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建设公司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建设集团公司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1.公司总经理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公司设置'质安部',在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经理为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下设安全科,具体工作受集团公司'质安部'督导;
4.各工程项目经理为工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工地安全负责,下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受上级单位质安部、科督导;
5.各级管理部门和人员必须制订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项目工程责任制要落实到具体管理人员。
第2篇 煤矿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现状
20世纪以来,世界经济呈现持续、快速发展的态势,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创造出愈来多的的物质财富,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如何积极、有效地改善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已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一项迫切任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在国际上兴起的现代安全管理模式,是一种规范化、程序化、具有高度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机制的科学管理体系,在预防职业危害和控制事故方面世界其它国家已取得许多好的成功经验。就同煤集团职业病的职业健康现状作一探讨。
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促进
(1)体系建立起了一套长效的职业危害防范机制。企业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可以详尽地掌握本企业硬件和软件基础工作的不足,明确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并根据自己的资金、技术、经营条件等情况,策划本企业的风险控制,实行分步实施,分级管理,循序渐进,不断完善,逐步夯实安全基础,形成一个科学的闭环系统,达到自我完善、自我改进的目的,克服了传统管理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2)煤矿职业危害容易发生的根本原因是员工的总体素质仍有欠缺。而传统意义上的学习培训工作又因为不系统、不规范、不普及等许多缺点而常常流于形式,对于提高员工的总体素质作用有限。体系的建立与实施始终贯穿着全员贯标培训,既重视意识培训,又重视技能培训,抓住了“人”这一最重要、最关键、最积极的因素,使员工懂标准、懂安全,知道职业危害因素,会控制职业健康风险。这与我们常讲的“以人为本抓管理”的思想是完全一致的。
(3)营造全员参与、全社会参与是职业病危害防治的重要一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十分重视相关方的抱怨、意见和建议,以开放的姿态自觉接受来自员工、家属、媒体、政府等各方面对企业安全健康的监督。为员工和管理者的沟通提供了有效途径,为企业和社会的联系创造了更广的空间,对内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对外改善了企业的形象。体系的另一个重要特征还表现在工会代表员工,参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事务,关注员工的作业环境、劳动条件和职业健康,更好地维护了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权益。
(4)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后的四个转变一是实现了从人治向法制的转变。体系的建立与运行使我们的矿井与先进的国际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模式接轨,提升了整体管理水平。为广大员工提供了一个全面了解、学习、使用法律法规的依据,使每一项活动、每一种行为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依法治企的观念深入人心。二是实现了由被动结果式管理向主动预防式管理的转变。按照体系要求,我们煤矿基层单位对所有人员活动场所和设备进行了充分的危险源辩识和风险评价,并制定出相应的控制措施,使职业风险和危害时刻提醒着每位员工,从而达到了预防事故和危害的目的。三是实现了从以罚代管向人性化管理的转变。体系中协商与交流机制的启动,使基层员工可以通过定期组织的协商交流会议和信息反馈单与矿决策层进行职业危害交流,为管理层与广大员工最短距离沟通开辟了一条新途径,营造了浓厚的人情化氛围。四是实现了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健康”的转变。随着体系工作的深入开展,我矿员工对防治职业危害工作的认识由原来的安全无事故升华为职业健康安全的高度,既要求企业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也对改善工作环境、提高环境质量、严守作业标准提出了新的要求,“要安全、要健康”已成为全矿员工的共同心声。
2、 企业建立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问题分析
(1)建立起适应企业自身情况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标准建造好的体系结构,对以后体系的运作起到决定性的作用。首先要面对自己企业的实际情况,对作业场所、技术工艺、职工素质做科学细致的分析,建立企业自己的易于操作执行、简洁高效的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体系支撑性文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作为一个新生事务,对它的认知有个过程,对体系的理解因各而异。相对于煤矿企业而言:施工周期长、施工条件恶劣、危害因素接触较为频繁、风险发生几率大、伤害结果严重、作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等诸多因素决定了煤炭行业安全工作的复杂性和难以把握,加之目前社会咨询认证企业众多,水平良莠不齐,容易使体系程序文件脱离实际,造成管理上的脱节、认识上的误区、执行上的混乱,造成基层疲于应付,使体系的推行处于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两难地位。所以前期要做好企业内部的调查分析,请熟悉行业有相关认证经验的咨询公司,扎实做好体系的基础工作、建立一套简洁高效的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尤为重要。
(2)重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宣贯作用 煤炭企业原有的安全管理制度 运行多年,有许多经过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办法,职工思想上长期已形成惯性思维,为此在企业引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时要及时转变思想观念,改变原有的思想定势,消除对体系怀有疑惑、担心两种管理方式不兼容的这种思维误区,使职工认识到企业推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不是要企业重新建立一套安全管理体制,而是与现行的安全管理体制有机地结合,使安全管理工作成为循序渐进、有章可循、自觉执行的管理行为。体系面对的对象是企业的各级员工,也靠基层的员工来执行,体系的宣贯不能仅局限于管理层、高层的宣贯,要普及到基层的员工,尤其在体系完成的试运行阶段,通过集中办班、印制通俗易懂的小宣传册、企业的传媒宣传报道、在生产现场、班组工作间宣传广泛危害辨识卡等形式多样的培训、宣传普及体系知识,使职工在体系贯彻伊始就有个好的体系习惯。同时培训出一批合格的体系内审员,做好体系的正常良性运作,能够及时找出体系的误差,不至于偏离方向。
(3)把握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在作业管理中的重点控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作为为企业安全管理的载体,最终实现预防危害的目的,还需要到施工过程中得以落实和实现,也是在基层得以检验效果。体系执行的是否到位是安全目标得以实现的关键,为此在关键环节上有的放矢、重点突破,解决好执行过程中的难点需要把握住体系的几个重点控制环节。
(4)重视企业内部的内审及外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一个动态性很强的体系,它要求企业在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时始终保持持续改进意识,对体系进行不断修订和完善,使体系功能不断加强。通过内审这个自我检查过程,对于修正体系的偏差及加强体系的适应性,找出管理的弱点,具有自我调节、自我完善的重要作用。内审范围应全面、详细,对各职业安全健康目标记录的完整都应进行全面评估,全面覆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17个要素和初始评审中辨识的重大危害和风险因素。内审的结果,将直接对体系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完成了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目标和指标做出判断,并使它能够与企业的其它管理活动进行有效的融合,达到企业不断提高检查、纠错、验证、评审和改进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能力。
(5)按照体系职业病防治将会更加有效,在保障职工红伤安全的前提下,由于改善了工作条件和环境,提高了生产工艺效果,增强了职工对职业危害因素的防范意识,监管力度的提升,可使职业病的发展速度大大降低,职业病患者大大降低。职工职业健康得到长期有效的保障。
第3篇 现场安全管理体系
施工现场系统建立、有效实施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工程项目部强化安全管理的核心,是贯彻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标准的关键,也是控制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需要。
第一节概述
一、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概念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整个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审核和保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安全管理目标所需的组织结构、计划活动、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详细阐述参见“总论”篇。
二、 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目的和作用
(一) 满足工程项目部自身的要求
为达到安全管理目标,施工现场应建立相应的体系,以使影响施工安全的技术、管理、人及环境处于受控状态。
所有的这些控制应针对减少、消除安全隐患与缺陷,改善安全行为,特别是通过预防活动来进行,使体系有效运行、持续改进。
(二) 满足相关方对工程项目部的要求
相关方(政府、社会、投资者、业主、银行、保险公司、雇员、分包方等)需要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持续改善和安全生产保证能力的信任,并以资料和数据形式供关于体系和现状的客观证据。
应当指出,工程项目部作为施工企业的窗口,通过施工现场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在市场竟争中便可提高企业的形象和信誉;提高满足相关方要求的能力;提高工程项目部身素质;扩大商机;显示一种社会责任感。
第二节实施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标准的基本原则
一、 安全管理是项目管理最重要的工作之一
只有将安全目标纳入工程项目部综合决策的优先序列和重要议事日程,才能保证施工现场为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统一采取强有力的管理行为。
二、 持续改进是贯彻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标准的基本目的
贯穿于标准的一个基本点是工程项目部安全状况的持续改进。
所谓持续改进是一个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过程,目的是为了根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目标,实现整个安全状况的改进。因此它不仅包括通过检查、审核等方式,不断根据内部和外部条件及要求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组织安全体系的改进,而且也包括伴随体系改进,按照安全管理目标实现安全状况的改进。
在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改进实现安全状况改进的过程中,一个基本的要求是保持改进的持续性和不间断性,即建立自我约束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动态循环机制。
三、 事故预防是贯彻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标准的根本要求
事故预防是指为防止、减少或控制安全隐患,对各种行为、过程、设施进行动态管理,从事故的发生源头去预防事故的活动。
事故预防并不排除对事故处理作为降低安全事故最后有效手段的必要性,但它更强调避免事故发生在经济上与社会上的影响比事故发生后的处理更为可取。
四、 项目的施工周期是贯彻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标准的基本周期
应对施工准备、基础、结构和装饰各个施工阶段,土建安装、装饰各个施工专业,直至竣工交付各个环节的安全因素进行分析,对项目实施周期进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全面评价、规划和控制。
五、 施工现场贯彻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标准应从实际出发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必须符合标准的全部要求,并能结合企业和现场的具体条件和实际需要,与其他管理体系兼容与协同运作,包括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这并不意味着将现有体系一律推倒重建,而是一个改造、更新和完善现有体系的过程,当然这对每个施工现场未必都是轻而易举的,其难易程度完全取决于现有体系的完善程度。
六、 立足于全员意识和全员参与是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成功实施的重要基础
施工现场的全体员工,特别是工程项目部负责人,都要以高度的安全责任感对安全生产保证活动自觉地作出应有贡献。根据标准规定的安全体系要求,安全管理的职责不应仅限于各级负责人,更要渗透到施工现场内所有层次与职能,它既强调纵向的层次,又强调横向的职能,任何部门或人员,只要其工作可能对安全生产产生影响,就应具备适当的安全意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节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程序
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施工现场的基本任务,建立实施体系的一般程序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 策划与准备阶段
(一) 教育培训,统一认识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的过程,是始于教育,终于教育的过程,也是提高认识和统一认识的过程。教育培训要分层次、循序渐进地进行。
1. 管理层
全面接受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标准有关内容的培训,方法上可以采取讲解与研讨结合,理论与实际结合。
2. 操作层
本岗位安全活动有关内容,包括在施工作业中应承担的安全任务和权限,以及造成安全过失应承担的责任等。
(二) 组织落实,拟定计划
1. 领导小组
由工程项目部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组织协调,如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制定安全管理目标,提供人、财、物的支持等。
2.工作小组
由现场主要部门(岗位)人员组成,应具有开展相关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过程中涉及施工现场范围内的具体工作,如组织宣传教育,体系文件的编制汇总等。
二、 文件化阶段
按照相关的标准、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编制安全体系文件。
(一) 体系文件编制的范围
1. 制定安全管理目标;
2. 准备本企业制定的各类安全管理标准,贯彻iso9000族标准的项目可以在作出必要实施说明后,直接执行部分适用的质量体系程序文件,如采购、工程分包、培训、内审等;
3. 准备国家、行业、地方的各类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规程、标准;
4. 编制安全保证计划及相应的专项计划、作业指导书等支持性文件;
