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煤矿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煤矿井下作业与地面作业相比较,其主要特点是:
1)作业现场狭窄煤矿大多数巷道高度不足2m,下宽不足2.5m;采煤工作面依煤层而定,高度一般不超过2m,低的地方还要爬行才能通过;地面不平坦,坡度大,有的甚至超过30°
(2)光线不足。井下不仅没有自然采光,一般也没有固定的照明设施,作业人员仅靠头顶一盏矿灯照明。
(3)作业现场情况变化大。这种变化不仅表现为采掘工作面不断移动,而且还有地质构造、矿山压力、瓦斯涌出量等变化,井巷设备维修人员不断地变换工作地点等。
(4)设备笨重。由于抗冲击和防爆需要,下设备多,又比较笨重一个开关需要两个人才能抬动,而且由于场地狭窄,移动非常困难。
(5)灾害多。煤矿现场作业工人不仅要关注操作安全,而且还要关注环境安全。水、火、瓦斯和顶板等事故时刻威胁着安全生产。
(6)多人联合作业。井下现场作业如采掘作业少则五六人多则十几人,一人违章,往往会影响多人安全。
基于上述情况,煤矿作业现场在布置上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采掘工作面尽可能在矿井两翼分开布置,避免造成人员高度集中,特别是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高应力区域,更应该注意这个问题。
(2)采煤工作面的安全出口畅通,上下端头支护、断面要符合规程规定。
(3)巷道中无杂物,材料、钢轨、钢管及各种备用物品码放整齐,不可过高、过宽,固定位置,不要影响通风、运输和行人。
(4)采掘工作面局部通风合理。
(5)局部通风符合规程规定,突出矿井采掘避免在回风一侧安排其他作业。
(6)壁式工作而尽可能实行正规采煤作业,支护排列整齐,工作面齐整。
(7)采掘工作而内,设备安装、溜槽铺设,缆放炮线吊挂都要符合工艺要求和操作规程规定。
煤矿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是围绕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展开的,内容相当广泛。因为煤矿作业现场是由人、物和环境所构成的一个生产场所,它实际上也是一个“人工环境”在这个人工环境里,有生产用的各种装备装置、原材物料、产成品、各类工具和其他杂物,还有作为设备动力源的蒸汽、电、燃油等,以及操作人员。因此,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也就是从这三个因素着手,即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对物的不安全状态的管理及对作业环境条件的调节和治理。
第2篇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典型经验
一、大型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流程图。(见附表一)
二、大型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流程说明。
工程管理领导小组:根据计划安排或项目批复方案,领导小组组织对工程设计图纸、资料进行分析审查,认为却有必要性和图纸资料无误后向工程管理组、安检质检组下达安全作业任务。
工程管理组:根据工程管理领导小组下达的工作任务,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提出施工方案上报工程管理小组审查通过后,下发现场施工管理组。
工程管理组应审签施工设计图、材料供应单、旧材料回收单(现场抽查),经领导小组审批后,材料供应单、旧料回收单共一式三份,一份存查(盖存查章),一份交财务供应组发、收料(盖发、收料章),一份交施工单位领、缴料(盖领、缴料章);施工设计图共一式六份,一份存查,一份转验收组,四份交施工单位施工(其中一份交安检质检组)。
安检质检组:根据工程领导小组下达的安全任务组织对施工现场勘察提出“三措一案”上报工程领导小组审查,审查通过后下发专(兼)职安全员执行。
安全施工实行分层控制、分级负责制。局工程管理组、施工单位、各施工队共同构成三级安全管理网,各级负责人为本级安全第一责任人,并设立专(兼)职安全员,建立各级安全责任制。
施工现场管理组:根据工程管理组下达施工方案编制施工计划、作业指导书、提交材料计划,经工程管理组审查同意后,分批签定工程施工责任书,施工单位不得再行转包。
涉及停送电的施工作业项目必须提前一周向调度所上报停送电计划,待局周生产调度例会批准后安排进行。需从10kv出线口停电的施工作业项目和10kv分段开关以下停电的施工作业项目,由施工作业负责人填写第一种工作票,施工单位负责人(或副职)审查签发,相关供电所所长(或副职)受理,由该区域维护管理人员(或班长)向调度员直接办理停电工作票、得到停电许可后,再由该区域维护管理人员(或班长)向施工作业负责人实施二级许可,施工作业负责人同时做好现场安全措施。
规划设计人员在进行规划设计时,必须遵循国家电网公司输配电工程典型设计10kv配电工程分册及《庆阳地区农电系统配网建设与改造实施技术方案》和《镇原县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原则》。对不遵循设计原则、资料不实、弄虚作假、吃拿卡要、不能按期完成规划设计等规划设计人员,一经查出,要进行严肃处理。施工项目下达后,施工现场管理组向各施工队合理分配施工任务。
召开讨论分析会议:完成以上工作任务后,召开作业现场管理组成员会议讨论分析施工任务的难点、重点、危险点,确定正确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措施,进行人员现状分析并分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施工班组:根据现场施工管理组分解下达的施工任务召开班前会,明确工作任务及分工,结合当天作业环境、作业内容、工器具配备、人员精神状态等讨论制定当天各分项作业组危险点预控措施。全体作业人员(包括专业电工和临时民工)应列队,由工作负责人宣讲当天作业任务及其危险点控制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全体作业人员确认无误签字后,方可开始施工。完成标准化作业中的质量控制流程(见附件一),向验收组提交验收报告。召开班后会,对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对标准作业指导书提出改进意见。
施工作业项目涉及停送电工作时,必须办理书面的“第一种工作票” ,不涉及停送电的施工作业项目办理“安全措施票 ” ,并制定相应的“危险点预控措施卡”作为工作票(或安全措施票)的附件,与工作票(或安全措施票)一并执行。
施工单位对参加施工的临时技、普工,在安全管理上应与专业电工同等对待。临时聘用的技工原则上发放安全帽、保安带、脚扣(或踩板)及随身工具等(开工前与其签定安全施工责任书,见附件三),普工发放安全帽等(开工前与普工代表签定安全施工合同书,见附件二);劳动保护用品及工器具发放时,必须造册登记,工程结束时交回,丢失照价赔偿。
专(兼)职安全员:根据安检质检组下达的“三措一案”在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监督工作人员遵守安规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组织完成标准化作业指导书中危险点控制流程(见附件一)。针对施工过程中的违章行为做好安全监督检查记录。向工程验收组提交质检安检记录。
现场安检质检员必须全过程跟班在施工现场,全方位跟踪检查,认真填写质检记录。发现施工质量问题时,及时填写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每道工序未经现场质检员许可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施工结束,进行质检资料移交。
财务供应与物资管理组:负责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材料采购、组织供应、财务结算等管理与运作。工程规划设计完成后,工程管理组应进行材料分类汇总,提出直供、自购材料计划,审查用户费用缴纳情况,分批下达施工项目,财务供应组分批按期组织入库、备料。财务供应组应建立工程材料帐卡,对直供、自购的材料均要验收、清点(包括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出厂资料),与直供、自购计划单所列品名、规格、型号、及数量核对无异后,填制材料入库单,经购(运)料员及保管双方签字,方可入库。
施工单位在领料前一日,应向库房保管员申请备料,向局办公室申请派车。供应材料时,库房保管按手续齐全的材料供应单所列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发料,施工人领料(包括出厂资料),双方核对无异后,在供料单上签字,作为记帐凭据。
库房保管员要定期对库存材料清查盘点,按月上报库存数量,做到帐、卡、物相符。并按规格型号分类存放,做到堆放整齐,查找方便,领用方便。施工单位领回材料后,要制定相应的现场管理措施,责任到人,严加管理,发生材料丢失事件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按网改材料价格赔偿。严禁使用用户自购的劣质材料。对和用户串通一起,违犯规定使用了用户私自购买的材料者,一经发现,按局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旧材料拆除后,拆除单位按回收清单及时交财务供应组回收入库。财务供应组按回收清单清点核对无异后,双方在材料清单(一式三份)上签字,一份由拆除单位留存,一份作为材料入库单由保管员保存,一份上报工程管理组。各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结束二日内,与库房结清该工程废旧回收材料、工程变更长余材料。
