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管理规定
1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高处作业中的安全带、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 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放使用。
2施工中高处作业的技术设施,如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专业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施工中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如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施工作业场所有附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调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雨天和雪于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3临边作业: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到处,都有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正式防护栏杆;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2m,下杆离地高度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1.5×1.5m以下的孔洞,应预埋通长钢筋网或加固盖板。1.5×1.5m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楼梯步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设两道牢固防护栏杆或用立挂安全网做防护。
4洞口作业:与墙洞口,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大于200mm小于1000m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边长为1000-1500m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钢筋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0mm;边长在1500mm以下的洞口,四周充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层的砌筑或安装面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一条的方法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扣必须恢复防护设施;楼梯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次。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架、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验证方可使用。
5高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架时,应张挂历安全网。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检查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进行支模、粉刷、砌墙等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钢模板、脚手架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钢柳板部件拆扣件,临时堆入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项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廓;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
6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或有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及(特殊情况下)有关验算数据;按规定参加的技术负责人、工长、搭设人、接受人、安全员;安全防护设施变更有记录及签证。验收后的安全设施如存在不安全问题应整改后方可使用。
第2篇 施工洞口及临边防护、立体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洞口的防护措施
1)楼板、屋面及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加以盖没,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2)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板作盖板加以盖设,盖板搁置时,四周要保持均衡,没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发生牵动。
3)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的间距不能大于20cm。
4)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必须在洞口的四周设防护栏杆,并在洞口下张挂安全平网。
5)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中,除按上述办法防护外,还需加设明显的标志。如遇施工需要临时拆移防护设施时,须报请工地施工负责人核准后方可拆移。当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恢复原状。
6)位于车辆行驶道旁边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等处,在其上面所加的防护盖板两侧,须有防止被任意拖动的措施。它的材质须能承受不小于当在卡车后的额定有效承载力两倍的荷载,以防车辆偏向或驶出道外冲压洞口板身。
7)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要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应不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
8)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的高度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外侧落差大于2cm,就应在施工过程中加设高至1.2cm的临时防护栏杆,这是为了防止人身冲翻下落。其他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的各种竖向的孔洞,都应该加以盖设或作一定的防护。这些防护措施都要附在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移位或被取走。
9)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10)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客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11)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洞口,均应予以盖设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洞口的防护措施见附图。
2、立体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
1)支模、粉刷、砌墙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施工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拆除模板、脚手架等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应不小于1m,其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m。拆卸下来的物品不许堆放在楼层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
3)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4)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则在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保护廊。
3、临边的防护:
1)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①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②头层墙高度超过3.2米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架的高度超过3.2米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③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楼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④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设安全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以分隔封闭。
⑤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2)临边防护栏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①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②钢管横杆及栏杆柱均采用φ48×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3)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②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
<2>;当在钢筋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
<3>;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面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80×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述方法固定。
③栏杆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用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④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网封密,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的挡脚板或40㎝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⑤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第3篇 “三件宝”、“四口”、“五临边”安全管理规定
1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高处作业中的安全带、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 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放使用。
2施工中高处作业的技术设施,如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专业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施工中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如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施工作业场所有附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调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雨天和雪于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3临边作业: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到处,都有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正式防护栏杆;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2m,下杆离地高度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1.5×1.5m以下的孔洞,应预埋通长钢筋网或加固盖板。1.5×1.5m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楼梯步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设两道牢固防护栏杆或用立挂安全网做防护。
4洞口作业:与墙洞口,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大于200mm小于1000m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边长为1000-1500m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钢筋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0mm;边长在1500mm以下的洞口,四周充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层的砌筑或安装面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一条的方法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扣必须恢复防护设施;楼梯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次。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架、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验证方可使用。
5高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架时,应张挂历安全网。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检查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进行支模、粉刷、砌墙等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钢模板、脚手架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钢柳板部件拆扣件,临时堆入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项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廓;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
6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或有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及(特殊情况下)有关验算数据;按规定参加的技术负责人、工长、搭设人、接受人、安全员;安全防护设施变更有记录及签证。验收后的安全设施如存在不安全问题应整改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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