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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气安全管理4篇

发布时间:2022-12-17 热度:55

氢气安全管理

第1篇 含硫化氢气井单井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由于硫化氢的剧毒性,一旦因防腐或其他因素造成硫化氢泄漏,若不能及早处理,后果将十分严重,因此对于含硫化氢气井不但要做好防腐工作,还要从生产布局、工艺设计等方面进行通盘考虑,制定一整套合理的生产方案来解决硫化氢的危害。

(1) 含硫化氢气井(单井)井场的选址要求

含硫化氢油井不应建在低洼处或相对封闭的区域内,井场周围1000m内无村庄、居民区等人员聚集的设施和建筑,离主要交通道路距离不少于500m。

(2) 含硫化氢气井(单井)井场的布置

① 含硫化氢气井井场应与周围环境隔离,但不应设立实体围墙,以栅栏为宜,井场应有明显的防火、防爆、防硫化氢中毒等警示标志。

② 井场值班室应设在季风的上风向,井场要设立明显的风向标。井场储油罐、气液分离器、火炬等设备布局要科学、合理,与井口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含硫化氢的气体不能直接排放到大气中,目前主要通过火炬焚烧进行处理,若气体含水过高,应增设气体干燥设备,以保证燃烧质量。火炬与井场内其他设施应保持50m的安全距离,火炬宜设自动点火装置。同时应注意到硫化氢燃烧后的产物so2也具有毒性,虽然较硫化氢气体毒性弱些,但也要避免其对人员和设备的损害。

③ 井场中应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在易造成硫化氢气体聚集的部位安装固定式气体检测仪,检测仪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正确选型,保证满足实际生产的需要,检测仪信号引至井场值班室。检测仪探头安装高度不应超过离地面40era,并应定期进行标定和检查以保证其有效。

(3) 含硫化氢气井(单井)井场的防护设施

① 生产单位要为井场值班人员配备适用的防毒防护器材,并制定使用、管理规定,组织培训,使操作人员熟练掌握使用、维护等知识。上岗人员应配备防硫化氢型的防毒面具(最好使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作日常操作使用;同时,每个井场至少要配备两套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以便紧急情况下使用。井场还应备有急救箱,准备必要的急救药品。

② 所有防护器具应整齐摆放在使用方便、清洁卫生的地方(要求专用的应有人员标签)。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以保证所有防护器具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同时做好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③ 要保证在井场内工作的每位值班人员随身带有便携式硫化氢气体检测仪,以便及时发现险情,妥善处理。

④ 要保证井场通讯畅通,以便在紧急情况下与外界联系,请求救援和报警。

(4) 含硫化氢气井(单井)井场操作人员的培训

所有在含硫化氢井场工作的操作人员都应到有培训资质的部门进行有关硫化氢知识和人身安全防护、急救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5) 含硫化氢单井井场的安全管理制度

① 生产单位发现含硫化氢气井后,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对生产现场进行及时的全面调查、分析,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制定本井场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操作人员进行学习掌握,严格执行。

② 加强井场设备管理,增加检查次数,特别是注意检查各主要设备的腐蚀情况,发现问题及早处理,要确保不因设备缺陷引起硫化氢泄漏现象的发生。

③ 含硫化氢单井井场操作人员要养成经常观察风向的习惯,保持处于上风向;岗位实行双岗制,不允许单人顶岗,井场不允许与生产无关的人员进入。操作人员进入井场前应先观察井场内固定式硫化氢检测仪的检测情况,进入井场的人员要戴防毒器具(紧急情况下应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同班人员要注意观察情况,做好监护。

第2篇 氢气外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氢气罐车充装作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罐车按指定位置停车,用手闸制动,车有滑动可能时,车轮应加固定块,并熄灭引擎。罐车必须加装“防火帽”。

2、作业前应接好安全地线,管道和管线接头连接必须牢固,并应排尽空气。

3、罐车装卸作业时,操作人员和罐车押运员均不得离开现场,在正常装卸时,不得随意启动车辆。

4、罐车装卸时,凡出现下列情况严禁装卸作业:

(1)雷击、暴风雨天气;(2)附近发生火灾或发现火种;

(3)周围有易燃气体泄漏;(4)罐内压力异常,超过设计压力;

(5)液位计失效,观察不到液位;(6)部件突然损坏发生泄漏;

(7)出现其它不安全因素。

二、作业人员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作业人员应经过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并在有效期内持证上岗。

