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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安全管理6篇

发布时间:2023-02-06 热度:51

加强对安全管理

第1篇 为进一步加强对排土场的安全管理

第三,加强了排土场安全检查工作,明确了排土场作业管理检查的内容。如排土场出现不均匀沉降、裂缝时,应查明沉降量,裂缝的长度、宽度、走向等,并判断危害程度;排土场周边环境是否存在危及排土场安全运行的因素;排土场发生滑坡时,应检查滑坡位置、范围、形态和滑坡的动态趋势以及成因;明确了排土场安全设施检查内容等。

第四,实行排土场抢险及险情报告制度。排土场作为尖山铁矿b级危险源点,一旦发生滑坡、坍塌、等险情时,将按照有关制度进行处置。主要实施内容有:险情汇报制度、险情处置原则、指挥决策、组织抢险、灾后调查等。例如,当发生一般险情时,有关作业区将按要求及时向相关部门和领导汇报,进行险情处置;当发生重大、特大险情时,将立即向县安监局、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防治办报告,并启动排土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抢险指

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合理选择场址。排土场位置的选择,应保证排弃土滑坡、塌方等威胁采矿场、排土场位置选定后,应进行地形测绘,分析确定排土参数。内部排土场不得影响矿山正常开采和边坡稳定,排土场坡脚与矿体开采点和其他构筑物之间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必要时应建设滚石或泥石流拦挡设施。排土场选址时应避免成为矿山泥石流重大危险源,无法避开时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泥石流灾害的发生。

三、严格排土作业。矿山企业应按照设计要求实行自下而上排土,排土工艺、排土顺序、阶段高度、总堆置高度、安全平台高度、总边坡角以及相邻阶段同时作业超前堆置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以避免形成泥石流。

四、完善防(排)洪系统。山坡排土场周围应修筑可靠的截洪和排水设施拦截山坡汇水。排土场内平台应实施2%~3%的反坡,并在排土场平台修筑排水沟拦截平台表面山坡汇水。排土场下游必须设拦挡坝,并留设排水孔。当排土场范围内有出水点时,在排土之前必须采取措施将水疏出。排土场底层应排砌大块岩石,形成渗流通道。

五、加强日常安全管理。一要落实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排土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指定或设立相应的机构负责落实排土场安全规定的各项要求,配备与实际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有实际工作能力的人员负责排土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二要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排土场安全目标管理制度,排土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排土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排土场安全技术措施实施计划,排土场安全操作以及有关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安全评价制度。三要强化日常检查。各有关矿山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认真执行排土场安全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立即处理,并记录在案。特别是要加强汛期排土场和下游泥石流拦挡坝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防止连续暴雨后发生泥石流和垮坝事故。四要加强排土作业时的安全管理。汽车排土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非作业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排土作业区,凡进入作业区内工作人员、车辆、工程机械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排土场滚石区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严禁在排土场作业区或排土场边坡面捡矿石和其他石材。排土作业区照明必须完好,灯塔与排土挡墙距离以及照明角度必须符合要求,夜间无照明禁止排土。

按照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要求,排土场需要9项制度,主要是:

排土场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排土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排土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排土场安全隐患治理制度;

排土场抢险及险情报告制度;

排土场安全技术措施实施计划;

排土场安全技术规规程;

排土场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制度;

排土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安全评价制度。

7.5  汛期应对排土场和下游泥石流拦挡坝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防止连续暴雨后发生泥石流和垮坝事故;

7.6  洪水过后应对坝体和排洪构筑物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与清理。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

