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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安全管理15篇

发布时间:2022-12-06 热度:80

风电安全管理

第1篇 浅析风电厂工程建设安全管理

近年来全国各地风电场建设过程中频频出现影响工程建设的不安全事件,客观反映出风电建设中多重视工程进度忽视了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给风电建设队伍敲响了警钟。风电建设标段虽然少但多数工期较紧造成施工现场跑、冒、滴、漏、丢,导致发生令人意想不到的事件。下面结合我厂实际对风电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进行如下简要分析。

一、 招标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1、 严把设备质量关

设备的质量、售后服务与后续的安全生产运营有直接

关系,通过招标形式所选的设备大体的质量都还可以,但大多数的国产风机大部件设备在运行五到六年后便开始陆续暴露问题,甚至有的设备到了必须更换的程度,而此时的质保期已过。这就需要国产一些大品牌的实力与影响力,更关键的是与投标单位进行意向形的谈判来达到招标单位的目的,在风机造价确定后我厂与风机中标单位多次谈判,对方终于满足了我厂要求,即:风机发电机、齿轮箱、叶片终身质保。此在国内尚无先例,从根本上保证了风电厂的设备安全及企业效益。

2、 严把施工队伍关

现阶段风电项目施工队伍能力参差不齐,如何能选好用好施工队伍尤为重要。在选择施工队伍时我厂首先积极听取了其他兄弟单位的建议,并且通过调研掌握了省内不同层次的施工企业,对于声誉好的单位发出投标邀请对于安全管理有不良记录的单位不能入围。在评标过程中严格把关,对投标单位的资质、业绩、资金情况全部掌握,谈判及合同签署时在安全措施费及安全保证金上要完全达到我方的要求,对于合同内没有签署项在澄清文件中要求中标单位完全无条件服从我方在工程的安全、质量及进度方面的各项要求。监理公司、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外包单位分包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以评定表的形式对分包施工队伍进行评定,分级把好分包施工队伍资质、人员资格的审查关,选用资质审查合格的分包施工队伍。审查合格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证书、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法人红章由监理公司、项目单位负责备案保存。实行工程招投标、安全管理“一票否决”

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明确规定总承包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合同管理,优先使用安全管理业绩优良的外包单位。对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安全要求的投标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把好外包工程第一道安全关。杜绝外包单位资质不合格、特殊工种无证上岗的现象,规范工程分包行为,杜绝转包现象,坚决清退管理混乱、违章现象屡禁不止、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的外包单位,并列入“黑名单”。

二、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1、 开工前严格审查

(1)开工前带领各参建单位到地方安监部门登记申请,咨询政府及地方的各项条款,及时交纳农民工安全风险抵押金,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确定本工程安全委会员组织机构与职责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各参建单位,厂领导组织召开本月度安全委员会,为进一明确安全职责,会上与各参建单位一一签署《安全目标绩效考核责任书》,下发地方政府安监部门相关文件,宣读《国资委安全生产九条禁令》,成立本工程安全监督检查室,对各单位的开工申请进行严格审批,审批需要安监室、项目单位、监理单位联合汇签,对于没有达到开工条件的禁止开工。

(3)完善基建外包工程管理制度,对待外包工程安全管理除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华能集团公司、吉林公司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外,还要完善外包工程管理制度,确保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应制定《外包项目负责制管理考核办法》、《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外包工程月度考核制度》、《外包工程安全员挂牌轮岗值日制度》、《外包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考核细则》等制度。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要明确规定责任部门、资质审查、合同管理、安全协议、安全保证金、设备管理、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现场监护监督、重大施工方案审核、检查考核等内容,将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纳入相关部门的安全绩效考核,真正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

(4)建立健全基建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和外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根据工程进展变化及时调整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结构,充分发挥体系作用,加强安全监督检查。要求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分工清晰、责任明确。要进一步明确各建设单位和监理、外包单位一把手是第一安全责任人,要把现场安全管理作为项目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要求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严、细、实”,每项安全工作层层分解、逐项到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实现闭环管理,杜绝“以包代管”。

2、 施工时加强排查

(1)加强动态检查,实行外包队伍积分制考核及现场检查登记制度。 为了体现外包工程各责任部门的安全监督情况以及工程队的安全管理状况,促进外包工程队伍加强安全管理,要设立外包工程违章登记本,根据制定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及《安规》,进行动态检查监督,对现场检查发现的违章行为,进行登记并由外包工程负责人签名认可,安全主管部门根据认可的违章情况对外包单位扣罚安全保证金,对项目负责部门进行月度经济责任考核。同时,还可以实行外包施工单位积分制考核办法,根据扣减分数进行处罚,直至取消其投标资格。实施积分制考核办法可以保证违章处理的公平、公正、公开,对外包工程管理起到很好的制约作用。

(2)明确主管部门及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监督职责,实行全员安全监督挂牌轮换制,安全管理关口前移,深入班组现场,安全监督考核到位。

(3)外包工程及其临时工安全管理,必须全员参与,人人有责。在明确项目主管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施工安全问题负责的同时,施工现场还实行安全监督员挂牌轮岗值日制度,值日人员包括部门、专业管理人员和班组全体人员,值日者佩载“安全监督员”标志牌,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检查、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纠正不安全现象,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不良行为。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违章行为,除扣除外包工程队相应的安全施工保证金外,对项目的现场监护人、项目负责人连带考核,做到全员参与、全员监督,从而在制度上和管理上做到可控在控,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

(4)安全工作要搞好过程跟踪落实,不能流于形式,积极开展现场隐患排查和危险点分析及预控工作,狠抓现场行为性违章和装置性违章,建立严格的奖惩和通报机制。

第2篇 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1、进入___风电场项目部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安全帽的扣带,并按规定穿戴好防护工作服和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外部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进入___风电场项目部施工现场人员,禁止吸烟;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上班作业。

3、施工现场存放的材料、设备,应做到存放场地安全可靠,材料、设备存放整齐,有便利的通道,必要时设专人进行看护。

4、施工现场地面上有孔洞、坑道、沟口、闸门口、升降口、漏斗口等危险处,应设有安全防护拦杆设施,并悬挂明显标志。如现场临时施工打开的孔洞、坑道、沟口、闸门口、升降口、漏斗口等危险处,应设安全警戒带,并派专人看护,施工完毕应立即加上盖板或装上防护栏。

5、起重机设备在使用前要经过荷载试车试验,试车前应注意检查大钩、钢丝绳、行走机构和电气部分等。操作人员包括司机和起重工应持证上岗。使用时,应设专人指挥,禁止斜吊,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品的上面,或者在吊运物品的下面停留、行走,在货物悬空时,驾驶人员不能离开操作岗位。

6、凡坠落高度在二米和二米以上,且在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从事高处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按标准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和穿软底鞋,不准穿塑料底和带钉子的硬底鞋。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上,施工站人的工作面应铺设、固定木板或马道板,并搭设1m高的护身栏杆。

7、凡经医生诊断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精神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8、在厂房顶、陡、悬崖、杆塔、吊桥、脚手架以及其它危险边沿进行悬空高处作业时,临空一面必须搭设安全网和防护栏杆。工作人员必须按标准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安全网必须随着工作面的升高而提高,安全网距离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超过3m。

9、在单杆上进行悬空高处作业前,应确认单杆埋设是否牢固,强度是否足够,并应选合适杆型的脚扣或踩板上杆作业;按标准系好合格的安全带,严禁用麻绳等代替安全带登杆作业;在结构架、杆上作业时,地面应有人监护、联络。

10、高处作业时,不得坐在平台、孔洞、井口边缘,不得骑座在脚手架栏杆、躺在脚手板或安全网内部休息,不得站在栏杆外的探头板上工作和凭借栏杆起吊物体。

11、遇到五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时,没有特别可靠的安全措施,禁止高处作业。

12、常用安全用具、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安全用具、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到劳动人事部允许生产的正规厂家去购买,且必须经安全主管部门的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13、现场施工使用的氧气和乙炔瓶之间的间距要有10米远,气瓶上应装有防震胶圈,气瓶不得放在太阳下暴晒,注意轻搬、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氧气瓶不得接触易燃、易爆和热源辐射加温。

14、禁止把氧气瓶和其它气瓶混放在同一仓库内,易燃品、油脂或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同氧气瓶一起运输和存放。

15、氧气瓶阀冬季冻结时,可用热水或水蒸气加热解冻,严禁用火焰烘烤和钢铁一类的器具猛击,更不能猛拧减压表或高压调节螺丝,以防氧气大量冲出而造成事故。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允许全部用完,至少应留有98~196kpa的余压力。

16、从事电焊接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焊工上岗证;工作时必须使用镶有滤光镜片的面罩,从事气焊、气割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有色眼镜,露天作业遇雨时,必须采取防雨措施,不得冒雨作业。

17、在容器内焊接,其内部温度不得超过400c。否则,应轮换作业,并采取通风保护措施(如安装抽风机等)。

18、现场施工用电应按照《____项目部现场施工用电管理措施》的规定执行。临时或永久用110v以上的照明线路,必须绝缘良好,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并在经常有车辆通过之处,悬挂高度不得小于5m。

19、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地点、井坑、洞内和金属容器内部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行灯必须带有防护网罩。

20、驾驶员在出车之前,必须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尤其是对刹车和方向进行检查确认,严禁车辆带病行驶,严禁司机酒后驾车。

21、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遵章守纪,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员、超载、超速,确保行车安全。

22、违反本规定的现象,一经发现处以200元的罚款。被处罚人员三天内自行将罚款上交公司财务,每超过二天罚款额加罚一倍。

第3篇 风电项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为规范项目部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依据国务院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特种设备范围: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

二、负责管理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为我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办法要求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和使用等各项工作。

