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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管理3篇

发布时间:2023-02-07 热度:99

效能管理

第1篇 创新班组安全管理 提高班组生产效能

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前沿阵地。班组安全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在我们实际工作中,对于安全而言,只有起点而没有终点,抓好班组建设,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企业的班组管理具有多样性,随着班组的工作性质不同,管理方式也就有所不同,但班组管理的目的是一致的,那就是:确保安全、文明生产,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那么,如何抓好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我想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坚持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员工安全责任意识。

要提高安全意识,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关键取决于班组人员应具有较高的安全技术素质、较高的安全管理水平和较高的安全责任心。因此,我们要认真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分析、总结电力生产中出现的事故教训,不断加强员工的安全责任心,将员工的安全责任心提高到讲政治、讲稳定的高度。作为班组,要持之以恒地宣传当今电力生产安全的重要性,坚定不移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把员工的工作责任心作为加强安全思想教育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的重点来抓。

1、建立完善的员工培训体系。在知识经济时代,工作中所需要的技能和知识体系更新速度不断加快,只有不断学习,才能适应岗位的需要。安全生产中的每一项工作,人是第一要素,而且是生产要素中最活跃的,必须采取有效手段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要积极开展人员岗位技能培训,经常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设备运行规程》、《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南方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两票三制”等规章制度。经过学习培训、考试,使全体员工能熟练掌握各项规章制度,把“遵章守纪,杜绝违章”成为一种习惯,更好地适应岗位需求。通过培训使员工能及时掌握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规,使其具备一定的安全素质,增强岗位适应能力。

2、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开展行之有效的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等安全文化活动,以此激发员工自觉钻研业务技能,掌握专业技能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员工爱企强企意识,争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热情。使员工在心理扎牢安全防线,把遵章守纪变成为一种习惯,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上的转变。

二、完善规章制度,不断落实员工安全责任制。

强化规章制度的落实,形成有效的生产流程和安全监督机制,确保安全工作监督到位。在实际工作中,要杜绝只安排不检查的现象。

1、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人员的安全职责,真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形成处处有人问,层层有人抓的工作格局,把安全责任落实到生产过程的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我们每一名班组长,应该肩负起维护安全,保证安全的责任和使命,凡事想在前,做在前,坚决克服和杜绝在安全工作中的作风不实,走形式主义、好人主义的思想。在具体实施工作中要发扬实事求是的作风,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从“严、细、实”上下功夫。严,就是从严管理,敢抓敢管,不徇私情,不讲情面;细,就是考虑问题周全,部署周密,精耕细作;实,就是工作求实,不走过场,真正把人民群众的生命,企业的财产安全始终放在心上。在班组内成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小组,将各项工作分工到人,使每项工作都有专人定期或不定期对分配管辖的工作进行检查,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并在安全活动中进行分析、研究、讨论、制定措施。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态势和持续长效的管理机制。

2、按照操作规程和步骤合理安排任务和人员,切实加强工作现场过程前、中、后的监控管理,及时纠正和查处违章。按照“严格管理、严格考核、责任到人、措施有力”的要求,对忽视安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安全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班组和个人实行重罚。使安全生产处于可控和在控状态,实现安全监督由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过程监督的转变,使企业、班组的安全目标得到实现。

三、强化班组基础管理,促使整体功能不断增强。

班组是企业直接组织职工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基本单位,是企业管理的基础。

1、班组工作具有面广而复杂的特性,必须做到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要依照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各种正确、准确的台帐、图纸、图表等资料。一是要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的特点建立分工明细表,将各项工作及相关的台帐分工到位,明确责任人,让每位员工都了解班内的工作。二是每月开展一次员工自我总结会议,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并由班组长在班务会上进行点评,以此弘扬先进促后进,使之扬长避短。三是班组长要做到善于发现、培养和宣传先进典型,抓住闪光点,增强导向性,激励教育班员,起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效果,提高班组工作说服力、感召力、渗透力。