7.7  处于地震烈度高于6度地区的排土场,应制订相应的防震和抗震的应急预案,内容包括:

a、抢险组织与职责;

b、排土场防震和抗震措施;

c、防震和抗震的物资保障;

d、排土场下游居民的防震应急避险预案;

e、震前值班、巡查制度等。

7.8  排土场泥石流拦挡坝原设计抗震标准低于现行标准时,必须进行加固处理。

7.9  地震后,必须对排土场、排土场下游的堆石坝进行巡查和检测,及时修复和加固破坏部分,确保排土场及其设施的运行安全。

8 排土场关闭与复垦

8.1  排土场关闭

8.1.1  矿山企业在排土场结束时,必须整理排土场资料、编制排土场关闭报告。

8.1.2  排土场资料应包括:排土场设计资料、排土场最终平面图、排土场工程水文地质资料、排土场安全稳定性评价资料、排土场复垦规划资料等。

8.1.3  排土场关闭报告应包括:结束时的排土场平面图、结束时排土场安全稳定性评价报告、结束时的排土场周围状况、排土场复垦规划等。

8.1.4  排土场最终境界安全稳定性评价要由具备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评价单位要提出治理措施;企业要按措施要求进行治理;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8.1.3  关闭后的排土场安全管理工作由原企业负责,破产企业关闭后的排土场,由当地政府落实负责管理的单位或企业。关闭后的排土场重新启用或改作他用时,必须经过可行性设计论证,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第2篇 加强对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安全管理

〔摘 要〕 根据所辖设备的实际情况,结合多年的现场工作经验,就如何加强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正确动作率,作简要论述。

〔关键词〕 继电保护 安全自动装置 正确动作率

防止和杜绝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不正确动作,确保电网安全运行是继保专业人员为之努力的工作目标 。随着大电网的发展和社会对供电可靠性要求的不断提高,作为电网稳定运行的安全屏障,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能迅速准确地将电网中所发生的异常情况或故障切除。要搞好继电保护工作,提 高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正确动作率,除了领导重视外,更重要的是切实抓好基础管理、做好基础工作,在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现场运行、维护、校验等方面狠下功夫。

1 抓好基础管理

1.1 加强教育,树立敬业精神

以人为本,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爱岗敬业精神。经常对一些典型的继保“三误”事故案例进行认真分析,吸取教训,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以提高继保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杜绝继保人员“三误”责任事故的发生。

1.2 注重技术培训和岗位练兵工作

采用“走 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经常派出继保人员参加有关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研讨班、学习班,或针对某一保护装置,请厂家进行专题讲课,对继保人员进行现场指导,以提高继保工作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水平;采用建立师徒合同、现场提问、技术问答或不定期开展技术比武活动,激发继保专业人员学习专业知识掌握专业技术的热情;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继保人员分层次、有针对性的进行培训,在现场保护校验时间或二次施工工期较为充裕的情况下,尽量让新同志或学员动手,然后由经验丰富、水平较高的同志指点把关。通过经常不断的实际工作锻炼,提高继保人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实际动手的能力。

1.3 搞好图纸资料管理工作

结合现场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对投入运行的设备及二次回路进行认真检查核对,对现场的改动,要及时在图纸(包括运行人员使用的图纸)上反映出来,并标明改动的原因、日期、批准人、实施人等,保证图纸与实际情况相符。

1.4 建立并完善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设备台帐

台帐的主要内容有:保护型号、产品生产厂家、出厂日期、装置投运日期、二次主要电缆去向、长度及规格等。对所辖设备基本上做到有资可寻、有据可查。

1.5 抓好定值单管理工作

坚持每季度定值单核对制度。定值单有专人负责管理,核对落实到人,由继电保护班与调度及运行部门核对,班长和继保专职定期检查定值单管理核对情况,确保定值单准确无误,防止因定值单管理不善,造成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误整定。

1.6 建立继电保护校验记录审阅制度

由班组技术人员或班长对已校验过的继电保护装置记录进行审阅复查,主要检查试验记录整理是否及时、试验项目有无漏缺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的情况、试验数据及测试结果是否准确,是否符合规程要求等。

1.7 加强故障录波器的运行维护

检查核对接入录波器的各“启动量”、“录波量”、“事件记录量”、“开关量”等是否符合要求和满足需要。要及时提取系统发生故障时的录波信息,为分析问题、找出原因、制定对策提供可信依据。