三、有关部门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技术监督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下发《隐患通知书》,要求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并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

四、设备部对特种设备提供政策、法规、资格认证及安全技术方面的咨询,防止无证和假冒伪劣产品进我项目部。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为使用单位提供办理证照资格方面的服务。

五、设备部负责组织从事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对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及操作人员的培训、复审、考证工作进行监督,有权制止无证操作行为。

六、特种设备在安装、大修、改造前,使用单位应准备好备案文件报送设备部。设备部审核后,报送质量监督局,完成备案工作。

七、特种设备在安装、大修、改造后,使用单位应准备好验收文件报送设备部。设备部审核后,报送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验收,并作好验收的组织工作。

八、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准备好注册登记文件报送设备部。报送质量监督局并完成注册登记工作。

九、使用单位必须制定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并予以严格执行。

十、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完整、准确的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设备部长期保存。

十一、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年检、月检、日检的常规检验制度,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特种设备带故障运行。设备部负责特种设备年检的组织工作。

十二、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人员应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特种设备的法规和标准并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管理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3.编制常规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

4.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

第4篇 风电场工程建设安全管理

一、 资质审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严把施工队伍关;现阶段风电项目施工队伍能力参差不齐,如何能选好用好施工队伍尤为重要。对投标单位的资质、业绩、资金情况全部掌握,谈判及合同签署时在安全措施费及安全保证金上要完全达到要求,对于合同内没有签署项在澄清文件中要求中标单位完全无条件服从我方在工程的安全方面的各项要求。监理公司、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外包单位分包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以评定表的形式对分包施工队伍进行评定,分级把好分包施工队伍资质、人员资格的审查关,选用资质审查合格的分包施工队伍。审查合格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证书、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法人红章由监理公司、项目单位负责备案保存。

二、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1、 开工前严格审查

(1)开工前到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报审,及时交纳农民工安全风险抵押金,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确定本工程安全委会员组织机构与职责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各参建单位,召开本月度安全委员会,为进一明确安全职责,会上与各参建单位签署《安全目标绩效考核责任书》,成立本工程安全监督检查室,对各单位的开工申请进行严格审批,审批需要项目部、监理单位联合汇签,对于没有达到开工条件的禁止开工。

(3)完善基建外包工程管理制度,对待外包工程安全管理除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华能集团公司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外,还要完善外包工程管理制度,确保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应制定《外包项目负责制管理考核办法》、《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外包工程月度考核制度》、《外包工程安全员挂牌轮岗值日制度》、《外包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考核细则》等制度。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要明确规定责任部门、资质审查、合同管理、安全协议、安全保证金、设备管理、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现场监护监督、重大施工方案审核、检查考核等内容,将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纳入相关部门的安全绩效考核,真正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

(4)建立健全基建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和外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根据工程进展变化及时调整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结构,充分发挥体系作用,加强安全监督检查。要求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分工清晰、责任明确。要进一步明确各建设单位和监理、外包单位一把手是第一安全责任人,要把现场安全管理作为项目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要求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严、细、实”,每项安全工作层层分解、逐项到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实现闭环管理,杜绝“以包代管”。

2、 施工时加强排查

(1)加强动态检查,实行现场检查登记制度。

(2)明确主管部门及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监督职责,安全管理关口前移,深入班组现场,安全监督考核到位。

(3)外包工程及其临时工安全管理,必须全员参与,人人有责。在明确项目主管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施工安全问题负责的同时,施工现场还实行安全监督员挂牌值日制度,值日者佩载“安全监督员”标志牌,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检查、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纠正不安全现象,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不良行为。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违章行为,除扣除外包工程队相应的安全施工保证金外,对项目的现场监护人、项目负责人连带考核,做到全员参与、全员监督,从而在制度上和管理上做到可控在控,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

(4)安全工作要搞好过程跟踪落实,不能流于形式,积极开展现场隐患排查和危险点分析及预控工作,狠抓现场行为性违章和装置性违章,建立严格的奖惩和通报机制。

(5)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职能,协调组织外包工程开展危险因素分析和预控工作,对使用大型机械、涉及面广、工程量大的工程和项目,要制定完备的安全技术方案,对存在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车辆伤害、起重伤害、火灾等危险、有害因素的作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要建立外包工程日检查、周分析、月总结制度,在月度安全例会上,外包工程的主管部门要专题总结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上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及下一步管控的重点,大力推行外包工程标准化管理,切实提高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水平。要明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在反违章工作中的职责,组织外包单位深入开展反违章工作,对发现的违章要深入分析发生的原因,对安全管理体系和监督体系工作不到位造成的违章,要对相关人员严格考核,做到“发现一起、分析一起、纠正一起、考核一起、通报一起”,督促外包单位能够及时地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进行整改。对外包单位人员行为性违章和装置性违章,不仅要按合同约定对外包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处罚,同时要对甲方责任部门和个人进行处罚和通报。设立反违章专项奖,奖励“反违章”工作开展较好的外包单位,建立起真正的奖优罚劣机制。

第5篇 谈谈风电场工程建设安全管理

近年来全国各地风电场建设过程中频频出现影响工程建设的不安全事件,客观反映出风电建设中多重视工程进度忽视了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给风电建设队伍敲响了警钟。风电建设标段虽然少但多数工期较紧造成施工现场跑、冒、滴、漏、丢,导致发生令人意想不到的事件。下面结合我厂实际对风电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进行如下简要分析。

一、 招标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1、 严把设备质量关

设备的质量、售后服务与后续的安全生产运营有直接

关系,通过招标形式所选的设备大体的质量都还可以,但大多数的国产风机大部件设备在运行五到六年后便开始陆续暴露问题,甚至有的设备到了必须更换的程度,而此时的质保期已过。这就需要国产一些大品牌的实力与影响力,更关键的是与投标单位进行意向形的谈判来达到招标单位的目的,在风机造价确定后我厂与风机中标单位多次谈判,对方终于满足了我厂要求,即:风机发电机、齿轮箱、叶片终身质保。此在国内尚无先例,从根本上保证了风电厂的设备安全及企业效益。

2、 严把施工队伍关

现阶段风电项目施工队伍能力参差不齐,如何能选好用好施工队伍尤为重要。在选择施工队伍时我厂首先积极听取了其他兄弟单位的建议,并且通过调研掌握了省内不同层次的施工企业,对于声誉好的单位发出投标邀请对于安全管理有不良记录的单位不能入围。在评标过程中严格把关,对投标单位的资质、业绩、资金情况全部掌握,谈判及合同签署时在安全措施费及安全保证金上要完全达到我方的要求,对于合同内没有签署项在澄清文件中要求中标单位完全无条件服从我方在工程的安全、质量及进度方面的各项要求。监理公司、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外包单位分包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以评定表的形式对分包施工队伍进行评定,分级把好分包施工队伍资质、人员资格的审查关,选用资质审查合格的分包施工队伍。审查合格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证书、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法人红章由监理公司、项目单位负责备案保存。实行工程招投标、安全管理“一票否决”

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明确规定总承包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合同管理,优先使用安全管理业绩优良的外包单位。对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安全要求的投标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把好外包工程第一道安全关。杜绝外包单位资质不合格、特殊工种无证上岗的现象,规范工程分包行为,杜绝转包现象,坚决清退管理混乱、违章现象屡禁不止、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的外包单位,并列入“黑名单”。

二、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1、 开工前严格审查

(1)开工前带领各参建单位到地方安监部门登记申请,咨询政府及地方的各项条款,及时交纳农民工安全风险抵押金,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确定本工程安全委会员组织机构与职责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各参建单位,厂领导组织召开本月度安全委员会,为进一明确安全职责,会上与各参建单位一一签署《安全目标绩效考核责任书》,下发地方政府安监部门相关文件,宣读《国资委安全生产九条禁令》,成立本工程安全监督检查室,对各单位的开工申请进行严格审批,审批需要安监室、项目单位、监理单位联合汇签,对于没有达到开工条件的禁止开工。

(3)完善基建外包工程管理制度,对待外包工程安全管理除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华能集团公司、吉林公司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外,还要完善外包工程管理制度,确保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应制定《外包项目负责制管理考核办法》、《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外包工程月度考核制度》、《外包工程安全员挂牌轮岗值日制度》、《外包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考核细则》等制度。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要明确规定责任部门、资质审查、合同管理、安全协议、安全保证金、设备管理、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现场监护监督、重大施工方案审核、检查考核等内容,将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纳入相关部门的安全绩效考核,真正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

(4)建立健全基建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和外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根据工程进展变化及时调整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结构,充分发挥体系作用,加强安全监督检查。要求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分工清晰、责任明确。要进一步明确各建设单位和监理、外包单位一把手是第一安全责任人,要把现场安全管理作为项目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要求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严、细、实”,每项安全工作层层分解、逐项到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实现闭环管理,杜绝“以包代管”。

2、 施工时加强排查

(1)加强动态检查,实行外包队伍积分制考核及现场检查登记制度。 为了体现外包工程各责任部门的安全监督情况以及工程队的安全管理状况,促进外包工程队伍加强安全管理,要设立外包工程违章登记本,根据制定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及《安规》,进行动态检查监督,对现场检查发现的违章行为,进行登记并由外包工程负责人签名认可,安全主管部门根据认可的违章情况对外包单位扣罚安全保证金,对项目负责部门进行月度经济责任考核。同时,还可以实行外包施工单位积分制考核办法,根据扣减分数进行处罚,直至取消其投标资格。实施积分制考核办法可以保证违章处理的公平、公正、公开,对外包工程管理起到很好的制约作用。

(2)明确主管部门及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监督职责,实行全员安全监督挂牌轮换制,安全管理关口前移,深入班组现场,安全监督考核到位。

