堵塞松散煤体的裂隙和孔隙,使氧气无法渗透到煤体内部,在此过程中混合液(胶体)不断吸热,降低煤体温度。在降温与隔绝的双重作用下,煤体自身的氧化放热性能降低,有效地抑制了煤体的自燃,达到防灭火的目的。
⑴ 注胶配比
井下注胶:根据实验20%的水玻璃和10%的促凝剂(小苏打或mca)混合后,成胶时间为30~50秒,即100㎏水玻璃和50㎏促凝剂分别放入两料桶内,再分别加入400㎏和450㎏水。在出胶口检查成胶情况,并根据注胶距离确定成胶时间,调整配比。
⑵ 注胶工艺流程图如下
3、喷注阻燃剂防灭火
在轨道顺槽配制阻燃剂溶液(mea),浓度为7-8kg/m3,利用气动注胶泵或动压注水泵,通过专用管路,将阻燃剂溶液压送到施工地点,进行喷注。喷注阻燃剂分三八制进行,每班对喷注地点及喷注量进行统计,并填写在专用防火记录本上。
⑴ 工作面架后浮煤在每次移后溜后喷洒,喷洒量以保证浮煤全部湿润为宜,每班至少一次。架后见上分层顶网无遗煤处不再喷洒。
⑵ 溜头、溜尾关门柱处浮煤较多,重点喷注阻燃剂,每班至少喷注两次。喷注方式为:浮煤表面喷洒和破碎煤体插管压注,插管用4吩钢管制作,为方便操作,插管可由多节组成,每节长约1米,用管箍连接,前段加工成花管,以提高压注效果。插管注胶时要根据情况随时变换插孔位置,既要保证效果,又要避免浪费,总之喷注要达到破碎煤体全部湿润的效果。
⑶ 两端头顶煤垮落不及时,需进行打孔压注阻燃剂处理。
e3306两顺槽自关门柱向外平行于巷道布置两排注胶孔,一排在人行道侧,另一排在非人行道侧,钻孔垂直于巷道顶板打设,孔深根据顶煤厚度确定,一般以不打透上方采空区为准。注胶孔排间距为2±0.2m,每排的孔与孔之间约为3±0.2m,排与排之间的钻孔迈步布置,以增加防灭火材料的扩散性。打设完毕后下4吩套管,套管不要太长,一般1m即可,一端带丝,一端开口。下套管后将孔口用棉丝、水泥封堵。向孔内压注mea防灭火材料,压注量根据现场情况而定,以不大量泄漏为准,压注方式可采用气动注胶泵或动压注水泵压入。
综采工区每小班必须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打孔,并下管封孔,打孔必须尽可能超前,以方便防火人员能够及时进行压注工作。打孔要尽量避开锚杆和炮眼位置,以防压注时泄漏。孔间距可根据现场调整,但不得大于3m。打孔时不能与采空区打透,否则必须重新打孔,并将废孔封堵。压注阻燃剂时,如泄露严重,则采取先压注水玻璃胶体充填缝隙,再压注(mea),以提高效果。
如关门柱处煤体冒落及时,则及时对破碎媒体压注防灭火材料即可,不再打设注胶孔。
六、特殊时期及地点的防灭火措施
1、初采时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前50m)
⑴ 开切眼的顶煤采取措施尽可能回收,减少采空区遗煤。
⑵ 初采每15m(±3m)在两顺槽设置隔离墙,隔离墙厚度1.5-2m,并压注喷涂凝胶密实。
⑶ 工作面切眼沿煤壁线敷设一路全长的注浆管,工作面推进30米时对切眼进行注浆,注浆量不小于1575m3。
⑷ 在轨顺关门柱附近设置1道挡风帘,减少向采空区的漏风量。
⑸ 切眼内存在外错的绞车硐室,必须用不燃性材料(粉煤灰或黄土)充填。
⑹ 预计初采段顶煤厚约4.1m,两顺槽顶板打孔压注阻燃剂。
2、工作面停采回撤期间的防火安全技术措施
工作面停采、回撤期间,风量缩小到正常风量的50%左右,缩短工作面造条件的时间,加快回撤速度,及时封闭工作面。施工永久密闭前,永久密闭内预埋灌浆管和监测束管,以便向采空区内注浆及抽气化验。根据气体成分采取相应措施。
3、停采线的防灭火处理
⑴e3306工作面停采后,及时将底板浮煤清理干净并外运,拖运回撤支架时带出的浮煤也要及时清理外运,尽量减少工作面浮煤的积存量;如遗煤较多,回撤支架时,要随时喷洒阻燃剂。
⑵ 工作面停采后在e3306切眼非回采帮铺设一路注浆管,注浆管铺设长度贯穿整个工作面。注浆管采用直径50或60mm的钢管加工,每隔约3m打设一个出浆孔,用双股铁丝绑扎固定于切眼回采帮上部锚杆处,注浆管外口延接至e3306轨道顺槽非回采帮外约6m处。
⑶e3306工作面回撤结束后,应尽快将与工作面连通的巷道进行封闭,以缩短停采线处的持续漏风时间,并进行注浆,杜绝采空区自然发火。
七、其它防灭火措施
1、在轨顺关门柱与后部运输机机尾设置挡风帘;对两顺槽老空内悬顶长度超过10m时,必须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或调整隔离墙间距为原来的一半,从而缩小氧化带宽度,减少向采空区漏风的目的,并定期喷洒mea阻燃剂。
2、工作面初采45m后,两顺施工隔离墙的距离不得超过20米。隔离墙采用袋装黄土施工,层与层之间填充粘土,隔离墙厚度1.5~2m。
3、通往采空区的管路必须封闭,控制向采空区漏风。
4、稳定工作面通风系统。采区内通风设施必须严格按质量标准化要求施工,严禁两道正向风门同时打开。
5、所有木料必须及时回收,严禁木料进入采空区。
6、加强回采工作管理,要保持连续推进,月推进度不低于40m,提高煤炭回收率,减少丢煤量。
7、加强两端头遗煤的回收,特别是溜头的遗煤。
8、e3306采煤工作面正常生产前,在预先选定防火门的位置构筑两道防火门,并备足防火门板。
9、工作面初采前40m顶煤较厚,要重点进行防火处理。
八、工作面防灭火劳动组织
综采工区成立防灭火班,设班长一名,全面负责工作面防灭火工作,早、中、夜分别安排一名防灭火负责人,具体负责本班防灭火工作。班长及防灭火人员尽量固定,严禁随意调换。班长、小班防灭火负责人负责填写防灭火工记录,月底报通防科备案。
九、工作面注氮防灭火措施
工作面长时间停采或应急情况时,可启动myq-1000注氮系统进行防灭火。注氮分为开区注氮和封闭注氮,具体根据现场情况确定。每次注氮时必须提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项目
利用注惰系统将液氮变成氮气,并将氮气通过压风管、注浆管路输送到e3306工作面采空区。
(二)注惰系统组成
1、液氮槽车;
2、电加热汽化器(汽化能力500m3/h,功率120kw);
3、缓冲储气罐(容积2m3,压力1mpa,温度-30°);
4、电源开关柜(汽化器开关保护);
5、控制柜(用于流量、压力、温度测量调节),其中包括:涡街流量传感器2台,压力传感器2台,温度传感器2台,减压稳压阀2台,声光报警装置1台,安全阀1台。
6、集中显示柜(用于远距离监控),其中包括:流量积算仪2台,压力显示二次仪表2台,温度显示二次仪表2台。
7、气体检测仪表,其中测氧仪4台。
8、低温管路控制连接件若干。
9、共用的压风管路、注浆管路。
(三)施工准备
1、地面注氮前的准备工作:检查整个注惰系统是否完善,各连接处是否合格,设备是否完好,闸阀是否处在正确的开关位置上。
2、井下注氮前的准备工作:检查输送管路的连接是否完好可靠,阀门是否处在正确的开关位置上。
(四)操作方法
1、井上操作
(1) 供应惰气厂家向低温贮液罐输入液氮时,要有专人在场监督,由客户用专用输入管和槽车与低温贮液罐下的输入口连接好后向罐内输入液氮。若罐内压力较大而无法输入时,可将自制的卸压阀门打开,将余气通过管路排入系统,达到卸压输入的目的。