1.8 认真交待新投设备的运行及注意事项

对新投运的一些重要复杂的保护装置,要认真写好运行记录,交待注意事项,让运行人员清楚明白,以便共同维护好保护装置的正常运行。

1.9 班组管理“软件”逐步实现微机化

“软件” 主要包括:继电保护装置及安全自动装置设备台帐、校验周期与设备定级、定值单管理、缺陷管理等内容。做到“软件”规范、整齐划一,便于管理和调用。

1.10 加强继保专业技术监督全过程的管理

应加强对设计、设备选型、整定方案、运行维护、定期校验、二次安装施工工艺、“反措”的落实与实施、备品备件选用等的技术监督工作。

2 抓好技术措施落实

2.1 把好装置年度校验关

把好保 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年度校验关,尽量不让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超校验周期。在现场校验中,每一项具体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头,并记录在案。可采取读表人、机械部分检查及上盘调试人、安全措施 实施人、本次工作负责人、及其他工作班成员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保证现场工作次序有条不紊,做到保护装置应校必校、不缺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决不允许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带缺陷运行。

2.2 加强重点设备的校验工作

对一些较为重要或复杂的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校验,如220 kv及以上主变保护、110 kv以上母线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低压低周解列装置等,应填写“安全措施操作票”。其内容主要有:应断开或短接的回路、应脱离的压板,是否有联跳回路等。由工作班成员对照图纸逐条填写,工作负责人检查,班组技术员、班长或继保专职审核安全措施项目和顺序是否符合要求,有无缺项等。

2.3 认真执行和落实“反措”

除了及时完成上级提出的各项反措要求外,还要结合所辖设备的特点,做好以下反措工作:

(1) 更换密封不好的室外端子箱,防止进雨受潮,并且将室外端子箱内的胶木端子排全部更换为陶瓷端子排或尼龙端子排,或其它新型阻燃端子排,以提高二次回路的绝缘强度。

(2) 在主变压器的瓦斯继电器上加装防雨罩,更换连接瓦斯继电器上的橡皮电缆为带钢铠电缆,防止因进雨或橡皮电缆老化而造成保护误动作。

(3) 在保护盘后端子排上,调整跳闸出口回路与正电源之间的位置,使其适当隔开,或采取措施防止因跳闸出口回路与正电源在端子排处击穿而造成保护误动。

(4) 检查各变电站中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直流控制保险的配置是否恰当合理,防止因直流控制保险选配不当 ,造成保护装置拒动或造成上一级直流控制保险熔断,致使更多的保护装置失去直流控制电源。在保险处悬挂标记牌,注明保险的型号、规格、容量,以便运行人员按要求放置。

(5) 对保护盘上一些重要的出口跳闸继电器,或一块屏上有不同单元的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者,应在屏前屏后作出明显标记,防止因误碰造成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误动作。

(6) 将精度不高 、带钟表机构、电磁型的时间继电器,更换为高精度、集成型或数字型的时间继电器。防止因时间继电器精度不高、钟表机构卡死而造成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误动或拒动。

(7) 查清变电 站内p.t二次开口三角极性端。对所有带“方向”的保护装置,如零序功率、相间功率、高频闭锁等进行普查,并用负荷电流模拟区内、区外故障,验证“方向”的正确性。

2.4 加快对老旧设备的更新换代工作

有条件时,对220 kv以上线路保护尽可能使用原理先进、制造工艺优良、性能可靠的双微机保护装置。变电工区所辖220 kv线路和重要110 kv线路继保装置全部更换为lfp-901和w_b-11型双微机保护装置,以确保主网安全运行。

2.5 经常开展继保专业互查工作

派出得力人员在上 级职能部门的指导协调下,会同兄弟单位进行专业互查,交流经验,取长补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6 坚持季度安检,增加特检工作

坚持继电保护专业季度安检工作,并根据季节变化,对一些重要的保护装置增加“特检”。如夏季高温时,要注意温度变化对一些晶体管集成电路型继电器、微机型保护装置的影响;多雨季节,要注意对室外端子箱的清扫,做好防雨防潮措施,注意二次回路的绝缘问题。