库房保管向工程管理组提交实收单,并与回收清单核对填写扣款单(废旧回收材料按网改材料价格70%、剩余材料按网改材料价格100%)。财务供应组要对回收的旧材料及工程变更长余材料填写入库单进行入库,并建立帐卡,做到帐、卡、物相符。施工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因施工问题在运行中出现质量责任事故的,施工人员应承担施工责任,现场质检员应承担质检不到位责任, 进行责任追究。对不履行质检职责、质检不认真、资料填写不详实、弄虚作假的质检人员,一经发现,扣除该工程质检费的5-20%,并进行严肃处理。
工程验收管理组:施工单位、安监质检组在施工结束二日内,必须将施工资料、质检资料及验收申请表报工程管理组申请验收。工程验收组必须在接到申请三日内,安排验收小组、施工单位、供电单位联合验收,履行接、交手续。
验收人员必须遵循国家电网公司输配电工程典型设计10kv配电工程分册及“庆阳地区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竣工验收细则”,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严把验收关。重点对工程量、施工质量、技术资料、材料使用、设计的合理性等进行验收。验收时,验收组应按实际施工标准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并填写网改工程验收单。质量等级评定分为10kv线路、配电台区、低压线路、进户工程四部分,各分项工程得分累加后的平均得分为该项工程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在85分以上为优良工程,60 - 85分为合格工程,60分以下为不合格工程。
验收结束后三日内,验收组应将验收综合资料(包括施工资料、出厂资料、质检资料、验收资料、竣工图等)转工程管理组进行施工结算和资料归档。并将施工长余材料计划入库单转财务供应组入库,竣工图一份转供电单位存档。验收中发现的一般缺陷,填写缺陷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发现存在不安全隐患的重大缺陷,立即停运,并填写缺陷整改通知书(使用附表六),限期整改。对重大质量责任事件或规划设计失误的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施工单位在接到整改通知书三日内,必须整改结束,并向工程验收组申请复查,整改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负。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验收组不得将验收资料转工程管理组结算。
三、保证流程正常运行的组织机构
1、 机构设置:局成立农网建设与改造领导小组,下设工程管理组、安全监督检查组、现场施工管理组、专(兼)职安全员、财务供应及物资管理组、施工班组和工程验收组。(见附表三)
2、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
2.1 各职能组内根据职责分工、业务内容设立组长及相应专责岗位。
2.2 各职能组及各岗位必须按照业务分工和业务流程,履行各自岗位职责。各职能组、各岗位之间必须密切协作,保证工程项目有序、高效地运转。(业务流程见附表一)
3、工程管理组岗位设置及职责
3.1工程管理组下设组长、安全管理专责、预算决算专责、资料管理专责、规划设计专责、验收专责等六个岗位,部门设立在网改办。
3.2 工程管理组职能:负责可研报告的编制上报;提出农网建设改造工程项目计划;组织规划设计;编制上报预算;整体计划工程材料;施工管理;组织竣工验收、质量等级评定、工程竣工资料的审查验收、竣工图绘制、核对工程量及废旧材料回收情况,验收工程的移交;结算施工费用;竣工结算;资料整理归档等。
3.3 组长岗位职责
3.3.1负责工程管理组的全面日常管理工作;
3.3.2审查可研报告;
3.3.3拟订工程项目计划;
3.3.4工程项目规划设计管理;
3.3.5审查工程预算及材料计划;
3.3.6审查设计图及施工材料单、旧材料回收单;
3.3.7下达施工任务并审批工程变更设计;
3.3.8负责电杆运输及运费结算;
3.3.9工程决算。
3.4 安全管理专责
3.4.1协助组长做好网改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3.4.2办理签定《施工责任书》业务;
3.4.3办理签定《施工安全责任书》业务;
3.4.4审查施工单位分项工程开工报告、三措报审表、危险点分析预控卡;
第3篇 采煤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1、综采工作面的现场安全管理
综采工作面在安全方面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是采煤机、液压支架的使用,以及上下安全出口、工作面处的冒顶片帮等,当然,防止瓦斯、煤尘事故也是安全管理的重点。
(1)工作面支护。
①检查支架是否排成直线,支架排列偏差不应超过±50mm;中心距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中心距偏差不应超过±100mm;相邻支架间是否存在明显错差,错差不应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2/3,歪倒应小于±50。
②支架架设要与底板垂直,不得超高,与顶板接触要严密,迎山有力,不许空顶。
③支架是否完好,支架无漏液、不串液、不失效,架内无浮煤、浮矸堆积。
④支架是否采用编号管理。
(2)上下平巷(工作面回风巷和工作面运输巷)。
①巷道断面和人行道宽度是否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其中上平巷净断面就砂小于10m2,下平巷净断面应不小于12m2;人等道宽试验不小于1m,另一侧宽度不小于0.5m。
②巷道支护是否完整,有无断梁折柱或空帮空顶。
③下平巷中横跨带式输送机或刮板输送机时是否有过桥。
④巷道有无积水、杂物、浮煤或浮矸,材料设备是否码放整齐,并有标志牌。
⑤巷道维修有无专人负责。
(3)安全出口。
①是否按作业规程规定进行了超前支护;安全出口20m范围内支架是否完整、无缺,并有超前支护;巷道高度是否不低于1.8m。
②是否作业规程规定采取支架防滑倒措施,倾角超过150时,排头支架是否安装防倒千斤顶,并经常保持拉紧状态;倾角大的工作面下部端头需架设木垛,以支撑第一架支架,防止其下滑。
(4)采煤作业。
①采煤机状态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如备件是否齐全,截齿是否齐全、锋利,喷雾是否畅通、正常。
②采煤机运行时,牵引速度是否符合规定。
③采煤机割煤时,顶底板是否割得平整,油泵工作压力是否保持在规定范围内。
④采煤机停机后,速度控制、机头离合器、电气隔离开关是否已打在断开位置,供水管路是否安全关闭。
⑤采煤机是否被用做牵引或推顶设备。
(5)液压支架移架。
①检查移架前是否整理好架前推移空间,清除架间杂物和顶梁上冒落的坚硬岩块。
②倾斜煤层中的移架顺序是否坚持由下而上。
③移架操作时,是否保持保持支架中心距相等和移架距相等;是否追机作业,滞后采煤机后滚筒4-8架;移架工是否站在架箱内,面向煤壁操作;升架是否有足够初撑力,与顶板接触是否严密。
④移架前支架是否前后窜动,频繁升降。
⑤移架区内是否有人工作、停留或穿越。
⑥移架是否一次移好,有无随意升降支架现象,架间空隙是否背严,有无漏矸或采空区矸石窜入支架底部。
⑦移架完成后,操作手柄是否打到零位,并关闭截止阀。
(6)推移刮板输送机。
①检查是否严格掌握输送机的“平直”,遵循推移刮板输送机程序。
②推刮板输送机距移架距离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出现陡弯,推移刮板输送机时是否在输送机工作时进行。
③每次推刮板输送机是否推移一个步距;上下机头是否不落后,也不超前。
④推移上下机关时,是否将机头和过渡槽处的杂物清理干净,机头是否飘起。
(7)工作面生产设备的安全管理应符合相关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要求。
2、机采工作面现场安全管理
与综采工作面相比,机采工作面装备水平较低,支护强度较小,容易发生顶板事故。因此,工作面支护、上下安全出口、回柱放顶等是机采工作面安全管理的重点。
(1)工作面支护。
①检查柱距、排距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呈一条直线,支架架设偏差不应超过100mm。
②顶梁铰接率是否大于90%,是否出现连接不铰接,机道与放顶线是否配足水平楔。
③支柱初撑力、迎山、棚梁、背板、柱鞋、柱窝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④是否存在失效柱、梁和空载支柱,不同型号支柱是否混用。
⑤是否按作业规程要求及时架设密集支柱或木棚木垛,其数量、位置是否符合规定。
⑥支柱是否全部编号管理,并做到牌号清晰。
(2)上下平巷(工作面回风平巷和运输平巷)。
①检查巷道断面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高度不小于1.8m,人行道宽度不小于0.8m。
②巷道支护是否完整,无断梁折柱,无空帮空顶;架间撑木齐全。
③巷道是否有专人负责维修。
④机电设备是否上架进壁龛,电缆悬挂是否整齐。
⑤巷道有无积水、杂物、浮煤;材料码放是否整齐。
(3)安全出口。
①检查平巷至煤壁线20m范围内支架是否整齐,并有符合规定的超前支护。
②有无符合规定的端头支护,端头梁距工作面第一架支架的距离不应超过0.7m。
③巷道高度是否不低于1.6m,人行道宽度不低于0.7m。
④采空区侧或煤壁侧是否有宽度大于0.6m,高度不低于工作面采高90%的人行通道。
⑤安全出口处煤壁是否至少超前一刀,斜长不小于2.0m。