(2) 注惰气前,查看低温贮液罐的液位和压力是否能满足注惰气需要。若液位不足20时,要及时通知工区,以便及时供应惰气。若压力小于0.4mpa时,要调整压力旋钮,使压力达到注惰需要。
(3) 打开放液阀向注惰系统供气,需要调整流量时,一般情况只调整放液阀即可,若压力旋钮内压力不足而影响流量时,可调整压力旋钮增加压力。
(4) 查看汽化器中的水位,若缺水,打开供水开关,注满水后关闭。
(5) 先打开控制箱中的电源开关进行送电,然后启动循环系统和加热运行开关,进行加热,待控制箱中的温度显示20℃以上时,可以注惰。
(6) 接向井下供气的电话后,先打开低温贮液罐的排放阀,关闭f4闸阀,然后依次打开f1、f2闸阀,使液态惰气进入汽化器,当贮气罐上的压力升至0.5mpa后,打开f4闸阀,向井下供气。
(7) 调整稳压阀f3,先小量供气,待输气管路温度适应气体温度后,调整稳压阀f3,使气体符合压力、流量、温度要求。
(8) 正常注惰时,流量应控制在300—500m3/h(根据采空区气体变化可适当调整),温度控制在0—20℃,15℃左右为适宜。
(9) 避免形成冰堵的关键是系统压力不低于临界点0.517mpa,一旦形成冰堵,要立即关闭阀门f1,进行处理。
(10) 储气罐上设有安全阀和电接点电磁阀双重保护。安全阀设定压力在0.7mpa,电接点电磁阀设定压力在0.75mpa。系统压力一旦超过设定值,储气罐安全阀和电磁阀将动作并有声光报警,此时应调整f1,减少供液压力或调整f3,增加供气流量,也可打开附近的泄压管路,将余气排至井下而泄压。
(11) 注惰过程中,操作人员要经常检查压力、温度、流量等数据是否正常。
(12) 注入惰气任务完成后,先关闭贮气罐的排放阀,然后关闭f1、f2闸阀,等系统压力降到0.1mpa后,关闭f3、f4闸阀,然后关闭汽化器及电源。再关闭系统。
(13) 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应立即关闭f1切断供应,对管路系统进行检查,排除故障。
2、井下操作
(1) 注惰前关闭靠近工作面主管路闸阀、打开排气阀,各地点设置监测人员到位后通知地面注惰站汽化惰气。此时安排专人在排气阀上风侧检查排气阀排出的气体,氧气浓度低于10%时,打开管路闸阀,关闭排气阀,正常注惰气。
(2) 综放工作面进风隅角悬挂氧气检测报警仪或甲烷-氧气两用仪,回风隅角悬挂氧气报警仪或甲烷两用仪,氧气浓度低于18%时,通知地面降低注氮强度(隐患治理期间除外)。注惰气期间,关门柱附近2m范围不得有人施工,若施工要有瓦检人员检查有害气体,符合规程要求时即可;若气体不符合要求时,可以将轨顺关门柱附近的挡风帘拆除,也可通过压风稀释有害气体,直至满足要求。
(3) 加强对工作面有害气体的巡回检查,发现变化异常及时通知注惰站工作人员停注,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施工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4) 监测组在注氮气后对采空区、工作面、工作面上下隅角及工作面回风流气体进行取样,分析注氮气前后采空区内及各点气体变化情况。
(5) 现场工作人员利用两用仪通过打开阀门检查氮气浓度变化情况。
(五)安全注意事项
1、注惰前停止压风机运转,关闭与注惰无关的管路上的阀门,保障注惰管路畅通。
(1) 由运转工区关闭以下位置处的阀门:①上井口入井处原管路进气端的阀门;②下井口处通往变电所方向分支管路上的阀门;③风井通道008号风门处,通往自救器更换硐室压风管路上的阀门;④东翼回风大巷与东翼回风联络巷交叉处,通往一部皮带机头方向分支管路上的阀门;⑤东翼回风大巷(东翼回风联络巷至东翼12#联络巷)通往各联络巷的阀门。
(2) 由通巷工区关闭以下位置处的阀门:①下浆硐室通往井上管路上的阀门;②东翼一号回风联络巷与东翼采区运输大巷通往南翼和北翼分支管路上的阀门。
2、注惰前,检查注惰室内通风是否良好,在通风良好的情况下,才可工作。
3、管路巡查人员每班必须对所负责范围的注惰管路巡查两遍,时间相对均匀,巡查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4、注惰时,在放空阀检查氧气浓度的人员不准正对排出的气体,防止低氧气体威胁操作人员安全。
5、注氮期间要加强工作面及回风顺槽的氧气监测,发现氧气浓度低于18%时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减少注氮量,待风流中氧气浓度大于18%时,方能恢复工作。
6、注意检查工作面及回风巷道风流中瓦斯涌出情况,若发现采空区大量涌出瓦斯,风流中瓦斯超限时,可适当降低注氮强度。
7、注惰人员若发现注惰压力急剧升高或下降、井下汇报异常时,应立即关闭注惰系统上的阀门f1,正常后再进行处理。
8、注惰结束后对注浆管路检查,是否受到热胀冷缩的影响。
9、从贮气罐排放出的惰气进入管路后的温度较低,注惰人员不得用手直接接触管路,防止冻伤。
10、注惰站设专用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
11、每次注氮工作结束后若需恢复压风,先关闭上井口通往注惰室分支管路上的阀门,然后进行泄压。为防止遗留在管路内的氮气因泄压造成氮气直接排出形成浪费,在泄压前,先打开顺槽末端的阀门,让氮气卸入采空区;然后打开顺槽末端的泄压阀,确认无压力或压力较小时,通知井上打开上井口入井处原管路进气端的阀门,利用压风将剩余的氮气驱赶至采空区。在驱赶的同时,利用末端的泄压阀检测氧气浓度,当氧气浓度超过10%时,关闭顺槽末端的阀门,防止大量氧气进入采空区。
12、液氮冲装时必须使用顶部进液阀进液,减少聚集在储液罐上部由于汽化形成的氮气排出的损失。
13、液氮冲装时通巷工区、仓储中心必须派人监督供货单位卸货全过程,防止供货单位违规操作。
十、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危险源检测及危险程度评估
矿装备安全监控系统、束管监测系统、红外线远距离测温仪以及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等仪器仪表。工作面设专职瓦检员,每班检查二次;每周对工作面进风隅角、工作面、回风隅角、回风流及两顺采空区设点人工取样采样分析,并利用束管系统对回风流及采空区设点巡回监测,每周至少测定五组数据;出现自燃事故时连续监测。
通过煤质化验鉴定所采3层煤有自燃发火倾向,最短自然发火期为34天。出现co说明煤已经发生氧化反应,出现c2h4说明煤温已经达到85°c以上,出现c2h2说明煤温至少已经超过200°c。从e3306工作面布置情况看,一旦出现自然发火,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将涌入工作面及其回风、运输系统,由于工作面倾斜布置,下行通风,火风压可能导致工作面风流停滞或逆转,危及e3306轨道顺槽等地点人员安全,造成生产中断。
工作面回风隅角支架后部气体监测预报
co浓度
c2h6
c2h4
c3h8
c2h2
预报结果
﹤24ppm
无
无
无
无
正常.
