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关于加强生产系统现场安全管理的规定
安全是员工的生命线,是创造“快乐工作、幸福生活”的根基。健全的安全制度、严格执行力是保障安全管理的重要举措。紧抓安全落实不放手,巩固根基、执行举措,用实际行动建设和谐安全电石,献礼十八大。
一、 装载机现场安全
1、装载机实行车长承包制管理,驾驶员是当班期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驾驶员必须相对固定,严格按交接班制度的规定交接班。严禁酒后驾车,交班者发现接班人员有喝酒情况不得交班,并立即向当班干部汇报,将车辆交于酒后接班者,交班者和当班干部为安全第一责任人。严禁将车辆交于其他人员驾驶。
2、上岗应正确穿戴好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
3、每班开机前严格点检传动、制动、照明系统。刹车、方向、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4、起步前和运行中应对工作场地及行驶路面做充分的检查估计。观察四周是否有人,尤其是倒车时更应加强观察,同时应观察装载机上是否有其它物品,围栏、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完好。对作业场所的视线、地形地势、立体交叉作业等进行确认,周围无隐患,宽敞无障碍,视线良好,场地能满足安全运行。确认安全后,应低速、平稳起步。
5、作业时应选择适宜的作业路线,应能保证车辆无下陷、倾覆等危险。在作业过程中,驾驶员必须经常对设备和作业场所不利于安全作业的因素进行确认。
6、作业面不能太滑和太陷,推运或倒运的料堆不能高于5米,禁止装载机挖掘高于5米以上的危险工作场面。
7、在能见度较低的场所作业,必须保证视线良好或有专人统一指挥。
8、作业场所存在立体交叉作业,要错时作业或有专人统一指挥再作业。
9、夜间作业时,现场应有良好的照明。
10、装载机在作业时,严禁人员上下,运行中装载机驾驶室外的其它部位禁止有人。
11、装载机下坡行使时,不得将发动机熄火。
12、装载机铲运物料时,严禁超载,铲斗离地面约400毫米,推铲物料时严禁单桥受力。
13、装载物料时,应选择平整地面,严禁陡坡、斜坡装车,装车时严禁铲斗在卡车驾驶室顶通过。
14、对装载机进行保养、检修时,一定要装折腰固定杆,作业时动臂、铲斗下面禁止有人停留。
15、停放装载机时,应选择平坦、安全的地面,如需要停放在坡道上时,应把车轮垫牢,并合上手制动,铲斗平放地面,并向下施加压力。
16、对装载机进行保养检修时,必须安排2人以上配合作业。
17、划定固定的装载机作业路线区,在厂内严格按限速标准行驶。
18、临时调用装载机,实行工作票制度,并由调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指挥,负责安全。
二、 原料卸车安全
1、原料进厂后,必须服从现场管理员的安排和指挥,要求到指定地点依次按序卸车。
2、车辆进入厂区严格按限速标准驾驶,不得超速行驶。
3、在能见度较低的原料棚内卸车作业,不得交叉作业,必须保证视线良好或有专人统一指挥,负责作业安全。
4、石灰石卸车区必须设置专职的现场管理人员,专职负责车辆安全调度,车辆必须严格服从管理人员的调度,石灰石堆上必须留有足够的车辆活动空间,边缘倒车卸车区要有专人负责指挥。
5、在破碎口地坪前卸车时,只允许2辆车同时卸车,不得多车同时卸车;在破碎口卸车时,只允许单车依次排序作业,要有专人负责指挥。
6、转运料车辆在进出棚时要减速鸣号,同时禁止人员在同一区域进出。
三、 原料棚和均化棚内作业安全
1、在原料棚和均化棚内作业,上岗应正确穿戴好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
2、在原料棚和均化棚内作业,管理单位必须保证有良好视线和照明,否则要有专人负责安全。
3、在原料棚和均化棚内严禁人或车辆、车辆与车辆交叉作业。
4、严禁夜间在原料棚和均化棚内作业。
四、 水泥装车安全
五、 车辆计量过磅安全
六、 人员行走安全
七、 生产现场油料管理安全
八、 保卫安全
1、 各厂各门的进出规定
山丹厂:东门:仅供原料车辆进出;中门:供半成品、成品车辆进出;西门:所有人员和小车进出。
铁骑公司:东门供
九、 化验药品管理安全
1、化验室要严格管理各类酸碱类和毒性药品,不得发生非工作人员私自取拿的事件。
2、公司其他单位员工从库房领用或从化验室索用化学药品必须有车间主要领导同意,车间要选派专人负责管理,不得发生员工随意拿取恶意伤人和误吞事件,化学药品严禁流向公司外。
第2篇 炭素厂成型生产系统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车间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职工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确保成型生产系统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条 生产管理一部重点防火部位划分:
1、天然气运行系统、热媒系统、余热利用系统、沥青系统、沥青烟气净化系统、粉料收集系统。