2、采用激励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员工激励是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正确使用激励机制,处事赏罚分明,这是激发员工产生绩效的有力手段。因此,在班组管理工作中,管理者是否能正确使用激励机制,使员工的潜能得到有效发挥至关重要。要正确使用激励机制的关键是就事论事,不以人论事。要按照部门各项考核规定,结合本班组实际细化相关管理规定和经营指标,在可操作性上下功夫。把各项考核指标细化到每个生产岗位,每个人,每个小组的生产活动中。实行奖金收入的浮动量化管理,通过把生产指标、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等各项考核内容细化到每个生产岗位、每个人、每个班的生产活动上,做到多劳多得,拉开班组骨干和一般岗位人员的收入差距。当然,对班组工作分配和奖金分配是一个较敏感的事情,所以就要细致公平的开展这项工作。班组长可建立班组日志,把每天工作任务生产情况真实的记录下来,这样,既有利于建立班组的台帐也可作为考核奖金的依据,避免分配工作和考核奖金的随意性偏向性。

3、引入动态的内部竞争上岗机制,以岗定奖金系数,凭技能拿奖金。班组长结合班组所需的技能知识的培训学习,进行定期一考,并根据理论和实际的考核结果,不论资历,只以综合技术素质进行调岗,按岗取酬。

四、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学习型班组。

班组是企业的基础,班组是由每个员工组成的,每个员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积极性决定了班组的兴旺程度。因此抓好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是至关重要的大事。

1、坚持班组民主管理。加强班组民主管理,增强职工主人翁责任感,调动班组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决杜绝对职工的管理手段生硬、发号施令多、感情投入少、沟通少的管理手段,要重视员工在想什么,做什么,需要什么,积极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把管理制度的强制性实施,升华为员工自觉遵守和自觉执行的思想。在班组管理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是班组搞好工作的基础。在制定过程中,要充分结合本班组的工作实际,广泛征求员工意见建议,共同探讨。这样做:一是可以使规章制度更具有实效性,不超出实际工作范围,便以操作;二是能有效地发挥员工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增强员工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三是可以解除以往班组在制定决策中的个人主义。几个人坐在一起,商谈后,无论是否合理,就要求员工执行。这样很容易造成在执行中出现“肠梗阻”,一旦遇到问题,在追究责任时,员工会说:“那是某某制定的”。为此,在制定制度、劳动纪律、奖惩措施等问题上,应当让员工参与商定。这样,形成的制度、决策方能得到有效的贯彻和执行。

2、坚持在岗学习,不断更新知识。坚持在岗学习是创建学习型班组、优化班组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员工知识更新的重要方式。要积极提倡员工坚持在岗学习,在保证完成工作的同时充实各自的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做到常学习、常充电、常运用,在班内形成“爱岗敬业,追求卓越、学先进,比技术,讲团结”的良好班风。能者为师、互帮互学的学习风气。

提高班组管理水平,增强员工思想政治和业务技术素质,充分发挥班组整体功能,确保经营生产无事故,为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作出更大的贡献,将永远是我们全体员工努力奋斗的目标。

当前,电力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稍有不慎就会给企业、家庭带来巨大的经济和精神损失。“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维护安全,我们每一名员工责无旁贷,让我们共同珍爱生命,善待生命。在工作中顾全大局,协同作战,以决心、热心、责任心、恒心去对待每一件小事,将袁懋振董事长强调的“五个概念”充分融入到电力生产的具体工作之中,让各项规章制度措施得到充分贯彻和落实,创建企业的平安与祥和。

第2篇 安全管理效能监察方案工程

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管理责任评价体系,加强安全管理协同,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监〔2022〕35号文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监察范围

所属各单位、重点监察环卫科生产单元、路政清扫相关的外协安全管理。

三、监察任务

效能监察着重从以下六个方面强化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者的履职行为,确保管理者履职行为的有效性;

二是增强事故防范意识,实现危险源发现、分析、治理的预防性和及时性;