(4)采煤作业。
①检查采煤机状态能否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②采煤机运转时牵引速度是否符合规定,运行是否平衡,底板是否割平。
③采煤机工和时液压油泵的工作压力是否保持在规定的范围内。
④采煤机停机后,速度控制、离合器、隔离开关是否打在断开位置,并完全关闭水管。
⑤采煤机是否被用作牵引或推顶设备。
(5)煤壁与机道支护。
①检查煤壁是否平直,并与底板垂直。
②是否出现超过规定的伞檐。
③一次采高时是否见顶。
④是否按作业规程要求及时架设齐全的贴帮点柱。
⑤悬臂梁是否到位,端面距小于300mm;梁端是否接顶,挂梁及时。
⑥悬臂梁支柱支设是否及时,在15m内支柱与放顶是否平行作业,改临时柱时是否做到先后回。
第4篇 采煤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1、综采工作面的现场安全管理
综采工作面在安全方面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是采煤机、液压支架的使用,以及上下安全出口、工作面处的冒顶片帮等,当然,防止瓦斯、煤尘事故也是安全管理的重点。
(1)工作面支护。
①检查支架是否排成直线,支架排列偏差不应超过±50mm;中心距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中心距偏差不应超过±100mm;相邻支架间是否存在明显错差,错差不应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2/3,歪倒应小于±50。
②支架架设要与底板垂直,不得超高,与顶板接触要严密,迎山有力,不许空顶。
③支架是否完好,支架无漏液、不串液、不失效,架内无浮煤、浮矸堆积。
④支架是否采用编号管理。
(2)上下平巷(工作面回风巷和工作面运输巷)。
①巷道断面和人行道宽度是否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其中上平巷净断面就砂小于10m2,下平巷净断面应不小于12m2;人等道宽试验不小于1m,另一侧宽度不小于0.5m。
②巷道支护是否完整,有无断梁折柱或空帮空顶。
③下平巷中横跨带式输送机或刮板输送机时是否有过桥。
④巷道有无积水、杂物、浮煤或浮矸,材料设备是否码放整齐,并有标志牌。
⑤巷道维修有无专人负责。
(3)安全出口。
①是否按作业规程规定进行了超前支护;安全出口20m范围内支架是否完整、无缺,并有超前支护;巷道高度是否不低于1.8m。
②是否作业规程规定采取支架防滑倒措施,倾角超过150时,排头支架是否安装防倒千斤顶,并经常保持拉紧状态;倾角大的工作面下部端头需架设木垛,以支撑第一架支架,防止其下滑。
(4)采煤作业。
①采煤机状态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如备件是否齐全,截齿是否齐全、锋利,喷雾是否畅通、正常。
②采煤机运行时,牵引速度是否符合规定。
③采煤机割煤时,顶底板是否割得平整,油泵工作压力是否保持在规定范围内。
④采煤机停机后,速度控制、机头离合器、电气隔离开关是否已打在断开位置,供水管路是否安全关闭。
⑤采煤机是否被用做牵引或推顶设备。
(5)液压支架移架。
①检查移架前是否整理好架前推移空间,清除架间杂物和顶梁上冒落的坚硬岩块。
②倾斜煤层中的移架顺序是否坚持由下而上。
③移架操作时,是否保持保持支架中心距相等和移架距相等;是否追机作业,滞后采煤机后滚筒4-8架;移架工是否站在架箱内,面向煤壁操作;升架是否有足够初撑力,与顶板接触是否严密。
④移架前支架是否前后窜动,频繁升降。
⑤移架区内是否有人工作、停留或穿越。
⑥移架是否一次移好,有无随意升降支架现象,架间空隙是否背严,有无漏矸或采空区矸石窜入支架底部。
⑦移架完成后,操作手柄是否打到零位,并关闭截止阀。
(6)推移刮板输送机。
①检查是否严格掌握输送机的“平直”,遵循推移刮板输送机程序。
②推刮板输送机距移架距离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出现陡弯,推移刮板输送机时是否在输送机工作时进行。
③每次推刮板输送机是否推移一个步距;上下机头是否不落后,也不超前。
④推移上下机关时,是否将机头和过渡槽处的杂物清理干净,机头是否飘起。
(7)工作面生产设备的安全管理应符合相关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要求。
2、机采工作面现场安全管理
与综采工作面相比,机采工作面装备水平较低,支护强度较小,容易发生顶板事故。因此,工作面支护、上下安全出口、回柱放顶等是机采工作面安全管理的重点。
(1)工作面支护。
①检查柱距、排距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呈一条直线,支架架设偏差不应超过100mm。
②顶梁铰接率是否大于90%,是否出现连接不铰接,机道与放顶线是否配足水平楔。
③支柱初撑力、迎山、棚梁、背板、柱鞋、柱窝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④是否存在失效柱、梁和空载支柱,不同型号支柱是否混用。
⑤是否按作业规程要求及时架设密集支柱或木棚木垛,其数量、位置是否符合规定。
⑥支柱是否全部编号管理,并做到牌号清晰。
(2)上下平巷(工作面回风平巷和运输平巷)。
①检查巷道断面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高度不小于1.8m,人行道宽度不小于0.8m。
②巷道支护是否完整,无断梁折柱,无空帮空顶;架间撑木齐全。
③巷道是否有专人负责维修。
④机电设备是否上架进壁龛,电缆悬挂是否整齐。
⑤巷道有无积水、杂物、浮煤;材料码放是否整齐。
(3)安全出口。
①检查平巷至煤壁线20m范围内支架是否整齐,并有符合规定的超前支护。
②有无符合规定的端头支护,端头梁距工作面第一架支架的距离不应超过0.7m。
③巷道高度是否不低于1.6m,人行道宽度不低于0.7m。
④采空区侧或煤壁侧是否有宽度大于0.6m,高度不低于工作面采高90%的人行通道。
⑤安全出口处煤壁是否至少超前一刀,斜长不小于2.0m。
(4)采煤作业。
①检查采煤机状态能否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②采煤机运转时牵引速度是否符合规定,运行是否平衡,底板是否割平。
③采煤机工和时液压油泵的工作压力是否保持在规定的范围内。
④采煤机停机后,速度控制、离合器、隔离开关是否打在断开位置,并完全关闭水管。
⑤采煤机是否被用作牵引或推顶设备。
(5)煤壁与机道支护。
①检查煤壁是否平直,并与底板垂直。
②是否出现超过规定的伞檐。
③一次采高时是否见顶。
④是否按作业规程要求及时架设齐全的贴帮点柱。
⑤悬臂梁是否到位,端面距小于300mm;梁端是否接顶,挂梁及时。
⑥悬臂梁支柱支设是否及时,在15m内支柱与放顶是否平行作业,改临时柱时是否做到先后回。
第5篇 顶管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范
顶管作业是天然气输配系统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顶管作业又是安全风险较大的作业,为了加强对顶管作业的安全管理,保证顶管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范。
一、各施工单位要选择有资质,有实力且有顶管作业经验的施工队伍来承担顶管工程。施工单位必须为所有的施工人员办理“平安卡”。
二、各施工单位在顶管工程开工前,必须对承担顶管作业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认真的、有效的安全交底及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及技术交底必须有记录。未进行安全交底及技术交底的不得开工。
三、顶管井口必须设有安全围网,顶管作业区域必须设置围挡,将作业区域与公共区域相隔离。
四、顶管井必须有固定的、牢固的逃生梯,逃生梯必须与顶管井焊接固定。
五、顶管区域内不得搭建临时简易工棚,可以使用集装箱式的临时工棚,工棚内不得使用明火,不得乱拉乱接电源,烟头必须丢在盛有水的烟灰桶内。
六、顶管作业区域内各种材料、设备必须分区堆放,不得乱堆乱放,做到文明作业。
七、施工作业各种电器设备必须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安全用电要求。
八、井下作业的员工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工作鞋,不得光着膀子,光着脚进行作业,作业区内严禁吸烟。
九、要注意保护施工区域周边的环境,不得乱丢杂物、乱排放生活污水。
十、顶管施工作业严禁使用自制的三脚架,必须使用合格的龙门架或吊车。每日施工前,必须检查卷扬机的钢缆是否有磨损、制动装置是否有效,并做好检查记录,备查。
十一、施工区域内必须配置足够的、有效的灭火器。
十二、施工所用的设备必须与井口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得少于一米)。
十三、井边作业人员或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且安全带必须进行有效固定。
十四、施工作业区域内必须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语,警示作业人及其他人员在作业区内要注意安全。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目前已施工的顶管作业要按本规范要求进行整改;对于尚未开工的顶管作业要严格执行本规范。监理人员要严格按本规范对顶管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对于不按本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的或不按规范要求进行整改的,将予以处罚!