5. 准备各类安全记录、报表和台帐。
(二) 体系文件编制的要求
1. 安全管理目标应与企业的安全管理总目标协调一致;
2. 安全保证计划应围绕安全管理目标,将要素用矩阵图的形式,按职能部门(岗位)进行安全职能各项活动的展开和分解,依据安全生产策划的要求和结果,对各要素在本现场的实施提出具体方案。关键是讲究实效,不走形式,既要从总体上和原则上满足标准和有关要求,又要在方法上和具体做法上符合本单位、本项目的实际,突出本项目的重点的关键环节,在能够实现控制的前提下,做到简炼、明确、易懂、可操作。一般可在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完整独立地体现,也可单独编制。
3. 体系文件应经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多次反复讨论与协调,以提高编制工作的质量,并按标准规定由上级机构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保证计划的完整性和可行性、工程项目部满足安全生产的保证能力等进行确认,建立并保存确认记录;
4. 安全保证计划应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三、 运行阶段
1. 发布施工现场安全体系文件,有针对性地多层次开展宣传活动,使现场每个员工都能明确本部门、本岗位在实施中应做些什么工作,使用什么文件,如何依据文件要求开展这些工作,以及如何建立相应的安全记录等。
2. 配备必要的资源和人员。首先应保证适应工作需要的人力资源,适宜而充分的设施、设备,以及综合考虑成本、效益和风险的财务预算。
3. 加强信息管理、日常安全监控和组织协调。通过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安全管理信息,对安全活动过程及结果进行连续的监视和验证,以及对涉及体系的问题与矛盾进行协调,促进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行和不断完善,是形成体系良性循环运行机制的必要条件。
4. 由企业按规定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进行内部审核,验证和确认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符合性、有效性和适合性,重点是:
(1) 规定的安全管理目标是否可行;
(2) 体系文件是否覆盖了所有主要的安全活动,文件间的接口是否清楚。
(3) 组织结构是否满足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的需要,各部门(岗位)的安全职责是否明确;
(4) 规定的安全记录是否能起到见证作用;
(5) 所有员工是否养成按体系文件工作或操作的习惯,执行情况如何。
通过内审暴露问题,组织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达到不断改进的目的,在适当时机可向审核认证机构提出认证申请。
第4篇 我国燃气行业安全管理体系的分析与应用
燃气是城市能源供应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之一。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燃气事业的快速发展和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隶属不同行业、不同部门的单位进入燃气市场中来,这就造成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知识匮乏、缺少专业技术和安全管理经验,并严重制约了燃气行业的健康发展。由于燃气具有易燃、易爆、和有毒等特性,这种特性使燃气行业成为一个高危行业,其生产、供应、储存、使用及运输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有可能发生泄漏、爆炸和中毒事故,加上燃气的供应涉及到千家万户,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势必影响燃气的正常运行,危及公共安全,甚至影响到社会稳定。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很多,经过多年的管理实践总结,做好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运用安全管理体系的方法去分析、评价、和消除系统中的危险,消除产生事故的根源,就能够实现燃气行业的安全健康发展。
一、燃气行业安全管理体系的概念分析
(一)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的理论基础
《辞海》中将安全生产解释为:安全生产是指为预防生产过程中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形成良好劳动坏境和工作秩序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活动。而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就是为了使生产过程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坏境免遭破坏。
实现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是保证国民经济建设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和社会安定团结的基础,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燃气企业生产的必由之路。燃气安全牵系着千家万户,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关系到社会的改革、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的稳定。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是燃气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企业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指在燃气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消除或控制危险及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健康、设备完好无损及生产顺利进行。
(二)燃气行业的事故隐患分析
《现代汉语词典》对隐患的解释是,潜藏着的祸患,即隐藏不漏、潜伏的危险性大的事情或灾害。燃气行业的事故隐患泛指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在燃气行业生产过程中,凭着对事故发生与预防规律的认识,为了预防事故的发生,可制定生产过程中物的状态、人的行为和坏境条件的标准、规章、规定、规程等,如果燃气行业生产过程中物的状态、人的行为和坏境条件下不能满足这些标准、规章、规定、规程等,就可能发生事故。
燃气行业事故隐患分类非常复杂,它与事故分类有密切关系,但又不同于事故分类。本着尽量避免交叉的原则,综合事故性质分类和行业分类,考虑燃气事故起因,可经事故隐患归纳为火灾、爆炸、中毒、窒息、泄漏、腐蚀、机械伤害等。
(三)燃气行业安全技术的作用
燃气行业的安全技术是为了控制和消除各种潜在的不安全因素,针对生产坏境、生产设施设备、工艺过程及生产员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而采取的一系列技术措施,以促进生产率不断提高的综合性技术。其采用的的主要手段是通过对燃气生产过程中各种事故的分析研究,针对现存潜在事故的危险性及事故隐患,提出改进燃气设施设备、工艺过程及操作的技术措施,提高系统可靠性和安全性,使燃气供应、储存、使用系统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得以控制。燃气行业的安全技术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并作为生产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而发展。
(四)燃气行业安全管理的概念理解
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是燃气行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科学的一分支。所谓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就是针对人们在燃气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燃气生产过程中人与机械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燃气安全生产的目标。
燃气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是,减少和控制危害,减少和控制燃气事故,尽量避免燃气生产过程中由于事故造成的人的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以及其他损失。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安全生产法治管理、行政管理、监督检查、工艺技术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作业环境和条件管理等。
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对象是燃气企业员工,涉及到燃气企业的所有人员、设备设施、物料、环境、财务、信息等各个方面。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策划、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安全生产档案等。
二、燃气行业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分析与应用
(一)现代安全管理在燃气行业的发展
燃气行业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理论、方法、模式是20世纪50年代进入我国的,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我国燃气行业就开始吸收并研究事故致因理论、事故预防理论和现代安全管理思想。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燃气企业开始研究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价,危险源辨识和监控,一些燃气企业管理者开始尝试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在上个世纪末,我国几乎与世界工业化国家同步研究并推行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燃气行业有些专家提出了系统化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理论雏形,认为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是风险管理,管理的内容包括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危险预警与监测管理、事故预防与风险控制管理以及应急管理等,该理论将现代化风险管理完全融入到了燃气安全生产管理之中。
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管理随着安全科学技术核管理科学的发展而发展,燃气安全系统安全工程原理和方法的出现,使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方法、原理都有很大的拓展。
(二)现代安全管理在燃气行业的应用
现代安全管理的核心在于预测和决策。所谓预测,就是预测事故,预测燃气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预测发生前的每一个工作环节所存在的潜在危险,掌握事故发生规律,做出定性和定量的评价,这样就改变了传统燃气安全管理那种只顾到处堵塞漏洞,只处理发生事故的被动局面。决策,就是根据对燃气事故的预测作出指挥安全生产的决策,以达到预防事故的目的。要做好燃气行业的预测和决策工作,则有赖于信息管理、标准化管理、和系统工程等。
1、燃气安全信息管理
在燃气生产中对劳动者和物质的安全齐作用的信息的集合称为安全信息。燃气管理和控制实质是信息的处理。燃气安全信息管理有几个特点。
(1)用信息管理能量,即通过各种信息的传递与反馈,使能量按程序和轨道正常运行,保证燃气生产、供应、使用、储存的安全。
(2)燃气生产现场信息是管理能量的重要信息,为了防止燃气能量不正常转移而造成事故,就必须到生产现场产生的信息称为一次信息,指令、文件、情报等反映称为二次信息。
(3)建立燃气安全信息体系。利用计划、实施、检查、改进(pdca)周而复始的循环,不断获得信息,并通过信息的分析利用,提高燃气安全管理水平。燃气安全信息管理有三个方面构成,由管理对象、管理机构和管理信息系统构成。一个公司、企业、场站、班组等都是管理机构,整个燃气企业生产活动就是管理对象。管理机构对象实行计划、控制和调节,这就需要根据科学的管理系统完成。燃气行业也只有依靠信息系统提供数据,才能与测试故、防止事故,保证燃气安全生产。燃气行业的现代安全管理实质上是信息处理的过程,即信息收集、传递、加工、判断和决策的过程。
2、燃气安全标准化管理
燃气安全标准化是现代安全管理中为一项重要组成部分。现代安全管理有赖于应用各类安全标准化管理。如天然气充装,可根据燃气充装安全规定进行安全管理,采取措施,这就是安全标准化在现代安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随着科技的进步,燃气行业的新设备、新工艺不断出现,设备、电气、仪表与计算机之间的愈来愈紧密。所有这些客观地要求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燃气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加气站明火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及事故管理制度均属安全标准。通过制定各类安全标准对提高燃气行业安全管理水平,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工作科学管理,都有重要作用。燃气行业现代安全管理主要是按照众多而复杂的安全标准进行管理,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体系的实施就是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充分体现。
三、国内燃气行业先进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目前,国内的燃气行业先进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就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即ohsasi18001的运行模式,国内一些大型燃气企业建立与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能有效提高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助于生产经营单位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采用合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原则与方法,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绩效;有助于燃气行业积极主动地贯彻执行相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并满足其要求;有助于大型燃气集团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功能一体化;有助于燃气行业发展满足市场要求。
1、燃气行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
燃气经营单位应在征询员工及其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本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以规定其体系运行中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方向和原则,确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及绩效总目标,表明实现有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正式承诺,并为下一步体系目标的策划提供指导性框架。燃气企业在制定、实施与评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时应充分考虑下列因素:
(1)所适用的燃气行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2)燃气企业自身整体的经营方针和目标;
(3)燃气企业规模和其所具备资质活动极其所带来的风险的特点;
(4)燃气企业过去和现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绩效;
(5)燃气员工及其代表和燃气用户等其他外部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
2、燃气行业安全管理体系的组织要求与内容
燃气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最高管理者应对保护企业员工的安全与健康负全面责任,并应在企业内设立各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领导岗位,针对那些对其活动、设施(设备)和管理过程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有一定影响的从事管理、执行和监督各级管理人员,规定其作用、职责和权限,以确保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有效建立、实施与运行,并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燃气企业应在最高管理层任命一名或几名管理者代表,赋予其充分的权限,并确保完成下列工作:
(1)建立、实施、保持和评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2)定期向最高层报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绩效;
(3)推动企业全体员工参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
3、燃气待业安全管理体系的培训与协商
燃气经营单位应建立并保持培训的程序,以便规范、持续地开展培训工作,确保员工具备必需的职业健康安全意识与能力,并应在企业内建立有效的协商机制(如成立健康安全委员会或类似机构,任命员工职业健康安全代表及员工代表等)与协商计划,确保能有效地接收到所有员工的信息,并安排员工参与以下活动:
(1)方针和目标的制定及评审、风险管理和控制的决策(包括参与其作业活动有关的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决策);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与实施程序的制定与评审;
(3)事故、事件的调查及现场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等;
(4)对影响作业场所及生产过程中职业健康安全的有关变更(如引入新的设备、原材料、化学品、技术、过程、程序或工作模式对它们进行改进所带来的影响)而进行的协商。
总之,我国燃气行业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特征,是强调系统的安全管理,就是由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的若干部分结合而成的,具有某种特定的功能,并处于一定环境中的有机整体,燃气安全系统管理是人们在从事管理工作时,运用系统的观点,理论和方法对管理活动进行充分的系统分析,以达到管理的优化目标。全面推行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使安全工作在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在制度上严密有效,在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在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就能够保证燃气事业安全健康的发展,也是实现燃气行业实践科学发展具体体现。
第5篇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绩效测量与监测控制程序
1. 目的
通过定性和定量的监测和测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遵循情况进行评价,使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正常运行和持续改进。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加工、服务过程中作业活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监测与测量。
3. 定义
3.1环境绩效:组织对其环境因素进行管理所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3.2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组织对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进行管理所取得的可测量的结果。
4. 引用文件
gb/t 1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jb 9001b-2009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gb/t 2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
gb/t 19000-2008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5. 职责
5.1质量管理部负责:
a) 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运行情况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监测和测量;
b)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合规性的评价;
c) 内审和管理评审中不符合的跟踪监测。
d) 用于职业健康安全检验和测量装置的统一管理,并对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检定、校准实施控制。
5.2设施部负责:
a) 业务范围内机电设备、供电系统等状态监测;
b) 公司内特种设备的年度监测及监视;
c) 公司生产制造厂区内(包括消防设备)设施环境噪声的监测与测量;
d) 公司内部特种设备的管理;
e) 职业病防治和从事有关职业危害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及职业病防治涉及到的物质的测量与监视。
5.3人事部负责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的体检工作。
5.4各职能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相关与要求监测的项目实施监测;负责监测装置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6. 工作程序
6.1测量与监视控制方法.
6.1.1 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监测
6.1.1.1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所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应按照计划时间和措施进行实施,每季度自检一次,并保存自检记录。人事部应每半年根据管理方案的内容进行落实情况的验证,并保留验证记录结果。
6.1.1.2检查验证的内容为责任部门对量化目标指标的参数达成情况。
6.1.1.3当检查发现执行情况偏离或与目标指标不符时应作好分析和纠正措施,并对措施进行跟踪,直至不符合消失为止。并按照《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6.1.2对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符合性的监测
每年第四季度由质量管理部对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符合性进行一次评价,如有新增或更改的应获取并形成新的《外来文件(法律法规)清单》。
6.1.3 环境监测
6.1.3.1 公司设备部每半年对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指标及能源消耗指标/环境管理方案的完成情况进行监测并记录于《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实施效果评价表》
6.1.3.2由设备部联系市环保局或区环保局,每年底对公司废水、噪音、废气的排放进行检测并保持检测报告。
6.1.4职业健康安全监测
6.1.4.1特种生产设施的监测在生产副总经理组织下,由设备部开展如下工作:
a) 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设计、规程措施执行情况及生产情况进行监测,发现不符合或风险时督促责任单位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b) 组织对主要生产设备的运行状态实施监测,按规定的要求对高压电器、高压线路、重要设施、接地避雷装置等进行监测;
c) 组织对特种设备的年度监测工作,每年根据设备检修计划邀请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公司的特种设备的检测(如行车、叉车、电梯和储气罐等),并保持检测报告;
第6篇 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职位描述:
工作职责:
1.执行公司安排的审核任务,及时向相关人员反馈审核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积极配合解决问题;
2.在审核工作中坚持审核原则,遵守审核员的行为规范和公司的各项规定,注意自己的言行,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
3.及时完成审核资料的准备、与客户在审核前的沟通、督促客户整改不符合项、根据认证决定工作人员的意见修改和完善审核资料等工作;
4.及时完成公司安排的技术文件的编制工作;
5.积极参加公司安排的现场见证工作;
6.在审核中了解客户需求并向相关部门反馈;
7.积极参加公司安排的有关培训工作;
8.提供与审核相关的工作及公司其他各项工作的建议;
9.主动学习,持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审核技能,为受审核方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审核工作质量。
职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4年以上全职工作经历;
2.具备食品或生物相关专业,二年及以上食品或相关行业工作经验;
3.已通过ccaa iso22000外审员资格考试(必备);
4.能满足经常性出差需要。
第7篇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及措施(6)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及措施(六)
1安全管理目标:无安全事故,做到“建筑工程安全,施工人员安全,施工影响区域安全”。
2 总承包方自进入施工现场后,即承担保障工程施工的所有人员安全的责任,直至工程竣工。
3 根据政府有关法规规定,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订保证安全生产的工地规章制度。
3.1 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需要亲自逐级进行书面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由各施工队或分包方签字认可。
3.2 班前检查制:专业责任工程师和区域责任工程师必须督促与检查专业分包方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进行了检查。
3.3 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实行验收制:凡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使用中的大型设备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并将专用闸箱上锁保护。
3.4 周一安全活动制:项目经理部每周一要组织全体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上一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本周的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做必要的交底,使广大工人能心中有数,从意识上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3.5 定期检查与隐患整改制:经理部每周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制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整改并作好安全隐患整改消项记录。
3.6 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实行年审制:每周由项目部统一组织进行,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增强安全意识,避免违章指挥。
3.7 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与事故报告制。
3.8 危急情况停工制:一旦出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险情,要立即停工,同时即刻报告公司,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3.9 持证上岗制:特殊工种必须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4 现场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现场拟设2 名专职安全员和6名保安人员。以上人员都应经过培训和考核,获得相应的证书并具有较丰富的经验,以负责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保护和防止事故发生。工地安全员有权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事故发生。
5 在合同签订后,总承包方将本工程的详细安全计划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并在随后的工作中贯彻执行该计划。根据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分别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安全计划及安全实施细则。
5.1 周边居民通行防护安全计划。
5.2 塔吊安装安全计划。
5.3 脚手架搭设安全计划。
5.4 高空作业安全计划。
5.5 施工临电使用安全计划。
5.6 其他施工机具使用安全计划。
6 制订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所有用电项目做到有计算、有安全措施。现场设专职电工,非电工严禁接电。所有电路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7 现场机械人员必须持合格有效证书上岗,机械应保证良好的操作状态,任何危及安全的隐患排除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严禁机械带隐患使用和运行。新工人必须进行入场教育。
8 全部工程所需支撑部分及脚手架、起重机械使用等均应经过设计计算,保证必要的安全系数,并经安全、技术部门验收后方可使用。此项工作应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以留有充足时间不致影响工程进度。
9 针对恶劣天气可能带来的危害,制订并督促落实安全措施。
10 劳务承包方及各分包方劳务人员队伍,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本方人员施工中安全措施的执行。该安全员应出席各种安全会议,传达各项安全要求,并有权力停止本方任何危及安全的行为。任何分包方必须服从并得到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安全处罚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均有效。
11 现场醒目位置及危险区域(如楼梯口、施工洞口、出入口)设置各项安全标志、标牌、宣传品等,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平时作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第8篇 井工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级及奖惩办法
第一条 为推动井工煤矿本安体系建设和有效运行,夯实煤矿安全管理基础,促进构建煤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保障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神华集团公司所属井工生产煤矿(含联合试运转6个月以上的矿井)。
第三条 各子(分)公司于每年11月底前上报下一年度本质安全企业建设等级规划。
第四条 集团公司每年组织一次本安企业建设考核评级。子(分)公司每季至少组织一次考核并排名,保留每次考核原始记录。
第五条 本安企业建设等级分为四级,等级标准如下:
(一)本安企业建设一级单位:考核年度内,综合得分在90分(含)以上,且实现安全生产1000天以上。
(二)本安企业建设二级单位:考核年度内,综合得分在80分(含)以上,且实现安全生产500天以上。
(三)本安企业建设三级单位:考核年度内,综合得分在70分(含)以上。
(四)本安企业建设四级单位:考核年度内,综合得分在60分(含)以上。
第六条 考核年度内死亡人数累计达2人(含)以上的,或被集团公司责令停产整顿两次(含)以上的矿井,取消评级资格。
第七条 综合得分计算方法
(一)本安企业建设等级采用集团公司考核与子(分)公司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考核。
(二)综合考核分实行百分制,计算公式如下:
s=s1×_1+k×s2×_2
s1— 集团公司年终对矿井考核分
s2— 子(分)公司对矿井全年综合考核平均分
_1— 集团公司年终对矿井考核分所占百分比
_2— 子(分)公司对矿井全年综合考核平均分所占百分比
k —系数,集团公司对子(分)公司全年综合考核分的修正值。其计算公式为:
k = |
集团公司对子(分)公司全体矿井年终考核平均分 |
子(分)公司对全体矿井全年综合考核平均分 |
注:1、2010年_1为60%, _2为40%,以后视执行情况调整。
2、系数k取值范围为0.5-1.5之间,超出范围时以集团考核分数为准。
第八条 出现以下情况对被考核矿井综合得分进行扣分(加分):
1、发生主要责任死亡事故的,死亡一人扣20分;发生非主要责任死亡事故的,死亡一人扣10分。
2、发生重伤事故的,重伤一人扣6分,每多一人扣分加倍(如:重伤累计两人扣18分,重伤累计三人扣36分,以此类推)。
3、每发生一起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非伤亡事故,扣6分。
4、集团公司下达停产整顿的矿井,停产一次扣5分。
5、对于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未在计划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的,每一条扣1分。