(3)外包工程及其临时工安全管理,必须全员参与,人人有责。在明确项目主管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施工安全问题负责的同时,施工现场还实行安全监督员挂牌轮岗值日制度,值日人员包括部门、专业管理人员和班组全体人员,值日者佩载“安全监督员”标志牌,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检查、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纠正不安全现象,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不良行为。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违章行为,除扣除外包工程队相应的安全施工保证金外,对项目的现场监护人、项目负责人连带考核,做到全员参与、全员监督,从而在制度上和管理上做到可控在控,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

(4)安全工作要搞好过程跟踪落实,不能流于形式,积极开展现场隐患排查和危险点分析及预控工作,狠抓现场行为性违章和装置性违章,建立严格的奖惩和通报机制。

(5)我厂工程部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职能,协调组织外包工程开展危险因素分析和预控工作,对使用大型机械、涉及面广、工程量大的工程和项目,要制定完备的安全技术方案,对存在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车辆伤害、起重伤害、淹溺、火灾等危险、有害因素的作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要建立外包工程日检查、周分析、月总结制度,在月度安全例会上,外包工程的主管部门要专题总结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上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及下一步管控的重点,大力推行外包工程标准化管理,切实提高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水平。各项目单位要明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在反违章工作中的职责,组织外包单位深入开展反违章工作,对发现的违章要深入分析发生的原因,对安全管理体系和监督体系工作不到位造成的违章,要对相关人员严格考核,做到“发现一起、分析一起、纠正一起、考核一起、通报一起”,督促外包单位能够及时地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进行整改。对外包单位人员行为性违章和装置性违章,不仅要按合同约定对外包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处罚,同时要对甲方责任部门和个人进行处罚和通报。设立反违章专项奖,奖励“反违章”工作开展较好的外包单位,建立起真正的奖优罚劣机制。

(6)签订临时用工年度合同,确保作业人员的素质,执行“谁使用、谁管理”原则。针对施工企业需外请临时工的实际情况,应出台《加强临时用工管理的规定》。在工程建设高峰期建议外包单位拟定两个管理较好的工程队与本单位签订临时用工合同,同时组织所属劳务工进行体检,严禁雇用不适于电力安全生产的有关人员,并建立档案。根据发电企业的特点安监人员要对签订用工合同的队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将《安规》考试成绩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外包单位备案。要求所有雇佣的劳务工不能单独作业,不能随意更改作业时间,使用单位必须全过程监护。对于具有一技之长,需在生产区域较长时间使用的临时用工,除具备普通临时辅助用工所具备的条件外,还必须经安全主管部门审核,符合安全条件方能录用。本着“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使用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临时工的管理,如临时工出现安全问题,将追究使用者管理责任。

(7)施工现场安全专项费用到位,安全设施齐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落实。要求各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安全设施要进行专项设计并计列专项安全费用,如脚手架、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楼梯口、风机爬梯口、井口、通道口)、五临边(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风机机舱外围周边,卸料平台的侧边)防护措施、施工机械安全措施,以及电气保护、安全照明、消防、现场环境、生活卫生、环境保护等设施,确保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达到国家标准,满足施工的安全要求。各级管理部门必须全过程监督“三同时”工作的落实情况。

(8)对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要周密布置,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利用多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积极动员,营造“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安全管理,人人有责”的安全文化氛围,调动广大职工参与外包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同时要建立多渠道的宣传阵地,及时宣传报道活动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积极开展创建“无违章班组、无违章部门、无违章单位”等活动。项目单位要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并根据管理职能明确牵头部门,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组织和实施工作,定期听取相关部门对本单位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现状的汇报,组织活动的检查、评比工作,督促安全生产保证和监督体系积极有序工作,并落实奖惩措施。

3、竣工后及时复查

(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提出书面预验收申请,监理单位组织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对安装工程进行重点检查,有的单位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设备安装不到位易造成后续工作安全隐患,如风机安装工程中钢丝绳过细、过短、螺栓连接过于松动,机舱内安全逃生装置安装不正确,灭火器过期或丢失等,预验收后将缺陷单交于施工单位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由施工单位提出正式书面验收申请,如正式验收时发现缺陷大于5处,则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顿,必要时进行处罚。

(2)工程中有的单项工程需特殊验收,如风机内导电轨安装要求较高,要求安装单位严格按照作业指导安装,安装后我厂工程部进行专项验收测试,除正常检查力矩外还要使用专用测试仪器检测三条导电轨之间的电阻不平衡率,对于电阻率不合格的导电轨要求安装单位重新检查、拆装,直至合格为止。

(3)按照项目划分大纲中的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安排专业人员组织进行专项验收,如升压站内的建安工程分为土建验收、电气一次验收、电气二次验收、调试验收,将验收工作细化,从中便可发现更多的细致问题,为机组整套安全启动奠定了基础。

三、 机组整套启动前安全检查

机组投运前生产准备工作尤为重要,建设单位成立生产准备领导小组、试运小组、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组织编制《生产准备大纲》、《升压站受电前工作安排》、《升压站调试方案》、《升压站启动方案》等,所有方案均报上级公司审批相关报省调备案,每项方案中对安全检查着重提出。

1、在受前电安全检查小组对各单位工程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对接地、设备标识、安全警示标识、相位标识、带电标识等进行检查。

2、对消防通道、消防用具、消防标识进行彻底清查。

3、组织进行触电事故、全所停电事故、火灾事故、高空坠落事故等应急预案演练。

4、二次相关的远动、rtu、风功率预测、故障录波等信息安全进行检查,保证与省电力调度中心的信息畅通。

四、企业形象安全

对外保持企业形象是华能人的一贯作风,在维护企业形象安全上从不懈怠。

1、我厂一直注重企业的对外形象,通过媒体及各种活动来宣传企业良好形象。

2、征地工作一直是风电工程建设中的重要工作,如何一方面有力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成为征地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农民土地测量补偿,安抚好民众,做好与地方镇村政府的沟通工作,防止出现民众上访问事件发生。我厂在征地前首先与地方一直保持良好沟通,尽可能多做一些公益性的活动如:慰问敬老院、学校、看望孤寡老人等;其次经常性深入农村,按照设计现场实地勘察选择路径,接触掌握农民的思想动态;再次是与当地形成互动,公布征地负责人的联系电话,有农民保持良好沟通,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做到有事即到、到即处理、处理即公。我厂整个工程没有出现一起农民上访事件。

五、企业经营安全

工程的资金支付、技经管理也尤为重要,我厂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吉林公司下达的资金计划与施工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过程中做好工程资金使用计划及款项支付工作,工程结束后与造价咨询专业人员仔细核对工程量,及时做好工程结算工作。工程中小额付款、报销凭证、科目进帐等财务工作能做到一清二楚、及时整理、有据可查,为工程决算审计的顺利通过打下基础。

风电建设安全管理点多面广,如何能更深入的做好风电建设安全管理、长治久安是当今风电建设队伍研究的主要课题,古语讲:“却是平流无石处,时时闻说有沉沦。”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确保安全,长效机制建设不可松懈,来自各方面安全都不容忽视。从工程开工就将安全长抓不放,以落实措施、消除隐患为重点,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才能全力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才能使企业的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才能实现全年的各项奋斗目标。

第6篇 风电机安装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华能即墨风场风电机吊装阶段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确保风电机吊装期间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为防止和减少事故,依照华能新能源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手册》。结合公司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此安全措施,请施工人员务必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风力发电场安全规程》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二、工程概况:

本期计划安装20台jf87/15oo机型风机,轮毂高度75m,轮毂重量13.85t,叶轮尺寸半径43.5m,叶轮直径87m,叶片重量6.4t/片,叶轮重量33.05t,发电机总重量43.9t,机舱部件总重量12t,塔筒总重量128.51t, 及其他安装附件

三、吊装安全组织管理机构:

进一步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分析指导,研究部署,统筹指导施工中的安全监管工作,提出施工安全监管的重大措施,督促落实安全施工安全监管责任,依照华能新能源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下发的《安全生产工作手册》,成立风机吊装安全委员会。

吊装安全委员会组成部分

主任:

副主任:

委员会成员:

四、风电机吊装安全措施

1、风电机开始吊装前,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安全措施、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始施工。安装现场应成立安全监察机构,并设安全监督员。

2、风电机吊装之前应制定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符合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规定,并报有关部门审批。

3、风电机吊装现场道路应平整、通畅,所有桥涵、道路能够保证各种施工车辆安全通行。

4、风电机吊装场地应满足吊装需要,并应有足够的零部件存放场地。.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6、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警示性标牌、围栏等安全措施。

8、安装现场应准备常用的医药用品。

9、吊装现场应配备对讲机。

10、风电机吊装之前必须先完成风电机基础验收,并清理风电机基础。

11、吊装前吊装人员必须检查吊车各零部件,正确选择吊具。

12、起吊前应认真检查风电机设备,防止物品坠落。

13、吊装现场必须设专人指挥。指挥必须有安装工作经验,执行规定的指挥手势和信号。

14、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在吊装过程中负有重要责任。吊装前,吊装指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要共同制定吊装方案。吊装指挥应向起重机械人员交代清楚工作任务。

15、遇有大雾、雷雨天、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各工作地点,或起重驾驶员看不见指挥人员时,不得进行起重工作。