建设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第6篇 基建工程作业现场临时用电 安全管理措施要点
为规范公司投资建设的新建及改、扩建基建工程作业现场临时用电,控制安全风险,防范人身事故,依据行业相关规程、规范,制定本措施要点。
一、职责
(一)业主项目部
负责组织本单位在建工程作业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以及指导、监督、检查。
(二)监理项目部
负责施工项目部作业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的审批工作;负责对施工项目部临时用电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施工项目部
1、对工程作业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负总责;
2、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编制作业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经监理项目部审批同意后执行;
3、负责临时用电系统的使用、维护、保养、拆除和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订制配电箱;
4、负责对作业现场临时用电过程的安全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并落实;
5、负责建立作业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台帐和相关资料。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一)一般要求
1、施工项目部按国家规程、规范编制作业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符合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经监理项目部审批后执行。
2、施工项目部应按审批的方案进行用电布设,完成后须经业主项目部、监理项目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3、施工用电设施的编制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1) 必须经过实地考查,了解总体情况;
(2)根据野外(露天)施工的特点,各种设施必须具备防水、防火功能;
(3)供电线路的走向必须合理,在尽量减少支线的情况下能满足各工作点的用电需求,避免产生重复接线;
(4)对施工现场的总体负荷必须充分估算,根据总体负荷选择相应的施工变压器和总配电箱;按总体负荷计算出电流值,根据电流值大小选用合适的导线或电缆。
4、施工项目部作业现场专职电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掌握必要的电气及安全操作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上岗证书;
(2)掌握触电后的应急救援方法,如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3)身体检查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病症,如心脏病、精神病、色盲等。
5、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应由现场专业电工负责运行及维护,做好日常管理台帐,监理项目部对电工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
(2)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配锁,箱门上附有负责人名字及电话。
(3)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并应做检查、维修工作记录。
(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5)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整洁。
(6)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7)连接使用的各种用电机具、工具等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2007版)》、《广西电网公司施工机具管理办法(q/csg-g_pg213038-2022)》执行。
(二)现场施工用电设施要求
1、变压器
(1)320kva及以下的变压器采用柱上安装时,其底部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 m,腰栏距带电部分不能小于0.2 m,柱埋深不少于2 m。
(2)560kva及以下的变压器应装设在不低于0.5 m的高台上,并设置高度不低于1.7 m的栅栏,带电部分到栅栏的安全净距离,10kv及以下的不小于1m;35kv不小于1.2m。
(3)变压器安装点必须悬挂上“止步,高压危险”等警示标志。
(4)变压器在安装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和试验。
(5)变压器中性点及外壳的接地必须接触良好,连接牢固,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6)变压器的高、低压侧均应装上空气开关,以保护其本体。
2、配电线路
(1)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2)架空线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他设施上。
(3)电力线如用绝缘铝绞线时,其截面应根据负荷而定,但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omm2,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16mm2。
(4)动力、照明线在同一横担上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依次为l1、n、l2、l3、pe;
(5)架空线路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钢筋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宽度大于0.4mm的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其梢径不应小于140mm。
(6)架空线的转角杆、分支杆及终端杆必须使用拉线保护,且在拉线离地面1.5m以下的部分涂红、白油漆示警。
3、电缆线路
(1)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
(2)临时使用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必须加设防护钢管。
4、配电箱及开关箱
(1)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
(2)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3)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4)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材料制作,钢板厚度应为1.2~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
5、电器装置的选择
(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严禁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禁止使用hk2型、hk8型闸刀开关,禁止使用瓷插式熔断器及hd裸露型开关。
(2)总配电箱的电器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电器设置应符合下列原则:
a、当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所设总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
b、当各分路设置分路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分路所设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分路断路器或分路熔断器。
c、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如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可不另设隔离开关。
d、熔断器应选用具有可靠灭弧分断功能的产品。
e、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3)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电度表及其他需要的仪表。专用电能计量仪表的装设应符合当地供用电管理部门的要求。装设电流互感器时,其二次回路必须与保护零线有一个连接点,且严禁断开电路。
(4)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其设置和选择原则同总配电箱要求。
(5)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当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装设断路器或熔断器。隔离开关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并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当断路器是具有可见分断点时,可不另设隔离开关。
第7篇 露天矿山标准化 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作业环境概况 金属与非金属矿山行业属于危险性较大的行业,作业条件差,劳动强度大。 作业场所条件艰苦,并受粉尘、噪音及有毒有害气体等威胁。
作业中容易引发各类事故
1、生产作业过程中易发生的事故 金属于非金属矿山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具有的发生突然、扩散迅速、危害范围广的特点。按事故性质分类有如下多种:
1)物体打击(指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块、击伤等伤害、不包括因爆炸而引起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包括挤、压、擅、倾覆等);
3)机械伤害(包括机械工具等的绞、碾、碰、割、戳等);
4)起重伤害(指起动设备或其操作过程中所引起的伤害);
5)触电(包括雷击伤害);
6)火灾;
9)高处坠落(包括从架子上、屋顶坠落以及平地上坠人地坑等);
10)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土石方等的倒塌);
11)放炮;
13)火药爆炸(指生产、运输、储藏过程中发生的爆炸);
14)中毒(煤气、油气、沥青、化学、一氧化碳中毒等)和窒息;
15)其他伤害(扭伤、跌伤、冻伤、野兽咬伤等)。
为此,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
1、施工现场必须安全操作设备工具 1)机电设备、运输设备、通风设备或其他工具、机具等 2)从事不同作业必须遵循操作程序、方法、应急措施和注意事项等 3)凿岩、爆破、提升、装卸运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4)不同工种岗位按照本岗位的操作规程严格进行作业。
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1)各项目施工现场在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场所的醒目位置, 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 2)项目部所选购的和制作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必须符合 gb2893-2008《安全 色》gb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的规定 3)标志牌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标志牌的平面与视 线夹角应接近 90 度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距离时,最大夹角不低于 75 度角 4)标志牌不应放在可以动的物体上,避免移动后人员看不到而引起事故,标志牌前不得有妨碍人员认读的障碍物 5)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布置要先设计,后布置。要根据合理的平面布置图布置 6)一旦设置好的警示标志牌不得随意移动,确实需要挪动时,须将原来具有 的隐患排除或者利用其他有效方式提醒注意 7)警示标志牌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如发现有变形、破损、褪色等不符合要求 时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8)所有的警示标志牌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对故意破坏或者偷盗者应严肃查处 b)安全色与安全标志 1)安全色是表达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提 醒注意,防止事故。 安全色的含义和用途: ——红色:禁止、停止 用途 禁止标志、停止信号、禁止人们触动的部位 ——黄色:警告、注意 用途 警告标志、警戒标志、机械传动部位等 ——蓝色:指令标志等 用途 要发出的指令等 ——绿色:安全状态、通行 用途 安全通道、通行标志、其他安全防护设备的标志 ——红白间隔条纹:禁止跨越 用途 现场防护栏杆、安全网支撑杆 ——黄黑间隔条纹:警告危险 用途 洞口防护、安全门防护、吊车吊钩的滑轮架等 2)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和文字等构成,用以表达特定 的安全信息。 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四类 ——禁止标志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 ——警告标志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 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 志。