2、工作人员应穿符合规定的阻燃、防静电工作服和符合规定的防静电鞋,不可穿戴化纤制作的衣服,不准穿带有铁钉的鞋。严禁在爆炸危险区域穿脱衣服、帽子或类似物。

3、严禁携带火种、非防爆电子设备进入爆炸危险区域,进入爆炸危险区域必须关闭手机。

4、作业时应采用铜、铍铜合金、铝合金等不产生火花的有色金属工具,严禁使用铁制等产生火花的工具。

5、爆炸危险区域内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应需要在爆炸危险区域使用非防爆设备时应采取隔爆措施。

三、制定“氢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1、组织职能机构

报警、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援、疏散、组织灭火、警戒等组织机构(岗位末端)

2、各职能组织机构处置程序

利用哪个部位消火栓、灭火器、谁负责切断气源,如何操作等

3、定期组织演练

制定演习方案,演习内容、安排,定期组织演练

消防安全措施:设消火栓、配备水带和水枪,并根据需要配备干粉、二氧化碳等轻便灭火器材或蒸汽灭火系统。最好的灭火剂就是水,消火栓利用的淋漓尽致。

4、氢气泄露着火突发事故处理注意事项

(1)、应及时切断气源,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不得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并用水强制冷却者或设备。此外,氢气系统应保持正压状态,防止氢气系统回燃。

(2)、为防止火灾扩大,可采用消防水喷射其它引燃物质和相邻设备。

(3)、氢焰肉眼不易察觉,消防人员应佩戴呼吸器,穿防静电服进入现场,注意防止外漏皮肤烧伤。

第3篇 氢气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严格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确保生产使用氢气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员工、群众的生命安全,保护社会环境,根据《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344号令2002年),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氢气在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三、内容与要求

1、生产使用氢气,应根据生产工艺特性和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建立健全“氢气生产安全技术规程”,制定压缩机、管道以及放空过程中防静电的安全管理措施,制定防止空气进入设备及生产系统以及高压氢气串入压缩机、氮气等公用工程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经有关技术负责人、主管部门领导审批后,严格实施。

2、切实加强临氢系统的设备管理,对高压临氢部位设备的氢腐蚀、氢脆等情况,定期进行技术分析和系统检漏。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确保完好、达标。

3、装置、系统引氢、充氢前,须用氮气等惰性气体或注水排气法进行吹扫置换,直至系统采样分析合格为止。

4、严禁在装置、厂房内排放氢气。吹扫置换及放空降压时,须通过系统火炬管网放空。当氢气大量泄漏、积聚时,应立即切断氢源,开蒸汽掩护或进行通风,不应进行可能产生火花的一切操作。

5、使用氢气,应执行gb4962《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建立健全定期抽样分析。发现质量问题,须100%采样分析。

6、外购氢气的单位,应严格氢气进厂质量检查制度,按3%--5%随瓶抽样分析。发现质量问题,须100%采样分析。

7、充氢气作业,应设岗专管或明确相关岗位兼管。上岗作业前,须对作业人员进行氢气易燃易爆特性及相关安全技术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8、充灌氢气瓶接口管,须采用铜管和铜接头,严禁用橡胶制品代替。接电解气瓶的接口阀,应与一次充氢接上的瓶相符,且不应超过5瓶,如有多余的接口阀,应加丝堵,并检漏合格。

9、充灌氢气作业过程严禁碰撞、敲击,氢气瓶不应靠近热源,夏季应防止日晒。

10、在充氢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应暂时停止充灌氢气时,应停用氢压机,关闭进出口阀或封闭缓冲罐,保持一定压力。重新充灌反气作业时,对充氢接口阀(管)用氮气吹扫,如缓冲罐不能保持正压,也应对该罐进行吹扫置换,直至合格。

第4篇 氢气罐车充装作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罐车按指定位置停车,用手闸制动,车有滑动可能时,车轮应加固定块,并熄灭引擎。罐车必须加装“防火帽”。

2、作业前应接好安全地线,管道和管线接头连接必须牢固,并应排尽空气。

3、罐车装卸作业时,操作人员和罐车押运员均不得离开现场,在正常装卸时,不得随意启动车辆。

4、罐车装卸时,凡出现下列情况严禁装卸作业:

(1)雷击、暴风雨天气;(2)附近发生火灾或发现火种;

(3)周围有易燃气体泄漏;(4)罐内压力异常,超过设计压力;

(5)液位计失效,观察不到液位;(6)部件突然损坏发生泄漏;

(7)出现其它不安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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