2、热媒房、余热泵房、成型机、预热螺旋、振型给料机房、沥青净化烟道、带压油类管线等。
第三条 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对于成型重点防火部位的安全运行,分厂车间实行严格的监控管理,各级责任人员按照各自的安全检查内容,进行逐级专项检查,及时整改点检中存在的问题及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重点部位、火灾易发部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 岗位人员按照《岗位安全点检表》中的内容进行点检,对各导热油系统、沥青系统法兰连接处、阀门、压力、温度检测点处及各管线和设备的保温材料。检查保温材料是否煤焦油或导热油浸渍,各连接处有无泄漏。
第五条 班组长对岗位人员的点检监督检查,检查重要设备的运行情况。
第六条 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车间对班组的防火工作及火灾敏感部位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班长对岗位人员的检查情况进行落实,岗位人员对所属的设备设施进行巡检,达到共同管理的目的。
第七条 岗位人员本着问题不过班的原则进行处理,能解决的问题自己处理。不能解决的问题逐级汇报,做好记录(时间、存在的问题、汇报人、接受人、反馈意见)。如遇到突发事件按照《炭素厂成型生产系统火灾应急处置方案》中的处理程序进行。
第八条 班组不能解决的问题由班长向车间汇报,并在交接班记录上做好记录,同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班长和岗位同时认真进行交接班和详细交底。根据轻重缓急,联系检修人员,填写消缺单及工作票。当班班长必须落实防火措施,现场监护,共同处理。
第九条 车间根据检修作业的危险程度,督促检修办理动火许可证及危险作业审批,并指派车间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检修作业完毕后,严格执行检修人员与生产人员的交接确认制度。检修结束24小时内由当班班长再次确认,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第十条 检修作业动火安全要求
1、设备运行时或油类管线带压时,严禁进行修补,更不允许与明火、电源、电焊接触。
2、重点防火部位使用电焊、气体气割等工具进行焊补、切割或其他方式明火作业之前,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采取相应防火措施。热媒管线上的所有焊接作业,必须进行灭火、降温、回油、停泵。
3、沥青储存罐、沥青管路、密闭容器,动火前必须确认已进行了放散、空气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
4、凡在有可然物或易燃物构件的地坑、料仓、除尘箱等设备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
5、进入粉料储存设备进行电气焊作业时,电焊线不容许有破损和裸露现象,防止发生火灾或触电事故。焊接作业完毕后必须详细检查作业现场,并在收工1-2小时内指定专人进行复查,确认无着火源存在。
第十一条 防火防爆安全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分公司、分厂、车间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动火必须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制定详细的安全防范措施,按步骤进行操作,做好沟通及监护工作。
2、严禁在重点防火部位私自进行火、电焊作业,严禁使用现场管道、设备等做为焊接回路线,如需作业必须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使用便携式电焊机时,地线必须搭在焊件上,制定详细的安全防范措施,现场摆放明显的检修标识牌,划出区域,严禁无关、闲杂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在监护下进行作业。
3、重点防火部位区域严禁流动吸烟。
4、严禁在盛有高浓度粉尘的料仓或储罐中用明火观察料位。
5、高腐蚀场所内的电源线,必须每个生产周期对电源电缆表皮进行检查,对有接头的电源电缆线进行每班多次检查,发现异常立即通知电工处理。
6、严禁使用不同型号的电源线对接,防止过热引发着火。对动力电缆有接头的部位定期进行登记检查。电缆桥架上的粉尘应定期清理,防止粉尘自燃着火。
第十二条 火灾应急处置措施
1、当操作人员发现初期火灾时,立即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同时告知当班班长,班长立即组织人员实施扑救,通知电工将着火设备系统的电源断开。上报车间,关闭天然气总阀门,热媒停止生产。当火势严重时,可直接拨分公司火警电话:(厂内座机直拨:119、手机拨打:2786119)、分公司急救电话:(厂内座机直拨:120、手机拨打:275120),报警时必须说明,报警人姓名、着火地点、着火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伤亡,并在主要路口派专人进行接应。