16、在起吊过程中,不得调整吊具,不得在吊臂工作范围内停留。 塔上协助安装指挥及工作人员不得将头和手伸出塔筒之外。

17、所有吊具调整应在地面进行。在吊绳被拉紧时,不得用手接触起吊部位,以免碰伤。

18、机舱、桨叶、叶轮起吊风速不能超过安全起吊数值。安全起吊风速大小应根据风电机设备安装技术要求决定。

19、起吊塔筒吊具必须齐全。起吊点要保持塔筒直立后下端处于水平位置。应有导向绳导向。

20、起吊机舱时,起吊点应确保无误。在吊装中必须保证有一名工程技术人员在塔筒平台协助指挥吊车司机起吊。起吊机舱必须配备对讲机,系好导向绳。

21、起吊桨叶必须保证有足够起吊设备。应有两根导向绳,导向绳长度和强度应足够。应用专用吊具,加护板。工作现场必须配备对讲机。保证现场有足够人员拉紧导向绳,保证起吊方向,避免触及其他物体。

22、 敷设电缆之前应认真检查电缆支架是否牢固。

五、紧急情况下应急措施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在施工中发生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尽快控制事态,减少损失,尽早恢复施工秩序。

1.编制原则:

针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损失和环境受到严重破坏具有突发性的事故,灾害。如触电,机械伤害,坍塌,火灾及自然灾害等。

2.成立应急指挥及救援组织机构:

3.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指挥处理紧急情况,保证突发事件按应急救援预案顺利实施

2)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保护救护及通讯工作

3)负责所需材料人员落实。

4)负责与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联系及情况汇报

5)负责工程项目生产的恢复工作

4. 各应急专业小组的工作职责

1)事故现场抢险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紧急抢险工作,包括受困人员、现场贵重物资及设备的抢救、危险品的转移。

2)事故现场救护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护工作及时组织护送重病伤员到医院救治。

3)事故现场保护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人员的清点及疏散工作。

4)事故现场通讯组织职责:保证各级通讯联系畅通,做好联系工作。

工作要求:各应急小组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整体配合协同作战,有条不紊,忙而不乱。必须保证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良好,保证在遇到突发事件时救援工作正常运转。

5.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和措施

1)吊车施工防风应急预案

施工过程中,要随时观看天气情况,及时将强风预报通知吊机司机,遇有强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风速大于11米每秒时,禁止进行吊装和机舱安装工作,将吊钩升至最高位置,然后趴杆将臂杆头部触底防止置于铁板上,关闭发动机,锁好操作室,人员撤离,做好防风措施。

2)多雨季节施工应急预案

施工人员加强雨季施工安全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施工措施中对安全措施的落实,同时安排专业人员与当地气象部门保持联系,进行气象观察和记录随时掌握气象和雨季施工的状况,为了保证工程进度,考虑每个时期的施工特点,做好雨季施工的预防措施准备。

3)突发安全事件的处理

当台风,暴雨降临时,工程发生险情或事故后。要第一时间应急指挥部应急指导小组组长汇报,上报应遵循“迅速、准确”把险情发生的具体位置、具体时间汇报清楚,在第一时间,根据施工应急预案,迅速果断的采取安全事故处理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通知应急专业人员派往事故现场展开救援工作,应急救援应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同”的原则,积极展开人员救援,现场保护,及时向应急指挥小组长报告,必要时向相邻可依托力量求救,事故现场人员积极配合,应急指挥小组组长,全面负责事故控制和处理工作,组织救援组按照各自岗位职责采取措施,开展救援工作。

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各种机械设备及人员,车量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向位置,紧急安排受灾职工生活问题,必要时请求消防部门协助救援抢险,保护现场,维持现场秩序,妥善保管现场有关证物,做好疏散人群,维持 交通秩序,车辆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援,同时再救援过程中,自我保护,在抢救行动中,抢救机械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确保抢救过程中人身和财产安全。

善后工作: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向上级领导做出书面报告

书面报告基本内容是:(1)险情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2)险情基本情况、事故简要经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3)事故原因分析。(4)采取措施情况、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5)事故上报单位、上报人员姓名及报告时间。(6)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吸取经验教训以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情况。

医疗急救:120

火警:119

匪警:110

第7篇 风电场安全生产危急事件应急预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预防安全生产危急事件(以下简称危急事件)的发生,避免、减轻危急事件的危害,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规范风电场(以下简称风电场)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参照《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2009年版),结合风电场(以下简称风电场)系统的实际制定,用于规范风电场危急事件管理工作。

第三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实行场长负责制,风电场场长是本风电场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危急事件管理工作

第五条 生产运行、维护专业主管归口管理应急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或修订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论证、应急预案的备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组织做好应急演练,负责预案的启动和关闭,负责应急事件的报告及处理;安全监督人员负责监督应急的演练。

第六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完善应急预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要形成权责分明、组织健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组织体系;要建立训练有素、反应快速、装备齐全、保障有力的企业应急队伍。

第七条 本规定中的危急事件是指对风电场安全生产构成重大威胁的地震、雷雨、冻雨、暴风雪等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风电场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重大及以上或对电网影响较大的设备、电网事故等。

第八条 危急事件管理主要包括危急事件的预防、预案、报告、救援、处理及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第九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要动员全体员工,并依靠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做好。

风电场的任何班值和个人都有发生危急事件后参与紧急救援、生产生活恢复的义务。

第十条 本规定适用于风电场生产运行、维护和基建施工安全管理。

第二章 责任制

第十一条 风电场危急事件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政府部门和上级部门关于危急事件处理的重大部署;

(二)制定风电场自身的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针对风电场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由各使用专业制定出相应的危急事件总体、专项及现场应急预案;

(三)根据应急预案,组织相应的应急队伍,并进行专门的技能培训和演练,组织日常应急准备工作,负责危急发生时的抢险和生产、生活恢复等各项工作;

(四)及时按规定向政府部门和上级公司如实报告危急事件发生及处理情况;

(五)危急事件处理完毕后,组织参加抢险人员认真分析危急事件发生的原因,总结危急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公司。

(六)对所管理专业的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 风电场危急事件抢险小组的职责:

(一)组织抢险小组成员根据应急预案进行专门的技能培训,编制应急事件演练预案,现场实际或以桌面形式定期进行演练,提高队员面对危机事件的处理能力;

(二)做好日常应急准备工作,定期检查和维护应急抢险所需工器具,随时补充过期或消耗的必须物品;

(三)接到发生危急事件的抢险指令后,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险,恢复生产和生活;

(四)危急事件处理完毕后,认真分析危急事件发生的原因,总结危急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形成总结报告上报。

第十三条 风电场危急事件抢险小组成员的职责:

(一)抢险小组各成员(包括组长、副组长及一般成员)按照应急预案条文规定,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首先是预防,要从根本上做好防止危机事件发生的预防措施;

(二)危急事件一旦发生,按照危急事件领导小组和抢险小组的统一部署,积极进行抢险;

(三)危急事件处理完毕后,对危急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表达自己的观点,为事件调查、应急预案修改完善创造条件。

第三章 危急事件的预防

第十四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要着眼于预防,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隐患,及时排除危险源,防患未然,避免危急事件的发生。

第十五条 要认真开展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重大危险源评估、技术监控、缺陷管理等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消除设备存在的缺陷和隐患,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强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有效防范各类人身和设备、电网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 做好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各种事故预想,尤其是要做好可能对电网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预想工作;开展反事故演习,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七条 要认真落实《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要求,保证消防设施的完整,并定期检查更换;对防火的薄弱环节要加强监控,保证监控设备的正常投入,报警系统正常好用,防止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 对于地震、雷雨、冻雨、暴风雪等自然灾害,要根据当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信息通报,结合本风电场实际进行分析,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提高抗击自然灾害的能力。

第十九条 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工作,做好职工食堂和职工生活区的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做好化学物品等危险品的运输、存放、使用工作,做好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

第二十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设备系统、运行方式、所处的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认真分析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对可能发生的危急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建立“预案库”。

第二十一条 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一) 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预案:是总体、全面的预案,主要阐述风电场应急救援的方针、政策、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应的职责、应急行动的总体思路和程序,作为风电场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和总纲。

综合应急预案应符合《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要求。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其主要内容包括:

1.风电场概况及存在的危险源及风险分析;

2.应急工作原则及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3.应急体系的构成情况:包括预案体系和组织体系;

4.预防与预警:包括危险源监控、预警级别以及信息报告等;

5.应急响应程序及信息发布;

6.应急保障措施,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应急物资保障及应急经费保障等;

7.应急培训与演练。

(二)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预案:主要针对某种特有或具体的事故、事件或灾难风险出现的紧急情况应急而制定的救援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符合《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要求。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其主要内容包括:

1.事故概况: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2.组织机构及职责;

3.预防与预警:包括采取的预防措施和信息报告程序;

4.响应程序及应对措施;

5.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三) 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在专项预案基础上,风电场结合现场实际而制定和实施的应急处理预案,要求具体、简单、针对性强。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符合《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试行)》要求。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其主要内容包括:

1.事故概况:具体的危险地点概况、主要危险源;

2.具体的应急人员及职责;

3.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

4.应急处置措施、流程。

第二十二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二) 结合本岗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 结合本岗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 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措施明确;

(五) 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 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应急工作要求;

(七) 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 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二十三条 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二十四条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二十五条 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并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二十六条 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定期进行分析和研究,不断的补充和完善“预案库”内容,做好事故预想。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 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 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 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 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 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 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演练和启动

第二十八条 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培训工作,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第二十九条 应急预案要有计划地进行动态的、分类的实际演练,预案要点和程序张贴在应急地点和演练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三十条 风电厂应急预案演练每年不少于6次,演练方式可以选择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全面演练其中的任何一种,但每年选择的全面演练方式不少于2次,其中消防类、防全厂停电类、防汛类应急预案演练必须纳入其中,应急演练应符合《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试行)》要求。

第三十一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二条 每年对应急预案演练、修改等管理情况进行总结。

第三十三条 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四条 建立危急事件预警报告制度:当风电场的运行和设备状况、作业环境、自然环境发出预警信号,有可能发生危急事件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上级单位及政府有关部门。