三是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提高岗位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是加强对协力单位考核评价,提升协力单位人员人身安全和服务质量的稳定性;

五是营造安全管理氛围,坚持“安全第一”方针,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的全员性和预防性;

六是评价考评各单位安全生产的管理绩效,保障安全生产管理的有效性。

四、监察内容

(一)管理者安全履职行为

1.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职情况。管理者是否能认真贯彻落实厂政管理中心的安全要求,做到“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各级管理者是否认真履职,尤其是一线负责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制度规定有效开展工作,工作过程有无相应记录,各级管理者履职行为是否可追溯。

2.日常安全管理履职情况。对本单位的不安全因素是否了解,是否进行辨识、分析、评价,是否有相关对策措施,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是否落实。

3.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情况。安全事故处理中是否追究事故的管理责任,针对暴露的问题是否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安全事故的责任认定是否准确,有无规避责任、逃避处罚等行为,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罚措施是否执行到位,是否存在安全事故瞒报行为。

(二)安全重点领域及薄弱环节管控

1.危险源辨识与管控。是否对各岗位区域危险源进行系统识别和及时更新,危险源的上报及风险评价和控制工作是否按规定执行。针对各岗位危险源及安全预防措施的培训工作是否落实到每位员工。

2.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是否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大事故隐患是否按规定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有无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情况。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是否按规定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3.安全事故“举一反三”的管理。针对中心发生的安全事故,是否进行“举一反三”学习并有相关记录,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相应排查,对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进行有效整改。

4.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是否落实。

(三)协力单位的安全管理

1.安全教育培训执行情况如何,特种作业持证、安全员配备及履职情况如何。

2.施工单位是否定期组织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评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有专项方案,是否经过专家论证。是否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并留有书面记录。

3.对协力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在安全管理上是否存在“以包代管”现象,针对协力单位的安全工作是否采取了针对性强的有效管理措施。

五、监察要求

(一)审查现有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制度的执行度,监督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

(二)各单位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履职评估时,每月按照附件1格式填写《日常安全管理履职评估表》,对安全事故追究情况进行评估时,按照附件2格式填写《安全事故管理履职评估表》。

(三)安全管理效能监察工作督查小组对监察中发现的安全管理和管理者安全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应及时出具相应的整改通知书并责成整改,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六、工作计划

(一)2022年7月起,安全管理效能监察评估工作正式开展,对各单位安全管理开展现场监察,按月推进。

2022.7.15

第3篇 如何提高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过程中的控制效能

在产煤大国中,我国目前产煤百万吨死亡率为4,这一数值是俄罗斯的12倍,是南非的30倍,是美国的100倍。据权威报道,近年我国平均每7.4天就会发生一起特大煤矿事故。仅2004年一年,就有七千多人在中国采矿业的瓦斯爆炸、井下透水、冒顶和其它事故中丧生,占世界矿难死亡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高频率的煤矿特大安全事故,尤其是特别重大事故已成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顽疾。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调查结果的反馈,事故的定性都属责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都是违法开采、违章作业;事故的间接原因都是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管理不力。但就煤矿事故本身来谈造成事故的原因毕竟肤浅,因为就煤矿事故本身而言,它所反映的不过是煤炭行业及社会经济结构中的一个层面,它的行为和命运受到许多宏观条件的约束,有其深层次的原因。因此,我们应该系统地深究这些深层次的原因。

