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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车间安全管理9篇

发布时间:2023-01-29 热度:36

生产车间安全管理

第1篇 生产车间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物资分公司南华交通设施厂生产车间管理人员、操作工、临时工等全部工作人员,同时适用于来公司参观、访问、考察、学习等临时进入车间的人员。

第二条 未经分公司领导批准,车间内禁止任何外来人员进入。

第三条 车间管理人员及操作工必须通过岗前安全教育、岗位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车间上岗。

第四条 进入生产车间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好工作服、安全帽等;女工进入生产车间时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得披头散发、穿裙子或高跟鞋进入车间;特殊岗位人员必须穿戴好规定的专用劳动保护用品;员工应始终保持服装干净整洁。

第五条 车间内严禁烟火,任何人员不得在车间内吸烟或使用明火;使用电焊机等设备时,须经车间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严防事故发生;车间内严禁违章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第六条 车间工作人员及其他进入车间的人员应保持安全警惕性,注意避让车间内机动设备,禁止在车间内打闹、说笑、看书、听音乐、奔跑等,谨慎走路、专心工作。

第七条 车间内需设置必要的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具;消防器具应按相关规定做好定期检查和定期清洁,保证消防器具完好无损;消防器具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挪移,并应随时保证车间内消防通道的畅通。

第八条 车间内所有原料、成品或其他物品不得堆放在配电柜、控制柜、电缆等供电设施附近(物品应距离供电设施至少1.5米);除铭牌等标识外,各种供电设施上不得摆放、悬挂其他任何物品;应保证供电设施干燥、通风、散热良好,防止发生用电事故。

第九条 车间内一切电气设备均属公司的重要资产,物资分公司每一位员工均负有关心、爱护公司资产之责任,车间工作人员应定期做好设备保养、检查、维修等工作,保证设备完好率。

第十条 车间内一切电器设备仅限于本公司具有上岗证的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时段使用,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其他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操作任何设备,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并按本公司规定赔偿。

第十一条 严禁用湿手操作电源开关按钮,严禁设备超负荷运行,严禁野蛮操作,严防造成人身及设备事故。

第十二条 工作时必须保持集中精力,注意防止衣服、手或身体其他部位靠近正在运转的设备或设备部件(如运转中的捏合机转子、螺杆、切粒机切刀、破碎机刀片、鼓风机叶片、皮带轮、齿轮、链条等),防止工作时摔倒或卷进运转的设备中,发生安全事故。

第十三条 维护保养设备时,应首先切断设备电源,严禁用水直接冲洗电气设备或用湿抹布擦拭电气设备,以防发生短路触电事故;未经许可,严禁用丙酮、甲苯、汽油等化学品擦拭设备。

第十四条 电器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首先切断设备电源,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及时设置故障警示牌等),并立即报请车间维修人员维修。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严禁私自修理设备,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五条 常用工具应按领用制度领用,并由专人负责使用,爱护工具、合理使用工具、科学保管工具是每一个员工的基本职责。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公司质安部制定和修订,从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第2篇 生产车间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生产车间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贯彻公司《防火安全制度》,保证员工人身和设备安全,使生产顺利进行,针对生产车间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车间内要保持环境清洁,各种物料码放整齐并远离热源,注意室内通风。

第三条 保证车间内防火通道的畅通,出口、走道处严禁摆放任何物品。

第四条 车间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生产部经理批准,由动力设备室办理。用后及时拆除。

第五条 使用各种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第六条 燃油锅炉运行期间,要加强巡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第七条 避免各种电气设备、线路受潮和过载运行,防止发生短路,酿成事故。

第八条 车间内不禁使用明火,如确实需要须征得安保部同意,在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间须由专人负责,使用后保证处理妥当无隐患。

第九条 车间消防员按时对本部门内各部位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十条 车间内,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由专人负责,定点放置,定期检查,保证完好不效,随时可用。

第十一条 当日工作结束前,应检查车间内所有阀门、开关、电源是否断开,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

第十二条 发现火灾险情要积极扑救,并立即报警同时向安保部报告。

第3篇 制造中心生产车间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管理人员、车间管理人员、操作工、临时工等本公司全部工作人员,同时适用于来公司参观、访问、考察、学习等临时进入车间的人员。