6、达到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要求的,若瓦斯抽采总量实际完成量比计划量每增加1%,加0.2分(最多加5分),反之相应扣分(最多扣5分)。
第九条 奖罚
(一)根据集团公司本安企业建设考核结果,对达到本安企业建设一级、二级和三级的煤矿进行奖励,奖励标准见下表:
达标等级 | 奖励标准 | |
高瓦斯矿井和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 低瓦斯 矿井 | |
本安企业建设一级单位 | 奖200万元 | 奖120万元 |
本安企业建设二级单位 | 奖100万元 | 奖60万元 |
本安企业建设三级单位 | 奖50万元 | 奖30万元 |
本安企业建设四级单位 | 不奖不罚 |
(二)安全生产十周年以上矿井奖励金额比照本安企业建设同类型一级单位标准执行(本安企业建设等级不再重复奖励)。
(三)对于未达等级的煤矿罚款20万元,并通报批评。
(四)对于本年度所达等级较上一年度降低的煤矿,罚款10万元。
(五)奖励资金从集团公司工资基金拨出,罚款资金缴纳到集团公司工资基金。奖励兑现到煤矿全体员工,罚款兑现到煤矿领导班子成员。
第十条 对获得本安企业建设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荣誉的单位授予金牌。金牌一般在集团公司年度安全工作会议上授予,由各子(分)公司或煤矿组织挂设。
第十一 井工煤矿本安企业建设考核评分,依据本办法和《神华集团公司井工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定。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三条 本考核办法解释权属神华集团公司。
附件1:本安企业建设牌匾示意图
附件2:《神华集团公司井工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分标准》
二○一○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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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 河道护坡工程安全管理体系措施
4.1安全生产总则和部署
“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是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一贯遵循的原则,我公司在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仍以“公司管理.项目负责、政府监督、全员参与”为模式,以工地全面安全管理和安全预防技术管理手段,层层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以项目工程师为首的安全技术保证体系,以专职安全职能部门为首的专业管理监督保证,强化施工现场达标管理,抓关键、抓重点、促全面,按照“安全预测、制定安全措施、执行落实安全措施、检查监督”的基本程序达到预防的目的,脚踏实地搞好安全生产,将工程以安全、优质、高速建设好。
4.2施工安全管理体系
1、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设专职安全员。
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的,有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等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形成安全生产监控网络,安全生产管理图如图示。
公司安质部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施工班组及工人人
3、建立有工地领导参加的包括施工员、安全员在内的轮流值班制度,检查监督施工现场及政策组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并做好安全值日记录。
4、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5、班组进场时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4.3组织措施
“坚持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是工程安全生产的目标,为保证目标的实现,施工中采取以下措施:
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项目经理对该工程整个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负责,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做到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齐抓共管搞好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检查、监督工作,按照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和文明施工标准执行。
2、按公司制度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办法,把安全生产与经济责任联系起来。
3、实行安全检查制度,项目经理部联合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该项工程配备专职安全员一名负责督促,随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
4、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技术规程、规范,不得违章作业。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做到无“三鞋”。
4.4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1、浆砌块石护坡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护坡砌筑前制定详细安全保证措施,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保证执行。
(2)安全员到场监督,出现安全隐患立即组织人员排除。
(3)本工程混凝土墙身砌筑强度较大,施工前配足作业人员,按时换班,严禁疲劳作业。
(4)块石搬运时注意安全,杜绝出现石料砸伤人事件发生。
2、机械设备运行安全保证措施
(1)使用性能良好的机械设备。中、小型机械要做到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好。安全防护得力,确保机况良好。
(2)机械设备运行人员具有相应的上岗证。定机定人,专人运行,定期维护保养。
(3)杜绝酒后上岗、酒后驾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运料车辆遇交通道口减速慢行。
(4)现场派专人指挥,保证施工有序进行。
(5)机动翻斗车要做到合理使用、正确操作、安全行驶、定期保养,确保机况良好,不带故障出车。
(6)机动翻斗车应设置防雨、防砸车棚。车棚明显处应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负责人牌。往槽、坑、沟卸料时,应保持安全距离,并设置档墩。
(7)所有设备的皮带传动、链条传动和开式齿轮传动等都必须有防护罩,并固定牢固。
(8)不准带电对机械设备进行保养,不允许触摸设备的转动部位。女工操作必须带好工作帽。
(9)用电做动力的中、小型机具设备,要求将保护零线引出,并紧固在设备的明显部位,保护零线不允许有接头,也不允许用单股线做保护零线。
(10)蛙式打夯机必须使用定向开关,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11)机械、设备的操作工操作设备时,都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到持证上岗。
(12)机械、设备和机械、设备的钢丝绳,应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经检查对已达到报废的钢丝绳时应及时报废更换,安装新钢丝绳应符合要求。
3、供电与电气设备安全措施
(1)安全员经常巡视线路,发现隐患立即组织人员排除;凡可能漏电伤人或易受雷击的电器及建筑物均应设置接地避雷装置;
(2)各种电气操作工具和用具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或部颁的用电标准;
(3)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防雷保护、接地保护、变压器每季度测定一次绝缘强度,移动式电动机,潮湿环境下电气设备使用前应检查绝缘电阻,对不合格的线路设备要及时维修或更换,严禁带故障运行;
(4)用电设备、线路安装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连接可靠,使用绝缘电缆、电线,线路无绝缘损伤,接头无绝缘外露;
(5)用电设备采用一机一闸,并配置漏电开关,由专业电工操作和维护。各电源点设置规范、醒目的警戒标志。
(6)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接触的部分,应有良好绝缘,使用前应进行绝缘检查;
(7)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和调整工作,必须由专职的电气维修工进行,并严格执行监护制度,各电气设备必须设置“正在运行”、“正在检修、严禁合闸”等警示牌。电源点设置有“有电危险”等警告标志。
(8)从事电气操作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防塌陷、防高空坠落安全措施
(1)严禁恐高症者、禁忌病症者进入高空现场。
(2)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作业者必须戴紧安全帽,穿防滑鞋,扎紧带好劳动工具。
(4)架设上下安全梯架、通道,并保证牢固、稳定、安全性。
(5)梯架、通道、支撑架体严禁堆放材料杂物,确保梯架通道顺畅。
(6)高架使用物资、料具必须放置有序、稳定牢固,以防掉落。
(7)在必要时空架构造物施工应设置防护栏杆。
(8)高空作业不得随手抛落物品,以防伤人。
(9)配合安全检查,对安全检查人员安全要求必须坚决服从、认真执行。
(10)加强监控,施工现场的监控人员发现土方有裂纹或发出异常声音时,应立即通知通知现场安全员、施工负责人。
(11)施工中机械尽量避免在边坡边缘行走,减少对边坡的振动,减少坍塌的可能。
(12)事故现场应急处理
① 发现塌陷、高空坠落事故,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安全员、施工负责人,并立即报告给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立即下令停止作业,组织所有施工人员快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② 事先准备好足够的木板、木桩,发生塌方后及时进行加固,防止塌方的进一步扩大。
③ 当土方发生坍塌后,造成人员被埋、被压的情况下,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总指挥,除立即逐级报告给主管部门之外,保护好现场,安排专人随时监护边坡状况,及时清理边坡上堆放的材料,防止造成二次事故的发生。在确认不会再次发生二次事故的前提下,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受伤人员。拨打“120”急救电话。
④ 当少部分土方坍塌时,现场抢救组专业救护人员要用铁锹进行撮土挖掘,并注重不要伤及被埋人员;当整体倒塌时,各有关部门协调作战,保证抢险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要采用吊车、挖掘机进行抢救,现场要有指挥并监护,防止机械伤及被埋或被压人员。
⑤ 如果伤及施工作人员,如伤势较轻则及时使用急救箱进行伤口清洗、包扎。若伤势较重,则及时将受伤人员尽快送至最近的云台乡医院医治,同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⑥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等待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⑦ 善后处理组负责对伤残人员安置和财产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5、消防
在施工及生活区内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器材,确保消防水源充足和供水系统的工作正常。消防设备的型号和功率满足消防任务的需要,消防设备器材经常检查和保养,使其处于完好状态。具体要求如下。
(1)做好消防治安工作,积极与公安部门联系,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消防为辅”,搞好路安共建,保护既有设施和施工设备物资的安全,确保施工顺利进行,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2)施工队设1名专职保安人员,协同搞好治安联防。同时各级组织均成立治安消防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做好治安、消防防范工作。
(3)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四防”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群众保卫工程建设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对施工现场的贵重物资,重要器材和大型设备,要加强管理,严格有关制度,设置防护设施和报警设备,防止物资被哄抢、盗窃或破坏。
(4)经常开展以防火、防爆、防盗为中心的安全大检查,堵查漏洞,发现隐患限期整改。
(5)严格执行《消防法》有关要求,在库房及临时房屋集中的地方,配备各种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加强对职工的防火教育,建立严格的防火管理制度,在施工现场设立防火警示牌,并设专人巡逻监督。大风季节施工时,要加强火源管理,未经批准不随意用火,用火时要设专人管理,并在火源四周设置安全防线。加强对机动车辆及电源的管理,必要时加戴防火罩和采取其他防火措施,加强对易燃材料的保管。
6、卫生医疗安全防治措施
(1)不定时的对施工人员开展健康教育,使施工人员掌握基本卫生医疗知识,提高自身防范意识。
(2)与当的地的医疗机构取得联系,了解当地易发的各种疫情,便于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职工定期进行的身体检查,了解自身的健康状况,防止传染病的交叉感染及漫延。
(3)加强后勤工作管理,保证职工的饮食健康。
(4)冬季和夏季注意防寒与降暑,保证职工的良好工作情况。
(5)工地配备基本的医疗药品,便于突发事件的临时处理。
7、安全用电
(1)项目经理部应设一名电管人员(可由电气技术人员担任),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电工,低压电工不得从事高压作业,学习电工不得独立操作,严禁非电工作业。
(2)项目经理部每旬组织一次安全用电检查,对存在重大隐患应进行复查。电工应经常巡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现场所有的电气设备、电料、工具不合格的,不适用于临时用电工程的,电工有权拒绝使用,安全用电防护措施未落实时,各类用电人员有权拒绝用电施工。
(4)各类用电人员必须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所用机械、电气设备的性能,使用电气设备前,应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合格的劳务防护用品,电气设备停止工作时必须拉闸断电,锁好配电器。
(5)对于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不按规范、标准、规程施工者应加强教育,情节严重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6)电缆不得沿地面明敷,埋地敷设时:过路及穿过建筑物时必须穿保护管,保护管内直径不小于电缆处外径的1.5倍,过路保护管两端与电缆间应作绝缘固定,在转弯处和直线段每20m处设电缆走向指示桩。
(7)电缆不宜沿钢管、脚手架等金属构筑物敷设,必要时需用绝缘子作隔离固定或穿管敷设,严禁用金属裸线绑扎加固电缆。
(8)生活区、办公室等内配线必须用绝缘子固定,过墙要穿保护管。
(9)停用的配电线路、设备应切断电源,工程竣工后的配电线路设备应及时拆除。
(10)在高压输电线路下方从事任何作业均应满足安全距离要求。在架空线附近吊装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至工作完毕。
(11)施工现场的变压器应安装在高于地面0.5m的基础上或杆上,室外变压器四周应装设不低于1.7m的固定围栏,围栏应严密,围栏内应保持整洁,无杂物、杂草等,变压器外廓与围栏的净距不得小于1m,有操作面时不宜小于2m,围栏设向外开的门配上锁,并在围栏周围的明显位置悬挂警示牌。
(12)易燃、易爆、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应采用防爆型电器,在多尘和潮湿的场所,应采用封闭型电器。
(13)施工现场的茶炉、食堂等使用的鼓风机,应设控制箱用漏电开关控制。
(14)自备发电机电源与外电源相互联锁,严禁并列运行。
(15)搬运、停用、检修打夯机时,应切断电源,雨雪天应停止使用,并作防雨水措施。打夯机开关必须使用定向开关且固定牢固,操作灵活,进出线口应有绝缘圈。
(16)潜水泵使用前应作检查、测试,绝缘电阻不小于5mω,电缆线应接线正确、无破损、无接头,泵运行时,在半径为30m的水域内不得有人、畜进入。挪动水泵时应断电,并不得拉拽电缆,挪动水泵的绳应用绝缘绳或采取绝缘保护措施。
(17)劳务队宿舍内不宜安装插座,确需安装时必须由电工按标准统一安装。
5、其它
(1)接地及避雷装置
为保证用电安全,对凡可能漏电伤人或易受雷击的电器设备建筑物均设置接地或避雷装置,并制定检查制度,定期、定时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
(2)劳动保护