2.7 加强运行维护和缺陷管理工作

及时处理运行人员报来的异常和缺陷,每次消缺落实到人,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继保专职处,由继保专职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的异常情况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并制定对策,以避免类似的问题重复出现。

2.8 注重对备用电源自投装置的校验检查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定期做好备用电源自投装置的实际模拟工作,并在“安检”中传动到出口压板,确保备用电源自投装置能正确可靠动作。

2.9 防止高频保护不正确动作

对“高频闭锁”或“方向高频”保护装置,注重对高频通道、结合设备,如高频电缆、结合滤波器的检查,特别是与通讯专业合用的复用通道,要注意差接网络的影响,防止因高频通道或结合设备不好、特性变差,造成高频保护不正确动作。

2.10 杜绝管理和运行维护中的死区

注意和相关专业的联系与配合,杜绝管理和运行维护中的死区。如无人值守变电站中,继保与远动、通讯专业配合实现的就地控制功能或远方遥控、遥调、遥测与遥信功能的接口部分,应结合保护校验对其检查和测试,确保由继保装置输出的接点或电位正确无误。对于二次控制回路和保护回路中使用断路器、隔离开关的辅助接点,应注意检查其调整是否到位、切换是否灵活可靠,防止因辅助接点的问题,影响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正确动作。

2.11 加强新投运设备的验收

严格把好新设备投运前的验收关,提高保护装置的正确动作率,对新安装的设备及二次回路,按照继保专业规程和“反措”要求严格核查验收。在由兄弟单位施工安装时,应派得力人员随工程进度进行质检验收,把缺陷或隐患消除在继保及自动装置投运之前。

第3篇 如何加强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近年来,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化,电力企业对外来劳动力的使用不断增加。外包队伍的使用,一方面弥补了企业劳动力的不足,为电力生产做出了贡献;另一方面,对外包队伍安全管理的不到位,也成为近年来事故多发的重要因素。

1外包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对外包工程项目和外包队伍监管力度不够

发包方对外包工程项目和外包队伍的安全监管力度不够,不同程度上存在以包代管的问题。

(1)少量地方依然存在先开工、后签施工合同和安全协议的情况。还有部分发包单位与承包方之间未按外包工程管理要求签订书面的安全协议书和工程合同,外包工程得不到有效的控制。

(2)部分外包队伍对电力系统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未采取足够的防范措施,而发包单位又没有做好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监护工作。

(3)一方面,部分发包单位不主动对外包队伍的人员、技能等情况进行了解,使外包队伍的安全处于失控状态;另一方面,外包施工队人员不固定、变动快,项目法人单位不能及时掌握其施工人员的实际情况。

(4)个别单位与外包队伍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监督处罚难以执行到位,造成外包队伍对安全、质量管理比较随意。

1.2外包队伍安全管理水平不高

(1)外包队伍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不高,员工文化程度低,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

(2)外包工程队在规章制度方面与电力生产业主单位存在差距,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差,管理不到位,违章现象严重。

(3)存在部分挂靠的施工队伍,企业只管收取管理费,没有进行管理,该队伍虽手续、证件齐全,但在技术、安全、质量管理上较差。

(4)外包工程队伍缺少文化素质高的技术型人才,大量使用未经任何培训的劳务工。

(5)由于缺乏高电压等级施工队伍,存在低级别施工队伍承包高级别工程的现象,队伍施工能力不强,工艺不佳,安全和质量控制能力差。

1.3外包方在安全方面投入不足

(1)有些工程分包实行竞标,一般以价格为主导因素,反而使一些素质较低的外包队伍中标。

(2)外包队伍在工作中普遍存在重效益、重进度、轻安全的现象。由于安全投入没有直接的经济效益,如果缺乏约束,外包方在安全投入上是能省则省。即使有安全方面的投入,也不能保证安措费用专款专用。

(3)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数量不足,质量较差。

(4)施工设备和机械简陋,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2加强对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建议