基本标志位正三角形边框 ——指令标志是强制人们作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基本形 式为圆形边框 ——提示标志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 (如表明安全设施场所等) 的图形标志。 基本形式为正方形边框。 c)各矿山项目必须按照如上标准规范依据自身实际情况这只不同的安全警示标 志。 10.1.3 设立矿山边界围栏或者警示标志 严格依照 安全警示 标志管理制度》在矿区周围边界设立警示标志,并定期检查更换。 a)露天矿边界 应设置可靠的围栏或醒目的警示标志; b)开采境界内 有人坠落危险的地点设明显的警示标志或盖板、栅栏 ——钻孔 ——井巷 ——溶洞 ——陷坑 ——泥浆池和水仓 10.1.4 对矿山边界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松散岩土层、植物和不稳固矿岩进行处理 a)露天矿边界应设可靠的围栏或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入 b)应确保露天矿边界上 2m 范围内,无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植物和不稳固的矿岩 等。 若存在这些已发生事故或影响工作的情况存在, 则应尽快清理。 清理方式有: 1)推土机清理 2)挖掘机清理 3)人工清理 c)应确保露天矿边界上覆盖的松散岩土层处于稳定状态,并加强周边检查 10.1.5 夜间和昏暗的、具有危险工作场所的照明工作 夜间和昏暗的、具有危险工作场所必须做好相应的照明工作,并且必须符合 《矿山电力设计规范》gb50070-94 中规定的相关制度;所要安装照明 c)废弃巷道照明 d)采空区照明 e)溶洞照明 4 f)陷坑照明 g)泥浆地和水仓照明 10.1.6 防尘措施 a)采场道路防尘措施 利用水或者其他液体,使之与尘土相接触而捕集粉尘,从而降尘。具体措施 有以下: 1)湿式凿岩,钻孔 2)洒水降尘 ——在采场道路及两侧、支架等处洒水 3)除尘装置 ——干式除尘装置; ——湿式除尘装置。 4)个体防护 ——相应的劳保用品 b)爆破堆积等场所防尘措施 1)喷雾洒水 ——利用喷雾器等压力容器喷洒 2)利用水泡泥和水封爆破 3)个体防护 ——相应的劳保用品 10.1.7 平台建设 a)安全平台建设 b)清扫平台建设 c)运输平台 10.1.8 边坡处理 a)边坡浮石处理 1)采场内必须无边帮浮石; 2)生产过程中边帮浮石未清理完毕前,其下方不得生产; 3)雨季前后加强检查清理边坡浮石。 b)边坡松动处理 10.1.9 标志设置 a)重要设备设施设置警示标志 b)开采境界内的钻孔设置警示标志 c)废弃巷道警示标志 d)采空区警示标志 e)溶洞内警示标志 f)陷坑处警示标志 g)泥浆地和水仓处警示标志 h)其他洞口临边护栏与盖板警示标志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0.2.1.1 穿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a)符合要求 穿孔作业应满足爆破作业对其数量和质量的要求,并未爆破作业创造良好的条 件。 b)穿孔作业应当符合的规定: 1)抛空中心偏差不得超过设计的 0.5m; 2)炮孔方向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3)最后一排炮孔位应尽量保持在一线上; 4)炮孔中岩渣应尽量清除干净。 c)改变网孔参数,必须进行试验和技术经济论证,并经矿山总工程师批准; d)穿孔作业前检查;穿孔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地点的安全情况检查,并消除隐 患。穿第一排孔时,钻机作业应垂直台阶坡顶线设置;只有在特殊情况下(靠帮 并段)才准平行设置,但其钻孔中心距坡顶线不得小于 3m; e)穿孔作业必须按设计施工,并严格验收。对不合格的炮孔应该及时清理,成 孔后应该妥善保护; f)当钻头或钻具掉入炮孔时,应尽量打捞取出,如不能取出,铲装时应注意回 收; g)当采用重新穿孔方法处理拒爆深孔时,新孔距离拒爆口不得小于孔径 10 倍, 新孔方向必须与拒爆孔方向平行。 10.2.1.2 爆破作业与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a)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爆破作业与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制度应当遵循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b)有严格的爆破器材管理、领用和清退登记制度。 c) 爆破作业应按批准的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进行。 d) 在最终边坡附近爆破时,必须采用控制爆破和采取减震措施。 e) 爆破工作开始前,应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和岗哨,爆破前 应有明确的警戒信号。 f) 在爆破危险区域内有两个以上的单位(作业组)进行露天爆破作业时,应统 一指挥。 g) 爆破后,爆破员应按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危石、盲炮等 现象, 如果有应及时进行处理, 只有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 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 才准许人员进入爆破地点。 h) 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10.2.1.3 铲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a)挖掘机安全作业 挖掘机的作业应满足以下要求: 1)挖掘机工作时, 其平衡装置外型的垂直投影到阶段坡底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 1m: 2)挖掘机在作业平台的稳定范围内行走: 3)挖掘机、前装机铲装作业时,禁止铲斗从车辆驾驶室上方通过。 b) 挖掘机同时作业的间距 挖掘机同时作业的间距应满足: 1)同一平台上两台以上挖掘机同时作业时,挖掘机之间的间距;汽车运输时 不小于其最大挖掘半径的 3 倍,且不小于 50m; 2)相邻阶段同时作业的挖掘机沿阶段方向错开的距离:在上阶段进行辅助作 业的挖掘机超前下一阶段正常作业的挖掘机最大挖掘半径的 3 倍的距离, 且不小于 50m。 10.2.1.4 运输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a)运输相关图纸及资料 1)建立健全各种运输设备档案和运行记录; 2)有运输线路图、技术参数和矿山专用桥梁、河堤、水域、电网、油气站、 厂区、办公生活与居民区分布图; 3)各类车辆必须牌证齐全。 b)运输设备路径要求 1)汽车运输要求:
第8篇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方法归纳
前 言
笔者曾经供职的单位--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821厂五洲铝厂,建于上个世纪80年代。厂房内设备“拥挤”,总是多工种交叉作业,强电流、强磁场、高温以及多粉尘等诸多因素,使自己属于“高危行业”。但是,该厂投产16年,先后在该厂工作过的员工有约3000人,其中有约900人是“农民工”,所有这些人,没有一个因为工伤而死亡的。研究其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一个重要的方面是,抓好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1 不断完善规章制度
要搞好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有关规章制度需要根据新情况及时修改,以便切实可行。所以,五洲铝厂每隔三五年,就重新修订《安全生产奖惩条例》、《事故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办法》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重新修订各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 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
在对生产工作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的时候,也同时对安全工作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 坚持安全管理“五到位”
3.1 教育到位。坚持对新入厂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转岗、复岗人员进行特殊安全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3.2 责任到位。每年初,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
3.3 工作到位。要求各职能部门和各级检查人员,心操到,腿跑到,话说到,事情办到。
3.4 防范到位。坚持“安全工作重预防,全员防护保平安”的原则,有事故预防预案,有演习方案,定期组织演习。要求有“岗位自保、班组互保、全员力保,全力以赴保安全”的具体措施。
3.5 奖惩到位。坚持“狠抓落实,动态考核,重奖重罚”的原则,强调安全工作要领导抓、抓领导,层层落实,动态考核,严格与经济效益挂钩。达到安全责任目标、确保安全者重奖,反之则重罚。
4 坚持安全工作“五必问”。
干部述职时,一问是否真正贯彻落实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二问安全教育是否一如既往常抓不懈;三问安全检查是否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四问安全考核是否奖惩兑现制度化;五问是否经常反复倡导和传播安全文化。
5 加强安全检查 落实隐患整改
各种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不仅是要找出隐患和不足、发现新问题,而且在安全检查后必须做到两点:一是指明危险的状态,并进行纠正,落实整改单位和整改负责人;二是提出正确的操作方式以及提供改进所需条件。
5.1 日常巡查。铝厂安全管理人员每天都到生产一线巡回检查,检查路线、地点、时间不确定,随到随查;对管理差一些、违章多一些的单位重点查,反复查,对习惯性违章的职工一再敲起警钟,提醒他们按章作业。
5.2 节假日检查。凡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前夕,都组织全厂安全、消防、卫生大检查。由厂长组织,生产、安全、机动、保卫、工会等职能部门参加,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安全的态势。
5.3 青年安全监督员检查。在主要岗位开展青年安全监督岗活动,轮流当一天监督员;开展监督员身边无事故活动。通过活动,提高青年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规范操作,文明生产,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5.4 危险点检查。每月25日前后,由主管厂长带队,有关职能部门参加,对全厂一、二级危险点(主变、整变、吊车、高配室等)进行认真仔细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加强对危险源点的管理控制。厂领导亲自抓,形成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局面。
5.5 各单位自查。由各车间自己组织安全检查活动,狠抓隐患整改,及时查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把各种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并将自查整改情况上报铝厂。
第9篇 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可以概括为对人的安全管理和对物的安全管理两个方面。
(1)对人的安全管理
①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及作业标准,规范人的行为,让人员安全而高效地进行操作;
②为了使人员自觉地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作业标准,必须经常不断地对人员进行教育和训练。
(2)对物的安全管理
①生产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应该符合有关的技术规范和安全规程的要求,其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应该齐全。可靠;
②经常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使设备处于完好状态,防止由于磨损、老化、疲劳、腐蚀等原因降低设备的安全性;
③消除生产作业场所中的不安全因素,创造安全的生产作业条件。
1.作业标准化
根据对人的不安全行为产生原因的调查,下列三种原因在不安全行为产生原因中占有相当比例;
①不知道正确的操作方法;
②虽然知道正确的操作方法,却为了快点干完而省略了一些必要的步骤;
③按自己的习惯操作。
为了克服这些问题,必须认真推行标准化作业,按科学的作业标准来规范人的行为。
作业标准与安全操作规程不同,安全操作规程只规定了人们应该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
作业标准则具体规定了应该怎样做,怎样做得更好。按照作业标准操作,就能保证安全、省力、高效、优质的完成生产任务。
制定出作业标准后,要对职工进行教育和训练,让职工认识到习惯作业不科学、不安全,自觉地按作业标准进行生产操作。
2.安全合理布置作业现场
在生产作业现场,除了机器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外,生产所用的原料、材料、半成品、产品、工具和边角废料等如果放置不当,也会构成物的不安全状态。
在考虑作业现场的安全合理布置时,应该注意如下问题:
①设备布置与工艺流程应该一致。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搬运作业,避免在过道或地面上堆放大量的原材料或半成品。
②设置通道、出人口和紧急出口,并保持其畅通无阻。通道两侧应划上白线或设置围栏以示区别。通道尽量取直,避免弯角,平时要经常打扫,消除油污、灰尘。
③明确规定原材料、半成品堆放地点;危险物品用多少领多少,并妥善保管。
④放置物品时,把重物放在地上,轻物可以放在架上。
⑤立体堆积的原材料、半成品不要堆积过高,堆积高度不得超过底边宽度的3倍。
3.安全点检
安全点检是安全检查的一种,其检查的重点对象是作业现场中物的因素,其目的在于发现物的不安全状态,以便及早采取措施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