24~200ppm
无
无
无
无
存在自燃隐患
200~500ppm
有
无
无
无
温度已超过临界温度
有
有
有
无
温度已超过干裂温度
〉500ppm
有
有
有
有
有高温或明火
表2工作面回风流气体监测预报
co浓度
c2h6
c2h4
c3h8
c2h2
预报结果
无
无
无
无
无
正常.
1~24ppm
无
无
无
无
存在自燃隐患
24~50ppm
无
无
无
无
发生自燃隐患
﹥50ppm
有
有
无
无
温度已超过临界温度
有
有
有
无
温度已超过干裂温度
有
有
有
有
有高温或明火
2、应急救援程序
(1)应急报警程序
当检测某一点出现一氧化碳气体浓度超过临界值、出现乙烯乙炔、温度超过70℃或现场出现明火、火灾烟雾、煤油味等现象时,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灭火措施控制发展,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向矿、公司值班领导汇报,同时召集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并根据领导指示召集救护队。公司值班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召集公司成员以及是否向董事会汇报;矿值班领导必须召集各专业人员组成临时指挥部,做好紧急救援工作,把事故灾害控制在最小范围,以减少损失。
(2)应急指挥程序
按照《应急停产撤人制度》和《矿长授权令》,调度室值班调度员在接到火灾事故汇报后,首先行使矿长权利,立即要求已受灾巷道内及可能波及的附近巷道内的人员停止工作,撤人升井。若为外因火灾,则要立即要求火点下风流的人员紧急按火灾撤人路线避灾,现场上风流人员视火情,尽可能地采取一切措施现场灭火。若为内因火灾,则要全部人员撤人升井,但顺序按先下风流人员,后上风流人员。同时通知井下跟班领导,现场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当e3306工作面发生火灾后,调度机台接到井下灾情电话后,必须问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等情况,并立即通知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所有人员,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做好记录。
在矿长未到指挥部之前,矿值班领导负责指挥组织有关人员抢险救灾。现场指挥由带班区队长临时兼任,安监员做好抢险救灾安全监督工作。
指挥部根据掌握的情况和信息,判断事故的性质、范围和灾害程度,制订抢险救灾方案,并安排调度室立即将事故影响的区域停电、撤离所有人员。
矿长在接到事故汇报后,应立即组织成立事故抢险救灾指挥部。
指挥部设井上指挥部和井下现场指挥部,人员由应急救援机构成员组成。
指挥部实行24小时工作制,对制订的抢险救灾措施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监督、有汇报、有记录,以保障救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3、自燃隐患治理
如果工作面或者回风流中发现一氧化碳(炮烟除外)浓度大于10ppm,并呈上升趋势,必须查明原因,判定采空区发生自然发火隐患时,主要采取的防火措施有:
(1)调整工作面的配风量至350~400m3/min,并检查工作面有害气体、温度等情况。
(2)加快工作面推进速度(如不放顶煤);沿后部运输机敷设一至三路工作面注浆管路,间距5~10m;在进回侧施工一次性钻孔,对隐患点处理、封堵漏风通道;加强有害气体的检查(每班由专职瓦斯检查巡查不少于3次,特殊情况随时检查,并向矿调度室、监控中心汇报)。
(3)调整隔离墙间距为10±3m,两顺同步施工隔离墙,袋子与锚网接触处充填严密,并注罗克休胶体或水玻璃凝胶封堵。
(4)两顺槽施工完隔离墙后3m后,若顶板为煤时,应剪网促使顶板冒落至下一道隔离墙位置前3m,并清除或惰化采空区遗煤。
(5)每次施工隔离墙后,在墙外3m内的肩窝处铺设束管,出口要用花管保护。采煤面架间每十架设一取样点,每天对各采样点进行人工取样,并将化验分析结果报相关领导。
(6)通过管路出口距隐患点较近的管路连续注惰,流量控制在60~100m3/h,当工作面或隅角氧气浓度低于18%时降低注氮流量,并设置警戒,严禁人员进入瓦斯超限区,直至隐患消除。
(7)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利用注浆管路对采空区注粉煤灰浆,每班注浆量要达到100~150m3,每天注浆量不低于300m3,工作面见浆或涌水增大时停止,采取压注凝胶封堵漏风通道。发火隐患消除后,注浆量恢复正常。
若判断为支架上方煤体有发火隐患时,必须通过移架放煤的方法处理,边放边洒水边外运,瓦斯检查员跟踪检测,并准备一次性花管在附近支架打眼注胶进一步处理,直至隐患消除。
若为顺槽顶煤发生隐患,先洒水降温,再在隐患周围施工防火钻孔,压注水玻璃凝胶,并跟踪监测,直至隐患消除。
4、自燃事故治理
当发现支架上方煤体发生火灾时,采取直接用水控制火势,边放煤外运边洒水降温,用水直接灭火必须保证足够的水量,从边源往中心逐步进行,并安排瓦斯检查员检测瓦斯、一氧化碳气体浓度变化,防止引起水煤气爆炸和人员中毒。
一旦发现巷道自燃火灾,立即采取措施控制火势发展,并汇报矿调度室,成立救灾指挥部,制定灭火方案,指挥井下灭火救灾工作。
(1)控制火势
a)用水直接扑灭巷道表面明火,打钻注水、凝胶,控制火势发展。
b)设专人检测火区及其下风侧co、ch4和o2等气体变化情况,并随时汇报。
c)根据气体变化情况,确定是否撤出火区下风侧人员和设置警戒。
(2)判定巷道自燃火区范围及严重程度
a)根据巷道气体监测数据,判定火势。
b)采用红外测温仪测定巷道表面温度,推断高温区范围。
c)在可自燃区域打钻探测,确定火区范围和严重程度。
(3)确定注胶灭火范围及注胶量
根据判定出的巷道火区范围和严重程度,确定注胶灭火范围,并初步估计总的灭火注胶量。
(4)布置注胶、喷浆或喷涂材料
根据确定的注胶范围,从火区上风侧开始布置注胶孔,孔间距为2-3m,长度为3.5-6m,倾角与自燃区域中心水平成30-60°,下套管,用水泥或棉纱、海带封孔。套管每节长度1.5-2m,端头为管螺纹,套管联接采用管箍。钻孔中第一节套管为花管,花管由套管加工而成,即每隔10cm钻一个φ15mm的孔,并均匀分布在套管圆周的各个方向,注水玻璃凝胶或mea灭火。
(5)气体检测
采用气相色谱仪和现场观测定期检测钻孔内火区气体变化情况。
5、当采空区出现自燃火灾时,必须按照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灭火救灾工作。
(1)确定火区距工作面的距离和火势大小
根据工作面温度及气体分析,判断采空区高温区域位置和距工作面的深度和火势大小,并采用相应的应急方案。
1)若自燃区域离工作面距离小于20m,则停止推进,采用注水注胶直接灭火。
2)若自燃区域离工作面距离大于20m,则加快工作面推进速度。
3)若工作面自燃火灾难以控制时,应立即断电、撤人,建立临时密闭,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灭火启封方案。
(2)近距离采空区自燃灭火方案
1)用水控制火势:一旦发现工作面自燃火灾,立即用水直接扑灭工作面表面明火,控制火势发展,同时停止工作面生产,降低工作面供风量,并做好注胶前的准备工作。注胶材料选用水玻璃凝胶,其材料及配方按上述要求落实。
2)布置注胶钻孔注凝胶:在工作面架间(或在工作面煤壁施工钻机窝),向支架顶后部采空区布置注胶钻孔,钻孔终孔位于支架顶2-3m,终孔间距2-3m。下套管并用水泥或海带封孔,下套管,每节长度为1.5-2m,端头为管螺纹;套管联接采用管箍。钻孔中第一节套管为花管,花管由套管加工而成,即每隔10cm钻一个φ15mm的孔,并均匀分布在套管圆周的各个方向。
3)加强气体检测:在注胶灭火过程中,必须设专人检测工作面、回风隅角和回风流的气体变化情况。
(3)远距离采空区自燃灭火方案
1)不放顶煤,加快工作面推进速度。
2)缩小两顺槽隔离墙的间距,进风侧设置两道挡风帘,减少向采空区的漏风。
3)每班不小于7h向采空区注惰,流量控制在60-100m3/h,工作面局部地点氧气降低到18%后降低流量60m3/h;每天根据现场停止注惰改为注浆,浆量在100-300m3。
4)控制工作面风量,减小向采空区漏风。
5)若工作面有害气体较高,人员无法进行工作,则启用局部通风机增加工作地点的风量,升高气体外溢区域的压力,减少采空区有害气体的涌出量,保障工作面有害气体在生产允许的范围内。
6、火灾无法控制或者危及人员安全时按照避灾路线组织撤离。
(1) 在人员撤离时必须切断工作面的一切电源。
(2)在回撤过程中必须打开通往采空区的注浆管路的闸阀,并关闭支阀。