2.1严格外包队伍入网管理,实施外包队伍的准入和退出制度

(1)在地区级供电公司建立外包工程队伍入网名单,并建立年度审查制度。由公司领导、工程发包管理负责人、安全监督负责人组成考评组进行入网考评。入网安全考评包括对安全资质、安全机构设置、安全工器具认证、特种作业人员认证、人员保险、安全业绩等进行评比。安全考评在入网考评中应占很大的比重分,甚至可以有一票否决权。

(2)入网的外包队伍名单在地区供电公司系统联网公布,名单中应注明队伍的规模、施工能力和作业领域(按专业分类),严禁将工程发包给入网名严禁将工程发包给入网名单之外的队伍。

(3)对外包队伍按工程或时间阶段进行安全考核,对安全管理上存在严重问题的队伍(个人)取消入网资格,并上报省公司,通报省网系统。有些队伍,如省送变电公司,由于其特殊的地位,地区供电公司要取消其施工资格比较困难,可以采取严格考核其工作负责人的方式。安全业绩不好的工作负责人失去在某地区供电公司工作的资格,而外包队伍如果没有足够的工作负责人,就不能开展相关工作。通过这种方式,对安全业绩不好的施工队伍进行约束。

(4)规范外包队伍档案管理。地区供电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应建立外包队伍档案,内容应包括队伍的施工资质、安全业绩、人员构成、安全机构、施工装备、负责人通讯录等内容,并且要及时更新,跟踪掌握外包队伍情况。

(5)在对外包队伍的管理中要注重指导,培养和留住一批施工质量好、安全控制能力强的队伍,保持外包队伍的相对稳定性,通过一段时间的管理积累,使其安全水平达到业主要求。对主要的外包队伍,特别要掌握其技术业务骨干的动态,保证该队伍中一些技术好、安全素质高的人员相对稳定。并将外包工程队的人员流动比例作为考核项目加以控制。

2.2加强对外包队伍的安全管理

(1)加强对入网外包队伍人员的培训。针对外包队伍人员文化水平不高、安全意识淡薄的特点,加大岗前培训力度,保证必要的教育时间,并建立外包队伍员工安全教育档案。可采取的方法有:①运用视频、图片等教育方式,加深受训者认知程度;②对外包队伍所有作业人员进行电力行业作业基本安全技能(如《安规》、《触电急救》等)的培训、发证、登记,规定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③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地方管理部门相关上岗证;④重点对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票签发人进行培训,规定培训时间、内容和机构,并且规定必须取得相关证书后才能上岗。

(2)加强对入网外包队伍的考核和奖惩,采用经济奖惩和资质评审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现场监督检查和对安全业绩的考核和评析,根据现场考核制度实行奖惩。华东电网区域实施的记分考核制度对现场作业违章、发生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有详细规定,扣分累计到一定分值,将取消队伍的入网资格,这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约束手段。在经济方面,可以采用交纳安全文明生产风险抵押金和奖励工程量的办法,对现场作业规范、完成安全目标的队伍一般采用奖励工程量的办法进行激励;对违规或发生安全事故的队伍则进行记分考核,并处罚款或扣除风险抵押金;还可以根据外包队伍的安全业绩对队伍进行分级,等级高的队伍可获得更高电压等级或更高金额的工程项目,以激励外包队伍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实行外包队伍事故“说清楚”制度,要求队伍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在发生事故后到公司“说清楚”,提高队伍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责任心。

(3)动态掌握外包工程项目施工情况,做好现场监护工作。规定外包队伍进入电气设备运行区域工作,必须由运行单位有资格人员担任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监护;实行工程施工项目汇报制,外包工程项目必须定期或根据项目进度向发包单位(或上级管理单位)汇报工程的施工地点、工作内容、施工人数,便于发包方加强巡视监护,在工程项目关键节点阶段,发包单位专业人员到场进行监护指导;对外包工作的工作票实施外包单位和生产运行单位双签发制度,明确各自责任,严把安全关。

2.3明确发包单位的责任,杜绝以包代管

(1)规范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每个外包工程项目都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将该协议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公司各级安全监督部门对此项工作必须严格监督。