一、客观原因

(一)近年来宏观经济发展对能源需求的高速增长。

2001年以来,我国经济高歌猛进,宏观经济一片繁荣景象,经济的高速增长对煤炭、石油、电力等能源的需求大幅增加。进入2003年,武汉、长沙、南京、宁波等全国大中城市开始出现'电荒'。由于我国过分依赖煤炭的能源结构(煤炭消费占能源总量的74%),以及现行的煤电价格连动体制,煤炭价格一扫往年的低迷状态,价格迅速飙升。2003年上半年,国有及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商品煤平均售价同比上涨5.15%,2004年1至6月,这一涨幅达到12.3%。与煤价的大幅上涨相适应,2004年前3季度,煤炭类上市公司税后利润同比增长率最高达121%,史无前例。据有关资料显示,2004年年底与年初相比,每吨煤炭价格平均增长了100元,2002—2004三年间,有些地区如上海电煤的价格几乎翻了一番。而且随着我国宏观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加之现阶段我国经济的发展仍未能摆脱粗放、外延的模式,即经济发展对能源的过度依赖,使得市场对煤炭的需求呈刚性增长。预计到2010年,我国市场对煤炭的需求量要翻番,达到年产30亿吨左右才能保证经济的持续增长,而2004年我国的煤炭年产量才19.56亿吨。煤炭价格的高企有着坚挺的需求基础。

(二)采煤的自然条件相当恶劣。

我国的煤炭资源非常丰富,但是95%以上都是井工矿,受地质赋存、井工开采条件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煤矿瓦斯灾害比较严重,46%的矿井为高瓦斯、高突矿井。大水量矿井也占了很大比重。所以,采煤的自然条件相当恶劣,而恶劣的自然条件又是导致事故高发的客观原因之一。事故类型主要是瓦斯突出、瓦斯爆炸、透水、冒顶等。

(三)设备老化,安全设施设备投入严重不足。

上个世纪末,我国经济转轨时期,煤炭行业的发展相对滞后,煤矿企业的设施设备老化,安全设施不到位,很多通风设备、运输设备都是50、60年代的,这些煤矿专用设备已经远远落后于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设备有问题,从本质上是不安全的,也就构成了很大的安全事故隐患。据统计,如果要更新设备来消除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需要505亿元的投入。

(四)行业技术标准落后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煤炭行业的通用技术标准大多制定于上个世纪的80年代中期或90年代初期,随着煤炭行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行业技术标准已无法满足当前煤炭行业科技水平的提高和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亟待修订和完善。

二、主观原因

(一)企业利益驱动。

在市场高位需求和价格大幅上涨的双重刺激下,多产、快产几乎成了每一个煤矿行为的圭臬。国有煤矿、私营煤矿一哄而上,在缺乏安全生产保障的前提下,超负荷、超能力生产,最终导致事故的连续发生。去年全国27个产煤省区中,有20个省区超产,其中19个省区超产在10%以上,福建、陕西、北京超产均在50%以上,约1/3的国有煤矿生产负荷过重。业内统计,去年的煤炭产量是19.56亿吨,但是有安全保障能力的只有12亿吨,还有7亿吨的产量是在没有安全生产保障的情况下生产的。而且还有相当一部分“三无”投资者为了从高利润的煤炭行业中谋取不正当利益,在无基本的生产安全保障的前提下,非法开采,冒险作业,又上演着一幕幕悲剧。

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是通过有效的安全投入和安全文化的建设来实现的。安全投入是对保障生产安全的设施设备这类硬件和企业技术、管理人才这类软件进行有效投入。当前煤矿系统的职工队伍虽然有了很大的发展,但90%以上的煤矿缺少煤矿安全科技管理人员。最近发生矿难的陕西铜川,已经11年没有进大学生了,辽宁的阜新也有6年没有进大学生了;安全文化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安全意识,安全意识是要通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来树立和落实的。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环节相当薄弱,而且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相当一部分的企业领导层对于安全教育培训总是采取被动应付的态度,安全意识不强,甚至极端不负责任,对井下工、农民工,也没有经过任何培训就下井作业。从业人员由于缺乏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素质低下,违章作业现象相当严重。由此可见,当前煤炭企业对于安全的有效投入和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有着这样的心理趋向,安全投入和安全文化的建设会增加投资成本,会延长生产周期,进而影响企业当前的即得利润收益。因此,相当一部分企业的领导层总是抱着侥幸心理,降低安全投入,甚至不投入,造成企业在没有安全生产保障和安全文化严重匮乏的条件下超负荷、超能力生产。煤炭资源的安全开采需要设备,需要技术,需要管理,需要从业人员具备良好的安全素质,企业设施设备落后,又没有引进科技人员,还有大量的中青年科技人员流失,加之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低下,是不可能从根本上保证生产安全,抑制事故发生的。小规模的乡镇煤矿、私营煤矿、矿井安全投入和安全文化建设的严重匮乏现象尤为突出。煤矿安全生产由此可见一斑。