(3)在工作面发生灾害时具备水掩灭火的条件,在人员撤离及停电后利用注浆管路、消防水管向自燃区域灌水,由救护队人员观察,淹没火区后停止,编制专门排水、恢复通风及生产、防止火灾二次复燃的安全技术措施。
7、其它灾害事故严格执行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预案、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8、外因火灾的防治
(1)外因火灾的主要特点是突然发生,来势凶猛,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出人意料。
外因火灾的防治主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防止失控的高温热源;失控的高温热源有:电器过负荷运行、短路产生的电弧、电火花;不正确的爆破作业形成的爆炸火焰;机械设备运转不良造成的过热或摩擦火花;电焊、气焊等出现的明火。二是尽量采用不燃或耐燃的材料制品。
外因火灾一旦发生,人员首先不要慌张,根据火灾发生的类型及地点,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用一切可能的手段进行灭火,严禁使灾害扩大。
(2)若灾害难以控制威胁到人员安全时,工作面人员应立即按发生内因火灾的路线撤离,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9、应急救援程序
(1)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并经过检验合格,同时熟练掌握自救器佩戴的使用操作过程。
(2)各作业地点必须安设调度电话,确保通讯畅通。
(3)瓦斯检查员必须配备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氧气检测报警仪和光学甲烷测定仪等仪器仪表,严格执行瓦斯检查的有关制度和操作规程,当发现任何气体异常时,必须立即向监控中心、调度室汇报;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时,必须通知受威胁区域的人员撤至东翼采区轨道大巷北、南,并在e3306运输联络巷设置栅栏,防止其他人员进入,然后向调度室汇报
(4)在实施灭火过程中,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和束管监测系统必须保持连续监测。
(5)调度机台值班员接到现场汇报异常或检测点传感器的示值升高、传感器报警时,必须立即通知现场瓦斯检查员查明原因,密切关注气体变化情况,并向矿、公司值班领导汇报。
(6)消防材料库必须存放砖、沙、水泥必须能够施工一道密闭墙的数量,木板、木柱及钉子必须能够封闭一处巷道的数量,并备有施工的工具。
10、应急响应程序
(1)在抢险救灾时,救灾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防止顾此失彼,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在整个抢险救灾过程中必须保证工作面风量的稳定,并密切关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检测数据,向指挥部提供信息。
(3)如果一氧化碳气体浓度超过24ppm,矿无法采取措施灭火时,必须立即按避灾路线撤离;剩余工作由救护队完成。
(4)指挥部必须多方面收集信息,综合判断,及时处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5)在人员没有完全撤离危险区域时,应保证通风系统的稳定性,并注意火风压对风流的影响。
11、应急疏散程序
当火灾隐患失去控制,首先要进行有序疏散保证人员的安全。指挥部要根据现场情况及时下达撤人命令,由带班区队长负责清点人数,按避灾路线有序撤离。
(1)e3306工作面火区进风侧的工作人员,由e3306轨道顺槽→e3306运输联络巷→东翼采区轨道巷(北)→东翼进风大巷→井底车场→升井。
(2)e3306运输顺槽受烟流威胁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好自救器沿e3306切眼→e3306轨道顺槽→e3306运输联络巷→东翼采区轨道巷(北)→东翼进风大巷→井底车场→升井。
(3)e3306运输联络巷、东翼采区运输巷巷(南)等回风流中人员佩戴好自救器就近进入→东翼采区轨道巷(南)、东翼采区轨道巷(北)→东翼进风大巷→井底车场→升井。
12、现场应急救援医疗救护
所有在该生产区域内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火灾避灾路线,工作面开工前要由区队长带领所有施工人员熟悉避灾路线。
矿结合职工安全技术培训,组织急救训练,熟练掌握自救互救常识。
公司医院组成工伤抢救队,配备必要的抢救人员、设备、器械、药品等;根据情况对受伤人员实施现场紧急抢救。医疗人员、设备、技术等不足时,请求上一级政府机构支援。
13、其它严格执行本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5篇 预防井下电气火灾的现场安全管理
a预防井下电气火灾应注意以下各项:
(1)电缆发生短路故障,高低压开关由于断流容量不足而不能断弧,引燃电缆。在检查中要检查高低压开关断流容量,校验高、低压开关设备及电缆的稳定性,校验整定系统中的继电保护是否灵敏可靠。
(2)为了防止已着火的电缆脱离电源或火源后继续燃烧,必须采用合格的矿用阻燃橡胶套电缆。
(3)电缆不准盘圈成堆或压埋送电,检查电缆悬挂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4)必须有断电保护,并按《煤矿安全规程》进行整定,保证灵敏可靠。若开关因短路跳闸,不查明原因不许反复强行送电。
(5)检查高压电缆接线盒是否符合规定,接线盒处是否有可燃物。
(6)矿用变压器接线端接触不良,或变压器检修时掉入异物会造成高压短路。变压器不定期化验,会造成绝缘油失效,使变压器升温,产生过热造成套管炸裂,绝缘油喷出着火。
(7)井下不准用灯泡取暖,照明灯应悬挂,不准将照明灯放置在易燃物上。
(8)架线电机车运行时产生电弧,当架空线距木棚太近或接触木棚时,高温电弧可能引燃木棚着火。另外,当架线断落在高压铠装电缆外皮上,直流电弧沿电缆燃烧,会烧毁电缆铠装和油浸纸绝缘。为预防上述事故的发生,应严格按规定架设架线。架线电机车行驶的巷道,必须是锚喷、砌碹或混凝土棚支护。
(9)检查变配电硐室是否备有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机电硐室不得用可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防火门。
第6篇 项目部脚手架坍塌触电火灾安全管理方案
项目部安全管理方案
年月日
目标
降低脚手架坍塌风险
指标
杜绝脚手架事故
资金预算
_万元
实施时间
_
实施部门
在建工程项目部
实施部门负责人
项目部经理
主要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
1编制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
2架子工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辅助工经教育培训。
3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提供合格钢管、钢材、扣件、安全装置和安全网、钢丝绳、脚手板等,受损材料及时修理、更换,确保使用安全。
4搭设拆除前要交底、搭设后验收,分段搭设应分段验收。验收合格标牌后才能使用。
5脚手架使用期严禁超载或集中堆放重物,及时清理杂物。
6卸料平台支撑系统不得与脚手架连接。卸料平台应经验收合格并张挂责任牌和限载牌。
7安全部定期对各项目部进行检查。
管理方案评价
人力资源
满足不满足
机械设备
有无
材料
合格不合格
施工方法
可行不可行
施工环境
适宜不适宜
资金
到位不到位
意见/情况说明
结论(√选)
可行不可行
实施情况
备注
项目部方案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批准,项目经理组织实施
拟定
审核
批准
项目部安全管理方案
年月日
目标
降低触电风险
指标
杜绝触电事故
资金预算
_万元
实施时间
_
实施部门
在建工程项目部
实施部门负责人
项目部经理
主要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
1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