第二条 未经公司领导批准,本公司车间内禁止任何外来人员进入;获准进入车间的人员应佩戴统一的参访证或临时通行证。

第三条 车间管理人员及操作工必须通过岗前安全教育、岗位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车间上岗。

第四条 进入生产车间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好工作服、安全帽等;女工进入生产车间时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得披头散发、穿裙子或高跟鞋进入车间;特殊岗位人员必须穿戴好规定的专用劳动保护用品;员工应始终保持服装干净整洁。

第五条 车间内严禁烟火,任何人员不得在车间内吸烟或使用明火;车间内严禁违章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第六条 车间工作人员及其他进入车间的人员应保持安全警惕性,注意避让叉车等车间内机动设备,禁止在车间内打闹、说笑、看书、听音乐、奔跑等,谨慎走路、专心工作。

第七条 车间内设有必要的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具;消防器具应按相关规定做好定期检查和定期清洁,保证消防器具完好无损;消防器具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挪移,并应随时保证车间内消防通道的畅通。

第八条 车间内所有原料、成品或其他物品不得堆放在配电柜、控制柜、电缆等供电设施附近(物品应距离供电设施至少1.5米);除铭牌等标识外,各种供电设施上不得摆放、悬挂其他任何物品;应保证供电设施干燥、通风、散热良好,防止发生用电事故。

第九条 车间内一切电气设备均属公司的重要资产,公司每一位员工均负有关心、爱护公司资产之责任,车间工作人员应定期做好设备保养、检查、维修等工作,保证设备完好率。

第十条 车间内一切电器设备仅限于本公司具有上岗证的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时段使用,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其他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操作任何设备,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并按本公司规定赔偿。

第十一条 严禁用湿手操作电源开关按钮,严禁设备超负荷运行,严禁野蛮操作,严防造成人身及设备事故。

第十二条 车间内氩弧焊机、等离子、激光切割机、激光焊接机等多种设备为能产生高温能源的设备,工作中应严防烫伤。

第十三条 工作时必须保持集中精力,注意防止衣服、手或身体其他部位靠近正在运转的设备或设备部件(如运转中的卷板机转轴、抛光机转盘、旋压件、角磨机、鼓风机叶片、皮带轮、齿轮、链条等),防止工作时摔倒或卷进运转的设备中,发生安全事故。

第十四条 维护保养设备时,应首先切断设备电源,严禁用水直接冲洗电气设备或用湿抹布擦拭电气设备,以防发生短路触电事故;未经许可,严禁用丙酮、甲苯、汽油等化学品擦拭设备。

第十五条 电器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首先切断设备电源,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及时设置故障警示牌等),并立即报请车间维修人员维修。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严禁私自修理设备,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六条 常用工具应按领用制度领用,并由专人负责使用、保管,爱护工具、合理使用工具、科学保管工具是每一个员工的基本职责。

第十七条 兼职安全员除对本班组的安全监督负责之外,每天对车间巡检一次,并按要求填写安环检查表;兼职安全员统一分组,执行晚间轮流值班制度。

第十八条 参观人员进入生产车间等加工区域,须由本公司接待人员带领,进入车间时佩戴好安全帽,参观过程中应遵守车间的规章制度,不得参观悬挂“谢绝参观”标识牌的区域,外来参观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对设备、工艺、产品等进行拍照、摄影,接待人员要注意提醒参观人员注意人身安全、注意保持现场卫生。

第十九条 外来车辆(包含换氩气车,外协拉料车,承包商工程车)进出车间须由相应部门人员带领并按照指定道路行驶,减速慢行,遇人鸣笛示意人员先行。外来车辆不得在车间内停留30分钟以上。

第二十条 外来车辆(包含换氩气车,外协拉料车,承包商工程车)进出车间须由相应部门人员带领并按照指定道路行驶,减速慢行,遇人鸣笛示意人员先行。外来车辆不得在车间内停留30分钟以上;可咨询车间区域班长将车辆停放到车间外指定停车区域。

第二十一条 oem加工人员若在车间内加工需遵循车间内部规定,按照要求正确佩戴劳保用品,施工现场合理布置,保持环境卫生,及时清理施工垃圾。

第二十二条 承包商施工区域应经车间主管人员确认,确定后应对施工区域进行警示隔离,施工人员按工作要求佩戴好劳保用品,施工完毕清理施工现场。

第二十三条 若有违反以上规定者,一经发现,处以50元-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报运营中心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制造中心负责制定和修订,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2013年11月6日