(二)背离科学发展观的地方利益驱动。

八十年代初开始的分权化改革,大大提高了地方政府发展地方经济的积极性。这主要是因为,分权化通过将一些经济管理权力从中央政府转移到地方政府,使地方政府较多地承担管理和发展地方经济的职能,可以限制中央政府对地方经济的过分干预。同时,分权化将地方公共支出与地方的财政收入挂钩,地方政府只有增加财政收入才能扩大公共开支。这就给地方政府造成了很强的财政激励来促使其尽力谋求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一方面强化了财政分权,另一方面又强化了对地方政府的财政约束。于是地方政府竭尽全力开拓地方财源,各类地方企业无疑是政府格外关注的对象。在沿海省份,吸引外资、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提高制造业水平、培育第三产业成为政府的首选;而在产煤省区地方政府开拓财源面临着政策、区位、市场环境、人才等众多条件的约束,煤矿就顺理成章地成了地方财政的支柱。一时间,国有地方煤矿、乡镇煤矿、私营矿井蓬勃发展。这些地方中小煤矿企业的发展在带来了地方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高频率的矿难事故。

同时,随着“发展是硬道理”日益深入人心,加之全国上下对快速发展的期盼与认同,结果使得地方政府相当一部分官员误以为增长就是发展,“发展是硬道理”就演变成了“增长第一”、“gdp挂帅”,很多地方甚至将gdp作为评判干部政绩的核心指标。于是gdp指标成了不少地方官员的追求,成了他们发送政绩的信号。在这种gdp观念左右的大环境下,煤炭企业的利润增进,使得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增加有了可靠的保证,使得地方gdp增长有了坚实的基础。政府对煤炭企业盈利和纳税的关注度提高,不少盈利企业成了明星企业、利税大户,企业负责人因此得了重奖甚至得到重大提拔,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得到进一步激发,增加产量、增加gdp逐步得到社会的认同;对于安全,对于人的生命安全的保障则始终摆在经济效益的后面。发生特大矿难的孙家湾煤矿贴在宣传栏里的2004年的8项奋斗目标中,生产第一位、安全第八位,这实在是一个很能说明问题的注解!而对于事故的处理,则就事论事,采取在保持“地方稳定”的前提下低调处理的方式,形成一张强有力的地方保护网。有的地方领导人居然认为“这是在维护地方经济的投资和发展环境”;还有的地方领导人竟然不负责任地公然表态“要奋斗,就会有牺牲!只要地方经济搞活了,遇难矿工得到适当的赔偿,不影响大局。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嘛”;更有甚者,在矿难发生后,“协同”矿主谎报、瞒报矿难伤亡的实际情况,以确保其在职期间地方gdp政绩的延续性。2001年,广西南丹“7•17”特大透水事故,81名矿工遇难,原县委书记万瑞忠(已被执行死刑)与龙泉矿冶总厂总经理黎东明竟然合谋压制地方舆论,谎报、瞒报事故达十余天,这又是一个鲜明有力的注解。这些“政绩官员”不负责任地姑息和纵容,只会导致煤矿安全生产步入恶性循环的轨道,造成事故发生后“政府当孝子,企业出票子,老板进笼子”的尴尬局面,带来很大的社会负面影响,严重背离了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政策决策。

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包括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六个科学内涵。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工矿业是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主导产业,只有在依法治国和全社会关注、参与的前提之下,才能搞好安全生产。而只有实现了安全生产,职工的安全健康才有保障,家庭才能平安幸福,人民才能安居乐业,社会才能安定和谐,国民经济才能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地发展。可见安全生产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