2施工现场配设1至2名专职电工,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电焊工、施工机械操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提供合格的电器、设备装置、配电系统(tn-s系统)或电线电缆及器配件。并对其保养、更换确保其安全使用。
4执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5在危险点(变配电房)设置警告标志牌。
6安全部定期对各项目部进行检查。
管理方案评价
人力资源
满足不满足
机械设备
有无
材料
合格不合格
施工方法
可行不可行
施工环境
适宜不适宜
资金
到位不到位
意见/情况说明
结论(√选)
可行不可行
实施情况
备注
项目部方案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批准,项目经理组织实施
拟定
审核
批准
项目部安全管理方案
年月日
目标
降低模板坍塌风险
指标
杜绝模板支撑系统事故
资金预算
_万元
实施时间
_
实施部门
在建工程项目部
实施部门负责人
项目部经理
主要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
1编制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
2架子工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提供合格模板、钢管、扣件、配件等物资,当发现变形等异常情况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4搭设支模前要交底、搭设后要技术复核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5严禁在模板支撑系统超载或集中堆放重物。
6模板支撑系统的拆除,应满足砼强度要求,拆除顺序应按方案规定。
7安全部定期对各项目部进行检查。
管理方案评价
人力资源
满足不满足
机械设备
有无
材料
合格不合格
施工方法
可行不可行
施工环境
适宜不适宜
资金
到位不到位
意见/情况说明
结论(√选)
可行不可行
实施情况
备注
项目部方案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批准,项目经理组织实施
拟定
审核
批准
项目部安全管理方案
年月日
目标
降低起重机械伤害风险
指标
杜绝起重机械伤害事故
资金预算
_万元
实施时间
_
实施部门
在建工程项目部
实施部门负责人
项目部经理
主要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
1编制专项设备基础、设备安装拆卸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实施。
2机械操作和安拆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安拆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3各专项施工方案应作安全技术交底,基础作隐蔽工程验收,设备安装后应经管理部门验收合格才能使用。
4加强设备的检查和保养,确保所提供和运行的机械、部件、控制系统完好无隐病。
5加强塔机的交叉作业管理,采取划分作业范围、高度限位、协调指挥等防碰撞措施。
6严格执行“十不吊”原则,禁止闲杂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7风力6级以上时,停止作业。
8安全部定期对各项目部进行检查。
管理方案评价
人力资源
满足不满足
机械设备
有无
材料
合格不合格
施工方法
可行不可行
施工环境
适宜不适宜
资金
到位不到位
意见/情况说明
结论(√选)
可行不可行
实施情况
备注
项目部方案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批准,项目经理组织实施
拟定
审核
批准
项目部安全管理方案
年月日
目标
降低杜绝建筑装饰
火灾事故风险
指标
杜绝建筑装饰火灾事故
资金预算
_万元
实施时间
_
实施部门
在建工程项目部
实施部门负责人
项目部经理
主要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
1编制建筑装饰防火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实施。
2建立消防领导小组,对义务消防人员进行培训。
3提供和保持消防器材满足需要和符合质量要求,及时更换受损、失效器具。
4对参与装饰及设备安装的各专业施工班组,进行专项施工方案交底和安全防火教育。
5项目部安全员负责装饰施工全过程督查,对不符合防火要求的责令其整改。
6装饰施工初期应进行消防预演。
7安全部定期对各项目部进行检查。
管理方案评价
人力资源
满足不满足
机械设备
有无
材料
合格不合格
施工方法
可行不可行
施工环境
适宜不适宜
资金
到位不到位
意见/情况说明
结论(√选)
可行不可行
实施情况
备注
项目部方案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批准,项目经理组织实施
拟定
审核
批准
第7篇 船舶火灾的发生与扑救及船舶防火安全管理的内容及要求
近年来,随着各种大型船舶进入到船舶运输领域中,船舶发生危险,发生火灾事故的率
是越来越高。这里我们重点谈谈船舶火灾的发生与扑救。
一、 船舶火灾原因概述
船舶在使用性质上分有:客运船、油船、货运船、集装箱船,但是不论什么样的船舶,它们都存在着许多相似的地方,各种船舶也都存在许多相似的火灾隐患,都有相近的易发生火灾的重点部位,比如:机舱、人员休息室、厨房等。而容易引发船舶发生火灾的原因在火灾调查的角度看,可分为:明火火灾、电气火灾、意外火灾和人为纵火。
(一) 明火火灾
明火火灾容易发生在船舶维修施工现场、厨房和人员休息室。一是在船舶维修现场,氧气切割、电焊等明火作业,由于操作失误、安全检查不细致等原因都易引发“隔空间”、“远距离”火灾。二是厨房内使用明火,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操作失误都有可能引燃厨房内部的油类及厨房内部的装饰材料。三是在人员休息室,烟头则成为了最大的火灾隐患,由于吸烟的人数众多不宜管理,使得烟头引起火灾的危险性最高。
(二) 电气火灾
各种船舶在机舱内都有主机(柴油机)、副机(发电机)等多种用电设备,各种用电设备之间由电线、管路相连接,由于过载、短路、接触不良、电弧火花、漏电、雷电或静电等原因易产生火源引发火灾。从电气防火角度看,电气火灾大都是因:一是电气线路由于导线采用暗敷设。当导线绝缘损坏、老化,出现短路、漏电现象时引起绝缘层燃烧,而且能使金属熔化,引起邻近的易燃物、可燃物的燃烧,从而造成火灾。二是电器设备故障。当电器设备发生故障时由于发现不及时,造成电器内部线路形成短路等问题,导致内部线路负荷增加、温度上升,引起设备燃烧,造成火灾。
(三) 意外火灾与人为纵火
意外火灾主要是由于自然环境所引起的火灾,比如:雷击等。船舶上有许多易燃的物品,在夏季多雷的日子,由于雷击而引燃,酿成火灾。对于人为纵火,这是一种人为犯罪,这里不加说明介绍。
二、 船舶火灾的危险性
船舶由于使用性质的不同,火灾的危险性有相同,也有不同,这里从不同方向,对不同类型的船舶火灾,分析说明,如有不成熟的看法,希望能与大家切磋,共同提高。
(一)船舶机舱火灾的扑救
1、大型货运船舶机舱火灾的特点
(1)火势发展快,温度高,烟雾大
机舱是船舶的动力系统,机舱结构复杂并且存在众多危险性。机舱内部存放有大量的燃料油,如果机舱起火,火势会迅速蔓延整个机舱,温度急剧上升,因为火势的剧烈发展,燃料油不完全燃烧会产生大量毒气,烟雾。由于高温使得大量燃料油挥发,油蒸汽将充斥整个机舱,部分油气会由门缝向外扩散,形成更大的危险。
(2)火势蔓延迅速
船舶机舱采用钢材建造,由于钢材在500~800oc高温下,15分钟左右就将失去原有的强度与韧性,使得火势不能局限在机舱内部,而是向船舶上部及顺仓壁向整条船蔓延。
(3)爆炸危险性高,容易造成人员伤亡
由于机舱内部燃料油多,当发生火灾时,在机舱内不能完全燃烧,随着温度升高燃料油大量挥发,当挥发的油蒸汽达到某一特定值时,就会产生蒸汽爆炸,这很容易使得船员和灭火的战斗员伤亡。
(4)船舶内部通道狭窄,人员不宜疏散
船舶内部所有的通道都比较狭窄,如果发生火灾,由于人员的恐慌,会造成严重的通路不畅,群死群伤问题将会比较突出。
(5)浓烟大、毒性强、能见度差,不利于侦察、进攻
当机舱火势呈上升趋势时,机舱内部温度高、浓烟大、毒性很强,侦察员和战斗员难以深入,给侦察与灭火救援带来许多困难。
2、扑救船舶火灾的战略
(1)集中兵力,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由于船舶结构复杂,并且内部通道狭窄,船舶整体由是相对的密封,另外船舶可能处于运动或半运动状态,结合这些因素,使得我们在灭火战斗过程中时刻要提高警惕。从战斗力量的调集,到投入战斗、实施进攻以及扑救火灾的整个战斗过程,都要考虑到船舶火灾的危险性、复杂性,不论进攻还是防御都做到万无一失,因此不能急于求成,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2)确保兵力控制火势,确定展开的进攻通道