设备、工具等随着使用时间的增加会磨损、腐蚀、老化,甚至发生故障。因此,每隔一定时间要进行认真检查,及时发现异常状况并及时排除是非常重要的。而并比单纯的维持设备机能更重要的是,通过安全点检探讨设备、操作方法本身是否还有改进的余地。美国的一些安全专家认为,如果认为安全点检的目的是确认设备或操作方法的安全性的话,那么这种看法已经过时了。今后安全点检是检查设备、操作方法是否有危险、有害,在此基础上进行彻底改进。因此,把安全点检叫做“不安全点检”更合适些。
由于安全点检是调查作业现场的设备、工具等是否存在不安全状态,所以安全点检应由最熟悉作业现场情况的人员进行。安全点检是日常生产作业的一部分,应该经常进行。为了避免进行安全点检的人的主观因素的影响,应该规定安全点检的判别标准,以客观地衡量被检查对象是否有问题。为了保证安全点检的效果,应该掌握有关被检查对象的丰富知识,了解设备运转过程中哪个部分会发生什么问题,哪个地方容易出故障,使安全点检真正抓到点子。安全点检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也要做出计划,按期解决。
4.作业服装
作业服装的作用,在于针对寒暑变化而调节体温,保证健康以及防止人体受到外界危险因素的伤害。但是,由于作业服装选择或穿用不正确而导致伤害事故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一般地,满足安全要求的作业服装的选择及穿用应该符合下列要求:
①工作服应该紧身、轻便;
②工作服绽线、破损的地方要立即缝好;
③工作服要经常清洗;
④操纵机械时,应该戴上工作帽,把头发完全罩住;
⑤在工作场所严禁赤脚、穿拖鞋、凉鞋、草鞋等;
⑥禁止半裸作业;
⑦禁止把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尖锐的物品放在工作服口袋里;
⑧禁止机械作业时戴领带、围巾,或把毛巾系在脖子上,挂在腰上;
⑨禁止戴手套在机械的回转部分操作;
⑩正确地使用防护用品。
第10篇 某化工企业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1、登高作业现场设有防护栏、安全网、安全警示牌,除有关人员外,不准其他人员在作业点下通行或逗留;尽量避免上下垂直作业,如必须交叉作业,应做好上下可靠隔离,电器焊作业要有接火盆,以防焊渣火花四处喷溅。
2、在易燃、易爆、易中毒的塔罐或厂房顶部登高作业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后再作业,并有专人监护。
3、在化工设备槽、塔、罐,以及框架边沿和建筑物、构筑物上作业,均应装设脚手架、栏杆、安全网。
4、在石棉瓦、油毛毡之类薄板材料上作业,必须铺设好坚固防滑的脚手板,工作面如有坡度时必须加以固定。
5、在巡回检查线路上,爬梯护栏要加强防腐防滑,定时刷漆防腐,及时清扫积雪,做好防冻防滑工作。
6、加强对各种升降设施(天车、吊车、电梯)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规程,定期进行监测,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杜绝设施带病运行。
7、在特殊天气进行高处作业时,一定要选业务精技术硬的作业人员,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杜绝违章作业并及时消除不安全状态。
第11篇 掘进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1、要根据巷道规格、岩石性质编制爆破说明书。
2、在掘进工作面打眼前,应找净顶板和两帮旳浮石。打底眼一律不准带货打眼。最外围炮眼位置必须与设计毛断面保持相当距离,一般为100-250mm。
3、掘进工作面距煤层5m适应打探眼,探清煤层和瓦斯涌出情况,探眼深度超前炮眼深度800mm以上,数量大于2个。如果发现瓦斯大量涌出或有其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矿调度室。
4、对掘岩石巷道相距15m时,要停止一头掘进(用放炮的方法);距贯通地点5m时,开始打探眼,探眼深度要超前炮眼深度0.6-0.8m。
5、掘进工作面与旧巷道贯通时。相距30m贯通时,放炮前有班(组)长指派警戒员到所有通向贯通地点的道口进行警戒,双方要规定好联系信号,不得到通知不准擅自离开警戒线区;据贯通点5m时,开始打探眼。
6、严格执行防尘措施,凡是岩石掘进工作面一律执行打水眼、装岩洒水,严禁干打眼。
7、禁止工作面装药与打眼平行工作,装药要指定专人负责,其他无关人员不准装药。炮眼装药后,剩余的空隙要全部用水炮泥和黄泥封满。
8、放炮母线必须悬挂,不得与钢轨、管子、风筒、电缆、电线等靠近。放炮地点距工作面距离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9、放炮必须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和瓦斯员不在,放炮员不准放炮制度。
10、掘进工作面禁止放糊炮。
11、超过400mm长的大岩石必须经过破碎后方准装车,经过斜井的岩石车装车高度不准超过车沿。
12、锚喷巷道采用吊环前探梁端头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13、临时支护距工作面的距离一般不大于2m,软岩层应紧跟
工作面。
14、斜巷掘进工作面上方要设牢固的安全挡板。距工作面上
方20m处,要设安全栏遮挡。
15、暄体和顶帮之间必须用不燃物充满充实。
16、砌暄翻棚应先检査施工地点前后巷道的顶板压力情况和棚子质量情况,并将翻棚附近的棚子进行加固,斜巷要打好顶子或补齐劲木,用铁丝联系好。
17、砌暄翻棚空顶距离:顶板岩石坚硬、无浮石时,最大不超过5m一般为2m;顶板压力大、浮石较多,每次只准翻1架砌1m。翻棚后要及时找顶,顶板不好时,要采取临时挑顶办法护顶。
18、巷道施工必须架设牢固的脚手架,脚手架上面不准存放过多的材料。
19、锚喷支护:锚杆眼的方向要与岩层面或主要裂隙面垂直; 当岩层与裂隙面不明显时,可与周边轮廓垂直。錨杆眼的孔径、深度、间距及布置形式要符合设计要求。锚杆安装前,要先用压风清煤,托板应紧贴岩石,接触不严时,必须用水泥砂浆填实, 不准用木材、石块等材料垫上。钢筋网要随岩石铺设,间隙不应小于30mm;钢筋网与锚杆要连接绑扎牢靠。在松软、膨胀性岩层中进行锚喷支护时,喷射前不得用水冲洗岩石;在过断层、破碎带、冒顶区进行锚喷支护时,应打超前错杆护顶;在岩层中存流水、滴水时情况下,锚喷作业前要先做好防治水工作。
第12篇 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一、工程概况
本合同段起点桩号k126+735,终点桩号k134+600,起点在油车后附近接lqa2合同段,终点在查田镇下芋村附近下芋大桥后接lqa4合同段,全长7.865km,行政区属龙泉市查田镇管辖。本合同段按照交通运输部的批复意见执行,主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100km/h,路基宽26m。工程主要爆破工作内容为路基石方爆破10万m3,隧道爆破1912m。本工程沿线出露的地层主要为元古界八都群和龙泉群地层、中生界侏罗纪地层、侵入岩体及第四纪地层。
二、现场爆破流程安全管理措施
(一)、申报审批
1、项目部下属各作业班组应根据生产实际需要,每月申报炸药计划用量、毫秒雷管段数等。项目部安全科汇总统计后,报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审批。
2、实际作业时提前一天填报好爆破物品使用申请单,并将申请单送至项目部安全科。由项目部安全科负责通知爆破物品配送公司。
(二)、保管
1、项目部根据配送实际情况,在施工现场配爆破物品保管员。安平公司配送到现场后,由现场保管员负责保管。现场保管设铁皮箱,两把锁,爆破员保管员各一把,当天没有用完的器材通知安平公司及 时退库。
2、入库后保管员应签注物品到达的情况、数量,并将运输证回执联交回发证机关。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账目清楚,帐物相符。
(三)、使用及检查
1、使用爆炸物品的人员,必须通过专门培训,经公安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发给《爆破作业证》,方可作业,无证不得作业。
2、对爆破员要进行定期考察,发现不能继续从事爆破作业的,应收回《爆破作业证》,停止从事爆破作业的权利。
3、从业人员在使用爆炸物品前,必须认真填写爆破器材领用报告单,经主管签字审批后方可领用。
4、从业人员领取爆炸物品时,必须严格履行领取、清退手续,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不得在作业地收藏。
5、使用爆炸物品的作业组,除上述应办理审批手续的规定外,必须实行爆炸物品领、耗、退登记及台帐管理。
6、严禁任何人将爆炸物品带回家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给他人。
7、从业人员在放炮前不得喝酒、作业中不得吸烟,必须坚持“双人双锁制”,不得违章作业。
8、放炮员携带爆炸物品入井时,必须将炸药、雷管分开携带,不得用一包混装。
9、作业前,爆炸物品必须避开电源和危险地段存放,以防引爆或压爆事故的发生。
10、使用爆炸物品的人员在作业中,必须接受项目部安全管理科和其他领导的检查和监督。
11、任何部门的职工,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偷、被盗、私拿、私藏、私借、转让、转卖、转借时,必须向安全科报告,拾到爆炸物品者(无论好坏)一律上缴安全科。
(四)、警戒
装药前在作业现场设置警戒线,用三角旗设置警戒范围;作业区用警绳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
警戒前应做好与警戒范围内村民的沟通协调工作,做好安全宣传工作,以尽量得到其理解和协助。
为确保安全,清场小组于爆破前1小时对警戒范围内进行清场工作,撤离警戒范围内的闲杂人员,特别是警戒范围内房屋里的村民,准备爆破前对清查区域进行检查。在确保警戒区内无闲杂人员的情况下向爆破组汇报,听从爆破组的命令,协助警戒小组做好安全警戒工作。
起爆5分钟后,经爆破专职人员对爆破现场安全检查,确认无拒爆、盲炮现象时,方可解除警戒。
(五)盲炮、哑炮的处理
爆破后,爆破员必须按规定认真检查爆区有无盲炮。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时,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盲炮,应在附近设立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将爆破网路短路。
处理盲炮时,应做好安全警戒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如有残余的爆破器材应收集销毁。具体处理的情况,应由处理人员填写登记卡片。
处理钻孔爆破盲炮时,可选用下列方法:
a、因爆破网路而引起的盲炮,经检查和处理后,重新联线起爆;
b、在盲炮孔附近投放裸露药包诱爆。
c、经测量定位,在盲炮周围钻孔、埋药起爆,消除盲炮浅点。
(六)、退库
当班爆破作业后,必须对火工品做退库处理,严禁存放在现场留到下一班使用或者过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退回火工品作分类登记,并经签字确认。
(七)、其他注意事项
1、石方开挖爆破,按国家《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爆物品管理条例》、《省民用爆破物品管理实施细则》及市公安局的有关规定执行,设立爆破安全小组,负责爆破作业安全工作;
2、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统一布置;
3、火工品由专人现场保管,专人负责领取,当天没有用完的火工品必须登记入库;
4、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没有戴安全帽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5、对在坡度较陡或危险的工作面进行钻孔装药或危岩的处理等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
6、爆破作业不准在夜间、暴雨天、大雾天进行,同一爆区爆破作业不准边钻孔、边装药联网络作业;
7、爆破时,在爆破安全区外设置警戒人员,以防飞石击伤过往行人和车辆;
8、爆破前,必须由爆破专职技术人员对使用引爆器材进行检查,不合格材料不得使用;
9、爆破前,必须对危险位置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爆破范围周边有关设施和建筑物的安全;
10、起爆5分钟后,经爆破专职人员对爆破现场安全检查,确认无拒爆、盲炮现象时,方可解除警戒。
第13篇 加气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1、加气车辆随车人员应在站外下车,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作业现场。
2、加气人员引导车辆停靠,防止车辆碰撞或擦挂加气设备。
3、加气前认真检查汽车储气罐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对存在检定超期、泄露气体、连接部位松动等问题的气罐不得充气。
4、加气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现场,严密监视加气设备和车辆,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5、站内严禁烟火,禁止使用手机,禁止在加气作业现场检修车辆。
6、随时检查加气设备技术状况,严禁设备带“病”工作。
第14篇 架空线路带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架空输电线路带电作业的现场组织机构、职责、作业基本要求、安全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电力公司110kv及以上架空输电线路带电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900.51-1998 电工术语 架空线路
gb/t 14286-2002 带电作业工具设备术语
gb/t 2900.55-2002 电工术语 带电作业
能源部电供[1991]31号 带电作业技术管理制度
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华东电管局[84]华东电生字590号 华东电网带电作业安全工作规程(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gb/t 14286-2002《带电作业工具设备术语》、gb/t 2900.55-2002《电工术语 带电作业》、gb/t 2900.51-1998《电工术语 架空线路》规定的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4 带电作业现场组织机构和职责
4.1 带电作业现场组织机构
带电作业现场应明确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技术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材料、工器具、资料管理工作。
4.2 职责