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法的规定,定期发给在现场施工的工作人员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水鞋、雨衣、手套、手电筒、防尘面具、口罩和安全带等物品;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按有关规定发给劳动保护津贴和营养补助。
(4)防洪措施
汛前做好防汛检查,按业主或监理人指示备好防汛物资。雨季来临时,对水泥、油库等要进行重点加固和做好防潮处理。
(5)安全保卫
对职工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做好管辖区内的治安保卫工作,在生活区、工地现场派专人24h轮班看守,防止生产生活物品、设备、材料被盗及其它事故的发生。
第10篇 燃气安全管理体系
城镇燃气供应系统由燃气气源、燃气输配设施和用户用气设备等部分组成,是城镇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的生命线。
城镇燃气是指从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中的地区性气源点,通过输配系统供应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的公用性质,且符合规范质量要求的可燃气体,一般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城镇燃气设施是指燃气生产、储运、输配、供应的各种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等。燃气工程是指燃气设施和燃气供应站点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燃气器具是指燃气灶具、燃气烘烤器具、燃气热水和开水器具、燃气取暖器具、燃气报警器具,液化石油气钢瓶及调压阀和燃气表等。
城镇燃气的迅速发展,为工业生产、人民生活提供了优质能源,不仅极大地提高了工业生产水平、方便了群众生活,而且还大大降低了环境污染,改善了城市环境质量。但与此同时,由于燃气具有的易燃、易爆且有一定毒性的特点,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城镇燃气设施的迅猛增加,使城镇燃气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燃气事业的不断发展,燃气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的量越来越多,范围也越来越广,在城镇燃气系统中发生的泄漏、火灾与爆炸等事故的数量和等级也在不断上升。
这些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也给社会的公共安全与稳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燃气事业的推进与发展。如何对城镇燃气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以预防、遏制灾害和事故的发生,已经成为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
根据国务院部门分工,在安全管理方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部)负责管理城镇燃气安全工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安全监察,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消防监督。
建设部负责对城镇燃气行业进行管理,对燃气市场的准入、燃气企业运营进行安全监管,对燃气经营企业核发安全经营许可证;对燃气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燃气器具安装维修等活动实行资质管理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公安消防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协同做好与城镇燃气安全监督管理相关的工作。但在实际监管工作中有时会出现机构重叠、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等现象,不利于对城镇燃气行业进行统一、高效的管理。因此,应当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来解决这个问题,明确区分政府相关部门的燃气安全监管职责。
燃气安全管理体制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原则。
燃气的开采、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和使用中,都必须贯彻“安全第二、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燃气安全。
城镇燃气的安全管理涉及面很广:在燃气的规划、设计,燃气工程的建设、施工,燃气的经营和使用,燃气设施的运行、维护,燃气器具的销售、安装、维修等环节都存在安全管理问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消防、交通、环境保护、工商行政、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与城镇燃气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第11篇 安全管理科副科长主管风险预控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环保责任制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技术政策、“三大规程”和上级有关规定,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第二条 负责全矿风险预控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日常管理工作;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各单位风险预控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处理和整改。
第三条 负责矿井风险预控安全管理体系达标检查的组织工作,督促检查问题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解决,并做到跟踪复查;对于质量低劣又影响安全生产的有权停止作业,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条 及时参加上级组织的风险预控安全管理体系检查验收,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及时下发“五定”整改表,并做好跟踪复查工作;及时参加采掘工作面竣工验收工作和停、开工检查。
第五条 经常深入现场发现和解决问题,协助各基层单位搞好安全生产,认真落实安全质量各项指标,及时了解掌握矿井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等情况,并随时向安全管理科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汇报现场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督促及时处理和整改。
第六条 及时掌握矿井生产现场影响安全生产的第一手资料,提出针对性的意见或措施。
第七条 承担未履行本责任制所产生后果的责任。
第12篇 某某度假酒店一期工程现场安全管理体系
1 安全管理体系
1、建立健全现场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安全责任制。本工程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项目经理对现场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生产的副经理主持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项目工程师负责安全技术工作。项目经理部配备专职安全员,各班组配备兼职安全员。(详见下图10-1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图10-1:安全管理保证体系网络图
2、将各分包专业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纳入总承包管理体系中。总承包单位与各分包单位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 安全保证措施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实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重点作好防止高空坠落、物体打击、防止触电、雷击事件发生。
2、建立健全现场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安全责任制。贯彻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项目经理对现场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生产的副经理主持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项目工程师负责安全技术工作。项目经理部配备专职安全员,各班组设兼职安全员。
3、认真落实安全教育制度、安全会议制度及安全值班巡视制度。
3.1工人入场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建立职工三级(公司、项目部、班组)安全教育档案(教育卡、绿色岗位证、安全生产责任书)。
3.2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进行安全交底。
3.3项目部每周进行一次安全会议,布置总结安全工作。班组上班前召开碰头会,安排任务同时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3.4每日设安全值班员在现场巡回检查,发生问题立即处理。
3.5每月组织一次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达标检查,保证按部颁标准打分不低于80分,达到优良标准。
4、严格执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未经培训领证不得上岗。
5、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登高作业系好安全带。现场应按要求设置各种安全标志牌。
6、要协调好基坑土方开挖作业面及运输道路之间的关系,避免相互影响。
7、加强现场施工用电管理。
7.1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全部由有上岗证的电工完成。
7.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机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并一律设安全防护罩,接地、接零。机具操作者应持证上岗。所有进场设备在公司仓库调试完好后才能调入工地。
7.3 施工现场各种临时电线,电气设备均要严格检查是否安全用电,电箱使用标准铁壳电箱,橡皮绝缘电线要架空搭设;并用瓷瓶固定。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有防雨、防尘措施。
7.4 50kw以上或5台机械以上必须有用电方案措施。(计算施工机具总容量,照明用电量、总箱进线面积,分箱进线面积及分电量,绘制线路走向、电箱位置的单线图,规定日常用电管理措施及应急防火措施)。
7.5通向配电间(箱)的道路必须畅通,电箱位置合理稳固,引出线标明用途。施工照明有专门回路和漏电保护措施。条件允许可以考虑采用36v电压的照明灯,使用碘钨灯必须有固定基座。
7.6现场电动工机具必须按规定设置保护接地或接零,并必须安装触电保护器,现场使用的电箱、闸刀、触保器必须编号,严格按三级保护用电,做到单机,单闸,单触保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7.7 电线必须按规定架设或埋设,电线头必须具有抗拉强度,绝缘性能良好,钢筋加工作业区电线宜埋地敷设,室外不得使用花线,塑料护套线,不得拖地使用。
7.8 所有箱内电器元件不得有破损,使用参数应与设备容量相匹配,不得使用铜丝等其它金属丝替代熔丝。
7.9 定期对各漏电保护器、各机械接地电阻进行测试,保养做好记录工作。严格遵守送断电顺序制度,停电停工要拉闸。
7.10 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并派电工跟班作业。
8、施工机具安全管理
8.1 机具进入现场必须有设备完好合格单,安装后必须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三机操作人员一律要持证上岗。
8.2 中小型设备配置单机标准按钮开关箱,有可靠的接零保护或接地保护措施,操作开机工必须持培训合格证上岗。
8.3 木工平刨机有护手安全装置、园盘锯有挡板、防护罩、使用按钮开关。
8.4 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或保护接零措施。
8.5 钢筋机械必须有良好的接地保护或保护接零措施,电焊机有可靠接地,一次进线端与开关箱不超过5米,二次出线不超过30米。电线接头、焊把线绝缘性良好,严禁使用钢筋及其它材料代替焊把线、地线。
8.6 砼搅拌机、制动器、离合器性能可靠,钢丝绳符合使用要求,料斗有保险钩,传动部位有防护罩,有安全操作规程牌。
8.7 砂浆机安装稳固,周围无积水,有安全操作规程牌。进料口、传动部位有防护罩,定期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8.8 氧气、乙炔气瓶存放间距必须大于5米,与动火点必须大于10米,瓶体必须有防震圈,防护帽气瓶名称标设清楚。
8.9 现场动火作业,要分级实行'动火证'制度,加强对电焊、气割等有危险性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动态监护。现场的机具设备一律应设安全防护罩。
8.10机具操作应有专人负责。对井架等大型设备的架设、升节、拆除等工作,事先应编制好拆、装方案及安全措施,经公司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所有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安装后必须经过公司的安全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要定期维护保养,经常检查各附着装置节点、吊索、卡环、起吊设备、刹车等是否完好,使用是否安全可靠。
9、洞口沿边的防护措施。
9.1 地面上各通道口、各作业点均必须搭设安全防护棚。
9.2 各楼梯口、统窗口等边缘均设置钢管栏杆。
9.3 井架平台必须按规定搭设牢固。平台四周设置封闭的护身栏杆,外挂密眼安全网。
9.4 清除施工垃圾及拆除模板、脚手时,严禁由高处向下抛掷,避免物体坠落伤人。
第13篇 某危险化学品物流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性质:民营企业。
主要业务:液化天然气运输(危化品物流企业)。
主要设备:专用运输车辆。
企业规模:目前车辆10台,远期规模1000台。
运输区域:内蒙、重庆、四川、西藏、陕西等省区市。
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策划
企业宗旨:铸货运名牌,创行业一流。
企业愿景:与国际接轨,成为中国最有影响力的汽车运输服务企业。
企业精神:作风严谨、安全和谐、务实奉献。
团队理念:树立团队协作精神,以整体概念面对工作,多考虑上下游的工作和配合;求同存异,以合适的态度、语言表达观点,善于倾听,集思广益。
工作理念:坚忍不拔、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勇于奉献。
用人理念:卓越的企业品质源自优秀的人才素质。
安全理念: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坚实保障。
职业操守:诚信为本,严肃认真,忠诚服务,具有高度的责任心。
三、机构设置
(一)主要机构
1.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图如下:
经理 |
办公室 |
业务部 |
安全部 |
配送部 |
人事部 |
财务部 |
仓储部 |
业务组 |
客服组 |
运输组 |
调度组 |
(1)企业应建立以法人代表为负责人,各部门行政主管参加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领导企业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负责监督检查。设置安全生产部门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并满足:
①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②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
(2)企业应成立以法人代表为负责人的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3)企业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教育和相关业务的培训工作。
(4)企业内各部门行政主管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可根据需要指定一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协助管理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5)根据企业经营规模,管理人员中应至少有1名具有初级以上职称的化工专业技术人员。
2.主要职责
(1)企业经理(主要负责人)职责
①企业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组织领导责任。
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③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④组织制定和审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计划、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⑤组织企业开展职工安全知识、业务技能、操作规程的培训和教育,实施安全培训制度,考核劳动保护工作。