对于船舶火灾的扑救,并不是像陆地建筑火灾一样简单,单凭消防部队一己之力,并不能有效的完成任务,因此要调集相关部门的力量,保证扑救任务的完成。在快速灭火的过程中,确定进攻通道是非常重要的,选择正确的话,有利于控制火势,控制伤亡。
3、实施灭火战斗
(1)冷却防爆的同时,组织侦察与救人
由于机舱内部油蒸汽浓度不断增加,随时会达到其爆炸极限,因此一要冷却船体,使燃料
不能继续蒸发。二要用专用水枪等稀释蒸汽,用泡沫覆盖油面,防止爆炸。在保证无意外发生时,组织侦察小组进入现场侦察,了解火场的最新情况,寻找被困人员并实施救援。
(2)上部堵截、下部突破、内功近战
机舱起火后,火势向上蔓延速度很快,因此要首先封堵,阻止火势的扩散。由于从上部进入机舱是比较困难的,因此要在机舱下部的适当地方开洞破拆,为战斗员进入火场进行内功近战做好准备。对于船舶火灾,实施内功近战,在整个灭火救援战斗中是必要的手段。内功近战能够准确打击火势、消灭火源、缩短灭火的时间。如果不打近战,战斗员难以接近火源,不能充分发挥各种灭火剂的作用。
对于船舶火灾的灭火战术的运用,必须要根据实际的火场情况,通过反复的现场侦察,指挥员要做出正确的判断,才能真正的把握冷却抑爆,把相映的各种战术有效的结合,做到灵活的运用科学的决策。
4、扑救船舶火灾过程要注意的事项
(1)充分的认识到扑救船舶机舱火灾的艰巨性。火灾扑救的艰巨性不仅体现在船舶独特的结构、火势变化快速,而且体现在船舶火灾发生的地点、环境、气象等诸多客观条件。既要做好持久战的准备,又要充分对火灾加以认识。
(2)在实施扑救火灾行动前要有严格缜密的作战计划。通过侦察,不仅要正确选择好进攻路线,又要做好战斗员进入火场的保护工作。通过侦察,正确分析、判断火势的蔓延方向、变化条件,合理的部署和适时的调整力量,保障抢险灭火救援的顺利开展。
(3)对于破拆进攻,当破拆时一定要有工程技术人员指导、相关资料的说明,不要冒然破拆,造成油火流淌,火势扩大。破拆所开辟出来的通道要利于排烟、便于疏散、有利于战斗员行动,为灭火工作提供有利的条件。
(4)当机舱内明火被扑灭以后,一定要注意到油蒸汽的扩散,做到及时稀释,防止油蒸汽与空气再次混合而发生爆炸,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三、灭火救援过程中注意的问题
1、所有参战人员都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投入战斗。船舱内烟雾浓,温度高,结构复杂,行动困难,进入舱内人员一定要佩戴空气呼吸器,穿好隔热服。
2、进入侦察或内攻时,必须严密组织,人员要精练,要规定进出时间和联络信号,严格按安全要求行进,对进入高温舱室的人员,应组织好掩护工作(如用水枪掩护)以确保行动安全。
3、及时有效地实施通风、排烟和照明措施,提高进攻有效性。
4、在灭火战斗中,要控制登船人数。
5、铺设水带时,要将水带固定牢靠,以免水带下坠而使水枪手跌落受伤。
6、船体倾斜的扶正,及时排除积水,防止因射水过量而导致船舶下沉,出现意外。
7、要根据燃烧部位及时调整船舶方向,避免风助火势。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船舶运输行业也会迎来新的发展,伴随着船舶运输领域的不断广阔,船舶的危险性也是在不断的提高,这些都给我们消防人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扑救船舶火灾也是我们今后工作的一个重点,以上只是我的一些浅显认识,希望同志们在讨论中提出更好的扑救传播火灾的意见与方法,我相信通过同志们的集体努力,当遇到此类火灾时,我们的队伍一定会应对自如,用过硬的业务技能,熟练的业务知识,扑救重大火灾,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防火安全管理的内容及要求
船舶防火安全管理的基本措施主要有控制可燃物质、氧含量、热源、机炉和船电防火5个方面。
1)控制可燃物质
控制可燃物质主要是控制燃油和可燃气体。
油是船舶必备的燃料,必须严加控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1)燃油闪点不得低于60℃,但应急发电机燃油的闪点不应低于43℃。
(2)表压超过0.18 mpa的热燃油管系,应尽可能外露,以便检视,并应有足够照明。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3)机器处所应有足够的通风,防止油气聚集;需要装机械排风设备之处,其能量要适合换气次数的要求。化学危险物品运输船,应能使管道内的换气次数至少达30次几。
(4)避免使用孤立架设的燃油柜,若必须使用这种油柜时,则不应位于甲类机器处所之内。
(5)从燃油舱(柜)溢出或渗漏的燃油可能落于热表面而构成危险的地方,不得设燃油柜(舱),应采取措施防止任何油从油泵、滤器溢出而与热表面相接触。
(6)双层底上方的燃油柜供油阀,应有从这些舱(柜)处所外面的安全地点可以关闭的装置。考试大论坛
(7)允许使用上端至安全地点,且有适当关闭设施的测量管。其他量油设施,如不在柜顶以下穿孔,且在其损坏时或注油过量时不会溢出燃油者,可允许使用。
(8)溢流管、空气管、溢流阀应引至安全处所。
(9)燃油管应用钢或其他认可材料制成。
(10)对于装运有自用里程燃油的汽车的装货处所,其通风系统的排风量,在客船上至少换空气10次几,在货船换6次几,以防油气积聚。
对于可燃气体,这里主要指油蒸气。这类油蒸气引起爆炸的事故屡见不鲜,必须高度重视:
(1)装卸挥发性石油产品,从生活设施区域或机器处所通到主甲板的所有门、窗及开口,都必须关闭。
(2)在封闭的危险处所内加强通风,以降低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的可能性。
(3)夏天当温度超过30℃时,在货油舱甲板上洒水降温,无风或微风等天气须停止装油作业(装运一级油品时)。
(4)油轮在进厂修理时,必须先清除油气,经测爆,油气浓度在爆炸下限的5%以内,才能进厂。
(5)货油舱所有的盖都要保持完好,防止缝隙大量漏气。
(6)应有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系统,当可燃气体浓度超过爆炸下限的30%时,即报警。
油船装运易燃易爆的石油产品,存在容易引起火灾、爆炸的可燃气体,在营运和修理过程中极易起火爆炸,因此油船测爆就成为控制可燃气体起火爆炸必不可少的措施。
2)控制含氧量
船舶发生火灾后,除迅速切断可燃物质外,还应迅速切断空气供应,控制燃烧区的含氧量。
(1)船上所有强力通风机或抽风机都应在有关处所外部,设有遥控装置,以便在风机所服务的处所失火时迅速关闭、停止送风。
(2)机舱棚上的门应为自闭式,若具有背钩,应能在失火时遥控释放背钩使门自动关闭。
(3)机舱的一切门道、通风筒、烟道周围的环状空间在失火时,应能从该处所的外部操作。
(4)2万t以上的油轮,货油舱内要采取惰化措施,使氧含量减至8%以下。
(5)装卸油结束时,如果把岸上管内石油压人货油舱内,须用惰性气体推动,严禁用压缩空气驱动。
(6)在修管道时,应尽可能拆开一端,如实在无法拆卸时,也可充填惰性气体,但应检查管内的惰化情况。
(7)船上的氧气瓶应严格保管、阻止漏气,特别要防晒和接近高温,防止气体膨胀引起钢瓶爆破,造成严重后果。
(8)控制氧含量,需对氧含量进行严格测试。
3)控制火源、热源
(1)厨房炉灶及其他暖水、暖油设备。①使用燃油炉灶与使用锅炉燃油系统相似,应特别注意因漏油产生回火的问题;油船严禁使用燃油炉灶,而应完全使用蒸汽或封闭式电炉;②在装卸挥发性油品时,厨房里燃油炉灶必须停止使用;③所有暖水、暖油装置,若有可能为封闭形式时,应在这些装置上安装安全阀门及压力表,以防物理性爆炸;④禁止使用机器及锅炉的排气直接加热燃油,因为其加热温度难于控制,采用排气直接加热燃油而引起爆炸的事故已出现多起;⑤ 炉灶的排气管道在通过起居处所或内有可燃材料的地方,应按甲级分隔建造。
(2)与货船有关的电气照明。①一般干货舱,应注意货舱灯与可燃货物保持一定的距离;②在装运某些易爆物品时,为防止火灾,一般采用切断该处电气线路电源的措施;③装运自用燃油的汽车装货处所,其电气设备及线路应装在甲板口上至少450mm处,这是油气密度较大易于下沉积聚的缘故;这些电气设备应封闭并有保护罩,以防止火花逸出。
(3)油船货油泵及原动机。油船货油泵及货油泵舱通风机的原动机,应符合海船规范规定:①若采用蒸汽温度不超过230 ℃的蒸汽机或汽轮机,则该原动机可设在货油泵舱内,其他种类的原动机均应设在货油泵舱以外的舱室;②若原动机装在货油泵舱以外的舱室,动轴穿过舱壁或甲板处,须设有气密或防爆填料涵,且具有润滑措施,以防过热,防止运转过程中出现火花;该独立舱室的风道出人口应有金属防火网;③除能就地关闭外,还能在货油泵以外的适当处所予以关闭;④油轮货油泵的挠性联轴器,以及通风机的叶轮和运动部分,所有材料应能在运转中不产生火花。