2、根据着火物质采用相应灭火器进行灭火,油类物质在未断开电源的情况下,严禁用消防水进行扑救。事故一旦发生,要留有专人与上级保持联系,根据险情的轻重,相应安排岗位人员的留守和安全撤离。
3、在抢险救灾的相关人员未到之前,事故处理工作由当班班长负责指挥,相关部门和领导接到应急救援电话后,立即到达现场进行组织抢险救援工作。
第3篇 加强生产系统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是员工的生命线,是创造“快乐工作、幸福生活”的根基。健全的安全制度、严格执行力是保障安全管理的重要举措。紧抓安全落实不放手,巩固根基、执行举措,用实际行动建设和谐安全电石,献礼十八大。
一、 装载机现场安全
1、装载机实行车长承包制管理,驾驶员是当班期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驾驶员必须相对固定,严格按交接班制度的规定交接班。严禁酒后驾车,交班者发现接班人员有喝酒情况不得交班,并立即向当班干部汇报,将车辆交于酒后接班者,交班者和当班干部为安全第一责任人。严禁将车辆交于其他人员驾驶。
2、上岗应正确穿戴好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
3、每班开机前严格点检传动、制动、照明系统。刹车、方向、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4、起步前和运行中应对工作场地及行驶路面做充分的检查估计。观察四周是否有人,尤其是倒车时更应加强观察,同时应观察装载机上是否有其它物品,围栏、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完好。对作业场所的视线、地形地势、立体交叉作业等进行确认,周围无隐患,宽敞无障碍,视线良好,场地能满足安全运行。确认安全后,应低速、平稳起步。
5、作业时应选择适宜的作业路线,应能保证车辆无下陷、倾覆等危险。在作业过程中,驾驶员必须经常对设备和作业场所不利于安全作业的因素进行确认。
6、作业面不能太滑和太陷,推运或倒运的料堆不能高于5米,禁止装载机挖掘高于5米以上的危险工作场面。
7、在能见度较低的场所作业,必须保证视线良好或有专人统一指挥。
8、作业场所存在立体交叉作业,要错时作业或有专人统一指挥再作业。
9、夜间作业时,现场应有良好的照明。
10、装载机在作业时,严禁人员上下,运行中装载机驾驶室外的其它部位禁止有人。
11、装载机下坡行使时,不得将发动机熄火。
12、装载机铲运物料时,严禁超载,铲斗离地面约400毫米,推铲物料时严禁单桥受力。
13、装载物料时,应选择平整地面,严禁陡坡、斜坡装车,装车时严禁铲斗在卡车驾驶室顶通过。
14、对装载机进行保养、检修时,一定要装折腰固定杆,作业时动臂、铲斗下面禁止有人停留。
15、停放装载机时,应选择平坦、安全的地面,如需要停放在坡道上时,应把车轮垫牢,并合上手制动,铲斗平放地面,并向下施加压力。
16、对装载机进行保养检修时,必须安排2人以上配合作业。
17、划定固定的装载机作业路线区,在厂内严格按限速标准行驶。
18、临时调用装载机,实行工作票制度,并由调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指挥,负责安全。
二、 原料卸车安全
1、原料进厂后,必须服从现场管理员的安排和指挥,要求到指定地点依次按序卸车。
2、车辆进入厂区严格按限速标准驾驶,不得超速行驶。
3、在能见度较低的原料棚内卸车作业,不得交叉作业,必须保证视线良好或有专人统一指挥,负责作业安全。
4、石灰石卸车区必须设置专职的现场管理人员,专职负责车辆安全调度,车辆必须严格服从管理人员的调度,石灰石堆上必须留有足够的车辆活动空间,边缘倒车卸车区要有专人负责指挥。
5、在破碎口地坪前卸车时,只允许2辆车同时卸车,不得多车同时卸车;在破碎口卸车时,只允许单车依次排序作业,要有专人负责指挥。
6、转运料车辆在进出棚时要减速鸣号,同时禁止人员在同一区域进出。
三、 原料棚和均化棚内作业安全
1、在原料棚和均化棚内作业,上岗应正确穿戴好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
2、在原料棚和均化棚内作业,管理单位必须保证有良好视线和照明,否则要有专人负责安全。
3、在原料棚和均化棚内严禁人或车辆、车辆与车辆交叉作业。
4、严禁夜间在原料棚和均化棚内作业。
四、 水泥装车安全
五、 车辆计量过磅安全
六、 人员行走安全
七、 生产现场油料管理安全
八、 保卫安全
1、 各厂各门的进出规定
山丹厂:东门:仅供原料车辆进出;中门:供半成品、成品车辆进出;西门:所有人员和小车进出。
铁骑公司:东门供
九、 化验药品管理安全
1、化验室要严格管理各类酸碱类和毒性药品,不得发生非工作人员私自取拿的事件。
2、公司其他单位员工从库房领用或从化验室索用化学药品必须有车间主要领导同意,车间要选派专人负责管理,不得发生员工随意拿取恶意伤人和误吞事件,化学药品严禁流向公司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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