4.2.1 工作负责人职责(持票人)
a) 根据工作票,全面负责本次工作的现场安全、质量和环境符合有关要求,督促线路带电作业规程、作业指导书得到严格执行,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b) 负责核对工作票及作业指导书所列的安全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及是否满足实际工作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c) 出工前检查安全用具是否齐备,人员着装是否规范,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d) 带头遵守现场各项安全规定,不违章指挥;对全体作业人员认真进行监护,及时制止违反安规行为,监督、检查现场危险点预控措施的执行;
e) 认真履行工作许可手续,每天开工前,组织召开现场班前会,工作负责人应按照工作票内容做好“二交一查”,待全体作业人员清楚并签名后,方可下令开始工作;
f) 工作负责人对高杆塔及施工复杂容易发生事故的工作,应增设专责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的人员。
g) 工作结束后,应检查线路作业地段的状况,确认在杆塔上、导线上、绝缘子串上及其他辅助设备上没有遗留的工具、材料等,查明全部工作人员确从杆塔上撤下后,再向调度汇报工作结束,然后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4.2.2 专责监护人职责
a) 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
b) 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c) 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d) 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
4.2.3 现场技术负责人职责
a) 现场技术负责人是带电作业现场的技术指导,协调解决施工工艺、技术、质量难题;
b) 负责编写现场作业指导书,督促检查带电作业有关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的正确执行;
c) 负责布置、检查、指导班组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督促检查班组按规定填写工作任务单。
4.2.4 工作班成员职责
a) 遵守《安规》及有关规定,不违章作业,互相关心,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做到“四不伤害”,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b) 作业前,认真参加班前会,接受安全、质量、环境要求和工作任务、作业危险点及预控措施的交底,并提出自己的意见。明确当天带电作业范围、工艺要求、环境要求、危险点及防范措施后,在班前会记录上亲笔签名;
c) 检查个人工器具、安全工器具是否符合作业要求并正确使用;
d) 严格执行线路带电作业有关规程和作业指导书;
e) 作业中不得变更所做的安全措施,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向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报告,对无安全措施、未经安全交底和违章指挥,有权拒绝工作;上杆塔作业前必须正确核对线路双重命名、杆塔号;
f) 遵守文明生产有关规定。
4.2.5 现场材料、工具管理员职责
a) 现场材料管理员对现场施工设备材料、工器具的管理负责;
b) 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准备好工器具、材料;
c) 对使用的设备材料、工器具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使用情况。
4.2.6 现场资料管理员职责
a)现场资料管理员对现场施工资料管理负责;
b) 负责带电作业资料的收集、填写和上报工作;
c) 工作结束检查资料的完整性。
5 带电作业人员要求
5.1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应具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工作票签发人必须经局主管生产领导(总工)批准。
5.2带电作业的工作负责人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熟悉《安规》、熟悉工作班成员的工作能力、熟悉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情况并经工区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人员担任;专责监护人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
5.3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业机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带电作业合格证并经企业书面批准后,方可参加工作。
5.4带电作业人员应熟悉工器具使用方法、使用范围以及最大允许工作荷重,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中有关规定。
5.5带电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适应高空作业;具有一定的电气知识和检修技术;掌握触电急救法和紧急救护法。
6 带电作业基本要求
6.1“三要”
6.1.1 要有良好气象条件并停用重合闸
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如遇雷电、雪雹、雨雾不得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时,一般不宜进行带电作业。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在恶劣天气下进行带电作业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充分讨论并编制必要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带电作业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停用重合闸,并不得强送电:
——中性点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单相接地的作业;
——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相间短路的作业;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需要停用重合闸的作业。
严禁约时停电或恢复重合闸。
6.1.2 要有合格的带电作业专用工作票
现场合格的带电作业专用工作票是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关键,各级经批准的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应把好现场作业的安全关。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若一张工作票下设多个小组工作,每个小组应指定工作负责(监护)人,并使用工作任务单。
6.1.3 要有带电作业方案和作业指导书
对危险性、复杂性、困难程度较大的线路带电作业项目和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必要时,必须进行现场勘察,并要有经过严格的编、审、批手续的带电作业方案,使现场作业有各项严密的组织、安全、技术措施。每项带电作业必须有作业指导书。
6.2“六禁”
6.2.1禁止无资质的人员上岗作业
带电作业人员要满足上述第5条带电作业人员基本要求中的有关规定。
6.2.2禁止工器具现场未检验作业
带电作业工器具在使用前,要仔细检查确认没有损坏、受潮、变形、失灵,否则禁止使用,并使用2500及以上兆欧表或绝缘检测仪进行分段绝缘检测,阻值应不低于700mω。
6.2.3禁止使用不合格工器具作业
带电作业工器具应按周期试验,不得使用试验不合格或试验超周期的的工器具,并应根据工作负荷校验满足规定安全系数。
6.2.4禁止未经调度许可进行作业
带电作业必须经调度许可,必要时停用重合闸,并不得强送电。
6.2.5禁止现场失去安全监护作业
带电作业应设专责监护人,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监护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复杂或高杆塔作业必要时应增设(塔上)监护人。
6.2.6禁止带电作业人员酒后作业
作业人员严禁在酒后进行带电作业。
6.3“九步”
6.3.1 两交一查,落实预控
工作负责人在开工前召集工作人员召开现场班前会,具体交待工作任务、作业危险点及预控措施, 检查工器具是否完备和人员精神状况是否良好。
6.3.2 检查工具,防止受潮
带电作业工器具在使用前要外观检查合格,在运输过程中,带电作业工器具应装入特制的工具袋、工具箱,防止工具表面擦伤损坏,使用中必须戴手套防止受潮受污。
如果绝缘工具遭表面损伤或受潮,应及时进行干燥处理,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6.3.3 停重合闸,调度许可
带电作业必须经调度许可,必要时停用重合闸,并不得强送电。
6.3.4 现场交底,专人监护
带电作业应设专责监护人,工作前要进行两交一查。
6.3.5 核对命名,流程作业
工作人员上塔工作前须核对线路的双重命名、杆塔号和相位,要按照带电作业指导书的流程进行作业。
6.3.6 作业结束,质量自查
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要对作业质量进行自查,经工作负责人同意后结束作业。
6.3.7 工作完成,清理现场
工作完成后,要注意塔上、地面上有无遗留物,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6.3.8 工作终结,汇报调度
工作终结后,及时汇报调度,恢复重合闸。
6.3.9 填好记录,班后小结
做好设备台帐变更记录,填好带电作业情况统计报表,班后对作业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小结,以便改进、提高。
7施工方案的编制
7.1 现场踏勘
组织开展以下带电作业时,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前应组织现场踏勘:
——500kv带电作业;
——特殊塔型上带电作业;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对现场不熟悉的带电作业;
——现场交跨、环境复杂的带电作业;
——带电施工作业;
——新工具研制、新项目开展的带电作业;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的带电作业。
现场踏勘时,工区主管生产领导、专职安全员、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均应参加,必要时应有局领导、生技部门、安监部门的相关人员参加。
现场勘察时,应确定施工方案和存在的的危险点,并保留相应的记录。
7.2 编制施工方案
对于开展以下带电作业时,工作票签发人应根据带电作业任务、现场踏勘结果合理编制操作工艺方案和安全措施,且须经安全、技术相关方面的审核,并经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之后方可组织实施:
——组织现场踏勘的带电作业;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的带电作业。
7.3 施工方案的审核、批准
对于开展以下带电作业,应经局生技部门、安监部门审核、局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500kv带电作业;
——现场交跨、环境复杂的带电作业;
——带电施工作业;
——新工具研制、新项目开展的带电作业;
——工区主管生产领导认为有必要的带电作业。
施工方案应包括工作线路概况、工作任务及分工、工作计划时间、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危险点预控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内容,必要时,应配有现场实物图,施工方案需在开工3天前,送交有关施工班组,施工班组应提前熟悉施工方案,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果涉及多班组施工,应由生技部门召开相关班组的施工负责人会议,共同协调交底。
作业班组必须严格按施工方案作业,未经方案审批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擅自更改。并随时接受局生技、安监部门的检查,施工方案工区生技部门应存档。
8 应用作业指导书的注意事项:
8.1每项带电作业项目都必须编写作业指导书,实行标准化作业。
8.2作业指导书应包括如下内容:
作业人员的配备;工器具的配备;作业程序单(作业过程及要求);危险点及控制措施;作业工艺标准;其它注意事项;相关的报表和记录。
8.3 在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前,要针对现场作业场地及周围环境,分析有无可能给施工人员或他人带来新的危险,以便对原有的危险点及控制措施进行补充,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8.4作业班组必须严格按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任何人无权擅自更改。并随时接受局生技、安监部门的检查。
9防止对地及相间放电安全控制
9.1 带电作业时各作业距离和数据要求不得小于表1的规定。
表1 带电作业时安全距离和数据要求表
序号 | 作业安全距离 | 电压等级(kv) | 备注 | ||
110 | 220 | 500 | |||
1 | 地电位作业时,人身与带电体最小安全距离(m) | 1 | 1.8 | 3.2 | |
2 | 绝缘操作杆最小有效绝缘长度(m) | 1.3 | 2.1 | 4 | |
3 | 绝缘承力工具、绝缘绳索最小有效绝缘长度(m) | 1 | 1.8 | 3.7 | |
4 | 等电位作业人员对接地体的最小安全距离(m) | 1 | 1.8 | 3.2 | |
5 | 等电位作业人员对邻相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m) | 1.4 | 2.5 | 5 | |
6 | 等电位作业中的最小组合间隙(m) | 1.2 | 2.1 | 4 | |
7 | 等电位作业中转移电位时人体裸露部分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m) | 0.3 | 0.3 | 0.4 | |