4)油船严格控制火种
(1)油轮及拖带装有易燃、易爆货物船舶的拖轮,其发动机及锅炉的排气管上应设有火星熄灭器。
(2)油轮货油舱舱盖接触舱口处应以摩擦时不会产生火花的材料制成。
(3)油船上货油舱口盖的垫圈盘根还宜使用橡胶制品。
(4)油船货油舱、压载水舱、泵舱、隔离舱、艏楼和中部上层建筑空间、储藏间和机舱等处严禁吸烟。
(5)严禁在危险区使用未经认可的电器设备。
(6)必须掌握燃油在汽缸或炉灶中正确燃烧。所有轮机人员都要关心排烟的颜色和有无火星出现。烟囱顶部的火星熄灭器及油舱顶部开口处的防火罩必须确保没有任何损伤。
(7)防止一切碰撞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从高处跌落,绝对不允许穿着鞋跟钉有铁钉的皮鞋上船,此外登船人员一定先交火种再上船。
(8)在装卸油作业和清洗油舱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避免金属工具碰撞。
(9)避雷装置确保完好,并保证他船不随意靠近。
5)预防与消除静电
油轮上防止静电的措施主要是抑制电荷发生、积蓄和放电3个过程中的一个,避免产生静电火花。
第8篇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陕西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火灾高危单位是指容易发生火灾,而且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场所。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加强消防能力建设,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火灾高危单位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编制消防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队站建设、器材装备配备、消防训练基地建设;
(三)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消防安全责任纳入考核的内容;
(四)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五)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重大火灾扑救和其他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火灾高危单位消防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负责实施。
第六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技术标准;
(二)加强日常业务学习和训练,提高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
(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组织指导消防安全培训;
(四)指导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工作,组织消防业务训练;
(五)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监督火灾隐患整改,及时报告、通报重大火灾隐患情况;
(六)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负责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七)对投入使用的消防产品、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实施监督管理;
(八)推广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消防设备;
(九)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执业人员资格和技术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十)承担火灾扑救,参加应急救援工作,调查火灾事故原因,统计火灾事故损失;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应当做好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的相关工作。
(一)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二)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做好消防知识的教育教学、培训和火灾逃生演练;
(三)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负责指导宗教场所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财政部门负责保障本级消防事业经费投入,按预算及时划拨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业务经费;
(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年度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统筹实施;
(六)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统筹实施;
(七)商务部门负责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加油站(点)建设和改造计划,统筹实施,并负责指导加油站(点)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八)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部门负责组织做好公益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九)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消防产品质量和生产、销售单位实施监督;
(十)体育、人民防空部门分别负责指导体育场(馆)和人民防空工程使用、管理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十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对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十二)文物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使用、管理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十三)旅游部门负责指导旅行社和旅游景点使用、管理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十四)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行业公共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
第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或者单位为火灾高危单位: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或者容纳人数在一万人以上的体育场(馆);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公共展览馆、博物馆;
(三)单层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或者总建筑面积超过五万平方米的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公共图书阅览室、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宗教场所;