(2)做好外包项目的安全交底,并留有相关记录备查。外包队伍进入作业现场前,发包管理者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告知。重大施工项目,由业主和承包方双方共同进行现场勘查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三措一案的审批制度。可采取以通用文件格式将作业现场基本情况、安全注意事项、施工队伍的活动范围、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交外包队伍,要求对方学习并确认了解。

(3)在运行设备区域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电气安规“两票三制”规定,履行相应安全隔离和告知手续。

(4)对安措费用实行报告、审计,监督费用专款专用,保证安全工器具的完好和及时更新。

(5)明确分包工程项目,减少劳务分包。劳务工的使用要由具备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提供,并与中介机构签订劳务合同,明确中介机构的安全管理责任,规避用工风险。

第4篇 工程负责人加强对安全管理的规定

根据《江西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督促工程负责人主动地做好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几点规定,以期达到强化和提高工程负责人安全意识的目的:

1、工程负责人对所承建的工程安全负直接责任,对发生工伤事故的工程负责人在公司给予2000-5000 元处罚。

2、工程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指导施工活动,不违章指挥,如强令工人违章操作,除给予批评教育外,处以500-1000 元的罚款。

3、凡对进场使用的劳力工程负责人必须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对所需培训的人员造册报公司劳工部门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上岗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无证人员)上岗,给予工程负责人500-1000 元的罚款,并责令无证人员重新培训上岗。

4、工程负责人必须提供工人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没有发给工人劳保用品的给予工程负责人500-1000 元处罚,并强令补发。

5、工程负责人必须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搭设好工地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并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工程负责人未能按公司施工现场安全达标要求搭设各种安全设施,除安全生产奖罚实施处罚责令整改外,并给予工程负责人500 元处罚;并补办验收手续。

6、工程负责人必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工地进行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工程负责人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文字形式批馈公司质安科。对工程负责人不支持有关部门进行安检,不进行整改的,公司在第一次限期隐患整改的基础上,除继续发出限期整改外,并给予500-1000 元处罚;第三次仍未整改强行施工的,除强令其停要整改外,给予5000 元的重罚。

7、工程负责人应按工程进度督促施工员做好安全内业资料,并要求施工员每月25 日前准备好内业资料,以图公司抽检,如若安全年检或半年检,工地未能提供安全内业资料,给予200-500 元处罚。

第5篇 加强对工程项目农民工的安全管理

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建筑施工行业施工作业人员中农民工占总从业人数的80%以上,达到2800万人。随着国家基础设施投资加速,大量的工程开工,建筑施工企业原有的技术力量、劳动力严重不足,因此,农民工随机大量加入,参与工程施工,并逐年增加。同时,由于绝大部分农民工文化知识偏低,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劳务输出单位培训不到位,施工现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因素造成安全生产事故频发,使建筑施工企业成为继煤炭、交通之后的第三大安全事故高发行业;从有关统计数字表明:建筑施工企业超过95%工伤事故是由于农民工自身的原因造成的,而在这些事故中,受到伤害的有75%是农民工自身。

在国家加大对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和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各种媒介的广泛介入,工伤补偿标准的逐年提高。作为施工企业安全管理风险越来越大,安全投入成本越来越高。为杜绝和减少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安全风险和管理成本,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管理、提高劳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也是新形势下施工企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责。对此,笔者就工程项目农民工伤亡事故高发的主要原因进行分析并就如何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责任安全事故的发生谈几点认识:

认识上有误区,当施工企业承包到大量工程任务时,由于自身人力资源的不足和从管理成本上考虑而压缩项目部编制定员,导致项目安全管理人员不足、并且配备人员大多专业不对口、无执业资格证书,从而淡化、弱化了安全管理的职能;

忽视“安全是第一生产力”的管理要素,当施工进度、质量、效益与安全发生冲突时,往往轻安全质量,重进度和效益;

随着建筑市场竞争加剧,迫使施工单位竞相压价,多数工程都是低价中标。企业要想赢得利润,只有通过降低劳务、材料等成本费用来争取效益,往往在安全经费投入上,能省就省,导致安全措施不力,施工安全无保障;