⑥组织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种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档案、记录。
⑦组织落实开展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劳动条件,完善防火防爆设施和设备。
⑧发生事故时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事故情况,对事故进行认真调查、处理、分析,对事故责任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查处。
⑨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落实安全“三金”(安全事故互助金、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奖赔预提金),并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
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部门负责人职责
①对安全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各部门负责人,是部门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职责。
②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③负责具体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部门各级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实施安全监督检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并监督整改,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④定期向经理或安全员汇报安全工作情况,及时将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报告经理或安全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
⑤认真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⑥在经理领导下,协调处理、调查收集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有关资料,督促有关部门、人员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承办经理交办的事项和日常工作。接到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向经理或安全员报告,并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⑦做好事故伤亡的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向经理报送安全事故统计报表。
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3)安全员职责
①负责企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年终安全考核。
②负责制定完善本企业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制定完善道路运输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和其它突发事件等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工作。
③协助经理工作,并对其负责,具体组织落实企业各级安全责任制,并对分管的安全工作承担与其职责、权限相应的责任。
④积极协助经理做好宣传和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定期组织安全学习,抓好从业人员的安全学习、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⑤积极协助经理制订本企业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各项安全活动和安全竞赛,定期做好各阶段的工作总结,并及时收集、统计、整理有关安全资料,及时向经理汇报。
⑥积极协助经理组织企业开展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和教育,实施安全培训制度,考核劳动保护工作。
⑦有权拒绝经理或各部门负责人不符合安全的指令和意见。
⑧积极协助经理和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劳动条件,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
⑨发生重特大事故需及时赶赴事故现场,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情况,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善后和结案工作。同时,做好事故车辆的估价、预算和索赔工作。
⑩建立完善各种安全基础资料档案。
(4)驾驶员职责
①严格遵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等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等危险货物运输标准;
②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范,确保行车安全;
③参加安全教育与培训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掌握危险货物运输注意事项、应急处理办法和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预防措施,了解所运输危险货物的物理、化学特性;
④妥善保管并能正确使用各种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⑤做好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及时发现、排除车辆安全隐患,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⑥按规定的时间、速度和路线行驶,并做到随车运输证件与标志标识齐全有效;
(5)押运员职责
①对所押运的危险货物负安全责任;
②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了解运输危险货物的物理、化学特性,具备防火、防爆、防中毒知识以及预防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知识,掌握危险货物运输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理办法;
③在运输过程中,监督驾驶人员对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及危险货物运输法律规范的执行情况,制止驾驶员违反作业规程的行为;
④监督装卸人员对《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等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制止装卸人员违反作业规程的行为;
⑤妥善保管并能正确使用各种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及消防器材,并保证防护用品及消防器材完好无损。
(6)调度员职责
①具体负责全队运输车辆的调度工作,合理安排车辆,完成上级下达的运输工作任务,做好经营参谋。
②应熟悉掌握车辆安全情况和驾驶员的身体精神状态,做到心中有数,资源情况要清楚,路况、加油站情况、车辆容积要清楚,调派车辆一定要根据实际车况及驾驶员技术合理调派。
③认真填写各种单据、表格,对出行归队车辆核实路线、品种运量、过路、桥费、运费收入核算记载报财务部汇总,以便车辆安全行驶公里累计各级保养及维修使用。
(二)公司必须的制度目录
1.公司经营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9号)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第9号)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工作规范》
《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
《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2004)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2005)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9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
2.企业应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
动火安全作业证hg23011
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许可证hg23012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hg23013
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hg23014
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hg23015
断路作业安全许可证hg23016
动土作业安全许可证hg23017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hg23018
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hg23019—2008
(3)企业主要管理制度
安全监督制度
劳动防护制度
安全生产学习培训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
基础资料管理制度
值班制度
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归档制度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岗位考核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3.危货运输专用车辆管理制度
专用停车场管理制度
车辆及设施维修和检查制度
危险品槽车清洗消毒制度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4.危货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安全学习制度
驾驶员管理制度
押运员管理制度
装卸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驻外车辆、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作业许可制度
5.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驾驶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押运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装卸管理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三)岗位条件:上岗基本要求和资质要求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2000)要求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应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方能从事经营活动。企业业务经营人员应通过国家授权部门的专业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方能上岗。
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对其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所需证书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装卸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
(四)主要制度
1.作业许可制度
根据《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抽堵盲板、高处作业、吊装作业、电气作业、有限空间危险作业时需申请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2.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条例》,规范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管理,防止运输过程中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
(3)职责
①行政部为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对口政府部门组织运输车辆、人员的资质办理和审查。
②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的具体管理。
(4)内容
①危险化学品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
②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
③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质检部门要定期进行检查。
④危险化学品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必须经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⑤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⑥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进行,并向被委托方说明所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
⑦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产生的压力和外部压力,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渗(洒)漏。
⑧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严格遵照当地公安部门指定路线和规定作业。
⑨剧毒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承运人和押运人员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同时必须配合公安部门的工作。
⑩各单位要建立危险化学品运输台帐,随时掌握危险化学品情况。
3.安全监督制度
(1)企业应建立安全监督制度,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保证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
安全监督检查的主要任务是查找不安全因素,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措施。
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应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
各种安全监督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监督检查记录》。
(2)安全监督检查形式与内容
企业应根据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综合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季节性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
①综合监督检查,应对企业各个部位、每台设施设备、车辆运行的每个环节进行全面综合监督检查。
综合监督检查应每季度组织一次。
②专项监督检查(包括节假日监督检查),主要是对运输车辆、设施设备以及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进行监督检查。
专项监督检查每月应组织二次。
③季节性监督检查,根据当地的地理和气候特点组织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防滑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监督检查。
季节性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
④日常监督检查分岗位工人检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岗位工人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出车前检查和交接班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监督检查。
各种安全监督检查应按相应的《安全监督检查记录》逐项检查,并与责任制挂钩。
4.岗位考核制度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各部门的年度工作绩效,发挥岗位核评价的激励作用,提高各部门工作的积极创新性,推进总公司各部门工作能更好地开展,现结合总公司目前的工作安排情况,制定本考核办法。
(1)考核对象
