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海成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九中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为确保网络正常使用,充分发挥网络在信息时代的作用,促进教育信息化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特制订本预案,妥善处理危害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遏制突发事件的影响和有害信息的扩散。
一、危害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
1.如在局域网内发现病毒、木马、黑客入侵等网络管理中心应立即切断局域网与外部的网络连接。如有必要,断开局内各电脑的连接,防止外串和互串。
2.突发事件发生在校园网内或具有外部ip地址的服务器上的,学校应立即切断与外部的网络连接,如有必要,断开校内各节点的连接;突发事件发生在校外租用空间上的,立即与出租商联系,关闭租用空间。
3.如在外部可访问的网站、邮件等服务器上发现有害信息或数据被篡改,要立即切断服务器的网络连接,使得外部不可访问。防止有害信息的扩散。
4.采取相应的措施,彻底清除。如发现有害信息,在保留有关记录后及时删除,(情况严重的)报告市教育局和公安部门。
5.在确保安全问题解决后,方可恢复网络(网站)的使用。
二、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制。建立由主管领导负责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设立安全专管员。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bbs、聊天室等交互性栏目要设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
2.局内网络由网管中心统一管理维护,其他人不得私自拆修设备,擅接终端设备。
3.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树立网络与信息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安全意识淡薄是造成网络安全事件的主要原因,各校要加强对教师、学生的网络安全教育,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将网络安全意识与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保密意识联系起来。特别要指导学生提高他们识别有害信息的能力,引导他们正健康用网。
4.不得关闭或取消防火墙。保管好防火墙系统管理密码。每台电脑安装杀毒软件,并及时更新病毒代码。
第2篇 区二中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二中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为确保网络正常使用,充分发挥网络在信息时代的作用,促进教育信息化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特制订本预案,妥善处理危害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遏制突发事件的影响和有害信息的扩散。
一、危害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
1.如在局域网内发现病毒、木马、黑客入侵等
网络管理中心应立即切断局域网与外部的网络连接。如有必要,断开局内各电脑的连接,防止外串和互串。
2.突发事件发生在校园网内或具有外部ip地址的服务器上的,学校应立即切断与外部的网络连接,如有必要,断开校内各节点的连接;突发事件发生在校外租用空间上的,立即与出租商联系,关闭租用空间。
3.如在外部可访问的网站、邮件等服务器上发现有害信息或数据被篡改,要立即切断服务器的网络连接,使得外部不可访问。防止有害信息的扩散。
4.采取相应的措施,彻底清除。如发现有害信息,在保留有关记录后及时删除,(情况严重的)报告市教育局和公安部门。
5.在确保安全问题解决后,方可恢复网络(网站)的使用。
二、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制。建立由主管领导负责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设立安全专管员。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bbs、聊天室等交互性栏目要设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
2.局内网络由网管中心统一管理维护,其他人不得私自拆修设备,擅接终端设备。
3.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树立网络与信息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安全意识淡薄是造成网络安全事件的主要原因,各校要加强对教师、学生的网络安全教育,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将网络安全意识与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保密意识联系起来。特别要指导学生提高他们识别有害信息的能力,引导他们正健康用网。
4.不得关闭或取消防火墙。保管好防火墙系统管理密码。每台电脑安装杀毒软件,并及时更新病毒代码。
第3篇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1:总则
1.1为规范北京爱迪通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建立自上而下的信息安全工作管理体系,需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管理体系,以推动信息安全工作的开展。
2: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的信息安全组织机构和重要岗位的管理。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注明日期的应用文件,其随后的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不包括勘误、通知单),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保障评估框架》(gb/t 20274.1-2006)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 20269-2006)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08)
4:组织机构
4.1 公司成立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是信息安全的最高决策机构,下设办公室,负责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4.2 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重大事件,落实方针政策和制定总体策略等。职责主要包括:
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信息安全的策略、法律和法规,批准公司信息安全总体策略规划、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确定公司信息安全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知道、监督信息安全工作。
4.3 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组:信息安全工作组、应急处理工作组。组长均由公司负责人担任。
4.4信息安全工作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4.4.1 贯彻执行公司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的决议,协调和规范公司信息安全工作;
4.4.2 根据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对信息安全工作进行具体安排、落实;
4.4.3 组织对重大的信息安全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策略进行审查,拟定信息安全总体策略规划,并监督执行;
4.4.4 负责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的信息安全工作,参与信息系统工程建设中的安全规划,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
4.4.5 组织信息安全工作检查,分析信息安全总体状况,提出分析报告和安全风险的防范对策;
4.4.6 负责接收各单位的紧急信息安全事件报告,组织进行时间调查,分析原因、涉及范围,并评估安全事件的严重程度,提出信息安全时间防范措施;
4.4.7 及时向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单位报告信息安全时间。
4.4.8 跟踪先进的信息安全技术,组织信息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宣传工作。
4.5应急处理工作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4.5.1 审定公司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应急策略及应急预案;
4.5.2 决定相应应急预案的启动,负责现场指挥,并组织相关人员排除故障,恢复系统;
4.5.3 每年组织对信息安全应急策略和应急预案进行测试和演练。
4.6 公司应指定分管信息的领导负责本单位信息安全管理,并配备信息安全技术人员,有条件的应设置信息安全工作小组或办公室,对公司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落实本单位信息安全工作和应急处理工作。
5: 关键岗位
5.1 设置信息系统的关键岗位并加强管理,配备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应用开发管理员、安全审计员、安全保密管理员要求无人各自独立。要害岗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和有关信息安全的管理规定。
5.2 系统管理员主要职责有:
5.2.1负责系统的运行管理,实施系统安全运行细则;
5.2.2严格用户权限管理,维护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5.2.3认真记录系统安全事项,及时向信息安全人员报告安全事件;
5.2.4对进行系统操作的其他人员予以安全监督。
5.3网络管理员的主要职责有:
5.3.1负责网络的运行管理,实施网络安全策略和安全云心细则;
5.3.2安全配置网络参数,严格控制网络用户访问权限,维护网络安全正常运行;
5.3.3监控网络关键设备、网络端口、网络物理线路,防范黑客入侵,及时向信息安全人员报告安全事件;
5.3.4对操作网络管理功能的其他人员进行安全监督。
5.4应用开发管理员主要职责有:
5.4.1负责在系统开发建设中,严格执行系统安全策略,保证系统安全功能的准确实现;
5.4.2系统投产运行前,完整移交系统相关的安全策略等资料;
5.4.3不得对系统设置“后门”;
5.4.4对系统核心技术保密等。
5.5安全审计员负责对设计系统安全的事件和各类操作人员的行为进行审计和监督,主要职能包括:
5.5.1按操作员证书号进行审计;
5.5.2按操作时间审计;
5.5.3按操作类型审计;
5.5.4事件类型进行审计;
5.5.5日志管理等。
5.6安全保密管理员负责日常安全保密管理活动,主要职责有:
5.6.1监视全网运行和安全告警信息
5.6.2网络审计信息的常规分析
5.6.3安全设备的常规设置和维护
5.6.4执行应急中心指定的具体安全策略
5.6.5向应急管理机构和领导机构报告重大的网络安全时间等。
6 附则
6.1本办法由公司科技部负责解释。
6.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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