在危急事件发生后,要及时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指挥危急事件处理工作。

第六章 危急事件的报告及处理

第三十五条 危急事件发生后,发现人必须立即向当值值长报告,值长接报后通知风电场危急事件领导小组,各级人员接报后必须立即赶赴事件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第三十六条 发生生产人员人身伤害事故、设备和电网事故,应立即报告新能源公司安全生产部,以便公司派人及时到达现场,指导事故现场处理。

第三十七条 发生地震、强风、雷雨、冻雨、暴风雪等自然灾害时,各报告的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救助措施,及时疏散危险人群,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妥善安排人员,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实施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工作。

第三十八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在报告的同时紧急启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实施救援,对相关人员进行疏散或隔离,防止事态的扩大。

发生食物或职业中毒事件,派人到事故现场提取食物样品,样品至少分成三份以备相关部门检查化验。

第三十九条 危急事件结束后,要对设备和设施状况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必要时开展技术鉴定,认真查找设备和设施在危急事件后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四十条 危急事件发生后要进行专门的立项,保证灾后生产、生活恢复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七章 奖励与惩罚

第四十一条 对于在危急事件预防及危急事件处理过程中做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建议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二条 对违反本规定,对危急事件预防不力,或处理不当,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相关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运行和维护专业按照上述要求,按照应急预案和预案演练计划,组织演练。

第四十四条 每年年初(1月10日前),将修改应急预案和预案演练计划,上报危机事件抢险处置领导小组。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由风电场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8篇 风电场档案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做好以防火、防潮、防高温、防盗等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二)严格执行档案的利用借阅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房随意翻看, 严格检查外来人员的进入,做好档案的安全保护工作。

(三)负责定期检查档案室电线、电器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电源线路布局符合安装规程,照明灯泡与图书、档案、资料等可燃物品的距离保持在规定范围内(0.5m以上)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整改。

(四)禁止在室内吸烟、玩电、也不许其它借阅人员在室内吸烟、玩火或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档案室。若出现停电现象,室内光线黯淡,也不能出现点蜡烛照明等现象。

(五)负责定期对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并会正确使用。档案室严禁堆放一切杂物,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六)负责做好防潮工作,天气潮湿季节对近地近墙档案进行检查,防止雨水以及湿空气通过屋顶 、墙身、门窗、地面等部位渗入,发现受潮档案及时采取除湿措施,保护档案。

(七)加强自身学习,提高档案管理技能,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做好档案的修复、复制、保护等安全防范工作。

第9篇 风电项目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风电项目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为规范项目部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依据国务院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特种设备范围: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

二、负责管理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为我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办法要求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和使用等各项工作。

三、有关部门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技术监督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下发《隐患通知书》,要求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并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

四、设备部对特种设备提供政策、法规、资格认证及安全技术方面的咨询,防止无证和假冒伪劣产品进我项目部。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为使用单位提供办理证照资格方面的服务。

五、设备部负责组织从事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对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及操作人员的培训、复审、考证工作进行监督,有权制止无证操作行为。

六、特种设备在安装、大修、改造前,使用单位应准备好备案文件报送设备部。设备部审核后,报送质量监督局,完成备案工作。

七、特种设备在安装、大修、改造后,使用单位应准备好验收文件报送设备部。设备部审核后,报送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验收,并作好验收的组织工作。

八、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准备好注册登记文件报送设备部。报送质量监督局并完成注册登记工作。

九、使用单位必须制定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并予以严格执行。

十、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完整、准确的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设备部长期保存。

十一、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年检、月检、日检的常规检验制度,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特种设备带故障运行。设备部负责特种设备年检的组织工作。

十二、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人员应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特种设备的法规和标准并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管理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3.编制常规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

4.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

第10篇 风电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

摘要:风电项目建设的质量与安全,关系到风电企业及行业的发展与生存。从大量的安全事故本身原因来分析,我们发现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安全事故多发生在生产、施工过程中,而且,许多安全问题的根源就是质量问题。风电场建设工程管理应立足于工程的质量管理,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的根本。

关键词:安全 施工 质量 管理

目前,风电场建设红红火火,方兴未艾。风电场工程建设具有工期短(通常是当年设计、当年施工、当年投产),分项工程多而小(每项工程工期不过3个多月),涉及专业多(电气、土建、起重、通讯等),需协调的部门多(电网、各级政府的发改委、土地局、林业局、畜牧局、消防局等等),场区偏远等特点,给工程施工及管理带来很大不便。那么在工程管理过程中,质量与安全,谁放在第一位呢?实际上,质量和安全不是一对矛盾的两个方面,也不是同一范畴的不同层次的概念,不存在“谁第一”的问题。

即使在自己的哲学范畴内,“质量第一”和“安全第一”也是相对的。质量是与数量,具体地说是与产值、产量、进度等比较而言的,也就是说,质量和数量这对矛盾中,质量占着第一的地位。安全和生产是一对矛盾,也就是说,与生产相比较,应当把安全放在第一的地位。

质量与安全是有密切关系的。彩虹桥事故,不就是典型的产品(材料)质量问题和工程质量问题而引发的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吗?某施工单位在既有线路改造施工中,因架设的接触网导线未达到标准高度,导致导线挂车影响行车问题,不正是因为作业人员工作质量问题而引发的行车安全事故?凡此种种,均是因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工作质量问题,导致安全事故的一再发生。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工作质量是安全的最基本的、最起码的、最重要的要求。这个问题不解决,安全问题就得不到根本的解决。

在不安全的条件下,操作者心情紧张,心理压力加重,必然影响其操作的规范性,也就必然危及产品质量。正因如此,iso9000标准才将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作为重要的质量管理体系要素。其目的为了管理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为保证质量、安全提供人性化的工作环境。

在一些项目管理中,存在为了赶进度,为了节约成本,而违规生产和违章操作的现象,在赶进度的时候,忽视对材料、设备的检验、忽视施工工艺,交叉施工不注重接口、节点施工的协调和把关,相互抢点,野蛮施工,以保交工为目的,严重忽视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工作质量管理的基本环节,抱着“以后整改”的心态,这也是造成各类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

质量工作和安全工作的关系,还表现在具有如下许多共同点上。

1、都具有全员性的特点。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就是全员参与,也就是上至总经理,下至普通员工,人人关心施工质量,人人做好本职工作。所谓安全,首先是人的安全,每个员工都存在安全的不定因素;公司要求所有员工都遵守规章制度,特别是安全规则,才可能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2、都需要领导重视、领导带头。iso9000∶2000标准规定的质量管理的八项基本原则,第二项就是“领导的作用”,如果各级领导不重视安全工作,就是极大的安全隐患。各级领导不下决心,安全隐患就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安全事故就可能随时发生。

第11篇 风电场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 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七条 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第八条 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第九条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

(一)专家组成员;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第十条 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第十一条 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第十三条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本办法第八条重新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 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

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第十七条 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专业类别建立专家库。专家库的专业类别及专家数量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

专家名单应当予以公示。

第二十一条 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二)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第二十二条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专家资格审查办法和管理制度并建立专家诚信档案,及时更新专家库。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未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的,未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的;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实施专项方案的;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或未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监理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废止。

附件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附件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附件二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第12篇 风电场仓库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部门及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标准,严格执行库房管理制度,为安全生产创造条件。

(二)定期巡视仓库,检查是否有可疑现象,发现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每日应检查门窗是否锁好,所有开关是否关好。

(三)认真做好仓库的安全、整理工作,经常打扫仓库,整理堆放货物,及时检查火灾隐患;检查防盗、防虫蛀、防鼠咬、防霉变等安全措施和卫生措施是否落实,保证库存物资完好无损。

(四)负责物资的收、发、存工作,收货时,对进仓货物必须严格根据已审批的请购单按质、按量验收,并根据发票记录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价格、金额打印入库单,并在货物上标明进货日期。属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严禁入库并向有关领导汇报,严格把好质量关。

(五)验收后的物资,必须按类别固定位置堆放,做到整齐、美观。

(六)物品出库或入仓要及时打印出库单或入库单,随时查核,做到入单及时。

(七)做好月底仓库盘点工作,备品备件的定额管理工作,及时增补缺少备件,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第13篇 风电场安全生产管理细则

一.总则

1.为了加强风电场生产管理工作,为完善风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现场的安全生产和经济运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本规定依据依据国家电力集团公司《电业安全生产工作规程》、龙源电力集团公司《风电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风电场事故调查规程》________风电有限责任公司《风电场管理规定>>的要求,并结合风电场的实际情况制定。

3.本规定的指导思想是以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原则,体现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奖优罚劣、奖勤罚懒,按岗位和业绩进行奖励和分配,考核以生产管理为重点,在安全和文明生产上加大管理力度。

4.本暂行规定从2007年1月1日执行。

二.生产管理规定

1.职责

1.1风电场运行组生产管理职责

运行组负责生产现场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执行各项调度令及运行方式的安排;负责现场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组织措施的落实;全过程完成运行生产资料整理、生产经济技术指标的控制和统计;设备的试验、验收、日常维护工作以及风场安全保卫工作等。

1.2风电场检修组生产管理职责

检修维护组负责风电场设备维护、消缺;负责各类检修计划的制定及实施;负责工器具和备品配件的采购;负责职工技术培训等工作。

1.3风电场综合组生产管理职责

综合组负责风电场安全生产的材料供应和后勤保障,负责风电场设备维护、消缺等工作的材料供应;主要工作重点是备件、工器具、材料的管理以及采购计划的编制、存储保管、领用、补充以及资金管理等。

2.文明生产:

2.1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按统一规定着装,并佩带岗位标志,未按照规定着装,考核负责人及责任人绩效工资3%/次 。