公司全体职员。
(2)考核原则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科学有效。
(3)考核内容
①思想政治方面。包括理论水平与政治素质,个人修养与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与组织观念,团结与全局观念,民主作风与群众观念等方面的情况。
②工作作风方面。包括严格管理,敬业精神、奉献精神,清正廉洁、以身作则等方面的情况。
③团结协作方面。包括各部门之间的团结协作能力,互帮互助精神。
④工作业绩方面。包括在履行部门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中,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效果和业绩。
(4)考核工作组
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前提下,公司成立考核工作小组。
(5)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述职报告、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
考核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的宣传和动员工作。各部门根据考核要求做好本部门年度工作总结,撰写述职报告。
民主测评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主持并实施,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根据各部门的述职报告,及实际工作情况和业绩,填写《测评表》。
测评所占比例及计算如下:
考核成绩计算公式为:测评成绩=总经理测评分×40%+其他部门经理测评平均分×30%+本部门员工测评平均分×30%。
(6)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结果应作为职务调整、薪酬调整、奖惩等的重要依据。经理层考核结果与其年终绩效奖挂钩,普通员工考核结果与其工资调整、岗位津贴、年终绩效挂钩。
四、员工手册
(一)驾驶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通则
(1)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应符合jt617-2004的规定。
(2)危险货物的装卸应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3)在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设置警告标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装卸作业区。
进入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
①禁止随身携带火种;
②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
③严禁吸烟;
④穿着不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不带铁钉的工作鞋。
(4)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车速为60km/h,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车速为80km/h,并应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车间距离。如遇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最高车速为20km/h,并打开示警灯,警示后车,防止追尾。
(5)运输过程中,应每隔2 h检查一次。若发现货损(如丢失、泄漏等),应及时联系当地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6)驾驶人员一次连续驾驶4h应休息20min以上;24h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h。
(7)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发生故障需修理时,应选择在安全地点和具有相关资质的汽车修理企业进行。
(8)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9)对装有易燃易爆的和有易燃易爆残留物的运输车辆,不得动火修理。确需修理的车辆,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根据所装载的危险货物特性,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在消防员监控下作业。
2.作业要求
(1)出车前
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有关证件、标志应齐全有效,技术状况应为良好,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故障应立即排除。
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车厢底板应平坦完好、栏板牢固,对于不同的危险货物,应采取相应的衬垫防护措施(如铺垫木板、胶合板、橡胶板等),车厢或罐体内不得有与所装危险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残留物。
检查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配备的消防器材,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修理。
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检查随车携带的“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是否与所运危险货物一致。
根据所运危险货物特性,应随车携带遮盖、捆扎、防潮、防火、防毒等工、属具和应急处理设备、劳动防护用品。
装车完毕后,驾驶员应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确认无不安全因素后方可起步。
(2)运输
驾驶人员应根据道路交通状况控制车速,禁止超速和强行超车、会车。
运输途中应尽量避免紧急制动,转弯时车辆应减速。
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要注意标高、限速。
运输危险货物过程中,押运人员应密切注意车辆所装载的危险货物,根据危险货物性质定时停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会同驾驶人员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时,驾驶员人和押运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质检部门报告,并应看护好车辆、货物,共同配合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
运输过程中需要停车住宿或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运输过程中遇有天气、道路路面状况发生变化,应根据所载危险货物特性,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线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及容易遭到雷击和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放。遇有泥泞、冰冻、颠簸、狭窄及山崖等路段时,应低速缓慢行驶,防止车辆侧滑、打滑及危险货物剧烈震荡等,确保运输安全。
工业企业厂内进行危险货物运输,应按gb4387执行。
(二)押运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出车前
(1)会同驾驶人员领取并掌握当班作业单据,并听取管理人员的安全告知。
(2)协助驾驶人员做好车辆例行保养。
(3)领取安全防护用品;检查随车必备的消防用具是否齐全有效。
(4)检查车辆标志的安装悬挂是否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规定。
(5)检查车辆、容器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必要清洗消毒处理,罐体的装、卸阀门是否可靠关闭。
2.装载时
(1)联系客户,核对客户名称、货物品种、数量是否与“运单”相符。
(2)检视装载作用区的安全情况。
(3)检查车厢、栏板的固定、链接、锁扣装置是否完好,罐体的装、卸阀门是否完好。
(4)监督作用人员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按照《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用规程》的规定装载货物。
(5)检查装载危险货物的包装是否适合道路运输的要求,内、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包装标志是否齐全、清晰,不符合包装的拒绝装载。
(6)检查装载堆码是否符合所装危险货物的通风、间隙、隔离等特殊要求,捆扎、固定是否牢靠。
(7)做好货物的点收点交及单据交接工作。
(8)监督所装载危险货物质量必须在车辆核定载质量范围内,严禁超限超载。
3.运输途中监督、检查
(1)监督驾驶员的驾驶状态是否正常,是否按照规定的行车速度、路线和《驾驶人员安全行驶操作规程》行驶。
(2)提醒驾驶人员按照规定时间或规定里程停车休息,协助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技术安全状况,并检查所载危险货物的状况是否正常、罐车有无泄漏。
(3)监督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规定,车辆听课应符合有关规定。
(4)遇险时立即拔打110或“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上的紧急救助电话。
对事故情况和危险货物名称、特性等进行详细描述,并针对危险货物特性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理措施,阻止无关人员和车辆的接近。
4.卸载时的监督、检查
(1)联系客户,核对客户单位、货物品种、数量是否与“运单”相符。
(2)检视卸载作业区安全,监督作业人员穿戴安全防护用具。
(3)监督装卸作业人员按照《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的规定卸货作业。
(4)检查卸载危险货物的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堆跺码放是否危险货物特性的要求。
(5)做好货物的点交点收及单据交接工作。
(6)检查车厢内是否有危险货物泄漏、残留,做好车辆清洁工作。
5.回场后
(1)协助驾驶员做好车辆保养。
(2)协同驾驶员交清当班作业单据。
(3)归还装卸工具及安全防护用品。
(4)向管理人员报告运输作业过程中的有关客户、安全、质量方面的信息。
(三)装卸管理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易燃液体槽车卸入灌操作规程
(1)槽车对位后,车号是否相同,检查50米周围是否有明火源,距离可燃物、行人15米以上。
(2)关闭手机,禁带火种,禁穿带钉鞋,禁穿化纤衣裤,禁戴老花镜,禁用非防爆电筒,禁用塑料盆、勺、桶。禁拖电缆和电缆裸露。
(3)每班操作工要三人以上,其中甲级工不得少于两人,现场有一名兼岗安全员。
(4)现场十米以内配备四个干粉灭火器,二床石棉被。
(5)检查汽车槽车、槽罐内部、电源插座、电机、泵、管、电缆、扳手是否符合安全和防爆要求,戴防火罩,如不符合,整改合格后才能使用。
(6)接好泵的电源和汽车槽车接地线,使静电导入地下。
(7)检查火车槽车罐口铅封是否良好,如被破坏,要报告安全领导同意后才能卸车。
(8)轻开槽车罐口、注意罐内气压掀盖伤人,不准在罐口处猛烈敲打,测量并记录罐内液面高度,当日温度、车号、罐体标出容量计表页数作计量备查。
(9)汽车停放在容易撤离和逃生的方位,司机不离车。
(10)接好火车槽车和汽车槽车的管后,开启前,安全员再检查周围现场各个环节,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才开机。开机后要做到听(有无异样响声)、摸(电机温度)、看(有无溢漏)、查(找原因修复整改)。
(11)汽车槽车上要有一人在上风方向监视罐装情况,罐内必须留出空间,达到安全液面,示意关机。
(12)槽车卸完四分之三时,应将管头移放到罐底中间的凹坑处,并用扫槽扫刮液体向凹坑汇集,关小开关,慢慢吸入,彻底卸干后停机停泵。
(13)停机后,先卸电缆、管阀,后拆接地线,盖好拧紧罐盖,机、泵、管、灭火器、石棉垫、泵、管、灭火器、石棉垫整齐放回原处。将火车槽车底部“空、重”阀拨到“空”阀处。
(14)作业中遇到电机发热、气温35℃以上、雷电交加时应停机停泵。
(15)操作过程起火时按以下程序自救:用干粉灭火器扑救、用石棉被盖槽罐口,拉阀断电、拉报警电铃、拨打119报火警、110救援、关死上下游阀门,汽车开离火场,启动消防水源冷却着火罐和邻罐。
(16)配置两个轮式、四个手提干粉灭火器。
(17)卸入贮存罐:打开放空阀、检查呼吸阀是否通风良好,接地是否良好,贮池净空容积能否装得下,槽车货物与贮罐留存物资是否相同。从泵开始沿着管道检查一遍,打开管线有关阀门,关闭邻线无关阀门,确认阀门准确后,才能开机。
(18)立式贮罐从底部阀门输入,卧式贮罐将管子伸入贮罐底部输入,严禁从顶部向下猛烈喷射。
(19)作业开始后,要有一人专门巡视管道,预防管道滴漏、爆裂、罐顶溢满等情况。
(20)卸完后,先关闭沿线各个阀门,后拆掉接地线,关闭顶部放空阀
2.易燃液体从槽车卸入油桶操作规程
(1)至(15)条操作规程与上述相同。
(16)提前将所有空桶有序排放,五排桶为一组单元,中间通道可换漏桶,可走老虎车,边沿通道可通汽车、相邻物资距离一米以上。
(17)提前检查桶内有无杂物、脏水、破漏、物化性能相冲突的空桶,空桶洗净后必须桶底朝天,排净残水。
(18)吸管伸入槽车罐底后,用石棉被盖住罐口。
(19)灌桶时,禁止使用非防暴扳手等工具,操作者必须站在上风口。
(20)每灌好一桶,必须当即拧紧桶盖,每个桶盖必须有胶圈。
(21)灌桶时发现渗漏及漏桶要当即更换。
(22)灌桶的桶液面至桶面距离必须留出15─20公分。
(23)严禁直接在汽车车箱内分装灌桶,灌桶和装车不得同时进行。
(24)灌桶完毕,逐桶全部检查是否有漏,漏桶立即更换。
(25)已灌好的桶原地静置8小时确无漏桶才能过磅转运入库、棚。
(26)液体桶装物资如临时露天堆放,桶盖处必须向上垫高成30度斜放,以防雨水从桶盖处渗入桶内。
第14篇 配送安全管理高经/副总监(总部物流体系)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职位描述:
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监控全国车队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人员、货物、车辆;
2、负责开发城市配送车队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和工具,梳理安全管理流程,搭建安全管理体系;
3、协助组织安全培训、会议、宣传等工作;
4、负责安全性事件/事故的上报、调查、处理(需要出差);
5、分析安全案例,完善安全宣传体系与知识库;
6、监督各区域安全培训与安全措施落地情况,不断提升安全管理质量;
7、及时了解各区域交通法规及行业政策的变化,规避安全风险;
8、及时了解行业内先进的安全管理工具,对进行应用的可行性分析,推动。
职位要求:
1、熟悉车队管理流程,有3年以上车队管理经验;
2、有过大型物流公司安全管理相关经历,熟悉事故处理的流程;
3、对构建安全管理体系有丰富经验,熟悉office操作;
4、擅长搭建车辆安全管理的整套体系及操作标准;熟悉驾驶员技能培训模式。
第15篇 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监督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自律意识和自控能力,指导和督查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制度完善、执行有力、监管到位”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主管全市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监督工作,并具体负责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的管理。
黄岛区、城阳区、崂山区、高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蓝色硅谷核心区、胶州市、胶南市、即墨市、平度市、莱西市(以下简称七区五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从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监督工作。
第二章 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及专职人员设置
第四条 本地建筑施工企业在注册地设立专门的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外地入青企业在入青备案注册地设立驻青专门的质量安全管理机构,统一负责本企业在辖区内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总承包特级、一级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专职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总承包二级、三级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专职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专职负责人应具有初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第六条 本市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配备要求:总承包特级建筑施工企业各不少于6人,总承包一级企业各不少于4人,总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下企业、专业承包一级企业各不少于3人;