8 | 作业人员与绝缘架空地线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m) | 0.4 | |||
9 | 绝缘臂的最小有效绝缘长度(m) | 2 | 3 | / | |
10 | 带电更换绝缘子或在绝缘子串上作业时必须保证的良好绝缘子片数(片) | 5 | 9 | 23 | |
11 | 带电检测绝缘子同一串中允许的最大零值片数(片)[整串片数/零值片数] | ##### | 5月13日 | 6月28日 | |
12 | 边续档导地线上挂梯最小截面要求(mm2) | 钢芯铝绞线和铝合金绞线120,钢绞线50(等同opgw光缆和配套的lgj-70/40导线) |
等电位人员转移电位时应得到工作负责人的许可,转移电位时,人体裸露部分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1的相应规定。
带电作业传递工器具和材料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和绝缘绳索,其最小有效绝缘长度不得小于表1的相应规定。
9.3 沿导、地线上悬挂软、硬梯或飞车进行强电场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a) 其最小截面不得小于表1要求;
b)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经验算合格,并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在孤立档的导、地线上作业;
——在有断股的导、地线和锈蚀的地线上作业;
——其最小截面小于表1第12款要求的;
——两人以上在同档同一根导、地线上的作业。
c) 作业前应先检查本档两端导、地线的紧固情况。挂梯载荷后,应保持地线及人体对下方带电导线的安全距离比表1数值大0.5m;带电导线及人体对被跨越的电力线路等交跨物的安全距离比表1数值大1.0m。
10 防止高处坠落的安全控制
10.1 凡在离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
10.2作业人员应定期检查身体,经医院鉴定,患有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工作前严禁饮酒,着装规范。
10.3攀登杆塔脚钉、爬梯时,应检查脚钉、爬梯是否牢固。
10.4 在杆、塔上工作,必须使用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在杆塔高空作业时,应使用有后备绳的双保险安全带,安全带应系在牢固的构件上,应防止安全带被锋利物伤害。系安全带后必须检查扣环是否扣牢。在杆塔上作业转位时,不得失去安全带保护。。
10、5 杆上人员应防止落物伤人,材料应用绝缘绳索传递,不得乱扔,杆下应防止行人逗留,防止落物伤人。
11工器具使用的安全控制
11.1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对工器具进行全面的检查,应使用经试验合格的并未超过试验周期的工器具,带电作业工具定期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站进行试验,试验记录由专人保管。电气试验周期按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中工器具试验管理规定执行。
11.2应按技术措施中要求的受力大小,选择工器具,严禁以小代大,严禁超铭牌使用。
11.3各类安全工器具应经过国家规定的型式试验、出厂试验和使用中的周期性试验,使用前要仔细检查确认没有损坏、受潮、变形、失灵,否则禁止使用。并使用2500v及以上兆欧表进行分段绝缘检测,阻值应不低于700 mω。
不合格的带电作业工具应及时报废,不得继续使用。
11.4在运输过程中,带电作业工器具应装入特制的工具袋、工具箱中,要防止工器具表面受潮和损坏。
如果绝缘工具遭表面损伤或受潮,应及时进行干燥处理,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进入作业现场应将使用的带电作业工具放置在防潮的帆布或绝缘垫上,操作绝缘工具时应戴清洁、干燥的手套,防止绝缘工具在使用中脏污和受潮。
12 现场文明生产
12.1所有工作人员进入工作现场均应按规定戴安全帽,工作人员应着装规范。
12.2工作场所不要高声喧哗,对作业程序或方法有异议时,应通过工作负责人来指挥纠正。
12.3在山区、林区作业要小心火种,不得随意吸烟,乱丢烟蒂。
12.4工作过程中,应爱护农作物,尽量少损失青苗,少砍伐树木,工作结束后做好合理的青苗赔偿工作。
12.5现场工器具和材料要实行定置管理。
12.6在市区及公路附近作业工作现场要设立围栏,派专人监护,实行封闭管理,并设置安全警示牌。
12.7工作结束后,应清理现场,废旧材料应回收,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第15篇 基建工程作业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措施要点
为规范公司投资建设的新建及改、扩建基建工程作业现场临时用电,控制安全风险,防范人身事故,依据行业相关规程、规范,制定本措施要点。
一、职责
(一)业主项目部
负责组织本单位在建工程作业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以及指导、监督、检查。
(二)监理项目部
负责施工项目部作业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的审批工作;负责对施工项目部临时用电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施工项目部
1、对工程作业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负总责;
2、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编制作业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经监理项目部审批同意后执行;
3、负责临时用电系统的使用、维护、保养、拆除和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订制配电箱;
4、负责对作业现场临时用电过程的安全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并落实;
5、负责建立作业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台帐和相关资料。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一)一般要求
1、施工项目部按国家规程、规范编制作业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符合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经监理项目部审批后执行。
2、施工项目部应按审批的方案进行用电布设,完成后须经业主项目部、监理项目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3、施工用电设施的编制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1) 必须经过实地考查,了解总体情况;
(2)根据野外(露天)施工的特点,各种设施必须具备防水、防火功能;
(3)供电线路的走向必须合理,在尽量减少支线的情况下能满足各工作点的用电需求,避免产生重复接线;
(4)对施工现场的总体负荷必须充分估算,根据总体负荷选择相应的施工变压器和总配电箱;按总体负荷计算出电流值,根据电流值大小选用合适的导线或电缆。
4、施工项目部作业现场专职电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掌握必要的电气及安全操作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上岗证书;
(2)掌握触电后的应急救援方法,如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3)身体检查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病症,如心脏病、精神病、色盲等。
5、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应由现场专业电工负责运行及维护,做好日常管理台帐,监理项目部对电工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
(2)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配锁,箱门上附有负责人名字及电话。
(3)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并应做检查、维修工作记录。
(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5)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整洁。
(6)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7)连接使用的各种用电机具、工具等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2007版)》、《广西电网公司施工机具管理办法(q/csg-g_pg213038-2011)》执行。
(二)现场施工用电设施要求
1、变压器
(1)320kva及以下的变压器采用柱上安装时,其底部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 m,腰栏距带电部分不能小于0.2 m,柱埋深不少于2 m。
(2)560kva及以下的变压器应装设在不低于0.5 m的高台上,并设置高度不低于1.7 m的栅栏,带电部分到栅栏的安全净距离,10kv及以下的不小于1m;35kv不小于1.2m。
(3)变压器安装点必须悬挂上“止步,高压危险”等警示标志。
(4)变压器在安装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和试验。
(5)变压器中性点及外壳的接地必须接触良好,连接牢固,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6)变压器的高、低压侧均应装上空气开关,以保护其本体。
2、配电线路
(1)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2)架空线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他设施上。
(3)电力线如用绝缘铝绞线时,其截面应根据负荷而定,但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omm2,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16mm2。
(4)动力、照明线在同一横担上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依次为l1、n、l2、l3、pe;
(5)架空线路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钢筋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宽度大于0.4mm的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其梢径不应小于140mm。
(6)架空线的转角杆、分支杆及终端杆必须使用拉线保护,且在拉线离地面1.5m以下的部分涂红、白油漆示警。
3、电缆线路
(1)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
(2)临时使用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必须加设防护钢管。
4、配电箱及开关箱
(1)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
(2)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3)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4)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材料制作,钢板厚度应为1.2~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
5、电器装置的选择
(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严禁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禁止使用hk2型、hk8型闸刀开关,禁止使用瓷插式熔断器及hd裸露型开关。
(2)总配电箱的电器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电器设置应符合下列原则:
a、当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所设总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
b、当各分路设置分路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分路所设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分路断路器或分路熔断器。
c、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如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可不另设隔离开关。
d、熔断器应选用具有可靠灭弧分断功能的产品。
e、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3)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电度表及其他需要的仪表。专用电能计量仪表的装设应符合当地供用电管理部门的要求。装设电流互感器时,其二次回路必须与保护零线有一个连接点,且严禁断开电路。
(4)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其设置和选择原则同总配电箱要求。
(5)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当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装设断路器或熔断器。隔离开关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并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当断路器是具有可见分断点时,可不另设隔离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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