2.2现场各种记录必须工整、清晰、准确、齐全、不得随意涂改,如违反上述要求,考核负责人及责任人绩效工资3%/次。

2.3值班员值班时必须做到:姿势端正,注意力集中、不打瞌睡、不谈笑嘻闹、不擅离岗位,如有上述现象之一者,考核负责人及责任人绩效工资3%/次。

2.4各班组所管设备、生产现场及值班室必须保持整洁,否则考核值班负责人及责任人绩效工资5%/次。

2.5 生产现场(包括控制室和更衣室)禁止吸烟,不能出现烟头;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果皮、纸张和杂物;不准乱倒垃圾,否则考核负责人及责任人各10元/次。

2.6接待外来人员要热情,凡外单位和上级领导同志来我风场参观或检查工作时,应主动起立,礼貌答询。如造成不良影响者,考核负责人及责任人各绩效工资10%/次。

2.7各班组要做到公用物品及工器具摆放整齐合理,不得随意乱放,考核负责人及责任人绩效工资3%/次。

2.8各班组所辖卫生维护区每月14日,28日前必须清扫干净,不合格者,考核负责人及责任人绩效工资5%/次。并限期清扫干净。

2.9使用维护用车辆,应根据路况控制车速,骑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帽,且限速行驶, 不严格执行者考核责任人绩效工资3%/次。

2.10各办公室、值班室、更衣室、休息室、生产生活等办公场所必须每日清扫干净,物品摆放整齐,不严格执行者考核责任人绩效工资3%/次。

3.劳动纪律:

3.1被依法拘留,劳动教养或被处予治安罚款的,按照公司的有关条款执行;

3.2受党内和行政处分者,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3.3上班时间打架斗殴,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视情节对当事人给以待岗3-6个月的处罚。待岗期间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3.4被风场停止工作者,1-5天停发当月绩效工资。停止工作 5天以上者,停发两个月绩效工资;

3.5旷工一天当月无绩效工资,旷工半天半个月无绩效工资;

3.6事假每天考核绩效工资10%,其余假期一律每天考核绩效工资4%(缺一天考核一天);

3.7迟到一次考核5元,逐次翻倍,未按有关制度执行者,考核负责人绩效工资3%/次。

3.8早退按离岗处理,考核绩效工资5%/次;

3.9安全生产会、分析会、技术学习等集体活动不参加者考核责任人绩效工资5%/次;

3.10上班时间睡觉者,考核负责人及责任人各绩效工资5%/次;

3.11上班时间乱窜岗位考核负责人及责任人绩效工资5%/次;

3.12上班时间看与生产无关的书报、杂志等考核负责人及责任人绩效工资5%/次;

3.13上班时间看与生产无关的光盘、听音乐、玩游戏等等考核绩效工资5%/次;

3.14喝酒后上班被检查发现考核负责人及责任人各绩效工资5%/次。被停止工作的按有关规定考核;

3.15各组负责人在现场发现有违反劳动纪律的人不加制止者,考核负责人绩效工资5%/次;

3.16考试、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对本人及责任班组进行考核;

3.17按时完成定期工作,并做好记录,不按规定进行定期工作者,按职责考核该班组成员绩效工资5%/次;

3.18现场生产、生活公用物品损坏后照价赔偿,如落实不到个人则按物品实际价格按职责由该班组成员负担;

3.19有盗窃行为并查有实据者,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3.20班组建设各项管理资料,生产技术培训材料少做一次,按职责考核该班组成员绩效工资5%/次。

三、安全管理规定

1.事故

1.1人身事故

1.1.1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定为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1.1.1.1 职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含生产性急性中毒造成的伤亡,下同)。

1.1.1.2 本企业聘用人员、本企业雇用或借用外企业职工、民工和代训工、实习生、短期参加劳动的其他人员,在本企业的班组及作业现场,从事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

1.1.1.3 职工在电力生产区域内,由于企业的劳动条件或作业环境不良,企业管理不善,设备或设施不安全,导致设备爆炸、火灾、生产建(构)筑物倒塌等造成的人身伤亡。

1.1.1.4职工在电力生产区域内,由于他人(指本企业的其他职工以及参加本企业工作的非本企业人员)从事电力生产工作中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

1.1.1.5职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时,发生由本企业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而造成的人身伤亡。

1.1.1.6 职工或非本企业的人员在事故抢险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

1.1.1.7两个及以上企业在同一生产区域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时,发生由本企业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的“本企业”或“非本企业”人员的人身伤亡。

1.1.1.8非本企业领导的具备法人资格企业(不论其经济形式如何)承包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中,发生本企业负以下之一责任的人身伤亡:

1)资质审查不严,承包方不符合要求;

2)开工前未对承包方进行全面安全技术交底;

3)对危险性生产区域内作业未事先进行专门的安全交底,未对承包方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核以及审查合格后未监督实施。

1.1.1.9政府机关、上级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或劳动时,在生产区域内发生本企业负有责任的上述人员的人身伤亡。

1.1.2 人身事故等级划分

按国务院颁发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现行的有关规定,在电力生产中构成的人身伤亡事故,根据伤害的严重程度分为特大人身事故、重大人身事故、一般人身事故。

1.1.2.1特大人身事故

一次事故死亡达50人及以上者。

1.1.2.2重大人身事故

一次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事故死亡和重伤10人及以上,未构成特大人身事故者。

1.1.2.3 一般人身事故

未构成特、重大人身事故的轻伤、重伤及死亡事故。

1.2设备事故

根据事故性质的严重程度及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特大设备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和一般设备事故。

1.2.1 特大设备事故

1.1.2.1.1 电力设备(包括设施,下同)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万元者。

直接经济损失包括更换的备品配件、材料、人工和运输费用。如设备损坏不能再修复,则按同类型设备重置金额计算损失费用。保险公司赔偿费不能冲减直接经济损失费用。

1.2.1.2 生产设备、场区建筑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0万元者。

1.2.1.3 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事故,经中国____集团公司认定为特大事故者。

1.2.2 重大设备事故

未构成特大设备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重大设备事故:

1.2.2.1电力设备、施工机械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300万元。

1.2.2.2风力发电机的机舱坠落或塔筒倒塌。

1.2.2.3装机容量在20mw及以上的风电场,发生全场停电事故。

1.2.2.4生产设备、场区建筑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到30万元者。

1.2.2.5 本企业设备或人为原因引发的重大电网事故并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1.2.2.6其它性质严重事故,经龙源电力集团公司认定的重大事故。

1.2.3 一般设备事故

未构成特、重大设备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一般设备事故:

1.2.3.1风电场110千伏输变电主设备被迫停运,时间超过8h。

1.2.3.2风电场110千伏以上输变电主设备(包括直配线、母线)非计划检修、计划检修延期或停止备用,虽然提前提出申请并得到调度批准,停运时间超过72h。

1.2.3.3 300k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发生下列情况:

1) 发电机烧毁

2) 齿轮箱损毁

3) 叶片折断

4) 主轴弯曲或断裂。

5) 单台发电机组停运,时间超过180天。

1.2.3.4 风力发电机由于本身内部故障引起多台(三台及以上)发电机组同时停运,造成全场投运总容量低于90%并且持续时间超过10天。

1.2.3.5由于自然灾害,如覆冰、暴风、水灾、火灾、雷击等原因,风电场线路断线、电缆头爆炸引起停运,停运时间超过10天。

1.2.3.6由于人员的过失误操作(包括人员误动、误碰)引起110kv主变压器被迫停止运行。

1.2.3.7发生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1.2.3.8 风电场发生设备、设施等损坏,经济损失达到下列情况之一者:

1)因故障造成发变电设备、公用系统设备及施工机械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到50万元及以上。

2)生产车辆和运输工具损坏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5万元。

3)生产区域失火,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万元。

1.2.3.9 其他经龙源电力集团公司或本单位认定为事故者。

2.障碍:

2.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设备一类障碍:

2.1.1 风电场110千伏以上输变电主设备被迫停运、非计划检修或停止备用。

2.1.2风电场110千伏断路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避雷器爆炸,未造成少送电。

2.1.3 风力发电机由于本身内部故障引起单台发电机组停运,时间超过7天。

2.1.4 风力发电机由于本身内部故障引起多台(三台及以上)发电机同时停运,造成全场投运总容量低于90%并且持续时间超过3天。

2.1.5 由于人员的过失误操作(包括人员误动、误碰)引起风力发电机组被迫停止运行。

2.1.6 非人员过失引起的风电场10千伏线路故障停运,停运时间超过24小时。

2.1.7 由于小动物原因引起少送电。

2.1.8由箱变故障引起风力发电机停运,时间超过72小时。

2.1.910千伏线路故障引起风力发电机停运,时间超过36小时。

2.1.10 风力发电机定期维护后一个月内消缺超过5次以上者。

2.1.11 升压站监控系统失灵24小时内未恢复者。

2.1.12 风力发电机集中监控系统失灵72小时内未恢复者。

2.1.13 风电场发生设备、设施等损坏,经济损失达到下列情况之一者:

1)因故障造成发供电设备、公用系统设备及施工机械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

2)生产车辆和运输工具损坏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万元。

3)生产区域失火,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千元。

2.1.14经龙源电力集团公司或风电公司认定为设备一类障碍。

2.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构成二类障碍:

2.2.1升压站主设备故障110千伏系统2小时,10千伏系统5小时不能恢复者;

2.2.2全场风力机故障停运容量占总容量50%以上,时间超过1小时;全公司风力机故障停运容量占总容量25%以上,时间超过2小时;

2.2.3发电机组故障引起机组停用超过72小时;

2.2.4由箱变故障引起风力机停机超过48小时;