专业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下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各不少于2人。
第七条 外地入青建筑施工企业驻青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配备要求:总承包特级建筑施工企业各不少于4人,总承包一级企业各不少于3人,其他企业各不少于2人。
外地入青建筑施工企业在青工程量在30万平方米以上时,每增加20万平方米,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工作人员各增加1人。
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按《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备案登记表》(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备案登记表》( 2)要求,填写本企业专门的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工作人员配备情况。
注册地属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将备案表报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
注册地属七区五市的建筑施工企业,将备案表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
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工作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15日内重新填报。
第九条 建筑企业施工现场项目部必须配备质量安全管理专职工作人员,在办理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应提供有资格的质量安全管理专职工作人员名单。
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施工现场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专职工作人员的配备要求:建筑工程合同造价5千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专职工作人员各不得少于1人;
5千万(含)~1亿元或1万(含)~5万平方米的工程,各不得少于2人;
1亿元(含)以上或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工程,各不得少于3人,并分别设立质量安全主管。
劳务分包企业施工现场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专职工作人员的配备要求:施工人数在50人以下的,质量安全专职工作人员各不得少于1人;
施工人数在50(含)~200人的,各不得少于2人;
施工人数在200人(含)以上的,各不得少于3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第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专职工作人员都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三章 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及专职人员监督职责
第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每季度组织一次本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自查,全面检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工作人员配备、企业制度建设等情况,并针对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存在的漏洞和缺陷,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纠正。
企业自查记录及整改措施需经企业法人代表(外地入青企业驻青主要负责人)审签确认并存档备查。
第十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应严格落实对辖区内在建工程的检查工作,每项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每月应各不少于1次,重点检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在施工现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在企业检查隐患整改通知单上签字并存档备查。
外地入青建筑施工企业其总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对辖区内的在建工程检查每季度应不少于1次。
第十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具体监督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范、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
(二)负责制订落实企业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
参与企业施工技术标准的编制,并监督实施;
(三)协调企业各级管理部门的工作关系,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四)编制并适时更新施工现场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并监督实施;
(五)组织企业内的质量管理交流和教育培训工作;
(六)组织对在建项目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每个项目每月不少于2次,及时制止不符合要求的质量行为;
(七)对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项目及创优评奖项目应当组织专项质量检查;
(八)指导和督促项目部贯彻落实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
(九)掌握和了解工程质量动态,帮助解决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监督质量问题的整改与验收,参与质量事故处理,并按规定对在建项目的施工质量提出奖罚意见;
(十)开展“自检、互检、专检”(以下简称“三检”)工作,并监督实施;
(十一)参加工程项目的地基基础、主体及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十二)负责工程项目质量控制资料的检查、归档和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竣工项目的质量保修与投诉处理,并监督实施;
(十四)制定工程项目的质量回访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五)企业明确的其他质量管理职责。
第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对在建工程监督检查中,应重点对以下重点环节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并落实到位。
(一)施工现场项目部按规定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
项目部必备检测检验仪器配备情况;
(二)施工图纸会审记录及重大设计变更施工前图纸审查等落实情况;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三)深基坑、桩基、地基处理等施工质量及检测报告、验收记录情况;
(四)基础、主体工程的钢筋、混凝土、砌体等材料质量和施工质量情况;
(五)防水、保温、钢结构、幕墙、外墙粘(挂)饰面等工程主要材料、重点部位、关键节点质量控制及隐蔽验收情况,严格落实“样板领路”责任制;
(六)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照明和通风、电气及智能化等工程的材料、设备及其施工安装质量和检测试验情况;
(七)屋面、外墙和卫生间、淋浴室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部位及卫生器具防渗漏试验的记录情况;
(八)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重要分部(分项)的质量验收资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质量验收情况;
(九)分户验收检查记录情况。
第十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具体监督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组织对在建项目的施工安全进行检查,每个项目每月不少于2次,及时制止不符合要求的行为;
(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八)参与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会审;
(九)参与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十)参与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十一)参与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
(十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工作;
(十三)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十四)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十五)按规定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工作;
(十六)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第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对在建工程监督检查中,应重点对以下环节实施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并落实到位。
(一)施工现场项目部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二)施工现场项目部每天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及记录情况;
(三)深基坑设计方案评审、基坑支护验收、基坑检测、日常巡查等内容;
(四)起重机械产品备案、安装拆卸、检查验收、安装检测、使用登记、日常使用等内容;
(五)脚手架、大模板安全方案论证、搭设拆除、检查验收日常使用等内容;
(六)“三宝”、“四口”、“临边”防护和施工用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七)防汛和重大突发事件、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情况;
(八)施工现场围挡墙、临建设施、场地硬化等文明施工相关情况。
第十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工作人员在施工现场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应当场给予纠正并落实整改,检查记录、整改复核记录由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后,分别独立成卷存入施工现场资料档案备查。
第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应重点履行以下质量安全管理职责:
(一)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质量安全情况检查;
(二)项目经理等应进行考勤的人员每月在岗时间不少于20天;
(三)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专职工作人员每天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不少于2次的检查,检查应当包含工程操作层情况、现场重大危险源质量安全方案实施情况、大型设备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备查;
(四)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应当场予以纠正或查处,并做好记录备查;
(五)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六)对进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
(七)严格施工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八)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检测;
(九)组织开展现场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质量检验,及时发现报告质量问题;
(十)对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记录备查;
(十一)对发现的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应立即向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报告并做好记录备查。
第四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
第十九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开展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监督检查,重点审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专职工作人员配备及履责情况、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专职工作人员配备情况、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在施工现场的落实情况等,查找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中存在的漏洞和缺陷,指导企业不断完善自控体系。
第二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出现下列问题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按照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给予考核扣分。
(一)建筑施工企业每季度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自查工作不真实的;
(二)企业分管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开展检查次数未达到规定要求的;
(三)企业分管负责人开展检查记录不真实或代签字的;
(四)质量安全管理专职工作人员不到岗到位、企业与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或质量与安全管理人员相互兼职的;
(五)质量安全管理专职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不到位,对各类隐患未及时发现或未进行有效整改的;
(六)企业及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记录不全,存放整理不清晰的。
第二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出现下列问题,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外,同时视为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不畅,按照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给予扣分,并将该企业列入重点监控企业,与该企业法人代表进行预警谈话。
属本地企业将重新复核企业资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
属外地入青企业将重新复核其入青信用登记。
(一)建筑施工企业未开展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季度自查自纠工作的;
(二)企业分管负责人或质量安全机构未开展检查的;
(三)企业分管负责人或质量安全机构未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现现场质量安全较严重隐患的;
(四)质量安全管理专职工作人员数量未达到本规定配备标准,虚报人员或者非本单位人员的;
(五)对发现的质量安全违章违规行为或隐患,未当场给予处理的;
(六)企业及项目部伪造施工质量控制资料的;
(七)工程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第二十二条 凡列入重点监控的建筑施工企业,经整改后仍发生上述行为的,取消该企业年度评优资格,属本地企业给予暂停企业办理资质升级或增项、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属外地入青企业收回其入青信用登记证。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此前已发布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相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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