第4篇 生产车间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格式怎样的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司人员及财产安全,保证公司生产正常﹑顺利进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及规定,请各部门认真遵守执行:1.每半年组织一次全厂人员实地消防演习2.每季度组织全厂干部﹑保安人员进行实地灭火演习 3.保安队长负责全厂之消防安全工作,监督与实施消防安全工作4.全厂人员下班后,值班保卫必须巡查整个车间安全状况,并作巡查记录,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与处理

5.厂区﹑宿舍如需电﹑氧焊时必提出申请,填写动火审批现任卡,经上级主管签准后,方可动火作业,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有防火器材(灭火器﹑水),动火后,需留人清理动火地点,如无任何异常情况,作业人员方可离开动火区域6.消防安全负任人每天不定时巡查车间﹑宿舍,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如不能处理之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给上级主管,每天之巡查报告作好记录,并于次日9﹕00钟以前交行政部7.每季度组织全厂干部﹑办公室人员﹑保安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训练8.严格按照消防规定设置消防器材﹑应急设施,并每天进行保养与维护,其维护工作由生产单位之组长安排人员实施9.加强工伤管理工作,要求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按章作业,严禁违章作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杜绝事故的发生10.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11.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之消防安全责任人,实行谁主管生产必须负责安全之原则。

12.所有特殊工种(电工﹑焊工)必需持的效证件方可上岗。

第5篇 工厂生产车间安全管理规定

工厂生产车间安全管理规定

1.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

2. 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3. 新员工入厂需经相关安全及岗位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4. 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严禁超负荷和带病运行,杜绝不安全因素。

5. 车间生产设备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维修。

6. 各工序及维修人员在工作时须佩带适当的劳保用品。

7. 冲压人员在生产时设备有防噪声装置的要把门关好,注射、印字人员在生产时需开启通风装置。

8. 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关掉风源、水源、电源才可以进行其他操作。

9. 维修人员维修设备时,应在现场安放指示牌“维修中”。设备没有修复前,不允许非维修人员擅自使用设备。

10. 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非本人操作的其他设备。

11. 起重搬运设备应由专人使用,定期保养,更换液压油及时充电。

12. 关于工位器具:塑料周转箱灰色箱堆放不允许超过五层,周转车蓝(白)箱堆放不允许超过六层,铁周转箱灰箱绿箱堆放不允许超过五层。

13. 车间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车间批准,由设备维修人员办理,用后及时拆除。

14. 离厂前,班长督促员工关闭设备及照明电源,关好门窗。

15. 车间内尽可能减少酒精等易燃物品的放置,用后及时将瓶盖拧紧。

16. 生产场地严禁吸烟,吸烟者必须到指定地点吸烟。

17. 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定点放置,定期检查,保证完好不效,随时可用。

18. 不得随意挪动损坏消防器材, 保证车间内防火通道的畅通,出口、走道处严禁摆放任何物品。

19. 发现火灾险情要积极扑救,并立即报警同时向安保部报告。

20. 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领导报告。

第6篇 生产车间防火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公司《防火安全制度》,保证员工人身和设备安全,使生产顺利进行,针对生产车间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车间内要保持环境清洁,各种物料码放整齐并远离热源,注意室内通风。

第三条保证车间内防火通道的畅通,出口、走道处严禁摆放任何物品。

第四条车间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生产部经理批准,由动力设备室办理。用后及时拆除。

第五条使用各种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第六条燃油锅炉运行期间,要加强巡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第七条避免各种电气设备、线路受潮和过载运行,防止发生短路,酿成事故。

第八条车间内不禁使用明火,如确实需要须征得安保部同意,在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间须由专人负责,使用后保证处理妥当无隐患。

第九条车间消防员按时对本部门内各部位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十条车间内,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由专人负责,定点放置,定期检查,保证完好不效,随时可用。

第十一条当日工作结束前,应检查车间内所有阀门、开关、电源是否断开,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

第十二条发现火灾险情要积极扑救,并立即报警同时向安保部报告。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生产部制定和检查,报生产总监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7篇 生产车间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司人员及财产安全,保证公司生产正常﹑顺利进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及规定,请各部门认真遵守执行:

1.每半年组织一次全厂人员实地消防演习

2.每季度组织全厂干部﹑保安人员进行实地灭火演习

3.保安队长负责全厂之消防安全工作,监督与实施消防安全工作

4.全厂人员下班后,值班保卫必须巡查整个车间安全状况,并作巡查记录,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与处理

5.厂区﹑宿舍如需电﹑氧焊时必提出申请,填写动火审批现任卡,经上级主管签准后,方可动火作业,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有防火器材(灭火器﹑水),动火后,需留人清理动火地点,如无任何异常情况,作业人员方可离开动火区域

6.消防安全负任人每天不定时巡查车间﹑宿舍,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如不能处理之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给上级主管,每天之巡查报告作好记录,并于次日9﹕00钟以前交行政部

7.每季度组织全厂干部﹑办公室人员﹑保安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训练

8.严格按照消防规定设置消防器材﹑应急设施,并每天进行保养与维护,其维护工作由生产单位之组长安排人员实施

9.加强工伤管理工作,要求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按章作业,严禁违章作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杜绝事故的发生

10.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11.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之消防安全责任人,实行谁主管生产必须负责安全之原则。

12.所有特殊工种(电工﹑焊工)必需持的效证件方可上岗。

第8篇 如何加强生产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管理

企业的生产车间班组是生产工人的集结点,也是安全生产的前沿阵地。从历史教训看,绝大部分事故是车间班组放松管理,一线职工违章作业所造成的。一手抓生产必须一手抓安全,切实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必须建立健全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网络,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首先要明确车间主要负责人、班组长是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次车间还应配备车间安技管理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健全组织网络的基础上,还要落实好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不留死角。

二、必须加强对车间班组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新进厂和换工种新工艺的职工,都必须经过“三级教育”,请相应具备安全培训资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老师授课,并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老职工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以上安全培训考试,同时在每班上岗作业前,带班长要向职工交代好本班生产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过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车间班组的干部和管理人员,也要定期经常性地进行教育培训。企业工会可以组织职工开展生产技能的劳动竞赛,用劳动竞赛的形式促使职工熟练掌握生产技能。

三、必须建立健全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带班长是每班安全生产的重要责任人,在每班的生产中,带班长要时刻提高警惕,密切注意安全生产动向,经常检查是否有违章作业现象、是否有机械异常现象、是否有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职工、是否有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的情况等等,一旦发现,要立即纠正。车间主要负责人和车间安全管理人员,每天要巡查车间的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并做到“检查有台帐记录,隐患有明确提示”。对隐患较大,一时又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定人、定时间、定任务、定措施、定责任限期整改到位,不留隐患,要通过检查整改,杜绝“三违”现象,排除事故隐患。

四、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企业在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同时,还必须制订能调动积极性的安全生产考核奖罚制度,并加大执行力度。对车间班组职工进行定期考核,对安全生产管理差的发生工伤事故车间、班组要有相应的处罚;对管理好,特别在关键时刻能采取有效应急措施,从而避免事故发生的车间班组和职工,应予奖励和表彰;对违章作业,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职工要给予处罚和教育,确保做到有章可循,考核有据,赏罚分明,以利调动车间班组和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五、必须制定车间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各种生产类型的车间,应根据本车间生产工艺和隐患存在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措施,还要组织职工定期演练,使每个职工都能掌握急救知识,万一遇到紧急情况,能做到处事不惊。沉着应对,灵活采取有效应急措施抢救。

六、必须严肃事故汇报查处制度。一旦出现事故或事故预警,在场职工一方面应采取急救措施抢救;另一方面应采取快捷方便的方法向班组车间或企业领导汇报,对迟报或不报的要严肃查处。若发生事故,应根据相应规定,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对职工进行教育,完善防范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第9篇 制造生产车间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管理人员、车间管理人员、操作工、临时工等本公司全部工作人员,同时适用于来公司参观、访问、考察、学习等临时进入车间的人员。

第二条 未经公司领导批准,本公司车间内禁止任何外来人员进入;获准进入车间的人员应佩戴统一的参访证或临时通行证。

第三条 车间管理人员及操作工必须通过岗前安全教育、岗位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车间上岗。