(五)四星级以上且客房数量在三百间以上,以及建筑总面积大于三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
(六)核定人数超过二千人的室内演出、放映场所,以及核定人数超过五百人的其他室内公共娱乐场所;
(七)床位数量在三百张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以及床位数量在五百张以上的医院或者疗养院病房楼;
(八)床位数量在一千张以上的学生、企业员工集体宿舍楼。
第十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易燃易爆场所为火灾高危单位:
(一)总储量大于一万立方米的甲、乙类易燃气体的生产、充装、储存、销售场所;
(二)总储量大于三万立方米的甲、乙类易燃液体的生产、充装、储存、销售场所;
(三)生产、储存、销售甲、乙类可燃固体、可燃纤维的,且面积大于三千平方米的单体建筑。
第十一条 单体建筑面积大于五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一百米的高层公共建筑为火灾高危单位。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地下建筑为火灾高危单位: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三千平方米的地下商场;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地下歌舞娱乐场所;
(三)城市轨道交通地下部分;
(四)高速公路超长隧道。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或者单位为火灾高危单位:
(一)省级以上粮食(食用油)储备仓库;
(二)储存可燃物资价值二亿元以上的其他大型储备仓库、基地;
(三)采用性能化防火设计且单体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建筑;
(四)木结构或者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第十四条 除本规定确定的火灾高危单位外,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消防安全管理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高危单位,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加强高速公路超长隧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健全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全面负责,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火灾高危单位除履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营业或者运行期间至少每二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
(二)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执勤点,确定执勤人员,配备灭火救援装备器材;
(三)建立专职消防队或者志愿消防队,配备消防器材和装备,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四)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五)在建筑物外明显位置设置统一标识的消防安全信息箱,信息箱放置单位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组织、平面图、建筑消防设施、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等资料。
第十七条 火灾高危单位应当将下列消防安全信息通过陕西消防信息网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消防管理组织机构以及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
(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四)建筑物或者场所的消防设计审核或者消防设计备案、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五)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六)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设置及其维护保养情况;
(七)专职消防队或者志愿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八)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以及演练情况;
(十)消防安全评估情况。
备案内容有变更的,火灾高危单位应当在二十日内变更备案信息。
第十八条 鼓励火灾高危单位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等,提高消防安全保障水平。
火灾高危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火灾高危部位进行实时监控,接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十九条 火灾高危单位应当根据火灾危险性划定禁火、禁烟区域,并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公众聚集场所还应当合理确定并公示各区域的最大容纳人数。
第二十条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除不燃材料外,其燃烧性能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提高一个等级。
第二十一条 高层建筑的人员密集场所,应当设置缓降逃生等有利于人员疏散的装置、器材。
第二十二条 火灾高危单位不得在营业或者运行时间进行改(扩)建或者装修施工。
第二十三条 火灾高危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的,应当立即予以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
第二十四条 火灾高危单位应当按照《陕西省消防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
第二十五条 火灾高危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消防安全评估。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情况进行抽查,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六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建立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信用等级评定机制,根据火灾高危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消防安全评估情况等做出信用等级评定,并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信用等级,确定对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频次,但应当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的消防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陕西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规定,未履行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造成火灾事故或者其他危害后果的,对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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