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按照有关规定,职工上岗前都要经过劳动技能和安全常识等方面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但由于受工期和管控不严等因素,致使岗前培训不是走形式就是根本未培训就上岗,特别是劳务队、工班自聘人员。

第6篇 如何加强对民工的安全管理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对民工的安全管理是企业领导为人民着想的一项重要职责。建筑业是劳动密集型,技术性较强,危险程度较高,工伤事故多发的行业,提高对劳动保护工作的认识,尤为重要。当前,在建筑施工生产中,民工的伤亡事故高发现象,给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带来了一个亟待解决的新课题。

据有关部门统计,在建筑施工现场发生的伤亡事故中,有75%是发生在民工身上。虽然施工安全管理方面作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仍未从根本上杜绝工伤事故的发生,仍存在着不少事故隐患。我市近年来通报的几起施工生产中的人身伤亡事故,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有必要进行深入探讨,对此,我认为民工伤亡事故高发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1、思想认识不到位。在改革改制转换经营机制的过程中,部分施工企业领导和项目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从根本上缺乏对安全事故危害性的认识,不采取相应的措施,弱化了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能,甚至把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人员缩小,合并于其他部门,一些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责任制得不到真正的体现和落实,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因此,放松了对民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2、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投入不到位。由于近年来施工企业对施工过程实行项目承包制,为此,个别项目经理为了“降低”成本,争取更大的经济效益,想方设法减少支出,必须的安全设备得不到购置,尤其未能为民工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不少民工在“三无”——无安全帽,无安全带,无安全网防护的情况下进行作业,一旦失控就很容易引起伤亡事故。

3、忽视了对民工的安全培训。随着用工制度的改变,建设施工现场的上岗人员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些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施工现场70%以上务工者都是临时雇来的民工,昨天还在农田工作,今天拿起了砖刀,他们对安全生产缺乏相应的知识,上岗前又未经任何系统的安全培训和教育,自我防护意识薄弱,自我保护能力差,对施工生产中的操作规程又不熟悉,在施工中又不易发现事故隐患,以致造成了人身伤害事故。

4、忽视了督查整改。有些施工企业领导和项目经理重生产,轻安全,对安全工作不深入检查,不认真对待,没有长效的安全检查措施,有的要应付上级要进行的安全检查,就临阵磨刀应付一下,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不能进行及时整改。对不安全的防护用品,“三宝”、“四口”出现的问题,不及时整改和更换,给安全埋下了隐患。

如何加强对民工的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民工伤亡事故的高发现象呢?

1、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安全问题人人皆知,但在具体工作中却各有不同,关键在于思想认识问题。作为施工企业领导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常抓不懈,防范于未然的超前意识。作为施工一线的管理者和生产者,安全生产与自己的切身利益更加密切,没有理由不重视,要清除麻痹、侥幸和消极无所作为的思想,从自身做起,从小处做到,营造人人事事讲安全的企业氛围,把安全措施切实落实到每一天的施工生产任务重。

2、对新招雇来的民工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岗前教育。未经培训教育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特别是特殊工种,一定要劳动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同时,不要随意调民工从事较危险的作业,调换工作时必须先进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还有组织民工学文化,学技术,不断提高民工的文化技术素质。

3、施工企业必须根据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编制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预防措施,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要对民工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落实到班组和个人。以确保民工施工的安全。企业的领导、工程师、项目经理、工长等有关检查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隐患。同时,应该及时总结经验,使安全水平不断得以提高。

4、健全完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完善安全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民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责任和义务。项目管理者要在工作上、生活上关心民工,安全防护用品发放应同其他工人一视同仁。要在民工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的普及工作,增强民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5、必须增强监督检查的力度。检查规章制度执行和实施的效果,最根本的方法就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筑工程在安全生产中的诸多隐患,往往在于检查不及时,不深入,因此必须以安全制度为标准,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及时整改,对发现不合格的假冒伪劣安全防护用品要及时更换,对发现的问题要以抓到底,积极出主意,想办法,帮助解决困难,力使安全不留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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