2.2.5 10千伏高压电缆故障引起风力机停机超过24小时;

2.2.6单台风力机故障月累计停用小时超过100小时;

2.2.7风力机定检后一个月内消缺超过5次以上者;

2.2.8严重违章作业,危及人身安全,但未造成伤害者;

2.2.9工作过程中,由于别人或自身的失误造成自己或别人轻伤休假三天以上者。

2.2.10经济损失达到下列价值之一者

1)因故障造成发电设备,公用系统设备及施工机械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2万元;

2)由于采购、供应、加工备品备件质量不良,检修不当等造成工具设备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

3)生产区域失火,直接经济损失3千元以上;

4)生产车辆和运输工具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

2.2.11发供电设备故障,停运检修或停止备用构成下述情况之一者:(不包括风力机组)

1)重要设备停运在24小时内不能恢复运行;

2)辅助设备在72小时内不能恢复运行;

3)升压站监控系统失灵12小时内未恢复者;

4)升压站全部数据丢失48小时以上;

5)升压站监控数据错误连续72小时;

6)测风塔数据丢失48小时以上;;

7)直流系统接地时间超过8小时;

8)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生产用计算机操作系统瘫痪;

9)故障录波器停用时间超过2小时,或在故障时录波不正常;

10)重要联动装置失灵超过12小时;

11)直流母线失压,1小时未恢复者;

12)由于人为原因造成10千伏电气设备跳闸,或者场用电源开关跳闸;

13)主变上层油温超过规定值或由于冷却装置故障而降低出力者;

14)充油电气设备油位低至油位计以下需要临时停运加油者;

15)10千伏及以上电气设备因试验错误引起绝缘电击穿者;

16)由于检修质量不良,造成返工者,或设备达不安全运行要求;

17)已生效的操作票存在问题,有危及人身安全或危及设备安全被发现而制止者;

18)检修后设备上遗留杂物或工器具,投入运行后被发现者;

19)由于人员过失,造成检修设备突然来电或设备有突然转动者;

20)变电站站用交流电源失压;

21)蓄电池未进行定期检查或定期充放电;

22)运行中的10千伏及以上的电压互感器二次短路,电流互感器二次开路;

23)电气设备的主保护退出或误投24小时以上者;

24)安全工器具试验不合格仍在使用者。

2.2.12风力机部分:

1)液压油完全泄漏后才被发现者;

2)齿轮箱油由于泄漏等原因在油标处已看不到油位者;

3)在刹车过程中造成闸片碎裂者;

4)由于人为原因造成风力机零部件损坏经济价值超过1万元者;

5)在登机过程中或检修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造成工具坠落并损坏者;

6)由于定值输入错误造成设备损坏者;

7)风速超过15米/秒仍将机舱盖打开者;

8)同一故障在同一风力机上一月内发生五次以上者;

9)风力机集中监控系统失灵24小时以上者;

2.2.13其它

1)直流回路保险熔断未及时发现者;

2)违反现场制度,强行解除电气防误闭锁装置者;

2.2.14高空作业

1)高空作业时掉下工具或其它有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物件者或人员掉落,但未受伤者;

2)爬梯和平台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断裂、倒塌、翻板等;

3)工作人员由1.5米以上高度跌下但未摔伤;

2.2.16车辆安全

1)车辆碰撞未造成人身事故,但影响出车在一天以上者;

2)违反交通规则,而被扣留执照一周以上者;

3)由于我方责任,造成本场车辆损坏或对方车辆损坏我方承担修复费用达1000元以上者。

4)车辆损坏未及时发现造成严重未遂事故者。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即构成异常:

3.1升压站设备保护复位时间超过2小时;

3.2升压站监控系统失灵8小时内未恢复者;

3.3升压站全部数据丢失24小时以上;

3.4风力机数据丢失24小时以上;

3.5测风塔数据丢失24小时以上;

3.6风力机监控系统失灵24小时以上;

3.7直流系统接地时间超过4小时;

3.8故障录波器停用时间超过24小时;

3.9重要装置失灵,设备退出运行时间超过8小时;

3.10发电机组故障引起机组停用超过24小时;

3.11 10千伏系统故障引起风力机停机超过24小时;

3.12由于人为的误操作引起的1台以上的风力机停机;

3.13因故障造成发电设备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0.1万元以上;

3.14液压油未完全泄漏完被发现者;

3.15齿轮箱油由于泄漏等原因在油标处已看不到油位者;

3.16在刹车过程中造成闸片有裂纹者;

3.17箱式变压器出现异常未及时发现者

3.18由于人为原因造成风力机修复延期至第二天者 ;

3.19生产车辆和运输工具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0.5万元以上;

3.20不按操作规定使用专用工具造成损坏者。

3.21已生效的工作票存在问题,危及人身安全或危及设备安全被发现而制止者;

3.22安全工器具超过试验周期仍在使用者;

3.23检修现场的接地线(接地刀闸)位置和组数在交接班记录中交代错误者;

3.24送电前遗漏了接地线(或接地刀闸)未能一次拆除(拉开)完,而后被发现者;

3.25走错高压设备间隔(已将间隔打开,准备进入)被制止者;

3.26 10千伏及以上电气设备或线路的保护装置拒动或误动。

3.27在登机过程中或检修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造成工具坠落者;

3.28未经批准,无票作业;

3.29风力机检修不戴安全帽;

3.30风力机检修不系安全带;

3.31 玩忽职守。致使生产设备区无照明;

3.32 电锅炉停运未及时发现造成损失者;

3.33供水系统异常停运超过4小时;

3.34由于维护不当造成生产辅助设施损坏;

3.35工作人员无票检修或搭票检修;

3.36同一工作人员名单在两张以上工作票上出现者;

3.37工作现场条件不足,安全措施不全为赶工期冒险作业;

3.38拆除能够造成叶轮失去制动的部件前,不锁定叶轮;

3.39机舱外工作不将安全带固定牢靠既进行工作;

3.40在油脂库或易燃易爆品存贮地吸烟;。

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即构成差错:

4.1电气工作票或操作票丢失;

4.2运行数据统计表或记录表丢失;

4.3发生故障后不如实作好记录;

4.4工作联系不清,盲目操作;

4.5远方操作起动供电设备不到就地检查;

4.6约时停送电;

4.7送电前不到就地检查;

4.8验电前不检查验电器;

4.9装拆接地线时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而根据工作方便顺手进行;

4.10装拆接地不戴绝缘手套,不验电 ;

4.11不按规定配给电源保险容量,随意加大保险规格;

4.12对设备标志不明确的设备,随意操作停送电;

4.13 10千伏接地,查找故障点时不穿绝缘靴;

4.14混用电压等级不符的测量仪器;

4.15未经考试合格人员代替操作;

4.16值班人员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移开或越过围栏进行工作;

4.17随意动用消防设备移做它用;

4.18操作中监护人员随便离开现场;

4.19高、低压设备,做试验,测绝缘后,不对地放电;

4.20倒闸操作时,监护人及操作人唱票及复诵声音不清楚;

4.21操作前不进行预演,操作图省事,不按操作票顺序操作;

4.22操作人接受命令不复诵,不等监护人发令就先操作;

4.23操作时操作人未看清设备编号、位置就复诵口令;

4.24执行操作任务时,未做到操作一项打一个钩或未操作先打钩;

4.25倒闸操作精力不集中,操作完不进行复查;

4.26操作时不拿操作票,凭印象操作;

4.27雷雨天气,室内外高压设备巡视时不穿绝缘靴;

4.28高压配电室钥匙不按值交接,不登记签名;

4.29开关柜、配电箱配电室、检查操作完后,不随手关门;

4.30设备停送电不到现场检查设备状况和不测量绝缘就送电;

4.31工作中监护人离开时未指定新的监护人;

4.32设备事故抢修,只听交代,不验电即工作;

4.33工作负责人未经值班人员同意私自变更接地线位置;

4.34从事高压检修及高压试验工作,不站在绝缘垫上;

4.35在变电站和高压配电室搬动梯子或任何长物时不放倒搬运;

4.36将带电的电焊线搭在身上或踏在脚下进行工作;

4.37随便引接临时电源;

4.38工作票到期工作未完不按规定办理延期;

4.39随意改变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

4.40未经批准,无票作业或搭票检修;

4.41迟到、早退、不按规定时间进入或退出现场;

4.42检修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

4.43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不使用工具袋;

4.44高空作业将材料工具上下投掷;

4.45上、下层同时工作中间不搭设临时防护隔板;

4.46凿坚硬和脆性物质时不戴防护眼睛;

4.47使用梯子前不检查或使用有缺陷的梯子;

4.48在水泥地面或光滑坚硬的地面上使用梯子,下端不固定;

4.49使用人字梯不挂限制开度的拉链;

4.50人在梯子上工作时即移动梯子;

4.51随意动用消防设备移做它用;

4.52工作现场随意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53湿手触摸电气开关和电气设备;

4.54 通讯设备不停电就拔插件;

4.55工作前不履行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的规定;

4.56工作现场安全措施不全,即开始工作;

4.57工作间断后,重新工作而不复查安全措施;

4.58使用电气工具或电气操作不戴绝缘手套,不穿绝缘靴;

4.59检修工作场所不设临时围栏,不挂警告牌;

4.60工作结束后揭开的孔洞盖板不及时恢复;

4.61布置工作不交代安全注意事项;

4.62工作前,工作负责人不向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4.63检修工作结束未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64在吊有重物的吊钩下工作;

4.65生产现场流动吸烟;

4.66巡视高压设备不戴安全帽;

4.67丢失抄表单或运行数据;

4.68现场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帽;

4.69进出风机塔筒不将塔筒门固定好;