我国目前安全生产监管方针是“国家监察,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我国自1982年以来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共12部,部门规章92部,已经建立了包括行业专门法律、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在内的一套比较完备的保障安全生产的法律体系;专门成立了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为核心的,履行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行政监管监察职责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制。由此可见,国家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过程中的计划、组织和领导环节作出了极大的努力。但是,这些努力在某种程度上并没有遏止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尤其是特大和特别重大事故发生的严峻形势。笔者认为,关键是管理过程中的控制是否有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过程中控制效能不高,势必造成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陷于疲于应付各种事故,不断地、救火式地监管监察的被动局面。这种工作方式不仅浪费了大量的管理资源,提高了管理成本,而且效率低下,往往事倍功半。

如何提高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过程中的控制效能?管理学专家对于控制是这样定义的,它是对各项活动的监视,从而保证各项行动按计划进行并纠正各种显著偏差的过程。官僚控制强调组织的权威性,依靠管理规章、制度、过程及政策执行的强制性来强化控制职能。计划可以制定出来,组织结构可以调整得使达到目标非常有效,组织成员的积极性可以通过有效的领导调动起来,但这仍然不能保证所有的行动都按计划执行,不能保证管理者追求的目标一定能达到。因此,控制作为管理环节中的最后一环,是非常重要的。笔者认为,要从根本上提高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过程中的控制效能,关键是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安全监管控制系统的建设。一个有效的控制系统可以保证各项行动完成的方向是朝着达到组织的目标进行着的。确定控制系统的有效性的准则就是看它在促进组织目标实现时做得如何。控制系统越是完善,管理者实现组织的目标就越容易达成。控制过程中最关键的又是在衡量实际绩效并将实际绩效与标准进行比较以确定实际工作成绩与标准之间的偏差的大小和方向后,采取管理行动来纠正偏差或不足。

一、完善安全监管方针。国家的安全监管方针应该进一步完善,实行“国家调控,行业监察,地方管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要在国家宏观调控、行业监察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地方监管的重要性,地方政府既是地方煤矿企业发展的受益者,也是履行地方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责任者。

二、理顺安全管理体制。明确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管理范围与权限,避免因决策行为与行政行为的随意性和越权性导致的管理混乱、职责不明。简言之,就是明确安全管理主体与客体。从管理体制上彻底杜绝上面管不到,下面管不了的管理空洞,提高管理效能。

三、健全监督机制。

㈠同体监督。加强政府内控机制的建设,制定有效的规章制度和实施标准规范决策和行政监管。

㈡异体监督。在政务公开的基础上,逐步完善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异体监督的作用,弥补同体监督的不足与缺陷。

四、强化责任追究机制。

㈠提升企业安全风险成本,严格市场准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基金和安全生产事故风险抵押金的标准,企业只有具备雄厚的经济实力,才能保障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同时要提高安全生产事故伤亡赔偿和行政处罚的标准。对于发生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企业一定要重赔、重罚,甚至不惜以牺牲企业为代价,维护人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和谐。

㈡层层落实行政问责制,行政问责制不是权宜之计,不是某一时某一个运动的形式,更不是某一级的某一个领导的批示,应该受到法律的支持与维护,是国家法制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行为的基本制度,是从根本上提高控制效能的最强有力的手段。要充分发挥异体问责的功能和作用,对政府决策层、公务人员、企业负责人实施行政问责,自上而下形成一种高压态势,使安全监管工作稳定地朝着国家认定的目标进行。因为从现有的案例分析中,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只有主观上的安全意识增强了,各级、各部门、各个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工作才会由被动转为主动,才会由“经济利益第一”转为“以人为本,尊章守法,安全第一,和谐发展”。这也是前馈控制和同期控制最突出的特点。它们能够通过人的主观上的努力,尽最大可能避免预期出现的问题,使管理者在发生重大损失之前及时纠正问题,从而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控制效能,构建和谐社会的安全生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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