第四条 进入生产车间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好工作服、安全帽等;女工进入生产车间时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得披头散发、穿裙子或高跟鞋进入车间;特殊岗位人员必须穿戴好规定的专用劳动保护用品;员工应始终保持服装干净整洁。

第五条 车间内严禁烟火,任何人员不得在车间内吸烟或使用明火;车间内严禁违章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第六条 车间工作人员及其他进入车间的人员应保持安全警惕性,注意避让叉车等车间内机动设备,禁止在车间内打闹、说笑、看书、听音乐、奔跑等,谨慎走路、专心工作。

第七条 车间内设有必要的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具;消防器具应按相关规定做好定期检查和定期清洁,保证消防器具完好无损;消防器具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挪移,并应随时保证车间内消防通道的畅通。

第八条 车间内所有原料、成品或其他物品不得堆放在配电柜、控制柜、电缆等供电设施附近(物品应距离供电设施至少1.5米);除铭牌等标识外,各种供电设施上不得摆放、悬挂其他任何物品;应保证供电设施干燥、通风、散热良好,防止发生用电事故。

第九条 车间内一切电气设备均属公司的重要资产,公司每一位员工均负有关心、爱护公司资产之责任,车间工作人员应定期做好设备保养、检查、维修等工作,保证设备完好率。

第十条 车间内一切电器设备仅限于本公司具有上岗证的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时段使用,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其他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操作任何设备,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并按本公司规定赔偿。

第十一条 严禁用湿手操作电源开关按钮,严禁设备超负荷运行,严禁野蛮操作,严防造成人身及设备事故。

第十二条 车间内氩弧焊机、等离子、激光切割机、激光焊接机等多种设备为能产生高温能源的设备,工作中应严防烫伤。

第十三条 工作时必须保持集中精力,注意防止衣服、手或身体其他部位靠近正在运转的设备或设备部件(如运转中的卷板机转轴、抛光机转盘、旋压件、角磨机、鼓风机叶片、皮带轮、齿轮、链条等),防止工作时摔倒或卷进运转的设备中,发生安全事故。

第十四条 维护保养设备时,应首先切断设备电源,严禁用水直接冲洗电气设备或用湿抹布擦拭电气设备,以防发生短路触电事故;未经许可,严禁用丙酮、甲苯、汽油等化学品擦拭设备。

第十五条 电器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首先切断设备电源,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及时设置故障警示牌等),并立即报请车间维修人员维修。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严禁私自修理设备,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六条 常用工具应按领用制度领用,并由专人负责使用、保管,爱护工具、合理使用工具、科学保管工具是每一个员工的基本职责。

第十七条 兼职安全员除对本班组的安全监督负责之外,每天对车间巡检一次,并按要求填写安环检查表;兼职安全员统一分组,执行晚间轮流值班制度。

第十八条 参观人员进入生产车间等加工区域,须由本公司接待人员带领,进入车间时佩戴好安全帽,参观过程中应遵守车间的规章制度,不得参观悬挂“谢绝参观”标识牌的区域,外来参观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对设备、工艺、产品等进行拍照、摄影,接待人员要注意提醒参观人员注意人身安全、注意保持现场卫生。

第十九条 外来车辆(包含换氩气车,外协拉料车,承包商工程车)进出车间须由相应部门人员带领并按照指定道路行驶,减速慢行,遇人鸣笛示意人员先行。外来车辆不得在车间内停留30分钟以上。

第二十条 外来车辆(包含换氩气车,外协拉料车,承包商工程车)进出车间须由相应部门人员带领并按照指定道路行驶,减速慢行,遇人鸣笛示意人员先行。外来车辆不得在车间内停留30分钟以上;可咨询车间区域班长将车辆停放到车间外指定停车区域。

第二十一条 oem加工人员若在车间内加工需遵循车间内部规定,按照要求正确佩戴劳保用品,施工现场合理布置,保持环境卫生,及时清理施工垃圾。

第二十二条 承包商施工区域应经车间主管人员确认,确定后应对施工区域进行警示隔离,施工人员按工作要求佩戴好劳保用品,施工完毕清理施工现场。

第二十三条 若有违反以上规定者,一经发现,处以50元-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报运营中心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制造中心负责制定和修订,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2022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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