4.70下风机或离开风机不关闭风机照明。

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即构成不安全现象:

5.1安全帽下腭带不系好; 5.2工作时不穿工作服;

5.3上班穿拖鞋或高跟鞋;

5.4工作时袖口不系好;

5.5女同志戴安全帽不将辫子或长发盘起;

5.6生产现场任意乱堆乱放杂物;

5.7临时放置在现场易使人绊跌的物件,不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

5.8迟到、早退、不按规定时间进入或退出现场;

5.9上班期间打盹睡觉,看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书、杂志;

5.10抄表不准确,到点不抄表;

5.11不安全关闭计算机,即将电源切断;

5.12不按规定填写和办理工作票;

5.13不严格执行工作终结验收,工完场未清给予结票;

5.14接调度电话不报姓名不记录;

5.15值班期间未经允许擅离职守;

5.16夜间值班不将风场大门锁好;

5.17夜间值班不按规定巡视设备;

5.18特殊天气不巡视或不按规定设备;

5.19 在抄表单或运行数据记录单上涂改或乱画;

5.20借阅公用资料不按时归还并影响正常工作;

5.21借用工器具不按时归还并影响正常工作;

5.22工作完毕不按规定填写记录或台帐;

5.23进出配电室不将门随手关好;

5.24工作负责人不随身携带工作票;

5.25检修人员动用运行设备不向运行人员申请;

5.26检修设备清扫不认真脏污严重;

5.27工作完毕后不将机舱和塔筒内卫生打扫干净;

5.28工作完毕后不清点工具,将工具遗留在工作现场;

5.29高空作业时图省事抛接工具;

5.30使用工具前不对工具进行检查;

5.31驾驶检修车辆不按规定路线和速度行驶;

5.32驾驶车辆前不检查车况,停放车辆不按规定停放。

四、奖惩规定

1.风电场绩效考评的方法和程序:

1.1实行岗位绩效考核,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坚持易岗易奖的原则。

1.2每月按财务经营部核发给风电场的绩效工资考核发放。

1.3绩效工资考评程序:

1.3.1风电场考评小组成员:风电场场长、副场长、检修组负责人、运行组负责人、综合组负责人。

1.3.2考评时间:每月10日前召开。由风电场考评小组成员共同参加考评,并每月将考评情况全场公布。

1.3.3考评内容和程序:安全生产、行为规范、劳动纪律技术培训、经济小指标等内容。

1.3.4考核权限:依据考核内容和程序,按照不同岗级的职责范围,实行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严格考核,要做到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奖罚有据,严禁徇私舞弊,相互包庇。

2.风电场对节余绩效工资的分配:

节余绩效工资用于安全文明生产奖励基金,在征得公司同意的情况下,由风场专款专用,用于在安全、文明生产中的奖励。特殊情况下,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或班组,可向公司另行申请奖励。

3.安全管理奖惩规定

3.1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依据其行为及所属责任,逐级考核到责任人;

3.2全场职工相互监督,由风电场相关专责落实是否属实,如果查实,按相关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处罚款进入奖励基金。

3.3发现职工违章,旁边有人而不加制止,以共同违章处罚。

3.4凡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挽回巨大经济损失者,由风电场上报____公司研究决定后给予重奖,并通报表扬。

3.5发现设备一、二类障碍隐患,并及时弥补或处理者,由风电场按相应比例给予奖励。

3.6发现违章、违规等不安全现象发生,及时监督并制止者,将给予适当奖励。

3.7外单位人员在风电场场区范围内工作时,如果有违章现象,由我场工作负责人负全责。

3.8发生人身及设备事故,遵照龙源电力集团公司《风电场事故调查规程》中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9发生设备一类障碍,相关责任人当月无绩效工资,直接责任人两个月无绩效工资。

3.10发生二类障碍、差错、异常及不安全现象按以下标准进行考核(百分比为当月绩效工资百分比):

类型

一类障碍

(次)

二类障碍

(次)

异常

(次)

差错

(次)

不安全现象

(次)

考核范围

风电场内部

风电场内部

班组内部

班组内部

班组内部

相关责任人

10%

5%

——

——

——

次要责任人

20%

10%

5%

——

——

主要责任人

50%

20%

10%

5%

3%

4.其它奖励

4.1根据岗位绩效工资发放原则,结合某些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对工作突出和表现出色者给予适当加奖,以资鼓励;

4.2在集团公司、风电公司举办的各类技术比武中取得前三名者给予适当奖励;

4.3其它对风场各项工作有贡献者,根据情况酌情给予奖励

4.4为风电场挽回巨大经济损失或创造巨大效益者,除风电场奖励、上报公司进行重奖外,可申请集团公司进行双重奖励。

________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____风电场

二〇〇六年九月

第14篇 某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进入______风电场项目部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安全帽的扣带,并按规定穿戴好防护工作服和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外部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进入______风电场项目部施工现场人员,禁止吸烟;

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上班作业。

3、施工现场存放的材料、设备,应做到存放场地安全可靠,材料、设备存放整齐,有便利的通道,必要时设专人进行看护。

4、施工现场地面上有孔洞、坑道、沟口、闸门口、升降口、漏斗口等危险处,应设有安全防护拦杆设施,并悬挂明显标志。

如现场临时施工打开的孔洞、坑道、沟口、闸门口、升降口、漏斗口等危险处,应设安全警戒带,并派专人看护,施工完毕应立即加上盖板或装上防护栏。

5、起重机设备在使用前要经过荷载试车试验,试车前应注意检查大钩、钢丝绳、行走机构和电气部分等。

操作人员包括司机和起重工应持证上岗。

使用时,应设专人指挥,禁止斜吊,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品的上面,或者在吊运物品的下面停留、行走,在货物悬空时,驾驶人员不能离开操作岗位。

6、凡坠落高度在二米和二米以上,且在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从事高处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按标准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和穿软底鞋,不准穿塑料底和带钉子的硬底鞋。

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上,施工站人的工作面应铺设、固定木板或马道板,并搭设1m高的护身栏杆。

7、凡经医生诊断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精神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8、在厂房顶、陡、悬崖、杆塔、吊桥、脚手架以及其它危险边沿进行悬空高处作业时,临空一面必须搭设安全网和防护栏杆。

工作人员必须按标准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安全网必须随着工作面的升高而提高,安全网距离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超过3m。

9、在单杆上进行悬空高处作业前,应确认单杆埋设是否牢固,强度是否足够,并应选合适杆型的脚扣或踩板上杆作业;

按标准系好合格的安全带,严禁用麻绳等代替安全带登杆作业;

在结构架、杆上作业时,地面应有人监护、联络。

10、高处作业时,不得坐在平台、孔洞、井口边缘,不得骑座在脚手架栏杆、躺在脚手板或安全网内部休息,不得站在栏杆外的探头板上工作和凭借栏杆起吊物体。

11、遇到五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时,没有特别可靠的安全措施,禁止高处作业。

12、常用安全用具、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安全用具、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到劳动人事部允许生产的正规厂家去购买,且必须经安全主管部门的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13、现场施工使用的氧气和乙炔瓶之间的间距要有10米远,气瓶上应装有防震胶圈,气瓶不得放在太阳下暴晒,注意轻搬、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氧气瓶不得接触易燃、易爆和热源辐射加温。

14、禁止把氧气瓶和其它气瓶混放在同一仓库内,易燃品、油脂或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同氧气瓶一起运输和存放。

15、氧气瓶阀冬季冻结时,可用热水或水蒸气加热解冻,严禁用火焰烘烤和钢铁一类的器具猛击,更不能猛拧减压表或高压调节螺丝,以防氧气大量冲出而造成事故。

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允许全部用完,至少应留有98~196kpa的余压力。

16、从事电焊接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焊工上岗证;

工作时必须使用镶有滤光镜片的面罩,从事气焊、气割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有色眼镜,露天作业遇雨时,必须采取防雨措施,不得冒雨作业。

17、在容器内焊接,其内部温度不得超过400c。

否则,应轮换作业,并采取通风保护措施(如安装抽风机等)。

18、现场施工用电应按照《________项目部现场施工用电管理措施》的规定执行。

临时或永久用110v以上的照明线路,必须绝缘良好,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并在经常有车辆通过之处,悬挂高度不得小于5m。

19、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地点、井坑、洞内和金属容器内部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行灯必须带有防护网罩。

20、驾驶员在出车之前,必须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尤其是对刹车和方向进行检查确认,严禁车辆带病行驶,严禁司机酒后驾车。

21、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遵章守纪,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员、超载、超速,确保行车安全。

22、违反本规定的现象,一经发现处以200元的罚款。

被处罚人员三天内自行将罚款上交公司财务,每超过二天罚款额加罚一倍。

治安制度

第15篇 风电场档案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范本

(一)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做好以防火、防潮、防高温、防盗等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二)严格执行档案的利用借阅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房随意翻看, 严格检查外来人员的进入,做好档案的安全保护工作。

(三)负责定期检查档案室电线、电器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电源线路布局符合安装规程,照明灯泡与图书、档案、资料等可燃物品的距离保持在规定范围内(0.5m以上)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整改。

(四)禁止在室内吸烟、玩电、也不许其它借阅人员在室内吸烟、玩火或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档案室。若出现停电现象,室内光线黯淡,也不能出现点蜡烛照明等现象。

(五)负责定期对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并会正确使用。档案室严禁堆放一切杂物,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六)负责做好防潮工作,天气潮湿季节对近地近墙档案进行检查,防止雨水以及湿空气通过屋顶 、墙身、门窗、地面等部位渗入,发现受潮档案及时采取除湿措施,保护档案。

(七)加强自身学习,提高档案管理技能,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做好档案的修复、复制、保护等安全防范工作。

《风电安全管理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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